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好书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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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1

我利用课余的时间,我看了一本好看的书,你们想知道是什么吗?我来告诉你,是《格林童话》,我想大家都知道格林童话有很多故事,可我最喜欢的是《白雪公主》,白雪公主是个既漂亮又善良的孩子,我们都很喜欢她。

有一天,她的后母因为嫉妒她的美丽,就叫人把她带到森林里给杀害了,她哭泣着哀求那个仆人不要杀害她。那个仆人看着白雪公主在地上哭得那么伤心就不忍心杀她,于是就把白雪公主留在了森林里;等仆人走后森林里的野兽就在白雪公主的旁边狂叫,白雪公主害怕极了就拼命跑,到了晚上她来到了七个小矮人的'家里,看到桌子上有吃的就去全吃了一遍在躺在床上睡着了,等小矮人回来白雪公主把事情的经过都跟他们讲了,他们就让白雪公主住在他们那。

不久王后知道白雪公主没死就扮成老婆婆去骗白雪公主吃下肚苹果,结果被一个王子救活了,还嫁给了那个王子。我感觉非常的感动,还有就是不要乱吃陌生人给的东西。

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2

暑假生活是多姿多彩的,也许你会背着行囊和亲人一起享受旅途中的美景,也许你会和小伙伴们一起玩耍,但对我来说,阅读是必不可少的,它带给我无穷的乐趣和知识。

暑假期间,我读了商晓娜的《拍档之成长不烦恼》,此书的主人公是一对双胞胎兄弟——马一左和马一右。该书主要讲述了他们和家人、同学之间发生的一系列的啼笑皆非的故事

在这么多有趣的故事中,我觉得最有意思的就是他们帮老奶奶发传单的`事情。一天,马一左和马一右在放学回家的路上遇见了一位发传单的老奶奶,他们看见老奶奶的手里拿着厚厚的一叠传单,于是上前问道:“老奶奶,您要发多少张传单啊?”“500张,”老奶奶说,“我还得发完才能回家去呢。”老奶奶的话让马一左和马一右大吃一惊,他们觉得老奶奶好像卖火柴的小女孩那样可怜,小女孩要卖完火柴才能回家,老奶奶要发完传单才能回家。于是,马一右从老奶奶的手里抢过了一半的传单,老奶奶愣住了,不知发生了什么事,马一右说:“让我帮你发一些传单吧!”说着,他就跑了。马一左也抢过一点传单,一起帮忙派了起来。不到20分钟,传单就全派光了。第二天,全班同学都知道了这件事,放学后,他们突然发现,在他们后面跟着一串“小尾巴”,这条尾巴是班上的大部分同学排成一列而组成的。到了昨天发传单地方,马一左和马一右发现老奶奶又在发,于是就想过去帮忙。谁知,那些同学竟然都跑了过去帮忙。老奶奶愣了在那里,还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时,传单已经被发完了;马一左和马一右眼睛直瞪着那些同学,那些同学抢了“属于他们”的好事……

我觉得这本书很有趣,把她推荐给大家。书中讲的故事,都是我们身边常发生的事,可是我们却没有用心去体会它的乐趣。其实,在我们成长的路上,除了上学、做作业,还有许许多多的事情陪着我们,只要你细心观察,慢慢用心体会,你就会发现它无穷的乐趣。

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3

我非常喜欢看科普知识,因为科普文章不仅能给我带来知识还能带来快乐。

我看过的科普书有《昆虫记》、《植物来了,快跑》……。在这些书里面我最喜欢的是《植物来了,快跑》,因为这本书不仅介绍了神奇的面包树、臭气满满的大王龙,还介绍了一些植物闹出的笑话。就像面包树当它一成熟时,果子就一个个掉下来,当时走过来一个光头佬,果子“啦”的一声掉在了他的头上,后来果子咧开了,光头佬“”的一声把果子给吃了,后来人们称他为“聪明绝顶”的.老头。哈哈哈……,看了上面的小笑话,非常有趣吧。作者不仅抓住了面包树的特点,还编出了这么有趣的笑话,真是太有才了。

所以我觉得读这类科普书籍,既可以学习知识,又可以感受快乐,非常开心。以后我一定要看更多的书,让肚子里面装满“食物”,小朋友们一起读书吧!

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4

暑假生活是多姿多彩的。对于我来说,阅读是必不可少的,它带给我无穷的乐趣和知识。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好书——《绝佳拍档之成长不烦恼》,这本书的'作者是商晓娜,出版社是明天出版社,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对双胞胎兄弟——马一左和马一右。书中讲的就是他们和家人、同学之间发生的一些有趣的事情:他们两个吵架了、运动会前他们和父母之间的商量、晚饭后他们的爸爸妈妈争吵谁洗碗、马一右有了微博后到处去找“粉丝”、他们的妈妈要参加考试……

在这么多有趣的故事中,我觉得最有意思的就是他们帮老奶奶发传单的事情。一天,马一左和马一右在放学回家的路上遇见了一位发传单的老奶奶,他们看见老奶奶的手里拿着厚厚的一叠传单,于是上前问道:“老奶奶,您要发多少张传单啊?”“500张,”老奶奶说,“我还得发完才能回家去呢。”老奶奶的话让马一左和马一右大吃一惊,他们觉得老奶奶好像卖火柴的小女孩那样可怜,小女孩要卖完火柴才能回家,老奶奶要发完传单才能回家。于是,马一右从老奶奶的手里抢过了一半的传单,老奶奶愣住了,不知发生了什么事,马一右说:“让我帮你发一些传单吧!”说着,他就跑了。马一左也抢过一点传单,一起帮忙派了起来。不到20分钟,传单就全派光了。第二天,全班同学都知道了这件事,放学后,他们突然发现,在他们后面跟着一串“小尾巴”,这条尾巴是班上的大部分同学排成一列而组成的。到了昨天发传单地方,马一左和马一右发现老奶奶又在发,于是就想过去帮忙。谁知,那些同学竟然都跑了过去帮忙。老奶奶愣了在那里,还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时,传单已经被发完了;马一左和马一右眼睛直瞪着那些同学,那些同学抢了“属于他们”的好事……

我觉得这本书很有趣,把她推荐给大家。书中讲的故事,都是我们身边常发生的事,可是我们却没有用心去体会它的乐趣。其实,在我们成长的路上,除了上学、做作业,还有许许多多的事情陪着我们,只要你细心观察,慢慢用心体会,你就会发现它无穷的乐趣。

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5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作者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

第一次接触到《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在我刚上小学时,那时候我还不认识多少字,当妈妈在阅览室给我借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央求着妈妈赶快给我读。一段时间内,这几乎成了我睡前必听的故事。我被尼尔斯奇特的经历所深深的吸引,每次都在主人公丰富的想象之中进入梦乡。现在我都已经结束了一年级的学习生活,我完全能够自主阅读这些文学故事了。在暑假中,重新阅读这本充满奇趣的独具冒险精神的朴素又亲切的童话故事,它给了我新的与原来感觉不一样的启迪。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述了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因捉弄小精灵,被小精灵用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他骑在他家的白鹅莫顿背上,跟着一群大雁与它们走南闯北,出发作长途旅行。通过这次奇异的旅行,尼尔斯增长了很多见识,结识了许多朋友,也碰到过好几个凶恶阴险的敌人。他在种种困难和危险中得到了锻炼,逐步形成了勇敢、机智、友爱和爱护集体的优秀品质。最后尼尔斯回到家中,恢复了原形,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从《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中我读懂了做人要真诚、勇敢、友爱、诚实;要爱护环境、尊重自然、热爱自然和要乐于帮助别人。当我第一次听完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天真的对妈妈说:我多么想骑鹅去旅行啊!现在我仍然想和善良、活泼、勇敢的尼尔斯一起到茂密的大森林里去骑鹅旅行,去那里看看一棵棵高大挺拔的参天大树,听听小鸟那清脆悦耳的歌声,一起去冒险,一起与狐狸作斗争。

读完这本书后,我与爸爸妈妈开了一个家庭读书讨论会,每人都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妈妈觉得我们要爱护小动物,在生活中要经常体会别人的感受,学会换位思考问题。爸爸说:这个故事生动有趣很吸引人,要多带孩子去体会祖国的大好河山,风土人情,要敢于冒险、敢于接受困难挑战。我认为本来尼尔斯很调皮、爱恶作剧,拔鹅翅膀上的毛和揪鸡冠,他经过骑鹅跟随大雁去旅行的经历,他学会了爱护动物、珍惜友谊,尼尔斯其实是一个好孩子,他只不过是有点喜欢搞恶作剧罢了,我也想骑鹅去旅行,我也不会害怕旅途上的困难、艰险,虽然我无法真的像尼尔斯那样骑鹅去旅行。

受骑鹅旅行记启发,利用暑假,我们一家去北京天坛寻找小平树,知道了天坛公园中其实并没有标明那一棵是小平树,它就在一片青松翠柏中,这正是它蕴含的意义啊!随后我们去爬了五岳之首的泰山,锻炼了意志,去海边感受了大海的广阔无边,去沂水看到了萤火虫奇观,地下溶洞的自然奇迹,体验了惊心动魄的地下大峡谷漂流。尼尔斯骑鹅旅行这本书给了我极大的精神动力,鼓舞着我,不怕困难,勇往直前!

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6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要给大家推荐一本有意思的书。

它的封面是一个人手里拿着一把雨伞,另外一只手拿着一个盘子,在等着肉丸,我看着题目就想打开看里面的内容。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外公给孩子们讲了一个叫吧唧吧唧小镇的地方,里面的人从来不用做饭,我想你听到这里会问,那这里的人每天吃什么呢?下面我就告诉你,这个地方的人每天都不用做饭的,因为他们那边每天都会下肉丸等食物。早上人们出门都会带盘子,不是他们每个人都知道今天吃些什么,他们全是看天气预报的。他们每家每户门后放的都是刀、盘、叉之类的东西。有时早上会下荷包蛋、橙汁和三明治。小孩子们都出门去喝牛奶,树上的小松鼠吃着三明治。中午是汉堡包,晚上要是想和同学出去吃饭,就去一家没有天花板的饭店,服务员会给他们盘子、刀叉,晚上有时也会下羊排雨……

可是好景不常在,有一天下的吃的,全都是又大又硬又点变质的,“天气”越来越恶劣,他们不得不离开这个可怕的地方……

我想你们一定想看这本书,它的名字就是《阴天有时下肉丸》。

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7

今天,我在论语书上读到了一句话,它叫“子曰:默而知之,学而不厌,悔人不倦,何有于我哉!”

那句话其实是孔子帮助我们揭示了一个怎样才能取得好的学习效果的秘密,那就是对学习的热爱。不同的人在同样的学习环境下学习的效果不一样的,自身的品德固然是一个方面,更加重要,正所谓“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一样,当你产生兴趣后自然学的好。

孔子这句话,表面上容易,做起来就很艰难,后世为人师表者,可以将这几句话作为格言,在碰到厌倦的时候,提起孔子这句话,脸便红了一下,马上自己改正过来。孔子接着这三句话便说:“何有于我哉”,说白了,就是说我没有什么学问只不过是到处留意了一些,默默的学习中,我把它记了下来;求学问不厌倦;教人也不厌倦;但是除了这三点以外,我什么都不懂,什么都没有。

这三点都是真学问,我们大家要想做到,是很难的,但只要坚持不懈就能成功!

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8

近些日子,我读了一本耐人寻味的书,名叫《草房子》,主要描写了少年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并参与一些看似平常,却又催人泪下的故事。读完这本书,我回味无穷,心里如同有一瓶柠檬水咕嘟咕嘟往外冒———酸酸的。

最让我感动的是:一个名叫杜小康的孩子,家境从优越到贫穷,虽然他渴望读书,但迫于生计不得不退学,只能跟随父亲以卖羊维持生计,最终,家里的债还清了,但他家那令人骄傲的红门却被债主带走了……。我之所以喜欢这个细节,是因为我被杜小康那金子般的心深深打动了。虽然他只有12岁,但为了父亲的身体也为了给家里减轻负担,他主动放弃了自己挚爱的学业,毅然和父亲一起踏上谋生的道路,他多次因为思念家乡而悲伤不已,要么小声抽泣,要么放声大哭,父亲因为杜小康的哭泣心情烦燥而动手打了他,而杜小康在冷静过后仍向父亲道了歉。仅凭这点,就让我对杜小康心生敬意,如果是我,也许我会大吵大闹,永远不理父亲,和他相比,我是多么任性。

当他和父亲一起去卖羊的时候,面对人们的歧视和嘲笑时,他不卑不亢,依然挺起腰杆堂堂正正做人,并没有因为生活迥迫而失去尊严。回到家,面对债主,他亲眼目睹父亲将那庄严美丽的红门卖掉,那可是他们一辈子的遗憾啊!我想,杜小康那一刻会是怎样一种心情,愤怒?无奈?痛苦?不舍?还是遗憾?也许都有,但他却只是安静地坐在那里,用平静的心态映衬他高贵的尊严。如果是我,或许我会吵闹、会争辩,杜小康的这段经历让我明白处事平静也可以让人获得尊严。

读了《草房子》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一个人无论贫穷,还是残疾,都应挺起胸膛,敢于直面生知中的坎坷,不必过度地意别人的意见,努力提高自己的价值,做真实的自己,活出我们自己的尊严。

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9

一本好书,一生的伙伴。今天我和大家聊聊我喜欢的一本书《夏洛的网》,是美国作家e.B.怀特写的一部关于动物之间友情的童话故事,书中的故事激起了我心中无尽的爱和温情,感受到了友谊的珍贵。

在朱克曼家的谷仓里,快乐地生活着一群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有一天,动物群中传出来一个不好的消息:威尔伯长大以后将要被做成熏肉火腿,夏洛不希望自己失去这么好的伙伴,于是鼓起勇气对威尔伯说“我救你”。夏洛一步步地帮助威尔伯,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们视为奇迹的文字,并让小猪在集市比赛中赢得了特别奖,进而不被杀掉。夏洛仅仅是一只蜘蛛,但它却用自己的力量救了它的朋友,把自己的生命奉献给了威尔伯。夏洛死去以后,威尔伯保护了它未出世的孩子,也让我很感动,感受到了夏洛和威尔伯之间友谊的纯真和伟大。

这是一个美丽的故事,它能让孩子们充满遐想,想象是自己是否有一天也会像威尔伯一样遇到夏洛这样的好伙伴。我们的生活离不开伙伴,离不开友谊,纯真的友谊是美好的,友谊需要用真诚去播种,用热情去灌溉,用原则去培养,用谅解去呵护。不论是多情的诗句、漂亮的文章,还是闲暇的欢乐,都不能代替无比亲密的友谊。

《夏洛的网》,我要把这本充满着爱和友谊的书推荐给更多的同学们,让更多的人能拥有这本好书,我也希望我和我的同学们及身边的朋友拥有一份纯真的友谊。

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10

在这个美丽的世界中,有一对父子,他们特别喜欢看书,尤其是《成语故事》、《海底世界》。

有一天,天气晴朗,万里无云,这对父子来到新华书店去买书,老板非常热情的给他们介绍了一本好书,他们兴奋极了。走在回家的路上,儿子迫不及待的打开书的第一页,聚精会神的看了起来。爸爸也情不自禁的伸过头去,和儿子一起看起来,就这样,他们俩边走边看的回到了家。

到了家,他们口渴了,爸爸赶快烧了一壶水,又跑过来看起来。过了一会儿,水烧开了,冒出了烟,爸爸没有发觉,这时,水漫了出来,并且发出了警报声,爸爸顿时吓了一大跳,赶紧跑到客厅把水给拔了。爸爸想泡茶喝,便一手拿着茶叶,一手抓了一把,头又伸到儿子手上的那本上,并不时的大笑起来。但他却仍然不知道茶叶还在他手中呢。

晚上,该洗澡睡觉了,可爸爸却不想离开儿子手中的那本书,便请求儿子,让儿子和他一起到浴室里去看,儿子答应了,他俩走进浴室,把门一关,爸爸衣服、鞋都没脱就躺进浴池里。儿子呢?他呀趴在地上,又开始做他的书虫了。他们身上的衣服全打湿了都不知道,却仍然沉浸在这本好书中。

夜深人静了,这对书呆子父子还在津津有味的看这本好书呢!

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11

看到有一本《活着》,就囫囵吞枣的读了一遍,刚看完,很压抑,然后,很久,才释然……主人公福贵,从一个有钱的爱赌爱嫖的二流子,到孤苦伶仃的一个人,经历了破落、贫穷、战争,一步一步,失去了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外孙,只有一头很老的牛陪伴余生……

在悲剧的人生中,他学会了珍惜,珍惜自己的妻子,妻子做的一双鞋,最饿时老丈人省下的一小袋米,学会了宽恕,宽恕间接害死了自己儿子的`战友……独自一人活着……这本书不同于张爱玲的《小艾》,小艾经历了一系列悲惨的遭遇,最后的结局还是给人一些希望的,看完以后,积聚的压抑在结尾处有一些释放,而《活着》看完很沉重,感觉呼吸困难,看着生命之手一次又一次给予希望,又一次一次的剥夺一个人身上的珍宝,却无力反抗……也许只有懂得了爱,懂得了你所拥有的珍宝,在失去时,你才有勇气去面对一个人的寂寥......

毕竟,回忆是一个人的历史缩影。

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12

在这个烈日炎炎的暑假终日沉浸在书海中,享受着书籍给我带来的快乐。我带着强烈的好奇品读了《巧克力味的暑假》这本书。

这本书说的是小学毕业生项心仪,虽然通过了毕业考,但也尝到了毕业的独特滋味。曾亲密相处了六年的四个好朋友,在毕业之后劳燕分飞,心中那无限的孤独和无奈,只有自己才能体会。所幸的是他又到了新同学和朋友……友谊的滋味,对她来说,犹如巧克力一般苦涩而又甜美。

虽然我不是毕业生,但却能体会到暑假给我们带来的快乐。我的暑假也是多姿多彩的呢!我每天都按时按量的完成老师布置的暑假作业,此外妈妈还帮我安排了许多课外小练习,因此我的暑假生活是十分充实的,而我最开心的事就是去哥哥、姐姐家作客,我们在一起互相玩耍,别提有多开心了,我会珍惜自己的每一个假期,争取成为时间的主人。

她有巧克力味的暑假,我也有丰富多彩的暑假!

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13

前不久,和朋友在定王台买了几本书,开始犹豫不决,不知道买什么书,纠结了大半天终于买了两本卡勒德胡赛尼的书。

初读这本书感觉不怎么读得懂,后来,才发现是没有用心去阅读。《追风筝的人》这本书交织着爱,恐惧,愧疚……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

阿米尔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责和痛苦,无法面对哈桑,于是用计逼走了哈桑。不久阿富汗爆发战争,阿米尔被迫与父亲逃亡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次回到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儿时好友竟然是和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为了救赎,他把哈桑的儿子带到美国,在一次聚会上,阿米尔再次放起了风筝。阿米尔与哈桑从小一起长大,哈桑对阿米尔呵护极致,两人的父亲也是好兄弟,实际上他们是主仆关系,但是却丝毫没有影响他们俩的感情,相反这种感情得到了延续,哈桑和阿米尔感情特别深,但是因为哈桑是仆人,妈妈抛弃了自己,经常受到同龄人的讥笑,而阿米尔因为有出色的父亲备受大家关心。一次阿米尔与哈桑遇到一群朋友,而那些人被哈桑指指点点,阿米尔在一旁观望,从小的好兄弟被人欺负,阿米尔竟然无动于衷,哈桑为了保护阿米尔经常受人欺负。他一点也不害怕坏人,他很勇敢。随即这引起了阿米尔的嫉妒之心,父亲对哈桑的赞赏与期许更令阿米尔厌恶。他设计把哈桑赶出家门。

哈桑被阿米尔这个好兄弟抛弃,远离了他们的生活,多少年过后,阿米尔知道哈桑是自己的兄弟,他很愧疚于是四处寻找哈桑,找到哈桑又能怎么样,感情再也不能像以前一样了,好朋友的背叛,无疑是对哈桑的巨大打击。

友情这么脆弱,因为身份的差距,因为嫉妒心,竟然被抛弃,而阿米尔的愧疚是一辈子的,他与哈桑那放风筝的日子已经远去,断了线的风筝再也不可能回到原点。哈桑依旧,只是他的脸上少了笑容,剩下的只有空洞的眼神。这可见阿米尔对友情的背叛给哈桑那个留下了多大的阴影,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再愈合。

生命就是那一片天空,或鲜红或湛蓝。望着远方的风筝,我们追寻,我们仰望,在追风筝的路途中,我们诠释一整个世界。这途中,有沟壑,有山坡;有彷徨,有疲乏。可是,没有人会停下前进的脚步,因为,我们都是追风筝的人。

风筝来来回回,可放风筝的人不再是原来的摸样。

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14

我读了一本叫《狼王梦》的动物小说,这是我第二次读它了,小说中的内容让我记忆越发深刻了。

这次重读,我还仔细地读了下作者的介绍,这本《狼王梦》是出自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之手。沈石溪原名沈一鸣,于1952年出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他于1969年初中毕业后便赴云南西双版纳插队,在云南边疆生活了18年,现为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委员会委员,上海作家协会理事,他主要以创作动物小说为主,创造出一系列以狼为题材的小说,已经出版的作品5百多万字,我在读小说的过程中了解到了狼的许多生活习性,觅食习惯,我问爸爸为什么作者会这么了解狼呢?爸爸说这是作者在长年的'边疆生活中,对狼进行长期观察的结果,同时启发我说我们要在生活中仔细观察每种事物,了解各种事物,积累各种学习与生活的经验。

这本书中主要讲述了一只叫“紫岚”的母狼,怀着公狼“黑桑”的遗愿———让后代成为狼王,生下了“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然后辛苦地培育它们,想让他们成为一代狼王,但是都失败了,直到母狼“媚媚”长大后自己生下了新的小狼仔后,“紫岚”为了自己的后代不被金雕猎杀,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为了完成公狼的遗愿,无论自己付出多大努力,多大牺牲,她都毫无怨言,从黑仔到双毛的培育,为了让自己的孩子生活得更好,让自己的孩子历练得更强大,她付出了自己的青春与血泪,甚至是生命。她的这种忍辱负重、不屈不挠的品质深深地感动了我,所以在整本书中,我最喜欢母狼“紫岚”。

从“紫岚”这位伟大的母亲的生活映射出我们的母亲是如何生下我们,又将我们养大成人的艰辛历程,我们要好好地学习,健康地成长,长大后成为有用之才,来达成母亲对我们的期望。

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15

前几天我读了一这本非常有趣的书,作者是杨红樱。在这本书里作者告诉我们:“快乐”与“不快乐”完全是看你怎么想。你的想法决定着你的快乐与否。

这个故事的主要人物有:蜜儿、龙校长、孟小乔、龙督监等。

孟小乔和蜜儿在一天晚上重逢在一所非常漂亮的红宫学校。蜜儿以前做过孟小乔家中的保姆。却让孟小乔发现了她是仙女的秘密,并且无意中说了出去,蜜儿只能回了天庭。自从蜜儿走后,孟小乔就来到了这所学校,那里有像白汗宫一样的数学大楼,有大笨钟楼。虽然学校十分漂亮,但是里面的学生一点都不快乐,他们每天都被严格的制度限制着,总是过着两点一线的生活,这里没有笑声,没有人玩耍。有的是妒忌的心理,时刻想超越的决心。

蜜儿来这里做语文老师,她的教学方式令学生们欣喜若狂。她把学生们带到荒郊野地去上课,给他们的“不快乐”举行特别的葬礼;她扮作女探长到学校家中去侦察谁的家长是“爱心杀手”;上晚课时,她让学生去“童心城堡”找回自己的童年;等等都是那么不一样,直到最后决定办一所世界上没有的学校。

这本书中的人物都十分神秘,有人为了快乐而付出一切,而有人却不断的阻挡别人的快乐,制造困难。这样让中心突出,让读者猜想不透,并了解这个故事的意义。

“梦想”是一个人走向成功的力量;一个人只要有“梦想”,就离成功不远;梦想的力量是一个人成功的源泉。

一个加拿大年仅6岁的孩子,要为遥远的非洲的孩子挖一口井。听起来,这肯定是一个梦,一个小孩子的梦,一个毫无可能实现的梦却变成了现实,而且影响着越来越多的人去关爱和帮助别人。这就是梦想的力量!

美好善良的梦想,会给人带来希望,会给人带来无穷的动力,能创造出奇迹。

“阳光总在风雨后,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这是一首歌曲里面的歌词,我觉得他讲的非常好,努力过后才能有收获。就像瑞恩一样,他只有做额外的家务活才能赚到70元钱,为非洲的孩子挖一口井。当哥哥弟弟都出去玩时,他却在家为地毯吸尘,2个小时后,妈妈来“验收”合格后,放了2元钱在饼干盒,几天后,全家人去看电影,他一个人独自在家檫了2个多小时的窗子,又挣了2元钱。就这样,慢慢的,瑞恩终于筹足70元钱,他万分高兴。这就是努力后的成果。

难道,这不是梦想的力量吗?

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16

闲暇之余,我拜读了《培养男子汉的故事》这本书,其中,最吸引我的是《宽容崇高的品质》一文。

该书主要讲述了一位飞行员胡佛,在圣地亚哥航空展览中完成了表演任务后,在返回地面时飞机发生了意外,但胡佛凭借其高超的技术安全着陆的故事。可是事后调查发现导致事故发生的是保养师给飞机装错燃料,于是他去找保养机械师。机械师认为胡佛肯定会狠狠地骂自己一顿。然而恰恰相反,胡佛不但没有批评机械师,而且还亲切地提醒他以后要注意。

读完,我被胡佛的大度给震惊,同时也让我深刻的意识到,在别人犯错的时候,我们不能只知道气愤、发怒,而是要学会宽容以待,给犯错的`人一次改过自新的故事。看完这个故事之后,我倍感愧疚,记得有一次,班里的张家硕刚从我旁边走过来,平白无故地骂了我一句话。我感到特别生气,于是就顺口也骂了一句。跟胡佛相比我真是无地自容。而读了本文后我也知道了以后做人要宽容、大方。机械师把飞机的燃料装错了,竟然差点把3个人的生命送上了西天,可胡佛还原谅机械师,而我为了一点小事就这样生气,还差点失去了一位好朋友。真是使人感到了万分惭愧呀!从今以后,我一定做一个宽容的人。

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17

书,是无声的老师。它能够让我们在书的海洋里尽情地学习。

俗话说得好“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只要你有丰富的知识,在写文章时就有神,能够在关键时刻点明中心,写出一篇好文章。

我读过一本好书——《联想语文》。这本书主要写了关于想象、自身体会、景色、动物朋友、人物等方面的许多优秀作文,使人读过之后能够深有体会,从中悟出道理。

我从《我的心在哭泣》这篇文章中体会到作者是用心来写,哭着写完的;我相信,当作者的父亲看到他孩子是这样地盼望自己来到他身边时,宁愿自己变成和平鸽,变成纽带将他的父亲和母亲牵在一起。天下的父母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是多么重要啊!我真心祝愿每一个家庭都和和美美地度过每一天,幸福终身!

我从《助人为乐的乐乐熊》这篇文章中懂得了当你帮助别人时,最快乐的人并非是被你帮助的人,而是你自己。这虽然是一篇想象作文,里面的主人公是大自然中的动物朋友们,可每当乐乐熊帮助完别人后,它没有任何怨悔之意,则是满怀欣喜。因为当别人向你说一声“谢谢”后你的心里准是乐滋滋的。

我从《春》这篇文章中看到了生机勃勃的春天:枝头上是鸟儿清亮的歌声,大地上是花香扑鼻,一幅繁荣的美丽画卷。一日之计在于晨,一年之计在于春。早晨是一天的开始,春天是一年的开始,要想有好成绩,我们就该开好头。

书,是无声的老师。让我们在书的世界里成为一个对世界有用的人。

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18

什么是自动自发呢?自动自发就是没有人要求你,强迫你自觉而出色的完成自己的事情,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我们应该如何对待工作呢?是一味推脱拖延还是积极主动,是做工作的奴隶还是做自己工作的主人?我相信每一个人都会做出自己正确的选择:认真工作做自己的主人!

做自己工作的主人首先要做到:对待工作勤奋认真。如果你永远保持勤奋的工作态度,你就会得到他人的称许和赞扬。同时我们也知道:每一份成绩的取得都不会是一帆风顺的,不付出艰苦的努力是永远不会有成功的。马克思曾说过:“在科学的大道上,没有坦途可走,只有不畏艰险勇于攀登的人才能最终到达成功的顶点。”勤奋工作是实现理想的基础,贪图安逸会使人堕落,无所事事而退化。

勤奋工作还会给我们带来真正的.乐趣。同时还因为工作给予我们的要比我们为之付出的更多。如果将工作视为学习经验的机会,那每一项工作中都包含着许多个人成长的机会,比如发展自己的专业技能,增加自己的社会经验,提升自己的人格魅力。

很多杰出人物所具有的创造能力、决策能力和敏锐的洞察力是他们在长期工作中积累和学习的。在工作中他们学会了了解自我,发现自我,是自己的潜力得到充分的发挥。有所施必有所得。当我们尽职尽责,坚持不懈的努力工作,终将有获得回报的机会,每个人的努力都不会白费

其次,做自己工作的主人还要求我们要敬业。敬业就是尊敬自己的职业,把工作当成自己的事,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当把敬业当成一种习惯时,就能从中学到更多知识,得到更多经验,能从全身心投入工作中得到乐趣。做事善始善终,一丝不苟是工作追求的最高境界。敬业会带来双赢。

再次,做自己工作的主人,对待工作要忠诚,要自信。忠诚就是工作时真诚负责,尊重学生。工作时对自己要自信。正如书中所言:这个世界为那些具有真正使命感和自信心的人大开绿灯。无论出现什么困难,无论前途多么暗淡,他们总是相信能够把心中的理想变成现实。自信使我们决心更坚定,自信使我们意志更坚强,它给我们思想以力量,给我们克服困难的勇气,促使我们立刻采取行动把可能变成现实。

读完后,我深有感受。里面的主人公“哈里”讲述着一个故事哈里因车祸去了另一个世界,正等着去天蓝色的彼岸,等待新生命的轮回,读后感《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但他还挂念着很多很多的人。他最后悔的是车祸前对她姐姐雅丹说的话:“这次可是恨上你了!我再也不会回来了!” 哈里不知道如何传达他的心声,直到他碰上一个叫阿瑟的幽灵。哈里化作幽灵和阿瑟重返人间,向亲人和朋友们告别,并向他们表是歉意和爱。

他发现,教室后面整整一面墙都是关于纪念他的专题,所有的同学留了言,他昔日最好的朋友写了长长的怀念文章,而以往的死对头也在文章中说其实一直喜欢哈里,并发动大家在校园里为哈里种了一棵树。家里的气氛令人心酸,爸爸妈妈仍然沉浸在失去儿子的悲痛中,总是失魂落魄的样子他的姐姐雅丹在房间里望着他的照片发呆,潸然泪下。他一遍遍地大声喊着他们的名字,一遍遍地说我爱你们,可惜他们不可能听到。

他唯一能做的就是集中所有意识竭尽全力让笔写出字来,对他姐姐说句对不起。哈里虽然千万般不舍,但还是离开了人间,离开他无限挂牵的地方,前往天蓝色的彼岸。最后,他深情地呐喊:“再见,妈妈。再见,爸爸。再见,雅丹。我想你们,我爱你们大家。我爱你们所有的人。我非常、非常、非常地爱你们。”

一个开的玩笑,却变得真的。一个肉体的身亡,并不是代表着生命已经完结了。我在读到最后一页时,书中最后一段说“如果热爱生命而不热爱死亡,这样的生命并不是热爱生命”这句话我悟出了好长的时间。这句话果然说得没错,人生最怕的事----死,人们总是在死后才发现,他们生前用劲全力想追求的东西,在死后却变的一文不值。死亡,其实并不可怕。它只在于每个人对待它的态度。 有的人为了不接受死亡的来临寻找长生不死药,杀死了多少无辜的人,结果,还不是弄巧成拙。有的人厌恶了生命为了更快地迎接死亡,傻傻的轻生……有多少的人死于对待死亡的态度?

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吧!珍惜所有爱你的人吧!说不定这一秒你还活蹦乱跳,下一秒你就死了呢?

对于我们而言,我们更要珍惜生命,不是道了死亡才知道要珍惜生命,多一份关心和宽容,少一分歧视和怨恨,没有人知道未来是如何的,可我们可以把握好自己的今天。

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19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叫《学会选择,学会放弃》,我觉得这本书很适合我。它是通过一个简单明了的小故事告诉人们一个深刻的道理。比如说吧:其中有一个小故事《超越痛苦》,它写了村夫遭到兀鹰的啄击,而自己又不想用枪把它毙掉,于是他叫一个过路的绅士帮他,结果还没等绅士举起枪,兀鹰已将村夫用尖嘴刺死。它告诉人们:有些人在受到痛苦的折磨时,竟然会不知不觉地“爱”上自己的痛苦,不愿亲手毁掉它,尽管是举手之劳而已。我们不要这样,要枪毙自己的痛苦。这是个对人生很有用的道理。

还有另一种思想的,如“《放弃》有两个贫穷的樵夫去山上砍柴,偶然他们发现了两袋棉花,非常高兴,就一人背一包,回家去了。走着走着,他们有发现了许多麻布,其中一个人就放下棉花,去背麻布了。另一个人不愿舍弃自己辛苦背来的棉花,没有扔掉。结果这时下起了大雨,棉花吸饱了水,重得没法再背。那个人只好空着手和背麻布的人朋友一起回家。它说明了人在必要的时候做出放弃也是对的。

这本书对于那些心理压力过大,老想占小便宜的人很有帮助。普通人看了,也会快乐几分,抛弃痛苦,懂得需要谦让他人,这会对你带来幸福。

这本书的好处还有很多,我希望大家都来阅读一下。

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20

《草房子》是一本儿童读物,描写的是一个叫桑桑的男孩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小学生活,小说通过陆鹤、纸月、细马、杜小康四个同学性格特征、家庭背景和学习生活的描写,让我们感受到了孩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以及同学间互帮互助的感人场景。即使学生之间有着各种各样的伤害,但是孩子的心底还是纯真的。

“陆鹤”是一个秃顶的孩子。随着日子的流逝,六年级的“陆鹤”感觉到了自己的秃顶使学生“戏弄”的对象。自尊心受到了伤害,陆鹤为此做出了反常之举。他用不上学了逃避同学异样的眼光,用生姜擦头希望在七七四十九天后长出头发来,用戴帽子企图遮掩自己的秃头。当这些都使自己陷入更“糟糕的境地”时,他索性在“广播操”比赛这样的重大日子里,把自己头上的帽子甩向了天空,导致全校的广播操失控,而错失了“第一”的荣誉,“就这样,陆鹤用他特有的方式,报复了他人对他的轻慢与侮辱。”即使陆鹤用这样严重的错误来报复别人对他的侮辱,但是,孩子还是纯真的。他希望通过这样的举动来得到大家的认可,得到大家的尊重。可喜的是,他还是有着强烈地集体荣誉感,当他们学校的文艺演出缺少一个秃头的演员时,他毅然站出来,承担起了这个重要的角色,而且把这个角色演得一丝不苟,活灵活现。陆鹤在演出中感悟到了,只有为集体做好事才能得到大家的认可,得到大家的尊重每一个孩子的心都是纯真的,他们的“忍不住的笑”“厌恶的眼神”也并不含真正的“恶意”,从孩子的世界中体验到了什么是真,什么是纯,一个是身有残疾的“陆鹤”,另一个是美得让人忍不住有保护欲望的“纸月”,纸月正如她的名字,是一个易碎品,纸月的一手好字,纸月的掉眼泪,纸月的笑声,纸月的温柔,纸月的沉默,纸月的倔强……都给桑桑带来了莫名的感觉,不由间有了自卑的情绪和对抗的情绪。这一切在作者的笔下描写的是如此的真实,又如此的唯美。虽然纸月是个私生子,但是在孩子们的眼中,并不影响纸月的善与美。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眼中体验到了什么是美,什么是善。

而细马是一个领养来的孩子,在一个陌生的世界里,感觉到了被别人排挤,无法适应新的生活。在新的生活面前,他选择了逃避。他拒绝和同学交谈,选择了与养为伍,开始了自己的放养生活。但是孩子的内心深处还是希望与同伴交流的。当他能听懂当地的方言时,他用笨拙的“骂人和打架”,希望得到别人的“招惹”,以泄他对在教室里读书孩子们的嫉妒。虽然他本能的抵触他的养父母,计划着有一天逃离这个地方。当养父母家的房子被水淹没后,养父病逝后,养母受不了一连串的打击疯了后,细马毅然地挑起了这个家,承担起了照顾养母的责任。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行动中体验到了什么是忧伤,什么是勇气。

杜小康的生活更有戏剧性的变化,从原来的全村首富,一夜间变为负债累累,小小的孩子确实承受的太多太多。一个整天穿着干干净净的孩子,过着无忧无滤,有求必应的生活。他的生活受到孩子的羡慕,优异的学习成绩,口袋里有各种各样的零食,能够骑着罕见的自行车穿梭于孩子们游乐常这样的孩子,肯定是孩子们的“孩子王”,享受着至尊无上的地位,即使做游戏也往往是“将军”“司令”的领袖人物。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优裕的生活竟在一夜间毁了,因为父亲生意的失败,致使这个孩子的优越感全失。孩子不适应是肯定的,但是,还是勇敢的承受了。陪这父亲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放鸭失败后。父亲垮了,但是孩子却勇敢地站了起来,继承父业,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行动中,体验到了什么是责任,什么是力量。

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21

这两天刚看完《围城》这本书,故事的更概是这样的,主人公方鸿渐在回国的船上与同船的鲍小姐有些青睐,初尝了爱情的滋味,但却有另一位大家闺秀苏文执小姐对他有了好感。回国后,他通过苏认识了她的表妹唐晓芙,不想却对这位唐小姐产生了好感,但由于某种原因,两人的.感情也并没能长久。

后来经过好友赵辛楣引荐,同去三闾大学任教,同行时又认识了孙柔嘉小姐,俩人也不过是普通朋友,可最终走到了一起,不过他俩的感情实在糟糕透顶……这本书的作者钱钟书先生说这本书“锱铢积累”而写成的,没有明确的故事线索。

语言平淡无奇,所写之事也只是人间的是是非非。不过书中却始终贯彻了这样一句话,那就是“婚姻感情犹如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中的人想出来”,这也许是作者的得意之处吧。

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22

《草房子》是一本儿童读物,描写的是一个叫桑桑的男孩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小学生活,小说通过陆鹤、纸月、细马、杜小康四个同学性格特征、家庭背景和学习生活的描写,让我们感受到了孩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以及同学间互帮互助的感人场景。即使学生之间有着各种各样的伤害,但是孩子的心底还是纯真的。

“陆鹤”是一个秃顶的孩子。随着日子的流逝,六年级的“陆鹤”感觉到了自己的秃顶使学生“戏弄”的对象。自尊心受到了伤害,陆鹤为此做出了反常之举。他用不上学了逃避同学异样的眼光,用生姜擦头希望在七七四十九天后长出头发来,用戴帽子企图遮掩自己的秃头。当这些都使自己陷入更“糟糕的境地”时,他索性在“广播操”比赛这样的重大日子里,把自己头上的帽子甩向了天空,导致全校的广播操失控,而错失了“第一”的荣誉,“就这样,陆鹤用他特有的方式,报复了他人对他的轻慢与侮辱。”即使陆鹤用这样严重的错误来报复别人对他的侮辱,但是,孩子还是纯真的。他希望通过这样的举动来得到大家的认可,得到大家的尊重。可喜的是,他还是有着强烈地集体荣誉感,当他们学校的文艺演出缺少一个秃头的演员时,他毅然站出来,承担起了这个重要的角色,而且把这个角色演得一丝不苟,活灵活现。陆鹤在演出中感悟到了,只有为集体做好事才能得到大家的认可,得到大家的尊重每一个孩子的心都是纯真的,他们的“忍不住的`笑”“厌恶的眼神”也并不含真正的“恶意”,从孩子的世界中体验到了什么是真,什么是纯,一个是身有残疾的“陆鹤”,另一个是美得让人忍不住有保护欲望的“纸月”,纸月正如她的名字,是一个易碎品,纸月的一手好字,纸月的掉眼泪,纸月的笑声,纸月的温柔,纸月的沉默,纸月的倔强……都给桑桑带来了莫名的感觉,不由间有了自卑的情绪和对抗的情绪。这一切在作者的笔下描写的是如此的真实,又如此的唯美。虽然纸月是个私生子,但是在孩子们的眼中,并不影响纸月的善与美。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眼中体验到了什么是美,什么是善。

而细马是一个领养来的孩子,在一个陌生的世界里,感觉到了被别人排挤,无法适应新的生活。在新的生活面前,他选择了逃避。他拒绝和同学交谈,选择了与养为伍,开始了自己的放养生活。但是孩子的内心深处还是希望与同伴交流的。当他能听懂当地的方言时,他用笨拙的“骂人和打架”,希望得到别人的“招惹”,以泄他对在教室里读书孩子们的嫉妒。虽然他本能的抵触他的养父母,计划着有一天逃离这个地方。当养父母家的房子被水淹没后,养父病逝后,养母受不了一连串的打击疯了后,细马毅然地挑起了这个家,承担起了照顾养母的责任。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行动中体验到了什么是忧伤,什么是勇气。

杜小康的生活更有戏剧性的变化,从原来的全村首富,一夜间变为负债累累,小小的孩子确实承受的太多太多。一个整天穿着干干净净的孩子,过着无忧无滤,有求必应的生活。他的生活受到孩子的羡慕,优异的学习成绩,口袋里有各种各样的零食,能够骑着罕见的自行车穿梭于孩子们游乐常这样的孩子,肯定是孩子们的“孩子王”,享受着至尊无上的地位,即使做游戏也往往是“将军”“司令”的领袖人物。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优裕的生活竟在一夜间毁了,因为父亲生意的失败,致使这个孩子的优越感全失。孩子不适应是肯定的,但是,还是勇敢的承受了。陪这父亲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放鸭失败后。父亲垮了,但是孩子却勇敢地站了起来,继承父业,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行动中,体验到了什么是责任,什么是力量。

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23

我利用课余的时间,我看了一本好看的书,你们想知道是什么吗?我来告诉你,是《格林童话》,我想大家都知道格林童话有很多故事,可我最喜欢的是《白雪公主》,白雪公主是个既漂亮又善良的孩子,我们都很喜欢她。

有一天,她的后母因为嫉妒她的美丽,就叫人把她带到森林里给杀害了,她哭泣着哀求那个仆人不要杀害她。那个仆人看着白雪公主在地上哭得那么伤心就不忍心杀她,于是就把白雪公主留在了森林里;等仆人走后森林里的野兽就在白雪公主的旁边狂叫,白雪公主害怕极了就拼命跑,到了晚上她来到了七个小矮人的家里,看到桌子上有吃的就去全吃了一遍在躺在床上睡着了,等小矮人回来白雪公主把事情的经过都跟他们讲了,他们就让白雪公主住在他们那。

不久王后知道白雪公主没死就扮成老婆婆去骗白雪公主吃下肚苹果,结果被一个王子救活了,还嫁给了那个王子。我感觉非常的感动,还有就是不要乱吃陌生人给的东西。

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24

我读的这本书名字叫做《我可以抱你吗,宝贝》。这本书中讲的是人间最伟大的爱—母爱! 本文主要讲了王家的俩个孩子,一个叫王家点点和王家保保。其实,王家点点并不是王家的骨肉,她是从福利院抱来的,长的是斜视、兔唇,非常难看!可是有一天,有个像天使一样的妈妈出现了,她把点点整容成漂亮的小女孩,给了点点无私的爱和幸福的家。可是不久王家保保降生了,他是一个患有自闭症的小男孩。妈妈为了治好他的病把所有的爱都给了保保。点点开始变得不安、嫉妒,但她还是被妈妈的母爱所感动。保保是一个对眼泪对爱对拥抱、亲人都没有知觉的“星星的孩子”。可妈妈却下定决心要创造一次奇迹,真正的拥抱一次保保,亲耳他叫自己一声妈妈。最终在妈妈爱的努力下,保保在那遥远的星球向着妈妈方向呼喊—“妈妈,抱抱我,抱抱我……” 自从我看完这本书后,我才发现母爱是多么的伟大啊!自那以后每当我看到“妈妈”俩个字的时候,我都会停留片刻。因为这俩个字在我心目中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名字。以前我对自己的妈妈很不满意,但看完这本书后,我对自己的妈妈无比的热爱,因为是她哺育了我,给于了我这世界上最无私的爱。如果有一天你“受伤”了,想要找一个既温暖又安全的地方躲起来,我想没有比她的怀抱更完美的地方了。

我们应时刻牢记这伟大的爱。

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25

《细节决定成败》虽然只有区区几万字,但却稳稳的抓住了你的心,甚至可以说,它是继《谁动了我的奶酷》之后,又一部激人奋进之力作。

都是激励人心的作品,但两者也有所不同。《谁动了我的奶酷》主要是暗示着要有能在千变万化的世界里奔跑的勇气和恒心,而《细节决定成败》则是以众多案例剖析每一位成功人士运用细节的张力,如:加加林成为太空第一人的.秘密仅仅是因为在进入座舱前脱下了一双鞋子;而一把椅子却使菲利走上了人上梦寐以求的成功之路;一张不同座位的飞机票,促使一家公司将贸易额由400万马克提高到1200万马克等等来告诉我们:“小事成就大事,细节成就完美!”我们每个人都期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但事实上,正如汪中求先生在书中所说的:“芸芸众生能做大事的实在太少,多数人的多数情况总还只能做一些具体的事、琐碎的事、单调的事。”

生活中,大部分的工作都是对一些琐碎的、繁杂的、细小的事务的重复,也许你觉得这过于平淡,也许你认为这些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但这就是工作,是生活,也是成就每一项大事的不可缺少的基础。看平日工作质量的好坏,往往只是取决于一些细节上下的功夫。而细节的命运却不那么乐观。

其一,疏忽,没有注重细节。如一位工程技术人员错打了一个小数点,或者忽略了一个数字或变量,造成的后果都不堪设想。还记得前些年澳星发射是怎样失败的吗?它也仅仅只是在配电器上多了一块0.15毫米的铝物质而导致的澳星爆炸。再看看我们身边发生的安全事故,浙江宁波电业局“3·3”安全事故、重庆万州梁平供电公司“6·30”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等等,哪一个不是因为思想麻痹,违反《安规》,习惯性违章造成的?这些不都是因为事小而造成的大错吗?所以,无论做人、做事,都要认真负责,都要注重细节,从小事做起,唯有尽力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任何一件小事,追求每一步精确到位,追求每一件事情的完美,就会得到天壤之别的结果。

其二,敷衍了事,无视细节。很多小事,两个人都能做,可做出来的效果却大不一样。一种人对工作充满热情,极其认真,将小事做细,注重每一个环节;

而另一种人无法从重复的工作中获得乐趣,把工作当作一种不得不受的苦役,他们永远被动地做别人分配给他们的工作,即使这样也不能完全把事情做好,对于他们而言更谈不上细节。

一个看不到细节,或者不认真对待细节的人,是无法领会工作的`真正含义,当然他也失去了在细节中寻找成功的机会,从而也不会成功。以上这两种情况都将使我们离成功越来越远。忽视细节,是因为我们觉得它太微小,不足挂齿;无视细节,是因为看不到细节铸就成功的必然。我们每个人都浮躁地期待触手可及的成功,却不能静下心来认真去做任何一件小事。

何为小事?就是日常工作中简单得不屑一顾的事情。何为细节?就是为把小事做好而细心考虑的各个环节。其实对于智者而言,他们是不会简单的这么看。他们善于以小见大,从平淡无奇的琐事中参悟深邃的哲理。他们认为决定成败的也许不是细节本身,而是细节背后所蕴含的那种追求卓越的思想,那种锲而不舍的执著。细节实际上是一种长期的准备,从而获得的一种机遇。

细节又是一种习惯,也是一种积累、一种眼光、一种智慧。“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大;山不拒细壤,方能就其高”。在工作中如果我们关注了细节,就可以把握成功之源,为成功奠定一定的基础。成功从来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一个不断积累的过程。

不把处理琐碎的小事当作负累,而把它看作是获得经验的一种途径,是做一番宏图伟业的必备条件。举个简单的例子,做事就好比烧开水。水温达到了100℃才能将水烧开,使水沸腾。就算是从0℃烧到99℃差1℃,如不再继续加温,永远都不能成为滚烫的开水。做事也是如此,我们想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更大的价值时,就要心思细腻,从点滴做起,以认真的态度做好每一件小事,以负责的心态对待每个细节。

那些一心渴望伟大、只看中大事,不拘小事的人,成功了无踪影;而那些甘于平淡,认真对待每个细节的人,成功却不期而至。

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26

今天,我在论语书上读到了一句话,它叫“子曰:默而知之,学而不厌,悔人不倦,何有于我哉!”

那句话其实是孔子帮助我们揭示了一个怎样才能取得好的学习效果的秘密,那就是对学习的'热爱。不同的人在同样的学习环境下学习的效果不一样的,自身的品德固然是一个方面,更加重要,正所谓“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一样,当你产生兴趣后自然学的好。

孔子这句话,表面上容易,做起来就很艰难,后世为人师表者,可以将这几句话作为格言,在碰到厌倦的时候,提起孔子这句话,脸便红了一下,马上自己改正过来。孔子接着这三句话便说:“何有于我哉”,说白了,就是说我没有什么学问只不过是到处留意了一些,默默的学习中,我把它记了下来;求学问不厌倦;教人也不厌倦;但是除了这三点以外,我什么都不懂,什么都没有。

这三点都是真学问,我们大家要想做到,是很难的,但只要坚持不懈就能成功!

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27

在这个烈日炎炎的暑假,我终日沉浸在书海中,享受着书籍给我带来的快乐。我带着强烈的好奇品读了《巧克力味的暑假》这本书。

这本书说的是小学毕业生项心仪,虽然通过了毕业考,但也尝到了毕业的独特滋味。曾亲密相处了六年的四个好朋友,在毕业之后劳燕分飞,心中那无限的孤独和无奈,只有自己才能体会。所幸的是他又到了新同学和朋友……友谊的滋味,对她来说,犹如巧克力一般苦涩而又甜美。

虽然我不是毕业生,但却能体会到暑假给我们带来的快乐。我的暑假也是多姿多彩的呢!我每天都按时按量的'完成老师布置的暑假作业,此外妈妈还帮我安排了许多课外小练习,因此我的暑假生活是十分充实的,而我最开心的事就是去哥哥、姐姐家作客,我们在一起互相玩耍,别提有多开心了,我会珍惜自己的每一个假期,争取成为时间的主人。

她有巧克力味的暑假,我也有丰富多彩的暑假!

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28

我读了一本叫《狼王梦》的动物小说,这是我第二次读它了,小说中的内容让我记忆越发深刻了。

这次重读,我还仔细地读了下作者的介绍,这本《狼王梦》是出自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之手。沈石溪原名沈一鸣,于1952年出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他于1969年初中毕业后便赴云南西双版纳插队,在云南边疆生活了18年,现为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委员会委员,上海作家协会理事,他主要以创作动物小说为主,创造出一系列以狼为题材的小说,已经出版的作品5百多万字,我在读小说的过程中了解到了狼的许多生活习性,觅食习惯,我问爸爸为什么作者会这么了解狼呢?爸爸说这是作者在长年的边疆生活中,对狼进行长期观察的结果,同时启发我说我们要在生活中仔细观察每种事物,了解各种事物,积累各种学习与生活的经验。

这本书中主要讲述了一只叫“紫岚”的母狼,怀着公狼“黑桑”的遗愿———让后代成为狼王,生下了“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然后辛苦地培育它们,想让他们成为一代狼王,但是都失败了,直到母狼“媚媚”长大后自己生下了新的小狼仔后,“紫岚”为了自己的后代不被金雕猎杀,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为了完成公狼的遗愿,无论自己付出多大努力,多大牺牲,她都毫无怨言,从黑仔到双毛的培育,为了让自己的孩子生活得更好,让自己的孩子历练得更强大,她付出了自己的青春与血泪,甚至是生命。她的这种忍辱负重、不屈不挠的品质深深地感动了我,所以在整本书中,我最喜欢母狼“紫岚”。

从“紫岚”这位伟大的母亲的生活映射出我们的母亲是如何生下我们,又将我们养大成人的艰辛历程,我们要好好地学习,健康地成长,长大后成为有用之才,来达成母亲对我们的期望。

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29

《走遍天下书为侣》这篇文章你们读过吗?

我读了这篇文章后,知道了,读书的方法,作者告诉我们,如果你独自周游世界你会选择什么?作者选的是书,因为他想把书读上一百遍,读到能背下来的程度。

作者告诉我们读书首先会思考,故事中的人为什么这样做,作家为什么这样,然后继续把这个故事编下去,回过头来品味最好的片段,问自己为什么喜欢它们……

作者教我们这样读书,作者的眼里的书,是他的好朋友、是他的家人。

从作者的眼里,书代表了全部的美丽,愿意把书读上一百遍。

是啊!“书读百遍,其意自见”,“书如药也,善读可以医愚”这些名言,都可以说作者的爱读,像我们学的没有一艘战舰,能像一册书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

作者的读书情景令我震撼。

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30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活了一百万次的猫》。这是一本关于生命、关于爱的寓言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漂亮的虎斑猫,它曾经死了一百万次,又活了一百万次。它的主人有国王、水手、魔术师、小偷、孤独的老太太和一个小女孩。

刚开始读时,我觉得这只猫活的一点也没有意义。他一直活的浑浑噩噩的,有时候连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而活了。他讨厌每一个养它的人,也不怕死。后来他变成了一只属于自己的野猫。

虽然每天充满了孤独和不安,但是它很快乐。有一天,它遇到了一只美丽不语的白猫,并不知不觉的爱上了它。这是一种在漫长的生涯中从来没有过的感情,这让它有了爱与被爱的体验。它头一次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了。当心爱的白猫死去时,它宁愿死去。因为对它来说,没有了爱,在浑浑噩噩的或一百万次又有什么意义呢!

当我看完这本书的时候,我才明白,每个人都应该珍惜生命,爱护身边的每一个人,这样生命才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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