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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帮扶困难职工活动方案 篇1
xx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是县总工会对困难职工实施集中帮扶的工作部门是推进我县向特困职工“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社会化、制度化、经常化的实施平台。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在县总工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xx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工会组织关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设和谐社会的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将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困难职工家中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xx做出贡献。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通过信访接待、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就学救助、法律援助、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为职工提供“一站式”的服务,通过提供资金或实物帮扶,或与政府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帮助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包括协助落实“低保”、协调劳动关系、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提供法律援助、提供就业岗位信息、提供岗位技能培训帮助解决困难职工在劳资纠纷、就业、医疗、生活、子女入学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我县职工为帮扶中心帮扶对象:
①、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职工(含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
②、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我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因下岗失业、重大疾病、子女教育、意外灾难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
③、因遭受各类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
④、有其他特殊困难的职工。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贫困帮扶:
①未按时足额缴纳会费的职工;
②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重病或意外伤害在上一年度已治愈或治疗终结的';
③因违反计划生育、自杀、醉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或其他违法行为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3、当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帮扶:
①拥有固定经营场所且使用雇工的;
②购买并使用汽车、高档摩托车的;
③购买商品房或进行高档装修的;
④有购买股票等投资行为的;
⑤出资安排子女择校就读或自费出国留学的。
⑥经核实,属于弄虚作假欺骗审查的;
工会帮扶困难职工活动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xx】25号)及全省学习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培训班、市委六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联系点村精准识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确保安障乡岩剅口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县总工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新一轮扶贫攻坚,到20xx年,安障乡岩剅口村168户贫困户全部脱贫,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长幅度高于全县平均水平,工会帮扶活动实施方案以上扶贫对象有稳定收入来源,贫困户家庭人均纯收入达4000元以上,贫困村人均纯收入8000元以上,贫困村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达到全县平均水平。
二、基本任务
强力推进精准识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实现“九个到位”:
1、贫困人口摸底结对到位。岩剅口村贫困人口登记在册率达到100%,结对帮扶覆盖面达到100%,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应帮尽帮。
2、贫困人口“六个怎么样”情况摸底及规划制定到位。
摸清贫困人口“六个怎么样”情况(即:贫困户耕地情况怎么样、住房情况怎么样、村组交通运行情况怎么样、家庭待业情况怎么样、失学情况怎么样、因病因残因灾致贫情况怎么样)确保规划制定及落实到位。
3、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到位。按照省级脱贫标准,贫困村通村公路全部硬化,村级公路通畅率达100%,通组公路硬化率达60%以上;自来水到户率达到100%,饮水安全问题基本解决;无房、危房户改造率达100%;村级活动场所按照“一部两中心三室一场”(即村部、村民活动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村民议事室、卫生室、图书阅览室、村民休闲广场)标准配套建设;信息网络达标率达100%;农村电网改造率达100%。
4、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到位。贫困村有比较完善的公共服务,有符合标准的卫生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100%,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贫困人口全面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符合条件的低保、五保户全部实现应保尽保,不因病因灾新增一名贫困人口。
5、群众教育技能培训到位。每年对全村贫困人口培训1—2次,进城务工的贫困人口掌握1门以上劳动技能。
6、产业发展就业帮扶到位。每个省定贫困村形成1—2个支撑能力较强的主导产业,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
产业发展格局。70%以上农户有1个以上稳定增收的项目或1个就业(致富)门路。
7、村容村貌综合整治到位。农村垃圾处理全面推行“三个三分之一”模式;村庄规划科学合理,民居风格美观统一;村庄形象生态、友善、文明、有序,逐步建成“村民富、村庄美、村风好”的美丽乡村。
8、基层组织建设管理到位。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率达到100%,由乡镇班子成员或站所长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配备率达到100%,贫困村民主管理机制健全,村规民约建立率达到100%。
9、村级债务风险防控到位。建立村级财务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贫困村不新增债务。
三、组织领导
按照上级要求,成立县总工会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岩剅口村精准扶贫工作。
工会帮扶困难职工活动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加快构建分层、分类救助帮扶体系,实现“兜底线、保基本、救急难、促发展”的总体目标。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帮扶对象
帮扶服务对象主要为“兜底保障对象”、“低收入对象”“其他困难对象”三类:
(一)兜底保障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二)低收入对象。低收入对象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2 倍(含)以内,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困难人员。
(三)其他困难对象。指未纳入兜底保障对象、低收入对象的其他特殊困难群体,主要指遭遇重特大急难事故的特殊困难对象。
二、帮扶内容
(一)符合帮扶条件的城市困难家庭
按照《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广城市困难家庭精准帮扶“347”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明政办〔20xx〕36 号)和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推广城市困难家庭精准帮扶“347”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清政办〔20xx〕74 号)要求,做好精准帮扶。
(二)除城市困难家庭外其他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
1.生活救助。通过低保、特困、孤儿保障等政策兜住困难群体生活底线,落实支出型贫困家庭低保政策,残疾人“两项补贴”,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加强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实施社会救助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在物价显著上涨时,根据要求适时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2.急难救助。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中的兜底”作用,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特殊困难群体,给予临时救助,防止出现返贫致贫。
3.医疗救助。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第三次精准补助各项制度作用,省定扶贫标准下的农村低保对象医疗保障按照精准扶贫医疗叠加补助政策执行。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对象给予一次性定额救助。
4.教育救助。按照《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
行)》,将除城市困难家庭外其他困难对象认定划分为特别困难和困难两档,落实学前教育资助、义务教育资助、普通高中资助、中职教育资助和普通高等教育资助等五大类教育资助政策。
5.住房救助。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无住房的,积极引导其到养老机构集中供养;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通过保障性住房、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给予住房援助。
6.就业救助。落实精准就业救助帮扶,对有就业意愿的,适时推送岗位信息;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指导服务或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困难家庭劳动力,按规定给予实际缴费额30%的社保补贴;开发合适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帮扶对象家庭劳动力。
7.结对帮扶。参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扶贫模式,推动建立机关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文明单位、群众团体、社会组织、慈善基金会等社会各界力量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根据其致困原因和帮扶需求等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解难脱困方案,建立稳定长效的帮扶服务机制,帮助特殊困难群体稳定脱困。
三、帮扶步骤
(一)摸底。精准识别各类特殊困难群体,对三类帮扶服务对象逐户逐人进行摸底排查,进行需求评估。其中现有的低保、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群体直接认定为特殊困难群体。
(二)建档。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将帮扶对象按需求进行分类,形成特殊困难群体基本信息及帮扶需求数据库。
(三)审批。对符合兜底保障和低收入对象认定条件的,及时予以审批认定。
(四)帮扶。根据特殊困难群体需求,综合运用各项救助帮扶政策,确保应助尽助、应帮尽帮。
(五)监测。建立特殊困难群体基本信息数据库,完善监测预警机制,落实动态管理,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帮扶数据库或台账,对需求调整的对象及时更新信息,对稳定脱困对象及时退出。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兜底保障水平。提高保障标准,将城乡低保标准从最低工资标准的42%提高至 45%;逐步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落实分类施保,对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按低保标准给予本人全额救助;对重残申请单人纳入低保的困难群众,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超过70 周岁,且家庭人均金融资产不超过当地低保标准 8 倍的,可不核查、计算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个人收入和应支付的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优化审批流程,13个乡(镇)全面开展低保、特困审批权限委托下放乡镇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建立延保渐退机制,低保对象经复核认定已达退保条件,但仍属于低收入家庭或在医疗、教育、就业等方面仍有实际困难的,自认定次月起给予延续6—12 个月。
(二)强化急难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标准,将一个家庭全年临时救助累计最高限额从8000 元提高至 20000 元,对基本生活陷入极度困难的,还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研究决定,适当提高救助额度。提高救助时效,将乡镇(街道)审批金额上限从3000 元提高至 5000 元;探索事前、事中快速救助办法,进一步发挥临时救助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方面的兜底作用。加强政策衔接,对经临时救助一段时间后生活仍然困难的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
(三)开发帮扶信息平台。依托市精准帮扶管理信息系统,
建立特殊困难群体基本信息数据库,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法,对政府资源和社会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健全帮扶服务需求与社会力量供给对接平台,逐步实现困难对象数据管理精准化、帮扶信息公开化、帮扶资源集中化、困难需求及时化。
(四)扩大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慈善捐助、志愿服务等方式开展帮扶服务活动。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向有资质的社会组织、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购买社会救助帮扶服务,开展救助帮扶政策宣传、对象排查活动,主动发现困难群众并帮助申请社会救助。实施以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服务为重点的社会工作专业化服务项目,为其提供照料护理、医疗服务、爱心助学、精神慰藉、社会融入、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
五、保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以及困难群众遭遇的急难个案。
(二)密切部门协同。强化部门协调联动,统筹利用好各类救助帮扶资源,加强资金保障,形成政策合力,建立起以基本生活保障、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补充,分层分类的梯度救助帮扶体系,实现救助帮扶资源和困难群众诉求有效对接,确保困难群众救助帮扶“一个不漏”。加强民政、扶贫、医保、教育、住建、残联、工会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和数据比对,协同筛查困难群众,常态化开展特殊困难群体巡访排查和信息收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帮扶范围。
(三)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社会求助公示制度,全面公开社会求助政策、申请审批程序、保障对象、资金发放等情况,切实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应保尽保、边缘从宽、留有缓冲、尊重事实”的原则,探索建立社会救助工作容错免责机制,对符合政策要求、程序规范、无重大不良影响、未以权谋私或优亲厚友等情况的给予容错免责。
(四)加大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e 三明等宣传媒体载体,广泛宣传帮扶服务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让好政策惠及广大困难群众;及时报道帮扶救助服务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在帮扶救助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积极营造帮扶救助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帮扶服务的积极性。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试行一年,具体政策解释工作由有关主管部门负责。
工会帮扶困难职工活动方案 篇4
一、慰问时间:
各党支部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每个党支部确定 x 名慰问对象,注重老党员、老干部和困难党员,乡党委根据各党支部提交的慰问人员名单,召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名老党员、老干部和困难党员进行慰问,由乡党委、政府班子成员亲自上门慰问,对各党支部确定上报人员未列入乡党委慰问范围内的人员,由各党支部组织班子成员上门慰问,传达党的关怀,将党的温暖。
二、慰问对象:
全乡范围内老党员、老干部及困难党员。
三、慰问方式:
各级党组织成立党组织书记为慰问组长,班子成员小组成员的慰问小组,坚持深入慰问对象家中看望党员,切实了解党员遵守党纪党规执行党的决策等情况。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走访慰问党员是乡党委纪念“七一”建党 101 周年系列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党支部要从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 xx 工作座谈会、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地县三干会议精神中提到的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内关怀、激励、帮扶机制的高度,认真组织实施。
2、积极探索,丰富载体七一老党员慰问活动方案策划书。要发动广大党员、团员参与,通过电话慰问、上门探望等多种形式,在党的生日到来之际向广大党员致以节日的问候,增强党员的.荣誉感。通过结对帮扶困难党员,为他们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活动结束后,各支部要把开展活动的情况和做法,于 7 月 2日前报乡党政党建办。
附:乡党委慰问老党员、老干部、困难党员名单
工会帮扶困难职工活动方案 篇5
为扎实贯彻落实县委、县委政府精准扶贫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实现同步建成小康目标。经研究,决定深入推进“百千万”党建与精准扶贫同步小康结对帮扶工作,结合我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扶贫开发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精准扶贫的新思路,大力攻克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等制约瓶颈,着力解决农村发展不平衡、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等突出矛盾,把稳定实现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以干部结对帮扶、产业扶持、农村危房改造、教育培训、基础设施建设等到村到户为主要方式,不断探索扶贫工作的新路子,全面推进扶贫开发工作。
二、成立长岭村结对帮扶工作小组
组长:X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X县总工会副主席
成员:X县总工会办公室主任
X县总工会保障部负责人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由李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抓好日常工作事务,
三、工作任务和帮扶内容
(一)工作任务
对长岭村全村开展结对帮扶,形成“一对一”或“一对多”的精准结对帮扶工作机制,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困难、走出困境,增加家庭收入,提高贫困户基本素质和生存发展能力。通过1-2年结对帮扶,全面改善农村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到20xx年实现长岭村减贫摘帽。
(二)工作内容
(一)结对帮扶。结合县总工会干部力量,以干部个人为单位,分解下达结对帮扶贫困户任务,确保每户贫困户至少有1名干部结对、1条发展思路、1个增收项目。
(二)扶持项目建设标准。“百千万工程”干部结对帮扶整合各单位资源、社会力量,从政策、资金上全力倾斜,以产业扶贫、劳务输出等多形式多渠道带动贫困户增收。
1.种植业。脆红李种植、蔬菜种、核桃等经济项目。
2.养殖业。养殖猪、羊、牛、鸡、鸭等牲畜。
3.劳务输出。动员富余劳动力以外出务工和本地就业等方式脱贫致富。
4.其它。以实际经济收入为参考指标,帮扶1-2年后,到20xx年,人均收入达到3200元以。
(三)工作职责
各干部要做到宣传发动、帮扶措施落实到位,组织干部深入村组、农户,采取召开动员会、座谈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扶贫政策、让广大贫困户领会政策机和实际发展经济项目,增加收入早日脱贫。积极营造“一想二干三成功,你追我赶发展风”的发展氛围,树立“遵纪守法讲诚信、打铁还靠本身硬”的发展理念,强化“不等不靠不乱要,自力更生搞创造”的扶贫攻坚氛围和“脱贫致富感党恩、同步小康靠打拼”的感恩教育。
1.帮助贫困户理清发展思路,拟定发展规划,帮助协调扶持项目并全程参与服务和管理。贫困户不脱贫干部不脱勾。
2.结对帮扶干部负责整合社会各种帮扶资源,帮助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督促其脱贫后履行偿还义务。
3.结对帮扶实行一次覆盖,逐步推进,1-2年完成,动态管理、适时更新。
4.结对帮扶对象优先选择想发展、盼发展、讲诚信且具有发展能力的的贫困户。每年以不低于该村贫困户的1/3作为发展对象依次推进。
通过结对帮扶,为每个帮扶对象在“产业发展,教育培训村危房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帮助改善生产生活状况,增强其致富能力和生活信心。
工会帮扶困难职工活动方案 篇6
为了做好集团职工慰问工作,增强凝聚力、向心力,调动职工的积极性,现就有关事项暂行规定如下:
一、慰问对象:
集团工会会员及离退休人员
二、慰问金标准
1.职工生日慰问每人100元。
2.职工子女出生慰问300元(双胞胎500元)。
3.职工结婚慰问500元(含双职工)。
4.丧事慰问标准
(1)职工去世,除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外,集团一次性补助5000元,以集团工会名义送花篮一个(离休人员去世按市老干部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2)职工的配偶、父母(包括岳父母、公公、婆婆)、子女去世,每人补助1000元,以集团工会名义送花篮一个。
5.职工生病住院慰问标准
职工生病住院,根据病情轻重慰问500-1000元。
6.职工工伤住院慰问标准
职工因公负伤住院,除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的补贴外,另给慰问金1000-20xx元。
三、慰问金的领取
各部门、单位职工有上述情形的应及时上报集团工会申请慰问金。申请领取慰问金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填写《厦门广播电视集团职工慰问金申请表》和《厦门广播电视集团报销单》,报集团工会审批后凭以上单据至集团资产财务部领取慰问金。
四、职工患病慰问活动的.安排
1.集团中层副职(含副职、首席)以上领导一般由集团有关领导和集团工会负责人前往探望慰问。
2.其他职工一般由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和基层工会、分会领导组织前往探望慰问。
3.事业部门离退休老同志由人力资源部、集团离退休职工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安排探望慰问。企业退休同志由企业工会自行组织慰问。
4.职工患重病,提倡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所在单位确实需要捐款的,由所在单位工会、分会研究,报集团工会批准,所在单位工会、分会组织实施。确实需要在集团范围内捐款的由集团工会研究,报集团党委批准,集团工会组织实施。
工会帮扶困难职工活动方案 篇7
一、目的
为进一步做好关心职工、爱护职工、帮助职工的工作,集团始终把困难职工的'慰问工作做细、做深、做实,构建和谐的企业关系当作公司宗旨,为落实好困难职工帮扶机制,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职工生活困难救助办法:
二、慰问活动主题
关心职工生活,构建和谐XX。
三、慰问对象
困难职工、困难党员及军属。
四、参加慰问的领导及部门
XX商贸慰问活动由商贸公司工会牵头,集团董事长、总裁、副总裁及相关部门经理参与。其他子公司慰问活动由各子公司自行组织。
五、慰问形式
1、困难职工、困难党员发给慰问金、慰问品;
2、军属(现役军人家属)发给慰问品:
3、各子公司将困难职工、困难党员及军属慰问标准统一发到商贸公司工会,经集团领导审核后执行。
六、慰问时间:
20xx年X月XX日(腊月二十五)之前。
七、困难职工评定标准
为体现公司对职工的关爱,切实让确有困难的党员、职工感受到公司温暖,特制定评定标准。
1、家庭成员中有人患有重大疾病,常年医治费较大难以承担;
2、家庭无自有产权住房,常年在外承租住房,只有一人工作承担家庭所有开支,年收入低于25000元;
3、家庭虽有自有产权住房,但家庭成员中有人患有重大疾病,需要常年医治,家庭年总收入低于20000元;
4、年内因意外事故造成家庭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影响家庭正常生活;
5、符合以上困难的党员、职工评定标准的家庭无大额存款,年内无添置日常生活必需用品以外的豪华设施。
八、困难职工评定程序
根据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制定困难党员、职工评定程序。
1、根据各子公司困难党员、职工评定标准,由党员、职工本人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如实说明其家庭经济状况,交给所在部门;
2、各子公司困难党员、职工、军属申请人所在部门进行初步核查评定,部门经理签字上报公司;
3、各子公司组织人员调查核实;
4、核实后提交各子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困难职工名单,并在公司公示栏公示3天。
5、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集团党群部。
工会帮扶困难职工活动方案 篇8
一、慰问对象:
本院在职职工,退休职工
二、慰问经费
由工会经费支出。
三、慰问标准:
(一)职工因病住院(包括在其他医院住院治疗),部门工会可购买食品、营养品、水果上门慰问职工。原则上价值不超过 100 元。
(二)职工的直系亲属因病逝世,部门工会在参加悼念活动时,可以订购花圈、花篮等。原则上价值不超过 200 元。
(三)本院职工在工作中遭到病人或家属的辱骂、殴打等情况,由医务处在调查后确定是否启动特殊慰问金。工会将协同医务处、职工所在部门对职工进行慰问。特殊慰问金原则上不超过 500 元。
四、经费使用财务手续:
部门工会在慰问职工后,凭发票经部门工会主席、工会
专职副主席签字后,至工会财务部门报销。
五、本规定经 20xx年 1 月 26 日职代会主席团讨论制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