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恢复治理方案

欢迎阅读土地恢复治理方案(精选8篇),内容由范文学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土地恢复治理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郴州市、资兴市关于粮食生产“两稳”工作要求,坚决遏制耕地抛荒,确保粮食安全,促进我镇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和粮田“非粮化”行为,全面完成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按照“宜粮则粮、宜菜则菜”的原则,通过开展耕地抛荒治理,减少季节性抛荒、杜绝多年性抛荒,确保抛荒耕地得到有效治理。

二、工作重点

(一)广泛宣传发动。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要利用广播、巡回宣传、村级微信群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劝耕会等形式,大力宣传“种地得补贴、不种地不得补贴”“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大力宣传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对闲置、荒芜耕地依法采取恢复耕种、缴纳闲置费、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等法律法规,在全镇营造治理耕地抛荒的浓厚工作氛围。

(二)以20XX年没有整治好的面积为任务分解到人,整治抛荒。各村根据整治任务分解到人,完成抛荒整治任务,保存抛荒地整治前、整治中和整治后的相片。整治好以后在村、组二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相片保存备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填好统计表签字、加盖公章报送农技站,镇纪委、镇农技站对各村报送的结果进行抽查。农技站审核后,填好汇总表加盖公章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对各地报送的结果进行抽查核实。镇村两级要对摸底统计上报情况进行造册备案备查。

(三)耕地常态化管理,杜绝抛荒。各村要随时掌握耕地种植情况,杜绝耕地抛荒。

(四)开展复耕劝导。各村按属地管理原则,承担主体责任,组织驻村干部、村干部和组干部入户,对弃耕农户认真、耐心、细致地做好劝耕工作,引导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复耕;对于在外的弃耕户要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告知并劝其限期复耕。对于本人不能复耕的农户要引导其流转耕地给他人代耕代种。

(五)开展分类治理。对因水冲沙压或地质灾害造成耕地抛荒的,由市直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协助乡镇进行恢复和改造,能种植水稻的一律要种水稻,不能种植水稻的要改种其他旱粮和蔬菜等农作物;对水利条件较好的,一律恢复种上水稻;严禁出现在基本农田种树、挖塘等再次破坏耕地质量行为;对“冷浸田”等泥层较深、排水不畅的抛荒耕地不利于机械化作业、不适合种植水稻的,可种植莲藕等水生作物。

三、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责任。严格执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制,驻村领导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各村要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分工,制定相关措施,责任到人,切实抓好耕地抛荒治理工作。

(二)加强业务指导。按照“统一宣传发动、统一摸底造册、统一治理标准、统一治理时间、统一补贴政策”的要求对各村组的具体责任人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严格执行镇委、镇政府安排部署,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切忌因为工作马虎、人情世故等原因出现漏报、瞒报、虚报现象造成群体性的事件。

(三)严格督查考核。加大耕地抛荒治理核查力度,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抽样调查与全面普查相结合,重点督查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和大面积地,对整治不力的予以问责。

(四)兑现激励政策。严格认真落实国家惠农政策,对耕地抛荒的一律不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一切粮食补贴资金。一是对抛荒耕地治理有需要大豆、玉米等旱粮种子的,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向市农业局申请,免费发放用于抛荒耕地治理。二是对抛荒耕地的恢复种植,对复垦予以一次性扶持,扶持标准为:复垦后种植水稻的按150元/亩、复垦后种植旱粮或蔬菜等不破坏耕地质量的农作物的按100元/亩进行扶持,扶持对象为复垦种植者。

(五)严格惩处措施。对承包耕地本人不愿复耕也不愿土地流转的严格按照“种地得补贴、不种地不得补贴”的补贴政策核减其抛荒耕地的.一切政策性补贴。对于属于基本农田且连续弃耕抛荒两年的,要督促发包方终止土地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并组织复耕。核减的耕地地力保护、稻谷目标价格等惠粮补贴全部用于抛荒耕地复耕。行政村(社区)连片抛荒3亩以上的,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居(村)委会主任以及镇驻村领导和干部进行追责问责;

(六)严格规范扶持。耕地抛荒整治复垦扶持资金发放,先由恢复种植者向镇、村(社区)申报,复垦完成达标后由各镇里进行100%初验,验收结果表在村级公示栏公示7天后,附复垦前、复垦中和种植后图片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届时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将组成联合验收组,对各上报的情况(复垦前是否为抛荒耕地、复垦面积是否真实及复垦质量是否达标等),按不低于20%的比例抽查、核实。虚报面积比例10%(含)以下的,按两倍虚报面积比例扣减该乡村(社区)耕地抛荒整治复垦扶持资金和对村(社区)奖励资金,虚报面积比例10%以上的,直接取消该村(社区)扶持资金和乡村(社区)奖励资金发放资格。严禁弄虚作假,决不允许骗取复耕复垦扶持资金,决不允许将未抛荒地统计为抛荒地,并纳入复垦扶持范围;严格追责问责,对弄虚作假责任人员在全镇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追责,构成刑事犯罪的,移交到司法机关进行处置。

土地恢复治理方案 篇2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制定我镇开展耕地恢复整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保障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抓住耕地这个关键,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按照积极稳妥、分类推进、依法依规、属地管理的原则,不断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健全耕地保护长效监管机制,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确保我镇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更优化,为有效保障我镇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要求

(一)恢复范围。以县自然资源局下发的可恢复耕地的`图斑为依据,各村根据下达任务量,按照积极稳妥、分类推进、依法依规、先易后难的原则自行选取恢复地块。

(二)恢复标准。按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地类进行恢复。“二调”为水田的恢复成水田、“二调”为旱地的恢复成旱地,恢复的耕地要第一时间落实种植利用。

恢复成水田的,坡度不能大于15度,农田水利灌溉及排水设施须完整完好,具备蓄水能力,蓄水能力的验证为连续蓄水时间不低于72小时,有完整的灌排沟、田间道等基础设施;耕作层厚度不低于20cm,土壤表层符合种植水生农作物要求,格田内田面高差不超过3cm,田埂应高于水田田面高程30cm以上,须保持一年种植一季及以上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

恢复成旱地的,坡度不能大于25度,能种植粮食(包括谷类、薯类、豆类)、棉花、油料、糖料、蔬菜等农作物,实现地块清表、翻耕、土地平整,配套有必要的田垄道路设施,土体厚度不低于50cm,耕作层厚度20cm以上,同一地块土面积高差不超过±10cm等条件,须保持一年种植一季及以上。

(三)进度安排。

1.任务分解阶段(20xx年3月14日—4月30日)。镇自然资源所在4月30日前将20xx年现有耕地底线目标数据和耕地恢复整治任务分解下达至村,再由村落实到组、户,确保每一个村、组都明确自己的耕地保护目标及耕地恢复整治任务。

2.调查摸底图斑选址阶段(20xx年5月1日—5月31日)。各村根据下达的耕地恢复整治任务,结合下发的图斑,确定本年度耕地恢复整治图斑地块,按照先易后难的顺序确定拟纳入今年耕地恢复整治范围。

3.恢复整治阶段(20xx年6月1日—8月30日)。各村(居)成立专班,严格按照耕地恢复整治标准积极组织,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4.耕地核查确认阶段(20xx年9月1日—10月15日)。对已恢复耕地的图斑,上报县自然资源局和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初步认定,由县人民政府出具认定意见,申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地复核和省级确认耕地恢复整治指标。

三、保障措施

耕地恢复整治工作是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的具体行动,是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抓手,必须确保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组建观音阁镇耕地恢复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游祖军任组长,分管自然资源的党委委员吕波和分管农业的副镇长向兆熙任副组长,镇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各村党组织书记为成员。各成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要领导统筹协调,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自然资源所,镇自然资源所所长胡泽文为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强统筹推进

各村作为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以“专班化推进+专项化攻坚+项目化实施”为手段,围绕目标任务,按实际种植情况分类处置,坚持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分步实施。讲清政策和要求,确保依法有序完成整改任务。

(三)加强资金保障

镇财政将耕地恢整治费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此项工作顺利推进,切实保障粮食安全。

(四)强化监督考核

镇纪委会同镇自然资源所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村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将耕地恢复整治工作列入观音阁镇人民政府目标责任考核。

(五)加强长效监管

建立动态巡查、监测、执法相结合的监管机制,落实耕地保护、防止耕地“非粮化”,充分调动农村集体经营性组织、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粮的积极性,落实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长效管理机制。

土地恢复治理方案 篇3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发展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内容,结合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排水体系工程建设,统筹规划,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注重长效,突出重点,瞄准弱点,破解难点,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着力改善农村面貌、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努力打造生产转型、天蓝水净、绿荫环绕的生态环境,加快建设"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生活便利,安居乐业、文明和谐"的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原则。各乡镇为本辖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村(社区)具体负责推进落实。各有关部门负责督导协调和技术指导。

(二)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原则。集中开展整治行动,迅速解决重点区域的环境问题,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培育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三)坚持健全机制、长效管理原则。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治标与治本同步推进,完善保障措施,健全管理体系,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持久、深入开展。

三、目标任务

(一)近期目标。全面开展农村"四清四化"和"五改"("四清":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和危房、清庭院。"四化":绿化、美化、亮化、净化。"五改":改路、改水、改厕、改圈、改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突出抓好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特色民居改造提升村及环县城、乡镇所在地、环景点周边、国省州县主干道、沿高速路两侧等重点区域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机制,继续推行"户清、村集、乡镇运、县处理"的垃圾分级处理模式,扩大农村污水处理试点范围,不断提升农村居住和生态环境质量。

四、工作重点

紧紧围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大力推进"四清四化"、"五改两建"、"两抓一控"、美丽乡村和特色民居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一)全面开展"四清四化"工作。"清垃圾",清理村街道路、村庄周边积存垃圾,重点是村街路口、村内主干道、农村集贸市场等关键地段,做到及时清运、集中填埋处理,彻底改变垃圾随处乱扔、随处可见的情况;"清杂物",清理村庄道路、巷道旁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重点防止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流、畜禽乱跑等"五乱"现象的发生;"清残垣断壁和路障",拆除村内侵街占道的私搭乱建,清理修整有碍观瞻的坍塌破房、残墙断壁,做到路旁无乱搭乱建、道路整洁畅通;"清庭院",清除房前屋后垃圾、杂物,清理畜禽粪便,规整院内堆放物品,做到房内院落整齐清洁;"绿化",因地制宜种植各类树木、花草,大幅度增加绿地面积,完善现有绿化设施,具备条件的乡(镇)打造园林绿化景观街道;"美化",对村庄建设的选材用料、建筑样式、墙面颜色等进行规划和提升。

拆除违章建筑,整治临街、临路建筑立面,统一粉刷墙壁,规范村内主街道建筑色调,规范户外广告、路牌和公共标志。有条件的村庄加强文化广场、文化墙、村民活动中心建设。村庄、广场等地方可设美观整齐的村务公开栏、宣传栏,主要街道两侧院墙可粉刷醒目的宣传标语,也可绘制各种有益健康、文明、向上的宣传画;"亮化",村庄主要道路安装路灯,积极推广节能灯和太阳能灯。修缮维护村内已建好的路灯等亮化设施,对已损坏的亮化设施及时更换,有条件的村实施现有亮化设施提档升级;"净化",重点治理村内主干道污水排放、村街路口、施工现场、集贸市场、公共场所以及公路沿线环境卫生,达到净化要求。

(二)继续推进"五改两建设"工作。"改路",对乡村道路、农村街道进行全面维修改造,基本做到主街硬化,出村道路路面平整,安全畅通,路况保持良好,逐步实现硬化道路户户通;"改水",因地制宜、科学有序推进农村集中连片供水,进一步提高农村饮用水合格率。加大农村供水水质监测力度,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安全监测体系,保证水质达标与饮水安全。供水满足用水水量和水质要求,水质合格率达到100%;"改厕",推行无害化卫生厕所,逐步改善入厕环境,采用三格池式、沼气池式厕所等多种形式对粪便实行无害化处理;"改圈",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业发展,合理划定禁养区、限养区,严禁在环境敏感区新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

土地恢复治理方案 篇4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xx〕16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2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xx〕44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我镇开展耕地恢复整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保障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抓住耕地这个关键,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按照积极稳妥、分类推进、依法依规、属地管理的原则,不断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健全耕地保护长效监管机制,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确保我镇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更优化,为有效保障我镇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要求

(一)恢复范围。以县自然资源局下发的可恢复耕地的图斑为依据,各村根据下达任务量,按照积极稳妥、分类推进、依法依规、先易后难的原则自行选取恢复地块。

(二)恢复标准。按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地类进行恢复。“二调”为水田的`恢复成水田、“二调”为旱地的恢复成旱地,恢复的耕地要第一时间落实种植利用。

恢复成水田的,坡度不能大于15度,农田水利灌溉及排水设施须完整完好,具备蓄水能力,蓄水能力的验证为连续蓄水时间不低于72小时,有完整的灌排沟、田间道等基础设施;耕作层厚度不低于20cm,土壤表层符合种植水生农作物要求,格田内田面高差不超过3cm,田埂应高于水田田面高程30cm以上,须保持一年种植一季及以上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

恢复成旱地的,坡度不能大于25度,能种植粮食(包括谷类、薯类、豆类)、棉花、油料、糖料、蔬菜等农作物,实现地块清表、翻耕、土地平整,配套有必要的田垄道路设施,土体厚度不低于50cm,耕作层厚度20cm以上,同一地块土面积高差不超过±10cm等条件,须保持一年种植一季及以上。

(三)进度安排。

1.任务分解阶段(20xx年3月14日—4月30日)。镇自然资源所在4月30日前将20xx年现有耕地底线目标数据和耕地恢复整治任务分解下达至村,再由村落实到组、户,确保每一个村、组都明确自己的耕地保护目标及耕地恢复整治任务。

2.调查摸底图斑选址阶段(20xx年5月1日—5月31日)。各村根据下达的耕地恢复整治任务,结合下发的图斑,确定本年度耕地恢复整治图斑地块,按照先易后难的顺序确定拟纳入今年耕地恢复整治范围。

3.恢复整治阶段(20xx年6月1日—8月30日)。各村(居)成立专班,严格按照耕地恢复整治标准积极组织,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4.耕地核查确认阶段(20xx年9月1日—10月15日)。对已恢复耕地的图斑,上报县自然资源局和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初步认定,由县人民政府出具认定意见,申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地复核和省级确认耕地恢复整治指标。

三、保障措施

耕地恢复整治工作是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的具体行动,是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抓手,必须确保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组建观音阁镇耕地恢复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游祖军任组长,分管自然资源的党委委员吕波和分管农业的副镇长向兆熙任副组长,镇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各村党组织书记为成员。各成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要领导统筹协调,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自然资源所,镇自然资源所所长胡泽文为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强统筹推进

各村作为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以“专班化推进+专项化攻坚+项目化实施”为手段,围绕目标任务,按实际种植情况分类处置,坚持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分步实施。讲清政策和要求,确保依法有序完成整改任务。

(三)加强资金保障

镇财政将耕地恢整治费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此项工作顺利推进,切实保障粮食安全。

(四)强化监督考核

镇纪委会同镇自然资源所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村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将耕地恢复整治工作列入观音阁镇人民政府目标责任考核。

(五)加强长效监管

建立动态巡查、监测、执法相结合的监管机制,落实耕地保护、防止耕地“非粮化”,充分调动农村集体经营性组织、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粮的积极性,落实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长效管理机制。

土地恢复治理方案 篇5

为确保完成全县20xx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坚决打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根据省、市卫片执法检查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自20xx年4月12日-5月1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集中整改活动,为进一步做好整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整改目标和任务:

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集中对20xx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152块图斑,1443.85亩(其中耕地1144.61亩)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进行全面整改,确保实现我县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低于15%。

时间安排和整改步骤:

集中整改时间从20xx年4月12日开始到20xx年5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4月12日—4月14日)。县违法用地整改领导小组研究制定集中整改工作方案,逐乡镇逐图斑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安排部署全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

第二阶段:集中整改阶段(4月15日-4月30日)。此次违法用地集中整改工作乡镇政府是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要按照县集中整治方案的要求,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采取有力措施,逐宗整改落实到位。整改情况实行日报制,各乡镇每天17:00前将整改情况报送县违法用地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督查验收阶段(5月1日—5月10日)。在集中整治期间,县违法用地整改领导小组要分组对各乡镇整改进展及落实情况逐宗进行督促检查,对行动迟缓或整改不力的,在全县通报批评。5月1日前未完成整改任务或整改不到位,经督查至5月10日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乡镇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主要领导对本次整改工作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充分认识我县违法用地面临的严峻形势,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组织实施本辖区的'整改工作。要严格按照县集中整改方案的要求,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分工,扎实推进,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

(二)积极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网络、标语、传单等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大力宣传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整治成果和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进展情况,始终保持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部门协调,密切配合。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电力、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工作主动性,积极配合各乡镇开展整改工作,形成强大合力,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四)监督到位,实施问责。为确保全县违法违规用地在规定期限内全部整改到位。县政府成立由政府督查室、监察局、国土等部门为成员的督导组,进一步加强对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的督查力度。督导组要及时发现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向县有关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对经督促督办仍不能按时完成拆除整改工作任务的乡镇,要及时提出问责意见,报县违法用地整改领导小组实施问责。

土地恢复治理方案 篇6

为有效保护我县矿山生态环境,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自然资规〔20xx〕6号)、《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通知》(吉自然资函〔20xx〕304号)和《辽源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快推进闭坑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xx〕8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要求,坚持“谁破坏、谁治理,谁治理、谁受益”和“宜农则农、宜建则建、宜水则水、宜留则留”原则,创新实施激励政策,通过吸引社会化、多元化资金投入的方式,推行市场化运作、科学化治理的模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共赢。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我县共有闭坑矿山(历史上发过采矿许可证)和裸露山体(历史上未发过采矿许可证)324处。应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分类分年实施,优先做好“三区两线”重点区域内闭坑矿山和裸露山体的恢复治理。20xx年底前,完成公路铁路可视范围内87处闭坑矿山和裸露山体的恢复治理;20xx年底前,完成有矿山恢复治理保证金的闭坑矿山和小规模裸露山体的恢复治理;20xx年底前,完成全县境内所有闭坑矿山和裸露山体的恢复治理。

阶段目标:

到20xx年末,对因政策影响及其它原因导致关闭的2家闭坑矿山(市级发证东丰县环球矿业有限公司、县级发证东丰县向阳采石场)和东丰县那丹伯鹿场采石场整合完毕,由东丰县那丹伯鹿场采石场对2家闭坑矿山实施边生产边治理。

到20xx年5月末,对5家闭坑砖厂(黄河文福砖厂、二龙山宝利砖厂、南屯基文合砖厂、大阳长胜砖厂、横道河合力砖厂)的砖窑及其它附属物进行拆除并恢复治理;20xx年末完成验收。

到20xx年末,30家市、县级发证闭坑矿山制订“一矿一策”治理措施,完成安全平台打造和植被恢复;20xx年末完成验收。

到20xx年末,对因整合失败、逾期拒不治理或整改不合格而提取保证金招标的矿山,完成地质环境恢复治理;20xx年末完成验收。

三、政策措施

(一)鼓励矿山土地综合修复利用

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国有建设用地修复后拟改为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可由地方政府整体修复后,进行土地前期开发,以公开竞争方式分宗确定土地使用权人;也可将矿山生态修复方案、土地出让方案一并通过公开竞争方式确定同一修复主体和土地使用权人,并分别签订生态修复协议与土地出让合同。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国有建设用地修复后拟作为国有农用地的,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以协议形式确定修复主体,双方签订国有农用地承包经营合同,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或者渔业生产。

对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土地中的集体建设用地,集体经济组织可自行投入修复,也可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修复后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出让、出租用于发展相关产业。

各地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在矿山修复后的土地上发展旅游产业,建设观光台、栈道等非永久性附属设施,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及不破坏生态环境、自然景观和不影响地质安全的前提下,其用地可不征收(收回)、不转用,按现用途管理。

(二)实行差别化土地供应

各地可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利用矿山修复后的国有建设用地发展教育、科研、体育、公共文化、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等产业,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鼓励土地使用人在自愿的前提下,以出让、租赁等有偿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矿山修复后的国有建设用地可采取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方式供应。

(三)盘活矿山存量建设用地

各地将正在开采矿山依法取得的存量建设用地和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建设用地修复为耕地的,经验收合格后,可参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可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其中,正在开采的矿山将依法取得的存量建设用地修复为耕地及园地、林地、草地和其他农用地的,经验收合格后,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可用于同一法人企业在省域范围内新采矿活动占用同地类的农用地。

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不改变土地使用权人的前提下,经依法批准并按市场价补缴土地出让价款后,矿山企业可将依法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修复后用于工业、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性用途。

(四)合理利用废弃矿山土石料

对地方政府组织实施的'历史遗留露天开采类矿山的修复,因削坡减荷、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等修复工程新产生的土石料及原地遗留的土石料,可以无偿用于本修复工程;确有剩余的,可对外进行销售,由县级人民政府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销售收益全部用于本地区生态修复,涉及社会投资主体承担修复工程的,应保障其合理收益。土石料利用方案和矿山生态修复方案要在科学评估论证基础上,按“一矿一策”原则同步编制,经县自然资源局报市自然资源局审查同意后实施。

四、职责分工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县闭坑矿山的恢复治理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组织生态修复项目申报和实施,监督和指导项目工程施工、管理、验收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对闭坑矿山工程施工给予支持。会同乡(镇)政府对企业自行治理恢复工程进行监督、管理、验收工作;对放弃治理、逾期未治理、拒不治理或整改不合格的企业,提取保证金,组织开展招标、治理、验收工作;负责对政府先行垫资治理的(应由责任人出资治理),依法追缴垫付资金;积极争取省级以上专项资金。

县林业局:负责全县国有林地内裸露山体的恢复治理工作。依据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国有林地裸露山体治理方案,并监督、指导和实施国有林地内裸露山体治理;给予需要削坡临时占用少量林地的露天矿坑恢复治理项目相关政策支持。

乡镇政府:负责本乡镇集体林地内裸露山体的恢复治理工作。科学制定治理方案,鼓励采取融资、承包等方式在保证治理人利益的情况下进行恢复治理;配合自然资源局和林业局完成闭坑矿山和国有林地裸露山体的恢复治理。

县发改局:负责全县闭坑矿山和裸露山体生态修复项目的立项审批。

县财政局:负责为全县闭坑矿山和裸露山体生态修复项目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负责对全县无责任主体矿山治理资金进行兜底;负责对有责任主体矿山,责任主体放弃治理的,按《吉林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26号)规定,由县政府垫付资金进行治理,治理完成验收后,配合县自然资源局依法进行追缴;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

县公安局:要严格加强对涉爆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审批、储存库安全检查、爆破作业项目、从业人员审批和爆破作业现场的监管,严格爆炸物品行政审批,严格执行流向信息登记、备案等各项监管制度,规范合法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秩序,落实民用爆炸物品“闭环”,确保民爆全行业、全环节安全可控。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和监督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是否符合环保相关要求。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耕地恢复进行指导和验收。

县应急局:负责对生态修复项目施工安全生产进行指导和监督。

县纪委监委:负责对重点生态修复项目中违纪违规违法问题的举报受理及审查调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成立县生态修复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杨鸿宝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为成员单位,统筹领导指导全县裸露山体和闭坑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日常工作。各部门、乡镇既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推进落实好各自的工作任务,又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恢复治理任务圆满完成。

(二)科学谋划,市场运作。在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谋划过程中,要按照“自然恢复为主、工程修复为辅”的原则,确实恢复治理手段,分类处置,切实做到“节约优先、一矿一策”。项目设立里就考虑将生态功能修复和后续开发利用的衔接,为合理开发和科学利用创造条件。要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有意愿投入到矿山生态修复事业的社会力量,了解国家的激励政策,主动投入到矿山生态修复当中来,切实减轻财政资金压力。

(三)加强监督,依法治理。在治理恢复过程中,禁止闭坑矿山以恢复治理名义进行非法开采,治理剩余的尾料要交由县政府公开处理。各乡镇政府对闭坑矿山恢复过程进行监管,对发生的非法开采行为要及时制止、及时报告,发现黑恶势力线索应及时向县扫黑办反馈;县自然资源局对发生的非法开采行为要及时处理,涉及违法违纪的,坚决移交、移送。

(四)立足长远,健全机制。一是指导生产在建的矿山企业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帐户,建立企业监测主体责任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责任机制;二是避免产生新的历史遗留问题,建立矿山企业边生产边治理的修复机制;三是强化源头保护,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准入,大力推行绿色矿山建设制度;四是积极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长效新机制;五是加强矿山企业诚信建设,探索建立诚信档案和信用积累制度。

土地恢复治理方案 篇7

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农业和粮食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稳定粮食面积,制止耕地抛荒,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全县粮食生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年计划粮食播种面积万亩,与去年基本持平,其中早稻万亩,中稻万亩,晚稻万亩,旱粮万亩,实现粮食总产万吨。目前已落实早稻面积万亩,完成计划的100%;落实中稻面积xx万亩,完成计划的100%;落实旱粮面积xx万亩,完成计划的80%。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项工作

一是成立了领导小组。县政府成立了高规格的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廖桂生任组长,副县长李长清、陈占华任副组长,县农业局、科技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农办、农经局、农机局、畜牧水产局、物价局、xxx、农开办、扶贫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农业局,农业局局长孙社生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粮食生产的领导、指挥、协调工作和研究解决粮食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二是制定了工作方案。县政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了粮食生产的工作目标及工作要求,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责任制,县长和乡镇长为粮食生产第一责任人。县政府分别在月日和5月15日先后两次召开了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全县农业和粮食生产工作会议,对全县粮食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各乡镇也召开了两次以上会议对辖区内粮食生产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在全县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全面抓落实的粮食生产工作格局。三是出台了相关政策。我县将国家十项惠农政策内容张贴到了23个乡镇,309个行政村,使国家惠农政策达到家喻户晓。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等各项农村直补政策资金万元在规定时间内全部落实到位。在认真宣传和落实国家各项惠农政策的基础上,我县还制定了系列倾斜政策,县政府规定对种植粮食30亩以上的生产大户,县财政每亩奖励100元。各乡镇也出台了相应的粮食生产激励机制。目前,农户种粮积极性空前高涨,出现了一批种粮大户。据统计,种植50亩以上的有380户,其中三星镇白泉村农户邓利祥,通过土地流转种植水稻80亩,并购买了耕田机、插秧机和收割机,种田机械化程度实现了质的飞跃。四是建立了奖惩机制。县政府把粮食生产任务分解到各乡镇,签订了粮食生产责任书,明确了奖罚措施,并将粮食生产工作列入对乡镇综合考核指标。对效果明显,成绩突出的.乡镇给予重奖。对工作不力,考核不合格的乡(镇),将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并要乡镇向县政府说明原因。到目前,各项工作进展有序,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严防死守,坚决制止耕地抛荒

一是建立了责任机制。我县认真贯彻执行《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耕地抛荒问题的若干意见》(郴政发[20__]5号)文件精神,并将文件转发到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县政府分管农业副县长就粮食生产和制止耕地抛荒进行了电视讲话。乡镇与县政府签订了责任书,实行一级

对一级负责制,即乡镇长对县长负责,村长对乡镇长负责。因工作不力,造成连片抛荒面积超过5亩的乡镇,对乡镇长进行戒勉谈话。二是建立了监管机制。县政府对全县耕地抛荒情况进行动态监管,由县农业局牵头对全县耕地抛荒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摸清底子,建立档案,做到心中有数。各乡镇实行一月一报,随时掌握耕地抛荒情况。据目前统计,全县耕地抛荒面积亩,其中稻田抛荒亩,旱地抛荒亩,抛荒原因主要是干旱缺水不能耕种和劳力外出务工。对因干旱缺水不能耕种的耕地,要求所在乡镇采取措施,筹资筹xxx善耕地灌溉条件,创造条件进行复耕。对因弃农经商或外出务工无力耕种的耕地,要求乡镇督促耕地承包户及时将耕地转包与他人代为耕种,并逐步推动土地流转。三是加强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今年我县共投资18万元用于防汛工作,投资355万元用于改善稻田水利设施。现冬修水利重点工程龙虎洞右干渠李屋段整修工程、龙虎洞干渠清淤扫障工程及两个小ⅰ型病险水库修复工程已全面完工。全县中型水库蓄水60%左右,小ⅱ型以上水库蓄水50%左右,耕地防汛抗旱能力进一步增强。四是提高了耕地地力。通过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措施提高耕地地力,全年计划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45万亩,推广配方肥1500吨。目前已对全县4028户农户的施肥情况展开调查,取回土样4626个,取得化验数据28462个,发放施肥建议卡8万份。通过项目实施,可提高肥料利用率4个百分点,每亩节本增效50元以上,耕地地力有效提高。

三、坚持标准,创建粮食高产示范

四、强化服务,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五、存在困难和问题

1、粮食生产与产业结构调整矛盾突出。由于粮食生产效益相对较低,而种植蔬菜等经济作物的效益较高,在利益的趋动下,农户种粮的积极性难以调动,部分农户种一季水稻再种一季蔬菜,不同程度的存在“双改单”的趋势。

2、灾后农业生产恢复重建难度大。元月份我县遭受了50年来最严重的雨雪冰冻灾害,给全县经济发展和群众财产造成了特别重大的损失。全县受灾人口达万人,直接经济损失亿元,农作物和农业基础设施直接经济损失亿元。入春以来又有南洞、永丰、益将等乡镇遭受冰雹和暴风雨灾害,频繁的自然灾害使农作物及农业设施损毁严重,农民生产积极性受挫,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紧缺,任务艰巨。

六、下段工作打算

1、加强跟踪督查,确保粮食生产面积。继续加大对基层粮食生产工作的跟踪管理力度,全面落实晚稻和秋季旱粮作物面积,严格按照县政府与乡镇签订的《20__年农业和粮食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加强对粮食生产工作的督查。

2、加强生产指导,确保粮食丰产丰收。做好农业防汛抗旱工作,继续搞好粮食生产技术指导,特别是搞好病虫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确保粮食生产丰产稳产。

3、加强市场监管,全心全力维护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继续深入开展农资打假活动,加大对涉农案件的查处和打击力度,采取强有力的手段,切实维护农资市场的相对稳定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七、请求解决的问题

1、为建立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将我县建设成为粤、港、奥的农产品供应基地,我县计划建设一个高标准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现县政府已完成规划建设用地、机构设置、经费配套等系列工作,请求省厅将我县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列入部级申报项目予以扶持。

2、我县具有丰富的野生兰花资源,生产春兰、寒兰等上百个品种,其中不乏一些珍稀品种。由于人为破坏等因素,现在逐步减少,一些品种

已濒临灭绝。为保护野生兰花品种资源,我县计划建立野生兰花资源保护区,请省厅立项支持。3、我县临近广东,利于“两迁”害虫的入侵。为深入研究和有效防治“两迁”害虫,在我县建立农作物病虫害预警区域站对我市及我省病虫害监测以及防治具有重要意义,请求省厅将我县列为全省农作物病虫害预警区域站。

土地恢复治理方案 篇8

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农业和粮食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稳定粮食面积,制止耕地抛荒,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全县粮食生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年计划粮食播种面积万亩,与去年基本持平,其中早稻万亩,中稻万亩,晚稻万亩,旱粮万亩,实现粮食总产万吨。目前已落实早稻面积万亩,完成计划的100%;落实中稻面积xx万亩,完成计划的100%;落实旱粮面积xx万亩,完成计划的80%。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项工作

一是成立了领导小组。县政府成立了高规格的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廖桂生任组长,副县长李长清、陈占华任副组长,县农业局、科技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农办、农经局、农机局、畜牧水产局、物价局、xxx、农开办、扶贫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农业局,农业局局长孙社生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粮食生产的领导、指挥、协调工作和研究解决粮食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二是制定了工作方案。县政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了粮食生产的工作目标及工作要求,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责任制,县长和乡镇长为粮食生产第一责任人。县政府分别在月日和5月15日先后两次召开了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全县农业和粮食生产工作会议,对全县粮食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各乡镇也召开了两次以上会议对辖区内粮食生产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在全县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全面抓落实的粮食生产工作格局。三是出台了相关政策。我县将国家十项惠农政策内容张贴到了23个乡镇,309个行政村,使国家惠农政策达到家喻户晓。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等各项农村直补政策资金万元在规定时间内全部落实到位。在认真宣传和落实国家各项惠农政策的`基础上,我县还制定了系列倾斜政策,县政府规定对种植粮食30亩以上的生产大户,县财政每亩奖励100元。各乡镇也出台了相应的粮食生产激励机制。目前,农户种粮积极性空前高涨,出现了一批种粮大户。据统计,种植50亩以上的有380户,其中三星镇白泉村农户邓利祥,通过土地流转种植水稻80亩,并购买了耕田机、插秧机和收割机,种田机械化程度实现了质的飞跃。四是建立了奖惩机制。县政府把粮食生产任务分解到各乡镇,签订了粮食生产责任书,明确了奖罚措施,并将粮食生产工作列入对乡镇综合考核指标。对效果明显,成绩突出的乡镇给予重奖。对工作不力,考核不合格的乡(镇),将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并要乡镇向县政府说明原因。到目前,各项工作进展有序,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严防死守,坚决制止耕地抛荒

一是建立了责任机制。我县认真贯彻执行《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耕地抛荒问题的若干意见》(郴政发[20__]5号)文件精神,并将文件转发到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县政府分管农业副县长就粮食生产和制止耕地抛荒进行了电视讲话。乡镇与县政府签订了责任书,实行一级

对一级负责制,即乡镇长对县长负责,村长对乡镇长负责。因工作不力,造成连片抛荒面积超过5亩的乡镇,对乡镇长进行戒勉谈话。二是建立了监管机制。县政府对全县耕地抛荒情况进行动态监管,由县农业局牵头对全县耕地抛荒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摸清底子,建立档案,做到心中有数。各乡镇实行一月一报,随时掌握耕地抛荒情况。据目前统计,全县耕地抛荒面积亩,其中稻田抛荒亩,旱地抛荒亩,抛荒原因主要是干旱缺水不能耕种和劳力外出务工。对因干旱缺水不能耕种的耕地,要求所在乡镇采取措施,筹资筹xxx善耕地灌溉条件,创造条件进行复耕。对因弃农经商或外出务工无力耕种的耕地,要求乡镇督促耕地承包户及时将耕地转包与他人代为耕种,并逐步推动土地流转。三是加强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今年我县共投资18万元用于防汛工作,投资355万元用于改善稻田水利设施。现冬修水利重点工程龙虎洞右干渠李屋段整修工程、龙虎洞干渠清淤扫障工程及两个小ⅰ型病险水库修复工程已全面完工。全县中型水库蓄水60%左右,小ⅱ型以上水库蓄水50%左右,耕地防汛抗旱能力进一步增强。四是提高了耕地地力。通过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措施提高耕地地力,全年计划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45万亩,推广配方肥1500吨。目前已对全县4028户农户的施肥情况展开调查,取回土样4626个,取得化验数据28462个,发放施肥建议卡8万份。通过项目实施,可提高肥料利用率4个百分点,每亩节本增效50元以上,耕地地力有效提高。

三、坚持标准,创建粮食高产示范

四、强化服务,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五、存在困难和问题

1、粮食生产与产业结构调整矛盾突出。由于粮食生产效益相对较低,而种植蔬菜等经济作物的效益较高,在利益的趋动下,农户种粮的积极性难以调动,部分农户种一季水稻再种一季蔬菜,不同程度的存在“双改单”的趋势。

2、灾后农业生产恢复重建难度大。元月份我县遭受了50年来最严重的雨雪冰冻灾害,给全县经济发展和群众财产造成了特别重大的损失。全县受灾人口达万人,直接经济损失亿元,农作物和农业基础设施直接经济损失亿元。入春以来又有南洞、永丰、益将等乡镇遭受冰雹和暴风雨灾害,频繁的自然灾害使农作物及农业设施损毁严重,农民生产积极性受挫,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紧缺,任务艰巨。

六、下段工作打算

1、加强跟踪督查,确保粮食生产面积。继续加大对基层粮食生产工作的跟踪管理力度,全面落实晚稻和秋季旱粮作物面积,严格按照县政府与乡镇签订的《20__年农业和粮食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加强对粮食生产工作的督查。

2、加强生产指导,确保粮食丰产丰收。做好农业防汛抗旱工作,继续搞好粮食生产技术指导,特别是搞好病虫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确保粮食生产丰产稳产。

3、加强市场监管,全心全力维护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继续深入开展农资打假活动,加大对涉农案件的查处和打击力度,采取强有力的手段,切实维护农资市场的相对稳定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七、请求解决的问题

1、为建立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将我县建设成为粤、港、奥的农产品供应基地,我县计划建设一个高标准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现县政府已完成规划建设用地、机构设置、经费配套等系列工作,请求省厅将我县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列入部级申报项目予以扶持。

2、我县具有丰富的野生兰花资源,生产春兰、寒兰等上百个品种,其中不乏一些珍稀品种。由于人为破坏等因素,现在逐步减少,一些品种

已濒临灭绝。为保护野生兰花品种资源,我县计划建立野生兰花资源保护区,请省厅立项支持。3、我县临近广东,利于“两迁”害虫的入侵。为深入研究和有效防治“两迁”害虫,在我县建立农作物病虫害预警区域站对我市及我省病虫害监测以及防治具有重要意义,请求省厅将我县列为全省农作物病虫害预警区域站。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