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级户评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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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级户评选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决定在全街道开展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具体评选方案如下:

一、参评条件

参评对象为山腰街道本辖区内村(居)民,参评对象如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不得参评“星级文明户”:

1、家庭成员违纪或违法犯罪。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或进京、赴省、赴市到非接待场所上访情节严重。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黑、恶”。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0、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二、评选标准

“星级文明户”类型包含:“爱党爱国星、诚实守信星、遵纪守法星、勤劳致富星、孝老爱亲星、助人为乐星、环保卫生星、勤俭节约星、移风易俗星、文明礼貌星”。具体标准如下:

1、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集体,不做损害国家、民族和集体的事;积极参加村(社区)组织的集体活动,保护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

2、诚实守信星:家庭成员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家风正、名声好、重名节,讲规则、守信誉、无失信,合法诚信经营、不欺行霸市。

3、遵纪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信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参与“黄、赌、毒、黑、恶”等非法活动,家庭成员无违纪或违法行为。

4、勤劳致富星:自强奋斗,不等不靠,吃苦耐劳,踏实肯干,家庭富裕,有一项收入相对稳定的致富项目,积极帮助和扶持周围群众共同致富。

5、孝老爱亲星:尊老爱幼,团结和睦,赡养老人,善教孩子,夫妻、婆媳、妯娌等亲属间关系融洽,不虐待嫌弃老人、儿童,无家庭暴力。

6、助人为乐星:乐于牺牲奉献,热心公益,扶贫济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邻里互帮互助,义务参加村集体劳动。

7、环保卫生星:爱护周边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讲究卫生习惯,房前屋后干净整洁,环境洁美,无杂物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畜乱跑等现象。

8、勤俭节约星:保持和传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自觉节粮、节电、节水;量入为出,节俭有度,不斗富摆阔、不奢侈浪费。

9、移风易俗星:倡导文明新风,喜事新办、丧事简办,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邻里之间不攀比,贫富之间不妒嫉;不参与封建迷信、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10、文明礼貌星: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待人做事讲究规矩;注重语言文明,不粗言粗语、不污言秽语;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

三、评选程序

“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活动由街道负责统筹,村级具体落实,区移风易俗办将对评选情况进行实地走访,相关评选程序如下:

1、宣传发动(6月1日至6月15日)。街道、村(社区)要利用微信公众号、村微信群,宣传栏等各类媒介,广泛宣传“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2、对标创建(6月16日至7月31日)。群众根据“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开展创建,以户为单位,向村(居)委会进行申报,村(居)委会进行申报汇总登记(附件1)。

3、群众评议(8月1日至8月15日)。召开村(居)民小组会议,针对本小组申报对象进行群众评议,形成初步人选。

4、填写申报(8月16日至8月31日)。初步人选根据创建情况,如实填写“泉港区山腰街道星级文明户申报表”(附件2),并报送村(社区)。

5、评选审核(9月1日至9月15日)。召开村(居)两委会议,认真审核村(居)民小组上报初步人选名单及申报表,确定“星级文明户”建议人选。

6、复核审定(9月16日至9月30日)。街道将组织综治、计生等部门对各村(社区)上报的建议人选进行审定,审定名单报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星级文明户”人选名单。

7、结果公示(10月1日至10月7日)。“星级文明户”人选名单由各村(社区)在村公告栏予以公示7天,并将公示情况上报街道宣传办,确定“星级文明户”名单。

8、表彰授牌(10月下旬)。街道将对“星级文明户”进行表彰,村(居)在获评群众住宅门口醒目位置悬挂相应类型“星级文明户”牌匾。

四、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增强组织领导。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是深化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工程,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组织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明确目标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街道文明委要做好评选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对符合条件的要分别进行调查摸底和审核推荐。

2、加强宣传,增强群众参与。街道、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村微信群、宣传栏等阵地进行宣传,以及结合日常开展的讲座、入户活动向群众宣讲活动的评选标准、评选程序,让评选活动家喻户晓,切实激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确保“星级文明户”群众参与率达80%以上、评选结果覆盖辖区内所有村(社区)。

3、精心组织,增强评选质量。“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不搞“终身制”,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评选一次,每年年底各村(社区)按照星级标准对“星级文明户”严格审查,对不能认真履行星级标准规定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上报街道,予以摘牌。

4、强化措施,增强活动实效。“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将纳入乡村振兴和年度绩效考核,各村(社区)要推动工作扎实开展,坚决防止只挂牌、不评选、走过场的情况发生,区移风易俗办将对获评对象进行实地走访。

星级户评选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助推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选树一批先进示范典型,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努力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实现居民自身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显著提升,更好地促进社会安定团结和文明和谐。

二、活动时间

2022年7月21日开始,7月25日之前完成自荐,上报社区,自荐的家庭户要符合以下的“十星”标准,并且户籍要求在祥美社区辖区。

三、“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

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家乡,热爱集体,自觉维护集体利益,适龄青年积极报名应征参军。有坚定的理想信念,不被西方组织以慈善、宗教的名义蒙骗收买,不信谣、不传谣。积极拥护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镇社区各种会议、参与社区集体建设,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

诚实守信星: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诚实守信,童叟无欺;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欺行霸市,无违约和毁约行为。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不引诱欺骗拐卖人口、引诱欺骗群众加入传销组织。

遵纪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区规民约,积极参加法治学习教育,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法经营、偷税漏税、违章建筑、传播淫秽物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访、缠访,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

兴业致富星:有一个以上好的致富项目或产业,且收入稳定,依靠合法经营勤劳致富,家庭年人均收入高出当年本社区平均水平,家庭生活水平逐年提高;还积极帮助和扶持周围群众共同致富,成为左邻右舍致富的“领头人”。

勤俭节约星:保持和传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辛勤劳动和工作,不游手好闲,好逸恶劳,从小培养孩子自己动手能力。自觉节粮、节电、节水、节地、节材。量入为出,节俭有度,不斗富摆阔、不奢侈浪费。尊师重教,家庭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子女无中途退学、不上学现象,注重家庭教育,积极配合学校教育子女。

卫生健康星:家庭成员讲卫生、爱清洁,穿戴干净,仪表整洁,精神面貌好。积极参与卫生整洁、文明实践等群众性创建活动,落实“门前三包”,维护公共环境的清洁,家庭成员不在居民点道路、河流及户前屋后乱建、乱搭、乱堆、乱放、乱倒垃圾和乱排污水;爱护社区庄环境、爱护公共设施,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不乱砍滥伐破坏自然环境、不盗猎捕杀野生动物;不毒鱼电鱼爱护水环境;不焚烧秸秆和白色垃圾,白色垃圾按要求进行处理。保持住房内外清洁卫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庭院四周环境优美整洁,有绿化,无杂草、垃圾、污物;畜禽圈养,粪便及时处理、房前屋后无垃圾、生产、生活用具摆放归位有序,合理植树种花,绿化美化庭院环境,农户有卫生间洗浴设施,厕所改成水冲式。

孝老爱亲星:晚辈孝老爱老,长者爱小护小。家庭成员通情达理,亲属间关系亲密融洽、生活和谐,不存在虐待老人、妇女、儿童,不发生家庭暴力。有矛盾纠纷听劝告、服处理。不重男轻女,保证依法子女入学。外出务工,妥善安排好留守父母和孩子的生活,关心关爱其他亲属。重视子女教育,以身作则、言传身教,身先示范。

助人为乐星:乐善好施、扶贫济困、乐于助人,与邻居友善和睦相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热情帮助军属、五保老人、社会困难户、孤儿等,主动为他人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和各种居民互助组织。

移风易俗星:坚决做到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不办等红白事不大操大办,不聚众赌博,邻里之间不攀比,贫富之间不妒嫉,倡导文明新风,减轻“人情负担”。树立厚养薄葬的孝德理念,殡葬、祭祀科学文明;积极参与科普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破除陈规陋习,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

文明礼貌星:家庭成员热爱学习、言语文明、行为规范;邻里之间以诚相待、互谅互让、和睦相处;积极主动帮助他人,处事大度,有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尊重本乡本土、民族、宗教风俗习惯。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对不能认真履行星级标准规定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及时予以摘牌,并给予教育、指导、帮扶。

否决条件。凡有以下情况者,不得参与“十星级文明户”评选。若已参与或授牌的,撤销荣誉称号,由社区两委收回奖牌,两年内不得参加“十星级文明户”评选:

1.近两年内,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黑、恶”;因违纪违法受到处罚、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的。

2.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3.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6.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或进京到非接待场所情节严重。

7.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四、评选步骤

各社区在“十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中,要把星级文明户创建的广泛性与文明家庭、最美家庭评选的示范性结合起来,与社区人居环境整治、社区清洁行动、垃圾分类、乡风评议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推动、互相促进,在家家有榜样、人人都参与的过程中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本次评选活动分宣传发动、申报参评、群众评议、星级审定、公示授牌五个阶段。

五、奖励措施

“十星级文明户”将给予一定的精神物质奖励,且有资格申请评选区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十星级文明户”由街道命名表彰并授牌,连续两次以上被评为镇(街)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的户口,可申请评选翔安区“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由区文明委命名表彰。

星级户评选方案 篇3

为全面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质量,扩大创建工作覆盖面,将创建工作延伸到农户家庭,实施科学创评,推进农村创建手段创新和引领能力提升,助力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按照省通知要求和年度工作安排,将在全市深化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着力推进乡村文化振兴,以星级文明户创建为抓手,以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和解决农村突出问题为重点,创新基层创建理念和手段,吸引广大村民积极参与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有力有序推进星级文明户创建从“评选制”向“认领制”转变,促进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二、工作目标

从20xx年起,利用2年时间,在全市推行星级文明户“认领制”。通过认领星级文明户,进一步引导农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推进移风易俗,遏制农村陈规陋习,提升农民群众文明素养,培育乡村文明风尚。

20xx年:县级以上的文明村镇率先实施,鼓励有积极性的行政村先行开展。

20xx年:在全市所有行政村推开。

三、方法步骤

“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由各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按照县(市、区)、乡(镇)的具体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实施中要做到“五到户三上墙”(即:宣传发动、创评标准、申报、评议、挂牌“五到户”,创评标准、评议结果、星级标牌“三上墙”)。基本方法步骤:

1.成立组织。乡(镇)、村都要成立“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领导小组。乡镇认领创建领导小组由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宣委和文化站的负责同志参与,主要职责是推进全乡镇创建工作,为各村提供支持和服务,督促指导各村开展工作。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由村党组织书记任组长,村两委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参与,主要职责是负责“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

2.制定标准。各村镇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十星级文明户”具体名称、内容和标准,及认领活动开展步骤及奖惩措施,经党员、村民代表广泛讨论后张榜公布。星级文明户内容标准可参考《星级文明户参考内容和标准》(附件)落实或拓展内容,力求突出引领性和刚性约束。每年可根据达标情况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内容标准进行修定,不断提升创建标准。

3.宣传动员。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召开全体村民大会,动员部署“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向农户发放和张贴认领活动宣传页、明白卡和创建标准,利用村头大喇叭、文化广场电子大屏、村微信群和宣传栏等阵地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浓厚氛围,引导农户积极参与认领。

4.认领承诺。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依据《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设计制作《星级文明户创建自评表》和《星级文明户创建承诺书》,组织农户认领、登记、签订承诺书,并指导帮助农户在规定的时间内努力提升、实现星级达标要求。农户自评达标后填写《自评表》,向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

5.验收挂牌。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每季度对提出申请的农户集中组织验收,根据农户提交的《自评表》逐星逐项审定,对达标的农户现场确认,对未达标的提出努力方向和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农户申请下季度再次验收,验收合格后确定星级等次。每季度验收获得1—8星的,村张榜公示,如有异议进行复审,无异议的由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星级文明户”挂牌。村拟评定为9—10星的,乡镇认领创建领导小组到村实地复核验收,并报县区文明办备案,由乡镇认领创建领导小组在村张榜公布、组织挂牌。集中挂牌可举办有仪式感的挂牌仪式,扩大活动的影响力。

6.常态长效。各县区、乡镇、村要加大对星级文明户的动态管理,采取有效的指导监督手段,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创建活动常态化开展、质量不断提升。一是各县区、乡镇制定动态管理办法,适情科学施策,管用易操作。二是实行党员、村组干部家庭要带头认领,为群众做好表率。三是实行党员和村组干部分片包户,对分包户进行日常指导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帮助提升。三是建立档案跟踪管理,定期记录每户的平时表现和群众反映,作为年度复查定星的依据。四是市、县区文明办制定奖励保障办法,做好指导和典型经验推广;乡镇、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会同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村民小组等做好日常督导、引导,开展群众评议,逐户提出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村民委员会每半年组织一次集中讲评会或动员会,引导农户认清形势任务,补齐短板弱项,指导帮助按时完成认领承诺。

7.兑现奖惩。各乡镇、村每年要对星级文明户实施一次全面复查,依据复查情况给予增星或减星,对出现严重问题的减星或取消星级文明户资格。对取消资格的实行摘牌处理,并张榜公布,不再享受星级文明户待遇;对保星争星成功的张榜公布予以表彰。积极探索“星级文明户”积分管理机制,将文明积分与村集体收益分配、各项优待、惠农惠民政策、“爱心超市”和“道德银行”兑奖等捆绑融合,加大奖惩权重,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不断提升素养。县乡两级党委、政府要积极出台奖励和资金支持办法,推动工作持续有效开展,促进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带动农村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情况将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测评及全市“五强”村评选。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高度,高度重视“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要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部署研究。各县区文明委要将其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安排部署;各级文明办要做好活动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督导指导;各乡镇、村要组织成立认领创建领导小组,明确目标要求,按照节点,扎实推进活动开展。

2.广泛宣传,组织群众参与。各乡镇、村要充分利用村头大喇叭、文化广场电子大屏、村微信群和宣传栏等阵地进行宣传,使认领创建活动内容标准、方法步骤和奖励措施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激发群众创建热情和参与的积极性。各新闻媒体和县级融媒体要积极宣传报道活动的目的意义、进展情况、鲜活经验和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营造群众认“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党员带头,解决群众实际问题。要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村组干部的家庭要带头认领、做好表率,主动承担创建分包到户任务,配合认领创建领导小组开展“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解决村镇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将创建活动和提升文明素养统筹好融合好,真正地改变陈规陋习,养成良好习惯,提振村民精神面貌。

4.示范推动,深化拓展认领创建。坚持示范带动、逐步推进、全面推广。各县区要确定“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示范乡镇、示范村,要优先在省级以上文明村镇中示范开展,鼓励有积极性的行政村先行开展。以示范村镇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推动认领活动深化拓展。浚县、淇县至少选择3个示范乡镇30个示范村,淇滨区至少选择2个示范乡镇20个示范村,其他城区至少选择1个示范乡镇10个示范村,年底前实现全市县区级以上文明村镇全面推广。

5.因地制宜,注重创新务求实效。各县区在推进认领创建活动中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要深入调查研究,紧密结合实际,注重活动针对性、有效性、引领性和可操作性,精心制定“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不搞一刀切。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防止“只挂牌,不认评”等走过场做法,力戒形式主义,确保群众乐于参与、群众思想道德水平得到提升的目的。

星级户评选方案 篇4

一、评选对象

各村常住户

二、评选标准

(一)家庭成员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

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日常生活中学法守法,维护执行村规民约,大力支持参与镇村各项工作,无越级上访、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2.敬业奉献。家庭成员努力学习农业知识、种植养殖技术,充分发挥土地资源,大力发展绿色农业、高效农业和庭院经济,不荒废土地,在依靠勤劳脱贫致富的同时,积极主动带动身边人共同致富。

3.诚实守信。家庭成员忠厚老实,真诚待人,实心做事,从不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弄虚作假,即使遇到困难,仍信守承诺,坚持做到欠账必还,在村内和社会上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

4.睦邻友善。家庭成员关系和睦,长幼和谐,有良好的家风家训,长期照顾生病的老人和其他亲属。邻里之间关系融洽,遇事谦让,特别是在邻里之间有困难时,能及时伸出援手提供帮助。

5.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热心支持村务发展,积极协助镇村推进移风易俗、环卫一体化、旱厕改造、拆除违建等活动,力所能及地参加村两委组织的义务劳动、扶贫济困等学雷锋做好事活动。

(二)家庭成员或家庭具有以下情形的,实行一票否决:

1.有违法建筑未拆除的;

2.遇事没有及时跟村委反映,不经村委越级上访的;

3.不配合村环卫一体化工作,家禽家畜未指定地点圈养,乱置建筑垃圾,蔬菜垃圾,未及时清理反光膜、农药瓶,大棚膜、房前屋后乱堆乱放的;

4.受到司法机关刑事或行政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5.重要节点秋冬季祭祀携带火种,扫墓时燃放烟花爆竹,焚香烧纸的;

6.在公路上打场晒粮,摆摊设点,妨碍交通的;

7.搞封建迷信活动,参加邪教组织,搞宗派活动,家族主义的;

8.不节约用水,以任何形式用自来水浇地、浇园或随意浪费水等行为的.;

9.列入失信名单或有欠钱不还经济纠纷的;

10.口碑较差,不赡养孝敬父母,不爱护教育子女的;

11.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为的,有打架斗殴行为的;

12.在微信群、微博等网络上传播不良言论或者有造谣行为的;

13.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的;

14.有其他不宜评为文明家庭行为的。

三、评选工作步骤

评选表彰活动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初审上报、评选审核、评选公示、表彰总结六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各村负责通过村务广播、宣传栏公告等形式,营造浓厚的评先评优氛围,做到评选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时间:3月25日—4月1日。

(二)组织实施阶段。根据“文明家庭户”评选标准,采取家庭自愿申报和互相推荐方式,按照全镇常住户数和片大小划分数量进行参选报名。(注:村干部不参加本次评选活动,每村三到五户)。时间:4月2日—4月10日。

(三)初审上报阶段。村支部书记负总责,通过召开村“两委”会等方式,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对本村报名和推荐名单进行初步审核,择优确定初审名单上报。时间:4月11日—4月20日。

(四)评选审核阶段。由各管区牵头,管区参与,对村干部初筛后名单进行二次审查,按照评先评优原则,确保最终名单按照终评数量的1:1.5比例参评,全镇确定500户。时间:4月21日—4月30日。

(五)评选公示阶段。召开全体党员、村民代表会议,采取从终审提名中填票勾选方式进行,现场公开唱票计票,在无一票否决情况下按照得票数排名,镇党委全程把关,经审核通过后在村公开栏进行为期3天公示,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时间:5月1日—5月10日。

(六)表彰总结阶段。公示期结束,文明家庭户名单经镇党委批准后,将统一进行授牌表彰,并抽取5户“文明家庭户”进行宣传展播,借以生动活泼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时间:5月11日—5月20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评选文明家庭户工作是党委关心群众、呵护群众、造福群众,压实村干部干事谋事、为民解惑,积极探索乡村治理模式,开展村民自治的重要载体,是推动镇域民生工作稳中落实的重要抓手,各村务必高度重视,全面发动,精心组织配合。

(二)严格标准。各管区干部同村干部要严格评选标准,规范评选工作流程,按照“公开公正、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强化导向”的原则认真审核、推荐上报工作,保障群众意愿真实传达,坚决杜绝不符合评选标准的家庭户被评选出来,防止引发不稳定因素和事件的发生。

(三)加强宣传。各村要以评选文明家庭户为契机,加大宣传,深入挖掘、传播广大党员群众身边的典型文明事迹,积极培育和选树文明家庭户典型,保证报道宣传原汁原味,宣传内容朴实感人。

(四)深化考核。镇党委将根据各村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统一考核,考核结果直接纳入各村年度考核,镇纪委将对工作落实不力的村级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星级户评选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助推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选树一批先进示范典型,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努力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实现居民自身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显著提升,更好地促进社会安定团结和文明和谐。

二、活动时间

20xx年7月21日开始,7月25日之前完成自荐,上报社区,自荐的家庭户要符合以下的“十星”标准,并且户籍要求在祥美社区辖区。

三、“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

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家乡,热爱集体,自觉维护集体利益,适龄青年积极报名应征参军。有坚定的理想信念,不被西方组织以慈善、宗教的名义蒙骗收买,不信谣、不传谣。积极拥护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镇社区各种会议、参与社区集体建设,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

诚实守信星: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诚实守信,童叟无欺;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欺行霸市,无违约和毁约行为。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不引诱欺骗拐卖人口、引诱欺骗群众加入传销组织。

遵纪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区规民约,积极参加法治学习教育,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法经营、偷税漏税、违章建筑、传播淫秽物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访、缠访,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

兴业致富星:有一个以上好的致富项目或产业,且收入稳定,依靠合法经营勤劳致富,家庭年人均收入高出当年本社区平均水平,家庭生活水平逐年提高;还积极帮助和扶持周围群众共同致富,成为左邻右舍致富的“领头人”。

勤俭节约星:保持和传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辛勤劳动和工作,不游手好闲,好逸恶劳,从小培养孩子自己动手能力。自觉节粮、节电、节水、节地、节材。量入为出,节俭有度,不斗富摆阔、不奢侈浪费。尊师重教,家庭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子女无中途退学、不上学现象,注重家庭教育,积极配合学校教育子女。

卫生健康星:家庭成员讲卫生、爱清洁,穿戴干净,仪表整洁,精神面貌好。积极参与卫生整洁、文明实践等群众性创建活动,落实“门前三包”,维护公共环境的`清洁,家庭成员不在居民点道路、河流及户前屋后乱建、乱搭、乱堆、乱放、乱倒垃圾和乱排污水;爱护社区庄环境、爱护公共设施,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不乱砍滥伐破坏自然环境、不盗猎捕杀野生动物;不毒鱼电鱼爱护水环境;不焚烧秸秆和白色垃圾,白色垃圾按要求进行处理。保持住房内外清洁卫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庭院四周环境优美整洁,有绿化,无杂草、垃圾、污物;畜禽圈养,粪便及时处理、房前屋后无垃圾、生产、生活用具摆放归位有序,合理植树种花,绿化美化庭院环境,农户有卫生间洗浴设施,厕所改成水冲式。

孝老爱亲星:晚辈孝老爱老,长者爱小护小。家庭成员通情达理,亲属间关系亲密融洽、生活和谐,不存在虐待老人、妇女、儿童,不发生家庭暴力。有矛盾纠纷听劝告、服处理。不重男轻女,保证依法子女入学。外出务工,妥善安排好留守父母和孩子的生活,关心关爱其他亲属。重视子女教育,以身作则、言传身教,身先示范。

助人为乐星:乐善好施、扶贫济困、乐于助人,与邻居友善和睦相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热情帮助军属、五保老人、社会困难户、孤儿等,主动为他人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和各种居民互助组织。

移风易俗星:坚决做到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不办等红白事不大操大办,不聚众赌博,邻里之间不攀比,贫富之间不妒嫉,倡导文明新风,减轻“人情负担”。树立厚养薄葬的孝德理念,殡葬、祭祀科学文明;积极参与科普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破除陈规陋习,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

文明礼貌星:家庭成员热爱学习、言语文明、行为规范;邻里之间以诚相待、互谅互让、和睦相处;积极主动帮助他人,处事大度,有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尊重本乡本土、民族、宗教风俗习惯。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对不能认真履行星级标准规定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及时予以摘牌,并给予教育、指导、帮扶。

否决条件。凡有以下情况者,不得参与“十星级文明户”评选。若已参与或授牌的,撤销荣誉称号,由社区两委收回奖牌,两年内不得参加“十星级文明户”评选:

1.近两年内,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黑、恶”;因违纪违法受到处罚、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的。

2.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3.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6.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或进京到非接待场所情节严重。

7.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四、评选步骤

各社区在“十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中,要把星级文明户创建的广泛性与文明家庭、最美家庭评选的示范性结合起来,与社区人居环境整治、社区清洁行动、垃圾分类、乡风评议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推动、互相促进,在家家有榜样、人人都参与的过程中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本次评选活动分宣传发动、申报参评、群众评议、星级审定、公示授牌五个阶段。

五、奖励措施

“十星级文明户”将给予一定的精神物质奖励,且有资格申请评选区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十星级文明户”由街道命名表彰并授牌,连续两次以上被评为镇(街)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的户口,可申请评选翔安区“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由区文明委命名表彰。

星级户评选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以实现镇风文明为目标,以提高思想道德水平为重点,推动乡贤文化和家风教育活动在农村广泛开展,高标准推动“十星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吸引广大农民积极参与,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不断提升农村文明程度,为繁荣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评选内容

把党和政府关于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各项任务、要求,细化、量化为“十颗星”。将致富创业好、遵纪守法好、履行义务好、计划生育好、科学技术好、敬老爱老好、团结友爱好、文体教育好、环境卫生好、移风移俗好,相应的设置“致富星、守法星、义务星、计生星、敬老星、科技星、和睦星、文教星、卫生星、新风星”等十颗星。

三、目标任务

2022年度实现全镇“十星文明户”创建工作农户参与全覆盖,各村(社区)六星及以上文明户达到农户总数的10%以上,其中八星及以上文明户达到农户总数的5%以上。

四、评选标准

1、“致富星”是指勤劳致富,家庭人均纯收入在全村(社区)平均水平以上。

2、“守法星”是指认真学法、懂法、守法,积极宣传法律知识。

3、“义务星”是指模范履行各项应尽义务,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城乡居民文明行为规范”要求。

4、“计生星”是指积极拥护并模范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5、“科技星”是指认真学习、钻研并积极推广农技新知识,取得成效,为群众所公认。

6、“敬老星”是指敬老爱老、赡养并精心照料家庭长辈。

7、“和睦星”是指邻里之间和睦相处、团结互助,主动化解矛盾纠纷。

8、“文教星”是指积极参加群众性文化活动,适龄子女就学有保障。

9、“卫生星”是指积极争创“十星清洁户”,厕所、厨房、牲圈等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无垃圾乱倒、粪便乱堆、禽畜乱跑、柴草乱放、污水乱泼等脏乱差现象。

10、“新风星”是指倡导移风易俗,讲文明树新风,做到婚丧事新办、简办。

五、评选程序

“十星文明户”评选活动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镇统一安排部署,各村(社区)党总支或村(社区)委会具体组织实施,以住户为基本单位,一年评选一次。基本程序包括:

1、宣传发动阶段(10月20日-10月25日)。村党总支或村委会召开村民小组群众代表动员大会,宣传创建活动内容、标准、程序、步骤、措施等,印发“十星文明户”标准,发动群众踊跃参与。

2、对标认星阶段(10月26日-11月5日)。各村(社区)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组织村民代表对照“十星文明户”创建评比标准,对辖区内的居户进行初评及认定初步星级,并向所在村(社区)申报参评。

3、逐户评星阶段(11月6日-11月24日)。村评选领导小组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对村民小组申报的居户的初评情况进行公开民主评议,支持赞同超过70%以上的确定为获得此星资格,否则视为达不到此星标准。

4、公示星级阶段(11月25日-11月30日)。村(社区)将各户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对有争议的要进行复议后重新确定结果。

5、表彰授牌阶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各村(社区)可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十星级文明户”表彰办法,对“十星级文明户”给予表彰,获“十星文明户”六星及以上的居户予以挂牌。

6、资料存档阶段(12月21日-12月底)。村建立“十星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归入档案,同时将整理完整、规范的“十星文明户”资料送镇文明办,并由镇文明办将资料整理存档。

六、评选要求

1、各村(社区)必须于今年11月底前完成创建评选活动,12月20日前完成表彰和挂牌,镇党委、政府将会组织专门人员以抽查形式深入各村对“十星文明户”创评活动进行检查。

2、“十星文明户”标牌样式参照“十星清洁户”标牌,按28*18cm由镇统一制作,颜色为红底绿星,授牌时按对应星级贴绿五星。

3、“十星文明户”评选必须按照本方案中的标准为依据,按照合法性、民主性、群众性原则,实行公开、公平、公正评选。

4、凡有以下情况者,撤销荣誉称号:

①家庭成员发生刑事治安案件的;

②家庭成员存在封建迷信、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的;

③家庭成员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6、被撤销荣誉称号的,两年内不得参加“十星文明户”评选。

星级户评选方案 篇7

一、指导思想

以实现镇风文明为目标,以提高思想道德水平为重点,推动乡贤文化和家风教育活动在农村广泛开展,高标准推动“五星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吸引广大农民积极参与,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不断提升农村文明程度,为繁荣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评选内容

把党和政府关于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各项任务、要求,细化、量化为“十颗星”。将致富创业好、遵纪守法好、履行义务好、计划生育好、科学技术好、敬老爱老好、团结友爱好、文体教育好、环境卫生好、移风移俗好,相应的设置“致富星、守法星、义务星、计生星、敬老星、科技星、和睦星、文教星、卫生星、新风星”等十颗星。

三、目标任务

20xx年度实现全镇“五星文明户”创建工作农户参与全覆盖,各村(社区)六星及以上文明户达到农户总数的.10%以上,其中八星及以上文明户达到农户总数的5%以上。

四、评选标准

1、“致富星”是指勤劳致富,家庭人均纯收入在全村(社区)平均水平以上。

2、“守法星”是指认真学法、懂法、守法,积极宣传法律知识。

3、“义务星”是指模范履行各项应尽义务,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城乡居民文明行为规范”要求。

4、“计生星”是指积极拥护并模范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5、“科技星”是指认真学习、钻研并积极推广农技新知识,取得成效,为群众所公认。

6、“敬老星”是指敬老爱老、赡养并精心照料家庭长辈。

7、“和睦星”是指邻里之间和睦相处、团结互助,主动化解矛盾纠纷。

8、“文教星”是指积极参加群众性文化活动,适龄子女就学有保障。

9、“卫生星”是指积极争创“五星清洁户”,厕所、厨房、牲圈等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无垃圾乱倒、粪便乱堆、禽畜乱跑、柴草乱放、污水乱泼等脏乱差现象。

10、“新风星”是指倡导移风易俗,讲文明树新风,做到婚丧事新办、简办。

五、评选程序

“五星文明户”评选活动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镇统一安排部署,各村(社区)党总支或村(社区)委会具体组织实施,以住户为基本单位,一年评选一次。基本程序包括:

1、宣传发动阶段(10月20日-10月25日)。村党总支或村委会召开村民小组群众代表动员大会,宣传创建活动内容、标准、程序、步骤、措施等,印发“五星文明户”标准,发动群众踊跃参与。

2、对标认星阶段(10月26日-11月5日)。各村(社区)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组织村民代表对照“五星文明户”创建评比标准,对辖区内的居户进行初评及认定初步星级,并向所在村(社区)申报参评。

3、逐户评星阶段(11月6日-11月24日)。村评选领导小组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对村民小组申报的居户的初评情况进行公开民主评议,支持赞同超过70%以上的确定为获得此星资格,否则视为达不到此星标准。

4、公示星级阶段(11月25日-11月30日)。村(社区)将各户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对有争议的要进行复议后重新确定结果。

5、表彰授牌阶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各村(社区)可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五星级文明户”表彰办法,对“五星级文明户”给予表彰,获“五星文明户”六星及以上的居户予以挂牌。

6、资料存档阶段(12月21日-12月底)。村建立“五星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归入档案,同时将整理完整、规范的“五星文明户”资料送镇文明办,并由镇文明办将资料整理存档。

六、评选要求

1、各村(社区)必须于今年11月底前完成创建评选活动,12月20日前完成表彰和挂牌,镇党委、政府将会组织专门人员以抽查形式深入各村对“五星文明户”创评活动进行检查。

2、“五星文明户”标牌样式参照“五星清洁户”标牌,按28*18cm由镇统一制作,颜色为红底绿星,授牌时按对应星级贴绿五星。

3、“五星文明户”评选必须按照本方案中的标准为依据,按照合法性、民主性、群众性原则,实行公开、公平、公正评选。

4、凡有以下情况者,撤销荣誉称号:

①家庭成员发生刑事治安案件的;

②家庭成员存在封建迷信、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的;

③家庭成员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6、被撤销荣誉称号的,两年内不得参加“五星文明户”评选。

星级户评选方案 篇8

为大力弘扬家庭美德,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广大家庭为创建文明乡村、卫生乡村作出贡献,推动我村“五好文明家庭”活动深入开展,结合我村实际,特制订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引导和教育广大家庭讲学习、讲文明、讲诚信、讲团结、树新风为目标,努力朝着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标发展。

二、评选标准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家庭成员爱国、爱家乡、拥护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助人为乐,努力为集体、为社会办实事、做好事,积极参加我村各项公益活动,不破坏公共设施、集体财产。

2、学习进取,勤劳致富好。家庭成员好学进取,不断更新知识;钻研技术,提高业务素质;岗位成才,争先创优,建功立业,在种植、养殖业不断创新壮大。

3、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家庭成员做到夫妻平等,小事谦让,大事协商;尊敬长辈,善待老人,街坊称道;爱护孩子,科学培育,初见成效。

4、移风易俗,少生优育好。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反对邪教和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和教子观,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5、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家庭成员不争吵;邻里互助,团结无纠纷;室内外环境整洁,自觉清扫公共卫生,门前无杂物,牲畜粪便自觉清理;积极参与我村义务劳动活动。

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评为“五好家庭”: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国家贫困线标准的;

2.存在故意损害公共财物情况的`;

3.不遵守村规民约,随意倾倒垃圾的;

4.一年内有大操大办行为的。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组建一支巾帼志愿者队伍,采取微信、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争创五好文明家庭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到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申报推荐(20xx年9月):评选家庭向村民小组提出申请,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向村委提交。

3、考核公示(20xx年9月):由村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民小组申报的“五好文明家庭”户进行严格考核,评选出“热心公益好家庭”、“勤劳致富好家庭”、“尊老爱幼好家庭”、“移风易俗好家庭”、“卫生文明好家庭”各4户,采取多项措施公示宣传。

4、表彰挂牌(20xx年10月)对评选出得“五好文明家庭”进行授牌表彰。

四、考核领导组

组长:李小平

副组长:闫东锁、乔俊平、任全旺、刘宝珠(驻村工作队队长)

成员:任红龙、曹银翠、田斌斌、任建珍、乔金虎、张玉虎、任锁平、各村村民代表。

星级户评选方案 篇9

为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推进新港镇村庄整治工作进程,倡导纯朴民风,培育新型农民,建设和谐新港,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和文明程度,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经研究决定,在我村广大农村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农民素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通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广大农民树立发展意识、创业意识、守法意识、环境意识和奉献精神,为促进农村稳定、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精神动力,推动我镇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二、评选范围

在我村生产生活的农村常住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与评选活动。

三、评选内容及标准

根据我村实际情况,确定我村“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内容为:热爱祖国星、遵纪守法星、创业致富星、义务风格星、科技兴农星、计划生育星、移风易俗星、重视教育星、团结和睦星、环境卫生星(“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附后)。

四、评选办法及步骤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在村评审小组的指导下,由各村(居)党组织负责具体组织评选工作。按照合法性、民主性、群众性的原则,运用思想教育、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的方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评选。

具体方法:制定评选条件——申报——互评——审议确定。各农户按照标准,条件达到几颗就申报几颗星,村(组)根据申报,进行公开民主评星,评星在审定后报新港镇党委,达不到遵纪守法星、计划生育星均实行一票否决,十星内容都达标的为“十星级文明户”。

评选活动共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步,宣传动员和家庭申报(xx年3月15日至3月31日)。首先进行评选试点。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召开群众动员大会,组织群众

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及评选标准,发放宣传材料、审批表,使群众深刻了解争创“十星级文明户”的标准和意义。在此基础上广泛动员广大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对照标准开展自评,然后将审批表报到村民小组。

第二步,群众评议(xx年4月1日至4月15日)。在自评申报基础上,由村民小组组织村民代表集中评议,评议出每户所得“星数”的意见,并张榜公示,接受监督。

第三步,村两委审核(xx年4月16日至4月30日)。公示期结束后,村民小组的评议结果上报村两委,由村两委审核把关,建立档案,报镇党委批准。

第四步,授星挂牌(xx年5月1日至5月15日)。镇审核评议结束后,要召开群众大会隆重举行授星挂牌仪式,星级牌一律挂在门楣上。各村对5星级以下户不挂牌,对满“十星”户进行表彰。

第五步,总结表彰(xx年5月16日至5月31日)。在评选活动结束后,应及时进行自查评估,写出工作总结,并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向镇文明委推荐3户事迹突出的“十星级文明户”。对特别优秀的'“十星级户”在县内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授予“十星级文明户标兵”称号,并适时召开会议总结表彰。

五、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开展争创“十星级文明户”活动是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有效形式,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有利于促进农村的稳定和经济发展。将此项工作纳入村议事日程,落实专人负责,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2、健全机构。“十星级文明户”的评选,实行村申报、镇核准、县备案的办法进行。村建立“十星级文明户”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本村“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的宣传、评选和审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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