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行业冬病夏治专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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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行业冬病夏治专项方案 篇1

为加快推进20XX年本市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助力打好蓝天保卫战,现提出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进度安排

(一)工作目标。科学选择技术路线,以“煤改电”为主,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推进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20XX年10月31日前,完成450个农村地区村庄住户“煤改清洁能源”任务,同步完成450个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5.38万平方米籽种农业设施“煤改清洁能源”工作,基本实现全市平原地区村庄住户“无煤化”。积极推进山区电力、燃气配套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山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制定延庆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规划。剩余尚未实施冬季清洁取暖改造的村庄,全部实施优质燃煤替代。

(二)进度安排。20XX年5月31日前,完成“煤改清洁能源”相关工程建设、清洁能源取暖设备和优质燃煤招标等工作,完成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评估(包括山区村庄“煤改清洁能源”技术路线评估);9月30日前,完成“煤改清洁能源”所需电力、燃气配套设施建设,完成户内线路改造和清洁能源取暖设备安装工作;10月31日前,完成清洁能源取暖设备调试,以及优质燃煤配送和节能高效炉具安装工作。

二、相关支持政策

继续执行20XX年至20XX年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确定的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政策措施。

(一)对外部管网建设的支持政策

1.电网及线路改造。10KV以下、住户电表(含)之前的电网扩容投资,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30%资金支持。住户户内线路(即住户电表至取暖设备)的改造费用,由相关区政府制定具体补贴政策。

2.天然气管网改造。区域调压站(不含)或接气点至调压箱(含)段的燃气管线投资,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30%资金支持。调压箱到住户燃气表(含)之前段(即村内管线)的投资,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30%资金支持。

(二)对清洁取暖设备的支持政策

实施“煤改电”项目的,可选择使用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电加热水储能、太阳能加电辅、蓄能式电暖器等清洁能源取暖设备,改造方式可以选择单户改造或集中改造。对使用空气源热泵、非整村安装地源热泵取暖的,市财政按照采暖面积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对使用其他清洁能源取暖设备的,市财政按照设备采购价格的1/3进行补贴。市财政对各类清洁能源取暖设备的补贴限额为每户最高1.2万元;区财政在配套同等补贴资金的基础上,可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减少住户负担。

(三)对运行使用的支持政策

1.电价优惠及补贴政策。完成“煤改电”改造任务的村庄,住户在取暖季期间,当日20:00至次日8:00享受0.3元/度的低谷电价,同时市、区两级财政再各补贴0.1元/度,补贴用电限额为每个取暖季每户1万度。

2.天然气价格支持政策。调整农村地区市政管道天然气分户自采暖用户阶梯气量,并执行相应阶梯用气价格。其中第一阶梯为2500(含)立方米以下,第二阶梯为2500至3000(含)立方米,第三阶梯为3000立方米以上,阶梯气量按全年累计。将使用各类燃气分户自采暖的.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纳入《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适用范围,执行市政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价格。同时,对农村地区村庄住户天然气分户采暖给予每立方米0.38元补贴,补贴用气限额为每个采暖季每户820立方米。采用压缩天然气(CNG)、液化天然气(LNG)方式的,高出市政管道天然气供气价格的部分,由市财政按照每个取暖季每户最高1300元的标准进行气价补贴,不足部分由区财政安排。

(四)对实施“煤改清洁能源”集中供暖项目的支持政策

农村地区新建再生水(污水)余热供暖项目热源和一次管网,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30%资金支持;新建深层地热供暖项目热源和一次管网,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50%资金支持;既有燃煤、燃油供暖锅炉实施热泵系统改造项目,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50%资金支持;整村实施的“煤改地源热泵”项目,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50%资金支持。

农村地区村庄住户、村委会、村民公共活动场所和籽种农业设施采用空气源、地源、太阳能、燃气、电等清洁能源实施集中供暖的项目,其配套建设的水蓄热设施投资计入热源投资,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按一定比例给予支持,其中,采用空气源、地源、太阳能的,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50%资金支持,采用燃气和电的,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30%资金支持。农村“煤改气”集中供暖采用市政管道天然气的,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标准。

(五)对太阳能热利用的主要支持政策

农村地区住户在自有住房、村集体在公用建筑上安装太阳能采暖设施的,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对太阳能采暖系统建设投资给予30%资金支持,辅助热源(热泵、电、燃气等清洁能源)投资补助政策按现行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政策执行。有关区要以村为单位,对农村地区住户和村集体实施太阳能取暖项目整体打包,以一个整体项目向市发展改革委申报立项。

(六)对村委会、村民公共活动场所的支持政策

农村地区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改造,由市财政对取暖设备购置费用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500户以下的村庄补贴1.2万元,500户(含)以上的村庄补贴2.4万元,区财政可给予适当补贴;同时,执行农村地区村庄“煤改清洁能源”相关气价、电价政策。

(七)对农业设施的支持政策

需冬季取暖的农业设施实施“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相关项目纳入本市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补贴范围,区财政可给予适当补贴。其中,育种、育秧、育苗等籽种农业设施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改造,由市财政按照取暖设备购置费用的20%给予补贴,并享受一定的电价、气价补贴;农业设施外墙实施保温改造,由各区统筹使用农业改革发展资金给予补贴。

(八)对“减煤换煤”的奖励政策

市财政继续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本年度通过“五个一批”方式实施“减煤换煤”工作的给予每吨200元的奖励,奖励资金由各区统筹使用,专项用于“减煤换煤”工作;尚未开展“煤改清洁能源”改造的农村地区住户,烟煤炉具更换为优质燃煤炉具,由市财政按照炉具购置价格的1/3进行补贴,每台最高补贴700元,区财政在配套同等补贴金额的基础上,可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减轻住户负担。民政部门要做好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工作。

(九)对炊事用液化石油气下乡的支持政策

村镇配套的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建设费用全部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承担,新增液化石油气钢瓶及专用配送车辆购置费用等由供应企业承担。市财政按每瓶液化石油气(15kg装)25元、每年每户不超过8瓶的标准对农村地区村庄住户(享受平价气供应的除外)进行补贴。

(十)对节能保温改造和建设超低能耗农民住宅的支持政策

市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出台政策,积极引导鼓励农户在实施“煤改清洁能源”前先进行农宅节能保温改造。另外,市财政对建设超低能耗农民住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针对山区极端气温低、基础设施差、供暖周期长、设备选型难等特点,稳妥有序开展山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试点改造。要因地制宜、科学选定技术路线,加大多能联动技术装备的推广力度,确保能源安全供应和取暖效果;要稳步开展高海拔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市级部门要加大对相关工作支持力度,完善补助政策及奖励方式;有关区要出台山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政策措施,积极安排配套资金,确保山区农村住户改得起、用得上。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全市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由市新农办综合协调,市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加大对各有关区的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区政府是推进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研究制定本区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年度任务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区领导包镇、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的工作机制,确保按时优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狠抓工作落实

市政府与相关区政府签订农村地区村庄“煤改清洁能源”目标责任书,严格实施绩效考核。市、区政府要将支持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市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加快办理“煤改清洁能源”相关工程审批手续。各有关区政府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时限,强化工作督导,积极协调相关工程建设涉及的拆迁、手续办理等工作,确保“煤改清洁能源”工程顺利实施。列入“煤改清洁能源”改造任务的村庄,同步做好农宅节能保温改造工作。

(三)强化过程监管和运行维护

各区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区、镇、村职责分工,明确政府部门、企业和用户的权利和义务。健全招投标管理制度,落实招标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选择供应企业。完善设备选定机制,加强科普宣传,做好设备产品展示,依法保障住户自主选择权利。健全质量管控机制,明确各类设备和优质燃煤的质量技术标准,加强质量检测和督导检查。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注重事前、事中、事后第三方评估,并通过市级“煤改清洁能源”监控平台,随时掌握工程进度、设备运行和维护服务等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运行管护长效机制,加强后期运行维护服务;加大培训力度,使住户掌握设备正确使用方法和基本常识,确保安全正常使用。完善应急保障机制,确保极端天气、突发事件等情况下农村地区村庄住户取暖。

(四)加强舆论宣传

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清洁取暖新技术新设备的宣传推广力度,鼓励新技术新设备应用。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良好氛围,为改善空气质量贡献力量。

供热行业冬病夏治专项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省、市城镇供热工作决策部署,加强供热行业管理,规范供热市场秩序,切实解决供热风险隐患和居民供暖问题,保障供热安全稳定运行,提高供热质量,确保群众冬季住上暖屋子,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五个大排查”“七个有保障”重点内容,迅速开展供热风险隐患和居民供暖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切实整改消除供热运行隐患,真正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供暖问题,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舒适温暖的良好居住环境庆祝建党一百周年。

二、工作目标

(一)以居民冬季供暖室内温度达标为目标,彻底解决热源、换热站、管网系统供暖既有安全隐患,全面解决以往居民供暖出现的温度不达标问题,确保不发生因供暖温度不达标引发群体性的事件和区域性大面积断供事故。

(二)超前谋划,统筹安排。按照工作早部署、问题早发现、整改早到位、矛盾早化解的要求,精心研究落实关键性措施,争取供热工作的主动权。

(三)补齐短板,优化服务。客观分析供热现状,认真查找薄弱环节,集中解决老旧散低温楼分户改造和老旧管网改造等历史遗留供热问题,进一步提高供热服务满意度。

三、重点任务

(一)狠抓隐患问题排查。供热企业要聚焦近三个供暖期易发多发的供暖问题,深入开展“五个大排查”行动。

1.企业主体资格排查。重点排查供热企业与政府签订的集中供热协议(特许经营协议),供热企业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协议约定责任、义务情况;供热企业取得《供热许可证》情况,企业专业类管理和技术人员符合《黑龙江省供热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情况。对擅自推迟供热、提前或中途停热的供热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区域内热用户的供热安全。

2.热源保障能力排查。重点排查热源供热能力与供热负荷匹配、热源备用能力情况,是否存在热源能力满负荷或趋于饱和,热源备用能力不足情况;排查锅炉水冷壁、过热器、除渣机、上煤机、除尘设备、省煤器等热源设施设备情况,对存在隐患的设施设备要列入夏季维修改造计划,需要更换的立即更换,需要维修的立即维修,确保热源设施完好,保障冬季热源能力需求。

3.管网运行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出现爆管、泄漏及补偿器等附属设备,超期服役或临近使用年限的管线、小区地沟内的管线情况,对需要更换的管线和设备,能纳入供热老旧管网改造的,要列入管网改造计划实施,不能纳入老旧管网改造的,要结合各方力量进行整治,确保管网设施完好,冬季系统运行稳定。

4.换热站调控能力排查。重点排查换热站内换热器、水泵、

阀门、仪表、传感器等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对需要维修更换的.设施设备,抓紧时间维修更换;对需要设备升级的,要列入年度改造计划,能结合供热老旧管网改造的,一并组织实施,提升换热站精准调控水平。

5.居民室温达标排查。重点排查居民反映的供热不达标和供热设施问题,特别是设施老化严重的老旧小区、老旧楼房,居民反映强烈的低温小区、低温楼和低温户,要制定详细的维修改造清单,限期整改销号。

县住建局要督促供热企业,对排查出的各类供热风险隐患和居民供暖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治台账,明确整治措施和完成时限,填报《供热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台账》并备案。

(二)狠抓保障措施落地。要在“五个大排查”基础上,强化措施保障,结合排查情况,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强化供热企业信用保障。要按照《黑龙江省城镇供热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城镇供热企业信用评价评分细则》要求,立即开展20xx-20xx年度供暖期供热企业信用评价工作,评价结果要在今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2.加快提升热源能力保障。要结合热源能力排查情况,抓紧谋划热源扩容增量建设项目,重点解决热源能力不足、备用能力不足问题,切实提升供热承载能力,确保热源能力满足冬季供热需求。

3.提升热网安全运行保障。要结合管网排查情况,将存在风险隐患的管线纳入改造范围。20xx年计划完成供热老旧管网改造4.82km,合理安排改造时序并抓紧组织实施,9月末供暖期前完成年度改造任务,提升供热系统运行可靠性,全面降低供热管网运行风险。

4.提升住户供暖设施保障。对排查体检出的居民供暖问题,能纳入老旧小区改造的,要积极进行建筑节能和楼内采暖系统改造;对非老旧小区居民供暖问题,要大力推进楼内采暖系统改造,解决用户采暖系统老化严重问题。20xx年计划完成老旧散楼分户改造3万㎡,解决老旧小区、老旧楼房保温差、采暖系统老化严重问题,提升用户室温舒适度。

老旧散楼分户改造计划,原则采用征求住户意见,签字同意分户改造率达到85%(含)以上方可进行分户改造。改造资金由受益居民、县财政和供热企业共同承担,其中,公共管道部分改造费用由县政府承担;业主户内改造部分费用由业主承担(户内管道拆除、更换,阀门更换,系统调试,不含暖气片更换),按20元/㎡收取,不足部分由供热企业承担,居民住户分户改造费用由供热企业收缴,确保分户改造计划顺利实施。

5.搞好供热燃煤储备保障。要充分认识今年供热燃煤储备供应形势的严峻性和供需矛盾的突出性,正确研判煤炭价格难以回落并可能持续上扬的态势,充分把握夏季煤炭价格低、运力宽松的有利时机,立即开展“冬煤夏储”,抓好供热用煤的采购、运输和储备工作。我县集中供热企业为热电联产企业,县发改局、县住建局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供热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抓紧储备供热燃煤,提高库存燃煤量,供热期开栓前,供热企业燃煤储备量要达到供热期总用量的50%以上,力争达到60%,切实满足冬季供热用煤需求,确保今年冬季供热平稳运行。

6.强化供热应急能力保障。要建立完善供热应急预案,落实供热事故抢修抢险人员、设备和物资,做到突发情况,随时调动,有效应对。在供暖期前,组织供热企业开展供热故障的应急演练,强化应急指导,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三)做好各项供热准备工作。县住建局要督促供热企业进一步优化完善供热方案,细化关键措施,周密安排落实好各项准备工作。供热企业要提前开始注水打压、系统调试,落实管网热平衡调整,及时发现和整改管网漏点隐患,大力提升管网安全运行水平,确保检修率达到100%。温炉试运行要提前进行,并达到供热条件保证开栓之日即达标供热。对可能发生的弃供、停供、热量不足等供热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协调、早解决,必要时政府要采取接管措施,防止发生弃供、停供和大面积停热事故。

(四)切实提升供热服务水平。县住建局要切实抓好供热服务工作,畅通服务沟通渠道,充分利用入户走访、服务热线等多种渠道,了解用户的诉求督促指导供热企业建立完善供热服务公示制和承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限时办结、及时反馈。供热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城镇供热服务》标准,增设服务窗口,方便用户査询信息和办理缴费、入网报停等业务,在接到热用户有关供热设施维修、室温不达标等诉求后,要立刻派出维修人员,迅速检修,切实提高群众的满意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富裕县城镇供热“冬病夏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住建副县长任组长,县住建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局、财政局、市监局、应急局、审计局、文广局、富裕镇、富鹤热电公司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专项行动沟通协调、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局长兼任。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组织推进相关工作。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富裕镇组织社区、物业公司配合入户协调、宣传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及施工结算审核工作;县市监局负责供热仪器仪表容器检定监管工作;应急局负责安全监管工作;审计局负责工程建设监督审计工作;富鹤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工程施工。

(二)抓好专项行动推进。根据年度任务计划,认真落实供热企业实施主体责任,狠抓工程项目、设施改造检修推进,公布改造具体项目和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维修改造、分户改造、设施检修工作,应在九月末完成,确保不影响冬季供热。

(三)强化资金支持。县发改局、住建局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支持,县财政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满足改造建设需求。

(四)做好宣传引导。加强城镇集中供热工作的宣传解释,做好社会稳定工作,供热企业要在施工、改造、检修现场进行公示,宣传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给用户带来的好处,争取用户支持,妥善处理解决管网、分户改造给群众造成的不便,形成有利于行动开展的舆论氛围。

供热行业冬病夏治专项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城镇供热工作部署,加强城镇供热管理,切实解决供热风险隐患和居民供热问题,保障供热安全稳定运行,提高供热质量,确保群众冬季住上暖屋子,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迅速开展供热风险隐患和居民供暖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紧盯薄弱环节,深挖彻查整改消除供热运行隐患,真抓细查实改群众反映的突出供热问题,运用系统观念、整体思维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以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成效回应群众期盼,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以群众冬季住上暖屋子为目标,切实排查整改供热系统存在的风险隐患,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供暖问题,实现冬季采暖期供热投诉率大幅下降,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因供热温度不达标引发重大事件和区域性大面积断供事故零发生。

三、重点任务

(一)立即开展大排查。

聚焦近三个采暖期易发多发的供热问题,立即开展供热风险隐患和居民供热问题全面排查。重点排查以下方面。

1.热源保障能力排查。重点排查热源供热能力与供热负荷匹配、热源备用能力情况,是否存在热源能力满负荷或趋于饱和,热源备用能力不足情况;全面排查锅炉水冷壁、过热器、除渣机、上煤机、除尘设备、省煤器等热源设施设备情况,对存在隐患的设施设备要列入夏季维修改造计划,需要更换的立即更换,需要维修的立即维修,确保冬季热源能力需求,热源设施完好,供热运行安全。

2.管网运行能力排查。重点排查供热管网运行情况,特别是出现爆管、泄漏的管线及其附属设备,超期服役或临近使用年限的管线运行情况,对需要更换的管线及其附属设备,要列入供热老旧管网改造计划;对需要维修的,要列入夏季维修计划,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冬季管网设施完好,系统运行稳定。

3.换热站调控能力排查。重点排查换热站换热器、水泵、阀门、仪表等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对需要维修更换的设施设备,要抓紧时间检修更换;对需要设备升级的,要列入年度计划,能结合供热老旧管网改造的,一并组织实施。

4.居民室温达标排查。全面排查近三个采暖期居民反映的供热不达标和供热设施问题,特别是老旧小区、老旧楼房采暖系统老化堵塞,存在供热隐患的低温小区、低温楼、低温户,分析问题成因,制定详细的维修改造清单,限期整改销号。

县住建局督促热源企业和供热企业,对排查出的各类供热风险隐患和居民供暖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填报《供热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台账》并备案。

(二)全面做好几项重点工作。

结合排查情况,重点做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1.立即开展供热企业信用评价。按照《黑龙江省城镇供热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城镇供热企业信用评价评分细则》要求,立即开展20XX-20XX年度采暖期供热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建立供热企业“红黄黑”榜,评价结果要在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2.迅速开展供热燃煤储备。充分把握夏季煤炭价格低、运力宽松的'有利时机,立即开展“冬煤夏储”,抓好供热用煤的采购、调运和储备工作。供热企业作为储煤主体,要早行动、早落实、早储煤,落实储煤场地,保障燃煤质量,确保供热开栓前,纯集中供热企业燃煤储备率达到50%以上,做到“手里有煤、心里不慌”,不能因煤炭质量影响冬季正常供热,切实满足冬季供热用煤需求。

3.加快推进热源项目建设。结合热源能力排查情况,抓紧推进热源项目建设,解决热源能力不足、备用能力不足问题。要积极实施多热源管网互联互通,推进燃气、电、余热等清洁能源供暖项目,提高热源保障能力和清洁能源供热比例。要督促项目主体进一步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倒排工期,抓紧实施,按期完成工程建设,确保热源能力满足冬季供热需求。

4.按时完成供热老旧管网改造。今年是供热老旧管网改造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供热老旧管网改造已纳入县政府《工作报告》,今年计划改造供热老旧管网2.1公里,6月底前全面开工。要抓紧组织项目实施,按时完成年度改造任务,提升供热系统运行可靠性,全面降低供热管网运行事故风险。

5.大力提升用户端供暖能效。积极推进老旧小区外墙保温和楼内采暖系统改造,解决楼房保温差、系统老化严重问题;对非老旧小区,广泛开展居民意愿调查,征求群众意见,争取居民理解和支持,以单元为单位大力推进楼内采暖系统改造,解决系统老化堵塞问题。督促供热企业对低温用户的室内采暖设施进行清洗,解决用户管线堵塞、运行不畅问题。督促供热企业在供热开栓前15天实施供热系统热态运行,提前做好供热系统平衡调节、设施管线漏水、用户终端憋气、用户系统堵塞等消缺补漏工作。

6.实行低温用户清单销号管理。对低温用户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针对低温用户制定整改计划,按月建立“整改清单”,明确低温用户地址、姓名、联系电话、整改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是否按期完成等事项。对未能按期完成的问题,住建部门部门列入“督办清单”,限期整改,确保台账问题闭合销号。

7.切实提升企业服务水平。督促供热企业全年无休开放服务网点,向社会公告供热期结束用户即可办理停热业务,供热企业不得设置额外条件,不得集中办理停热业务。供热企业要开通网上缴费、领取电子发票、业务受理和在线诉求等业务,畅通业务办理渠道;组织窗口服务、热线接听、上门维修服务人员开展培训考核,达到上岗标准。加快建设主管部门投诉服务管理系统,督促供热企业建立完善企业投诉服务系统,实现供热投诉全过程可追溯。供热企业要在8月底前完成供热区域内所有小区逐个单元信息公示工作,公示包括企业名称、服务维修热线、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

8.不断强化应急能力保障。建立完善供热应急预案,落实供热事故抢修抢险人员、设备和物资。依托供热企业,建立专业的抢险队伍,做到人员队伍、机具设备、技术方案“三到位”,抢险队伍应急抢险能力要辐射全县域,做到突发情况,随时调动,有效应对。在采暖期前,组织抢险队伍及供热企业开展供热故障的应急演练,强化应急指导,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三)开展效果评价。

建立专项行动评价机制,组织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全过程跟踪供热企业整治情况,持续开展评估评价,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坚持结果导向,以冬季不出现群体上访事件为最终评价结果,压实供热企业主体责任,打消企业侥幸心理和等靠思想,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经得起群众和时间的检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富裕县城镇供热“冬病夏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住建工作副县长任组长,县住建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局、财政局、市监局、应急局、审计局、文体局、城管局、富裕镇、富鹤热电公司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专项行动沟通协调、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局长兼任。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组织推进相关工作。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富裕镇、城管局组织社区、物业公司配合入户协调、宣传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及施工结算审核工作;县市监局负责供热仪器仪表容器检定监管工作;县应急局负责安全监管工作;县审计局负责工程建设监督审计工作;富鹤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工程施工。

(二)抓好专项行动推进。住建部门负责组织开展专项行动,落实供热企业实施主体责任,狠抓工程项目建设和设施改造维修等重点工作。供热老旧管网改造、换热站升级、供热问题整改、设施检修等工作,要在采暖期前全部完成,在供热开栓前及时发现并解决夏季检修未发现的故障隐患,避免开栓后居民投诉大幅增加、供热故障频发等情形出现,确保供热开栓即达标。

(三)强化监督检查。住建部门要加大对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力度,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消除供热问题和隐患,确保冬季供热平稳安全运行。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强专项行动的宣传解释和舆论引导,与新闻媒体密切合作,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报道。要在施工、改造、检修现场进行公示,宣传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给用户带来的好处,争取用户支持,妥善处理解决管网改造、分户改造给群众造成的不便,营造有利于行动开展的舆论氛围。

供热行业冬病夏治专项方案 篇4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城镇供热工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有关讲话批示要求,规范供热市场秩序,切实解决供热风险隐患和居民供暖问题,保障供热安全稳定运行,提高供热质量,确保群众冬季住上暖屋子,根据《20xx年全省城镇供暖“冬病夏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提升城市供热标准和质量作为冬季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围绕“五个大排查”“七个有保障”重点内容,迅速开展供热风险隐患和居民供暖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紧盯薄弱环节,深挖彻查整改消除供热运行隐患,真抓细查实改群众反映的突出供暖问题,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舒适温暖的良好居住环境庆祝建党一百周年。

二、工作目标

以居民冬季供暖室内温度达标为目标,彻底解决热源、换热站、管网系统供暖既有安全隐患,全面解决以往居民供暖出现的温度不达标问题,确保不发生因供暖温度不达标引发群体性的事件和区域性大面积断供事故。

三、整治任务

(一)狠抓隐患问题排查。各县(市)区要聚焦近三个供暖期易发多发的供暖问题,深入开展“五个大排查”行动。

1.企业主体资格排查。重点排查供热企业与政府签订的集中供热协议(特许经营协议),供热企业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协议约定责任、义务情况;供热企业《供热许可证》有效情况,企业专业类管理和技术人员符合《黑龙江省供热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情况。对《供热许可证》到期未延续,擅自停业、歇业、弃管,擅自推迟供热、提前或中途停热,各县(市)区供热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热源保障能力排查。重点排查热源供热能力与供热负荷匹配、热源备用能力情况,是否存在热源能力满负荷或趋于饱和,热源备用能力不足情况;排查锅炉水冷壁、过热器、除渣机、上煤机、除尘设备、省煤器等热源设施设备情况,对存在隐患的设施设备要列入夏季维修改造计划,需要更换的立即更换,需要维修的立即维修,确保热源设施完好,保障冬季热源能力需求。

3.管网运行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出现爆管、泄漏的管线及补偿器等附属设备,超期服役或临近使用年限的管线运行情况,对需要更换的管线和设备,能纳入供热老旧管网改造的,要列入管网改造计划实施;对未列入改造的,要制定维修改造计划,抓紧组织实施,确保管网设施完好,冬季系统运行稳定。

4.换热站调控能力排查。重点排查换热站内换热器、水泵、阀门、仪表、传感器等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对需要维修更换的设施设备,抓紧时间维修更换;对需要设备升级的,要列入年度改造计划,能结合供热老旧管网改造的,一并组织实施,提升换热站精准调控水平。

5.居民室温达标排查。重点排查居民反映的供热不达标和供热设施问题,特别是设施老化严重的老旧小区、老旧楼房,居民反映强烈的低温小区、低温楼和低温户,要制定详细的维修改造清单,限期整改销号。

各地供热主管部门要督促热源企业和供热企业,对排查出的各类供热风险隐患和居民供暖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治台账,明确整治措施和完成时限,并填报《供热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台账》(详见附件),报当地供热主管部门备案。

(二)狠抓保障措施落地。各地要在“五个大排查”基础上,强化措施保障结合排查情况,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强化供热企业信用保障。各县(市)区要按照《黑龙江省城镇供热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城镇供热企业信用评价评分细则》要求,立即开展20xx-20xx年度供暖期供热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建立供热企业“红黄黑”榜,评价结果要在5月底前报地区住建局,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2.加快提升热源能力保障。各县(市)区要结合热源能力排查情况,抓紧推进热源项目建设,重点解决热源能力不足、备用能力不足问题。对热源紧张的区域,要积极实施多热源管网互联互通工程,并积极推进燃气、电、余热、生物质等清洁能源供暖项目,提高热源保障能力和清洁能源供热比例。各县(市)区要督促项目主体进一步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倒排工期,抓紧实施,按期完成工程建设,确保热源能力满足冬季供热需求。

3.加强供热管网安全保障。各县(市)区结合管网排查情况,将存在风险隐患的管线纳入改造范围,合理安排改造时序并抓紧组织实施,9月25日前完成改造任务,提升供热系统运行可靠性,全面降低供热管网运行风险。

4.增加智慧供暖技术保障。积极做好智慧供暖示范区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在供暖期前完成设施设备改造升级,要加快智慧供暖平台建设和调试,确保智慧供暖示范区项目在20xx年供暖期前投入运行,提升整个供热系统的精准调控水平,在保障用户室温达标的同时,解决用户冷热不均问题。

5.提升住户供暖设施保障。各县(市)区对排查体检出的'居民供暖问题,能纳入老旧小区改造的,要积极进行建筑节能和楼内采暖系统改造,解决老旧小区、老旧楼房保温差、采暖系统老化严重问题;对非老旧小区居民供暖问题,要大力推进楼内采暖系统改造,解决用户采暖系统老化严重问题。各县(市)区要督促供热企业对近三个供暖期出现的低温用户的室内采暖设施进行清洗,解决用户管线堵塞、运行不畅问题,提升用户室温舒适性。

6.做好供热燃煤储备保障。为确保今年冬季全区供热用煤需求,各县(市)区要充分把握夏季煤炭价格低、运力宽松的有利时机,立即开展“冬煤夏储”,抓好供热用煤的采购、运输和储备工作。供热企业作为储煤主体,要早行动、早落实、早储煤,可采取租用等方式落实足够储煤场地;要严把储煤质量关,不能因煤炭质量影响冬季正常供热;要确保供热开栓前,纯集中供热企业燃煤储备率达到50%以上,切实满足冬季供热用煤需求。

7.强化供热应急能力保障。各县(市)区要建立完善本地区供热应急预案,落实供热事故抢修抢险人员、设备和物资。各县(市)区要依托辖区大型供热企业,建立专业的抢险队伍,做到人员队伍、机具设备、技术方案“三到位”,抢险队伍应急抢险能力要做到突发情况,随时调动,有效应对。各县(市)区要在供暖期前,组织抢险队伍及供热企业开展供热故障的应急演练,强化应急指导,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加格达奇区要建立专业的城市级抢险队伍,确保能够随时调动支援其他县(市)区抢险任务。

(三)开展整治效果评价。建立专项行动评价机制,各县(市)区要组织供热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全过程跟踪热源企业和供热企业排查整治情况,持续开展评估评价,对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立即整改;以冬季不出现群体性的事件和区域性大面积断供事故为最终评价结果,压实热源企业和供热企业主体责任,打消企业侥幸心理和等靠思想,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经得起群众和时间的检验。

四、实施步骤

各县(市)区供热主管部门组织召开本辖区专项行动专题会议,部署落实“冬病夏治”工作。

(一)县(市)区全面排查。各县(市)区供热主管部门组织辖区热源企业和供热企业开展全面排查,7月底前完成全部设施设备风险隐患和居民供暖问题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和居民供暖问题,对照整治台账加快实施,确保9月25日前完成“五个大排查”“七个有保障”整治任务。各县(市)区供热主管部门要根据企业排查整治节点推进完成情况,持续对企业进行评价,全面评估企业排查整治情况。

(二)地区住建局核查。地区住建局将根据各县(市)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8月至9月对专项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热源企业和供热企业进行全面评价,总结行动开展的经验做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五、组织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此次“冬病夏治”专项行动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的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大兴安岭地区“冬病夏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段惠杰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延峰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李成志城乡建设管理监督科负责人

赵慧钰住房与房地产业科科长

何长生建设安全监督站站长

李新立建筑业管理科负责人

韩鹏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城乡建设管理监督科,负责大兴安岭地区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强化监督管理。各县(市)区供热主管部门要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消除供热隐患和问题,确保冬季供热平稳安全运行。地区住建局将对推进缓慢的县(市)区进行通报、约谈。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要加强专项行动的宣传解释和舆论引导,与新闻媒体密切合作,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报道。供热企业要在施工、改造、检修现场进行公示,宣传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给用户带来的好处,争取用户支持,妥善处理解决管网改造、分户改造给群众造成的不便,营造有利于行动开展的舆论氛围。

供热行业冬病夏治专项方案 篇5

为加强XXX物流有限公司管辖内道路运输、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根据《某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道路运输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重点工作和长效机制,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调源头治理、精准治理,进一步补齐各环节安全管理短板,进一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坚决杜绝道路交通和车辆伤害事故,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局面持续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及其他领域安全责任体系。

1.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道路运输、装卸场所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交通运输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员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

2.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厘清与系统外相关单位和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严防失控漏管。

(二)强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1.深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

进一步健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排查公司管辖区域的安全风险,建立重大风险信息清单,确保底数摸排到位,责任分工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2.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

严格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开展重大隐患清零行动,建立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治理的长效机制。

3.深入开展典型事故教训汲取。

分析查找相近领域近年来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切实有效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及时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评估,切实发挥事故教训汲取对强化道路运输及其他领域安全生产的“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作用。

(三)开展其他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1.辖区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完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厂区内各类车辆(公务车、洒水车,及煤、灰、渣、酸、碱、油、备件等物料运输车辆)管理的责任部门、管理责任人和管理标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及考核。加强大型活动、作业用车管理,制订并落实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安全措施。二是加强驾驶员管理。禁止有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3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或者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的`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人员从事驾驶机动车辆工作。驾驶人员要培训上岗,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实行内部准驾制度,无企业内部准驾证不得驾驶任何车辆。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严禁违章驾驶,特别是对企业物料运输车辆的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风险告知。

三是加强车辆管理。属于交通或管理部门厂内机动车辆应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发号牌和行驶证,号牌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必须按车辆管理机关规定的期限接受检验,确保技术状况符合国家规定,安全装置完善可靠。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行驶。

各种车辆的在行驶前、行驶中、行驶后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危及交通安全问题,应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行驶。车辆应停在指定地点或道路有效路面以外不妨碍交通的地方,不应逆向停车,坡路上停车必须采取防溜车措施。驾驶员离开车时,应拉紧手刹、切断电路、锁好车门。厂内使用的机动车辆,并定期检查记录内容。未纳入政府管理部门的其它车辆,由公司自行检查检验,发放内部牌照。四是加强厂区(含风电场内部管辖)道路管理。

在厂区前、厂区内应设置醒目的车辆行驶路线图和道路交通标线,引导物料运输车辆有序进出厂区,在厂区内应按照规定的线路单向通行。在物料运输道路沿线应采取交通分流措施,通过设置隔离栏杆、水泥隔离墩等方式将车辆与行人进行物理硬隔离,不具备条件的路段,在路面上应采用道路交通标线划分车辆与行人通道,实现人车分离,车辆与行人各行其道。在物料运输道路沿线人员行走与车辆行驶路线交叉的地方,应在路面上设置斑马线,供人员通行。

五是加强作业安全管理。大件运输、大件转场应严格履行有关规程的规定程序,应制定搬运方案和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指定有经验的专人负责,事前应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厂内机动车辆装载不得超过铭牌核定荷重。叉车、翻斗车、起重机,除驾驶员、副驾驶员座位以外,任何位置在行驶中不得有人坐立。司机在启动车辆前,应鸣笛,并观察确认车辆四周及行车轨迹内无人。厂内车辆接卸作业严格执行“人车分离”管理制度,杜绝交叉作业。夜间在煤场接卸区域工作人员,必须穿带有反光警示条的工作服。车辆装载作业时,应在确认车厢(罐)内无人后方可进行装载作业。自动倾卸车在车厢起升前注意四周是否存在障碍物及人员,禁止边走边起、边走边落,禁止在车厢没有复位情况下行驶。自卸车辆出现卸料不畅时,要立即终止作业,在车厢下落至平稳后,接卸人员指导车辆尽快驶离卸料区域。非自卸车辆需借助铲车进行卸车作业,非自卸车辆司机用铁链或绳子将打开的车厢门栓牢离开后,铲车方可进行卸料操作,同时车厢的另一侧不得站人。铲车运输时,铲架应放低行驶,工作完毕铲架应收起绑好。

供热行业冬病夏治专项方案 篇6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城镇供热工作部署,加强城镇供热管理,切实解决供热风险隐患和居民供热问题,保障供热安全稳定运行,提高供热质量,确保群众冬季住上暖屋子,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迅速开展供热风险隐患和居民供暖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紧盯薄弱环节,深挖彻查整改消除供热运行隐患,真抓细查实改群众反映的突出供热问题,运用系统观念、整体思维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以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成效回应群众期盼,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舒适温暖的良好居住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以群众冬季住上暖屋子为目标,切实排查整改供热系统存在的风险隐患,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供暖问题,实现冬季采暖期供热投诉率大幅下降,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因供热温度不达标引发重大事件和区域性大面积断供事故零发生。

三、重点任务

(一)立即开展大排查。

聚焦近三个采暖期易发多发的供热问题,立即开展供热风险隐患和居民供热问题全面排查。重点排查以下方面。

1.热源保障能力排查。重点排查热源供热能力与供热负荷匹配、热源备用能力情况,是否存在热源能力满负荷或趋于饱和,热源备用能力不足情况;全面排查锅炉水冷壁、过热器、除渣机、上煤机、除尘设备、省煤器等热源设施设备情况,对存在隐患的设施设备要列入夏季维修改造计划,需要更换的立即更换,需要维修的立即维修,确保冬季热源能力需求,热源设施完好,供热运行安全。

2.管网运行能力排查。重点排查供热管网运行情况,特别是出现爆管、泄漏的管线及其附属设备,超期服役或临近使用年限的管线运行情况,对需要更换的管线及其附属设备,要列入供热老旧管网改造计划;对需要维修的,要列入夏季维修计划,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冬季管网设施完好,系统运行稳定。

3.换热站调控能力排查。重点排查换热站换热器、水泵、阀门、仪表等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对需要维修更换的设施设备,要抓紧时间检修更换;对需要设备升级的,要列入年度计划,能结合供热老旧管网改造的,一并组织实施。

4.居民室温达标排查。全面排查近三个采暖期居民反映的供热不达标和供热设施问题,特别是老旧小区、老旧楼房采暖系统老化堵塞,存在供热隐患的低温小区、低温楼、低温户,分析问题成因,制定详细的维修改造清单,限期整改销号。

县住建局督促热源企业和供热企业,对排查出的各类供热风险隐患和居民供暖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填报《供热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台账》并备案。

(二)全面做好几项重点工作。

结合排查情况,重点做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1.立即开展供热企业信用评价。按照《黑龙江省城镇供热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城镇供热企业信用评价评分细则》要求,立即开展20XX-20XX年度采暖期供热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建立供热企业“红黄黑”榜,评价结果要在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2.迅速开展供热燃煤储备。充分把握夏季煤炭价格低、运力宽松的有利时机,立即开展“冬煤夏储”,抓好供热用煤的采购、调运和储备工作。供热企业作为储煤主体,要早行动、早落实、早储煤,落实储煤场地,保障燃煤质量,确保供热开栓前,纯集中供热企业燃煤储备率达到50%以上,做到“手里有煤、心里不慌”,不能因煤炭质量影响冬季正常供热,切实满足冬季供热用煤需求。

3.加快推进热源项目建设。结合热源能力排查情况,抓紧推进热源项目建设,解决热源能力不足、备用能力不足问题。要积极实施多热源管网互联互通,推进燃气、电、余热等清洁能源供暖项目,提高热源保障能力和清洁能源供热比例。要督促项目主体进一步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倒排工期,抓紧实施,按期完成工程建设,确保热源能力满足冬季供热需求。

4.按时完成供热老旧管网改造。今年是供热老旧管网改造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供热老旧管网改造已纳入县政府《工作报告》,今年计划改造供热老旧管网2.1公里,6月底前全面开工。要抓紧组织项目实施,按时完成年度改造任务,提升供热系统运行可靠性,全面降低供热管网运行事故风险。

5.大力提升用户端供暖能效。积极推进老旧小区外墙保温和楼内采暖系统改造,解决楼房保温差、系统老化严重问题;对非老旧小区,广泛开展居民意愿调查,征求群众意见,争取居民理解和支持,以单元为单位大力推进楼内采暖系统改造,解决系统老化堵塞问题。督促供热企业对低温用户的室内采暖设施进行清洗,解决用户管线堵塞、运行不畅问题。督促供热企业在供热开栓前15天实施供热系统热态运行,提前做好供热系统平衡调节、设施管线漏水、用户终端憋气、用户系统堵塞等消缺补漏工作。

6.实行低温用户清单销号管理。对低温用户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针对低温用户制定整改计划,按月建立“整改清单”,明确低温用户地址、姓名、联系电话、整改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是否按期完成等事项。对未能按期完成的问题,住建部门部门列入“督办清单”,限期整改,确保台账问题闭合销号。

7.切实提升企业服务水平。督促供热企业全年无休开放服务网点,向社会公告供热期结束用户即可办理停热业务,供热企业不得设置额外条件,不得集中办理停热业务。供热企业要开通网上缴费、领取电子发票、业务受理和在线诉求等业务,畅通业务办理渠道;组织窗口服务、热线接听、上门维修服务人员开展培训考核,达到上岗标准。加快建设主管部门投诉服务管理系统,督促供热企业建立完善企业投诉服务系统,实现供热投诉全过程可追溯。供热企业要在8月底前完成供热区域内所有小区逐个单元信息公示工作,公示包括企业名称、服务维修热线、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

8.不断强化应急能力保障。建立完善供热应急预案,落实供热事故抢修抢险人员、设备和物资。依托供热企业,建立专业的`抢险队伍,做到人员队伍、机具设备、技术方案“三到位”,抢险队伍应急抢险能力要辐射全县域,做到突发情况,随时调动,有效应对。在采暖期前,组织抢险队伍及供热企业开展供热故障的应急演练,强化应急指导,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三)开展效果评价。

建立专项行动评价机制,组织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全过程跟踪供热企业整治情况,持续开展评估评价,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坚持结果导向,以冬季不出现群体上访事件为最终评价结果,压实供热企业主体责任,打消企业侥幸心理和等靠思想,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经得起群众和时间的检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富裕县城镇供热“冬病夏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住建工作副县长任组长,县住建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局、财政局、市监局、应急局、审计局、文体局、城管局、富裕镇、富鹤热电公司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专项行动沟通协调、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局长兼任。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组织推进相关工作。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富裕镇、城管局组织社区、物业公司配合入户协调、宣传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及施工结算审核工作;县市监局负责供热仪器仪表容器检定监管工作;县应急局负责安全监管工作;县审计局负责工程建设监督审计工作;富鹤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工程施工。

(二)抓好专项行动推进。住建部门负责组织开展专项行动,落实供热企业实施主体责任,狠抓工程项目建设和设施改造维修等重点工作。供热老旧管网改造、换热站升级、供热问题整改、设施检修等工作,要在采暖期前全部完成,在供热开栓前及时发现并解决夏季检修未发现的故障隐患,避免开栓后居民投诉大幅增加、供热故障频发等情形出现,确保供热开栓即达标。

(三)强化监督检查。住建部门要加大对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力度,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消除供热问题和隐患,确保冬季供热平稳安全运行。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强专项行动的宣传解释和舆论引导,与新闻媒体密切合作,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报道。要在施工、改造、检修现场进行公示,宣传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给用户带来的好处,争取用户支持,妥善处理解决管网改造、分户改造给群众造成的不便,营造有利于行动开展的舆论氛围。

供热行业冬病夏治专项方案 篇7

为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农村地区实施清洁取暖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今年我县电代煤任务200户、太阳能取暖试点村1个(不少于100户),城区平房接集中供暖300户。

今年电代煤工作采取整村推进的方式,经研究安排到土城镇张百万村移民新区、大阁镇六间房村、五道营乡长胜堡移民新区。将太阳能取暖试点村安排到五道营乡九道沟村。城区平房接集中供暖以双新南区域为主。大阁镇四道河村、帐房沟村、达二营村,土城镇三间房村(西坡庙、富新村两个自然村)同时进行电力增容及线路改造。

工作目标:9月15前完成全部工程建设,光伏实现并网发电,电取暖用户具备取暖条件,城区平房接暖具备供热运行条件。

二、部门分工及职责

住建局:为牵头单位,负责任务落实、方案制定、政策宣传、技术指导、统计上报、竣工验收等工作

发改局:负责协调电力增容、线路改造、太阳能发电上网、电价政策落实、竣工验收等工作。

财政局:负责电代煤资金筹措及拨付。

拆迁办:负责城区近三年旧城改造拆迁区域划定。

电力局:负责电代煤、太阳能取暖试点村的`用电增容、线路改造、户表改造、太阳能发电上网等工作。负责完成2017年电代煤后续工作,实现农户取暖用电单独设表计量且为峰谷表。

大阁镇:负责六间房等4个村电代煤落实到户,用户名称、房屋面积等信息统计,电代煤设备招标采购及安装工作,用户用电补贴、液化气补贴核对及补贴资金兑现;负责城区平房接集中供暖施工协调、用户锅炉拆除、入网合同签订等工作。

土城镇:负责张百万村移民新区和三间房村电代煤落实到户,用户名称、房屋面积等信息统计,电代煤设备招标采购及安装工作,用户用电补贴、液化气补贴核对及补贴资金兑现。

五道营乡:负责九道沟村太阳能取暖、长胜堡村移民新区电代煤落实到户,用户名称、房屋面积等信息统计,电代煤设备招标采购及安装工作,用户用电补贴、液化气补贴核对及补贴资金兑现。

大阁街道:负责城区平房接集中供暖施工协调、用户锅炉拆除、入网合同签订等工作。

京北热力公司:负责城区平房接入集中供热方案制定、工程设计、工程施工。

三、进度安排

1、5月12日前完成确户信息登记。

2、5月15日前完成各户用电量及每个村用电总量报电力局。

3、5月25日前完成电力增容及线路改造方案及预算,电代煤设备招标采购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完成标书编制及采购审批并挂网公示。城区平房接暖完成实施方案,入网合同签订完毕。

4、5月30日电力增容及线路改造开始施工,同时确定光伏发电施工企业及运行模式。

5、6月10日光伏发电设备开始安装,完成电代煤设备招标,同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城区平房接暖开始施工。

6、6月20日电代煤设备开始安装。

7、9月15日所有工程全部完工进行验收,9月30日验收完成。

四、配套政策

1、对于采用蓄热式电暖器、蓄热式电锅炉、空气源热泵和地源热泵的,分别给予户内设备9000元、13500元、20000元的补贴(不包括散热器)。超出部分由用户自行承担。

2、运行补贴不变即每度电给予0.2元补贴,每个采暖期最高补贴不超过10000千瓦时,每户每个采暖期补贴生活用液化气400元,此政策暂定三年。

3、对10千伏及以下电网改造,优先申请中央预算内农网改造资金,不足部分由省适当补贴,具体以市制定的政策为准。

4、光伏发电上网电价0.65元/千瓦时。

(5)平房入网费住宅按原政策执行由财政承担,商业由用户承担。

五、需要说明的几点问题

1、电采暖设备建议采用蓄能式电锅炉。

2、光伏发电采用A级板,使用寿命25年,光伏发电企业的选择以用户不出钱、不贷款为前提,租赁用户屋顶,根据各户屋顶面积大小,每年向用户支付租金期限25年,给用户租金多的优先考虑。

3、用户采暖用电单独设表,同生活用电分开且为峰谷表,电力部门线路施工至用户室外(户外控制器)。

4、去年剩余的66台电采暖炉用于今年安装任务。

供热行业冬病夏治专项方案 篇8

为做好县城区清洁取暖工作,全面落实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有关要求,促进节能减排和空气环境质量改善,根据《自治县县城建成区清洁取暖和集中供热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作要求,强力攻坚,切实改善空气质量,计划利用四年时间将县城区平房(包括单户楼房,下同)全部接入集中供热。

二、工作重点

(一)摸清底数。按照县城区范围(南至迎宾街、北至金龙街、东至外环路、西至西山),县住建局和围场镇完成了县城区内未实施清洁取暖用户的摸底工作,其中未接入集中供热的平房户约4200户,50万平方米。

(二)接入计划。根据摸底情况,结合实际,除列入近期拆迁计划的片区外(包括同兴福地、孔家沟、阳光帝景、碧水龙城四个拆迁片区)分四年接入集中供热。

2022年完成两个片区1668户平房的集中供热入网工程,其中:一片区北至金峰街、南至湖泗汰河、西至凤凰路、东至外环路,二片区北至金峰街、南至桃李街、西至木兰路、东至伊逊河。

2023年完成两个片区793户平房的集中供热入网工程,其中:一片区北至庙台沟旱河、南至桃李街、西至西山、东至木兰路,二片区北至湖泗汰河、南至汽车南站、西至凤凰路、东至外环路。

2024年完成两个片区774户平房的集中供热入网工程,其中:一片区北至桃李街、南至迎宾街、西至西山、东至木兰路,二片区北至金龙街、南至金峰街、西至凤凰路、东至外环路。

2025年完成一个片区967户平房的集中供热入网工程,北至金龙街、南至庙台沟旱河、西至西山、东至木兰路金峰街以北伊逊河。

具备接入集中供热条件但位于年度接入集中供热计划外的平房户和不具备接入集中供热条件的平房户,采取“电代”或生物质方式。

(三)组织实施。县住建局负责接入集中供热工程的组织实施,围场镇负责“电代”或生物质方式取暖工作。

(四)督导验收。县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每年县城区清洁取暖替代工作进行督导考核,确保每年10月底前完成当年工作,保证群众安全、稳定取暖。

三、支持政策

(一)接入集中供热

所有接入集中供热的房屋需按照《围场县供热公司平房建筑节能及采暖系统技术改造技术要求》进行节能改造,供热管网建设和用户室内采暖设施改造等达到要求标准。

1.接入集中供热的平房用户,需按照建筑面积向供热公司交纳供热管网工程建设费。

2.接入集中供热的居民用户涉及二次管网(供热换热站到用户井室法兰部分,以下同)新建、改建、扩建的,由县政府负责建设并承担相关工程费用;接入集中供热的商业用户(指整个院落内有商业行为的用户)涉及二次管网新建、改建、扩建的,由商业用户自行负责建设并承担相关工程费用。

3.房屋节能改造、室内取暖设施改造由用户自行负责。

4.取暖费按平房取暖费政策执行,由用热户自行承担。

5.居民用户(指房屋所有权人)实际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困难家庭,新做外墙保温的,按照所做保温的外墙面积每平米补助50元,围场镇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将补助资金拨付至改造户。供热公司对符合以下条件居民用户的供热管网工程建设费给予适当照顾。

①具有围场镇户籍且与房屋所有权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有享受低保待遇的;

②具有围场镇户籍的'五保户。

(二)其他清洁取暖方式

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三)管道占地

县城区接入集中供热工程施工中因管道铺设和管道井建设需临时占地的,涉及的单位和个人要全力支持,不给予补偿。施工完成后,由施工单位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一组织。为进一步推动县城区接入集中供热等清洁取暖工作,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县住建局负责统筹协调、定期调度、督导检查等相关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筹措落实和资金使用监管等工作;县审计局负责资金使用的监督等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县城区散煤治理,对散煤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县城区无散煤经营;围场镇负责县城区接入集中供热工程的占地协调、纠纷解决和工程施工的配合,负责“电代”或生物质方式取暖的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并成立推进组织,做好宣传发动、政策解释、组织实施、落实补贴资金等工作。供热公司负责及时接入集中供热、供热保障和施工技术指导等工作。供电公司负责做好电网改造,保证“电代煤”户电力供应。

(二)加大宣传,提高认知。通过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力宣传禁烧散煤和接入集中供热等清洁取暖的重要意义及相关政策,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氛围,提高居民对接入集中供热等清洁取暖替代散煤的认知度和接受度,积极参与。

(三)强化督导,严格考核。要将县城区接入集中供热等清洁取暖工作作为改善我县环境质量的重要抓手,纳入县政府重点工作考核范围,强化督导。县政府将组织相关单位对改造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随时掌握工作进度,扎实推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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