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欢迎阅读林业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精选8篇),内容由范文学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林业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篇1

为进一步规范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办规〔20xx〕194号)文件精神,我厅积极部署开展了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厅领导高度重视本次自查自纠工作,成立了以厅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林业部门和厅直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保质保量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明确自查范围。确定本次自查自纠时间为20xx年11月23日—12月5日,检查范围为20xx年—20xx年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不含厦门市),主要包括: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林业生产救灾资金、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湿地保护补助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林木良种、造林、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林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专项资金。

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制度。为加强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的规范和有效使用,我厅及时转发了国家林业局的各项管理制度,并积极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出台了《福建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等各项制度。二是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对各项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进行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切实做到“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要求各市(县、区)林业系统及项目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设立专户、实行分账核算,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监管工作。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我厅每年都有针对性地选择部分资金进行抽查,及时发现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抓好整改,确保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行和规范使用。

(二)资金申请情况。我省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申报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的有关规定执行,即由项目单位提出申请,经县(区)财政部门与林业部门审核、筛选后,由县(区)财政部门与林业部门向设区市财政部门与林业部门提出申请,再由设区市财政部门与林业部门向省林业厅、财政厅申报,最后由省林业厅、财政厅转报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在资金申报过程中,做到层层把关,保证项目申报的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

(三)资金拨付情况。20xx—20xx年,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预算下达我省数为113101.31万元,各县(区)林业部门实际已到位 94241.8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46358.41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1410.5万元、林业生产救灾资金1699万元、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1180万元、湿地保护补助资金750万元、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3900万元、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3120 万元、林木良种补贴资金 2660万元、造林补助资金 2475万元、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7278.5万元、林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专项资金23410.43万元。

(四)资金使用情况。从本次自查情况看,各市(县、区)林业系统及项目单位都能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有关规定合理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的效益性。

20xx—20xx年,各项目建设单位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累计已支出72670.876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33497.5659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1312.67万元、林业生产救灾资金1440.86万元、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628.64 万元、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2480 万元、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2350.9851万元、林木良种补贴资金2064.71 万元、造林补助资金 1250.88万元、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4583.93万元、林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专项资金23025.7656 万元、湿地保护补助资金34.87万元。

(五)资金使用效益。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为我省林业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促进了我省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的快速发展,各项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明显。一是生态效益逐步显现。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造林补助资金、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等资金的支出,进一步优化了林分结构、改善了林木的生长环境、提高了林农与护林员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使生物多样性得到了保护。二是经济效益进一步提高。造林补助资金、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林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专项资金等直接降低了林业生产成本,提高了林农造林的积极性,增加的林业生产者的经济收入。三是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等支出,改善了基层林业单位的生产、生活环境,安定了一线林业生产者人心,有利于保护林业持续发展。四是社会效益得到实现。各项林业专项资金的'支出,有利于吸引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林业生产,解决就业问题,为农村的安定稳定创造良好的局面。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部分县(市、区)资金到位不及时。

(二)个别项目建设进展缓慢。

(三)林业专项资金投入不足,补助标准较低,补助覆盖范围较小。

针对自查自纠中存在的问题,我厅将及时督促整改:一是督促有关县(市、区)与财政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将林业专项资金拨付到位,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加强项目管理,要求项目单位合理安排人员、设备、资金,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林业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建议

(一)建议中央专项资金能够及时下拨,避免专项资金结余过大。

(二)建议中央加大对我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森林抚育及造林补贴试点资金、林木良种建设等项目资金的投入。

(三)对林木良种、造林抚育、林业科技推广等工程,应编制完善中长期发展规划,持续给予补助,力争取得更明显的成效。

林业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篇2

一、专项概况

(一)专项基本情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全市相关县市区林业局、有关国有林场,项目单位为国家企事业单位,均无财会违规违纪行为。

2、项目名称、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

20xx年度专项资金项目为市财政林业专项资金,主要用途是持续推进我市国土绿化,着力提高我市森林质量,全面提升我市生态环境质量;主要内容是开展油茶低产林改造、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石漠化区域构树生态扶贫试点建设,高铁、高速公路周边山头公益林补助。

(二)专项立项情况

1、立项依据

(1)《生态郴州建设四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郴发〔20xx〕8号);

(2)《郴州市油茶产业提质改造四年(20xx~20xx)行动计划》(郴政办函〔20xx〕128号);

(3)原国家林业局《关于同意河北张北黄盖淖等137处湿地开展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工作的通知》(林湿发〔20xx〕189号);

《中共郴州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第四届〔20xx〕第20次);

《郴州市20xx-20xx年森林生态景观提质工程实施方案》和《郴州市20xx年度森林生态景观提质工程工作安排》(郴政办函〔20xx〕202号);

《郴州市封山育林(禁伐)工作总体实施方案》(郴办字〔20xx〕102号)。

(4)其他有关林业方针、政策、法规与规定。

2、项目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项目申报及审定情况

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基本国策,落实上级部门的指示要求,顺利持续推进我市国土绿化,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提供相应的财力保障。

项目按照《郴州市市级林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开展项目申报,各县市区林业局根据项目申报条件、要求,组织申报主体申报项目,并负责项目申报资料的初审工作。市林业局负责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同市财政局提出专项资金安排意见,报市政府审核批示。

(三)专项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1、项目绩效总目标:持续推进我市国土绿化,着力提高我市森林质量,全面提升我市生态环境质量。

2、项目阶段性绩效目标:通过开展生态提质、生态增效、生态修复、生态创建行动,加快生态郴州建设,实现生态惠民目标。通过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增加林分树种结构多样性,构建稳定高效森林生态系统。通过石漠化区域构树生态扶贫试点建设加快推进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实施油茶低产林改造项目,辐射带动全市油茶低产林改造工作,促进油茶产业快速提质增效,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改善贫困户生活,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经过逐年的递增,到20xx年市级公益林面积达到20万亩。

二、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专项总投资

20xx年林业专项资金项目总投资770万元,其中,森林植被恢复费市本级500万元,县市区100万元;高铁、高速公路周边山头公益林补助县市区170万元。

(二)专项资金安排落实及到位情况

高铁、高速公路周边山头公益林市财政补偿资金170万元已安排至两区,北湖区83万元市财政补偿资金和83万元区财政配套资金已全部补偿到位,苏仙区87万元市财政补偿资金和87万元区财政配套资金年初已根据政策要求足额安排预算,目前已完成“一卡通”发放。

森林植被恢复费市本级500万元,县市区100万元,全部拨付到了已立项的市属各项目单位及各县市区。

(三)资金使用情况

市级生态公益林面积17万亩,市财政按10元/亩的标准,共发放补偿基金170万元。北湖、苏仙区财政对市级生态公益林差额补偿10元/亩的标准,共发放差额补偿基金170万元。

油茶低产林改造项目300万元,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140万元,石漠化区域构树生态扶贫试点项目60万元,各县区森林植被恢复费100万元。

(四)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市林业局出台了相关配套管理制度,项目资金大点的项目单位制定了相应的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我局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安排了专人负责日常工作。严格按照市财政的规定,对项目进行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承担单位为市本级直属单位及各县市区林业局、国有林场等,市、县两级林业局为行政主管监督方,分工负责,责任明确,内设专业管理、指导机构负责指导及验收。各项目实施方负责项目实施方案设计、工程建设、生产经营中的日常管理工作。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不挪用,不挤占,加强林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资金安全。

(三)专项完成情况分析

市林调队要求北湖、苏仙两区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落实管护责任,迅速将村、组林场补偿基金落实到村级账户,并对辖区内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各村、组集体林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使用必须经区林业局、区财政局审核签署意见后,方可专项用于生态公益林的`营造、抚育、保护及管理等方面支出,坚决杜绝截留、挪用等现象发生,确保专款专用。

油茶低产低效林改造项目应实施面积6550亩,现实际实施了6950亩,完成林地清理密度调整等5900亩,穴垦、垦复、开挖竹节沟等3500亩,完成施肥2000余亩。因项目工程受长期下雨天气影响工程进度,预计到今年6月份可完成低改工程任务。项目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投”的补助模式。项目还未完工验收,所以项目资金还未发放。

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安排苏仙区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任务1200亩,北湖区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任务1600亩,项目已完成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目前正在实施过程中。

石漠化区域构树生态扶贫试点建设项目在宜章县石漠化区域新造构树饲料林400亩,在安仁县新造构树饲料林100亩,目前造林任务已经全面完成。

四、项目绩效目标分析

20xx年,全市完成人工造林26.63万亩,封山育林30.23万亩,退化林修复35.12万亩,森林抚育96.87万亩。全面完成长珠江防护林工程人工造林1.27万亩,封山育林3.9万亩,油茶新造0.8万亩,退化防护林修复0.8万亩任务。生态郴州建设专项资金项目有力推进了我市国土绿化,提高了我市森林质量,有效提升了我市生态环境质量,对加快推进生态郴州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五、基本经验及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地提高思想认识,以生态惠民为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林业、财政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抓好生态郴州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相关县市区林业局和国有林场压实责任,落实任务,加强安全生产,严把项目建设质量关,确保项目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二是明确建设任务。为顺利完成项目建设,对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进行了明确。要求各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建设任务,不得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建设内容。三是科学组织实施。突出重点、分类施策,认真组织施工,建立工作台账,实施好生态郴州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各地林业、财政部门高度重视项目管理工作,加强对项目的跟踪指导、服务和监督。重视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到建设资金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同时做好了示范建设项目的经验总结和宣传,加强示范经验交流与宣传推广,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造林绿化项目实施进度受季节因素影响较大,由于受连续降雨天气影响,部分项目实施进度变慢。个别项目单位信息资料不全,日常监控不到位。有些县市区林业局与财政局等有关部门信息沟通不畅,对辖区内的林业专项资金项目,没有及时掌握资金安排及项目进度情况,造成了日常监控的缺位。

七、工作建议

一是建议提早下达项目资金任务,方便项目实施单位抢抓造林季节,顺利按时完成项目任务。二是市、县两级应以生态郴州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林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管理、项目实施管理、资金使用管理、监督稽查管理等制度体系。三是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应建立健全林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台账,加强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日常管理和监控,真正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林业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篇3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农业委员会、省林业厅、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度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农【20xx】346号)和市财政局、市农业委员会、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关于认真做好我市度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农【20xx】201号)相关文件要求,大观区林业局组织专人对度财政支农资金进行了专项清理和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我局在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无挤占和挪用情况。认真做到资金足额及时发放,未滞留、延压项目资金。在发放过程中坚持严格会计制度,对所发放资金全部登记造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涉及林业的财政支农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自查情况

我区涉及此次自查自纠工作范围的财政支农资金主要包括各级财政下拨的退耕还林财政资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资金、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

(一)退耕还林财政资金

中央财政拨付我区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26.31万元,涉及我区十里铺乡、山口乡总计2105亩林地,补助标准125元/亩,已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到农户。

(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

省财政与市财政拨付我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共计16万元,其中省财政10万元,市财政6万元。现已全部拨付到相关乡镇,其中山口乡11万元,十里铺乡5万元。

(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资金

中央财政拨付我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资金两笔共计11.84万元,涉及我区山口乡8030亩公益林,补助标准xx.75元/亩,因乡镇申请表未报送资金尚未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到农户。

(四)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

20xx年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拨付我区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7.977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5.625万元,省财政2.3523万元,涉及7户造林户,因资金刚到区财政,我局将在近期申请拨付。

林业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篇4

一、专项概况

(一)专项基本情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全市相关县市区林业局、有关国有林场,项目单位为国家企事业单位,均无财会违规违纪行为。

2、项目名称、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

20xx年度专项资金项目为市财政林业专项资金,主要用途是持续推进我市国土绿化,着力提高我市森林质量,全面提升我市生态环境质量;主要内容是开展油茶低产林改造、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石漠化区域构树生态扶贫试点建设,高铁、高速公路周边山头公益林补助。

(二)专项立项情况

1、立项依据

(1)《生态郴州建设四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郴发〔20xx〕8号);

(2)《郴州市油茶产业提质改造四年(20xx~20xx)行动计划》(郴政办函〔20xx〕128号);

(3)原国家林业局《关于同意河北张北黄盖淖等137处湿地开展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工作的通知》(林湿发〔20xx〕189号);

《中共郴州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第四届〔20xx〕第20次);

《郴州市20xx-20xx年森林生态景观提质工程实施方案》和《郴州市20xx年度森林生态景观提质工程工作安排》(郴政办函〔20xx〕202号);

《郴州市封山育林(禁伐)工作总体实施方案》(郴办字〔20xx〕102号)。

(4)其他有关林业方针、政策、法规与规定。

2、项目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项目申报及审定情况

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基本国策,落实上级部门的指示要求,顺利持续推进我市国土绿化,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提供相应的财力保障。

项目按照《郴州市市级林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开展项目申报,各县市区林业局根据项目申报条件、要求,组织申报主体申报项目,并负责项目申报资料的初审工作。市林业局负责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同市财政局提出专项资金安排意见,报市政府审核批示。

(三)专项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1、项目绩效总目标:持续推进我市国土绿化,着力提高我市森林质量,全面提升我市生态环境质量。

2、项目阶段性绩效目标:通过开展生态提质、生态增效、生态修复、生态创建行动,加快生态郴州建设,实现生态惠民目标。通过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增加林分树种结构多样性,构建稳定高效森林生态系统。通过石漠化区域构树生态扶贫试点建设加快推进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实施油茶低产林改造项目,辐射带动全市油茶低产林改造工作,促进油茶产业快速提质增效,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改善贫困户生活,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经过逐年的递增,到20xx年市级公益林面积达到20万亩。

二、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专项总投资

20xx年林业专项资金项目总投资770万元,其中,森林植被恢复费市本级500万元,县市区100万元;高铁、高速公路周边山头公益林补助县市区170万元。

(二)专项资金安排落实及到位情况

高铁、高速公路周边山头公益林市财政补偿资金170万元已安排至两区,北湖区83万元市财政补偿资金和83万元区财政配套资金已全部补偿到位,苏仙区87万元市财政补偿资金和87万元区财政配套资金年初已根据政策要求足额安排预算,目前已完成“一卡通”发放。

森林植被恢复费市本级500万元,县市区100万元,全部拨付到了已立项的市属各项目单位及各县市区。

(三)资金使用情况

市级生态公益林面积17万亩,市财政按10元/亩的标准,共发放补偿基金170万元。北湖、苏仙区财政对市级生态公益林差额补偿10元/亩的标准,共发放差额补偿基金170万元。

油茶低产林改造项目300万元,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140万元,石漠化区域构树生态扶贫试点项目60万元,各县区森林植被恢复费100万元。

(四)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市林业局出台了相关配套管理制度,项目资金大点的项目单位制定了相应的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我局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安排了专人负责日常工作。严格按照市财政的规定,对项目进行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承担单位为市本级直属单位及各县市区林业局、国有林场等,市、县两级林业局为行政主管监督方,分工负责,责任明确,内设专业管理、指导机构负责指导及验收。各项目实施方负责项目实施方案设计、工程建设、生产经营中的'日常管理工作。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不挪用,不挤占,加强林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资金安全。

(三)专项完成情况分析

市林调队要求北湖、苏仙两区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落实管护责任,迅速将村、组林场补偿基金落实到村级账户,并对辖区内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各村、组集体林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使用必须经区林业局、区财政局审核签署意见后,方可专项用于生态公益林的营造、抚育、保护及管理等方面支出,坚决杜绝截留、挪用等现象发生,确保专款专用。

油茶低产低效林改造项目应实施面积6550亩,现实际实施了6950亩,完成林地清理密度调整等5900亩,穴垦、垦复、开挖竹节沟等3500亩,完成施肥2000余亩。因项目工程受长期下雨天气影响工程进度,预计到今年6月份可完成低改工程任务。项目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投”的补助模式。项目还未完工验收,所以项目资金还未发放。

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安排苏仙区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任务1200亩,北湖区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任务1600亩,项目已完成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目前正在实施过程中。

石漠化区域构树生态扶贫试点建设项目在宜章县石漠化区域新造构树饲料林400亩,在安仁县新造构树饲料林100亩,目前造林任务已经全面完成。

四、项目绩效目标分析

20xx年,全市完成人工造林26.63万亩,封山育林30.23万亩,退化林修复35.12万亩,森林抚育96.87万亩。全面完成长珠江防护林工程人工造林1.27万亩,封山育林3.9万亩,油茶新造0.8万亩,退化防护林修复0.8万亩任务。生态郴州建设专项资金项目有力推进了我市国土绿化,提高了我市森林质量,有效提升了我市生态环境质量,对加快推进生态郴州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五、基本经验及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地提高思想认识,以生态惠民为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林业、财政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抓好生态郴州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相关县市区林业局和国有林场压实责任,落实任务,加强安全生产,严把项目建设质量关,确保项目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二是明确建设任务。为顺利完成项目建设,对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进行了明确。要求各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建设任务,不得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建设内容。三是科学组织实施。突出重点、分类施策,认真组织施工,建立工作台账,实施好生态郴州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各地林业、财政部门高度重视项目管理工作,加强对项目的跟踪指导、服务和监督。重视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到建设资金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同时做好了示范建设项目的经验总结和宣传,加强示范经验交流与宣传推广,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造林绿化项目实施进度受季节因素影响较大,由于受连续降雨天气影响,部分项目实施进度变慢。个别项目单位信息资料不全,日常监控不到位。有些县市区林业局与财政局等有关部门信息沟通不畅,对辖区内的林业专项资金项目,没有及时掌握资金安排及项目进度情况,造成了日常监控的缺位。

七、工作建议

一是建议提早下达项目资金任务,方便项目实施单位抢抓造林季节,顺利按时完成项目任务。二是市、县两级应以生态郴州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林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管理、项目实施管理、资金使用管理、监督稽查管理等制度体系。三是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应建立健全林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台账,加强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日常管理和监控,真正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林业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篇5

一、项目基本情况

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是市财政通过重点项目预算安排给我单位用于林业产业发展和高效林业建设的专项资金。资金额度为100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包括通过发展苗木花卉产业,着力培育健康森林,达到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的目标;以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为载体,以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修复为重点,发展生态旅游,秀美乡村建设,传播生态文明,增加林农收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林业产业发展支出绩效评价的目的应包括效果、经济、效率和效益四个方面的内容。效果指的是财政投入的资金是否实现了有效促进林业产业发展的目的,是否起到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经济指的是财政资源的配置是否合理;效率指的是资源投入量和成果产出量的关系,项目支出是否以最少的资源投入量取得一定的成果产出量或者以一定的资源投入量获得最大的成果产出量。效益则是指财政支出取得的成果为社会公众所带来的利益,就这个项目而言是否始终坚持加快发展,深化林业改革,在保护好我市生态资源的前提下,紧紧围绕“优化林种树种结构、加强森林经营管理、巩固壮大林下经济、大力发展森林生态旅游、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五个重点发力,全面推进高效生态林业建设,广大市民植树造林,爱绿护绿的意识进一步提高。

(二)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20xx年12月市财政下达林业产业发展资金1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项目共支出经费100万元.项目经费严格按照单位的财务制度和预算支出范围使用,并和市财政联合制定了《益阳市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所有资金均由益阳市财政局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按照项目申报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做到了专款专用,经费均按照省、市印发的.有关文件、通知精神执行。项目支出主要包括通过发展苗木花卉产业,着力培育健康森林,达到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的目标;以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为载体,以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修复为重点,发展生态旅游,秀美乡村建设,传播生态文明,增加林农收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三)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我局根据全省、市林业建设工作指示精神,紧紧围绕高效生态林业这一中心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一系列林业建设工作。

一是20xx年,市林业局经过大量调研提出的大力发展高效生态林业的构想,上升为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20xx年底,市委出台了《益阳市发展高效生态林业建设的意见》(益发〔20xx〕14号),市政府印发了《益阳市高效生态林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益政发〔20xx〕19号),并列入全市百件大事之一加以实施。

二是积极与市财政沟通,每年从预算计划中申报重点项目,从20xx年起争取市财政林业产业发展资金100万元。

三是积极开展项调研调查,对高效林业推广得比较好的县市给予一定的资金,对创新高效林业做得比较好的企业注入引导资金。

(四)项目支出管理情况分析

本项目支出均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和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进行支付。并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项目进行前进行集体研究讨论,项目进行时有负责人及时跟踪项目实施情况,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项目绩效情况

项目支出主要包括通过积极扩种榉木、楠木、红豆杉、赤稠等珍贵树种用材林,大力发展木本药材、木本粮油等名特优经济林,加快发展苗木花卉产业,着力培育健康森林,达到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的目标;加强森林经营管理。以大力推行森林抚育间伐和发展高效竹林为重点,加大森林经营强度,提高单位面积林木生长量及林产品产量;巩固壮大林下经济。促进长中短有机结合、上中下综合利用、林农牧复合经营,进一步挖掘林地增效潜力,进一步拓宽农民增收空间;积极发展森林旅游。以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为载体,以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和修复生态景观为重点,发展生态旅游,传播生态文明,增加林农收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实施园区发展和龙头企业带动战略,提高林业产业发展竞争力。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有《益阳市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益阳市林业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益阳市规划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并经局机关、市财政局支付局严格审核使用。完成了整个项目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过程中均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完成。

四、存在的问题

林业产业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许多林业企业融资非常困难,他们一旦资金链出现问题,林业企业面临巨大生存危机;政府应加大对林业的扶持力度,把兴林和富民紧密结合;资金过于分散,有时并不能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互联网等现代科技平台应用不够,市场无法全面打开。

五、有关建议

从本市现有的发展情况和资源来看,要全面推进高效生态林业建设还需要大量投入。

一是要进一步打破企业尤其是林企的融资瓶颈,地方政府应多出台有利于林业产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二是要是吸引人才;

三是林业企业要加强自身的技术创新;

四是充分利用现代的网络平台和电商平台开拓林产品和林企的销售和宣传渠道;

五是合理加强资金后续监管;

六是政府扶持应扶强,形成优势企业的带动作用,资金应集中不应分散。

六、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自评指标和指标完成情况,本次项目综合自评分为93分,自评为优秀等次。

林业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篇6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内容

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丰财投(20xx)85号、丰人社文(20xx)28号文件精神,购买服务21人,购买劳务28人,开展森林资源管护、安全防火宣传巡查排查、禁种铲毒踏查、林业有害生物测报等工作。

(二)项目资金情况

该项目资金年度预算资金81.89万元,为年初预算项目,县级资金,实际到位资金81.89万元(县级资金51万元,其他资金30.8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本年度该项目资金使用数为70.09万元,资金使用率86%。

(三)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购买护林员55人。

(2)质量指标:有效管护森林6.29万亩。

(3)时效指标:按时支付率100%。

(4)成本指标:81.89万元。

2、效益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护林员增收300-36000元/年.人。

(2)生态效益指标:保护森林资源,有效改善生态环境。

(3)可持续性影响指标:管护延续性为长期。

3、满意度指标:

(1)服务对象满意度为95%。

(2)主管单位满意度为95%。

(四)部门(单位)职能职责。

丰都县楠木林场的职能职责:负责保护培育辖区内国有森林资源,负责管辖森林公园管理,负责辖区内国有禁区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产业发展。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购买护林人员49人,有效管护森林6.29万亩,实际购买护林人员56人(购买劳务12人,兼职护林员44人),有效管护森林6.29万亩。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购买护林员55人,已完成。

(2)质量指标:有效管护森林6.29万亩,已完成。

(3)时效指标:按时支付率100%,已完成。

(4)成本指标:81.89万元,未完成。

2、效益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护林员增收300-36000元/年.人,已完成。

(2)生态效益指标:保护森林资源,有效改善生态环境,已完成。

(3)可持续性影响指标:管护延续性为长期,本年度目标已完成。

3、满意度指标:

(1)服务对象满意度为95%,已完成。

(2)主管单位满意度为95%,已完成。

(三)评价结果

本项目自评得分94分,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三、存在问题

(一)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

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项目处于网格化管理推进过程中,有待提高。

(二)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

该项目资金81.89万元(县级资金51万元,其他资金30.89万元),本年度该项目资金使用数为70.09万元,资金使用率86%由于支付不及时,导致成本指标未完成。

(三)项目绩效方面的问题

无

(四)其他方面的问题

无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拓宽项目的'资金使用范畴,投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区排危抢险等。我场将开展督导检查,强化管理。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林业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篇7

根据《江西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赣林函字〔20xx〕75号)精神,我市组织各县(市、区)对20xx年度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自评,经汇总,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资金组成情况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生态公益林补偿及省级林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资环指〔20xx〕14号)、《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xx年第二批省级林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资环指〔20xx〕25号)等文件精神,20xx年省级财政安排我市:

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13849.5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401.88万、省级资金8447.67万(含市本级20万);

第一批省级林业补助专项资金5019.68万元(分别为省级林业补助专项资金4873.68万、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资金146万);

第二批省级林业补助资金1457.32万元(含市本级215.8万)。

2、绩效目标情况

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80.2614万亩,集体和个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376.0066万亩,省级公益管护面积186.98万亩;

低产低效林改造面积2.275万亩,新增高产油茶林面积1.1万亩,低改毛竹林改造面积2.11066万亩,森林药材种植面积0.70345万亩,珍稀乡土苗木培育数量0.0045亿株,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数量6处;

森林“四化”建设新造8252.8亩,森林“四化”建设补植1107.3亩。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江西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赣林函字〔20xx〕75号)精神,我市立即梳理各项资金,及时下达文件精神,并要求各县(市、区)优质高效地做好此次绩效自评工作。

2.组织过程

收到文件后,我市认真学习并深入理解省级下达的绩效目标自评内容,并组织各业务科室做好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分析和总结,市局在做好本级自评工作的同时,积极与省局沟通,及时督促指导各县自评工作,随时帮助解答绩效自评中遇到的问题,保证了自评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综合评价结论

我市对各县(市、区)报送的自评表和自评总结进行汇总分析,相关业务科室进行专业审核把关,指导指标填列,确保自评结果的合理有效。整体来看,指标评价结果合理真实,对规范项目管理,提升项目资金效益起到积极作用。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资金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我市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13849.55万元(含中央资金5401.88万、省级资金8447.67万)、第一批省级林业补助专项资金5019.68万元、第二批省级林业补助资金1457.32万元,已全部到位。

2、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经汇总,我市生态公益林补偿中央资金5401.88万元,已使用5399.62万元,执行率99.96%,未使用原因主要是部分面积验收不合格。

生态公益林补偿省级资金8447.67万(含市本级20万),已使用8067.526102万,执行率95.5%,未使用原因有部分公益林纠纷正在调解及公示阶段暂未发放,验收不合格等。

第一批省级林业补助专项资金5019.68万元,已使用4496.65万元,执行率89.58%,未使用主要原因有验收不合格,继续实施。

第二批省级林业补助资金1457.32万元,已使用1377.32万元,执行率94.51%,庐山市20xx年度“森林四化”项目80万已编制项目作业设计书,待上级批复后实施。

3、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经汇总各县(市、区)自查情况,我市20xx年省级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实际支出与项目规定的用途一致。资金使用做到公开、公平,按程序上报和审批。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无截留、挤占、挪用补偿基金等违规行为。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xx年,我市认真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省委省政府关于林业生态建设指示相关要求,加强生态公益林等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切实提升我市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水平,增加林权所有人收入,达到维护生态安全的绩效目标。做好我市低产低效林改造、森林灾害防控和油茶、毛竹、森林药草等林业政策扶持,做好我市森林“四化”建设、樟树研究等林业政策扶持,为林业生态建设健康有序发展提供系统支持。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生态公益林补偿

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80.2614万亩,已完成80.173万亩,尚有濂溪区部分国有管护未发放补助。

集体和个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376.0066万亩,已完成361.19932万亩,未完成原因主要是部分公益林纠纷正在调解或公示阶段、管护不到位、验收不合格等。

省级公益管护面积186.98万亩,已完成183.58914万亩,未完成原因主要有部分山场存在纠纷、验收不合格等。

2、第一批省级林业补助

低产低效林改造面积2.275万亩,已完成2.27万亩,尚有湖口0.005万亩珍贵树种难完成,将于今年实施。

新增高产油茶林面积1.1万亩,已完成1.1万亩,完成率100%。

低改毛竹林改造面积2.11066万亩,已完成2.11066万亩,完成率100%。

森林药材种植面积0.70345万亩,已完成0.70345万亩,完成率100%。

珍稀乡土苗木培育数量0.0045亿株,已完成0.0025亿株,主要是柴桑区0.002亿株受春夏期间洪灾影响,部分苗圃地被冲毁,部分苗木被水淹死亡,秋季又受连续干旱影响,部分苗木长势较差,达不到苗木质量标准。

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数量6处,实际完成6处,完成率100%。

3、第二批省级林业补助

森林“四化”建设新造8252.8亩,已完成8252.8亩,完成率100%。

森林“四化”建设补植1107.3亩,已完成1107.3亩,完成率100%。

五、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经汇总各县(市、区)上报情况,部分县存在验收合格率低,项目实施较为缓慢,财政资金拨付不及时等问题,下一步,我市将积极推动项目实施和验收进度,督促各县(市、区)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项目按质按量的实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严格按要求及时上报绩效自评结果,并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依据本年绩效自评结果,查漏补缺,进一步优化资金结构,完善项目建设,为接下来项目计划提供申报基础,为分配项目资金提供重要依据。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加强项目实施管理。一是狠抓落实,将任务要求落实到具体村、具体地段;二是突出重点,根据总体工作部署,把重点林业产业发展、低产低效林和“四化”建设作为重点狠抓落实。

2、及时申报项目资金。根据林业生产任务目标要求,科学编制作业设计,制定财政预算,及时申报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3、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做到手续完备、专人管理、账目清楚。

4、规范资金拨付流程。按照项目建设的工作原则和要求,在项目完工后,由财政局、林业局业务骨干组成核查验收工作小组,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核查验收,根据验收结果,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林业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篇8

根据《江西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赣林函字〔20xx〕75号)精神,我市组织各县(市、区)对20xx年度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自评,经汇总,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资金组成情况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生态公益林补偿及省级林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资环指〔20xx〕14号)、《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xx年第二批省级林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资环指〔20xx〕25号)等文件精神,20xx年省级财政安排我市:

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13849.5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401.88万、省级资金8447.67万(含市本级20万);

第一批省级林业补助专项资金5019.68万元(分别为省级林业补助专项资金4873.68万、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资金146万);

第二批省级林业补助资金1457.32万元(含市本级215.8万)。

2、绩效目标情况

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80.2614万亩,集体和个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376.0066万亩,省级公益管护面积186.98万亩;

低产低效林改造面积2.275万亩,新增高产油茶林面积1.1万亩,低改毛竹林改造面积2.11066万亩,森林药材种植面积0.70345万亩,珍稀乡土苗木培育数量0.0045亿株,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数量6处;

森林“四化”建设新造8252.8亩,森林“四化”建设补植1107.3亩。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江西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赣林函字〔20xx〕75号)精神,我市立即梳理各项资金,及时下达文件精神,并要求各县(市、区)优质高效地做好此次绩效自评工作。

2.组织过程

收到文件后,我市认真学习并深入理解省级下达的绩效目标自评内容,并组织各业务科室做好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分析和总结,市局在做好本级自评工作的.同时,积极与省局沟通,及时督促指导各县自评工作,随时帮助解答绩效自评中遇到的问题,保证了自评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综合评价结论

我市对各县(市、区)报送的自评表和自评总结进行汇总分析,相关业务科室进行专业审核把关,指导指标填列,确保自评结果的合理有效。整体来看,指标评价结果合理真实,对规范项目管理,提升项目资金效益起到积极作用。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资金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我市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13849.55万元(含中央资金5401.88万、省级资金8447.67万)、第一批省级林业补助专项资金5019.68万元、第二批省级林业补助资金1457.32万元,已全部到位。

2、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经汇总,我市生态公益林补偿中央资金5401.88万元,已使用5399.62万元,执行率99.96%,未使用原因主要是部分面积验收不合格。

生态公益林补偿省级资金8447.67万(含市本级20万),已使用8067.526102万,执行率95.5%,未使用原因有部分公益林纠纷正在调解及公示阶段暂未发放,验收不合格等。

第一批省级林业补助专项资金5019.68万元,已使用4496.65万元,执行率89.58%,未使用主要原因有验收不合格,继续实施。

第二批省级林业补助资金1457.32万元,已使用1377.32万元,执行率94.51%,庐山市20xx年度“森林四化”项目80万已编制项目作业设计书,待上级批复后实施。

3、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经汇总各县(市、区)自查情况,我市20xx年省级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实际支出与项目规定的用途一致。资金使用做到公开、公平,按程序上报和审批。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无截留、挤占、挪用补偿基金等违规行为。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xx年,我市认真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省委省政府关于林业生态建设指示相关要求,加强生态公益林等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切实提升我市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水平,增加林权所有人收入,达到维护生态安全的绩效目标。做好我市低产低效林改造、森林灾害防控和油茶、毛竹、森林药草等林业政策扶持,做好我市森林“四化”建设、樟树研究等林业政策扶持,为林业生态建设健康有序发展提供系统支持。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生态公益林补偿

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80.2614万亩,已完成80.173万亩,尚有濂溪区部分国有管护未发放补助。

集体和个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376.0066万亩,已完成361.19932万亩,未完成原因主要是部分公益林纠纷正在调解或公示阶段、管护不到位、验收不合格等。

省级公益管护面积186.98万亩,已完成183.58914万亩,未完成原因主要有部分山场存在纠纷、验收不合格等。

2、第一批省级林业补助

低产低效林改造面积2.275万亩,已完成2.27万亩,尚有湖口0.005万亩珍贵树种难完成,将于今年实施。

新增高产油茶林面积1.1万亩,已完成1.1万亩,完成率100%。

低改毛竹林改造面积2.11066万亩,已完成2.11066万亩,完成率100%。

森林药材种植面积0.70345万亩,已完成0.70345万亩,完成率100%。

珍稀乡土苗木培育数量0.0045亿株,已完成0.0025亿株,主要是柴桑区0.002亿株受春夏期间洪灾影响,部分苗圃地被冲毁,部分苗木被水淹死亡,秋季又受连续干旱影响,部分苗木长势较差,达不到苗木质量标准。

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数量6处,实际完成6处,完成率100%。

3、第二批省级林业补助

森林“四化”建设新造8252.8亩,已完成8252.8亩,完成率100%。

森林“四化”建设补植1107.3亩,已完成1107.3亩,完成率100%。

五、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经汇总各县(市、区)上报情况,部分县存在验收合格率低,项目实施较为缓慢,财政资金拨付不及时等问题,下一步,我市将积极推动项目实施和验收进度,督促各县(市、区)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项目按质按量的实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严格按要求及时上报绩效自评结果,并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依据本年绩效自评结果,查漏补缺,进一步优化资金结构,完善项目建设,为接下来项目计划提供申报基础,为分配项目资金提供重要依据。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加强项目实施管理。一是狠抓落实,将任务要求落实到具体村、具体地段;二是突出重点,根据总体工作部署,把重点林业产业发展、低产低效林和“四化”建设作为重点狠抓落实。

2、及时申报项目资金。根据林业生产任务目标要求,科学编制作业设计,制定财政预算,及时申报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3、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做到手续完备、专人管理、账目清楚。

4、规范资金拨付流程。按照项目建设的工作原则和要求,在项目完工后,由财政局、林业局业务骨干组成核查验收工作小组,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核查验收,根据验收结果,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