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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调研报告 篇1
xx社区位于凯里市西北面,东以文化路为界,邻洗马河街道,南以北京路为界,邻年夜十字街道,西以市府路为界,邻城西街道,北以营盘东西路为界,邻本街道的年夜阁社区和梁子巷社区。面积约0.24平方公里。辖区内驻有州、市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共66个,总人口人,其中60岁以上老人1072人,占总人口的9.8%
,空巢老人24人,占老龄人口的2.24%,特困空巢老人6人,占空巢老人总数的25%。根据凯里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展开城镇空巢老人生活状况调查的通知》(xx办发【xx】1号)精神及西门街道的相关要求,xx社区居委认真组织人员展开调查工作,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调查对象
居住在本社区的空巢家庭老年人。
二、调研目的
调查了解空巢家庭老年人生活状况及存在的问题,总结帮扶空巢家庭老年人的经验做法,研究探讨对策办法,加强城镇空巢家庭艰巨老年人的帮扶工作,给上级党委研究老龄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三、调研方法
对辖区空巢家庭老年人进行了问卷和入户调查。
四、调查成就
(1)空巢老人中女性多于男性,70岁以上的占多数。本次调查对象24人,男性9人,占被调查对象的37.5%,女性15人,占被调查对象的62.5%;60-69岁7人,占被调查对象的29.2%,70岁以上17人,占被调查对象的70.8%,其中80岁以上的6人,占被调查对象的25%。
(2)大部分是有工作单位的,生活来源靠退休金的占多数。在被调查的空巢老人中,有工作单位的20人,占83.3%,无工作单位的4人,占16.7%;以领取退休金为生活来源的20人,占83.3%,靠社会救助的2人,占8.3%,靠其它生活来源的2人,占8.3%。无一人靠子女资助。
(3)小学及肿恣文化程度占绝大多数。在被调查中,文盲1人,仅占4.2%,小学11人,占45.8%,初中6人,占25%,高中5人,占20.8%,大专1人,占4.2%。
(4)身体状况及生活能力。在被调查的24位老人中,身体健康的有15人,占62.5%,一般的5人,占20.8%,两项合计20人,占83.3%,身体差的4人,占16.7%;生活能自理的19人,占79.2%,身体不好的5人,占20.8%,其中有两位的.眼睛残疾,视力相当低,生活难自理;
(5)子女状况及导致老人空巢的原因:子女状况不好的5人,占20.8%,一般的7人,占29.2%,精良的10人,占41.7%。无子女的2人,占8.3%。在有子女的空巢老人中,子女住在别处的17人,占70.8%,其它的5人,占20.8%。可见,"空巢"老人家庭形成的主要原因是子女学习工作繁忙无暇顾及老人或子女长期在外地。
(6)空巢老人的愿望:
1、日常生活的帮助:在被问及空巢老人中,79.2%的老人认为无急需解决的问题,有20.8%的老人,急需解决生活、就医等各种问题。
2、出于生活习惯、饮食习惯等方面的考虑,在被及的空巢老人中有80%的不愿与儿女同住,82%的表示愿意到敬老院过集体生活。
五、调查反映的主要问题
空巢老人缺乏照料是本次调查反映出的主要问题。这种照料应该来自两方面。一是家庭成员照料,二是组织照料。调查中,有17人的子女不在身边,加上有5人的子女因其它原因没有与老人住在一起,在有子女的老人中,几乎都没有得到本人子女的照料;另一方面,由于组织机构、设施、人员等因素,导致关照服务的社会化程度低。组织照料还做得不够。如何通过轨制化的安排,建立有效的服务机制,不只是空巢老人的热切期盼,也是许多老龄工作者和城镇基层工作者深入思考、积极探索的问题。
六、对策建议
空巢老人家庭的出现,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是人们价值观改变的成就,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这个特殊群体的生活状况及其带来的社会问题让人忧心,亟待我们通过调查研究提出解决对策建议。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保障机制。
首先应建立健全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轨制。
其次,建立健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
在调查中,有6位空巢老人的生活、身体特别不好,他们没有生活来源,只靠低保维持生活,且身体不好,视力差,他们非常期望政府、社会组织的关怀,所以,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保障机制可以适度缓解了老年人生活和就医压力。
(二)处理好居家养老及社会养老的关系。
面临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养老方式是现在急需探索和解决的问题。由于我国特有的经济发展状况及几千年文化习俗的影响,目前我们应该推崇以居家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养老方式。要加强"孝道"文化宣传,提高民众家庭养老意识。要大力倡导敬老养老之风,弘扬传统美德,赞誉敬老养老先进,谴责不尽孝道行为,让"家家有老人,人人都要老"理念深入人心,使子女应承担的赡养和照料老人的义务落到实处。制订优惠政策,鼓励子女与老人同住,如建房时首先要考虑安排好老人的住房,给照料老年父母的子女每年增添休假期等。在社会养老方面,除了政府加强主导作用,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和加大硬件设施建设的力度外,还要做一些有益的探索,比如构建空巢老人关爱服务体系。
一是建立空巢老人数据库。将社区60岁以上空巢老人建立信息齐全、资料齐备、一人一档的数据库。
二是建筑空巢老人关爱服务网络。通过组建空巢老人关爱服务队、展开"空巢老人关爱结对"活动,互助服务活动、抓好日常生活服务工作等,矫捷展开关爱服务工作。
三是完善帮困救助体系。整合各种帮困资源,为生活艰巨的空巢老人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的帮助,坚持做到"重大节日面上帮、特困对象重点帮、突发事件及时帮"。
四是健全应急预案机制。建立健全空巢老人结对关爱管理制度、上门察看制度、电话慰问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制度等,以保尽早发现和及时处理老年人的特殊困难,避免意外情况发生。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
在街道、社区各级党政领导支持下,调整充实社区老年组织机构,采取就地、小型、分散的原则,组织老年人展开娱乐、健身、读报、看电视、上老年电大、短途旅游等内容的各项活动,特别要鼓励、引导"空巢老人"走出家门,参加室内外各种活动。充分发挥老年活动中心的作用。改变过去单一搓麻将现象,设置电视、聊天、健身、棋牌等多种活动项目,组织老年人学习政治时事,开展各种趣味性的文化娱乐活动,吸引"空巢老人"融入其中,参与社会活动,消除孤独寂寞感。
(四)加强家庭监护,确保"空巢老人"安全。
"空巢老人"家庭的出现,常使老人处于无人照顾,突发疾病抢救不及时,生命受到威逼状况,这是"空巢老人"面临的安全问题。社区要分工专人负责"空巢老人"家庭管理,调查摸清辖区内"空巢老人"家庭的基本情况,并建立家庭档案。组织社会闲散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定点、定人为"空巢老人"提供买菜煮饭、购物、打扫卫生等低偿家政服务;组织志愿者、身体健康的低龄老人等成立爱心互助队伍,采取结对帮扶办法,对高龄、体弱动作不便且经济拮据的"空巢老人"提供无偿服务,解决"空巢老人"的生活照料问题。
老年人调研报告 篇2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目前全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已经达到1.53亿,占我国总人口的11%,为亚洲老年人口的一半。20xx年,我国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约有1600万人,占全部老年人口的11%,而到本世纪中叶将接近1亿人,高龄老年人占全部老年人比例将达到22%。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持续发展和老年人口的日益高龄化,老年人的生活自理及长期照料问题正变得越来越突出。
庞大的农村老年人群体和迅速发展的农村人口老龄化对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自理问题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与城市相比,我国农村老年人口的数量更大,人口老龄化的速度更快。有学者认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大量的青壮年涌入城市,从而可能导致农村老年人口比例的大幅上升。而由于农村的卫生医疗条件有限,以及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不断增加,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尤其是生活自理能力和长期照料问题变得尤为突出。他们在晚年生活中是健康度过、还是由于不能自理在病床上度过无疑是至关重要的,也必将会对他们的家庭产生影响。如果丧失了自理能力,就不可能再参加生产劳动以得到劳动收入,而绝大多数农村老人没有退休金,他们在经济上更依赖于子女或亲属的供给;丧失或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需要长期照料,对他人特别是配偶或子女的照料有较强需求;在医疗方面,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的原因往往是各种疾病特别是慢性疾病,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的增多往往也伴随着医疗保险费用和家庭医疗费用支出的增大。
我国目前面临的各种农村老年人问题往往集中反映在这些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及其家庭中。在北京市老年人居家养老调查中发现在北京农村某县,一家三口,儿子和父母住在一起。父母都是80多岁,父亲卧床不起,丧失了生活自理能力,母亲身体也不好。儿子60多岁了,基本没有什么收入,也没有子女,他们靠村里的救济生活。一旦儿子外出,母亲没有办法照料父亲,大小便失禁的父亲就只能便溺在被子里,等儿子回来换,生活十分窘迫凄凉。
配偶与子女的照料压力问题不容忽视
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备受各国政府和学者关注。早在上世纪60年代,国外学者就开发出了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量表(ADL),通过对几项基本生活活动的自理程度来衡量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这些活动通常包括进餐、穿脱衣、洗澡、入厕、上下床等,其中任何一项活动如果老年人自己不能独立完成,都意味着他(她)需要依赖别人的照料。如果有一至两项不能独立完成通常可定义为中度依赖,三项以上为重度依赖。生活自理能力的丧失,既反映出老年人的躯体健康问题,也突出反映了配偶与子女的照料压力问题。
20xx年,国家统计局的全国人口抽样调查中专门针对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进行了调查,此次调查为我们提供了全国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的较新数据。与十年前国家统计局进行的全国人口抽样凋查中关于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的调查数据进行对比,便可看出我国农村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情况的变化。
城乡差异
我国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在城乡之间有明显差别,城市93.1%的老年人生活能够自理,不能自理的只占6.9%;而农村老年人生活能够自理的占89.2%,不能自理的达到10.8%(参见表1)。换言之,在我国农村中,每10个老年人就有1个生活不能自理;而在城市是这一比例是1/14。农村男性老年人和女性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比例都比城市高。
通过20xx年的调查数据还发现,虽然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农村,女性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比例都高于男性。但农村女性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比例最高,达到12.4%,是老年人中在生活自理能力方面最弱势的群体,或者说农村女性老年人是对他人的照料帮助需求较大的群体。
农村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的变化
与1994年相比较,我国农村和城市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比例10年间都有所上升。城市老年人不能自理比例从1994年的5.3%提高到20xx年的6.9%,农村老年人从8.7%提高到10.80%。无论城市还是农村,女性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比例都高于男性(参见表2)。
农村高龄老人及留守老人的自理问题及照料需求凸显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我国从农村流入城市的人口规模也日益壮大,流入城市的绝大多数为青壮年,由此便产生了因子女外出而留在农村的留守老人问题。中国人民大学老年学研究所对农村留守老人的调查发现:总的来说,留守老人的健康状况不容乐观。他们对自己身体健康状况评价一般的比例为24.5%,较差的为35.8%,非常差的达6.9%,只有9.3%的老人认为自己的身体“非常好”,23.6%的老人认为“较好”。也就是说,有67.2%老人自评身体健康状况处于一般及以下。调查发现,子女外出后,有28.6%的留守老人得过大病,而其中得了大病后身边没有子女照顾的老人的比例高达62.4%。虽然在吃饭、穿衣、上厕所、上下床、洗澡这几项表明日常生活自理能力的内容中,90%以上的老人表示没有困难,但是随着年龄增长,老年人的身体逐渐衰弱,患病率逐渐上升。对于患大病后的照料问题,12%的留守老人是自己照顾自己,配偶照顾的为15.9%,同住子女和当地子女照料的比例在48.2%,外出子女回来照料的只有13%。因此,留守老人的照料问题虽然现在表现得不十分明显,但是在未来必将是一个十分严峻的问题。
我国农村高龄老人的自理能力及照料问题同样日益显著。20xx年“中国高龄老人健康长寿影响因素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农村高龄老人随着年龄增长,自理能力逐渐下降,约有三成的高龄老人不能完全自理(参见表3),而因为高龄老人在生活自理方面的困难和经济上的'依赖性,绝大多数的老人都和家庭成员一起居住。部分自理或不能自理的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共同居住的比例更是高达90%以上。这对于老年人的家庭来说,无疑造成了很大的负担。
对策建议
针对我国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状况以及我国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我们需要从政府、家庭、社区和机构以及个人等方面积极应对。
首先,丧失自理能力往往是由于健康状况衰退造成的,进入老年期之前的生活方式,包括饮食起居的习惯,等等;与老年期的健康状况一般是因与果的关系。对于农村来说,想把患病、丧失自理能力的年龄推迟,就要及早预防,大力宣传体育锻炼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培养对健康的重视和预防的意识,防患未然,这样才能达到事半功倍,具有最大的效率。所以,政府应当深化医疗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医疗事业,加强农村老年人的医疗保健与照料服务。制定相关的农村公共卫生项目,完善针对农村的科学普及和宣传体制,鼓励农村居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预防和延缓各种慢性疾病的发生。针对农村的常见慢性病,进行定期检查,做到早检查、早诊断、早治疗。
其次,针对我国农村的情况,加强农村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成立敬老院、老年服务中心等,以村委会为依托,大力兴建社区老年服务体系,对于已经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应对其生活重点关注,了解其生活情况。除了单纯的家庭照料之外,还应该鼓励邻里之间的互助,农村老年人之间的互助等。针对农村生活环境相对开放的特点,可以因地制宜,建立活动中心,不一定要有太多的活动内容,而是有一个农村老年人可以去、愿意去的地方,让农村老年人的精神愉悦,可以更好地促进健康。
此外,更要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的思想,农村现阶段仍以家庭养老为主,老年人的生活状况与其子女对待老人的态度有非常密切的关系。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或村规,形成良好的养老氛围以及舆论环境,对于孝顺的子女进行宣传或给予一定的补助,不孝顺的子女施加舆论压力或加以惩罚,改善老年人的养老环境。与此同时,针对农村的留守老人,应当宣传社区养老的益处,帮助他们改变既有的观念,不再有进养老院是因为子女不养父母的顾虑。使经济状况相对较好,但是苦于无人照料的农村老年人接受机构养老,真正得到良好的生活照料。
老年人调研报告 篇3
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快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区在20xx年左右就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到20xx年底,全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5.1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1.01%。近年来,**区从改善民生,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大局出发,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加大投入,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老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区老龄工作基础比较薄弱,在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存在主要问题
(一)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滞后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结构的变化,社会养老服务需求迅速增长,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一是养老服务设施严重不足。全区养老服务机构能供养老年人入住的床位数仅为老年人总数的0.49%,低于全国1.59%的平均水平。二是对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扶持力度不够。全区由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只有1家,提供半护理和全护理养老服务。民办养老服务业场地小,设施差,医护等专业人员缺乏,虽然政府有关部门在税费减免、用水、用电等方面制定了一些优惠政策,但仍运转困难,发展缓慢。
(二)农村老年人权益保障薄弱
**区约有65%的老年人生活在农村,农村老年人权益保障基础薄弱。一是农村大量外出务工劳动力的转移,使农村留守老人、“空巢”老人日趋增多。农村老年人收入水平普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收入水平,赡养纠纷等问题比较突出。二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虽然已在**区全面实施,但保障水平还比较低。
(三)老龄事业财政投入不足
20xx年1月起,**区对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发放标准为80周岁至89周岁老人每人每年发放120元;90周岁至99周岁老人每人每年发放240元,高龄津贴标准较低。
二、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措施和对策
(一)推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积极应对老龄化,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当前**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工程。要把发展老龄事业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逐步建立稳定的老龄事业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为发展老龄事业提供资金支持。
(二)进一步健全覆盖城乡的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
老有所养、老有所医是老年人最为关注的核心利益问题,也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重点。要继续完善覆盖城乡的老年人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随着经济发展水平提高,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同时,加快推行和不断完善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和五保供养制度等。认真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进一步完善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制度,逐年提高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高龄津贴标准;要充分考虑老年群体的特殊情况和需求,保障好老年人的切身利益,保障好老年人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权利。
(三)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要加快以居家养老为基础,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老年人提供不同层次、满足不同需求的服务。一是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一批社区为老服务中心,健全服务网络。二是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开办家政服务,在用地、融资、税费、水电气等方面加大优惠扶持力度。三是加快为老服务队伍建设,加强专业护理人员培训工作,鼓励志愿者和社会工作者参与为老服务。
(四)进一步推动老龄产业发展
要积极发展老龄产业,加强产业规划,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外商投资创建老龄产业,大力开发适合老年人的休闲、健康、养生、文化等服务市场和老年特殊用品市场,开发建设功能配套的高端养老休闲示范社区,发展多种特色的养老服务,推动老龄产业向社会化、市场化、多元化、专业化发展。
(五)进一步加强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
要利用社区宣传栏加强《老年法》的宣传力度,强化维护老年合法权益的法制观念,提高老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在社区建立法律服务网点,公布法律,形成较为完善的老年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同时开展老年维权月活动,举办老年维权大集、法律讲座、送法律进社区等系列活动,把贴近老年群众生活的法律知识送到老年人手中,进一步在全市形成关爱老年人、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组织编写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法律保护的案例,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的犯罪行为。加大对残暴狠毒的手段待人、遗弃、殴打、伤害老年人的犯罪行为的处罚力度,使老年人有屈能诉,有冤可申。还可联系各级法院对涉老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并开辟老年法庭和维权绿色通道,实施诉讼费缓减免制度,让更多的老年群众享受到无偿的法律服务。
老年人调研报告 篇4
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快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区在20xx年左右就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到20xx年底,全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5.1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1.01%。近年来,**区从改善民生,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大局出发,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加大投入,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老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区老龄工作基础比较薄弱,在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存在主要问题
(一)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滞后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结构的变化,社会养老服务需求迅速增长,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一是养老服务设施严重不足。全区养老服务机构能供养老年人入住的床位数仅为老年人总数的0.49%,低于全国1.59%的平均水平。二是对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扶持力度不够。全区由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只有1家,提供半护理和全护理养老服务。民办养老服务业场地小,设施差,医护等专业人员缺乏,虽然政府有关部门在税费减免、用水、用电等方面制定了一些优惠政策,但仍运转困难,发展缓慢。
(二)农村老年人权益保障薄弱
**区约有65%的老年人生活在农村,农村老年人权益保障基础薄弱。一是农村大量外出务工劳动力的转移,使农村留守老人、“空巢”老人日趋增多。农村老年人收入水平普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收入水平,赡养纠纷等问题比较突出。二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虽然已在**区全面实施,但保障水平还比较低。
(三)老龄事业财政投入不足
20xx年1月起,**区对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发放标准为80周岁至89周岁老人每人每年发放120元;90周岁至99周岁老人每人每年发放240元,高龄津贴标准较低。
二、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措施和对策
(一)推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积极应对老龄化,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当前**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工程。要把发展老龄事业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逐步建立稳定的老龄事业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为发展老龄事业提供资金支持。
(二)进一步健全覆盖城乡的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
老有所养、老有所医是老年人最为关注的核心利益问题,也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重点。要继续完善覆盖城乡的老年人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随着经济发展水平提高,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同时,加快推行和不断完善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和五保供养制度等。认真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进一步完善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制度,逐年提高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高龄津贴标准;要充分考虑老年群体的特殊情况和需求,保障好老年人的切身利益,保障好老年人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权利。
(三)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要加快以居家养老为基础,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老年人提供不同层次、满足不同需求的服务。一是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一批社区为老服务中心,健全服务网络。二是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开办家政服务,在用地、融资、税费、水电气等方面加大优惠扶持力度。三是加快为老服务队伍建设,加强专业护理人员培训工作,鼓励志愿者和社会工作者参与为老服务。
(四)进一步推动老龄产业发展
要积极发展老龄产业,加强产业规划,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外商投资创建老龄产业,大力开发适合老年人的休闲、健康、养生、文化等服务市场和老年特殊用品市场,开发建设功能配套的高端养老休闲示范社区,发展多种特色的养老服务,推动老龄产业向社会化、市场化、多元化、专业化发展。
(五)进一步加强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
要利用社区宣传栏加强《老年法》的宣传力度,强化维护老年合法权益的法制观念,提高老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在社区建立法律服务网点,公布法律,形成较为完善的老年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同时开展老年维权月活动,举办老年维权大集、法律讲座、送法律进社区等系列活动,把贴近老年群众生活的法律知识送到老年人手中,进一步在全市形成关爱老年人、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组织编写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法律保护的案例,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的犯罪行为。加大对残暴狠毒的手段待人、遗弃、殴打、伤害老年人的犯罪行为的处罚力度,使老年人有屈能诉,有冤可申。还可联系各级法院对涉老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并开辟老年法庭和维权绿色通道,实施诉讼费缓减免制度,让更多的老年群众享受到无偿的法律服务。
老年人调研报告 篇5
随着我省老龄人口规模的扩大和老年化进程加快,老年消费需求在社会总需求的比重逐步上升,老年人的消费在整个社会消费中的份额也逐步加大,做好老年人消费品市场工作,既是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的迫切需要,也是商务主管部门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科学发展的具体实践。
一、我省老年人口的现状
**省辖14个市州122个区县,国土面积21万平方公里,总人口6800万,人均gdp20xx美元左右。我省人口年龄结构从1998年进入老龄化,至20xx年末,全省60岁以上人口866。1万,较上年增长2。6%,超过我省总人口1%的增长速度,占全部总人口的比重为12。7%,高于全国1个百分点,其中男性433。8万人,女性432。3万人。我省是典型的“未富先老”省份,老年人是我省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老年人消费习惯和特点
老年人随着年龄增长和生理条件变化,基本退出社会经济活动圈,活动范围主要局限于家庭和城市休闲场所。由于老年人阅历丰富,理性思维特色浓厚,因而决定了他们的日常消费需求和精神消费需求与其他群体不同。消费稳重,注重实用,讲求实惠是他们消费最大的特点。具体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注重实用。老年人与其他群体消费的最大区别在于实用,他们购买商品不再以追求时髦、追赶时尚为主,而是注重实用、能用、好用,往往相信自己的购买经验,购买的商品不是用来收藏,或未来若干时期才使用,当前使用不上的商品往往很难购买。
2、讲求价位。由于老年人群体消费理性,购买商品时十分稳重,商品不合适,价格不合算不会轻易购买。他们购买商品时喜欢货比三家,发现商品合适,价格相对较低时才会最后购买,因而,他们较多光顾降价、折扣、低价促销类商品。
3、注重经久耐用。老年人购买消费品不以高档、时尚、功能多和技术先进为首选条件,而是看重商品是否经久耐用,注重商品是否能迅速方便地使用。他们对购买的商品往往有长期使用的打算,而且希望在使用过程中尽量减少维修和维护,尽力避免售后维修麻烦。
4、注重安全保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的进步,老年人对健康长寿的渴望比较强烈,喜欢看一些保健、营养、延年益寿方面的报刊,增加健康消费知识。安全卫生是决定老年消费者购买日常消费必需品的主要因素。他们注重商品的保健和营养功能,如食品,特别喜欢购买粗粮、精纤维等保健食品和营养食品。
5、早晨购物居多。老年人由于生理方面的特点,他们一般晚上睡得早,早晨起得早。现在,城市里的老人一般清晨就起床外出锻炼身体,然后到早市、超市采购一天的生活必需品,成为早晨消费的主体。
6、文化休闲商品逐步成为热点。由于整体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不再为生计、子女、家庭等所困,他们更加向往健康、丰富、充实的养老生活,特别是随着城市“空巢老人”和农村“留守老人”的增加,他们更加渴望精神消费和服务性消费,对能满足自身精神文化、娱乐休闲需求的商品感兴趣,因而与老年人精神娱乐活动相关的商品成为消费热点。
三、老年人消费市场存在的问题
老年人消费品市场是整个社会消费品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老年人消费品市场在不断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以下主要问题:
1、老年人商品供应不丰富。从整体看,无论是消费品生产企业还是经营企业,生产经营青年和儿童用品的企业要多于生产经营老年人用品的企业。如绝大多数大超市、百货商店出售给儿童、年轻人的商品要多于老年人消费的商品。
2、老年人消费品购买场所不集中。现在城市商场、超市多,但很难找到老年人专门商场。我省绝大多数中、小城市没有专门的老年人用品商场,甚至有的大型超市也没有老年人用品专柜,即使有经营,也被商家当作附加品来出售,摆设在市场不起眼的位置,老年消费者要花很大的精力才找得到。
3、老年人用品花样少。随着人们消费水平提高,老年人的消费观念也在改变,不少老年人也追求爱美和时尚,消费的多样性正日益显现。大多数商家经营老年人用品,也是零星的、某一项用途的商品,而且商品的式样、种类单调,可供老年消费者挑选的余地小,许多商品只能勉强购买。
4、老年人用品设计太复杂。由于生理和身体变化,老年人一般反映较慢,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较弱。现在许多商品功能多,操作复杂,使用不简便,使许多老年消费者想消费,但由于使用麻烦或不会操作,只好望而生畏。
四、扩大老年人消费市场的建议
我国整体上早已进入老龄社会,老年人群体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作为消费者,衣食住行是基本要求。针对老年人消费特点和消费中存在的不方便、不放心的问题,我们建议:
1、大力开展便利消费进社区、进街道活动。由于老年人受年龄、体力限制,活动区域较小,时间相对固定,我们建议以社区、街道为依托,开展便利消费、便民服务,特别是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服务性消费进社区、进街道活动,如美发、保健、休闲,修建便民商店、娱乐室、茶室和休闲吧等,在满足老年人日常生活需求的同时,进一步满足精神消费需求。
2、加强商业网点规划,合理布局老年消费者购物场所。目前,我省绝大部分市州没有专门的老年人用品商店,个别市州仅有的老年人专用商店的商品品种单一、不齐全,激不起老年人的消费欲望。为缓解老年人消费不方便的困难,建议合理布局老年人专用商店,同时在大超市内开辟老年人用品专柜,满足老年消费者购买吃穿用等生活必需品需要,缓解老年人消费不方便难题。
3、加强供应,组织丰富商品应市。老年人消费需求具有多样性和广泛性,厂家和商家要研究老年消费者的消费习惯、消费心理和消费特点,针对老年人的需求,开发适合老年人的商品供应市场。如穿的方面,针对老年人的体型、体质和审美需求,开发不同花色、品种、款式和颜色的服装鞋帽,适合不同层次老年消费者的需要。吃的方面,针对老年人对保健的需要,开发多品种的低糖、低盐、低脂、低油的食品和保健品,满足老年人健康长寿的需要。用的方面,开发功能简单、操作方便、标识清晰的保健器材、手机、耐用小家电等,让老年人安享科技进步的成果。商务部门应该加大对老年人专用商品的供应工作,确保老年人消费需求。
4、确保安全放心食品上市,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由于老年消费者每天与日常生活打交道较多,对食品安全和物价上涨较其他消费群体敏感。因此政府要大力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加强对肉、蛋、奶、菜等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生活必需品的安全检测,确保放心合格的商品上市。
5、规范媒体广告,保障老年人消费权益。一些不法广告商、厂家抓住老年人期盼健康长寿的心理,夸大或虚假宣传保健用品和食品的功效,欺骗老年消费者。建议有关部门规范媒体广告,合理引导老年消费,保障老年消费者的消费权益。
老年人调研报告 篇6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目前全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已经达到1.53亿,占我国总人口的11%,为亚洲老年人口的一半。20xx年,我国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约有1600万人,占全部老年人口的11%,而到本世纪中叶将接近1亿人,高龄老年人占全部老年人比例将达到22%。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持续发展和老年人口的日益高龄化,老年人的生活自理及长期照料问题正变得越来越突出。
庞大的农村老年人群体和迅速发展的农村人口老龄化对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自理问题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与城市相比,我国农村老年人口的数量更大,人口老龄化的速度更快。有学者认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大量的青壮年涌入城市,从而可能导致农村老年人口比例的大幅上升。而由于农村的卫生医疗条件有限,以及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不断增加,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尤其是生活自理能力和长期照料问题变得尤为突出。他们在晚年生活中是健康度过、还是由于不能自理在病床上度过无疑是至关重要的,也必将会对他们的家庭产生影响。如果丧失了自理能力,就不可能再参加生产劳动以得到劳动收入,而绝大多数农村老人没有退休金,他们在经济上更依赖于子女或亲属的供给;丧失或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需要长期照料,对他人特别是配偶或子女的照料有较强需求;在医疗方面,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的原因往往是各种疾病特别是慢性疾病,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的增多往往也伴随着医疗保险费用和家庭医疗费用支出的增大。
我国目前面临的各种农村老年人问题往往集中反映在这些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及其家庭中。在北京市老年人居家养老调查中发现在北京农村某县,一家三口,儿子和父母住在一起。父母都是80多岁,父亲卧床不起,丧失了生活自理能力,母亲身体也不好。儿子60多岁了,基本没有什么收入,也没有子女,他们靠村里的救济生活。一旦儿子外出,母亲没有办法照料父亲,大小便失禁的父亲就只能便溺在被子里,等儿子回来换,生活十分窘迫凄凉。
配偶与子女的照料压力问题不容忽视
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备受各国政府和学者关注。早在上世纪60年代,国外学者就开发出了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量表(ADL),通过对几项基本生活活动的自理程度来衡量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这些活动通常包括进餐、穿脱衣、洗澡、入厕、上下床等,其中任何一项活动如果老年人自己不能独立完成,都意味着他(她)需要依赖别人的照料。如果有一至两项不能独立完成通常可定义为中度依赖,三项以上为重度依赖。生活自理能力的丧失,既反映出老年人的躯体健康问题,也突出反映了配偶与子女的照料压力问题。
20xx年,国家统计局的全国人口抽样调查中专门针对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进行了调查,此次调查为我们提供了全国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的较新数据。与十年前国家统计局进行的全国人口抽样凋查中关于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的调查数据进行对比,便可看出我国农村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情况的变化。
城乡差异
我国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在城乡之间有明显差别,城市93.1%的老年人生活能够自理,不能自理的只占6.9%;而农村老年人生活能够自理的占89.2%,不能自理的达到10.8%(参见表1)。换言之,在我国农村中,每10个老年人就有1个生活不能自理;而在城市是这一比例是1/14。农村男性老年人和女性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比例都比城市高。
通过20xx年的调查数据还发现,虽然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农村,女性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比例都高于男性。但农村女性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比例最高,达到12.4%,是老年人中在生活自理能力方面最弱势的群体,或者说农村女性老年人是对他人的照料帮助需求较大的群体。
农村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的变化
与1994年相比较,我国农村和城市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比例10年间都有所上升。城市老年人不能自理比例从1994年的5.3%提高到20xx年的6.9%,农村老年人从8.7%提高到10.80%。无论城市还是农村,女性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比例都高于男性(参见表2)。
农村高龄老人及留守老人的自理问题及照料需求凸显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我国从农村流入城市的人口规模也日益壮大,流入城市的绝大多数为青壮年,由此便产生了因子女外出而留在农村的留守老人问题。中国人民大学老年学研究所对农村留守老人的调查发现:总的来说,留守老人的健康状况不容乐观。他们对自己身体健康状况评价一般的比例为24.5%,较差的为35.8%,非常差的达6.9%,只有9.3%的老人认为自己的身体“非常好”,23.6%的老人认为“较好”。也就是说,有67.2%老人自评身体健康状况处于一般及以下。调查发现,子女外出后,有28.6%的留守老人得过大病,而其中得了大病后身边没有子女照顾的老人的比例高达62.4%。虽然在吃饭、穿衣、上厕所、上下床、洗澡这几项表明日常生活自理能力的内容中,90%以上的老人表示没有困难,但是随着年龄增长,老年人的身体逐渐衰弱,患病率逐渐上升。对于患大病后的照料问题,12%的留守老人是自己照顾自己,配偶照顾的为15.9%,同住子女和当地子女照料的比例在48.2%,外出子女回来照料的只有13%。因此,留守老人的照料问题虽然现在表现得不十分明显,但是在未来必将是一个十分严峻的问题。
我国农村高龄老人的自理能力及照料问题同样日益显著。20xx年“中国高龄老人健康长寿影响因素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农村高龄老人随着年龄增长,自理能力逐渐下降,约有三成的高龄老人不能完全自理(参见表3),而因为高龄老人在生活自理方面的困难和经济上的依赖性,绝大多数的老人都和家庭成员一起居住。部分自理或不能自理的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共同居住的比例更是高达90%以上。这对于老年人的家庭来说,无疑造成了很大的负担。
对策建议
针对我国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状况以及我国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我们需要从政府、家庭、社区和机构以及个人等方面积极应对。
首先,丧失自理能力往往是由于健康状况衰退造成的,进入老年期之前的生活方式,包括饮食起居的习惯,等等;与老年期的健康状况一般是因与果的关系。对于农村来说,想把患病、丧失自理能力的'年龄推迟,就要及早预防,大力宣传体育锻炼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培养对健康的重视和预防的意识,防患未然,这样才能达到事半功倍,具有最大的效率。所以,政府应当深化医疗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医疗事业,加强农村老年人的医疗保健与照料服务。制定相关的农村公共卫生项目,完善针对农村的科学普及和宣传体制,鼓励农村居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预防和延缓各种慢性疾病的发生。针对农村的常见慢性病,进行定期检查,做到早检查、早诊断、早治疗。
其次,针对我国农村的情况,加强农村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成立敬老院、老年服务中心等,以村委会为依托,大力兴建社区老年服务体系,对于已经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应对其生活重点关注,了解其生活情况。除了单纯的家庭照料之外,还应该鼓励邻里之间的互助,农村老年人之间的互助等。针对农村生活环境相对开放的特点,可以因地制宜,建立活动中心,不一定要有太多的活动内容,而是有一个农村老年人可以去、愿意去的地方,让农村老年人的精神愉悦,可以更好地促进健康。
此外,更要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的思想,农村现阶段仍以家庭养老为主,老年人的生活状况与其子女对待老人的态度有非常密切的关系。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或村规,形成良好的养老氛围以及舆论环境,对于孝顺的子女进行宣传或给予一定的补助,不孝顺的子女施加舆论压力或加以惩罚,改善老年人的养老环境。与此同时,针对农村的留守老人,应当宣传社区养老的益处,帮助他们改变既有的观念,不再有进养老院是因为子女不养父母的顾虑。使经济状况相对较好,但是苦于无人照料的农村老年人接受机构养老,真正得到良好的生活照料。
老年人调研报告 篇7
概述
1、调查目的:为了了解老年人现在的生活状况,包括经济层面和精神层面,从而使更多的人重视和关心身边的老年人,让他们拥有一个优越的环境来安享晚年。
2、调查方式:走访社区进行问卷调查(调查问卷发放50份),收集后整理信息
3、调查范围:南宁市西乡塘区各社区居住的老年人
一、调查报告主要内容
(一)前言:
为了对现在城市的老年群体的生活进行详细的了解,我通过制作一个简单的调查问卷,在南宁西乡塘区的几个大的社区进行了走访和问卷发放,收集了很多老年人群体晚年生活的信息。调查问卷一共有14个问题,从老年人基本信息,老年人经济收入和来源,老年人社会交往和老年人精神娱乐方式等四个方面进行了问卷调查,向接受调查的老年人收集资料并整理成此调查报告。
(二)主要内容:
1、由于我调查的地点都是各大社区的老年人活动中心,所以调查问卷收集上来大多数老年人都处在60-70岁之间,高龄老人很少。
2、从回收的问卷来看,65%的老人对自己目前的身体状况选择了一般,17%的老人选择了较好,只有8%的老人认为自己的身体状况很好,对自己的健康很有信心。
3、对于现在老人的居住状况,因为调查地点都是大的社区,得到的结果有42%的老人是和儿女居住的,40%的老人是仅与老伴一起居住,只有13%的老人是独居的孤寡空巢老人。
4、关于目前老年人的收入情况。大多数老人的收入还是可观的。多来源于退休金和儿女给的赡养费,收入数目在1000元以下和1000----20xx元的人数居多。高收入的老年人在调查中很少。
5、在对老年人平日生活的兴趣爱好的收集中,绝大部分的老年天选择了扑克、麻将和太极、晨跑。也有少部分老年人选择旅游、度假。看得出来,老年人的生活还是十分的丰富多彩的,很多老年人都会享受生活,在对生活现状的调查中,有大部分的老年人对现在的生活是持满意的态度的。只有个别的老年人觉得现在的生活是不太满意或很不满意,也许是身体健康方面不是很理想,也许是生活方面的精神娱乐不充足造成。但大多数人的满意态度也从侧面体现出了现在老年人的幸福感还是很高的。
6、对于老年人的社会交往,因为在一个大的社区内,同类群体还是很多的,所以调查出的结果也是大部分的老年人与其他老年人经常往来、互相帮助或一起活动。也有个别老年人表示自己和其他的老年人关系疏远或不往来。
7、在生活期望上,很多老年人都表示希望社区多多提供或改善医疗护理、娱乐休闲等服务。这也从侧面体现了大多数老年人对于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的期待。在调查问卷填写和聊天中,很多人都表示希望能活的.健康,开心。
8、在未来的养老方式上,很多老年人还是倾向于家庭养老的模式。期望能在家里和儿女或
不和儿女住着安享晚年。期望去养老院或旅游胜地养老的人很少。但很多老年人也有在旅游胜地短时间休养的愿望,但都表示,条件再好或是环境再好,还是希望在家里养老,才能感受到家人的温暖和热闹。
(三)调查结果分析
1、社会的进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视健康问题,尤其是老年人,老年人是疾病多发的群体,很多老年人为了身体的健康,在日常生活中都非常注意饮食的安全与卫生,并有定期的进行身体体检,最重要的是要有适度的锻炼和乐观快乐的生活态度。很多调查的老年人对于自己的健康状况都选择一般,这也说明作为亲人,儿女,要更加关爱老年人的身心健康,让他们用有硬朗的身体去享受晚年的安乐。
2、“孤单感,冷清”是老年人常常可以感受到的情绪,尤其是对于那些儿女不在身边甚至是自己一个人独居的空巢老人,更是经常会有这种情绪。这种情绪的存在是不利于老年人晚年的健康生活的。虽然从调查结果来看,空巢老人的数目还是相对少的,大多数的老年人的日常生活都有儿女或老伴的陪伴,但我们也不能忽视了那些空巢老人的生活,作为社区的负责人,应该定期去慰问,或组织社区活动,让那些空巢老人加入到社区的大家庭来,从而来减弱他们的孤单感,感受到人多带来的温暖。作为儿女,更应该时常回家去照料和慰问老人,这才是最有效的减轻老人孤单感的方式,不要只顾着自己热闹而忽略了最需要热闹的家人,父母。
3、老年人的生活开支其实是挺小的,只要身体健康,日常也没有多余的开支。从调查的结果看,老年人靠自己的积蓄,退休金和儿女的赡养费来过生活的是占大多数的。孝顺父母虽然不能只看到给予的金钱,但让老人过上衣食无忧的日子是做儿女的义不容辞的责任。
4、对于老年人平常的日常活动,我在假期期间的一个早晨去过人民公园,那里有很多老年人在晨练。唱歌的,跳舞的,舞剑的,甚至是散步聊天的,人非常的多。作为一个开放性的场所,人民公园给老年人提供了休闲娱乐的平台,让他们能在那里自由的发挥施展技能和才华,愉悦身心,放松心情,一日之计在于晨,美好的一天就需要这样一个美好的开始。同样的,在社区调查的问卷中,也有很多的老人在兴趣爱好中选择了太极和晨跑,这种早锻炼的习惯让那些老年人都看上去很精神,很硬朗。当然也有很多老年人的娱乐方式是扑克和麻将。这同样也是一种放松心情的娱乐,在社区中常常看到一群老人围在树脚下象棋,打扑克,或在社区专门的棋牌室打麻将,这种群体娱乐很好的满足了老年人们爱热闹的心情,让他们忘掉孤独感等消极情绪,这些在社区中都有很好的体现,看到会觉得其实老年人们比年轻人还会找乐子。
5、现在的社区居住,让很多的老人也有了朋友的陪伴。大家傍晚都下到楼下来散步,聊天,
就很容易熟络起来,渐渐的可以家常里短,说说生活,说说儿女,确实,老人们也是很需要朋友的。在社区里调查出得结果很乐观,很多老人都不是独来独往的,都有几个可以聊天可以唠嗑的朋友,在茶间饭后,打发时间,消遣日子。如果社区组织老年活动,他们还可以一起参加,增进感情,何乐不为。这也是从无形中减轻了那些不在儿女身边的老人的孤单感,有了自己的兴趣可做,有了朋友的陪伴,生活中多了欢乐,就会少了孤单。所以我觉得造就这样的圈子和氛围,对老年人们非常重要。
6、在中国,老年人在养老方式的选择上都倾向于家庭养老。儿女承欢膝下是最大的愿望。
当然,现在大多数的老人应该是和老伴居住,儿女定时探望,有些孤寡老人也会选择敬老院,养老院之类的地方养老。从调查的结果看,敬老院养老院都不会是老人们养老的第一选择,事实也证明大多数的老年人都是在家安享晚年的。
二、调查感想
现在的社会上,老人逐渐增多,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群体。他们的衣食住行,医疗,保障也成为了国家和社会必须研究的棘手问题。作为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大学生,我们也要重视这方面的研究。不仅要关爱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老人,更要关爱社会上那些需要我们奉献爱心和温暖的老人。尤其是那些孤寡,空巢老人,他们缺少亲人的关爱,缺少亲人的温暖,缺少快乐的生活态度,我们应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来帮助他们,爱护他们。因为爱老人就是爱自己,我们也会有老去得一天,当我们老去的时候,同样也需要社会的帮助和关爱。就让这样的爱心和责任从我们身上开始传递,一直传递下去,不要让老人觉得他们已经不重要了或者成为了社会的负担,我们要努力的让社会上老人都能拥有一个温暖的社会大家!附:调查问卷
城市老年人生活状况调查问卷
1.您的姓名:
2.您的性别:
3.您的年龄:
4.您以前从事的工作:
5.您的受教育程度:_______A、小学B、初中C、高中D、大学E、其他_______(填写具体内容)
6.您目前的健康状况:____________
A、很好B、较好C、一般D、较差
7.您现在的居住状况:
A独居B仅与老伴一起住C与老伴、子女一起住D仅与子女一起住
8.您目前的收入的主要来源:_________(多选题)
A、国家补贴B、退休金C、现工作收入D、儿女赡养费
9.您目前的每月的个人收入大概是多少呢?
A.1000以下B、1000---xxxx元C、xxxx---3000元D、3000元以上
10.您平常有什么兴趣爱好:
A、扑克、麻将B、太极、晨跑C、琴棋书画D、炒股、炒楼
E、旅游、度假F其他_______(填写)
11.您对现在的生活状况满意吗:A很满意B感觉一般C不太满意D很不满意E其他
12.您平时与其他老年人往来的情况
A经常往来,互相帮助或一起活动
B关系疏远,不太往来,只有节日才登门拜访
C很少或不往来
13.您现在最希望社区提供什么服务:(多选)
A心理服务B医疗护理C饮食保健D娱乐休闲E代做家务F其他
14.如果可以选择,您更愿意在哪里安享生活?
A家里和儿女B家里(不和儿女)C养老院或疗养院D旅游胜地
老年人调研报告 篇8
一、调查的背景与目的
如今老龄化已成为世界人口发展趋势,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逐渐突显出来,并日趋严重。克拉玛依市也是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城市之一,日益庞大的老年群体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各种各样围绕老年生活的问题也接踵而至。但是对于老年人群这个弱势群体,很多人不甚了解。没有对他们生活状况的了解与认知,又何来解决其生活问题的方法?
本课题将通过对我市老年人生活状况,尤其是精神状态的研究,使大家对其有更直观、更客观的了解,并为老年人工作做些贡献。
二、我市老年人的生活状况
1、物质生活方面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有的老年人退休金在1000元以上,还有的有20xx元以上的收入,另外,大部分老年人有医疗保障。在我们的采访过程中,老人们也表示待遇一年比一年好,这表明,我市老年人的物质待遇总体还是好的。但是我们不能忽视存在的一些问题:生活有困难的老人基本上有社会保障,但还存在着一部分"边缘老人",核算起来生活水平还高于低保条件,但却由于本人或家庭成员疾病、天灾人祸等一些原因致使其家庭生活水平很低。
医疗保障问题突出。老年人普遍反映:虽然有医疗保障,但还是怕生病,现有的医疗保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要。
2、精神生活方面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精神生活在老年人生活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老年精神生活有许多闪光之处:有享受生活的;有学习不怠的;有发挥余热的;有钟情文体娱乐的,内容之丰富,"日程"之繁忙,大大超乎我们的想象。其实只要你留心观察,就会发现你的身边有着一群充满活力的银发人群,清晨世纪公园及社区里有他们锻炼的身姿,傍晚广场上有他们娱乐的背影,原来老年人的.生活也可以如此多彩,原来老年人对生活也怀有如此的热情,甚至比起年轻人来有过之而无不及。
本次调查显示,有82.3%的老年人养有花或其他植物,有59.7%的老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有40.3%的老人经常下棋,有36.4%的老人经常读书,有34.5%的老人学习书法和绘画,有21.5%的人参加过老年协会,有三四成左右的人参加过老年大学的学习。还有许多老年人热心参加社会活动,希望发挥"余热",老有所为。
在本次调查过程中,虽然我们发现部分老年人能以积极乐观的心态安度晚年生活,他们经常与家人、邻居、朋友打交道,经常参加各种活动,不断丰富着自己的精神生活,但很多老年人做不到这点,在这方面,他们或多或少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1、社会交往能力弱
老年人作为社会的一个群体,需要有社会交往的能力。但本次调查结果显示,只有一半老年人经常与邻居等其他人群交往,一些老人除了和自己的家人接触之外,不与任何人交流,这很容易使他们孤独,从而对生活失去信心。这就说明,我市老年人的社会交往能力有待加强。
2、极少参与社区活动
在我们调查的82位老人中,60-70岁的老人经常参与社区活动的有23%,一般性的有26%,偶尔参与社区活动的有32%,从不参与社区活动的有19%;70以上的老人经常参与社区活动的有9%,一般性的有30%,偶尔参与社区活动的有35%,从不参与社区活动的有26%。当我们问及老年人最愿意活动的场所时只有14%的老人表示愿意呆在社区活动场所,而有些老人甚至连社区活动中心在哪儿都不知道。还有一些老人提出社区办的老年人活动太少,而且比较形式化,希望能多办一些适合老年人的定期的社区活动,并希望有关部门能拨款用于购买老年人专用的活动设备。
3、子女的关怀不够细致
本次调查显示,有67.4%的老人表示,子女对他们是尊重和关心的,其中有四成的老人认为子女对他们非常尊重和关心。有17.8%的家庭关系一般,只有14.8%的老人认为家庭关系不和睦。约有六成的老人表示,女儿对他们的关心应该更细致、周到一些。
在本次调查的家庭中,几乎所有的老人表示,希望有子女陪在身边,并希望不在家中住的子女能"常回家看看"。由此可见,子女是老年人的依靠,他们希望子女能善待他们,多和他们交流和沟通。然而,绝大多数老人都承认与子女存在"代沟"问题。老年人的子女大都工作繁忙,无暇顾及与父母的交流,随着时间的推移,"代沟"会越来越深。调查结果显示,在思想上的沟通和交流方面,只有30.4%的家庭做到完全开诚布公,有47.7%的家庭会有一定的交流和商量,剩下有11.9%的家庭各行其是,互不干扰。在这种情况下,老年人就很难感受到来自子女的那份温暖。
4、缺乏继续工作的机会
根据我们的问卷结果,有88%的老人退休后不再继续为社会工作,难道这些老人都不具备工作能力吗?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只有6-8%的老人表示对自己的身体状况不满意。也就是说余下的90%的退休老人并不是只能看看电视,打打牌,他们中的大多数尚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而且其中也有不少是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几十年工作经验的。
一方面,从老年人自身的角度来看,一些老年人表示退休后在家不知道干什么,精神也很空虚,而造成他们精神空虚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退休后的他们失掉了生活的目标和重心。他们中有不少有继续工作的能力和意愿,但却没有很好的机会让他们为社会作贡献。于是他们只好转而靠打麻将、看电视来消磨时光,有的老年人甚至认为自己老了,没有价值了,是家庭的累赘,这样的生活怎能不乏味,不空虚呢?
另一方面,眼下几乎各行各业都有不同程度的人才短缺问题,仅仅由于这些老人的年龄而弃这些有能力、有技术、有经验的人力资源不用,岂不是极大的浪费?
综上所述,我市老年人的精神生活总的来看还是有提升空间的,这就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去丰富他们的精神世界。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及方案
1、加快为老服务设施的建设
老龄事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投入和支持。政府要加强政策扶持和引导,规范管理。要进一步加大老龄事业投入力度,建设一批高标准、高质量、功能齐全、设施先进的为老服务场所,特别是市区应该适度超前,建设一个上规模的市老年公寓、市老年活动中心,并加快原有为老服务场所的改扩建步伐,增加功能,提高服务质量,以满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层次的需要。
同时,要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充分发挥社会办老龄事业的积极性,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创办一批满足不同消费层次需求的为老服务设施,走政府支持、市场开发、社会参与、多方投入的道路,实现老龄事业福利化、社会化、产业化的有机结合。
2、完善老年社区服务体系
要切实加快以社区为中心的老年照料服务体系的建设。老年社区养老是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的有机结合形式。重视社区建设,大力发展社区服务,是发达国家几十年来解决老年照料服务问题的经验教训所得出的一个重要理念,值得我们借鉴。要从老年人口的实际需要和社区的经济承受能力出发,充分发挥政府和社区两个积极性,加强社区建设,积极发展老年服务事业,特别是要改善社区为老服务设施,提高为老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老年社区服务要以老年人为主要服务对象,实现老年人不出社区,就能在社区内享受到包括医疗服务在内的基本的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
3、加强宣传力度,形成尊老风气
本次调查显示,子女对老人不够关心的一个重要因素是他们都没有良好的养老、尊老意识,而且对"关心"这个概念认识不全面。他们中的大多数认为只要给老年人足够的物质享受就是关心老人、体贴老人了,严重忽略了老人们的精神需要。所以要解决老年人与子女之间的问题,首先要改变子女的错误观念,让他们树立关心老人心理的观念。也就是说要在全社会形成尊老风气。
有关部门可以通过心理讲座、公益广告等宣传手段来告诉市民关心老人,尤其是关心他们的精神生活的重要性,另外还可以开展关爱老年人的评比活动,并对这方面做得好的市民进行公开表扬,鼓励大家关心老年人。给老年人提供适合他们的工作可以充分利用他们的经验与技术,从一定程度上缓解当前人才短缺的状况。从老年人的角度来看,这么做一方面可以得到一些酬金,在不高的养老金的基础上获得更多的生活费,以补贴并不十分宽裕的生活;另一方面可以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使他们认识到自己的价值,摆正自己的心态;此外,这种能者多劳多得的竞争机制,还可以刺激老年人继续学习,不断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并形成良性循环,有助于我市老年人整体素质的提高。
综上所述,给老年人提供适合他们的工作,能真正让老年人做到我们一直提倡的"老有所为,贡献余热",何乐而不为?
最后我们衷心地希望所有忙碌了大半辈子,为国家作出了巨大贡献的老人们能够在他们的晚年"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
老年人调研报告 篇9
一、引言
当前中国正在经历深刻的社会转型,城镇化加速、劳动力迁移流动频繁、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给丧偶老年人的居住安排带来影响。从变化趋势看,中国丧偶老年人的独居比例持续上升,与已婚子女同住比例逐步降低。1990年、20xx年和xxxx年普查数据显示,65岁及以上城市丧偶老年人独居比例分别为18.3%、24.7%和37.6%;农村这一比例也分别达到18.2%、17.4%和28.9%;xxxx年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调查数据显示,中国65岁及以上年龄丧偶老年人独居比例已达41.7%。作为决定老年人生活照料和精神关怀的重要因素,丧偶老年人居住方式的研究对于其养老有着重要意义。
二、文献综述
从文化影响论看,家庭社会学者认为儒家传统文化对中国及其他几个亚洲国家的亲子同住安排具有重要影响。在儒家文化体系之中,子女将孝敬父母视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子女不孝不仅会受到强烈的道德谴责,还会受到国家法律的严厉惩罚。已婚子女与父母共居从情感和实际行动上体现了对父母恩情的回报,也被视为“养儿防老”愿望的最终实现。当前,传统孝道已经发生变化。针对华北农村代际关系变迁调查的研究发现,传统代际交换关系的维系力量和存在的基础已经完全改变,农村传统孝道已经衰弱。父权制虽然没有彻底让位,但已渐渐被淡化;子女对父母的孝顺敬重已经丧失优先地位,取而代之的是对于新的夫妻关系与年轻人文化的倚重。因此,传统伦理衰弱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亲子分居。与此同时,老年人自身的偏好也在发生变化。城市老年人更倾向于独立居住或入住养老机构,xxxx年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数据中,约1/3的农村老年人表示不愿意和子女长期在一起生活。即使是失能老年人,也有超过1/4的失能老年人青睐独居或仅与配偶居住。从现实需求论看,很多研究表明,父母的生活照料需求,例如患病或身体功能受限以及丧偶等因素与亲子同住具有正向相关关系。对于老年人来说,亲子同住可以获得日常照料,生病或出现紧急情况时更容易获得帮助。也有学者认为已婚子女与父母同住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女的需求。简而言之,亲子同住可视为长期代际交换的一部分,老年父母与子女相互满足对方的需求。从家庭资源论看,经济状况改善使得老年人更有可能独居,父母拥有的资源越多,独居的可能性越大。也有学者从子女角度解释老年人的独居问题,认为子女数量减少或迁移导致的亲属资源缺乏是老年人独居比例上升的主要原因。此外,学者指出住房对代际同住有影响,住房短缺是导致大家庭得以维系的一个原因。后续的.一些研究则认为住房对代际同住具有双向影响,它既可能促使子女婚后与老年人同住,亦可能使之分离。子女因住房短缺对父母形成依赖,是导致成年子女与父母同住的重要原因。若亲代有多套住房,其已婚子女更有可能和有条件独立生活,自己独住概率因此上升。
三、数据
本文使用xxxx年由全国老龄办组织的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数据(以下简称“第四次调查”)。该调查是中国迄今为止开展的最大规模的老年人口调查,调查范围首次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地区除外)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样本覆盖466个县(市、区)、1864个乡镇(街道)及7456个社区(村居)。调查对象为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60周岁及以上的中国公民。抽样方法采用分层抽样、多阶段抽样、PPS抽样等方法,所得样本近似自加权,样本具有全国代表性。样本规模为22.368万份,抽样比为1‰,调查实际回收样本22.27万份,有效样本为22.017万份,样本有效率达到98.8%。本文的分析样本是56411位年龄在60岁及以上的丧偶老年人。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通过对数据和变量进行专业分析,得出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结论
本文从宏观(社会变迁)和微观(父母—子女)层次探讨了同住或分居的形成机制,从而为判断丧偶老年人居住安排的变迁轨迹提供依据。通过对已有研究成果的梳理,笔者认为当代丧偶老年人的居住安排主要受亲子需求、家庭资源和个人偏好的影响。以此为出发点,提出三个研究假设,并使用xxxx年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数据进行了相关的实证分析,得出结果如下。
(1)与子女、孙子女同住仍是当前中国丧偶老年人的主要居住方式。分城乡、分性别看,超过半数丧偶老年人与子女、孙子女同住,但是独居比例已经高达41.7%。
(2)丧偶老年人的居住安排受到亲子之间需求的影响。亲代和子代之间的需求越小,亲子间独立居住的可能性越大。在本研究中表现为老年亲代自理能力越强、经济状况越好,则独居的可能性越大。
(3)丧偶老年人的居住安排还受到家庭资源的约束,拥有住房、住房适老性高,则独居可能性更大。
(4)儿子数量对丧偶老年人的居住安排有显着影响,多个儿子意味着丧偶老年人更有可能独居。女儿数量对丧偶老年人居住安排的影响仅在农村地区显着。有别于儿子,拥有多个女儿的丧偶老年人独居可能性更小。
(5)从年龄维度看,丧偶老年人的居住安排呈现倒U形轨迹,独居的可能性随年龄而增加,并在85岁左右达到顶峰,随后趋于下降,意味着重返子女家庭或入住养老机构。
(6)在生命后期,客观条件允许的前提下,拥有自主权的丧偶老年人倾向于独居以避免同住带来的家庭冲突,自主权力越大,丧偶老年人独居的可能性越大。
(二)政策建议
健康老龄化意味着创造条件和机会让人们认识到自己的潜能,并按照自己的需求、愿望和能力去生活。
一是为能够自理的、无住房的丧偶老年人提供福利房或廉租房,解决“有地住”的问题。
二是考虑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对当前独居丧偶老年人的房屋进行适老性改造,让行动不便的丧偶老年人能够走出家门、融入社区,减轻他们的孤独感和隔离感。
三是加快社区养老服务建设,注重社区养老服务的供需对接,保障丧偶老年人能够在他们的意愿居住方式下度过晚年生活,缓解日益严重的老龄化与少子化矛盾。
老年人调研报告 篇10
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养老服务需求日渐增多,老年人托养营利机构发展迅速,形成了新兴的“朝阳产业”。在满足群众服务需求的同时,部分营利性托老机构也因经营不规范、诚信缺失、监管缺位而引发诸多消费投诉。今年以来,市工商局共受理该类投诉案件占整体消费投诉案件的18%,成为近年来增长速度最快的消费投诉类型之一。针对这一问题,该局组织人员开展了专题调研,深入了解营利性托老机构违法经营的表现及原因,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部分监管建议。
一、老年人托养营利机构经营存在的问题。
(一)无证照经营现象多,基础设施条件较差。营利性养老机构在市场准入登记中,需要经过公安、民政、消防、卫生、工商等多个主管部门审批。近年来,由于主管部门对民营养老机构在场所、卫生、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审核条件越来越严,准入门槛不断提升,许多经营者无法获得前置许可,工商部门无法核发营业执照,使得该类经营机构多数长期处于无照经营状态。此外,托养营利机构大多为临时设立的,基础设施差:一是配套设施不齐全,经营者租赁简陋房屋、安设几个床位便开始经营,场所设施大多比较陈旧,卫生、医疗、消防条件及相关设施配备很难达到行业要求标准,安全隐患较大。二是人员培训不到位,业务素质低。老年人托养营利机构护理员整体素质呈现三低状态:文化水平低、收入低、管理水平低。大部分护理员是40—50岁的下岗人员,不仅没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也缺少相应的护理经验。
(二)托养场所隐蔽性强,执法巡查监管难。一是多数老年人托养营利机构属于租房经营,随着房价近几年的快速上涨,为了降低经营成本,该类经营机构逐渐出现郊区化的趋势,特别是违规经营业户,他们定期更换经营场所,与监管人员开展长期“游击战”。二是老年人托养营利机构多数租用居民楼或自然村民房,与普通居民混住在一起,藏身于城市小区或农村,无明显的经营门头标志。工商执法人员在巡查中较难发现,同时基于执法权限,无法进入居民住宅内检查,给调查取证、案件查处造成较大困难。
(三)合同内容不够规范,存在条款侵权问题。目前,私营托老机构行业还未推行统一格式合同,不同的经营者自拟的合同格式不同,相关内容中存在较多霸王条款、免责约定等。如,部分养老协议书中的附加条款约定,老人入住公寓期间,自主走失、跌伤等院方不负责任。还有部分合同在正文条款中约定,老人自行饮食时噎住造成意外等情况,院方仅负通知家属的义务。
(四)虚假宣传现象严重,引发较多消费投诉。当前,部分私营老年人托养机构为了招收更多托养人员,违规发布大量宣传广告,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一是私营营利性养老机构冒充公办养老机构。部分个人经营的营利性养老机构,为吸引老人入住,在民政部门备案“非营利性机构”,对外宣传是公办养老机构,实为个人营利性经营。利用“公办”、“非营利”等字眼骗取老人家属的信任,逃避工商部门的监管。二是无照机构冒充有照机构。在巡查中发现,由于审批程序不严,部分无照经营机构拿不出民政部门的《社会福利执业许可证》或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却能够出示消防或卫生等部分颁发的许可证明,涉嫌欺骗托养老人和家属的行为。三是虚假宣传使消费者受骗。部分营利性养老机构通过报纸、电视广告等夸大实有的设施条件水平,或虚称服务人员具有高级“职业护理”、“医师资格”等资格,但事实上多数机构缺少正规的执业医师和具有健康证明的防护人员。由于设施、人员的名不副实,老人的安全卫生条件存在隐患,对于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不足,极易造成事故。
(五)涉及多个部门管辖,存在监管缺位问题。一是监管界限模糊。营利性养老机构的审批登记涉及民政、工商、公安、消防等多个部门,监管职权界限模糊。目前,该类养老机构运营尚无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和取缔机制,形成监管“真空”地带。以工商部门为例,在接到群众投诉后,工商部门只能借助《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或《商标广告法》以擦边球的形式进行监管,或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调解查处。具体监管细则和职权责任方面的空白,使得相关部门采取观望状态,“不去管”、“不敢管”不仅不利于养老行业的整体发展,更对政府部门的公信力造成损害。二是执法人员被动执法。由于对该类投诉、案件接触少,法律法规方面了解不足,工商执法人员普遍没有形成监管意识。在监管过程中,大多是出现相关投诉,然后执法人员去调查处理,监管预防意识和预控手段不足。
二、老年人托养营利机构违法问题的原因
(一)托养老人防范意识薄弱。多数托养老人及家属对托养机构的消防安全、卫生条件、人员素质、服务水平等“软条件”考查不足,对经营者资质、宣传真实性考虑较少。同时,由于缺乏对相关专业知识的了解,许多普通群众对私营托养机构的性质不确定,无法明确托养前要查看经营者的相关资格证件,部分托养机构在民政部门备案“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对外声称“公办福利养老机构”,利用公办养老机构条件好、管理规范、信誉度高等特征,骗取托养人员及家属的信任,并逃避了工商部门的监管。
(二)缺少统一行业规范标准。目前,养老机构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服务规范和监督体系跟进的速度较慢,缺少健全的行业自律组织和相应的管理制度,多数经营者各自为政,床位费、护理费、餐费等相关收费标准均由经营者自行决定,同时管理标准、护理标准、公寓房屋设计标准以及管理和服务人员的选用标准都不统一。今年以来,该局受理的涉及养老机构投诉案件中,55%的纠纷因价格问题和服务质量引发。同时,由于相关服务项目缺少统一标准,工商部门在处理消费投诉过程中仅能按照合理原则调解,工作存在较大的被动性。
(三)法规不健全,主动介入监管少。目前,尚无具体的全国性法律、法规对营利性养老机构监管职权和实施细则予以明确规定,给予法定职权,对于住宅内不法经营工商部门无权进入调查,因此工商部门在监管过程存在法规依据缺乏、取证困难的现状。监管能动性不足,一定程度上纵容经营主体违法经营。同时,在基层执法人员中,执法人员普遍存在认识不足问题,对营利性托养机构与福利性公立养老机构鉴定不清,缺乏积极介入监管的主动性。
(四)相关部门未形成监管合力。一是相关部门审批不严。民政部门在监管中存在缺位。当前,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在民政部门进行登记管理,营利性养老机构由工商部门登记发照。由于种种原因,经常出现营利性养老机构冒充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进行备案登记,使经营者逃避工商部门监管。二是各部门职责推诿。民政、消防、公安、卫生等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多实行纵向分段监管。如工商部门只对经营范围和主体资格进行检查,消防、卫生等部门在巡察时只检查各自证照情况,对于非本部门职责监管的违法行为却不予理会,缺乏横向连贯的监管协作机制,形成各部门多头检查却都管不好的尴尬局面。三是部门信息流通不畅。目前各监管部门尚未形成畅通有效的信息流通渠道和沟通平台,部门存在信息共享障碍,对于违法经营行为的处理上常常出现个别部门单打独斗,未形成合力,整治效果往往突出某一特定环节,缺乏整体性、体系化的综合规范。此外由于信息的有序交流跟不上,监管部门缺乏有效地预警会商机制,因此对于营利性养老机构违法经营的预防效果较差。
三、加强老年人托养营利机构监管的建议
(一)规范养老服务合同文本。针对当前老年人托养营利机构存在的违规问题,要积极联合民政部门,共同出台《营利性养老机构协议书》,进一步科学界定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和消费者各自的权利义务,对机构环境、服务类别、方式、期限、标准和费用做出详细的规定,并对养老服务工作中出现的合同纠纷处理、事故责任追究、老人身体损害赔偿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在所有从事营利性养老服务的`机构中予以推广使用。
(二)构建监管信息公共平台。在“红盾信息网”构建营利性养老机构信息平台,建立四项机制。一是信息收集机制。通过与监管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信息交流会”等形式,进一步强化信息共享,全面整理公安、消防、卫生、民政、工商等各部门的审批信息,并将所有的属于工商部门监管的养老机构情况在信息网上公示,根据登记信息将现有机构划分为“已办照”和“未办照”两大类,广大群众可以通过登陆网站,切实了解每个营利性养老机构成立中的各环节许可审批情况,选择规范的机构托养老人。二是信息分析机制。由办公室、调研室、消协、纪检等部门每月开展“信息分析联席会议”,对采集的信息进行预警分析,并将分析结果提供给机关负责人和相关监管部门,为决策和职能部门前置预防提供信息参考。三是信息发布机制。将工商部门采集、分析的数据、预警信息在网站上进行公示,不定期更新,畅通信息内外沟通渠道,增强公众信息认知,弥补机构和消费者之间信息不对称。四是公共投诉受理机制。在网络平台上设立投诉信箱,受理消费者投诉,消保科、消协等部门实行“三工作日回复制”,根据举报的信息,开展实地核查,属于工商监管范围的及时查处,不属于工商职责范围的积极提供救济渠道,主动为职能部门提供线索,及时为消费者排忧解难。通过四项机制,构建信息查询、投诉受理、市场预警、日常监督四位一体的营利养老机构信息网络平台。
(三)强化虚假养老广告监管。市局商广科在广告登记备案时严格审查广告用语,对用语中出现的荣誉、资质等信息认真核实,严把广告许可核审关。辖区工商所要加大巡查力度,重点查处未经许可擅自发布户外广告和印刷品广告、广告用语不规范等行为,对辖区养老广告进行严抓细管。消保科、消协等部门要继续推进“会议一站”进社区、下基层活动。选拔责任心强、知识水平高的群众作为广告监管员,在养老机构经营场所设立投诉电话,畅通申诉举报渠道,落实24小时举报电话值班制度,对投诉迅速回应,及时查处。形成上下联动、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广告监管体系。
(四)培育龙头养老服务企业。重点培育一批优秀品牌营利性养老服务企业,以带动和提升养老服务行业的整体发展水平。积极引导养老服务企业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和网络,丰富服务项目,推进多元化、规模化发展。主动协调市委市政府在政策、资金、规划、床位补贴、运营补贴等方面给予帮助,指导相关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帮助养老服务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优化服务,打造地方养老企业龙头品牌,实现以点带面试发展。
(五)强化多方位联动协作。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多部门协作监管机制,加强对违法营利性养老机构的动态监控。一是加强宣传。结合民政、工商、卫生、公安职责,在日常工作中强化全面宣传引导,通过广播、报纸、电视等媒体介绍托养老人应注意的情况,引导广大养老机构规范经营。二是交流写作。定期与社区负责人、村委会的进行沟通,了解辖区内营利性养老机构发展状况。构建多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交流在巡查中发现的最新违法情况,在政府的统一协调下,开展联合执法,从各个环节进行规范。三是立体监督。除在红盾信息网开设投诉受理专栏,结合“一会两站”进社区、下基层活动,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落实投诉举报奖励机制,请社区或村委会负责人担任“义务观察员”构建部门、网络、社会三位一体的立体监督网络。
(六)行业协会构建长效机制。工商部门主动牵头协调地方党委政府、民政部门成立联系会议制度,积极协助民政部门构建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就业及从业人员的配套服务体系,开展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鉴定,规范行业准入制度,对养老机构服务各项标准统一规范,定期开展服务人员培训,加强巡查监管,全面落实人员持证上岗。同时,利用行业协会推行行业自律,加强营利性养老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构建该类机构“行业协会诚信星级评定”机制,在全社会营造一个有利于养老服务企业长远发展的良好环境。
老年人调研报告 篇11
为了更好地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提高为老服务水平,真正掌握全县空巢老人基本生活现状,我县组成21个工作组(以乡镇和社区为单位,每个乡镇选定条件各异的2个村)通过进村(社)入户、深入访谈,分别从空巢老人的基本情况、社会成因、精神慰籍、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等问题进行问卷调查,现将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
目前,全县共有老年人6.31万人,占总人口的12.09%,高于国际上规定的老龄化社会标准2个百分点。其中空巢老人19435人,占老年人口的30.8%;身体状况较差的有1.4万人,占总数的22.19%;经济状况较困难的有1.2万人,占总数的19.01%;特困的有3827人,占总数的6.06%。现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转型时期,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外出经商、务工,空巢老人也随之与日俱增,这种现象在农村尤为突出。
基本现状
空巢老人的养老意愿主要为居家养老。有些老人目前居家生活但有社会养老意愿;居家养老的空巢老人考虑到将来的身体状况下降、需要别人照顾及自身安全出现问题时,表达了将来的养老意愿为雇佣保姆、居家养老或机构养老,但对机构养老尚存在一些心理顾虑,包括不习惯、受限制、入住难、服务差、费用贵、对家庭的名声影响不好等因素。
空巢老人的日常生活困难较多。包括在家料理家务困难、外出购物困难、参加社会活动困难;当老人遇到困难时,首先会选择依靠自己的力量或夫妇分工合作来解决问题,当超出自己的能力范围而不能自行解决时,会选择求助子女、亲戚、邻居来应对困难;空巢老人都表示遇到困难时会尽量自己解决,不愿求助别人,主要原因是认为对其不放心、自己也觉得不大习惯;更不想欠亲戚邻居的人情。面对在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他们希望村(社区)能够解决老人生活上的困难、丰富业余生活、掌握基本信息、帮其出谋划策等。
在情感方面表现复杂化。多数空巢老人大都处于出门一把锁、进门一盏灯独出独进的生活状态,面对着冷清凄凉的家,老人很容易产生寂寞、孤独之感,导致情绪低落、焦躁不安、无精打采、郁郁寡欢、孤僻抑郁等心理问题,常常表现出焦虑恐惧、孤独、抑郁、恐病、情感饥饿等特征的空巢综合症。空巢老人在遇到情绪不好时会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调适,但是他们的娱乐方式单调,只能向家人、邻里、亲朋好友倾诉心中苦闷。在医疗治病方面希望以乡村卫生所为主,乡镇卫生院为辅。空巢老人首选到农村卫生所看病就医,是因为农村卫生所便捷、费用低,能够诊断治疗常见疾病,可以取到常规的基本药品。空巢老人希望政府加大力度建设乡村卫生所和乡镇卫生院,他们真心希望农村卫生所在医疗条件、服务水平、服务内容等方面都能得到提高和改善。
形成原因
有女无儿户。女儿出嫁,嫁出去女儿泼出去的水,很难经常照顾娘家,剩下老人,形成空巢老人家庭。由于女儿出嫁它村距娘家较远,除去生活照料不方便、精神慰籍不及时、家务料理靠自己外,在身体允许的情况下,老年人还要承担生产劳动,自食其力。
有儿有女户。女儿出嫁,男孩成家,因为代际关系造成的生活习惯不同,尤其是婆媳关系难处,两代人选择分家单过,形成空巢老人家庭。这部分占大多数。
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转型时期,青壮年等主要劳动力人员外出经商、务工,留下老人在家,既要干农活,又要帮助照料教育孩子,形成空巢老人。
存在问题
精神慰籍问题。一是国情与风俗习惯决定我们的老年人,不仅生活上依赖子女,精神上也一样,儿孙绕膝是最大的安慰,所以空巢老人的晚年生活比较寂寞。分家单过的情况还稍好,毕竟儿女都在身边,隔三岔五还能见着。关键是外出务工、经商不常回家的这些人,一年到头跟父母见面的时间比较少,老人们确实很可怜,盼来盼去,也就过年过节时能见到儿女。平日里,只能老俩口说说话,或者和村里的.老人们在一起聚聚聊聊,这在农村是常见的现象。如果老伴去世,只剩下一个人的,就更加孤单寂寞。空巢老人普遍缺少亲情,感到晚年生活凄凉孤独,缺乏精神安慰,常常表现出焦虑恐惧、孤独、抑郁、恐病、情感饥饿等的空巢综合症。二是子女不孝是对老人最大精神打击。老人因为子女不孝而苦闷。农村大部分老年辛苦一辈子把子女拉扯大,儿女成双成对,有了自己的家庭,老人却成了子女的负担,于是就另家单过,平时不帮耕帮种,病时不虚寒问暖,虽在同村居住,但视同路人,老死不相往来,往往儿子想管老人,儿媳妇不允许,甚至有的儿媳沆瀣一气,拒不赡养老人;还有少数儿女不仅不赡养不孝顺甚至打骂自己老人;有的子女只在过年时才来看望父母,这种现象在农村比较普遍。一位老人感慨地说能干活,是儿女的劳力;不能干,就成了儿女的累赘;能动一天就得干,不能干躺下就等死。
生活照料问题。对于低龄老人来说,影响不是太大,因为老年人身体条件还相对较好,生活还能自理,大多还能参加生产劳动,除非生病,不存在生活照料问题。但对于高龄老人、尤其是身体状况不太好的老人,日常生活照料确实成为大问题。
看病难困难。空巢老人中,常年患病的比率非常高,大多数患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高血压等老年性疾病,有的甚至多病缠身。由于医疗费用高,只能是小病忍,大病拖。虽然绝大部老年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仍有大部分的老人有病没钱医治。有的老人患头疼脑热、身体不适等一般的病痛时选择忍着,扛一扛就过去了,只有扛不过去的病痛才去买点便宜的退热止痛类药物。
经济困难问题。空巢老人普遍经济收入不高或缺乏独立的经济收入。绝大部分农村空巢老人把一生劳作收入都奉献给了社会和子女,到年老时却没有什么积蓄,经济收入低,养老问题得不到有效保障。空巢老人的支出集中在饮食、水电、日用品等必须品的开销上。既使有农村低保、五保供养和临时救助等社会保障,但由于保障水平较低,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对策建议
加大《老年法》的宣传力度,维护老人合法权益。
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大力宣传、表彰和推广老年优待先进典型,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推动《老年法》宣传进社区、进农村,形成敬老法制观念,让全社会形成尊老、助老、敬老的良好氛围。加大对《老年法》和涉及老年人的优待政策的宣传落实,让更多的老年人在物质生活、精神文化生活,医药保健以及维护权益等方面享有实惠,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助老、养老的美德,形成全社会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社会风尚。加大执法维权力度,依法处理和打击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基层老年组织要经常开展法制教育,帮助老年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广泛开展对老年人家庭的一访四查活动,对不尽赡养义务的家庭、子女进行批评教育,责其改正。建立健全老年法律服务网络,拓展老年人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渠道,扩大老年人法律援助覆盖面,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县、乡司法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对老年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要给予优先审查、优先受理、优先指派服务。司法机关继续推行和完善涉老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制度,提高涉老案件办案质量和效率。有效地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进一步建立健全养老保障体系,让空巢老人安度晚年。
一是政府要继续加快推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以解决农村家庭养老的不稳定性和脆弱性,使农民在年老时,也能像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一样领取养老金,这是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主
要途径。我县去年已开始实现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每位老年人每月可领取60元的养老保险金,但标准较太低,60元根本解决不了什么问题,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断提高养老金额度。二是要进一步扩大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范围,提高低保标准,让生活困难的老年人都能得到低保待遇。三是应加大对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补助力度,
老年人调研报告 篇12
当前,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一个实实在在的社会问题,是我们国家的基本国情。随着经济的发展,党和国家出台实施了许多养老、惠老政策,多数老年人过上了幸福、安稳的晚年生活,对当前的物质生活基本满意。相对于物质生活,老人们对精神文化方面的满意程度稍低了些,结合有关材料和本人走访调研了解,1/3的老人感到精神生活丰富,1/3的老人感到精神生活一般, 仍有1/3的老人感到精神生活贫乏。
(一)电视、收音机成为老年人精神文化的重要构成部分。看电视是老年人自我娱乐、了解世界和国家大事的重要渠道,绝大部分老人表示,除特殊情况,没有一天不看电视、听收音机的,有的老人每日看电视的时间在8小时以上。从时间上秋冬两季更长于春夏季节。
(二)参加文体活动成为老年人扩大交往的重要途径。由于我盟目前为老年人建设了相当数量的文化活动室等休闲场所,苏木(乡)镇所在地的老人们把打打麻将、扑克作为重要的娱乐活动项目和扩大交往的手段。旗县所在地由于老年人相对集中、娱乐设施相对不足,除部分热爱文体活动的外,其他老人成群结队地坐在一起室外聊天闲谈成为打发空闲时间、相互沟通的主要方式。
(三)参加知识性活动成为老年人重要选择。如今的老年人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小学甚至文盲的比例占到七成以上。相当部分的老年人渴望学习知识,充实精神文化生活。
建议:
要填补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的空缺,就需要与社会共同努力,结合目前正在全力推进的精准扶贫,不断地延伸、扩展和优化老年人精神生活、文化生活的“空间”。
(一)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关注老年人的社会氛围。
一是弘扬孝道文化。把弘扬孝道文化作为一项文明创建任务,大力开展孝亲敬老活动,健全宣传队伍,拓宽宣传渠道,营造良好宣传氛围。从学校、社会、家庭三个层面开展了内容丰富的孝道文化宣传评比活动,让关注关爱老年人的意识和行动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职能部门组织开展特色鲜明的主题活动、敬老模范嘎查(村、社区)和孝亲敬老先进评比活动,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的孝道文化。
二是发展老年教育。建议各级政府要在财力、物力上大力支持当地老年教育工作,把老年教育列入终身教育体系,统一规划,加强管理,扩大老年教育覆盖面,提高教育水平。充分利用我盟现有的教育条件,办好老年电视大学和老年进修学校,引导老人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新的.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养生保健知识,既增长知识,又能消除孤独感,丰富晚年生活。常住老年人口较多、有条件的苏木镇也可就近设立教学点,争取更多的老年人参加学习。
三是开展文化下乡。相关部门要经常性组织开展“送科普书籍、送电影、送戏”等形式多样的文化下乡活动,丰富基层老年人的文化生活。老龄工作部门也可以积极组建老年艺术团,一方面艺术团成员可以自娱自乐,丰富自己的晚年生活;另一方面可以编排节目送戏下乡,为广大老年人送上精神食粮。
(二)开展文体活动,提高老年人的身体素质。
一是加强硬件建设。近年来,我盟在体育健身设施上有了明显改善,但仍然存在不够完善,各地政府有关部门要继续增加财政投入,建设门球等我盟传统老年活动设施的建设。同时要整合学校、部门、社区现有资源,做到共同利用、一室多用,实现效益的最大化,方便老年人开展文体健身活动。
二要健全软件组织。各苏木镇、社区可成立老年人体育群众组织,积极组建广场舞队、歌唱队、棋牌队等各类文体团队,活跃老年人生活,锻炼老年人体魄。
三是积极开展文体活动。要经常组织开展大型文体交流活动,如与周边盟、旗联合举办老人步行健身走活动、广场舞比赛等活动,让更多的老年人参与到健身队伍中来,搞高自身身体素质。还要因地制宜、经常组织开展各类诸如太极拳、抖空竹、小型文体比赛,促进群众性老年文化活动的开展。
(三)关注精神慰老,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一是在精神上敬重老年人。要尊重老年人,要倾听他们的意见,体现在老年优先、老人在上等方面;
二是在心理上满足老年人。体现在尊重老年人的选择和尽量顺从老年人的意愿。比如帮助老年人实现年轻时的梦想,引导老年人培养有益的兴趣爱好,支持老年人发挥余热等等。
三是子女要唱主角。在老年人物质生活有了基本保障的情况下,精神赡养显得更加重要,有时儿孙一句宽慰的话语、一封平安的家书、一个温馨的电话、一件有意义的礼物,就会给老年人一个惊喜、一丝慰藉、一点温暖、一份回报。
四是老年人要自强。老年人要融入社会、融入社区、融入集体、融入自然,积极投身到社会中去,做到老有所为,发挥余热;要培养兴趣,广交朋友,丰富生活,多参加有益的适合自己的文体活动,总之,要实现积极老龄化,老年人应该有精神寄托,但不要有依赖思想,不要过于依赖子女,应该自己动手做好自己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