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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旱应急供水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按照县防指的统一要求,以“四个确保”作为防汛抗旱工作总目标,发动全系统干部职工积极投入防汛抗旱工作,克服困难,不怕牺牲,尽全力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同志任组长,任副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巡逻队、抢险队、后勤组,巡逻队队长,副队长;任抢险队队长;为副队长;兼任后勤组组长;任办公室主任,兼任后勤组副组长;
办公地点: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关
联系人:
防汛抗旱值班电话:
巡逻队、抢险队、后勤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防汛抢险规定
1.水位达到39.2米至42.3米(含42.3米,保证水位),由巡逻队负责责任堤段护堤、巡逻、查险,巡逻人员每100米5人,我局与冶社区、核电办共同负责堤段为300米,由每组人员轮流值班。
2.水位达到42.3米至44米(含44米,相当于历史最高水位),由巡逻队负责责任堤段护堤、巡逻、查险,巡逻人员每100米10人,我局与冶社区、核电办共同负责堤段为300米,一、二组合并值班,以此类推。抢险队做好抢险准备,后勤组备好抢险物资。
3.水位达到44米以上时,每100米堤段100人,由抢险队根据县防指或分指的安排进行抢险。
4.上堤巡逻实行24小时不断岗,按每24小时3个组、每组巡逻8小时排班,每班巡查情况必须在《巡逻查险记录本》进行详实记录,有关险情必须在换班时签字交接。
5.水位42.3米(不含42.3米)以下,每小时查巡三次;42.3米以上24小时不间断进行查巡,查险巡逻范围扩大到大堤内坡角外100米。发现险情要及时向分指报告,分指值班电话:8218016。
四、物资及车辆安排
1.后勤组准备彩条布100米,纤维袋300个,锄头40把,箢箕40套,铁锹10把,帐篷1顶(或根据分指要求准备)。
2.环卫所准备铲车2台,装载车4台。
3.路灯所确保防汛照明正常,并做好应急照明器材和人员准备。
五、防汛抢险纪律
(一)严格落实上堤巡逻查险责任制。巡逻队员在接到上堤命令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到位,严格按照防汛抢险规定进行巡逻、查险。
(二)严格落实抢险责任制。抢险队在接到抢险命令后要在半个小时之内赶到指定地点待命。
(三)扎实储备好防汛物资。后勤组和各相关单位必须保质保量准备好各种防汛物资,确保防汛物资及时调配。
(四)严明纪律,服从指挥。防汛抢险工作按县防指的命令统一行动,领导小组服从分指的指挥,各队(组)服从领导小组的`指挥,各队(组)队员服从队长、分管领导或组长的指挥。抢险期间,除老弱病残外,局系统所有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上堤抢险,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得延误推诿。汛期局系统原则上任何人不得外出,确因特殊情况需外出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各股室、直属大队(室)、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向局长报告同意后方可外出,其他人员报各单位、股室主要负责人审批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出。
抗旱应急供水方案 篇2
为了切实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确保街道各类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在防汛抗旱中能够发挥正常作用,确保街道及市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群众生产需要,结合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防灾意识
随着汛期临近,各村(居)要充分认清今年的防汛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的思想,坚持“一个中心、两个重点、五个防止”的总体目标,即以人民生命安全为中心,以水库安全和山洪灾害防御点为重点,防止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防止防洪工程关键时候失去作用,防止无准备、无检查、心中无数、手中无物,防止群死群伤事件发生,防止预警预报不及时、不准确,贻误抢险救灾最佳时机,切实把防汛准备工作做得更周密,更扎实。
二、组织人员到位,加强巡查制度
两村要认真组织好防汛检查,各防汛工程要明确责任领导,并配备一名安全员,负责汛期的巡堤查险。当前要配合街道做好辖区内所有小山塘的清查工作,尤其是抓好3座小山塘的清查、检修工作,分清山塘防汛形势,做到重点山塘重点防汛。还要抓紧修复防洪设施,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弥补漏洞,再添措施,确保防汛设施能够正常运转。
三、完善各项准备措施
1、筹备防汛物资。为保证防汛抢险的需要,切实做好防汛准备工作,确保各类工程安全渡汛,必须筹足备齐防汛物资,一是化纤袋、二是砂石,特别是化纤袋,必须筹集到位(各单位任务数见附表)。所筹集的化纤袋分瑞丰、罗湖、街道办三处储存点。各单位于4月底前筹集到位。
2、组建防汛抢险队伍瑞丰、罗湖村分别组织60名、40名防汛抢险队伍,并将名单登记造册,于4月底前报街道防汛办公室,确保防汛队伍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
3、加强堤坝检查工作。近期做好长河堤坝及山塘水库防汛检查工作,清理杂草,确保道路畅通。
4、做好罗湖泵站维护工作。加强罗湖泵站维护检查工作,清理杂物,确保泵站汛期正常运转。
5、检查沟渠通水情况。加强各条主要沟渠汛期通水情况检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落实,确保汛期安全通水。
四、建立防汛指挥机构,落实岗位责任制
为了加强防汛工作的'领导,保证抗洪救灾工作顺利进行,街道成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在辖区所有山塘、水库清查防汛形势后,将小组成员分别落实到防汛责任点,建立健全防汛岗位责任制,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落实好各防汛点的值班人员和责任人,做到每座工程都有专人负责,重点工程重点把守,汛期有人看守,出现险情有人报警,有队伍抢险,以铁的纪律确保防汛抗旱目标的实现。
1、防汛抗旱指挥部
2、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责任制
3、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各村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做好防汛抗旱的值班工作,落实好责任制,切实抓好防汛工作。
抗旱应急供水方案 篇3
一、基本情况
我市山丘区包括安化县全部、桃江县大部分、赫山区7个乡(镇)、资阳区2个乡(镇)和沅江市3个丘岗区,面积为8010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65.9%。耕地面积172.5万亩,其中水田131.92万亩,旱土36.36万亩。
建国以来,通过全市人民的艰苦奋斗,共修水库517座,山塘44072口,总有效库容4.90亿立方米,河坝6327处,引水0.85亿立方米;机电灌溉站、水轮泵站1407处,提水2.05亿立方米,总蓄引提水量7.8亿立方米。有效灌溉稻田约111.3万亩,占稻田面积的84.37%;其中旱涝保收面积60.58万亩,占稻田面积的45.92%;抗旱能力在30-50天的灌溉面积27.9万亩,占21.15%;30天以内的灌溉面积51.75万亩,占39.23%;无灌溉设施的稻田11.71万亩,占8.87%(见表一、表二)。
水利事业的发展,为山丘区抗旱夺丰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工程老化,带病运行的现象十分严重。据统计,全市1/3以上的水库存在不同程度的险病问题(见表三)。因此,要抗御可能发生的水旱灾害,任务还十分艰巨。
二、水量形势分析
(一)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年际相差大,是造成水旱灾害的根本原因。
我市降雨特征之一是雨旱季节分明。全年降雨多集中在4-6月,常因山洪暴发使水库弃水。灌溉用水高峰集中在7-9月高温季节,雨量明显减少,蒸发逐渐加大,水库工程得不到蓄水补充,导致农作物干旱。据灌溉资料分析,晚稻生育期耗水量为600毫米,而同期降雨不足400毫米,蒸发量高达350毫米,降水远远不能满足作物耗水和蒸发损失,需动用工程蓄水补水。
我市降水特征之二是空间分布不均,年际变化大。根据降水资料统计分析,我市多年平均降雨量1430毫米,年降水最多达2230毫米,年降水最少为1020毫米。同一年降水和同一次降水过程的地域性差异也很大。常因局部区域降雨强度过大而引发山洪灾害。
(二)由于地理特征不同,工程设施差异,造成灌溉保证率不同。
如赫山区的岳家桥、大泉、衡龙桥一带,是一典型的干旱走廊,虽属宁乡黄材水库灌区,但由于行政区划变动,地处尾灌区,用水高峰期很难供上水。从地形特征上看,资江贯穿全市,两侧溪流控制集水面积小,遇连续干旱,溪水断流,水源奇缺,连生活饮水都很困难,更谈不上灌溉用水。
三、防汛抗灾的措施与对策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强化首长负责制。
目前正值雨季,主汛期即将来临,要尽快健全行政首长和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遵照市防指的统一布置和要求,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汛前检查和抓紧储备各种防汛物资,加速病险工程处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行政首长负责制,真正做到有备无患,争取在设计洪水标准范围内,不垮一座上型号的水利工程。
2、注意天气形势变化,落实调度运行计划,抓好蓄水保水工作。
中型水库度汛方案已经由省、市防汛指挥部审定下达,请照此执行。各地要认真编制好其他小型工程度汛调度方案,并报市防办备案。由于山丘区各类水利工程在年初存水较往年偏多,因此,要防止基层水管单位盲目蓄纳来水,要根据工程的实际蓄水能力和存在的安全隐患来蓄纳地表径流,要密切注意天气形势变化,总之,在确保工程安全度汛的前题下,做到防洪、发电、灌溉三不误,在主汛期后期(六月下旬)按计划满蓄。
3、加强用水管理,狠抓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的落实。
根据往年用水资料分析,用水高峰期多集中在7-9月的高温季节。因此,在用水先后次序上要坚持先用活水后用死水。先用基础设施蓄水后用骨干工程补水的原则,并抓好骨干工程引水与用电灌工程灌塘、灌库的工作;编制好用水计划,对有条件的中型工程实行轮灌与续灌结合,先远灌区后近灌区的供水方案,减少输水损失;有发电任务的水库,要加强用水调度,在旱季(从7月1日起)发电服从灌溉需要;充分发挥各级管水组织的作用,落实劳动报酬,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坚持一把锄头管水;注意节约用水,打破用水吃大锅饭的.局面,树立“商品水”的观念,推广按时、计量收费等节水措施。
4、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大办水利。
根据当地的水利设施供水能力,合理制定作物种植计划,对那些供水量不足或靠天吃饭的天水田要改变作物种植比例,改种旱土经济作物,部分退耕还林。合理制定水利建设规划,加强宣传和组织工作,引导农民在农闲季节大干水利,积极加快病险水库的处理。去冬今春,我市山丘区整修加固、除险保安的小水库达81处,增加了蓄水量,同时要建设高标准渠道,维修设备,兴修蓄水工程,增加灌溉水量。
山丘区有效灌溉面积约111.3万亩(其中中型和小(一)型水库灌溉64.5万亩),今年计划蓄、引、提总水量为8.2亿立方米以上,实际可用水量近7亿立方米,按灌溉用水利用系数0.5计,亩平均净用水占有量达500立方米,考虑基础水利设施补水量和水库的复蓄能力,亩平有效水量在550立方米以上,一般干旱不会造成严重灾害。今年的总奋斗目标是:汛期争取不垮一处上型号、上等级的水利工程;合理调度,搞好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确保农业丰收。
抗旱应急供水方案 篇4
一、总体目标
确保全省8000万亩小麦实现夏粮总产300亿公斤。
一要确保5080万亩水源有保证、灌溉设施齐全、灌溉周期较短的麦田适时灌溉;
二要采取应急措施提高1351万亩麦田灌溉保证率;
三要对无水源、无灌溉设施的1600万亩麦田通过抓好雨后保墒和趁墒追肥等关键措施力争少减产;
四要解决山丘区因干旱造成的农村居民饮用水困难问题。
针对1351万亩有灌溉设施但因缺乏灌溉水源、灌溉设施损坏和不配套等原因出现灌溉困难的麦田,采取在建、拟建和新建工程并举的办法,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设步伐,尽快建成并发挥工程灌溉作用。
1、加快在建的工程建设进度。加快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规划田间工程、新增农资综合补贴、度中低产改造、度现代农业、中央补助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省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项目建设进度,完成投资50.62亿元,确保715万亩灌溉工程在3月底前如期完工并投入使用。
2、提前安排拟建的的工程项目。20xx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等项目23.4亿元建设资金,力争尽早发挥项目区356万亩工程灌溉效益。
3、抓好新建的应急工程项目。省级财政筹措3.2亿元资金新建一批投资省、工期短、见效快的应急灌溉工程,重点用于引黄灌区清淤、灌区水毁工程应急修复、山丘区临时饮水困难、引黄灌溉水费补助,解决279万亩灌溉问题,其中引黄灌溉186万亩。
以上各项工程按照部门分工组织实施,要求在3月底前完成,确保春季灌溉需要。
二、抗旱措施
(一)确保现有水利设施抗旱的措施
各级水利部门迅速组织技术人员,对本地区现有的抗旱工程和水源进行排查和分析,进一步摸清各类水源现状和工程运行情况,督促各地加强对抗旱设施的维护保养,对引水渠、排水河沟、节制闸等各类控制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老化失修的水利工程要抓紧时间修复,工程设施不配套的要尽快完善,保证水利工程和灌溉设施全面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对引黄灌区要加大引水渠道清淤疏通力度,保证渠道畅通,使有限水资源发挥最大灌溉效益,为全面春灌做好充分的准备。
(二)新增抗旱能力建设的措施
投资7725亿元,用于新增、改善、恢复灌溉面积1351万亩,采取以下工程措施:
(1)井灌区建设:主要分布地下水埋藏浅且较为丰富区的黄淮海平原区、南阳盆地、傍河滩地等区域。新打机井64930眼,更新、维修机井37252万眼。新增、改善、恢复灌溉面积711.49万亩。
(2)引黄灌区建设:主要分布在沿黄的灌溉补源地区,安排枢纽工程、引水渠、输水渠的清淤和整修,加大引水、输水和储水能力。疏挖引水渠76.8千米,清淤渠沟1280千米,延伸渠道2072千米,恢复渠道696千米,建移动泵站1930座。新增、改善、恢复灌溉面积346.78万亩。
(3)河库灌区建设:主要分布在水源可靠、有灌排设施但不完善、短期内能够修复的灌区。清淤整修渠沟710千米,延伸渠道1539千米,恢复渠道358千米,建移动泵站830座。新增、改善、恢复灌溉面积292.85万亩。
(三)解决山丘群众饮水困难的措施
全省目前已出现了较为严重的人畜吃水困难,这部分农村群众居住特别分散,饮用水水源缺乏,采取工程措施解决困难大,耗时长,需要采取应急措施,保证大旱之年灾区群众有水吃,购置运水设备,提水设备,临时性饮水水量供给能力,对地下水位相对较浅、具备打井条件的地区,通过应急打井、引山泉、截潜流,增加供水能力。
(四)加大引黄灌区灌溉面积的措施
一是对具备引水条件的引黄灌区,引水闸门要全部开启,最大限度的加大引水量,努力扩大灌溉和补源面积。
二是对因黄河河势变化引起的引水口门脱离主河槽,无法引水的.灌区,可采用统一调配挖泥船,疏挖延伸引水渠,以保证引黄水量。
三是对黄河加大下泄流量后,引水量仍无法满足灌溉水量的灌区,可购置大功率移动泵站,加大引水能力,满足灌溉需求。
四是对于扩大引黄灌溉、补源效益明显、工程建设任务重的大功、马庄引水工程请解放军部队参与建设。五是河务部门的引黄工程水费1000万元由省财政统一负担。
(五)提高抗旱服务队应急抗旱能力的措施
一是选择机构比较健全、管理比较规范、有一定应急抗旱能力的126支省、市、县级抗旱服务队,补充购置部分应急抗旱设备。补助资金全部用于购置应急拉水车、打井洗井设备和移动抗旱浇地设备等,实施应急水源工程建设、提供抗旱设备维修养护,并重点解决部分群众因旱饮水困难和缺乏灌溉条件的坡岗地的应急浇地问题。
二是按照抗旱条例要求,为提高应对干旱灾害的应急响应能力,新建1处中央级抗旱物资储备库,应急采购一批拉水机具、水泵、发电机组、找水打井设备、节水灌溉设备、输水软管、移动净水设备、净水药剂、化学抗旱剂等抗旱物资。
(六)实施抗旱浇地直补的措施
为减轻农民抗旱负担,调动农民投入抗旱浇地的积极性,按谁浇地补给谁的原则,中央财政每亩地春灌浇水补贴10元。
(七)加强农田水利管理体制改革的措施
围绕这次抗旱工程建设,要进一步加快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确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县级财政对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给于安排,采取以奖代补、奖补结合等形式给管护主体进行补助,确保小型水利工程的持续效益。
三、资金筹措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于抗旱工程的投入力度,引导群众投资投劳,鼓励企业和社会各界建设灌溉工程,支持全省的抗旱工作。从财政、发改、农业、水利、农开、国土等部门涉农项目资金当中统筹安排,投资在建、拟建和新建工程资金77.25亿元,新增灌溉、改善、恢复灌溉面积1351万亩,其中:
1、在建工程资金50.62亿元。包括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5.78亿元、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9.3亿元、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规划田间工程6.88亿元、新增农资综合补贴6.4亿元、度中低产改造7.5亿元、度现代农业1.75亿元、中央补助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4亿元、省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9亿元,工程建设资金按原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安排。
2、拟建工程资金23.4亿元。包括20xx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9.35亿元、农业综合开发7.5亿元、现代农业1.75亿元、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4.8亿元,工程建设资金按原部门、原性质、原渠道的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安排。
3、新建工程资金3.2亿元。用于引黄灌区清淤和水毁工程应急修复1.86亿元、河库灌区水毁工程应急修复0.96亿元、引黄水费0.1亿元、解决山丘区农村临时性饮水困难0.3亿元。资金从省土地出让收益中筹措,由水利厅负责制定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并实施。
四、建设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加快推进在建工程建设进度
1、全省37个大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总投资5.78亿元,其中:中央投资3.96亿元,地方配套1.18亿元。项目新增灌溉面积14万亩,改善灌溉面积67万亩,恢复灌溉面积12万亩。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发改委。
2、度46个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和20个专项县项目。总投资9.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扶持资金4.04亿元,地方财政配套4.32亿元。项目新增灌溉、改善、恢复灌溉面积94.73万亩。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财政厅。
3、全省89个产粮大县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田间工程,总投资9.89亿元,其中:中央投资7.92亿元,地方配套1.97亿元;项目用于田间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资金为6.88亿元。项目建设规模198.96万亩,其中新增灌溉面积14.11万亩,改善灌溉面积58.01万亩,恢复灌溉面积17.33万亩。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水利厅、农业厅。
4、全省78个新增农资综合补贴项目。中央总投资8亿元,项目用于田间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资金为6.4亿元,建设规模100万亩。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农业综合开发办。
5、度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建设规模152.89万亩。
责任单位:省农业综合开发办。
6、度25个现代农业项目,中央投资1.75亿元,建设规模81.24万亩。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7、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补助项目
中央补助资金项目。总投资8.24亿元,项目用于田间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资金为4亿元。建设规模93.01万亩,其中灌溉效益46.5万亩。
省级补助资金项目,总投资18.5亿元,项目用于田间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资金为9亿元,建设规模155.46万亩,其中灌溉效益77.8万亩
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二)抓紧组织实施20xx年计划建设项目
1、20xx年度46个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重点县项目。总投资9.3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扶持资金3.68亿元,地方财政配套5.08亿元。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财政厅。
2、20xx年度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建设规模113.9万亩。
责任单位:省农业综合开发办。
3、20xx年度25个现代农业项目,中央投资1.75亿元,建设规模78.56万亩。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4、20xx年24个大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总投资4.81亿元,其中:中央投资3.35亿元,地方配套1.46亿元。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
(三)实施新建的抗旱应急工程
1、引黄灌区清淤和水毁工程应急修复。对引黄灌区闸前引水渠和输水干渠进行清淤,修复水毁工程。省级财政筹资1.86亿元。新增、改善灌溉面积186万亩。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2、河库灌区水毁工程应急修复。修复河库灌区水毁工程。总投资0.966亿元,其中:省投资0.77亿元,省辖市配套0.19亿元。新增、改善灌溉面积93万亩。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四)解决山丘群众饮水困难
解决山丘区45万人临时性吃水困难,省财政筹资0.3亿元。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五)抗旱服务队应急能力建设
完善126支省、市、县级抗旱服务队,新建1处中央级抗旱物资储备库,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52亿元。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六)抗旱浇地直补政策及引黄灌区水费
按全省1685万亩受旱面积,中央财政每亩地春灌灌溉补贴10元,共1.69亿元。为满足引黄灌溉和补源的需要,引黄河水10亿立方米,省财政安排补助灌溉水费0.1亿元。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水利厅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抗旱应急灌溉工程的领导,立足于抗大旱、抗长旱、防大灾,对抗旱应急灌溉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落实,真正抓紧、抓实、抓细、抓好。要强化责任,将抗旱应急灌溉工程任务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分解到市、县(市、区)、乡镇、村,落实到田间地块,工程进度、质量、成效作为“红旗渠精神杯”先进单位评选的重要依据。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逐级分包市、县(市、区)、乡镇、村,为确保抗旱灌溉工程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启动省直“百厅(局)包百县(市、区)”活动,做到一包到底、包出成效。对急难险重的工程任务要积极争取驻豫部队的支持和帮助。
(二)明确任务。抗旱应急工程要求在3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实行政府负责制,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以县级政府为平台进行统筹运作。要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各部门涉及农田水利的在建工程实行“钱粮挂钩”,对分解的灌溉面积负责。在建和拟建的项目按原部门、原性质、原渠道的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建设管理,新建的工程项目由水利厅负责制定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并实施。项目完成经验收合格后要及时将项目建设总结报告和相关资料报省政府,并要将完成的项目名称、地点、效益面积、建设内容建档上图,标在县、乡地图上,报省政府备案。省财政、发改、国土、农开、水利等部门要有专人负责掌握本部门实施的应急灌溉工程进度和建设信息,从2月20日起每5天将工程进度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汇总。
(三)加快进度。抗旱应急灌溉工程时间紧,任务重,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抢险救灾的原则,比照12月15日省政府专题研究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度田间工程招投标工作形成的会议纪要(豫政阅〔〕15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简化招投标手续,可以不进行招标。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作,把加快建设进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及时拨付到位;水利部门要加强对工程建设的指导,科学调度、合理配置水源;各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要加快方案制定、审批的进度,合理调配施工力量,科学安排工期,确保工程如期完工。要实行工程项目进度定期通报制度,财政、发改、国土、农开、水利等部门要向省辖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通报所实施项目的工程建设情况。
(四)严格监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抗旱应急灌溉工程建设的督导,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实行阳光作业,各级财政、监察、审计部门要督促责任制的落实,对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
(五)营造氛围。新闻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开辟专栏、专题,精心组织新闻宣传报道,积极宣传抗旱灌溉工程建设的先进典型,把方方面面力量凝聚到工程建设上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抗旱灌溉工程的浓厚社会氛围,齐心协力打一场抗旱攻坚战,为确保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抗旱应急供水方案 篇5
按照各级防汛抗旱部门的要求,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防汛抗旱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摆在首位、狠抓落实,确保实现防汛抗旱工作常态化。
一、健全机构,责任到人
一是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包村干部、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村主任为成员的防汛安领导小组,同时将镇卫生院、电管站、学校等部门负责人纳入工作组,整合壮大抢险力量。二是实行防汛抗旱工作分片包干责任制,按照领导分片、镇干部包村、村社干部包点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确保防汛抗旱工作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三是安全工作例会都将防汛抗旱作为重要内容,对全镇作了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各村(社区)按照镇党委、政府要求,认真安排、提前部署、抓好落实,切实做好辖区内防汛安全工作。
二、工作重点
结合实际情况,对预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制定了《镇20xx年防洪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应急预案》,为突出重点,进一步完善我镇汛期防御指挥体系,在各重点堤防、水库、河心坝等重点场所均有责任人及相关防御措施,各村(社区)、企业、单位均落实了具体工作责任人和防汛安全监测人员。
三、精心组织、排查
组织对全镇青衣江流域、镇域小支渠、3个小型水库、6个水力发电站、山坪塘,5个地质灾害点等进行了周密再查看,对可能威胁的村庄、农户重大隐患点进行详细勘查,并切实制定落实好监测防治措施;在防汛重点地段制作警示牌;要求监测员对防汛区域开展经常性巡回检查,防患于未然,保障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防汛物资落实
按照文件要求,我镇成立了镇、村(社区)、村民小组、农户四级防御工作体系,重点加强了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储备,准备了充足的防汛抢险物资,建立了专门的物资储备库房,储备应急救援和生活必需品等物资,以保证防汛抗旱应急救援之需。
抗旱应急供水方案 篇6
一、防汛抗旱工作总的要求
20xx年我省防汛抗旱工作总目标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确保在规定防洪标准内主要河道堤防不决口、大中型水库不垮坝、平原排水畅通、大中城市安全度汛、主要交通干线正常通行、工矿企业正常生产,遇超标准洪水时有应对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千方百计满足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一)水库防汛。
对大型和重点中型水库,各地要严格执行《xx省大型及重点中型水库20xx年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对中型及重点小型水库,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落实地方行政首长防汛责任制。对小型水库特别是位置重要的病险小型水库,汛期必须有专人看管,落实通信、预警措施,制定险情发生时及时抢护和安全转移群众的预案,做好随时应对突发情况的准备。对正在建设和进行除险加固的水库,由水库所在地省辖市防汛部门制定度汛方案并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和防汛部门要认真排查并逐项消除各类水库存在的隐患,针对隐患和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度汛方案。
(二)河道防汛。
要在规定防洪标准内确保河道安全,遇超标准洪水全力抢险,必要时经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相机破堤分洪,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对淮河、洪汝河、沙颍河、卫河共产主义渠、惠济河、涡河、伊洛河、唐白河等主要防洪河道,要严格按照《xx省主要河道20xx年防洪任务》要保证平原地区各级排水沟河畅通,做到设计标准内降雨不成灾,遇超标准降雨时及时抢排、提排。要组织群众及时清除沟河内的路埂、堵坝及其他阻水建筑物,保证排水出路畅通。对排涝沟河上修建的各类设施要认真检修,保证涵闸等启闭灵活。
(三)城镇防汛。
进一步加强对城镇防汛工作的领导,城镇的行政首长是防汛责任人,对整个城镇的防汛工作负全面责任。各城镇汛前要对防汛除涝设施、防洪道路、交通车辆、通信和预警器材、抢险物资和工具进行全面检查,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城市河道、排涝沟、排水管道、进出水口要进行全面疏挖,确保畅通。要保证设防城镇在设计洪水标准内不成灾,遇超标准洪水时有应急保安措施,保证能源、交通等重要生活设施正常运行和居民正常生活。
(四)铁路、交通防汛。
铁路、交通运输部门要在汛前对桥涵、路基及山坡等重点地段进行检查,对影响安全的要抓紧整修处理,并将防汛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汛期要坚持昼夜巡查,随时监测和报告情况,做到在设计洪水标准内保证安全通行,遇超标准洪水时有迂回通行方案和应急抢修措施。一旦遭遇洪水威胁和破坏,要及时向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通报情况,通力合作,全力抢险,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抢修任务,尽快恢复正常通行。
(五)工矿企业防汛。
工矿企业防汛工作由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主管部门和企业要成立防汛组织,建立健全防汛制度和体系,制定完善防汛方案;汛前要认真检查防汛安全设施,落实责任到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恶性事故发生,保证职工人身安全和生产安全。工矿企业一旦遭遇洪水威胁和破坏,除按正常的行业管理渠道上报情况外,要及时向省及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通报情况。
(六)山洪灾害防御。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山洪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制定预警、防御预案,把防御山洪灾害的责任制落实到乡镇、村、组。一旦发生山洪灾害,要全力做好预警和群众安全转移工作,尽量避免人员伤亡。
(七)抗旱工作。
抗旱工作坚持全面规划、城乡统筹、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方针;坚持开源、节流和保护并重,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各地要加强抗旱设施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大力推广节水先进技术,积极推行节约用水的生产生活方式;坚持满足生活用水与生产用水需求相结合,统一管理,科学调度,优先保障生活用水,协调生产生态用水,努力提高抗旱水源利用效率。
二、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
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xxx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xx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承担对本地防汛抗旱工作的检查督促和组织指挥职责。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真正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坚决执行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指令,确保完成任务。
三、安全度汛和抗旱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加大投资力度,确保防汛抗洪需要。
各级政府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大投资力度,进行河道治理和水库除险加固,提高抗御洪涝灾害能力。对影响度汛安全的问题,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在汛前予以解决。各地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务院令第441号)规定,将所需正常防汛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保证防汛工作正常开展。
(二)做好工程检查、整修,确保安全度汛措施落实。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汛前检查,积极整修防洪排涝工程设施。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检查水库、河道、滞洪区、涵闸、提排站等工程设施;城建主管部门主要检查市区排水沟、下水道、泵站、涵闸等工程设施;铁路、交通运输部门检查桥涵、路基、站场等工程设施;工矿企业主管部门检查矿山、油田及工业企业自身的防洪设施。其他有防汛任务的部门、行业要按照职责分工搞好汛前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限期解决,保证安全度汛。
(三)抓紧完成度汛应急工程,确保工程质量。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计划完成重点防洪工程。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优先安排工程资金,加强监督检查,管好、用好资金。水利部门要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加强施工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对正在施工的沙涡河、燕山水库及正在除险加固的石山口、鲇鱼山、南湾、宋家场、薄山、窄口等各类水利工程,要制订安全度汛方案,落实度汛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四)抓紧清除河道阻水障碍和工程管理范围内的违章建筑,确保行洪安全。
各级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加强河道安全检查,确保河道行洪安全。要把本辖区内的河道乱挖河砂、破堤种植、行洪滩地植树等行为和阻水障碍作为重点进行检查,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明确清障责任人,限期组织清除,并严格禁止修建新的违章建筑。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进行开发和修建各种工程设施,都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和《水利部国家计委关于颁发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要求,报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河道采砂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开采范围和作业方式进行。要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活动,确保河道工程安全。
(五)进一步落实防御超标准洪水措施,认真做好蓄滞洪区和洪水淹没区的迁安救护工作。
各省辖市、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落实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下发的水库、河道防御超标准洪水预案,对分洪运用的组织领导、技术措施、器材准备及分洪后的可能淹没范围、安全转移等作出详细周密的部署。在淮河干流、洪汝河、沙颍河、卫河、唐白河、伊洛河、涡河及惠济河,遇超标准洪水时,要严格落实防洪预案中关于处理超标准洪水的措施。
需要启用蓄滞洪区或爆破分洪时,要及时组织群众撤退转移,并妥善安排群众的.生活和防疫问题。蓄滞洪区按照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命令运用后,所在地的县级政府应当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核查蓄滞洪区居民损失情况,按照规定的补偿标准提出补偿方案,经省水利、财政、统计部门核实后由省政府上报国务院。
(六)加强军民联防,确保防洪安全。
各地防汛部门要加强与当地驻军的联系,主动搞好衔接,共同搞好抗洪抢险。出现重大险情,确需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支援的,当地防汛部门要及时报告、请示,认真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在黄河防汛中主要担负重点堤段和防洪工程的抢护、分洪爆破、滩区和滞洪区群众的迁安救护等任务,在淮河防汛中主要担负坚守重点圩区围堤和部分河道险工、分洪爆破、机动抢险、抢救受灾群众等任务,在其他内河、水库防汛中主要担负大坝和重点堤段的抢护、分洪爆破、抢救受灾群众等任务。
解放军、武警部队防汛布防由省军区统筹安排部署。
(七)加强防汛抢险队伍建设,备足备好防汛抢险物资。
各级政府要研究建立有效的机制,引导农村青壮年劳力在汛期回乡参加抗洪抢险,组织落实以民兵为骨干的群众防汛抢险队伍,做到定领导、定任务、定人员,针对可能发生的险情种类和出险地段对防汛抢险队伍进行抗洪抢险技术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抢险水平。要加强防汛机动抢险队的建设和管理,充实抢险机具,并进行专业训练和实战演练,把防汛机动抢险队建设成为熟悉情况、掌握技术、装备优良、纪律严明、反应快捷和遇险时拉得出、抢得上、守得住的队伍。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按照防汛物资储备及经费管理办法,落实经费,备全备足防汛抢险、救护物资,做到存放有序、调度灵活。省和各省辖市储备的防汛物资要按规定登记造册,实行专库、专人管理,完善调运管理办法,严格调运程序。有关部门储备的物资,要服从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调用。群众储备的梢秸料、编织袋等,由县(市、区)、乡镇政府采取“号料登记、备而不集”的办法储备,并向群众讲清调用、结算办法,多层次、多渠道备足备好抗洪抢险物资。
(八)加强防汛通信、汛情预报和测报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通信管理部门要确保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与各省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各大型水库、主要防洪河道、行滞洪区的通信畅通。要确保省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在抗洪抢险时的移动通信需要。防汛部门要检查、检修自建的防汛通信网,保证畅通。中小型水库、河道和其他防洪工程所需通信报汛设施,由当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负责解决。防汛部门要与通信管理、电力、公安、广电等部门加强衔接,保证传递汛情信息,必要时利用电视、广播发布汛情通报和调度命令。气象、水文部门要及时提供气象、水情预报,尤其要做好较大范围内降雨的短期预报和大型水库、主要防洪河道的洪水预报、测报工作,充分利用现有科技手段,努力提高预报、测报速度和精度。
(九)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各地要进一步修订完善防御山洪灾害预案,汛前按照预案落实各项措施,明确预警标准和“防、抢、撤”的范围、地点、方式,进行必要的宣传和演练,提高防御山洪灾害预案的可操作性。要切实抓好群测群防工作,发动群众对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危险点进行普查和监测,增强群众的防灾和主动避灾意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山洪灾害多发区的管理和山区城乡建设的指导,坚决防止人为诱发山洪灾害。
(十)抓好抗旱工作。
要加大抗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完善抗旱工程体系。要加快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保证山丘区群众饮水安全,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保障生产用水。要加强对抗旱设施、水源的管理和保护,搞好水库、闸坝等水利工程的科学调度,合理利用洪水资源,尽可能多拦多蓄,增加抗旱用水。要进一步优化完善抗旱服务组织体系,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组建具有多种功能的防汛抗旱应急服务队伍,做到有旱抗旱、有汛防汛。要加强抗旱减灾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提升综合抗旱能力。要加快抗旱指挥系统建设,加强对旱情监测、分析、预警、会商和评估,提高抗旱决策能力。
(十一)做好灾情统计工作。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洪涝干旱灾情统计、减灾效益分析和防汛抗旱评价工作,严格按照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要求,明确灾情统计工作的领导和责任人,对统计报表实行严格执行审查、签批制度,确保灾情上报不漏、不错、不虚,做到及时、准确、可靠。灾情发生后,要及时深入灾区,核实灾情,并进行减灾效益分析和防汛抗旱评价。
抗旱应急供水方案 篇7
按照各级防汛抗旱部门的要求,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防汛抗旱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摆在首位、狠抓落实,确保实现防汛抗旱工作常态化。
一、健全机构,责任到人
一是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包村干部、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村主任为成员的防汛安领导小组,同时将镇卫生院、电管站、学校等部门负责人纳入工作组,整合壮大抢险力量。二是实行防汛抗旱工作分片包干责任制,按照领导分片、镇干部包村、村社干部包点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确保防汛抗旱工作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三是安全工作例会都将防汛抗旱作为重要内容,对全镇作了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各村(社区)按照镇党委、政府要求,认真安排、提前部署、抓好落实,切实做好辖区内防汛安全工作。
二、工作重点
结合实际情况,对预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制定了《镇2016年防洪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应急预案》,为突出重点,进一步完善我镇汛期防御指挥体系,在各重点堤防、水库、河心坝等重点场所均有责任人及相关防御措施,各村(社区)、企业、单位均落实了具体工作责任人和防汛安全监测人员。
三、精心组织、排查
组织对全镇青衣江流域、镇域小支渠、3个小型水库、6个水力发电站、山坪塘,5个地质灾害点等进行了周密再查看,对可能威胁的村庄、农户重大隐患点进行详细勘查,并切实制定落实好监测防治措施;在防汛重点地段制作警示牌;要求监测员对防汛区域开展经常性巡回检查,防患于未然,保障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防汛物资落实
按照文件要求,我镇成立了镇、村(社区)、村民小组、农户四级防御工作体系,重点加强了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储备,准备了充足的防汛抢险物资,建立了专门的物资储备库房,储备应急救援和生活必需品等物资,以保证防汛抗旱应急救援之需。
抗旱应急供水方案 篇8
为加强区域供水一体化工程建成后的运营和管理,保障城乡供水安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区域供水规划实施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xx〕93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全市区域供水“通村达户”工程的意见》(宿发〔20xx〕21号)《县区域供水一体化运营实施方案》〔20xx〕17号等文件和省市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工程将于20xx年6月底投入试运行。工程建成运营后,到20xx年12月底必须达到区域供水管网通水到村率100%、通水达户率不低于90%的目标,实现村镇供水一体化。工程正式运营前解决配水管网和入户工程改造完善、原有小水厂处置、部分地下水井封填等问题,并建立健全供水一体化运营体制、机制,合理确定供水水价,加强水源地保护和用水管理、服务,让全镇人民吃上干净、安全的放心水。
二、实施内容
(一)管理运营体制、机制。结合各地经验和我镇实际情况,采取镇政府成立公司和各村居共同管理、运行经营的模式,县级公司为已注册的“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乡镇公司由镇政府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的自来水公司。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负责取水口、源水厂、净水厂、浑水管网、主干一级管网、增压站和趸售口的管理和维护,镇自来水公司和各村居负责主干管以下的.二、三级管网和入户的管理、维护和供水经营。水务、环卫、卫生、财政、等部门根据各自部门职责,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安全、可靠、正常供水。
(二)农村小水厂处置。为了区域供水工程建成后能及时有序供水,必须要对现有村级小水厂进行回收处置,对未经批准的非法凿井和非水厂的自备井进行取缔,并作好正常供水经营的各种准备。一是组建镇自来水公司。配备工作人员,落实工作场所、经费,并正常开展区域一体化供水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负责面上工作指导及管理。二是回收处置村级水厂。各村居作为责任主体,本着尊重历史、公平公正、统筹兼顾的原则,针对不同情况采用不同措施,做好小水厂回收处置工作。对产权为公有或集体由个人承包经营的小水厂,保证到户水价和服务标准的统一。三是取缔、封填非法凿井和不需要的水源井。20xx年6月,接入区域供水管网正常供水后,对未经批准的非法凿井和非水厂的自备井全部取缔,用户接入供水管网。对原来水厂的水源井,根据井的状况,保留部分出水量大、水质好的水源井作为备用井,其余全部封填。该项工作村、居为责任主体。
(三)配水管网、入户工程改造完善。在工程正式运营前,部分配水管网老化、管径不配套和入户工程损毁、计量设施不准确等问题必须解决。农村现有配水管网和入户工程分为三类,第一类是集镇区和集中居住区内工程,第二类是2008年后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村居内工程,第三类是2008年以前卫生部门实施改水及其他村(居)内工程。对第一、第二类工程,必须对计量设施等入户工程及损毁和标准不高的配水管网进行全面检查,并改造到位;对第三类工程在接入区域供水主干管网前必须改造到位。
(四)水费收缴。用水户的水费由镇自来水公司和各村居抄表到村到户按月收取或用户预交。
(五)供水管理和服务。镇自来水公司和各村居设置统一服务大厅,配备维修、抄表等专门人员,并设立统一供水服务热线,24小时专人值守,做到有求必应。
三、实施步骤
(一)运营准备阶段(20xx年3月-20xx年6月)。镇组建镇自来水公司和各村居负责回收处置村级小水厂,组织配水管网、入户改造完善工程的招标和实施。
(二)试运营阶段(20xx年7月-20xx年11月)。加强镇自来水公司规范化建设,各村居和相关部门要保证正常供水、运营,及时缴纳水费。
(三)正常运营阶段(20xx年12月以后)。水务、环卫、卫生、财政等相关部门加强供水监督管理。经物价部门核定水价。供水单位保证正常供水,提供优质服务,并加强管理,努力降低管网漏损率,逐步提高智能化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区域供水一体化工程是省委、省政府新一轮农村实事和民生幸福工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建成后能否正常、有效运行,直接关系到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和生活条件的改善,因此务必将供水运营的各项工作做好做实。镇自来水公司和各村居作为供水运营的责任主体,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将供水一体化前小水厂处置、配水管网和入户工程的改造完善、水井封填等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并加强运营中自来水公司的监管,保证正常供水、服务优质、收费规范,同时承担趸售水费缴纳的兜底责任。
(二)规范操作,狠抓进度。配水管网工程建设严格实行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公示制。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保证工程建设全程规范有序。由于工程建设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各村、居和水务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步骤规定的时间节点扎实抓好各阶段工作的推进。
(三)严格管理,保证质量。水务站要加强面上业务指导,镇要委派精干人员作为甲方代表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所有工程档案资料归集要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
(四)加强监督,严格奖惩。由镇政府牵头,水务、环卫、卫生、财政等相关部门和各村居加强配合,对镇配水管网、入户工程改造完善等工程建设和小水厂回收处置、不用水井封填、自来水公司组建以及供水经营服务等工作进行全过程跟踪督促检查,每旬一督查,每月一考评,排出名次进行通报。严格兑现奖惩,对进度较快、质量较好、排名靠前的村居予以通报表扬,在考核奖补资金上给予倾斜;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批评,并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由村、居负责人进行检讨,并责令限期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