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700字

欢迎阅读读后感700字(精选23篇),内容由范文学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后感700字 篇1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用了三个多小时,也可以说是一口气读完了。其实我这次是第二次阅读。每当我看到这本书时心里就会产生去读它的强烈愿望。为什么这本书会有如此大的吸引力呢?

我喜爱这本书,它的许多章节我能完整复述。我记得在《演绎法》中,福尔摩斯初次与华生见面,就说他是从阿富汗来的,而福尔摩斯是这样推理的:这位先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那么,他显然是个军医。他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是,他面容憔悴,这就证明他刚刚大病初愈而且又历尽艰辛。他的左臂受过伤,现在还有些不便。试问,一个英国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苦,而且手臂受过伤,这还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只有正在打仗的阿富汗了。寥寥几句精辟的推理,让事件如此的简单。对,吸引我的其中就有这严密完美的推理。

我对福尔摩斯侦探的推理佩服的五体投地。在”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中,福尔摩斯的推论是: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个男人,身高6英尺,正当中年。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一辆四轮马车来的。这个凶手很可能脸色发红,右手指甲比较长。而真凶正是如他所描述。在他眼里,现场任何一个蛛丝马迹都不容错过,在他精密地推理下,悬疑案件的真相层层被揭开。这精准的推理靠的又是什么呢?

福尔摩斯用心细如发的观察、敏锐的洞察力、丰富的知识、智慧头脑的综合,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侦探的风采。在生活中,小错不断的我们又有何感想?我们常常不屑一顾。这就好像刚盖的楼房柱子歪了,新装的汽车少了几个螺丝。虽然事小,但迟早会出问题。

这本书还让我着迷的是作者的写作方法。一个小笑话别人讲的好笑,而我讲出却味道不同;同是案件,从作者笔下,则惊险、扣人心弦又引人入胜。

《福尔摩斯探案集》吸引我们的又何止这些?

读后感700字 篇2

书是我的最爱,它好比一架梯子,引导我登上知识的殿堂;它好比一艘船,载着我去知识的海洋中航行;它如同一把钥匙,帮助我开启心灵的智慧之窗。一放暑假,我就缠着妈妈去新华书店买了一本我期盼已久的《木偶奇遇记》。

《木偶奇遇记》叙述的是一个由老木匠雕塑的木偶匹诺曹如何去学会诚实、勇敢、不自私而成为一个真正男孩的成长过程。故事中的匹诺曹淘气,爱撒谎,到处捣蛋,也经历了许多遭遇,闯了许多祸,最后在仙女的帮助下,变成了一个诚实,善良,好学上进的好孩子。

生活中的我又何尝不是一个匹诺曹呢?那是一节美术课外写生课,老师带着我们在河边描绘柳树,我三下五除二地画好了,河边的景色真美啊!我跑去摘下柳树条,拿着柳树条与同学嬉戏,突然一道亮光在我眼前闪过,定睛一看,原来是一支钢笔,上面有我最喜爱的樱桃小丸子的图片,不知不觉心里扑通扑通地跳起来,我东瞧瞧,西看看,没有同学注意我,我迅速地捡起来藏在衣服袋里,一摸手心全是汗水。这时老师喊收队回学校,同学们整理书包,“咦,我的笔呢?“我的朋友小红叫了起来。老师问我们看到没有,我跟着同学们一起回答没有,同学们都帮着到处找,还是没有找到。小红急哭了,那是***妈送给她的生日礼物呢。在回学校的路上,我的心里特别难受,脚步也变得沉重起来,时不时的我还偷偷地摸摸鼻子看变长了没有。到了学校,我拿着小红的钢笔走到老师跟前,哭着对老师说:“对不起,我不该撒谎。”老师看着我,沉默了一会儿,语重心长地说:“这才是好孩子!“我羞愧地低下了头,悄悄地又摸了摸鼻子。

现在我明白了,《木偶奇遇记》这本书展示给我一个个鲜活的实例,时时提醒着我,怎样做一个诚实懂事的孩子,勇于承认错误,改正错误,遇到困难不退缩,努力面对各种困境,长大成为一个坚强,勇敢,有作为的人。《木偶奇遇记》这本书真是让我受益无穷啊!

读后感700字 篇3

最初接触这本书是被它的名字吸引了,就像被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让人不由自主地想要探究面纱背后的故事。一次偶然的机会接触到了一部电影,叫做《地心历险记》。影片惊险刺激,充满神秘感,经过一番查询得知这部电影就是由《地心游记》这本著作改编而成的。这更加激发了我去阅读它的好奇心。

这本书的作者是儒勒·凡尔纳,他是19世纪法国小说家、剧作家及诗人。凡尔纳一生创作了大量优秀的文学作品,以《在已知和未知的世界中的奇异旅行》为著名,代表作为三部曲《格兰特船长的儿女》《海底两万里》《神秘岛》以及《气球上的五星期》《地心游记》等。他的作品对科幻文学流派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他与赫伯特·乔治·威尔斯一道,被称作”科幻小说之父”。

这本书讲述的是,德国科学李侠登布洛克教授受前人萨克努塞姆一封密码信的启发,偕同侄子阿克塞尔和向导汉斯,进行了一次穿越地心的探险旅行。他们从冰岛的斯奈菲尔火山口下降,一路上克服了缺水、迷路、风暴等各种困难,终于在一次火山喷发中从西西岛的斯德布利火山回到地面。

这本书充满了传奇色彩也是由于当时社会大背景影响的,一方面欧洲殖民者为了建立自己的帝国开始了一波探险热潮,一方面是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考古学和地质学也有了一定的进步。

由于当时是先看过了电影之后才去读了这本书,所以在读书的过程中很有画面感,每读到一处,脑海中都会显现出电影里的情节,所以这比没看电影就去读这本书更加地充满了惊险和刺激。

书中的主人公们遇到危险迎难而上,勇敢坚韧,实在是让人佩服,也不得不说他们的这种精神让我热血沸腾,甚至是想要加入他们,一起去看看地心到底是什么样子的。曾在我们小的时候就思考过很多不可思议的问题,而凡尔纳好像是读懂了我们的心,将这种不可思议跃然纸上,翻开每一章,用手划过那一行行字,你仿佛可以感受到那股来自地心的神秘力量,吸引着你一步步探寻,路上有“荆棘”,有“坎坷”,甚至会“危及生命”,可仍然阻止不了我们探究的那颗心。因为主人公的勇敢感染着我们,让我们更加有信心探索下去。

如果有机会,你一定要去读读这本书,看看这部电影,我想你一定会爱上这种探险的感觉。

读后感700字 篇4

小时候,妈妈每天晚上睡觉前就给我讲一个故事,我非常的喜欢。有一次,妈妈告诉我今天我们要讲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我就问妈妈,有多长呢?妈妈说一天讲不完,一个星期也讲不完,要一个月的时间呢。我第一次听这么长的故事,既好奇又兴奋。这个故事就叫《木偶奇遇记》。它讲述了仁慈木匠安东尼奥因为寂寞就做了一个跟真人大小一模一样的木偶,取名叫匹诺曹。一天他睡觉的时候,梦见一位斑斓并且善良的天使赋予他最心爱的木偶皮诺曹生命,于是小木偶开始了他的冒险。如果他要成为真正的男孩,他必需通过勇气、忠心以及诚实的考验。在历险中,他因贪玩而逃学,因贪心而被骗,还因此酿成了驴子。最后,他掉进一只大鲸鱼的腹中,不测与安东尼奥相逢。经过这次历险,皮诺曹终于长大了,他变得诚实、勤劳、善良,成为了一个真真正正的男孩。

在这个故事里匹诺曹从遇见蟋蟀开始,就开始遇见一个又一个的八怪七喇的人和事,遇见想不到会遇见的好人——斑斓善良的仙女,遇见想不到会遇见的坏人——瘸腿的狐狸和瞎眼的猫。好人总是给他带来温暖的光亮,坏人总是给他带来阴冷的暗中。就像我们现在这样,在成长的过程中也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斑斓善良的仙女就像是我们的爸爸妈妈,爸爸妈妈为了教导我们,花了力气,用了金钱,拼了命,掩护我们。还有在你我的身边,也有许多报酬了不让我们走上歧途,不时刻刻资助着你我的老师、同学、伴侣、亲属……他们都是那只会说话的蟋蟀啊!假如你放弃了那些箴言,你的心,也会酿成一头小驴子。我们现在还很小,在成长的过程中也会遇到像故事里的坏狐狸和猫,很容易被坏人欺骗。所以,我们要认真思考、仔细观察,才不克不及被这样的坏人所诱惑和哄骗。

读完了这个故事后我要做到诚实,能分辨善恶;要认真学习,克服坏习惯;努力做个诚实、善良、勇敢的好孩子。

读后感700字 篇5

同学们,想必你们一定看过《鲁滨逊漂流记》这部小说吧!鲁滨逊在荒岛上战胜了各种困难,凭借顽强的意志活了28年!他是英雄的代名词,是我的偶像,他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鲁滨逊特爱航海,因一次事故,船员死亡,鲁滨逊幸存,被流落荒岛;之后用船上的物资,搭起了树屋,建了一圈围栏,他之所以用枪打猎,是因为食物稀少;到最后就下了“星期五”,有农场,有羊圈,有羊奶喝、羊肉吃,还凭借聪明才智,把一位船长救下了,返回英国。

他十分坚强,对生活充满希望。记得有个情节是:鲁滨逊造了艘船在海滩上,可就在赶去的时候,“星期五”掉进了一个地洞,一颗树木压在他身上,洞窟窿一直在溢出海水,这是涨潮的预示!鲁滨逊顿时手足无措,跳下去挪开那棵沉重的树木,可这一定是徒劳的。海水越升越高,“星期五”立马叫他去海岸,不然船会冲走的。鲁滨逊看了看洞口,望见了树藤,情急之下想出了办法,救出了朋友“星期五”。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迎难而上,坚定不拔,乐观勇敢,我佩服他到了五体投地的程度,我们应当学习他的精神。不然我始终在父母的羽翼保护之下,未曾经受任何磨炼,不会去努力向上,还整天抱怨谁的错,谁的对。我觉得学习不应局限于课本之中,我们要在生活中学习更多的生活常识与生存本领,武装自己的大脑,成为社会的顶梁柱,不做世界的蛀虫。

去野外求生和在自然灾害下生活差不多,比如汶川地震,面对灾难,人人团结,井然有序,显然并没被灾难达到,灾区人民一起团结奋进,重建家园;那些失去手或腿的人,饱经风霜,靠着顽强的意志活出比平常人更灿烂的人生;他们那顽强不屈,临危不惧的精神不就是鲁滨逊所具有的吗?

鲁滨逊就是这样一个人,他用自己顽强不屈、迎难而上、乐观勇敢的精神,为我谱写了一段美妙的诗篇!

读后感700字 篇6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良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现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辽阔图景,波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很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天子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常庶民;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盘根错节的矛盾关联,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奋斗、社会抵触、人情世态、风土风俗,作了实在而又活泼的刻画。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生农夫家庭但博览群书的青年。这个超群绝伦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二心憧憬拿破伦时期的沸腾生涯,盼望通过参军去建功立业,飞黄腾达。但在王政复辟时代,在极其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层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一途他才有盼望跻身上流社会。

小说落款《红与黑》,红即象征部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破叶尔市长德?瑞那府受骗家庭老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敏捷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博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而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打算以此到达发达的目标。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家秘书,同时勾结上了候爵的女玛特儿。正筹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懊悔的教士的支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检举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跟梦幻完整幻灭了。在他失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格的审讯,终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停止本人短暂的毕生。专心愿望解脱贫贱位置报复上流社会鄙弃的于连,是殚精竭虑,不择手腕的。他明明崇敬拿破伦,却要当众痛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可能完全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懂得那时的生活背景,只晓得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诈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酬所有的人,假如我是他,我会很累。

要自己时刻像片子里一样去表演一个和自己心坎世界异样的角色,而且要让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迷在这个角色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山河易改,禀性难移。我真同情于连。正义永远克服邪恶,于连终极的下场是可悲的,所以待人最好多一些真挚少些虚假。

读后感700字 篇7

《名人传》是由法国作家罗曼·罗兰写的。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第一个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个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最后一个是俄罗斯名作家:托尔斯泰。

在这本《名人传》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贝多芬的故事。贝多芬是个音乐天才,他的天分很早就被他的父亲发现了,不幸的是,贝多芬的父亲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好父亲,他天天让贝多芬练琴,不顾及他的心情,一个劲儿的培训他,有时甚至把贝多芬和一把小提琴一起放进一个屋子里关起来,一关就是一整天,用暴力逼他学音乐。贝多芬的童年是十分悲惨的,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时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变成了挥霍的酒鬼。这些不幸一起压到了贝多芬的头上,在他心中刻下了深深的伤痕,也因此导致他的脾气暴躁而古怪。但是贝多芬没有因此而沉沦,他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自己所热爱的音乐事业中去了。由于他的天分和勤奋,很快地他就成名了。当他沉醉在音乐给他带来的幸福当中时,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他的耳朵聋了。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耳朵,而像贝多芬这样以音乐为生的大音乐家,却聋了耳朵,这个打击是常人所接受不了的。

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这引起了我的深思。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面对困难,他丝毫无惧。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时,经常想到的就是请求他人的帮助,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决。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面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

最后,我希望全世界人都能够记住贝多芬,并像贝多芬那样活着。

读后感700字 篇8

英雄未必要去冲锋陷阵,也未要在疆场搏杀,未必要振臂一呼,应者云集,英雄可以是战死沙场,鼓舞士气百战百捷的将军,也可以是身残志坚为梦牺牲,勇于挑战自我的精神伟人。

法国作家罗曼·罗兰所作的《名人传》中就写了三位英雄:贝多芬、米朗基罗、列夫·托尔斯泰。他并没有对他们的生平做以叙述。而是着重写了三位英雄在追求艺术与梦想路上的坎坷与磨难。他们不屈于命运,也不拘泥于现状,他们积极进取、勇于开拓。

贝多芬幼年可以说很不幸。被父亲用暴力开发音乐天分,失去亲爱的母亲,但等待他的却是幸福坠入深渊的痛苦。之后他偶遇了莫扎特,拜海顿为师,人生正值幸福之时,命运却使他再次坠入深渊。他的耳朵正慢慢失去听觉,内脏也被剧烈的疼痛折磨。之后他感情受挫。他又向深渊滑进了一步,但他在漆黑的渊底创作,用近乎崩溃的神经支撑,最终写出了不朽佳作。他的一生坎坷多磨,但他都以顽强的意志支撑,不断在黑暗中前进,在无声的世界里创造绕梁之音。英雄以他的精神对抗病痛。

米开朗基罗是一位文艺复兴时代的大师,他长于雕塑、绘画、建筑。他为艺术付出他宝贵的生命。他的作品展现着那个时代最美好的精神品质。他出身于一个有声望的家族,但他精神上很痛苦。他目睹国家被外族入侵,人民受苦。而他几乎没有自由,只得附于教皇。他的艺术作品可以说得上是最伟大的作品之一。他为艺术付出了太多,也为理想付出了太多,他值得别人尊敬,被称为“英雄”。

列夫·托尔斯泰是俄国小说家。可以说年轻时的他人生已经很圆满了。但他并不喜欢这些,他追求的是“生命的真谛”。他敢于挑战一切权威,把沙皇批判地体完肤。他在文学上造诣颇高,作为一个文人,他无可挑剔,勇于批判。称他为“英雄”并不为过。

在生命这条无尽头的长河,曾激荡过无数耀眼的浪花,正是这些如《名人传》里的英雄,他们带给我们精神的启迪和震撼,也留下了永垂不朽的故事!

读后感700字 篇9

我从小不爱读书一看见书就头痛想睡觉小时候虽然家境不是最好但父母为了我们三姐妹读书是肯花钱的三姐妹就我不爱读书姐姐拼着命读个电大后来又读本科妹妹就更不用说了她是70年代出生的大学毕业后挺着大肚子还在读书碰上我那个年代不读书还行也能有个好工作到00年时看看别人都读书我也到党校大专班勉强报了名因为一看见书就头痛想睡觉所以入学都没考上那时也体会不到读书会如此重要自从前几天张主任给我们发了阳光心态这本书后我如果以前也象现在读阳光心态一样那么爱读书的话我一定也是个大学生这本书我一口气就读了半本这对我一个不爱读书的人来说是多么的不容易啊!也足已证明这本书的内容。

我从阳光心态中看到的是知足、感恩、乐观开朗这样一种心态是一种降的心态。它能让人心境良好人际关系正常适应环境力所能及改变环境人格降。具备阳光心态可以使人深刻而不浮躁谦和而不张扬自信而又亲和我们讲和谐不仅要力求人与人和谐人与自然和谐还要注重人的内心和谐。人的内心和谐是和谐社会的一个高境界。”吴维库博士提出的塑造阳光心态的理论正是引导人们调整好自己的心态营造知足、感恩、乐观开朗的心理树立喜悦、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通过个人内心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的一把钥匙。

当今社会有种怪现象:我们的财富在增加但满意感在下降;我们拥有的财富越来越多但是快乐越来越少;我们沟通的工具越来越多但是深入的交流越来越少;我们认识的人越来越多但是真诚的朋友越来越少;房子越来越大里边的人越来越少;精美的房子越来越多破碎的家庭也越来越多;道路越来越宽但我们的视野越来越窄;楼房越来越高但我们的心胸越来越窄;我们渴望了解外星人却不想了解身边的人;我们可以参与的活动越来越多但是享受的快乐越来越少;我们的支出在增加但是我们的获得在减少;我们的药物在增加但是我们的降水平在下降;我们的收入在增加但是我们的道德水平在下降;我们的自由在增加但是我们的空间在减少。

读后感700字 篇10

这个寒假里,我读了《王尔德童话》。里面写有《快乐王子》、《夜莺与玫瑰》、《自私的巨人》、《忠诚的朋友》、《神奇的火箭》、《星孩》等九篇童话。

这九篇童话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快乐王子》了。快乐王子活着的时候,每天都无忧无虑地生活着。快乐王子死后,人们把他做成了一个高高的雕塑,他看到了城市中的丑陋和贫困快乐王子不再快乐。快乐王子决心奉献出自己的一切来帮助那些穷人。原本要飞去埃及的小燕子,被快乐王子的爱心所感动,他放弃了南飞,成为快乐王子播撒爱的信使。快乐王子剑上的红宝石让生病的孩子感到凉爽,进入了甜蜜的梦乡;蓝宝石的双眼让追求梦想的年轻人享受到被肯定赏识的快乐,让卖火柴的小女孩笑着跑回家,摆脱挨打挨饿的遭遇;他身上的黄金叶子,让穷人们有了温暖、有了食物、有了快乐。快乐王子和小燕子付出了爱,奉献了生命,却得到了真正的快乐。上帝将他们视为最珍贵的两样东西, 让燕子在他天堂的花园里永远地放声歌唱,让快乐王子在他黄金的城堡中永远地赞美他。《快乐王子》告诉我们:有付出才有回报,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学会帮助别人。

除了《快乐王子》,我最喜欢的就是《忠诚的朋友》了。在我心目中,它是一篇非常棒的童话。这篇童话从红雀向老河鼠讲述什么是忠实的朋友开始,将小汉斯和磨坊主的故事娓娓道来。小汉斯勤劳、善良,在辛勤耕作下,整个村子里没有人比他家的花园更加漂亮和招人喜爱。汉斯吧有钱的磨坊主看作最好的朋友,而磨坊主却总以真正的朋友应该分享一切的迷人幌子来哄骗汉斯。淳朴善良的汉斯不断帮助自己的朋友,最后用生命祭奠了友情。汉斯无疑是一个十分看重友情的人,但是汉斯的故事让人同情却不赞赏。这个童话告诉我们:真正的友谊应该是相互的,忠实的朋友不能只索取不付出,更不能自私自利。

《王尔德童话》教会了我许许多多的道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读后感700字 篇11

那是一本叫作《淘气包埃米尔》的书。可以说它是我小学低年级阶段读过的众多书中最爱的一本了。喜欢它既是因为它无比精彩的内容更是因为寻找到它的过程是那么的一波三折,令我倍加珍惜。

第一次目睹《埃米尔》的“芳容“是在学校。不知是哪位同学在向别的同学介绍这本书,说它是多么的好看,主人公埃米尔是多么的有趣。我仔细地看了一下封面,书面印刷的简洁醒目,桔蓝两色相间,上面有六个白色大字:“淘气包埃米尔”。字下方一个红色方框内画着一个倒立的男孩。他衣着简陋却掩饰不住满脸活泼俏皮的神情。我一下就记住了这本看上去“妙趣横生”的书。我暗暗在想,回家一定要让妈妈买给我。谁知学业繁忙的我竟然把这件事忘到了九霄云外。差点与《埃米尔》失之交臂。

不知过了多久,某个开学前的一天,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买教辅书。我意外的又发现了它的踪迹。在那一堆琳琅满目的图书中,我一下就看到了那个倒立的小男孩。我如获至宝,立刻拿起它走向妈妈,告诉她我想买这本书。妈妈翻看了简介和目录,说:“嗯,这本书还真挺好的,但它有一个系列十几本,我们回家上网看看在网上买是不是便宜些。”我有些失望,但想想妈妈说的也有道理,就恋恋不舍地和《埃米尔》道别了。回到家里,妈妈上网搜到了这套书,但因为网上显示即将有“买赠“的活动,妈妈就说等几天再买。谁知后来和我一样“贵人多忘事“的妈妈竟把买书的事给忘了。可怜的《埃米尔》再次与我“擦肩而过“!

然后也许是有天意,一天,我不小心把同学桌上的一本书给碰翻了掉在了地上,我捡起来后发现竟然是《埃米尔》!我的心头涌现出一种异样的感觉,感觉它是多么渴望被我阅读啊,它跟我实在是太有缘啦!这次我不敢再拖延了,立刻写了一张小纸条放在了笔袋,晚上一回家就让妈妈赶紧给我买。妈妈满怀歉意,立刻下单了。第二天放学回家,一本崭新的《埃米尔》就送到了我的手中。我赶紧翻开它,细细阅读。它果然不负所望,非常精彩。我读了无数遍后现在几乎能倒背如流。每当我向别人推荐它时,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得到它时的不易,因而倍加珍惜。

有缘终会相聚。我获得我最爱的图书的故事,你是不是也觉得有点神奇呢!

读后感700字 篇12

世界文学居人高尔基的小说《童年》是作家的自传体小说,它是高尔基成长的第一个足迹。书中描绘了十九世纪末俄罗斯的社会生活画面。

这个学期,我认真地拜读了这部作品,有太多的感想和感悟。说起童年,在我的眼里是阳光、幸福和快乐的,可是读完高尔基的《童年》,我发现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真是太艰辛了。阿廖沙童年时寄居在外祖父家,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贪婪、残忍;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外公严厉而暴躁,经常打他两个舅舅,更是不喜欢他,他不但幼年丧父,11岁时还失去母亲,外祖父破产。从此他失去生活依靠,独闯社会,浪迹天涯……似乎一切的不幸都降临在他的头上,只有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像一盏明灯,照亮了阿廖沙孤独的心。她常常给阿辽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在无形之中就教育了他应该做一个乐观,善良,独立,内心强大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又是一个热爱学习的童年,他在书中说到,小的时候,我想象自己是一个蜂窝,各种各样的粗人,全像蜂蜜一样,把自己的生活知识和思想送进蜂窝里,他们尽自己所能,大量地丰富着我的心灵,只有这种蜂蜜往往是肮脏而味苦的,但是要是知识,就是最甜的蜜。

这段话充分体现了当时苏联(现俄罗斯)孩子渴望学习的精神,当时的学校少的可怜,大多数的孩子只能在大街上玩耍,虽然很想上学,但条件不允许,他们只能抓住生活的点点滴滴,学习,充实自己。相比之下,我们现在和他们简直是天壤之别,我们的学校一栋栋教学楼拔地而起,操场平坦宽阔,一间间教室宽敞明亮,窗明几净,空调、电视、投影仪,各种各样的现代化装备一应俱全,再加上认真负责、乐于助人的老师,我们现在的条件在那时的苏联(现俄罗斯)儿童估计想都不敢想,但是我们身边的许多人却身在福中不知福,不珍惜学习的机会,不求上进,得过且过,虚度光阴。

读完《童年》这部作品,我深深的意识到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遇到再大的困难也不低头,做一个乐观向上,充满自信和勇敢的人。

读后感700字 篇13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在我的生活中,永远少不了图书的参与。在我读过的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著名小说家巴赫写的《海鸥乔纳森》了。

书中的乔纳森是一只海鸥,它从小有着远大的理想,向往着美好和自由的生活。在它眼里最重要的是练习疾速地飞翔,而不是像其它海鸥那样无所事事,只知道吃喝玩乐。乔纳森因不服从鸥群首长的命令而被驱逐出鸥群。可它依然没有放弃飞翔,一直在努力变成更棒更好的自己。

一只海鸥都是这样地努力,更何况我们人呢?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旦遇到困难就会躲避,然后导致我根本不会独立思考问题,做事情总是半途而废,从不坚持,更没有想过给自己制定什么目标。有一次妈妈给我留了一道比较烧脑的题,我冥思苦想绞尽脑汁也没有一点头绪,于是我索性扔下笔不做了,等妈妈回来给我讲,坐享其成岂不舒服!但在读了这本书后,我恍然大悟。乔纳森一次又一次偷偷练习飞翔,可还是被发现,最终被驱逐出了鸥群,离开家人、离开朋友,这是一个多么大的困难呀!可是它没有逃避,而是迎难而上,它从来没有想过要像普通海鸥那样生活,心中想到的仍然是它疾飞的梦想。这让我深受启发,人生的道路上会遇到许多的挫折,我们要向乔纳森那样迎难而上,厚积薄发!

我觉得我们从小就该像海鸥乔纳森那样,给自己设立一个远大的目标,然后不断地努力,排除各种困难,踏踏实实地去实现它。坚持不懈是追求目标的根本,半途而废是追求目标时的最大忌讳,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即使历经千千万万的困难又有何妨呢?

是啊,《海鸥乔纳森》这本书不仅深受人们喜爱,还引人入胜。读书,可以使人思维活跃;读书可以开阔视野;读书可以使人聪颖智慧,我以后一定要多读这样有深度的书。

读后感700字 篇14

读了俄国作家契诃夫的短篇小说《凡卡》,我感慨万千,为凡卡悲惨的童年生活而悲痛,为自己生活在21世纪而感到幸福。

凡卡只是一个九岁的孩子,九岁本来是个花季年龄,是个畅快玩耍,放飞天性的年龄,但生活在19世纪沙皇统治下的凡卡,受尽了非人的折磨之苦。

来到繁华的莫斯科,凡卡原想学到一技之长,作个鞋匠,在社会立足,但他却经受了种种折磨;遭受了种种非人的虐待,过早地尝到了生活本不该有的悲惨--挨毒打、挨饿、受捉弄、睡不好觉,过着惨不忍睹的生活。楦头是用木头做的,用它来敲击小凡卡的脑袋是一种多么残忍的伤害呀!

小凡卡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发出了与年龄不相称的悲叹与哀求,足以看出凡卡内心的痛苦与无奈,令人同情!催人泪下!和他的童年相比,我们是多么幸福呀!在家里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过着像“小皇帝”,“小公主”一样的生活,从不主动承担家务,好像父母长辈为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理所应当一样,自私无情地当着“吸血鬼”,贪婪地吮吸父母的心血,不知不觉地成为“啃老族”的一员。我们从未饿过一回,永远都是吃香的,喝辣的,更何况有的同学从没有体会过父母的辛苦,做过多少令父母不满,不如意的事,可他们永远都是默默无闻,忍气吞声。而父母只要做了一丁点儿使你不称心的事,你就会大发雷霆,甚至动拳脚,跟父母大吵大闹一场,这简直是恶魔,是忘恩负义的白眼狼。还有的同学浪费自己的时间,整天宅在家里玩手机,打游戏,用钱来买皮肤,买装备,来武装自己的背包。不!完全错了!应该用自己的时间和精力收集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

同学们,我们是21世纪的主人翁,与凡卡相比,我们有爸爸疼、有妈妈爱,有艺学,有学上,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我们是祖国的花朵,身上肩负的是国家的希望。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努力学习,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自己的未来,肩负建设祖国的重任吧!

读后感700字 篇15

生命需要阳光,其实心态更需要阳光。

我们的财富不断增加,但是快乐却越来越少;我们的沟通工具越来越多,但是心灵的沟通越来越少;我们认识的人越来越多,真正的朋友却越来越少,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们的心态出了问题!

人生是不可解的谜,每个人对生命的理解都不一样。很多人走到人生的尽头,还不知道人生所为何来?在一辈子的跌跌撞撞之中,也没有细心品味人生的酸甜苦辣。来,不知道怎么来的?走,也不知道怎么走的?多半的人活得很辛苦,因为不知道怎样才能活得很快乐。人如何看待自己?如何对待别人?如何教育自己?如何追求事业?如何经营家庭?是一辈子努力的方向和目标。

人生活在这个世上,不可能都是一帆风顺的,或者遇到困难,或者遇到挫折,或者遇到变故,或者遇到不顺心的人和事,这些都是人生前进中的正常现象。然而,有的人遇到这些现象时,或心烦意乱,或痛苦不堪,或萎靡消沉,或悲观失望,甚至失去面对生活的勇气。人在生活中,要学会用阳光般心态面对生活。所谓阳光心态,就是一种积极的、向上的、宽容的、开朗的健康心理状态。因为,它会让你开心,它会催你前进,它会让你忘掉劳累和忧虑。当你遇到困难时,它会给你克服困难的勇气,它会让你相信"方法总比困难多",让你去检验"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的道理。当你遇到委屈时,它会给你安慰,会给你容人之度,它让你的心胸像大海一样宽阔,志向像天空一样高远。当你遇到变故时,它会让你化悲痛为力量,让你感受到自然规律不可违,顺其自然则是福的真谛。

朋友们,阳光般的心态来之不易,它需要你生活的阅历更加丰富,获取的知识更加充实,对待人生的态度更加积极,它需要你用修养之水浇灌,勤劳之力扶持,宽容之心呵护。

朋友们,从现在起,为拥有阳光般的心态而努力吧!

读后感700字 篇16

待我一口气读完了《凡卡》这篇文章,泪水已模糊了我的双眼,我为九岁的凡卡过着艰苦的生活而感到难过,仿佛看到了凡卡又在挨打挨骂。

凡卡太可怜了,他才九岁,一个和我们同龄的儿童,却受着这么多的折磨,老板、老板娘动不动就打他,伙计们想方法捉弄他。谁都知道,孩子只有不断地增加营养身体才会长得结实,才会健康。可凡卡呢,早晨吃一点儿面包渣,中午喝稀粥,晚上又是一点儿面包渣,至于菜啊、牛奶啊,根本没有。到了晚上睡觉时,他没有床,而是睡在过道里。这还不算,每当老板的小崽子一哭,凡卡就得去摇那个摇篮,如果睡着了,还会挨老板的打。凡卡总是回想在乡下的那一段日子,虽然清苦,但身边有爷爷、有小伙伴,而现在谁都欺侮他,他真的受不了了,他请求爷爷接他回去。读到这儿,我脑海里浮现出凡卡遥望故乡哭泣的情景,我的心里真不是滋味。

如今,我们也是九、十岁的少年儿童,可和凡卡相比,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我们生活在蜜罐里。每天我们都在良好的环境下学习,老师像辛勤的园丁,精心教育我们,学校为了让我们全面提高素质还给我们建立了电脑房、图书室等。每天我们都能学到许多新知识、新技能。父母为了让我们身体长得结实,天天为我们准备营养丰富的食品,我们多幸福呀!

再读《凡卡》之后,我又陷入了沉思,为什么我和凡卡同样是少年儿童却过着不同的生活呢?原因是我们生长在不同的社会中,凡卡生活在沙俄黑暗统治之下,那里是富人的天堂,穷人的地狱,富人终日花天酒地而穷人却度日如年穷困潦倒。我们呢?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的新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保障了我们儿童享受幸福生活的权力,国家还为我们少年儿童立了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起到了保证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作用,人们把我们誉为祖国的花朵,这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人们常说,不能身在福中不知福,看看凡卡,再看看自己,我们太幸福了,我要加倍努力学习,长大更好地建设我们社会主义祖国,让更多的儿童们过上更幸福的生活。

读后感700字 篇17

题记:“五亿个欢笑的小铃铛!这是我送给你的!”

正文:《小王子》是法国飞行员圣埃克絮佩里的著作。很多人都认为这是一本童话:在大人眼中满篇童言、不涉世事,用盲目升华来讲述简单到人人都懂的道理的书。但是我并不这样认为,这本书中提到的“星星”,“花”,和一天可以看四十三次的“日落”,在我眼里都是琉璃般澄澈,并在暗夜中散发皎洁光芒的东西。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作者那颗纯粹而深刻的心,和他笔下跳动的、荧光闪闪的希望。

想象一下,一个有金色头发,脸色发白,披着围巾的小男孩,和一个比他高好多的,带着头盔全身武装的飞行员漫步在夜幕下,浩渺而瞬息万变的大漠中,头顶上亿万颗小铃铛般的星辰在眨眼欢笑。天空漆黑如墨,如同舞台降下的绒幕布,但你惊奇地发现有蓝色的,忧郁而纯粹的光,从小王子的笑声中滑落,坠落在地上开出火一般的玫瑰。

该如何形容?很简单,“浪漫”。这种诗人独有的气质,藏在《小王子》的字里行间。那个小小的男孩,不懂何为“欺骗”和“驯服”,只是日夜挂念着他星球上唯一的一朵玫瑰花。他是如此的神秘,一切所作所为皆顺从自己的内心,双眼玲珑不染凡尘。他哭泣时大滴大滴的泪水流下,他微笑时金色发丝在阳光下飘扬闪烁。正是因为他太过纯粹、简单,作者在和他相处时才不由自主的动容:“我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什么,我突然觉得自己很笨拙。我不知道该怎样才能去接近他,打动他……唉……泪水的世界,是多么的神秘啊!”

后来的一个夜晚,“神秘”的小王子要回家了。他欢笑着对飞行员说:“五亿个欢笑的小铃铛!这是我送给你的!”

那个飞行员从此拥有了,很多很多的小星星,而同行的我也拥有了小王子送的会在黑夜里闪烁的,散发着玫瑰花香的,很多很多欢笑的小铃铛……

读后感700字 篇18

《淘气包埃米尔》是瑞典的童话外婆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写的。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埃米尔—————一个野性、脾气很拧的小男孩。虽然伦纳贝尔的埃米尔有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浅色头发,这一切都给人一种听话的印象;但一开始,我不怎么喜欢这个脾气很拧的小淘气包,因为他故意干的调皮事让我数也数不清,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埃米尔为喝汤把头伸进汤罐里,把自己的妹妹伊达当国旗升上了天空、把做血豆腐的猪血扣在埃米尔爸爸的头上,想用老鼠夹夹老鼠,却夹到了爸爸的脚趾头。

这个淘气包到底有多淘气?我来说一个数字,反正大人总是只对数字感兴趣。埃米尔每次淘气犯错误时,爸爸总是要罚他到木工房里去反省一段时间,而每次呆在木工房时,埃米尔就会削刻一个木头老头儿,老头儿通常是很愤怒的样子。在接近故事的末尾处,埃米尔搅和了一个盛大的乡间宴会。说起来也没什么,只是把埃米尔爸爸随手锁在茅房里,将宾客们的套鞋混堆成小山,导致埃米尔爸爸在别人吃饭的时候卡在茅房窗户上淋雨,而宾客们告别时需要借助微弱的灯光给自己的鞋子配对。因为这次事件,埃米尔在木工房里制作了第184个愤怒的木头小老头儿!

埃米尔是个善良的天使。他在圣诞节的前夕,举行了一场盛大的宴会,宴请了一群孤寡老人,把家里准备招待亲友的食物全部都吃光了,他还经常探望这群老人,为他们读报。

埃米尔是个勇敢的男子汉。当他家的长工阿尔弗雷德在暴风雪的夜晚染上重病,卧床不起的时候,大人们惧于暴风雪的威力不敢把长工送往医院,他却在黎明时刻顶着风雪,架上雪爬犁,拉着阿尔弗雷德艰难地送到了医院,最终救了阿尔弗雷德一命。

埃米尔的故事读完了,但埃米尔的形象却已经鲜活的长在我的脑海中了。我喜欢这个天真,纯洁的淘气包,更喜欢这个可爱,善良,乐于助人的埃米尔。

读后感700字 篇19

业余时间,我特别喜欢打架子鼓,但是随着难度的加深,我就开始了想放弃的念头,就在这时妈妈送了我一本《鲁滨逊漂流记》,没有过多的批评和谆谆教导,妈妈只告诉我,三天内让我告诉他讲了什么?

抱着抵触的心情,我翻开了书的第一页,鲁滨逊是一位富家子弟,是一个执着,追求梦想,喜欢冒险的青年。父母的反对,朋友的劝告都不能让他动摇对航海的热爱与追求。这时我不禁有点明白了妈妈的用心良苦。鲁滨逊终于得偿所愿,与朋友乘船开始了他的航海之旅,然而命运和他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在第一次航海中,他的船就遇难了,然而鲁滨逊并没有因为这次差点丢掉性命的航海而放弃理想,就在这时,我突然想起了自己,在困难面前,我又做了什么?随着故事的发展,他的坚定,执着,勇敢,坚忍不拔彻底让我折服。鲁滨逊可以在荒岛上孤独生存28年,他可以凭借自己的一双手去建造房子,去种粮食,去制作生活用品,去做美味的面包,而每一项挑战,都是在没有工具,没有帮手的情况下,很长一段时间里独立完成的,大大满足了自己的生活基本需求。

放下书,想想自己,学校有老师,家里有父母,每天这么多人帮助我,爱护我,而我,在小小的困难面前,就这么容易选择放弃,我是真的热爱架子鼓吗?什么叫热爱?鲁滨逊在第一次出海就遇到了风暴,后来有遇上海盗……这一连串触目惊心的经历都没有让他退却,最后遇难孤岛,凭借自己对生活的渴望,对未来的执着,他坚韧不催,用顽强的毅力,生存了28年,他也没有放弃。躺在床上,遥望星空,想起鲁滨逊曾经说的一句话“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

三天的约定到期了,我和妈妈又许下了一个三年的约定“架子鼓十级必达”

这就是我读完《鲁滨逊漂流记》最大的收获!

读后感700字 篇20

《呐喊》小说集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的作品。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呐喊》文集却让人读过后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

《狂人日记》,“疯言疯语”可所说的却未必不是真话。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社会的真实写照。恐怖的封建压迫,毫不留情地扭曲了一条条灵魂;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狂人说:“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在那样的吃人社会里,人亦或是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在哪里还有纯白的灵魂?那是发自内心的狂呼。任一个被压迫,被礼教呀得喘不过气的人都会自然而然的发出这样的呐喊。可是,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这样的呐喊!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礼教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有权利拥有纯净的灵魂,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科举制度,八股取士,几千年来抹杀了多少有识之士,磨去多少个性的棱角,它所塑造的是无数条没有思想的,满口之乎者也的封建傀儡。多少人为了那四书五经竭尽了一生所能;多少英雄豪杰为了功名尽折腰。

《孔乙己》是继《狂入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主人翁孔乙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 《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鲁迅《俄文译本

没有华丽的语言,故事也并不引入入胜,在鲁迅的作品里,表现的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他的言语犀利,像尖刀一样直刺敌人的心脏。同时,鲁迅先生也对生活在这样社会的人们深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希望通过《呐喊》小说集的呐喊,唤醒麻木的灵魂,被压迫的人们,都来呐喊吧!都来反抗吧!

读后感700字 篇21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寒假里,我阅读了著名小说家儒勒·凡尔纳的科幻探险小说《地心游记》,不得不说这是一本好作品。

这部小说主要讲的是一位矿物学教授李登布罗克在一本古老的书中发现了一张羊皮纸。这位教授认为纸中神秘的字符一定隐藏着秘密,但却怎么也破译不了。在他的侄儿阿克塞尔偶然破解了密码后,发现了这是前人萨克努塞姆第一个去过地心的人留下的话。于是勇敢的教授带上足够吃六个月的粮食,以及武器和工具,就踏上了这神秘、危险的地心探险的事。这件事在我看来简直就是天方夜谭,但是凡尔纳却“做到了”,他把这个惊险、刺激的故事描绘的栩栩如生!

在冰岛,他们还雇了一位忠诚勇敢的向导汉斯。他们从羊皮纸纸上说的“斯纳菲尔死火山”的火山口开始下降,在这次探险中他们遇到了饥渴、病痛的折磨;遭遇了迷路、与伙伴们走散、大风暴以及黑暗的恐吓,他们也有几次想过要放弃,但最终还是决定继续勇往直前!我真被他们的这种勇气震撼了,从心底里流露出对他们一行人的敬佩之情。

他们在神奇、神秘的地心,见到了世人从未见过,甚至于闻所未闻的奇异“蘑菇林”、“灌木丛”,以及许许多多史前的低级植物。但这些植物都有着惊人的“身高”,大约都有一百多英尺,也就是说有着三十多米的高度!他们还看到了许多史前动物的骨骸!这让我又是惊讶又非常羡慕。

我越读越投入,越读越兴奋,仿佛我也置身于地球的核心里。可就在这时,小说已经开始进入结尾了。在经历了这么多困难的磨练之后,李登布罗克教授、阿克塞尔和导游汉斯最终一起乘着自制的木筏,在一次火山喷发中被冲回到了地面,但已不是冰岛,而是意大利的西西里,一座名叫“斯特龙博利”的火山脚下。

读完这本书后,我不能不说很佩服凡尔纳的想象能力和描绘能力,里面有许多的好词佳句,以至于让我在三位冒险者遇难的时候,都不禁为他们捏一把汗;到他们缺水的时候为他们担心。但我看到他们克服重重困难,继续捡起那个的走下去的时候,心中充满了欢喜!阅读时,我整个人的情绪起伏和主人公一样,惊喜、难过、失望、焦急、高兴,都从我脸上表现出来,当翻完了整本书时,我有些意犹未尽……

最后,我要再一次感叹,这真是一部好书啊!

读后感700字 篇22

在一个凉爽的下午,我在书架上找了一本《小王子》。当我第一眼看到这本书的书名时,我感觉是梦幻的,幻想着应该是王子和公主的童话故事,读完了才发现这不仅是一本童话书,而且讲述的是一个温暖而悲伤的故事。

本书是法国作家圣埃克苏佩里的经典文学作品,讲述的是飞行员因飞机出现了故障,被迫降落在没有人烟的撒哈拉沙漠上,这时一个神秘的小男孩出现了,执拗地要他画一只绵羊,他就是本书的主人公小王子,来自太阳系的B612小行星。

小王子纯洁、忧郁,每天和一束玫瑰还有一座火山为伴。玫瑰花是美丽的,也是骄傲的,她每天都想得到小王子的喜爱,以至于后来的小王子没有耐心地离开了飞船和玫瑰花。

小王子游历了六个星球,见到了形形色色的人:狂妄自大的国王、爱慕虚荣的的人、酒鬼、财迷心窍的商人、点路灯的人、地理学家,这让他学会了很多做人的道理。

后来小王子又穿越沙漠、登上高山、穿过雪山,遇到了各种艰险和诱惑,小王子终于发现本以为富甲天下的自己,而其实,仅仅拥有一朵普通的玫瑰花,玫瑰花才是他应该珍惜的,Be responsible for your rose,小王子想到这里,失声痛哭。

从这个故事中我学到了,“有些东西用眼睛是体会不到的,必须用心才能体会得到。”小王子始终记得狐狸对他说的这句话。他开始慢慢体会原来是一种彼此的付出与责任,正如他与他的玫瑰花,正如点灯人一如既往地履行他的责任。

小王子的纯真深深的打动了我,只有始终保持一颗童心,未来才能更加美好,我们在生活中也要怀揣着希望和温存,有着感动和驯养的责任,拥有一颗有爱的心。人人友爱,心中有爱,世界才爱。

轻轻地合上书本,一股清风拂过,好像大自然向我微笑,这也是一种爱吧?

读后感700字 篇23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开辟侦探小说"黄金时代"的不朽经典,以惊险的场景、跌宕起伏的情节和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我,让我百读不厌。

书中的他身材高瘦,目光锐利,细长的鹰钩鼻,显得他的脸格外机警、果断,没错,他就是福尔摩斯。他追求正义,惩恶扬善,不管遇到什么难题,他都锲而不舍,总能使罪犯落入法网。

他之所以能顺利破案,是因为对每个细小环节都不放过,足迹的深浅,烟灰的特征,灰尘的分布……而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细节,往往是事情的关键。在"血色的研究"一案中,福尔摩斯通过现场的足迹、车轮印和一枚金戒指等细节,推断出凶手与受害者是仇敌关系,案发前二人一起乘坐四轮车来的,凶手想用金戒指使受害者回忆起某个已死或不在场的女人,福尔摩斯通过这些线索,最终锁定凶手。

福尔摩斯不但关注细节,还能将得到的各门各类的信息迅速应用到推理分析中,他掌握着正确有效的思考方式,这能使复杂的事情变得简单明了,也能从看似简单的案件中找出线索,连接在一起,顺藤摸瓜,从而揭开真相。如福尔摩斯初见华生时,就判断华生是从阿富汗来的,因为福尔摩斯发现华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推理出他是个军医。刚从热带回来,因为皮肤黝黑。但他面容憔悴,证明华生大病初愈而且历尽了艰苦。继而又发现华生手臂受过伤,还有些不便,就想:一个英国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辛,而且手臂受过伤,只有在阿富汗了。经福尔摩斯这么一解释,看起来不可思议的事,推理起来似乎很简单了。

这本书我读了一遍又一遍,每次读完,我都不禁被福尔摩斯冷静的头脑、缜密的思维和强大的推理能力而折服,它让我明白做事要有正确的方法,才能事半功倍,还让我知道细节是多么重要,只有在生活中学会观察,在小细节中发现大问题,才能在成功的路上稳操胜券。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