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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化管理调研报告 篇1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推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坚持以为民、惠民、便民为宗旨推行了街道社区网格化管理进行了社区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的探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制定了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网格化管理工作专题进行研究部署印发了《xxx市实施城乡网格化管理、推进社会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网格化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xxx区各办事处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广泛宣传发动统一广大社区工作人员的思想营造推行网格化管理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了网格化管理服务平台。按照“动员部署、划分网格、确定网格员、培训网格员、试点运行、全面开展”的工作流程根据“街巷定界、规模适度、无缝覆盖、任务相当、便于管理”的要求兼顾自管小区、物业管小区、单位小区、城乡结合部等多种类型以及户籍人口、流动人口和管辖面积等因素xxx区五办目前实际划分网格数254个其中城市社区221个、城中村17个、其他村16个网格内有79548户、227666人含流入人口。同时根据网格划分将网格员、社区干部、社区志愿者等力量统一纳入网格实施分块管理
三、建立了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市综治办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xxx市网格化管理网格员汇总登记表》、《xxx市网格信息表》按照行政区域代码统一编定网格员编号将留守老人、残疾人、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信息等分类总人数纳入网格信息收集内容中摸清各网格内的商户、居民、店铺、单位等基本信息。目前各xxx区办事处已进行摸底实施正在汇总整理。
四、建立了网格化管理督办检查制度。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督导专班将此项工作纳入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下发了《xxx市综治工作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使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严格奖惩兑现。针对各社区网格划分、地图绘制、信息化采集等前期基础工作开展情况市委、市政府多次深入一线调研检查督办不断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同时通过现场推进会等形式以点带面推广好经验好作法确保全市网格化建设工作整体推进。
二、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新生事物我市目前仍处于探索起步阶段从调研的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工作进展不平。我市是全省10个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县市之一市委、市政府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六项重点工作”之一予以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作为社会管理创新试点的重要切入点和抓手但从这次调研的情况看落实力度不够整体工作进展比较慢办事处之间横向比较进展也不够平出现了工作“盲区”和真空。
二、居民参与度不高。从调研情况看居民参与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参与度不高。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社区服务内容单一所致。目前社区以政府提供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救助、计生等公共服务为主服务对象以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和失业人员等特殊群体为主直接面向全体社区成员的服务项目不多。二是社区工作行政化、机关化倾向所致。社区从事了过多的行政性和半行政事务既有计生、就业、社保、民政、综治等常规性工作又有各类统计、调查、检查等临时性工作社区工作调查多、统计多、报表多、台账多相当多的时间和精力花在开会、迎检、写标语、整理档案上了场面性的活动开展较多社区工作者“上门服务”、“面对面服务”与群众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三是城市社区居民素质层次不同所致。不少居民较注重隐私有事找社区、找政府无事怕打扰甚至“避而不见”往往给社区网格管理采集第一手资料和相互服务带来不便。
网格化管理调研报告 篇2
幸福社区网格化管理在20xx年开始实行,划分为15个网格,每个网格管理成员由社区领导、社区工作人员、居民小组等3人组成,社区领导为网格管理的负责人,我所在的是幸福社区第10网格,该网格有居民550户,单位场所有3家,商铺有97家。
我通过培训的理论知识用于实践中,但每新任一项工作都有所前期难度。第一周:社区领导为我们介绍了社区干部,熟悉社区环境,讲解工作细节及工作的职责。我们的邹主任为我们实地指出各网格划分区域的基本情况。第二周:在网格管理员的安排下各网格员下基层到自己的管理区域信息收集,这才应征了老人们常说的"万事开头难",而此时我第一道关口"进门难",或许是因为社会人员的杂乱,居民的安全意识防范,使其工作难开展,比较辛苦、单调,有时还会被人误解,在此阐述我在网格化管理工作中所体会到的工作的难点、工作中的问题以及建议。
一、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难点
1、治安管理管理难度大
幸福社区位于县城中心现在交通便捷,外来人口较多,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治安管理的难度。一是春节前期人口比较集中,发生入室盗窃,群众财产和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治安面临新挑战。二是外来租住人口身份背景复杂,从事不同的行业,流动性大,管理难度增加。
2、人口与工作地全覆盖化管理难度大
一是县城的出租房较多,人口的流动性也较大,而流动人口都是做一些临时工作,就没有固定的工作点,今天在这里上班说不定明天就不在这里就职;二是在单位场所商铺去登记工作人员居住地时,多数工作人员根本都不配合,乱报住址或是不理睬;三是到居民家中去采集人口信息时,有的居民不会如实而报,要么就错报要么就不报,这样就很难得到第一手真实资料,所以人口与人口的工作服务点很难实现网格全覆盖化管理。
二、网格化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第一,网格内管理人员分工不清,责任不明,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网格管理人员由社区领导、社区工作人员、居民小组长组成,社区领导为负责人。网格员不可能把所以的工作都全包干,联系、汇报工作、处理问题等等,但在实际工作中并没有把三人的具体职责明确出来,没有充分调动居民小组长的`积极性,网格内的事情就是网格员自行全责。
第二,网格化管理内没有固定去解决问题的职能部门,在日常工作网格员善于发现问题,但没有能力职权去解决问题,在实际工作确实有在网格的层面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通过手持终端上报职能部门,可迟迟没有去实施解决这个事情,搁置不管,就让居民看不到网格员工作的成效。
三、对社区网格化管理下一步工作的建议
1、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
对于一般性的事件:网格员现场处理,上传手持终端;需要协调处理的事件:网格员现场拍照受理,带回社区报告相关部门,反馈服务管理对象;突发性事件:网格员立即手持终端上报相关职能部门,网格员现场跟踪缓解事情的严重后果,协助完善。
2、进一步完善信息反馈和问题处理机制
在工作中因网格员没有职权去处理一些问题,所以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反馈和问题处理机制:第一,加强责任建设,下沉责任,分解工作任务;第二,做好联合职能部门的信息摸排工作,把这些问题集中梳理分类,确定职能部门,报告职能部门,协助处理;第三,处理事件后的信息反馈,建立重大问题督办制度。
以上就是我在工作所遇到的难点和不足,总之网格化管理就是实现社区管理的扁平化、精细化、信息化,网格员为社区服务的全覆盖、全天侯、零距离。我们相信能不断完善网格化管理,服务水平一定能得到极大的提升,幸福社区管理一定能够取得居民的信赖,网格员将成为居民群众生活中可依可靠的左右手。
网格化管理调研报告 篇3
随着物业管理法规的不断完善,业主、使用人法制观念的不断增强,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力度不断加强,居住小区违法搭建情况得到了有效控制。但是在部分居住小区依然存在着擅自在天井、庭园、阳台等部位搭建违法建筑物和构筑物,擅自占用公共部位、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等现象,特别是一些高档小区居民入住后,出现了比较严重的违法搭建情形,如有的业主、使用人擅自在房屋平台搭建阳光屋,甚至加层、改建、扩建、开挖地下室,不但严重破坏了小区的整体规划与和谐的环境,还影响了相邻业主、使用人的日常生活,引发了不少矛盾纠纷。
一、华阳地区居住物业装修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几年,随着房地产二、三级市场的活跃,高档商品房住宅中二次装修开始增多,由此各类违章行为和违章搭建时有发生,引起社会的重视,从房地办目前所掌握的情况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业主将原房屋从里到外彻底进行装修或改建,改变了原始设计风格,如外墙立面安装玻璃幕墙,将承重墙拆除后重新扩建,底层门厅、平台搭建成房间等等,违章面积在10~60M2不等。
(二)使用的装饰材料比较高级、新颖,凡装修过的房屋均超过原房屋设计标准,对小区环境影响相对较小,与周边房屋的格局能基本保持一致。
(三)相邻关系矛盾不特出,业主委员会一般也不直接干涉,只是对过分超出范围的违章建筑反响较大。
(四)由于业主身份比较特殊包括一部分系境外业主,物业公司较难直接进行劝阻,怕影响管理费的正常交付。
基于以上现状从物业公司反映:认为政府管理部门处罚力度不够,对违章户的处罚达不到威慑作用,另外迫于管理费拖欠,只能劝阻,无法阻止施工,否则发生冲突物业公司很被动。
然而作为搭建的业主却认为:由于房屋设计在使用上不尽合理,且已陈旧,所以当新购房业主入住或原业主二次装修时,往往请专业装潢设计单位对房屋重新按个性化进行室内布局,加之在经济上有支付能力,使上述违章行为时有发生,由于示范效应,对其他业主影响较大,有趋同倾向。
二、进一步加强物业装修网格化管理的建议
(一)各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加强对住宅装修的指导和监督
1、加强规范装修行为的宣传和指导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规定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或《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住宅使用公约》或《业主公约》的约定,履行对业主装修住宅的管理职责,并制订《住宅装修须知》,配备相关的专业人员,加强对业主装修住宅的宣传、指导和监督。
指导物业管理公司将《住宅装修须知》在所管理的物业小区内一并公告。同时,把《住宅装修须知》送达物业管理区域内待装修的业主或使用人并签收。
2、加强住宅装修前的管理
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在为业主或使用人办理入住手续时,必须告知《条例》中规定的不得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破坏房屋外貌和违法搭建等住宅装修的禁止行为。禁止敲凿的部位以及不得擅自随意安置空调室外机和安装防盗设施等注意事项。
业主或使用人在装修住宅前,要求其将施工单位、施工期限、装修内容(包括住宅装修设计图、施工方案)等书面告知物业管理公司并为装修施工人员办理小区临时出入证等手续。
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对业主或使用人提供的住宅装修设计图、施工方案中有违反住宅装修禁止行为的提出整改意见。
为加强对施工单位装修行为的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可与住宅装修施工单位签订《住宅装修管理协议》。
3、加强对住宅装修活动的日常巡视和监督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明确由专人负责对住宅装修活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当有业主或使用人已入住的,应当督促装修的业主、使用人或施工单位遵守施工作业时间,晚间18:00时至次日上午8:00时和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
物业管理公司对进入小区的施工人员和建筑材料及装修施工阶段涉及水、电、气和结构等隐蔽工程的,每天应当加强现场巡视和检查(包括节假日)并做好记录,发现违规现象,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劝阻、制止并督促改正。
对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破坏房屋外貌、违章搭建等违法装修行为且拒不整改的业主或使用人及住宅装修单位,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及时告知业主委员会并报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同时,物业管理公司应当责成违规装修的施工人员停止施工。
4、加强知法、守法和履约意识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督促业主或使用人遵守《条例》等相关规定、遵守《住宅使用公约》或《业主公约》的约定。
物业管理公司与住宅装修单位签订协议》的,应当督促其履行《协议》。在住宅装修施工完成后,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及时收回小区临时出 入证。对造成房屋和设施设备损坏的,物业管理公司应当责成责任人及时进行修赔。
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装修单位的违约行为,可依据《协议》的约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业主或使用人违法装修经劝阻。制止无效的,房产开发商或相关业主或使用人可依据《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住宅使用公约》的约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业主委员会应当发挥自治管理作用
业主委员会应当经常检查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和服务状况,督促住宅装修的业主或使用人遵守有关的法规和约定,及时调解装修不当 引起的相邻纠纷,对业主或使用人违法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督促其整改。
对业主或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劝阻无效的,经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通过,业主委员会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各区县房地局应当加强对违法装修的行政执法
区房地局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对物业管理公司不履行法定管理服务和义务等行为,应当根据《条例》和《规定》的相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并可处相应的罚款。对物业管理公司违反《条例》和《规定》情节严重的,区县房地局可作出降低资质等级的处罚,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区县房地局接到对业主或使用人违法装修的投诉,应当及时受理、立案并到现场调查、取证。核实,经核查属实的,根据《条例》的相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可并处相应的罚款。
网格化管理调研报告 篇4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党中央根据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XX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有关安排部署,积极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创新实践,为加强和改进新常态下基层治理工作能力和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效。最近,我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深入镇街道、村社区进行了专题调研,总结发现了一些好的做法,查找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几点对策和建议。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网格化服务管理四级体系基本建成。一是建立健全了县、镇(街道)、村(社区)、网格四级联动机制,网格事项的发现、处置、上报、交办、办结、回访、评价机制运行良好。二是四级体系分级管理,梯次互动,各层级根据实际情况处理网格化事项,职能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网格化信息系统事件处理及时。
(二)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运行良好。截至目前,我县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已累计录入人口信息XX条(流动人口XX条,特殊人群XX条),群防群治队伍XX条,群防群治人数XX条,单位场所XX条(重点单位场所XX条),房屋信息XX条(出租屋XX条),事件处理累计XX条(县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累计办理事件XX条,全县民生事项累计XX条,占比%,社情民意收集XX条,占比%,特殊人群服务XX条,占比%,矛盾纠纷劝解XX条,占比%,突发事项报告XX条,占比%,参与治安防控XX条,占比%)。
职能部门的事件办理情况:20xx年红黄牌事件情况:
(三)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运行效果良好。
1、网格员坚持"一日双巡",更贴近老百姓,拉近了党委政府和群众的距离。
2、网格员既能及时发现网格内的矛盾,又能将大多数矛盾解决在网格内,诸如邻里间房屋漏水、下水道堵塞、物业纠纷等。
3、网格内各项信息更加全面透彻,网格员收集各类基础信息导入系统,并动态调整更新。
4、网格员参与治安防控,一定程度上震慑犯罪行为,增加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5、网格员主动发现和受理群众诉求,现场办结或通过手持终端机报送处理,老百姓遇事爱找网格员,认可度高。
6、网格员充实了社区队伍,很多以往累计的民生事项得到办理,社区工作量下降,实际作用大于居民小组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新生事物,我县目前仍处于探索发展阶段,从调研的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工作进展不平衡。我县是全省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县之一,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是社会管理创新试点的重要切入点和抓手,但从这次调研的情况看,落实力度不够,街道办好于城镇,城镇工作进展慢。由于个别城镇的社区网格化工作落实不到位,镇网格化专干还要做社区专干甚至网格员的事情;四级体系还不够完善,事件处理情况差别大。街道办之间横向比较进展也不够平衡,分类工作各有长短。
(二)群众知晓度、参与度不高。从调研情况看,一是知晓度不高。由于宣传以及地域的原因,城市社区居民很多还是知道有网格化工作和网格员,但是网格化工作是什么以及网格员的职责作用还不清楚。城镇社区以及全县的农村对于网格化工作的知晓度则极低,很少有群众知道网格化工作是什么。二是参与度不高。网格员开展工作常常遇到不理解不支持,大多数还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少居民较注重隐私,有事找社区、找政府,无事怕打扰,甚至态度恶劣,网格员入户采集和调解矛盾纠纷极其不便。
(三)工作保障不足。一是网格员的绩效工资问题。我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开展半年了,绩效工资原定为按月考核季度兑现,但是去年四季度的绩效考核财政还未到账,影响了网格员的积极性。二是网格员保险待遇问题。由于我县网格员是参照公益性岗位购买保险,购买的四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中的养老和医疗都需要网格员自行购买后接近年底凭票据到街道报账,网格员意见较大。三是社区基础条件问题。部分社区的基础设施条件差,办公场所面积小,网格员队伍配备到社区后,办公面积和办公设备更不足,不利于工作的开展。
(四)网格员队伍问题。一是网格员队伍不够稳定。由于专职网格员能力素质以及网格员身份的原因,年轻一点的网格员就想着走,年龄大一点的能力又不及年轻的.。二是专兼职网格员差异。由于原则上专兼职网格员工作内容都一样,兼职人员意见较大。一方面是待遇问题,兼职网格员只有绩效考核。另一方面是兼职网格员原本的社区工作也比较多,精力有限,由此还造成个别社区一个专职网格员负责两三个网格的情况,"一格一员"难以落实。三是农村网格化工作开展难度大。一方面我县配备了部农村手持终端机,有手机的农村正逐渐开展工作,其它的农村网格化工作基本没开展。另一方面农村网格员大部分都是村书记、主任兼任,年龄偏大,学历偏低,手持终端机基本不会用,再加上其它诸如计生、民政方面的工作,网格化工作更难在农村落地。
(五)部分镇街道领导不够重视。一是网格化工作中的一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比如工作任务不按时完成,影响整体进程;镇街网格化专干身兼其它工作,其它任务一来便无人负责网格化;工作场所、设备保障不到位,工作无法开展。二是对网格员日常管理不到位,部分网格员多次手机无人接听或者关机;PC账号和手机账号长期不登陆并经县上提醒无果,影响账号活跃度和综治目标考核;网格人员名单调整和网格员请销假上报备案不主动。
三、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通过调研,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要切实把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来落实,从思想、组织、保障措施等方面不断加强,高度重视,确保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在全县落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意见,明确责任,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保证工作进度。
(二)要切实完善保障机制。一是人员保障。要加强对网格化专干和专兼职网格员的业务培训,互相交流,共同进步,提高其适应网格化工作发展的能力;二是制度保障。"一格一员","定人、定格、定责"。落实省市关于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的措施,既要留得住人还要淘汰人;三是资金保障。各项经费要及时划拨到位,资金要按时拨付网格员以及切实保障工作场所、设备的需求;设立激励资金,推动网格员创先争优,出先进出典型。
(三)要切实完善职能部门进驻和网格划分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需进驻的部门职能,涉及服务群众的职能部门都要入驻,包括水、电、气和通信部门,提升网格服务能力,丰富网格服务内容,让老百姓反映的事件都能有部门处理。二是进一步完善网格划分。由于城市建设发展的原因,部分网格需要拆分增加网格,部分地区需要新增网格。
(四)要切实强化宣传。县上和各镇街道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宣传,网格员自身要加强日常宣传,农村和城镇宣传要同时进行并落实到位,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增加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网格化管理调研报告 篇5
跟着物业办理标准的连续美满,业主、利用人法制见解的连续加强,办理部分监督办理力度连续加强,栖身小区违法搭建环境获得了有效把握。可是在部分栖身小区仍然存在着擅悠闲天井、庭园、阳台等部位搭建违法构筑物和构筑物,擅自占用大家部位、破坏房屋承重布局等现象,特别是一些高档小区居民入住后,呈现了比较紧张的违法搭建情况,如有的业主、利用人擅悠闲房屋平台搭建阳光屋,乃至加层、改建、扩建、开挖地下室,不但紧张毁坏了小区的集体筹划与和谐的环境,还感化了相邻业主、利用人的平常糊口生涯,激发了很多矛盾胶葛。
1、华阳地区栖身物业装修存在的紧张题目 近几年,跟着房地产
2、三级市场的活泼,高档商品房室第中二次装修入手下手增多,由此各种违章行动和违章搭建时有产生,引发社会的珍视,从房地办如今所把握的环境分析,紧张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业主将原房屋从里到外完全进行装修或改建,变化了原始计划风致,如外墙立面安置玻璃幕墙,将承重墙排除后从头扩建,底层门厅、平台搭建成房间等等,违章面积在10~60M2不等。
(二)利用的装潢材料比较高级、新鲜,凡装修过的房屋均超出原房屋计划标准,对小区环境感化相对较小,与周边房屋的模样能根本保存同等。
(三)相邻干系矛盾不彪炳,业主委员会平常也不直接干涉干涉,只是对太过超过范畴的违章构筑回声较大。
(四)因为业主身份比较特别包括一部分系境外业主,物业公司较难直接进行劝阻,怕感化办理费的平常交付。 基于以上近况从物业公司反应:觉得当局办理部分惩罚力度不敷,对违章户的惩罚达不到威慑效用,别的'迫于办理费拖欠,只能劝阻,没法制止施工,不然产生辩论物业公司很被动。 但是作为搭建的业主却觉得:因为房屋计划在利用上不尽公道,且已陈腐,所以当新购房业主入住或原业主二次装修时,每每请专业装潢计划单位对房屋从头按本性化进行室内布局,加上在经济上有付出本领,使上述违章行动时有产生,因为树范效应,对其他业主感化较大,有趋同偏向。
2、进一步加强物业装修网格化办理的发起
(一)各物业办理公司该当加强对室第装修的教导和监督
1、加强典范装修行动的宣扬和教导 物业办理公司该当根据《物业办理条例》、《上海市室第物业办理法则》的法则和《前期物业办理办事公约》或《物业办理办事公约》、《室第利用公约》或《业主公约》的商定,践诺对业主装修室第的办理职责,并订定《室第装修须知》,配备相干的专业人员,加强对业主装修室第的宣扬、教导和监督。
教导物业办理公司将《室第装修须知》在所办理的物业小区内一并公告。同时,把《室第装修须知》送达物业办理地区内待装修的业主或利用人并签收。
2、加强室第装修前的办理 要求物业办理公司在为业主或利用人办理入停止续时,必须告知《条例》中法则的不得破坏房屋承重布局、毁坏房屋表面和违法搭建等室第装修的制止行动。制止敲凿的部位以及不得擅自随便安排空调室外机和安置防盗办法等注意事变。 业主或利用人在装修室第前,要求其将施工单位、施工期限、装修内容(包括室第装修计划图、施工方案)等书面告知物业办理公司并为装修施工人员办理小区临时出入证等手续。 要求物业办理公司对业主或利用人供给的室第装修计划图、施工方案中有违背室第装修制止行动的发起整改定见。
为加强对施工单位装修行动的办理,物业办理公司可与室第装修施工单位签订《室第装修办理和谈》。
3、加强对室第装修活动的平常巡查和监督 物业办理公司该当明了由专人当真对室第装修活动的教导、监督和办理。当有业主或利用人已入住的,该当鞭策装修的业主、利用人或施工单位服从施工功课时候,晚间18:00时至次日上午8:00时和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紧张噪声的施工。
物业办理公司对进入小区的施工人员和构筑材料及装修施工阶段触及水、电、气和布局等潜藏工程的,每天该当加强现场巡查和查抄(包括节假日)并做好记录,发觉违规现象,该当及时采纳有效办法进行劝阻、禁止并鞭策改正。
对破坏房屋承重布局、毁坏房屋表面、违章搭建等违法装修行动且拒不整改的业主或利用人及室第装修单位,物业办理公司该当及时告知业主委员会并报告相干行政办理部分依法处理。同时,物业办理公司该当责成违规装修的施工人员中断施工。
4、加强知法、守法和践约意识
物业办理公司该当鞭策业主或利用人服从《条例》等相干法则、服从《室第利用公约》或《业主公约》的商定。
物业办理公司与室第装修单位签订和谈》的,该当鞭策其践诺《和谈》。在室第装修施工结束后,物业办理公司该当及时收回小区临时出 入证。对造成房屋和办法配置破坏的,物业办理公司该当责成责任人及时进行修赔。
物业办理公司对室第装修单位的违约行动,可根据《和谈》的商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拿起民事诉讼。
在未建立业主委员会的室第小区,业主或利用人违法装修经劝阻。禁止无效的,房产开辟商或相干业主或利用人可根据《上海市商品房销售公约》、《室第利用公约》的商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拿起民事诉讼。
(二)业主委员会该当阐扬自治办理效用
业主委员会该当凡是查抄物业办理公司的办理和办事状况,鞭策室第装修的业主或利用人服从有关的标准和商定,及时调束装修不当 引发的相邻胶葛,对业主或利用人违法行动进行劝阻、禁止并鞭策其整改。
对业主或利用人违背《业主公约》劝阻无效的,经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经过议定,业主委员会可向人民法院拿起民事诉讼。
(三)各区县房地局该当加强对违法装修的行政法律
区房地局连续美满行政法律工作程序。对物业办理公司不践诺法定办理办事和任务等行动,该当根据《条例》和《法则》的相干法则责令其改正,并可处响应的罚款。对物业办理公司违背《条例》和《法则》情节紧张的,区县房地局可作出低落天资等级的惩罚,直至撤消天资证书。
区县房地局接到对业主或利用人违法装修的投诉,该当及时受理、备案并到现场查看、取证。核实,经核对属实的,根据《条例》的相干法则,责令其期限改正,可并处响应的罚款。
网格化管理调研报告 篇6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党中央根据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于4月中旬组织部分政协委员,由副主席刘玉琦带队,先后深入到丹赵路、大坝、均州路三个办事处及相关社区,对我市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并与市综治办就相关问题进行协商梳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推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坚持以为民、惠民、便民为宗旨,推行了街道社区网格化管理,进行了社区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的探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制定了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网格化管理工作,专题进行研究部署,印发了《丹江口市实施城乡网格化管理、推进社会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网格化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城区各办事处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广泛宣传发动,统一广大社区工作人员的思想,营造推行网格化管理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了网格化管理服务平台。按照"动员部署、划分网格、确定网格员、培训网格员、试点运行、全面开展"的工作流程,根据"街巷定界、规模适度、无缝覆盖、任务相当、便于管理"的要求,兼顾自管小区、物业管小区、单位小区、城乡结合部等多种类型以及户籍人口、流动人口和管辖面积等因素,城区五办目前实际划分网格数254个(其中城市社区221个、城中村17个、其他村16个),网格内有79548户、227666人(含流入人口)。同时,根据网格划分,将网格员、社区干部、社区志愿者等力量统一纳入网格,实施分块管理
(三)建立了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市综治办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丹江口市网格化管理网格员汇总登记表》、《丹江口市网格信息表》,按照行政区域代码,统一编定网格员编号,将留守老人、残疾人、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信息等分类总人数纳入网格信息收集内容中,摸清各网格内的商户、居民、店铺、单位等基本信息。目前,各城区办事处已进行摸底实施,正在汇总整理。
(四)建立了网格化管理督办检查制度。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督导专班,将此项工作纳入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下发了《丹江口市综治工作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使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严格奖惩兑现。针对各社区网格划分、地图绘制、信息化采集等前期基础工作开展情况,市委、市政府多次深入一线调研检查督办,不断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同时,通过现场推进会等形式,以点带面,推广好经验好作法,确保全市网格化建设工作整体推进。
二、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新生事物,我市目前仍处于探索起步阶段,从调研的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工作进展不平衡。我市是全省10个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县市之一,市委、市政府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六项重点工作"之一予以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作为社会管理创新试点的重要切入点和抓手,但从这次调研的情况看,落实力度不够,整体工作进展比较慢,办事处之间横向比较进展也不够平衡,出现了工作"盲区"和真空。
(二)居民参与度不高。从调研情况看,居民参与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参与度不高。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社区服务内容单一所致。目前社区以政府提供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救助、计生等公共服务为主,服务对象以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和失业人员等特殊群体为主,直接面向全体社区成员的服务项目不多。二是社区工作行政化、机关化倾向所致。社区从事了过多的行政性和半行政事务,既有计生、就业、社保、民政、综治等常规性工作,又有各类统计、调查、检查等临时性工作,社区工作调查多、统计多、报表多、台账多,相当多的时间和精力花在开会、迎检、写标语、整理档案上了,场面性的`活动开展较多,社区工作者"上门服务"、"面对面服务"与群众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三是城市社区居民素质层次不同所致。不少居民较注重隐私,有事找社区、找政府,无事怕打扰,甚至"避而不见",往往给社区网格管理采集第一手资料和相互服务带来不便。
(三)社区管理难度较大。一是社区服务资源难以有效整合,诸如小区停车、基础设施等各自为阵,社区难以提供优质服务。二是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增加,加工、餐饮等行业混合在居民小区,社区缺乏管理手段,影响了社区的公共安全和居民的正常生活。三是社区与物业公司尚处磨合阶段,一些物管小区成为社区管理盲区,部分老社区因为历史原因,脏乱差现象较为严重。
(四)社区干部队伍有待加强。目前,城区人口近20万,只有109名社区工作者,且年龄普遍偏大,若继续沿袭自然减员递补的方式,很难适应社会管理工作的现实需要,难以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的服务需要。此外,社区民干部的生活待遇偏低也影响工作积极性。
(五)社区信息平台建设滞后。目前我市已开展了"九进社区"服务活动,单个部门都是采取在社区加挂牌子的方式开展工作,仍是各自为政、对上负责,难以统筹兼顾。目前信息采集的标准正在制定完善中,建立网格化信息系统是进行网和化管理的关键所在和技术保证,已迫在眉睫。到底是自建平台,还是依托十堰,已成当务之急,急需研究解决。
三、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市委、市政府对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对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高度重视,提出了明确要求,出台了相关工作方案。领导重视了,方案出台了,关键是要抓落实。通过调研,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要切实把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来落实,从思想、组织、保障措施等方面不断加强,确保社区网格化服务有人抓、有人管、管到位。
(二)要切实落实工作举措。要按照《丹江口市实施城乡网格化管理、推进社会建设工作方案》,紧紧围绕"人员配备、工作经费、信息化建设、网格员职能"四个方面,列出时间任务表,明确责任人,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保证工作进度。
(三)要切实推进改革创新。我市既然是全省10个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县市,就应当充分结合实际,大胆改革,大胆创新。比如在公共服务管理体制改革方面,由综治办牵头、民政局负责,启动公共服务管理体制改革办法,对社区人员流转、办公用房、经费保障及工作职责进行明确规定。在信息平台建设方面要走在全省、起码是十堰市的前列。
(四)要切实完善保障机制。一是组织保障。将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市城乡网格化管理、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好统筹、组织和协调作用。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各专项工作小组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抓好相关工作的督办和落实。二是人员保障。对经考核后确定招录的社区网格管理员,要统一组织专业培训上岗,适当提高其生活补贴标准。建立社区人员"退一进一"机制,探索建立市直单位新招公务员下社区锻炼制度和党政领导联系社区制度,解决"有人干事和肯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问题。三是资金保障。根据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的统一部署,市财政要预算安排网格化管理经费,用于全市社区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平台搭建等,落实平台维护、数据采集更新、硬件建设等费用。增加社区工作经费,同时,鼓励和引导驻社区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通过资源共享、共驻共建,为社区居民提供力所能及的资源、资金和智力服务。四是机制保障。各办事处、社区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将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社区服务管理考评,建立部门责任量化考核指标,严格进行考核奖惩。
网格化管理调研报告 篇7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党中央根据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XX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有关安排部署,积极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创新实践,为加强和改进新常态下基层治理工作能力和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效。最近,我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深入镇街道、村社区进行了专题调研,总结发现了一些好的做法,查找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几点对策和建议。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网格化服务管理四级体系基本建成。一是建立健全了县、镇(街道)、村(社区)、网格四级联动机制,网格事项的发现、处置、上报、交办、办结、回访、评价机制运行良好。二是四级体系分级管理,梯次互动,各层级根据实际情况处理网格化事项,职能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网格化信息系统事件处理及时。
(二)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运行良好。截至目前,我县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已累计录入人口信息XX条(流动人口XX条,特殊人群XX条),群防群治队伍XX条,群防群治人数XX条,单位场所XX条(重点单位场所XX条),房屋信息XX条(出租屋XX条),事件处理累计XX条(县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累计办理事件XX条,全县民生事项累计XX条,占比%,社情民意收集XX条,占比%,特殊人群服务XX条,占比%,矛盾纠纷劝解XX条,占比%,突发事项报告XX条,占比%,参与治安防控XX条,占比%)。
职能部门的事件办理情况:20xx年红黄牌事件情况:
(三)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运行效果良好。
1、网格员坚持"一日双巡",更贴近老百姓,拉近了党委政府和群众的距离。
2、网格员既能及时发现网格内的矛盾,又能将大多数矛盾解决在网格内,诸如邻里间房屋漏水、下水道堵塞、物业纠纷等。
3、网格内各项信息更加全面透彻,网格员收集各类基础信息导入系统,并动态调整更新。
4、网格员参与治安防控,一定程度上震慑犯罪行为,增加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5、网格员主动发现和受理群众诉求,现场办结或通过手持终端机报送处理,老百姓遇事爱找网格员,认可度高。
6、网格员充实了社区队伍,很多以往累计的民生事项得到办理,社区工作量下降,实际作用大于居民小组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新生事物,我县目前仍处于探索发展阶段,从调研的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工作进展不平衡。我县是全省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县之一,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是社会管理创新试点的重要切入点和抓手,但从这次调研的情况看,落实力度不够,街道办好于城镇,城镇工作进展慢。由于个别城镇的社区网格化工作落实不到位,镇网格化专干还要做社区专干甚至网格员的事情;四级体系还不够完善,事件处理情况差别大。街道办之间横向比较进展也不够平衡,分类工作各有长短。
(二)群众知晓度、参与度不高。从调研情况看,一是知晓度不高。由于宣传以及地域的原因,城市社区居民很多还是知道有网格化工作和网格员,但是网格化工作是什么以及网格员的职责作用还不清楚。城镇社区以及全县的农村对于网格化工作的知晓度则极低,很少有群众知道网格化工作是什么。二是参与度不高。网格员开展工作常常遇到不理解不支持,大多数还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少居民较注重隐私,有事找社区、找政府,无事怕打扰,甚至态度恶劣,网格员入户采集和调解矛盾纠纷极其不便。
(三)工作保障不足。一是网格员的绩效工资问题。我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开展半年了,绩效工资原定为按月考核季度兑现,但是去年四季度的绩效考核财政还未到账,影响了网格员的积极性。二是网格员保险待遇问题。由于我县网格员是参照公益性岗位购买保险,购买的四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中的养老和医疗都需要网格员自行购买后接近年底凭票据到街道报账,网格员意见较大。三是社区基础条件问题。部分社区的基础设施条件差,办公场所面积小,网格员队伍配备到社区后,办公面积和办公设备更不足,不利于工作的开展。
(四)网格员队伍问题。一是网格员队伍不够稳定。由于专职网格员能力素质以及网格员身份的原因,年轻一点的网格员就想着走,年龄大一点的能力又不及年轻的。二是专兼职网格员差异。由于原则上专兼职网格员工作内容都一样,兼职人员意见较大。一方面是待遇问题,兼职网格员只有绩效考核。另一方面是兼职网格员原本的社区工作也比较多,精力有限,由此还造成个别社区一个专职网格员负责两三个网格的情况,"一格一员"难以落实。三是农村网格化工作开展难度大。一方面我县配备了部农村手持终端机,有手机的农村正逐渐开展工作,其它的农村网格化工作基本没开展。另一方面农村网格员大部分都是村书记、主任兼任,年龄偏大,学历偏低,手持终端机基本不会用,再加上其它诸如计生、民政方面的工作,网格化工作更难在农村落地。
(五)部分镇街道领导不够重视。一是网格化工作中的一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比如工作任务不按时完成,影响整体进程;镇街网格化专干身兼其它工作,其它任务一来便无人负责网格化;工作场所、设备保障不到位,工作无法开展。二是对网格员日常管理不到位,部分网格员多次手机无人接听或者关机;PC账号和手机账号长期不登陆并经县上提醒无果,影响账号活跃度和综治目标考核;网格人员名单调整和网格员请销假上报备案不主动。
三、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通过调研,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要切实把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来落实,从思想、组织、保障措施等方面不断加强,高度重视,确保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在全县落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意见,明确责任,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保证工作进度。
(二)要切实完善保障机制。一是人员保障。要加强对网格化专干和专兼职网格员的`业务培训,互相交流,共同进步,提高其适应网格化工作发展的能力;二是制度保障。"一格一员","定人、定格、定责"。落实省市关于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的措施,既要留得住人还要淘汰人;三是资金保障。各项经费要及时划拨到位,资金要按时拨付网格员以及切实保障工作场所、设备的需求;设立激励资金,推动网格员创先争优,出先进出典型。
(三)要切实完善职能部门进驻和网格划分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需进驻的部门职能,涉及服务群众的职能部门都要入驻,包括水、电、气和通信部门,提升网格服务能力,丰富网格服务内容,让老百姓反映的事件都能有部门处理。二是进一步完善网格划分。由于城市建设发展的原因,部分网格需要拆分增加网格,部分地区需要新增网格。
(四)要切实强化宣传。县上和各镇街道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宣传,网格员自身要加强日常宣传,农村和城镇宣传要同时进行并落实到位,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增加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网格化管理调研报告 篇8
一、引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管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为了提升城市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网格化管理作为一种新型的行政管理改革模式,逐渐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推广。本报告旨在对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分析其在城市管理中的优势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二、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情况
网格化管理是一种依托统一的城市管理和数字化平台,将城市管理辖区按照一定标准划分为单元网格,并通过加强对单元网格的部件和事件巡查,建立一种监督和处置互相分离的形式的管理模式。在我国,网格化管理已经在多个城市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网格化管理的实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划分网格:根据城市管理的实际需要,将城市划分为若干个网格,每个网格由专人负责管理和巡查。
建立信息平台:建立统一的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信息的共享和互通,提高管理效率。
加强巡查:网格管理员定期对网格内的部件和事件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分离监督与处置:建立监督和处置互相分离的机制,确保问题的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理。
三、网格化管理的优势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网格化管理在城市管理中具有以下优势:
提高管理效率:通过划分网格和建立信息平台,实现了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共享,提高了管理效率。
主动发现问题:网格管理员定期巡查,能够主动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避免了问题的扩大和恶化。
精细化管理:网格化管理将城市划分为若干个网格,实现了对城市的精细化管理,提高了管理质量。
公众参与度高:网格化管理鼓励居民参与城市管理,提高了公众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四、网格化管理存在的问题
虽然网格化管理在城市管理中具有显著的优势,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网格管理员素质参差不齐:由于网格管理员的素质和能力存在差异,导致部分网格的管理效果不佳。
信息平台功能不完善:部分城市的信息平台功能不够完善,无法满足网格化管理的需要。
居民参与度有待提高:虽然网格化管理鼓励居民参与城市管理,但部分居民的参与度仍然较低。
法律法规不完善:目前关于网格化管理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需要加强立法工作。
五、改进建议
针对网格化管理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以下改进建议:
加强网格管理员培训:提高网格管理员的素质和能力,确保网格化管理的有效实施。
完善信息平台功能:加强信息平台的建设和完善,提高信息的共享和互通能力。
提高居民参与度: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居民参与城市管理,提高居民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加强立法工作:完善关于网格化管理的法律法规,为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提供法律保障。
六、结论
网格化管理作为一种新型的行政管理改革模式,在城市管理中具有显著的优势。通过加强网格管理员培训、完善信息平台功能、提高居民参与度和加强立法工作等措施,可以进一步发挥网格化管理的优势,提高城市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网格化管理调研报告 篇9
一、引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面临诸多挑战。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提高社会治理效能,各地纷纷探索网格化管理模式。本报告旨在通过对网格化管理的深入调研,分析其实施现状、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为城市管理工作提供参考。
二、网格化管理概述
网格化管理是一种行政管理改革,依托统一的城市管理以及数字化的平台,将城市管理辖区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成为单元网格。通过加强对单元网格的部件和事件巡查,建立一种监督和处置互相分离的形式。网格化管理具有主动性、数字化、科学封闭性等特点,能够将传统、被动、定性和分散的管理转变为现代、主动、定量和系统的管理。
三、网格化管理实施现状
划分网格区域: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将城市划分为若干个网格区域,每个网格区域设置专门的'网格管理员,负责该区域的日常巡查和管理工作。
建立信息平台:利用数字化技术,建立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市区联动、资源共享。通过平台,可以实时掌握网格区域内的各种情况,快速响应和处理问题。
落实责任制度:明确网格管理员的职责和权限,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网格区域内发生的问题,网格管理员需及时上报并跟进处理情况。
四、存在问题
网格划分不够合理:部分地区的网格划分过于笼统,未能充分考虑地理、人口等因素,导致网格管理员工作负担不均,管理效果不佳。
信息平台功能不完善:部分地区的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功能单一,无法满足复杂多变的管理需求。同时,平台数据更新不及时,影响管理效果。
网格管理员素质参差不齐:网格管理员的素质直接影响网格化管理的效果。部分地区的网格管理员缺乏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难以胜任工作。
五、改进措施
优化网格划分:根据地理、人口等因素,科学合理地划分网格区域,确保网格管理员工作负担均衡,提高管理效果。
完善信息平台:加强信息平台建设,丰富平台功能,提高平台数据的准确性和实时性。同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作,形成合力。
提高网格管理员素质:加强对网格管理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同时,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和考核机制,激发网格管理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六、结论
网格化管理作为一种新型的行政管理改革模式,在城市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优化网格划分、完善信息平台和提高网格管理员素质等措施,可以进一步提升网格化管理的效果,为城市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网格化管理调研报告 篇10
随着物业处理标准的不断完善,业主和使用人法律意见的不断加强,处理部分监管的不断加强,住宅小区的违法建设环境得到了有效的把握。然而,在一些住宅区,仍然有非法结构和建筑在休闲天井,花园,阳台等。、擅自占用房屋各部分、破坏房屋承重布局等。,特别是一些高档住宅区的居民搬进来后,出现了紧张的违章建筑情况。比如,一些业主和用户在悠闲的住房平台上建造阳光屋,甚至增加楼层、改建、扩建、挖掘地下室,这不仅紧张地破坏了社区的集体规划和和谐环境,也影响了周边业主。
1.华阳地区住宅装修紧张近年来,继房地产、
2.三级市场热闹,高档商品房房二次装修越来越多。由此,各种违法行为和违法建筑时有发生,引起社会的珍惜。从现在房产局掌握的环境分析来看,紧张有以下几个特点:
(1)业主由内而外对原房屋进行了完全翻新或改建,改变了原平面图,如在外墙立面放置玻璃幕墙,从一开始就扩大承重墙,在首层门厅、平台上建造房间等。非法面积从10到60平方米不等。
(二)采用先进的装修材料,清新,所有装修后的房屋都超出了原房屋规划标准,对社区环境的影响相对较小,周围房屋的外观能得到根本保留。
(3)相邻各方矛盾不明显,业主委员会通常不直接干预,只是对超出范围太远的违章建筑有很大的呼应。
(4)由于业主身份比较特殊,包括有部分是海外业主,物业公司很难直接劝阻,怕平时交试用期费。基于以上近期情况,物业公司的回应:感觉当局对部分处罚处理不力,对违章户的处罚达不到震慑效果。其他人被迫延迟手续费,只能劝阻,不能停止施工。不然物业公司很被动。但作为大楼的业主,他觉得:由于房屋平面图在利用上不公平,陈旧,所以在新业主入住或原业主重新装修时,往往会要求专业的装修规划单位从一开始就根据房屋的性质进行室内布置。另外,他有经济支付能力,使得上述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因为树模型效应,对其他业主影响很大,有收敛的趋势。
2.进一步加强启动物业装修网格化处理
(一)物业管理企业应加强对首室装修的教学和监督
1.加强装饰示范动作的宣传和教学。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物业服务条例》、《上海市物业服务规则》以及前期物业服务公约、物业服务公约、用房公约或业主公约中的约定,履行对业主装修房的责任,并与相关专业人员共同制定《房屋装修须知》。
教物业处理公司在处理的物业区域内公布《房间装修通知单》。同时,将《房间装修通知单》送达物业办理区域内的业主或待装修用户,并签收。
2.加强首间装修前的处理要求物业处理公司告知《规定》在为业主或使用人办理入住、停续时,必须停止首间装修,如不破坏房屋承重布局、破坏房屋表面、违章建筑等。停止碎裂部分,不要随意布置空调室外机,安装防盗措施。业主或使用人应在装修房间前书面通知物业管理公司施工单位、工期和装修内容(包括首间装修方案和施工方案),并为装修施工人员办理临时社区通行证。要求物业处理公司关于业主或使用人提供的首间房装修方案和施工方案已对首间房停止装修行为进行整改的意见。
为了加强对建设单位装修行为的处理,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与房屋装修施工单位签订《房屋装修处理和谈》。
3.加强对首室装修活动的定期检查和监督。物业经办公司要知道,专人要认真教导、督促、处理好首间的'装修活动。业主或使用人入住后,应督促装修业主、使用人或施工单位服从施工作业。下午18:00至次日上午8:00及节假日期间,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施工。
物业管理公司在施工人员和建筑材料进入住宅区的施工过程中,如触及水、电、气、平面布置等隐蔽工程,应加强每天(包括节假日)的现场检查和突击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违规行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劝阻、禁止并督促及时纠正。
对于破坏房屋承重布局、破坏房屋表面、违章建筑、拒不整改的业主或使用人,以及房屋首装修单位,物业管理公司应及时告知业主委员会,并报告相关行政处理部门依法处理。同时,物业管理公司应指示违反规定的施工人员中断施工。
4.强化知法、守法、守约意识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督促业主或者使用人遵守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遵守《房屋使用公约》或者《业主公约》的约定。
如果物业管理公司与第一个房间的装修单位签署了和谈,应该敦促他们保持和谈。首间装修完成后,物业管理公司应及时收回小区临时出/入许可证。物业管理公司应责成责任人及时修复和赔偿对房屋和方法配置造成的损害。
物业处理公司对首间房装修单位违约,可以根据和谈中的约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区,不鼓励业主或使用人非法装修。禁止无效的,房地产开发商或者相关业主、使用人可以根据《上海市商品房买卖公约》和《房屋使用公约》的约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业主委员会应当证明自治的有效性
业主委员会应突击检查物业,处理公司的处理和经营情况,督促房间首次装修的业主或用户遵守相关标准和协议,及时调整因装修不当造成的相邻胶树,并劝阻、禁止和督促业主或用户纠正其违法行为。
业主或者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劝阻无效的,经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同意,业主委员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区县房产局应加强对违法装修的行政管理
区房产局已连续完成行政和法律工作程序。物业处理公司不履行法定职责和任务的,根据《条例》和《细则》的有关规定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相应的罚款。如果物业办理公司违反《条例》和《细则》,情节紧张,区/县房产局可对低人才等级进行处罚,直至吊销人才证书。
区县房产局应及时受理和记录业主或用户对违法装修的投诉,并到现场检查取证。经查证属实的,依照《条例》有关法律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相应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