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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教研共同体建设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有关教育信息化的战略部署,落实浙教办函〔20xx〕53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落实好“新增城乡教育共同体结对学校(校区)1500家”省政府民生实事任务的通知》现就镇海应行久外语实验学校和镇海区九龙湖中心学校义务教育城乡教育共同体20xx年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xx〕70号),文件精神和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以教育信息化全面推动教育现代化”要求,各校实行“资源共享、管理共进、教学共研、文化共生、考核捆绑”的管理模式,在办学理念、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学校特色等各方面实现共生发展。
二、发展目标
1.资源共享。推动教共体内教师的有序流动、均衡配置、培训培养、整体评价等机制。鼓励各校培育特色学科,形成优质教师团队,引领学生发展。充分借助教育信息化的力量,整合核心校和各成员校的优质资源,实现教共体内师德建设、课堂教学、校本教研、课题研究等资源共享,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2.管理共进。构建合作交流平台。建立以教共体核心校牵头的学校日常教学管理和学校发展通报、研讨例会制度。实施教共体内教学协同管理,做到常规制度、课程建设、教学进度、质量检测等基本同步。组织各校名师成立学科建设指导小组,指导教共体内学校的各门学科建设。
3.教学共研。核心校以项目合作方式接纳成员校教师参与教科研,由骨干教师帮扶成员校开展富有针对性的研究,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建立科学的教育教学质量诊断监控机制,实施统一的质量检测管理,制定各学科质量保障制度,指导并督促各校学科教育。加强教学经验交流,提升教共体内学校的教学管理水平、教师发展水平、学生发展水平。
4.文化共生。教共体通过资源共享、活动共建、质量共评,助推文化渗透。核心校立足地域文化和学校教育资源,培育富有特色的学校文化。教共体各学校通过城乡学生“手拉手”、家庭结对等形式,组织交流活动,促进城乡学生的相互了解、共同进步。教共体之间力所能及地为对方提供教育基地和实践空间。
5.考核捆绑。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方案,建立健全教共体一体化考核评价机制。教共体内各成员校在特色发展、校园文化、学科建设、教研活动、教学协同等方面实行捆绑式考核,成员校的发展情况作为核心校相关考核的主要依据。形成利益共享、荣辱与共的共同体。
三、实施内容
(一)加强队伍建设
1.两校各自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教学副校长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教研组长代表为成员。
领导小组分工如下:校长负总责,制订工作实施方案与年度计划,做好思想引领工作协调;教学副校长分管,协调、推进各方工作;教导处主任具体负责,落实各项活动的开展,信息报道、工作月报、资料整理;信息技术处主任负责网络技术支持,建设宁波智慧教育和“之江汇”网络帮扶空间;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综合等教研组长,负责同步课堂、网络教研活动的开展。
2.两校共同组建钉钉工作群,发布活动信息,开展工作交流,分享教学经验,构建发展共同体。
(二)完善学校网络建设
完善学校网络建设,完善学校数据中心的建设。充分利用各级教育网络资源中心、信息系统应用体系、技术服务体系,实现教育数据中心的无缝对接及综合管理应用,实现与教育网络互通和应用。
(三)交流课堂教学
利用互联网技术,由优质学校部分学科的授课教师同时对本校学生和结对帮扶学校学生开展线上、线下互动教学。使结对的学校学生实现同步上课、同步作业、同步接受辅导,结对的学校教师共同备课、共同上课、共同批改作业和辅导学生,共同进行质量检测,让乡村学校的学生同步享受到城镇的优质教学资源。
(四)加强网络教研
基于网络平台开展集体备课、教学诊断和主题研修活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城乡教师教学整体水平。
(五)提升师资常态
通过校际师徒结对、同伴互助等方式,促进两校教师各专业发展,培养一批农村学校教学骨干,互相交流学习课堂教学和专业技能。
(六)共建学校文化。共同体学校要互相交流学校文化,吸收新的内涵,将优秀学校的学校文化逐步内化,并逐步形成自己的学校文化,构建两校丰富而有个性特色的学校文化。
四、工作安排
1.两校成立“城乡教育共同体”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各结对帮扶工作小组,确立帮扶形式及帮扶学科。
2.通过互联网形式开展“同步课堂”的教学。
3.通过“网络研修”的教研形式,开展集体备课、课堂诊断和主题研修等活动,实现优质资源的共享与补给,提升教师的专业能力。
4.积极拓展同步领域,逐步从课堂延伸到课外,从日常教学拓展到校本特色活动、学校文化交流活动。通过远距离或实地参与或欣赏两校的校园活动,开展线下互访交流活动。(具体结合两校各节日活动开展)
5.认真总结同步课堂教学模式,及时撰写工作总结、收集典型案例,做好活动材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建立学校“义务教育城乡共生体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组织协调和宏观规划及设施工作。在学校各部门间建立“协同推进”的管理机制。从工作的组织管理上,加大学校的统筹力度,担负起明确发展方向、统筹协调学校互联网+义务教育的推进。
(二)制度保障
学校将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城乡共生体建设”工作绩效评价机制,明确规划、统一建设和集中管理,严格制定教育信息化系统网络和数据安全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加强数据管理、信息发布和网络安全监控。
(三)队伍保障
学校将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队伍,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和科研人员的配备力度。
县域教研共同体建设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坚持公益、创新机制,资源下沉、提升能力,便民惠民、群众受益”的原则,以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口,以均衡下沉医疗资源、推进分级诊疗为根本目的,建设和发展“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简称“医共体”),逐步改造和完善医疗服务体系,促进医疗服务模式转变,建立合理就医秩序,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二、工作目标
整合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建立医疗服务分工协作新机制,实现县级医院优势医疗资源下沉基层,推进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立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新格局。通过医共体建设试点,整体完善医共体服务体系,使我县医共体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基本逐步建成。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强化政府宏观管理和规划引导,根据我县县域医疗资源结构布局和群众健康服务需求,按照业务相关、优势互补、双向选择、持续发展等要求,兼顾既往形成的合作关系,统筹安排医疗机构组建医共体,建立完善医疗机构间分工协作机制。
(二)坚持公益,创新机制。坚持政府办医主体责任不变,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创新体制机制,逐步破除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壁垒和障碍,鼓励医共体内成员单位在保持法人资格、单位性质、人员编制、投入渠道、职责任务、优惠政策、原有名称等“七不变”的前提下,实施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药品目录、采购配送、诊疗标准、医保支付、医防融合、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后勤保障等“十统一”管理,调动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三)资源下沉,提升能力。利用县级医院优质资源集中的优势,通过技术帮扶、人才培养等手段,发挥对基层的技术辐射和带动作用。鼓励医共体内发挥集约优势,推进县域医疗资源共享,提高医疗服务体系整体能力与社会效益。
(四)便民惠民,群众受益。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创新医共体工作机制,逐步实现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居民健康“守门人”功能,重点推进公共卫生服务、慢性病预防、治疗、管理和基本医疗紧密结合、深度融合,方便群众就近就医,减轻群众负担。
四、组建和管理
(一)组建县医共体
以县第一人民医院为核心,县妇幼保健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乡镇卫生院为成员,组建郯城县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县医共体”)。乡镇卫生院保留原名称,加挂郯城县第一人民医院某某分院牌子。核心单位与成员单位形成“责权统一、分工协作”的县域医共体。
(二)建立医共体管理体系
1.统一人事管理。县医共体人员编制实行总额控制,由医共体按照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两个范畴统筹使用,原则上可横向、不纵向统筹。医共体内全部实行岗位聘用制,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原有人员按原人事规定管理,新进人员由医共体自主招聘,报县委编办备案。完善与医共体建设相适应的职称晋升办法,实行科学评价,拓展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医共体内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医疗或疾病预防控制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前,必须按规定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连续服务1年。鼓励县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到县级医院进修学习,提高基层医疗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2.统一财务管理。组建县医共体财务核算中心,单独设立集团专户、专账,在现行财政投入政策、渠道和补偿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医共体内各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实行统一管理,独立核算。财政投入资金按国库集中支付程序统一支付使用。医共体设立固定资产专账,分别建立台账,实行统一管理。各单位诊疗设备在保持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可由医共体核心单位根据业务需求统一调配使用。
3.统一药品目录。医共体内统一药品医保报销目录、统一价格。药品目录优先选择国家基本药物。医共体各成员单位所需药械由医共体统一招标采购。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可遴选的药品范围全部下沉基层,加强医共体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衔接,制定长处方、延伸处方实施方案,明确处方病种和药品目录,并结合实际适时调整完善。
4.统一采购配送。坚持药品集中采购方向,落实以省为单位的集中采购和医疗卫生机构自主采购有机结合的药品集中采购新机制。在严格执行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前提下,医共体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对中标结果执行满1年以上的公开招标药品进行集中议价采购。各成员单位所需药械由医共体统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
5.统一诊疗标准。医共体统一规章制度、统一技术规范、统一人员培训、统一业务指导、统一工作考核,全面推广临床路径管理和优质护理服务。制定完善县域内分级诊疗标准,健全双向转诊制度。建立县域消毒供应、心电诊断、临床检验、医学影像、远程会诊等五大中心;按照各分院功能定位和技术特色,合理布局,重点建设区域诊疗分中心,实现医共体内医疗卫生服务规范化、优质化、同质化,并实现整个诊疗过程的可追踪、可调控、可监管。
6.统一医保支付。按照“总额预付、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原则,将不低于上一年度的医保资金打包预付给县医共体,实行按月预付、当月结算、动态调整、年终平衡。县医共体建立医保资金专户,实行专账管理。县医共体结余资金可用于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和内容等。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要求,完善超支分担比例。县医共体内上下级转诊的,患者住院只扣减一次报销起付线。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90%,中医药项目报销比例提高到95%,起付线调整为200元,年度内只扣减一次。
7.统一医防融合。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皮防站、县结防所纳入县医共体成员单位,承担各自牵头业务的指导落实。同时,促进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家医签约、康复养老与基本医疗的紧密结合、深度融合。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为突破口探索基层医防融合服务模式,发挥家庭医生团队优势,明确团队中医生在开展医防融合管理中的主导作用,推动“上下分开”。做好区域卫生健康信息系统与高血压、糖尿病质控监测系统的衔接,推动高血压、糖尿病医防融合管理数据共享。
8.统一绩效管理。合理利用核心单位和基层医疗机构的各自优势,通过内部协商建立利益协作共同体,建立员工绩效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医共体内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医共体内部要建立考核机制,应将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时效、群众满意度等关键指标纳入绩效分配考核。对于医共体内部开展交流学习、技术指导、专家坐诊、双向转诊的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按照相关标准给予适当补贴。
9.统一信息系统。建立区域卫生健康信息平台,将县、乡、村三级全民健康信息统一管理,推进医共体内院务管理、诊疗信息、电子病历和医疗服务等信息互联互通,医共体各成员单位间可以共享县域内居民健康信息数据,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健康管理、远程医疗等服务,方便患者看病就医。
10.统一后勤保障。消毒供应、办公用品等医共体内各项后勤保障服务均统一管理,统一供给和保障,相关费用按照成本予以结算。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10月)。研究建立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发展机制,调研起草并出台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章程,搭好基本架构,明确部门单位职责分工,为医共体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二)实施阶段(20xx年11月-12月)。医共体建设启动并正式运行,按照“七不变”“十统一”的总体要求,初步制定并落实工作机制,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医共体有序有效运作。
(三)推进阶段(20xx年1月-12月)。进一步建立完善的医共体内部运行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促进县域内分级诊疗制度全面落实、就诊新格局得到构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医共体建设是医联体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分级诊疗、优化整合医疗资源的重要载体。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医共体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完善配套措施,强化督导考核,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实施多方联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出台配套文件,发挥政策叠加效应,保证改革措施有效落实。县卫生健康局要发挥牵头作用,明确医共体建设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组织制定医共体建设规划,建立医共体效果评估机制和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医共体的监管。县财政局要按照规定落实财政补助政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县医疗保障局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三)强化督查评估。以落实医共体内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基层人才结构改善和服务能力提升以及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等内容为重点,建立医共体整体成效评价指标体系,实施整体评估。要加强评估效果的运用,与医疗机构评审评价、重点专科建设、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等挂钩,强化工作导向作用。
(四)注重宣传引导。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开展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目的、运行机制、诊疗程序、政策措施等相关内容的宣传。要组织开展对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加强经验总结,及时推广典型做法。引导群众改变就医观念和习惯,提高社会认知度和各方面支持认可度,为推动医共体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县域教研共同体建设方案 篇3
一、精心谋划,科学制定优质均衡发展创建方案
1.加强统筹谋划。结合“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各地要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提高教育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的重要举措,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谋划。到2025年底,全省确保20%、争取30%的县、市、区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到2030年底,争取全省不低于70%的县、市、区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到2035年底,全省所有县、市、区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
2.坚持因地制宜。各州、市要认真总结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经验,依据云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规划,确定每个县、市、区实现优质均衡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明确工作目标、年度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有关部门要为实现优质均衡发展提供必要的土地、资金、人员、政策等保障。要坚持标准、严把质量,在保持稳中求进的前提下,可结合实际对规划进度作适当优化和调整。
3.强化县级政府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总体要求,逐县摸底,全面、准确掌握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等4个方面基本情况,健全硬件投入、设施设备定期更新等机制,制定责任到人的整改方案和措施。
二、创新方式,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
4.科学规划学校布局。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进程、空间布局和常住人口规模编制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中小学校建设标准,预留足够的义务教育学校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并严格实施,不得随意变更。各级政府将教育部门纳入同级城乡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实行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新建配套学校建设方案,有关部门应征得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依法落实城镇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标准化学校有关规定。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提供,强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规范管理。
5.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建立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台账,继续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等项目,通盘考虑现有教育资源的利用,加快城镇学校扩容增位,全面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大校额,推动实现学校办学条件和班额、校额达标。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探索乡村温馨校园建设有效途径,努力推动实现乡村温馨校园全覆盖。
6.推行学区化管理和集团化办学。充分发挥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模式优势和优质品牌学校示范辐射作用,增加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促进学区学校间优势互补,增强薄弱学校造血机能,整体提升办学质量。以教师科学配置为基础、教学质量为核心、教育评价为牵引,促进校际间管理、教学、教研紧密融合。建立健全县域内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机制,完善“优质学校+薄弱学校”、“优质学校+新建学校”帮扶机制。
三、完善机制,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7.完善控辍保学常态化工作机制。压实控辍保学“双线四级”责任,落实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学校和村组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责任机制,推动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充分利用云南省义务教育在校学生动态管理系统、政府救助平台等,认真落实控辍保学服务管理工作,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无遗漏,确保辍学学生“劝得回”。健全普职融合等安置保学和应助尽助救助机制,确保劝返学生稳得住、有出路。健全学校教学质量保障机制,提升学校吸引力,确保劝返学生“学得好”。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控辍保学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未成年犯义务教育保障工作。
8.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机制。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加快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以政府购买民办学位方式入学就读。健全农村留守儿童精准关爱保护机制,优先保障寄宿需求,畅通亲子沟通交流渠道,强化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
9.提升特殊教育质量。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教育质量。推动特殊教育拓展融合,从义务教育向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两端延伸。健全面向视力、听力、智力障碍和孤独症等各类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服务机制。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加大对残疾学生资助力度。健全特殊教育专业支撑体系,为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配齐配足教职工,为招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配备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和专职兼职教师。
四、深化改革,激发学校办学活力
10.改进义务教育评价。开展政府履行义务教育职责评价、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学生发展质量评价等,切实扭转以分数为主的'评价导向,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和活力。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适时推进省域自主性监测,建立反馈整改机制。研究制定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述评有关制度,将任课教师每学期对每个学生学业述评情况纳入对教师的考核内容。
11.大力推进智慧教育。以数字校园建设为抓手,实施学校基础设施和环境智能化改造,普及智能教室、虚拟实验实训室、智能图书馆等智能学习空间和学习终端。用好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加快建设优质数字教学资源,以数字课堂建设为重点,建设一批线上线下融合示范课程,建成服务全省的智能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基于“互联网+教育”的新型教学管理模式,提升区域间、城乡间以及校际间的教学管理水平。
12.提升教育治理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政策。实施阳光均衡分班,均衡配备师资,严禁设置重点学校和重点班级。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探索统筹校内外资源提高课后服务质量的有效途径及模式。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落实和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积极推进学校章程建设。探索推进学生上学放学路径规划和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治理改造等工作。健全学校安全制度及应急预案,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依法依规处置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
五、全面发展,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13.坚持“五育”并举。强化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强化学校体育工作,定期开展学生体质健康和视力监测,推动足球、篮球、排球等体育项目进校园,保证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实施学校美育提升行动,把美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拓宽劳动教育渠道,创新劳动教育方法和评价机制。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健全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定期筛查评估、早期识别与干预机制。
14.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制定教学计划和课堂教学基本要求,严格按照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课堂教学。坚持因材施教,精准分析学情,重视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助辅导。规范课堂教学,培育、遴选和推广优秀教学模式。优化课堂教学方式,促进学生主动、深度、全员参与。注重课堂向课外延伸、教学向教育拓展,引导学生把课堂知识应用于社会实践。健全教学评价制度,注重评估与改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统筹调控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作业量和作业时间,严格控制考试次数。
15.发挥教研支撑作用。完善省、州市、县、学校四级教研体系,推进省、州市、县三级教研机构建设,配齐所有学科专职教研员。健全教研员准入、退出、考核激励和专业发展机制,建立专职兼职结合的教研队伍。因地制宜采用区域教研、网络教研、校本教研、综合教研、主题教研以及教学展示、现场指导、项目研究等多种方式,增强教研工作服务学校教育教学、教师专业成长、学生全面发展和教育管理决策等方面的效能。
六、夯实基础,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16.优化教师资源配置。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编制管理,加快推动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深入持续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各县、市、区统筹教师资源,按照高于规定学历的教师数、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体育艺术专任教师数以及教师职称、年龄结构等核心指标,均衡配置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推行教师、校长交流轮岗。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实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持续加大思政、体育、音乐、美术、劳动、科学、综合实践活动和心理健康、特殊教育等紧缺教师的配备和培养力度。
17.提高教师专业能力。推进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推进校长队伍专业化建设。实施“万名校长培训计划”、义务教育青年教师培训计划,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和省级培训项目重点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边境地区、“三区三州”有关地区倾斜。加强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教师、小学全科教师和“三科”统编教材教师队伍建设。切实落实中小学10%公用经费用于教师培训的政策。改进教师评价机制,将师德表现作为评价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
18.依法保障教师待遇。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加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推动各地为乡村教师提供稳定性住房。实施集中连片地区乡村教师差别化生活补助政策。绩效工资核定向乡村小规模学校、艰苦边远地区学校倾斜,内部分配向班主任和承担特殊教育任务的教师倾斜。对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和社会事务进校园进行统筹规范,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对从教20年以上的优秀乡村教师予以奖励,鼓励各地对优秀教师予以奖励。
七、压实责任,加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组织领导
19.强化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要把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履行公共教育职能的重要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完善各级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工作机制,明确机构编制、发展改革、教育、公安、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等部门相应责任。各级政府每年至少要听取1次义务教育工作汇报,建立健全有关奖惩制度。
20.强化经费保障。保障义务教育财政经费投入,严格落实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要求。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和薄弱学校建设,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思政课建设,加大对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工作的投入。
21.强化督导评估。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各地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义务教育年度巩固情况监测制度,通过调研评估、指标监测等方式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县开展实地评估和指导,对达到标准要求的县、市、区适时申请国家认定。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不按期完成创建任务的地区和创建后出现工作滑坡的州、市、县、区进行约谈或问责。各州、市人民政府要健全监测机制,完善监测手段,通过全程监测、动态监控、过程督导等,加强对创建县和规划县的督促指导。
22.强化激励机制。对在2025年及以前年度主动申请接受国家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认定工作的县、市、区,省级在资金分配、项目安排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每年组织1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研讨观摩活动,推介宣传典型经验做法。
县域教研共同体建设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脱贫攻坚教育帮扶实施方案》和《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xx〕39号)总体部署,积极发挥我市自治区和市级示范幼儿园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示范和带动作用,努力缩小城乡间、园际间的办学差距,提高我市学前教育整体水平,促进我市学前教育健康、均衡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强化帮扶效果,充分发挥各示范园在办学思想、教育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优质幼儿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辐射与拓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民生、促进教育公平为宗旨,以提高农村幼儿教育质量为目标,通过城乡结对帮扶工作,提高我市相对薄弱幼儿园的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促进全市幼儿教育健康、持续、均衡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改善办园条件。督促并要求农村幼儿园不断提高硬件设施的投入,备齐备足幼儿生活学习所需的设施、设备和物品,改善幼儿园硬件设施条件。
(二)提高管理水平。城区幼儿园帮助乡镇幼儿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促进乡镇幼儿园各项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其管理水平。
(三)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城区幼儿园为乡镇幼儿园教师提供观摩、跟班学习的机会,积极组织“送教下乡”活动,通过开设示范课、交流教研信息等形式提高农村幼儿园教师的队伍素质。
三、活动主要形式与内容
结对帮扶双方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兼职支教的方式开展具有实效性、多样性、层次性的帮扶活动。自治区级和市级示范园选派爱岗敬业,有奉献精神,具备良好师德修养,有较强教育教学能力和保教工作经验以及管理经验的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参与帮扶工作;所结对幼儿园的园长、教师也可定期到自治区级和市级示范园挂职锻炼、跟班学习。
(一)加强管理工作交流。帮扶园结合被帮扶园的现状,对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办园思路、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教师培养培训、幼儿管理、后勤管理等通过联合举办专题报告会、座谈会等形式进行互动交流,提高幼儿园管理水平。
(二)加强保教工作研究。通过组织开展教学交流、联合教研、集体备课等形式加强保教工作研究,促进被帮扶园教师树立先进的教育理念,实施科学保教。帮扶园要定期选派教师到被帮扶幼儿园上示范课、公开课、研讨课,有针对性地指导被帮扶园科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被帮扶园要定期组织教师到帮扶园听课、观摩学习、上汇报课。
(三)加强教学教改信息交流。结对幼儿园可以通过各种研讨会、信息交流会等形式,加强双方在教学教改工作方面的交流。具体时间按照各幼儿园的教研活动另行通知。
(四)加强教师培养工作交流。帮扶园要向被帮扶园提供教师培训方面的有关书籍和信息,有计划地对被帮扶幼儿园教师开展定期培训,实行教师培训资源共享,支持被帮扶幼儿园开展园本培训和园本教研,提高被帮扶幼儿园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xx年7月下旬,转发自治区结对帮扶通知,启动全市幼儿园结对帮扶工作。
(二)制定方案阶段。20xx年8月10日前,制定我市幼儿园结对帮扶工作方案。
(三)结对签约阶段。统筹安排城区公办幼儿园、优质民办幼儿园对口帮扶(镇)中心幼儿园,镇中心幼儿园对口帮扶所在乡镇村级幼儿园,在区域内建立“市—镇”和“镇—村”两层结对帮扶。我市自治区示范性幼儿园作为帮扶幼儿园全部参与此次“手拉手”帮扶活动,其中,岑溪市第一幼儿园与安平镇、波塘镇、糯垌镇、三堡镇、马路镇、英才双语幼儿园定点结对帮扶;岑溪市第二幼儿园与归义镇、大业镇、诚谏镇、筋竹镇、水汶镇、金苹果第二幼儿园定点结对帮扶;岑溪市第三幼儿园与岑城镇、南渡镇、梨木镇、大隆镇、金苹果第三幼儿园定点结对帮扶。其它幼儿园采取自愿相结合的方式确定结对。各镇中心小学幼儿园定点结对帮扶两所村级小学附属幼儿园,指导全镇学前教育工作。20xx年9月底前,指导各结对帮扶幼儿园按照“一对帮扶一精准方案”、“一问题一对策”原则建立结对帮扶关系,并签订五年结对帮扶协议(20xx-20xx年),商定帮扶工作内容,制定具体的结对帮扶方案,全面启动结对帮扶工作。
(四)深入实施阶段。20xx年前,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指导,深入推进幼儿园结对帮 扶工作 ,各结对幼儿园根据帮扶协议深入开展各项工作。
五、活动要求
(一)落实责任
参与结对帮扶活动的幼儿园要明确活动的任务,双方制定具体的互助协作方案,建立管理制度,落实保障措施。活动实行工作量制度,双方做好记录统计,注重成果积累。
(二)落实制度
1.参与活动的幼儿园要将结对帮扶活动纳入幼儿园年度自评工作的内容之一,同时也将作为示范园参评、复评的参考依据之一。
2.建立鼓励各级示范园管理者和教师帮扶农村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园的激励机制。市教育局将定期检查结对帮扶工作情况,并进行工作的经验交流和研讨,对活动中的典型事迹、经验将进行大力宣传,对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方案落实、措施具体、效果突出的幼儿园和个人给以表彰奖励。在结对帮扶活动中表现突出者,参加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学科带头人和市级骨干教师的评选时,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考虑。
县域教研共同体建设方案 篇5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办好学前教育”的要求,持续推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努力回应人民群众迫切接受优质学前教育的期盼,结合我县学前教育发展实际,特制度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20xx年我县常住人口学前三年适龄幼儿数为56506人,在园幼儿52662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93.2%,普惠园在园幼儿48564人,普惠率为92.22%;公办园幼儿31401人,公办园幼儿占比为59.63%。目前,我县幼儿园在办园质量、管理水平等方面,还存在着城乡之间、公办园与民办园之间的差距,不能满足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入好园”的矛盾仍较突出。
二、帮扶目标
按照“因地制宜、全面覆盖”的原则,通过开展学前教育“结对帮扶”活动,充分发挥市、县级示范性幼儿园的示范带动作用,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改善和提高全县幼儿园办园水平,逐步缩小城乡和公民办幼儿园的差距,办好让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
三、帮扶对象及范围
帮扶者:阜阳市一类幼儿园、太和县一类幼儿园、县城公办幼儿园
帮扶对象:一般公办幼儿园、民办园
四、帮扶内容及方式
(一)制定实施方案。承担帮扶任务的幼儿园要指派一名副园长和若干骨干教师深入到被帮扶园实地考察, 采取座谈、访问、查阅档案、听课等形式了解情况,明确帮扶工作的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和实施方案。中心学校要根据辖区幼儿园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幼儿园结对帮扶名单,为了保障帮扶成效,1所幼儿园两年内最多可帮扶4所幼儿园。
(二)指导业务工作。承担帮扶任务的幼儿园每学期应选派优秀骨干教师深入被帮扶园在园务管理、教育活动、保教工作、硬件建设方面进行具体指导,指导其结合自身特点,因地制宜,做好园舍和幼儿活动室的环境和文化建设,不断丰富园所内涵,逐步形成办园特色。
(三)开展系列活动。举办专题讲座、开展专题培训、组织示范研讨、交流教研信息,帮助被帮扶园开展园本培训和园本教研,积极承接被帮扶园教师来园参加教研活动和跟岗学习,鼓励双方保教人员开展拜师结对活动,有针对性地提高师资水平和业务能力。帮扶双方要加强相互学习与交流,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观摩、联谊、互赠作品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增进友谊,促进感情,创设良好的活动氛围。
(四)建立帮扶档案。帮扶双方都要建立结对帮扶档案,做到活动有计划、有方案、有措施、有记录,每学期进行结对帮扶活动小结,对活动开展情况、工作成绩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形成小结报告,切实提高帮扶活动的实效性。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幼儿园结对帮扶活动是缩小园所差距,提升办园水平,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幼儿园园长是结对帮扶活动的第一负责人,要切实做好活动的安排、组织工作。
(二)精心筹划,制定实施方案
各参与幼儿园要精心筹划,承担帮扶任务的幼儿园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工作方案,并在双方认真磋商的基础上签订帮扶协议,确保帮扶工作取得最佳效益。并于2021年2月26日前将结对帮扶名单、工作方案和帮扶协议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备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hjchjy@126.com。结对帮扶活动原则上以每两年为一个周期,本期结对帮扶时间为2021年3月至2023年3月。帮扶期满后,视工作情况进行调整,重新确定帮扶对象和时限,依次循环。
(三)加强考核,确保工作实效
幼儿园帮扶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省市县级幼儿园创建、复验和幼儿园表彰的重要依据,年底对将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在适当时候召开现场会,交流展示结对帮扶成果,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四)加强宣传,营造活动氛围
要充分利用新媒体、自媒体等途径及时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对于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及时总结上报。以便树立典型、推广经验,促进全县幼儿园结对帮扶活动深入开展。
县域教研共同体建设方案 篇6
一、精心谋划,科学制定优质均衡发展创建方案
1.加强统筹谋划。结合“十四五”规划和20xx年远景目标,各地要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提高教育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的重要举措,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谋划。到20xx年底,全省确保20%、争取30%的县、市、区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到20xx年底,争取全省不低于70%的县、市、区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到20xx年底,全省所有县、市、区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
2.坚持因地制宜。各州、市要认真总结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经验,依据云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规划,确定每个县、市、区实现优质均衡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明确工作目标、年度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有关部门要为实现优质均衡发展提供必要的土地、资金、人员、政策等保障。要坚持标准、严把质量,在保持稳中求进的前提下,可结合实际对规划进度作适当优化和调整。
3.强化县级政府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总体要求,逐县摸底,全面、准确掌握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等4个方面基本情况,健全硬件投入、设施设备定期更新等机制,制定责任到人的整改方案和措施。
二、创新方式,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
4.科学规划学校布局。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进程、空间布局和常住人口规模编制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中小学校建设标准,预留足够的义务教育学校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并严格实施,不得随意变更。各级政府将教育部门纳入同级城乡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实行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新建配套学校建设方案,有关部门应征得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依法落实城镇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标准化学校有关规定。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提供,强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规范管理。
5.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建立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台账,继续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等项目,通盘考虑现有教育资源的利用,加快城镇学校扩容增位,全面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大校额,推动实现学校办学条件和班额、校额达标。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探索乡村温馨校园建设有效途径,努力推动实现乡村温馨校园全覆盖。
6.推行学区化管理和集团化办学。充分发挥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模式优势和优质品牌学校示范辐射作用,增加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促进学区学校间优势互补,增强薄弱学校造血机能,整体提升办学质量。以教师科学配置为基础、教学质量为核心、教育评价为牵引,促进校际间管理、教学、教研紧密融合。建立健全县域内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机制,完善“优质学校+薄弱学校”、“优质学校+新建学校”帮扶机制。
三、完善机制,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7.完善控辍保学常态化工作机制。压实控辍保学“双线四级”责任,落实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学校和村组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责任机制,推动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充分利用云南省义务教育在校学生动态管理系统、政府救助平台等,认真落实控辍保学服务管理工作,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无遗漏,确保辍学学生“劝得回”。健全普职融合等安置保学和应助尽助救助机制,确保劝返学生稳得住、有出路。健全学校教学质量保障机制,提升学校吸引力,确保劝返学生“学得好”。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控辍保学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未成年犯义务教育保障工作。
8.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机制。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加快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以政府购买民办学位方式入学就读。健全农村留守儿童精准关爱保护机制,优先保障寄宿需求,畅通亲子沟通交流渠道,强化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
9.提升特殊教育质量。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教育质量。推动特殊教育拓展融合,从义务教育向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两端延伸。健全面向视力、听力、智力障碍和孤独症等各类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服务机制。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加大对残疾学生资助力度。健全特殊教育专业支撑体系,为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配齐配足教职工,为招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配备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和专职兼职教师。
四、深化改革,激发学校办学活力
10.改进义务教育评价。开展政府履行义务教育职责评价、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学生发展质量评价等,切实扭转以分数为主的评价导向,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和活力。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适时推进省域自主性监测,建立反馈整改机制。研究制定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述评有关制度,将任课教师每学期对每个学生学业述评情况纳入对教师的考核内容。
11.大力推进智慧教育。以数字校园建设为抓手,实施学校基础设施和环境智能化改造,普及智能教室、虚拟实验实训室、智能图书馆等智能学习空间和学习终端。用好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加快建设优质数字教学资源,以数字课堂建设为重点,建设一批线上线下融合示范课程,建成服务全省的智能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基于“互联网+教育”的新型教学管理模式,提升区域间、城乡间以及校际间的教学管理水平。
12.提升教育治理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政策。实施阳光均衡分班,均衡配备师资,严禁设置重点学校和重点班级。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探索统筹校内外资源提高课后服务质量的有效途径及模式。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落实和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积极推进学校章程建设。探索推进学生上学放学路径规划和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治理改造等工作。健全学校安全制度及应急预案,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依法依规处置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
五、全面发展,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13.坚持“五育”并举。强化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强化学校体育工作,定期开展学生体质健康和视力监测,推动足球、篮球、排球等体育项目进校园,保证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实施学校美育提升行动,把美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拓宽劳动教育渠道,创新劳动教育方法和评价机制。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健全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定期筛查评估、早期识别与干预机制。
14.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制定教学计划和课堂教学基本要求,严格按照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课堂教学。坚持因材施教,精准分析学情,重视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助辅导。规范课堂教学,培育、遴选和推广优秀教学模式。优化课堂教学方式,促进学生主动、深度、全员参与。注重课堂向课外延伸、教学向教育拓展,引导学生把课堂知识应用于社会实践。健全教学评价制度,注重评估与改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统筹调控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作业量和作业时间,严格控制考试次数。
15.发挥教研支撑作用。完善省、州市、县、学校四级教研体系,推进省、州市、县三级教研机构建设,配齐所有学科专职教研员。健全教研员准入、退出、考核激励和专业发展机制,建立专职兼职结合的教研队伍。因地制宜采用区域教研、网络教研、校本教研、综合教研、主题教研以及教学展示、现场指导、项目研究等多种方式,增强教研工作服务学校教育教学、教师专业成长、学生全面发展和教育管理决策等方面的效能。
六、夯实基础,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16.优化教师资源配置。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编制管理,加快推动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深入持续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各县、市、区统筹教师资源,按照高于规定学历的教师数、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体育艺术专任教师数以及教师职称、年龄结构等核心指标,均衡配置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推行教师、校长交流轮岗。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实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持续加大思政、体育、音乐、美术、劳动、科学、综合实践活动和心理健康、特殊教育等紧缺教师的配备和培养力度。
17.提高教师专业能力。推进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推进校长队伍专业化建设。实施“万名校长培训计划”、义务教育青年教师培训计划,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和省级培训项目重点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边境地区、“三区三州”有关地区倾斜。加强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教师、小学全科教师和“三科”统编教材教师队伍建设。切实落实中小学10%公用经费用于教师培训的政策。改进教师评价机制,将师德表现作为评价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
18.依法保障教师待遇。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加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推动各地为乡村教师提供稳定性住房。实施集中连片地区乡村教师差别化生活补助政策。绩效工资核定向乡村小规模学校、艰苦边远地区学校倾斜,内部分配向班主任和承担特殊教育任务的教师倾斜。对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和社会事务进校园进行统筹规范,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对从教20年以上的优秀乡村教师予以奖励,鼓励各地对优秀教师予以奖励。
七、压实责任,加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组织领导
19.强化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要把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履行公共教育职能的重要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完善各级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工作机制,明确机构编制、发展改革、教育、公安、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等部门相应责任。各级政府每年至少要听取1次义务教育工作汇报,建立健全有关奖惩制度。
20.强化经费保障。保障义务教育财政经费投入,严格落实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要求。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和薄弱学校建设,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思政课建设,加大对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工作的投入。
21.强化督导评估。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各地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义务教育年度巩固情况监测制度,通过调研评估、指标监测等方式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县开展实地评估和指导,对达到标准要求的县、市、区适时申请国家认定。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不按期完成创建任务的地区和创建后出现工作滑坡的州、市、县、区进行约谈或问责。各州、市人民政府要健全监测机制,完善监测手段,通过全程监测、动态监控、过程督导等,加强对创建县和规划县的督促指导。
22.强化激励机制。对在20xx年及以前年度主动申请接受国家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认定工作的县、市、区,省级在资金分配、项目安排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每年组织1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研讨观摩活动,推介宣传典型经验做法。
县域教研共同体建设方案 篇7
一、指导思想
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以《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为指导,充分发挥示范幼儿园的资源优势和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城乡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全面提升整体办园水平。
二、目标任务
本次活动实施周期从20xx年4月到12月底。以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为重点,以规范幼儿园管理、培训教师队伍、开展教研活动、帮扶困难幼儿等为手段,通过结对帮扶,推进乡镇幼儿园、村小学附属幼教点逐步办成园舍设施达标、教师素质专业、管理行为规范、保教质量优化的标准化幼儿园,促进学前教育均衡协调发展。
三、活动方式
园长和教师入帮扶园指导,开展教学观摩、业务培训、送教下乡、师徒结对、网上交流等各种教育互助活动,普及科学保教理念,共同提高保教质量。
(一)市直属机关幼儿园帮扶六都中心学校银堤幼教点、横渡琏溪幼儿园。
(二)县示范幼儿园帮扶占大中心幼儿园、七都中心幼儿园及城区民办幼儿园。
(三)各乡镇中心园可与各中心学校结对保持一致,适时开展相关共建活动。
(四)乡镇中心园帮扶所在乡镇幼教点。
四、具体内容
(一)园务管理
1.帮助树立正确办园理念,制定中长期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幼儿园的一日常规,使保教过程科学合理,有序运转。制定符合实际,操作性强,便于检查落实的细则措施。确保幼儿园保教保育工作融合与渗透在幼儿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之中。
2.乡镇中心园重点要帮助村级幼儿园、幼教点加强安全管理,规范保教行为。
(二)保教工作
1.县示范幼儿园帮扶工作:
(1)特色创建是提升幼儿园品质的重要基础。县示范幼儿园要加强和两所结对幼儿园经验交流,在各自办学特色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挖掘、总结提炼,形成鲜明的特色文化,相互提升办园品质。
(2)县示范幼儿园选派教师到被帮扶园进行至少一周的示范性教学活动或教育教学业务指导,帮助制定学期班务计划、周计划、一日活动安排、区角活动安排,创设环境等。
(3)县示范幼儿园适时派一名保育老师指导安全护理、卫生保健、疾病预防及消毒等工作。
(4)县示范幼儿园适时派出2名骨干教师到两所帮扶园跟班一周,帮助他们开展各类教研活动,因地制宜挖掘办园特色。
(5)县示范幼儿园开展“教研周公开教学活动”时,邀请两所幼儿园老师参与听课、评课等环节,逐步提升帮扶乡镇园教师的专业水平,不定期请乡镇元教师参加示范园教师业务培训等活动。
(6)县示范幼儿园指导和帮助帮扶的两所幼儿园参加市、县教育部门或幼儿园自行组织的相关活动。
(7)适时组织幼儿举办有意义的联谊、结对、捐赠等互动活动,城乡孩子一起游戏,一起上课,共同成长。
2.乡镇中心园帮扶工作:
乡镇中心园帮助村小幼儿园、幼教点健全管理制度、严格一日规范,实行科学保教。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县教体局成立帮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李在春
成员:胡桂秀孙美娣焦四清李克武
县示范幼儿园、乡镇中心园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帮扶工作方案,做好工作安排,建立长效机制,细化具体目标,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
(二)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
县示范幼儿园、乡镇中心园要充分认识结对帮扶工作的重要意义,发挥优质资源优势,带动农村幼儿园和幼教点的发展,提升幼儿园的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各园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自觉做好此项工作,求真务实,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内容实效、形式多样,有组织、有计划、有活动、有总结、有宣传,确保帮扶活动成绩显著。
(三)强化过程,重视总结。
县示范幼儿园和各乡镇中心园要重视过程,加强管理,做好帮扶活动的过程记录。加大宣传力度,着力宣传幼儿园结对帮扶的政策措施,宣传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典型事迹,进一步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县域教研共同体建设方案 篇8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在已有党建共同体、集团化办学、学区联盟、支教轮岗、县管校聘等管理改革措施基础上,围绕“一体化”教育改革发展目标,推动教育共同体建设(以下简称“教共体”建设),统筹规划促进教育资源跨行政隶属关系纵向联合、横向联动,推动教育组织联建、师资联育、资源联享、活动联办、服务联动、发展联抓,逐步缩小区域间、校际间质量差距,实现党建引领下的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主要目标
围绕“城乡教育一盘棋”的工作思路,坚持和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通过搭建教育共同体,推动城市优质教育资源辐射乡村、薄弱地区常态化。从教育行政管理、学校文化建设、管理团队培育、教育人才培养四个维度对乡村学校、薄弱学校进行帮扶,缩小城乡、县域间教育质量差异,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校教育教学整体质量,实现一流教育目标。
三、实施范围
全市中小学校(含幼儿园)。
四、工作原则
(一)党建引领,主体清晰
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统筹规划和组织开展教共体建设工作。市教育局统筹规划全市教共体建设工作,负责引导、调配市区优质学校参与教共体建设。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是教共体建设的主体,应结合自身实际,积极落实各项配套政策,推动教共体的建设。各县区(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各级组织、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支持教共体建设工作。
(二)人才先行,科学评价
组建成立的教共体在人、财、物相对独立的基础上,可以通过人才交流、支教轮岗、送教下乡、线上同步教学、集体备课研课、科研能力指导等多种形式,在人才培养、学校管理等方面深入合作。教共体建设单位应当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合作方式、合作周期、目标任务、效果评价等内容。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本方案和教共体合作协议对教共体工作内容和成效进行增值性评价。
(三)统筹兼顾,稳步实施
教共体建设重点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各县区(新区)可结合需求,对教共体成员进行调剂安排。通过人才交流、支教、调动等方式,优化教师资源在不同教共体之间或教共体内部的资源配置,促进教共体健康发展。教共体建设按照教学和管理并重;先试点、后全面的原则推进。特别注意与集团校、学区联盟、县管校聘等相关政策的衔接融合。
五、教共体建设类型
教共体建设单位分为牵头单位和联合单位,1个教共体一般由1个牵头单位和1—2个联合单位组成。如有需要,经建设单位集体协商,可以适当增加牵头单位或联合单位,单位总数原则上不超过6个。
(一)组建市县高中教共体
由市属高中和县属高中组建而成,其中市属高中为牵头单位,县属高中为联合单位。第一批市县高中教共体建设由柳州高级中学、柳州铁一中学、柳州市第一中学、柳州市第二中学、柳州市铁二中学与县属示范性高中组建成,将城市优质高中学校党建经验、教育教学管理经验、人才培养经验向五县高中辐射。具体建设名单详见附件。其他市属高中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与县属高中协商后自行提出建设申请,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开展教共体建设工作。
牵头单位每年要选派1名副校长或优秀中层干部到联合单位担任校长或副校长;每年要派出不少于3名骨干教师到联合单位支教;选派优秀教师组建学科团队推动教共体内教学研一体化建设,支持联合单位人才培养。
(二)组建区县教共体
由柳北区、城中区、鱼峰区、柳南区作为牵头单位,其他县区(新区)作为联合单位组建而成,具体建设名单详见附件。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互派优秀中青年干部到对应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交流服务,担任副职领导(同时兼任教研室副主任),推动县区(新区)间教育管理经验的交流和提升,助推区县教共体的'建设,服务时间一般为1—2年。
牵头城区要选择辖区内优质学校与联合县区(新区)的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建设区县学校教共体,每个学段要建成不少于1个区县学校教共体。牵头学校每年要选派1名副校长或优秀中层干部到联合学校担任校长或副校长;牵头学校每年要派出不少于3名骨干教师到联合单位支教;选派优秀教师组建学科团队推动教共体内教学研一体化建设,支持联合学校人才培养。
(三)组建县域内教共体
由县域内城镇学校、优质学校和乡村学校、薄弱学校组建而成,原则上由同一学段学校或地理位置相近的学校组建而成,其中城镇学校、优质学校为牵头单位,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为联合单位。由各县区(新区)根据学区制改革和集团化办学的模式,以教共体建设为载体,进一步深化学区制、集团化管理。
六、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xx年8月)
在全市范围内宣传并解读教共体建设内涵、目标和工作内容、要求。
(二)实施阶段(20xx年9月起)
牵头单位和联合单位就组建教共体的合作模式、合作内容、保障措施、权利义务、合作期限等进行充分协商,拟定教共体合作协议,报主管部门审核后,各成员单位共同签署教共体合作协议。合作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统一加挂“牵头单位名称+联合单位名称+教育共同体”构成的标牌。按照本实施方案和各教共体的合作协议内容,派出支教和交流服务团队,提供培养培训、技术支撑,提升联合单位的教育教学质量。
(三)考核评价阶段(每年2—3月)
市教育局牵头制定教共体建设考核评价文件,主要考核教共体运行管理情况、教共体内分工协作情况、资源共享情况、发挥辐射作用情况、教共体可持续发展情况和实施成效等。考核评价分为年度考核和终期考核。具体考核评价文件另行制定下发。年度考核每年2—3月开展1次,重点考核各单位上一年度是否按协议开展各项工作任务。终期考核在协议到期前1个月开展,重点考核教共体实际取得成效,在党建引领、日常管理、师资培养、学生学习能力等方面通过增值性评价方式予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财政补助拨付、学校绩效考核等依据。考核落实情况应当作为各县区(新区)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和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强化党管人才原则和党建引领结果运用,对工作成绩显著的教共体及其领导班子成员予以表彰,在绩效分配、评优评先、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予以倾斜;对教共体建设工作落实不力、作风虚浮的单位和个人,分层次进行约谈问责,限期整改。
七、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建引领
围绕“发展教育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教育”的工作思路,做好“党建+”文章。发挥党建在教共体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把党建工作与师资培养、教学教研、学生德育等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推行清单工作法,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教共体牵头单位和联合单位共建清单,明确教共体资源共享需求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积极引导教共体建设单位党组织共抓支部标准化建设、党建品牌建设,推动教育系统党建资源、办学条件和人才师资力量共建共享。同时在教育教学改革中积极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改革融合互进,实现党建引领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强化“联建·共享”理念
强化教共体的机制性联系,围绕集团化办学、学区联盟、“一体化”发展的教育改革目标,推动教共体间组织联建、党员联育、资源联享、活动联办、服务联动、发展联抓。延伸拓展集团化办学“命运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奋斗共同体”理念,要牢牢把握学校党建与教学业务相互贯通、同频共振、协调推进的工作理念,推动教育系统党建资源、办学条件和师资力量共建共享。
(三)重视师资培养
牵头单位每年要派出不少于3名骨干教师到联合单位支教,联合单位应安排支教教师担任班主任、备课组长、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等职务,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牵头单位要选派优秀教师组建学科团队,通过送教、名师工作室、网络教研、线上同步互动课堂等方式推动教共体内教学研一体化建设。牵头单位还可以通过师徒结对、集体备课、接收联合单位派出的骨干教师跟班学习等方式支持联合单位人才培养。牵头单位开展校本研修时,应当包含联合单位教师。牵头单位应当有针对性的对联合单位的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等进行系统培训。
(四)加强学校管理
牵头单位选派的领导干部是中共党员的应当进入联合单位、学校党组织班子。联合单位可以选派中层以上领导到牵头单位跟班学习,学习时长由牵头单位和联合单位协商决定。牵头单位应就学校管理、学生管理、校园文化建设等对联合学校进行分类培训指导,对联合单位教师科研课题评比、师生竞赛等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指导。牵头单位可以对联合单位学生进行同步测试评价、同步分析,加强对联合单位学生学情的分析研究,制定并实施精准的解决措施。
八、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教共体建设是服务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城乡间、区域间教育优质均衡的重要举措,涉及系列体制、机制建立和创新,工作任务重,实施难度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单位共同参与。市委组织部负责教共体建设改革的指导推进;市教育局负责教共体建设改革的具体实施,做好考核评价和监督管理工作,加强系统内资源调配,支持教共体建设单位创新有效工作;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教共体成员单位的编制和人事管理,对教共体内部人员招聘、交流调动和收入分配等创新措施给予指导;市财政局负责做好教共体建设的财政保障工作,落实补助资金。各教共体建设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分工到人,按照本实施方案和合作协议全力抓好各项工作推进,确保取得预期成效。
(二)加大经费投入,促进改革成效
各县区(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保障对教共体建设单位的财政投入,并积极落实各项配套政策,协调辖区内相关部门支持教共体建设工作。各县区(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出台教共体扶持配套政策,在人才引进、福利待遇、政策保障等方面予以支持。牵头单位要保障派出到联合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不低于原工资待遇,县区(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可结合实际,在政策范围内给予教共体牵头单位派出人员一定补助或奖励。每年定期对教共体成员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经费拨款依据。
(三)推进制度创新,服务教共体建设
经县区(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同意,探索建立教共体内灵活的用人机制,教共体可以统一制订进人用人计划、统一人员招聘、统一岗位管理和按岗公开竞聘、统一培养、统一考核奖惩。探索参照牵头单位人员薪酬待遇水平发放联合单位人员薪酬待遇,差额部分由同级财政承担。
牵头单位教师到联合单位支教、交流服务的或联合单位教师到牵头单位轮岗交流的,按照《柳州市中小学教师队伍轮岗交流工作方案》享受相应标准的工作补助,并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认定支教经历。牵头单位到联合单位担任教研室副主任、校长或副校长的,也可按规定享受工作补助,并按实际工作时间认定支教经历。牵头单位组建的学科团队通过送教、名师工作室、网络教研、线上同步互动课堂等方式促进联合单位教学研建设,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且经考核合格的,学科团队成员的工作经历可累计计算为支教工作经历,具体计算办法:累计送教达到200天的;或名师工作室帮扶时间不少于3年,每年不少于8次现场教研或培训活动,且工作室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或线上教学超过200课时的;可以认定为具有1年支教工作经历。
(四)强化考核监督,保障工作实效
各县区(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各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牵头单位和联合单位,每年12月底前将教共体党建工作具体落实情况报给主管部门,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时汇总整体情况并将成效形成报告,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后,于次年1月底前报送市教育局。市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采取实地检查和材料核验等方式,按照教共体考核评价文件要求,结合各教共体合作协议、责任清单等内容,对各教共体进行评价考核,并对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