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集中治理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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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集中治理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国家粮食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开展,努力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全省粮食系统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大检查时间

从即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

二、大检查范围

全省粮食系统所有粮食企(事)业单位。

三、大检查主要内容

1、制度建设情况。主要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是否进行了责任分解和落实。安全生产方面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承诺制、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储粮药剂管理制度、消防(防火)制度、防汛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安保值班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各环节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操作规程主要包括粮油出(入)库(仓)作业规程、各类设备管理维护与操作规程、各类专业作业包括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熏蒸作业和烘干作业以及粮情检测系统、通风作业操作规程、仓房维修改造技术规程等。

2、仓储设施设备管理情况。是否落实了“三同时”安全管理要求;是否按有关规定管理仓储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履行了备案手续;是否存在没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或私自建设、改造仓房,特别是违规加设仓内隔墙等情况;待报废、需大修仓房(油罐)等危仓老库是否存在带病储粮问题;机械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查和维护,是否存在带病运行的现象;正在建设或维修的.仓储设施,是否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和监管责任。

企业所有建筑设施特别是整体或部分出租的仓储设施有无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等违禁品的情况;对外出租的仓房是否签订合同,合同中是否有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出租仓房在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有损仓房结构和安全的问题。

3、消防工作情况。是否按要求建设配备了与储粮能力相适应的消防水池、泵房、消防栓、消防水带(水枪)、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按照规定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维护,能否保证随时正常使用。库区吸烟、火种带入储粮区以及其他明火作业等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得到认真执行;消防应急预案是否经过培训和演练,员工能否正确使用有关消防器材;露天存粮的防火措施、围盖苫布、囤垛间距、消防通道以及恶劣天气作业、安全值守巡查要求等是否符合规定;储粮区有无乱堆乱放易燃物品或其他杂物的现象;库区周边火源及易燃物是否存在威胁,是否采取措施予以监控防范。

4、粮食储存管理情况。库存的粮油是否按照《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进行储存管理。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超装粮线储粮问题;是否存在发热粮、高水分粮、严重虫粮以及未及时处理而造成粮油损失等情况;是否存在不同品种、不同年份、不同等级粮食混存的问题;露天存粮的货台及囤垛是否符合技术规范;保管人员进行温度和湿度监测、通风和熏蒸作业以及其他安全储粮的例行检查、粮情分析等是否按规定执行,记录是否及时、准确、完整。

5、粮食收购和出入仓管理情况。粮食收购和出入仓等作业是否有工作方案;收购现场车辆、人员进出是否有序,有无专人疏导;机械设备的使用是否规范,有无专人监管;登高作业以及高大平房仓、筒仓开展出入仓粮面作业时,是否存在不按规定系安全绳或没有安全绳系留装置等情况;高空过道、仓房爬梯等危险位置是否设置警示标志,加装的安全护栏是否能够起到有效防护作用;立筒仓、浅圆仓及高大平房仓进出仓系统的粉尘处理和防爆措施是否落实;油罐是否采取通风有效措施防止溶剂挥发积聚、发生爆炸、破裂、倒塌;重要部位、重要环节作业是否有安全员现场监护,应急预案是否经过演练。

6、安全用电管理情况。库区用电及用电作业的管理规定是否得到认真执行;仓房内安装的照明灯具是否符合防尘、防爆的有关规定;是否存在电气设备陈旧、线路老化破损、搭设不合理或者私接乱拉的情况,是否按要求定期巡检;配电室、配电箱的配置与管理是否规范;作业电器是否存在易产生火花、静电等隐患,特别是收购、出入仓等作业现场临时接拉的开关、电线等是否做到规范、安全。

7、储粮药剂管理情况。储粮化学药剂管理是否符合管理和使用规定;药品库建设是否合规,是否设置了警示标志,防盗门是否实现双人双锁管理,药剂领取、退用等程序是否合规、记录是否准确;是否存在报废储粮化学药剂处置不规范等情况;开展熏蒸作业是否制定工作方案,准备工作、人员分工、施药、开窗散气、作业警示等是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是否配备和使用符合要求的防护面具,是否建立并对应急预案进行了演练。

8、其他有必要进行检查的项目。此次大检查中要特别突出火灾防控、用电安全、出入仓作业、机械车辆、外包作业安全等重点内容和环节。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x月20日前)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立即安排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当地政府和省粮食局的工作方案要求,结合省粮食局前期部署的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打非治违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安排,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地及有关单位实施方案要详细具体、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要有可行的保障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x月20日至全国“两会”闭幕前)

1、企业自查。各企事业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要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一是对本企业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规章制度建设和操作规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查摆和归纳。二是对企业全部设施、设备器材、各工作环节、各工作岗位、各种生产经营活动等,按照检查内容要求进行全方位检查,仓房要一间一间地检、设备要一台一台地查、用电线路要一米一米地过,确保不留任何死角和盲区。各项检查内容、检查过程和检查结果都要有详细记录,岗位责任人、检查人和企业负责人都要签字确认。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确保整改计划、责任、期限、资金和预案“五落实”,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防控。企业自查工作要在x月底前完成,自查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连同自查工作底稿一并存档。

2、县级普查。由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内所有粮食企业进行普查,做到有库必到、查必彻底。设区市直属企业,由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承担普查任务。要组成普查工作组,确定带队领导、工作人员及分工,切实落实“谁检查、谁负责”的责任。普查工作的重点是检查企业在自查阶段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核实企业自查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和记录。对普查中发现企业自查不认真、不彻底、不落实的要监督其“补课”;对普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督导整改。普查工作要在12月底前完成,各普查组要对每个企业写出督导检查报告,普查组组长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签字确认,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向当地政府和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检查情况。

3、市级复查和省级抽查阶段。各设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县级普查工作进度,组织对辖区内的粮食企业进行复查,复查企业的比例不低于企业总数的30%。要把仓容(罐容)量大、库存粮油多、经营业务频繁、存有各级储备、历次检查问题多、仓储设施老旧以及有建设施工任务的企业作为复查的重点。对复查过程中排查出来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挂牌督办。复查工作完成后,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向市政府和省粮食局写出专题报告。

在县级普查和市级复查阶段,省粮食局将派出由局领导带队的督导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的方式,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以及不放心、安全风险和隐患大的单位和部位进行随机抽查,加大督导力度,坚决把隐患和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整改总结阶段(x7年3月底前)

各地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采取边检查边整改的方式,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按照监管职责向上反馈,争取协调解决,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在此基础上,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回顾,总结先进做法和经验,为下一步工作提供有效指导。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是国务院、省政府和国家粮食局针对岁末年初、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繁忙,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也是各类事故的易发、高发季节的实际而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是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业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认真分析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特点,专题研究部署好、组织好。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亲自督促检查,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重点,落实责任分工,同时将上级大检查工作方案和要求及时传达到企事业单位,并做好督促落实。要向当地安委办和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工作落实情况。

(二)发动企业,自查自纠。粮食企事业单位是隐患排查、整改的主体,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这次大检查中,要组织系统内所有企事业单位认真开展大检查和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做到全覆盖、无盲区。要督促指导各企事业单位制定详细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定期收集汇总各企事业单位的大检查、大整治情况,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给予工作指导。要对不认真部署、不严格排查整治各类隐患和问题的企事业单位,除通报批评外,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创新方式,全面检查。各级各部门要继续采取督导检查、暗查暗访、随机抽查、交叉互查、选定单位聘请专家典型示范、制定并落实激励政策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深入一线深查细究,了解实情,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务求实效。省粮食局督导检查时,将把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企业是否认真安排部署、有效开展大检查活动以及是否认真整改了重大事故隐患作为督导抽查大检查效果的首要内容。

(四)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粮食局,省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省局有关直属单位x月18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报省粮食局;x月25日前上报组织开展大检查初步情况;此后每个月3号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包括文字材料和有关数据);全国“两会”结束3个工作日内报送大检查活动总结,省粮食局汇总整理后报省安委办。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集中治理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篇2

一、整治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安全、规范、服务”的.理念,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种扰乱成品油市场的经营行为,逐步建立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规范运行、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安全稳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为建立安全规范、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成品油市场体系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特成立藁城市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边新立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孙立永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食安办主任

温永恒市商贸局局长

成员:伍朝胜市商贸局副局长

马国栋市工商局副局长

田文刚市质监局副局长

田岭坡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靖市安监局副局长

韩立辉市消防大队大队长

各乡镇区主管副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商贸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贸局局长温永恒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沟通、宣传、联系等工作。(联系人:陈雪强办公室电话:88195200手机:1383xxxxx44)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相互之间配合与协调,步调一致,形成合力。

三、整治重点

依法依规查处违规建设加油站(点),非法经营成品油,非法流动油罐车售油,销售劣质油品,违规销售其他油品,成品油销售缺斤短两,存在安全隐患违规运营,私自拆改加油机,成品油批发企业将成品油销售给非法设立的加油站(点)等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一)对违规建设的加油站(点),依法依规采取有效措施,立即关停取缔。

(二)对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超过歇业期限的加油站(点),责令停止营业。对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超范围经营的非法加油站(点),以及未经相关部门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经营的无证无照加油站(点),限期整改取缔,确保加油站(点)合法运营。

(三)对非法仓储点和流动加油车要依法依规全部予以关停取缔。

(四)严厉打击购进销售非标油品违法行为,确保油品市场经营秩序;乙醇汽油销售要严格按照规定实现封闭运行。

(五)对违反《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由质监部门予以严查,确保加油站(点)计量准确,精度可靠。

(六)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责令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整改期原则上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安监部门要对不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周边建筑物与加油站储油罐、通气管、加油机的安全距离不足)的加油站(点)监督其通过采用阻隔防爆技术改造或对加装油气回收系统加以改造,整改合格率要达到100%。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吊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七)对成品油经营企业不具备《成品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或未参加、未通过年检的或年检不合格且经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

四、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7月12日——7月20日):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对全市成品油市场开展拉网式排查,真正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了”。对在排查中发现的非法经营者登记造册,并在7月19日前上报市商贸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21日-8月5日):在全市开展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活动,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作,集中力量,统一行动,对不规范经营的加油站(点),责令限期整顿,非法经营的,要依法取缔。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市政府将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整改总结阶段(8月6日-8月20日):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根据综合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整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对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与8月20日前书面上报市商贸局。

五、职责分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及时沟通,扎实有效地开展好综合整治工作。

1、市商贸局:负责综合整治活动牵头联系及协调。重点检查加油站(点)是否存在违规新建、迁建、改扩建等行为,《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是否合法有效。对成品油经营资格年检情况进行梳理,将未参加年检、未通过年检的加油站(点)名单及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报送市商务局按程序报省注销。

2、市工商局:负责检查加油站(点)主体资格,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点)是否存在无照经营或证照不全问题;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经销劣质和油品、违规促销及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对无证无照加油站(点)依法进行取缔。

3、市安监局:负责加油站点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全市加油站(点)进行监督检查,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是否办理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相关规定依法处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达到安全生产标准。

4、市质监局: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点)计量制度、加油机铅封、加油机强制检定等工作,依法查处计量作弊行为。

5、市公安局:重点负责对违法生产、销售成品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立即立案查处;对在综合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阻扰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6、市消防大队:负责对全市加油站(点)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行为依法处理。对消防警示牌、消防设备等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责令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取缔。

7、各乡镇(区):各乡镇(区)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加油站(点)的监督管理,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非法加油站点的摸排,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事关全市安全生产稳定大局。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和良好秩序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抓好成品油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

(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在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的同时,要互相沟通,密切配合,联合执法,提高效率,坚决打好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攻坚战,确保我市成品油流通市场情况明显好转。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成品油综合整治的重大意义。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

(四)创新机制,长效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在开展综合整治、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完善各部门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我市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常态化、法制化、规范化。

(五)从严执法,严厉打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从快、从严打击各类成品油违法经营行为。要依法依规对无证无照经营、买卖出租转借转让证照、违规私建站(点)、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对无证经营油品及劣质油来源要追根溯源,汇总上报。同时,要督促成品油批发企业建立索证登记制度,对违规向无证经营者供油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六)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市政府督查室将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快速、成效显着的乡镇和部门通报表扬,对因态度不坚决、行动不迅速、执行不到位,如期不能完成任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发生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镇“三线三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春季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集中治理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篇3

为响应县政府安委会《博兴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博安发[20xx]6号)文件精神,也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公司的安全管理,夯实安全基础,建立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我公司将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活动。现根据公司特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坚持“抓基础、抓示范抓关键”的原则,继续巩固“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工作成果,着力提升。

以此“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活动为契机,结合生产现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贯彻落实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法制教育,加强生产现场基础安全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认真解决生产中的突出安全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为构筑“和谐博城”贡献一份力量,也为实现本企业全年安全生产打下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确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活动能在我公司顺利进行,经公司研究决定成立此次活动领导组织机构:

组长:栾建民

副组长:张海波 杨海轮

成员:各部门、车间经理、主管及主要负责人。

机构办公室设于安全环保部。

三、活动内容

1、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首先在公司营造“注重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生产警示氛围,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安全防护意识,通过会议、培训考试、安全宣传标语、警示标牌等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

公司将于6月初举行“安全生产活动月”安全承诺签字仪式,6月中旬照常进行每月一次的安全培训考试,另外增加一次知识竞赛。起到提高整个员工队伍安全生产意识、宣传安全生产知识的作用,旨在将安全管理理念、安全意识、安全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本月末将组织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兼职安全员召开安全月活动专项会议,会上宣布本次安全月活动计划,组织学习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汇编,观看相应警示片。

2、完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严格要求对各部门车间外来人员实行责任等级;各部门车间按实际分工明确岗位职责;特种设备必须到有关部门进行检测鉴定;

进一步完善有针对性的、富有自身特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费用使用制度、责任制考核制度。

3、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外来施工人员教育制度。

项目部建立外来施工队动态管理台帐,做好进出场记录,对进厂外协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对新入厂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效果抓实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并持证上岗。

4、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安环部应制定安全隐患排查计划,排查内容应按生产实际情况制定,建立安全隐患治理台帐;对排查出的隐患应明确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并对隐月患治理情况定期进行排查。此次排查活动计划于6月3日——6月19日进行。

5、严格执行安全专项费用保障制度

根据我公司《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及有关规定,应绝对确保相应比例的安全生产经费,并保证安全生产经费全部做到专款专用,完全用于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

6、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安环部将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难点和面临的特殊困难、问题,制定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本次“百日攻坚活动”中我公司将按原计划在6月末进行一次消防和生产事故的应急预案演练。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部门车间要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活动作为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创造安全稳定生产环境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把活动作为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的头项工作,抓紧部署、落实、检查和推进。

2、强化措施、积极落实

各部门车间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围绕创建目标和措施,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逐步推进创建工作,确保落到实处。同时,要把公司活动与落实县安委会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把“百日安全攻坚”活动与日常安全监管结合起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实现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

3、抓好宣传,营造氛围

安环部采取多种形式,结合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做好创建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活动优秀单位的动员和宣传,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4、加强考核,确保活动质量

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严格按照活动工作的内容进行督促、检查、考核,确保活动开展质量,达到预期目的。对于先进经验和做法进行大力推广,对于存在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扎扎实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集中治理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篇4

一、活动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经营行为,规范安全秩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供销系统安全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定的良好局面。

二、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

为保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区供销联社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区供销联社主任

副组长:区供销联社副主任

成员:基层社各主任、各企业经理。

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专项整治”的全面工作,各基层社、企业负责本单位的工作。

三、重点范围

在系统内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专项行动。突出仓库、厂房、宾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以及各单位针对实际和行业特点明确的有关重点领域,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四、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一)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二)应关未关闭不到位的,关闭取缔后有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三)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四)瞒报谎报事故的,以及重大隐患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五)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六)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七)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八)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九)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的;

(十)重大基础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十一)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十二)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十三)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五、重点领域

(一)烟花爆竹:重点整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储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存在安全隐患的;分包、转包经营和出租、转让经营许可证的;未经批准擅自改建、扩建烟花爆竹仓库或擅自改变储存条件的;超许可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

(二)商场、农资经营点重点整治:

农资:农药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分包、转包生产经营和出租、转让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仓库、厂房:储存、经营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防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备设施的。

六、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部署动员阶段(20xx年4月25日—5月5日),各基层供销社、公司要制定方案,迅速动员部署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5月6日—6月30日),集中开展安全生产经营非法违规行为的检查,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安全检查和监管,彻底消除经营环节中的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6月30日—7月11日),各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强化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建立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工作长效机制。20xx年7月14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材料交区联社办公室,由联社汇总后上报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集中治理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篇5

为切实落实集团安委会134号文件精神,全面开展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和《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四[20xx]82号)等文件精神,根据集团安委会134号文件通知精神,全面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使公司的管理品质、人员素质得到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得到加强,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促使各级管理者、基层操作工人养成良好的安健环意识,进一步规范管理行为,规范标准化的操作行为,形成人人争做岗位能手的良好氛围,从而进一步推进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

三、工作步骤

1、宣传、动员、部署阶段(9月中旬)。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和部署落实推进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动员各部室、机械队、劳一务公司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文件精神和要求。公司的安全生产岗位达标活动由安保部牵头,综合办公室、调度室、技术设备部、仓储部、机械队和劳务公司协助各部门要明确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的.负责人,负责领导本部门岗位达标的各项工作。

2、标准制定阶段(9月下旬)。各部门要认真梳理本单位现有岗位种类,结合NOSA5.33元素内容,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及基本要求,制定本部门各岗位达标标准(见附件),修订完善符合各岗位安全生产实际的岗位知识技能、行为、装备护品、作业现场及管理等要求相关材料于9月25日前报公司安保部备案。

3、学习培训阶段(10月上旬)。各部门组织操作工人学习掌握各岗位的性质和特点以及各岗位的岗位标准,明确岗位达标的具体要求、达标的方式和涂径。

4、组织实施阶段(10月中旬-11月)。各部门依靠自身力量结合NOSA安健环工作的推进,对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要求,按步骤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进一步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意识、提高操作技能,使职工做到“三不伤害”,实现岗位操作标准化,保障企业达标。

5、组织检查阶段(12月)。公司安保部、综合办公室、调度室、技术设备部、仓储部、机械队、劳务公司组成联合检查小组,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实施考核细则》的标准要求,对各部门开展岗位达标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范畴。

四、工作要求

1、宣传培训,营造氛围。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工前会、宣传栏、黑板报、竞赛等多种形式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的重要意义,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对岗位达标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提高全员开展岗位达标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大力组织开展培训工作,组织专业人员讲解各岗位标准,使员工准确掌握本岗位达标的各项要素内容、程序、方法和实现途径。

2、扎实创建,确保实效岗位安全达标是实现企业班组安全的有力保障和基石,各部门应根据各自生产特点和生产组织状况,将岗位达标与“安全和谐型”班组创建、“反三违、防事故、保安全”和“创先争优”工作相结合,制定相应的岗位考核奖评细则和班组争先创优工作方案各级管理人员和职能部门要注重现场监管考核,纠“三违”、查隐患、找缺陷,及时汇总通报,有序开展和实施岗位达标活动。

3.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由于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时间紧迫,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计划,统筹安排。要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引领广大员工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创达标尚位、示范岗位的良好风气,积极参与到“创先争优”实践中,促进岗位达标。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集中治理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盛市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动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市局成立推进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加大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检查,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全市小煤矿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小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开展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重点内容

(一)执法行动的重点内容: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的;

2、超层越界开采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3、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4、瞒报事故的;

5、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6、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8、其他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二)治理行动的重点内容:

1、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和技术人员配备不足的;

2、干部下井带班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3、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落后工艺和淘汰机电设备的;

4、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5、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以及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自救器配备不足的;

6、通风、排水、机电运输、防灭火、安全监控等系统不健全和压风、通讯、供水三条生命线未到采掘工作面的;

7、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8、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9、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三)宣传教育行动的重点内容: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煤矿建设;

4、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公布生产安全事故企业“黑名单”、事故查处情况,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6、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进人员安全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四、工作步骤

(一)认真学习发动,开展自查自纠(5月底以前)。

各单位结合本实施方案,抓好组织发动,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安排整改资金,认真组织整改,全面、及时、主动地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

(二)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6至9月)。

1、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2、进一步强化瓦斯综合治理和整顿关闭,切实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雷电等安全措施,严密防范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4、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5、各单位在9月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国庆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深化“三项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至12月)。

针对四季度煤矿安全生产的特点,坚决查处和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回头看”行动,对督促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及时研究解决威胁安全生产的问题,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把责任层层落实到人,责任追究到人,督促干部职工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稳步推进实施。各区(县)煤炭管理部门要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治理违规违章现象,加大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的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及时总结成果,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及时总结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的成果,提高方案实施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安全例会等,总结宣传典型事例,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努力营造良好安全生产氛围。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集中治理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篇7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环境,提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根据安办《关于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十四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20xx年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时间范围

(一)排查整治时间。从即日起至5月31日。

(二)排查整治范围。工贸行业领域安全隐患。

二、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一)危险作业

1.有限空间作业。对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督促企业开展自查整改,组织开展专项执法。重点整治: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未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未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未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2.高处作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广泛开展高处作业安全知识宣贯培训与事故警示教育。针对坠落高度超过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重点整治:未制定并落实高处作业审批制度;作业人员不具备高处作业的身体条件(如酒后作业、情绪异常等);作业人员未规范系安全带(绳)、戴安全帽等劳保用品;将脚手架支搭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在强风或大雨、雪、雾等不利天气实施露天高处作业。

3.煤气作业。以陶瓷、铸造等涉及使用煤气作业的企业为重点,积极开展煤气作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整治:未开展煤气作业安全培训;未在煤气作业场所设立安全警示标志;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检修的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未规范设置固定式检测报警器及使用便携式报警器;未配备防毒面具等劳保用品;未建立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在煤气区域堆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在煤气影响区域内设置人员密集的会议室、休息室等场所。

(二)涉危险区域作业

4.熔融金属场所作业。以巩固提升冶金安全整治成效为基础,进一步组织开展高温熔融金属作业场所安全整治。重点整治:会议室、休息室、更衣室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在熔融金属(液渣)吊运影响范围内;熔融金属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存在积水;作业人员未开展岗位安全培训;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械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求;熔融金属吊运设备及相关配套附属件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测。

5.涉爆粉尘场所作业。以粉尘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的金属粉尘、木粉尘、粮食饲料粉尘企业为重点,大力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整治:

①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②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③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④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⑤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⑥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⑦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⑧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⑨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

⑩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6.涉氨制冷场所作业。继续巩固提升涉氨制冷治理成效,督促企业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整治: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仍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9人;氨气检测报警、排风及喷淋等装置未安装或失效;未按要求配备劳保用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三)其它重点作业

7.外委施工作业。全面开展外委施工(含检维修)作业重点安全问题及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重点整治:外委单位不具备相应作业承包资质;未制定检维修工作方案;相关方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书面约定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发包单位未履行统一协调管理职责。

8.特种作业。在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八大行业全面开展特种作业安全隐患治理行动,重点整治:生产经营单位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生产经营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查验,默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其它属无证上岗行为。

(四)建筑施工。重点排查复工复产工业企业集中居住场所(如集体宿舍、板房等)、临时建筑和未办理任何手续的等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工业园区内在建工程是否办理施工许可(开工报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进行建设施工活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认证审查、技术交底和检查验收等环节管理程序是否到位;是否进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建筑起重机械在租赁、安拆及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五)消防。重点排查工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合用场所及其他各类场所用房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标准;装饰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燃烧性能要求;消防车通道、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完好有效;场所用电用气设置是否规范;厨房及其他用火区域是否进行防火分隔,是否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电动自行车是否按规范要求停放。

(六)混凝土搅拌站。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继续抓好预拌砂浆和预拌混凝土搅拌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督促我县新型墙材生产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各乡镇场、工业园区管委会及相关职责、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规范管理工贸行业安全整治的工作机制,严格监督和督导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

(二)突出自查自纠。各企业要对照整治内容要求,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同时,要加强省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对自查的隐患及整改情况要按照“两个15天”要求及时录入系统。

(三)严格检查执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地、本行业领域的督导检查,对发现重大隐患、严重违法行为和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要严格“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执法措施,坚决杜绝企业“带病”生产。

(四)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做好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展小结和工作总结,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和重大隐患整改进展情况。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集中治理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篇8

一、整治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安全、规范、服务”的.理念,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种扰乱成品油市场的经营行为,逐步建立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规范运行、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安全稳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为建立安全规范、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成品油市场体系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特成立藁城市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边新立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孙立永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食安办主任

温永恒市商贸局局长

成员:伍朝胜市商贸局副局长

马国栋市工商局副局长

田文刚市质监局副局长

田岭坡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靖市安监局副局长

韩立辉市消防大队大队长

各乡镇区主管副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商贸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贸局局长温永恒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沟通、宣传、联系等工作。(联系人:陈雪强办公室电话:88195200手机:1383xxxxx44)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相互之间配合与协调,步调一致,形成合力。

三、整治重点

依法依规查处违规建设加油站(点),非法经营成品油,非法流动油罐车售油,销售劣质油品,违规销售其他油品,成品油销售缺斤短两,存在安全隐患违规运营,私自拆改加油机,成品油批发企业将成品油销售给非法设立的加油站(点)等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一)对违规建设的加油站(点),依法依规采取有效措施,立即关停取缔。

(二)对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超过歇业期限的加油站(点),责令停止营业。对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超范围经营的非法加油站(点),以及未经相关部门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经营的无证无照加油站(点),限期整改取缔,确保加油站(点)合法运营。

(三)对非法仓储点和流动加油车要依法依规全部予以关停取缔。

(四)严厉打击购进销售非标油品违法行为,确保油品市场经营秩序;乙醇汽油销售要严格按照规定实现封闭运行。

(五)对违反《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由质监部门予以严查,确保加油站(点)计量准确,精度可靠。

(六)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责令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整改期原则上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安监部门要对不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周边建筑物与加油站储油罐、通气管、加油机的安全距离不足)的加油站(点)监督其通过采用阻隔防爆技术改造或对加装油气回收系统加以改造,整改合格率要达到100%。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吊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七)对成品油经营企业不具备《成品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或未参加、未通过年检的或年检不合格且经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

四、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7月12日——7月20日):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对全市成品油市场开展拉网式排查,真正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了”。对在排查中发现的非法经营者登记造册,并在7月19日前上报市商贸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21日-8月5日):在全市开展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活动,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作,集中力量,统一行动,对不规范经营的加油站(点),责令限期整顿,非法经营的,要依法取缔。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市政府将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整改总结阶段(8月6日-8月20日):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根据综合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整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对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与8月20日前书面上报市商贸局。

五、职责分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及时沟通,扎实有效地开展好综合整治工作。

1、市商贸局:负责综合整治活动牵头联系及协调。重点检查加油站(点)是否存在违规新建、迁建、改扩建等行为,《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是否合法有效。对成品油经营资格年检情况进行梳理,将未参加年检、未通过年检的'加油站(点)名单及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报送市商务局按程序报省注销。

2、市工商局:负责检查加油站(点)主体资格,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点)是否存在无照经营或证照不全问题;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经销劣质和油品、违规促销及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对无证无照加油站(点)依法进行取缔。

3、市安监局:负责加油站点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全市加油站(点)进行监督检查,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是否办理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相关规定依法处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达到安全生产标准。

4、市质监局: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点)计量制度、加油机铅封、加油机强制检定等工作,依法查处计量作弊行为。

5、市公安局:重点负责对违法生产、销售成品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立即立案查处;对在综合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阻扰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6、市消防大队:负责对全市加油站(点)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行为依法处理。对消防警示牌、消防设备等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责令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取缔。

7、各乡镇(区):各乡镇(区)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加油站(点)的监督管理,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非法加油站点的摸排,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事关全市安全生产稳定大局。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和良好秩序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抓好成品油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

(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在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的同时,要互相沟通,密切配合,联合执法,提高效率,坚决打好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攻坚战,确保我市成品油流通市场情况明显好转。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成品油综合整治的重大意义。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

(四)创新机制,长效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在开展综合整治、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完善各部门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我市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常态化、法制化、规范化。

(五)从严执法,严厉打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从快、从严打击各类成品油违法经营行为。要依法依规对无证无照经营、买卖出租转借转让证照、违规私建站(点)、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对无证经营油品及劣质油来源要追根溯源,汇总上报。同时,要督促成品油批发企业建立索证登记制度,对违规向无证经营者供油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六)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市政府督查室将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快速、成效显着的乡镇和部门通报表扬,对因态度不坚决、行动不迅速、执行不到位,如期不能完成任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发生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镇“三线三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春季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集中治理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篇9

为统筹做好本学期期末和春节期间学校的安全防范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根据市安委办关于转发《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洛安委办〔20xx〕86号)和《洛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全县教育系统实际,现就学校岁末年初及春节期间的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一次安全教育

各学校要针对冬季季节特点和学生实际,放假前要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引导学生要加强对交通、消防、饮食卫生、疾病、雨雪灾害、冬季溺水、诈骗等方面的预防,尤其要强调做好以下五个方面教育:

(一)冬季防溺亡教育。当前正值三九寒天,气温较低,全县河湖水域结冰较多,有部分学生和家长尝试着在冰面上玩耍,安全隐患增多,山东淄博、河南平顶山等外省市近期就发生了学生因滑冰而掉入冰窟窿发生溺水甚至溺亡的事故。学校要教育学生远离冰面,远离危险,做好冬季防溺水工作。一旦发现滑冰溺水事故,教育学生不要盲目施救,要大声呼救或拨打110,请专业人员及时进行救援。

(二)不燃放鞭炮教育。根据要求,今年全县区域可能全部禁燃烟花爆竹,但不排除还有个别的针对孩子们玩耍的小花炮、小摔炮等玩具性的烟花爆竹售卖。各学校要吸取1月10日,宁夏银川永宁县10岁男孩,因蹲在窨井盖上点燃鞭炮并扔进窨井发生爆炸,造成男孩死亡的惨痛事故教训,教育孩子们燃放鞭炮及烟火要有家人陪同,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切不可大胆冒险。建议最好是不燃放鞭炮。

(三)预防沉溺网络游戏及电子设备教育。要教育学生放假后不要长时间看手机,或者利用手机、电脑、电视等终端设备玩游戏、看抖音、看视频等,尤其不要登录不健康网站、点击不良信息等,避免对孩子们对身心造成伤害,甚至造成财产损失。

(四)疫情防控教育。严格按照县教体局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学校要尽可能减少集体活动,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尽可能减少外出,尽可能减少校内、校外流动,停止联欢会、运动会、文艺汇演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减少“流动性风险”。教育系统全体人员非必要不得外出,学生外出要提前告知班主任,教师外出要报校长,校长外出要报教体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才能前往,并做好防控跟踪管理。同时提醒家长和学生假期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严禁到中高风险地区。

(五)交通、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引导师生外出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要闯红灯、抢红灯;不坐超员车、载货车、拖拉机、三轮车、拼改装车和非法营运车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师生的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增强防范交通事故的能力,培养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加强森林防灭火及家庭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提醒师生注意森林防火及家庭消防安全。

二、组织一次隐患排查

学期期末是冬季易发事故时期,各单位要深挖细查学校的安全隐患和漏洞,坚持“立查立改、立行立改”的原则,结合目前正在进行的“强素质、树形象,为平安校园添风采”活动,对校舍、消防、食品卫生、校车、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门岗、燃气设施、供电用电设备、学生校外住宿、校园施工现场、学校老旧房屋及校园周边环境等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登记在案,认真追根溯源,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和时限,确保安全隐患不过夜、不隔人,把隐患消除在原始状态。

三、对校车进行一次专项排查

有校车的单位要把校车进行一次专项排查,主要排查校车审验日期是否过期,行车路线是否符合要求,司机是否进行专业培训,校车及车内配备器材是否符合标准等,确保上路车辆车况良好、路线规范、不超速、不超载,司机无疲劳驾驶,师生文明乘车。

四、召开一次家长会

学校要召开线上家长会,明确三件事情:

一要让家长明确父母是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人,在寒假期间要加强对孩子的主体监管责任,并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提醒家长要加强责任心,时刻把孩子控制在自己的视线范围之内,确保不发生任何意外。

二要让家长明确网络安全教育平台的学习问题。网络安全教育平台是教育部委托国家教育学会开发的家校安全教育平台,是随着科技互联网发展而新兴的安全教育方法,简便易行。该平台开设有学校和家庭两个板块,学校板块以班为单位开设账号,要求班主任老师在学校利用安全教育课、主题班会等时间组织学生进行学习。学校板块的内容主要是教育引导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应该怎么做,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形成良好的安全素养。家庭板块要求“家长和孩子共同完成”,是“小手拉大手,安全路上齐步走”的一种具体体现。家庭板块也需要注册后才能学习,实施“谁注册、谁学习”,但为了方便操作和统计家庭学习任务完成情况,就以学生名字注册,家长通过自己的手机或电脑登录,陪孩子共同完成学习任务。而且,家庭板块的内容与学校板块的内容是不一样的,这一板块主要是要求家长在日常安全中应该注意哪些方面,比如交通安全教育方面,主要是教育家长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不开赌气车,坚持做到车让人等。学校要正确及时地向家长做好解释,要让家长明确他们虽然使用孩子的名字登录,却不是在替孩子们学习,而是提升家长安全意识、培养家长安全行为习惯,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孩子的安全,防止家长对安全教育平台产生误会。

三要引导家长再次学习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五部门《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教政法〔20xx〕11号)文件精神,一方面让家长明白一旦遇到安全事故如何更好的去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另一方面让家长明确什么是“校闹”行为,怎样有效遏制“校闹”事件、依法惩处“校闹”事件、严厉打击“校闹”犯罪行为,依法依规去处理“校闹”问题,合力打造平安校园,维护学校良好教育教学秩序的有力武器。

五、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放假前,各学校要精心部署,科学筹划,有针对性的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和反恐防暴演练,要贴近实战,真演真练。演练中领导要知道自己的位置和职责,老师要明白自己的任务和作用,学生要清楚自己逃生的路线,切实提高疏散逃生和紧急处置能力。切忌把“演习”当“演戏”,演习时领导不到场,老师不到位,学生嘻嘻哈哈。尤其是防暴演练,保安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自己置身其中,只有平时练到位,遇事才能做到位。

六、做好假期值班值守工作

放假后,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认真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空岗、漏岗。要认真履行报告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务必第一时间上报,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对重大事件迟报、漏报、瞒报且处置不力的行为,将严肃追责。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集中治理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篇10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晋煤集安字[20xx]1109号文件《关于落实集团公司十四条规定,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强化管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有效杜绝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改进工作思路,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监管力度,健全和完善车辆运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行车安全,为集团公司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安全保障。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强化安全行车工作实施方案领导组:组长:贾光明副组长:张晋国盖明生

领导组负责对强化安全行车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负责对在强化安全行车工作过程中存在的情况及问题进行收集、汇总、整改、上报。明确目标、范围、内容、方法和要求,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

二、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内容

1、各车辆的档案、资料、派车单、车况、驾驶员证件情况。

2、交通事故案例的宣传教育、反思以及吸取经验提升思想素质情况。

3、车辆随车消防器具情况。

4、各车辆的管理检查,存在隐患的整改情况。

三、开展事故反思工作的具体部署开展事故反思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11月25日12月30日)

成立强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开展事故反思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负责人员,对本单位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本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反思,重点加强制度落实情况,针对目前落实不严格的制度制定解决方案,对本系目前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办法。各车驾驶员要对所驾驶的车辆认真进行隐患排查,严格执行一日三检、周检、月度隐患排查制度,并根据辨识情况及时完善相关规定。结合矿井“1114”事故教训,全面进行个人反思,并写出反思总结。

(二)检查督导阶段(1月1日2月1日)

组织有关人员,结合全年安全大检查情况和安全技术会诊情况,对此次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限期解决整改。

(三)整改落实阶段(2月1日3月30日)

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整改,杜类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工作要求

积极做好强化安全生产开展事故反思工作。要深刻领会此次强化安全生产开展事故反思工作的重大意义。检查要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交通运输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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