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阅读法制报告会观后感(精选8篇),内容由范文学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制报告会观后感 篇1
涛涛历史长河中,法律,是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獬豸断案到商鞅变法,再到今天的依法治国,人们也越来越重视法律遵守法律。
第二,就要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无论是我们的受教育权,生命财产安全权,亦或是隐私权等权利受到危胁,法律都是我们保护自已的有为武器。
另外,懂得主动积极的宣传法治知识,也是“亲近”法律的重要方法,理想的效果是不仅我们自已懂法,而且父母、老师等身边的人都懂法守法。试想,如果人人都在法律约束下,人人都守法,那么我们的生活才算是真正的`安居乐业,才算是“在法治的阳光下”生话。
听完讲座,若有所恩,似是被一股清风吹散了思绪,如沐春风,让我扫去了一直压抑在内心的困惑,让我看得很多事物在法律在法律的照耀下不那么可怕了———至少大体是美好的。
坚守底线,牢记道德,做有道徳的优秀学生,守法律的合格公民。
法制报告会观后感 篇2
今天下午,杨警官给我们在多媒体教室上了一堂法律课。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法律的重要性!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一些人碰到自己喜欢的东西就想占为己有,所以就去偷别人的东西。
杨警官给我们讲了一个事例:有一个小偷去偷了一辆电动车,骑着骑着,就想上厕所,小偷就只能把电动车放在厕所外面,可当他出来时,车却不见了。他非常恨偷车的小偷,但他却没有想到他自己也是小偷,所以就报了警。当警察赶到后,警察问了他一些关于电动车的资料。他才恍然大悟,其实那辆电动车也是他偷来的,他只能一五一十地把事情的过程告诉警察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小偷永远都会让人痛恨,永远都会让别人看不起,永远都会抬不起头来。这也让我想到了我们班的'事:有一天中午,有一位同学带了一盒彩铅,另一位同学看见了,非常喜欢,很想占为己有。所以她就趁别人睡觉的时候把彩铅偷走了。午觉起来,那位带彩铅的同学找不到彩铅很着急,所有的同学都在帮忙找。偷彩铅的那位同学想:如果别人知道是我偷的,一定会骂我的,那我就把它丢到臭水沟里去吧,这样谁也找不到,也不会说是我偷的了,这样谁也得不到。就在这时,有一位同学在臭水沟那儿找到了彩铅。这件事情这么久了,都没有查到到底是谁做的……
法律对我们来说真的很重要的,大家一定要牢记法律知识,不要到最后后悔啊……
法制报告会观后感 篇3
这星期我们学校进行了一次法制报告会,我们的法制副校长为我们讲述了一些关于法的一些知识,其实,我不认为这仅仅只是一场关于法的报告,更像是对老师,对学生的一种品德教育。
她说:“现在的这个社会,老师和学生就像是一种顾客和销售员的.关系。”
我说,的确是。现在的一部分老师都认为自己和学生没什么关系,就不去用真心对待学生。爱是相互的,老师都不爱学生了,学生又怎么会去爱老师,去尊重老师啊!也许,就是因为这,学生们不听老师的教导,聚众打架斗殴,慢慢走上了犯罪道路。当然这只是少许的。但奈何我们中国老师太多,即使是一小部分,那也不少了。我感觉我的学校就非常好,老师关心学生,学生尊敬老师,如果,每个老师学生都能做到这样,校园暴力导致的违法行为又会有多少!
她说:“一位女生在外留学,只因一句玩笑话,就导致了同为中国留学生的别人对他进行了非人的虐待。”
我说,同为中国人,到外国留学,只因一句玩笑话就虐待自己的同胞,这是何苦呢。这不正是让人看笑话吗?都为中国人,如果还不能团结,这是在相别人显示自己的祖国有多差吗?既然去国外留学了,就要好好学,将来报效国家。如果我们每个中国人都可以团结起来,有何愁中国未来不强大啊!
她说:“你们要好好学习,不能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我说,我们一定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好好学习,报效国家!
法制报告会观后感 篇4
今天下午,我校特地请来公安人员,为我们上了一节生动有趣的法制教育课,我们可谓是受益匪浅。一个个典型的实例,让我们了解到那些与我们年龄相仿的青少年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我想,造成他们现在的样子,根本原因是他们的法律意识太差,总认为自己做的是小事,等到弄得不可收拾才反应过来。在这些实例中,有很多人只是一时冲动,为了解气,才f犯下了故意杀人罪,当初如果平下心来仔细想想,自己该不该做这些事,也就不会像现在这样。
犯了罪,一关就是几年,十几年,甚至是把一生都毁了。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而在人生的旅途中,青春则是最美丽的篇章,如果把这最美好的.时间浪费在那幽暗而又阴森的且失去自由的屋子里,那一生将会有一道抹不去的阴影,陷入无底深渊,不能自拔。
青少年犯罪,不仅虚度了自己的青春年华,还会连累到自己的所有家人,因为他们把一切都交给了我们,就算是为了他们,我们也不能做出这种伤害他们的事。所以,我们要预防犯罪。首先要不断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并且要加强控制力,做事要沉着冷静,要分清自己该做的事和不该做的事,做一个合法的好公民。
法制报告会观后感 篇5
我们小朋友每天上下学,都要和交通打交道。只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才能避免危险发生。
记得有一次,我在公共汽车上,看见窗外有一位十岁左右的小男孩骑着自行车玩耍,这时从远处开来一辆小汽车,险些撞到他,还好司机踩了急刹车,才没有酿成大的事故。从次件事件中,我们小朋友都应该吸取教训:12岁以下儿童严禁骑自行车(电动车)上路。
在《新闻联播》中我曾看到一个报道,有一位家长为了图自己方便,直接让小宝宝座在副驾驶位上,并且没有安装儿童安全座椅,就开车带宝宝出门了。在一个交通繁忙的十字路口,这位妈妈为了避让过马路的一对老夫妻,紧急踩了刹车,虽然成功地躲开了老夫妻,但是小宝宝被甩离座椅。孩子碰撞到前面的挡风玻璃,导致面部多处骨折,血肉模糊、惨不忍睹。后悔不已的妈妈赶紧送宝宝到最近的医院就医,还好没有生命危险。后来,我在别的媒体上也看到了很多类似的报道,想想真的很痛心。为了保护婴幼儿的`安全,国家强制要求,带宝宝出行的家长,小轿车必须在后座安装儿童安全座椅。
生活中,处处关联着交通安全,正反两方面的例子,不胜枚举。就连在幼儿园时,我们学过的一首儿歌:“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也是要求我们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
希望大家都能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为我们小朋友安全出行护航。我们作为“祖国的花朵”,更加要遵守这部法律,争做文明交通的标兵。
法制报告会观后感 篇6
10月16日下午三点多,翟老师在我校演播厅为我们讲解了适合小学生的主要法律知识。翟老师和蔼可亲,她先问我们:“法律是什么?”参加这次讲座的四年级同学和五六年级同学跃跃欲试,积极举手,说出自己心中的“法律”。“法律是公平公正的。”“法律是用来惩罚坏人的。”……最终,翟老师用专业术语告诉我们:法律是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有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的或者人民的意志,以确认、保证、发展统治阶级(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目标为目的,通过实践趋向正义的行为规范体系。并且在PPT上加以概括:国家制定、国家强制力、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统治阶级。
翟老师随后又讲起了法律的'作用,法律主要有四大作用,分别为教育作用,规范作用,警示作用,惩罚作用。
和我们小学生有关的法律主要有1.民法2.刑法3.治安管理处罚法4.未成年人保护法。翟老师还在PPT上举了几个常见的案例。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果果(化名)在十岁生日时,得到了一万五千元和两个iPad,一周过后,同学小刚(化名)也过十岁生日,果果想将其中一个iPad送给小刚。“你们知道那一万五千元和两个iPad该归谁管吗?“同学们积极举手,争着回答问题。最后,翟老师告诉我们:”这一万五千元和两个iPad都是果果的。但是送给小刚,果果还要和父母商量。“这让我们知道生活中处处都有法律,事事都要讲道理。
最后,这个法政讲座在翟老师的叮咛声中圆满结束了,而我们也通过这次活动懂得了更多的法律知识。
法制报告会观后感 篇7
这星期我们学校进行了一次法制报告会,我们的法制副校长为我们讲述了一些关于法的一些知识,其实,我不认为这仅仅只是一场关于法的报告,更像是对老师,对学生的`一种品德教育。
她说:“现在的这个社会,老师和学生就像是一种顾客和销售员的关系。”
我说,的确是。现在的一部分老师都认为自己和学生没什么关系,就不去用真心对待学生。爱是相互的,老师都不爱学生了,学生又怎么会去爱老师,去尊重老师啊!也许,就是因为这,学生们不听老师的教导,聚众打架斗殴,慢慢走上了犯罪道路。当然这只是少许的。但奈何我们中国老师太多,即使是一小部分,那也不少了。我感觉我的学校就非常好,老师关心学生,学生尊敬老师,如果,每个老师学生都能做到这样,校园暴力导致的违法行为又会有多少!
她说:“一位女生在外留学,只因一句玩笑话,就导致了同为中国留学生的别人对他进行了非人的虐待。”
我说,同为中国人,到外国留学,只因一句玩笑话就虐待自己的同胞,这是何苦呢。这不正是让人看笑话吗?都为中国人,如果还不能团结,这是在相别人显示自己的祖国有多差吗?既然去国外留学了,就要好好学,将来报效国家。如果我们每个中国人都可以团结起来,有何愁中国未来不强大啊!
她说:“你们要好好学习,不能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我说,我们一定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好好学习,报效国家!
法制报告会观后感 篇8
在军训最后一天的下午,按照正常的流程,学校邀请了法院副院长、还有北票市法院审判员到我们学校为我们开了一个生动的法制报告会。
在这场报告会中,我们听到了三个关于我们同龄人犯罪的故事,其中,最让人哭笑不得的是一家和他们的邻居发生了争执,起了很大的.矛盾,见面就打,看见就骂,最后其中一家认为自己十四周岁的孩子打人不犯法,就唆使他们的孩子去打邻居,最后把自己的孩子送进了监狱的大门。
在这个案例中,我真正意识到了知法、懂法的重要性,如果这个家长知法、懂法,他怎么会教唆孩子去犯罪呢,刚刚十四岁的孩子,被判了五六年,学业荒废。而且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在监狱中,他每天见面的都是一些抢劫、杀人犯,这对孩子的心灵其实是一种莫大的玷污,从监狱出来后还能正常的生活吗?
还有就是有几个向我们这么大的高中生,供应不起自己的“生活”费用,有一天,其中的一个人说:“我们去抢劫吧。”然后其他的人为了面子,不好意思不参与,然后就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人人都说:“钱乃身外之物。”可偏偏就是这身外之物,让人们死心塌地地追随,丧心病狂的获取,这真是人格的一种缺失。我想说钱真的有那么重要,值得让人们在光天化日之下去抢劫吗?为了这身外之物却要付出更高的代价——自由,这真的值得吗?
还有就是有些时候不能要面子,就像这件事,假如这其中有些人抛开面子,选择退出这抢劫的行为,不就没有最后的牢狱之灾了吗?
所以,作为中学生的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未来祖国的栋梁之才,不能沉沦,不能自甘堕落。
我们要知法、懂法、守法,才能进步,不误入歧途。
我们要不违法,不犯法,不触法,最后才能为建设国家出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