绩效自评抽查复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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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自评抽查复核报告 篇1

为切实提升绩效自评质量,压实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漯河市财政局、审计局联合抽查了9个市直部门,对其20xx年度绩效自评工作完成情况以及绩效自评结果进行复核,涉及财政资金45.3亿元。本次绩效自评抽查复核是漯河市财政和审计部门首次联合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严肃财政纪律、高效规范开展预算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一、合理确定核查对象。

在对市直各部门报送的20xx年度绩效自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的基础上,根据审核结果及市审计部门关注的内容,优先将审核认为自评质量较高或不高、近三年财政评价项目未涉及、部门所属单位较多的部门作为本次重点抽查对象,提高核查针对性。本次抽查复核共选取了交通、城管、市场监管等9个市直部门(单位),涉及预算单位84个,核查项目个数1015个,占年初预算项目总数的.34.3%。计划未来几年之内将抽查复核范围覆盖到所有市直部门(单位)。

二、精心开展抽查复核。

漯河市财政局、审计局联合成立三个抽查小组通过座谈、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形式,重点从部门绩效自评的全面性、完整性、规范性以及被抽查具体项目绩效自评的真实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了复核。经复核,从整体来看,9个部门(单位)绩效自评工作基本做到了应评尽评,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和单位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完成率达100%。

三、狠抓问题反馈整改。

根据实际抽查情况,财政和审计两部门联合出具抽查复核报告,下发抽查复核问题整改通知,要求被抽查部门在整改完善中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复核反馈的问题和建议,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整改,确保建议有回应、问题有对策、整改有效果,有效促进部门绩效自评工作闭环管理。

四、强化自评结果运用。

市财政将督促市直部门加强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对于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的,市级部门应在分配下一年预算资金时予以优先考虑,必要时适当增加资金规模。对绩效评价结果为良的,市级部门督促单位限期整改所发现问题,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参考。对于绩效评价结果为中和差的,在相关问题未整改到位前,市级部门应在分配下一年预算资金时取消项目承担单位同类项目资金申报权,采取因素法分配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时应适当压缩应分配资金规模。

绩效自评抽查复核报告 篇2

预算绩效评价是从绩效目标到反馈应用的关键环节,是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准确性,强化目标管理,加强预算约束的重要抓手。为切实抓好绩效自评质量监督,市财政局创新思路,开展“云评审(线上+现场)”,取得了一定的工作实效。

引智建库制定方案。

市财政局于今年4月份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预算绩效专家,初步建立了涵盖13个行业36人的绩效管理专家库,为全市预算绩效管理提供智力支持,针对评价质量复核出台了《巢湖市绩效评价质量复核“云评审”工作方案(试行)》,详细明确专家“云评审”组织形式和实施步骤,从确定评审对象到结果反馈应用都作了系统的规范,同时印发《巢湖市绩效评价专家评审须知》,使专家在评审中有严谨的评审标准和尺度,并通过建立“云评审”工作流程图,增强操作的程序性。

科学遴选复核对象。

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全面覆盖、比例控制”的原则,从20xx年度已完成的自评报告中选取出62个项目支出单位自评、5个部门评价、2个部门整体自评及1个一级财政支出评价共70份报告作为质量“云评审”复核对象,涵盖财政资金96831.42万元,占年度项目预算总额16.4%。

精心组织专家评审。

本着“绩效工作讲绩效”的宗旨,对抽取的70份报告按项目特征合理分组,按每组两名专家要求,从专家库中抽取8名专家,同一组别的两名专家对自评报告质量开展线上“背靠背”评审,同步做好相应线上评审记录;召开现场评审会,由同组专家针对初步评审分值差异较大的打分项现场进行交流论证,分析评审差异原因,形成共识后,以专家小组名义出具最终评审结论底稿,汇总所有组别的专家评审意见,形成整体报告。

严格反馈应用机制。

抽查的70份自评报告复核结果显示:分值在90分及以上“优”的1份,占比1.43%;80(含)-90分“良”的16份,占比22.86%;60(含)-80分“中”的'48份,占比68.57%;60分以下“差”的5份,占比7.14%,总体自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为提高预算绩效管理透明度,对所有自评质量复核结果进行公开,针对专家组指出自评报告质量问题和相关建议反馈给部门和单位,压实整改责任,为以后的绩效评价提供良好工作指引,总体结果纳入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关联到下年度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强化“谁支出、谁自评”的刚性意识,并注重提高自评质量,实现由“任务型自评”到“实效型自评”的根本转变。

绩效自评抽查复核报告 篇3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绩效评价股于20xx年7月3日至8月10日,对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卫健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个部门110个项目20xx年度绩效自评情况进行抽查复核,并将抽查复核范围延伸至绩效目标编制环节。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抽查复核工作按照《中共邹平市委、邹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邹发〔20xx〕10号)、《邹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市级部门整体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邹财绩〔20xx〕2号)等文件要求进行,一是检查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的总目标及三级指标设置是否完整合理,二是对照部门单位绩效自评表,从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产出指标,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影响等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方面进行核实。

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我们按照“检查与辅导相结合”的原则,先后召开5个专题辅导会或座谈会,将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意义、绩效指标设置、信息填报工作要求等面对面传递给项目参与人员,进一步提升了他们的绩效意识和业务能力,真正做到“一项工作、多重效果”。

二、主要问题

我们通过进场座谈、查阅支出明细账、调档复核等方式,逐个项目进行复核,发现了绩效理念不强、目标质量不高、绩效自评信息不实等诸多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绩效理念不深。多数单位通过建立制度、加强管理、层层落实,绩效管理理念初步建立,但是也存在部分单位绩效意识淡薄、甚至工作疲于应付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工作积极性欠缺、工作质量不高。

1.工作积极性欠缺。20xx年8月部门预算工作布置会上,我们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和上级考核工作要求,预算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将纳入预算的全部资金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申报目标;谁审核资金,谁审核目标”的原则进行绩效目标设置并提交各自归口业务科室进行审核,计划于2月14日前向人大预工委进行汇报。但在实际编报过程中,各预算部门由于绩效概念不清,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反复修改绩效目标,一时间出现绩效目标编报混乱的情况,甚至产生倦怠反感情绪,致使绩效目标申报工作延期。同样,绩效自评过程中各预算单位也存在类似问题,导致填报时间严重滞后,甚至影响了信息公开。

2.信息填报质量不高。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信息存在流于形式的风险,由于预算部门(单位)对绩效不理解或理解有偏差,导致了部分单位认为编制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工作无实际意义,不仅浪费时间还给自身工作带来麻烦。例如,在绩效目标编制过程中,有的单位将正向指标定的过低、反向指标定的过高,致使其绩效目标编报质量低,使项目执行效率效果大打折扣,甚至有违政策期望。长此以往,如果不采取实际有效的措施,绩效目标将存在流于形式的风险。

(二)目标编制不合理,基础信息不完善。绩效目标管理作为预算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其意义和作用无疑是至关重要的,不仅是开展事中监控、绩效自评和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还是制定绩效考核标准的主要参考依据。绩效目标管理虽然开展若干年,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1.总体目标不能反映项目。总体目标的设置与项目实施相关,应该能够反映项目资金的使用所要达到的目的和任务,但有的项目年初预期目标设置与该项目的实施内容、实施阶段相关性较差,有的用国家教育层面的宏观目标代替。例如某改造项目,预算100万元实际用于偿还以前年度债务,年初预期目标为“合理规划布局中小学幼儿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的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填报简单,未详细说明项目完成后实际达成的产出及效益,用一句“项目已完成”简单概括。部分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仅填写“已完成”,未进行量化描述。

2.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从年度绩效指标的总体设置情况看,有些指标不够细化量化,比如,某局41个项目中有26个项目产出指标没有设置“成本指标”;有的指标设置与项目实施内容、实施阶段不一致,例如,某建设项目预算200万元,实际用于偿还工程款,数量指标的三级指标却设置为“建筑面积”,指标值设置为“建筑面积2.57万平方米”,与项目实施内容、阶段不符;有的项目绩效指标对应的三级指标未做细化量化,例如某项目预算执行120万元,主要考核四所高中高考成绩与教师奖励挂钩兑现,其数量指标的三级指标设置为“清、北本科录取”,年度指标值为“名列前茅”,实际完成指标值为“清北未完成”。经复核,年初“各学校任务目标及完成情况”中任务目标分为“特殊类型”和“一段线”,都有“基础目标值”和“争取目标值”,自评指标设置时却未做细化量化,实际完成指标的填报也未按实际情况完整填列。

3.项目预算、项目绩效指标变更时未及时申报调整。有的项目已进行职责整合,应调整预算却未及时调整。比如,某项目预算58万元,实际用于支付20xx年度的协办员经费,协办员职责20xx年度已整合至兼职网格员,以后年度不需安排此项目预算却未及时申报调整;有的项目预算内容发生变化,未及时调整预算。比如,某项目年初预算按1000万填写,鉴于本市政策调整,故项目预算应较年初编制时减少,但未申请预算调整。

(三)绩效自评不规范,不能反映项目实际。绩效自评是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有利于项目实施单位对照项目绩效目标及时发现项目管理中的问题,实现业务与财务、部门与财政责任的连接,但目前的绩效自评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1.预算执行信息填报不准确。部分项目自评表中对部分预算执行情况未按照实际到位资金进行填报,存在全年预算执行数、执行率计算不准确的情况。有的年度预算存在追加但自评没有表现出来,有的使用了上级资金、其他债券资金,自评也未包含。例如,某项目自评预算执行100万元,经复核实际支付160.12万元,年内追加预算60.12万元;某改造项目,自评预算执行为0,经审核该项目市级财政虽未拨款,但实际使用上级资金217.8万元、专项债220万元,共计支付437.8万元;从资金支付方向来看,个别项目支付内容存在不合规现象。例如,某饮用奶项目,经查阅资料用于支付租赁费。

2.绩效自评不能反映绩效目标和项目实际。项目负责人未对该项工作进行全面理解,或理解的较为片面,认为“市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的编制较为抽象,指标设置未能按照项目实施所达到的目标和完成的任务进行细化和量化。有的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可以细化为两个或以上的三级指标来反映使用资金所达到的目标数量和质量标准及水平,在填报自评表时却只使用一个指标,难以了解项目资金使用达到的标准和水平,未能达到绩效自评的目的。比如,某设备配备项目数量指标三级设置为“设备数量341442台件套册平方立方”,质量指标三级设置为“合格率95%”;有的绩效指标设置相关性较差,不能反映绩效目标和项目实际。比如,某项目生态效益指标“维护森林资源安全,改善生态环境”与项目实际产生效益的关联程度较低,质量指标“森林资源执法监督检查”、“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建议放在效益指标更准确。

三、原因分析

上述问题的出现,除了绩效管理理念淡薄、绩效信息编报能力不足的原因之外,还有以下原因:一是“心理契约”与“正式契约”的背离,心理契约是对相关信息进行解读后形成的自身的心理期望,绩效管理工作作为一种正式契约被一部分资金使用单位认为是对自身的约束,从而在编制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时出现积极性不高、动力不足甚至应付的`现象;二是资金使用与绩效管理责任分工的背离,单位内部分工不明晰、职责划分不明确,一些单位习惯性地将财政部门布置的工作交由单位财务人员办理,并未考虑到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与业务部门的直接关联性,财务人员难以全面了解业务工作的特点和项目所要达到的绩效,仅掌握项目预算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那么绩效目标设置、绩效自评等就难以反应项目本身。

四、工作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结合实践探索,建议分别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

(一)提高参与人员的绩效意识。观念的提升能够有效调动工作积极性,而且能保证工作质量,使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工作顺利实施并持续向好。一是要优化培训形式、加强培训力度,深入单位、以干带训代替原有的培训模式,在“面对面”的互动中将绩效理念和业务知识传递给每个参与人员;二是加强考核,细化考核细则,保证考核的客观公正,倒逼项目实施单位和参与人员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监控、自评管理全覆盖和质的提升。

(二)保证绩效目标质量。一是要“去标准化”科学编制绩效目标。一方面在编制绩效目标时要真正从项目本身出发,拟对绩效目标申报材料进行了修正,细化资金测算和项目明细,使绩效与项目结合起来,这样在一定程度上使绩效目标编制更客观、科学;二是要加强审核,将财政部门单一主体或者主导,逐渐过渡到预算单位或者项目主管部门作为绩效管理的主体、财政部门复核的绩效目标管理模式,充分调动预算单位或者项目主管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真正落实预算单位绩效管理主体地位。

(三)做好自评基础工作。一是建立绩效自评和绩效目标信息的关联,从年度预算开始就要重视项目绩效目标的申报工作,重视绩效目标与预算资金的密切关联性,因此需要各预算单位科学安排、统一要求、统筹管理;二是严格实行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各项目实施单位应重视档案的整理、汇总和保管工作,重视项目实施完成后的数据汇总、统计、存档工作,便于相关检查、评价、抽查等工作的使用。

绩效自评抽查复核报告 篇4

为认真贯彻《建始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动态监控系统扶贫金绩效目标自评及2019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建财绩发〔2020〕13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中心上级专款项目支出的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中心积极开展对上级专款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建始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主要承担计量检测、农产品、农产品生产条件及农业投入品、畜产品、畜牧业生产条件及畜牧业投入品、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职能。2019年3月机构改革将原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的全县计量检验检定职能并入。单位属全额财政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服务全县各类企业,为建始县产业结构升级和推进企业自主创新提供优质高效的`检测服务和技术支撑,以提升我县法制计量水平,助推建始县经济高质量法制,特建立此项。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中心成立了以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毛圣冰为组长,分管领导金科为副组长,计量股为成员的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工作职责。

(二)组织过程。

根据《建始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动态监控系统扶贫金绩效目标自评及2019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建财绩发〔2020〕135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建始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计量检定专用设备采购,围绕2019年预算制定的项目绩效目标,组织项目股室、所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通过汇总分析,复核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计量检定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自评报告。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19年度我中心预算计量检定专用设备采购总费用10万元,项目资金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09年正值改革期间,项目实施主体未明确,该项目于2019年12月底正式划入我中心账户,后经请示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在2020年实施完成。具体情况说明见附件《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关于2019年度项目经费落实情况的说明》。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单位财务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计划完成商品定量包装检定项目一套,非自动天平检定砝码3套。

(2)质量指标:服务全县各类企业,为建始县产业结构升级和推进企业自主创新提供优质高效的检测服务和技术支撑,以提升我县法制计量水平,助推建始县经济高质量法制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建标后计划完成全县商品净含量检定等相关工作,服务全县企业约100家。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一)下一步改进措施,包括项目整改和绩效目标调整完善等相关内容。

需要及早进行项目统筹分析与安排,进一步优化项目流程,及时履行项目早期手续;进一步根据业务量增减趋势,及时进行项目申报;加大政策支持,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实施过程中,做好项目实施的跟踪问效工作,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跟踪检查,促使项目及时落实落地。

(二)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编制部门预算的目的,就是要求预算单位按照年初预算安排本部门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规范项目预算编制工作,强化基础数据编制,结合实际及上年预算执行情况,科学、合理确定项目支出预算数,并按经济用途逐级细化分类,专项资金预算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严格按规定进行财务核算,结合实际情况,完成并准确地批露相关信息,尽可能做到决算与预算相一致。

(三)拟公开情况。

拟按财政要求公开。

绩效自评抽查复核报告 篇5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0号)精神,按照《中共周口市委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周发〔2021〕6号)、《中共太康县委 太康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太发〔2021〕11号)等文件要求,县财政局研究制定了《2021年度绩效自评结果抽查复核工作方案》(太财字〔2022〕30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完善了“财政部门+业务部门+第三方评价机构”自评抽查复核联动工作机制,对20个项目和2个部门整体支出进行自评抽查复核,目前已全部完成,现将抽查复核结果公示如下:

一、复核范围和内容

(一)复核范围:2021年度绩效自评中抽取的20个项目支出和2个部门整体支出。

(二)复核内容:为绩效目标编制、预算执行、绩效指标设置、运行成本控制、目标完成、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及满意度情况等方面,同时考量单位自评工作的及时性、规范性和自评报告工作质量。

二、基本情况

此次共抽查复核20个项目支出和2个部门整体支出,涉及预算资金10215.46万元。抽查复核依据上报资料和实地核查进行综合评价。经评价,项目支出自评价复核评级为“优”的19个,为“良”的1个;2个部门整体支出自评价复核评级均为“优”。项目支出自评工作质量为“优”的19个,为“中”的'1个;2个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工作质量均为“优”。总体来说,绩效自评工作质量较好。

三、存在问题

从抽查复核结果可以看出,抽查复核的部门和单位已按照要求对本部门和项目基本上做到了应评尽评,但是上报的自评报告反映成绩较多,项目存在问题分析较少。主要问题如下:

(一)预算执行率低

20个项目中,有2个项目预算未执行完毕,2个部门中,有1个部门预算未执行完毕。其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不够精准、科学,申请资金超出实际需求,致使资金无法完全支出,造成资金闲置沉淀,资金效益低下。

(二)绩效自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是预算单位对绩效自评相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意识不够,绩效自评工作缺乏组织,工作草草了事,对项目的完成情况、指标的完成情况缺乏深入的分析。

二是被抽查部门(单位)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对绩效管理工作不重视,绩效自评工作参与较少,目前自评工作主要由财务人员完成,但财务人员对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不够了解,评价打分容易出现偏差。

三是部分单位对评价打分依据未进行取证留档。出现自评指标打分欠缺相关证据,例如部分项目对服务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缺乏登记记录,致使无法准确、全面、客观地反映绩效评价情况。

(三)自评报告提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流于形式

通过抽查发现,预算单位提交的自评价报告过于模板化,报告内容主要针对项目立项背景和实施内容进行描述,对绩效目标和指标的分析不够详细。自评报告中遇到的扣分点,未进行归纳分析挖掘存在的原因,提出的问题不够深入,也没有提出进一步改进措施。

四、建议

(一)提高预算测算准确性

建议预算单位充分考虑以往项目的实际支出和未来的支出计划,科学合理的编报下年预算。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做好预算执行监控工作,如发现资金闲置的情况,及时调减相应资金,上交财政统筹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提高绩效管理意识,完善自评工作质量

建议预算单位重视自评工作,加强绩效意识,按照政策要求自行成立自评工作组,明确责任分工,项目自评价时,必须要求项目负责人参与,在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和实施过程中,注意项目绩效设置和完成情况的相关佐证材料收集工作,注意归纳整理项目实施的数据统计、项目文件等材料,以便佐证相关绩效目标的设置及实现程度。

(三)提升预算管理知识

建议预算单位进一步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和运用,转变自身思想观念,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客观真实地进行自我评价,完善绩效目标和指标的分析程度,主动发现并挖掘存在的问题,积极寻求解决办法,提高工作质量。

绩效自评抽查复核报告 篇6

根据武财绩(2019)3号《武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项目和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及单位绩效目标

1、单位机构及人员构成

威溪水库管理所为全民正科级事业单位,是我市唯一的以灌溉为主,兼防洪、发电、供水及旅游开发为一体的省属重点中型水库。根据武编办[2008]11号文件精神,我所机关内设人秘股、水电管理股、计财股、多种经营股、综治保卫股、干渠管理站及大坝管理站,下属四个水利管理站(邓元泰、城西、辕门口、法相岩水利管理站)及市二自来水厂、威溪水电站、安乐水电站、水利水电工程公司、安乐预制品厂、安乐水泥厂六个企业。我所机关本级纳入了财政预算,2018年现有编制人员126人,年初预算在职人数129人,其中公益性人员62人,准公益性人员(差额)67人,离退休人员53人,遗属人员32人,合计人数214人。2018年末全所实有公益性人员62人,退休人员58人。

2、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防汛抗旱有关法律法规;负责水库防汛抗旱日常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有关工作的联络和协调。

(2)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水库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编制并执行水库调度方案;熟练掌握水库管理工作的各项操作规程,做好汛前、汛中、汛后大检查和日常各项检查工作;负责威溪灌区的水利工程管理和农田灌溉管理。

(3)负责水库大坝安全巡视及稳定观测工作,确保水库安全支行。

(4)定期对灌区的启闭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做好机电设备的维护,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5)严格执行防汛调度指令,并做好记录复核工作,执行完毕后立即报告执行情况。

(6)汛期确保24小时值班制度和通汛畅通,加强观测;协助做好洪水调度预报和调度方案,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和汇报。

(7)汛期紧急时,协调做好威溪灌区人员的转移、疏散和安置工作;并组织水库枢纽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工作。

(8)协助做好水力发电和城市供水管理及所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负责承办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绩效目标

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和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约束机制,依法依规、合理地使用公共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完成部门职能目标中合理分配人、财、物,使之达到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水平。

4、部门内部控制及厉行节约制度建设

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成立了以夏云发所长为组长,其他所领导为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和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职能股室的评价责任,进一步强化各股室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绩效管理意识。

加强对上级财政预算资金方面制度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各职能股室的业务能力。

建立了机关整体支出管理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不断进行完善。如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及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务招待费、公务用车等“三公”经费支出进行有效地控制。

严格制度执行,特别是“三公”经费的预算控制。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严格公务接待费用的审核审批程序,“三公”经费控制在财政预算范围内。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及内容

1、预算平衡情况:2018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7239457元(不含退休人员),其中:财政拨款7239457元。抵减其他收入后,全年预算总支出7239457元,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情况分析:2018年一般公共财政支出7239457元,系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工程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及其他日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50957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5960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93918元,因2018年退休人员经费由人社局统一核算发放,单位不再另行预算。

3、“三公”经费预算: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593918元,“三公”经费预算64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000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9000元。

三、单位资产负债、整体收支管理情况及“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末资产合计8711.6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8228.15万元,流动资产合计483.47万元,2018年财政预算收入723.9457万元,当年100%到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性支出723.9457万元。2018年实际收入总计1719.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93.73万元(含退休人员经费236.68万元),事业收入247.5万元,其他收入478.08万元。全年实际总支出合计1567.8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性支出993.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6.4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15.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2.04万元,其他事业支出80.00万元。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三公”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24697元,公务接待费24303元,2018年我所“三公”经费预算全额为64000元,没有超过预算,“三公”经费总体控制比较好。与上年相比节约1.92万元。

四、部门整体财政性支出绩效评价

市威溪水库管理所2018年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和政府重点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经济工作的要求,积极履行职责职能,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成效明显。根据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状况的概述和分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一)经济效益评价

1、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纯公益性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为49.21%,小于100%。“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严格控制在预算指标内,与上年相比节约1.92万元。

2、预算执行方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性支出总额控制基本在预算总额内,本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未进行相关事项调整。“三公”经费财政策性支出总体控制较好,公务接待费本年度支出较上年减少53.9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年度支出较上年度增加59.5%,“三公”经费决算变动率为-28.19%,小于零。

3、预算管理方面,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需进一步强化,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4、固有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资产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并对单位所

有资产按要求粘贴了条形码。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所2018年度绩效评价得分为91分。

(二)效率性评价和有效性评价

我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基本保障了我所正常的工作运转,体现了市财政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关心和重视。财政性预算安排是非常必要的,我所在预算执行上严格遵守各项财政性法规,严守财政纪律,在资金使用和管理上,严守法律、纪律和道德三条底线。

一是狠抓资金使用效益。表现在:一是保障了职工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的及时足额发放,没有出现拖欠职工工资,离退休费用及生活费等现象;二是保障了单位的正常运转,各项工作开展顺利,灌区各项指标得到了增长;三是财政供养人员控制较好;四是资金管理使用较规范,无虚列支出及随意使用现象,无大额现金支付现象。

二是加大水利工程维修力度。2018年我所共完成水利维修养护经费63.17万元,完成土方3650立方米,浆块1150立方米,砼370立方米,干块150立方米。其中左干渠修复垮方11处,长85米,完成工程维护经费36.75万元,右干渠修复垮方10处,长55米,完成工程养护经费26.42万元。

三是企业改制工作稳步推进。威溪管理所所属威溪水电站、安乐水电站、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公司三家国有企业,三家国有企业改制2018年均已完成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和清户核资程序,已拟订单位安置方案报市改制办安置组审核。市水利水电工程公司、安乐水电站及威溪水电站资产已报市国资办进行资产评估并进行资产交接,改制的主要工作基本完成。

四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在建立并实施内部监管和控制制度过程中,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内部稽核制度》、《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在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这些规章制度,有效地实施了财务内部监督和控制,保证了会计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加强了对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监督和管理。

依据《会计法》规定及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内部牵制制度和《湖南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做到核算会计、支付会计分设,帐、款分管,预留银行印鉴和有关票证分别保管,并按时与银行、国库进行核对,杜绝每笔业务由会计或支付会计一人经办,最大限度地保证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五是资金效率性较高。用有限的资金全力保障了威溪灌区社会灌溉效益得到正常发挥。绩效考核指标基本完成。

六是加强国有资产动态管理.根据市国资委安排对固定资产进行动态管理,并对资产进行清理和盘查,实现资产管理常态化和正规化,使资产帐、卡、实、物相符,有效地提高了固定资产利用率,发挥固定资产最大效率。

七是完成政府性重点工作。2018年根据市委市政府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成了市第三自来水厂的工程项目续建配套,建设扫尾,完成投资额300万元。完成了威溪灌溉节水改造奖补项目建设,投资额450万元。实现趸水主管道对接,正式向城区供水。

八是争取威溪大坝除险加固项目工作。2018年度对威溪大坝进行鉴定,经专家委员会评审鉴定为三类坝,同时完成了威溪大坝除险加固项目的初步设计工作。

(三)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

2018年我所干部职工在所总支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十九大精神,勤奋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办事程序公开,预算信息公开,办事时间缩短,社会和谐稳定,灌区人民安居乐业,群众满意度达到95%。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水利体制改革后,准公益性人员每年财政仅解决64人每人400元生活费,标准仍然过低,上访事件时有发生。

2.灌区工程维修艰难。因威溪左右干渠渠系较长,年久失修运行日益老化,水利维修财政投入较小,导致渠系水利用系数不到45%,灌溉水量流失较大,灌溉面积日益缩小。

3.超预算支出。2018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993.73万元,其中退休费236.68万元。因单位退休人员较多,准公益性人员67人属差额人员,遗属人员生活费及一次性抚恤金均由单位负担,实际支出为1567.81万元,同时因威溪灌区节水改造奖补项目发生资本性支出376.37万元,超出了预算安排。

4.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中,未按功能科目一一对应,部分开支应由其他资金列支的费用,从财政性预算内资金列支,从而导致公共财政支出预决算存在偏差。

六、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和我所整体支出管理的需要,拟实施以下改进措施。

1、财政部门应提高单位准公益性人员的生活费标准,并将准公益性人员的“五险“同步纳入年初财政预算,解决其后顾之忧。

2、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编制。市威溪管理所应根据人员分类情况、业务开展需要,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优先保证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3、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及功能性科目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4、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5、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确保一般公共财政性绩效目标的顺利完成。

绩效自评抽查复核报告 篇7

根据《中共新罗区委办公室 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罗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办法〉的通知》(龙新委办〔20xx〕59号)和《龙岩市新罗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预算绩效自评抽查复核工作的通知》(龙新财绩〔20xx〕6号)等文件要求,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20xx年度44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复核评价工作,评价内容围绕绩效目标设置、项目管理、资金管理、预算执行率、实际绩效等五个方面。现将评价结果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自评复核评价情况

根据《龙岩市新罗区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龙新财绩〔20xx〕2号)文件要求,绩效评价结果等次共分四档,其中90分以上(含)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含)为中,60分以下为差,在开展复核评价的44个项目中,评价结果等次为“优”的有26个,占比59.1%,“良”的17个,占比38.6%,“中”的1个,占比2.3%。

二、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一)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健全管理机制。总体上看,区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绩效自评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逐年提高,但与中央及省市有关要求仍有差距。各部门、各单位务必认真贯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有关文件精神,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强化绩效目标管理,规范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目标是做好绩效评价等各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源头和基础。各部门编制预算时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各项部署,分解细化各项工作要求,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和相关指标,规范绩效目标编制,加强绩效目标审核,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

(三)切实做好整改工作,提升财政资金绩效。各部门(单位)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同时要加强部门(单位)内部预算绩效管理,针对绩效评价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请相关部门于20xx年9月15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分别报送至区财政局绩效管理股以及业务归口股室。

绩效自评抽查复核报告 篇8

为进一步加强县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参照《青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绩〔2022〕85号)和《青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绩效自评抽查复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财政局成立了绩效自评复核小组,对35个项目和15个整体支出进行复核,目前已全部完成,现将抽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复核范围和内容

(一)复核范围:为20xx年度绩效自评中抽取的35个项目支出和15个整体支出。

(二)复核内容:为绩效目标编制、预算执行、绩效指标设置、运行成本控制情况、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及满意度情况等方面,同时考量单位自评工作的及时性、规范性和自评报告工作质量。

二、基本情况

此次共抽查复核35个项目支出和15个整体支出,金额27177.289万元。抽评分别从上报资料和实地核查进行综合评价,经评价,其中评价等级为优的项目27个,占全部自评项目的54%;评价等级为良的项目7个,占全部自评项目的14%;评价等级为中的项目16个,占全部自评项目的32%。总体来说,绩效自评报告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改进。

三、存在问题

从抽查分析结果可以看出,抽查复核的部门和单位已按照要求对本部门和项目基本上做到了应评尽评,但是上报的自评报告反映成绩较多,很少报告问题,且自评得分比较高。

(一)项目绩效目标、指标设置不规范。

通过抽查复核可以看出,部分项目绩效目标存在编制不规范、不细致,同时,存在指标值设置过低,个性指标设置不准确的'问题,部分单位设置绩效指标较为简单、笼统,未根据项目实际对数量、质量、进度、效益等指标具体细化,使得事后绩效评价缺少科学合理的衡量标准。

(二)绩效自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部分部门存在对绩效评价工作重视不足的现象,一是部分单位未按时报送绩效自评材料;二是部分单位绩效自评工作开展不够细致,绩效指标不够细化,只是笼统的打分,存在打分不合理、随意的情况。

(三)部门责任主体绩效意识不强。

在绩效评价工作中发现,部分部门绩效理念和意识较为淡薄,将绩效评价工作简单理解为单纯财务部门和财务科室的业务,部门内部相关业务科室尚未参与项目绩效管理过程,未提供实际项目执行情况数据,出现项目实施与绩效管理相脱节的现象。

四、建议

(一)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提升绩效理念和意识。

一是采取集中培训、多媒体宣传等方式,强化财政部门、各部门、单位人员预算绩效管理知识的学习,提升绩效管理知识水平。二是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工作力度,通过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监控、绩效自评等来提升绩效管理工作技能,达到“以评促管,以管促学”的目的,全面增强绩效理念和责任意识。

(二)强化绩效目标管理,规范绩效目标编制。

绩效目标是项目设立和实施的前提,是做好绩效评价等各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基础。各部门编制预算时要结合单位职责、项目实施实际,分解细化工作要求,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和相关指标,规范绩效目标编制,加强绩效目标审核,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

(三)强化评价结果应用,提升财政资金绩效。

一是要加大对绩效自评质量抽查复核工作的力度,采取资料审核的形式,主要复核各部门(单位)项目绩效自评完成率及自评工作质量,通过发现问题来促进项目单位进行整改,达到强化对预算项目的管理;二是强化结果应用,进一步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制度,将20xx年各部门绩效自评抽查复核结果作为2022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参考依据。三是进一步加强评价信息披露,建立健全评价结果报告制度以及公开制度。

绩效自评抽查复核报告 篇9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绩效评价股于20XX年7月3日至8月10日,对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卫健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个部门110个项目2020年度绩效自评情况进行抽查复核,并将抽查复核范围延伸至绩效目标编制环节。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抽查复核工作按照《中共邹平市委、邹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邹发〔2019〕10号)《邹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市级部门整体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邹财绩〔2021〕2号)等文件要求进行,一是检查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的总目标及三级指标设置是否完整合理,二是对照部门单位绩效自评表,从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产出指标,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影响等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方面进行核实。

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我们按照“检查与辅导相结合”的原则,先后召开5个专题辅导会或座谈会,将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意义、绩效指标设置、信息填报工作要求等面对面传递给项目参与人员,进一步提升了他们的绩效意识和业务能力,真正做到“一项工作、多重效果”。

二、主要问题

我们通过进场座谈、查阅支出明细账、调档复核等方式,逐个项目进行复核,发现了绩效理念不强、目标质量不高、绩效自评信息不实等诸多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绩效理念不深。多数单位通过建立制度、加强管理、层层落实,绩效管理理念初步建立,但是也存在部分单位绩效意识淡薄、甚至工作疲于应付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工作积极性欠缺、工作质量不高。

1.工作积极性欠缺。2019年8月部门预算工作布置会上,我们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和上级考核工作要求,预算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将纳入预算的全部资金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申报目标;谁审核资金,谁审核目标”的原则进行绩效目标设置并提交各自归口业务科室进行审核,计划于2月14日前向人大预工委进行汇报。但在实际编报过程中,各预算部门由于绩效概念不清,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反复修改绩效目标,一时间出现绩效目标编报混乱的情况,甚至产生倦怠反感情绪,致使绩效目标申报工作延期。同样,绩效自评过程中各预算单位也存在类似问题,导致填报时间严重滞后,甚至影响了信息公开。

2.信息填报质量不高。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信息存在流于形式的风险,由于预算部门(单位)对绩效不理解或理解有偏差,导致了部分单位认为编制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工作无实际意义,不仅浪费时间还给自身工作带来麻烦。例如,在绩效目标编制过程中,有的单位将正向指标定的过低、反向指标定的过高,致使其绩效目标编报质量低,使项目执行效率效果大打折扣,甚至有违政策期望。长此以往,如果不采取实际有效的措施,绩效目标将存在流于形式的风险。

(二)目标编制不合理,基础信息不完善。绩效目标管理作为预算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其意义和作用无疑是至关重要的,不仅是开展事中监控、绩效自评和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还是制定绩效考核标准的主要参考依据。绩效目标管理虽然开展若干年,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1.总体目标不能反映项目。总体目标的设置与项目实施相关,应该能够反映项目资金的使用所要达到的目的和任务,但有的项目年初预期目标设置与该项目的实施内容、实施阶段相关性较差,有的用国家教育层面的宏观目标代替。例如某改造项目,预算100万元实际用于偿还以前年度债务,年初预期目标为“合理规划布局中小学幼儿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的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填报简单,未详细说明项目完成后实际达成的产出及效益,用一句“项目已完成”简单概括。部分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仅填写“已完成”,未进行量化描述。

2.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从年度绩效指标的总体设置情况看,有些指标不够细化量化,比如,某局41个项目中有26个项目产出指标没有设置“成本指标”;有的指标设置与项目实施内容、实施阶段不一致,例如,某建设项目预算200万元,实际用于偿还工程款,数量指标的三级指标却设置为“建筑面积”,指标值设置为“建筑面积2.57万平方米”,与项目实施内容、阶段不符;有的项目绩效指标对应的三级指标未做细化量化,例如某项目预算执行120万元,主要考核四所高中高考成绩与教师奖励挂钩兑现,其数量指标的三级指标设置为“清、北本科录取”,年度指标值为“名列前茅”,实际完成指标值为“清北未完成”。经复核,年初“各学校任务目标及完成情况”中任务目标分为“特殊类型”和“一段线”,都有“基础目标值”和“争取目标值”,自评指标设置时却未做细化量化,实际完成指标的填报也未按实际情况完整填列。

3.项目预算、项目绩效指标变更时未及时申报调整。有的项目已进行职责整合,应调整预算却未及时调整。比如,某项目预算58万元,实际用于支付2019年度的协办员经费,协办员职责2020年度已整合至兼职网格员,以后年度不需安排此项目预算却未及时申报调整;有的项目预算内容发生变化,未及时调整预算。比如,某项目年初预算按1000万填写,鉴于本市政策调整,故项目预算应较年初编制时减少,但未申请预算调整。

(三)绩效自评不规范,不能反映项目实际。绩效自评是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有利于项目实施单位对照项目绩效目标及时发现项目管理中的.问题,实现业务与财务、部门与财政责任的连接,但目前的绩效自评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1.预算执行信息填报不准确。部分项目自评表中对部分预算执行情况未按照实际到位资金进行填报,存在全年预算执行数、执行率计算不准确的情况。有的年度预算存在追加但自评没有表现出来,有的使用了上级资金、其他债券资金,自评也未包含。例如,某项目自评预算执行100万元,经复核实际支付160.12万元,年内追加预算60.12万元;某改造项目,自评预算执行为0,经审核该项目市级财政虽未拨款,但实际使用上级资金217.8万元、专项债220万元,共计支付437.8万元;从资金支付方向来看,个别项目支付内容存在不合规现象。例如,某饮用奶项目,经查阅资料用于支付租赁费。

2.绩效自评不能反映绩效目标和项目实际。项目负责人未对该项工作进行全面理解,或理解的较为片面,认为“市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的编制较为抽象,指标设置未能按照项目实施所达到的目标和完成的任务进行细化和量化。有的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可以细化为两个或以上的三级指标来反映使用资金所达到的目标数量和质量标准及水平,在填报自评表时却只使用一个指标,难以了解项目资金使用达到的标准和水平,未能达到绩效自评的目的。比如,某设备配备项目数量指标三级设置为“设备数量341442台件套册平方立方”,质量指标三级设置为“合格率95%”;有的绩效指标设置相关性较差,不能反映绩效目标和项目实际。比如,某项目生态效益指标“维护森林资源安全,改善生态环境”与项目实际产生效益的关联程度较低,质量指标“森林资源执法监督检查”、“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建议放在效益指标更准确。

三、原因分析

上述问题的出现,除了绩效管理理念淡薄、绩效信息编报能力不足的原因之外,还有以下原因:一是“心理契约”与“正式契约”的背离,心理契约是对相关信息进行解读后形成的自身的心理期望,绩效管理工作作为一种正式契约被一部分资金使用单位认为是对自身的约束,从而在编制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时出现积极性不高、动力不足甚至应付的现象;二是资金使用与绩效管理责任分工的背离,单位内部分工不明晰、职责划分不明确,一些单位习惯性地将财政部门布置的工作交由单位财务人员办理,并未考虑到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与业务部门的直接关联性,财务人员难以全面了解业务工作的特点和项目所要达到的绩效,仅掌握项目预算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那么绩效目标设置、绩效自评等就难以反应项目本身。

四、工作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结合实践探索,建议分别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

(一)提高参与人员的绩效意识。观念的提升能够有效调动工作积极性,而且能保证工作质量,使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工作顺利实施并持续向好。一是要优化培训形式、加强培训力度,深入单位、以干带训代替原有的培训模式,在“面对面”的互动中将绩效理念和业务知识传递给每个参与人员;二是加强考核,细化考核细则,保证考核的客观公正,倒逼项目实施单位和参与人员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监控、自评管理全覆盖和质的提升。

(二)保证绩效目标质量。一是要“去标准化”科学编制绩效目标。一方面在编制绩效目标时要真正从项目本身出发,拟对绩效目标申报材料进行了修正,细化资金测算和项目明细,使绩效与项目结合起来,这样在一定程度上使绩效目标编制更客观、科学;二是要加强审核,将财政部门单一主体或者主导,逐渐过渡到预算单位或者项目主管部门作为绩效管理的主体、财政部门复核的绩效目标管理模式,充分调动预算单位或者项目主管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真正落实预算单位绩效管理主体地位。

(三)做好自评基础工作。一是建立绩效自评和绩效目标信息的关联,从年度预算开始就要重视项目绩效目标的申报工作,重视绩效目标与预算资金的密切关联性,因此需要各预算单位科学安排、统一要求、统筹管理;二是严格实行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各项目实施单位应重视档案的整理、汇总和保管工作,重视项目实施完成后的数据汇总、统计、存档工作,便于相关检查、评价、抽查等工作的使用。

绩效自评抽查复核报告 篇10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公司受莒南县财政局委托,对《省级慢病示范县建设》等20个项目的绩效自评报告进行复核。

一、绩效自评抽查实施情况

20xx年5月10日启动对《省级慢病示范县建设》等20个项目的抽查复核,项目组共收到自评报告20份,经过对自评报告进行审核,分别给出了部门绩效自评抽查分析报告。

二、抽查依据

(一)国家、省市县相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包括《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0号)《中共莒南县委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莒南发〔20xx〕12号),以及《关于开展20xx年度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莒南财绩〔20xx〕1号)《莒南县县级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工作规程》和《莒南县县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工作规程》的通知(莒南财预〔20xx〕20号)等。

(二)国家、省和县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

(三)国家、省和县区制定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四)县级预算部门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五)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

(六)县级预算部门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和绩效标准;

(七)县级预算部门预算申报的相关材料、依法批复的部门预算,转移支付资金的相关资料;

(八)审计部门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年度审计报告;

(九)其他相关材料。

三、抽查方法

1.审阅资料

收集与项目预算、管理、绩效相关的评价资料,并对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阅。查阅项目申报和批复文件、财务核算数据、档案管理资料、资金管理资料,与自评报告进行比对核实。具体为:①对实施单位上报的自评报告进行认真审阅,核实项目单位自评工作是否按要求完成,评价完成的效果和质量;②对项目实施单位填报的项目预算及批复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表进行审阅,对资金使用通过实地调查、原始凭证查阅等进行核实;③收集与项目绩效的相关资料并结合问卷调查、座谈访谈结果对项目绩效进行核实。

2.现场调研

按照自评报告的内容,通过现场调研核实该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实施及绩效目标申报和实现情况。

3.数据分析

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核实项目预期效果和效益实现程度。

四、抽查内容

(一)绩效自评是否采取量化评分的形式,每个预算项目是否评出绩效分值,得分以百分制计算。

(二)项目绩效自评得分是否由各项指标得分加权汇总形成。

(三)二、三级指标所占权重是否根据指标重要程度、项目实施阶段等因素综合确定,准确反映预算项目的产出和效果。

(四)同类评价对象的指标权重设置是否基本一致,便于评价结果相互比较。

(五)绩效指标得分是否按规定方法评定:属于定量指标的,完成指标值,是否计算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指标值,是否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记分;对完成值高于指标值较多的,是否分析原因,按照偏离度适度调减分值。属于定性指标的,是否根据指标实现程度对应优、良、中、差四个等级,相应赋予分值。

(六)年度预算执行完成后,是否及时组织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全面收集、系统整理预算项目绩效完成信息,确认各项绩效指标实际完成值或实现程度。

(七)绩效自评打分是否将绩效指标实际完成值(实现程度)与年初设定的预期值相比较,逐项评定每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

(八)绩效自评表填写是否按照绩效自评表的格式和要求,逐项填写每项绩效指标得分、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并简要分析绩效存在问题及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九)绩效自评工作完成后,是否及时进行总结,形成专题报告。报告内容是否包括部门绩效自评组织开展情况,专项资金和具体预算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分析及评价结论,年初绩效目标设定质量对比倒查情况和下一步整改计划和具体措施等。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绩效目标较大的是否单独列明,并分析说明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十)对预算执行率偏低、绩效自评结果较差的,是否单独说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属于延续性项目的,在预算编制时是否从严从紧安排,是否调整资金投向和分配方法,是否持续优化部门支出结构。

(十一)自评结果是否与绩效目标偏离度较大,目标指标设定是否不科学、不合理。

(十二)其他需要抽查的指标和资料。

五、抽查情况分析

(一)项目累计资金安排与使用情况

项目组共收到自评报告20份,经过审核,20个自评资金数据填报准确,数据来源客观可靠。

(二)项目立项依据

审核的20个项目中有2个项目未提供项目立项材料,经现场和电话核实,项目立项依据充分。

(三)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设定情况

1.项目立项时,绩效目标设定是否具体明确、科学合理

16个项目绩效目标设定具体明确、科学合理,2个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不够具体明确,2个项目绩效目标不明确,不能反映项目的内容。

2.项目立项时,绩效指标设定是否细化、量化、可衡量、可评价

11个项目的绩效指标设定不够细化量化,尤其是项目的效益指标,有2个项目未设置效益指标;有7个项目的绩效指标设定细化、量化、可评价。

3.项目评价时,评价指标设定是否规范、全面,政策评价是否按照“3E”体系

项目组审核发现,评价指标设定时,普遍存在欠规范的问题,不能兼顾投入的经济性、产出的效率性和影响的有效性。

4.项目评价时,评价指标及标准设定是否细化、量化、可衡量、可评价

12个项目设置了细化、量化的评价指标,评价指标能够科学衡量和评价项目的产出和效益;8个项目的评价指标设置不够量化细化,或不能全面衡量项目的产出和效果。

(四)项目执行效率

1.预期产出实现程度

13个项目预期产出全部实现,2个项目实现了85%以上,3个项目实现60-85%,2个项目实现60%以下。

2.项目执行产出情况是否真实、准确,评价数据来源是否客观、可靠

经多种途径的调研和走访,项目执行产出情况较为真实、准确。

(五)项目实施效果情况

1.预期效果实现程度

13个项目预期产出全部实现,3个项目实现了85%以上,2个项目实现60-85%,2个项目实现60%以下。

2..项目实施效果的佐证依据是否真实、准确,来源是否客观、可靠

经多种途径的调研,项目实施效果较为真实、准确。

六、自评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财政支出评价对象涉及行业多,项目之间差异性大,目前虽然中央及省市已经发布共性指标,但真正能体现项目效果的.个性指标,由于设置难度较大,还不能满足目前工作开展需要。多数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不够清晰、没有细化、不便于衡量,不能完全反映考核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导致项目自评指标体系不够全面,导致评价内容不够全面,不具有针对性,实际操作能力低,难以满足不同层面和不同性质的绩效评价需求。

(二)预算部门重支出轻效益的情况普遍存在

部门重产出轻效益,事前和事后对项目效益性调研和分析较少。绩效目标中效益指标过于粗糙,量化指标少,评价指标体系中效益指标设置不合理,自评时普遍为定性的效益指标赋满分。

(三)项目管理欠规范

在自评审核中发现,普遍存在的一个现象是很多材料部门无法提供,深入了解发现,很多部门没有档案管理人员,财务人员档案管理知识缺乏或责任心不强,造成档案管理混乱,很多材料未规范入档;很多项目没有建立科学合理可行的项目管理制度。

七、对自评工作的建议

(一)完善项目评价指标体系

汇总梳理以前年度制定的指标,将符合当前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和行业管理特点的个性指标汇编成库;二是搜集整理先进省市制定出台的指标,进一步充实完善个性指标;三是建立指标更新机制,将新制定的指标及时纳入指标库,做到随时更新、完善。

有必要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应用、落实,避免绩效评价搞形式走过场。项目在立项申报、审批时就应明确项目的预期绩效目标以及能体现绩效目标的具体绩效指标,且绩效指标尽量细化和量化。财政部门也应制定专门的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连同拨款一起下达,使绩效评价结果更加贴近项目,真正评价出项目的绩效。将预算绩效目标填报与预算安排下达挂钩,从深层次地解决绩效目标填报不认真、流于形式的问题,全面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在规范绩效目标的基础上,加强调研、分析,结合各预算单位的职能职责和工作要求,全面梳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在准确定位该单位工作目标的基础上,除对各项考评项目的绩效目标、资金分配、财务管理、使用绩效、社会效益等涉及的指标体系进行逐项完善外,还增加部分个性化的考评指标,建立更加符合实际的指标评价体系。

(二)加强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

对预算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管理,应由过去关注项目资金使用向关注项目可行性和项目效益性转变。加强调研、分析,结合各预算单位的职能职责和工作要求,全面梳理工作任务,对效益指标进行完善。

(三)规范项目管理过程

部门的绩效管理人员,应加强责任心,做到提供数据准确、精确,能真实完整的反应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整改工作方案,并积极落实各项整改工作。针对档案混乱的问题,项目组应安排专人负责档案的管理,并加强档案管理技能,装订档案资料,填写正确的档案盒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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