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用工小时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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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用工小时工方案 篇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加强对全县用人单位,特别是劳务派遣单位的监督管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省厅〔20xx〕183号和市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情况,决定自20xx年5月15日到6月30日期间,在全县范围开展规范劳动用工和劳务派遣行为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项行动的任务和目标

(一)专项行动的任务。

以“劳动合同保权益、工资支付惠民生、规章制度促和谐、诚信守法谋发展”为主题;以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最迫切需要维护的劳动保障合法权益为宗旨;以劳务派遣单位和部分行业、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专项指导服务与执法检查活动,全面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劳务派遣行为,促进我县劳务派遣领域用工行为健康有序发展。

(二)专项行动的目标。

创新指导服务举措,提升执法检查效果,有效遏制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拖欠和克扣劳动报酬、超时加班加点、不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不参加社会保险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劳务派遣领域存在的劳动者同工不同酬和不参加社会保险等侵害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妥善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着力提升用人单位,特别是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用工意识和劳动用工管理水平,促进我县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秩序明显好转,促进诚实守信、劳资和谐的良好氛围形成。

二、专项行动的对象和内容

(一)专项行动的对象。

本次专项行动的对象是全县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从事劳务派遣和用工量较大的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餐饮服务业和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个体经济组织,对劳务派遣单位以及使用劳务派遣人员30人以上或占用工总数比例达30%以上的用工单位要进行全面执法检查。

(二)专项行动的内容。

本次专项行动的内容是用人单位遵守各项劳动用工、劳务派遣及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况。包括订立、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情况,支付工资及加班工资、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遵守工作时间和带薪年休假规定情况,社会保险登记和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等。

对劳务派遣单位除了检查上述内容外,还包括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及将协议有关内容告知劳动者情况,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期限情况,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权利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利用异地参保、将直接用工转为劳务派遣用工、自设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大量实习学生以及“假外包、真派遣”等形式规避法律义务情况等。

三、专项行动的方法和步骤

(一)对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开展专项指导服务(5月30日前完成)。

指导服务任务分解:根据20xx年劳务派遣摸底调查的数据,确定对全县10户使用劳务派遣工的用人单位和2户劳务派遣单位开展指导服务,将任务指标具体落实到每位监察员。

指导服务重点事项:一是指导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订立包括派遣岗位、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等内容的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二是指导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特别是载明用工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三是指导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建立内容全面、规范的职工名册,制定和完善劳动报酬、工时休假、保险福利、劳动纪律等规章制度,保障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组建或参加工会、集体协商以及其他民主管理权利;四是指导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所在地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指导服务工作方式:通过举办劳务派遣法律法规培训班、约谈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负责人、审查劳动规章制度和用工管理资料、召开劳资人员和职工座谈会、下发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等方式,宣传劳务派遣法规政策,查找劳务派遣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引导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主动纠正不规范用工行为。根据指导服务工作所取得的成效,认真填报《专项行动指导服务情况表》(见附件4)。

(二)对劳务派遣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6月24日前完成)。

执法检查任务分解:根据20xx年3月入库用人单位数和在岗监察员数,确定本次专项行动对全县共150户用人单位(含劳务派遣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将任务指标具体落实到每位监察员。

执法检查工作方式:一是按照本次专项行动确定的重点对象,以及去年下半年以来被举报投诉或立案查处的单位全部列为检查对象,确保全面完成省厅下达的目标任务。二是受理举报投诉。积极扩大此次专项行动的社会影响,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为劳动者通过12333、基层平台窗口和网络等途径举报投诉提供便捷的绿色通道服务。三是进行实地检查。抽调监察员组织若干执法检查小组,通过察看工作场所、查阅台账资料、询问劳资管理人员、走访职工等方式,对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进行实地执法检查。其中,对存在劳务派遣协作关系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职工名册、工资发放、参加社会保险等材料要进行对照检查和反追倒查。

执法检查整治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拖欠和克扣工资、严重超时加班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依法向社会公布,同时明确专人跟踪负责,落实整改措施,实施长效监管。切实加大对劳务派遣领域的整治力度,对少数“包工负责人、带工头”挂靠劳务派遣单位,层层克扣被派遣劳动者工资,甚至介绍和使用童工的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并会同工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最为重要而紧迫的任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领导(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明确专人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积极抽调业务精、素质好、原则性强的骨干人员参与专项行动,全面落实专项行动目标任务,确保专项行动工作有序进行。

(二)强化宣传指导。将宣传和指导服务贯穿专项行动的始终,通过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多种途径普及劳动法律法规,普及依法维权知识,引导用人单位在谋求企业自身利益和发展的同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采取主动上门服务等方式,深入到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广泛宣传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特别是对跨地区派遣、劳务派遣人员数量大且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劳务派遣单位,找准存在问题、创新指导措施、提升服务效果。通过积极有效的指导服务活动,培育一批规范经营的劳务派遣单位和诚信守法的用工单位,促进劳务派遣市场健康发展,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加大执法力度。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要及时立案查处,特别是对涉及人数较多、群众反映强烈、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案件,及时高效地处理;对上级交办、媒体报道的各类大案、要案要及时报告查处情况,积极应对各方关注,提升执法办案的社会效应。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的作用,将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网格管理的重点对象,落实日常监督和长效监管措施。针对部分用工单位将直接用工转为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单位向用工单位派遣大量实习生顶岗工作、超时加班,以及恶意规避参保义务等突出问题进行依法整治,促进我县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秩序明显好转。

(四)及时汇总分析。对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结合专项行动中建立的基础数据,对工作成效、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进行研究分析并及时上报市支队。具体上报时间如下:

1.5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市劳动监察支队;

2.6月3日前,将专项行动指导服务情况报市劳动监察支队;

3.6月24日前,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书面总结和汇总数据报市劳动监察支队。

劳务用工小时工方案 篇2

劳务输转成为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由之路。20xx年我乡劳务输出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引导配合下圆满完成了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任务,20xx年劳务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县下发文件精神,坚持城乡统筹,重点提高质量,强化技能培训,突出品牌打造,稳定规模增长,改善政府服务。

二、目标任务

稳定扩大劳务转移输出规模。劳务转移输出1000人,比上年增加100人,收入再上新台阶。全年劳务收入实现3000万元,农民人均3000,比上年增收5000。打造劳务品牌,强化农民工技能培训,全年完成技能培训300人,其中品牌培训100人。

三、工作重点

(一)着力拓展劳务转移输出空间,提高组织化输出水平。

1、积极探索劳务派遣、输出新路子。向有条件的劳务基地、培训基地(学校)学习借鉴,发展劳务派遣公司,通过派遣公司成建制输出农民工。同时积极发展基地+企业、劳务公司+企业、培训基地(学校)+企业的劳务输出模式,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水平。

2、建立健全劳务输出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制度、机制建设,

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中介、企业招工行为,搭建农民工维权服务平台。

(二)着力抓好农民工技能培训,打造劳务品牌

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以我乡太白梁职中为平台,整合农村教育资源,发展农村职业教育。以“千万农民工培训工程”为机遇,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劳务扶贫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品牌培训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探索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模式。加强培训资金的整合,大力开展品牌竞标培训,加大管理、监督力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着力农民工权益保护,不断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

1、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根据县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认真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工资支付规定,改变农民工工资偏低、同工不同酬状况。加大对农民工工资的'清欠力度,防止农民工工资被拖欠。

2、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强化农民工职业安全、劳动保护教育,确保农民工身心健康。

3、积极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医疗保障范围,请求县劳务办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医疗保险手续,按时缴纳工伤医疗保险费。积极建立农民工大病住院医疗统筹制度。

(四)着力为农民工提供相关公共服务,解除农民工的后顾之忧

1、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建立完善农民工子女接

受义务教育的工作机制,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列入教育经费预算。认真开展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的关爱行动,解除农民工的后顾之忧。

2、加强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和适龄儿童免疫工作。加强对农民工的健康教育和聚居地的疾病监测,落实国家、省县关于艾滋病、血吸虫病和结核病等传染病治疗的减免政策。认真落实农民工子女免疫接种补助及农民工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宣传、教育和技术服务工作。

3、认真搞好农民工务工信息咨询、职业介绍、xxx等公共服务。

劳务用工小时工方案 篇3

按照《市20xx年扶贫劳务协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为推动劳务输出输入工作,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提升就业扶贫中劳务组织化程度,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围绕实现精准对接、促进稳定就业的目标,建立和完善贫困劳动力输出地与输入地劳务协作机制,组织有劳动能力和转移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从自发输出向精准输出转变、从无序输出向有序输出转变、从体力型输出向技能型输出转变。省外输出贫困劳动力10人,省内输出贫困劳动力20人;市帮扶劳务输出或就近就地就业5人,为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提供技能培训;贫困劳动力有组织劳务输出5人;组织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3场,送岗下乡活动15场次。

二、工作措施

(一)夯实基础。依托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对辖区内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掌握贫困劳动力底数和就业状况。开展培训需求调查,采取网上、微信、电话等联系方法,对贫困劳动力逐一开展培训意愿摸底调查,做好汇总工作,掌握贫困劳动力培训现状及需求。

(二)市对口劳务协作。一是充分发挥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作用,线上为贫困劳动力提供用工岗位,同时通过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送岗下乡等各类活动发布用工信息,拓宽就业渠道。二是依托市现有成熟的劳务输出品牌及输出基地,带动贫困劳动力多渠道有效转移就业。三是根据贫困劳动力培训意愿,依托市成熟培训机构,分类开展技能培训,提升精准培训水平。四是发挥市“创业就业服务云平台”的创业服务功能,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创业项目、创业咨询、创业培训等创业帮扶措施,实现创业脱贫。

(三)市扶贫劳务输出。按照“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原则,输出地和输入地要切实履行政府推动职责,搞好公共就业服务,开展跨区域劳务合作。主动与输入地建立跨省有组织扶贫劳务协作机制,促进贫困劳动者实现转移就业。

(四)加强外出服务保障。以权益维护和稳定就业为主要工作内容,加强与输入地人社部门对接,定期回访务工企业,及时掌握务工人员就业状况,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做好维权和就业服务工作。

(五)举办扶贫专场招聘。线上线下同时开展各类招聘活动,网上发布用工岗位在线招聘,同时定期开展送岗下乡活动,适时在广场、集市等人员密集的区域举办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拓宽就业岗发布渠道。加强就业指导,帮助贫困劳动力找准从业定位,推荐适合的工作岗位。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就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扶贫劳务协作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查考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县扶贫劳务协作日常工作。各相关业务科室要充分发挥作用,统筹协调扶贫劳务协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工作措施和时间进度,做到“人员、责任、工作、效果”四个到位。

(二)实行动态管理。输出地要主动与输入地进行联系,定期进行信息数据交换对比,确保双方数据精准,口径统一,并在“国家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进行更新,及时反应扶贫劳务协作工作成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电台、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扶贫劳务协作相关政策措施,宣传积极就业理念和就业文化,激发贫困劳动力外出就业的动力。及时宣传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组织开展扶贫劳务协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推广先进典型,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营造良好氛围。

(四)搞好督促检查。县就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地扶贫劳务协作工作情况开展督查。各相关业务科室要将扶贫劳务协作作为就业扶贫的重要内容,积极做好本县扶贫劳务协作工作的督促检查,切实推动劳务协作任务和措施落实落地。对工作重视,任务完成好地方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任务完成差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

劳务用工小时工方案 篇4

为加强和规范我区本级及各乡镇机关、参公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支付劳动报酬的聘用人员(以下简称编外用工人员)的管理,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规范编外用工人员管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预算法》及《梧州市龙圩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梧州市龙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投集团公司)组建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依规承接我区各单位编外用工人员劳务管理。到2022年末,各单位的编外用工人员实施集中劳务派遣;2023年末,各单位全部编外用工人员实现统一派遣和管理。

二、工作步骤

(一)筹备阶段。2022年8月底前龙投集团公司完成劳务派遣公司组建工作,包括落实办公场所、完成工商注册(营业执照办理)、资质申办、管理团队组建等工作。(责任单位:龙投集团公司)

(二)移交阶段。从2022年9月至2023年12月,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编外用工人员劳动关系情况分批将劳动关系转入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管理。(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龙投集团公司)

1.2022年9月起,各单位根据《梧州市龙圩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及核定的编外用工人员控制数内,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与继续留用的编外用工人员签订三方协议书,将继续留用的编外用工人员劳动关系转移到劳务派遣公司,劳动关系不转移到劳务派遣公司的编外用工人员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满依法终止。

各单位负责向编外用工人员做好动员宣传解释工作,根据《2022年龙圩区各镇各单位聘用人员控制数分配方案》分配到各单位的编外用工人员控制数,分两批进行:

(1)在岗编外用工人员不超控制数的,在2022年10月31日前统一移交劳务派遣公司。

(2)在岗编外用工人员超过控制数的,在2022年12月31日前在控制数以内统一移交劳务派遣公司。

编外用人员移交劳务派遣公司后,当年次月岗位劳动报酬待遇标准不低于原劳动报酬的基础上按照《梧州市龙圩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2.各单位将统计本单位现有编外用工人员的岗位、人数、月工资(由岗位工资、资历工资、岗位津贴等构成)、社保等,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根据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的编外用工岗位、人数及工资待遇安排编外用工人员经费预算,并每月向各单位拨付编外用工人员经费,各单位派遣人数向劳务派遣公司转拨资金款项,劳务派遣公司向编外用工人员支付劳动报酬。

三、工作措施

(一)龙投集团公司负责组建劳务派遣公司,并通过委托劳务派遣公司做好各单位编外用工人员劳务派遣工作。劳务派遣公司必须设立编外用工人员劳务费收支专户,并接受龙投集团公司监管监控,劳务派遣公司的运营成本及利润控制在合理区间内。

(二)各单位要按照《梧州市龙圩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程序,全面梳理本单位现有编外用工人员信息。

(三)自2023年1月起,各单位将本单位用工人数、金额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于每月8日前按年初预算向区财政局申请编外用工人员经费,区财政局于每月15日前向各单位核拨编外用工人员经费,各单位于每月18日前将该款项全部转拨至劳务派遣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占用、挪用该款项,劳务派遣公司在收到款项后4个工作日内向编外用工人员发放劳务费。编外用工人员社保缴费个人缴纳部分根据有关规定由编外用工人员本人承担,并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扣代缴,单位缴费部分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

(四)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协议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并将被派遣编外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劳务派遣公司应建立健全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合法权利、履行应尽义务,并依法按照劳动规章制度在工作时间、计划生育、参加党团及工会组织等方面进行管理。

(五)编外用工人员实行年度考核机制参照《梧州市龙圩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考核工作由用工单位负责。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工作业绩。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作为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人员续签、解除劳动合同、奖惩以及薪级评定的重要依据。

(六)编外用工人员招聘、续聘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等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参照《梧州市龙圩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劳务派遣公司有关制度执行。编外用工人员招聘由劳务派遣公司、用工单位共同负责,并报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和配合龙投集团公司做好编外用工人员劳务管理工作,并负责对劳务派遣公司进行监管。

(八)区统计局、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培育劳务派遣公司上限上规入统工作,及时将企业纳入国家统计范围。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做到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具体工作专人抓,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二)建立日常联系制度。各单位要指定1名工作联系人,及时对接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向有关部门汇报工作进度。需城区层面协调决策的重大事项和突发问题及时报告区政府。

(三)强化沟通,积极配合。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集中采购劳务派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工作开展过程中相互协调、及时沟通,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劳务用工小时工方案 篇5

为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活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营造公正有序用工环境,依照《及20xx年工作要求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xx年北辰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定于近期联合区市场监管部门、区公安部门、区税务部门、区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开展劳务派遣用工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行动”)。行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对劳务派遣单位遵守法律法规情况的检查。为确保检查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行动时间

20xx年10月25日至20xx年11月20日

二、检查目标

通过部门联合开展行动,掌握区内劳务派遣相关单位的遵法守法经营管理情况,规范劳务派遣单位的行为,依法履行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监管职责,及时查处各类劳务派遣单位的违法行为,为企业的生产、劳动者的生活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检查方式及范围、对象

检查方式:采取现场或书面检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工作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在相关网站、平台公示查处结果。

检查范围:区内的劳务派遣相关单位。

检查对象: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的劳务派遣单位名录库中随机抽取10家企业。

四、检查内容

(一)人社部门

劳务派遣用工检查。

(二)市场监管部门

市场主体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监督检查。

(三)公安部门

劳动用工方面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检查。

(四)税务部门

未办税户核查。

(五)公积金管理部门

公积金账户的设立及公积金的缴纳情况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组织,加强协调配合。人社部门做好与其他单位、被检查企业对接、组织、安排工作,其他部门要按照工作安排,加强配合,确保执法效果。

(二)规范监管、严格监督检查。执法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法治意识,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执法,廉洁自律,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提升监管水平。

(三)加强宣传,做好个人防护。双随机检查是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方式,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加双随机检查形式的认可度。同时按照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护,保障专项行动健康安全开展。

劳务用工小时工方案 篇6

一、服务形式:

转移派遣方案,即由用人单位负责人才招募,再由骏伯集团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继续使用这批员工。

二、转移派遣的优势所在

1、减少事务性工作:企业可免去办理社保、处理工伤、发放薪酬等事务性工作,将精力集中于企业的核心工作,同时大幅度降低管理成本。

2、人事管理便捷:企业使用派遣员工,只是做出相关管理规定,按分配的工作任务进行管理考核。企业可根据业务变化,灵活增减工作人员。

3、解决人事编制与劳动力需求的矛盾:企业不占用单位人事编制,并可随时根据实际情况补充人员,可灵活机动的提供用工。

4、规范用工、规避劳动纠纷:人事劳资方面的事情均由具有人力资源专业水准的骏伯集团管理,用工规范、差错率低。因企业和派遣员工之间并不存在劳动关系,从而使企业从根本上避免了劳动纠纷。

5、避免人才流失:派遣人员的人事档案由骏伯集团调集管理,合同期内,骏伯集团通过对派遣人员制定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制约制度,保证派遣人员尽心尽力作好本职工作,避免企业人才流失。

三、转移派遣主要服务项目

1、办理员工派遣手续: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的录用手续。

2、建立员工工作档案:为派遣员工在派遣期内建立包括工作情况、业绩情况、培训、健康及考核等方面内容的工作档案。

3、员工工资、奖金的统计、发放:为派遣员工建立个人账户,代企业为派遣员工办理工资、奖金发放等工作。

4、缴纳各类保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派遣员工办理缴纳社保、医保、各类商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工作。

5、医疗保险的`办理与意外伤害的理赔:代企业为派遣员工办理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等的理赔工作。

6、提供普通劳动政策法规方面的咨询:为企业提供人事、劳动有关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7、配合企业实施派遣员工培训:配合企业作好派遣员工工作期间的业务、技能等培训的组织和安排工作。

8、在员工中开展企业文化活动:根据企业的特点,在派遣员工中开展和实施企业文化,组织安排派遣员工的娱乐活动,建立派遣员工间良好的工作关系,加强派遣员工的凝聚力和执行力。

劳务用工小时工方案 篇7

劳务输转成为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由之路。20xx年我乡劳务输出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引导配合下圆满完成了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任务,20xx年劳务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县下发文件精神,坚持城乡统筹,重点提高质量,强化技能培训,突出品牌打造,稳定规模增长,改善政府服务。

二、目标任务

稳定扩大劳务转移输出规模。劳务转移输出1000人,比上年增加100人,收入再上新台阶。全年劳务收入实现3000万元,农民人均3000,比上年增收5000。打造劳务品牌,强化农民工技能培训,全年完成技能培训300人,其中品牌培训100人。

三、工作重点

(一)着力拓展劳务转移输出空间,提高组织化输出水平。

1、积极探索劳务派遣、输出新路子。向有条件的劳务基地、培训基地(学校)学习借鉴,发展劳务派遣公司,通过派遣公司成建制输出农民工。同时积极发展基地+企业、劳务公司+企业、培训基地(学校)+企业的劳务输出模式,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水平。

2、建立健全劳务输出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制度、机制建设,

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中介、企业招工行为,搭建农民工维权服务平台。

(二)着力抓好农民工技能培训,打造劳务品牌

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以我乡太白梁职中为平台,整合农村教育资源,发展农村职业教育。以“千万农民工培训工程”为机遇,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劳务扶贫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品牌培训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探索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模式。加强培训资金的'整合,大力开展品牌竞标培训,加大管理、监督力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着力农民工权益保护,不断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

1、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根据县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认真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工资支付规定,改变农民工工资偏低、同工不同酬状况。加大对农民工工资的清欠力度,防止农民工工资被拖欠。

2、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强化农民工职业安全、劳动保护教育,确保农民工身心健康。

3、积极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医疗保障范围,请求县劳务办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医疗保险手续,按时缴纳工伤医疗保险费。积极建立农民工大病住院医疗统筹制度。

(四)着力为农民工提供相关公共服务,解除农民工的后顾之忧

1、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建立完善农民工子女接

受义务教育的工作机制,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列入教育经费预算。认真开展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的关爱行动,解除农民工的后顾之忧。

2、加强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和适龄儿童免疫工作。加强对农民工的健康教育和聚居地的疾病监测,落实国家、省县关于艾滋病、血吸虫病和结核病等传染病治疗的减免政策。认真落实农民工子女免疫接种补助及农民工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宣传、教育和技术服务工作。

3、认真搞好农民工务工信息咨询、职业介绍、xxx等公共服务。

劳务用工小时工方案 篇8

按照《市20xx年扶贫劳务协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为推动劳务输出输入工作,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提升就业扶贫中劳务组织化程度,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围绕实现精准对接、促进稳定就业的目标,建立和完善贫困劳动力输出地与输入地劳务协作机制,组织有劳动能力和转移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从自发输出向精准输出转变、从无序输出向有序输出转变、从体力型输出向技能型输出转变。省外输出贫困劳动力10人,省内输出贫困劳动力20人;市帮扶劳务输出或就近就地就业5人,为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提供技能培训;贫困劳动力有组织劳务输出5人;组织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3场,送岗下乡活动15场次。

二、工作措施

(一)夯实基础。依托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对辖区内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掌握贫困劳动力底数和就业状况。开展培训需求调查,采取网上、微信、电话等联系方法,对贫困劳动力逐一开展培训意愿摸底调查,做好汇总工作,掌握贫困劳动力培训现状及需求。

(二)市对口劳务协作。一是充分发挥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作用,线上为贫困劳动力提供用工岗位,同时通过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送岗下乡等各类活动发布用工信息,拓宽就业渠道。二是依托市现有成熟的劳务输出品牌及输出基地,带动贫困劳动力多渠道有效转移就业。三是根据贫困劳动力培训意愿,依托市成熟培训机构,分类开展技能培训,提升精准培训水平。四是发挥市“创业就业服务云平台”的.创业服务功能,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创业项目、创业咨询、创业培训等创业帮扶措施,实现创业脱贫。

(三)市扶贫劳务输出。按照“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原则,输出地和输入地要切实履行政府推动职责,搞好公共就业服务,开展跨区域劳务合作。主动与输入地建立跨省有组织扶贫劳务协作机制,促进贫困劳动者实现转移就业。

(四)加强外出服务保障。以权益维护和稳定就业为主要工作内容,加强与输入地人社部门对接,定期回访务工企业,及时掌握务工人员就业状况,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做好维权和就业服务工作。

(五)举办扶贫专场招聘。线上线下同时开展各类招聘活动,网上发布用工岗位在线招聘,同时定期开展送岗下乡活动,适时在广场、集市等人员密集的区域举办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拓宽就业岗发布渠道。加强就业指导,帮助贫困劳动力找准从业定位,推荐适合的工作岗位。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就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扶贫劳务协作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查考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县扶贫劳务协作日常工作。各相关业务科室要充分发挥作用,统筹协调扶贫劳务协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工作措施和时间进度,做到“人员、责任、工作、效果”四个到位。

(二)实行动态管理。输出地要主动与输入地进行联系,定期进行信息数据交换对比,确保双方数据精准,口径统一,并在“国家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进行更新,及时反应扶贫劳务协作工作成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电台、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扶贫劳务协作相关政策措施,宣传积极就业理念和就业文化,激发贫困劳动力外出就业的动力。及时宣传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组织开展扶贫劳务协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推广先进典型,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营造良好氛围。

(四)搞好督促检查。县就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地扶贫劳务协作工作情况开展督查。各相关业务科室要将扶贫劳务协作作为就业扶贫的重要内容,积极做好本县扶贫劳务协作工作的督促检查,切实推动劳务协作任务和措施落实落地。对工作重视,任务完成好地方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任务完成差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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