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阅读幼儿园文明之星评选活动方案(精选8篇),内容由范文学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幼儿园文明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篇1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高校育人的根本目标为导向,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发挥典型引路作用,进一步挖掘、宣传在校大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在青年学生中树立一批不畏困难、勤奋学习、文明守法、勇于进取的先进典型,引导更多的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院团委将在全院范围内长期开展衡水学院大学生“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选内容
衡水学院“校园之星”评选活动,面向全校学生,挖掘在某一方面有杰出表现的优秀学生,目的在于更好的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作用,推动思想引领工作的发展,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评选出“自强之星”、“勤学之星”、“文明之星”、“创新之星”、“创业之星”、“公益之星”六个方面的“校园之星”。
二、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
三、参选条件
1、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勤俭节约,具有社会责任感和集体主义精神;
3、勤奋刻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各类校园文化活动;
5、上一年度评选上“校园之星”的`同学不再申报。
四、评选方式
(一)各院系、班级推荐
各班级可采取自评和互评结合的办法,在班级进行投票选举表决,评选出候选人上报院系,经各院系团总支审核筛选后每类报送1-2名候选人,填写“校园之星”候选人推荐表,报送校团委办公室。
(二)个人自荐
学生可通过自荐方式,在“奔跑吧衡院”微信平台回复“校园之星”字样,下载填写“衡水学院20xx年度校园之星候选人推荐表”,并于规定时间内上交。
(三)校级评选
校团委成立评审小组,评选各类“校园之星”的最终人选。届时评出的“校园之星”将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官网、微博微信、宣传栏等),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宣传并进行表彰,特别优秀的还将通过社会传媒面向社会宣传。
五、材料上报
各院系或个人须在20xx年6月2日前上交所有候选人材料(书面和电子版各一份)。
书面材料:
1、“校园之星”候选人推荐表一份;
2、不少于15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一份;所有纸质材料按规定提交至校团委206办公室。
电子材料:
1、“校园之星”候选人推荐表一份;
2、个人事迹材料一份;
3、个人电子版生活照一张(分辨率300以上),重命名姓名院系年级专业;电子材料于6月2日之前发送至xxx邮箱,
六、各奖项具体评选条件
1、自强之星
践行中华民族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家庭经济困难,但奋发图强,不畏艰难,对改变自身命运和困难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经济上积极寻求独立,在艰苦的环境下表现出顽强的毅力和乐观向上的精神态度;在大学校园里勇于克服在学业、科研、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困难,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无补考、重修现象,并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一定的影响力。
2、勤学之星
有超于他人的求知欲望,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刻苦的学习精神,求知若渴,勤思好问,知识渊博,成绩优秀,对书籍有非常浓厚的兴趣,是学生中的学习典范。
3、文明之星
关心他人,主动为身边的困难同学、弱势群体等提供无私帮助;爱护公共财物,勇于维护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如: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诚信为本,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较高的信誉;孝敬长辈,尊重师长,关爱同学,同窗和睦,事迹感人。
4、创新之星
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主持校级科研课题并结项;在校内外各项科技学术竞赛中取得一定学术成果,参与国家、省级竞赛活动并取得成绩;第二课堂创新创业模块不低于3分。
5、创业之星
具有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的创业精神;创业项目已启动,并初具规模者优先;独立创业,或在创业团队中居核心地位;积极参加国家级、省级、校级创业类比赛并获奖。
6、公益之星
衡水市注册志愿者;年度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300小时;积极组织带动周围同学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活动效果好;组织、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具有典型性与突出性,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幼儿园文明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为展现我校学生蓬勃的朝气,积极的精神面貌和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为了让学生发扬个性,展现优秀学生的形象,弘扬正气,树立典型,营造和谐积极的校园文化氛围,完善校园文化建设。
二、评选条件:
凡申报“校园之星”的学生都必须模范遵守学生行为规范,思想品德好,有上进心,榜样作用强。
1、品德优秀,在学习、生活、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
2、全面发展,能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社区的各项活动,取得突出成绩;
3、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成绩优异;
4、在某一方面有特长,为班级或学校获得荣誉的;
5、能出谋划策,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在学生工作中表现出色,得到广大师生赞美。
三、评选类别:
“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分别从学生的道德品质、文化素质、身心素质、劳动素质、艺术素质等几方面进行评价,分别设立以下几类:
1.学习之星
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方法得当,进取心强,能很好地掌握学科的基 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历次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包括勤奋之星、学科之星、进步之星等。
2.文学之星
热爱文学创作与读书,有一定的文学功底,积极参加市级、学校组织的各类征文活动并获奖,积极向广播站、校内各种杂志投稿,或在市级报刊上发表作品。包括写作之星、演讲之星、朗诵之星、阅读之星等。
3.文明友爱之星
尊敬他人、谦虚谨慎、以礼待人、大方得体、忠厚诚信,模范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关心他人,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社区的各项公益活动。包括文明之星、礼仪之星、守纪之星、诚信之星、尊师之星、孝顺之星、助人之星、爱班之星、劳动之星等。
4.才艺之星
在美术、音乐、舞蹈、戏剧、摄影等方面有突出特长并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艺术团体或者在校级以上各类艺术比赛中获过三等奖以上奖励。可包括书法之星、绘画之星、摄影之星、音乐之星、舞蹈之星等。
5.体育之星
在体育运动方面有突出特长或在校级以上各类体育比赛中成绩突出者。
6.其他
如果对班级班风建设有利,能成为学生认同并学习的榜样的同学也可推荐。
四、评选办法:
1、“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原则上每月一次,于每月中旬进行评选。
2、层级推荐,逐层选拔:
①各班参照评选标准,采用自我推荐、同学推荐、班主任推荐或科任老师推荐等方式,评选出本班的“班级之星”1人,填写好推荐表交给年级组长。
②各年级组长参照评选标准,从各班的“班级之星”中,评选出本年级的“年级之星”,2人。
③年级组长将“年级之星”材料上交德育办,有德育办向全校公示。
五、宣传、表彰办法:
1.学校将对“校园之星”颁发荣誉证书,并通过学校网站、“校园明星榜”等途径进行广泛报道、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2.学校以年级为单位,组织“校园之星”在班会课,到各个班级进行演讲,号召大家向“校园之星”学习,鼓励人人都来争当“校园之星”。
3.在德育考评中相应加分,并作为以后评选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以及其他评优的.重要参考条件。
六、注意事项:
1、各班要积极创设评优争先的氛围,充分发动学生参与评选,树立榜样的示范作用。
2、各班、各年级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先进学生的优秀事迹,通过平凡小事,折射出学生的高尚品质和人性光芒,共同创设“让学生尝到成功的喜悦” 的良好氛围。
3、各班、各年级要注意评选的公平,公正,增加透明度,注意各层次学生入围的比例。
幼儿园文明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篇3
为了丰富同学们的校园生活,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展现新时期同学们的精神风貌,促进同学们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黑龙江省商务学校特举办“校园之星”网络评选活动,每个班级至少要举荐5名同学参加,可以是“学习之星、道德之星、体育之星、劳动之星、文艺之星、爱校之星、文明之星”等。
一、主题:
“争当最璀璨的校园明星”
为展现我校学生朝气蓬勃的面貌,积极进取的精神,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展示学生风采,弘扬正气,树立典范,营造和谐积极的校园文化氛围,完善校园文化建设,特举办此项活动。
口号:争当校园之星、共创和诣校园、活力校园、实力校园、魅力校园。
二、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励价值千元以上品牌手机一部。
二等奖:5名,奖励价值200元的精美奖品一份。
三等奖:10名,奖励100元精美奖品一份。
纪念奖:若干名,奖励精美奖品一份。
三、时间:
1、报名时间:20xx年06月24日08:00——20xx年07月02日18:00
2、投票时间:
预赛:20xx年07月11日08:00——20xx年07月24日24:00
决赛:20xx年07月27日08:00——20xx年08月08日24:00
3、投票方式:07月11日08:00开始系统开放投票,开放投票后关注学校微信平台,点击界面左下角“校园之星”进入活动界面,选择你喜欢的选手并为选手投票。
4、颁奖时间:活动结束后相应时间进行颁奖
四、报名规则:
1、报名方式:学生报名需填写真实姓名,班级及联系方式(特重要)等信息,以确保奖励的发放,具体格式:姓名+年级+专业+联系电话,以及自我介绍30字以内。(如张三报名格式为:张三+15会计升学一班+xx+自我介绍)
2、报名程序:报名的同学到各班班主任处报名,班主任将报名名单交到网络中心刘志君(xx)老师处,并与网络中心协调好时间给本班报名同学统一照相。
3、关于自我介绍:用简短、精练的语言,或者是座右铭、自己喜欢的一句话(30字以内)介绍自己,报名的学生在填写自我介绍时不可填写网络敏感词汇,否则将导致审核失败,班主任负责初审,然后提交报名名单及内容。
4、关于报名名额:本次活动报名名额无上限,但每班下限至少五名,审核人员会在20xx年07月01日18:00——07月01日24:00进行报名的审核与编辑工作,请同学们时刻注意报名时间以免错过时机。
5、投票规则:关注黑龙江省商务学校微信公众平台后方可进行投票,投票期间每人只能在关注后选择心仪的一位选手投出你宝贵的一票,取消关注将会随之取消所对应的投票,投票采用不记名方式进行投票,发动身边的每一个人为自己投票,得票最高者将荣获桂冠。
6、投票结算:活动结束后投票结果会在微信平台进行公示。
7、奖励的发放:活动结束后奖励将会在“校园之星”评选后进行最终颁奖。
8、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招生办所有。
幼儿园文明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为展现我校学生朝气蓬勃、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形成优良的班风、学风和校风,树立更多的优秀学生典型,促进我校学生各方面素质的全面提高,学校决定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 。
二、评选类别及名额分配
分别设立: 学习希望之星、学习进步之星、道德文明之星、阳光体育之星、艺术特长之星、热爱劳动之星。
每班推荐6名校园之星。
三、评选标准
依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校园之星”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1.凡参加评选的学生必须热爱学校和班级,品行端正,思想进步。
2.自觉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各项活动,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
3.凡参加评选的学生在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中,起积极作用,有一定的活动能力,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
(二)各项具体条件
1.学习希望之星:理想远大,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方法,虚心好学,乐于探究,积极进取,学习成绩保持优异。
2.学习进步之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学习成绩进步大。
3.道德文明之星: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对人有礼貌,经常使用文明用语,主动问好,见面行礼,尊老爱幼,团结同学,举止文明,尊重他人,乐于助人,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4.阳光体育之星:具有良好的体育意识,积极参与各类体育活动,在体育运动方面有突出特长,在体育比赛中成绩突出。
5.艺术特长之星:具有文艺、书法、美术等特长,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艺术活动或比赛,在活动及比赛中表现突出。
6.热爱劳动之星:热爱劳动,积极参加校内外劳动,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主动为家庭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有良好的劳动卫生习惯,珍惜劳动成果。坚持搞好班级和卫生区卫生,值日认真负责。衣着整洁,不乱扔垃圾。
四、宣传表彰办法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提高学生的思想认识,调动学生争当 “校园之星”的积极性,增强学生的组织观念和争先意识。
2.各班级要民主推举候选人,班委会进行评议,各班级推荐6名学生参加校园之星评选,并上交相关事迹材料。
3.学校将对“校园之星”颁发荣誉证书,并通过学校网站、学校宣传橱窗等途径进行广泛报道、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五、评选时间
1.学习宣传:(4月1日—4月12日)
2.推荐评选分两个阶段 :
4月15日—4月19日上报道德文明之星、艺术特之星、热爱劳动之星。
期中考试以后上报学习希望之星、学习进步之星、阳光体育之星。
3.宣传表彰分两次表彰:
4月22日—4月27日第一次表彰
期中考试后进行第二次表彰
六、注意事项
1.各班要积极创设评优争先的氛围,充分发动学生参与评选,树立榜样的示范作用。
2.材料上报教务处时间:
第一阶段“校园之星”材料于4月19日前报教务处。
第二阶段“校园之星”材料于期中考试后报教务处。
幼儿园文明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篇5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切实保证德育的地位,加强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质教育,把全体学生培养成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的遵纪守法的.公民,我校拟定了“校园之星”评比方案,采取赏识和激励的教育办法,让每一个学生都能不断成长,每天都向自己理想的彼岸迈进一步,在成长的过程中逐步学会做人、学会思考、学会自信、学会自省、学会合作、学会学习。
二、评选范围
我校在籍学生
三、“校园之星”类别
1、勤奋学习之星
2、助人为乐之星
3、诚实守信之星
4、管理服务之星
5、体育才艺之星
四、评选条件
凡申报“校园之星”的学生都必须能模范遵守《沙洲中学日常行为规范》,思想品德好、学习态度端正,体育成绩达标,在此基础上,具有特殊的才能,取得突出成绩,方能参加评选。
1、勤奋学习之星:学习刻苦,成绩突出,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历次考试中取得优秀成绩或取得较大进步。
2、助人为乐之星: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能主动帮助学习、生活有困难的同学。
3、诚实守信之星:言行跟内心思想一致,讲信用。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独立完成作业,诚信考试
4、管理服务之星:主动管理班级日常事务,乐于为同学和集体服务。
5、体育才艺之星:积极参加学校及市级以上组织的各项体育、文艺活动和比赛,在体育、文艺类活动中有出色表现,有一定的校园知名度。
五、评选办法
1、申报人提供2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和相关证书、文稿(发表后)、参加活动证明复印件以供考评。
2、评选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先由各年级部组织初评,将符合评选条件的人选名单与相关材料报校团委,每种类别的校园之星推荐人选为2人。
3、校团委根据各年级上报的推荐材料,经评审小组,评选出各年级各种类别的校园之星的正式候选人各2名,向全校公示,再经评审小组,最终评选出各年级的校园之星。
4、“校园之星”评选结果将利用宣传橱窗、广播站、学校网站向全校公示,于适当时间表彰。
5、对获得“校园之星”荣誉称号的个人授予荣誉证书。
六、几点要求
1、各年级、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推荐工作。
2、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各年级、班级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为广大青年学生树立榜样,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学生的健康成长,加速成才。
3、严格把关,保证质量,保证时间。要认真组织好校园之星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对在评选活动中,提供材料充分、质量好、效率高的班级奖励学期德育百分成绩10分。
幼儿园文明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篇6
为了展现我校学生朝气蓬勃、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发现每一名同学的闪光点,同时在学生中树立文明典型,以榜样的力量感化群体,激励全体学生共同进步,促使我校学生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形成优良的校风、学风和班风,学校决定开展“群星璀璨,校园之星”评选活动。
一、活动宗旨
根据当前学生的心理特点,学校决定进一步加强学生情感、意志、行为等方面的培养,强化对学生内心世界的塑造和自我教育,通过此项活动激励学生在争当先进的过程中培养自信心和荣誉感,通过身边的先进人物来引导学生懂得怎样做人、怎样做事,明白什么才是真正的“明星”,哪些人才值得我们去模仿、学习。“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是在学生整体素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以学生为本,培养学生各具特色的个性特长,为学生提供广阔的展示平台,增强学生成功体验,使每位学生都能全面评价自己,发现、发掘自身的优势和闪光点,提高学生的自信心,为学生积极追求进步注入动力。
二、校园之星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凡参加评选的学生须能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各项纪律制度,品行端正,思想进步,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各项活动,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
(2)凡参加评选的学生在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中,起积极作用,在爱校爱班、热心为集体做好事,尊师守纪、行为规范、文明礼貌、进步显著、文娱体育等方面表现出色,在班里或年级里能起到表率和榜样作用。
2、具体条件
(1)思想进步,品行端正;严格遵守校纪校规,热爱集体,关心他人,与同学、老师相处融洽;爱护公物,保护环境,语言文明,不讲粗话脏话;热情大方,谦虚谨慎,文明诚信,尊师敬老;团结互助,同学关系融洽。
(2)学习态度端正,勤学好问,刻苦钻研,乐于探究,积极向上,学习成绩优秀或进步明显。能以自己的学习行为带动他人,并在学习上乐于帮助别人,积极配合班级提升班级的学习氛围。
(3)关心学校建设与发展,为班级建设出谋划策,热心为班集体和同学服务,担任校、班学生干部,积极参与学校或班级管理工作,并且在管理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
(4)肯于钻研,积极参加校内外科技创新活动,在研究性学习、课题探究、发明制作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5)勇于拼搏,在文化、体育、艺术和学科竞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为校争光。
(6)主动关心他人,热心助人。懂得谦让,经常替他人着想;乐意分享自己的学习经验,主动帮助学习、生活上有困难的同学;热心协助老师,热心集体各项工作;拾金不昧、拾物不昧。
(7)生活俭朴,节约意识强,爱护学习用品、生活用品,爱护公物,平时能节约用水、用电,爱惜粮食,不攀比穿戴,不讲排场,有典型事迹,得到大家一致好评。
(8)关心学校以及家乡周边环境,热爱大自然,能从自身做起,积极参加各项环保活动,积极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热爱劳动,主动承担学校、家庭中各项劳动任务,组织班级创卫劳动并起到带头作用。
(9)爱学习、爱生活、爱集体,能够保持乐观积极的心理状态;人际关系和谐,乐于交往;有正确的自我观念,情绪稳定、自信乐观,能适度地表达和控制情绪;能够正确面对学习、生活中的困难和压力,具备较强的耐挫能力;具有合理的理想目标,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自主能力较强,并为营造阳光和谐的集体环境起到积极作用。
幼儿园文明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篇7
为加强对学生的榜样教育,激发学生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情,在全校学生中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学校将在本月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努力探索贴近学生实际,行之有效的德育工作新途径、新方法,转变教育观念,从学校德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学生成长的实际需要出发,在同学中开展评选“校园之星”活动。即:在同学身上找长处,在同学当中找榜样,在同学当中树新星。使同学们真正感到:学习的榜样就在身边,真实可亲,实实在在。真正做到学生之间找差距、自尊自爱、自强自立。人人争做全面发展的合格职校生,为树立良好的校风而努力!
二、活动目的`:
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成长,引导学生发现自己的长处,挖掘自身潜力;引导广大教师发掘学生的闪光点,关注学生的点滴进步。通过榜样带动的作用,使同学们有进一步努力、前进的目标,让更多的学生发现自己的闪光点、找到成长中的自信。通过评优对学生进行多方面的正面引导,树立学生的自信心,使学生生动、活泼、健康、主动、全面发展。
三、活动口号:
人人争当校园之星,大家共建和谐校园。
四、评选的对象:
xx省民政学校全体学生。
五、评选基本条件:
凡申报校园之星的学生必须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按时完成作业、遵守纪律、团结友爱、尊师爱校、关心集体、讲文明、懂礼貌、乐于助人、实事求是、勤于奉献、有高度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有一定的榜样示范作用,并接受学校、教师和同学的监督。
六、评选办法:
由学校制定校园之星的评选项目及标准,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报,每名学生限申报1个星,由班主任组织本班同学,对申报“校园之星”的同学进行民主评议,获得通过的由班主任上报后在全校师生中进行投票,根据投票结果进行颁星奖励,“文明之星”、“学习之星”、“劳动之星”、“文体之星”、“礼仪之星”各评出3名,申报表连同电子档于4月15日(星期五)前上报。
七、评选内容及标准:
1、学习之星:自主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进取,各科学习成绩优秀,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2、文明之星: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尊老爱幼,对人有礼貌,主动问好,见面行礼,与同学友好相处,互帮互助,相互合作,举止文明。
3、劳动之星:热爱劳动,积极参加校内外劳动,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主动为班级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有良好的劳动卫生习惯,珍惜劳动成果。坚持搞好班级和清洁区卫生,值日认真负责。衣着整洁,不乱扔垃圾,不乱涂乱画,不随地吐痰。
4、文体之星: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在各项竞赛中取得优秀成绩,并能带动全班同学参加文体活动,丰富课余生活。
5、礼仪之星:举止大方,热情友好,宽容谦让,礼貌待人,有较高的文明素质和礼仪修养,助人为乐:关心他人,在他人急需的时候,能主动热情地给予关心帮助和照顾。
八、奖励办法:
评选出的校园之星,学校颁奖,并通过学校网站、广播站、橱窗“校园之星榜”等途径进行宣传、报道。
幼儿园文明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篇8
为鼓励学生发展特长,增强对学生的榜样教育,为树立典型,在全校学生中创设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培养队员全面发展,激发队员勇于争先的进取精神,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进取,各科学习成绩优秀。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增强校园活力,提高队员的积极性。学校将在本学期开展第三届“校园之星”的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努力探索贴近学生实际,行之有效的德育工作新途径、新方法,转变教育观念,从学校德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学生成长的实际需要出发,避免“高、大、空、远”的说教,真正从“近、小、实、亲”做起。为此,学校政教处、团委决定在同学中开展第三届“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即:在同学身上找长处,在同学当中找榜样,在同学当中树新星。使同学们真正感到:学习的榜样就在身边,真实可亲,实实在在。真正做到学生之间找差距、自尊自爱、自强自立。人人争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中学生,为树立良好的校风而努力!
二、评选的对象:
武汉市第二十三中学全体学生
三、评选内容及标准:
1.全面发展之星:为人诚信,热爱生活,学习积极,成绩优秀,待人友善,孝顺父母,热爱集体,劳动积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
2.诚信之星:诚实守信,言行一致,不说谎话,不说大话,知错就改,讲信誉,答应别人的事一定要做到,做不到要向对方说明情况,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及时归还。
3.劳动之星:热爱劳动,积极参加校内外劳动,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主动为家庭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有良好的劳动卫生习惯,坚持搞好班级和卫生区卫生,值日认真负责。衣着整洁,不乱扔垃圾,不乱涂乱画,不随地吐痰,珍惜劳动成果的学生。
4.礼仪之星: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对人有礼貌,主动问好,见面行礼,尊老爱幼,同学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相互尊重,相互合作。举止文明,尊重他人,乐于助人,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5.孝顺之星:孝敬父母,关爱长辈,理解、体谅父母,尽力为家庭分忧解难;
6.自强之星:不怕挫折,知难而进,自立自强,人格高尚;
四、评选方法及步骤:
1.各班利用自习课,由学生自主报名(或由班主任提名),推选 “校园之星”候选人每班2名(为不同类型)。
2.各班班长将本班2名“校园之星”候选人名单交到政教处,候选人需填写武汉市第二十三中学“校园之星”推荐表并上报个人事迹材料100-200字以内(以电子稿形式交到政教处肖老师处),于3月25日前交政教处审阅存档。
3.候选人事迹材料将公布在校园宣传板上并下发到各班班长手中,同学们首先学习候选人事迹然后于4月19日中午时间进行选举,产生第三届“校园之星”。
五、奖励办法:
(1)政教处将会同团委将评选出的“校园之星 ”在全校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并在校园电子屏和学校宣传栏上展示。
(2)班主任应在班内对“校园之星”优秀事迹进行宣传,号召大家向“校园之星”学习,鼓励人人都来争当“校园之星”。
(3)“校园之星”将作为学校推荐市、区级“优秀学生”的重要人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