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欢迎阅读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精选16篇),内容由范文学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篇1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祁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20xx年度我大队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我大队20xx年项目经费主要包括应急救援保障经费、专职消防员及文职雇员经费,消防车辆业务经费、消防器材配置经费、微型消防站建设经费、执勤高危补贴等,项目经费支出秉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竭诚为民的理念,通过“以防为主,防消结合”解决各类消防隐患为目的。20xx年以来,我大队持续抓牢装备建设和微型消防站建设、稳步提升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牢牢守住消防安全的红线,确保全市全年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年初确定的绩效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及时进行细化,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确保绩效目标实现。

(一)深化消防安全领域改革,确保火灾事故四项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由大队主官牵头,消防站主官为责任人,所需资金从应急救援保障经费工作项目支出。

(二)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做好灾民救助。由大队主官牵头,消防站主官为责任人,所需资金从应急救援保障经费工作项目支出。

(三)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应急疏散演练,由大队主官牵头,消防站主官为责任人,所需资金从应急救援保障经费工作项目支出。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情况分析(100分)

(一)项目决策(20分)

(1)项目目标4分

大队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设立了明确的目标,且目标细化、量化到了具体的每一项工作,该项指标得4分。

(2)决策过程8分

1.决策依据4分:专项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制定了20xx年度消防应急预案、消防应急疏散演练等工作计划;

2.决策程序4分: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申报条件,批复及时,该项指标得4分。

(3)资金分配8分

1.分配办法4分:大队制定了专项财务管理规定,管理规定中有明确的资金分配办法。

2.分配结果方面4分:大队根据年初制定的预算计划,各项工作的开展与资金的使用方面与年初计划及资金分配办法存在一定的出入,但总体上分配公平合理。

(二)项目管理(25分)

(1)资金到位5分

1.到位率2分:20xx年度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应急救援保障经费18万元、专职消防员及文职雇员经费385万元,消防车辆业务经费97万元、消防器材配置经费292万元、微型消防站建设经费40万元及执勤高危补助41.4万元共计873.4万元,实际到位792.3万元,其中微型消防站40万元及大村甸、文富市、三口塘、茅竹、下马渡等5个镇消防器材配置经费40万元结转至20xx年,大忠桥专职消防车及器材配置经费共拨付28.9万元,结转1.1万元未拨付。

2.到位实效2分:资金到位及时,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资金管理10分

1.资金使用7分:资金依法依规给付,无截留挤兑用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

2.财务管理3分:我大队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费用支出需经手人、证明人、财务领导签字后才能予以报销,会计核算规范。

(3)组织实施10分

1.组织机构1分:我大队成立了大队教导员,大队长为组长的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分工明确。

2.项目实施3分: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安排各项目的实施,并在相应的时间内完成任务目标。

3.管理制度6分:我大队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在使用过程严格执行了相关管理制度。

(三)项目绩效(55分)

(1)项目产出15分

1.产出数量5分: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和预算编制计划,我大队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

2.产出质量4分:火灾事故四项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

3.产出实效3分:每一项项目的开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4.产出成本3分:20xx年专项经费预算资金873.4万元,到位792.3万元,实际支出专项经费792.3万元,其中微型消防站40万元及大村甸、文富市、三口塘、茅竹、下马渡等5个镇消防器材配置经费40万元结转至20xx年,大忠桥专职消防车及器材配置经费共拨付28.9万元,结转1.1万元未拨付。

(2)项目效果39分

1.经济效益7分:通过项目的实施,减少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和财产损失。

2.社会效益8分:通过项目的实施,提高行业事故防范能力、推动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3.环境效益8分:通过项目的实施,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4.可持续影响8分:通过项目的实施,推进社会安全建设作用明显

5.服务对象满意度8分:群众对社会面的火灾防控满意度高,在全县的绩效的考核中,消防救援大队获评先进单位。

四、绩效自评情况

(一)职能部门联防联控,形成共管合力。

20xx年,应急、住建、城管、公安、教育、民政、卫健等部门多次联勤联动扎实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应急、住建、消防等部门联合开展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帮扶指导服务10余次;教育、卫健、消防部门联合开展第一批校园开学复课工作检查验收,分3个检查组,共检查学校近50所;特别是安委会、消安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小火亡人和一氧化碳中毒防范的通知》;住建局、城管、交警、消防四部门联合下发《全县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五一节前,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莉带队开展消防专项整治,使专项整治行动更加有力。

(二)持续开展隐患排查,筑牢火灾防控基础。

消防救援大队在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任务的同时,积极查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联合各有关部门大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召开祁阳县消防车生命通道专题部署会,全面整治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堵塞问题。同时,紧盯不放心场所,为“两会”顺利开展保驾护航。对全县不放心场所开展摸排,建立隐患台账,采取相应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同时对各职能部门发送消防安全提示函,形成合力,将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中,共同为“两会”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为抓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机制,20xx年,大队共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排查单位235家,督促整改隐患78处,下发整改通知书75份,下发处罚决定书11份,下发当场处罚决定书7份,下发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4份,大队逐级提请应急管理局、县政府开展全县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挂牌督办,由政府督促隐患单位按质按时整改火灾隐患,有力地推动了辖区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

(三)多策并举,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20xx年,大队结合新冠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开学复课等工作实际,不断改进消防宣传工作方式方法,延伸消防宣传触角,全面加强全县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一是在疫情防控期间,结合疫情防控工作不断利用“村村响”、“小喇叭”,以及疫情巡防宣传车等播放消防安全提示音频广播,有效利用沿街单位门面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消防提示,在乡镇农贸市场等人员集中地段的醒目位置悬挂横幅标语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提示;二是利用在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时段组织消防志愿者开展大型消防宣传活动,受教群众1万余人。三是发挥消防宣传服务职能,服务复工复产和开学复课。消防大队组建兼职消防宣传服务队,组织指战员深入企业和学校等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演练,以文明铺为代表的镇专职消防队深入辖区敬老院、中小学校、企业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镇政府结合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深入学校组织开展了消防宣传主题活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大队以优秀消防员原型人物高攀同志的先进事迹为题材拍摄了微电影《守望》,并上传腾讯视频,通过微信、微博广泛转发,累计阅读点击量达到5万,并且微电影《守望》获评全省消防主题微视频(微电影)三等奖。

(四)灭火演练扎实开展,确保实战能力提升。

大队结合辖区火灾形势,分析研判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坚持以提升实战能力为目标,组织指战员强化技战术训练,开展实员实装实战灭火救援演练,组织大队指战员深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小区、易燃易爆、文物建筑等重点部位开展针对性灭火演练,有效提高指战员实战能力。20xx年,大队共修订了灭火救援数字化预案120份,实地演练150次,开展大型联合演练3次。

(五)统筹发展大局,强化装备建设。一是加强乡镇(街道)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合理规划装备购置专项资金使用,做好乡镇(街道)防灭火工作。20xx年,大队为大忠桥镇专职消防队采购消防车1辆,同时为羊角塘等9个镇争取财政配套资金72万元,采购9台轻型消防车及各类消防装备器材,其余40万元结转到20xx年列入财政专户。目前已配套给大村甸、文富市、三口塘、茅竹、下马渡等5个镇,大村甸的装备已采购到位,其余4个镇仍在采购中。为满足经济发展需要,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分年度争取财政经费购置18米举高喷射消防车一辆;二是加大各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实现联防联控。大队始终坚持“扑早灭小”的理念,指导督促各重点单位建设微型消防站38个,有效提升了单位自身及社会面的火灾防控能力。

五、存在问题和建议

存在问题:

(一)项目资金到位较迟;

(二)部分项目支出存在挤占其他资金的现象。

建议:加大对应急管理项目经费投入,不断完善应急队伍建设。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篇2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做好20xx年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潭财绩[20xx]1号)文件的精神,现将我局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省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生态环境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规定职责分工承担编制并监督实施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的相关工作。

2、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拟订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和监督排污许可证制度,落实省下达的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园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本市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及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做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对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实施核与辐射安全有关政策、规划、标准,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按规定审查或审批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工作。按规定承担其他生态环境监测相关工作。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协调履行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市内相关义务。

11、协调及配合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统筹、协调与督促问题整改。根据市委、市政府授权,对县市区党委政府、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落实生态环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到位,落实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要求不到位的,提请问责。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负责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贯彻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参与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4、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在市内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市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幅减少进口固废种类和数量直至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全市生态安全。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和使用基本情况

20xx年我局根据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预算业务管理制度、收支业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资产业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科学编制部门预算及项目预算,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强资金监管力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办公、差旅、维修(护)等费用的管理,所有专项资金做到专账核算、专项专用,有效的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1、年度收支预算情况:20xx年度我局系统总收入13167.8万元,其中:财政收入12646.88万元、其他收入520.92万元。20xx年度我局系统总支出16919.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63.72万元、项目支出13655.35万元。

生态环境局财政拨款收入12646.88万元,总支出16881.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36.60万元、项目支出13645.35万元。

2、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xx年财政预算下达我局系统公务接待经费指标控制数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20xx年我局实际“三公”经费开支33.08万元,其中:用于公务接待11.40万元,运行维护费21.68万元。20xx年我局严格按要求控制相关支出,在用餐标准、用餐场所、陪餐人数等加强管理,另外在因公外出用车方面进行合理安排。

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情况支出:813.64万元,主要是业务性专项和日常公用开支。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在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涉及我局的绩考目标基本完成。

做好环境科研工作:截止12月22日,湘潭城市空气优良天数已达312天,空气质量优良率87.9%(考核目标:80%);重污染天数为0(考核目标:低于5天);环境空气综合指数3.73(考核目标:不高于4.63);PM2.5浓度37ug/m3(考核目标:低于44ug/m3)。

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提升。

大气环境质量:截至日前,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73,改善幅度全省第5;臭氧浓度138微克/立方米,改善幅度全省第3;优良天数达312天,优良率87.9%,改善幅度全省并列第2;PM2.5浓度37微克/立方米,改善幅度全省第3。

水环境质量:全市水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评价为优,10个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标,“一江两水一库”水质连续两年达Ⅱ类。

土壤环境质量:17个土壤污染防治中央资金项目均已完成,完成率全省前列,有望争取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

完成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制订了《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明确了局办公室为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市环境信息中心为技术支持单位;修改了《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表》,组织开展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查;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xx年,市局官网共发布信息636条,并按照要求做好了信息保密审查工作。其中市内动态330条,图片新闻45条,通知公告60条,行政执法4条,行政处罚10条,财政信息7条,环保督察专栏140条。

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扩大公众参与,组织做好“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20xx年,我局与湘潭生态环保协会和碧桂园(湘潭)地产集团、电力公司联合主办的“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活动前一个月,湘潭生态环保协会与湘潭微生活联合在全市开展“生态环境杯”抖音比赛,在网上征集生态环境类抖音短视频,共收到抖音短视频近百件,最后评选出一等奖2个,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20名。6月5日当天,在碧桂园前坪举行湘潭市首届“生态环境杯”抖音比赛颁奖典礼,并启动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志愿者服务行动。

6月3日,湘潭市雨湖区“6·5”世界环境日暨雨湖区《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宣传活动在白石社区拉开帷幕。采取学生领学绿色公民十条、环保三句半、大合唱、进社区宣传等多种形式。

6月5日,为了让孩子们度过充实而有意义的一天,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昭山分局与昭山和平小学共同组织开展了世界环境日活动。

6月6日,湘潭县“六·五”世界环境日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在同丰步步高前坪举行。湘潭县副县长胡明伟参加活动,成立了生态环保志愿服务队。

6月5日,由韶山市环委办、韶山市河长办牵头多部门联合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生态韶山,我们同努力”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韶山市副市长何浪、韶山市环保协会理事长庞争科出席。活动中,韶山市河长办常务副主任赵祖坤为首批上任的13位市级“民间河长”和7位“生态环保监督员”颁发工作证,并为韶山市环保协会民间河长办公室授牌。

湘潭天易示范区以“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为主题,制定了《20xx年湘潭天易经开区“六.五”环境日摄影大赛活动方案》,通过微信、天易微服务平台等方式,向全社会广泛征集反映园区在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中取得的成绩,反映园区生态文明建设中企业环境面貌、居民文明素养发生的变化,反映园区天蓝水清地绿景美的独特魅力的优秀摄影作品。经过初选、专家评审等程序,选出获奖作品29张,其中特等奖作品1张,一等奖作品3张,二等奖作品5张,三等奖作品10张,优秀奖作品10张。

完成20xx年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

(1)认真清理监测工作任务,制定了《湘潭市生态环境监测责任清单》,对监测工作任务进行了逐项分解,压实工作责任。各项监测任务有条不紊扎实推进。

(2)起草并印发了《20xx年湘潭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和《20xx年湘潭市污染源监测方案》,同时,针对今年监测任务量大增,县级站监测能力和队伍能力不足的情况下,为完成好改革过渡期间的各项监测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内部职责,细化工作执行分工,我局于前期会同湘潭监测中心到各县级站进行了工作调研,组织局内部水、气、土科、固废站、支队等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了充分讨论,最后,经党组会充分研究讨论,出台了《湘潭市20xx年生态环境监测计划》。计划中对地方事权的21项工作任务进行了逐项分解和分工,切实保障下一步各项监测任务的顺利开展。

(3)认真开展污染源监测工作。我市范围内的共有34家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9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22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按照执法“双随机”和“测管协同”的原则,结合我市监测能力实际情况,我局委托监测中心将无监测能力的两区一市(岳塘区、雨湖区、韶山市)范围内的22家重点排污企业的污染源监测工作委托监测中心完成,湘潭县和湘乡市两个县级监测站分别对各自辖区内的重点排污单位开展污染源执法监测。同步在污染源监测平台上报了监测数据。

完成20xx年总量减排任务:近几年,我市大气PM2.5和NOx年日均浓度明显下降,但大气污染现象仍没有得到根本性遏制,PM2.5为主要污染物,环境形势仍然严峻。今年我市完成了《湘潭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xx年-20xx年)》、《湘潭市20xx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报告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管理平台项目》、颗粒物源解析、臭氧源解析、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和应急减排清单更新工作,为制定全面的大气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按省环保厅要求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1)城区石材加工行业整治稳步推进。为进一步规范石材加工行业生产经营,严厉打击沿路违规加工石材行为,有效减少石材加工扰民行为,我支队已通过环委办于3月底向各单位下发了《湘潭市城区石材加工行业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目前各单位已上报排查情况,共计排查摸底企业100余家,现正稳步推进整改工作。

(2)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全面铺开。按照《湘潭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方案要求,我支队主要牵头组织开展全市排污单位的.证后监管,开展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的监督执法工作。我支队于20xx年3月印发了《关于开展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各级执法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和检查比例开展抽查工作。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我支队于今年6月下发了《关于近阶段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要求各执法部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按照相关时间节点报送专项执法检查情况总结等材料。

(3)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有序推进。按照《湖南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湘潭市入河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完成了以下工作:一是密切配合生态环境部组织直属机构相关专家13人,对我市开展入河排污口三级排查工作;二是与第三方公司签订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监测、溯源、整治的技术服务合同;目前第三方公司正在积极完善数据收集、开展溯源试点研究,并于5月份正式启动溯源,现已完成排查已登记排污口212个,累计新增排污口68个,溯源流域106.91km2。形成人工现场勘查点xx个,无人机飞机轨迹线1423线,无人机高清更新正射影像17.28km2,获取各类现场照片3100余张。

建立健全环境监测网络体系:扎实开展自行监测专项检查。按照我局《监测计划》安排,该项工作由支队和各分局按照“谁监管、谁检查”的原则结合日常执法工作开展,年初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定期更新“两库一清单”,通过书面检查和现场检查结合的方式,重点对被抽查单位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项目验收、排污许可证、企业自行监测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认真落实各项保障,确保监测工作稳步推进。认真落实水质自动站和空气质量自动站的点位长制,分别制作了警示牌,明确了点位长,10个空气自动站(7个国控,3个省控)和5个水质自动监测站警示牌及5个国控水质断面桩全部安装到位。筹措70余万对7个空气自动站点的不间断电源和韶山国控背景点位的PM10和CO分析仪进行了更新,这两套设备正在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就可以申请验收。争取资金200余万为两个县级站配套监测设备20余台(套),已完成招投标,正在进行采购。同时,我们积极争取资金,按国家生态环境部的要求,完成好20xx年第一批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仪器设备更新工作,已完成招投标,正在设备进场调试安装。与规财、大气等部门紧密配合,加快推进组分站的建设,按要求完成招标,确定了建设单位,正在设备进场安装调试,争取早日完成建设任务。

做好环境信访投诉处理工作:投诉信访处理到位。20xx年,我局各类信访受理平台共收到环保投诉2604起,根据投诉主要来源分,12369网络平台460起,12345市长热线1619起,省信访系统18起,来信来访87起,110来电336起,其他84起。根据投诉举报环境问题的类型,今年环境投诉反映水污染222起,大气854起,噪音1718起,固废67起,辐射4起,其他44起。从类型看今年的环境投诉仍以噪声污染和大气污染为主。所有信访件均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办结或者转办,要求各县市区、园区环保局对群众举报及信访件及时的交办、转办并予以答复,确保群众满意。

省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件办理高效及时。支队牵头积极做好配合做好省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组相关工作,及时完成16批共计373件信访件分解、交办、督促整改、资料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执法人员加班加点,克服车辆、人员等短板,及时办理58件信访交办件,立案处罚13起,罚款76.09万元,后续整改情况将持续更新。

构建严密的环境安全防控体制,做好突发环境事故处置工作: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重点突出。结合企业复产复工,我支队组织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开展了春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重点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废弃处置等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化解了各类安全风险。

做好有奖举报处置工作: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12369环保举报投诉工作的通知》(湘环函[20xx]74号)要求,着力提升提高举报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落实环境舆情监管责任,提高举报件办结效率和质量。要定期把群众反映的污染问题和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充分发挥媒体和公众监督作用。确保顺利通过生态环境厅对12369环保举报投诉工作的抽查、考核。

加强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全市水环境质量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市参与国省考核的10个地表水监测断面(2个“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8个省级考核断面)1-11月份水质累计均值均达到考核目标,其中Ⅱ类水质占比90%、Ⅲ类水质占比10%。组织开展了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依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xx),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组织实施乡镇级及以下水源基础信息调查。按省生态环境厅时序进度要求推进千人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根据国、省关于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的相关要求,推动将雨湖区跃进水库设立为我市应急水源地,并组织编制了《湘潭市跃进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目前已报请市人民政府提请省人民政府批准。

四、存在的问题分析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垂改工作过渡期,与县、市、区财政上划基数未最终确定。

改进措施: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县、市、区生态分局经费及资产进行审计,确定上划基数,保障生态分局各项业务工作正常开展。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篇3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1月,对20xx年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的“宝坻区20xx年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83.98分,评价等级为“良”。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宝坻区旧楼区设施设备使用功能,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xx〕243号)《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旧楼区提升改造后长效管理的意见》(津政办规〔20xx〕15号)《关于印发宝坻区20xx年重点工程民心实事项目前期工程安排表的通知》(宝坻政发〔20xx〕2号)等,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区住建委”)实施了宝坻区20xx年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改善和解决宝坻城区中部分老旧小区设施及外观老化的问题,提高居民生活品质。

2.主要内容

项目实施内容主要为绿地改车位及绿化补种,更换断桥铝合金门窗,外檐粉刷、楼道粉刷,完善小区大门、楼宇门、小区电子监控,维修屋面防水、路面重修、管网管线整理,维修小区及楼道照明设施等。本工程涉及地质家园、北海楼、中保财政楼、供电楼、华苑小区、福全里、物资楼、中保水利楼、宏发楼、苑北路小区、中保楼小区、岳园小区、新保楼小区共13个小区,涉及111栋楼宇,7200户居民,建筑面积74.77万平方米。

3.项目组织管理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区住建委,主要负责制定本辖区内老旧小区整治计划,具体实施提升改造工程,加强对旧楼区整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批复概算为63500.12万元,其中,20xx年抗疫特别国债16005万元,同时还涉及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4659万元,中央基建投资资金8500万元,宝坻区政府统筹资金34336.12万元。本次绩效评价将以20xx年抗疫特别国债为主的全部资金一并纳入评价范围。

20xx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应到位16005万元,实际到位16005万元,到位率100%;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中央基建投资资金和宝坻区政府统筹资金,共计应到位47495.12万元,实际到位13159万元,到位率27.71%。

本项目实际支出2916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本项目制定的绩效目标为进行宝坻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20xx年完成74.77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改造7200户,改造楼栋111栋,改造小区13个。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方法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改造后的13个小区进行了现场评价,覆盖率100%。

(二)绩效评价结果

经过综合评价,本项目得分83.98分,评价等级为“良”。其中,项目决策16分,项目过程20.5分,项目产出35.41分,项目效益13.07分,因本项目自评材料提交不及时扣1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绩效目标基本明确,预算执行合理,项目产出质量、时效符合规定。但是项目决策方面存在部分测算费用高于合同价格的情况;过程方面存在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到位率不高,相关文件中对改造内容范围不够明确具体,工程未及时结算,设计合同尚未签订补充协议的情况;项目产出方面存在未进行档案验收的情况;项目效益方面存在安全隐患风险,生态效益还需要进一步提升,社区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三、项目产出及绩效

(一)项目产出情况

本项目工作计划实施率为100%,房屋修缮总体完成率为90.61%,室外工程总体完成率为92.39%,其他设施修缮总体完成率为92.2%;本项目质量等级达到规定的质量等级标准,实施过程中未发生过质量事故,验收文件完整、合规、归档及时,但未进行档案验收;本项目未超出概算,各标段均及时完工,但共有11个标段发生变更,总体变更发生率为7.81%。

(二)项目实现的效益

1.社会效益-居民居住环境改善情况

本项目改造后收到了3个小区的锦旗,改造期间未发生过媒体负面报道、通报等情况。但是,发现13个小区均存在对讲门未通电启用、对讲门长时间处于开放状态等问题,易产生公共安全隐患。

2.生态效益-生态环境改善情况

本项目新设置垃圾桶1036个,满足天津市垃圾分类的规定;但绿地率约为12.44%,绿地率偏低。

3.可持续影响-促进社区长效管理体系的形成

本项目实施完成后计划由所在街道接收,截至20xx年9月30日,区住建委未提供相关合同,老旧小区改造的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4.服务对象满意度

经调查,本项目主管部门总体满意度为97.78%,居民总体满意度为95.68%。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测算费用过高,客观性有待提高

评价组对比分析了合同、概算书中各标段工程费用,合同总金额为26279.37万元,概算为59279.76万元,概算测算的费用普遍高于合同价格。

以一期工程中地质家园为例,部分概算测算费用高于合同价,二期工程中新保楼小区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工程量和单价的测算概算数据和合同数据差别悬殊。

(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到位率偏低

本项目批复概算为63500.12万元。20xx年抗疫特别国债16005万元,均已到位;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应到位47495.12万元,实际到位13159万元,资金到位率偏低,为27.71%。

(三)《宝坻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方案》改造范围不细化,制度不健全

本项目实际施工范围包含户内窗户更换,而工作方案中未明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具体范围,居民户内窗户更换是否在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有待商榷。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制度执行不规范

1.本项目设计合同的委托单位为天津市宝坻区房地产管理局,后期项目委托单位为区住建委,但委托单位发生变更后未签订补充协议。

2.项目实施单位未按照《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各单位的建设工程、科学技术研究、技术改造和重要设备更新等项目进行验收、鉴定前,应当由该项目主管部门的档案机构对其档案管理进行指导,并对档案进行验收”的`规定,进行档案验收。

3.本项目共14个标段,竣工验收时间分别为20xx年12月30日、20xx年12月31日。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第二十八条“竣工价款结算一般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完成,大型项目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的规定,应在20xx年3月31日进行结算。但截至20xx年9月30日,本项目尚未开展结算工作。

4.本项目采光窗更换材质为断桥铝合金,与《天津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导则》中规定的窗户材质(塑钢窗)不一致。

(五)前期调研工作不充分,导致总体变更发生率大于5%

本项目共14个标段,其中有11个标段发生变更,总体变更发生率为7.81%。发生变更原因包括:业主不同意改造、业主要求增加改造内容、设计漏项、根据现场情况增加改造内容、工程量清单上的工程量不足等。

(六)可视化对讲门利用率不高,易造成安全隐患

评价组通过对13个小区的实地踏勘,发现均存在对讲门未通电启用、对讲门长时间处于开放状态等问题,易产生公共安全隐患。

(七)城市生态环境改善效果有待提高

经过评价分析,本项目13个小区整体绿地率约为12.44%。参考其他省市经验,如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绿地率原则上不低于20%,《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中规定旧城改造区不得低于30%,该项目与北京、石家庄等的老旧小区绿地率相比差距较大。本项目在改造前对小区整体布局和规划设计的重视程度不够,尤其是没有增加绿化面积的考虑,老旧小区配套公共设施与小区绿化环境失衡。

(八)未按照规定进行长效管理

本项目13个小区仍处于保修期内,改造的小区中,公共设施及绿化、苗木等由施工单位进行保修。实施完成后计划由所在街道接收,在小区管理区域内实施门岗执勤、巡视、清扫保洁、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四方面内容。但是,区住建委未提供与上述内容相关的合同,并且未明确公共设施(路灯、监控、岗亭、道闸等)、绿化、苗木的管理、养护责任者,不符合《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旧楼区提升改造后长效管理的意见》(津政办规〔20xx〕15号)要求,老旧小区改造的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九)绩效管理意识需进一步深化

区住建委自评材料实际提交时间为20xx年11月25日,自评材料提交时间不及时,绩效管理意识需进一步深化。

五、相关建议

(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

针对本项目设计概算超出合同价格较高的问题,建议区住建委加强前期需求论证和可行性分析,明确现实需求,为科学编制预算和减少预算调整做好基础工作,例如,应充分考虑市场价格因素,保证预算编制的精准性,确保每一笔资金使用的科学、合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保证预算额度与绩效目标的匹配性,并符合行业造价水平。

(二)建议统筹好财政资金,重视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落实配套资金足额到位的自觉性,严格落实财政资金,强化资金保障,促进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效益的充分发挥。

(三)具体业务与改造范围要匹配,提高资金使用规范性

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完善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尤其是明确居民户内窗户更换是否在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避免出现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情况。

(四)加强制度执行规范性,推动项目提质增效

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结算已超过规定期限,建议区住建委尽快开展项目结算工作。

(五)相关部门充分做好前期调研工作,减少工程变更

建议区住建委先行做好各老旧小区原始资料的查找整理工作,如有基础资料不完善、与项目实际不符合的,应委托相关设计单位及时进行补测补绘。市政、电力、通讯、供水、燃气等部门单位和有关街道应协助提供各老旧小区地下管网分布图,并对地上各类管线进行集中调查清理。

街道社区应有序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尊重居民意愿。要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共商共建,必要时可推行“一栋一策”,变“要我改”为“我要改”。

同时,建议建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制度,列入改造计划项目应有序进行实地勘查和科学论证,在论证的基础上,选取细化改造方案优、群众改造意愿强烈、“共同缔造”基础好的项目,按“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启动改造。

(六)加强项目使用效果考核,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虽然可视化门禁系统弥补了旧式楼宇对讲的缺点,可以通过人脸识别的功能进行楼栋门开启,但是老旧小区内居民老年住户居多,广大老年人更熟悉传统服务方式,不习惯使用可视化门禁的功能,导致楼门长期开启,门禁系统形同虚设,无法达到预期效果,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财政资金的浪费。建议项目完成后,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加强对项目成效和使用效果的考核,对于利用率低、后期未落实养管责任的内容不再列入改造范围,或降低改造比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七)统筹好增设公共设施与小区绿化环境的矛盾,满足居民对环境绿化的需求

老旧小区绿化是城市绿化环境重要组成部分,要统筹规划公共设施建设与小区绿化环境改善,在增设停车场地的同时,同步开展绿色社区建设,加大“拆违还绿、见缝插绿、立体营绿、多元增绿”等改造力度。例如,小区室外停车场可采用嵌草砖进行布置;观赏性绿地可采用草本或灌木进行搭配布置;在有条件的建筑物外墙实施垂直绿化,满足居民对环境绿化的需求。

(八)推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引进物业全覆盖

老旧小区的改造不仅仅是对小区相关设施进行改造,更重要的是对小区改造后的维护和管理。如果没有长期维护和运营管理机制,改造后的效果难以长期保持,就会出现“改造—破坏—再改造”的现象,造成人力和资金的浪费。建议首先,做好小区居民思想工作,加强宣传引导,提高老旧小区居民购买服务意识,了解小区居民对物业管理的看法和需求。其次,根据小区居民意愿、支付能力和需求等实际情况引入物业公司提供专业服务,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公共设施、绿化养管等方面的难点问题,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提高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最后,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政府提供平台让居民充分协商,推行以居民共同参与为核心的共建共治共享长效管理机制,监督物业公司的管理行为,使改造后的老旧小区能够长效有序管理。

(九)强化绩效管理意识,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区住建委强化绩效意识,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关键点和突破口,在推进自评工作开展时,结合评价工作实际情况,推动项目实施过程中规范化、严格化,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正客观,真实反映绩效,如实反映问题,提高自我评价质量。健全完善评价机制,深入推进评价工作,提升整体绩效管理水平。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因本项目的结算工作尚未完成,经与区住建委沟通确认,将《施工进度及拨付钱数情况说明》的已完工程量作为本次产出数量指标评价的依据,不作为结算及其他审计工作的参考。

(二)本项目尚未结算、决算,无法确定项目总投资,经沟通确认,暂以“合同额+变更工程价款+工程建设其他费合同额”作为实际投资进行分析,不作为结算及其他审计工作的参考。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篇4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简介

中枢镇20xx年非4类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23户,拆除重建9户,修缮加固14户。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完成23户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合格通过验收。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20xx年内完成23户危房改造任务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收支管理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375,000元)

20xx年5月29日(5月10#凭证)县财政局(扶贫资金专户)划拨泸开组〔20xx〕27号20xx年中枢镇提升人居环境房屋改造项目资金375,000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319,808.65元)

20xx年完成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23户,拆除重建9户,按照人均2万元,不超过4万元(或建房总造价)的标准进行补助,应兑付补助资金26.5万元,已兑付补助资金19.5万元;修缮加固14户,按照竣工结算工程进行补助,应兑付补助资金213518.32元,已兑付补助资金124808.65元,总计应兑付补助资金478518.3元,已兑付补助资金319808.65元,尚缺口资金103518.3元。

(1)20xx年9月5日(9月2#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提升人居环境危房改造资金40,000元;

(2)20xx年9月12日(9月7#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94,011.17元;

(3)20xx年9月24日(9月13#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胡炳忠)20xx年提升人居环境拆除重建补助款40,000元;

(4)20xx年9月24日(9月13#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胡秉贵)20xx年提升人居环境拆除重建补助款40,000元;

(5)20xx年9月29日(9月14#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人居环境提升改造资金20,000元;

(6)20xx年11月21日(11月8#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40,000万元;

(7)20xx年12月13日(12月10#凭证)支付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45,797.48元;

(8)截止20xx年3月17日止结余55,191.35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加大力度夯实会计核算基础,确保财务数据精准。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除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外,一律不得按权责发生制列支整合资金,严禁违规采取“以拨代支”方式虚列支出。预算单位要严格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及其衔接补充规定等法规制度,夯实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基础,按项目专项核算整合资金,及时、全面、完整、真实反映资金收支情况,确保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县财政局负责汇总全县财政涉农资金台账工作。县财政局、县扶贫办、项目实施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做好会计核算及对账工作,并建立项目及资金台账,完整、准确、及时统计和反映财政涉农资金的来源、支出及监管情况,确保资金账簿、原始凭证、表册、文件、领导批示等痕迹资料完整真实。

项目实施单位项目报账管理责任。由乡镇直接实施的项目,实行乡级报账制管理,并按照“谁实施、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检查验收、资金报账、风险责任承担等负责;由县级行业部门直接实施的项目,在项目实施部门直接管理、报账。

项目招投标。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及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规定执行。

实施项目的乡镇、县级部门应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财政涉农资金的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和工作进度等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县扶贫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红开组〔20xx〕7号)文件执行并认真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

除上级部门特殊规定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当年结余结转率应控制在8%以内,其他财政涉农资金应控制在20%以内。结转结余资金超过范围的责任划分为:

年度预算执行中形成的扶贫资金结余结转,因规化滞后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规划牵头部门承担责任。

因项目不成熟或未按期完工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实施部门承担责任;因资金下达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资金管理部门承担责任;因项目验收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验收牵头部门承担责任;因未收回部门已上报的项目净结余资金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资金管理部门承担责任;因报账不及时或不按规定申请报账的,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报账部门承担责任;因不及时督促或受理报账,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报账部门承担责任;因审批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审批部门承担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其他情况导致资金结余结转,一律由项目主管部门承担责任。

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及项目主管部门要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开展经常性和专项性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及时整改。驻村工作队、村委会也应参与财政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在监督管理方面,各相关部门应努力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探索开展第三方独立监督,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

对挤占、截留、挪用、贪污财政涉农资金的,一经查实,由相关职能部门立即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中枢镇成立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各村也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该项目首先由农户进行申请,村委会进行审核,进行公示,报乡镇审批公示,报县住建局,由县技术指导组对申报房屋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确定改造方案;再进行改造,竣工后组织验收,出现问题的限时整改,验收合格后完善相关材料,兑付补助资金。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根据县住建部门鉴定出具的方案,达到安全稳固的不再纳入改造补助,C级危房原则上进行修缮加固,D级能通过修缮加固达到安全住房的进行修缮加固,修缮加固成本过高的进行拆除重建,按照住建部门规定的建筑面积严格控制,拆除重建按照人均2万元,最高不超过6万元和建房成本进行补助,修缮加固按照住建部门出具的方案进行改造,初步预算1.5万元/户,待竣工收方结算后按照结算进行补助。

2.项目完成质量

23户改造户已全部竣工,合格通过验收。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截止20xx年12月底,纳入改造的23户已全部竣工,合格通过验收,完成预期目标。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危房户住房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为脱贫退出提供保障,进一步提升村庄人居环境,改善村容村貌。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该项目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全部按期竣工,100%通过县镇组织的初步验收,验收合格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项目补助采取农户自愿申请,村组审核公示,逐级上报审批,行业部门鉴定,按照方案进行改造,竣工及时验收,收集相关材料,做好一户一档案材料,存在补助资金划拨兑付不及时的问题。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篇5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立项情况、实施主体、项目资金及主要内容。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琼符[20XX]98)和《海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精神,我市于20XX年4月印发了《琼海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20XX-20XX年完成了污染源清查和入户普查工作。20XX年需对普查的数据进行核实整理,及时查漏补缺,以及污染源普查总结等工作。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包括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评价指标、标准等)。

对污染源普查数据信息进行核查、污染源核算及总结技术服务。

二、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包括决策过程和结果)。

20XX年6月与技术单位签订合同,委托技术单位对污染源普查数据进行核查、核算及开展总结工作。20XX年技术单位按照省普查办要求,逐行业进行核查核算,最终汇总普查数据,并按要求编制总结报告等材料。

(二)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项目预算资金5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已全部到位。

(三)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项目预算资金5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实际到位资金为5万元,实际使用资金为4.95万元,占预算的99%。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该项目所有费用根据工作进度及合同约定提出拨款申请,经我局工作人员核实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报告后,按合同支付给相关单位。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

20XX年6月与技术单位签订合同,委托技术单位对污染源普查数据进行核查、核算及开展总结工作。20XX年技术单位按照省普查办要求,逐行业进行核查核算,最终汇总普查数据,并按要求编制总结报告等材料。

(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等情况)。

该项目所有费用根据工作进度及合同约定提出拨款申请,经我局工作人员核实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报告后,按合同支付给相关单位。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将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与申报的绩效目标对比,从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对项目绩效进行量化、具体分析。

该项目已按预期完成数据核查核实,并提交总结报告;普查数据核查核算工作有效提高普查数据质量,提高准确率。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项目按期完成,已通过省普查办验收。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包括资金安排、使用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等)。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篇6

20xx年,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指导下,以扩大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覆盖面、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为目标,经过努力,全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有序推进,救助效果日益显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县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城乡医疗救助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皖政〔20xx〕6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政办秘〔20xx〕56号)、《安徽省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皖民社救字〔20xx〕112号)和《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宿医保秘【20xx】21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该项目实施主管部门为灵璧县医疗保障局。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xx年,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资助困难群众参保,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应救尽救,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看病贵”问题。

二、自评基本结论

经综合评分,该项目总得分100分,评价绩效等级为“优”。

(一)投入(满分20分,实得20分)

1、项目立项(满分10分,自评10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满分6分,自评6分)

根据《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设定的绩效目标合理。

(2)绩效指标明确性。(满分4分,自评4分)

我县目前执行《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设定了清晰、细化、可衡量的绩效指标,有效地保证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2、资金落实(满分10分,自评10分)

(1)资金到位率。(满分6分,自评6分)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的实际到位资金总额与规定补助资金总额相一致。

20xx年,医疗救助资金实际到位4011、64万元,其中:中央配套3367、00万元、省财政配套235、00万元、市财政配套72、80万元、县财政配套336、84万元。

(2)补贴资金到位及时率。(满分4分,自评4分)

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到位率为100%。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将中央和省级资金按规定拨付,同时及时拨付县级补贴资金。

(二)过程(满分30分,自评30分)

1、项目管理(满分20分,自评20分)

(1)政策宣传。(满分3分,自评3分)

我县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图文详解、知识问答、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医保政策咨询热线、网络、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及各级政务公开栏、发放宣传单、明白纸等方式,加大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全社会都了解社会救助相关政策,使党的政策惠及千家万户。

(2)救助管理。(满分6分,自评6分)

我县严格按照《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规定,对救助对象属性严格把关,补助标准、比例计算准确,救助范围与城乡医疗救助规定相符,申请材料齐全,救助及时,拨款手续及档案管理规范。基金的筹集使用能定期通过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布。

截止20xx年10月份医疗救助累计受益208689人次,其中资助参保94672人、住院救助16789人次、门诊救助97228人次;资金共支出4490、62万元,其中:资助参保支出2386、72万元、住院补偿支出1753、45万元、门诊补偿支出350、45万元。

20xx年11—12月份医疗救助支出缺口资金根据民生工程考核规定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3)信息平台管理。(满分4分,自评4分)

我县以脱贫人口数据为基础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平台;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平台,与脱贫退出机制相衔接,实行对基础信息数据库的日常动态管理,实时进行调整;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贫困人口综合医保、疾病应急救助、商业保险等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现“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

(4)档案管理。(满分3分,自评3分)

我县根据《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规定档案管理方面严加管理,对通过一站式系统进行结报的医院,要求他们按月把结报材料装订成册,并盖章签字;对于在非定点医院回乡手工进行报销的材料,我们严格按照《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规定,要求农户提供相关材料、民政部门出具相关核查证明等,并按规定装订成册。

(5)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满分4分,自评4分)

我县20xx年初根据《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与定点医疗机构重新签订了城乡医疗救助协议书。城乡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是在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的,并实行了委托合作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收费、诊疗费用优惠减免等严格按合同要求执行,无违规现象。

2、财务管理(满分10分,自评10分)

(1)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6分,自评6分)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资金拨付有完善的手续和严格的审批程序。项目配套资金纳入年初预算管理,对于在非定点医院回乡手工进行报销的材料,能及时兑现,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浪费、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以及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2)监督检查有效性。(满分4分,自评4分)

我县针对脱贫人口涉及医疗助资金的大额材料,每月组织县财政局、抽调部分医院审核人员,由二个医共体牵头进行集中汇审,保证了资金支出的合规性。另外我县对部分民营医院进行了医疗救助资金专项检查,同时,要求被查医院要严格按照协议进行规范收治病人,严禁私拉病人、小病大治、冒名顶替等现象发生。

(三)产出(满分25分,实得25分)

1、项目产出(满分25分,实得25分)

(1)目标任务完成率。(满分9分,自评9分)

按年度目标任务,20xx年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各项任务目前均已完成。

(2)救助覆盖率。(满分9分,自评9分)

我县20xx年脱贫人口全部纳入了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并为他们代缴了参保资金。同时,按要求将全县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做到了应救尽救,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看病贵”问题。

截止20xx年10月份医疗救助累计受益208689人次,其中资助参保94672人、住院救助16789人次、门诊救助97228人次;资金共支出4490、62万元,其中:资助参保支出2386、72万元、住院补偿支出1753、45万元、门诊补偿支出350、45万元。

20xx年11—12月份医疗救助支出缺口资金根据民生工程考核规定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3)完成及时性。(满分7分,自评7分)

20xx年,对符合医疗救助对象,我县做到了应救尽救,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按规定资助了参保,并按时间及时拨付及兑现了医疗救助款。

(四)效果(满分25分,自评25分)

1、项目效益(满分25分,自评25分)

(1)社会效益。(满分9分,自评9分)

近年来,通过实施城乡医疗救助民生工程,对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及对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有了很大的改善,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控制。该项目的实施得到了救助对象的肯定和好评。

(2)可持续影响。(满分8分,自评8分)

我县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实施以来,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脱贫人口的一致好评。单位制度建设健全、人员分工明确、工作程序规范。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出现过影响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

(3)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满意度。(满分8分,自评8分)

为提高群众对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的知晓度、满意度,我县安排工作人员随机对城乡医疗救助进行了民意调查,切实掌握各乡镇政策落实情况和群众满意度,为接下来的工作方向提供了指导。

三、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健全领导机制,组织保障到位。

我县在设立医疗保障局后,在局机关专门成立了城乡医疗救助领导小组,明确了专人进行城乡医疗救助日常工作,确保了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制度,政策保障到位。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县先后出台了《灵璧县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监管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完善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为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规范开展提供了政策支持。

(三)、严格执行方案,规范实施救助。

我县严格按照《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规定,明确将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脱贫人口作为城乡医疗救助的重点救助对象,同时兼顾低收入家庭、困病致贫重病患者以及其他困难人群。同时,根据患者所患病情及人员性质,严格执行救助标准,既保证救助对象享受最优惠的救助政策,又使资金合理均衡使用。

(四)、进一步推行“一站式”管理服务工作。

我县医疗保障局成立以来,在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方面,着重推进信息化管理,进一步扩大联网医院,全面推行网络化管理,定期与医院结算,及时足额将救助资金拨付定点医疗机构,极大方便了救助对象就医。加强了对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工作的监管,会同卫健部门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对“一站式”即时结算流程、救助对象住院情况、费用清单和档案建设等进行全方位零距离的监督。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目前手工审核材料较多,手工审核压力较大。

2、城乡医疗救助政策需加大宣传力度。

五、下一步工作

1、加强巩因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加强与财政、民政、卫健、乡村振兴、人社等部门协作配合,加大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监测人口的资助、救助力度,切实做到应助尽助、应救尽救。

2、规范程序,强化城乡医疗救助。一是优化和完善即时结算申报审核程序,加强对医疗救助“一站式”定点医院的监督和管理,巩固和提升一站式服务成果。二是继续抓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规范开展,简化救助程序,提升救助质量。三是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

3、加强对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及各级政务公开栏、发放宣传单、明白纸等方式,加大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全社会都了解社会救助相关政策,使党的政策惠及千家万户。

六、评价依据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2、《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皖政〔20xx〕68号);

4、《安徽省农村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制度实施方案》(皖卫财〔20xx〕22号)

5、《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宿医保秘[20xx]21号)

6、市政府与各县政府签订的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

7、《安徽省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安徽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和安徽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9、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民生工程的通知;

10、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的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篇7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立项情况、实施主体、项目资金及主要内容。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琼符[20xx]98)和《海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精神,我市于20xx年4月印发了《琼海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20xx-20xx年完成了污染源清查和入户普查工作。20xx年需对普查的数据进行核实整理,及时查漏补缺,以及污染源普查总结等工作。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包括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评价指标、标准等)。

对污染源普查数据信息进行核查、污染源核算及总结技术服务。

二、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包括决策过程和结果)。

20xx年6月与技术单位签订合同,委托技术单位对污染源普查数据进行核查、核算及开展总结工作。20xx年技术单位按照省普查办要求,逐行业进行核查核算,最终汇总普查数据,并按要求编制总结报告等材料。

(二)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项目预算资金5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已全部到位。

(三)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项目预算资金5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实际到位资金为5万元,实际使用资金为4.95万元,占预算的99%。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该项目所有费用根据工作进度及合同约定提出拨款申请,经我局工作人员核实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报告后,按合同支付给相关单位。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

20xx年6月与技术单位签订合同,委托技术单位对污染源普查数据进行核查、核算及开展总结工作。20xx年技术单位按照省普查办要求,逐行业进行核查核算,最终汇总普查数据,并按要求编制总结报告等材料。

(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等情况)。

该项目所有费用根据工作进度及合同约定提出拨款申请,经我局工作人员核实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报告后,按合同支付给相关单位。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将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与申报的绩效目标对比,从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对项目绩效进行量化、具体分析。

该项目已按预期完成数据核查核实,并提交总结报告;普查数据核查核算工作有效提高普查数据质量,提高准确率。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项目按期完成,已通过省普查办验收。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包括资金安排、使用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等)。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篇8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每10年开展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取得显著成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经过10年的发展,我国工业经济和社会人口结构,以及污染源的类型、分布、规模和性质等都发生巨大变化。同时,农村面源、非道路移动源以及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对环境质量的影响逐渐显现,亟须对其排放情况开展系统性调查。因此,国务院于20xx年10月26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xx〕59号),决定于20xx年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中方县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积极开展了各项工作。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主要包括前准备、全面普查、总结发布三个阶段。

前期准备:20xx年11月26日,中方县环保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成立,根据中方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经费方案,共需要普查经费247.12万元,县政府同意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中方县人民政府于20xx年5月10日制定了《中方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并组织普查培训,建立污染源基本单位名录库。

全面普查:中方县自20xx年4月~6月,开展现场清查工作,县普查办工作人员在全县聘请的50余名普查员的配合下,对4类源(除去普查阶段新增移动源)近20xx余家普查对象逐一进行了排查清查。通过两轮实地核查工作,最终确定了普查对象。

20xx年10月,正式进入入户调查阶段,对产排污企业及单位进行入户调查,组织填报普查表单,完成数据审核录入汇总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后续时间一直在完善普查相关资料以及补充相应佐证材料。

总结发布:20xx年9月-10月,编写工作总结报告和数据分析报告。20xx年11月完成普查档案的建设并迎接验收,20xx年12月完成普查数据的发布以及对普查先进单位个人进行表彰。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资金为490000.00元,本司按照有关要求,开展了各项工作,投入了相应的资金,并完成了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完成中方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相关工作,为中方县的经济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2、阶段性目标

(1)项目清查阶段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组织人员完成中方县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等污染源的清查工作,并提交有关工作成果。

(2)项目入户调查阶段

根据前期清查成果,开展污染源入户调查工作,填写有关表格,提交调查成果,并进行系统上传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本次绩效评价进一步了解项目的实施进展、资金使用、社会效益情况、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而且通过以项目为对象的绩效评价,达到对项目实施单位绩效评价,以促进相关单位管理好项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通过对项目的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四个方面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该项目立项投入、组织实施、运行管理的具体建议,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为下一步预算资金安排提供重要参考。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对象:中方县第二次全县污染源普查工商户、清查及普查企业入户调查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范围: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普查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信息、污染物种类和来源、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等。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

评价标准

1、绩效评价原则

绩效评价的设计、实施以及最终评价需满足以下原则:(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3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本项目通过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全面考察项目的实施是否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公开公正原则:绩效评估应当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我司评价小组在客观、独立的前提下开展评价工作,出具评价报告,随时可接受委托单位区财政对评价工作情况的考核监督与评价报告、评价底稿质量的验收。

(3)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根据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的特点将其作为重点评价项目,委托第三方对其开展独立的绩效评价工作。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本评价报告严格按照绩效评价的标准、原则、方法披露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与项目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2、绩效评价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绩效评价的评分标准以计划标准为主,同时依据实际情况参 照行业标准、历史标准以及其他标准等。

3、绩效评价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运用的评价方法为因素分析法、比较法,具体运用情况如下:因素分析法:主要应用于指标设计、数据分析环节。从项目概况入手,在分析政策文件材料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工程项目设立的背景、目的、项目内容、项目预算和资金使用、管理机制等因素,设计相关指标,以全面考察该项目决策、投入管理、项目实施管理、财务管理和产出效果。比较法:主要应用于数据分析环节。项目计划、合同与实际项目开展情况相比较,分析项目实际实施情况。此外,对预算单位制定的绩效目标与实际开展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力求客观、科学地反映项目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紧密的对应关系。

4、绩效评价标准

为客观公正反映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小组拟采用如下评价标准:

(1)计划标准: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作为评价的标准;

(2)行业标准: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3)历史标准: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我司对本项目开展的绩效评价工作包括了方案的制定、数据的采集,具体实施过程如下:

1、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制定

(1)资料收集阶段

根据财政部门布置的评价工作要点及项目实施方案,制定资料清单,搜集的资料主要有:项目资料、政府采购相关文件等。与预算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沟通,交接项目资料,进一步了解项目详细情况。

(2)方案撰写阶段

将前期搜集的材料进行分类、分析,了解项目实施的背景、目的及工作开展情况,根据有关要求梳理设计项目绩效指标、调查问卷、访谈方案等,整合形成工作方案。将方案初稿交由公司内部三级复核责任人逐级对其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与项目实际情况的关联性等进行复查审核,根据审核意见对方案做进一步完善、细化、补充,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形成征求意见稿。

(3)方案修改定稿阶段

将征求意见稿交给区教育局、基建中心、资产中心等相关方进行确认,由其对方案内容的可操作性及项目真实情况披露的准确性提出修改意见,修改完毕后形成评审稿。由财务专家、业务专家、绩效专家对方案评审稿的科学性、合理性等进行评审分析。我司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评审建议对方案的项目概况、项目预算及管理进行进一步充实,评价指标体系的合理性进一步优化,调整了问卷内容等,形成评审修改稿并交由预算单位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形成方案定稿。

2.数据采集方法及过程

(1)数据采集法

本绩效评价项目的证据收集主要方法包括:相关资料收集法、问卷调查法等。

(2)数据采集过程

我司评价小组接受区财政的委托进行绩效评价,并于后续项目沟通会上获取了该项目的总预算以及相关背景资料。通过沟通了解到项目的组织与管理模式及资金的拨付流程等,并根据前期发送的资料清单获取项目立项依据、预算安排明细表、项目管理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制度、政府采购相关文件等开展有关工作。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见有关表格。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表。

(二)项目过程情况

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表。

(三)项目产出情况

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表。

(四)项目效益情况

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表。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模块化开展工作,提高效率

为有效降低风险,提高效率,本项目采用模块化工作模式,

引入模块作业,使得人员集中在现场工作,成功降低现场风险,

提高工作效率。

2、质量控制有效,工作质量完成度较好

成立质量控制工作小组,专门负责该项目的质量工作,主要分为三级审核,其中最后审核为公司高级工程师(总工程师),确保了项目质量。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项目前期准备不足,导致项目开展不顺

由于该项目实施前,全国污染源第一次普查工作已开展10年,因此对该项目的整体理解、国家政策把握等存在一定差距,无太多有价值的经验可参考,因此前期工作准备不足,对项目的正常推进造成了一定影响。

2、国家政策变动较快,未及时跟进

全国污染源第二次普查工作是一项全国性工作,由国务院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在政策、技术规范上更新较快,工作小组未及时学习和跟进,导致工作成果进行了多次调整和修改。

六、有关建议

(一)细化前期准备,保障有序开展

应严格把关前期准备工作,明确项目实施的前提条件,包括项目前期清查、入户调查等,保障准备工作的周密性,合理预测各种可能影响项目顺利推进的主、客观因素,制定有效的、具体细化的实施计划且配套应急保障机制,在计划确定后应严格执行与监督,强化计划约束刚性。如发生突发情况,即刻采取应急手段,在不偏离原计划的情况下,继续推进项目实施,以保障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绩效。

(二)及时研究并对国家有关政策进行更进

成立专门研究小组,对该项目国家政策及技术规范进行系统研究,并将研究成果及时反馈至各小组成员。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篇9

20xx年,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指导下,以扩大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覆盖面、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为目标,经过努力,全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有序推进,救助效果日益显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县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城乡医疗救助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皖政〔20xx〕6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政办秘〔20xx〕56号)、《安徽省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皖民社救字〔20xx〕112号)和《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宿医保秘【20xx】21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该项目实施主管部门为灵璧县医疗保障局。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xx年,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资助困难群众参保,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应救尽救,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看病贵”问题。

二、自评基本结论

经综合评分,该项目总得分100分,评价绩效等级为“优”。

(一)投入(满分20分,实得20分)

1、项目立项(满分10分,自评10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满分6分,自评6分)

根据《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设定的绩效目标合理。

(2)绩效指标明确性。(满分4分,自评4分)

我县目前执行《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设定了清晰、细化、可衡量的绩效指标,有效地保证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2、资金落实(满分10分,自评10分)

(1)资金到位率。(满分6分,自评6分)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的实际到位资金总额与规定补助资金总额相一致。

20xx年,医疗救助资金实际到位4011、64万元,其中:中央配套3367、00万元、省财政配套235、00万元、市财政配套72、80万元、县财政配套336、84万元。

(2)补贴资金到位及时率。(满分4分,自评4分)

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到位率为100%。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将中央和省级资金按规定拨付,同时及时拨付县级补贴资金。

(二)过程(满分30分,自评30分)

1、项目管理(满分20分,自评20分)

(1)政策宣传。(满分3分,自评3分)

我县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图文详解、知识问答、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医保政策咨询热线、网络、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及各级政务公开栏、发放宣传单、明白纸等方式,加大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全社会都了解社会救助相关政策,使党的政策惠及千家万户。

(2)救助管理。(满分6分,自评6分)

我县严格按照《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规定,对救助对象属性严格把关,补助标准、比例计算准确,救助范围与城乡医疗救助规定相符,申请材料齐全,救助及时,拨款手续及档案管理规范。基金的筹集使用能定期通过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布。

截止20xx年10月份医疗救助累计受益208689人次,其中资助参保94672人、住院救助16789人次、门诊救助97228人次;资金共支出4490、62万元,其中:资助参保支出2386、72万元、住院补偿支出1753、45万元、门诊补偿支出350、45万元。

20xx年11—12月份医疗救助支出缺口资金根据民生工程考核规定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3)信息平台管理。(满分4分,自评4分)

我县以脱贫人口数据为基础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平台;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平台,与脱贫退出机制相衔接,实行对基础信息数据库的日常动态管理,实时进行调整;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贫困人口综合医保、疾病应急救助、商业保险等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现“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

(4)档案管理。(满分3分,自评3分)

我县根据《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规定档案管理方面严加管理,对通过一站式系统进行结报的医院,要求他们按月把结报材料装订成册,并盖章签字;对于在非定点医院回乡手工进行报销的材料,我们严格按照《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规定,要求农户提供相关材料、民政部门出具相关核查证明等,并按规定装订成册。

(5)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满分4分,自评4分)

我县20xx年初根据《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与定点医疗机构重新签订了城乡医疗救助协议书。城乡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是在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的,并实行了委托合作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收费、诊疗费用优惠减免等严格按合同要求执行,无违规现象。

2、财务管理(满分10分,自评10分)

(1)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6分,自评6分)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资金拨付有完善的手续和严格的审批程序。项目配套资金纳入年初预算管理,对于在非定点医院回乡手工进行报销的材料,能及时兑现,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浪费、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以及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2)监督检查有效性。(满分4分,自评4分)

我县针对脱贫人口涉及医疗助资金的大额材料,每月组织县财政局、抽调部分医院审核人员,由二个医共体牵头进行集中汇审,保证了资金支出的合规性。另外我县对部分民营医院进行了医疗救助资金专项检查,同时,要求被查医院要严格按照协议进行规范收治病人,严禁私拉病人、小病大治、冒名顶替等现象发生。

(三)产出(满分25分,实得25分)

1、项目产出(满分25分,实得25分)

(1)目标任务完成率。(满分9分,自评9分)

按年度目标任务,20xx年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各项任务目前均已完成。

(2)救助覆盖率。(满分9分,自评9分)

我县20xx年脱贫人口全部纳入了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并为他们代缴了参保资金。同时,按要求将全县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做到了应救尽救,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看病贵”问题。

截止20xx年10月份医疗救助累计受益208689人次,其中资助参保94672人、住院救助16789人次、门诊救助97228人次;资金共支出4490、62万元,其中:资助参保支出2386、72万元、住院补偿支出1753、45万元、门诊补偿支出350、45万元。

20xx年11—12月份医疗救助支出缺口资金根据民生工程考核规定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3)完成及时性。(满分7分,自评7分)

20xx年,对符合医疗救助对象,我县做到了应救尽救,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按规定资助了参保,并按时间及时拨付及兑现了医疗救助款。

(四)效果(满分25分,自评25分)

1、项目效益(满分25分,自评25分)

(1)社会效益。(满分9分,自评9分)

近年来,通过实施城乡医疗救助民生工程,对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及对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有了很大的改善,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控制。该项目的实施得到了救助对象的肯定和好评。

(2)可持续影响。(满分8分,自评8分)

我县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实施以来,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脱贫人口的一致好评。单位制度建设健全、人员分工明确、工作程序规范。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出现过影响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

(3)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满意度。(满分8分,自评8分)

为提高群众对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的知晓度、满意度,我县安排工作人员随机对城乡医疗救助进行了民意调查,切实掌握各乡镇政策落实情况和群众满意度,为接下来的工作方向提供了指导。

三、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健全领导机制,组织保障到位。

我县在设立医疗保障局后,在局机关专门成立了城乡医疗救助领导小组,明确了专人进行城乡医疗救助日常工作,确保了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制度,政策保障到位。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县先后出台了《灵璧县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监管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完善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为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规范开展提供了政策支持。

(三)、严格执行方案,规范实施救助。

我县严格按照《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规定,明确将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脱贫人口作为城乡医疗救助的重点救助对象,同时兼顾低收入家庭、困病致贫重病患者以及其他困难人群。同时,根据患者所患病情及人员性质,严格执行救助标准,既保证救助对象享受最优惠的救助政策,又使资金合理均衡使用。

(四)、进一步推行“一站式”管理服务工作。

我县医疗保障局成立以来,在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方面,着重推进信息化管理,进一步扩大联网医院,全面推行网络化管理,定期与医院结算,及时足额将救助资金拨付定点医疗机构,极大方便了救助对象就医。加强了对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工作的监管,会同卫健部门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对“一站式”即时结算流程、救助对象住院情况、费用清单和档案建设等进行全方位零距离的监督。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目前手工审核材料较多,手工审核压力较大。

2、城乡医疗救助政策需加大宣传力度。

五、下一步工作

1、加强巩因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加强与财政、民政、卫健、乡村振兴、人社等部门协作配合,加大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监测人口的资助、救助力度,切实做到应助尽助、应救尽救。

2、规范程序,强化城乡医疗救助。一是优化和完善即时结算申报审核程序,加强对医疗救助“一站式”定点医院的监督和管理,巩固和提升一站式服务成果。二是继续抓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规范开展,简化救助程序,提升救助质量。三是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

3、加强对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及各级政务公开栏、发放宣传单、明白纸等方式,加大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全社会都了解社会救助相关政策,使党的政策惠及千家万户。

六、评价依据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2、《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皖政〔20xx〕68号);

4、《安徽省农村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制度实施方案》(皖卫财〔20xx〕22号)

5、《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宿医保秘[20xx]21号)

6、市政府与各县政府签订的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

7、《安徽省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安徽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和安徽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9、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民生工程的通知;

10、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的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篇10

我局对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依据博望区财政局《20xx年博望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博财[20xx]10号),在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本着客观、公正、突出重点、绩效优先的原则,对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经马鞍山市博望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博发经函〔20xx〕5号)批复立项,系马鞍山市博望区“宁博一体化”基础设施补短板EPC总承包项目-新建市政道路项目子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道路建设工程东至崂山路,西起秦岭大道,道路全长5.186km,规划道路红线宽28m。全线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50km/h,红线宽度28m,采用双向四车道形式,具体布置为20米的车行道,两侧各4.0米的人行道。全线设置1座中桥3座箱涵,K3+476.5博望河中桥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装配式矮T梁,跨径布置为3×13m,3座箱涵其中两座为1-5×2.5m,1座为2-5×2.5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路面设计标准轴载为BZZ-100,设计年限15年;施工内容包括道路、桥涵、雨污水、交通、绿化、照明工程。

(二)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

全面推进马鞍山东向发展战略,展示博望区“宁博一体化发展”的东向发展布局,充分展现博望对外良好形象。

(三)项目预算、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1、预算资金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

20xx年度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项目区级预算安排资金3814.45万元,实际下达资金3814.45万元,其中:20xx年长三角专项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3700万、城市工作“五统筹”专项资金(城市污水管网改造)114.45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度博望区住建局实际支付项目工程款3814.45万元,其中拨付20xx年长三角专项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3700万、城市工作“五统筹”专项资金(城市污水管网改造)114.4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四)项目实施及目标完成情况

本项目20xx年3月初开工,截止年末路基工程已完成,排水工程完成100%,桥涵工程已完成,水稳施工完成75%。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本项目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和绩效相关原则。

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四个一级指标,并在此基础上设计一系列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作为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根据,具体指标体系详见附件。一级指标构成及权重为:项目投入指标所占权重为20%;项目过程指标所占权重为20%;项目产出指标所占权重为30%;项目效益指标所占权重为30%。根据上述指标设计,计算各项指标评价得分,最后各项指标得分加总计算项目评价得分。

考评结果分为优、良、中、合格、不合格5个考评等级。具体见下表: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确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准备项目资料。

2、组织实施阶段。绩效评价小组收集项目资料与相关证据,现场查阅项目管理实施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相关资料。

3、分析评价阶段。根据取得的证据,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进行分析评价。

(三)项目绩效考评依据

1、《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发〔20xx〕11号);

2、《安徽省财政厅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财绩〔20xx〕627号);

3、《马鞍山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办法》(马发〔20xx〕20号);

4、《20xx年博望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博财[20xx]10号);

5、《博望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

6、单位提供项目评价资料。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分项评价和汇总后,博望区住建局实施的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项目(抗疫特别国债)绩效评价总体得分为100分,绩效考评等级为优。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篇11

根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度市本级预算支出绩效财政评价情况的通报》(曲财绩﹝20xx﹞15号)要求,曲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的整改进行安排部署,严格对照《曲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存在问题,认真研究,扎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情况:

(一)针对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简单,绩效目标制定不明晰,定性指标居多,量化指标偏少等问题。

整改:加强绩效目标意识,提高绩效目标申报的规范性。绩效目标是财政预算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是整个预算绩效管理系统的前提。因此在20xx年年初申报项目时,针对绩效目标填报问题,我局专门开展了绩效管理目标培训,提升绩效指标设置合理性,使部门整体绩效考核具有可操作性。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提高年初预算绩效目标制定的可行性、科学性,梳理全年重点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执行绩效目标,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二)政府采购执行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20xx年年初预算项目网络通信及设施设备采购经费130万元,因我局20xx年和市民政局在同一办公楼办公,新的办公地点尚未确定,所以会议设备设施未采购,导致执行率不高。我局20xx年4月已搬迁到曲靖市军用饮食供应站大楼,相关设施设备已全部采购,执行率100%。今后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尽可能避免造成资金滞留;强化健全资金绩效评价机制,切实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

(三)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不到位,固定资产管理意识尚需提高。

整改:20xx年因和市民政局在同一办公楼办公,未进行固定资产盘点,今后将根据《曲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曲退役[20xx]47号)要求,提高资产管理意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查,做到账账、账证、账实相符,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及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结合单位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单位预算绩效、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等管理制度,确保工作开展程序化、规范化。

(二)加强绩效管理工作。根据部门主要职责、年度主要、重点工作为内容进一步完善、细化、量化绩效目标,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项目实施的每一个环节,及时发现并纠正绩效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我校在各级党委、政府与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彰显办学特色,有效地推进了学校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和谐发展。但通过这次自评自查,发现了在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当前,我们亟需处理和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

1.外出务工子女教育带来新问题。外出务工子女在学习基础上参差不齐,如何加强管理,依法保障外出务工子女更好地接受教育产生了一些新问题,积极探索并实践有效的管理办法拷问着教育的智慧。

2.办学条件相对落后。目前,师生生活与行政办公用房紧张,学校基础设施配备不足,尚需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

3.教师自身素质现状(年龄老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素质教育深入实施。

4.硬件建设还要进一步完善,教学设施利用率偏低。

5.评价体系不完善。

6.教育科研力量还不够,经验不足。

今后的工作思路:

1.多渠道筹措资金,完善学校配套设施。要继续依靠政府、争取社会、发动企业家来关心和支持学校建设,完成学校建设规划,不断完善学校内部设施,建立和健全设备管理与维护体系,提升现代装备水平。

2.健全民主议事制度,做好校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工作。要继续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做好校务公开工作,及时公布和反馈教育教学管理情况,在财务管理、教职工奖惩等方面实行公开,提高教职工民主监督水平;健全民主评议制度,抓好以师德、师风、收费问题为重点的行风评议工作,争取让师生放心,让群众满意,保持学校的良好形象。

3.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使绩效考核更加合理化、透明化。

4.加大教育科研投入,通过校本教研和小课题等活动,提高教师的教育科研的能力。

总之,我们将继续创新工作方式,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强化管理措施,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继续谱写我校教育灿烂辉煌的美好篇章,为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篇12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河间市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和贸易中心,以发展轻工业为主的城市。是全市商贸和物流的集散地。河间辖7个镇、12个乡、1个民族乡,1个开发区办事处,1个省级开发区即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目前市区建成区面积20.9平方公里,人口17.44万,东部开发区面积3平方公里,人口1.12万市。20xx年规划为27万人,20xx年中心开发区建设用地规模2835公顷。

第一、随着河间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开发区建设步伐的加快,第一、第二产业的发展,对外交通运输的需求日渐增加。

第二、河间市依托106国道、保沧高速公路、朔黄铁路等全国交通大动脉成为区域交通枢纽与物资集散地,随着地方及区域经济发展,其物流中心的功能将更加突出,货流量将增加。

第三、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使客货运量增长加快,产业部门高档、高值、高密度产品的增加,对具有“门对门”特点的公路运输业提出了质和量的更高要求。

(二)项目主要内容

本项目为瀛台街(南垣路-九河路)道路工程,北起南垣路,南至规划九河路,道路全长497米,红线宽24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照明、绿化、交通等工程。

(三)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为748.96129万元,全部由市本级财政拨款。20xx年拨付468万元,全部用于道路施工。

(四)项目绩效目标

建成通车运行,完善城市路网,方便周边小区车辆和人员出行,提升河间市区形象和城市宜居程度,增加人民生活的幸福感。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对象、范围和目的

1、绩效评价对象

20xx年瀛台街(南垣路-九河路)道路项目支出资金。

2、绩效评价范围

20xx年瀛台街(南垣路-九河路)道路项目支出资金的预算安排、预算执行情况,绩效目标及指标设定及完成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性,管理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项目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情况,项目产生的效益及受益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度等情况。

3、绩效评价内容及目的

(1)专项资金安排、拨付情况。包括项目立项、政策依据是否充分;资金安排是否紧扣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突出重点、科学合理、程序到位;涉及的相关部门是否及时足额拨付项目资金,地方是否在项目资金申请前、下拨后开展核查、追踪问效等有关工作。

(2)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是否严格按资金管理办法执行,资金使用单位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按现有财政、财务管理制度要求使用资金;单位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是否健全、规范;资金支出范围和进度与申报预算(计划、预期目标)是否相符,是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任务。

(3)专项资金绩效情况。通过评价取得数量、质量等指标资料,围绕绩效目标,通过横向比较、纵向分析、调查问卷等方式,对专项资金实施效果,在促进地方经济、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总结成绩、分析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绩效评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财预[20xx]10号)

——河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河间市瀛台街(南垣路-九河路)道路工程管理办法及制度》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绩效指标设计

20xx年瀛台街(南垣路-九河路)道路项目支出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包含: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部分内容(即一级指标),下设9个二级指标、16个三级指标,总分值为100分。一是决策环节分值16分,主要评价项目绩效目标是否明确、合理;二是过程环节分值18分,主要评价资金管理过程的规范性、合理性等内容;三是产出环节分值36分,主要评价项目实际进度、完成的及时性、达标率等内容;四是效果环节分值30分,评价资金投入达到的效益效果。

(2)绩效评价等级

通过对指标体系量化评分,绩效评价分为四个等级,其中:分值≥90为“优”,80≤分值<90为“良”,60≤分值<80为“合格”,分值<60分为“差”。

4、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运用分层抽样法、比较法和公众评议等方法进行评价。根据该工程特点,主要采取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问卷调查、综合分析的方式进行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项目启动阶段

与河间市财政局就其委托需求、绩效评价工作开展要求进行接洽,以便更好地开展本次评价工作;同时,与项目主管部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初步沟通,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及组织管理模式,获取项目相关资料。

2.评价实施阶段

受河间市财政局委托后,搜集并梳理项目资料,全面了解项目实施情况、组织管理情况等内容。在此基础上,根据绩效管理工作要求,研发设计评价指标体系、撰写调研方案等。

3.报告撰写阶段

数据分析:对复核后的数据和资料进行汇总,依据评分标准对绩效指标进行评分,并通过绩效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撰写评价报告:在数据分析基础上,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撰写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报告完成初稿后,与委托单位和预算管理单位沟通确认,并根据双方意见进行修改,最终经委托方及预算单位确认后定稿。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通过检查项目相关部门提供的项目资料及现场实地查看,该项目综合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具体得分如下:略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决策。该部分指标满分16分,实际得分14分。

该项工作活动的设置体现了与国家政策、部门职责和预算项目的相关性,起到了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分配合理。通过此次评价,我们认为整体在工作活动设置方面完成较好。项目建设方案的'设定与国家政策、部门事业发展纲要(规划)相符。失分原因:预算项目绩效表中绩效指标不够清晰、细化,数量指标不能完全涵盖目标要求,扣2分。

(二)过程。该部分指标满分18分,实际得18分。

1、资金管理。该部分指标分值12分,得12分。

2、组织实施。该部分指标分值6分,得6分。河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以及该项目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对项目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三)产出。该部分指标满分36分,实际得分36分。该部分指标从产出数量、质量、时效三方面描述项目的预期产出,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项目建设完成北起南垣路,南至九河路,全长497米,红线宽24米的瀛台街。完成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照明、绿化、交通等工程。

(四)效益。该部分指标满分30分,实际得分30分。效益指标是对预期效果的描述,包括实施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及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通过对项目区内群众发放问卷调查及收集数据,项目实施完善了城市路网,方便周边小区车辆和人员出行,提升河间市区形象和城市宜居程度,增加人民生活的幸福感。

五、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预算绩效指标设置不够清晰、明确,数量指标不能完全涵盖目标要求。建议项目单位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精神,在制定绩效指标时充分考虑绩效指标与项目的相关性,全面反映专项资金设置的目的、意义和达到的效果,以便于对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考核。提高绩效指标完整性,对于涉及工作内容较多的项目,应针对每一种类支出设计指标,确保指标覆盖完整。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篇13

一、项目概况

为推动我市水污染防治在“十四五”时期继续保持向好趋势及完成上级考核目标任务和20XX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20XX年度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共2470.66万元,分为3个二级项目,江门市流域环保巡查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全市范围内各镇(街)的镇级环保巡查队伍建设补助,污染防治整治资金主要用于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态环境执法及应急4个方面,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资金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方案编制、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排污许可管理、环保监控设施通讯及运维、仪器设备购置、核应急前沿指挥所运维保障、其他重点工作7个方面。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投入。

20XX年度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共2470.66万元,支持42个项目,其中:江门市流域环保巡查补助经费906.66万元(7个项目)、污染防治资金946万元(17个项目)、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资金618万元(18个项目)。

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共支出2452.5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9.27%,其中:江门市流域环保巡查补助经费906.66万元,执行率100%;污染防治资金935.5万元,执行率98.89%;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资金610.37万元,执行率98.77%。

(二)过程。

按照《关于印发〈江门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江环〔20XX〕51号)第十二条“专项资金实行项目制分配,市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公开征集、专家评审、集体决策、公开公示等程序分配”的要求,市生态环境局于20XX年8月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XX年江门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江环函〔20XX〕240号),布置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认真梳理储备项目并开展项目入库工作;20XX年9月-20XX年2月,多次召开项目入库评审会,对申报项目进行专家评审和项目复核。20XX年4月,结合20XX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及生态环境项目申报入库情况,拟定了20XX年度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按规定进行公示,报市政府同意后,由市财政局下达资金。

为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资金支出安全、专款专用,我局制定专项资金使用进度计划,按计划督促、推动资金支出,建立每月调度和通报资金情况制度,及时协调解决资金支出进度慢的问题。落实好资金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 “双监控”监控机制,形成闭环管理。我局于20XX年9月组织专门工作组到各县(市、区)开展专项资金现场督导工作,要求各县(市、区)规范资金使用和支出管理,严格把好资金管理关。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江门市流域环保巡查补助经费

安排资金906.66万元,共实施7个项目,截至20XX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并完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建立全市73个镇级环保巡查队伍巡查机制,其中蓬江区6个镇(街)、江海区3个镇(街)、新会区11个镇(街)、台山市17个镇(街)、开平市15个镇(街)、鹤山市10个镇(街)、恩平市11个镇(街),每个镇街环保巡查队伍的人数均不少于10人,每个队伍巡查天数均不少于240天,提高环保巡查队伍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能力,完善巡查制度建设。

(二)大气污染防治资金

安排资金296万元,共实施4个项目,截至20XX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并完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1、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源深入摸排和管控项目报告编制,建立环境空气质量国控子点周边1km,3km和5km范围内的大气污染源“画像”6份、大气污染源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大气污染源管控问题与改进提升措施清单,形成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源清单与管控项目报告1份。通过建立大气环境的基础数据,为强化重点区域污染源管控提供数据支撑。

2、江门市臭氧、PM2.5协同控制技术指导服务项目,编制江门市臭氧、PM2.5协同控制技术指导服务项目报告一份,开展江门市臭氧污染来源分析,指导江门市深入开展臭氧、PM2.5协同控制,强化污染天气应对措施,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3、江门市20XX年油气回收系统监督检查检测项目,委托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标准《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XX)《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XX),开展全市区域范围的加油站、储油库排放监督性抽检,抽检企业133家,并出具检查报告133份。通过加强全市加油站、储油库监督性抽检,提高油气回收设备正常运行率,减少VOCs排放。

4、江门市重点区域无人机航飞影像采集服务项目,完成江门市重点区域数据采集及高分辨率影像图2套。利用无人机航拍技术,对江门市国控子站周边5公里范围、滨江新区华盛路沿路一带等重点区域进行影像数据采集,生成江门市重点区域高分辨影像图,摸清重点区扬尘污染源现状,强化扬尘源监控力度,减少扬尘污染对江门市空气质量影响,为江门市大气污染防治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三)土壤污染防治资金

安排资金155万元,共实施2个项目,截至20XX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并完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1、20XX年江门市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完成我市14家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监测,出具14份检测报告,基本掌握重点监管地块周边土壤环境现状,为实施有效的土壤污染防治风险管控,逐步建立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奠定基础。

2、江门市20XX年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项目,完成40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出具40份技术意见,对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以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把好质量关,有效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资金

安排资金335万元,共实施3个项目,截至20XX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并完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1、江门市固体废物远程执法系统建设项目,开发建设江门市固体废物远程执法系统一套,并完成验收。进一步提高我市固体废物监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也是推进我市“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对我市涉危险废物企业按照风险程度进行分级分类监管,实现不见面(远程)执法、在线实时上传数据、视频监控提醒以及执法数据全程可查可追溯等功能,大大提升执法效率。同时,与现有的江门市固体废物监管信息平台等系统无缝衔接,形成实时、有效的数据统一和上报机制。

2、江门市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高、中风险企业安全评价审核项目,完成江门市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高风险企业安全评价审核152家、中风险企业安全评价审核507家,并出具审核报告。进一步压实高风险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高风险企业的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等环节的安全风险防范措施,提升相关企业危险废物安全管理能力。

3、江门市20XX年企业固体废物数据校核项目,对120家重点产废单位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或排污许可管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等情况,以及申报的危废固废产生、贮存、转移、处置数据等情况进行抽查校核,并出具报告。进一步压实固体废物产生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进一步掌握重点污染源的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等状况,进一步完善数据库,为固体废物监管提供决策依据。

(五)生态环境执法及应急

安排资金160万元,共实施8个项目,截至20XX年12月31日,除了台山市、鹤山市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由于项目还在实施期未完成,市本级及其他市(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已完成,并完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出具监督性监测报告306份。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力度,完成常规化监督性监测任务、专项行动监测任务及涉环境污染犯罪相关监测取证任务。

(六)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资金

安排资金618万元,共实施18个项目,截至20XX年12月31日,除了蓬江区、江海区环境监测站购置仪器设备项目尚在质保期,项目尾款未支付,其他项目已完成,并完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1、江门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编制《江门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江门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江门市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各1份。在“十四五”期间,提升我市水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水平及水生态环境、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水平及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提升我市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管理科学化、系统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为江门市持续推进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2、江门市潭江水功能区划调整可行性研究与溶解氧指标分析报告、江门市碳排放达峰实施方案编制、江门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编制项目,编制《江门市潭江新会饮用渔业用水区水功能区划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江门市潭江牛湾断面溶解氧超标原因分析报告》《江门市碳排放达峰研究报告》《江门市碳排放达峰实施方案》《江门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各1份。

3、江门市20XX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项目,完成20XX年江门市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工作申报材料编制,编写江门市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工作报告1份、江门市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37个指标技术报告各1份、江门市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基本条件分析报告1份,为示范创建提供有力支撑,以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抓手,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侨乡。

4、20XX年排污许可管理技术支持服务项目,完成火电、造纸、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等10个重点行业1181家企业的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完成火电、造纸、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等重点行业50家企业排污许可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对核查出的质量问题,指导督促企业修改完善,提高我市排污许可证管理水平。

5、20XX年重点污染源监控中心维护、监控中心通讯费、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采集传输仪运维项目,对污染源监控中心的核应急指挥中心会议系统、水质发布系统和监控机房进行维护服务,保证污染源监控中心的正常安全运行,确保监控中心设备正常运行,有助于生态环境局更好地履行环境监管职能;租用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光纤线路10条,开通使用物联网卡700张,保证污染源监控等系统数据安全传输;对213家企业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采集传输仪进行运维,使环境监管部门及时、准确、完整地掌握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数据,保证自动监控数据作为排污申报核定、排污许可证发放、总量控制、环境统计、环保税征收和现场执法依据,实现对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的实时监控。

6、江门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服务项目,现场抽检10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工作,并出具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表,加强我市对环境监测机构(包括社会机构)的监管能力,提升生态环境检测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

7、江门市20XX年生态环境统计工作服务项目,制作并发放环境统计宣传资料1000份;组织环境统计调查对象培训班(现场或视频培训)7场。通过完成上述宣传、培训与资料收集工作,为下一步的`数据填报、审核及按时上报工作奠定有力的基础。

8、江门市涉重金属环境状况检测项目,完成我市重点疑似涉含重金属污泥和污水引起的土壤和地下水重金属等污染情况监测项目5个,出具相关报告5份,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市污染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重金属污染状况,为重金属环境监管提供科学依据。

9、20XX年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经费,完成省级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份,市级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份,审计报告5份。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我市安排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于加强和规范我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账务审计,对我局的经济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保证职责的有效履行,使财政资金发挥预期的效益。

10、20XX年蓬江区、江海区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购置项目,蓬江区环境监测站购置高锰酸盐指数机器人分析系统1台、立式高压蒸汽灭菌锅1台、实验室耗材(玻璃器皿、试剂等)等环境监测设备1批,完善和更新站内实验室仪器,提升日常监测能力;江海区环境监测站购置购置超纯水机1台、多参数分析仪1台、数显滴定仪2台、瓶口分液器2台、COD自动消解回流仪2台、颗粒物/大气综合采样器4台、实验室检测仪器1批,完善和更新站内实验室仪器,提升日常监测能力。

11、台山市核应急前沿指挥所运维保障项目,核应急前沿指挥所运转经费,包括3名人员工资、水电费、网费等,确保指挥所正常运行,切实保障我市核应急值班、应急响应等工作。

四、项目主要做法和经验

建立定期调度机制,督促相关单位及各县(市、区)加快资金支出。组织有关机构和专家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开展绩效评价。

五、项目自评结论及得分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决策论证充分,资金落实到位,按照实施进度有序推进,资金管理和使用范围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篇14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简介

中枢镇20xx年非4类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23户,拆除重建9户,修缮加固14户。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完成23户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合格通过验收。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20xx年内完成23户危房改造任务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收支管理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375,000元)

20xx年5月29日(5月10#凭证)县财政局(扶贫资金专户)划拨泸开组〔20xx〕27号20xx年中枢镇提升人居环境房屋改造项目资金375,000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319,808.65元)

20xx年完成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23户,拆除重建9户,按照人均2万元,不超过4万元(或建房总造价)的标准进行补助,应兑付补助资金26.5万元,已兑付补助资金19.5万元;修缮加固14户,按照竣工结算工程进行补助,应兑付补助资金213518.32元,已兑付补助资金124808.65元,总计应兑付补助资金478518.3元,已兑付补助资金319808.65元,尚缺口资金103518.3元。

(1)20xx年9月5日(9月2#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提升人居环境危房改造资金40,000元;

(2)20xx年9月12日(9月7#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94,011.17元;

(3)20xx年9月24日(9月13#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胡炳忠)20xx年提升人居环境拆除重建补助款40,000元;

(4)20xx年9月24日(9月13#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胡秉贵)20xx年提升人居环境拆除重建补助款40,000元;

(5)20xx年9月29日(9月14#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人居环境提升改造资金20,000元;

(6)20xx年11月21日(11月8#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40,000万元;

(7)20xx年12月13日(12月10#凭证)支付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45,797.48元;

(8)截止20xx年3月17日止结余55,191.35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加大力度夯实会计核算基础,确保财务数据精准。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除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外,一律不得按权责发生制列支整合资金,严禁违规采取“以拨代支”方式虚列支出。预算单位要严格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及其衔接补充规定等法规制度,夯实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基础,按项目专项核算整合资金,及时、全面、完整、真实反映资金收支情况,确保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县财政局负责汇总全县财政涉农资金台账工作。县财政局、县扶贫办、项目实施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做好会计核算及对账工作,并建立项目及资金台账,完整、准确、及时统计和反映财政涉农资金的来源、支出及监管情况,确保资金账簿、原始凭证、表册、文件、领导批示等痕迹资料完整真实。

项目实施单位项目报账管理责任。由乡镇直接实施的项目,实行乡级报账制管理,并按照“谁实施、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检查验收、资金报账、风险责任承担等负责;由县级行业部门直接实施的项目,在项目实施部门直接管理、报账。

项目招投标。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及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规定执行。

实施项目的乡镇、县级部门应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财政涉农资金的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和工作进度等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县扶贫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红开组〔20xx〕7号)文件执行并认真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

除上级部门特殊规定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当年结余结转率应控制在8%以内,其他财政涉农资金应控制在20%以内。结转结余资金超过范围的责任划分为:

年度预算执行中形成的扶贫资金结余结转,因规化滞后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规划牵头部门承担责任。

因项目不成熟或未按期完工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实施部门承担责任;因资金下达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资金管理部门承担责任;因项目验收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验收牵头部门承担责任;因未收回部门已上报的项目净结余资金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资金管理部门承担责任;因报账不及时或不按规定申请报账的,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报账部门承担责任;因不及时督促或受理报账,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报账部门承担责任;因审批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审批部门承担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其他情况导致资金结余结转,一律由项目主管部门承担责任。

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及项目主管部门要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开展经常性和专项性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及时整改。驻村工作队、村委会也应参与财政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在监督管理方面,各相关部门应努力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探索开展第三方独立监督,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

对挤占、截留、挪用、贪污财政涉农资金的,一经查实,由相关职能部门立即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中枢镇成立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各村也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该项目首先由农户进行申请,村委会进行审核,进行公示,报乡镇审批公示,报县住建局,由县技术指导组对申报房屋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确定改造方案;再进行改造,竣工后组织验收,出现问题的限时整改,验收合格后完善相关材料,兑付补助资金。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根据县住建部门鉴定出具的方案,达到安全稳固的不再纳入改造补助,C级危房原则上进行修缮加固,D级能通过修缮加固达到安全住房的进行修缮加固,修缮加固成本过高的进行拆除重建,按照住建部门规定的建筑面积严格控制,拆除重建按照人均2万元,最高不超过6万元和建房成本进行补助,修缮加固按照住建部门出具的方案进行改造,初步预算1.5万元/户,待竣工收方结算后按照结算进行补助。

2.项目完成质量

23户改造户已全部竣工,合格通过验收。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截止20xx年12月底,纳入改造的23户已全部竣工,合格通过验收,完成预期目标。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危房户住房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为脱贫退出提供保障,进一步提升村庄人居环境,改善村容村貌。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该项目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全部按期竣工,100%通过县镇组织的初步验收,验收合格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项目补助采取农户自愿申请,村组审核公示,逐级上报审批,行业部门鉴定,按照方案进行改造,竣工及时验收,收集相关材料,做好一户一档案材料,存在补助资金划拨兑付不及时的问题。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篇15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祁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20xx年度我大队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我大队20xx年项目经费主要包括应急救援保障经费、专职消防员及文职雇员经费,消防车辆业务经费、消防器材配置经费、微型消防站建设经费、执勤高危补贴等,项目经费支出秉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竭诚为民的理念,通过“以防为主,防消结合”解决各类消防隐患为目的。20xx年以来,我大队持续抓牢装备建设和微型消防站建设、稳步提升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牢牢守住消防安全的红线,确保全市全年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年初确定的绩效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及时进行细化,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确保绩效目标实现。

(一)深化消防安全领域改革,确保火灾事故四项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由大队主官牵头,消防站主官为责任人,所需资金从应急救援保障经费工作项目支出。

(二)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做好灾民救助。由大队主官牵头,消防站主官为责任人,所需资金从应急救援保障经费工作项目支出。

(三)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应急疏散演练,由大队主官牵头,消防站主官为责任人,所需资金从应急救援保障经费工作项目支出。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情况分析(100分)

(一)项目决策(20分)

(1)项目目标4分

大队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设立了明确的目标,且目标细化、量化到了具体的每一项工作,该项指标得4分。

(2)决策过程8分

1.决策依据4分:专项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制定了20xx年度消防应急预案、消防应急疏散演练等工作计划;

2.决策程序4分: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申报条件,批复及时,该项指标得4分。

(3)资金分配8分

1.分配办法4分:大队制定了专项财务管理规定,管理规定中有明确的资金分配办法。

2.分配结果方面4分:大队根据年初制定的预算计划,各项工作的开展与资金的使用方面与年初计划及资金分配办法存在一定的出入,但总体上分配公平合理。

(二)项目管理(25分)

(1)资金到位5分

1.到位率2分:20xx年度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应急救援保障经费18万元、专职消防员及文职雇员经费385万元,消防车辆业务经费97万元、消防器材配置经费292万元、微型消防站建设经费40万元及执勤高危补助41.4万元共计873.4万元,实际到位792.3万元,其中微型消防站40万元及大村甸、文富市、三口塘、茅竹、下马渡等5个镇消防器材配置经费40万元结转至20xx年,大忠桥专职消防车及器材配置经费共拨付28.9万元,结转1.1万元未拨付。

2.到位实效2分:资金到位及时,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资金管理10分

1.资金使用7分:资金依法依规给付,无截留挤兑用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

2.财务管理3分:我大队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费用支出需经手人、证明人、财务领导签字后才能予以报销,会计核算规范。

(3)组织实施10分

1.组织机构1分:我大队成立了大队教导员,大队长为组长的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分工明确。

2.项目实施3分: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安排各项目的实施,并在相应的时间内完成任务目标。

3.管理制度6分:我大队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在使用过程严格执行了相关管理制度。

(三)项目绩效(55分)

(1)项目产出15分

1.产出数量5分: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和预算编制计划,我大队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

2.产出质量4分:火灾事故四项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

3.产出实效3分:每一项项目的开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4.产出成本3分:20xx年专项经费预算资金873.4万元,到位792.3万元,实际支出专项经费792.3万元,其中微型消防站40万元及大村甸、文富市、三口塘、茅竹、下马渡等5个镇消防器材配置经费40万元结转至20xx年,大忠桥专职消防车及器材配置经费共拨付28.9万元,结转1.1万元未拨付。

(2)项目效果39分

1.经济效益7分:通过项目的实施,减少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和财产损失。

2.社会效益8分:通过项目的实施,提高行业事故防范能力、推动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3.环境效益8分:通过项目的实施,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4.可持续影响8分:通过项目的实施,推进社会安全建设作用明显

5.服务对象满意度8分:群众对社会面的火灾防控满意度高,在全县的绩效的考核中,消防救援大队获评先进单位。

四、绩效自评情况

(一)职能部门联防联控,形成共管合力。

20xx年,应急、住建、城管、公安、教育、民政、卫健等部门多次联勤联动扎实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应急、住建、消防等部门联合开展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帮扶指导服务10余次;教育、卫健、消防部门联合开展第一批校园开学复课工作检查验收,分3个检查组,共检查学校近50所;特别是安委会、消安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小火亡人和一氧化碳中毒防范的通知》;住建局、城管、交警、消防四部门联合下发《全县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五一节前,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莉带队开展消防专项整治,使专项整治行动更加有力。

(二)持续开展隐患排查,筑牢火灾防控基础。

消防救援大队在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任务的同时,积极查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联合各有关部门大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召开祁阳县消防车生命通道专题部署会,全面整治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堵塞问题。同时,紧盯不放心场所,为“两会”顺利开展保驾护航。对全县不放心场所开展摸排,建立隐患台账,采取相应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同时对各职能部门发送消防安全提示函,形成合力,将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中,共同为“两会”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为抓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机制,20xx年,大队共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排查单位235家,督促整改隐患78处,下发整改通知书75份,下发处罚决定书11份,下发当场处罚决定书7份,下发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4份,大队逐级提请应急管理局、县政府开展全县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挂牌督办,由政府督促隐患单位按质按时整改火灾隐患,有力地推动了辖区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

(三)多策并举,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20xx年,大队结合新冠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开学复课等工作实际,不断改进消防宣传工作方式方法,延伸消防宣传触角,全面加强全县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一是在疫情防控期间,结合疫情防控工作不断利用“村村响”、“小喇叭”,以及疫情巡防宣传车等播放消防安全提示音频广播,有效利用沿街单位门面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消防提示,在乡镇农贸市场等人员集中地段的醒目位置悬挂横幅标语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提示;二是利用在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时段组织消防志愿者开展大型消防宣传活动,受教群众1万余人。三是发挥消防宣传服务职能,服务复工复产和开学复课。消防大队组建兼职消防宣传服务队,组织指战员深入企业和学校等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演练,以文明铺为代表的镇专职消防队深入辖区敬老院、中小学校、企业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镇政府结合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深入学校组织开展了消防宣传主题活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大队以优秀消防员原型人物高攀同志的先进事迹为题材拍摄了微电影《守望》,并上传腾讯视频,通过微信、微博广泛转发,累计阅读点击量达到5万,并且微电影《守望》获评全省消防主题微视频(微电影)三等奖。

(四)灭火演练扎实开展,确保实战能力提升。

大队结合辖区火灾形势,分析研判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坚持以提升实战能力为目标,组织指战员强化技战术训练,开展实员实装实战灭火救援演练,组织大队指战员深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小区、易燃易爆、文物建筑等重点部位开展针对性灭火演练,有效提高指战员实战能力。20xx年,大队共修订了灭火救援数字化预案120份,实地演练150次,开展大型联合演练3次。

(五)统筹发展大局,强化装备建设。一是加强乡镇(街道)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合理规划装备购置专项资金使用,做好乡镇(街道)防灭火工作。20xx年,大队为大忠桥镇专职消防队采购消防车1辆,同时为羊角塘等9个镇争取财政配套资金72万元,采购9台轻型消防车及各类消防装备器材,其余40万元结转到20xx年列入财政专户。目前已配套给大村甸、文富市、三口塘、茅竹、下马渡等5个镇,大村甸的装备已采购到位,其余4个镇仍在采购中。为满足经济发展需要,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分年度争取财政经费购置18米举高喷射消防车一辆;二是加大各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实现联防联控。大队始终坚持“扑早灭小”的理念,指导督促各重点单位建设微型消防站38个,有效提升了单位自身及社会面的火灾防控能力。

五、存在问题和建议

存在问题:

(一)项目资金到位较迟;

(二)部分项目支出存在挤占其他资金的现象。

建议:加大对应急管理项目经费投入,不断完善应急队伍建设。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篇16

为规范和加强“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全面评估该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根据奉化区财政局财政监督局评价工作方案,秉着公正公开、实事求是和绩效相关的原则,现对20xx年度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经费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根据“消防安全品质提升”民生工程要求,20xx年度追加了“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总预算242万元,包括消防器材采购132万元、电动消防巡逻车采购110万,用于我区已建成的30个社区微型消防站进行装备优化,提档升级,阳光、锦山、南溪和绿都社区新增设4个微型消防站;同时在全区人员集中、消防车道布局不合理、偏远的农村、老城区等人员集中的区域设立23个片区微型消防站,由属地街道直接管理,配备电动四轮消防巡逻车,随车携带消防水泵,水带、水枪、灭火器、对讲机等消防设施。

二、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

“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项目按计划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20xx年度完成消防器材招标采购,合同价131.3634万元,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第一次货款39.409万元。电动消防巡逻车采购公开招标将于20xx年1月完成。项目资金结转202.591万元。

三、项目实施取得的主要成效

“微型消防站建设”是应急管理部消防局党委结合现阶段消防工作实际作出的重要部署,微型消防站最基本的要求是“有人、有器材、有战斗力”,主要目的是一旦发生火灾,微型消防站力量能够在3分钟内赶到现场,快速处置或控制火灾蔓延,并组织人员疏散。项目建成后能有效稳定我区火灾形势、减少人员伤亡具有重要意义。

微型消防站弥补了我区消防队站不足。受城市集约化用地制约,近年来新建消防队(站)多数在建成区以外,布点不合理。微型消防站建设有效改善消防队接警出警速度,同时能有效补充我区消防救援力量,更好发挥消防救援作用。

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5分,评定等次为优秀。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