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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用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篇1
一、项目基本情况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义务教育具有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为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相关政策,努力推动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嘉祥县教育和体育局申请设立2021年度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补助资金项目。
本项目中央财政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632万元,省级财政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551万元,市级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061万元,县财政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990万元。主要用于学校教育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支出。
二、评价基本情况
为全面了解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嘉祥县财政局委托济宁浩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嘉祥县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组遵循“科学规范、绩效相关、政策相符、依据充分、独立评价”等原则,结合项目特点,针对已完成的项目从决策、过程、产出和效果四个方面开展绩效评价,主要采用的方法是目标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成本效益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从资金实际到位和使用以及预期支出情况、效益实现情况等出具评价意见,并从整体上把握义务教育经费支出是否合理,是否超范围、违规使用资金,资金
使用的预期效益是否得到充分实现。同时,结合项目主管、实施单位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对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本项目总得分为86.58分,评级等级为“良”。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四个一级指标得分率分别为93.00%、79.90%、76.67%、96.67%。截至2021年底,预算资金已基本到位,保证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正常运转,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接受义务教育。
项目总体上立项规范,资金分配依据较充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较合理,但部分指标设置不合理;资金到位基本及时,大部分资金能够按照要求使用;项目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健全,但还存在支出不规范等问题;通过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项目的实施,“两免一补”政策使县内全部适龄学生受益,减轻了学生家庭负担。
四、项目主要绩效
1.保证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正常运转,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接受义务教育
全县一共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156所,包括初中学校17所,小学138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义务教育经费的预算支出有力的保障了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正常运转。
2.通过两免一减政策的宣传,扩大义务教育政策知晓率,增加了入学率,减轻了学生家庭负担
嘉祥县教育和体育局充分利用制作各类政策宣传版面、网络电视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的义务教育“两免一减”政策。中小学校开展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内容的宣传活动,各校利用学生班会、主题队会、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有计划、有重点、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宣传活动。通过“两免一减”政策的宣传,扩大义务教育政策知晓率,增加了入学率,减轻了学生家庭负担。
五、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学校财务核算不规范,财务未公示
(1)部分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与核算主体不相符,未用于本校正常运转。
中小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部分学校报销的发票抬头为个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部分学校列支其附属幼儿园的费用。
纸坊镇中心小学支付的2019年费用,发票抬头为嘉祥县纸坊镇教育委员会办公室,金额合计19.20万元,占学校2021年公用经费比例为11.61%;纸坊镇四村小学为联小幼儿园支付1.14万元电费。孟姑集镇中学2021年1月支付18,300.00元的土地补偿款,租地协议书甲方是孟姑集镇教育委员会。
公用经费未全部用于中小学运转,变相减少了义务教育经费的额度。
(2)部分学校会计基础核算工作不规范,签字手续不齐全,会计信息不清晰,不能准确反映学校各项费用支出情况。
①学校报账员原来多数为老师,缺乏财务基础知识,上岗前未经过系统培训。在原始单据整理中,将不同项目、不同用途单据粘贴在一个报账单中,合并为一个支出明细,或为办公费、或为印刷费,未分门别类处理。会计人员在账务处理中未按原始单据核算,致使办公费中含有印刷费、校园文化制作费、修理费;而修理费中有办公费、打印一体机和差旅费,造成固定资产的漏记。这种问题在镇小学尤为突出。
②报账不及时、存在跨期费用。
部分学校2021年公用经费支出中,列支了2020年及以前年度的费用。大张楼道镇中心小学2021年报批的费用中,2019、2020年度支出共计30,523.00元。
③公用费用支出管理不规范,资金管理能力有待于提高。
A、孟姑集镇小学、大张楼道镇中心小学、大张楼道镇中学和马村镇南陆小学和第二中学等学校,2022年开始实施单项支出在5000元以上的项目支出,必须经学校领导班子和民主理财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并书面报告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经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有的学校虽然已执行,但执行不到位,同一项目支出分开开具发票,单张发票金额控制在5000元以下。王铺联动小学支付空调维修费分别为4,935.00和4,360.00元,供应商为嘉祥县二胖建材销售店,发票日期为2019年11月5日,发票号码:33022831、33022832;实验小学总校区2021年8月支付宣传印刷费分别为4,796.00和952.43元,供应商为嘉祥县万张街道四方广告设计中心,发票日期为2021年6月27日,发票号码:38524529、38524530。
B、维修费、印刷费等经常发生的项目支出,学校未事前控制,资金使用计划性不强,支出比较零散,同一期间同一项目有多个服务商家。
如梁宝寺镇桐庄联办小学,2021年8月支出管道、房屋、空调维修费五笔,分别为嘉祥昇鸿商贸有限公司、济宁鸿禾商贸公司和嘉祥县二胖建材销售店等五家不同维修商家。实验小学西关校区,2021年10月-11月,支付印刷费五笔,印刷厂家分别为山东儒诚广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嘉祥县金鹏雕刻广告服务部和嘉祥县万张街道四方广告设计中心等五家厂家。
项目支出供应商数量较多,不仅不好管理、增加实施过程的管理成本;而且每个项目金额较小,很难引用竞价机制,降低服务价格,不利于节约公用经费开支。
C、大额维修项目未留项目质保金、付款前未进行维修质量工程验收。
如马村镇中学线路疏通工程,工程金额75,483.60元;实验小学五洼校区,维修和购买家俱金额共计38,090.00元,未预留项目质保金。如后期出现纠纷,学校可能陷入被动。
④老僧堂镇学校未按照规定进行财务公示,学校未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老僧堂镇大曹小学、老僧堂镇大靳小学和老僧堂镇中心小学等学校,学校财务收支情况未在校内公示,接受教职员工的监督。
(3)会计核算主体不符合规定。
嘉祥县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第六条规定:中小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孟姑集镇卞联小学财政收入总额中有包含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资金,费用记录中有为附属幼儿园购买的玩具、支付的校方责任险,学校、幼儿园资金相互占用。
收入的实现,费用的发生都是针对以学校为主体而言,会计主体不正确,导致财务报告信息不准确,无法实现学校预算“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
2.部分学校存在公用经费用于偿还以前年度债务
部分学校存在公用经费用于偿还以前年度债务,如大张楼道镇中心小学2021年偿还债务合计为389,950.00元,占学校2021年公用经费比例为43.12%;王铺联动小学偿还嘉祥三磊建设公司操场基础款、硬化款共计91,090.74万元,占学校2021年公用经费比例为21.20%;纸坊镇新诚小学于2021年1月和2月,分别支付嘉祥西关建筑公司、祥县郝巍建筑公司欠款金额合计119,899.78元,占学校2021年公用经费总额比例为12.79%;孟姑集镇卞联小学2021年偿还债务合计为63,611.52元,占学校2021年公用经费比例为17.03%。
六、意见建议
1.加强对学校报账人员和会计核算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整体业务水平。
对学校新接任报账人员和核算人员,实施岗前培训,一、使其提高认识,自觉履行工作职责;二、是掌握原始凭证的基本要素、种类和管理要求,严格报账程序、遵守账务规章制定。让他们知晓政策,明确规范,熟练操作。每年定期或不定期举办财务知识培训班,提高财务人员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2.义务教育经费支出范围严格按照规定支出
建议学校严格控制义务教育经费支出,保证教师培训支出和音体方面的支出不低于规定比例,不得用于大量办公设施购置,不得用于支付以前年度欠款,以不断提高教师水平和学生的综合素质,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3.编制支出预算,对学校经常性、常规性支出做好事前控制。
建议对不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经常性、常规性支出以嘉祥县各镇(街道)为单位,统一打包进行项目招投标,在保证工程质量和时间的前提下,从中选择报价低、技术力量强、质量保障体系可靠、具有良好信誉的供应商、承包商作为中标者,与其签订一定期限内的服务合同,既节省选择承包商的时间、节约使用学校资金,又能保证项目的质量。
4.教育主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
建议充分发挥教育内部审计部门的作用,每年开展一次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并适时查验整改情况。
学校公用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篇2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马关县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23所,其中:小学105所(完小94所、教学点11所),初中17所(初级中学1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47710人,其中:小学32693人、初中14918人、特教学生99人。
现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为小学生650元/生/年,初中850元/生/年,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学生数每生每年再增加200元的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6000元/生/年,农村小学不足100人校点补充公用经费650元/生/年。纳入补助范围为全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2021年,上级下达我县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共计4382.49万元(中央资金3514.69万元、省级资金737.46万元、州级资金13.02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17.32万元)。其中:
1.《文山州财政局 文山州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文财教〔2021〕13号)文件指标下达资金3454.05万元(中央资金3454.05万元、省级资金0万元、州级资金0万元)。
2.《文山州财政局文山州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文财教〔2021〕49号)文件指标下达资金60.64万元(中央资金60.64万元、省级资金0万元、州级资金0万元)。
3.《号文山州财政局 文山州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省和州级资金的通知》(文财教〔2021〕81)文件指标下达资金资金750.48万元(中央资金0万元、省级资金737.46万元、州级资金13.02万元)。
4.《关于批复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马财预〔2021〕1号)文件指标下达县级配套资金117.32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要求
严格贯彻执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文山州财政局 文山州教体局关于转发的通知》(文财教〔2017〕191号)以及《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财政支出预算执行进度进行考核的通知》(云财办〔2015〕86号)等通知要求,做好我县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工作,把中央和省对义务教育学校的补助政策落到实处,确保资金全额用于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支出,切实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抓实抓牢控辍保学工作,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工作
自收到《财政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工作的通知》(财预〔2018〕29号)文件以及县财政局的具体要求后,单位领导十分重视,及时安排局财务室、资助中心、项目办等项目实施股室以及各学校对文件精神进行学习,对自评清单和自评表进行认真分析,确保绩效目标自评业务的顺利进行。
(二)组织过程
为扎实做好绩效自评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财务室和相关项目实施股室、乡镇为组员的绩效自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于局财务基建股,由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财务基建股股长负责具体日常工作事务。各校(园)按教体局对绩效评价工作的统一部署,及时组织绩效评价工作,按时准确报送绩效评价的相关资料。领导小组采取现场查看项目实施进度和内业查看财务资金使用情况的方式评价项目,以便准确反映绩效评价的真实性。
(三)分析评价
分析评价过程中,领导小组认真按照自评表的要求,从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支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等重要指标,根据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绩效相关的原则,综合运用业绩评定表、比较法、效益分析法等评价方法,对项目逐一进行评价,以便准确反映绩效评价数据的可靠性。
三、综合评价结论
自国家实施“两免一补”以来,我县严格贯彻执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文山州财政局 文山州教体局关于转发的.通知》(文财教〔2017〕191号)以及《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财政支出预算执行进度进行考核的通知》(云财办〔2015〕86号)等通知要求,做好我县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工作,把中央和省对义务教育学校的补助政策落到实处。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了义务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转,使学校办学条件得到逐步改善,切实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抓实抓牢控辍保学工作,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
现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为小学生650元/生/年,初中850元/生/年,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学生数每生每年再增加200元的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6000元/生/年,农村小学不足100人校点补充公用经费650元/生/年。纳入补助范围为全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2021年,上级下达我县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资金共计4382.49万元(中央资金3514.69万元、省级资金737.46万元、州级资金13.02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17.32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财政局实际拨付各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中央及省级资金4382.49万元,80181人(次)享受补助。县财政局、教体局不存在挤占、挪用、克扣学校公用经费的情况。
3.资金管理情况
我县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主要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学竞赛、教学质量提升及第三方评价的政府购买服务、办公、会议、印刷、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教育信息化网络费用,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学生课桌椅、床铺、食堂设施设备的零星补充购置及维修维护,房屋、建筑物、校园内道路、围墙、大门、运动场地、教室内教师讲台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学校勤工俭学购买生产设备和工具,校园绿化美化、校园文化建设,学生健康体检费,校方责任保险,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费,公务接待费,非财政供养人员经费(不得用于学校食堂工勤人员的工资支出)等。教体局收到上级补助资金后根据学生人数及时把资金分配划拨到各学校,并督促学校合理使用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并对资金使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二)项目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
对全县123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村校点及特殊学校)实行了全覆盖补助,80181人(次)享受补助。
(2)项目完成质量
通过几年项目的稳定实施,保障了义务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转,使学校办学条件得到逐步改善,切实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抓实抓牢控辍保学工作,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3)项目实施进度
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财政支出预算执行进度考核的通知》(云财办〔2015〕86号)关于“一季度(3月31日):预算累计执行进度不低于20%;二季度(6月30日):预算累计执行进度不低于60%;三季度(9月30日):预算累计执行进度不低于80%;10月31日:预算累计执行进度不低于90%;11月30日:预算累计执行进度达到100%”的规定,我局按项目推进情况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通过项目的顺利实施,切实了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改善了学校办学条件,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2)项目实施的社会及生态效益分析
通过项目的实施,义务教育学生免费就读,真正让老百姓得到教育扶贫的实惠。
(3)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项目的投入使用,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改善,为学生提供优质教育得到了有力保障。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成为一项精准教育扶贫助学工程和民心工程。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
通过评价,学生、教师及群众对实施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非常满意,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存在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培训费比例偏低等问题,综合评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步改进措施
截至目前,马关县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使用,预算执行进度100%。
六、评价结果应用建议和公开
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工程实施的好坏,将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涉及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控辍保学等工作问题,因此,应对评价结果进行公开公示,自觉接受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监督,并将结果向上级上报,以为今后工程项目的资金预算及实施提供决策依据。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
马关地处边疆,管好用好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事关教育发展与稳定,为此,我县结合边疆实际,制定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完善管理体制,强化经费管理,确保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管理和使用工作不断规范并取得成效。
(一)组建工作机构,加强督促检查。一是建立机构,明确职责。二是健全制度,规范运行。先后制定出台了《马关县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马关县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及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学校经费运行、规范化建设等工作要求。三是加强督查,强化管理。建立了县四班领导挂钩联系乡镇教育工作机制,并明确了工作职责。四是强化安全意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二)强化经费管理,发挥资金效益。规范全县学校经费收支管理,学校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要求按学期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银行、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每校只在银行开设“特设账户”和“基本账户”以及“食堂专用账户”等,避免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现象的发生。
(三)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教育保障水平。为进一步解决好中小学生上学难题,减轻学生经济负担,马关县在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同时,多方筹措资金,积极开展勤工俭学,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一是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了读书不交费,生活有补助,免除了学生上学的后顾之忧。二是积极开展勤工俭学,创收增效,改善学生生活质量,降低伙食成本。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基础设施建设、学校内部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教育发展需求和人民群众对子女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强烈愿望,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经费管理不够规范,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我县经费管理实行“校财局管”的统一模式,但由于编制紧,大部分工作只能由教体局相关科室和从各个学校抽调教师分担,任务多、担子重,不利于保障体系的构建和管理。而且随着管理的资金总量和项目不断增多,精细化管理难以实现。从目前来看,全县报账员和食堂会计兼职现象严重,大部分学校报账员、食堂会计都是由教师兼任或从教师岗位转岗过来,虽经过相关培训,但部分人员尚未具备会计从业资格,也不具备从事财务工作业务能力,队伍短缺矛盾非常突出。由于缺乏系统的财会专业知识和当家理财的经验,部分学校经费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特别是部分寄宿制学校教师伙食与学生未分开、账目不清等不规范现象时有发生,规范化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工勤人员待遇偏低,压力大,稳定难。目前,大部分学校均无专门负责学生生活管理人员编制,学校食堂管理大都由任课教师兼管,教师在负责上课的同时,还得安排学生食宿、学校安全等管理工作,增加了教师的工作压力和负担。而现在由政府购买服务所核定的工勤人员由于工资低、人员少、任务重、事繁杂,留住难,城区及乡镇所在地,一日三餐的学校更为突出。
九、下步工作打算
针对存在问题,下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逐步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寄宿生活补助费及营养餐补助费的管理使用,促进全县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一)加强督查指导,规范资金管理使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学校资金管理使用的督查和指导力度,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发挥资金效益。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一是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提高食堂工勤人员待遇,使他们进得来、留得住、做得好。同时,根据学校生源数量,实现动态管理,每年核定一次工勤人员,并根据物价和市场情况逐年提高工资待遇。二是加强对学校报账员及食堂会计的培训工作,不断提升他们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学校公用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篇3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支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
(二)项目资金预算和到位情况。2021年,我县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31895人,其中:小学21515人,初中10380人;共有寄宿学生22646人。2021年,共收到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2733.70万元,补助义务教育学生31895人,补助范围占在校学生的100%;补助寄宿制学生22646人,补助范围占在寄宿生的100%。补助公用经费中,中央资金2186.96万元,省级资金464.73万元,市级资金16.40万元,县级配套66.61万元,资金按时足额配套到位,但由于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实际支付1232.02万元,未支付1501.68万元,执行率为45.07%。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确保真实反映我县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我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到股室、到校、到人,认真分析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拨付、使用和效益等相关情况,并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共收到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2733.70万元。补助公用经费中,中央资金2186.96万元,省级资金464.73万元,市级资金16.40万元,县级配套66.61万元,资金按时足额配套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全年预算数2733.7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186.96万元,省级资金464.73万元,市级资金16.40万元,县级配套66.61万元,资金按时足额配套到位,但由于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实际支付1232.02万元,未支付1501.68万元,执行率为45.07%。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补助资金项目实施以来,我县严格按照《云南省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办法》(云财教〔2017〕388号)、《保山市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政策措施及规定,制定了《昌宁县学校公用经费管理使用暂行规定》(昌教体发〔2019〕42号),逐步建立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切实加强政策培训、大力提升管理水平,严格规范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使用管理,严格预算编制、强化绩效管理,推进民主理财、实行校务和财务公开,经费管理水平得到逐步提高,为我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提供了保障。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补助资金项目的实施,切实减轻了群众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的教育支出负担,广大学生受益十分明显,大大降低了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辍学率,从根本上保证了适龄儿童教育入学起点的公平公正。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补助资金项目的实施,为学校正常运转提供了有效保障,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有效助力了脱贫攻坚工作和乡村振兴工作的推进,为教育脱贫和乡村振兴提供了保障。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切实提高了群众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补助资金项目的知晓度和满意度,为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项目的顺利实施营造了良好氛围。昌宁县2021年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资金项目自评得分86.01分,自评结果为“良好”。具体情况为: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值40分,自评得分37分。
(1)数量指标:分值15分,自评得分15分。小学阶段应补助人数21515人,实际补助人数21515人;初中阶段应补助人数10380人,实际补助人数10380人;寄宿生应补助人数22646人,实际补助人数22646人。
(2)质量指标: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全年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范围为所有义务教育在校学生,补助比例占在校生的100%;教师培训费占学校年度公用经费的3%,未完成年度指标值≧10%,扣3分。
(3)时效指标:分值5分,自评得分5分。2021年全年补助资金2733.7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733.70万元,补助资金当年到位率为100%。
(4)成本指标: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小学公用经费人均补助标准为650元/生.年,实际补助标准为650元/生.年;初中公用经费人均补助标准为850元/生.年,实际补助标准为850元/生.年;寄宿生公用经费在基础标准上人均增加额度为200元/生.年,实际增加额度为200元/生.年。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值30分,自评得分29分。
(1)社会效益指标:分值20分,自评得分19分。2021年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31895人,无辍学学生,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100%。由于少数学校对国家的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部分学生和家长对政策不知晓、不了解,经测试,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政策知晓度为100%。
(2)可持续影响指标: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2021年我县义务教育免费年限为小学阶段6年、初中3年共9年,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实现免费。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学生满意度:分值10分,经测评,学生满意度为99.1%,大于年度指标值≧95%,自评得分10分;家长满意度:分值10分,经测评,家长满意度为98.5%,小于年度指标值≧95%,自评得分10分。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未完成或超过指标值较多的原因分析和下一步改进措施。各项指标中除“教师培训费占学校年度公用经费的比例:指标值≧10%,全年实际完成值3%。”和“资金支付率为45.07%”为未完成外,其余绩效指标全部完成。
1. “教师培训费占学校年度公用经费的比例”未完成的主要原因:受疫情和经济下行影响,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导致公用经费未得到按进度支出,各项各类培训通过网络培训进行,培训减少,培训成本降低。全年资金预算数2733.70万元,实际已支付1232.02万元,未支付1501.68万元,执行率为45.07%。
2. 改进措施:一是将结合昌宁县教育体育系统实际需求,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师资培训,积极争取使用资金,力争完成培训指标,提高培训质量,按质按量完成绩效目标。二是加强与财政沟通协调,及时调度资金,按规定拨付使用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补助资金。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资金绩效自评得分86.01分,自评结果为“良好”。
(一)学生受益效果显著。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项目的实施,切实减轻了群众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的教育支出负担,广大学生受益十分明显,大大降低了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辍学率,从根本上保证了适龄儿童教育入学起点的公平公正。
(二)学校运转规范有序。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项目的实施,为学校正常运转提供了有效保障,办学条件取得明显改善。
(三)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项目的实施,有效助力了脱贫攻坚工作的推进,为教育脱贫提供了保障。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切实提高了群众对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项目的知晓度和满意度,为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项目的顺利实施营造了良好氛围。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一)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优化本部门后续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及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二)公开情况。按各级财政部门关于绩效评价公开规定和工作要求及时在规定网站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补助资金项目实施以来,我县严格按照《云南省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办法》(云财教〔2017〕388号)、《保山市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政策措施及规定,制定了《昌宁县学校公用经费管理使用暂行规定》(昌教体发〔2019〕42号),逐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内控机制,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切实加强政策培训、大力提升使用管理水平,严格规范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使用管理,严格预算编制、强化绩效管理,推进民主理财、实行校务和财务公开,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管理水平逐步得到提高,为我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和高质量发展,助力脱贫攻坚和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提供了有力保障。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学校公用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篇4
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益政发〔20xx〕10号)、《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益财绩〔20xx〕126号)、《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市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财绩〔20xx〕82号)精神,现将我单位20xx年度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作出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益阳市特殊教育学校是市教育局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益阳市残疾儿童和青少年的学前康复、九年义务教育和职业高中阶段教育。20xx年在职在岗人员69人,专业技术人员67人,工人2人;退休人员14人;另外聘人员16人。在校寄宿生239人,小学173人,中学66人。
20xx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1.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33.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外聘教师工资)、退休费、生活补助、抚恤金、助学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支出136.2万元,开支之一,日常教学办公开支77.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教研会议费、教师培训费、公务接待费、采购教学用品、学校三部(聋部、启智部、康复部)的日常教育教学开支、公务用校车运行维护费、师生活动的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费(教学设备);开支之二,项目支出58.37万元,主要包括:六一文艺汇演开支3.3万元,启智操场改造15.12万元,教学、办公设备添24.46万元。校园安保开支1.88万元,校园风雨连廊设计费7万元,启智家政室建设6.61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1、共性目标分析
(1)预算公开情况。
20xx年预算按要求在财政网站、教育网站进行了公开。
(2)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了加强内部财务管理,我校制定了《益阳市特殊教育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人员职责》、《学校财产(实物)管理制度》、《益阳市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
2、个性目标分析
根据教育教学的需求,采购了相应的教学、办公设备,提高了残疾学生的综合素养;建设了启智部运动操场,丰富了学生的体育生活,提高启智学生的体质;建设启智部家政室,培养了启智学生自理能力;开展六一文艺活动,展示了残疾学生的风采;聘请保安并采购了安保设施,确保了校园安全;启动风雨连廊的设计和建设,为残疾学生的生活提供一个遮风挡雨的舒适环境。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预算的实现,促进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转,做好师生们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的保障,丰富残疾学生课堂内外的学习生活,提高残疾学生的综合素养。
2.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由分管后勤工作的曹
继阳担任组长,纪检、总务、财务、联审会签人员担任组员,然后对照各个项目逐步进行评价打分。
3.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1)20xx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xx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5.07万元,完成预算的46.0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3万元,完成预算的45.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为2.35万元,完成预算的47%。20xx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规范了本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德育工作稳步推进
积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三月份以来开展了8次以上不同类型的校外学生、义工团、大学生社团组织的联谊活动以及学生干部拓展活动,进行了有效的融合教育并提升了聋生交际能力,拓展了学生干部的视野与工作能力。
(3)促进教育教学蓬勃发展
1.教学规模不断扩大。今年超年初计划完成招生工作,聋教部在生源紧缺的背景下仍招收了一个一年级新生班,启智部学生人数攀升,从多年的50多人徘徊今年飙升至120余人,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康复部在全体员工的努力下,保住了学额,且初步实现普特幼儿的融合教育。
2.积极开展教学展示活动,全年共有50多位老师积极参与,并以教研组为单位推出11堂优秀课,教学公开日的活动吸引了桑植特校老师、学生家长和市教育局领导前来观摩,并对活动给予了好评。成功申报了20xx年国培计划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全省特殊教育学校种子教师培训项目,并以我校为基地校,由莫立英、陈孝顺和刘艳三位老师向来自全省特教学校的70名教师展示了三堂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相融合的课例,深受学员好评。
3.积极安排教师培训,做到人人参与培训。全年共安排培训135人次,其中国培计划10个,省特教学会4次。
(四)、存在的问题
1.制度、台账资料等一些基础性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2.加强管理,严格各项开支。
学校公用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篇5
一、项目基本情况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义务教育具有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为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相关政策,努力推动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嘉祥县教育和体育局申请设立20xx年度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补助资金项目。
本项目中央财政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632万元,省级财政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551万元,市级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0xx万元,县财政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990万元。主要用于学校教育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支出。
二、评价基本情况
为全面了解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嘉祥县财政局委托济宁浩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嘉祥县20xx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组遵循“科学规范、绩效相关、政策相符、依据充分、独立评价”等原则,结合项目特点,针对已完成的项目从决策、过程、产出和效果四个方面开展绩效评价,主要采用的方法是目标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成本效益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从资金实际到位和使用以及预期支出情况、效益实现情况等出具评价意见,并从整体上把握义务教育经费支出是否合理,是否超范围、违规使用资金,资金
使用的预期效益是否得到充分实现。同时,结合项目主管、实施单位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对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本项目总得分为86.58分,评级等级为“良”。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四个一级指标得分率分别为93.00%、79.90%、76.67%、96.67%。截至20xx年底,预算资金已基本到位,保证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正常运转,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接受义务教育。
项目总体上立项规范,资金分配依据较充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较合理,但部分指标设置不合理;资金到位基本及时,大部分资金能够按照要求使用;项目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健全,但还存在支出不规范等问题;通过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项目的实施,“两免一补”政策使县内全部适龄学生受益,减轻了学生家庭负担。
四、项目主要绩效
1.保证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正常运转,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接受义务教育
全县一共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156所,包括初中学校17所,小学138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义务教育经费的预算支出有力的保障了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正常运转。
2.通过两免一减政策的宣传,扩大义务教育政策知晓率,增加了入学率,减轻了学生家庭负担
嘉祥县教育和体育局充分利用制作各类政策宣传版面、网络电视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的义务教育“两免一减”政策。中小学校开展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内容的宣传活动,各校利用学生班会、主题队会、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有计划、有重点、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宣传活动。通过“两免一减”政策的宣传,扩大义务教育政策知晓率,增加了入学率,减轻了学生家庭负担。
五、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学校财务核算不规范,财务未公示
(1)部分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与核算主体不相符,未用于本校正常运转。
中小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部分学校报销的发票抬头为个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部分学校列支其附属幼儿园的费用。
纸坊镇中心小学支付的20xx年费用,发票抬头为嘉祥县纸坊镇教育委员会办公室,金额合计19.20万元,占学校20xx年公用经费比例为11.61%;纸坊镇四村小学为联小幼儿园支付1.14万元电费。孟姑集镇中学20xx年1月支付18,300.00元的土地补偿款,租地协议书甲方是孟姑集镇教育委员会。
公用经费未全部用于中小学运转,变相减少了义务教育经费的额度。
(2)部分学校会计基础核算工作不规范,签字手续不齐全,会计信息不清晰,不能准确反映学校各项费用支出情况。
①学校报账员原来多数为老师,缺乏财务基础知识,上岗前未经过系统培训。在原始单据整理中,将不同项目、不同用途单据粘贴在一个报账单中,合并为一个支出明细,或为办公费、或为印刷费,未分门别类处理。会计人员在账务处理中未按原始单据核算,致使办公费中含有印刷费、校园文化制作费、修理费;而修理费中有办公费、打印一体机和差旅费,造成固定资产的漏记。这种问题在镇小学尤为突出。
②报账不及时、存在跨期费用。
部分学校20xx年公用经费支出中,列支了20xx年及以前年度的费用。大张楼道镇中心小学20xx年报批的费用中,20xx、20xx年度支出共计30,523.00元。
③公用费用支出管理不规范,资金管理能力有待于提高。
A、孟姑集镇小学、大张楼道镇中心小学、大张楼道镇中学和马村镇南陆小学和第二中学等学校,20xx年开始实施单项支出在5000元以上的项目支出,必须经学校领导班子和民主理财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并书面报告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经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有的学校虽然已执行,但执行不到位,同一项目支出分开开具发票,单张发票金额控制在5000元以下。王铺联动小学支付空调维修费分别为4,935.00和4,360.00元,供应商为嘉祥县二胖建材销售店,发票日期为20xx年11月5日,发票号码:33022831、33022832;实验小学总校区20xx年8月支付宣传印刷费分别为4,796.00和952.43元,供应商为嘉祥县万张街道四方广告设计中心,发票日期为20xx年6月27日,发票号码:38524529、38524530。
B、维修费、印刷费等经常发生的项目支出,学校未事前控制,资金使用计划性不强,支出比较零散,同一期间同一项目有多个服务商家。
如梁宝寺镇桐庄联办小学,20xx年8月支出管道、房屋、空调维修费五笔,分别为嘉祥昇鸿商贸有限公司、济宁鸿禾商贸公司和嘉祥县二胖建材销售店等五家不同维修商家。实验小学西关校区,20xx年10月-11月,支付印刷费五笔,印刷厂家分别为山东儒诚广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嘉祥县金鹏雕刻广告服务部和嘉祥县万张街道四方广告设计中心等五家厂家。
项目支出供应商数量较多,不仅不好管理、增加实施过程的.管理成本;而且每个项目金额较小,很难引用竞价机制,降低服务价格,不利于节约公用经费开支。
C、大额维修项目未留项目质保金、付款前未进行维修质量工程验收。
如马村镇中学线路疏通工程,工程金额75,483.60元;实验小学五洼校区,维修和购买家俱金额共计38,090.00元,未预留项目质保金。如后期出现纠纷,学校可能陷入被动。
④老僧堂镇学校未按照规定进行财务公示,学校未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老僧堂镇大曹小学、老僧堂镇大靳小学和老僧堂镇中心小学等学校,学校财务收支情况未在校内公示,接受教职员工的监督。
(3)会计核算主体不符合规定。
嘉祥县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第六条规定:中小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孟姑集镇卞联小学财政收入总额中有包含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资金,费用记录中有为附属幼儿园购买的玩具、支付的校方责任险,学校、幼儿园资金相互占用。
收入的实现,费用的发生都是针对以学校为主体而言,会计主体不正确,导致财务报告信息不准确,无法实现学校预算“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
2.部分学校存在公用经费用于偿还以前年度债务
部分学校存在公用经费用于偿还以前年度债务,如大张楼道镇中心小学20xx年偿还债务合计为389,950.00元,占学校20xx年公用经费比例为43.12%;王铺联动小学偿还嘉祥三磊建设公司操场基础款、硬化款共计91,090.74万元,占学校20xx年公用经费比例为21.20%;纸坊镇新诚小学于20xx年1月和2月,分别支付嘉祥西关建筑公司、祥县郝巍建筑公司欠款金额合计119,899.78元,占学校20xx年公用经费总额比例为12.79%;孟姑集镇卞联小学20xx年偿还债务合计为63,611.52元,占学校20xx年公用经费比例为17.03%。
六、意见建议
1.加强对学校报账人员和会计核算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整体业务水平。
对学校新接任报账人员和核算人员,实施岗前培训,一、使其提高认识,自觉履行工作职责;二、是掌握原始凭证的基本要素、种类和管理要求,严格报账程序、遵守账务规章制定。让他们知晓政策,明确规范,熟练操作。每年定期或不定期举办财务知识培训班,提高财务人员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2.义务教育经费支出范围严格按照规定支出
建议学校严格控制义务教育经费支出,保证教师培训支出和音体方面的支出不低于规定比例,不得用于大量办公设施购置,不得用于支付以前年度欠款,以不断提高教师水平和学生的综合素质,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3.编制支出预算,对学校经常性、常规性支出做好事前控制。
建议对不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经常性、常规性支出以嘉祥县各镇(街道)为单位,统一打包进行项目招投标,在保证工程质量和时间的前提下,从中选择报价低、技术力量强、质量保障体系可靠、具有良好信誉的供应商、承包商作为中标者,与其签订一定期限内的服务合同,既节省选择承包商的时间、节约使用学校资金,又能保证项目的质量。
4.教育主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
建议充分发挥教育内部审计部门的作用,每年开展一次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并适时查验整改情况。
学校公用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篇6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云财办〔2019〕84号)、《鹤庆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预算支出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鹤财绩〔2022〕4号)及《鹤庆县财政局关于开展鹤庆县教育体育局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鹤财绩〔2022〕7号)等文件要求,鹤庆县财政局组织并委托湖南天平正大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至10月对鹤庆县2021年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评价采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根据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实施了资料审阅、账务核实、现场查勘、抽查支付记录、询问、分析计算等必要的评价程序,从项目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提高云南省普通高中教育经费保障能力、提升高中运转水平、确保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发[2010]12号)关于高中教育以财政投入为主,逐步提高学校学生生均经费基本标准的文件精神,经云南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考虑云南省普通高中学校日常办学成本、财力保障及逐步取消择校费造成的学校收入减少等因素,全省建立城乡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机制,由省财政按最低拨款标准分担补助15%,州级承担省级补助后的20%,县级承担省级补助后的80%。
按照《大理州财政局大理州教育局关于转发的通知)》(大财教〔2016〕356号)要求,到2020年实现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不低于1500元/生/年,在此基础上,每年依据财力情况自行研究拟定本地区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建立生均公用经费动态调整机制。
2.项目实施内容
鹤庆县2021年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用于维持学校日常运转支出,主要包括:教学业务费、实验费、教师培训费、文体活动费、水电费、取暖费、办公费、邮电费、劳务费、交通差旅费、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购置费、校舍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不得用于教职工人员经费、基本建设、偿还债务等支出。
3.项目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项目预算安排资金637.95万元,其中县级资金配套449.12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项目到位资金622.64万元,资金到位率97.60%。
(3)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项目到位资金622.64万元,实际使用资金622.64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鹤庆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鹤财绩〔2016〕3号)、《鹤庆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鹤财绩〔2020〕10号)等文件要求,鹤庆县教育体育局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
本次绩效评价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评价人员再次梳理绩效目标及指标,并与鹤庆县教育体育局、鹤庆县财政局进行沟通,重新调整或增加了部分绩效指标和目标。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组织管理
本项目由鹤庆县教育体育局为项目主管单位,由计划财务股负责资金的预算编制、拨付。鹤庆县第一中学、鹤庆县第三中学为实施单位,制定、申报用款计划,具体组织实施。
2.实施管理
为确保高中生均经费的有效使用,鹤庆县教育体育局计划财务股负责监督资金使用审批,协调和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鹤庆县第一中学、鹤庆县第三中学均严格按照学校财务审批程序,确保资金全部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和学生的生活条件,做到专款专用。
3.资金管理
在项目资金管理上,鹤庆县教育体育局及实施单位认真进行预算编制,确保预算资金科学合理。在资金的使用上,严格按照省级文件要求的开支范围内列支。资金的使用申请、审批、拨付、授权等均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
4.绩效自评情况及结论
鹤庆县教育体育局于2022年5月6日完成了项目绩效自评,撰写了绩效自评报告,自评得分99.20分,等级为“优”。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鹤庆县2021年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项目立项申报的合法合规情况、专项经费使用的效益性、以及项目补助的公平公正性、会计核算的合规性等做出客观评价,进一步强化预算部门绩效意识,压实主体责任,切实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逐步建立起以支出效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模式,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节约公共支出成本;增强预算编制的合规性和有效性,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1)评价对象
鹤庆县2021年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项目,项目安排资金622.64万元,其中县级财政资金433.81万元。
(2)评价范围
鹤庆县2021年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项目决策情况、项目资金的使用过程、项目的产出情况以及项目实施取得的效益情况等。
(二)绩效评价原则
本项目绩效评价坚持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绩效相关的基本原则,绩效评价结果依法依规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4.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
5.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6.财政部《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6号);
7.《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的通知》(云财教〔2016〕374号);
8.《中共大理州委 大理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大发〔2019〕37号);
9.《中共鹤庆县委 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鹤发〔2020〕13号);
10.鹤庆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鹤财绩〔2016〕3号);
11.鹤庆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鹤财绩〔2020〕10号);
12.鹤庆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鹤财绩〔2016〕4号);
13.《鹤庆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预算支出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鹤财绩〔2022〕4号);
14.《鹤庆县财政局关于开展鹤庆县教育体育局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鹤财绩〔2022〕7号);
15.有关资金管理办法;相关项目绩效目标、资金下拨通知、实施方案、项目管理办法;
16.项目预算、审计、稽查和验收等报告;
17.其他相关资料。
(四)绩效评价方法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20〕10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鹤庆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鹤财绩〔2020〕10号)等文件规定,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查问询证法、公众评判法、标杆管理法等,鹤庆县2021年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项目绩效评价主要采用以下5种方法:
1.指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
将实际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与预定指标标准进行对比分析的方法。主要包括:一是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二是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支出的预期效果。
2.实地考察法
为验证项目实施的真实情况,而到实地进行直观、详细的走访调查,通过现场的考察、分析和记录,获取与项目绩效评价相关的第一手评价资料。
3.查问询证法
利用已掌握的部分资料、证据以及其他线索对绩效评价相关方进行口头询问或书面函证,进一步获取证据和线索,了解和核实情况,查清具体事实的评价方法。
4.公众评判法
设计适宜的调查问卷表,通过专家评估、群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指标实现程度。
5.因素分析法
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指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政治、经济等因素,评价绩效指标实现的程度。
(五)评价抽样
本项目实施覆盖范围为鹤庆县第一中学、鹤庆县第三中学,均为本次评价样本。
(六)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依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鹤庆县财政局《鹤庆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鹤财绩〔2020〕10号)等文件要求,本项目绩效评价设置一级指标4项,二级指标10项指标,三级指标18项指标。
(七)评价标准
绩效评价标准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本次绩效评价结合评价对象的特点、行业现状、项目规模、历史经验和专家意见,根据评价指标的具体情况,合理选择相应的评价标准。
根据设置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照检查、现场核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打分,将评价结果按照分值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
三、绩效评价工作程序
本次评价工作由前期准备、组织实施、数据综合分析、撰写与提交绩效评价报告、归集档案等程序和步骤组成,具体安排如下:
(一)前期准备
1.成立绩效评价小组
根据鹤庆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及委托评价的项目情况,与鹤庆县财政局、县教育体育局联合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按照人员数量、专业结构及业务能力充分满足评价工作需要的原则,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
2.制定评价方案并组织评价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根据鹤庆县财政局有关2021年度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总体部署和评价要求,在初步了解项目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编制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组织项目参评人员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和项目管理方面的政策,及有关项目实施依据、实施方案、专项资金管理等文件精神;学习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和项目评价方案,使各参评人员对项目情况做进一步了解,明确评价工作程序及要求,解析评价指标体系。
3.召开项目进点会
鹤庆县财政局组织鹤庆县教育体育局相关人员、绩效评价工作组成员召开绩效评价进点会,沟通协调评价工作安排,确定评价组实地检查过程中与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络渠道与方式。
(二)具体实施评价
1.明确评价重点与方法
绩效评价工作组现场收集、汇总、整理资料,检查、核实资料中的数据后,对县教育体育局提供的项目资料进行总结、整理基础上实施绩效评价,确定实地检查的重点和疑点问题、检查方法及具体的时间安排等。
2.制定、认证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在与鹤庆县财政局、鹤庆县教育体育局进一步沟通基础上,考虑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可实现性等因素,编制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明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并完成指标体系的论证工作。
3.现场核查
核实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理性,对资料中反映的或分析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通过访谈、调查问卷、实地勘察等方式现场取证。采集的评价数据和资料经鹤庆县教育体育局负责人现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形成评价工作底稿。
4.问卷调查
绩效评价人员根据项目情况,设计调查问卷,通过对调查对象发放书面调查问卷、网络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相关情况。
(三)数据综合分析
绩效评价工作组依据现场收集资料、会议纪要、访谈记录、现场勘查记录和调查问卷、评价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对项目资料和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从项目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价,对照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进行综合评议与打分,总结项目的成效与存在的问题,进行相关原因分析,得出评价结论。
(四)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1.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初稿
按照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鹤庆县财政局《鹤庆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鹤财绩〔2020〕10号)等文件规定,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初稿,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2.专题综合论证分析
鹤庆县财政局组织相关专家成员,通过专题综合论证分析会议的方式集中对绩效评价报告进行论证和审定,征求各方意见,确保评价成果客观、公正、科学。
3.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专题综合论证分析会议提出的论证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形成正式绩效评价报告,向鹤庆县财政局提交正式绩效评价报告。
(五)建立绩效评价档案
根据评价过程中收集、形成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归档资料主要包括立项性材料(委托评价业务协议或合同等)、证明性材料(预算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基础数据报表、数据核查确认报告、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底稿及附件、调查问卷等)、结论性材料(评价报告、鹤庆县教育体育局和鹤庆县财政局的反馈意见、评价工作组的说明等)。
四、绩效评价综合情况及结论
(一)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鹤庆县2021年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全县2020年末在籍人数确定4253人,实际补助4253人,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公用经费覆盖率100%;补助标准每人每年1464元,公用经费资金补助标准达标率97.60%;教师培训费占学校公用经费比率与目标10%偏差较大,实际仅为0.07%。
(二)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鹤庆县2021年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项目实施履行了规定的程序,财务管理规范,实施效果显著,但也存在教师培训费占学校公用经费比率不达标、绩效自评工作资料不齐全等问题。
根据《鹤庆县2021年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从立项、过程、产出、效益等四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鹤庆县2021年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86.71分,评定等级为“良”。
五、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决策情况分析
“决策”指标涉及二级指标3个,三级指标6个。总分值为20分,得分20分,得分率为100%。
1.项目立项
(1)立项依据充分性
指标分值3分,得3分。鹤庆县人民政府为推动一般高中普及发展,全面提高一般高中办学质量,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动一般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发〔2010〕1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大理州财政局大理州教育局关于转发的通知》(大财教〔2016〕356号)要求,建立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由省财政按最低拨款标准分担补助15%,州级承担省级补助后的20%,县级承担省级补助后的80%。
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未发现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
(2)立项程序规范性
指标分值3分,得3分。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适用于全州各级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学校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高中在校学生人数拨付,用于保障全州各级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运转等事项。鹤庆县人民政府是落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的责任主体,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按照云南省、大理州相关文件规定的最低拨款标准和分担比例测算,将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县级承担部分纳入年度预算,经批准后下发资金拨付文件。
2.绩效目标
(1)绩效目标合理性
指标分值4分,得4分。本项目依据《大理州财政局 大理州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省级资金的通知》、鹤庆县财政局《鹤庆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鹤财绩〔2020〕10号)等文件要求,设置了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与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绩效目标与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相匹配,作为开展绩效监控、绩效自评的重要依据。
(2)绩效指标明确性
指标分值2分,得2分。鹤庆县教育体育局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并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计划数相对应。
3.资金投入
(1)预算编制科学性
指标分值4分,得4分。本项目预算编制,依据鹤庆县内高中2020年年末在籍学生数作为补助人数,并按补助标准进行资金需求总量预算。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按照相关规定的固定补助标准编制,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
(2)资金分配合理性
指标分值4分,得4分。本项目按照年末在籍学生数进行补助,分配标准以在籍学生为准,资金分配合理可行。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指标涉及二级指标3个,三级指标6个。总分值为20分,得分18.95分,得分率为94.75%。
1.资金管理
(1)资金到位率
指标分值2分,得1.95分,扣0.5分。鹤庆县2021年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项目预算总资金637.95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到位资金622.64万元,资金到位率为97.60%。
指标得分=资金到位率*指标分值=97.60*2/100=1.95分。
(2)预算执行率
指标分值3分,得3分。鹤庆县2021年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项目预算总资金637.95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到位资金622.64万元,实际使用资金622.6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3)资金使用合规性
指标分值5分,得5分。鹤庆县2021年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项目经费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的情况。
2.组织实施
(1)管理制度健全性
指标分值3分,得3分。2016年12月《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的通知》(云财教〔2016〕374号)对本项目涉及补助资金的拨款标准、适用范围、分担机制、落实投入责任、财务管理均进行了有效规范。鹤庆县财政局、鹤庆县教育局通过向鹤庆县第一中学、鹤庆县第三中学转发此通知,要求资金使用单位贯彻落实通知内容。
(2)制度执行有效性
指标分值2分,得2分。鹤庆县2021年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项目资金拨付审批过程和手续完整,资金使用合规,未发现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使用项目资金,或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的情形,资金拨付审批过程和手续完整,资金使用合规。
3.绩效自评
(1)绩效自评情况
指标分值5分,得4分,扣1分。鹤庆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并于2022年10月完成了绩效自评报告。绩效指标“满意度95%”“政策知晓率91%”,未通过问卷调查方式取证,缺少佐证依据。
根据评价标准,本指标扣1分。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涉及二级指标2个,三级指标3个,总分值30分,得分29.76分,得分率为99.20%。
1.产出数量
(1)补助人数
指标分值10分,得10分。项目计划补助2021年(以2020年末在籍数为依据)鹤庆县在籍高中生人数4253人,实际补助人数4253人,完成率100%。
(2)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公用经费覆盖率
指标分值10分,得10分。项目计划补助鹤庆县高中2021年(以2020年末在籍数为依据)学校在籍人数4253人,实际补助学校2021年在籍人数4253人,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公用经费覆盖率100%。
2.产出成本
(1)公用经费资金补助标准达标率
指标分值10分,得9.76分,扣0.24分。根据《大理州财政局大理州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省级资金的通知》(大财教〔2011〕180)要求,2021年度高中生生均经费标准为每生1500元/人,实际补助1464元/人,达标率97.60%。
评价得分=公用经费资金补助标准达标率*分值=10*97.60%=9.76分
(四)效益情况分析
“效益”指标涉及二级指标2个,三级指标3个,总分值30分,得分18分,得分率60%。
1.社会效益
(1)教师培训费占学校公用经费比率
指标分值10分,得0分,扣10分。2021年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支出总额622.64万元,教师培训费使用0.46万元,教师培训费使用占比为0.07%,低于《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的通知》(云财教〔2016〕374号)的规定教师培训费应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10%的标准。
根据评分标准,本指标得0分。
(2)补助对象政策的知晓度
指标分值10分,得9分,扣1分。根据本项目发放的补助对象满意度调查问卷,在60份有效回收答案中,对政策知晓的有54份,占比90%。
得分=调查问卷政策知晓率*指标分值
=90%*10%=9分。
2.学生及家长满意度
指标分值10分,得9分,扣1分。根据本项目发放的补助对象满意度调查问卷,收回有效问卷60份,学生及家长满意度调查加权得分90.07分。
得分=调查问卷加权平均分值*指标分值/100=9分。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认真落实贯彻省级部署,促进教育发展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发〔2010〕12号)进行部署,按照文件中高中教育以财政投入为主,逐步提高学校学生生均经费基本标准的精神,要求云南省至2020年逐步实现省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1500元/生/年的目标。鹤庆县政府认真贯彻省级部署,保障学校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的使用,促进县级教育事业的有效发展。
(二)智慧办学,保障优质发展
鹤庆县教育体育局鼓励学校大胆探索、科学定位、提升品质、办出特色。鹤庆县第一中学有效利用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学校基础设施的先进性,采购一批智慧黑板45.95万元,占县级财政配套公用经费的10.59%。通过保障高中生均经费补助到位,保障学校有效运行,提升了办学能力和水平,2021年度鹤庆县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2.30%,一本上线人数较上年增加20人,一本率同比提高0.75%。
(三)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鹤庆县教育体育局与鹤庆县财政局通过转发下达省、省有关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政策,传达文件精神,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的监督,确保资金支出方向均在规定的开支范围内,有效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七、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教师培训支出偏低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的通知》(云财教〔2016〕374号)相关规定,教师培训费支出不低于年度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总额的10%。鹤庆县2021年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项目教师培训费支出占比为0.07%。
原因分析:一是受“新冠”疫情的影响,教师外出交流培训活动无法正常开展,教师培训支出大幅减少;二是学校教师培训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及时采取新的教师培训方式,加强对教师培训。
(二)绩效自评资料不齐全
鹤庆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并于2022年10月完成了绩效自评报告,但绩效自评中绩效指标“满意度95%”“政策知晓率91%”,未通过问卷调查方式取证,缺少佐证依据。
原因分析:对绩效自评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未严格按照绩效评价相关规定开展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报告内容未能全面客观地反映项目实施绩效情况。
八、评价建议
(一)评价问题整改建议
1.重视教师培训,提高教师培训支出比例
鹤庆县教育体育局应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的`监督,建立资金使用动态监督机制,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符合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应加强教师培训,确保教师培训费的使用占比超过10%,提高教师教学水平,促进教育事业积极发展。
2.强化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自评质量
鹤庆县教育体育局应加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按照财政绩效评价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的绩效评价体系,并应按相关文件要求及格式,编写绩效评价报告。并增强绩效指标,完成佐证资料的收集。
(二)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1.限期整改评价发现的问题
鹤庆县教育体育局根据评价结果,对相关问题明确整改措施与时限,向财政部门报送整改落实情况。
2.继续合理安排项目财政预算资金
建议财政继续支持鹤庆县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项目,保障县级财政资金配套到位。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学校公用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篇7
一、项目基本情况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义务教育具有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为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相关政策,努力推动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嘉祥县教育和体育局申请设立20xx年度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补助资金项目。
本项目中央财政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632万元,省级财政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551万元,市级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0xx万元,县财政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990万元。主要用于学校教育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支出。
二、评价基本情况
为全面了解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嘉祥县财政局委托济宁浩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嘉祥县20xx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组遵循“科学规范、绩效相关、政策相符、依据充分、独立评价”等原则,结合项目特点,针对已完成的项目从决策、过程、产出和效果四个方面开展绩效评价,主要采用的方法是目标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成本效益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从资金实际到位和使用以及预期支出情况、效益实现情况等出具评价意见,并从整体上把握义务教育经费支出是否合理,是否超范围、违规使用资金,资金
使用的预期效益是否得到充分实现。同时,结合项目主管、实施单位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对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本项目总得分为86.58分,评级等级为“良”。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四个一级指标得分率分别为93.00%、79.90%、76.67%、96.67%。截至20xx年底,预算资金已基本到位,保证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正常运转,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接受义务教育。
项目总体上立项规范,资金分配依据较充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较合理,但部分指标设置不合理;资金到位基本及时,大部分资金能够按照要求使用;项目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健全,但还存在支出不规范等问题;通过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项目的实施,“两免一补”政策使县内全部适龄学生受益,减轻了学生家庭负担。
四、项目主要绩效
1.保证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正常运转,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接受义务教育
全县一共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156所,包括初中学校17所,小学138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义务教育经费的预算支出有力的保障了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正常运转。
2.通过两免一减政策的宣传,扩大义务教育政策知晓率,增加了入学率,减轻了学生家庭负担
嘉祥县教育和体育局充分利用制作各类政策宣传版面、网络电视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的义务教育“两免一减”政策。中小学校开展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内容的宣传活动,各校利用学生班会、主题队会、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有计划、有重点、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宣传活动。通过“两免一减”政策的宣传,扩大义务教育政策知晓率,增加了入学率,减轻了学生家庭负担。
五、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学校财务核算不规范,财务未公示
(1)部分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与核算主体不相符,未用于本校正常运转。
中小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部分学校报销的发票抬头为个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部分学校列支其附属幼儿园的费用。
纸坊镇中心小学支付的20xx年费用,发票抬头为嘉祥县纸坊镇教育委员会办公室,金额合计19.20万元,占学校20xx年公用经费比例为11.61%;纸坊镇四村小学为联小幼儿园支付1.14万元电费。孟姑集镇中学20xx年1月支付18,300.00元的土地补偿款,租地协议书甲方是孟姑集镇教育委员会。
公用经费未全部用于中小学运转,变相减少了义务教育经费的额度。
(2)部分学校会计基础核算工作不规范,签字手续不齐全,会计信息不清晰,不能准确反映学校各项费用支出情况。
①学校报账员原来多数为老师,缺乏财务基础知识,上岗前未经过系统培训。在原始单据整理中,将不同项目、不同用途单据粘贴在一个报账单中,合并为一个支出明细,或为办公费、或为印刷费,未分门别类处理。会计人员在账务处理中未按原始单据核算,致使办公费中含有印刷费、校园文化制作费、修理费;而修理费中有办公费、打印一体机和差旅费,造成固定资产的漏记。这种问题在镇小学尤为突出。
②报账不及时、存在跨期费用。
部分学校20xx年公用经费支出中,列支了20xx年及以前年度的费用。大张楼道镇中心小学20xx年报批的费用中,20xx、20xx年度支出共计30,523.00元。
③公用费用支出管理不规范,资金管理能力有待于提高。
A、孟姑集镇小学、大张楼道镇中心小学、大张楼道镇中学和马村镇南陆小学和第二中学等学校,20xx年开始实施单项支出在5000元以上的项目支出,必须经学校领导班子和民主理财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并书面报告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经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有的学校虽然已执行,但执行不到位,同一项目支出分开开具发票,单张发票金额控制在5000元以下。王铺联动小学支付空调维修费分别为4,935.00和4,360.00元,供应商为嘉祥县二胖建材销售店,发票日期为20xx年11月5日,发票号码:33022831、33022832;实验小学总校区20xx年8月支付宣传印刷费分别为4,796.00和952.43元,供应商为嘉祥县万张街道四方广告设计中心,发票日期为20xx年6月27日,发票号码:38524529、38524530。
B、维修费、印刷费等经常发生的项目支出,学校未事前控制,资金使用计划性不强,支出比较零散,同一期间同一项目有多个服务商家。
如梁宝寺镇桐庄联办小学,20xx年8月支出管道、房屋、空调维修费五笔,分别为嘉祥昇鸿商贸有限公司、济宁鸿禾商贸公司和嘉祥县二胖建材销售店等五家不同维修商家。实验小学西关校区,20xx年10月-11月,支付印刷费五笔,印刷厂家分别为山东儒诚广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嘉祥县金鹏雕刻广告服务部和嘉祥县万张街道四方广告设计中心等五家厂家。
项目支出供应商数量较多,不仅不好管理、增加实施过程的管理成本;而且每个项目金额较小,很难引用竞价机制,降低服务价格,不利于节约公用经费开支。
C、大额维修项目未留项目质保金、付款前未进行维修质量工程验收。
如马村镇中学线路疏通工程,工程金额75,483.60元;实验小学五洼校区,维修和购买家俱金额共计38,090.00元,未预留项目质保金。如后期出现纠纷,学校可能陷入被动。
④老僧堂镇学校未按照规定进行财务公示,学校未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老僧堂镇大曹小学、老僧堂镇大靳小学和老僧堂镇中心小学等学校,学校财务收支情况未在校内公示,接受教职员工的监督。
(3)会计核算主体不符合规定。
嘉祥县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第六条规定:中小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孟姑集镇卞联小学财政收入总额中有包含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资金,费用记录中有为附属幼儿园购买的玩具、支付的校方责任险,学校、幼儿园资金相互占用。
收入的.实现,费用的发生都是针对以学校为主体而言,会计主体不正确,导致财务报告信息不准确,无法实现学校预算“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
2.部分学校存在公用经费用于偿还以前年度债务
部分学校存在公用经费用于偿还以前年度债务,如大张楼道镇中心小学20xx年偿还债务合计为389,950.00元,占学校20xx年公用经费比例为43.12%;王铺联动小学偿还嘉祥三磊建设公司操场基础款、硬化款共计91,090.74万元,占学校20xx年公用经费比例为21.20%;纸坊镇新诚小学于20xx年1月和2月,分别支付嘉祥西关建筑公司、祥县郝巍建筑公司欠款金额合计119,899.78元,占学校20xx年公用经费总额比例为12.79%;孟姑集镇卞联小学20xx年偿还债务合计为63,611.52元,占学校20xx年公用经费比例为17.03%。
六、意见建议
1.加强对学校报账人员和会计核算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整体业务水平。
对学校新接任报账人员和核算人员,实施岗前培训,一、使其提高认识,自觉履行工作职责;二、是掌握原始凭证的基本要素、种类和管理要求,严格报账程序、遵守账务规章制定。让他们知晓政策,明确规范,熟练操作。每年定期或不定期举办财务知识培训班,提高财务人员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2.义务教育经费支出范围严格按照规定支出
建议学校严格控制义务教育经费支出,保证教师培训支出和音体方面的支出不低于规定比例,不得用于大量办公设施购置,不得用于支付以前年度欠款,以不断提高教师水平和学生的综合素质,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3.编制支出预算,对学校经常性、常规性支出做好事前控制。
建议对不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经常性、常规性支出以嘉祥县各镇(街道)为单位,统一打包进行项目招投标,在保证工程质量和时间的前提下,从中选择报价低、技术力量强、质量保障体系可靠、具有良好信誉的供应商、承包商作为中标者,与其签订一定期限内的服务合同,既节省选择承包商的时间、节约使用学校资金,又能保证项目的质量。
4.教育主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
建议充分发挥教育内部审计部门的作用,每年开展一次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并适时查验整改情况。
学校公用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篇8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1、收入构成情况:
2020年呈贡区实验学校(小学部)年初预算资金15,290,757.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5,290,757.00元;基本预算支出调整0.00元,项目预算支出调整资金200,000.00元,结转上年项目资金821,101.26元。
2、支出构成情况:
2020年呈贡区实验学校(小学部)共支出16,549,547.02元,其中基本支出10,678,123.25元;项目支出5,497,946.70元。
3、结转结余资金构成情况:
2020年基本支出结转资金0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资金1,194,578.33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绩效考核指标:
绩效考核指标分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
2、预决算公开:
2020年6月17日对我校2020年预算情况在中国呈贡政务网公开;2020年11月2日对我校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在中国呈贡政务网公开。
3、存量资金管理:
2019年呈贡区实验学校(小学部)项目资金结转582,771.81元,2020年项目资金财政拨款2,827,655.28元,2020年项目资金支出2,589,325.83元,2020年项目资金结余821,101.26元。
4、资产管理:
我校已于2021年1月完成2020年度固定资产报表上报,确保资产系统数据与财务账务系统数据一致;2020年新购的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资产已全部计入固定资产系统及会计账,2020年报废的固定资产按照资产报废批复已全部在资产系统做报废核销处置并且已在会计账中做报废减少处理。
5、三公经费控制:
2020年我校的三公经费预算0元,实际支出0元,比2019年下降0%。
6、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等的设定及完成情况:
2020年我校的内部控制还在建立阶段,在2020年3月5日报送了2019年内部控制报告填报软件,根据软件数据要求,我校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及流程图。
7、项目绩效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及预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制定和预算了2020年项目预算,并按照计划组织实施,截止到2020年年底全部完工,完成本年度项目计划目标。
由于学校属于公益性事业单位,学校的公用经费及项目建设均不产生经济效益。所有项目均已完工,项目经费预算不仅保障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还提高了我校办学质量,提升了校园文化环境,增加了学生爱国热情和读书氛围,家长和社会满意度更高。
(三)部门整体支出或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资金使用、资金管理情况:
2020年的基本和项目支出资金于2019年11月份做预算申报,2020年年初下达了基本支出预算资金计划用款额度,2020年3月份下达了2020年项目资金计划用款额度。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资金全部实行专款专用,在资金使用之前,报用款计划审批表到财政对口科室审批下达额度后再付款使用。
2.项目组织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预算是通过学校校务会和党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充分征求了老师的建议和意见。食堂建设设施设备购置经费项目采用的是竞标采购,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事项,按计划实施,由专人管理,后勤处负责质量监控项目。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进行绩效自评的目的是了解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资金预算支出的绩效状况,为今后预算安排提供决策支持。进一步增强本单位支出管理的责任,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呈贡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度区级预算支出开展绩效自评的通知》,本单位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和绩效评价指标,学校成立了校务委员会和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如下:
1、核实数据: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将2020年度和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2、查阅资料:查阅2019年度预算安排、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3、归纳汇总:对收集的评价材料结合本单位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4、根据评价材料结合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评分;
5、形成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根据附件3-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表评分表的指标解释和指标说明,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作出分析;
2、根据以上指标对比实际情况给与每个小项打分;
3、完成附件3-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表评分表打分,进行总结全面分析本单位通过绩效评价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的问题,并且进行分析整改。
4、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1、经济性分析:
2020年呈贡区实验学校(小学部)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中小学教科书经费项目预算220,600.00元,实际列支179,897.28元,节约资金40,702.72元;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经费项目预算1,264,000.00元,实际列支1,068,258.84元,节约资金195,741.16元;社会化聘用教师、临时顶岗教师工资项目预算542,060.00元,实际列支516,603.00元,节约资金25,457.00元;课后服务经费项目预算434,655.00元,实际列支208,980.00元,节约资金225,675.00元;以上项目共节约资金487,575.88元。
2、效率性分析:
本年度公用经费以及各个项目资金均严格按照计划进度实施完成,并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完成并通过验收。
3、效益性分析:
由于学校属于公益性事业单位,学校的公用经费及项目建设均不产生经济效益。所有项目均已完工,不仅保障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还提高了我校办学质量,提升了校园文化环境,增加了学生爱国热情和读书氛围,家长和社会满意度更高。
四、存在的问题
1、由于学校管理人员及预算编制人员并非预算编制专业人员,项目预算编制金额与实际实施金额存在差异,导致项目预算金额大于实际支出金额,少量资金无法支出,影响支付进度以及资金使用效率。
2、由于政策及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部门项目预算难免有所调整。
五、有关建议
无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