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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保供方案 篇1
为适应国际国内能源市场形势发展变化需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快释放煤炭先进产能,切实承担起我省煤炭生产供应保障责任,结合我省煤炭生产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能源保供增供安排部署,充分发挥我省煤炭产业优势,优化煤炭企业生产、项目建设等核准审批政策,通过核增产能、扩产、新投产等方式,加快释放先进产能,继续发挥煤炭压舱石作用,实现煤炭增产增供,推动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统筹资源接续和可持续发展,加快煤矿建设,有序开展产能核增,推进各项手续办理,推动煤矿依法依规释放先进产能,多措并举增加煤炭产能产量。2022年比2021年增加煤炭产量1.07亿吨,全年达到13亿吨。力争2023年比2022年再增加煤炭产量5000万吨,全年达到13.5亿吨。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安全高效。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提升煤矿生产技术水平,促进煤矿安全、质量、效率与效益的稳步提升,做到产量服从安全,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底线。
(二)坚持风险管控。坚持把行业发展风险管控放在重要位置,在“双碳”背景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情况下,做好行业发展趋势预判,科学谋划增产保供和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均衡生产。优化生产组织,有序安排设备检修,合理安排抽掘采作业,同步做好产运销衔接,做到有计划、按比例、可持续。
(四)坚持依法依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严把政策关、程序关,实现产能与资源相匹配、产量与产能相匹配,确保煤矿依法依规释放产能。
(五)坚持精准施策。按照“一矿一策”原则,认真梳理,分类处置。合理解决省属煤炭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统筹考虑资源配置、手续办理和煤电一体化、煤化一体化发展,勇于创新,敢于担当,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推进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各项工作。
四、推进举措
立足当前,兼顾长远,统筹抓好矿井建设、生产组织、产能核增、项目核准、手续办理等各项工作,有效增加煤炭产能产量。
(一)夯实现有煤矿产量基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措施,保障生产生活物资,优化劳动组织,合理安排采掘衔接和生产计划,科学组织设备检修,保持正常生产节奏,均衡组织生产。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保供煤矿,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确定的产能组织生产并同步加快手续办理。科学评估露天煤矿生产潜力,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争取政策支持,纳入应急保供储备产能,夯实生产基础。严禁煤矿企业擅自停产停工,严禁煤矿发生事故后搞“一刀切”式区域性停产整顿。(省应急厅、省能源局、省国资委、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二)加快建设煤矿施工进度。相关煤矿企业要统筹协调资金和人员,优化施工组织设计,科学组织施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正常建设煤矿施工进度,尽快进入联合试运转。对已进入联合试运转的煤矿,要做到满负荷试运转,抓紧组织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和证照手续办理,实现达产达效。(省能源局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应急厅配合)
(三)分类处置长期停缓建煤矿。全省长期未开工、停缓建煤矿124座,建设规模12430万吨/年。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重点推进一批,加快开工复工一批,有序退出一批。
1重点推进国家核准煤矿加快开工建设。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简化程序,缩短手续办理时间。煤矿主体企业要梳理制约手续办理的症结所在,建立台账,加快推进项目建设。2022年、2023年分别实现4座和2座开工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应急厅、省能源局及有关主体企业按职责分别负责)
2加快具备条件的长期停缓建煤矿开工复工。各市政府、省国资运营公司要按照“一矿一策”的原则,对长期未开工、停缓建资源整合煤矿逐矿分析研判,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妥善解决资金困难、股东纠纷、开采方式变更等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分类处置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推动具备条件的煤矿尽快开工复工。(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应急厅、省能源局、省国资委、省国资运营公司和各市政府、有关主体企业按职责分别负责)
3有序退出不具备开工复工条件的资源整合煤矿。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强化技术标准约束,有序退出生产效率低、技术装备水平低、安全保障程度低、资源枯竭以及与生态敏感区、黄河流域禁采区重叠等不具备开工复工条件的资源整合煤矿。煤矿企业要承担主体责任,各市政府、省国资运营公司要督促煤矿企业制定退出方案,统筹做好资金安排、人员安置、资产债务处置、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修复以及矿区接续产业和转型发展等工作。(各市政府、省国资运营公司及有关主体企业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四)落实国家保供建设煤矿规模调整。对国家纳入重点保供名单、允许调整建设规模的19座在建煤矿进入联合试运转后,本着“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的原则,在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的前提下,按照调整后的规模应急保供生产,同步办理项目核准、环境影响评价、初步设计、安全生产许可等手续。(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应急厅、省国资委、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和各市政府、省属煤炭集团配合)
(五)加快推进新建接续煤矿项目核准。推进“十四五”期间37个接续煤矿项目资源配置。项目开发主体获取资源后,由当地市政府报省政府审定同意。煤炭产能置换方案按规定程序上报的同时,开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前期手续办理。前期手续办理完毕后按程序上报国家核准。(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和各市政府、项目开发主体按职责分别负责)
(六)持续推进煤矿产能核增。鼓励现有生产煤矿推进智能化改造,采用高新技术装备和现代管理理念,全面提升技术水平、生产效率和安全保障能力。对已通过现场核查和报告评审的核增产能煤矿,严格按照程序依法依规加快审批。对符合条件但未上报核增申请的煤矿,各市、各省属煤炭集团要加快初审、上报,做到“应核尽核”,通过产能核增为增加产量奠定基础。对受到政策限制不能核增产能煤矿的,要积极向国家争取政策支持。同时,加快推动处置不达产煤矿产能,逐矿进行生产能力重新评估,核减无效产能,提升产能利用率,增加产能置换指标,为优质产能核增腾出空间。(省能源局牵头,省应急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配合)
(七)加快煤矿各项手续办理
1加快矿区总体规划和规划环评修编。在矿区总规和规划环评批复前,将我省已批复的产能核增煤矿、具备条件的长期停缓建和未开工煤矿以及资源整合建设矿井,由负责编制规划的发展改革部门向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煤矿所在矿区限期完成规划修编承诺,同步加快相关手续办理。力争2022年7月中旬前完成12个矿区总规和规划环评修编,上报国家有关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配合)
2加快产能核增煤矿环评手续办理。对产能核增幅度未超过30%的煤矿,取得核增批复后,允许煤矿按照核增后能力组织生产,同步办理环境影响后评价备案。对产能核增幅度达到或超过30%的煤矿,取得核增批复并出具2年内办理环评手续的承诺后,可以按照核定变化后的`产能组织生产。承诺期满,因各种原因未办理环评手续的,煤矿产能应恢复至核定变化前的环评批复能力。(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能源局配合)
3加快配置出让夹缝资源、边角资源和规划扩能资源。与核增产能煤矿相邻的夹缝和边角资源,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有序推进煤炭资源接续配置保障煤矿稳产保供的意见》(晋政发〔2022〕2号)要求优先配置出让。保障扩能资源,加快推进探转采项目、资源枯竭矿井相邻煤炭资源接替项目、基金项目和空白资源项目出让。加快减量重组煤矿采矿许可手续变更。对于技术资料不齐全的煤矿,通过企业承诺,先行办理2年有效期采矿许可证,促进此类煤矿合法生产、建设。(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有关部门配合)
(八)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沟通对接。各部门要结合职能加大与国家相关部委的对接沟通力度,争取在煤矿核增、产能置换、手续办理等方面取得更大政策支持。要积极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争取放宽产能核增幅度、投产时间、核定时间、剩余服务年限和高瓦斯等限制条件。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尽早批复矿区总规和规划环评文件。统筹增产保供和生态保护要求,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对我省增产保供煤矿加快完善环保手续办理的政策支持。统筹当前长远,认真梳理研究,合理解决煤矿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对“十三五”期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已退出的具备快速恢复系统条件、可短时间释放产能的部分煤矿,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协调有关部门办理手续,尽快恢复生产。(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省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省长担任组长的山西省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专班(组成人员见附件),办公室设在省能源局,负责日常协调、督办工作。各市政府和省属煤炭集团公司也要相应成立由市长、董事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细化任务清单,亲自负责、主动对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二)提高思想认识。做好当前煤炭生产、接续产能配置、产能核增和新建煤矿基本建设,是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大背景下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山西的重大政治任务,事关国家经济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面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相互叠加的复杂局面,山西作为煤炭大省,必须立足全国、勇于担当,充分发挥煤炭的兜底保障作用,强化能源保供,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各级各部门要将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不折不扣落实好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各项工作措施。
(三)制定实施方案。围绕全省增产保供目标任务,各市、各省属煤炭集团要统筹当前和长远,做好整体工作谋划部署,制定本地区、本集团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举措,落实部门责任,建立工作机制,强化目标考核,切实推进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实施方案要对建设煤矿进入联合试运转和竣工验收、停缓建煤矿分类处置、国家保供建设煤矿调整规模、新建接续项目核准、产能核增等工作,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坚持挂图作战,务求实效。将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目标纳入重点工作,按照省政府抓落实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各市政府、各省属煤炭集团要将实施方案于2022年6月24日前报工作专班办公室。
(四)强化调度监测。各市、各煤炭集团要合理分解月度计划,切实加强煤炭生产的调度监测,做到日调度、日分析、日汇报,及时解决煤炭生产和涉煤运输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对于出现的生产安全事故、煤矿检修停产等重大情况必须当日汇报专班办公室,并采取针对性处置措施。要进一步加强生产组织分析,优化生产接续,科学安排检修任务,紧盯重点煤矿,夯实产量基础。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落实对市县工作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层级管理职能,协助解决增产保供存在的各类问题。加强项目梳理,强化日常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推进相关煤矿手续办理。
(五)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煤炭安全生产,盯住不放心的煤矿和薄弱环节,落实监管责任,夯实安全基础,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底线。进一步压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统筹处理好安全生产和增产保供的关系,保证安全投入,进一步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改造,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坚决杜绝以“超能力生产”代替“增产保供”,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防范“重生产轻安全”倾向和产生松懈情绪,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做到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保障煤炭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生产保供方案 篇2
一、加强应急值守、畅通信息报告
镇政府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畅通信息报告渠道,一旦出现紧急情况,第一时间报告。镇雨雪冰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安排,一旦出现灾情,按灾害影响程度和范围,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类别,及时启动《安居镇2021雨雪冰冻天气工作应急预案》应急响应机制,迅速协调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及相关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强化预警监测、做好信息发布
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各村(社区)充分利用广播、网络、微信、电子显示屏等各类媒介发布预警信息和防灾减灾温馨提示,及时准确公布气象和道路交通等信息,提高群众应对极端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意识,正确引导群众防寒保暖,合理安排出行,提醒车辆减速慢行,做好防冻防灾预防措施。及时宣传报道全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应对措施和相关工作情况,做好视频、照片等新闻素材的收集及上报工作。
三、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稳定
(一)保安全
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加大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基础设施及在建工地脚手架、工棚与防护棚等设施的'隐患排查,实施预防性加固措施。加强危房检查,加固门窗、围板、棚架、临时建筑物等。
辖区内学校:及时做好雨雪冰冻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切实加强校园安全,加强对学生上、下学途中的安全教育,根据天气情况因校制宜调整作息时间和课程安排,必要时暂停室外教学活动或者暂时停课、提前放假。
人民医院、各村(社区)卫生室:组织好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夜班执勤值守,针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期间易发生摔伤、呼吸道疾病等情况及疫情,做好应急准备防范工作。
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对烟花爆竹、农村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重点部位,立即组织力量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并确保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切实加强防火防滑安全管理和设施设备的防寒防冻维护保养。按照区安委办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部署,督促相关部门,深入再排查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及时做好整改工作。
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加大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及时排查防范和处置地质灾害安全隐患,强化地质灾害预警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能立即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尽最大努力降低灾害损失。
镇武装部:组织镇、村民兵处于备战状态,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根据灾情实际和镇、村除雪工作需要,有效发挥民兵作用,同时做好铁锹、电筒等应急备战器械储备工作。
(二)保畅通
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加强我镇交通主干道、桥梁等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及时与上级公路、交通等部门汇报,对接后由相关部门视情采取响应措施。
派出所:对因灾造成安全隐患的路段,提前发布交通管制信息,果断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确保车辆交通安全。
(三)保民生
社会事务办、财政所:检查救灾物资应急储备,协助做好贫困户危房排查,加强紧急调度救灾物资各项准备工作,密切关注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留守老人等弱势群体,做好生活困难群众防寒防冻保障。
(四)保生产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指导农业企业、种养大户、村民做好农作物、畜牧业的防低温冰冻工作,做好农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指导和提醒及时做好蔬菜大棚、养殖场等农业设施的积雪清除工作。灾害一旦发生,尽快组织恢复受损的蔬菜大棚、畜禽栏舍等生产设施,加强受灾群众生产自救帮扶,防范发生次生灾害,减少灾害性天气给农业生产带来的影响。
各村(社区)、镇相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和相关工作部署,做好本辖区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重点抓好辖区村庄、安全饮用水工程、村集体资产等公共基础设施和地址灾害、危房等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结合实际落实防低温冰冻措施。发动村、组党员干部、群众及时清楚村庄重点路段道路积雪。关注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留守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安全。做好灾情发生各项报灾统计工作,注意收集防范应对工作情况图文资料。
生产保供方案 篇3
为切实加强民生保障工作,进一步做好我市城区冬季燃气应急保供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保障民生用气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做好城区天然气供应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用气需求,维护社会稳定。
二、目标原则
当天然气管道输气中断、上游供气气源限供、冬季用气量巨增等导致天然气供应缺口较大时,按照“保民生、保公用、保重点”的原则,采取分级响应措施,优先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其次保障重要工商企业和服务业的最低用气,限制一般工商业用户用气,必要时停止工商业用户供气。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冬季燃气应急保供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城区冬季燃气应急保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负责组织实施冬季燃气应急保供工作,及时处理冬季燃气供应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等。
四、监控预警
根据城区燃气企业对天然气用气形势分析及缺口量测算,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发布预警信息。预警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其中:
Ⅰ级:天然气供用缺口达3-5万立方米/天;
Ⅱ级:天然气供用缺口达5-15万立方米/天;
Ⅲ级:天然气供用缺口超过15万立方米/天。
五、应急措施
1、Ⅰ级预警应急响应措施
发布Ⅰ级预警信息后,供气企业依次对有替代能源采取停供措施。
2、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发布Ⅱ级预警信息后,供气企业除继续实施Ⅰ级应急响应措施外,依次对可中断或调整生产的工业用户、有替代能源的商业用户采取停供措施、CNG标准站(公汽、出租车加气除外)采取限供措施。
3、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发布Ⅲ级预警信息后,供气企业除继续实施Ⅰ、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外,依次对一般工商业用气大户采取限(停)供措施、对有替代能源的燃气采暖用户采取限供措施,必要时启用城区应急储备燃气。
六、应急终止
当气源持续正常稳定供应3天后,由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解除预警信息、终止应急措施,并确定信息发布途径。
七、工作要求
1、各燃气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应急预案确定的限(停)供计划组织实施,各区及相关部门要全力配合。燃气用户应当积极响应应急要求,配备替代能源的天然气用户应自觉服从应急调度。
2、各燃气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及时消除天然气设施安全隐患。加强主干管网和配套设施维护,加大要害部位、薄弱环节的巡查、巡检、巡护力度,确保各类设施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要加强液化天然气(LNG)运输的安全管理。要落实安全制度、管理措施、事故处置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杜绝安全问题发生。
3、天然气迎峰度冬应急保供措施实施期间,各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履行职责。若因推诿扯皮、行动不力、工作失误,或隐瞒、迟报、谎报事实真相,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限(停)供期间,各燃气经营企业对每天情况进行监督核实,每3天以简报形式公布一次限(停)供气情况。对擅自开启阀门及破坏燃气设施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严惩。
生产保供方案 篇4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居家期间日常生活必需品供应,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调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商超+分包单位+工作专班”的`模式,有力保障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
二、保供措施
将全县域划分为城区和乡村两大区域。城区采取足量保供,乡村实行分区统筹配送。
(一)城区
.保供点:聚宝隆超市、丰隆超市
2.采购车辆和人员安排:聚宝隆超市3车4人;丰隆超市1车4人。
3.采购区域:应到低风险区采购,不得到中高风险区采购。
(二)乡村
1、保供区域划分:分区保供,一区为柏乡镇(城区外)和内步乡;二区为西汪镇和王家庄乡;三区为龙华镇和固城店镇。
2、保供方式方法:各区分别设定一名联系人,负责搜集分包乡村供需信息,妥善及时安排保供措施,高质量完成保供任务。各村原则上设立1个采购点对接。
3、车辆人员安排:各区分别安排2辆保供车辆、4名保供人员,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三)安全保障
1、核酸检测和消杀。县域内的保供车辆需每天按消毒指南进行消杀,保供人员应每两天由县中心医院作核酸检测一次。
2、外送管制:外地车辆向聚宝隆超市、丰隆超市配送生活必需品的,随车人员持核酸检测证明不得下车,对驾驶楼贴封并全车消毒后按程序报批后出入。
三、供应物品
按照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原则,供应米、面、油、鸡蛋、肉(猪肉、牛肉、羊肉)、蔬菜(白菜、土豆、白萝卜、黄瓜、西红柿、芹菜)等。
四、其他要求
1、各保供点要千方百计提前备足货源,满足供应;
2、各保供点物品价格要原则上保持一致,不得哄抬物价;
3、各保供点返岗员工,由保供单位出具通行证明,各卡口见证放行;
4、公安、交警、交通、城管等部门和乡镇村对保供车辆要保障通行;
5、各分包单位、各乡镇村负责有序配送,避免群众扎推。
生产保供方案 篇5
为做好采暖季天然气供应工作,最大限度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建立应对天然气供应短缺的应急工作机制,确保全市天然气安全、平稳供应,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最大限度减少天然气供应短缺对市民正常生活和社会稳定造成的不利影响,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提供切实有效的用气保障。
(二)保障目标
保障城市天然气输配系统安全运行,保障城市民生用气所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三)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压非保民的'保障原则,统一指挥、协调运作、有序高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采暖季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因天然气气源供应不足或其它突发情况,出现紧急状态的应急保障协调工作。
(五)实施机构
西安市天然气保供指挥工作组(以下简称保供工作组)。
(六)压非保民次序
按照《陕西省民生用气保障责任书》的保供次序,将已配置气量分层配置给城燃企业和终端用户,无条件优先保障民生用气需求。保供次序如下:
1.居民炊事、生活热水、居民采暖、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学校、政府机关、职工食堂、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酒店、工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用气;
2.带有公共服务设施和采暖用热的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用户的安全负荷和载客汽车、环卫车等以天然气为燃料的运输车辆用气;
3.重点工业企业等断气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害或设备严重损坏企业的安全负荷用气;
4.国家重点工程、军工企业用气。
二、应急响应
(一)常态化措施
1.鼓励多能源供热。为最大限度保障民生用气,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按照中、省“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以气定改”“先立后破”的供暖工作要求,结合采暖季天然气供需状况,暂停集中供热燃煤锅炉拆除工作,符合环保排放标准的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可视情况继续使用,现有不符合环保排放标准的燃煤锅炉可做为备用热源。鼓励使用电、地热能、太阳能等多种能源供热,缓解天然气保障压力。
2.加强节约用气宣传。加强对全社会采暖季节约使用天然气的宣传工作,倡导全市天然气用户节约用气、错峰用气。对工业用户及商业用户积极宣传采暖季中、省、市“压非保民”天然气保供政策,争取理解支持,确保减限措施执行到位。
(二)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天然气供需缺口的大小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从低到高设定为Ⅴ级、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共五个等级。
1.Ⅴ级响应
预警特征:全市出现供需缺口且日供需缺口小于5%时,启动Ⅴ级响应。
处置措施:除保炉用气外,对工业用户全部停供。对商业锅炉根据供需状况轮换停气或全部停气。具体停气名单由各燃气企业提出建议后,报保供工作组办公室批准后实施。
2.Ⅳ级响应
预警特征:日供需缺口大于5%但小于10%时,启动Ⅳ级响应。
处置措施:除保炉用气外,对工业用户全部停供。对商业锅炉根据供需状况轮换停气或全部停气。对公服锅炉(指医院、部队、机关单位和一般办公楼供热锅炉)根据供需状况停气,对大型集中供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供气。对小区采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供气或轮换供气。对10吨以上小区集中供暖锅炉采取错峰使用机制(17∶00—20∶00停用)。具体停气名单和减限量由各燃气企业提出建议后,报保供工作组办公室确定。
3.Ⅲ级响应
预警特征:日供需缺口大于10%但小于15%时,启动Ⅲ级响应。
处置措施:除保炉用气外,对工业用户全部停供。对商业锅炉全部停气,对公服锅炉(指医院、部队、机关单位和一般办公楼供热锅炉)全部停气。对大型集中供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供气(最大达30%)。对小区采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供气或轮换供气。对5吨以上小区集中供暖锅炉采取错峰使用机制(17∶00—20∶00停用)。具体停气名单和减限量由各燃气企业提出建议后,报保供工作组批准后实施,同时保供工作组办公室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省发改委报告情况。
4.Ⅱ级响应
预警特征:日供需缺口大于15%但小于20%时,启动Ⅱ级响应。
处置措施:除保炉用气外,对工业用户全部停供。对商业锅炉全部停气,对公服锅炉(指医院、部队、机关单位和一般办公楼供热锅炉)全部停气。对大型集中供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用气(最大达50%)。对小区采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供气或轮换停气。对5吨以上小区集中供暖锅炉采取错峰使用机制(17∶00—20∶00停用)。具体停气名单和减限量由各燃气企业提出建议后,报保供工作组批准后实施,同时保供工作组办公室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省发改委报告情况,市委、市政府酌情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5.Ⅰ级响应
预警特征:极端情况下,日供需缺口超过20%时,启动Ⅰ级响应。
处置措施:根据用户分布情况,结合管网现状,尽可能平均分配用气需求,将全市主城区范围划分为9个区块,当缺口超过20%时,9个区块进行轮换停气减限(分片区停气时,尽力保障对医院、养老院、幼儿园的供气)。缺口每增加5%,即增加一个区块轮换减限,直至达到供需相对平衡。轮换减限措施报保供工作组批准后实施,同时,保供工作组办公室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省发改委报告情况,市委、市政府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主城区以外区域由各燃气公司执行各自保供限供应急方案,极端情况下,由保供工作组统一指挥调度。
(三)响应启动与实施
1.指令批准。保供工作组办公室根据各城燃企业报送的供需信息及启动应急预案建议,召集成员单位研究,确定启动应急预案并明确相应预案级别后上报保供工作组批准实施。应急响应指令经保供工作组组长审核签发后,由保供工作组办公室第一时间向市委总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备。
2.指挥协调。预案启动建议获得批准后,由保供工作组办公室根据应急等级发出相应指令,组织实施预案相应处置措施,并做好应急预案执行信息发布工作。
3.指令传导。各成员单位接收到预警信息后,第一时间提出具体应急组织实施意见,待保供工作组作出决定后,各成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在应急响应指令下达后,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启动本单位相应的应急预案,加强值班,保持联络畅通,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4.工作开展。各成员单位按照响应级别对应的预案,组织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相应措施的执行工作,全力以赴做好天然气应急供应保障工作,并及时向保供工作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防止舆论对天然气保供问题进行炒作。
5.信息报送。应急响应启动后,各成员单位应于每日17时前将前一日16时至当日16时期间的应急工作日报(电子版、盖章纸质版)报送保供工作组办公室(周末和节假日仍需报送)。各燃气企业每日按要求报送供气情况及采取的应急保供措施,情况紧急时第一时间报送。
6.响应终止。当天然气短缺或其他紧急情况得到缓解后,保供工作组经研判做出停止应急响应或降低应急响应级别决定,保供工作组办公室立即向各成员单位发出相应指令,明确结束响应或执行降低响应级别。
7.总结评估。各成员单位在每次应急响应工作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本单位应急工作评估(内容包括领导检查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等),并以书面形式报送保供工作组办公室。
8. 监督检查。保供工作组办公室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实地调研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保供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本预案在保供工作组的统一领导下实施,各成员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支持、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凡无故不支持、拖延应急处置工作或不服从统一指挥者,将追究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各城燃企业、燃气供热企业应按照本预案组织和调控原则,拟定本企业的响应处置预案,报保供工作组办公室备案。
(三)各有关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掌握本预案和各级预案内容,明确各自任务要求和处置措施。
(四)应急预案终止后,保供工作组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改进工作措施,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生产保供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为中心,按照“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做到反应及时、通力合作、措施果断、履职尽责,确保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生产基本平稳、源头供给充足,农产品质量安全有保障。
二、组织机构
成立县农业农村局生活物资保障、生产保供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党委委员、副局长
县委农办专职副主任
党委委员、总农艺师
党委委员、副局长
党委委员、总经济师
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
党委委员、总畜牧师
农村能源中心主任
成员:局属相关部门、各片区畜牧兽医管理站及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经作站(526办公室),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推进、协调落实生产物资供给、生产服务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运输等疫情防控工作。
三、责任分工
(一)生产物资保障组
负责人:
联络员:
责任股室:种植业与农药肥料股、畜牧发展中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特色产业发展股、农经站、科教与职业农民股、生产科教中心
职责: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保障农业生产运行。确定农药、化肥、种子、饲料等种植、养殖生产资料供应渠道,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执法,稳定生产资料供应,开展放心农资下乡,确保农业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组
负责人:
联络员:
责任股室:农安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动物卫生服务中心、植保站
职责:负责种植环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负责畜禽产品养殖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和质量安全追溯。进一步加强动物检疫和畜禽屠宰场的监督管理、消毒灭源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保障农产品既要数量充足、又要质量安全。
(三)生活物资保障组
负责人:
联络员:
责任股室:经作站、生产科教中心、动物卫生服务中心
职责:扎实做好蔬菜生产供给,保障畜禽屠宰等企业正常生产,稳定市场供应;同时了解“菜篮子”产品市场的运行和供需情况,及时收集整理农产品相关信息,以满足市场需求;多渠道组织农产品及生产资料货源,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保障“菜篮子”的正常生产和供应;积极对接县级相关部门及乡镇,建立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机制,保障农资和农产品的有序调运;完成县生活物资保障组和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农业生产服务先锋队
负责人:
联络员:
责任股室:农技站、植保站、乡村建设治理股、生产科教中心、水产发展服务中心、经作站
职责:加强春季生产管理,帮助开展庄稼收种、瓜果采收、畜禽喂养等农业生产工作,保障源头供给;加强小春粮食作物的`田间管理指导,确保正常生长,努力争取夏粮丰收;组织开展春耕备播,统筹落实各项措施,确保春季农业生产顺利开展;加强动物防疫和技术生产指导,稳定畜禽渔业生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稳产保供工作小组,加强稳产保供工作的协调、部署。
(二)职责明确,密切合作。各股室根据稳产保供工作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相互协作,认真组织实施,并将工作开展情况按要求及时上报工作小组汇总。
(三)实行信息收集制度。各工作组联络员按要求将本组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及经验做法、遇到的困难及意见建议、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报送至工作小组办公室。
生产保供方案 篇7
为认真落实汉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题调度会上关于对照封控条件下完善《生活物资保障方案》的会议精神,做好对照封控条件下的`物资保障,有效保障群众应对疫情的生活需要,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清溪镇疫情防控蔬菜保供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二、工作职责
严格履职尽责。疫情防控蔬菜保供领导小组在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负责督促保供商超、药店做好粮油、肉、蔬菜、药品等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的实时监测和需求预测,科学调度市场供给,各保供商超在管控期间每天需上报商品库存情况,确保生活必需品库存及供应量在7天以上。
三、保供商超职责
根据我镇现实情况和保障能力,确定鑫馨超市为本镇疫情防控蔬菜保供经营主体。如疫情发生后,经营主体全部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人员进出扫码、环境消杀、体温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商超每2小时对商超员工进行一次测温,对商超区域进行一次消毒,所有保供商超员工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
四、其他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我镇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全镇上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蔬菜、粮食等生活必需品保供任务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保障群众主要生活需求。
2.加强协调联动。各村要在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主动与镇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5个村蔬菜、粮食等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取得实效。
生产保供方案 篇8
为确保全体师生在校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防范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时损失减少,危害低,使各口工作人员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食品卫生事故,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与会议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xx各班班主任和副班主任
组长:负责定时召开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食品卫生安全事宜。
副组长:负责各具体负责组织对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未雨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校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领导组各成员具体负责和参与食品卫生安全发生时全校各年级、各部门突发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
食品卫生安全领导组织机构下设通讯组、灭火组、抢救组、紧急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救火、抢救伤员、疏散师生等工作。
二、食品卫生安全
(一)通讯组:组长:xx(副校长)成员:xx(火险发生时,负责立即电话报告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组和上级相关部门,以快速得到指示,视火情拨打119,报险救灾)
(二)灭火组:组长:xx(副校长)成员:xx(负责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全校各办公室、教室、图书室、保管室、实验室、“两基办”、远教室等室的用电、用火安全;火险发生,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
(三)抢救组:组长:xx(教务处主任)成员:xx(负责做好及时送往医院的准备工作,负责火险发生时受伤师生及救火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
(四)紧急疏散组:组长:xx(教务处副主任、安全管理员)
成员:各班班主任和副班主任(负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各班逃生途径与办法指导,负责所在年级、所管班级学生紧急疏散中的安全);
三、灭火工作预案
1、发现火情,在场人员要立即引导室内人员进行有序疏散,并迅速利用室内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争取消灭于火灾初级阶段。
2、如不能及时控制、扑灭火灾,在场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如切断电源等),防止火势蔓延。
3、在场人员要以最快的'方式向领导组组长或副组长汇报,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协力救火。
4、领导组组长或副组长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到达火情现场,并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
四、师生疏散及逃生预案
1、火情发生后,按照灭火预案,管理人员及各工作人员要立即通知学校领导组组长或副组长,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如发生重大火情,同时向“119”报警,并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逐个区域通知人员撤离。
2、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该正确引导撤离师生奔向疏散通道,并将正确的逃生方法告知负责同志,其余人员按照既定位置,按要求灭火,并进行伤员抢救等工作。
3、为更好地应付紧急情况,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一切听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
4、紧急疏散的负责同志必须接受基本灭火技术的培训,正确掌握灭火的方法,切实保证逃生师生的。
生产保供方案 篇9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49号)、《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中市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22〕3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切实承担起我县煤炭保供各项责任,结合我县煤矿生产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略
二、工作目标
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统筹煤矿资源接续和长远发展,按照规定开展产能核增,推进煤矿各项手续办理,加快智能化建设,提升生产技术水平,多措并举增加煤炭产量。2022年比2021年增加煤炭产量35万吨,全年达到270万吨。
三、工作举措
紧盯煤炭产量目标任务,强化各项措施手段,统筹抓好生产组织、产能核增、资源接续、手续办理等各项工作,全力推动煤炭行业稳定发力。
(一)强化生产组织,夯实现有煤矿产量基础
统筹做好当前形势下煤矿安全生产和稳产保供工作,严格落实煤矿企业疫情防控措施,合理安排采掘衔接和生产计划,科学组织设备检修,保持稳定生产节奏,均衡组织生产。引导辖区内具备条件的矿井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充分释放产能。在资源接续、产能核增等方面争取政策支持。严格执行煤矿停产减产报告制度,严禁煤矿企业擅自停产停工,严禁煤矿发生事故后搞“一刀切”式区域性停产整顿。〔县应急管理局、县能源局、县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二)充分挖掘煤矿产能核增潜力,有序释放优质产能
鼓励现有生产煤矿推进智能化建设工作,采用先进技术装备,全面提升技术管理水平、生产效率和安全保障能力。对符合条件但未上报核增申请的煤矿,要加快上报,做到“应核尽核”,为增加产量奠定良好基础。对受到政策限制不能核增产能的煤矿,要积极与省、市相关部门争取政策支持。〔县能源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遥分局、县自然资源局配合〕
(三)促进不达产煤矿达产达效,提高煤矿产能利用率
进一步优化全县产能结构,推动煤矿达产稳产,扩大有效供给,减少无效产能,对长期不达产煤矿要逐矿分析研判,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置方案,对达产无望的生产煤矿重新进行生产能力评估;对因政策性停产限产原因不达产的煤矿,督促其加强内部精细化管理,加大投资力度,提高煤矿产能利用率,同时出具限期达产承诺,争取按期达产达效。〔县能源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配合〕
(四)加快配置出让夹缝资源、边角资源和规划扩能资源
与产能核增煤矿相邻的夹缝和边角资源,积极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有序推进煤炭资源接续配置保障煤矿稳产保供的意见》(晋政发〔2022〕2号)要求优先配置出让。保障扩能资源,加快推进探转采项目、资源枯竭矿井相邻煤炭资源接替项目、基金项目和空白资源项目出让工作进度。加快减量重组煤矿采矿许可手续变更。对于技术资料不齐全的煤矿,通过企业承诺,先行办理2年有效期采矿许可证,促进此类煤矿合法生产、建设。〔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配合〕
(五)加快产能核增煤矿相关手续办理
对产能核增幅度未超过30%的煤矿,在取得核增批复后,允许煤矿按照核增后的能力组织生产,同步办理环境影响后评价备案。对产能核增幅度达到或超过30%的煤矿,在取得核增批复并出具2年内办理环评手续的承诺后,可以先按照核定后的能力组织生产。承诺期满后,因各种原因未办理环评等手续的,煤矿产能应恢复至核定前的环评批复能力。〔市生态环境局平遥分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配合〕
(六)加强与省、市直有关厅局沟通对接,积极争取政策支持
县直有关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同时要加强与省直、市直各有关厅局的对接沟通力度,顶格落实煤矿产能核增、产能置换、资源接续、手续办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确保我县煤矿实现产能与资源相匹配、产量与产能相匹配。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做好当前煤炭生产、接续资源配置、产能核增等工作对保障能源供应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县直有关单位、各煤炭主体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要求,全力以赴做好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各项任务。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长担任组长的平遥县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负责日常有关工作。各煤炭主体企业也要相应成立由董事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细化任务清单,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三)细化工作措施。县直有关单位、各煤炭主体企业要围绕全县增产保供目标任务,统筹当前和长远,制定本单位、本集团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目标考核,及时解决煤炭生产供应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推进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要全面压实压紧监管责任,抽调专人,严格落实煤炭保供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确保各项任务按期推进,全力保障煤炭持续稳定供应。各煤炭主体企业要将工作实施方案于2022年8月31日前报工作专班办公室。
(四)强化调度监测。各煤炭主体企业要合理分解月度计划,县直有关单位要完善协调联络工作机制,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对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实行日调度、月分析,提升工作效率,确保煤炭产量数据应报尽报、应统尽统。同时也要加强对各煤矿的业务指导,对涉及煤炭保供方面的重大事项或工作中遇到的跨部门、跨领域问题要及时沟通对接,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尽快解决。
(五)加强监督指导。县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紧盯薄弱环节,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底线。要进一步压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统筹处理好安全生产和增产保供的关系,加大安全投入力度,切实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防范“重生产轻安全”思想倾向和松懈情绪,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做到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保障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生产保供方案 篇10
冬季清洁取暖保暖保供工作事关重大。为全面落实冬季清洁取暖保暖保供各项政策措施,巩固和提升清洁取暖改造成果,努力实现“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可持续”的总体目标,促进我市清洁取暖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阳泉市冬季清洁取暖保暖保供协同机制(以下简称“‘双保’协同机制”),特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双保”协同机制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指挥部主要职责是督促指导和协调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及有关企业搞好清洁取暖保暖保供工作。指挥部总协调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主任由市能源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能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负责人兼任。
二、“双保”协同机制组成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能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协同单位: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双保”主体:国网阳泉供电公司、山西晋东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晋东公司、山西晋东新能液化天然气公司、华阳集团(阳煤集团)煤层气开发利用分公司、中石化阳泉市石油公司、山西建科天然气科技公司、平定县煤气公司、洁净煤定点供应企业、甲醇和生物质供应企业、建筑节能企业。
协同机制工作任务包括:交流、共享清洁取暖保暖保供有关信息资源和资料;制定清洁取暖保暖保供协调措施;监督检查清洁取暖保暖保供措施实施情况并定期通报;处置影响较大的区域性、阶段性、突发性减供停供事件;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有关清洁取暖保暖保供工作任务。
协同机制设立五个专业办公室。电力、甲醇、洁净煤保暖保供协同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燃气保暖保供协同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热力保暖保供协同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生物质保暖保供协同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房屋建筑保暖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由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兼任。
三、组织“双保”协同机制专业督查组
“双保”协同机制指挥部组织七个专业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并对相关措施的落实进行跟踪督促。
第一组:电力“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市能源局
成员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电网阳泉供电公司
第二组:燃气“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员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三组:甲醇“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市能源局
成员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应急管理局
第四组:生物质“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成员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能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第五组:热力“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六组:洁净煤“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
第七组:房屋建筑“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员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专业督查组主要任务:检查政府、企业的`合同签订、能源储备和应急准备情况;检查甲醇、生物质颗粒和洁净煤配送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检查电力、燃气、热力管网运行保障情况;检查各级各单位保暖保供工作组织领导、值班值守、应急处置情况;检查能源价格执行和能源质量控制情况;检查清洁取暖运行费用安排和拨付情况;检查低收入群体保暖保供兜底措施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检查接访接诉处置情况和舆情应对情况;检查区域性、阶段性、突发性减供停供事件应对处置情况。
四、“双保”协同机制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制度。每个月组织召开一次指挥协调会议,通报工作情况,解决重点问题,部署重点工作。由总协调办公室召集,指挥部成员参加,必要时,扩大至“双保”主体。
(二)调度会议制度。每个月召开一次专业调度会议,听取情况,分析形势,讨论问题,明确措施,督促落实。由各专业办公室召集,成员单位参加。采暖季期间,可酌情增加会议次数,必要时,扩大至“双保”主体。
(三)专项督查制度。每年十月初至次年四月底为专项督查行动时期。期间,每月至少组织一次联合督查、专项检查或重点抽查,每次行动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由各专业办公室召集、有关成员单位参加,有关“双保”主体提供技术支持。
(四)信息发布制度。每月至少发布一期工作动态,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能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别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各成员单位、“双保”主体负责提供或推送。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应及时发布动态信息。
五、“双保”协同机制职责分工
(一)市财政局:负责清洁取暖运行补贴资金管理工作。
(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燃气“双保”专业办公室日常工作,召集专业调度会议,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专业办公室(组)工作动态。负责协调燃气保供、能源价格政策落实,督促燃气储气设施建设和调峰能力建设。牵头组织燃气“双保”专项督查行动,参与电力“双保”专项督查。
(三)市能源局:负责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指导和督促各专业办公室工作。负责电力、甲醇、洁净煤“双保”专业办公室日常工作,召集专业调度会议,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专业办公室(组)工作动态。牵头组织电力、甲醇“双保”专项督查,参与生物质、洁净煤“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四)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热力“双保”专业办公室日常工作,召集专业调度会议,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专业办公室(组)工作动态。配合做好城燃企业“压非保民”工作。牵头组织热力“双保”专项督查行动,参与燃气“双保”专项督查。
(五)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生物质“双保”专业办公室日常工作,召集专业调度会议,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专业办公室(组)工作动态。负责农村清洁取暖相关政策宣传。负责督导农村地区散煤清理清零工作。牵头组织生物质“双保”专项督查行动,参与房屋建筑“双保”专项督查行动。协调推进生物质成型燃料的本地加工。
(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洁净燃料生产销售企业的洁净燃料质量依法实施监督抽查。牵头组织洁净煤“双保”专项督查行动,参与生物质“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房屋建筑保暖办公室日常工作,召集专业调度会议,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专业办公室(组)工作动态。负责指导推进建筑能效提升工作。牵头组织房屋建筑“双保”专项督查,参与热力“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领域“压非保民”工作。参与燃气、热力“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九)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清洁取暖甲醇、生物质燃料和洁净煤的公路运输保障工作。参与甲醇、生物质“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十)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新(改、扩)建甲醇燃料储库项目的安全条件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参与甲醇“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十一)市生态环境局:参与洁净煤“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十二)民政局:负责协调低收入群体“双保”工作。参与房屋建筑“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十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甲醇、生物质燃料、洁净煤运输通道管控工作。参与甲醇“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十四)县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做好本区域清洁取暖“双保”工作,配合市“双保”协同机制各专业督查组,搞好本区域、本专业督查工作。
(十五)“双保”主体:签订能源、燃料采购长期合同;制定并落实“双保”工作方案和专项应急预案;保障电力、燃气、煤气的线路、管网正常;保证能源、燃料供应的充足、稳定、安全;燃料供应企业要建成2—3小时配送网络,确保采暖季群众取暖需要。
六、有关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强化全市“一盘棋”思想,坚决服从“双保”协同机制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协调指挥,积极响应,同步推进,确保各项工作部署的高效实施和高质量完成。
(二)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树立“民呼我为,保供有我”的担当精神,时刻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立足民生,履职尽责,努力完成“双保”任务,确保群众清洁取暖、温暖过冬。
(三)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舆情和群众诉求,落实首接责任制,热情接待,耐心接访,主动下沉,主动靠前,妥善解决矛盾问题,及时回应各方关注,做到有落实、有回音。
(四)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制定极端天气、极端情况专门应急预案,完善处突机制,组建应急队伍,落实能源、燃料储备,积极预防、稳妥处置阶段性、区域性、突发性减供停供事件。
(五)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阳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阳泉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办法》(阳政安〔2021〕12号)确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安全监管,确保全市清洁取暖运行的安全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