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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优秀读后感 篇1
《百年孤独》在“新概念”选手中颇受欢迎,因此我对它一直有着好奇的渴望和虔诚的心态。带着不成熟的理解和不内涵的见解终于读完了这本书,像是看着六代人扎扎实实地生活,却始终离不开孤独。
或许命中注定吧,尽管在“阿卡迪奥”和“奥雷良诺”这两个名字的循环中家族看似会繁衍下去,尽管吉普赛人、政府、战争、火车和香蕉种植园的到来曾一度让这个宁静落后的村庄变得繁荣喧闹,但整个家族还是逃脱不了“家族的第一人被绑在一棵树上,最后一个人正在被蚂蚁吃掉”的命运。
是文明促成了孤独吗?还是人的内心本来就属于孤独?
“怎么时间老是在打转转啊?”乌苏拉说道。或许这个家族乃至整个寰宇都是沿着一个无边无际的圆圈运行的吧,所以人类才注定孤独,注定看见繁荣昌盛也只是看见了美丽化作的泡影。
在我看来,孤独的rén dà抵两种:自负与自卑。
自负的人通常有自负的才华。他们超出常人而用慧眼看世界,理解层次不同,交流自然成障碍。于是他们干脆自行研究,不理会众人,似乎形成了至极的境界而求新的突破,领悟常人所不能领悟的玄妙。在常人眼中,这便成了孤傲。而先驱大多是在这样不能被人理解的状态下产生的。就像布恩地亚是因为过早地知晓了家族的命运而被视作疯子一样,先驱总是孤独的。
自卑的rén dà多缺少自负的资本。他们在某些方面低于常人而用更忧郁的`眼神看世界,自觉不如众人,交流也自然隔阂了。
当人们兴趣使然地谈论着一些话题时,他们只能蜷缩在角落里做听众。热闹是他人的,他们只会用冷漠的心态面对世人。在常人眼中,这便成了孤僻。就如奥雷良诺在自卑中挣扎一样,封闭的世界注定与世隔绝的。
自愿地停留在自我狭小的圈子里,自主地抵制着新事物的侵入,也难怪马贡多一直处在孤独之中,注定百年之后从人们的记忆中消失。但愿这最后到来的飓风,能吹散一切封闭自守的落后。“命中注定要一百年处于孤独的世家绝不会有出现在世上的第二次机会。”希望如此。
高中优秀读后感 篇2
《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托马斯。哈代。
《苔丝》写的是社会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刻苦、聪明、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走投无路,终于杀人而被判绞刑的故事。这是一个悲剧,它无情地批判了社会现实,也从一个侧面揭露了英国上流社会的腐朽堕落,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苔丝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姑娘,但作为女人,她拥有迷人的外表。漂亮的脸蛋,和恰到好处的身材。哈代给这个人物以重墨描绘,那就是着重写了她的外在形象。这个形象年轻美貌,天真活泼。给我映象最深的是她性感的嘴唇,和她唇上的曲线。粉嫩娇艳,如花沾露的唇,再加之细致分明,乖巧柔美的线条,在顾盼流转间,不动人也难。就是这样一位年轻美丽质朴的姑娘,她善良纯真的天性却被狠毒自私的上流社会的一位青年贵族亚力克利用欺骗,始终不能摆脱亚力克的阴影,而走向黑暗的深渊。她无力摆脱这种悲惨命运,只能用极端扭曲的方式对加在她身上的压迫进行反抗。可是这反抗又有什么用呢?只不过是大海中的一朵浪花,瞬间就会消失,被人们所遗忘,完全不可能动摇整个冷酷残忍的社会。所以说,只靠个人力量的反抗,根本不起作用。这也是人性乃至社会的悲哀。
当她好不容易逃离亚力克的魔掌,随后去农场工作,并遇见了自己今后所爱的人——克莱尔,克莱尔欣赏苔丝的纯真可爱,在工作中交流频繁,感情不断升温,最后坠入爱河并义无反顾地结婚了。就在幸福快要来临时,因为苔丝的对过去不堪往事的吐露,导致两人从幸福的高空一下子跌入了现实的谷底。克莱尔因为接受不了这一事实,毅然离开苔丝,远走他乡,无情地抛弃了可怜的苔丝。就是这样一位遭到命运戏弄的可怜人儿,想要与爱的人在一起幸福生活,就连这样一个简单平凡的愿望也没法实现,最终走投无路,惶惶不可终日,再加上亚力克的骚扰,她万念俱灰,对生活完全失去了希望,而动了杀念,杀死了侮辱她的,一直让她痛不欲生的亚力克。在杀死了亚力克之后,苔丝并没有为此后悔难过,而是一下次轻松了,因为死对于她来说是一种解脱,她终于自由了。她以死来证明自己对爱情的`忠诚,来成全自己和克莱尔纯洁美好的爱情而没有遗憾。亚力克也为当初抛弃苔丝而感到后悔,带着巨大的悲痛与歉疚归来,并与即将被处死的苔丝度过了她生命最后五天快乐的时光。但是他失去了一个深爱她的人,一个把他当做生命一部分的人,一个可以为了他***的人。可是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因为他的自私和所谓的虚伪道德的约束,而使苔丝陷入悲惨的境地。对于苔丝来讲,克莱尔是她的希望,是她一切快乐的源泉,她为认识他而感到幸福,可是克莱尔把她最后一点希望也给抹灭了,即使后来克莱尔请求苔丝的原谅,以及在苔丝死后怀念追忆她,也无济于事。可以说,克莱尔也间接促成苔丝的死亡,但是直接促使她走向死亡的还是这个社会,是社会的悲剧。其实社会中像苔丝这样的可怜人很多,他们虽然身份卑微,但他们作为独立的人格,不应该被社会歧视抛弃,而是应该为他们提供一个可以倾诉的平台。这样才不会出现如此多的悲剧。
如果说卡门的美在于野性叛逆,简爱的美在于倔强顽强,那么苔丝的美一定在于纯净自然,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虽然小说女主人公身份低贱,遭受了无耻之徒的玩弄和侮辱,历经重重磨难,最后走上了错误的道路,但我们依然赞美苔丝不屈服于命运,敢于和不公平命运做斗争以及为爱奉献的精神,她单纯善良的形象将永远留在我心中,挥之不去。
高中优秀读后感 篇3
在这个假期,我我又把红楼梦读了一遍,我从里面感悟了许多。
《红楼梦》主要以宝玉和黛玉的爱情悲剧为主线,描述了贾家荣、宁国府之间,表现在婚姻、建筑、文化、财产等各方面错综复杂的矛盾冲突。写了金陵四大家族,由盛而衰的故事。
其中最让我羡慕的则是曹雪芹先生塑造出的一大批栩栩如生、各阶层的人物形象。比如:鄙弃功名,自由不羁的贾宝玉,和贾宝玉同为封建社会的叛逆者,多愁善感的林黛玉,冰雪聪明,城府极深的薛宝钗,阿谀奉承,心狠手辣的王熙凤。就连作者寥寥几笔勾勒的晴雯、紫鹃、雪雁等丫鬟,都成为了我国文学画廊中的著名艺术典型。
《红楼梦》所讲述的,是一个令人称羡的大家庭,原本荣华富贵,后来因家庭成员获罪以致被抄家,逐渐走向没落,终于繁华成空的大悲剧。
黛玉和宝玉的悲剧,始于封建社会中,宝玉和黛玉原本是情投意合,心心相印。但是天不由人身不由己,黛玉从小身子就不好,被凤姐的一个偷梁换柱计,使得二人痛失所爱,黛玉含恨而终,宝玉,看破红尘,出家做和尚。
在《红楼梦》里,我最喜欢林黛玉,她学识渊博,感情丰富,与宝玉都是封建社会的叛逆者,她有着倾国倾城的外貌,心思十分敏感。
《红楼梦》反应了对现实社会、宫廷、官场的黑暗,封建大家族阶级及其家庭的腐朽。林黛玉清高的个性,她的个性与当时的世俗格格不入,无法与社会,融合她的自卑情结,正是她自尊的体现,也是他,悲剧的开始,另一个是封建社会的拥护者,是社会的必然产物是封建教化的产物,却也造就了她的爱情,悲剧总之,一切的爱恨情仇,荣辱兴败都是当时的封建社会所造就的。
高中优秀读后感 篇4
游四方,略略晴雨的风光。——题记
阴雨绵绵的午后,我意犹未尽地合上这本名叫《撒哈拉的故事》的书,这本书讲的是三毛与丈夫荷西在沙漠中惊险刺激的奇遇。
不得不说,这本散文随笔十分耐人寻味、精彩刺激,把我带入了一个只有在梦里才能抵达的世界。书的作者三毛是位不走寻常路的奇女子,她奔放、浪漫,真性情,专做别人连想都不敢想的事情,似乎也只有如此充满血性的人才能写出这般瑰丽的文字。
有人曾问我,将来有什么打算,其实,讲心里话,打算太多,变化也太大,但是,在心底深处,如果可以,我想环游世界,去感受温柔旖旎的江南,去领略浪漫多情的巴黎,还有那时尚华丽的纽约、美丽可爱的威尼斯风情,一座又一座独具魅力的城市不断诱惑着我,让我无比向往。
我梦想着在未来的某一天能真正踏上异国他乡的土地,去欣赏异域风景,领略别样风光。我知道,自己一定没有三毛那样的勇敢奔放,但我同样可以去寻找、去发现那些我不曾目睹过的美好风光、美好事物。
当然,在我还未踏上自己的旅程时,只能去感受《撒哈拉的故事》中那片神奇的大漠故事、还有三毛的故事,去感受、倾听她那颗自信、率真,始终对世界怀着感恩之情的一颗赤子之心,还有她的那些故事、那些过往,在这慵懒的午后,我觉得那些时光、那些画面一点点清晰起来,生动起来,我看到在漫天黄沙中,一位女子背对大漠,向着夕阳义无反顾地走去,头也不回,背影渐渐融入黄沙中……
许多人不幸福,对生活迷茫,究其原因就是因为丢失了最初的赤子心,拥有赤子心的人是不会对生活失去信心和希望的,他们真诚、善良,靠自己的努力坚持着自己的梦想,每一天都是崭新而闪闪发光的,不管外界多么纷纷扰扰,他们都不忘初心,一如既往。
当然,对于旅行而言,更多的不是在于要去多少地方,拍多少照片,旅行的意义在于让灵魂得到升华,让心灵获得净化,让人更加坚信明天会更好,让人更加坚定继续走自己所选择的道路,旅行的真正意义就是努力呵护那容易丢失的赤子之心。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撒哈拉的故事》告诉你,只要心中有太阳,你的世界便都是晴天。
高中优秀读后感 篇5
英国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是一位跨世纪的文学巨匠,其地位是举世公认的。他的代表作《德伯家的苔丝》,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颗璀璨明珠,一百多年来一直受到了广大读者的喜爱。
故事的情节并不复杂:纯朴美丽的农村故娘苔丝来到贵族德伯维尔家当女佣,被恶棍少爷亚雷克诱骗失身怀孕,因而受到邻里的耻笑和指责,从此开始陷入痛苦的深渊。后来苔丝遇到了出身富裕牧师家庭的克莱尔,两人真心相爱。新婚之夜苔丝将自己过去的悲惨遭遇告诉了克莱尔,没想到换来的却是克莱尔的无情离去。苔丝吃尽了难以想象的各种苦头,却没有得到克莱尔的原谅和任何消息。为潦困的生活所迫,绝望中的苔丝再次落入亚雷克手中。此后醒悟了的克莱尔重新找到了苔丝,苔丝追悔莫及。为了与心上的爱人克莱尔生活在一起,苔丝杀死了毁掉自己一生的亚雷克。几天后苔丝被捕,以杀人罪被判处绞刑,克莱尔则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她的妹妹丽莎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我读过的外国小说中,《苔丝》大概是最具诗化最吸引人的'作品了。作者对19世纪英国西南部农村自然景色的优美描述,字里行间无不浸透着浓郁的诗情画意。尤其是他采用了诗歌的艺术手法,将自然界的优美景色与人物的细腻感情结合起来描写:通过自然景色来揭示人的心境,又通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景象充满人的情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产生出诗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使人读来真觉得是一种惬意的享受。
小说中哈代以生动的笔触,深挚的情感塑造出了一个善良美丽的少女苔丝:宛若“一个清新、纯洁的大自然的女儿”,“在气质和体貌两方面都表现出一种尊贵的端庄,俨然是个皇后”,“她周身洋溢着诗意,一举一动都是诗,把诗人只在纸上写写的诗,活生生地显现出来了”。虽然苔丝是个失贞的女人,甚至最后沦为了杀人犯,但作者还是大胆地摒弃了世俗的观念,赞扬她为“一个纯洁的女人”,“远远胜过别的处女的清新”。
苔丝是个悲剧式的人物,究竟谁应当为这一悲剧负责呢?恐怕许多读者都会认为,罪魁祸首是恶棍少爷亚雷克。而在我看来,导致这一悲剧起因的固然是亚雷克,但导致悲剧结局的还有苔丝名义上的丈夫克莱尔。亚雷克只是赤裸裸的剥夺了苔丝的贞洁,从肉体上揭开了悲剧的序幕;克莱尔却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从精神上导致了悲剧的发展,并最终使这场悲剧落下了帏幕。倘若克莱尔没有抛弃苔丝,没有披着那层虚伪的道德面纱,也就不会有这场悲剧的发展与结局。
高中优秀读后感 篇6
合上马克西姆·高尔基写的《童年》,我陷入了沉思中。
主人公阿廖沙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暴戾的外祖父家,认识了很多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贪得无厌的舅舅和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以及朴实的“小茨冈”。后来,阿廖沙和外祖父、外祖母搬进了新房子,认识了另一些人,他从他们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18世纪俄罗斯小市民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了争夺财产常常因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同时也有坚强、勤劳、善良在其中隐藏着——阿廖沙的外祖母总是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像丑恶现象屈膝、不与世俗同流合污的人。
我想,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五彩斑斓的,更是阳光的。我们没有真正见过家人之间的殴斗,也没有亲身体验过被鞭子抽打的感觉,更不会看到有人被活生生地折磨死。我们沐浴在亲人、朋友、老师赋予我们的爱之下,却不懂得发现和回报爱,理所当然地认为这些本来就应该有。
看到好吃的零食,我们本能地向父母伸手要钱买,如果父母不允许,告诉我们吃太多零食对身体百害而无一益,有些孩子非但不听,还哭闹着说父母不爱自己。做错事了,朋友诚心帮助我们改正错误,有的人不仅不虚心改正,反而觉得朋友啰嗦。考试失败了,我们沮丧地叹气,老师加班加点为我们补课不求一丝回报,有些同学不但不认真听讲,反倒认为老师有意给我们增加负担。
我们实在太不懂得“理解”二字的含义了!我们是如此任性地认为自己总是对的,以自我为中心,从未替别人着想,一刻不停地抱怨生活的枯燥无味。请珍惜吧!我们不能永恒拥有这些,所以,就趁着我们还拥有的时候好好体味、好好珍惜吧!
学会知足,学会珍惜,学会体谅,《童年》与我前行。
高中优秀读后感 篇7
对于《飘》,很多人应该都有听过或者是亲自读过。我很喜欢这本书,喜欢里边的人物,无论是勇敢坚强的斯佳丽还是机智果断的瑞特,又或者 是外柔内刚的玫兰妮。
布兰妮是我十分佩服的女性。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我觉得《飘》是一本值得细细品味的书,每一次阅读,都可能带来新的感受甚至启发。
高中优秀读后感 篇8
时值暑期,正是充电的好时候。上网一查,100本书一字排开,再仔细一看,我的眼球立刻被一本书吸引了,那本书正是《宇宙简史》。茫茫书海独见一书,此书当然不同凡响。自己平时一直喜欢看一些科普类的书,对《时间简史》也早已有所见闻,适逢暑假,又恰见这本仰慕已久的书的姐妹篇,当然立即拍案决定购买此书。这是一本写给普通人的科学巨著,用最简单的语言阐述了最深奥的宇宙原理。在不断汲取着新知识的同时,从书中我也收获了许多其他的东西,这些已超过了知识本身给我带来的启迪。《时间简史》已给我带来了一轮强烈的冲击,而《宇宙简史》把这股冲击延续了下去……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我漫步在知识的世界中。曾几何时,自己对于宇宙充满了无尽的幻想和渴望,想着天上的星星,想着天上的月亮。现在,我依然喜欢眺望星空,看着颗颗流星,看着五彩的星座。从书中,我了解了更多关于黑洞的故事,揭开了反物质神秘的'面纱,知道了更多遥远星系的奥秘。从书中,我掌握了许多天文学的知识,让自己与遥远的未知更近了一步。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我从中学会了一种对待人生的态度。“我们之所以看到宇宙是这个样子,只是因为如果他不是这个样子,我们就不会在这里去观察它。”从书中,我感悟到的是那颗对科学执着严谨的心,那颗对一切充满好奇的心,那颗刨根问底的心。科学家们的不懈追求,为的是人类科学文明的进步,特别是对于外太空的探索,从不曾止步。所以读罢此书,我更感受到的即是这种孜孜不倦的精神。
一本好书不仅能教给别人知识,更主要的是能让读者有所思有所感,《时间简史》就是这样一本好书。而我更是被作者霍金先生的人格魅力所折服,他的生平是非常富有传奇性的:他是有史以来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他的贡献对于人类的观念有着深远的影响,然而他的贡献竟然是在他20年之久被卢伽雷病禁锢在轮椅上的情况下做出来的,这才是真正空前的。
简练的语言,播撒着浩渺的知识;睿智的语言,体现着博大的智慧。这次的阅读,让我长了知识,增了视野,也让我学会了严谨的态度。这些对于我来说都是无价的至宝,因为他们将成为我得垫脚石,对我以后的发展打下稳固的基础。这一点一点的积累,如繁星般,无边无际地闪耀在知识的夜空中,广袤无垠地漫布在思想的宇宙中……
高中优秀读后感 篇9
站在周家残蚀的铜门旁,拨开历史的风尘,我轻轻踱进暗涩老旧的西洋门厅,踏着散落在地上深紫色破碎的绒幔,凝视几缕阳光艰难的穿越掉漆的窗沿,淡淡的投射在空空的壁炉上。几度春秋,几消红颜,都在那个雷雨之夜得到爆发。
短短的一天之内,三个人死了,两个人疯了,罪孽的、无辜的、纯洁的、错爱的,一起坠入了盛大的死亡。莫大的悲伤,隐匿在那个狂飙恣肆的雷雨之夜,以它独特的爆发方式震撼着人间。惋伤痛惜的同时,却有更深刻的东西在敲打我们的心灵,就像巴金先生说的:“不错,我流过泪,但是落泪之后我感到一阵舒畅,而且我还感到一种渴望,一种力量在身内产生了,我想做一件事情,一件帮助人的事情,我想找个机会不自私地献出我的精力。《雷雨》是这样的感动过我。”《雷雨》是这样的感动过我们。纵使曹禺把几十年的怨恨、两代人的情感纠葛都放在一天之内疯狂的倾泄,纵使太过极端仓促的情节让我们几乎窒息,纵使没有一个花好月圆才子佳人的完美结局……可故事并不显得冗长、虚假、无味,相反的`,正是这种充满雷雨味道的写作特色,感染和吸引了更多的人。
《雷雨》最大的成功之处,莫过于结构上巧妙的设计。当天真的姐弟俩坐在医院的矮凳上奇怪的打量着身边奇怪的一切,他们不知道,这样一座宅子里曾经发生的悲戚的故事,也不知道几十年前那个暴雨肆虐、电闪雷鸣的夜晚——作者让我们在这样好奇而沉静的心情中翻开《雷雨》。然而,接踵而至的就是一串串错综复杂感情线索和若隐若现的身世的秘密。一天之内,作者如此巧妙的引爆了一个又一个定时炸弹,霎时间风横雨狂,地动山摇,在我们震惊和恐惧的同时又难抑对中国旧家庭和社会的愤懑。震恸之余,当故事又被拉回多年后的医院,当姐弟俩看见疯了的老妇人守望在窗前等待儿子的场景,我们心中不禁多了几分感慨和感伤。“但见新人笑,那闻旧人哭”。我们的情感在这悠长的尾声中得以升华。
《雷雨》是话剧,所以并没有繁复详实的人物描写。可是,每一个人物都个性十足,生动形象,仿佛他们真实的存在过,演绎过,而我们只是那个雷雨之夜的过客。周朴园、侍萍、鲁贵、蘩漪、周萍、四凤……闭上眼,就能触碰到他们的带着温度的灵魂。蘩漪,如此动人怜悯的女人,她的人生,注定了酝酿残酷的阴霾。可是,即使她懂得前方千万仞的深渊正张着血盆大口等着她跳落,她也义无反顾,拼命的挣扎。是的,她做了太多“罪大恶极”的事情——可她仍然是值得赞美和尊敬的,因为即使在阴沟里讨生活,在龟裂的大地上生长,她依然充满热情,心高气傲。她是不幸的,但她是勇敢的,她有一颗强悍的心,敢冲破一切的桎梏。“她是最具‘雷雨’性格的人”。
我最喜欢的却是周冲。他虽是蘩漪的儿子,却没有母亲的辛辣与尖锐。他是单纯的,美好的,甚至可爱的。喝药那一次,他才真正认识了父亲的权威与迂腐,在鲁贵家里,他才感受到被人侮辱的无奈,在最后,他才知道了母亲的面目和所有人的虚伪。他一直藏在梦幻的宝塔里,可是美梦一次次破灭,一次次失望的伤痛,都让他受到了毁灭性的惩罚与打击。她善良得想对四凤好,对母亲好——可是所有的人都在骗他,,让他彻底认清了人世和现实的丑恶。在那样的社会,这是他应有的惩罚。他与周围的一切格格不入,所以无辜的他和四凤一起死去。也许,死亡对他也是一种重生吧。
所有的一切,在雷雨夜雷雨般的爆发了。可爆发的还有更为深刻的东西——那就是我们对人生、对社会、对历史的反思。曹禺意在通过这篇《雷雨》激活我们心底的良知。他做到了。
拉动破碎的紫色绒慢,《雷雨》已轰然闭幕。周家不在,雷雨不再,可时间依然像砂轮一样向前,载着历史的沉思。
高中优秀读后感 篇10
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
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是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昆虫记》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小说,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是独自的,安静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与艰辛。我仰起了头,这一刻,我非常想仰起我的头,像仰望星空一样,来对待昆虫们存在的奥秘。它使我第一次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与效果,萤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这一次,我感觉到了“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我觉得《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
高中优秀读后感 篇11
《三国演义》这本书中描述的三国时代距今已有一千七百到一千七百六十年之久了。那时和现在的人看来,除了时间带来的进化(这里唯指外形体容的变化)之外,其它再无多大异处了。从看《三国演义》一书可知,经过这样长的时间,人的思想方面的变化微乎其微,几乎看不出来有所变化。相反,那时的人要我看、比现在的人强,主要在诚实方面。现在的人诚实的占极少数,而那时的人诚实的要占大多数。那种忠贞贤良之士比比皆是,很让我向往!相信我如果生在那个时代会找到知音的。可在这反祖变异的时代中实在难找知音。是我的思想落后吗?也许。但我想人应该是纯洁无瑕的。现在的人生活条件和生活环境要比那时强好多,这是来自寥寥无几的奇才们的功劳,不归功现在的人们。现在的人里绝大多数还没有脱离兽x性,它们不可能对人类的发展有所贡献,反而都是些历史车轨上的障碍物。这些人为什么让他们活着,为什么产生他们呢?人的头脑简单就善良纯洁,这点又得到了证。
小说《三国演义》看过了,当时还很年轻,除了留下一首简单的诗词和一篇情绪低落的产物之外,似乎没有其他的记载。忽然有一天看到了它被拍成电视连续剧,内心兴奋不已,天天守在电视机旁;看至四十多集,即第二部结束就不知何故不往下播放了。一天放一集,在近两个月时间里,报纸上连续刊登对这部电视剧的评论文章和相关的剧情介绍,但都是议论演员,评价刘、曹、孙等将帅人物,评论内容的虚与实。而我却总是对几乎每集都可见到的那些死难士兵们感伤。那些不知名不知姓的小卒们,不就是今天的我们这些平民百姓吗?怎么就没人提及?平民百姓对自己同一阶层同一命运的人们的生死视而不见,却偏偏要称赞颂扬在任意摆布、肆意屠杀着与自己同等地位的平民兄弟们的那些将帅呢?是他们为了争名夺利,为了私仇私欲而强迫小民充当他们的玩具,充当他们的牺牲品。当他们得胜而称帝称臣或功成名就后,所坐享的荣华富贵生活还是这些小民的血汗装点,让他们去挥霍,去享受,他们仍然操持着小民的生杀予夺大权。当他们得足名利享尽福禄而死后,又是小民把他们树为英雄去千古传颂。当然,统治阶层更要标榜他们的功绩,奉他们为民族精英,把他们的坟墓修筑得坚固存,把他们的姓名刻进史册。因为那些所谓的英雄是他们的同类,这样一来还可鼓励诱惑那些愚蠢而爱虚荣的莽夫与诡诈的奸臣及好斗与无奈的小民们主动或被迫地去效仿和尊崇,以巩固他们的政权和享乐生活,以免去他们的后顾之忧。只是那些小卒的尸骨与姓名却都无影无踪了,有谁提起,有谁想着。在中国历史上,平民何等愚昧可怜,统治者何等奸诈可恶!
然而,无论是历史还是未来的统治者,都绝不希望也非常害怕民众想到这些,更不允许有人在如此实话实说。即便有如叶文福那样想到并勇敢说出来的人,一定会遭到统治者及其爪牙们的谴责和惩罚,也会遭到捧奉统治者、并替他们鸣锣开道的先天性x奴才小民们的指责。统治者是怕平民们太清醒而反抗他们的强权统治,不甘心充当他们的工具;捧臭脚的狗奴们却只为主子的垂青,只为讨他们的牙慧而已。其实讨不讨喜欢都免不了一种地位、一种命运,正如清醒与否同是工具一样。
高中优秀读后感 篇12
一份两亿元的遗产、一个十七位朋友的大家庭,一桩扑朔迷离的“谋杀案”——注意!威斯汀游戏开始了!
一开始,威斯汀的十六位候选继承人住进了威斯汀老屋旁的日落塔楼,也在同时都不可抗拒的参与了威斯汀游戏,《威斯汀游戏》读后感洪泽昊。遗嘱中他要继承人把谋杀他的犯人揪出来,从而获得遗产。
巨额遗产令所有人都为之努力。过程中一次次的希望与破灭,恐怖与悬疑,一次次的尔虞我诈,令继承人们一个个落入圈套。最终,特图尔的一次审问让她如愿以偿的揭开真相,成为了威斯汀的继承人……
这虽看似是一个令人恐惧的游戏,但随着谜底的逐渐揭晓,我们才发现:原来,这是一场包含亲情与友谊、智慧与较量的美好游戏!而他的目的却是让每一个继承人受到教育——有爱、诚实与信任的分享。在他们分配搭档时,可能一切都似乎不合人愿。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不难发现:这是一种相当明智的分配!他们从搭档哪儿,学会了爱,懂得了团结,也拥有了依靠。而正是这份爱,是他们从尔虞我诈中脱离开来,变得真诚——特图尔承认了炸弹的'燃放、胡太太承认了东西的盗窃……因此,他们互相信任了对方,以致于放弃了那份自私,把自己的条件拿出来分享,并靠着原先积累的情感没有出卖任何一位同伴!这应该就是这场游戏的真正目的吧!
而生活中的我们也是如此。同生活在一个家庭,多次的接触、呵护令我们对父母产生的发自心底的依赖与爱。因此,我们将心声坦露给他们。这难道不是源自于那份爱所产生的信任吗?这种信任是美好的,令人快乐的。因为它让家庭和睦,让社会安定,而反之的结果——事例不胜枚举。
翻开这本书吧!你将和继承人们一齐感受友谊、亲情,一齐接受无形中心灵的洗礼,一齐分享快乐,分享那份爱。
高中优秀读后感 篇13
作品《绿山墙的安妮》带给我一次次的思考。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个身世凄凉的小女孩:安妮。安妮出生不久就父母双亡,成了孤儿。好心的邻居把她养到6岁,她开始到一户人家看孩子,后来又被送到了孤儿院。11岁的时候,住在绿山墙岛上的马修和玛莉收养了她。她天性活泼乐观,因为天真和爱幻想闹了不少笑话,又因为善良和直率赢得了友谊和真正的爱。她凭着自己的努力考取了大学,却为了照顾生病的玛莉拉,留在了家乡当了小学老师。故事中的很多描写都很有趣,很感人。
看完这个故事,我想到了自己。故事中,安妮凭着自己的努力考取了大学,但为了照顾生病的玛莉拉,却放弃了学业。在她心中,亲情铁定是最珍贵的。而我呢?想起那件事,我不禁自愧不如。
那是一个冬日,天气很冷。妈妈有事要出门,就让我帮她洗碗。我端起碗,走进厨房打了一盘水,准备开始动工。可当我的手碰到那冰冷的水时,不禁打了一个冷颤。“这天气真冷,洗碗多累呀。不如让妹妹帮我洗呢!”我突然有了主意,身不由己地往妹妹的房间走去。“妹妹,和你商量个事。”“嗯,什么事?”“帮我洗碗好不?”妹妹放下手中的书:“可以。”说着,他蹦蹦跳跳地走进厨房。“妹妹在看什么呢?”带着疑问,我拿起那本书。翻开第一页,一行黑色的大字出现在我眼前:生死之托。“生死之托?”不容得我细细思考,我的好奇心就促使我看了下去,当看到故事中的姐妹兰妮与贝莉以生命相托时,我的眼眶不禁湿润了。贝莉的那句“你是我姐,我相信你”仿佛在我耳边升高了20分贝。我感觉脸上红辣辣的,丢下书冲进了厨房,我要让那刻骨铭心的亲情在我内心深处扎根。(.)
世界上,亲情是最珍贵的。多少人把它带到人间。有点母亲,在大地震中咬破自己的'手指给儿子吮吸;有的女儿,放弃学业照顾身患重病的爸爸;有的兄弟,捐出自己的肝给家人。有的爸爸,在被刺穿心脏的情况下将女儿平安送到美国。
……
为爱,为情。我们享受亲情,也从中送出一份亲情吧。
高中优秀读后感 篇14
书,是人类精神的粮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的良师益友。书,它带给我丰富的知识,带给我为人处事的方法,甚至带给我无穷的快乐。在寒假期间,我又读了一本好书,让我感触万分,这本书名叫《感谢有你》。
《感谢有你》丛书,抓住了“感恩”这两个字,描绘了一个个爱的瞬间,讲述不一样的感恩故事。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个世界上最棒的爸爸,在生活中的每一细节中都表达着他对自己儿子的爱意。而儿子做得也很好,不在爸爸身边时不间断地写信,电话,让他们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世界上最棒的爸爸”的称号足以让爸爸欣慰。最后,在爸爸离开之前,病榻上的一句“我爱你”更是发自真心饱含真情。
在2008年里,汶川大地震是一场突发的灾难,让我们看到了爱的伟大,因而让我们通过一种极端的方式,学会了感恩。我们看到,灾难袭来的时候,母亲勇敢地顶住落下来的砖瓦和石块,让年幼的孩子受到了保护;有老师冒着生命危险,一次次冲进随时可能倒塌的房屋,将学生一个个抢出;还有冒死抢救同学的学生、不顾危险坚持做完手术的医生,以及迎着困难勇敢冲上去的人民子弟兵,等等。这些人,都让我们感到,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爱的世界中,我们唯有以感恩的心面对这个世界。
感恩是一种文明,是一种品德,也是一种责任。它是每个人都应该有的基本的道德准则,是做人最起码的修养,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对于今天的我们来说,它不是简单的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它更是一种责任,一种意识,是我们健全人格的表现。我们只要有一颗感恩的心,就会发现自己周围的世界是多么的美好,我们的生活是多么的和谐,幸福。
徐本禹说:“我愿做一滴水,我知道我很渺小,当爱的阳光照在我身上的时候,我愿意毫不保留地反射给别人。”是的,爱是需要我们传递的,让我们怀着感恩的心去表达感激吧!
高中优秀读后感 篇15
站在周家残蚀的铜门旁,拨开历史的风尘,我轻轻踱进暗涩老旧的西洋门厅,踏着散落在地上深紫色破碎的绒幔,凝视几缕阳光艰难的穿越掉漆的窗沿,淡淡的投射在空空的壁炉上。几度春秋,几消红颜,都在那个雷雨之夜得到爆发。
短短的一天之内,三个人死了,两个人疯了,罪孽的、无辜的、纯洁的、错爱的,一起坠入了盛大的死亡。莫大的悲伤,隐匿在那个狂飙恣肆的雷雨之夜,以它独特的爆发方式震撼着人间。惋伤痛惜的同时,却有更深刻的东西在敲打我们的心灵,就像巴金先生说的:“不错,我流过泪,但是落泪之后我感到一阵舒畅,而且我还感到一种渴望,一种力量在身内产生了,我想做一件事情,一件帮助人的事情,我想找个机会不自私地献出我的`精力。《雷雨》是这样的感动过我。”《雷雨》是这样的感动过我们。纵使曹禺把几十年的怨恨、两代人的情感纠葛都放在一天之内疯狂的倾泄,纵使太过极端仓促的情节让我们几乎窒息,纵使没有一个花好月圆才子佳人的完美结局……可故事并不显得冗长、虚假、无味,相反的,正是这种充满雷雨味道的写作特色,感染和吸引了更多的人。
《雷雨》最大的成功之处,莫过于结构上巧妙的设计。当天真的姐弟俩坐在医院的矮凳上奇怪的打量着身边奇怪的一切,他们不知道,这样一座宅子里曾经发生的悲戚的故事,也不知道几十年前那个暴雨肆虐、电闪雷鸣的夜晚——作者让我们在这样好奇而沉静的心情中翻开《雷雨》。然而,接踵而至的就是一串串错综复杂感情线索和若隐若现的身世的秘密。一天之内,作者如此巧妙的引爆了一个又一个定时炸弹,霎时间风横雨狂,地动山摇,在我们震惊和恐惧的同时又难抑对中国旧家庭和社会的愤懑。震恸之余,当故事又被拉回多年后的医院,当姐弟俩看见疯了的老妇人守望在窗前等待儿子的场景,我们心中不禁多了几分感慨和感伤。“但见新人笑,那闻旧人哭”。我们的情感在这悠长的尾声中得以升华。
《雷雨》是话剧,所以并没有繁复详实的人物描写。可是,每一个人物都个性十足,生动形象,仿佛他们真实的存在过,演绎过,而我们只是那个雷雨之夜的过客。周朴园、侍萍、鲁贵、蘩漪、周萍、四凤……闭上眼,就能触碰到他们的带着温度的灵魂。蘩漪,如此动人怜悯的女人,她的人生,注定了酝酿残酷的阴霾。可是,即使她懂得前方千万仞的深渊正张着血盆大口等着她跳落,她也义无反顾,拼命的挣扎。是的,她做了太多“罪大恶极”的事情——可她仍然是值得赞美和尊敬的,因为即使在阴沟里讨生活,在龟裂的大地上生长,她依然充满热情,心高气傲。她是不幸的,但她是勇敢的,她有一颗强悍的心,敢冲破一切的桎梏。“她是最具‘雷雨’性格的人”。
我最喜欢的却是周冲。他虽是蘩漪的儿子,却没有母亲的辛辣与尖锐。他是单纯的,美好的,甚至可爱的。喝药那一次,他才真正认识了父亲的权威与迂腐,在鲁贵家里,他才感受到被人侮辱的无奈,在最后,他才知道了母亲的面目和所有人的虚伪。他一直藏在梦幻的宝塔里,可是美梦一次次破灭,一次次失望的伤痛,都让他受到了毁灭性的惩罚与打击。她善良得想对四凤好,对母亲好——可是所有的人都在骗他,,让他彻底认清了人世和现实的丑恶。在那样的社会,这是他应有的惩罚。他与周围的一切格格不入,所以无辜的他和四凤一起死去。也许,死亡对他也是一种重生吧。
所有的一切,在雷雨夜雷雨般的爆发了。可爆发的还有更为深刻的东西——那就是我们对人生、对社会、对历史的反思。曹禺意在通过这篇《雷雨》激活我们心底的良知。他做到了。
拉动破碎的紫色绒慢,《雷雨》已轰然闭幕。周家不在,雷雨不再,可时间依然像砂轮一样向前,载着历史的沉思。
高中优秀读后感 篇16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风声瑟瑟,记载千年。面对着这本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读着玄奘。前方摊开乱石荆棘之路,那是玄奘寂寞半生的信仰之路。
史载,玄奘西行,大多是孤身。《西游记》中的三个徒儿,是吴承恩的独特思维吧!在我的眼里他们是玄奘三个支撑精神:悟空-勇敢;八戒-坚持;沙僧-忍受。
悟空,这是个几乎让所有男孩子都崇拜的艺术形象,一个无所畏惧的形象。手持一根重达一万三千五百斤,能任意收缩的金箍棒,七十二般变化,一个筋斗十万八千里。从大闹天空,打败十万天兵天将,到三打白骨精的坚定护师,车迟国斗法下油锅`````无一不显示他的作为开路者的勇敢。开路,总是伴随着牺牲和流血,但是,只要有勇气,信念足够坚定,开路者就能和悟空一样,有着铜头铁臂,金刚不坏之身。玄奘就是这种意志如铁,心志如刚的开路者。黄沙千年,吹不去他一个个坚实的足印,便是他勇敢勇气的证明。
八戒,爱贪小便宜耍小聪明贪恋女色,经常当众出丑,而在我看来,那是坚持。
没有诱惑,无法章显坚持的可贵。没有犹豫,无法体现坚持的艰难。西行的路上八戒动不动就喊散伙,可与妖魔的战斗中,他总是挥舞钉耙,勇敢的战斗,是悟空的得力助手。就是这样的八戒坚持到了最后。玄奘何不如此,多少次直面死神依然昂头挺胸。沙漠火山巨浪,恐惧和绝望,在玄奘咬紧牙关中,退去。
沙僧,他总是默默无闻。小说中,他不善言谈老实本分,总是被八戒欺负。看三人中,悟空走在前面,八戒就扛一个钉耙,最新苦就是沙僧了吧!不仅要拿自己的武器,还要挑那么多的行李。可他的步伐一点也慢下,这才是真正西行路吧。
玄奘,多少个日日夜夜,寂寞独拌他。寂寞,对于一个行路者来说,比自然灾害更可怕。可玄奘心中,有他至上的佛,在他深沉的目光中,可以看见他不寂寞的心。
西路难,多歧路。玄奘作为师傅,他的生命集合了悟空-勇敢;八戒-坚持;沙僧-寂寞。这样的浑然一体,是他成为伟大与力量的象征-成佛!
高中优秀读后感 篇17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风声瑟瑟,记载千年。面对着这本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读着玄奘。前方摊开乱石荆棘之路,那是玄奘寂寞半生的信仰之路。
史载,玄奘西行,大多是孤身。《西游记》中的三个徒儿,是吴承恩的独特思维吧!在我的眼里他们是玄奘三个支撑精神:悟空-勇敢;八戒-坚持;沙僧-忍受。
悟空,这是个几乎让所有男孩子都崇拜的艺术形象,一个无所畏惧的'形象。手持一根重达一万三千五百斤,能任意收缩的金箍棒,七十二般变化,一个筋斗十万八千里。从大闹天空,打败十万天兵天将,到三打白骨精的坚定护师,车迟国斗法下油锅`````无一不显示他的作为开路者的勇敢。开路,总是伴随着牺牲和流血,但是,只要有勇气,信念足够坚定,开路者就能和悟空一样,有着铜头铁臂,金刚不坏之身。玄奘就是这种意志如铁,心志如刚的开路者。黄沙千年,吹不去他一个个坚实的足印,便是他勇敢勇气的证明。
八戒,爱贪小便宜耍小聪明贪恋女色,经常当众出丑,而在我看来,那是坚持。
没有诱惑,无法章显坚持的可贵。没有犹豫,无法体现坚持的艰难。西行的路上八戒动不动就喊散伙,可与妖魔的战斗中,他总是挥舞钉耙,勇敢的战斗,是悟空的得力助手。就是这样的八戒坚持到了最后。玄奘何不如此,多少次直面死神依然昂头挺胸。沙漠火山巨浪,恐惧和绝望,在玄奘咬紧牙关中,退去。
沙僧,他总是默默无闻。小说中,他不善言谈老实本分,总是被八戒欺负。看三人中,悟空走在前面,八戒就扛一个钉耙,最新苦就是沙僧了吧!不仅要拿自己的武器,还要挑那么多的行李。可他的步伐一点也慢下,这才是真正西行路吧。
玄奘,多少个日日夜夜,寂寞独拌他。寂寞,对于一个行路者来说,比自然灾害更可怕。可玄奘心中,有他至上的佛,在他深沉的目光中,可以看见他不寂寞的心。
西路难,多歧路。玄奘作为师傅,他的生命集合了悟空-勇敢;八戒-坚持;沙僧-寂寞。这样的浑然一体,是他成为伟大与力量的象征-成佛!
高中优秀读后感 篇18
乌骓马一声长嘶,似闪电划破黑暗的时空。身后是四面楚歌,眼前是浩浩乌江。
哦,我的霸王!黑色的虚空压得你喘不过气来,没有千军万马,没有呐喊嘶杀,你孤寂如同深秋的残塔……力拔山河兮气盖世!是的,霸王,你可以拔山,可以扛鼎,可以号令三千铁甲的征战,但此刻,你已无力再拔心头的那缕悲伤。
那些因你在鸿门宴中释了刘邦而唾你为“妇人之仁”的人,焉能知道在狼烟四起的秦王朝中,你一声巨吼,扛起天下苍生凄楚目光的胆量;你披甲上阵,任铁蹄踏遍关山万里的勇猛;长城内外,你挥臂奋斫,在刀光剑影中划出一道血色风景时的豪气万丈。
你是英雄!
你不懂得诡计阴谋未必只是小人伎俩,败为贼寇胜为王!你西楚霸王不是君王,你不会知道,猥琐小亭长也会唱出“大风起兮云飞扬”!
“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是的霸王,你是个君子,可是你是否知道,在战场上,没有道义,只有伎俩!在万骑逐鹿年代的君子正如那痴想飞过沧海的蝴蝶,顷刻间,跌落在大海,腐烂或永恒。
在四面楚歌中,那个在主帐翩翩起舞的窈窕身姿微微颤抖。只一瞬,一道银光划过。血如纱一般,杜撰在绝望的空气中。“虞姬,虞姬,奈若何”。虞姬只有以死,来报你的满腔柔情。
而你仍不醒悟么?霸王!
虞姬翩翩起舞,祭你柔情万丈。
宝马凄凄长鸣,泻你一世悲凉。
你的一生中只有这两个知己啊,我的霸王!
江水汩汩,唤你回寂寞的岸边。你拔出长剑,最后一丝亮抖抖过楚歌飘扬的夜空。
在西边的天空,一颗明星渐渐坠落,
分解,崩溃。
直至灰飞烟灭……
霸王,你的出现正如昙花一现,可昙花的美却无法使人忘却,即使只有一瞬间。所以我们忘不了那个拔山的勇士,那个原谅仇敌的'君子,那个火烧阿房宫的英雄。
江水悠悠,易安居士临江悼念,凭谁干杯?
江水涛涛,千古文人抚剑长叹,泫然泪下!
忘不了,忘不了,那么沉重,那么凄凉,让后人评述,让后人哀伤。
我永远的西楚霸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