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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收费情况报告 篇1
河东区物价局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涉企收费第二阶段专项检查活动,就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及分析报告如下:
一、河东区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目录管理情况
根据当前政府管理体制规定,行政事业性和绝大部分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管理权限在国家和省、市三级,县级价格管理部门无立项和制定标准的权限。河东区物价局目前仅有城区自来水价格、物业服务公司收费、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及短期培训收费等几项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制定权限。特别是河东区又属于主城区,其价格管理权限与县级物价部门相比更少,多数价格是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山东省物价局制度了《山东省定价目录》、《山东省服务价格管理目录》,临沂市物价局有《临沂市服务价格管理目录》,县级物价局无权出台自己的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目录。
二、加强涉企收费、中介服务收费工作成效简述
河东区物价局始终坚持将规范收费、清费治乱作为服务经济建设、扶持企业发展的有效手段,严格落实上级有关取消或停征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减免优惠等收费政策。通过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规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强化涉企收费公示,严查涉企乱收费举报等等工作严格规范各类涉企收费行为。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从当前正在开展的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情况看,各收费执收单位能够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收,面上的`收费行为大都符合标准要求。
三、河东区涉企收费现状、存在问题及建议
从检查情况看,我区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大都能够按照上级规定的涉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取费用。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些中介结构、行业协会收费较高、较乱,企业对此意见较大。
经过调查了解,究其原因主要是:
1、部分行业协会虽然陆续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但仍然保留着与行政主管部门千丝万缕的联系,其职能、业务等仍然依附于主管部门,形成依靠行政权力承揽业务和垄断中介服务的格局。
2、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存在指定中介服务机构的现象。有企业反映到部分前置许可主管部门办理手续,主管部门要求在一个或几个中介机构中办理业务。
3、行业协会的阻挠。如有行业协会强令中介机构入会,相关中介服务机构都必须加入协会。而协会又制定了具体业务的最低收费标准,不允许中介机构异地办理业务等规定。如有协会制定的最低收费标准比往年提高了几倍,甚至几十倍;限制中介机构执业范围,不得跨县、跨市办理业务。
4、部分收费标准规定出台不及时。规定了文件期限,但文件到期后,新的收费标准又没出来,导致检查工作中陷入被动。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建议:
1、加强对行业协会监管。要求行业协会不得出台涉及最低收费标准、涉及执业范围的规定。
2、积极引进有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在我区执业。允许中介服务机构跨县、跨市执业,形成合理竞争的良性局面。便于提升服务水平、便于企业自主选择。行业主管部门应一视同仁,不得歧视。
3、严格执行上级出台的行政机关人员不得在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兼职的规定。促使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与行业主管部门彻底脱钩。
4、文件出台要及时。文件期限到期后,及时出台新规定,使新旧文件能够很好衔接。同时降低部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标准。对竞争充分的中介服务项目,不再出台统一的收费标准,使中介机构自由竞争,通过竞争使收费降下来。
5、加强行业协会收费监管。明确行业协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严查行业协会乱收费行为。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上级有关取消或停征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减免优惠等收费政策;建立健全企业缴费联系制度,选择代表性企业作为缴费联系点,定期向物价和财政部门报送缴费情况,确保有关部门全面、及时了解企业收费负担情况和收费部门执收情况,及时查处和纠正违规收费行为。
涉企收费情况报告 篇2
为贯彻落实“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政策,切实做到净化窗口收费,对缓征、取消、降低和减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执行到位,根据市物价局《关于开展全市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黄价字【20xx】57号)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任务
为加强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专项检查领导组。领导组由物价分局局长王有安和县财政非税局局长汪小群任组长,成员由物价分局洪桂兰、财政局综合股何业长、经信委相关人员等组成。此次专项检查得到县经信委、县财政局两个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专项检查工作圆满完成,取得预期成效。
二、积极部署,落实自查自纠
6月 10日转发黄价字【20xx】57号文,部署我县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要求各收费单位严格执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认真落实取消和减免收费政策,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事项,及时更新对外公开内容,并于6月30日前将本单位自查情况,整改落实情况及自查表格分别报县物价局和县财政局。各收费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如期较好地完成。
三、协调配合,开展专项检查
(一) 联合县经信委深入企业调查收费情况。20xx年9月1日至9月12日,我局联合县经信委深入企业开展进企业走访活动,发放涉企收费清单问卷调查50份,收回50份。上门走访了工业加工、农副产品生产、旅游、房地产、电信、金融等各类企业,倾听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宣传近年来对企业的各项收费优惠政策,以便今后督促收费单位切实执行减轻企业负担政策,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不让政策变成一纸空文。从走访的50家企业反映的情况看,近年来对企业的收费确实是大大的减免了不少,多数企业几乎是零收费。也有个别企业提出土地税费重,行政审批、预审等环节尚可以再减少,市场监管部门收费还较多,环评、特种设备检测收费等收费不合理,许多收费依托第三方收取,易地防空收费、建筑活动综合技术服务费太高,企业招工用工难等等问题,建议物价部门把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继续保持下去,真正成为减轻企业负担的一项制度,而不是搞形势,摆架子,走过场。物价、经信委两个单位各派2人参加此次走访活动,共计出动人员200人次,取得较好的社会效应。
(二)联合县财政局对涉企收费单位开展专项检查。20xx年9月15日至9月23日,联合县财政局对黟县市场监管局、县房管局、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农机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委等七个部门20xx年以来落实收费清单制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共检查7个部门收费,出动检查人员28人次。检查基本情况较好:
1、各单位落实清单制度较好。能严格对照清单,执行“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政策。
2、各单位收费票据填写较以前规范,收费上缴非税较以前及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3、各收费单位能在收费大厅或其它醒目位置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利用公布上墙、上框或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示。
四、查出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1、市场监管局及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收取的`卫生监测费、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都不是本部门的收费项目,但县里职能划分有此项职能,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是不是仍可以参照收费,省市物价部门能否给一个明确答复。
2、清单上只有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及政府保证金四项,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性收费不在其列,容易让收费和被收费单位误解。上级物价部门的涉企收费清单也应不断的修改和完善,才能使涉企收费清单真正服务于企业,服务于社会。
3、个别单位存在票据填写不完事,不规范,有些只填写收费金额,没有填写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数量;组织收入后,收入票据未及时交与会计作帐,单位会计凭证不完整。单位收费员或报帐员的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4、对小微企业减免、缓征、取消收费执行仍需进一步加强,各单位一把手仍需进一步重视优惠政策的落实执行。
5、各部门、各单位应应时改变观念,变收费型为服务型,能不收取的尽量不收。清单外收费手续要齐全,如提供服务的合同、协议,收费明细等等要件要附在收费档案内。
6、物价部门在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的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皖价费【20xx】12号)过程中,不再核换发收费许可证,建议省局网站仍继续公布各部门收费公示并及时变更收费信息,以便基层物价和本部门收费单位延续使用,确保各收费单位收费信息连贯不脱节。
涉企收费情况报告 篇3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的通知》(发改电〔20xx〕xx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减轻企业收费负担,我省组织开展了全省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截至目前,专项检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据不完全统计,我省各级价检部门共检查涉企收费单位1206个,查处价格违规案件72起,查出涉嫌违规收费金额7907.57万元。目前,绝大多数涉案部门都在加紧整改,涉及金额4417.3万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针对当前涉企收费的隐蔽性和间接性,我省统一思想、精准发力、协调推进,多方面探索新路子、创建新模式,全面推进、统筹兼顾、攻坚克难、有的放矢,保障了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按照“清理与规范相结合、清理与查处相结合、清理与减负相结合”的总体要求,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深刻领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精神,增强看齐意识,履职尽责,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强化监管的原则,对涉企收费单位全面检查做到查深、查透。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把检查作为规范涉企收费秩序,落实涉企收费政策,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重要措施,作为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的重要保障。
(二)超前谋划,深入调研。一是先行一步。早在国家部署涉企收费专项检查之前,我省根据国家年度检查工作要点出台了《xx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行为监管、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的通知》,要求各市有条不紊地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统筹安排检查任务。二是摸底排查。省局分管领导带队,有针对性地选择部分行业、部分地区开展涉企收费前期调研,暗访部分地方的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深入了解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收集监管建议。同时,向各省直单位及行业协会商会发函50多份,开展广泛的摸底排查,做到摸清底数,心中有数。三是制定方案。在摸排的基础上,结合新闻媒体、xx价格监管平台等多种渠道收集案件线索,并对照我省涉企收费清单及《省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制定了对省直单位的检查方案和市级督查方案,明确检查时限、范围和重点,分摸底排查、重点检查、整改规范三个阶段开展检查工作,细化各阶段检查任务,切实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创新方法,精准发力。此次检查的重点涉及新领域,如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技术性服务和中介服务,电子政务平台等,需要熟练掌握政策,深入了解被查单位的审批权力及其机构职能。为此,我们从四个方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一是引领示范。在各市尚未全面铺开检查之前,按照省局持证人员全体上阵、分管领导带队定时进点的方案要求,省局各检查组先试先行,于6月初全部完成进点,掌握第一手资料。既对各市的检查起到带头模范作用,又有利于更好地指导各市检查工作。
二是以查代训。检查任务部署后,省局从全省价检人才库抽调20余名业务骨干直接参加省直检查,历时30多天的集中检查,达到了“学中查,查中学”的效果,为其后各地开展的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练就了扎实的基本功。
三是定期汇报。建立检查专用微信群,及时沟通检查情况,互通有无,每周汇报进展情况,每半个月举办碰头会,汇总检查成果,分享检查经验,解决疑难问题。
四是函告反馈。调查结束,形成初步意见后,本着依法行政的原则,在执法必备程序中增加了反馈问题的环节,向被查单位通报检查情况,充分听取对方的陈述,相互交换意见,达到了有效沟通的效果,促使被查单位认识错误,积极整改,提高了涉企收费检查的震慑力。
(四)加强培训,规范执法。举办由省、市、县三级价格检查骨干140余人参加的政策培训会,邀请政策制定处室的同志解读最新国家、省有关收费政策,同时结合省直检查取得的初步成果,进行案例分析,为全省开展的专项检查提供了有针对性的指导。
(五)督促指导,巩固成果。xx月初,正值各市检查已全面展开之际,为保证检查进度和效果,省局集中两周时间,由分管领导带队奔赴各地,对市、县两级的涉企收费检查工作进行督查,定期调度和通报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通过层层落实、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切实强化了检查工作的联动性。
此外,我省积极做好涉企收费检查的宣传动员工作,发布涉企收费检查专题简报,通过“xx价格监管”微信群交流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向全省200余家行业协会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行业协会价格行为指南》,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经过多年的清理整顿,涉企收费整体呈现收费项目不断减少,行为日趋规范,标准不断降低,收费总额不断下降的'良好态势。但违规收费问题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将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技术性服务费用转嫁企业。违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x财税〔20xx〕xx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x办发〔20xx〕xx号),规定“行政审批的技术性服务费用一律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规定,将一些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技术性评审、评价等费用尚未列入工作经费预算,而转嫁由企业支付。
(二)电子政务平台违规收费。根据有关规定“政府有关部门建设的提供公共服务的各类电子政务平台应免费向企业和社会开放”、“利用电子政务平台提供政府公开信息和办理有关业务,不得以技术维护费、服务费、电子介质成本费等名义收取经营服务性费用”,检查发现,有关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建设的用于监管、服务的各种网络电子平台,存在由委托运行维护的第三方向企业收取维护费、电子秘钥认证等费用问题。
(三)行业协会商会学会乱收费。此类问题多集中在违规培训、评比达标表彰收费、借助行政权力收费等方面。
(四)收取与主管部门行政审批权相关的中介服务费。主要表现在一些行政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各类中介服务,其中多数是一些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与工作经费没有保障,全靠收费收入维持运转。
(五)继续收取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检查中还发现个别单位,以经费保障不到位为由,仍然依据已废止或失效的文件收取相关经营服务性费用。
此外,通过检查还发现有的单位收费公示未更新,个别协会票据使用不规范等违规现象。
目前,检查的前期调查取证工作已基本结束,我省将针对发现的违规问题,进行全面归纳整理,及时开展后续处理工作。各地检查的案件由当地按照价格处罚管理权限依法进行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从检查过程来看,此次涉企收费检查得到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目前,全省涉企收费检查工作已进入处理和全面总结的关键时期,我省接下来将做好下面几项工作:
(一)依法处理结案。一是加快案件的审理、结案进度。及时召开案审会,集体研究处理方案,坚决讲政治、讲原则,切实做到定性准确、统一尺度、违规必究,增强价格监督检查的威慑力。二是抓紧进行检查总结。按照国家要求,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总结检查成果,形成工作经验,加以推广应用。三是加快规范整改进度。针对问题类型,提出近期和中远期分别集中解决的对策、建议,督促相关责任单位立即停止违规收费行为,限期整改到位。
(二)加强督查指导。督查省直单位违规收费行为的整改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始终保持监管的高压态势,拧紧违规收费的阀门,达到检查一个部门,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重视市县检查工作的总体情况,加强业务指导,进一步实行点对点的督查工作,推动各市涉企收费专项检查高效开展,确保共性案件的处理遵循“全省一条线”。
(三)适时重点抽查。适时对各地市县检查工作开展实地抽查,督促各地检查到位,整改到位,处理到位。彻底打通政策执行“最后一公里”,确保国家和省各项涉企收费政策落到实处。
(四)畅通投诉渠道。充分发挥xxxxx价格监管平台作用,方便企业和社会公众对身边的收费问题进行政策咨询或投诉举报,按照有举报必查的要求,举报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四、几点工作建议
(一)创新检查工作方式方法。对于行政事业单位收费行为的检查和处理,应该改变以往“价格执法靠经济制裁打天下”的传统理念,综合运用提醒、告诫、劝阻、警示、整改、查处等方法,以教育、规范和整改为主要处理方法,实现检查一个,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目的。
(二)加强收费政策动态管理。建议相关部门对不符合实际情况和严重滞后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开展研究,决定是否保留或调整。加强对收费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定期开展对涉企收费项目的全面清查,提高收费的透明度,增强收费政策的时效性。
(三)联合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检查发现,行业协会商会乱收会费、分成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多为民政部门出台的文件政策所规制的,价格主管部门单方面处罚未有适用的法律法规依据。建议与民政部门联合开展针对行业协会商会的专项检查,解决因处罚主体交叉造成的协调工作内耗问题,达到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整合电子政务平台各类数字证书。建议加强对政府各部门建设的电子政务平台的统一管理,明确管理主体和管理责任,推进各类电子政务平台的数据整合,尤其要整合各类数字证书身份验证数据,应用“大数据”时代的科技成果,建立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认证系统,实现各部门间电子政务平台的数据共享,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助推实体经济快速发展。
涉企收费情况报告 篇4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财税[20xx]45号)要求的通知精神,我局联合市发改局、市工信局认真组织对全市20xx年涉企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完成好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我局联合市发改局、市工信局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各部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相关股室长为检查组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二、自查基本情况
自通知下发后,我们对全市22家单位37项涉企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20xx年我市非税收入汇缴专户共收入涉企行政性收费及基金10878.37万元,并足额缴入国库,经检查我市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
三、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各单位加强对征收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并定期对征收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保持岗位相对稳定,非专职人员不得从事收费工作。并结合审计提出的要求和建议进行培训,提高征收人员业务能力。
(二)建章立制,规范涉企收费工作
1、各征收单位制订并严格执行《玉门市20xx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目录》的收费制度,做到对每一个征收对象做详细调查,做好笔录。对每一笔费用认真核对,对征收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汇报,认真研究,对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理,做到人性化管理,合理化征收。每征收一笔费用,都经过集体研究,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加大透明度,严格标准,杜绝核定随意减少和缺项目收费的情况。
2、安排专人开据发票,填写规范、清晰,按照开票要求载明缴费种类、时段、单价和缴费额等各项内容。
(三)严格按标准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
1、各单位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执收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有省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
2、各执收单位按照规定进行收费公示,按时足额缴入市财政局设立的非税收入汇缴专户,再由专户按月缴入国库。
3、各执收单位按照规定严格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实行“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并建立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制度,由财政专人负责管理票据。收费人员是经过物价部门的培训,并申领了《收费员证》做到持证收费。
四、下一步打算
通过认真清理自查,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行政性收费征收管理程序和收费标准,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解缴国库,将我市的涉企收费工作更加完善和进一步提升。
涉企收费情况报告 篇5
根据县政府《关于建立县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镇各单位开展了涉企乱收费治理自查自纠活动,现将自查自纠情况予以汇报。
一、成立自查小组。
镇政府成立了涉企收费清单工作小组,镇长何刘圣任组长,镇政协关工委主任曹承文任副组长,镇财政分局、计生办、民政办、司法所、农业站、文广站、规划所为成员单位。小组下设办公室,刘心灿任工作联络员。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清。
按照“谁收费、谁主管、谁清理”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开展自查自清,主要对涉企行政事业型收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费社会团体涉企收费、中介机构、专业服务组织前置服务收费和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等项目进行自查。具体做法是:
1、对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收费项目,严格依法收费。
2、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将各项行政执法依据、程序、等公布于众,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3、积极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鼓励企业对乱收费、乱罚款现象进行举报。
4、建立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依法行政长效工作机制,有力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自查自清结果 。
通过全面细致的自查自清,我镇没有任何涉企收费项目,从来也没向企业收取过任何费用。全镇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问题,没有擅自设立项目、标准进行收费、摊派的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镇将大力宣传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重要意义,营造出良好的工作氛围。坚持依法行政,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问题的发生,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同时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为企业做好服务,为黄墩镇的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以促进镇域经济的长足发展。
涉企收费情况报告 篇6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收费负担,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皖价检〔20xx〕98号)和池州市物价局《关于开展全市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池价检〔20xx〕121号)文件精神,我局于近期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
一、组织安排
我局对本次专项检查高度重视,精心部署,针对性安排检查重点,并确定以国土、环保、住建、市场监管、气象等职能部门为主要检查对象。同时结合实际,对以往检查中存在问题的部门及行业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定标准收费的;擅自将行政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设立为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并收费的;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取消及免征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强制企业加入社团、接受指定服务的`;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利用行政资源强制收取费用的等几个方面。检查之前,我局以通知的形式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争取各单位积极配合,保证了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检查结果
从检查结果来看,我县涉企收费情况整体良好,各主要涉企收费部门普遍重视收费环节的管理,以往检查中问题较突出的部门收费行为有了很大的改善。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票据填写不够规范。个别单位收费项目不按规范名称填写或收费标准栏空缺等。
(二)收费项目过于笼统。少数单位为了方便,将多个服务项目合并在一起开票,票据上只能看到总的收费金额,导致被收费企业对该项收费的具体项目和标准不清。
(三)减免政策执行不到位。按照池州市相关涉企收费减免政策,对小微企业缓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在检查中发现个别部门未对小微企业执行此项缓收政策,通过调查,在实际操作中小微企业的认定程序比较繁琐,企业普遍选择放弃享受该项政策。
(四)协议签订不规范。按照规定,部分服务性收费应当本着自愿原则,双方要签订协议书。检查中发现个别部门没有和被服务企业签订协议书,或者协议书内容过于笼统。
三、整改总结
我局已向存在问题的部门分别提出整改要求,要求相关部门规范票据填写,清晰反映各项收费的项目名称和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涉企收费减免政策;规范签订服务协议书,详细列出服务项目以及收费标准。同时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管和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畅通企业投诉渠道,切实优化涉企收费环境,减轻企业负担。
涉企收费情况报告 篇7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财税[20xx]45号)要求的通知精神,我局联合市发改局、市工信局认真组织对全市20xx年涉企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完成好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我局联合市发改局、市工信局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各部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相关股室长为检查组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二、自查基本情况
自通知下发后,我们对全市22家单位37项涉企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20xx年我市非税收入汇缴专户共收入涉企行政性收费及基金10878.37万元,并足额缴入国库,经检查我市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
三、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各单位加强对征收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并定期对征收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保持岗位相对稳定,非专职人员不得从事收费工作。并结合审计提出的要求和建议进行培训,提高征收人员业务能力。
(二)建章立制,规范涉企收费工作
1、各征收单位制订并严格执行《玉门市20xx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目录》的收费制度,做到对每一个征收对象做详细调查,做好笔录。对每一笔费用认真核对,对征收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汇报,认真研究,对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理,做到人性化管理,合理化征收。每征收一笔费用,都经过集体研究,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加大透明度,严格标准,杜绝核定随意减少和缺项目收费的情况。
2、安排专人开据发票,填写规范、清晰,按照开票要求载明缴费种类、时段、单价和缴费额等各项内容。
(三)严格按标准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
1、各单位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执收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有省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
2、各执收单位按照规定进行收费公示,按时足额缴入市财政局设立的非税收入汇缴专户,再由专户按月缴入国库。
3、各执收单位按照规定严格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实行“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并建立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制度,由财政专人负责管理票据。收费人员是经过物价部门的培训,并申领了《收费员证》做到持证收费。
四、下一步打算
通过认真清理自查,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行政性收费征收管理程序和收费标准,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解缴国库,将我市的涉企收费工作更加完善和进一步提升。
涉企收费情况报告 篇8
按照平凉市物价局的安排部署,我局从6月10日开始,对华亭、庄浪两县部分单位涉企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涉及的单位
这次专项检查的主要单位是华亭的国土部门及其下属单位、交通部门及其下属的运管、地方道路管理、公路段和建设部门下属的规划、质检、试验、房屋管理以及庄浪县的交警、质检、驾协、环保、工商、消防等涉企收费单位20xx年1月以来的收费行为。
二、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
从检查看,各涉企单位收费政策执行较为规范,各项收费政策执行较为到位,国家各项收费减免政策执行良好。如:国土部门按规定收取征地管理费、土地证书工本费、矿产资源管理费、采矿登记费等费用、规划部门由于政府划拨经费充足,免收涉企各项费用、公路段按规定收取公路路产损坏赔偿费和超限超载车辆补偿费、环保部门按规定标准收取排污费、消防部门收取消防人员培训费、质检部门按规定收取计量检定费和质量检测费、交警部门按规定对机动车驾驶员收取行驶证工本费、安全检测费等费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按规定取消了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取消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等费用。
三、存在的'问题
在这次涉企收费检查中,总体感觉各涉收单位收费行为较为规范,依法收费观念有所加强,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对国家宣布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比如国家宣布取消了车辆营运证工本费、加班线路牌工本费,而运管部门继续收取。
二是不按国家规定,自立收费项目标准收费。如建设部门收取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国家规定按工程造价的1。4‰收取,而建设部门的质监站按6‰、8‰不等的标准收取。建设部门的房屋登记管理收费,国家规定新建设商品住房初始登记按件收取,只收取每件80元的登记费,不收其他费用,而建设部门的房管登记机构没有按规定执行,收取了登记费的同时,还收取交易费、丈量费等费用,加重了企业群众的费用负担,交警部门自立项目收取驾驶证登记证明费等。
三是票据填写不规范。我们在检查中发现,一些单位在开票时,只开收费金额,不填写收费项目和标准,增加了检查的难度,对违法事实也不好认定。
四、原因分析
一是个别单位领导依法收费观念淡薄,不理解、不学习相关价格法律法规,存在能收一点是一点的侥幸心理。
二是财政拨入经费不足。由于体制机制等原因影响,有些部门虽然行使行政管理职能,但财政不拨工资经费,造成这些部门只能靠手中权力,强制收费。
三是上级主管部门强制收费。象有些收费项目国家宣布取消,但基层到上级去办理业务,上级部门要收费,基层部门只能向管理对象收费以弥补经费支出,负担转嫁到群众身上。
四是政策界限不明确。象有些部门收取的培训费,现行政策文件没有此项收费,而原先的收费文件上级主管部门没有明确取消,执收单位仍然收费,加重了群众费用负担。
五、对策建议
1、加强价格法律法规的培训。物价部门要对各执收单位的主要领导、收费人员进行价格法律法规和收费政策的培训,经过培训,使他们对项价格法律有更深刻地了解,提高他们依法履行价格法规政策的自觉性。
2、继续深入开展收费公示制。在巩固原有收费公示成果的基础了,按照现行收费文件,对原有的公示牌、栏等进行及时更换,通过发放收费公示表、公示册、设立公示栏、公示牌等多种形式,扩大收费监督的覆盖面,有力维护广大群众的监督权、参与权与知情权,形成全社会都来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
3、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结合正在进行的机构改革,对各单位的机构职能进行重新划定,对真正履行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财政应全额拨入办公经费和人员工资,从根本上杜绝各种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4、对现有的收费项目标准重新进行清理。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相关政策要求,对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职责分工,在征求企业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取消(停收)或降低收费标准的建议,对未按程序报批,擅自设立的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要坚决取消。对属于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要本着减轻企业负担原则,重新核定收费标准,严格限定收费范围和收费频次。对个别部门和单位利用行政权力或垄断地位,强制企业参加协会、研究会等社团和不必要的会议、培训、学术研讨、技术考核、检查评比并收取费用的,要坚决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