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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十星级文明户评比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切实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着力提升农村文明程度,推进全局城乡文明创建工作扎实开展,根据省、市文明委和县文明办会议精神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在全局开展新时代“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实现乡风文明为目标,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破除陈旧陋习,改变不良生活习惯,树立争星光荣、安贫可耻的导向,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不断提升农村文明程度,为全力建设秀美林场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工作目标
全局“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舜福居委会和5个村宣传覆盖率达到100%,农户参评率达到90%以上。
三、评选原则
1.县级主导,局里主抓,村级实施,农民主体。
2.以创为主,以评为辅,以评促创,创评结合。
3.年中初评,年底总评,增星减星,动态管理。
四、评选内容和标准
(一)十星内容与标准。全县统一按照“爱党爱国星、遵规守法星、科教文体星、勤劳致富星、诚实守信星、助人为乐星、文明风尚星、团结友善星、卫生健康星、环境生态星”创建评选十星级文明户。
1.爱党爱国星。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爱集体、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和路线、方针、政策,能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传承家风家训,适龄青年积极报名应征参军,尽己所能、用己所长,为家乡建设发展贡献力量。
2.遵规守法星。遵规守法是公民的基本素养。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村规民约,不参加非法宗教、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自觉远离黄赌毒,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3.科教文体星。大力推动乡村科技和人才振兴。自觉学科技用科技,带动科技兴乡,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和科普活动。积极参与健康向上的文化生活,不断提高生活品味和生活情趣,保证家庭适龄儿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积极参加村级组织的各类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4.勤劳致富星。在广大农民群众中根植“幸福生活是奋斗出来的”的生活理念。通过学习技术、钻研经营、开辟门路经商、创办企业等多种正规渠道创业致富,在精准扶贫中主动脱贫并带动其他贫困户脱贫。
5.诚实守信星。诚实守信是立身之本。诚实不欺,重约守信,不以次充好,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诚信经营,及时主动申报、纳税。
6.助人为乐星。引导树立“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理念。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队伍和各种村民互助组织,自觉参与村内各项公益事业和各种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开展扶贫济困,助弱助残、关爱自然、关爱社会等活动。
7.文明风尚星。在广大农村树立新时代、新乡村、新风俗理念。弘扬传统家庭美德,孝老爱亲,传承良好的家风家教,带头移风易俗,婚丧嫁娶简办新办,不搞封建迷信,摈弃陈规陋习。
8.团结友善星。树立中华一家亲的思想。民族之间团结友爱,亲如一家,尊重民族风俗,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家庭团结,夫妻、婆媳之间关系融洽,妯娌之间和睦相处;邻里团结,与人相处宽容随和,热心帮助他人,主动为邻里乡亲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9.卫生健康星。树立健康中国的理念,引导人们养成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建设好厨房、厕所和畜圈,爱护村容村貌,爱护公共设施,积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觉控烟限酒,远离毒品;自觉学习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和疾病防治知识。
10.环境生态星。引导树立生态文明理念。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和文明村乡镇(社区)、小区创建,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发展绿色产业和庭院经济,积极营造良好人居环境,不以破坏生态的手段谋取个人利益。
(二)否决条件。凡有以下情况,不得参与“十星级文明户”评选。若已授牌的,撤销荣誉称号,由村(居)委会收回奖牌,两年内不得参与“十星级文明户”评选。
1.家庭成员发生违纪违法、刑事治安案件的;
2.家庭成员存在封建迷信、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的;
3.发生家庭暴力,不赡养老人的;
4.传播、参与非法邪教组织的;
5.污染环境等行为的。
五、评选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的创建评选活动,县文明办统一指导,局里主抓,村级实施。
(一)成立组织。局里和各村(居)分别成立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魏新林任组长,统领全局创建工作,督促指导各村(居)开展工作,各村(居)创建领导小组由各村(居)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各村(居)两委干部、党员和居民代表参加,负责各项创建工作任务的具体落实。
(二)评选方式。自荐+推荐。村民小组按常住户数的5%向村(居)创建领导小组推荐,各群众户也可自行向村(居)创建领导小组自荐。
(三)村级审核。局创建领导小组将各村(居)小组推荐和群众自荐情况汇总后,结合局纪检监察室、社区管理科、大庙口派出所、局计生服务中心等相关方面意见进行排查筛选。
(四)实地评分。局创建领导小组对经排查筛选后选出的各户进行实地考察及评分,确定“十星级文明户”初步人选。
(五)公示结果。将“十星级文明户”初步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张榜公示。局创建领导小组对评选结果进行综合审核后,张榜采取村(居)党群服务中心集中公示的方式进行,确保评审结果家喻户晓。公示期间,群众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提出复核申请,局创建领导小组要及时复查复议,并于3天内回复明确意见。
(六)授牌表彰奖励。各村对评选出的“十星级文明户”给予表彰:
1、颁发“十星级文明户”星级牌,集中表彰。
2、优先考虑各户成员作为发展入党、后备村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及公益性岗位人选。
注:星级牌由局里统一设计、制作及下发,在进行完集中表彰后,由村(居)两委择日挂在农户住宅门楣上并合影留念。
(七)资料存档。搜集整理活动资料,制作评星活动档案。将每户“十星级文明户”评星表、会议记录、开展创评、宣传发动、帮建、表彰大会、表彰晚会等活动的各种文件、方案和其他资料、音像、图片等材料存档,并将最终评选结果及相关资料报送乡镇办公室备案。
六、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4月)。各村(居)要召开动员会议,组织两委干部和党员及村(居)民代表搞好宣传发动。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2年5月-8月)。全局所有各村(居)普遍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
(三)总结表彰阶段(2022年9月-12月)。总结本年“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对评选出的“十星级文明户”进行表彰。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是建设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文明乡村创建的重要内容,各村(居)必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对方案中任务细化,落实到人,确保评选活动有序开展。
2.认真组织实施。各村(居)开展创建评选时,要加强对各村帮助指导,因地制宜,规范操作,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要坚守标准,严把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严格规范管理。要贴近群众生活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农民负担,把评选工作纳入日常群众互相监督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评选工作以村(居)为单位,局里帮助指导,每年评选一次。“十星级文明户”评选不搞“终身制”,按照“能上能下,动态管理”的要求,按时组织复评,对创建活动滑坡,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的“十星级文明户”要及时摘牌,并给予教育、指导、帮扶,确保“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农村十星级文明户评比方案 篇2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战略,促使乡村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焕发乡村文明新风尚,决定在各村(社区)组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提升家庭文明程度为主要任务,以创评活动为抓手,通过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提升农民综合素质,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推动我镇乡村振兴全面实施。
二、评选标准
(一)爱党爱国星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
2、拥护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执行村两委的集体决定;
3、关心国家大事,自觉拥护党和国家、集体的利益,爱护公共财产,坚决抵制损害党和国家形象、损害集体利益的言行;
4、增强国防观念,符合条件的主动参军或参加民兵训练;
5、积极参与村民(社区)委员会民主选举和村民(居民)大会等各种集体活动;
6、自觉履行公民应尽的各项义务。
(二)勤劳致富星
1、爱岗敬业,争做新型农民,不撂荒田地,不好吃懒做;
2、勤俭持家,艰苦朴素;
3、婚丧嫁娶简办新办,不铺张浪费;
4、通过学习技术、钻研经营、开辟门路经商、创办企业等正规渠道创业致富;
5、生活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小康标准或家庭人均收入高出当年本村平均水平;
6、带头致富并积极帮带邻里共同致富;
7、在精准扶贫中主动脱贫并带动其他贫困户脱贫。
(三)诚实守信星
1、诚实不欺,重约守信;
2、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
3、不散布虚假信息,不造谣信谣传谣;
4、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
5、诚信经营,及时主动纳税、缴税。
(四)团结友善星
1、与人相处宽容随和,不斤斤计较,不打击报复;
2、助人为乐,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学雷锋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3、尊重别人隐私,背后不说人闲话,不拨弄是非,不寻衅滋事;
4、不排斥外来人口;
5、尊重并学习本村(社区)有德行、有才能、有声望的新乡贤。
(五)孝老爱亲星
1、孝老爱亲成为家风传承的重要内容,晚辈孝老爱老,长者爱小护小;
2、爱中老人衣食无忧,病有所医,老有所乐;
3、不虐待儿童,营造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
4、家庭家族团结,夫妻、婆媳之间关系融洽,邻里、妯娌之间和睦相处。
(六)遵规守法星
1、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积极参与各类普法教育活动,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不违规违法,不参加邪教活动和非法组织;
2、不私挖盗采矿产、文物古迹,不侵占、不强占国家或集体财产;
3、依法依规维护权利和自由,合理表达利益诉求,不出现非正常、越级信访问题;
4、自觉远离封建迷信和黄赌毒;
5、积极参与群防群治活动,敢于伸张正义,见义勇为;
6、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七)绿色环保星
1、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和文明村建设;
2、爱林造林护林,积极参与植树植绿活动;
3、积极发展绿色产业和庭院经济,房前屋后植树栽花种草,营造良好人居环境;
4、节约使用水电等资源,不乱烧乱堆,不在公路上晒粮;
5、不以破坏生态的手段谋取个人利益,不滥垦乱占林地,不滥砍乱伐林木,不滥采乱挖野生植物,不捕杀销售珍稀野生动物;
6、不污染河道等公共水域;
7、不损坏公园、河岸等公共生态林木;
8、不私采挖河道路砂土、石头;
9、不乱损坏公共绿地;
10、主动参与道路清扫、环境保护和植绿护绿等社会公益性志愿服务活动。
(八)优生优育星
1、自觉遵守优生优育政策、法律、法规,实行优生优育;
2、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不近亲结婚,不干涉婚姻自由,不重男轻女,不非法领养,不非法鉴别胎儿性别和人工终止妊娠;
3、了解掌握避孕节育知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优生优育工作,帮助亲友和邻里落实优生优育政策。
(九)卫生健康星
1、按照当地风格,统一规划设计新建或改建住房,有条件的完成四改(改厨、改厕、改圈、改水);
2、保持住房内外的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不乱搭乱建,村民做到无“五乱”(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牲畜乱跑)现象。不占道出店经营等;
3、积极接受健康教育,改陋习,讲究个人卫生;
4、积极参加健康检查,及时让儿童参加疫苗接种,主动配合各种传染性疾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关注并知晓个人体重、血压、血糖、血脂等情况;
5、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6、积极创建无烟家庭环境。
(十)科教文体星
1、崇尚科学,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就业培训、技能培训和科普活动,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懂1门以上实用技术;
2、积极选用优良动植物品种,科学种养;
3、在保证家庭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
4、尊师重教,积极参与政策允许各类助教、助学活动;
5、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6、家庭能够收看电视节目,连接互联网,有一定数量的图书和文化、体育用品,能够通过到农家书屋借阅、订报等方式来加强学习
三、评选办法
“十星级文明户”的创建评选活动,按照“县指导,镇组织,村实施”的原则进行。村(社区)每年组织评选一次“十星级文明户”。具体办法如下:
第一步:宣传发动,制定方案。各村(社区)要精心组织“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要制定出详细的实施方案,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使“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深入人心,通过评选活动,有力助推乡风文明建设。
第二步:开展教育,实施创建。要通过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扎扎实实地对农民进行政治理论教育、政策法纪教育、科技普及教育、道德规范教育。
第三步:评比定星,总结表彰。评比定星应按照农民自评——群众代表民主评——党支部、村委会审评的程序进行;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民代表组成审评小组,根据自评以及各村民小组初评结果,结合有关部门(综治、计生、信访等部门)提供的情况,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审定,最终确定星级文明户名单。评定结果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被评为七星以下的不挂牌,七星以上的比例根据实际情况评定。评比定星的原始记录和评选结果要登记造册,并将档案报乡镇(城区)备案;对评为“十星级文明户”的要进行隆重表彰和广泛宣传。对未评上“星级文明户”的要有针对性地给予帮助、教育,使其尽快达到“星级文明户”的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把“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作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来抓。要成立创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及评选工作小组,认真履行职责,制定评选活动方案,安排专人负责。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广播等阵地,广泛宣传创建评选内容、标准、奖励措施,为“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三)切合实际,确保实效。各村(社区)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当地实际,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群众负担;要确保评选质量,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四)健全机制,加强管理。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十星级文明户”评选、管理、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准入退出机制,调动群众争星、追星的积极性。
农村十星级文明户评比方案 篇3
为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乡村文明行动”,切实改善村居环境、提升村民素质,按照区文明办《市区开展农村“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决定在全乡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提升农民文明素质、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通过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为繁荣农村经济,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巩固和提升我区省级文明区建设水平,助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谱写新时代“美丽、幸福家园”新篇章做出积极贡献。
二、评选目标
通过在农村家庭中开展生态文明星、致富文明星、诚信文明星、文化文明星、孝老文明星等五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评选出一批在生态、致富、诚信、文化、孝老等方面具有典型示范带头作用的星级文明户,引导我乡农民群众自觉适应新时代、树立文明新风尚,切实提升农民文明素质,提高农村文明程度,推动乡村振兴发展。
三、评选程序
1.动员发动。以村为单位,由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组织召开村民群众动员大会,印发“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及评选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评选活动。
2.对标创建。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对照“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并进行自评。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村两委”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各村要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小组代表会议,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先由每户的代表陈述申报理由及自评说明,然后就各户星级和缺星原因进行讨论,形成书面评议意见。
4.星级审定。村民小组将评议结果上报“村两委”,“村两委”逐户进行认定审查,确定每户的星级。
5.公示授牌。“村两委”将各户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一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村两委”正式确认。“村两委”组织召开群众大会举行授牌仪式。星级牌由区文明办统一制作,挂在农户住宅大门旁,便于群众比学。
6.资料存档。“村两委”建立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归档立卷,并将星级文明户名单送乡党委和区文明办备案。
四、评选标准
评选星级文明户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模范遵守村规民约及公民道德规范,居住环境卫生整洁,家庭成员有较好的卫生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村民群众一致公认。每个农户可依据自家实际,在同一届评选中参评多个星级。
1.“生态文明星”创建标准:热心公益、爱护公物、主动参加村屯环境整治,无焚烧秸杆等污染环境行为,自觉收集家中垃圾,无乱扔乱倒现象,做好房前屋后绿化美化,无损坏生态环境行为。
2.“致富文明星”创建标准:主动发展经济,有较稳定的致富项目,带头参加助学、济困、救灾等社会公益活动,带领周围群众共同致富,家庭人均年收入高于全村中等以上水平。
3.“诚信文明星”创建标准: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遵守诺言、诚实守信、以诚待人,家庭成员无拖欠他人财物及无银行违约借贷的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4.“文化文明星”创建标准:热心组织、积极参与带领群众开展文化活动,在文化活动上有一技之长,为方便群众提供活动场所或娱乐设施,文化服务群众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5.“孝老文明星”创建标准:模范践行家庭美德,长期悉心照料老人,使他们安享晚年,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评选:家庭成员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家庭存在封建迷信、黄赌毒及邪教活动等丑恶现象的;家庭有不赡养老人、存在家庭暴力现象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在信贷活动中有违约行为的。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是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有力抓手,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任务指标。村两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要把评选星级文明户工作与农村发展、建设、管理等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乡党委、乡政府担负起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分类指导等职责,推动全乡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扎实开展。
2.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效组织群众,让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要借助乡村广告栏、宣传橱窗、大喇叭等宣传阵地,加大对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的目的、意义、程序等的宣传报道,形成以星为荣,营造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注重实际,确保效果。各村要依据区文明办、乡党委、乡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符合村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切实可行的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计划。在组织开展活动中,要科学安排、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精心组织,坚决防止只挂牌、不评选、走过场、领导一拍脑门就定星的'情况发生,确保创评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农村十星级文明户评比方案 篇4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快推进文明城市创建,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家庭和美、崇德向善,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提升全乡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根据市文明委要求,决定在全乡范围内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广大村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为重点,通过更新管理念,制定科学合理的星级标准,实行严格的考核和管理,吸引广大村民积极参与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把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到一个新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评选标准
爱国爱党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热爱家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信谣、不传谣。积极拥护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镇村各种会议、参与村集体建设,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
遵纪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积极参加法治学习教育,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章建筑、违法经营、偷税漏税、传播淫秽物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封建迷信、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访、缠访,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
兴业致富星:家庭年人均收入高出当年本村平均水平。勤劳致富,合法经营,收入稳定。积极帮助和扶持周围群众共同致富,成为左邻右舍致富的“领头人”。
勤俭节约星:保持和传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辛勤劳动和工作,不游手好闲,好逸恶劳,从小培养孩子自己动手能力。自觉节粮、节电、节水、节地、节材。量入为出,节俭有度,不斗富摆阔、不奢侈浪费。
环境卫生星:环保意识强,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不焚烧秸秆和垃圾。爱护村容村貌,爱护公共设施,积极参与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乱泼乱倒、乱堆乱放、乱丢乱扔、乱写乱画。积极参加农村改厕活动,厕所符合新农村建设和卫生标准。保持住房内外清洁卫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庭院四周环境优美整洁,有绿化,无杂草、垃圾、污物;畜禽圈养,粪便及时处理。
诚实守信星: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诚实守信,童叟无欺;不参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欺行霸市,无违约和毁约行为。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
孝老爱亲星:尊老爱幼,团结和睦,孝敬父母公婆,精心养儿育女,不虐待老人、妇女、儿童,不发生家庭暴力。家庭成员处事通情达理,公婆儿媳、兄弟姐妹、夫妻妯娌等亲属间关系融洽、亲密。有矛盾纠纷听劝告、服处理。不重男轻女,保证依法送子女入学。关心关爱其他亲属。
助人为乐星:乐善好施、扶贫济困,乐于助人。与乡邻友善和谐相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见义勇为,敢于伸张正义、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和各种村民互助组织。
文明礼貌星: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对老人、对长辈、对他人待人接物讲究礼貌,待人接物做事讲究规矩。注重语言文明,不粗言粗语、不污言秽语。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
移风易俗星:倡导文明新风,新事新办,丧事简办,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减轻“人情负担”。邻里之间不攀比,贫富之间不妒嫉。讲究科学,破除迷信,不信鬼神,不讲风水,不看相算卦,有病就医不信邪教,殡葬、祭祀讲究科学文明,不从事任何有悖科学、破坏环境的活动。
三、评选原则
1、乡级主导,村级主抓,农民主体,社会参与。
2、以创为主,以评为辅,以评促创,创评结合。
3、半年初评,年底复评,能上能下,动态管理。
4、虚实结合,虚功实做,激活细胞,常创常新。
四、评选程序
1、农户自评。各村组织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逐户上门发送自评表,指导农户填写自评表,并负责收回所发表格。
2、群众互评。组织群众召开评星大会,每户派1名代表参加会议,逐户评星,集中评议。
3、审星定级。村民小组互评情况汇总后,由村两委会综合乡派出所、计生办、工商所、综治维稳办等相关方面意见,逐户认定审查,并认真填写评星表。
4、张榜公示。村两委会对评选结果进行综合审核后,对“十星级文明户”评审意见进行为期7天的张榜公示。张榜采取分组公示和村(居)委会集中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也可用广播公示等形式进行,确保评定结果家喻户晓。公示期间,群众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提出复核申请,村两委会要及时复查复议。
5、授牌表彰。村两委会根据各参评户的实际情况,通报“评星”结果,对“十星级文明户”进行授牌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村、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把“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作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来抓。要成立创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及评选工作小组,认真履行职责,制定评选活动方案,安排专人负责,指导联系村组、社区每年开展一次创建评选活动,推动全乡“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广泛、扎实开展。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宣传橱窗、广播等阵地,广泛宣传创建评选标准、原则、程序,为“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3、切合实际,确保实效。各村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当地实际,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群众负担;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
农村十星级文明户评比方案 篇5
为了进一步加强寨里镇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全民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素质,镇党委决定开展20xx年度“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现就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实现乡风文明为目标,以提高思想道德水平为重点,高标准推动“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调动群众参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性,不断提升农村文明程度,为繁荣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活动内容和时间
1.活动内容
创评“十星级文明户”所指“十星”是:爱党爱国星、遵纪守法星、兴业致富星、勤俭节约星、环境卫生星、诚实守信星、孝老爱亲星、助人为乐星、文明礼貌星、移风易俗星。
2.活动时间
评选活动截止4月15日,“十星级文明户”在全镇进行表彰。
三、评比原则和方法
1.文明户分两档,分别为“星级文明户”和“十星级文明户”。其中,“星级文明户”由村授牌,“十星级文明户”由镇党委、政府授牌。
2.评比时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授牌单位审批”的方法进行。①通过村民自评,村民户代表互评,村支部评选,确定拟上报“星级文明户”名单,并在全村张榜公布,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镇评选办。②镇评选办对村支部推荐的“星级文明户”进行初审、评比,并评选出拟推荐“十星级文明户”的名单,在全镇范围予以张榜公布,待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最终确定上报“十星级文明户”名单。③镇评选办收到各村上报名单以后,进行初评,将符合条件的“十星级文明户”名单提交镇党委审批。
3.全镇本年度评比竞赛结束后,分级进行表彰和挂牌。
4.文明户评比每年一届,不搞终身制,不合格的取消荣誉牌,以此确保评选质量。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揭水才任组长,党委宣传委员李素芳任副组长,成员由文明办、党政办、文化站工作人员组成。下设办公室,由梁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在镇党委领导下,镇评选办负责全镇评选活动的指导与协调工作。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明确有关党政负责人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成立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创评活动。
2、营造创评氛围。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会议、户代表议事点、学校、广播、宣传栏、标语、文艺活动、网络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创星的目的、意义、内容、方法,把创星内容、标准印成文字资料发到各家各户,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重视培养、推介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榜样和带动作用。
3、突出工作重点。开展创评“十星级文明户”活动要牢牢抓住三个重点:一是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主题,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标要求开展创评;二是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教师和在当地具有先进性的群众代表等重点对象在创评活动中的示范带头作用;三是要以存在民风不淳现象的重点村组为突破口,推动创评活动的普及深入。
4、构建工作格局。文明户创评活动作为党委政府行为,纳入到对各支部年终目标管理考核范围,镇评选办将进行专项督查。同时,要充分发挥团支部、老年人协会、妇代会、计生协会等群团、社团组织的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来推进创评活动,有效扩大活动的`覆盖面,不断提高创评水平和“十星级文明户”的“含金量”。
5、制定奖励措施。为了鼓励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创星争评”活动,镇党委、政府除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还制定了五条优惠政策。一是参加村级班子对本村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等重大决策的讨论;二是推荐村“两委”班子和各级人大代表候选人时首先考虑;三是在招工和子女参军时优先;四是在农业扶贫和支农资金安排上优先倾斜;五是在农村举办的农科知识培训和组织外出参观学习时优先考虑。
农村十星级文明户评比方案 篇6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挖掘先进,选树草根模范,引领文明风尚,提升乡风文明。经研究,决定在全镇深入开展20XX年度“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人心,通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活动,在广大村民中积极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激发群众创业致富的热情,促进农村文明程度和农民素质的不断提高,增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的能力,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和谐有序发展。
二、创建标准
根据要求,“十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标准如下:
1、道徳星:爱祖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尊重民族习俗,倡导文明新风;邻里团结,和睦相处。
2、法纪星:积极参与普法教育,无乱占耕地,无违章建筑,无赌博、斗殴等任何违法违纪问题;不参加邪教活动,敢于同各种违法行为作斗争。
3、计生星:认真学习、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不违规违纪生育;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计生工作,帮助亲友和邻居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4、致富星:生活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小康标准,或人均纯收入高出当地平均水平20%以上;树立艰苦奋斗、勤俭持家的好思想,辛勤劳动,不奢修浪费。
5、诚信星:诚实守信,守法经营,不从事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与经营,不拖欠贷款借款;说话公道,办事公正,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声誉。
6、新风星:弘扬新风尚,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坚持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积极接受健康教育,讲究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7、公益星:主动履行公民应尽义务,自觉参与村民大会文明创建评选等各种集体活动;积极参与学雷锋、文明志愿服务活动,乐于助人,奉献爱心。
8、科教星:尊师重教,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和科普活动;积极采用农业科技适用技术,实行科学种植、规范化管理,自觉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带头推广农业新技术。
9、文体星: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各类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做到文明上网,能够通过图书馆、农家书屋借阅订报等方式来加强学习,积极构建学习型家庭。
10、生态星: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保护生态环境;房前屋后洁化、录化、美化,营造良好人居环境;积极发展绿色产业庭院经济,创造条件使用绿色低碳能源。
三、评选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以农户为基本单位,由行政村组织实施,镇党委、政府考核表彰,每年评选一次。基本程序包括:
1、动员发动。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印发“十星级文明户”标准,广泛宣传,发动农户积极参与创建评选活动。
2、自愿申报。农户对照“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在自评合格的基础上向所在村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按标准进行群众评议,形成书面意见。
4、公示推荐。村将群众评议结果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向镇党委、政府提出申报。
5、审定授牌。镇党委、政府对推荐农户进行审定考核,确定“十星级文明户”名单,并授牌表彰。“十星级文明户”荣誉牌由镇党委、政府统一制作,挂在农户住宅门楣上。
6、资料存档。各村要认真整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资料,并纳入文明创建档案管理。
四、工作措施
1.奖励措施。“十星级文明户”将给予一定的`精神物质奖励,且有资格申请评选县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由县文明委命名表彰,连续两次被评为县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的农户,可申请评选温州市“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由市文明委命名表彰。
2.考核措施。镇党委、政府将把“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作为村文明考核评选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纳入各村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3.监督措施。各村要成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检查指导,采取听、查、看、问和走访群众的方法,对创评活动进行督导,确保创评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4.管理措施。各村要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常态化、动态化管理机制,对示范作用好,带动作用强的,进行大力宣传;对创建严重滑坡的,视情况予以撇销荣誉。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有利于调动广大农民参与改造环境,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有利于形成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社会风气。因此要高度重视,从讲政治的高度来把握“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2、加强领导,建立组织。各村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完整地宣传活动的意义、作用,力求做到家喻户晓、老幼皆知,形成人人关心,户户参与,以“星”为荣,争“星”进位的良好氛围。同时对家庭领域的热点问题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解疑释惑,化解矛盾,保证活动顺利进行。
4、注重实际,确保效果。创建活动要从实际出发,与群众的需求紧密结合,把好事办好,讲求实效。在评星中不搞平均主义和名额分配,严格把关,评出高质量的星级文明户。
5、要做好创建活动各种材料、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和归档工作,特别是要注意发现和挖掘在创建活动中典型,并加以宣扬。
农村十星级文明户评比方案 篇7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升村民文明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培育文明乡风,创建文明村镇,助力乡村振兴,根据新时期创建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加快推进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全面实施思想道德建设工程,着力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树立乡风文明,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不断深化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深入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不断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和镇村文明程度,为打造新时代杨侨镇提供强大精神动力、丰润道德滋养、良好文化条件和坚强思想保证。
二、创建内容
围绕农村“乡风民风美起来、人居环境美起来、文化生活美起来”的目标要求,以创建“十星级文明户”活动为载体,培育新型农民,激发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全域环境整治热情,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把精神文明创建的各项任务、具体要求,细化、量化为“十颗星”的内容,具体为:爱党爱国星、诚实守信星、遵规守法星、勤劳致富星、团结友善星、孝老爱亲星、生态建设星、环境卫生星、移风易俗星、文明礼貌星。
三、创建标准
(一)实行基础星制。基础星为三颗星,即:爱党爱国星、诚实守信星、遵规守法星,只有先荣获这三颗星后,才能评选其它星。
1.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热爱家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积极拥护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执行村两委的集体决定;关心国家大事,自觉维护党和国家、集体的利益,爱护公共财产,坚决抵制损害党和国家形象、损害集体利益的言行;增强国防观念,符合条件的主动参军或参加民兵训练;积极参与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和村民大会等各种集体活动;自觉履行公民应尽的各项义务;积极支持、带头配合政府因公共利益组织实施的土地和房屋征收行为。
2.诚实守信星: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诚实不欺,重约守信;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欺行霸市;不散布虚假信息,不造谣传谣;无违约和毁约行为,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诚信经营,及时主动纳税、缴税。
3.遵规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积极参与法治学习,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章建筑、违法经营、偷税漏税,不传播淫秽物品、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封建迷信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事、不闹访、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积极参与群防群治活动,敢于伸张正义,见义勇为;依法依规生产经营、销售。
4.勤劳致富星:爱岗敬业,争做新型合格农民,不撂荒田地,不好吃懒做;勤俭持家,艰苦朴素;婚丧嫁娶简办新办,不铺张浪费;积极参加技能培训、就业培训和科普活动,通过学习技术、钻研经营、开辟门路经商、创办企业等多种正规渠道创业致富,有一个以上收入较高且比较稳定的致富项目;生活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小康标准,或家庭人均纯收入高出当年本村年平均水平;带头致富并积极帮带邻里共同致富。在精准扶贫中主动脱贫并带动其他贫困户脱贫。
5.团结友善星:家庭家族团结,夫妻、婆媳之间关系融洽,邻里、妯娌之间和睦相处,不排斥移民或外来人口;与人相处宽容随和,不斤斤计较,不打击报复;尊重别人隐私,背后不说人闲话,不拨弄是非,不寻衅滋事;助人为乐,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学雷锋社会志愿服务活动;主动参与道路清扫、环境保护、植绿护绿等社会公益活动。
6.孝老爱亲星:尊老爱幼,团结和睦,孝敬父母公婆,精心养儿育女,不虐待老人、妇女、儿童,无发生家庭暴力行为;家庭成员处事通情达理,公婆儿媳、兄弟姐妹、夫妻妯娌等亲属间关系融洽、亲密;有矛盾纠纷听劝告、服处理。不重男轻女,保证子女依法入学;外出务工,要妥善安排好留守父母和孩子的生活,关心关爱其他亲属。
7.生态建设星:按照“绿、净、齐、富、厚、和”的要求,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和文明社区建设;爱林造林护林,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积极发展绿色产业和庭院经济,房前屋后植树栽花种草,营造良好人居环境;自觉节粮、节电、节水、节地、节材,量入为出,节俭有度,不斗富摆阔,不奢侈浪费,不乱烧乱堆,不在公路上晒粮;不以破坏生态的手段谋取个人利益,不滥垦乱占林地,不滥砍乱伐林木,不滥采乱挖野生植物,不捕杀销售珍稀野生动物;不污染河道等公共水域;不损坏公园、河岸等公共生态林木;不私采滥挖河道沙土、石头;不乱损坏公共绿地。
8.环境卫生星:按照当地风格,统一规划设计新建或改建住房,有条件的完成“四改”(改厨、改厕、改圈、改水);保持住房内外的清洁卫生,物品堆(摆)放整齐,不乱搭乱建,村民做到无“五乱”(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兽乱跑)现象。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书,并做到“五无”(即无乱停乱摆、无乱贴乱画、无乱排乱放、无乱搭乱建、无乱栽乱种)现象,不占道、出(店)门经营;积极接受健康教育,改陋习,讲究个人卫生;积极参加健康检查,及时让儿童参加疫苗接种,主动配合各种传染性疾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9.移风易俗星:倡导文明新风,新事新办,新事简办,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减轻“人情负担”;邻里之间不攀比,贫富之间不妒嫉;崇尚科学,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信鬼神,杜绝黄、赌、毒,不讲风水,不看相算卦,不信邪教,不搞任何有悖科学、破坏环境的活动;提倡孝老敬老,厚养薄葬,遵守殡葬管理规定;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10.文明礼貌星: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待人接物讲究礼貌,做事讲究规矩;注重语言文明,不粗言不粗语,不污言秽语;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尊重本乡本土、民族传统风俗习惯。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评为“星级文明户”。若已授牌的,撤销荣誉称号,由各办事处(社区)收回奖牌,两年内不得参与“十星级文明户”评选。
1.近两年内,家庭成员中有因违纪违法受到处罚、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的;
2.家庭不和睦,有发生家庭暴力行为,不赡养老人的;
四、创评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以农户为基本单位,由镇党委统一部署,镇党群综合服务中心统筹安排,各办事处(社区)具体组织实施。要做到“四到户三上墙”(即:创评标准、申报、评议、挂牌“四到户”,创评标准、评议结果、标牌“三上墙”),每年评选一次,评选数量以自然家庭户数的10%为基准。基本程序为:
1.成立组织、动员发动(5月7日——5月13日)。各办事处(社区)都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建“十星级文明户”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评选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同时,利用支委会、村组干部会、党员群众大会等,印发“十星级文明户”标准,讨论通过评选程序和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2.农户自评(5月14日——5月20日)。村民以农户为单位对照“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进行自评,填写自评表。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所在办事处(社区)两委会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5月21日——6月3日)。成立村民评议小组,由村民评议小组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评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评选出本村民小组“星级文明户”并将名单在村民小组张榜公示。
4.星级审定(6月5日——6月17日)。村民小组将评议结果上报办事处(社区),办事处(社区)逐户进行认定审查,确定每户的星级;办事处(社区)将各户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办事处(社区)正式确认并报镇党委审批,审定后的“星级文明户”分别在各办事处(社区)进行张榜公布。
5.授牌表彰(6月22日前)。星级审定为6星以上(含6星)的.由办事处(社区)组织举行授星挂牌。
6.资料存档(6月26日前)。办事处(社区)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按年份归入档案,资料包括:每户“星级文明户”申报表、会议记录等活动和其他原始留痕材料、图片等。同时将“十星级文明户”名单送镇党群综合服务中心备案,镇党群综合服务中心整理汇总后报县文明办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是市、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工作举措,各办事处(社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开展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农村发展、建设、管理等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
(二)充分发动群众。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效组织群众,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各办事处(社区)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广播等农村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建内容标准、奖励措施,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三)确保工作实效。各办事处(社区)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要根据“十星级文明户”的内容标准,结合当前农村工作的总体部署与主着力点,设计开展相应主题创建活动,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真正与基层党组织建设、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等日常农村工作相融合、相统一,实现以创建促发展,以创建促乡风文明。
农村十星级文明户评比方案 篇8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改善农村牧区环境卫生、村容村貌,努力提高农牧民文明素质和提升农村牧区文明程度。结合我镇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际,决定在全镇继续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文明村镇创建“10+5+2”项目建设为抓手,在全镇范围内,以农牧户为基本单位,推选一批群众口碑好、认可度高的“十星级文明户”,以点带面,大力宣传孝老爱亲、诚实守信、勤劳致富、邻里互助、讲究卫生的新农村典型家庭代表,激发广大农牧民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道德力量,为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评选标准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是加强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实现广大农牧民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开展好此项活动,有利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进程和提高广大农牧民的综合素质。“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为:
1、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伟大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热爱美丽的家乡。
2、遵纪守法星:遵守村规民约和社会公德,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法规;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爱护集体财产和公共设施,家庭成员中无刑事治安案件和民事纠纷,无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行为。
3、勤俭持家星:合理安排生产生活支出消费,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
4、遵德守礼星:讲社会公德、知礼、懂礼、守礼,践行文明。
5、勤劳致富星:带头学习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懂经营、善管理,积极参与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引导带动周围群众共同致富。
6、孝老爱亲星:家庭中父子、母女、婆媳、妯娌之间团结和睦。
7、诚实守信星:遵守诺言,做人公道,诚实守信,以诚待人,童叟无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8、优教优育星:重视教育、教子有方,塑造家庭文化,传承好家风。
9、邻里互助星:邻里关系和谐融洽,能互帮互助,互谅互让。
10、讲究卫生星:庭院环境卫生干净,生产用具摆放有序,柴草粪垛堆放整齐;室内窗明几净,饮食饮水卫生;坚持垃圾分类堆放,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在旗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统一指导下,各镇、嘎查村具体组织实施。
第一步:农户自报(11月9日—11月15日)。以农牧户为单位,本着自愿的原则,进行自我认定并填写《20XX年“十星级文明户”推荐审报表》(见附件1)。
第二步:村级评定(11月15日—11月26日)。组织村民代表集中评议,对申报户进行重点审议,根据群众反映情况的真实性,给予客观公正的初评,评议结果在本村张榜公布5天,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情况,形成“十星级文明户”初步推荐名单,其中三星20%,四星10%,五星10%,六星10%,七星10%,八星10%,九星5%,十星5%,即各嘎查村80%的挂牌率。
第三步:镇级审核(11月26日—12月5日)。各嘎查村“十星级文明户”根据群众审议的结果逐户归档,认真审核各村上报名单,征求综治、信访、计生、环保、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意见,出具证明并上报认定报告,对不符合评选标准的不予通过,最终确定各嘎查村十星级文明户的10%报送至镇党群部。
第四步:旗级审核(12月5日—12月10日)。针对各嘎查村的十星级文明户,每村选一户报送旗级十星级文明户。其中,千人以上大村(壕赖柴达木、毛盖图村、高勒庙村、乌兰陶勒盖村、黄盖什里村),每村报送两户,上报镇党群部,再由党群部统一汇总上报旗乡风文明办,联系人:、陈鑫,联系电话:,邮箱:。
第四步:旗级验收(12月10日—12月20日)。旗文明办组织各镇“十星级文明户”评选领导小组结合旗综治、信访、法院等部门意见,实地走访,确定“十星级文明户”最终名单进行公示并授牌表彰。
四、复查认定
按照评选标准,通过实地查看、调查走访、整体观察等方式,进行复查认定,对复查认定合格的十星级文明户在镇区进行张榜公示,对复查认定不合格的十星级文明户说明原因,领导签字盖章之后,将名单和牌匾于12月10日上报乡风文明办。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扎实开展。各嘎查村要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要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标准进行综合评定,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建立《“十星级文明户”档案》。各驻村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指导联系村开展创建评选活动,推动“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广泛、扎实开展。
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在评选中,坚持在标准上“求高不求低”,程序上“求严不求松”,数量上“求精不求滥”。真正做到不降低标准,不照顾人情,不凭感觉印象,不搞形式主义,旗、镇两级把关,使评选活动真正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因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通报问责。
3、注重表现,动态管理。对“十星级文明户”实施动态管理的原则,不搞终身制。实行每户一牌,建档立案,记载每户平时的表现和群众的反映,两年进行一次复查认定和评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