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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的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会议精神,取得组织实施我镇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的经验,提高镇、村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业务能力,提高普查工作水平和普查质量,根据县普查办的统一安排,结合本镇实际,决定开展xxxxxx镇第二次农业普查综合试点工作。
一、试点目的
1、取得全镇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组织实施经验,熟悉和掌握农业普查全过程,以利于全面普查工作的开展。
2、初探农业普查重点、难点问题及其解决方法,为全镇全局开展提供示范。
3、通过对试点工作的总结和业务技术的推广,为全面开展农业普查提供示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试点工作的领导,并组织好试点工作,决定成立xxxxxx镇第二次农业普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农业副镇长、镇农普办主任许伟江任组长,镇农普办业务副主任张伟英任副组长,镇农普办全体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伟英兼任,具体负责整个试点过程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试点区域
此次试点小区为xxxxxx村的第五小区。
四、试点标准时间
普查试点标准时点是20xx年9月15日24时,普查试点时期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1、试点村xxxxxx第五小区的全部住户。
2、试点村xxxxxx范围内的所有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单位。
3、试点村xxxxxx范围内的村委会。
五、调查内容
这次试点的普查内容主要包括:
1、农村住户的家庭成员及劳动力的.基本状况及其从业情况、住户的经营类型、收入主要来源、生活条件、农业生产经营用地、农作物种植、牲畜与家禽及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等。
2、非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单位的基本特征、从业人员、农业生产经营用地、农业机械化和设施农业、生产性固定资产、农业服务作业完成情况、农作物种植、牲畜与家禽、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及单位的财务情况等。
3、行政村的基本特征、社区基础设施及社会服务、农田水利及生产条件情况、土地流转、人口情况、农村社会保障、财务与投资情况、农业技术人员及村干部情况等。
六、时间安排
试点准备、宣传阶段(9月9日—11日)
1、制定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流程和日程安排。
2、组建xxxxxx镇普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落实试点工作人员。
3、做好物资准备、各项宣传工作,准备横幅、黑板报、标语,利用各种宣传工具进行宣传,分发“致农业普查对象的一封信”。
4、收集户口簿、土地承包合同、外来人员登记簿等资料。
(二)、清查摸底阶段(9月12日—13日)
1、绘制好小区地图。
2、进小区入户,编制农村普查区住户摸底表。
3、填写普查小区住户清查摸底结果统计表。
(三)、业务培训阶段(9月14日)
对全体试点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培训,主要内容为对前期小区地图绘制及住户摸底情况进行分析,着重培训户表及单位表登记业务。
(四)、现场登记阶段(9月15日—18日)
1、对普查小区内的全部住户,采取全面查点的方式逐户上门登记。
2、行政村普查表xxxxxx村文书负责。
(五)、复查和质量验收(9月19日—20日)
1、对各类普查表进行复查并编号。
2、对各类普查表进行手工过录和汇总,复核后上报县农普办。
3、分析研究试点中发现的问题,写出试点工作总结。
试点的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会议精神,取得组织实施我镇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的经验,提高镇、村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业务能力,提高普查工作水平和普查质量,根据县普查办的统一安排,结合本镇实际,决定开展xx镇第二次农业普查综合试点工作。
一、试点目的
1、取得全镇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组织实施经验,熟悉和掌握农业普查全过程,以利于全面普查工作的开展。
2、初探农业普查重点、难点问题及其解决方法,为全镇全局开展提供示范。
3、通过对试点工作的总结和业务技术的推广,为全面开展农业普查提供示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试点工作的领导,并组织好试点工作,决定成立xx镇第二次农业普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三、试点区域
此次试点小区为xx村的第五小区。
四、试点标准时间
普查试点标准时点是20xx年9月15日24时,普查试点时期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1、试点村xx第五小区的全部住户。
2、试点村xx范围内的所有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单位。
3、试点村xx范围内的村委会。
五、调查内容
这次试点的普查内容主要包括:
1、农村住户的家庭成员及劳动力的`基本状况及其从业情况、住户的经营类型、收入主要来源、生活条件、农业生产经营用地、农作物种植、牲畜与家禽及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等。
2、非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单位的基本特征、从业人员、农业生产经营用地、农业机械化和设施农业、生产性固定资产、农业服务作业完成情况、农作物种植、牲畜与家禽、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及单位的财务情况等。
3、行政村的基本特征、社区基础设施及社会服务、农田水利及生产条件情况、土地流转、人口情况、农村社会保障、财务与投资情况、农业技术人员及村干部情况等。
六、时间安排
试点准备、宣传阶段(9月9日—11日)
1、制定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流程和日程安排。
2、组建xx镇普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落实试点工作人员。
3、做好物资准备、各项宣传工作,准备横幅、黑板报、标语,利用各种宣传工具进行宣传,分发“致农业普查对象的一封信”。
4、收集户口簿、土地承包合同、外来人员登记簿等资料。
(二)清查摸底阶段(9月12日—13日)
1、绘制好小区地图。
2、进小区入户,编制农村普查区住户摸底表。
3、填写普查小区住户清查摸底结果统计表。
(三)业务培训阶段(9月14日)
对全体试点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培训,主要内容为对前期小区地图绘制及住户摸底情况进行分析,着重培训户表及单位表登记业务。
(四)现场登记阶段(9月15日—18日)
1、对普查小区内的全部住户,采取全面查点的方式逐户上门登记。
2、行政村普查表xx村文书负责。
(五)复查和质量验收(9月19日—20日)
1、对各类普查表进行复查并编号。
2、对各类普查表进行手工过录和汇总,复核后上报县农普办。
3、分析研究试点中发现的问题,写出试点工作总结。
试点的方案 篇3
电网公司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合肥市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意见》(合知〔20xx〕84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公司知识产权管理,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是为了推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公司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公司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水平和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提升竞争力,努力使公司成为合肥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
二、主要内容
(一)成立组织。公司成立由总经理江峰任组长,副总经理张俊生、何鸣任副组长的知识产权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事机构办公室,总经理工作部主任李光宇为办公室主任,配备专兼职人员办公,落实办公经费。
(二)健全制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包括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保密制度、知识产权利益分配和奖励制度、知识产权权益维护制度、知识产权信息利用制度和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等。
(三)教育培训。通过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公司决策层的知识产权意识,增强专业技术人员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提高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能力和水平,增强经营管理人员把知识产权制度融入到生产经营各个环节中的能力和水平。通过教育培训,使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在员工中的普及率达到50,在决策层、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中的普及率达到80;培训1名能有效管理和妥善处理知识产权事务的专兼职人员。
(四)文献资料收集。开展知识产权信息特别是专利文献信息的'收集和利用,建立公司主导产品或主要研发方向中外专利数据库,以建立专利数据库为基础,开展主导产品或主要研发方向的专利信息分析与利用、知识产权或专利战略研究制定工作,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打下基础。要通过专利信息分析,在了解同类产品或技术的国内外发展态势、市场状况,尤其是竞争对手的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动态的基础上,从专利申请、专利实施(包括专利转让和许可等)、专利保护等各个环节出发,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总体推进与分步实施相结合的专利战略。公司要以专利战略的研究制定为主要内容,研究制定包括商标、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种类的知识产权战略。
(五)专利申请和实施。要以创新成果的专利申请和实施为主要内容,抓好注册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计算机软件等的申请(登记)和实施工作,提升拥有和实施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通过开展试点示范,公司的专利申请量增幅要达到20以上,专利实施率达到50以上。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0xx年1月至2月):成立以公司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试点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3月至5月):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及其运行机制,做到制度、机构、人员和经费“四落实”;组织知识产权培训班。
第三阶段(6月至7月):建成主导产品或主要研发方向专利文献数据库,开展专利信息的分析与利用、专利(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制定工作。
第四阶段(8月至9月10日):试点示范工作方案得到全面落实,试点示范的各项工作全面完成。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是公司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重大举措,公司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齐抓共管,切实把各项工作部署认真落到实处。
(二)加大投入,提供财力支持。为了抓好试点示范工作,公司将提供专项资金支持,专项资金用于在试点示范期间内的知识产权申请(登记)、专利文献数据库的建立、专利(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和制定、知识产权教育培训等有关费用的支出。
(三)邀请专家,指导工作开展。在试点示范工作中,公司将邀请省市科技厅局的有关专家指导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及其运行机制,适时制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示范文本,帮助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协助建立和更新专利文献数据库,指导开展专利(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和制定工作。
试点的方案 篇4
一、工作目标
通过试点探索,推动实现相关审批服务事项流程更简、监管更严、服务更优。总结形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可复制、可推广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标准和规范,研究提出全面推广试点经验的意见。
二、试点时间
20xx年6月至11月。
三、试点范围
根据现有工作基础,确定在6项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和12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详见附件)。
四、试点任务
各地人社部门和部属有关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重点落实好以下任务:
(一)确定告知承诺适用对象。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及相关事项申请人员适用6项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相关报考人员适用12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以及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等情形的,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具体适用对象范围由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部社保中心)和部人事考试中心(以下简称部考试中心)分别牵头,会同部信息中心确定。
(二)规范告知承诺工作流程。部社保中心、部考试中心负责编制试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规程和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各地人社部门相应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并根据需要细化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相关内容。书面(含电子文本)告知的内容应包括办理事项的名称、设定证明的依据、证明的内容、承诺的方式、虚假承诺的责任等。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的内容应包括申请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相关条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以及承诺意思表示真实等。各级人社部门要在对外服务场所和官方网站发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和办事指南,方便申请人查询、获取。
(三)加强事中事后核查。部社保中心、部考试中心和各地人社部门要梳理试点工作中需进行核查的信息需求,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加强对申请人承诺内容的核实力度。确需进行现场核查的',要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同,避免增加群众和企业负担。
(四)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加快建立社会保险领域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对发现作出虚假承诺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纳入黑名单。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实施联合惩戒。
(五)强化风险防控措施。部社保中心、部考试中心和各地人社部门可针对具体试点事项,探索建立告知承诺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公示制度。加强风险研判,制定相应预防和补救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分工协作。部社保中心和部考试中心分别负责相关业务领域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部行风办负责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推进,部规划财务司、部信息中心负责国家部委数据共享的协调,并指导各地人社部门推进与当地政府部门开展数据共享,为试点工作提供支持。各地人社部门也要建立相应分工协作机制,合力推动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时间节点。试点工作分准备、启动、开展、总结四个阶段运行。6月完成试点准备,7月前完成全面启动,8月至11月持续推进,11月中下旬总结评估。部社保中心、部考试中心于每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打算)送部行风办。
(三)加强人员培训。部社保中心、部考试中心要加强系统内业务培训和宣传动员,确保经办工作人员准确理解试点工作要求,熟练掌握工作规程,推动试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四)做好总结评估。各地人社部门要认真总结本地区试点工作情况,将有关经验做法及时报部行风办。部社保中心和部考试中心要广泛收集地方人社部门、企事业单位、群众对试点工作的评价意见,研究改进工作措施。部行风办会同有关单位做好试点工作的总结评估。各地对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按业务分类分别向部社保中心、部考试中心报告。
试点的方案 篇5
根据区委、区政府“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部署和《市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度“美丽乡村”示范村庄创建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村实际,特制定村“美丽乡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村幅员面积1.25平方公里,全村耕地面积共1037.23亩,其中田796.8亩,土240.43亩,20xx年人均纯收入为4675元,全村现有人均收入2800元以下贫困户95户307人。
二、贫困现状
村以浅丘地貌为主,全村经济来源主要为传统种养业,基础设施较为落后,村民增收致富缺乏门路,发展产业无技术、资金支撑,主要困难如下:一是群众综合素质偏低。全村考入高等院校的少,高中毕业人员不多,初中、小学文化人员占少数,还有相当部分为文盲。对接受宣传、运用新政策、新技术差,观念滞后,严重影响全村经济的发展。二是自然条件差。水土流失严重,土质瘠薄,水源较差,农业综合效益极低。三是基础设施差。村级公路路况差,没有便民路,广播及通讯发展缓慢,严重地影响到农民群众对外联系与沟通,制约了各方面的发展。四是群众增收难。以传统种植为主,养殖业以生猪、零星鸡鸭为主,农民务工效益低,从事经商少。没有成片,优质、高效的农业产业支撑,无村办及民营企业,导致农民收入低,使全村仍处于贫困村之列。
三、主要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原则及方法
1、指导思想:完善基础、配套产业、政府引导、村级组织、群众参与、脱贫致富。
2、工作思路:
(1)搞好项目规划的调查,摸清群众的意愿,解决实际问题;
(2)做好规划项目的实施,按投资概算和技术标准完成规划项目的建设;
(3)搞好项目的后续管理,发挥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工作原则及方法:严格项目规划,组织群众投工投劳参与建设,捆绑使用财政扶贫资金,实行物资采购招标制和资金公示制。
四、规划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实现完善该村基础设施,调整产业结构,形成强势有力的优势产业,村民素质普遍提高,村容村貌明显改观,为贫困户解决温饱找到可持续发展之路。
一是基础设施明显改善。通过公路建设,解决群众出行、运输难题。
二是产业结构更加优化。大力发展柠檬等经济作物,发展林下养鸡等小家禽。
三是加大技术培训。学习新的种植、养殖技术。集聚致富资金、智力优势。树立自强自立意识,能发挥主观能动性,增强自身造血功能。
五、规划内容
代市镇村美丽乡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能力建设、公共服务、人居环境、组织保障六个方面。
(一)基础设施(总投资91万元,整合部门资金91万元)
(1)村内道路硬化。硬化村内道路1.873公里。(2)新修泥结石公路400米。(3)新修便民路865米。(4)维修公路670米。
(1)村内道路硬化:
(二)劳动能力提升(总投资4.8万元,部门整合资金4.8万元)
计划提供劳务培训60人,每人补助800元,由部门整合资金解决,共计投入资金4.8万元。
(三)人居环境(总投资481.3万元,其中美丽乡村资金247万元,整合部门资金219.2万元,农户自筹15.1万元)
(1)贫困户房屋新建3户,总投资20.9万元,其中:部门整合资金9.9万元,农户自筹资金11万元。
(2)贫困户房屋维修加固4户,总投资6.9万元,,其中:部门整合资金2.8万元,农户自筹资金4.1万元。
(3)民房风格修葺47户,按川东民居风格对房屋进行统一风貌打造,每户2.5万元,总投资117.5万元,其中:美丽乡村资金解决47万元,整合部门资金70.5万元。
(4)牌坊院子仿古修葺,对村1组牌坊院子进行仿古式修葺,挖掘民俗文化,发展乡村旅游,该院落共计21户,预计每户使用资金8万元,总投资168万元,美丽乡村资金解决100万元,整合部门资金68万元。
(5)恢复牌坊院子石质牌坊,为充分挖掘当地民俗文化和历史底蕴,将对牌坊院子石质牌坊进行恢复,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美丽乡村资金100万元。
(6)沿途院落打造及庭院经济,每户投资1万元,总投资68万元,其中:整合部门资金68万元。
(四)公共服务(总投资33.5万元,美丽乡村资金33.5万元)
新建文体休闲广场1处,面积600平方米,总投资25万元。标准化卫生站1个,总投资5万元。健身设施一套,总投资3.5万元。
(五)产业发展(总投资66万元,其中美丽乡村资金19.5万元,整合部门资金46.5万元)
规划建成柠檬产业园1个,占地面积20xx亩,每亩栽植55株苗木,按照6元/株补助业主,总投资66万元,其中:美丽乡村资金19.5万元,整合部门资金46.5万元。
(六)组织保障(总投资30万元,整合部门资金30万元)
建设村两委活动室1个,总投资30万元。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村20xx年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集中规划于基础设施、产业发展、能力建设、公共服务、人居环境、组织保障六个方面,总投资706.6万元,其中:美丽乡村资金300万元,整合部门资金391.5万元,农户自筹15.1万元。
村内道路建设91万元,能力提升4.8万元,贫困户新建房屋20.9万元,贫困户房屋维修6.9万元。民房风格修葺47户,总投资117.5万元。牌坊院子仿古修葺,总投资168万元。恢复牌坊院子石质牌坊,预计投资100万元。沿途院落打造及庭院经济,每户投资1万元,总投资68万元。新建文体休闲广场1处,总投资25万元。标准化卫生站1个,总投资5万元。健身设施一套,总投资3.5万元。规划建成柠檬产业园1个,总投资66万元。建设村两委活动室1个,总投资30万元。
七、项目效益预测分析
1、公路建设项目完成后,村交通条件明显改善,可使全村1385人全部受益,全面解决村民的生产、生活、物资运输困难问题,使农副产品交易更加快捷、方便。
2、民房风格修葺和牌坊院子仿古修葺完成后,可有效带动当地人气,拉动乡村旅游迅速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3、柠檬产业园建成后,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村产业多元化发展,形成业主+农户的良性循环。
4、通过完善文化休闲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可有效缓解群众办事难等问题。
预测项目实施后两年,基础设施转化为生产性项目,调动村民自力更生、改变面貌的积极性,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年人均增收达到1500元左右,基本实现项目增收目标。
八、组织实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
为了扎实推进代市镇美丽乡村试点工作,确保项目顺利落实,代市镇组建工作班子,以党委书记谢建平同志任组长,镇长赵小林、副镇长吴毅同志任副组长,镇纪委书记、党政办主任、财政所所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经济发展办副主任、驻村干部等为成员的代市镇美丽乡村试点项目领导小组,形成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驻村干部蹲点抓的'工作格局,强化对项目实施的监督与管理。
(二)强化对接,摸清情况做规划。
由副镇长牵头,与帮村干部、驻村干部、村干部一道,准确把握村的基本情况,吃透户情的基础上,精心编制本村规划,充分调动群众激情,组织群众主动参与,充分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项目顺利实施,卓有成效。
(三)搞好协调配合,抓好项目实施。
1、加强村级领导班子建设,提高村党支部、村委会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成立代市镇美丽乡村试点项目工作实施小组。
2、搞好村民自治,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成立代市镇美丽乡村试点工作项目民主理财小组,发挥干部和代表的资金监管作用,把有限的项目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规划项目顺利实施。
3、加强项目质量监管,成立代市镇美丽乡村试点工作项目质量监督小组。
4、实施项目公示制,充分发挥理财监督的作用,让广大群众明白实施、资金运作的全过程。
(四)加强资金管理,发挥资金效益。
规划的实施项目,必须以足够的建设资金作保障。一是做好过细的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积极组织农户集资和投工投劳,发挥项目资金的最大作用;二是从村情出发,从市场效益和社会效益俱佳的优势项目,使产业项目资金发挥效益;三是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作风赢得上级的鼓励和支持,在基础设施、社会发展等公益性项目方面,争取国家无偿资金的足够投入。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的管理办法,实行县级报账制,专户存储,专户管理,同时,必须做到资金安排到项目,支出核算到项目,报账到项目,并进行公示,在镇、村工作活动集中点公示不少于七天,让广大群众监督项目的全过程。在使用时严格按照“六不准”规定,即:一是不准挥霍浪费财政试点资金;二是不准截留、挤占、挪用、克扣财政资金;三是不准擅自决定,优亲厚友;四是不准将财政资金用于办公费、招待费、奖金以及福利费用等;五是不准抵扣农户或集体上交的有关费用;六是不准将财政试点资金用于与岂不相符的支出。同时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加强管理。
试点的方案 篇6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城乡一体化建设实施意见》,持续、有效、扎实推进xxxx县新农村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农民增收,依据xxxx县20xx—2020年新农村建设规划,按照“项目整合、资金捆绑、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典型引路、连线扩面”的工作思路,结合我县新农村建设工作实际,现制定20xx年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二十字方针,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协调发展、城乡共建”的原则,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以建设“县域经济富强、人民生活富裕、社会文明和美、生态环境优美”新xxxx为目标,以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以示范村建设为抓手,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全面改善农村群众生产生活状况,逐渐缩小城乡差距,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建设目标
(一)示范村建设有序推进。20xx年全力抓好36个示范村建设,其中:县级以上重点示范村12个,示范村12个,巩固提高村12个。
(二)农民收入持续增加。重点示范村主导产业收入占农民总收入6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增幅5个百分点以上,人均纯收入高于全县平均水平10%以上,参加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农户比重达到30%以上,70%以上的农村劳动力掌握一门以上农业实用技术或其他技能。
(三)农民生活明显改善。人均居住面积25平方米以上,且具有抗御本地区基本烈度地震能力,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达100%,电话(含移动电话)入户达到全覆盖,人畜安全饮水率达到90%以上。逐步扩大农村绿化面积,建设美丽新农村。
(四)村庄建设有序整洁。合理制定村庄建设规划和旧村改造规划,村间街道实现硬化、美化、绿化、新化、净化、亮化等,建有基本排水设施,生活垃圾实行定点堆放、定时清运并实现无害化处理,建立健全长效卫生管理机制,农户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60%以上。
(五)村级管理规范有序。“十星级文明户”创建率达80%以上,村两委会班子团结和谐、制度健全,“双高双普”目标全面实现,计划生育政策全面落实,有完备的两委会阵地、文化广场、图书室及健身设施。
三、建设任务
(一)科学编制规划。坚持“节约土地、完善功能、方便群众、超前发展”原则,按照规划引领、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要求,科学编制村庄建设及旧村改造规划,切实增强规划连续性、权威性、严肃性和实用性。(牵头单位:住建局;实施单位:各镇(中心)、示范村;责任单位:住建局、新农办、农林局、发改局、国土局、环保局)
(二)引领发展产业。根据各示范村产业发展实际,积极做好农业产业发展规划,高标准规划猕猴桃产业、设施农业、畜牧业、手工布艺等一批主导产业,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引领全县农业产业规模化发展,“一村一品”彰显特色,产品质量、效益不断提升。(牵头单位:农林局;实施单位:各镇(中心)、示范村;责任单位:农林局、新农办、财政局、发改局、畜牧局、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农发办、科技局)
(三)建设完善阵地。阵地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强基础、促发展、壮实力、构和谐的重要载体。20xx年结合新型社区建设,完成村级两委会阵地建设任务。(牵头单位:组织部;实施单位:各镇(中心)、示范村;责任单位:纪检委、组织部、新农办、住建局、民政局、国土局、财政局、审计局)
(四)建设文化广场。以繁荣农村文化生活、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综合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为目的,切实加强村级文化广场建设,充分发挥农家书屋作用。20xx年全面建成15个示范村文化广场,进一步完善和丰富农家书屋,充分发挥其作用。(牵头单位:新农办;实施单位:各镇(中心)、示范村;责任单位:新农办、财政局、国土局、文广局)
(五)强化基础设施。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达标,实现“六化”和“六个一”的目标,“六化”即:道路硬化,边沟围墙一体化,村道路绿化,环境净化,路灯亮化,文化活动经常化。“六个一”即:有一个科技文化活动室,有一个村级标准化卫生室,有一个幼儿园,有一个休闲健身场所,有一个便民超市,有一个农村信息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发改局;实施单位:各镇(中心)、示范村;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交通局、水利局、农发办、国土局、电力局、卫生局、教育局)
(六)整治村容村貌。结合“四城联创”目标,扎实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入户工程,积极实施“五化”、“一池四改”、“绿色家园”建设,实现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建立健全长效卫生管理机制,实现村庄美、环境好,辐射带动全县乡村环境卫生明显改善。(牵头单位:新农办;实施单位:各镇(中心)、示范村;责任单位:新农办、城管局、住建局、环保局、卫生局、创建办、农工部、民政局、人社局、国土局、交通局、财政局)
(七)强化技能培训。按照各村产业发展实际,因村、因人、因时而定,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分期分批进行农民实用技能培训和乡土人才培养,重点加强对猕猴桃产业和手工布艺从业人员的培训,实现“一户一策”、“一人一技”,提高广大农民实用技能水平,切实增加农民收入。(牵头单位:农林局;实施单位:各镇(中心)、示范村;责任单位:农林局、人社局、畜牧局、科技局、农发办、财政局、教育局、科协、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党校、教育局、工商联)
(八)创建学习型村镇。按照《创建学习型村镇实施方案》要求,以“一镇两村”示范点为抓手,进一步完善社会化服务管理功能,加强指导、强化落实,积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增强群众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文化修养和知识水平。(牵头单位:宣传部;实施单位:各镇(中心)、示范村;责任单位:宣传部、新农办、信息办、广播电视台、妇联、团县委)
(九)提高农民素质。利用春节、农村古庙会、夏日纳凉晚会等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生活。按照“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对全县12个重点示范村进行精神文明户创选评活动,对评选出的“十佳好公婆、好媳妇、十大孝子”进行表彰。新闻媒体要加大对身边好人好事和见义勇为等行为宣传报道,加大群防群控力度,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牵头单位:宣传部、政法委;实施单位:各镇(中心)、示范村;责任单位:宣传部、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文明办、计生局、广播电视台、信息办、团县委、妇联、信访局、文广局)
四、实施步骤
(一)规划准备阶段(20xx年1月1日—3月31日)。按照新农村建设任务和工作实际,做好宣传、动员、安排部署、同时做好两委会阵地、文化广场的选址、村庄建设、旧村改造、产业发展、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编制和各个项目的前期资金筹措等工作。特别要做好猕猴桃产业发展前期的土地流转、规划、苗木购置、栽植及春季田间管理工作,以及做好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4月1日—11月10日)。具体实施新农村建设各项目标任务,重点是推进两委会阵地、文化广场的建设,积极完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调整产业结构,壮大发展“一村一品”。要根据农时气候及猕猴桃生长特点,及时加强实用技术培训。结合“三夏、三秋四禁止”活动,采取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对农村环境卫生及村容村貌进行整治,确保乡村环境卫生取得明显成效。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1日—12月31日)。对新农村建设20xx年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做好查漏补缺和考核验收总结等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继续采取县级领导包抓、部门帮扶、各镇(中心)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包抓机制。牵头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责任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具体措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全面推动新农村建设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营造氛围,创造条件。各级干部要带头宣讲新农村建设理论政策。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宣传美丽新农村、新风貌、新农民、新科技、新政策等。及时推广新农村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将各种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融入新农村,丰富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
(三)加大投入,增强后劲。县上继续按照新农村建设“以奖代补、部门帮扶、项目捆绑”的资金投入机制,加大对阵地建设、文化广场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的投入力度,各涉农部门要积极争取省、市涉农项目和补助资金,重点向示范村倾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带动社会资金积极投入新农村建设,引导资源向农村有序流动,夯实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逐步缩小城乡在公共服务方面的差距,真正实现农村农民共享改革成果。同时,要严格按照《xxxx县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xxxx县新农村建设考核办法》,加强对各类规划设计指标完成情况,工程项目完成情况,投入情况等全面进行考核。
(四)合力共建,齐抓共管。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充分利用地缘、亲缘、人缘等关系,组织引导全县所有企事业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参与新农村建设。通过企业帮扶,增强村企之间的联系,共同发展实现双赢。通过“同乡联谊”活动,吸引县外能人回乡投资建设,为家乡做贡献。邀请曾在我县工作过的领导干部回乡视察指导,为新农村建设献计出力。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帮扶单位与镇(中心)、村的联系,充分调动帮扶单位和包村干部的积极性,形成合力,推动新农村建设。
(五)明确主体,发挥作用。加强对农民的组织引导,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通过“以奖代补”谁投资谁受益等奖补政策,调动农民群众自己投入发展产业、改善环境的积极性。对于村内集体公益项目建设,通过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方式,引导农民投资投劳。坚决杜绝村集体举债搞建设,倡导农民办好自己的事,建设好自己的家园。
(六)示范引领,树立典型。县、镇(中心)、村都要着力培养和选好各类典型,利用各种渠道宣传好经验、好做法,互相学习,互相借鉴,开展“比、学、赶、帮、超”活动,以典型示范、典型带动促进工作,促进新农村建设加快发展。
(七)加大督查,严格奖惩。将新农村建设纳入镇(中心)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全年新农村建设成绩突出的镇(中心)进行表彰,考核排名最后一位的镇(中心),全县通报批评,电视曝光。对半年和年终两次考核排在最后一名的镇(中心)给予经济处罚,由纪委、组织部对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按效能问责办法进行问责。对帮扶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成效显著的包扶单位,在次年农业农村工作会上进行表彰奖励。
试点的方案 篇7
为贯彻落实《xx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xx省xx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xx市xx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指示和要求,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xxx
(二)基本原则
1、规划引领,统筹兼顾。坚持先规划后建设,以实施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方案)为引领,科学确定目标任务和建设时序。加强污水治理与给排水、改厕和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的统筹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2、因地制宜,分类治理。根据村庄自然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量、生态环境敏感程度等因素,科学选择符合本地实际的污水处理模式和技术,因地制宜,因村制宜,防止生搬硬套和搞“一刀切”。
3、突出重点,梯次推进。坚持近期目标和长期规划相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防止脱离实际搞“大干快上”“硬干蛮干”。优先整治乡镇政府所在地,以及生态环境敏感等区域村庄,先易后难、由点到面、分类分步、循序渐进,稳步有序推进污水有效治理。
4、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推动以县域为单位实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鼓励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建设和运行管理。探索建立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和多元化的运行保障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后长期稳定运行,发挥效益。
5、政府引导,社会参与。落实乡镇(街道)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各方资源,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形成工作合力。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发挥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和村规民约作用,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引导农民以投工投劳等方式参与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
(三)治理目标
20xx年底前,全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30%左右,力争所有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推进县城周边村庄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一并处理;已经改厕的村庄灵活运用简便、易行、有效的处理工艺和模式,使改厕后生活污水排放得到有效管控,全县农村村庄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主要任务
(一)规划引领,科学推进污水治理
6、开展治理状况调查。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结合农村污水治理规划(方案),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调查,全面掌握基本情况,包括村庄名称、居民户数、常住人口数量、经济条件,村庄生活污水产生和排放量、排放去向、受纳水体类别、排放要求(执行排放标准),已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实际处理水量、处理工艺、设计(排放)标准、运维费用等,形成现状基础台账,夯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基础。各乡镇(街道)于xx年5月20日前完成排查工作,将排查情况报告和台账(填报附件)报送县环境攻坚办土壤工作部。
7、推进规划落地实施。强化规划引领和指导,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制度,结合村庄实际,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方案)实施和落地,合理确定治理目标、治理任务、治理模式、项目布局、建设时序、资金保障等。通过规划实施,使改厕、污水治理、坑塘整治、黑臭水体治理有效衔接,着力提升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因地制宜,合理选择治理模式
8、科学确定治理模式。充分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有序推进。县城周边村庄等有条件的地方,采取以城带乡(村)模式,积极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和服务向外延伸覆盖;人口较多、居住较为集中、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庄,以及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及输水沿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附近村庄,酌情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和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站);人口较为集中,经济条件一般的村庄在完成改厕的基础上,要对其他生活污水收集后采用简易生态处理;居住分散、人口密度较小或地形地貌复杂的村庄,选择分散式、单户式,低成本、易维护的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缺水或污水产生量较小村庄,以及暂无能力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可重点推进厕所改造,明确厕所粪污的收集处理方式和排放要求,在杜绝化粪池出水直排的基础上,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
9、灵活选择治理技术。综合考虑当地经济条件、自然地理条件、人口集聚度、环境约束条件、污水产生规模等因素,灵活运用污水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等多种治理工艺。要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效益高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利用自然生态条件,采用以渔净水、人工湿地等生态治理方式,确保治理方式经济、简便、适用、有效。
10、防止“一刀切”。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街道)要全域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经济条件一般的乡镇(街道)要突出重点村,稳步梯次推进。
(三)突出重点,梯次推进污水治理
11、突出重点区域。在力争完成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庄治理目标的前提下,优先治理饮用水水源地附近、风景名胜区等区域的村庄,以及“千万工程”示范村、经济条件较好的中心村。
12、分类分步实施。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以整体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逐步开展污水的初步收集和简易处理,不求一步到位,在防止污水乱排乱放的前提下,预留下一步污水治理提标提质的空间。
13、把握时间节点。4月底前,各乡镇(街道)重点进行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确定本年度污水治理目标任务,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协调资金到位。10月底前,各乡镇(街道)要将任务落实到村庄及农户,建立农户电子档案,并完成建设工程。12月底前,完成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县政府将安排相关部门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市级组织人员对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复查,市直相关部门将开展抽查。
(四)统筹兼顾,形成污水治理合力
14、加强工作统筹。在工作安排、资金保障、督导落实上,生态环境要与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水利、财政等部门协作,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与各类“美丽乡村”建设等相统筹;加强与脱贫攻坚工作、村庄实用性规划,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的衔接,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15、与农村厕所革命工作相衔接。对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要统筹安排工作力量,整合使用相关项目资金,推进污水治理与改厕工作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营。对其他乡镇(街道)要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要求,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做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并为后期污水处理预留建设空间。已改厕的,将厕所粪污作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点,在方案编制、技术模式选择、设施建设维护等方面充分衔接。
(五)建管并重,确保设施稳定长效运行
16、建立长效运维机制。建立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为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第三方运维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运维管理体系。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实行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维护,鼓励第三方运维机构按照技术托管和总承包方式开展运维管理服务,探索建立生活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建立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
17、开展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回头看”行动。各乡镇(街道)要对已经建成但不能正常运行的污水处理设施(装置)全面摸排,逐一查明原因,分类整治。9月底前,省市将组织开展一次设施运行情况“回头看”专项行动,对出现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维的问题,将向县政府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逾期未整改到位的,提请约谈相关领导并通报批评。
18、完善信息报送制度。严格执行工作进度月报制度,县级每月5日前将上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度情况报市生态环境局,12月底前上报年度农村生活污水工作总结报告。上报内容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情况。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作为重点任务优先安排。县政府将加强督导考核,做好统筹推动和分类指导工作;乡镇(街道)是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政府重大事项督查和年度目标考核,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乡镇(办事处)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理顺职责分工,明确农业农村局牵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二)加大资金保障。县财政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统筹相关资金,积极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鼓励采取整乡镇(街道)打包或城乡一体的模式,建立运营补偿机制,保障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投资回报。鼓励金融机构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信贷支持力度。
(三)强化督导考评。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考核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等活动,全面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考核评估。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乡镇(街道)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建成后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提请约谈。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大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引导村民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积极参与农村污水治理,并纳入村规民约;倡导节约用水,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污水产生量,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围。
试点的方案 篇8
为认真做好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能转移、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配套、以保障城乡居民年老后基本生活为目的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是从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居民普遍参保。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市北碚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xx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xx、区劳动社保局局长xx任副组长;成员由区监察局局长xx、区财政局副局长xx、区信访办主任xx、区公安分局副局长xx、区广播电视台台长xx、区社会保险局局长xx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劳动和社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劳动和社保局局长xx兼任,副主任由区财政局副局长xx、区社会保险局局长xx兼任。
三、工作阶段划分及主要工作任务
(一)调查摸底阶段(XX年6月26日—8月底)。完成对全区符合参保人员的调查摸底,逐步建立我区居民养老保险人员信息库。
(二)宣传动员,工作准备阶段(XX年8月1日—9月30日)。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此项工作;完成对镇(街)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政策宣传;经办机构完成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人员和设备的调配等准备工作。
(三)实施阶段(从XX年10月1日起)。正式开始受理居民养老保险申报、办理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完善社会保障工作服务平台建设,落实工作人员。一是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及时调整、整合、充实社会保障服务所的工作力量,开设专门工作窗口,保证参保工作的需要;二是各镇(街)要抽调人员突击此项工作。三是社保部门协调相关责任部门做好对镇(街)社会保障服务所工作人员的业务操作培训;四是完成养老保险“金保工程”信息系统向镇(街)社会保障服务所的延伸,方便城乡居民就地参保。
(二)明确责任分工
1.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整个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资料的印发等。责任人:区劳动社保局局长付国斌。
区社会保险局具体负责对各镇(街)经办工作进行指导,做好政策宣传、业务培训、数据汇总分析和上报、基金管理、养老待遇发放等工作。责任人:区社会保险局局长周俐利。
2.公安部门负责对参保人员的户籍状况进行认定,并向各镇(街)提供城乡居民的基础信息,同时做好社会稳定工作。责任人: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萧禾。
3.区财政部门负责对已经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所需政府补贴资金的筹措、划转和使用的监管;负责各类工作设备的政府采购,并确保各项专项经费及时到位。责任人:区财政局副局长李继兰。
4.新闻媒体部门负责媒体宣传的组织策划。责任人:区广播电视台台长伍渝。
5.信访部门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牵头办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责任人:区信访办主任王学平。
6.监察部门负责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任人:区监察局局长钟德林。
7.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镇(街道)的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受理参保登记、缴费标准申报及变更、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报、参保人员有关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以及领取养老待遇人员资格核查等工作。
村委会(居委会)、农村合作社(社区)要做好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协助居民办理参保。
(三)组织宣传发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全区的宣传培训活动;镇(街道)要通过制作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标语和组织指导社区居委会上门宣传等形式开展深入细致的宣传活动。有条件的镇(街道)还应在村(社区)设立代办点和协办员,负责参保政策的宣传解释,并帮助村(社区)参保人员做好有关参保工作。
(四)落实经费保障。区和镇(街道)两级要将工作经费纳入区政府对各镇街的财政预算。村(社区)工作经费按参保并缴费人数拨付,标准为区级财政按15元/人核拨,各镇街根据自身实际作出补充安排。
(五)工作考核。区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XX年参保率达到40%,XX年达到65%,到XX年参保率力争达到90%,确保80%。
五、参保范围
凡具有本区户籍的下列人员,可自愿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一)年满16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不含在校学生);
(二)年满16周岁以上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不含在校学生);
(三)年满60周岁以上城镇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人员。
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同一时段不再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六、基金筹集与缴纳
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
以我区开展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的时间起计算,根据其不同年龄,分两种情况缴费。
1.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人员,养老保险费年缴费标准分别为100元、200元、400元、600元、900元5个档次,由参保个人自愿选择。
缴费方式原则上按年缴纳。当年度因病、因灾等原因未按时缴纳的可在次年内补缴,逾期不再补缴。
2.已年满60周岁及其以上的人员,不用缴费,但其符合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为鼓励多缴多得,有条件的年满60周岁及其以上人员,也可自愿选择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按个人账户月养老金标准确定,分别为40元、60元、90元3个档次,由参保个人自愿选择。一次性趸缴的缴费月数按本人距75周岁余命的实际月数计算,距75周岁的实际月数小于60个月和超过75周岁的,统一按60个月计算。
(二)集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
政府在参保人缴费的基础上,每人每年补贴30元。对重度残疾人,政府对其缴纳最低标准的保险费再补贴40元。
(四)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贴标准随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增加适时调整。
七、个人账户的建立及管理
(一)区社会保险局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资助、政府缴费补贴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实行全积累。
(二)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三)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待遇前出国出境定居或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息,除政府补贴外,一次性退给本人、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无指定受益人和法定继承人的,全部并入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同时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四)领取养老待遇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有余额的,除政府补贴外,由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无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全部并入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同时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八、养老金待遇
(一)领取条件
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未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XX年9月1日 前,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条件的子女已参保缴费;选择缴费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XX年9月1日 前,本人年龄距60周岁不足15年的人员,应按年缴费,在本人年满60周岁时,可按上年度缴费标准一次性补足到15年;本人年龄距60周岁超过15年的人员,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二)养老金标准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
1.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除中央财政补贴和市财政补贴外,其余部分由区财政承担,具体补助办法按市财政局另行制定办法执行。基础养老金标准随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
2.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为本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按国发〔XX〕38号文件规定执行)。
XX年9月1日 前,已年满60周岁且选择缴费的人员,其个人帐户养老金按参保缴费时选择的`个人帐户养老金标准发给。
(三)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明的父母领取基本养老待遇时,每月增发10元养老待遇,从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四)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年满70周岁及其以上的,每月增发10元养老待遇,从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五)领取养老待遇人员死亡的,从死亡次月起停发养老待遇。凡提供有效死亡证明的,发给一次性死亡补助金,标准为死亡时本人上月养老待遇乘以12个月,从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同时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六)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
九、基金管理
(一)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参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建立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帐、核算,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挤占挪用。
(二)区社会保险局负责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和支付,按规定编制基金收支预、决算,并接受同级财政、审计、劳动保障等行政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十、养老保险关系的转接
(一)参保人员在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内转接的:
1.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转移的,只转个人账户基础信息,不转个人账户资金。若转入地尚未建立居民养老保险的,由区社会保险局将其个人账户暂时封存并按规定计息。
2.跨省(市)转移的,国家尚未出台有关规定前,暂由转出地居民养老保险将其个人账户封存并按规定计息,国家出台规定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参保人员与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转移衔接,以个人帐户为核心,转移前后个人帐户储存额合并计算。具体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的办法执行。
试点的方案 篇9
为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根据市政法委《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浏阳市迎接全国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评估验收责任分解表》《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任务清单》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部署,健全完善市域社会治理体制机制,优化市域社会治理工作布局中,创新社会治理方式,补齐社会治理短板,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夯实平安稳定根基,为圆满完成三年试点任务、顺利通过试点验收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按照《浏阳市迎接全国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评估验收责任分解表》《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任务清单》,全面对标对表,健全体制机制,夯实基层基础,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坚决杜绝发生负面清单情形,推动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实质性进展,为试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打好基础。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防范化解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化解办证矛盾的智慧和能力,按照湖南省集中化解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化解的指导意见》《长沙市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集中化解工作实施细则》(长化解〔20xx〕2号)的.规定和相关考核要求,坚持民生优先、实事求是、分类施策,在土地来源合法、房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按“三先三后”的原则(即先证后税、先证后诉、先证后责)实施,优先办理不动产权首次登记(栋证),再依法依规为购房人办理转移登记(分户证)。
(二)防范化解其他突出社会矛盾风险。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涉自然资源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发现化解房屋土地征收、山林场权属的矛盾风险。
(三)加强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开展地质灾害动态巡查,提高实时预警能力。妥善应对地质灾害等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继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抓好线索摸排工作,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日常监督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
(二)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加强领导,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增强工作实效,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成立自然资源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亲自抓,不动产登记中心、生态修复科、征拆管理科、征地拆迁事务所、山林权纠纷调处中心、信访科及各自然资源所为成员单位,负责抓好落实。
(三)建立工作台账。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要求制定各类文件制度,上报各项数据报表、进展情况,推动试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试点的方案 篇10
第一条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解决城镇无养老保障居民的老有所养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18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xx〕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
(一)从城镇居民的实际情况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
(二)是个人(家庭)和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
(三)是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城镇居民普遍参保;
(四)是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定具体实施暂行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第三条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全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统筹规划、统一管理、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市财政部门负责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基金管理。市民政部门负责城镇特困对象的认定,市残联负责重度残疾人的认定。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局经办具体业务。
市公安、审计、监察、宣传等部门及金融服务机构应积极配合并协助做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第四条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组织实施和扩面征缴工作,具体业务由乡镇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和社区承担。
第二章参保范围和基金筹集
第五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具有本市户籍的城镇居民,均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第六条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20xx元、3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政府依据经济发展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政府补贴。政府补贴分两部分:一是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目前我市最低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60元,其中中央政府负担55元,其他由地方财政配套。二是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对缴费标准按100元至500元国家规定的基本档次缴费的参保人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其中省财政给予部分补贴,其余部分由地方财政配套。鼓励参保人员选取高档次标准缴费,对缴费标准按600元到1000元档次缴费的参保人员,政府补贴每人每年40元;对缴费标准按20xx元到3000元档次缴费的参保人员,政府补贴每人每年50元,补贴增加部分所需资金由韶山市人民政府负担。
按照本办法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当年度按时足额缴纳应缴养老保险费,可以享受当年度的缴费补贴。对于补缴年限,政府不给予缴费补贴。
(三)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第七条市人民政府对如下特殊群体给予优惠政策:
一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缴费特困群体,按最低缴费档次代缴其每年全部的养老保险费,目前为100元。
(1)持1-2级《残疾证》的人员。
(2)持A类《低保证》的低保人员。
(3)三无人员。
二是市人民政府对持3-4级《残疾证》的缴费困难人员,按最低缴费档次代缴其每年部分养老保险费,目前为60元。
享受政府代缴部分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在本人一次性缴纳个人当年应缴部分后,政府代缴其补助部分。
第八条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度与新农保缴费年度一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养老保险费以人民币形式按年缴纳,参保人持社会保障卡到指定的金融服务机构申报缴纳。
第三章个人账户
第九条参保人员首次缴费,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保人员的公民身份证号码作为其本人终身不变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编码。
第十条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完全积累。
第十一条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新农保经办机构在每年缴费年度结束后为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储存额结息一次,并及时向参保人员提供个人账户对账单,作为参保人员核查和今后享受养老金待遇的依据。
第十二条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记账日期为参保人缴费之日。
第十三条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养老金,不得提前支取或挪作他用。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第四章养老金待遇
第十四条养老金领取的条件: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补缴年限,财政不给予缴费补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第十五条城镇居民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按月发放,支付终身。
月领取养老金标准=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标准目前为每人每月60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139。
第十六条鼓励居民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参保人缴费累计超过15年的,每增加1年缴费,其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5元(不含补缴年限)。
第十七条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市人民政府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
第十八条城镇居民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领取人凭社会保障卡(或养老金银行存折)到指定的金融服务机构领取。
第十九条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每年应到所在乡镇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或所居住社区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参保人员或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应在1个月内到所在乡镇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或所居住社区申请注销养老保险关系。
第二十条领取养老金人员在被通缉、看押、服刑、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养老金。因案件撤销或不予起诉、无罪释放的,被通缉或看押期间停发的养老金予以补发,并参加基础养老金调整。在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暂予监外执行、假释期间的,继续发给养老金,但不参加基础养老金调整。
第五章基金管理
第二十一条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管理,预算管理,财政专户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专款专用。经办机构和财政部门在省指定金融服务机构设立基金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统一组织征缴和发放。
第二十二条经办机构要建立健全基金的财务、会计、统计和内部审计等制度,每年编制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决算,并按要求编制和报送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会计和统计报表。按照省统一的经办规程和业务工作流程,实行制度化、信息化管理。
第六章基金监督
第二十三条经办机构接受同级和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部门的审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负责对基金征缴、管理、发放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基金监管职责,对基金的筹集、上解、预算、划拨、发放进行实时监控和定期检查。
第二十四条市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
第二十五条经办机构和村委会(社区)每年的6月份和12月份在辖区范围内对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责任和奖励机制。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上级行政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按照管理权限,对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通过伪造证件或其他手段多领、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新农保经办机构追回多领、冒领的养老保险待遇。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对多领、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当事人对行政处理决定书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拒不执行行政处理决定,既不申请复议又不起诉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所必需工作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不得从基金中开支。
第三十条本办法实施后,如与国家、省、湘潭市出台的有关规定不一致,按国家、省、湘潭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试点的方案 篇1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扎实稳妥推进我省乡村建设行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坚持为民而建,强化规划引领,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保护、体现特色,防止超越发展阶段搞大融资、大拆建、大开发。到2025年,乡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向户延伸取得积极进展,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显著加强,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坚持县域规划建设一盘棋,按照城郊融合、集聚提升、特色保护、搬迁撤并、守边固边等类型,因地制宜,加快完成县域村庄布局分类。对一时难以确定类别的村庄,可暂不作分类。加快全省“三区三线”划定,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空间和基础设施、公共资源布局,严格保护农业生产空间和乡村生态空间,牢牢守住我省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红线。构建“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审体系,立足现有村庄基础,按照可用、管用、实用的原则,加快实现村庄规划应编尽编,尽可能保持村庄原有形态,保留乡村特色风貌和田园风光,不搞大拆大建。全面推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确保各项建设依规有序开展。严禁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撤并村庄,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稳步开展“设计下乡”活动,支持设计人员蹲点乡村,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二)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继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巩固提升”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交通通达深度,强化农村公路与干线公路、城市道路以及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推进乡村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和村内主干道建设,加强通村公路和村内道路连接。到2025年,新改建农村公路6万公里,农村公路总规模达到30万公里左右,乡(镇)通三级公路及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达65%以上。积极推进具备条件的地区城乡公交线路向周边重点村镇延伸,有序实施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持续开展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创建活动。加强农村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农村客运安全监管,“十四五”期间,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1200座,完成3.5万公里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强化消防车道建设管理,推进林区牧区防火隔离带、应急道路建设。
(三)强化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推进实施大中型水电站综合利用工程、滇中地区水资源储备工程、滇中引水工程、大中型水库和灌区工程、农村供水短板提升工程、抗旱减灾治本工程、沿边地区水利工程等7项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充分发挥骨干水利工程防灾减灾作用,提升全省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加强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开展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推进划定千人以上规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配套完善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健全水质检测监测体系。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改造,提升供水水量水质保障水平,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市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因地制宜推进供水入户,同步推进消防取水设施建设。完善长效运行管护机制,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健全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
(四)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加强农村电网薄弱地区建设,提高边远地区供电保障能力。鼓励在条件适宜地区发展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探索建设多能互补的分布式低碳综合能源网络。支持“新能源+乡村振兴”建设,积极开展“千村万户沐光行动”。稳步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实现有条件的地区“燃气入村”。
(五)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聚焦农产品“最先一公里”冷链服务需求,依托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产地冷藏保鲜,建设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气调贮藏库、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等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推进鲜活农产品低温处理和产后减损。鼓励冷链物流企业在城乡关键物流节点、生鲜农产品区域性集散地及配送基地等,建设一体化冷链物流集配中心。加快昆明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加快推进曲靖、德宏(瑞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规划布局、基地选址等,积极争取纳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名单。完善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健全以县城快递物流集散中心、乡(镇)快递物流服务站、村快递物流服务点为支撑的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到2025年,基本实现县县有连锁商超和快递物流公共配送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和物流配送站、村村有连锁便利店并通快递。宣传推广农村物流服务品牌,构建“一点多能、一网多用”的农村运输服务发展模式,提高农村物流配送效率。
(六)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建立完善数字乡村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加快推动数字乡村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数字乡村试点。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地区5G网络建设,持续提升4G网络覆盖面,补齐边境地区、偏远地区通信网络设施短板。建立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推进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发展智慧农业,支持数字农业示范基地建设,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和“数商兴农”行动,构建智慧农业气象平台。以数字技术赋能乡村管理服务,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推进涉农事项在线办理,推进农村集体经济、集体资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数字化管理,加快城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共享。深入实施“雪亮工程”。深化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推进乡村网络文化阵地建设和乡村优秀文化资源数字化。
(七)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加快提高村级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和“一站”办理,推动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户籍管理等领域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站)办理,实现政务代办服务村(社区)全覆盖。持续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加强农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推进公共照明设施与村内道路、公共场所一体规划建设,加强行政村村内主干道路灯建设。加快推进完善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欠发达地区基层应急广播体系。因地制宜建设农村应急避难场所,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加强农村消防安全设施建设。
(八)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加大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力度,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动态监测及保障长效机制。推进高烈度抗震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加大对7度及以上地区的农房抗震改造支持力度,持续做好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相关工作。“十四五”期间,实施农房抗震改造(含农村危房改造)60万户。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在完成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基础上,2023年年底前完成其他农房安全隐患整治任务。稳步推进农村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以农村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建设为主体,完善农村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省级统筹建立从用地、规划、建设到使用的一体化管理体制机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要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全面加强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健全农村宅基地联审联管机制,进一步规范建房管理秩序,严格规划管控,加强乡村建筑风貌引导,完善农房使用功能,解决“该不该建”、“在哪里建”、“怎么建”等问题,使农村民居既保持乡村传统风貌,又满足质量安全、抗震设防、生态保护等要求和农业生产需要,基本具备现代化生活条件。新建农房要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段,不随意切坡填方弃渣,不挖山填湖、不破坏水系、不砍老树,形成自然、紧凑、有序的农房群落。推动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加强传统村落、民族特色村寨、传统特色民居、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与利用,提升防火防震防垮塌能力。保护好农村地区文物古迹、文化遗产遗迹、民俗风貌。
(九)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充分考虑地域环境、民族风俗等情况,因地制宜选择群众接受、经济适用、不污染环境的改厕技术模式,引导新改户用厕所基本入院入室,合理规划布局公共厕所,到2025年,全省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达到70%以上,常住户100户以上自然村、九大高原湖泊和赤水河流域自然村卫生公厕全覆盖。分区分类统筹推进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优先治理九大高原湖泊、以长江为重点的六大水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等环境敏感区域,重点治理城乡接合部、乡(镇)镇区、中心村、人口聚集区、旅游风景区等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到2025年,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收集处理率分别达到40%、15%。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处理利用,建设一批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到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80%以上。加强入户道路建设,加快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出行不安全等问题。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工作,持续整治农村户外广告。深入开展绿美乡村三年行动,省级建设300个绿美乡(镇)、600个绿美村庄。实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项目,助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十)实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以县城为基本单元,发挥县城联结城市、服务乡村作用,推进县城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提高农村居民享受公共服务的可及性、便利性。科学制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到2025年年底,全省确保20%、争取30%的县(市、区)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继续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等项目,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持续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和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建立健全县域内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机制,完善“优质学校+薄弱学校”、“优质学校+新建学校”帮扶机制。完善控辍保学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多渠道增加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发展涉农职业教育。巩固完善基层卫生服务体系,优化乡村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开展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评审,加强合格医务人员配备,保障乡(镇)、村两级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发热哨点诊室和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落实乡村医生待遇,保障合理收入,完善培养使用、养老保障等政策。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综合保障作用,提升农村地区医保经办管理服务能力。通过“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方式,依托行政村、较大自然村按标准建设互助型养老服务设施。完善农村养老助残和未成年人保护服务设施。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农村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推进乡村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开展县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示范建设。
(十一)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职责,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健全乡(镇)党委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机制,加强乡(镇)、村领导班子建设,全面开展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落实村党组织全面领导、村级事务统一管理、村干部分工负责的村级组织“大岗位制”。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规范村级事务运行,加强村干部监督管理。持续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作用,推动各级党组织通过驻村工作有计划地培养锻炼干部。加大在青年农民特别是致富能手、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展党员力度。强化县级党委统筹和乡(镇)、村党组织引领,推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行网格化管理、数字化赋能、精细化服务。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防范黑恶势力、家族宗教势力等对农村基层政权的侵蚀和影响,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黄赌毒、侵害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完善乡村矛盾纠纷联动联调联处常态化机制。
(十二)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乡(镇)和行政村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全覆盖,深化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在乡村创新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推进乡村文化设施建设,持续开展文化惠民活动。深入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广积分制、清单制等典型做法,有效发挥村规民约、家庭家教家风作用,推进农村婚俗改革试点和殡葬习俗改革,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三、创新乡村建设推进机制
(十三)建立专项任务责任制。乡村振兴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按照一项任务、一个推进方案的要求,督促各牵头部门制定专项推进方案。各牵头部门要积极主动与国家对口部委汇报衔接,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强化政策的衔接协调,指导各地区组织实施,形成工作合力,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督管理,防止造成资金和资源浪费。
(十四)建立项目库管理制度。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原则,在县一级普遍建立乡村建设相关项目库。加强项目论证,优先纳入群众需求强烈、短板突出、兼顾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改善的项目,切实提高入库项目质量。安排乡村建设项目资金,原则上须从项目库中选择项目。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制定“负面清单”,防止形象工程。建立健全入库项目审核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
(十五)优化项目实施流程。对于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小型村庄建设项目,按规定施行简易审批。具有审批权限的各级投资主管部门,要优化审批程序,改进审批方式,提高审批实效,加快村庄建设项目推进实施。对于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对于农民投资投劳项目,采取直接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推进建设。对于重大乡村建设项目,严格规范招投标项目范围和实施程序,不得在法律法规外,针对投资规模、工程造价、招标文件编制等设立其他审批审核程序。严格规范乡村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
(十六)完善村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建立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的实施机制,广泛依靠农民、教育引导农民、组织带动农民搞建设,保障好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在项目谋划环节,加强农民培训和指导,采取座谈调研、入户调查、组织农民议事等方式听取村民诉求,激发农民主动参与意愿,保障农民参与决策。在项目建设环节,鼓励村民投工投劳、就地取材开展建设,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更多农村低收入群体就地就近就业。在项目管护环节,推行“门前三包”、受益农民认领、组建使用者协会等农民自管方式。
(十七)健全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明晰乡村建设项目产权,以县域为单位组织编制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清单,明确管护主体、责任、方式及经费来源等,并建立公示制度。供水、供电、供气、环保、电信、邮政等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应落实普遍服务要求,全面加强对所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推行经营性、准经营性设施使用者付费制度,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化企业有序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按规定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十八)抓点带面推进乡村建设全面展开。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统筹各方资源“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坚持以一点带多点、多点带全面,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省、州(市)、县(市、区)、乡(镇)四级各具特色、竞相迸发的乡村振兴和乡村建设样板。积极争取国家“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衔接推进我省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建设。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持续推进边境县(市)沿边行政村(社区)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高质量建设10个省级田园综合体和一批州(市)级田园综合体。加快推进滇池沿岸农业农村绿色发展项目。推进高原特色农业博览园建设。
四、强化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
(十九)加强投入保障。省财政继续通过现有渠道积极支持乡村建设。加大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用于乡村振兴的财政支出。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部分可按规定统筹安排乡村建设。在防控政府债务风险的`前提下,将符合条件的公益性乡村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允许县(市、区)级按规定统筹使用相关资金推进乡村建设。
(二十)创新金融服务。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支持和引导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创新乡村建设金融产品和服务,探索金融支持乡村建设的有效路径,促进增加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中长期信贷投放,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乡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用足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存款准备金率等货币政策工具。鼓励金融机构探索银行、保险、担保、基金、企业合作模式,拓宽乡村建设融资渠道。加强涉农金融创新与服务监管,防范涉农领域金融风险。
(二十一)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将乡村建设纳入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入乡村建设。以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为载体,向社会资本公开推介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强带动作用、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具备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重点项目,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广泛参与乡村建设。
(二十二)完善集约节约用地政策。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保障乡村建设行动重点工程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优化用地审批流程,在符合经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前提下,可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重点保障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用地。探索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和建设用地整理,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腾挪空间用于支持乡村建设。按照“实报实销”要求,保障农村宅基地合理用地需求。
(二十三)强化人才技术标准支撑。加快培育乡村建设所需各类人才,实施乡村本土建设人才培育工程,加强乡村工匠培训和管理,培育一批乡村规划、公路管养人员、水利员、改厕技术指导员、农村住房建设辅导员等专业人员。鼓励支持企业、科研机构等开展乡村建设领域新技术新产品研发。按照国家部署,研究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技术指南、技术导则,严格执行乡村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等标准体系。
五、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四)强化统筹协调。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并纳入省委、省政府“三农”工作季度调度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召开1次现场推进会,定期研究解决推进乡村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乡村建设行动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细化具体措施,确保各项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二十五)实行清单管理。按照近细远粗、分步建设的原则,按年度确定建设任务并细化到县(市、区)。各县(市、区)按照建设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要求,科学制定任务清单,建立乡村建设台账,并综合考虑乡村建设进展情况和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等,动态调整下一年度任务清单。
(二十六)加强评估考核。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采取第三方评估、交叉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确保乡村建设项目质量和实际效果。推动建立乡村建设评价工作机制,不断查找短板、解决问题。
(二十七)强化宣传引导。深入宣传乡村建设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总结推广乡村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编制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乡村建设题材文艺作品,增强乡村建设的社会认知度。
试点的方案 篇12
一、工作目标
用5年左右的时间,从xx年开始。市推行抗震节能民居试点工作,推广钢筋混凝土建筑等抗震的结构形式,鼓励采用单框双玻平开塑钢窗等节能保温设施,逐步淘汰原有砖木式建筑结构和铝合金门窗等设施,建成一批能影响带动广大农民群众的抗震节能民居工程示范村、示范户。经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逐步推广,推进我市抗震节能民居工程的实施,力争到,全市抗震节能住宅数量到达农村新建住宅总数的50%。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经济实用、抗震节能的原则。充分研究到农民的经济理解本事。量力而行,协助和引导农民建造抗震性能好、节能效果佳、造价合理的房屋,改善农民居住条件。
(二)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原则。立足当前。把实施抗震节能民居示范工程与农村泥草房、危旧房改造安居工程结合起来,提高综合抗灾防灾本事,切实提高农村住宅节能保暖水平,促进农村面貌的整体改善。
(三)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我市农村不一样区域的自然条件、风俗民情、民居特色、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具体情景。有针对性地加以指导,稳步推进。
三、工作任务
(一)科学制定工作规划。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以及农村基础设施等专项规划。明确总体思路、阶段目标、技术规范和保障措施,充分保证农民的切身利益,确保工程建设稳步推进。
(二)严格遵守抗震工作要求。以国家、省和市关于做好农村民居抗震要求为标准。死看安全底线,严格依照民居抗震建设技术指标要求进行施工,必保新建农村住宅满足各项抗震指标要求,保证农民居住平安。
(三)鼓励农户进行节能改造。各乡镇街区要了解、掌握外地现有民居的抗震本事。依照抗震与节能并重的'要求,鼓励引导农户对新建住宅外墙、屋面等进行节能处置,门窗等设施采用保温节能资料,确保每户民户节能率到达50%。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区、各相关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成立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分解工作任务,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职责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切实加强领导,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监管机制。严防以次充好、哄抬物价、乱收费、偷工减料等坑农事件发生,确保民居工程建设质量平安。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供给农村居民住宅规范图,并负责对工程质量平安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由各乡镇街区房管部门负责监管落实。
(三)强化宣传引导。经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板报标语、橱窗专栏、宣传图册和科技下乡等形式,深入宣传科学防震、节能减排的知识,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真正使抗震节能民居工程进村入户,深入人心,增强农民群众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