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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封闭式管理实施方案 篇1
为切实增强做好疫情防控背景下的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全力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学生生命安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根据全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具体部署,学生居家线上接受教育、校园实施全封闭管理,还有部分学生封闭在学校学习生活,给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提出了新情况和新要求。各地各校对此要有一个清醒认识,深刻认清“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要求下的学校安全工作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等重要性,克服重疫情防控轻安全稳定的错误倾向,强化政治认识,负起政治责任,体现政治担当;要认清学生居家、校园封闭等因素给抓学校安全工作带来的松懈思想,强化风险意识,将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原因分析透彻,不放过每一个安全隐患和风险因素;要认清封闭管控下的校园安全管理的极端重要性,强化主动意识和责任担当,做到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管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切实以疫情防控期间强有力的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组织领导,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落在实处。
二、突出重点,全力抓实校园封闭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要做到“三个突出”:
一是突出重点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
要切实加强学生宿舍消防和食堂燃气安全管理,使火患源头得到有效管控,消防疏散通道确保畅通;要切实加强饮食安全管理,严把食品运输、索证、加工、用餐、留样等关口,保证学生吃的好吃的安全;围绕学生宿舍、食堂、厕所等重点部位和保洁、保安、教职工等重点人员,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心理健康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突出校园安全值守。
要做到疫情期间24小时有人值班,校级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必须保持在岗在位,不脱岗、不断岗;校内封闭值守人员要严守岗位,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责,加强安全巡查,切实做好看家护院的工作;要与保安公司沟通协调,固定保安员居校值守,并为他们解决好饮食、居住等生活问题,调动保安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监督他们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三是突出在校生安全管理。
要开展在校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掌握动态信息,跟进采取化解措施;要联合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一次在校生管制刀具收缴工作,及时消除学生人身伤害安全隐患;要切实加强封闭学生安全管控和心理疏导,及时提供关爱行动和心理健全救助,消除隔离状态下的心理健康安全隐患,提高“心防”水平;要抓实校园学生坠落防范措施,突出重点部位,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堵塞学生坠落安全漏洞。
三、延伸触角,努力维护学生居家安全。
着力抓好学生居家安全,大力开展关爱未成年学生安全健康成长“护蕾行动”,有效开发和利用家庭教育资源,提醒家长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工作,让家长真正肩负起监管未成年孩子的.责任,通过家校携手,筑牢“家庭护蕾”防线;多途径开展线上生命与安全教育,通过互联网、微信、微博渠道面向学生和家长开展线上生命与安全教育教学,不断提高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处置各种危机的能力;开设心理健康教育线上课程,及时推送心理健康教育微课和家庭教育微课,缓解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居家上课带来的`心理压力,加强家校共育,改善亲子关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自我伤害事件的发生。
四、强化措施,有效提供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保障。
一是强化风险预警防范保障。
设立学校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服务热线,24小时不间断接听教师、学生和家长诉求,及时掌握居家学习和疫情封闭隔离状态下的群众诉求和问题,及时调度解决问题;严防激化升级引发事故事件,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要认真接听和办理热线电话诉求事项,及时解决教师、学生和家长的诉求,使涉及学校安全稳定的问题化解于初萌。
二是强化应急管理保障。
要切实加强与属地应急、公安、防疫等部门的联系,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按照规定逐级报告,确保信息上下通达,及时有效处置。
校园封闭式管理实施方案 篇2
一、教职工管理方案
1、各班教师每周一、三、五上午可向班级群内推送教育资源(防疫知识,小游戏,小运动,故事,古诗等)各班做好计划,记录好推送内容,责任到人。
2、教师一定严肃疫情期间的排查工作,首先对自己和共同生活人员的上报信息,一定要真实准确,不得瞒报。对幼儿和学生家长排查工作,一定仔细、严格!有问题及时反馈!特别强调紧急排查的时间问题,不要拖和等,微信不回的及时电话联系。
3、老师们手机不能静音!工作群更不要静音!随时待命状态,幼儿园群里有排查等重要消息在半个小时内回复,如果收到社区隔离、流调和被封的信息,马上上报园长。
4、全体教师每日上午8:30之前,下午2:30之前完成上报个人体温等情况和各班幼儿日报等情况。教师本人及本班幼儿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出现被社区(村委会)贴条封控或进行居家监测的;被转运到集中点进行隔离的情况,大家一定第一时间上报!
5、教师要随时关注属于重点人群、被隔离、收治的幼儿的体温变化,班级出现以上情况的幼儿,班级三位老师一对一地进行追踪,责任到人,一旦出现新情况必须马上上报!
6、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疫情管控要求,任何教师不得以上班为理由外出小区,严格按照管控规定,听从学校的通知和安排!
7、全体教师务必配合好社区,一次不落地完成全部核酸检测,检测完及时填写《教职工核酸检测情况表》及《幼儿核酸情况检测情况统计表》两个共享表格的检测时间,未及时检测的务必上报原因,催促幼儿及时检测。
8、传播正能量,不在朋友圈随意发布非正规渠道消息。不信谣,不传谣,安心居家。
二、幼儿管理方案
1、按照局统一安排停课,积极参与班级定期推送的教育资源,丰富幼儿生活。
2、每天对自己进行健康监测,继续实行晨、午(晚)检制度。每日上午8:30之前,下午2:30之前完成上报个人体温等情况。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呕吐、腹泻、呼吸短促、等症状的幼儿,执行社区村和校园双报备,并立即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3、如出现以下几点:
(1)孩子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
(2)如出现被社区(村委会)贴条封控,进行居家监测的家庭及幼儿;
(3)被转运到集中点进行隔离的家庭及幼儿;
一定第一时间上报给本班班主任!不得瞒报!特殊时期,请大家一定提高警惕,不要存有侥幸心理!其次,一定要听从社区(村委会)的安排,一次不落地做好核酸检测,上报教师检测时间!
4、全体幼儿严格遵守区防控措施,在封控区域内,里不出、外不进、内不动,足不出户;管控区内也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减少流动,不得离开小区。
5、配合卫健部门和社区(村)认真做好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务必保证一次不落地完成全部核酸检测,及时向老师上报核酸检测时间,当天未能检测核酸的向老师说明情况,尽快完成。幼儿规范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间隔距离,不逗留、不扎堆。私自不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将追究法律责任。
6、与教师保持经常性联系,通过班级微信群接收相关疫情信息,避免不实信息传播,稳定社会秩序。
校园封闭式管理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方案制定依据
本方案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发《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防控技术指南》及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
二、工作原则
按照学校统筹、分类管理,落实责任、依法防控,精准施策、预防为主,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原则,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内实行封闭式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人员管理
(一)学生管理
1.未进入校内的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2.在校学生严禁出入校园。
3.学生实行封闭式管理,疫情防控期间一律不允许外出,确因特殊情况(因病或确需出校处理的重要事项)需要外出者,需经辅导员审批、院系领导审批、学生处审批并经校疫情防控专班审批同意后方可出入校门。出入校门时必须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流调显示未到过中高风险点证明,佩戴好口罩,按要求进行查验、测温、扫码、登记、消杀后入校。
4.在校学生若出现违反各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一律严肃处理。
(二)教职员工管理
1.严控教职员工外出。未进入校内的教职员工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2.在校教职员工严禁出入校园。
3.确需进入校园的`人员,须经校疫情防控专班审批同意,进入校门时,严格实行入校身份核实(扫企业微信)、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和体温监测,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高于37.3℃的教职员工进入校园。
(三)校外人员管理
1.在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封闭管理,家长和其他校外无关人员,无特殊情况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2.确因工作需要须进入学校的校外人员,须与校内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后,由部门派人到校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报批。经审批同意后出示身份证及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佩戴好口罩,做好体温检测,符合低风险要求方可入校。
3.按规定进入校园的校外人员,不在校内串门、聚集,处理完相应工作,尽快离开学校。
四、重点场所管理
(一)校门进出
1.校园实行封闭管理,严格控制出入口数量,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高于37.3℃人员进入校园。
2.西门为人员进出通道,人员进出按照要求经过疫情防控专班审批同意,保卫处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企业微信、行程码并测量体温。
3.北门为物资运送(防疫物资、生活物资、维修材料等)进出门,进出时须出示校内对接单位证明和本人证件(进出人员应固定),在门卫处进行登记,车辆和物品外包装进行消毒,按规定路线行驶,驾驶员不下车,由校内人员转接物品。商用物资在北大门东侧门外履行消杀程序后由商店派车拉运。
4.校医院为临时集中隔离观察点的临时进出通道,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开关,避免和其他区域交叉。
5.北校区北门为人员进出和物资进出通道,严格执行渭北社区疫情防控规定,按照规定查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检测体温、核实人员身份后进入。外来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禁止进入。
6.进入校园人员、车辆须主动接受检查、询问、登记工作,凡不予配合、寻衅滋事、隐瞒症状等人员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校园封闭式管理实施方案 篇4
为切实增强做好疫情防控背景下的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全力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学生生命安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根据全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具体部署,学生居家线上接受教育、校园实施全封闭管理,还有部分学生封闭在学校学习生活,给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提出了新情况和新要求。各地各校对此要有一个清醒认识,深刻认清“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要求下的学校安全工作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等重要性,克服重疫情防控轻安全稳定的错误倾向,强化政治认识,负起政治责任,体现政治担当;要认清学生居家、校园封闭等因素给抓学校安全工作带来的松懈思想,强化风险意识,将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原因分析透彻,不放过每一个安全隐患和风险因素;要认清封闭管控下的校园安全管理的极端重要性,强化主动意识和责任担当,做到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管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切实以疫情防控期间强有力的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组织领导,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落在实处。
二、突出重点,全力抓实校园封闭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要做到“三个突出”:
一是突出重点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
要切实加强学生宿舍消防和食堂燃气安全管理,使火患源头得到有效管控,消防疏散通道确保畅通;要切实加强饮食安全管理,严把食品运输、索证、加工、用餐、留样等关口,保证学生吃的好吃的安全;围绕学生宿舍、食堂、厕所等重点部位和保洁、保安、教职工等重点人员,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心理健康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突出校园安全值守。
要做到疫情期间24小时有人值班,校级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必须保持在岗在位,不脱岗、不断岗;校内封闭值守人员要严守岗位,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责,加强安全巡查,切实做好看家护院的工作;要与保安公司沟通协调,固定保安员居校值守,并为他们解决好饮食、居住等生活问题,调动保安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监督他们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三是突出在校生安全管理。
要开展在校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掌握动态信息,跟进采取化解措施;要联合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一次在校生管制刀具收缴工作,及时消除学生人身伤害安全隐患;要切实加强封闭学生安全管控和心理疏导,及时提供关爱行动和心理健全救助,消除隔离状态下的心理健康安全隐患,提高“心防”水平;要抓实校园学生坠落防范措施,突出重点部位,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堵塞学生坠落安全漏洞。
三、延伸触角,努力维护学生居家安全。
着力抓好学生居家安全,大力开展关爱未成年学生安全健康成长“护蕾行动”,有效开发和利用家庭教育资源,提醒家长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工作,让家长真正肩负起监管未成年孩子的责任,通过家校携手,筑牢“家庭护蕾”防线;多途径开展线上生命与安全教育,通过互联网、微信、微博渠道面向学生和家长开展线上生命与安全教育教学,不断提高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处置各种危机的能力;开设心理健康教育线上课程,及时推送心理健康教育微课和家庭教育微课,缓解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居家上课带来的`心理压力,加强家校共育,改善亲子关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自我伤害事件的发生。
四、强化措施,有效提供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保障。
一是强化风险预警防范保障。
设立学校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服务热线,24小时不间断接听教师、学生和家长诉求,及时掌握居家学习和疫情封闭隔离状态下的群众诉求和问题,及时调度解决问题;严防激化升级引发事故事件,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要认真接听和办理热线电话诉求事项,及时解决教师、学生和家长的诉求,使涉及学校安全稳定的问题化解于初萌。
二是强化应急管理保障。
要切实加强与属地应急、公安、防疫等部门的联系,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按照规定逐级报告,确保信息上下通达,及时有效处置。
校园封闭式管理实施方案 篇5
按照《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大中专院校疫情防控后勤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春季开学后学生公寓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安全,切实做好学生公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防控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生公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力配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组长:刘柏松
副组长:谢懿
成员:
联络员:李勇
三、工作措施
(一)物业公司工作要求
督促物业公司按照《江西省高校后勤行业疫情防控办法》要求做好学生公寓物业服务等工作。
1、关注公寓管理工作人员状况。返校前事先统计、排查返校所有物业员工(包括宿管员、保洁员、维修工等)身体健康情况,对有严重疫情省份(特别是湖北武汉市)旅居经历及人员接触后的宿管员保洁员和有发热、乏力、咳嗽的宿管员保洁员一律不得上岗,一律实行14天隔离观察,有相关症状及时治疗,如实报告出行情况及身体状况。开学后严格执行佩戴口罩上岗制度,实行每日晨检和身体健康状况报告制度,物业公司每日8:00前将上岗人员健康状况报宿管科,如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或有确诊、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史的员工,必须立即暂停工作,送医治疗或在家隔离观察,避免校内交叉感染。(责任人:)
2、加强公寓管理工作人员培训。物业公司开学前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防疫的基本知识、学校防控措施与要求、上岗准入标准、学生返校入宿准入标准、个人防护办法、防疫用具使用方法、消毒操作的`要求等。(责任人:罗成成)
3、落实公寓清洁消毒通风工作。开学前对公寓内外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洁消毒(包括公共场所、每间宿舍、活动室、会议室等)。开学后每天要对公寓内外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并做好详细记录;在各楼栋垃圾投放点增设两个专门的垃圾桶,用于投放废旧口罩和剩饭、剩菜,公寓垃圾及时清理,垃圾桶每天消毒清洁。提醒学生保持宿舍内良好卫生环境,引导学生在床位悬挂围帘、蚊帐等简易性防护工具,每日开窗通风不少于三次,每次不少于三十分钟。(责任人:)
4、提前准备学生隔离观察区。积极配合后勤处将学生公寓10栋3楼设立为临时隔离观察点,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启用。(责任人:罗成成)
5、做好擅自提前返校学生管理工作准备。在学校正式通知返校开学之前,所有学生一律不得擅自提前返校住宿,对不听劝阻擅自提前返校的学生做好询查登记后第一时间上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提前返校学生安置在隔离观察点,物业公司做好隔离观察期的学生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人:熊艳罗成成)
6、保障公寓水电等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开学前认真检查公寓的水、电、公共卫生间、洗漱间通风情况、下水道、户外化粪池状况等,发现问题及时维修。(责任人:罗成成)
7、严格公寓出入管理。开学后严格实行学生公寓封闭管理措施,发挥值班门岗屏障作用,在公寓楼进口严格执行进出人员检查证件、体温检测措施。疫情防控期间一律谢绝访客,禁止外来人员(如快递、送餐人员、陪送学生返校家长等)进出学生公寓。(责任人:李勇熊艳罗成成)
8、各楼栋设立临时观察室。将每组楼的党员工作站改为临时观察室,学生在宿舍出现发热等症状后,戴好口罩到宿舍值班室向宿管员报告,宿管员记录相关信息后将学生带至临时观察室,同时向宿管科报告,配合班主任做好宿舍其他学生暂时留观工作。(责任人:)
9、加强公寓日常管理。加强宿舍巡查频次(宿管员每天巡查宿舍不少于3次),督促学生做好内务卫生和个人卫生,严格学生住宿管理,严格管理请假外宿学生和未归学生,组织宿管委学生、栋长、层长每天22:30开始巡查宿舍,加强对宿舍卫生和公寓违纪情况检查,发现未归晚归学生及时通报各学院予以纪律处分。(责任人:李勇、罗成成)
10、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各楼栋每天23:30分前将宿舍巡查情况报告宿管科,宿管科汇总后于第二天9:00前上报。发现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学生第一时间上报并立即采取有效隔离措施。(责任人:李勇、罗成成)
(二)二级学院工作要求
1、加大疫情防控工作宣传引导力度。二级学院要通过电子显示屏、班级群、班会等形式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增强防控意识和自觉行为,引导学生科学预防、理性应对、消除恐慌,不信谣、不传谣,确保疫情防控宣传入目、入耳、入心。
2、严格执行返校时间规定。在学校正式通知返校开学之前,所有学生一律不得擅自提前返校住宿,如有违反按学校疫情防疫期间学生管理处罚规定予以纪律处分,所属二级学院负责提前返校学生14天隔离观察期间的学生管理服务工作。
3、严格公寓出入管理。开学后学生公寓实行封闭管理,进出公寓必须出示学生证并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二级学院要通知学生主动配合,有序进出,不串门、不串楼,不点外卖,不送外卖,疫情防控期间一律谢绝访客。
4、加强学生公寓日常管理。按照学生公寓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二级学院做好本学院学生所居楼栋(层)的疫情防控、行为倡导、生活督导等工作,督促学生做好内务卫生和个人卫生,每天检查宿舍卫生、存放使用违规电器、宿舍内吸烟、晚归未归等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在每周五17:00前交宿管科存档备查。
5、认真开展“梦信时分”提醒服务。引导学生放下手机、关闭电脑,养成遵守作息时间,自觉熄灯,按时起寝的好习惯,出门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加强体育锻炼,增强免疫力。
6、严格执行请假外出制度。二级学院要严格审核把控学生请假,特别是外出不在校住宿。纸质请假条务必放在所住公寓宿管员值班室,如检查到学生未归且无纸质请假条,将不予申诉,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7、严格执行晨午检报告制度。二级学院务必要求寝室长每天早晚测量一次本宿舍成员体温,如有体温超过37.3或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学生,第一时间由二级学院报学生处学生科,并立即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三)学生干部工作要求
1、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级学院通知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到校后第一时间到宿管科报到,宿管科安排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每天7:00-7:40、12:00-12:40、17:30-18:10、19:00-21:00在所入住楼栋公寓门口值守,做好党员示范岗工作,协助宿管员进行公寓出入管理。党员示范岗工作值守将作为预备党员转正、党员考核合格的依据之一。(责任人:谢懿李勇)
2、充分发挥学生干部自我服务作用。组织宿管委学生、栋长、层长坚定站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密切配合宿舍管理员,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创新查寝方式,实行栋长负责制,层长和所在楼层宿管委学生干部每天22:30检查各自楼层宿舍情况,23:00前将检查情况报栋长,栋长23:30前汇总情况报宿管委部长,第二天8:30前宿管委部长将汇总情况报宿管科。(责任人:谢懿李勇)
校园封闭式管理实施方案 篇6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学生心理状况,为更好帮助全校学生以更积极的心态投入开学复课后的校园学习,进一步促进学生科学认识心理健康的重要性,了解心理健康知识,掌握必要的心理调适方法,形成正确的心理健康观念,引导学生以积极的态度面对生活,增强耐挫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我校决定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一、活动主题
关注心理健康,奠基幸福人生
二、活动宗旨
通过集中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参与广泛、针对性强的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
三、活动时间
20xx年2—6月
四、活动内容
(一)注重衔接,全面排查分析学生心理状况。
学校要提前分析研判学生可能存在的适应不良问题。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通过开展疫情防控、生命安全、卫生健康等主题的“复学第一课”、主题班会,积极引导学生总结、分享居家学习生活期间的学习体会和成长感悟,增强学生对未来的期待和信心。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要采用学生自我报告、日常观察、访谈、心理绘画或其它专业心理评估等方式,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全面摸底,筛查学生心理问题,掌握困扰学生的具体压力来源和情绪行为问题。心理排查应坚持尊重学生隐私、遵循保密原则,关注疫情对学生心理状况影响可能存在的长期性和隐蔽性。
(二)创新形式,帮助学生做好心理调适。
学校要开好心理健康教育课。通过举办“心理专家心理讲座”、手抄报、同伴互助等活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帮助掌握简便有效、容易操作的心理调适方法,向自制力好、意志坚强的同学学习,促进自我成长。各学科教师要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关注学生的心理状况,注重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的渗透。
(三)关注差异,针对不同年龄特征和学段特点提供心理指导。
学校和教师要注重结合学生的不同年龄特征、不同学段特点与个性差异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小学阶段,以组织开展游戏或心理拓展活动为主,在游戏、活动中鼓励学生表达,指导学生学会识别情绪并加以调节;针对毕业年级学生,要提供教育、教学和心理的全方位支持,缓解学生心理压力。关注学生的情绪变化,提供考前情绪指导,开展适当的文体活动和团体心理辅导,引导学生调节身心状态,树立信心,积极备考。
(四)实施干预,提供及时有效的心理辅导。
学校建立心理危机干预预案,完善心理危机预防、识别、干预、转介机制,搭建心理危机干预的服务平台,促进心理危机干预科学化和规范化。特别关注在疫情期间出现沉迷电子产品或行为偏差等情况的学生,提供干预性心理辅导,开展行为矫正,协助其回归正常学习生活。特别关注情绪波动较大的学生,提供陪伴性心理辅导,建立同伴互助小组,协助其接纳和调节自己的情绪,促进其转变认知、优化心态。
(五)加大宣传,增强学生心理正能量。
学校要及时向学生传递权威政策信息,提高信息辨别和独立思考能力,降低焦虑情绪。通过学习疫情期间身边优秀榜样事迹、抗疫斗争中各战线表现突出人员等,帮助学生汲取正能量,塑造积极向上的成长型思维,增强自信心。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微信群、学校公众号等手段,营造温馨和谐、积极向上的校园环境以及关心、关爱学生心理健康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沟通指导,形成家校共育合力。
学校要畅通与家长的沟通渠道,向家长宣传家庭教育、心理健康知识及方法,缓解家长焦虑情绪,提高家长心理健康意识,提高家长科学育儿和开展家庭教育的能力,协助家长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进一步优化家庭教育环境。
(七)长远谋划,扎实推进,健全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
学校要结合新形势,系统谋划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一步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心理辅导室等硬件建设,注重全体教师、专兼职心理教师心理业务水平和能力的提高,切实提高学生心理健康素质。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必然要求。学校领导要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紧迫性和重要性,重视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的开展,活动内容要丰富、针对性强,紧密结合疫情给学生带来的影响,贴近学生的学习生活实际;形式要多样,增强活动吸引力;参与要广泛,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注重实效,打造品牌。
学校在开展活动时,要紧密结合学生年龄和心理特点,寓教于乐,注重实效,突出活动的教育意义;要注重品牌活动的创建,积极打造活动精品,使之持续开展,常做常新;要注意积累相关资料,加大宣传力度,及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
(三)重视总结,提炼成果。
活动期间,学校将组织开展工作。各班要根据学校要求开展活动。提高活动质量和成效,提炼优秀成果,完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对暂时不能复课的学生,学校要密切关注思想状况,做好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通过线上心理辅导、线上心理主题班会等形式,指导学生继续做好疫情防控,保持良好的心态,提升学习效果。
校园封闭式管理实施方案 篇7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后出入管理,严守阵地,确保校外疫情不进校园、校内疫情不扩散,依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依法依规、严格管控、精准施策的原则,切实强化学校出入管理。
第三条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安全”为目标,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健全并严格落实出入登记、体温检测、消毒等相关管理规定,保障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学校包括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校园包括教育教学区域和家属院区域。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教职员工包含本校教师、工勤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和家属。
第六条学校须严格控制出入口数量,原则上一个校园只开启一个校门出入口。结合工作实际,在学生集中返校和上、下学时,视情况增加校门开放数量,避免高峰时段人员聚集。除保留必要的校门出入口外,暂不使用的出入口,须及时关闭上锁,严禁人员出入。
第七条在校园居住、在其他单位(学校)工作或学习的人员,凭工作或学习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由学校办理出入手续,方可出入校园。
二、进入校园管理
第八条疫情防控期间,学校一律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第九条学校通知开学后,教职员工和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返校。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第十条凡进入校园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核验身份,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相关信息,确认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进入校园。首次返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须提交健康证明等相关材料,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一律不得返校、返岗。
第十一条发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配合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第十二条实行分批、错峰开学、上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进入校园、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十三条因疫情防控等工作需要,须临时进入校园的疾控、医疗机构和水、电、气、暖及社区等单位工作人员,由对口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
第十四条对需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在测量体温的同时,须登记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单位或居住地址、身体健康状况、是否到过疫区、是否接触过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等详细信息。发现情况异常的,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对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进行严格管控。
第十五条凡经学校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须进行检查、登记。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口附近设置车辆消毒区域,配置消毒设备和物品,对进入校园的车辆进行消毒。
第十六条疫情期间,严禁物流配送和快递等车辆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校园的,经学校同意后,到校园指定区域临时停放,不得到其他区域;完成任务后,不得在校园停留。
三、离开校园管理
第十七条教职员工和学生离开校园,须按学校的规定执行或经学校批准同意。未按学校规定执行或非经学校批准同意,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离开校园。
第十八条教职员工和学生及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离开校园时,须进行登记、身份核实和相关材料核查等,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相关部门,妥善予以处置。
第十九条实行分批、错峰放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离开校园、学生及其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二十条正常在校期间,经学校批准同意离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校后须详细报告个人去向和接触人员。
四、保障措施
第二十一条学校在校园出入口配备必要的体温检测和相应办公设备等,满足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出入口设置红外热成像仪。
第二十二条加强校园出入口管理队伍建设,配备专职安全员和卫生员等,严格校门出入口管理。为管理人员配备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口罩、手套、防护服等防护用具,强化自我保护,确保自身安全。
第二十三条学校须根据要求,创造条件,开发或推广使用学校出入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出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五、责任追究
第二十四条对不服从管理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的规定,一律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对不服从学校管理的社会人员,由学校联系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因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对出入校园人员失察漏管的,根据情节轻重,严肃进行追责。
六、附则
第二十七条各地、各学校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八条学校附属单位由学校参照上述规定,负责做好出入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校园封闭式管理实施方案 篇8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方案制定依据
本方案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发《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防控技术指南》及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
二、工作原则
按照学校统筹、分类管理,落实责任、依法防控,精准施策、预防为主,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原则,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内实行封闭式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人员管理
(一)学生管理
1.未进入校内的`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2.在校学生严禁出入校园。
3.学生实行封闭式管理,疫情防控期间一律不允许外出,确因特殊情况(因病或确需出校处理的重要事项)需要外出者,需经辅导员审批、院系领导审批、学生处审批并经校疫情防控专班审批同意后方可出入校门。出入校门时必须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流调显示未到过中高风险点证明,佩戴好口罩,按要求进行查验、测温、扫码、登记、消杀后入校。
4.在校学生若出现违反各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一律严肃处理。
(二)教职员工管理
1.严控教职员工外出。未进入校内的教职员工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2.在校教职员工严禁出入校园。
3.确需进入校园的人员,须经校疫情防控专班审批同意,进入校门时,严格实行入校身份核实(扫企业微信)、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和体温监测,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高于37.3℃的教职员工进入校园。
(三)校外人员管理
1.在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封闭管理,家长和其他校外无关人员,无特殊情况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2.确因工作需要须进入学校的校外人员,须与校内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后,由部门派人到校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报批。经审批同意后出示身份证及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佩戴好口罩,做好体温检测,符合低风险要求方可入校。
3.按规定进入校园的校外人员,不在校内串门、聚集,处理完相应工作,尽快离开学校。
四、重点场所管理
(一)校门进出
1.校园实行封闭管理,严格控制出入口数量,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高于37.3℃人员进入校园。
2.西门为人员进出通道,人员进出按照要求经过疫情防控专班审批同意,保卫处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企业微信、行程码并测量体温。
3.北门为物资运送(防疫物资、生活物资、维修材料等)进出门,进出时须出示校内对接单位证明和本人证件(进出人员应固定),在门卫处进行登记,车辆和物品外包装进行消毒,按规定路线行驶,驾驶员不下车,由校内人员转接物品。商用物资在北大门东侧门外履行消杀程序后由商店派车拉运。
4.校医院为临时集中隔离观察点的临时进出通道,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开关,避免和其他区域交叉。
5.北校区北门为人员进出和物资进出通道,严格执行渭北社区疫情防控规定,按照规定查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检测体温、核实人员身份后进入。外来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禁止进入。
6.进入校园人员、车辆须主动接受检查、询问、登记工作,凡不予配合、寻衅滋事、隐瞒症状等人员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校园封闭式管理实施方案 篇9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方案制定依据
本方案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发《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防控技术指南》及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
二、工作原则
按照学校统筹、分类管理,落实责任、依法防控,精准施策、预防为主,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原则,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内实行封闭式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人员管理
(一)学生管理
1.未进入校内的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2.在校学生严禁出入校园。
3.学生实行封闭式管理,疫情防控期间一律不允许外出,确因特殊情况(因病或确需出校处理的重要事项)需要外出者,需经辅导员审批、院系领导审批、学生处审批并经校疫情防控专班审批同意后方可出入校门。出入校门时必须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流调显示未到过中高风险点证明,佩戴好口罩,按要求进行查验、测温、扫码、登记、消杀后入校。
4.在校学生若出现违反各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一律严肃处理。
(二)教职员工管理
1.严控教职员工外出。未进入校内的教职员工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2.在校教职员工严禁出入校园。
3.确需进入校园的人员,须经校疫情防控专班审批同意,进入校门时,严格实行入校身份核实(扫企业微信)、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和体温监测,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高于37.3℃的教职员工进入校园。
(三)校外人员管理
1.在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封闭管理,家长和其他校外无关人员,无特殊情况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2.确因工作需要须进入学校的校外人员,须与校内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后,由部门派人到校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报批。经审批同意后出示身份证及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佩戴好口罩,做好体温检测,符合低风险要求方可入校。
3.按规定进入校园的校外人员,不在校内串门、聚集,处理完相应工作,尽快离开学校。
四、重点场所管理
(一)校门进出
1.校园实行封闭管理,严格控制出入口数量,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高于37.3℃人员进入校园。
2.西门为人员进出通道,人员进出按照要求经过疫情防控专班审批同意,保卫处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企业微信、行程码并测量体温。
3.北门为物资运送(防疫物资、生活物资、维修材料等)进出门,进出时须出示校内对接单位证明和本人证件(进出人员应固定),在门卫处进行登记,车辆和物品外包装进行消毒,按规定路线行驶,驾驶员不下车,由校内人员转接物品。商用物资在北大门东侧门外履行消杀程序后由商店派车拉运。
4.校医院为临时集中隔离观察点的临时进出通道,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开关,避免和其他区域交叉。
5.北校区北门为人员进出和物资进出通道,严格执行渭北社区疫情防控规定,按照规定查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检测体温、核实人员身份后进入。外来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禁止进入。
6.进入校园人员、车辆须主动接受检查、询问、登记工作,凡不予配合、寻衅滋事、隐瞒症状等人员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校园封闭式管理实施方案 篇10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后出入管理,严守阵地,确保校外疫情不进校园、校内疫情不扩散,依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依法依规、严格管控、精准施策的原则,切实强化学校出入管理。
第三条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安全”为目标,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健全并严格落实出入登记、体温检测、消毒等相关管理规定,保障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学校包括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校园包括教育教学区域和家属院区域。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教职员工包含本校教师、工勤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和家属。
第六条学校须严格控制出入口数量,原则上一个校园只开启一个校门出入口。结合工作实际,在学生集中返校和上、下学时,视情况增加校门开放数量,避免高峰时段人员聚集。除保留必要的校门出入口外,暂不使用的出入口,须及时关闭上锁,严禁人员出入。
第七条在校园居住、在其他单位(学校)工作或学习的人员,凭工作或学习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由学校办理出入手续,方可出入校园。
二、进入校园管理
第八条疫情防控期间,学校一律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第九条学校通知开学后,教职员工和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返校。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第十条凡进入校园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核验身份,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相关信息,确认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进入校园。首次返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须提交健康证明等相关材料,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一律不得返校、返岗。
第十一条发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配合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第十二条实行分批、错峰开学、上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进入校园、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十三条因疫情防控等工作需要,须临时进入校园的疾控、医疗机构和水、电、气、暖及社区等单位工作人员,由对口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
第十四条对需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在测量体温的同时,须登记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单位或居住地址、身体健康状况、是否到过疫区、是否接触过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等详细信息。发现情况异常的,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对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进行严格管控。
第十五条凡经学校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须进行检查、登记。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口附近设置车辆消毒区域,配置消毒设备和物品,对进入校园的车辆进行消毒。
第十六条疫情期间,严禁物流配送和快递等车辆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校园的,经学校同意后,到校园指定区域临时停放,不得到其他区域;完成任务后,不得在校园停留。
三、离开校园管理
第十七条教职员工和学生离开校园,须按学校的规定执行或经学校批准同意。未按学校规定执行或非经学校批准同意,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离开校园。
第十八条教职员工和学生及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离开校园时,须进行登记、身份核实和相关材料核查等,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相关部门,妥善予以处置。
第十九条实行分批、错峰放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离开校园、学生及其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二十条正常在校期间,经学校批准同意离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校后须详细报告个人去向和接触人员。
四、保障措施
第二十一条学校在校园出入口配备必要的体温检测和相应办公设备等,满足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出入口设置红外热成像仪。
第二十二条加强校园出入口管理队伍建设,配备专职安全员和卫生员等,严格校门出入口管理。为管理人员配备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口罩、手套、防护服等防护用具,强化自我保护,确保自身安全。
第二十三条学校须根据要求,创造条件,开发或推广使用学校出入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出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五、责任追究
第二十四条对不服从管理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的规定,一律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对不服从学校管理的社会人员,由学校联系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因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对出入校园人员失察漏管的,根据情节轻重,严肃进行追责。
六、附则
第二十七条各地、各学校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八条学校附属单位由学校参照上述规定,负责做好出入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