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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调研报告 篇1
有句俗话说的好,“农民头上三把刀——医疗、教育、打官司。”但在这三项中我觉得“医疗”是农民最无法回避的问题。综观我们当今的农村,有多少人是“小病抗,中病扛,大病躺,重病等着见阎王”的啊!有多少人是因为治不起病而离开了他还不应该离开的世界啊!针对农村这一状况,我们知道目前只有通过实行“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医疗保险”才能切实的解决这些现象。鉴于这一问题的现实性意义,我对浮山县槐埝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
针对调查的结果和分析,我在这篇报告中将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各方面情况进行解析:
一是总结我乡当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实行的过程及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是提出我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以后的改革思路和任务。
20xx年国家卫生部、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指导意见》。从此,一种全新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应运而生。它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一、槐埝乡当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实行的过程及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xx年度,我乡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针对广大农民收入普遍偏低,尤其是存在看不起病,甚至造成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率先在全省推动“一免两保三帮扶”重大举措,“两保”中的其中一保就是医保,既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了加大对农村弱势群体的帮扶力度,全县农村的五保户、低保户、老干部、老党员、因公致残人员、80岁以上老人,优抚对象共6688人纳入医保范围,其个人参合应缴费用(每人10元)全部由县财政代缴。 20xx年度,浮山县启动了医疗救助制度,我乡也启动了此项制度。针对在合作医疗正常报销后仍困难的患者,又通过调查摸底,确定救助对象,发放特困救助基金,并对全乡参合村民全部进行了免费健康状况体检,并建立了健康状况档案。
通过这几年的探索和实施,槐埝乡农民从中得到了实惠,切切实实看到了参加合作医疗的好处和希望,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状况正逐步得到遏制。
槐埝乡在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重要的问题。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还不完善。在槐埝乡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近几年来,没有严格执行“钱帐分离”和基金管理要求,医疗机构直接与农民进行现金结算,没有完全做到封闭运行,存在基金安全隐患。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在操作上的非成本因素过高,报销程序冗多。
(三)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理解还存在一定的偏差许多群众观念还没有得到转变。许多村民竟然把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收费看成是政府的乱收费。他们把这一政策理解为在取消农业税后,政府变相的乱收费乱摊派。所有这些问题的存在都导致了农村医疗保险在具体
实践中的难度。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以后的改革思路和任务。
结合槐埝乡的具体实际情况,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问题要进行相应的改革和完善。
(1)进一步探索建立新农合稳定的`筹资机制和基金管理办法。
当前各试点县资金收缴方式不尽相同,多数采取由政府动员,基层组织或基层医疗机构走村如户收取农民个人缴费的办法,工作很不规范,且成本较高,筹资时间长,存在一定基金风险。因此我认为应该采取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本基金库的方法。基金库的筹集当然可以通过国家财政拨款,但我想更可以试着通过一些企业部门和个人老板的慈善捐款的资金来建立基本基金库。
对于基金管理办法,应按照《山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相关的财务和会计制度,强化基金的规范管理,做到钱帐分离,管用分离,收支分离,封闭运行,把农民的救命钱管好,严禁挪用,滥用,确保基金和利息全部用于农民的医疗补助。要把纪检监查的专业监督,人大政协的民主监督,参合农民的群众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确保合作医疗基金的安全。
(2)进一步简化报销程序,减少操作上的非成本因素。
浮山县应该积极创造条件,按照规定进一步简化报销程序,逐步过渡到直接结算报销,最大限度的方便农民患者,让农民更直接的感受到新农合的好处。
(3)对于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理解有偏差的问题。
我觉得有两种解决的途径。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这就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作用,同时乡里的广播台都应该努力的进行宣传。只有“下到队长、上到乡长”的给农民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才能让农民从观念上消除对以往农村合作医疗的坏印象。
二是要做给农民看,要树立典型、立起示范。我想这两方面做好了应该会逐渐消除农民的理解偏差的。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还有不完善的地方,需要乡政府以及全乡人民的积极配合和努力,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的完善,整合各方面的优势资源,实现资源的最优化配置,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以上就是我对槐埝乡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调查。最后,我衷心的希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能够在不断实施的过程中日臻完善,希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一路走好,以此来造福我国千千万万的农民百姓!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调研报告 篇2
摘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农合是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农民是其主力军。为当地有关部门切实巩固这一制度,进一步探索和建立健康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我们暑期“三下乡”管院志协“心希望”服务队调研小组利用此次下乡机会对新丰县松园村“新农合”的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调研,我们总结概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以来的基本情况、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新农合”的发展对策和优化建议。
关键词:新农合合作医疗农村居民
一、调研背景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宏观发展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从20xx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预计到20xx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相比,农民的实际收入偏低,在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时会更多地考虑它的覆盖面、报销范围、报销比例和自身的经济实力等而有选择性地参加,所以即使家庭人口适中也可能不会全部参保。其次,村委会成员的大力动员、媒介宣传、周围村民的选择都是影响村民是否参加合作医疗的重要因素。通过近几年的宣传教育,大部分村民的健康意识不断增强,每年的合作医疗宣传期都会自觉地参保,但也仍然存在部分村民因为自身健康状况良好而放弃参保的情况。生病时,一些村民也会选择到镇上或县上的大医院就诊,确保病情能得到有效控制。总的来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农村社会事业中的作用举足轻重,其具体的地方条例、政策落实情况及广大参合村民的反应,都是具有一定调查价值的。通过此次韶关市新丰县松园村“新农合”实施情况的个案研究,及时发现新型合作医疗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广大农村地区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和完善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从而帮助当地政府部门理顺合作医疗关系,加强合作医疗经费专项管理,以人为本,简化报销手续,改善“新农合”的实施方式。同时,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的参合意识,在平衡家庭收支的基础上积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新丰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
自20xx年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新丰县农村居民参加合作医疗的比例稳步上升,近几年村民参合率都处于较高水平,全县的合作医疗实施情况良好,20xx年,该县合作医疗参加率达到了99.4%。该县由县合作医疗办公室(注:下简称“合医办”)每年根据广东省下发的有关文件以及当地上一年合作医疗专项账户的结余情况,制定相应的下一年合作医疗制度的具体政策,然后下发到各个镇(街道)合医办,再由他们具体落实到镇上的每一个村庄。每年的9~11月份是合作医疗的宣传时期,届时县合医办便会向各村村民发放“致全县农民群众的一封信”并通过广播电视台的宣传,让村民们能够切实了解有关政策的变化,在宣传期过后再向村民收取参合费用。从整体上看,该县近几年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呈上升势头但也会因为当年相关政策的改变而出现相应地降低或升高。
20xx年新丰县全县参保率比08年降低了将近4个百分点,这种情况在20xx年的时候有了好转,尽管当年的参合费由20元上升到了30元,但是由于报销比例,报销范围都有了大幅度的增加,所以20xx年的全县参合率又重新上升到了99.4%。分析可得:如果政府单方面提高收费标准,村民可能会考虑自身的经济水平以及参合的必要性而决定是否参合,这就会导致了一部分村民放弃参合,从而使参合率有所下降。而当参合费和报销比例以及报销范围同步增长的时候,村民则更多地选择继续参合,以便防范风险。
二、调研结果
1松园村主要的参保的人群
参合的多为老人,中年人和青少年儿童居少数
2合作医疗的宣传方式
县合医办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方面的途径主要有:①广播站和电视台的宣传、②下发到每户村民的《致全县农民群众的一封信》、③村委亲自到村民家中进行宣传、④召集各镇合医办小组发布当年相关政策。而通过进一步了解发现:村民们对合作医疗的了解主要集中在村委会的宣传这个单一途径上。由于村民们平时都忙于农活或在外打工,几乎没有时间看电视,再加上电视中有关合作医疗的节目密度小,频率低,所以甚少有农民通过电视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另外,有少部分的村民表示会受周围村民的影响。
3报销的实际情况
少村民尤其是身体健康的村民每年报销的可能性并不大,由于报销仅局限于镇以内的医院以及镇外的住院费,小病报销不大或没有报销,而且须要到指定的医疗机构方可报销,报销范围很狭窄。此外,报销的程序很复杂,而且需要到指定的医院去报销,这对于本来就很少了解时政和缺少文化知识的村民来说并不实际,如果数额还不算大的话,不少村民干脆就放弃报销
4村民就医地点的选择
不同收入水平的村民所选选项并不相同。收入高的人群倾向于到县城大医院去看病,而收入低的则更多选择在村卫生站就医
三、存在问题及有关建议
(1)相关单位、宣传途径、医院监督及村民参合心态和就医中存在的问题
1、相关单位对于细微情况上不够重视
总体上说,新丰县新型合作医疗实施情况是比较乐观的,每年的参保率已经稳定上在了很高的比例上。但有关单位的工作较为集中在对全县总体情况的统计上,而忽略了每一个镇每一个村的细微变化,以松园村为例,20xx年由于各方面原因参合率下降得比较厉害,而县合作医疗办并没有注意到这方面的问题,
2、宣传途径和农民实际不符
每年的宣传工作都是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工作的重头戏,宣传效果的好坏,直接会影响到地方参加“新医合”的人数。新丰县合作医疗的宣传方式和全国各地的情况大体相同,主要起作用的是各村村委会对村民进行宣传。该县的其他宣传方式虽然方式较多,但实际起到的作用却十分有限。究其原因,主要是该县的其他宣传方式并没有注意到农民的实际情况,仅能让很少一部分的农民能够通过这些方式了解到合作医疗。例如在电视和广播台上播放有关的信息,但我们了解到村民们平时甚少有时间看电视听广播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外打工或耕种,因此,这样的宣传方式对他们来说用处并不大。此外,据我们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当地的农民能够较为彻底地了解有关信息的人并不多,有相当一部分村民对于合作医疗只是知道个大概,至于有什么好处,有什么限制,该怎么去报销这些方面,许多人都是一问三不知。所以,有时候即使可以取得报销的资格了,有些村民也由于对政策不了解而错过了报销机会。这样和新型合作医疗保障农民利益的初衷是不相符的。
3、部分村民参合心态有待调整
当地农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原因主要是以求买个平安,买个保障,这表明了当地农民的意识已经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也从侧面反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开展以来,所取得的成效还是相当明显的。但仍然存在着一部分的农民是跟随着大家才去参加合作医疗的,并没有意识到合作医疗对他们的真正意义。还有小部分的村民是认为自己身体状况好而没有参加合作医疗。这些村民的心态都是不正确的,该县有关部门应该重视这个现象,让合作医疗真正得覆盖到每一个农民,起到其真正的作用。
4、对医院监督有待提高
虽然当地的有关部门对于合作医疗的监督还是很重视的,每一笔的报销都会记录进档案,而且报销的具体金额也有公示,让每一个农民都能够知道自己该拿多少钱,拿了多少钱。但是据村民反映,如果参加了合作医疗,部分不法医生会“小病当大病医”,开的全是价格高昂的药,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国家的损失。此外,村民反映不清楚医疗机构的收费,“我们没文化,不知道怎么报销,也没留意到医院有什么公开的收费标准”。不少村民反映
不清楚药价,他们也很少会留意到医院的宣传,不少村民小病发烧也须额外的检查,一般得花上上百元,但是他们没有说话权力,医院怎么开就只能接受,并且医生水平不高,花了钱还不一定看得好病。其实这些让许多村民感到很不满
5、村民就医困难
从调查来看,村里卫生站虽然收费并不高,但是服务质量一般,而且卫生条件较差,医疗设备也很简陋,治病效果一般。所以不少条件较好的家庭会选择大病小病都上镇级或县级医院就诊。此外,据了解在这些医院看病时也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往往挂号之后还要等上好几个小时才可以看病,而且大医院收费也相对比较贵,一个感冒就要上百块钱了,对于普通农民的确是个不小的负担。“卫生站设备差;大医院收费贵,看病麻烦”,这是村民心中最大的无奈。
6、报销范围狭窄,报销手段繁琐,以致报销效果不明显
从调查过程中发现,当地村民的收入和支出基本持平,若是家人患病,会让他们的生活负担很大。报销范围狭窄:就目前的报销范围而言,主要是为了保大病,保住院,对于其他情况报销不多,并且每条报销还受到很多条件限制(详情参考附录第四小节),这样对于普遍患病不多或病情不严重的村民来说,特别是家境一般的村民,他们享受到的利益不大,也有不少村民因此会中断参合,对于他们而言合作医疗毫无用处。此外,也有不少村民反映报销手续繁杂,除了能够直接在医药费中减免的项目外,其他项目的报销手续还是比较繁琐的,耗时也比较长,这导致了有部分村民因此放弃了报销的机会。以上两种情况都导致了合作医疗起到的作用并不明显,甚至会使部分村民放弃参合
(2)解决方法与建议
①村民医保意识需加强
a调整心态,提高健康保障意识,配合村医疗保险工作;
b多关心国家医疗方面政策,掌握基本医疗常识,用法规维护自身权利;
c转变观念,用科学的.方法治病,不耽误医疗最佳时机。
②村干部宣传力度待加强,能更加灵敏地注重年参保的变化
村干部详细的了解每一地区每年参保的细微变化,以求在这些变化中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以防下次再出现同样的情况。并且改进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有关部门应该根据农民的具体实际来设计一些宣传方式,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并且在村民显见的地方宣传;同时,宣传应侧重更多实在的、更新的政策,让更多的人切实了解合作医疗,了解其对自身的巨大意义,并且知道怎么用医保减轻负担,这样才能吸引到更多的农民参与到合作医疗中来,让合作医疗惠及更多的农民群众。农民懂得相关政策会让他们感到国家的关系心,真正病有所医,利于建设和谐社会。
而及时调整宣传对象,广医保福利的覆盖范围,该县有关部门应该重视这未意识到参保重要性的村民的宣传,让合作医疗真正得覆盖到每一个农民。
在此基础上,加大医疗投入力度,监管好医疗机构,促进与医疗机构的合作。政府应该加大投入力度,在促进扩大医疗机构报销范围,减少不必要的报销条件,统一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和改善医疗设施方面有所作为,可以关心低收入群体生活。政府应关注低收入群体生活,提高相关保障水平和补偿。
③医院要接受村名的意见,让医保的福利更加落实
医疗机构应该让村民知道药价标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同时减少不必要的收费;加大公开宣传各类收费标准力度,让村民知道收费来龙去脉,尽可能让村民能及时反馈意见建议;加大宣传力度,应该以通俗易懂并且尽可能显眼地向村民宣传相关政策,让村民知道报销等基本医疗知识,并配合政府政策,统一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加大投资力度改善医疗机构的设施,这样能更好地让医保作用落到实处,让更多村民利用手中权利实现利益,减轻负担。
四、总结
农民的健康状况一直是党中央和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和关切的问题。加快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现如今政府福利已潜入全国各个小地方,惠及的范围也已大大增大。此次做的关于医保的调研深入地了解了当地的参保情况政府宣传,医院福利落实情况及群众的满意度,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各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医保这种惠农政策在松园村里具体实施确实还存在很多缺陷。这也反映我们未来应该不仅仅加大惠农的资金,也要关注其落实中的问题。为新农村的建发展农村特色的设打下基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调研报告 篇3
根据年初工作安排,9月份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相关人员对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现状
本次调查采取县乡人大联动的方式进行,县人大常委会分四个调研组重点对红椿镇、高桥镇、洄水镇、蒿坪镇、部分医疗机构、县合疗办进行了调研,在调研过程中,到村、组座谈,到相关单位听汇报、查资料,全面了解我县新农合运行的现状。瓦庙、绕溪、界岭、燎原、双安、向阳、高滩8个乡镇人大分别就本乡镇新农合运行情况进行了视察调研。从视察调研情况看,绝大部分农户认为新农合是一项惠民的好政策,有效缓解了农民就医难的问题,农民就医有了最基本的制度保障。但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宣传不够深入细致,体制机制有待完善,人口数据不实,政策惠及面窄,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等因素,致使这一政策在落实中打了折扣,出现了一些矛盾和问题。具体表现在:群众满意度较低,参合积极性不高,干部垫钱较多,乡镇合疗办机制不健全等。在政策宣传方面,被调查的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一定的了解,不知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几乎没有,但对政策大都是一知半解,不知道参合、报销等一些运行程序和细节。在参合方面,被调查的农户中,占一半的农户认为是自愿参合的,30%的农户认为是上级政府规定要参加才参加的,还有20%农户认为是乡村干部硬压才参加的。在看病就医选择上,一半以上农户想在乡卫生院及村卫生室看病,一部分农户反映身体健康,一般不住院,住院也自己掏钱看,认为合疗报销手续繁琐、医药费高、少数人反映报销的钱不够车费。还有一部分农户不看病,能拖则拖,能扛则扛。在合疗政策受益面上普遍偏窄,实际受益的农户不多,受惠程度不高。如红椿镇XX年参合14340人,基金配套总额573600元,XX年实际报销205人,报销186243元,占基金总额32.4%,全镇总受益率为1.43%;高桥XX年参合17326人,基金配套总额693040元,XX年实际报销302人,报销277835元,占40%,全镇受益率为1.74%。由于本次调查农户的样本量较少,实际各乡(镇)参合农户的受益面更小。
二、我县新农合在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宣传不够深入细致。
一是宣传的主体不明确。在调研过程中乡(镇)合疗办工作人员反映,镇、村两级主要任务是按县上下达的收缴任务筹资,一些具体的合疗政策如报销的病种,报销比例,报销程序他们自己也一知半解,所以他们在农户收钱时也给群众说不清楚。然而实施合疗的主要“窗口”——医院,对合疗政策的宣传更少,只是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有关政策,因此导致了看似都在宣传,可效果并不理想,使老百姓对合疗政策一知半解、含糊不清,给合疗工作的开展带来诸多不利因素。
二是宣传口径不统一。在合疗证和参合发票上,明确写着群众有参合自愿的权利,但在执行上要求90%以上的参合率,这种参合自愿和高参合率之间的矛盾使乡村两级在工作中处于两难境地,甚至村干部在收钱时挨骂,说是政策在下面走了样,给基金的收缴带来了阻力。在宣传口径上,收钱时说的农民交10元钱看病可以报销,但乡村干部讲的又根本兑现不了,比如高桥龙潭村任支书反映去年讲的报销人均6元的门诊费,村卫生室垫了600多元,至今未核报,最后村卫生室不得不终止执行这一政策。
三是宣传的形式单一,力度不够。走访时农户普遍反映,只是在收钱时才给他们宣讲合疗政策,其次就是王县长致广大农户的一封信,再没有其他宣传途径和形式,造成老百姓对合疗政策抱过高的期望值,这种高期望值与以农村大病统筹为主的合疗制度之间的矛盾、加之基层干部政策宣讲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农民参合的积极性。
(二)配套政策不够到位。乡镇合疗办没有专职工作人员,全是其他工作岗位的同志兼职,无办公场所,无办公经费,无信息化设备,但合疗涉及千家万户,工作量大面广,在如此情况下,很难完成县合疗办按政策下达的各项任务。我们从合疗办了解到止9月底还有10个乡镇(城关、洄水、红椿、蒿坪、高桥、班桃、东木、绕溪、界岭、苗河)参合人员登记表、10个乡镇(焕古、双安、金川、燎原、城关、蒿坪、洄水、班桃、界岭、苗河)合疗基金票据都没有报上来,给合疗办在审核报销时增添了工作难度,也不利于今后全县合疗工作开展。
(三)报销范围窄,农民受益面小。农民交10元钱,他们希望每一分钱都要得到回报,而目前实施的农合制度是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合疗制度。调研中,群众反映,一是住院补偿比例总体偏低,补偿的范围过窄,而由住院产生的次生费用很大,加上路费、餐宿费、误工费等,一些人认为花了冤枉钱,就算得到了一定补偿,仔细算算反而不划算。农民受惠程度不高。例如红椿盘龙村李文波在西安唐都医院住院,共花了2万多元,跑了无数次实际只报了7030元;二是缺乏对合疗医院有效的监督机制,高收费、超范围检查、超范围用药的行为无法监督和控制,降低了农民的实际受惠程度的量和面;三是贫困人员虽由民政代交了合疗基金,但是由于无子女照顾,或者是因为交不起医院起付线以下的'费用和补偿后的自付费用,导致难以享受到合疗优惠政策;四是普遍反映农村患胃病、风湿关节炎、结核、妇科等慢性病的人多,而这些病又没有纳入合疗范围,交了钱也享受不到合疗优惠政策。
(四)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弱,不能满足农民的就医需求
一是基础设施差,条件简陋。如燎原乡群众就医不方便,而乡卫生院只有三张病床,住院租旅社,而且阴暗潮湿(有人说这样的条件好人都要住成病人)。二是医疗设备落后,各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根本无法满足群众的医疗需求,个别卫生院内、外、妇、儿科室不健全,缺乏基本的急救设施设备,病人不放心在这样的医院就医。25个乡镇卫生院只有11个乡镇中心医院有一般的急救设备,其它乡镇卫生院均还是以老“三大件”(血压计、体温计、听诊器)和医生工作经验看病。三是人才缺乏,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才引不进、留不住、各科室普遍缺少专业骨干,群众对基层医院不信任,只能舍近求远。如红椿外科、妇产科都没有技术人员,有b超但没有人会操作;界岭乡人大在联动视察合疗工作时反映,界岭乡卫生院几乎没有开展合疗工作。苗河乡卫生院只有2个人,合疗工作量大面广,满足不了群众就医需要。而全县212个村卫生室基本都是私人个体,更无医疗设备,难以满足群众医疗需求。四是医德医风建设要加强。许多农户反映,同样一个感冒,在乡村医生那只花二十多元,而到定点医院却要花费几百元,一些比较常见的小病,医生却要病人作各种检查,小病大看现象时有发生。另外,部分定点医院的医生服务意识差,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了解太少,给患者开一些可用可不用的药品,增加了医药费用,有的医院存在空挂床现象,有套取合疗资金的嫌疑。如高桥龙潭村任支书反映他们村在公布的报销名单中有xx的名字。
(五)人口统计存在误差,基层垫资较多。
我们在调研的几个乡镇都存在人口空挂现象,乡村干部垫资数额较大,如红椿盘龙村,两年垫7640元,高桥龙潭村村干部每人垫资约800元。我们经过走访调查,人口不实有几个因素。一是人已在外多年,但户口在老家,有的已出嫁多年,但又未办户口迁移;二是统计年报有误,因为村人口基数决定着村干部待遇的高低,部分村有虚报人口的现象,这样逐年累计起来的有名无人,有名无户的情况较多,有的甚至是已死亡多年的人口而没有注销。农户参合上面要求按年报人口测算,所以下面垫资较多,这无疑给本已运转艰难的乡镇财政增添负担,严重影响基层政府工作积极性和干群关系。如洄水镇茶稻村共8个组,XX年底公安派出所统计是1843人,但农业普查只有1383人,合疗按1843人的90%算应是1658人,人口空挂275人,最后村上虚拟了一个九组人员名单,合疗款由镇上及村组垫付。
三、对我县新农合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宣传,正确引导,提高农民互助共济意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是一项新政策,让农民真正拥护和认可,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完善和落实的基础。依靠行政手段,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加办法、参加人的权力和义务以及报销程序、报销标准、管理办法等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农民真正认识和体会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和好处,树立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自觉自愿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顺利推行的基础和保证。为此,在工作中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农民的宣传和引导工作,尤其乡镇要扎实做好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扩大宣传途径,正确引导农民积极参合,要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在给农户宣讲政策上,公开、公正、公平对待每一个参合患者,让他们相信合疗制度,从而提高他们参合的积极性。
(二)核实人口,消除疑虑,据实征收。政府要责令公安部门对人口进行一次清理,该登记的要登记、该注销的要注销。要对各乡镇人口空挂垫资情况进行一次摸底,弄清事实,积极想办法解决问题,以免使乡镇产生新的债务,同时为下一步合疗基金征收奠定基础。
(三)明确职责,完善制度,提高农民参合积极性。县政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完善制度措施,保证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一是要明确乡镇合疗办人员岗位职责,落实一定的经费,并积极探索创新合疗基金征收新路子。二是扩大报销范围,调动农民参合积极性。农民的风险意识相对较差,更加关注眼前的利益,对大部分农民来说,仅实行住院医疗费用补偿,难以调动他们参合热情。因此可以考虑将报销范围扩大,提高核销比例,并督促医院落实好门诊报销政策,征对农村常见病较多的实际将一些病种纳入合疗补偿范围,增大农户的受惠面。三是及时调整补偿标准,使基金既不沉淀过多,也不出现透支。从调查情况分析,一方面报销比例低是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满意的主要原因之一。另一方面,确实也出现了基金过多结余现象。去年我县结余基金1300多万元,今年大概要结余800万左右,因此,在已掌握一定信息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县情实际,及时调整补偿标准,以提高农民的受益程度。四是要简化办事程序,让农户少跑路,增加农户对合疗政策的信任度。
(四)整合资源,加强管理,不断改善农村医疗机构基础条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农民是主体、政府是关键、医院是平台。要准确定位,理顺关系,明确责任。一是要调整优化农村卫生资源,加快改革,完善服务功能,提供优质服务。二是要增加农村卫生投入。政府要在政策、资金、和管理方面加大投入,逐步解决医疗设备简陋、技术能力低下的问题。三是解决专业人员短缺的问题。一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加强人才培养,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二要充实队伍,适时招录卫技人员;三要鼓励优秀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卫生院工作;四要经常开展卫生下乡活动,不断提高乡、村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让更多村民能在乡、村就诊医治。四是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要严格执行报销直通车,规范用药,减少次生费用,做到热情周到服务。
(五)创新工作,用活政策,确保合疗工作健康运行。县合疗办要大胆创新工作方法,用足用活惠民政策,积极向上级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扩大单病种范围,力争将较为普遍的慢性病纳入合疗补偿范围,降低起付线,落实好门诊报销政策,提高住院报销比例,逐步使我县的合疗政策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更加符合县情实际。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调研报告 篇4
__县新农合制度建立以来,基本形成了“四提高、四转变”的良好运行态势,即:农民认识程度逐年提高,报销总额逐年提高、补偿费用逐年提高、受益人数逐年提高,实现了新农合从弱到强的转变、个人自付到直报垫付的转变、按项目付费到多种支付方式的转变、使群众“小病拖、大病扛”到主动就医的转变。
我们认为,我县需从新农合结报制度进行方面调整。制度引领,向基层倾斜。江苏省财政厅、卫生厅20xx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能力的意见》中提出: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乡镇卫生院基本诊疗服务范围,统筹推进县域卫生体系发展,到20xx年,乡村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占当地门急诊总量的比例稳定在80%以上,50%左右的住院服务由乡镇卫生院提供,力争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要实现这个目标,需要发挥新农合资金引导作用,合理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促进病员优先选择基层机构就医。
(一)停止执行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含民办医院)的`普通门诊费用报销的规定。县级和民办医院门诊支出20xx年652万元,20xx年1-9月469万元,全年预计626万元。应积极创造条件,推进建立基层首诊、分级医疗、上下联运、双向转诊的诊疗模式;凡按规范要求办理转诊上转至县级医疗机构治疗的,报销比例可比原定标准调高3—5个百分点;对进入康复期等符合下转指征下转至乡镇卫生院治疗的,报销比例可比原定标准调高5—10个百分点;同一疾病在分次诊疗过程中,新农合起付线可按初次诊治的医疗机构标准设定。
(二)停止执行体检费、婚检费的支出。新农合实施初期,为扩大受益面,更多保护和惠扩参合群众利益,在坚持大病统筹的基础上,推行实施一般门诊、慢性病门诊、住院分娩、婚检和特定人群健康检查等政策。但随着基本公共卫生制度的深化,资金的大量投入,原有新农合支出的许多项目应该在公共卫生资金中已得到承担。全县20xx年体检费支出375万元、婚检费支出100万元,20xx年预计体检费支出400万元、婚检费支出100万元。
通过调整报销政策,积极探索建立医疗服务质量、群众评价、合理治疗等与结报政策挂钩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制度的导向作用。通过制定科学的结报政策,引导群众“会看病”、“看好病”,促进医疗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扼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引导农民科学地利用医疗服务,防止小病酿成大病,也防止小病大治,造成卫生资源的浪费。
(三)加快“城乡融合”,提升新农合保障水平。当前,新农合是以县为单位,但由于劳动力和人员的流动,建议加快“城乡融合”,尽快融合区域差异,建立我县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统一数据库,将身份证号作为参保的依据,整合保障资源,统一筹资、统一配套、统一监管,解决重复缴费,重复配套等问题。
(四)理顺体制,稳定管理组织。要通过体制机制的调整,尽快解决新农合管理体制、人员编制等问题,防范队伍、人员的不稳定而造成工作的不稳定。对镇区合管办机构,县镇财政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加紧推进“城乡融合”,整合资源,减少重复投入,节约管理成本。
(五)强化医疗机构监管,发挥新农合基金最大效益。重点加强医疗费用的监管,探讨实施单病种限价管理模式,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将日常监管、突击检查、集中审核有机结合,健全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面管理的三级监管体系。要加快卫生信息化步伐,加强区域联合和联络,共享管理信息,加强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的有效监督。要严格规定目录外药品和诊疗费用占住院总费用的比例,努力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防止乱收费、不合理用药、重复用药、重复检查等一些不正当的医疗行为侵蚀新农合健康成长的基石。
(六)充分赋予公众的知情、监督权,保障新农合健康运行。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的业务统计数据进行公开公示,把知情权、监督权交给群众和媒体,对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督,促进各定点医疗机构的良性竞争。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调研报告 篇5
__县新农合制度建立以来,基本形成了“四提高、四转变”的良好运行态势,即:农民认识程度逐年提高,报销总额逐年提高、补偿费用逐年提高、受益人数逐年提高,实现了新农合从弱到强的转变、个人自付到直报垫付的转变、按项目付费到多种支付方式的转变、使群众“小病拖、大病扛”到主动就医的转变。
我们认为,我县需从新农合结报制度进行方面调整。制度引领,向基层倾斜。江苏省财政厅、卫生厅20xx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能力的意见》中提出: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乡镇卫生院基本诊疗服务范围,统筹推进县域卫生体系发展,到20xx年,乡村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占当地门急诊总量的比例稳定在80%以上,50%左右的住院服务由乡镇卫生院提供,力争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要实现这个目标,需要发挥新农合资金引导作用,合理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促进病员优先选择基层机构就医。
(一)停止执行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含民办医院)的普通门诊费用报销的规定。县级和民办医院门诊支出20xx年652万元,20xx年1-9月469万元,全年预计626万元。应积极创造条件,推进建立基层首诊、分级医疗、上下联运、双向转诊的诊疗模式;凡按规范要求办理转诊上转至县级医疗机构治疗的,报销比例可比原定标准调高3—5个百分点;对进入康复期等符合下转指征下转至乡镇卫生院治疗的,报销比例可比原定标准调高5—10个百分点;同一疾病在分次诊疗过程中,新农合起付线可按初次诊治的医疗机构标准设定。
(二)停止执行体检费、婚检费的支出。新农合实施初期,为扩大受益面,更多保护和惠扩参合群众利益,在坚持大病统筹的基础上,推行实施一般门诊、慢性病门诊、住院分娩、婚检和特定人群健康检查等政策。但随着基本公共卫生制度的深化,资金的大量投入,原有新农合支出的许多项目应该在公共卫生资金中已得到承担。全县20xx年体检费支出375万元、婚检费支出100万元,20xx年预计体检费支出400万元、婚检费支出100万元。
通过调整报销政策,积极探索建立医疗服务质量、群众评价、合理治疗等与结报政策挂钩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制度的导向作用。通过制定科学的结报政策,引导群众“会看病”、“看好病”,促进医疗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扼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引导农民科学地利用医疗服务,防止小病酿成大病,也防止小病大治,造成卫生资源的浪费。
(三)加快“城乡融合”,提升新农合保障水平。当前,新农合是以县为单位,但由于劳动力和人员的流动,建议加快“城乡融合”,尽快融合区域差异,建立我县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统一数据库,将身份证号作为参保的依据,整合保障资源,统一筹资、统一配套、统一监管,解决重复缴费,重复配套等问题。
(四)理顺体制,稳定管理组织。要通过体制机制的调整,尽快解决新农合管理体制、人员编制等问题,防范队伍、人员的不稳定而造成工作的`不稳定。对镇区合管办机构,县镇财政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加紧推进“城乡融合”,整合资源,减少重复投入,节约管理成本。
(五)强化医疗机构监管,发挥新农合基金最大效益。重点加强医疗费用的监管,探讨实施单病种限价管理模式,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将日常监管、突击检查、集中审核有机结合,健全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面管理的三级监管体系。要加快卫生信息化步伐,加强区域联合和联络,共享管理信息,加强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的有效监督。要严格规定目录外药品和诊疗费用占住院总费用的比例,努力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防止乱收费、不合理用药、重复用药、重复检查等一些不正当的医疗行为侵蚀新农合健康成长的基石。
(六)充分赋予公众的知情、监督权,保障新农合健康运行。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的业务统计数据进行公开公示,把知情权、监督权交给群众和媒体,对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督,促进各定点医疗机构的良性竞争。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调研报告 篇6
根据年初工作安排,9月份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相关人员对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现状
本次调查采取县乡人大联动的方式进行,县人大常委会分四个调研组重点对红椿镇、高桥镇、洄水镇、蒿坪镇、部分医疗机构、县合疗办进行了调研,在调研过程中,到村、组座谈,到相关单位听汇报、查资料,全面了解我县新农合运行的现状。瓦庙、绕溪、界岭、燎原、双安、向阳、高滩8个乡镇人大分别就本乡镇新农合运行情况进行了视察调研。从视察调研情况看,绝大部分农户认为新农合是一项惠民的好政策,有效缓解了农民就医难的问题,农民就医有了最基本的制度保障。但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宣传不够深入细致,体制机制有待完善,人口数据不实,政策惠及面窄,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等因素,致使这一政策在落实中打了折扣,出现了一些矛盾和问题。具体表现在:群众满意度较低,参合积极性不高,干部垫钱较多,乡镇合疗办机制不健全等。在政策宣传方面,被调查的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一定的了解,不知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几乎没有,但对政策大都是一知半解,不知道参合、报销等一些运行程序和细节。在参合方面,被调查的农户中,占一半的农户认为是自愿参合的,30%的农户认为是上级政府规定要参加才参加的,还有20%农户认为是乡村干部硬压才参加的。在看病就医选择上,一半以上农户想在乡卫生院及村卫生室看病,一部分农户反映身体健康,一般不住院,住院也自己掏钱看,认为合疗报销手续繁琐、医药费高、少数人反映报销的钱不够车费。还有一部分农户不看病,能拖则拖,能扛则扛。在合疗政策受益面上普遍偏窄,实际受益的农户不多,受惠程度不高。如红椿镇xx年参合14340人,基金配套总额573600元,xx年实际报销205人,报销186243元,占基金总额32.4%,全镇总受益率为1.43%;高桥xx年参合17326人,基金配套总额693040元,xx年实际报销302人,报销277835元,占40%,全镇受益率为1.74%。由于本次调查农户的样本量较少,实际各乡(镇)参合农户的受益面更小。
二、我县新农合在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宣传不够深入细致。
一是宣传的主体不明确。在调研过程中乡(镇)合疗办工作人员反映,镇、村两级主要任务是按县上下达的收缴任务筹资,一些具体的合疗政策如报销的病种,报销比例,报销程序他们自己也一知半解,所以他们在农户收钱时也给群众说不清楚。然而实施合疗的主要“窗口”——医院,对合疗政策的宣传更少,只是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有关政策,因此导致了看似都在宣传,可效果并不理想,使老百姓对合疗政策一知半解、含糊不清,给合疗工作的开展带来诸多不利因素。
二是宣传口径不统一。在合疗证和参合发票上,明确写着群众有参合自愿的权利,但在执行上要求90%以上的参合率,这种参合自愿和高参合率之间的矛盾使乡村两级在工作中处于两难境地,甚至村干部在收钱时挨骂,说是政策在下面走了样,给基金的收缴带来了阻力。在宣传口径上,收钱时说的农民交10元钱看病可以报销,但乡村干部讲的又根本兑现不了,比如高桥龙潭村任支书反映去年讲的报销人均6元的门诊费,村卫生室垫了600多元,至今未核报,最后村卫生室不得不终止执行这一政策。
三是宣传的形式单一,力度不够。走访时农户普遍反映,只是在收钱时才给他们宣讲合疗政策,其次就是王县长致广大农户的一封信,再没有其他宣传途径和形式,造成老百姓对合疗政策抱过高的期望值,这种高期望值与以农村大病统筹为主的合疗制度之间的矛盾、加之基层干部政策宣讲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农民参合的积极性。
(二)配套政策不够到位。
乡镇合疗办没有专职工作人员,全是其他工作岗位的同志兼职,无办公场所,无办公经费,无信息化设备,但合疗涉及千家万户,工作量大面广,在如此情况下,很难完成县合疗办按政策下达的各项任务。我们从合疗办了解到止9月底还有10个乡镇(城关、洄水、红椿、蒿坪、高桥、班桃、东木、绕溪、界岭、苗河)参合人员登记表、10个乡镇(焕古、双安、金川、燎原、城关、蒿坪、洄水、班桃、界岭、苗河)合疗基金票据都没有报上来,给合疗办在审核报销时增添了工作难度,也不利于今后全县合疗工作开展。
(三)报销范围窄,农民受益面小。
农民交10元钱,他们希望每一分钱都要得到回报,而目前实施的农合制度是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合疗制度。调研中,群众反映,一是住院补偿比例总体偏低,补偿的范围过窄,而由住院产生的次生费用很大,加上路费、餐宿费、误工费等,一些人认为花了冤枉钱,就算得到了一定补偿,仔细算算反而不划算。农民受惠程度不高。例如红椿盘龙村李文波在西安唐都医院住院,共花了2万多元,跑了无数次实际只报了7030元;二是缺乏对合疗医院有效的监督机制,高收费、超范围检查、超范围用药的行为无法监督和控制,降低了农民的实际受惠程度的量和面;三是贫困人员虽由民政代交了合疗基金,但是由于无子女照顾,或者是因为交不起医院起付线以下的费用和补偿后的自付费用,导致难以享受到合疗优惠政策;四是普遍反映农村患胃病、风湿关节炎、结核、妇科等慢性病的人多,而这些病又没有纳入合疗范围,交了钱也享受不到合疗优惠政策。
(四)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弱,不能满足农民的.就医需求
一是基础设施差,条件简陋。如燎原乡群众就医不方便,而乡卫生院只有三张病床,住院租旅社,而且阴暗潮湿(有人说这样的条件好人都要住成病人)。二是医疗设备落后,各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根本无法满足群众的医疗需求,个别卫生院内、外、妇、儿科室不健全,缺乏基本的急救设施设备,病人不放心在这样的医院就医。25个乡镇卫生院只有11个乡镇中心医院有一般的急救设备,其它乡镇卫生院均还是以老“三大件”(血压计、体温计、听诊器)和医生工作经验看病。三是人才缺乏,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才引不进、留不住、各科室普遍缺少专业骨干,群众对基层医院不信任,只能舍近求远。如红椿外科、妇产科都没有技术人员,有b超但没有人会操作;界岭乡人大在联动视察合疗工作时反映,界岭乡卫生院几乎没有开展合疗工作。苗河乡卫生院只有2个人,合疗工作量大面广,满足不了群众就医需要。而全县212个村卫生室基本都是私人个体,更无医疗设备,难以满足群众医疗需求。四是医德医风建设要加强。许多农户反映,同样一个感冒,在乡村医生那只花二十多元,而到定点医院却要花费几百元,一些比较常见的小病,医生却要病人作各种检查,小病大看现象时有发生。另外,部分定点医院的医生服务意识差,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了解太少,给患者开一些可用可不用的药品,增加了医药费用,有的医院存在空挂床现象,有套取合疗资金的嫌疑。如高桥龙潭村任支书反映他们村在公布的报销名单中有xx的名字。
(五)人口统计存在误差,基层垫资较多。
我们在调研的几个乡镇都存在人口空挂现象,乡村干部垫资数额较大,如红椿盘龙村,两年垫7640元,高桥龙潭村村干部每人垫资约800元。我们经过走访调查,人口不实有几个因素。一是人已在外多年,但户口在老家,有的已出嫁多年,但又未办户口迁移;二是统计年报有误,因为村人口基数决定着村干部待遇的高低,部分村有虚报人口的现象,这样逐年累计起来的有名无人,有名无户的情况较多,有的甚至是已死亡多年的人口而没有注销。农户参合上面要求按年报人口测算,所以下面垫资较多,这无疑给本已运转艰难的乡镇财政增添负担,严重影响基层政府工作积极性和干群关系。如洄水镇茶稻村共8个组,xx年底公安派出所统计是1843人,但农业普查只有1383人,合疗按1843人的90%算应是1658人,人口空挂275人,最后村上虚拟了一个九组人员名单,合疗款由镇上及村组垫付。
三、对我县新农合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宣传,正确引导,提高农民互助共济意识。
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是一项新政策,让农民真正拥护和认可,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完善和落实的基础。依靠行政手段,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加办法、参加人的权力和义务以及报销程序、报销标准、管理办法等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农民真正认识和体会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和好处,树立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自觉自愿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顺利推行的基础和保证。为此,在工作中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农民的宣传和引导工作,尤其乡镇要扎实做好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扩大宣传途径,正确引导农民积极参合,要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在给农户宣讲政策上,公开、公正、公平对待每一个参合患者,让他们相信合疗制度,从而提高他们参合的积极性。
(二)核实人口,消除疑虑,据实征收。
政府要责令公安部门对人口进行一次清理,该登记的要登记、该注销的要注销。要对各乡镇人口空挂垫资情况进行一次摸底,弄清事实,积极想办法解决问题,以免使乡镇产生新的债务,同时为下一步合疗基金征收奠定基础。
(三)明确职责,完善制度,提高农民参合积极性。
县政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完善制度措施,保证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一是要明确乡镇合疗办人员岗位职责,落实一定的经费,并积极探索创新合疗基金征收新路子。二是扩大报销范围,调动农民参合积极性。农民的风险意识相对较差,更加关注眼前的利益,对大部分农民来说,仅实行住院医疗费用补偿,难以调动他们参合热情。因此可以考虑将报销范围扩大,提高核销比例,并督促医院落实好门诊报销政策,征对农村常见病较多的实际将一些病种纳入合疗补偿范围,增大农户的受惠面。三是及时调整补偿标准,使基金既不沉淀过多,也不出现透支。从调查情况分析,一方面报销比例低是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满意的主要原因之一。另一方面,确实也出现了基金过多结余现象。去年我县结余基金1300多万元,今年大概要结余800万左右,因此,在已掌握一定信息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县情实际,及时调整补偿标准,以提高农民的受益程度。四是要简化办事程序,让农户少跑路,增加农户对合疗政策的信任度。
(四)整合资源,加强管理,不断改善农村医疗机构基础条件。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农民是主体、政府是关键、医院是平台。要准确定位,理顺关系,明确责任。一是要调整优化农村卫生资源,加快改革,完善服务功能,提供优质服务。二是要增加农村卫生投入。政府要在政策、资金、和管理方面加大投入,逐步解决医疗设备简陋、技术能力低下的问题。三是解决专业人员短缺的问题。一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加强人才培养,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二要充实队伍,适时招录卫技人员;三要鼓励优秀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卫生院工作;四要经常开展卫生下乡活动,不断提高乡、村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让更多村民能在乡、村就诊医治。四是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要严格执行报销直通车,规范用药,减少次生费用,做到热情周到服务。
(五)创新工作,用活政策,确保合疗工作健康运行。
县合疗办要大胆创新工作方法,用足用活惠民政策,积极向上级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扩大单病种范围,力争将较为普遍的慢性病纳入合疗补偿范围,降低起付线,落实好门诊报销政策,提高住院报销比例,逐步使我县的合疗政策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更加符合县情实际。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调研报告 篇7
摘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农合是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农民是其主力军。为当地有关部门切实巩固这一制度,进一步探索和建立健康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我们暑期“三下乡”管院志协“心希望”服务队调研小组利用此次下乡机会对新丰县松园村“新农合”的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调研,我们总结概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以来的基本情况、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新农合”的发展对策和优化建议。
关键词:新农合合作医疗农村居民
一、调研背景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宏观发展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从20xx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预计到20xx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相比,农民的实际收入偏低,在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时会更多地考虑它的覆盖面、报销范围、报销比例和自身的经济实力等而有选择性地参加,所以即使家庭人口适中也可能不会全部参保。其次,村委会成员的大力动员、媒介宣传、周围村民的选择都是影响村民是否参加合作医疗的重要因素。通过近几年的宣传教育,大部分村民的健康意识不断增强,每年的合作医疗宣传期都会自觉地参保,但也仍然存在部分村民因为自身健康状况良好而放弃参保的情况。生病时,一些村民也会选择到镇上或县上的大医院就诊,确保病情能得到有效控制。总的来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农村社会事业中的作用举足轻重,其具体的地方条例、政策落实情况及广大参合村民的反应,都是具有一定调查价值的。通过此次韶关市新丰县松园村“新农合”实施情况的个案研究,及时发现新型合作医疗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广大农村地区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和完善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从而帮助当地政府部门理顺合作医疗关系,加强合作医疗经费专项管理,以人为本,简化报销手续,改善“新农合”的实施方式。同时,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的参合意识,在平衡家庭收支的基础上积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新丰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
自20xx年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新丰县农村居民参加合作医疗的比例稳步上升,近几年村民参合率都处于较高水平,全县的合作医疗实施情况良好,20xx年,该县合作医疗参加率达到了99.4%。该县由县合作医疗办公室(注:下简称“合医办”)每年根据广东省下发的有关文件以及当地上一年合作医疗专项账户的结余情况,制定相应的下一年合作医疗制度的具体政策,然后下发到各个镇(街道)合医办,再由他们具体落实到镇上的每一个村庄。每年的9~11月份是合作医疗的宣传时期,届时县合医办便会向各村村民发放“致全县农民群众的一封信”并通过广播电视台的宣传,让村民们能够切实了解有关政策的变化,在宣传期过后再向村民收取参合费用。从整体上看,该县近几年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呈上升势头但也会因为当年相关政策的改变而出现相应地降低或升高。
20xx年新丰县全县参保率比08年降低了将近4个百分点,这种情况在20xx年的时候有了好转,尽管当年的参合费由20元上升到了30元,但是由于报销比例,报销范围都有了大幅度的增加,所以20xx年的全县参合率又重新上升到了99.4%。分析可得:如果政府单方面提高收费标准,村民可能会考虑自身的经济水平以及参合的必要性而决定是否参合,这就会导致了一部分村民放弃参合,从而使参合率有所下降。而当参合费和报销比例以及报销范围同步增长的时候,村民则更多地选择继续参合,以便防范风险。
二、调研结果
1松园村主要的参保的人群
参合的多为老人,中年人和青少年儿童居少数
2合作医疗的宣传方式
县合医办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方面的途径主要有:①广播站和电视台的宣传、②下发到每户村民的《致全县农民群众的一封信》、③村委亲自到村民家中进行宣传、④召集各镇合医办小组发布当年相关政策。而通过进一步了解发现:村民们对合作医疗的了解主要集中在村委会的宣传这个单一途径上。由于村民们平时都忙于农活或在外打工,几乎没有时间看电视,再加上电视中有关合作医疗的节目密度小,频率低,所以甚少有农民通过电视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另外,有少部分的村民表示会受周围村民的影响。
3报销的实际情况
少村民尤其是身体健康的村民每年报销的可能性并不大,由于报销仅局限于镇以内的医院以及镇外的住院费,小病报销不大或没有报销,而且须要到指定的医疗机构方可报销,报销范围很狭窄。此外,报销的程序很复杂,而且需要到指定的医院去报销,这对于本来就很少了解时政和缺少文化知识的村民来说并不实际,如果数额还不算大的话,不少村民干脆就放弃报销
4村民就医地点的选择
不同收入水平的村民所选选项并不相同。收入高的人群倾向于到县城大医院去看病,而收入低的则更多选择在村卫生站就医
三、存在问题及有关建议
(1)相关单位、宣传途径、医院监督及村民参合心态和就医中存在的问题
1、相关单位对于细微情况上不够重视
总体上说,新丰县新型合作医疗实施情况是比较乐观的,每年的参保率已经稳定上在了很高的比例上。但有关单位的工作较为集中在对全县总体情况的统计上,而忽略了每一个镇每一个村的细微变化,以松园村为例,20xx年由于各方面原因参合率下降得比较厉害,而县合作医疗办并没有注意到这方面的问题,
2、宣传途径和农民实际不符
每年的宣传工作都是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工作的重头戏,宣传效果的好坏,直接会影响到地方参加“新医合”的人数。新丰县合作医疗的宣传方式和全国各地的情况大体相同,主要起作用的是各村村委会对村民进行宣传。该县的其他宣传方式虽然方式较多,但实际起到的作用却十分有限。究其原因,主要是该县的其他宣传方式并没有注意到农民的实际情况,仅能让很少一部分的农民能够通过这些方式了解到合作医疗。例如在电视和广播台上播放有关的信息,但我们了解到村民们平时甚少有时间看电视听广播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外打工或耕种,因此,这样的宣传方式对他们来说用处并不大。此外,据我们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当地的农民能够较为彻底地了解有关信息的人并不多,有相当一部分村民对于合作医疗只是知道个大概,至于有什么好处,有什么限制,该怎么去报销这些方面,许多人都是一问三不知。所以,有时候即使可以取得报销的资格了,有些村民也由于对政策不了解而错过了报销机会。这样和新型合作医疗保障农民利益的初衷是不相符的。
3、部分村民参合心态有待调整
当地农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原因主要是以求买个平安,买个保障,这表明了当地农民的意识已经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也从侧面反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开展以来,所取得的成效还是相当明显的。但仍然存在着一部分的农民是跟随着大家才去参加合作医疗的,并没有意识到合作医疗对他们的真正意义。还有小部分的村民是认为自己身体状况好而没有参加合作医疗。这些村民的心态都是不正确的,该县有关部门应该重视这个现象,让合作医疗真正得覆盖到每一个农民,起到其真正的作用。
4、对医院监督有待提高
虽然当地的有关部门对于合作医疗的监督还是很重视的.,每一笔的报销都会记录进档案,而且报销的具体金额也有公示,让每一个农民都能够知道自己该拿多少钱,拿了多少钱。但是据村民反映,如果参加了合作医疗,部分不法医生会“小病当大病医”,开的全是价格高昂的药,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国家的损失。此外,村民反映不清楚医疗机构的收费,“我们没文化,不知道怎么报销,也没留意到医院有什么公开的收费标准”。不少村民反映
不清楚药价,他们也很少会留意到医院的宣传,不少村民小病发烧也须额外的检查,一般得花上上百元,但是他们没有说话权力,医院怎么开就只能接受,并且医生水平不高,花了钱还不一定看得好病。其实这些让许多村民感到很不满
5、村民就医困难
从调查来看,村里卫生站虽然收费并不高,但是服务质量一般,而且卫生条件较差,医疗设备也很简陋,治病效果一般。所以不少条件较好的家庭会选择大病小病都上镇级或县级医院就诊。此外,据了解在这些医院看病时也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往往挂号之后还要等上好几个小时才可以看病,而且大医院收费也相对比较贵,一个感冒就要上百块钱了,对于普通农民的确是个不小的负担。“卫生站设备差;大医院收费贵,看病麻烦”,这是村民心中最大的无奈。
6、报销范围狭窄,报销手段繁琐,以致报销效果不明显
从调查过程中发现,当地村民的收入和支出基本持平,若是家人患病,会让他们的生活负担很大。报销范围狭窄:就目前的报销范围而言,主要是为了保大病,保住院,对于其他情况报销不多,并且每条报销还受到很多条件限制(详情参考附录第四小节),这样对于普遍患病不多或病情不严重的村民来说,特别是家境一般的村民,他们享受到的利益不大,也有不少村民因此会中断参合,对于他们而言合作医疗毫无用处。此外,也有不少村民反映报销手续繁杂,除了能够直接在医药费中减免的项目外,其他项目的报销手续还是比较繁琐的,耗时也比较长,这导致了有部分村民因此放弃了报销的机会。以上两种情况都导致了合作医疗起到的作用并不明显,甚至会使部分村民放弃参合
(2)解决方法与建议
①村民医保意识需加强
a调整心态,提高健康保障意识,配合村医疗保险工作;
b多关心国家医疗方面政策,掌握基本医疗常识,用法规维护自身权利;
c转变观念,用科学的方法治病,不耽误医疗最佳时机。
②村干部宣传力度待加强,能更加灵敏地注重年参保的变化
村干部详细的了解每一地区每年参保的细微变化,以求在这些变化中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以防下次再出现同样的情况。并且改进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有关部门应该根据农民的具体实际来设计一些宣传方式,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并且在村民显见的地方宣传;同时,宣传应侧重更多实在的、更新的政策,让更多的人切实了解合作医疗,了解其对自身的巨大意义,并且知道怎么用医保减轻负担,这样才能吸引到更多的农民参与到合作医疗中来,让合作医疗惠及更多的农民群众。农民懂得相关政策会让他们感到国家的关系心,真正病有所医,利于建设和谐社会。
而及时调整宣传对象,广医保福利的覆盖范围,该县有关部门应该重视这未意识到参保重要性的村民的宣传,让合作医疗真正得覆盖到每一个农民。
在此基础上,加大医疗投入力度,监管好医疗机构,促进与医疗机构的合作。政府应该加大投入力度,在促进扩大医疗机构报销范围,减少不必要的报销条件,统一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和改善医疗设施方面有所作为,可以关心低收入群体生活。政府应关注低收入群体生活,提高相关保障水平和补偿。
③医院要接受村名的意见,让医保的福利更加落实
医疗机构应该让村民知道药价标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同时减少不必要的收费;加大公开宣传各类收费标准力度,让村民知道收费来龙去脉,尽可能让村民能及时反馈意见建议;加大宣传力度,应该以通俗易懂并且尽可能显眼地向村民宣传相关政策,让村民知道报销等基本医疗知识,并配合政府政策,统一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加大投资力度改善医疗机构的设施,这样能更好地让医保作用落到实处,让更多村民利用手中权利实现利益,减轻负担。
四、总结
农民的健康状况一直是党中央和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和关切的问题。加快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现如今政府福利已潜入全国各个小地方,惠及的范围也已大大增大。此次做的关于医保的调研深入地了解了当地的参保情况政府宣传,医院福利落实情况及群众的满意度,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各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医保这种惠农政策在松园村里具体实施确实还存在很多缺陷。这也反映我们未来应该不仅仅加大惠农的资金,也要关注其落实中的问题。为新农村的建发展农村特色的设打下基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调研报告 篇8
为加快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更好地促进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协调发展,一年多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各级政府统一领导部署,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实施,广大农村群众积极参与,我市初步确立了“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医)体系。为切实巩固这一制度,进一步探索和建立健康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对我市新农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调研,总结概括制度的现状和成效、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发展对策。
一、现状和成效
20xx年,我市共有乡镇132个,村(居)委会3914个,常住人口549.07万。其中农业人口380万,户数141.74万,农民人均纯收入 6221元。乡镇卫生院155个,村卫生室2838个,乡村医生3273人。自xx年7月1日镇海区率先开展新农医试点工作以来,至今除海曙区外,其他各县(市)区已全面推开。截止今年12月底,全市参保乡镇109个,占83%,参保村2694个,占69%,参保人数达275.4万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76.4%。
主要工作成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实施、规范管理,初步建立了新农医制度的良性运行机制。
一是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和县(市、区)、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新农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统筹城乡发展重大战略出发,切实加强领导,研究政策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落实支持和保障措施。市政府xx、xx连续两年把实施新农医工作列入政府实事工程,各县(市)区根据市政府指导意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新农医实施办法及相关制度;成立了由常务副县(市、区)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新农医协调小组,并设立经办机构。市和县(市、区)两级政府都把实施进度和实施成效列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新农医政府资助资金的到位。
二是精心实施。各级政府建立专门的工作班子,确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新农医制度的优越性,积极引导和动员农村群众参加;卫生、财政、民政、农业、宣传等有关部门积极做好业务指导、政策宣传解释和工作督促;人大、政协等部门也给予了高度的关注、支持和监督;基层乡镇、村(社区)的广大党员干部分片包干,承担了组织发动、人员登记、经费收缴和医保卡发放等大量基础工作。由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重视,工作扎实,群众参与热情高,确保了各地筹资工作的圆满完成和制度的顺利实施。
三是规范管理。各县(市、区)成立了新农医管委会,设立了专门的新农医办公室,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行政村(社区)设立了新农医联络员,三级组织网络的建立,为新农医制度的规范管理提供了组织保证。各级经办机构在制度正式实施后,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简化结报审核流程,实施服务承诺,努力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切实加强基金监管,制订基金管理办法,设立基金收支专门帐户,严格费用审核,建立重大结报金额复审制度,杜绝不合理和不合法的补偿支出,定期通报和公布基金运行情况,提高基金运行透明度,并接受同级财政、审计等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三是实施农村社区卫生服务,逐步实现了农民的小病普惠。实施新农医制度后,各地将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与新农医有机结合,借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做法,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活动。镇海、余姚、江北等地安排专项资金,通过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适度让利,采取必检项目和农民自选项目相结合,上门体检和集中体检相结合的方法对参保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慈溪市探索小病受惠机制,将村卫生室通过竞聘后,改建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县镇两级财政对每个服务站每年给予平均3万元的补助,服务站对参加新农医的村民提供门诊优惠,药品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让利,免收挂号费、诊疗费和注射费,业务用房、水、电等费用则由集体经济给予补助。北仑区设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专项基金,按照参加大病统筹人数每人每年4元予以投入,主要用于下乡巡回医疗、健康宣教和扶持边远地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等,解决边远农村居民看病难的问题。另外,全市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标准化建设已启动,52家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列入标准化建设,市政府将每年投入1000万,县镇政府1:2配套。
总之,新农医制度的实施,初步构建了我市农村基本医疗保障的雏形,广大农民群众切切实实得到了实惠,对促进我市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拿一位农民的话说,这是记忆中最深的,继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党和政府又为农民办的一件大好事,据对全市302户家庭995人抽样调查显示,对制度的.满意率达到了93.1%。
二、困难和问题
新农医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社会保障工程,实施之初,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概括地讲,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宣传引导工作不够深入,农民参保积极性有待提高。各地在推行新农医制度过程中,一方面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政策宣传和引导工作尚不够深入,另一方面农民对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农医缺乏经验体会,与老的制度相模糊,对长期实施信心不足,导致部分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主动自愿参加的不多。
(二)审核结算流程仍显复杂,农民结报补偿手续有待进一步简化。由于制度实施时间较短,具体规定还不够完善,成熟地覆盖一个县(市、区),乃至全市的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尚未启动等原因,群众对审核结算的流程和服务,意见仍然较多,尽管各地适时作了调整和完善,但审核结算流程、服务尚需进一步简化和优化。
(三)政策制度尚需完善,部分地区资金沉淀过多。由于新农医刚刚起步,对具体方案设置缺乏现成的经验,基金测算相对保守等原因,制度中出现了一些不够科学和合理的地方。突出地表现在部分县(市、区)资金沉淀过多,影响了制度的吸引力和群众的参保积极性。
(四)监管组织建设有待加强,监管职能履行需要规范。新农医管委会和基金监督管委会责权不是十分明确,各地虽已成立了相应组织,但应承担哪些义务和权利没有明确规定,缺乏规范化运作,大都仍由政府部门直接承担,缺乏民主管理制度。新农医基金收支和管理的审计监督,还没有形成规范的程序,对委托商业保险公司运作的资金如何加强监督更缺乏依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金监管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另外,随着各地新农医制度的推广实施,也出现了许多需要特别关注和研究的新情况。主要有:
一是“医保盲区”的问题。新农医制度的主体对象是农民,城镇医保的对象是城镇职工,那些非农非城镇医保对象(包括历史遗留下来的农转非人员、被征地未参加养老保障人员、乡镇企业退休职工以及长期在本地居住的外来人员等人群)成了“医保盲区”,应尽快研究解决。
二是“医疗救助高门槛”的问题。目前的医疗救助制度作为大病统筹的补充,是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有效途径。但目前在实际运行中相当部分县(市、区)都控制在5万元以上,才能按比例救助,救助最多限额2万元,而困难对象往往无法承受高额的医疗费用,无法享受这一政策,需要对医疗救助的对象和救助的低线作出新的界定。
三是“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发展”问题。执行药品顺价作价后,全市相当部分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亏损严重,实施新农医后,政府又要求这些机构对参保人员适当减免挂号费、注射费、诊疗费和优惠部分医药费,实现对参保人员的小病普惠政策,来促进新农医的持续发展,在财政补偿机制暂时还不到位、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背负了过重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面临着生存发展危机,需给予应有的关注和财政补助政策的及时到位。
三、对策与建议
总体发展目标:xx年全面实施,覆盖面达到全市农村居民应保对象的85%以上;xx-20xx年,逐年完善政策制度,扩大覆盖面,增强保障能力;20xx年前后建立较完善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并逐步与城镇医保接轨,最终建立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一体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总体工作思路:
着力建设“三大体系”
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导,抓住农村基本医疗保障的突破口;
二是医疗救助为补充,突出农村弱势群体的医疗救助力度,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弥补现阶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的不可及性;
三是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相配套,扩大制度的受益面,增强制度的普惠性,克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益面窄的弱点。
清晰确立“三个定位”
一是目标定位:最终目标是建立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与城镇医保并轨,实现城乡统筹,实施中把握制度的发展目的和方向;
二是阶段定位:“低水平、广覆盖” 起步,制度将有一个较长的初级发展阶段,实施中重视制度的稳定和巩固;
三是过程定位:在巩固初级阶段成效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提高保障水平、扩大保障面和受益面,实施中着眼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切实保证“三个到位”
一是政府责任到位,既要落实个人义务,更要强调政府责任,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
二是宣传引导到位,既要尊重农民意愿,又要强调科学引导,形成农民主动参与的氛围;
三是资金支持到位,既要坚持个人出资,又要保证合理的财政资助,建立科学的筹资机制。
具体发展对策: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
一是从社会保障角度,明确界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性质,强化政府责任、突出社会管理、强调个人自主参与,明晰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出台中长期的发展规划和阶段性的指导意见,处理好制度近期目标与远期目标,手段与目的,稳定与发展的关系,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宏观把握发展方向,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三是积极探索新的个人筹资模式,科学引导农民群众主动地自愿地缴费,减轻基层干部工作压力;四是有关业务部门、相关学术机构加强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在制度设计和实践相对成熟的基础上,酝酿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从法治的角度加以规范。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农村群众参保积极性。
一是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政策制度宣传,把参保办法、参保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审核结算流程等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熟悉这一制度;二是针对性地开展具体、形象、生动的典型事例宣传,现身说法,弘扬讲奉献、献爱心,互助共济的传统美德,使群众切实感受到制度的意义和好处,增强制度的吸引力,进一步提高自觉参保意识;三是积极争取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抓好巩固完善,增强制度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一是切实巩固实施成果。总结经验,科学测算,充分论证,合理确定基金收支方案,防止基金过多沉淀或透支,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根据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原则上每二至三年对筹资标准和补助标准作适当调整,适时理顺会计年度;二是努力扩大筹资渠道,增强基金实力,逐年提高补偿水平。各级政府根据财力,合理增加财政投入,个人筹资根据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和对制度的认同程度,稳妥地提高,村(社区)自治组织要根据集体经济状况给予一定投入,积极争取社会捐助,多渠道地增强基金实力,逐步提高参保病人的补偿水平;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简化审核结算手续,减少不合理的中间环节,努力方便群众就医结报,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四是认真调研,会同有关部门探索解决非农非城镇医保对象的医疗保障问题。同时,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群众对农村医保的不同需求,探索设置不同个人筹资档次和不同补偿水平的补偿机制。
(四)健全管理监督机制,真正做到取信于民。
一是充分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或管理委员会职责,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等工作,定期向同级人大汇报,主动接受监督;二是加强经办机构建设,按规定落实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完善工作制度,加强规范管理;三是完善基金监管机制,制定监督管理规定,形成定期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基金运作规范、透明、高效,保证制度的公平公正;四是加强医疗服务,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合理分流病源,合理诊治,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和非有效医疗费用比,减少不合理的医疗支出。
(五)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建设,扩大受益面。
一是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优化重组现有农村医疗卫生资源,重点推进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和急救、妇保、儿保、防保、产科等服务功能建设,促进乡镇村级医疗机构功能转型;二是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农村计生指导和残疾康复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建设,逐步开展慢病动态管理、社区健康教育、健康体检等服务;三是出台小病受惠政策,建立推广小病受惠机制,增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吸引力;四是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出台优惠政策,保证农村公共卫生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从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开展卫生支农活动,加强在职人员理论和实践培训,建立人员的培养、准入、淘汰和更新机制;五是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示范点建设,出台支持政策,制定具体的建设标准,分阶段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机构和功能建设。
(六)切实加强医疗救助体系建设,提高弱势群体医疗救助力度。
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医疗救助实施办法,适当扩大救助对象,提高救助标准,降低救助门槛,增加救助受益面;二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医疗救助,与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并轨,并统一实施,建议加大财政资助力度,积极争取社会捐助,建立医疗救助专项基金;三是建立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结合机制,把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享受医疗救助的前置义务,对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等弱势群体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出资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补助;四是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弱势群体门诊费用补偿机制,对患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尿毒症等慢恶性特殊疾病的弱势群体,实施门诊补偿,着力提高医疗救助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