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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备运行保障方案 篇1
电力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前提,电力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电力设施是电能生产、运输、供应的载体,是社会重要公用设施,保护好电力设施安全,是保障供用电力安全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内容。创建“平安电力”是“平安溱潼”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我镇社会经济追赶白甸、跨越发展的重要保障。根据区“平安电力”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以落实创建责任制为抓手,以保证电力安全供应为重点,逐步建立“创平安、保稳定、促发展”的平安电力长效管理机制,努力为全镇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
二、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积极开展“平安电力”创建活动。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强化“平安电力”组织领导,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盗窃电能以及恶意阻挠破坏电力工程施工行为等违法犯罪活动,认真做好有序用电工作,及时消除危及电网运行安全的各类隐患,有效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供电秩序,杜绝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做好有序用电,达到“线路畅、事故降、安全保”的总体目标。
三、重要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执法体系。进一步健全全镇平安电力创建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建立电力保护联防联动体系,为平安电力创建工作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积极发挥警务室作用,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盗窃电能以及恶意阻挠破坏电力工程施工行为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打击盗窃电力设施销赃专项巡查体系,形成对不法分子的威慑力量。
2、强化审批制度,扼制隐患苗头。严格电力设施保护区范围内建设施工审批,切实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施工单位按照要求,自觉办理各项审批手续,主动配合电力企业做好施工前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二是加大督查力度,对未办理施工手续和未按要求采取相应保护措施的单位(个人)严格按照《省电力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三是对已在线路下种植的树苗或树木危及线路正常运行的,供电所要主动与村、农户协商,进行移栽或进行砍伐,并且与种植户签订协议,发放电力设施保护义务告知书等。
3、加强部门联动,开展专项整治。平安电力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紧密配合,适时组织严打专项行动,通过开展电力设施保护通道整治、迎峰度夏,加大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分子的力度,坚决堵塞电力器材的销脏渠道,不断加强与机关部门及执法队伍的配合与沟通,相互支持,妥善解决电力设施保护中相关问题,共同维护电力安全。
4、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技术防范。供电所组织力量对全镇电力设施进行全方位调查,对电力设施保护薄弱的环节、要害部位和事故多发地段,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不断提高电力设施保护措施的科技含量和可靠性。对新建的输电线路和变电线路配置必要防盗技术装置,对老化线路和变电站逐年进行技防改造,对各重要和发案部位安装先进报警设施,对地处野外的杆塔、线路、变压器普遍采取防盗装置。严格落实临时用电项目联合把关制度,定期对采取的电力设施护措施进行检查,随施工进度、施工范围的`变化及时维护或调整防护措施,切实达到保护电力设施运行目的。
5、加大考核力度,及时表彰奖励。镇“平安电力”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平安电力”创建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年底对“平安电力”创建活动进行考核评价,重点考评履行电力安全责任完成重要工作任务、电力设施安全管理水平等内容。对圆满完成年度电力设施保护任务,未发生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6、加强法制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以《省电力保护条例》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电力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电力设施保护的认识,工作上做到“四个结合”:一是“条块”结合。做好变电所周围和电力线路沿线企业、村组群众的宣传。二是“点片”结合。做好施工点附件单位的企业、村组群众的宣传教育。三是“警示”结合。对鱼塘附近线路及时安装“禁止在电力线路下钓鱼”的警示标牌,对配变台架、配电房(箱)及时安装“高压危险、禁止攀登”和“配电重地、闲人莫入”等警示标示牌。四是“正反”结合。抓住典型大力宣传,表彰保护电力设施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运用典型案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教育广大群众积极营造人人关心电力设施、关心电力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7、加强电力维护,开展共建活动。把电力设施保护作为平安电力创建工作的重点,一方面。加强巡线护线队伍的建设,加大巡线护线工作力度,适时组织专门力量,在易发案时间、易发案地段开展巡逻、守候、看护工作,不断增强防范工作的针对性。另一方面,深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防动共建活动,不断丰富联防工作内涵,扩大联防工作规模。
电力设备运行保障方案 篇2
1引言
电力系统安全可靠运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电力系统发生故障时,给电力工业和工农业生产带来无法估量的灾害,严重时危机设备和人身安全。笔者根据多年的一线经验,简单介绍了电力设备在运行中出现的常见问题及相应的解决方案。
2一次设备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电力系统由发电、输电、变电、配电及用电等环节组成的,通常把直接生产、输送和分配电能的设备成为电力系统的一次设备也称为主设备,一次设备构成了电力系统的主体,通常包括隔离开关、发电机、断路器、电力变压器、电力母线、输电线路和电力电缆等设备。以下主要介绍主变和母线运行中的问题以及解决措施。
2.1主变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变压器是变电站中的主要设备。随着电力系统容量的日益增大,变压器的安全越来越重要。它的运行状况对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具有重大影响。
2.1.1电气和器身方面的缺陷
(1)分接开关接触不良
有载和无载分接开关接触不良的缺陷,是主变各类缺陷中数量最多的一种。根据多年运行检修经验,分析认为分接开关接触不良频繁发生的直接原因是:接触点压力不够和接点表面镀层材料易于氧化;而根本原因则是设计和制造上没有采取有效的保证接触良好的技术措施。尽管截止到目前尚末因接触不良直接导致严重事故,但是造成过被迫停电检修的情况很多。如果不是定期的色谱分析和直阻测量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因分接开关接触不良引起事故将不可避免。
(2)铁芯绝缘电阻降低和铁芯接地
铁芯绝缘电阻降低和铁芯接是主变电气方面占第二位的缺陷。
造成铁芯绝缘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铁芯夹件与铁芯间的绝缘纸板宽度较小,厚度也较小,在夹件和铁芯间所形成的沟槽宽度不够,油中杂质易在沟槽中沉积,使铁芯绝缘逐渐降低。
在处理铁芯绝缘低的问题上,对造成保护装置动作的和绝缘电阻降至零的,均迅速进行吊罩俭修,对绝缘电阻降低缓慢的,则根据色谱分析结果,选择合适的检修日期)多数是结合大修处理的。从以上情况不难看出,这类缺陷的根本原因是设计的不合理和安装工艺的不细致。
(3)管套绝缘劣化
这类缺陷一般能占到问题的20%左右。据分析认为最大的可能是由于电容芯子在出厂时干燥不彻底。这些缺陷是由于设计不周和工艺马虎造成的。对介损大的套管均及时组织检修,更换为新套管;小套管的缺陷则视情节轻重和有停电机会时,进行更换检修。
(4)整体绝缘降低
整体绝缘降低的原因全部都是绝缘油逐渐老化,尚未发现绕组受潮的例子。出现这种缺陷后,只要及时更换再生器中的硅胶,绝缘即可恢复。油老化比较严重的,也只需在一二年内再换一次硅胶,就可解决问题。因此绝缘降低的缺陷采取相应反措后,仍可继续运行,以待计划性大修中解决。对安全运行并不构成威胁。
2.1.2结构和机构方面的缺陷
(1)外部渗漏
国内各厂生产的变压器,渗漏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它不仅严重地影响外观整洁,而且因油污造成的额外积尘,特别是在散热器上,极大地妨碍散热,另外,还腐蚀变压器体外的二次电缆,并给检修维护工作带来不便。目前,处理比较严重的漏渗的工作,已成维修工作的主要内容,导致大量人力财力消耗。渗漏的主要部位是在器身外部的各种部件上。这些问题只要制造厂改进设计,严格加工工艺,对材质严格把关,配用质量好的附件,就可以很好地解决。
(2)内部渗翻
这种缺陷普遍存在于有载分接开关的切换开关筒上。电容套管的内渗在以前曾发生过。近十余年来,由于设计和工艺的进步,内渗现象已逐渐基本消除。
(3)有载分接开关动作失灵
开关控制系统和传动系统的失灵,是变压器的另一大病疾。随着有载调压主变的增多,给运行检修造成了越来越多的麻烦。
2.1.3分析探讨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运行中变压器已经存在的普遍性的缺陷,大多数与制造质量有关,运行检修部门不可能彻底改善。因而只能根据多年来取得的经验,区别情况具体分析和采取措施。在更换有缺陷或已损坏的部件时,应尽量选用质量已有改进或更新换代的产品。对易损件需准备较多的备品。
对发现早期缺陷灵敏度较高的预防性试验项目如直流电阻,特别是绝缘油的色谱分析,应坚持按规定周期进行,并继续完善方法和仪器。对在线的变压器潜伏故障监测装置,要定期检验和整定,使其正常工作,以保证对潜伏性故障做出正确反应。
2.2母线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随着电网的快速发展,电网的安全和系统的稳定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由于母线是变电站及电力系统汇合的枢纽,承担着电能的汇集及分配等重要任务,重要性众人皆知。它在一般运行中可能发生短路、断线等故障。当未装设专用的母线保护时,如果母线发生故障,只能依靠相邻元件(如发电机、线路或变压器等)的后备保护带延时切除故障,这将延长故障切除时间,并且往往会扩大停电范围,对高压电网的安全运行极为不利,因此GB14285-93《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规定在35-50KV的发电厂或变电所的母线上应装设专用的母线保护。其保护工作的可靠性将直接影响发电厂和变电站工作的可靠性,因此要求母线保护应能快速、可靠地切除故障母线,消除或尽量减小故障的影响。
2.3母线保护的构成原理及其适用范围
(1)对3-10kV单母线分段接线,宜采用不完全电流差动式母线保护,保护仅接入有电源支路(如电源进线、母线分段或对端有电源出线等)的二次侧电流。保护一般由两段组成:第一段采用无时限或带短时限的电流速断保护,当灵敏系数不符合要求时,可采用电流闭锁电压速断保护;第二段采用带时限的过电流保护,其动作时限应大于无电源出线过电流保护一级。
(2)对于35-66kV各种接线形式的母线,宜采用不带比率制动的完全电流差动式母线保护,即将接在本段母线上所有进出元件的二次电流均接人差动保护回路,以便能实现有选择性的快速保护。
(3)110-500kV各种主接线形式的'母线,应采用具有比率制动特性的差动保护,并应设置大差动及各段母线小差动,大差动作为母线区内故障的判别元件,小差动作为故障母线的选择元件。
2.4结论
为了保证一次设备的安全可靠,就必须采取充分的微机保护措施。电力系统中的微机保护装置起着及其重要的作用,当电力系统运行发生故障时,它可以自动、快速,有选择地将故障设备从电力系统中切除,从而保证系统中其他部分正常运行;当电力系统出现不正常工作状态时,可动作并发微机出相应的信号、减少负荷或跳闸。电力系统中的保护装置在技术上首先应满足速动性、灵敏性、选择性和可靠性这四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3二次设备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电力系统二次设备主要包括继电保护、自动装置、故障录波、就地监控及远动,其可靠运行时确保电网稳定和电力设备安全的基本要求。
电力二次设备受到电磁干扰等原因导致误动作、拒动作,对其实行状态检修是电力系统发展的需要。
3.1二次设备的状态监测
站内二次设备的状态监测对象主要有:交流测量系统,包括TA、TV二次回路绝缘良好、回路完整,测量元件的完好;直流操作、信号系统,包括直流电源、操作及信号回路绝缘良好、回路完整;逻辑判断系统,包括硬件逻辑判断回路和软件功能;通信系统;屏蔽接地系统等。与一次设备不同的是二次设备的状态监测对象不是单一的元件,而是一个单元或一个系统。监测的是各元件的动态性能,有些元件的性能仍然需要离线检测,如TA的特性曲线等。因此,电气二次设备的离线检测数据也是状态监测与诊断的依据。
3.2对二次设备的状态监测方法
随着微机保护和微机自动装置的自诊断技术的发展、变电站故障诊断系统的完善为电气二次设备的状态监测奠定了技术基础。对综合自动化变电站而言容易实现状态监测,保护装置内各模块具有自诊断功能,对装置的电源、CPU、I/O接口、A/D转换、存储器等插件进行巡查诊断。可以采用比较法、编码法、校验法、监视定时器法、特征字法等故障测试的方法。对保护装置可通过加载诊断程序,自动测试每一台设备和部件。然而,对常规保护进行状态监测较难实现,因为二次回路是由若干继电器和连接各个设备的电缆所组成,点多、又分散,要通过在线监测继电器触点的状况、回路接线的正确性等则很难,也不经济。一方面应从设备管理环节入手,如设备的验收管理、离线检修资料管理,结合在线监测来诊断其状态。另一方面在不增加新的投入的情况下,应充分利用现有的测量手段。如TA、TV的断线监测;直流回路绝缘监测、二次保险熔断报警等。
4结语
如何保障电力系统可靠稳定运行是一个尤为复杂的项目。而如何迅速解决一次设备、二次设备故障情况又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分。本文从较为粗略的方面介绍了如何根据一次设备、二次设备中主要设备的状况来判断解决常见故障。
电力设备运行保障方案 篇3
根据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力设施保护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全面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广西电网公司警企联防联建合作备忘录》《钦州市公安局钦州供电局警企联防联建协作机制协议》精神,结合钦安委办〔2020〕39号〔钦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涉电公共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巩固历年警企共建成果,深化我市电力设施安全防护工作模式,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供用电秩序,确保钦州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经钦州市公安局、钦州供电局双方研究决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共同制定《2021年度开展电力设施保护专项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本年度电力设施保护专项工作主要依托钦州市公安局钦供电局双方联合签署的《警企联防联建协作机制协议》,在钦州市开展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电力生产办公营业场所联防、打击涉电违法犯罪活动等工作。同时,在重要节假日、特殊时期,依照联合保供电、保安全保稳定的特殊要求,强化我市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提高我市重要场所和重要电力用户安全可靠供电、确保人民群众生活用电,继续保持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零”发案的记录,在助推电网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同时,更好地服务和推动钦州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和参加单位
(一)组织单位:钦州市公安局、钦州供电局
(二)参加单位:涉及“三电”工作的市直其它单位。
三、电力设施保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安排各项工作要求和部署;负责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总体协调和日常管理;制定保供电阶段电力设施安全保卫、重要生产场所安全保卫巡防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做好保供电期间应急管理工作,收集、报送保供电信息;对保供电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保供电工作检查,并督促指导发现问题的整改;编制保供电工作总结。
四、工作开展方式及内容
(一)协防协查:由电力警务室组织协调警力43人,定期指导钦州供电局委托的电力设施专业安保巡防服务队伍(以下简称“巡防队”)对重点保电党政机关、交通、医疗、民生等单位及重要供电厂站(具体见附件)开展巡防巡查工作。其中,在重要节假日、特殊时期按供电企业的实际工作需要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特定的巡查、值守工作。即由策划、实施两个阶段开展电力设施的专项巡查、值守工作。
1.策划阶段
供电企业根据保供电内容、范围,确定重点保供电场所巡查内容和时间,电力警务室负责人结合电力警务室日常工作安排,指派一定数量的警员参加巡防队对重点保供电场开展巡查工作,主要巡查保供电的场所、线路周边是否存在治安、外破、非法施工等隐患,并及时上报。
2.实施阶段
根据保供电内容、范围,在保供电期间开展重点保供电场所的值守和协防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破坏、冲击电力生产场所的行为。
(二)联合工作,完善重要变电站“一站一警”网格化管理:按照相关任务、活动方案要求,依法开展对专项检查工作,并参与协调、解决破坏电力设施突发事件等。
1.依法查处破坏电力设施或哄抢、盗窃电力设施的各类案件,按照上级部署,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对破坏、哄抢、盗窃电力设施案(事)件频发地区地段和治安问题突出的地方,适时组织开展重点整治行动。提高重特大涉电案件的破案率、有效遏制重特大涉电案件的发生率。
2.依法查处非法收购电力器材和窃电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取缔违法收购电力器材窝点,控制销赃渠道;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和电力企业的优势,严厉查处窃电违法犯罪行为,排除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治安隐患。
3.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查处、协调处理阻扰电力生产事件和电力建设重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大矛盾纠纷。
4.协调各属地派出所,完善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联络人机制,实现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警企网格化管理。
(三)指导供电企业开展内部治安管理工作.企业治安防范是供电企业开展治安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保卫工作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供电企业内部治安的稳定,是供电企业稳定和谐发展的基本条件之一。
1.定期指导供电企业开展内部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帮助查找建设上存在的盲区、死角。
2.协助供电企业提高内部治安保卫人员综合素质。
3.定期对供电企业内部重点办公、生产场所“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工作方面进行检查、指导,排查要害部位各种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提高供电企业自身抵御外部破坏能力。
(四)宣传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制定专项宣传方案,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宣传活动,主要开展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和组织群众开展护线工作。
1.协助供电企业开展内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内部员工法律意识。
2.参与供电企业开展各类“保护电力设施宣传”、“社会公开日”等宣传活动,引导社会群众积极参与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提高社会群众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群防群治”的意识。
五、其他要求
(一)增强保密意识,防止泄密。参与人员做好保供电工作信息及资料定密、保密工作,加强保密宣传教育,严禁将与保供电有关的资料和文件上传至互联网,或泄露给无关人员,杜绝发生泄密事件。
(二)遵守工作纪律。开展巡防、宣传及处置突发事件等专项工作要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协助供电企业开展工作。
(三)统一着装,巡警着警服;其它人员着现场工作服。
(四)做好新闻宣传报道,利用不同媒体,多层面大力宣传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五)加强后勤保障。钦州供电局根据工作实际情况,为参加行动的人员提供必要的用具装备和后勤保障。因工作需要,安排警员参加巡防队全天值守、全天候多频次巡查等涉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参加行动的人员误餐费等由钦州供电局委托相关单位负责。
电力设备运行保障方案 篇4
1、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
公司所在地区5~11月为台风季节,平均每年有台风影响3次,灾害最大台风为20xx年8月8日,中心最大风力12级,20xx年9月15日出现最大台风暴潮,中心风力达12级以上。由于台风期风暴可引起增水,台风增水或汛期涨水;且雨量充沛,年平均降水量约为1150mm,上述情况可能会对生产造成较大影响。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应急抢险工作实行公司统一组织领导和分部门牵头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2)参与救援行动的公司人员和机械设备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指挥,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救援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3)参与救援行动的全体公司人员要在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安全、高效、有序完成救援任务。
3、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组织体系公司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1)总指挥:彭志洪
(2)副总指挥:吴小烽
(3)成员:蔡治寰、张清和、高海同、雷冬明、郭明祥、徐水土、王黎明、戴尧城、何文峰、尹克明、何贞贞、雷峰、胡新华、王涛
(4)指挥部设:综合协调组、安全保卫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等专业处理组,具体承担事故救援和处理工作。
2)指挥机构职责
(1)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以及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
(2)专业处理组的职责
综合协调组:负责安全事故的报告,通知指挥部成员及相关单位组别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理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公司总经理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领导和公司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具体由王涛负责。
安全保卫组:由公司保安队负责,具体负责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由张清和负责。
抢险救援组:公司保安组负责,进行抢险救援;由张清和负责。
医疗救护组:公司保健室负责,行政部其它组别配合,联系XX医院急救中心,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理;具体由蔡治寰负责。
后勤保障组:由行政部负责,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各种抢险救灾物资和通讯保障工作;具体由蔡治寰负责。
事故调查组: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时介入,配合现场勘察取证,以及上级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工作;具体由吴小烽、高海同及有关专家成员组成。
善后处理组:由行政部和各单位等部门配合,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具体由蔡治寰负责。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一)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
1、通过设置的监控录像进行监控,监控录像由消防控制中心负责进行监控。
2、通过现场工作人员监控,由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巡检方式进行监控。
3、通过日常气象信息收集,应急指挥组成员应定制中国移动(联通)天气预报信息服务,随时掌握天气情况。公司任何部门收到政府机构发出的防台风、防暴雨、防洪水紧急预防信息,必须马上同时转达到彭志洪、张清和、蔡治寰吴小烽处。
(二)防止台风、洪水、暴雨灾害的安全对策与措施
1、当气象预报发出台风、暴雨、特大洪水的红色预警警报时,应急指挥组自然成立,总指挥召开会议部署应急响应工作。应急指挥组应至少提前6小时向全公司发出预报信息。
2、工务部、公共事务部、行政部必须安排应急值班人员,并将应急值班人员向全公司通报(包括姓名、联系方式、值班地点)。
电力设备运行保障方案 篇5
为确保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期间基建工程安全形势平稳,根据电监会《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规定》和《宁洱伟业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保障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期间安全发供电工作安排》要求,制定本专项方案。各电厂应根据本专项方案的要求制定实施细则,并结合实际执行。
一、工作目标
是杜绝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期间发生的各类重大事故,避免人身事故和一般设备事故;防止各种自然灾害引起的安全事故;防范各类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确保国家重大活动安全形势稳定,圆满完成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期内的安全任务。
二、工作要求
1.各发电厂供电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电厂实际安全工作的不同重点,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上报公司总经理。总经理组织参建各方明确责任,落实责任,严格考核。督促各电厂供电部门根据不同岗位的实际情况,将安全责任落实到班组和个人。
2.各发电厂供电部门要按照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方案的要求,加强应急值班工作,对重大事件包括发现重大隐患的报送要做到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对隐瞒不报、故意少报或者上报不及时的发电厂和相关人员将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三、重点工作
加强管理,明确责任,确保发电、供电安全1.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切实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各发电厂、供电部门要求制定完善“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方案”,严格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在发电、供电安全管理中核心主导作用,对现场安全工作要做到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监督,切实抓好各级责任制的落实。
完善安全监管体系和保障体系。在组织上,各发电厂要根据电厂运xx况完善安全管理机构的.组织安全制度和健全安全班组,保证电厂发、供电设备安全正常运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在措施上,各发电厂在班组每小时一次巡回检查外,各发电厂班组应依据发、供电情况和存在的危险源进行重点监控;在体系运作上,充分发挥安全监督体系、安全生产的xx监控效能,明确区域和专业安全监控职责,加大发电、供电设备安全和人身安全。
四、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和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遇有重大活动时,按照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方案,发电厂生产领导组织进行一次安全管理检查,从人身和设备安全性的角度重新进行危险源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专项措施,认真进行专项整改。已制定整改措施的,必须做到责任落实、监督落实,确保各项隐患彻底消除,持续改进,不断提高电厂安全文明生产技术水平。
根据电厂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预案和相应的应急预案。
做好防洪管理工作
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防洪渡汛组织机构,并认真研究落实各部门、各个员工的责任,督促所有人员及时到位,确保防汛组织运行快速、有效。
认真排查,及时治理。各电厂要认真做好防洪隐患排查,及时制定治理方案,加快隐患治理。
积极准备,完善预案。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防汛、防险、防灾的要求,制定防洪、过洪方案和应急预案。要加强与当地气象、水利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水情,做好xx预报;做好防汛救灾物资管理、防汛演练和防汛值守工作。
加强消防管理1.各发电厂要根据施工的不同阶段对消防措施进行完善,确保消防用水xx和消防装备以及救援装备配备齐全,加强可燃物管理,严格执行动火作业管理,对重要防火部位进行动火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票”。
电力设备运行保障方案 篇6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徽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有效防范和严厉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违法犯罪行动,维护正常的供应电秩序,根据《亳州市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蒙经【XX】11号精神,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安徽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等法律为依据,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落实措施,放置结合”的工作要求,在全镇统一开展电力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和盗窃电能违法犯罪活动,创建良好的供应电环境,为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涉电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的供应电秩序,创造良好的`供应电环境;通过电力法律法规的宣传,在全社会树立保护电力设施和电能是涉及全社会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思想意识,使广大群众自觉维护电力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通过电力行政执法的具体实践,推进电力行政执法机构的建立,建立健全电力执法体制和机制,提高电力行政执法水平。
(二)工作任务
1、电力设施保护。集中整治一批违章施工作业等危及电力设施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许可审批制度;清楚一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建筑、违章植树、开挖取土等重大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电力设施安全;查处一批破坏盗窃电力设施重大案件,依法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坚决遏制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案件的多发问题。
2、电能保护。整治一批窃电场所和窃电用户,破获一批盗窃电能重大案件,使盗窃电能违法犯罪发案率明显下降,用电市场明显好转;督促整改一些企业供应电重大安全隐患,避免和防范企业供应电安全风险,不断提高安全稳定供电的可能性。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镇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行政执法专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保护电力设施的重要性,把执法专项行动纳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地把专项行动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点,防治结合,建立有效防范的安全管理机制。派出所、安监办和供电所在执法专项行动中,要突出重点,密切配合。在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集中查处一批盗窃电能的违法犯罪分子,侦破一批破坏盗窃电力设施,影响供电安全的案件。通过实施专项行动,创造良好的供应电环境的同时,要认真查找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管理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内控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机制。
(三)加强执法专项行动督促检查和信息上报工作。镇行政执法专项领导小组将组织工作组,对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加强信息收集和数据统计上报工作。执法专项行动期间,各相关单位要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内容包括执法人员出动人(此)、查处案件数及发现的问题、行政处罚、违法案件整该落实情况、挂牌督办案件查处进展情况等,及时提交“执法专项行动”信息稿件和《执法专项行动战果半月统计表》,自集中整治阶段开始每15日上报一次。对行政处理、刑事侦破的破坏盗窃电力设施、盗窃电能和非法收购电力设施案件,安全监管部门督办处理的重点隐患的整治情况要随时上报。
电力设备运行保障方案 篇7
为切实搞好我镇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维护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巩固农网改造及户户通电工程成果,确保供电质量和供电可靠性,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我镇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以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确保我镇配电网络安全稳定运行,促进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以线路清理为突破口。严厉打击窃电、破坏、盗窃电力设施等违法行为。坚持依法管电,打防并举,预防为主的方针,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镇党委、各村、居和电力企业齐抓共管的合力。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协调等管理工作。
三、具体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实施方法》及《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我镇电力设施保护措施。建立电力设施保护责任网络体系,明确职责和任务,强化考核,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宣传力度和处理力度,切实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确保一方供用电平安。
四、工作重点
1、清除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建筑物、构建物等。
2、整治在电力设施周围进行爆破及其它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行为。
3、整治收购电力器材的废旧收购网点。
4、整治擅自在杆塔上架设的其它线路和设施。
5、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的犯罪活动,依法查处损坏电力设施的事件。
五、具体工作措施
1、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我镇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强化管理。将该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建立可行的管理制度,建立电力设施保护网络,每个组都要有人具体负责,有信息联络员。
2、加大宣传力度
我镇有采取有效措施,利用各种途径,广泛宣传电力设施保护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广大农牧民群众进行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保护电力设施氛围。
3、全面深入推行电力设施保护“三包”模式
全镇电网线长、点多、面广,管理和维护工作量大,与人民生产、生活联系相关,仅靠供电所管理鞭长莫及,电力设施保护必须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群众,我镇将全镇电网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与供电部门的协调联动,组织发动群众参与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按照谁受益,谁保护的原则,各村、社区要与各组、农户划分电力设施保护责任区,通过实施电力设施保护“村包片、居包段,户包杆”的“三包”管理办法,进行明确分解,责任到村、到居、到户。
4、切实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区的建设管理。
国土资源、电力部门要加强联络,沟通和合作,搞好电力设施保护区的建设管理。建设部门要将电网建设纳入建设规划,在规划中预留电力通道和建设用地。严禁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兴建建筑物,凡在架空电力线路设施保护区内兴建建筑物,村、社区不得签批同意兴建或修建的意见。建设、国土等部门在办理建设、用地等手续时,应要求建设单位或个人出具电力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确保规定的电力线路设施与建筑物的安全距离。
5、开展电力设施保护“五个一”专项清理活动
经过农网改造,配电网络逐步完善,供电质量、供电可靠率不断提高,但是,仍然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特别是线路通道的清理,仅依靠专职电工已不能清理到位,为了确保安全可靠供电,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一是我镇与供电部门联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各组、群众集中清理一次线路通道,公安、林业、国土部门要大力支持,供电部门负责技术指导,现场指挥,确保安全。对危及电网安全的房障、筑障及林木进行全面清理。二是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要限期撤出。三是严厉查处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爆破作业、取石、取土、修建构筑物或建筑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对在电力杆上安装通信、广播、电视、电话线路或设备、各种标示牌、广告牌等要进行专项清理,消除安全隐患。五是对非法收购废旧电力器材的网点要严厉打击,堵住销赃渠道。
6、严厉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及盗窃电能的犯罪活动,作为维护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
要充分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提供线索,如有线索,村居要迅速行动,严厉打击。不定期经常开展夜间巡查,对有贼心的不敢偷,建立常效机制,常抓不懈,对已发生的破坏电力设施的案件,要组织专班,抓紧破案,依法惩处,以震慑罪犯,教育群众,对收购废旧物资的行业,要加强监督检查,堵塞盗窃电力设施的销赃渠道。
电力设备运行保障方案 篇8
根据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力设施保护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全面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广西电网公司警企联防联建合作备忘录》《钦州市公安局钦州供电局警企联防联建协作机制协议》精神,结合钦安委办〔2020〕39号〔钦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涉电公共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巩固历年警企共建成果,深化我市电力设施安全防护工作模式,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供用电秩序,确保钦州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经钦州市公安局、钦州供电局双方研究决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共同制定《2021年度开展电力设施保护专项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本年度电力设施保护专项工作主要依托钦州市公安局钦供电局双方联合签署的《警企联防联建协作机制协议》,在钦州市开展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电力生产办公营业场所联防、打击涉电违法犯罪活动等工作。同时,在重要节假日、特殊时期,依照联合保供电、保安全保稳定的特殊要求,强化我市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提高我市重要场所和重要电力用户安全可靠供电、确保人民群众生活用电,继续保持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零”发案的记录,在助推电网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同时,更好地服务和推动钦州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和参加单位
(一)组织单位:钦州市公安局、钦州供电局
(二)参加单位:涉及“三电”工作的市直其它单位。
三、电力设施保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安排各项工作要求和部署;负责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总体协调和日常管理;制定保供电阶段电力设施安全保卫、重要生产场所安全保卫巡防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做好保供电期间应急管理工作,收集、报送保供电信息;对保供电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保供电工作检查,并督促指导发现问题的整改;编制保供电工作总结。
四、工作开展方式及内容
(一)协防协查:由电力警务室组织协调警力43人,定期指导钦州供电局委托的电力设施专业安保巡防服务队伍(以下简称“巡防队”)对重点保电党政机关、交通、医疗、民生等单位及重要供电厂站(具体见附件)开展巡防巡查工作。其中,在重要节假日、特殊时期按供电企业的实际工作需要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特定的巡查、值守工作。即由策划、实施两个阶段开展电力设施的专项巡查、值守工作。
1.策划阶段
供电企业根据保供电内容、范围,确定重点保供电场所巡查内容和时间,电力警务室负责人结合电力警务室日常工作安排,指派一定数量的警员参加巡防队对重点保供电场开展巡查工作,主要巡查保供电的场所、线路周边是否存在治安、外破、非法施工等隐患,并及时上报。
2.实施阶段
根据保供电内容、范围,在保供电期间开展重点保供电场所的值守和协防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破坏、冲击电力生产场所的行为。
(二)联合工作,完善重要变电站“一站一警”网格化管理:按照相关任务、活动方案要求,依法开展对专项检查工作,并参与协调、解决破坏电力设施突发事件等。
1.依法查处破坏电力设施或哄抢、盗窃电力设施的各类案件,按照上级部署,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对破坏、哄抢、盗窃电力设施案(事)件频发地区地段和治安问题突出的地方,适时组织开展重点整治行动。提高重特大涉电案件的破案率、有效遏制重特大涉电案件的发生率。
2.依法查处非法收购电力器材和窃电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取缔违法收购电力器材窝点,控制销赃渠道;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和电力企业的优势,严厉查处窃电违法犯罪行为,排除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治安隐患。
3.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查处、协调处理阻扰电力生产事件和电力建设重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大矛盾纠纷。
4.协调各属地派出所,完善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联络人机制,实现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警企网格化管理。
(三)指导供电企业开展内部治安管理工作.企业治安防范是供电企业开展治安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保卫工作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供电企业内部治安的稳定,是供电企业稳定和谐发展的基本条件之一。
1.定期指导供电企业开展内部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帮助查找建设上存在的盲区、死角。
2.协助供电企业提高内部治安保卫人员综合素质。
3.定期对供电企业内部重点办公、生产场所“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工作方面进行检查、指导,排查要害部位各种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提高供电企业自身抵御外部破坏能力。
(四)宣传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制定专项宣传方案,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宣传活动,主要开展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和组织群众开展护线工作。
1.协助供电企业开展内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内部员工法律意识。
2.参与供电企业开展各类“保护电力设施宣传”、“社会公开日”等宣传活动,引导社会群众积极参与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提高社会群众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群防群治”的意识。
五、其他要求
(一)增强保密意识,防止泄密。参与人员做好保供电工作信息及资料定密、保密工作,加强保密宣传教育,严禁将与保供电有关的资料和文件上传至互联网,或泄露给无关人员,杜绝发生泄密事件。
(二)遵守工作纪律。开展巡防、宣传及处置突发事件等专项工作要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协助供电企业开展工作。
(三)统一着装,巡警着警服;其它人员着现场工作服。
(四)做好新闻宣传报道,利用不同媒体,多层面大力宣传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五)加强后勤保障。钦州供电局根据工作实际情况,为参加行动的人员提供必要的用具装备和后勤保障。因工作需要,安排警员参加巡防队全天值守、全天候多频次巡查等涉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参加行动的人员误餐费等由钦州供电局委托相关单位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