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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错峰运输方案 篇1
为加强20xx年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工作,保障旅客走得及时,走得舒心,走得放心,保证国庆节假日期间客运秩序和道路安全生产以及生活物质正常运输,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确立领导小组
为保障我县20xx年道路国庆节假日期间交通运输安全,保障组织工作,我所成立道路运输领导小组:
二、运力保障
道路运输期间,根据州处的统一部署和我县实际情况,为确保运力的充足,结合客运站车辆运行实际,安排3辆客运车辆作为应急车辆,同时安排5辆5吨以上的货车作为我县客货运输的储备运力,货车安排情况具体如下:,以备应急时统一调度指挥。
三、加强安全管理
(一)全面开展隐患排查。班线客运、旅游客运、维修企业要结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系统,认真做好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排查事故隐患和安全管理薄弱环节,重点排查参营车辆技术状况、车载安全应急设施设备、驾驶员资格和培训情况、卫星定位监控设备情况等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强化措施、落实到人、限期整改销号,并建立隐患排查整治档案。对未参加培训教育的驾驶员和车载安全应急设施设备配备不齐全、安全技术状况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得参加营运。
(二)抓牢从业人员安全教育。道路运输企业在汛前务必对营运驾驶员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要结合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及自然灾害或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操作技能,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训培训,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盯紧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工作。要盯紧超长客运、旅游客运等重要领域,进一步强化各项安全监管措施落实,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管控措施,如遇极端恶劣天气、道路断道或封闭等预警情况时,运输企业要果断采取调整发班时间、绕道运行、停班等避险措施,避免冒险通进;对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线路,坚决不得安排客运车辆发班通行;如已在运行途中的,要及时向驾驶员发送预警信息,通知驾驶员将车辆停放到安全地带等待,或在公安交警指挥下按照规定的绕行线路运行。
(四)强化源头车辆动态监控。各运输企业要认真落实监控管理制度,对重点线路要实行全天候、全过程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屏蔽卫星定位车载终端等违法违章行为,将安全隐患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超长线客运车辆要认真落实凌晨2点至5点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严禁客运车辆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通行三级以下(含)山区公路。
四、着力强化道路运输安全工作合力
(一)强化层层落实的责任机制。要切实履职尽责,主要负责人对防汛工作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要落实节假日期间责任和工作任务,切实做好汛期各项工作。
(二)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各单位要牢固树立道路运输安全责任大过天的思想,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建立完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处理措施及抢险救援机制,形成信息共享的整体合力,及时掌握运输线路沿途地区极端天气、汛情、地质灾害,道路通行条件、交通管制等重要信息的预警预报,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防范和降低事故灾害损失。
五、切实加强组织保障
(一)强化日常应急工作。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失责追责”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结合今年国庆节假日实际,及时修订和完善自然灾害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等应急预案,认真做好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器材的储备,细化应对措施,有针对性宣传普及道路运输安全及事故处理相关知识,一旦发生灾害或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到组织领导有力、救援到位及时、物资装备充足,提高应急响应和抢险救灾处置能力。
(二)严格值班值守制度。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坚持汛期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关键岗位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国庆节假日期间,我所将重点对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及值班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对安全责任不落实、职责履行不到位、安全事故隐患突出问题及值班情况进行通报。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单位要明确道路运输安全事故信息报送人员,一旦发现险情要坚持边处置边报告、边核实边报告,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准确、规范上报,汛期期间事故等信息报送给当班值班人员。各道路运输企业务必要在9月29日前将汛期联络员报我所对口业务科室备案。
车辆错峰运输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要求,统筹交通运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确保经济社会稳定运行的前提下,加大秋冬季交通运输调控力度,实施重点运输企业错峰运输,合理降低企业生产和物料运输负荷,切实降低运输车辆大气污染排放,确保做到削峰降频,减少重污染天气,促进我市空气质量环境持续改善。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错峰运输实施方案。
一、工作机构
市局成立秋冬季运输企业错峰运输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运科,办公室主任由苏文兼任,具体负责冬季运输企业错峰运输相关工作安排部署、监督检查和资料收集报送等日常工作。
二、错峰运输工作时间
20xx年10月1日—20xx年3月31日
三、实施范围和工作任务
(一)实施范围
市主城区和泽州县范围内从事有关钢铁、焦化、水泥、电力、化工等领域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运输企业和营运货车。
(二)工作任务
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开展摸排筛查,根据生产企业大宗物料运输及储备能力,制定“一厂一策”错峰运输方案,优先选择排放控制水平较好的国四和国五标准车辆承担运输任务,保证秋冬季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运输车辆比例达到80%以上。原则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不允许重型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等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除外)。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相关交通运输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充分认识到大宗物料运输对环境的影响,加强对大宗物料运输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一是根据辖区运输企业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特点,结合行业错峰生产要求,全面排查各重点运输企业车辆情况,建立错峰运输车辆台账,制定辖区内错峰运输实施方案,并公示辖区内运输企业名单。二是督促辖区内运输企业按要求制定“一厂一策”错峰运输方案,并进行备案。三是落实错峰运输各项措施,及时跟进督导。
(二)加强宣传引导,确保落实到位。在太行日报、电视台、晋城在线等新闻媒体发布错峰运输相关报道,充分发挥新闻机构舆论导向作用,进一步宣传错峰运输的重要意义,争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及时向社会公布违反错峰运输的车辆和企业,引导企业落实整改,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监督检查,实施问责追究。各相关单位要建立长效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错峰运输期间,要积极联合环保、公安交警等部门对全市道路运输主要通行的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对违反错峰运输规定的企业和运输车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实施上限处罚,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形成震慑。市局错峰运输工作领导组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单位错峰运输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错峰运输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执行措施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单位和运输企业,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关于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督查问责的通知》,进行问责追究。
车辆错峰运输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扎实开展好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通过宣传教育,使全体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为打造“平安港口”,保证员工人身和集团公司财产安全,构建平安港口提供有力保证。
二、活动主题
“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从20xx年6月1日--6月30日)
四、组织领导和活动形式
1、为加强对“安全月”工作的领导,运输部成立“安全月”工作领导小组,由部长任组长;安全、生产、技术副部长任副组长,各部门(队长)为组织成员。
安全月活动办公室设在运输部安全办公室,负责安全月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运输部主管安全部长担任。
2、活动形式
1)组织人员(30人)参加集团公司举行安全月升旗、签字仪式。
2)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职工安全意识,利用宣传栏、悬挂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等法律规章和安全常识、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让职工牢固树立“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安全第一”的思想。
3)组织职工开展“安全月”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提高职工对安全生产法、交通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了解,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4)倡导职工学习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按章操作、安全行车。
5)开展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工作,深入作业现场,加强作业现场的“三违”整治;排查安全隐患,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全体职工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月活动的重要性,认真学习“安全月”活动方案。
2、进一步完善各类事故的安全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细化秩序、有章可循,发生事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控制。
3、齐抓共管、人人参与,各部门(队)要积极配合部里工作,发动职工积极参与安全活动月活动,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4、进一步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5、以月促年,常抓不懈。促进运输部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各部门要以开展“安全月”活动为契机,加大工作力度,全面细致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努力在狠抓落实上求突破,力求办实事。“安全月”活动结束后要进行认真总结。
车辆错峰运输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为十九大胜利召开提供保障,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效减少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工业企业实行错峰生产和运输通知如下:
一、错峰生产时间
从20xx年10月1日00时至20xx年3月31日24时。
二、错峰生产行业和标准
(一)停产行业
1.所有建材行业全部停产。包括水泥(含粉磨站)、砖瓦窑、陶瓷、石膏板、商砼、石料厂、石灰厂、石膏厂、矿渣微粉(高细粉)等。
2.20xx年11月1日起未达到超低排放的燃煤发电机组(含自备电厂)全部停产。
3.未安装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设施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运行的'企业全部停产。
4.全市所有铸造行业全部停产。
5.涉及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生产过程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在采暖季一律停产。
6.未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
7.采暖季(20xx年11月15日—20xx年3月31日)期间,停止各类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等。
8.全市电石厂、棕刚玉厂全部停产。
(二)限产行业
1.所有焦化行业出焦时间延长至72小时。
2.所有化工行业限产50%以上。
3.所有钢铁行业一律限产50%以上。
4.全市玻璃行业一律限产15%以上。
(三)错峰运输
钢铁、焦化、有色、电力、化工、煤炭、玻璃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一律实施错峰运输。重点用车企业要合理安排运力,封存自有车队中排放较高的车辆,优先选择排放控制水平较好的国四和国五标准车辆承担运输任务。有条件铁路运输的,优先采用铁路运输。重污染天气期间,重点用车企业不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的责任主体,接通知后立即将相关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辖区内全部企业,并紧密结合实际,完善工作措施,细化工作方案,层层明确责任,列出错峰企业清单,及时跟进督导,确保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
(二)相关企业是本次错峰生产和运输的实施主体,要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9月底前编制完成“一厂一策”停限产方案和错峰运输方案,并经专家评审或函审后经县政府报市大气防办备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必须通过整条生产线停产的方式主动减少污染物排放,积极为改善环境质量贡献力量。若检查期间发现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将严格依法依规给予处罚。
(三)纳入错峰生产的水泥等行业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要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经市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在9月底前报市政府(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备案;纳入错峰生产的医药、农药行业因民生等需求存在特殊情况确需生产的,应报省政府批准;对于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涉及土石方作业确实无法停工的,由项目建设单位申请、行业主管部门初审,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四)从10月1日起,13个督查巡查组要将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和运输作为督查巡查重点内容,每轮督查巡查期间要对错峰停限产行业至少全部督查巡查一遍,特别是对于纳入错峰运输的重点企业,要通过厂区门禁系统数据和视频监控等方式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确保工业企业错峰停限产和运输措施落实到位。对巡查中发现的错峰生产和运输落实不到位的企业,一律停产,并要按照量化问责规定要求,坚决计入量化问责,及时对企业所在地政府提出问责建议。
(五)实施错峰生产和运输量化考评工作机制,对督查巡查发现的错峰生产不落实、不到位且问题相对集中的县市区党政领导,市委市政府将及时进行约谈,达到我市攻坚行动量化问责标准的,按规定严格问责。对督查巡查组敷衍了事,不认真进行检查,应发现问题未发现、应督办整改未督办的,由督导问责组及时约谈并视情节实施问责。
(六)从10月1日起,督查巡查组要于每日18:00前向督查巡查综合协调组上报检查错峰生产和运输企业情况及现场图片,并同步发送至“督查巡查工作微信群”。
车辆错峰运输方案 篇5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国务院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安委[20xx]4号)精神,提高企业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和达标考评指标的通知》(交安监发[20xx]175号)和市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处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强化安全生产“双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全面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为目标,以公司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框架,建成标准化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通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效提高我司安全生产水平,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促进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安全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员工素质实现稳步提高,安全管理能力不断进步,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努力实现公司安全发展的长远目标。
(二)预防责任事故发生,努力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安全工作目标。
(三)实现企业全面达标。通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现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岗位操作标准化,运行程序标准化和管理环节标准化。
三、达标要求
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达标标准》的二级标准,在今年4月底前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长效机制》初稿,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进行修订,5月底送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审评,6月底进行自评总结、资料汇编成册,完成全部工作,7月底之前申请考评验收。
四、主要内容
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达标标准》二级标准的考核内容予以制订,共16大项。
(一)安全目标。一是制定安全工作方针与目标和不低于上级下达的安全考核指标,制定实现安全工作方针与目标的措施;二是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三是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奖惩办法;四是建立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制度。
(二)管理机构和人员。一是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求职责明确,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二是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三是建立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或安全例会制度;四是按规定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人员。
(三)安全责任体系。按照公司新的定岗定员,建立“一岗双责”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及各个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明确层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书。
(四)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一是建立及时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及时转化为本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度;二是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做到有工作就有制度;三是建立各个岗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五)安全投入。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六)装备设施。建立新、改、扩建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建立设备设施变更管理、检修、维护、保养、报废的管理制度,建立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的管理制度。
(七)科技与信息化。建立GPS监控系统管理、使用、维护及分析报告、值班制度。
(八)队伍建设。制定年度及长期的安全培训计划,建立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档案。
(九)作业管理。建立安全生产值班计划和值班制度,建立驾驶员行车安全档案管理制度,车辆技术管理制度,车辆安全检查制度。
(十)危险源辩识与风险控制。建立危险源的管理制度,明确辨识与评估的职责、方法、范围、流程、控制原则、回顾、持续改进等。
(十一)隐患排查与治理。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制度,结合“部门周自查、单位月集中排查”,明确隐患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评价、销号、统计、检查和考核管理。
(十二)职业健康。建立职业健康的管理制度。将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写入劳动合同。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员工健康监护档案。
(十三)安全文化。建立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AQ/T9004)相符的企业安全文化。
(十四)应急救援。按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综合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演练效果评估、应急救援报告制度。
(十五)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建立事故的管理制度,明确报告、调查、统计与分析、回顾、书面报告样式和表格等内容。
(十六)绩效考核与持续改进。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的管理制度,不断修改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由张纪康任组长、公司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公司领导小组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科,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和汇总编篡工作。
各单位要增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之成为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的有效载体和抓手。参照公司的实施方案,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二)分头实施,共同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分两级开展,同时推进。公司机关各部门按照其工作职能,负责完成各自系统的工作任务。基层各单位协助参与《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并分别完成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长效机制》。
(三)总结经验,挖掘亮点。公司各部门、基层各单位要注重在工作中不断归纳总结和积累提高,认真收集整理安全生产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有效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质量和水平。公司对各单位安全工作好的做法建立采用登记制度,并适时召开全司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工作会议,总结和通报各单位工作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标准化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走出具有我司特色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路子,确保标准化工作卓有成效的完成。
(四)健全机制,务求实效。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月度安全生产工作动态考核,月安全动态报告于每月底前报送公司安稽部。同时,公司将对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标准化工作开展得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对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予以批评,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车辆错峰运输方案 篇6
为保障全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以下简称“治超”)期间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和流通市场的相对稳定,保证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治超”期间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工作要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迅速反应、保障有力”的原则。全市“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专门成立了运输保障组(设在市运管处),具体负责全市道路运输市场动态监测,对市场异常波动情况进行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置。
组长:副组长:
联系电话
各县区交通局要成立相应机构,在“治超”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道路运输保障组织工作职责
各县区运输保障组织要在同级“治超”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制定本县区道路运输应急预案,组织应急车辆做好运力储备,负责对本县区道路运输市场异常波动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掌握运输市场动态。一旦出现市场异常波动等情况,各级运输保障组织要及时向同级和上一级“治超”领导小组报告。服从“治超”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指挥道路运输系统和统一调配应急运输车辆及人员,执行运输保障任务,并加强组织监督。
三、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级次
根据市场出现的异常波动和运力紧张情况,按照影响范围、强度和发展趋势,将运输保障紧急预案分为相应等级。市场异常波动情况是指人民生活必需品由于运力不足出现脱销或工业生产原料、产成品由于运力不足出现供应紧张,导致生产企业面临停产。黄色运输保障紧急预案是全市大部分县或汉台区出现上述市场波动和运力紧张情况,市交通局应立即向市政府和省交通厅报告,由市“治超”领导小组发布黄色预警警报,启动市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协调、实施。各县区市场出现异常波动情况后,县区交通局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和确认,并在1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和市“治超”领导小组报告,启动本地应急预案。
四、道路运输保障车辆及人员
(一)车辆要求。道路运输保障车辆储备数量按以下原则执行:10万人口以下的县,应配备5辆5吨以上的货车,每增加10万人相应增加5吨以上货车5辆。各县区交通局启动道路运输保障紧急预案后,要立即调集应急运输保障车辆,由市上统一核发《道路运输特别通行证》。应急运输保障车辆要在明显位置悬挂《道路运输特别通行证》,在执行任务时不得超限超载运输,任务完成后应立即将《道路运输特别通行证》缴回市交通主管部门,逾期不缴的,由市交通主管部门强制收缴。应急运输保障车辆技术等级要达到二级以上,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五年,严禁车辆和设备带病操作。如果没有符合条件的车辆或车辆不足,应向市“治超”领导小组提出支援申请。
(二)人员要求。应急保障队伍应由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以及带队人员组成。驾驶员基本要求:政治合格、身体健康、驾驶技术过硬、证件齐全、熟悉有关政策法规。
五、市场异常波动情况的报告
各县区交通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运输企业要建立和完善“治超”工作报告制度,明确责任,确保信息畅通,出现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市“治超”领导小组。报告内容:物价上涨及运力下降的`幅度、本县区运力异动情况、需要市级支援的的申请要求及特别通行证的数量。
六、应急运输保障工作机制
执行应急运输保障任务的单位,在派出5辆及以上车辆或执行统一任务时,应由单位领导带队,10辆以上的由县区运输管理部门领导带队。执行应急任务所产生的运费由托运人承担,执行基本运价,不足部分由各级财政给予补贴,免交车辆通行费,并行驶军车通道。
七、值班制度
有应急运力分配指标的单位要建立值班制度,并认真组织落实。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开通,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值班领导手机24小时开通。执行应急运输保障任务的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市局下达的应急运输指令。对贻误时机并造成影响的单位和责任人要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各县区应于每日16时前将《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情况表》上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车辆错峰运输方案 篇7
根据《朔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xx年行动计划》(朔政办发〔20xx〕26号)部署要求,为切实做好20xx-20xx年秋冬季工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以改善我市秋冬季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错峰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量为目标,围绕工业大气污染重点领域,坚持问题导向,严禁“一刀切”,科学精确实施错峰生产,引导企业开展深度治理,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促进我市20xx-20xx年秋冬季环境质量目标顺利完成。
二、错峰原则
(一)加大重污染天气频发的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大幅抵消冬季取暖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原则,组织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全力促进秋冬季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打好蓝天保卫战。
(二)从20xx年11月1日起,未按要求完成年度治理改造任务的企业(包括无组织排放治理),予以停产治理。钢铁、建材、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达到相应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且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要求的企业,采暖期实施差别化错峰生产。
(三)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生产设施,限产40%,其中,位于市区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限产50%,不影响生产安全的情况下可采取停产错峰。属于产业政策鼓励类的企业,限产20%,其中,位于市区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20xx年11月1日前实际生产负荷已低于上述错峰生产比例要求的,按照污染物排放量和进出厂区大宗物料公路运输量不增加的原则,核定错峰生产负荷。各县(市、区)可根据当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提高错峰生产比例。
(四)对承担供气、供热等民生任务的企业,根据供气、供热需求,报市人民政府确定限产比例。国家关于错峰生产有要求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钢铁、建材、电力、化工、煤炭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一律实施错峰运输。重点用车企业要合理安排运力,封存自有车队中排放较高的车辆,优先选择排放控制水平较好的国五以上标准车辆承担运输任务。有条件使用铁路运输的,原则上全部采用铁路运输。
(六)各县(市、区)、朔州经济开发区要建立错峰生产企业豁免清单。列入豁免清单的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1.完成治理任务的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工厂示范的企业;
2.污染物排放达到超低排放标准(没有超低排放标准的行业,污染物排放低于行业特别排放限值20%以上),且物料运输采用铁路运输或其他清洁运输方式的。
三、错峰生产实施时间
20xx年11月1日00时至20xx年3月31日24时。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市、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辖区错峰生产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加强辖区错峰生产的组织领导;县(市、区)工信、生态环境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任务要求,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错峰生产工作有序开展,以错峰生产倒逼企业提升绿色发展水平,优化区域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相关企业要严格落实当地政府错峰生产要求,提前做好生产计划调整。
(二)细化措施方案。各县(市、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围绕工作任务,在摸清辖区内涉及错峰生产行业现状的基础上,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及时制定20xx-20xx年秋冬季错峰生产实施方案,列出错峰生产企业清单,细化错峰生产措施,将错峰生产要求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明确错峰生产的执行内容,确保可操作、可核查。各县(市、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错峰生产实施时间,要指导辖区内参加错峰生产的企业提前1个月制定工作方案,按时上报备案。
(三)实施电力监控。各县(市、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落实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用电监控制度,对错峰生产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用电量等指标实行监控,研判分析企业污染物排放和用电量变化情况,判断企业是否执行停产措施、是否按要求落实限产措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送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供电部门要按月将列入错峰生产企业用电情况报送市、县有关部门。
(四)严格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大对错峰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错峰生产工作有序开展,严厉打击不执行错峰生产要求等违法行为,对未按照要求落实停限产要求的企业,一律纳入停产管控范围,并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加大巡查力度,对工作进度缓慢、措施不得力、监管等不到位的要追究监管责任。
(五)重视政策宣传。各县(市、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做好错峰生产政策的宣传解读,广泛宣传错峰生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加强正面宣传和反面案例曝光,落实大气污染有奖举报,做好错峰生产企业职工思想引导工作,营造全民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浓厚氛围。
(六)确保信息畅通。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错峰生产企业均要明确联系人,并将牵头部门及联系人报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确保信息畅通。自20xx年12月起,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工作落实情况,需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有关工作建议等可一并报送。
(七)加强错峰督导检查。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根据工作实际和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朔州经济开发区实施方案的落实措施进行督导检查,定期通报,确保列入错峰生产方案的停限产措施落实到位,加强错峰生产执行情况检查,发现不满足豁免条件的企业,应及时从错峰生产豁免清单中剔除。
车辆错峰运输方案 篇8
根据《朔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xx年行动计划》(朔政办发〔20xx〕26号)部署要求,为切实做好20xx-20xx年秋冬季工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以改善我市秋冬季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错峰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量为目标,围绕工业大气污染重点领域,坚持问题导向,严禁“一刀切”,科学精确实施错峰生产,引导企业开展深度治理,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促进我市20xx-20xx年秋冬季环境质量目标顺利完成。
二、错峰原则
(一)加大重污染天气频发的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大幅抵消冬季取暖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原则,组织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全力促进秋冬季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打好蓝天保卫战。
(二)从20xx年11月1日起,未按要求完成年度治理改造任务的企业(包括无组织排放治理),予以停产治理。钢铁、建材、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达到相应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且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要求的企业,采暖期实施差别化错峰生产。
(三)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生产设施,限产40%,其中,位于市区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限产50%,不影响生产安全的情况下可采取停产错峰。属于产业政策鼓励类的企业,限产20%,其中,位于市区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20xx年11月1日前实际生产负荷已低于上述错峰生产比例要求的,按照污染物排放量和进出厂区大宗物料公路运输量不增加的原则,核定错峰生产负荷。各县(市、区)可根据当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提高错峰生产比例。
(四)对承担供气、供热等民生任务的企业,根据供气、供热需求,报市人民政府确定限产比例。国家关于错峰生产有要求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钢铁、建材、电力、化工、煤炭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一律实施错峰运输。重点用车企业要合理安排运力,封存自有车队中排放较高的车辆,优先选择排放控制水平较好的国五以上标准车辆承担运输任务。有条件使用铁路运输的,原则上全部采用铁路运输。
(六)各县(市、区)、朔州经济开发区要建立错峰生产企业豁免清单。列入豁免清单的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1.完成治理任务的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工厂示范的企业;
2.污染物排放达到超低排放标准(没有超低排放标准的行业,污染物排放低于行业特别排放限值20%以上),且物料运输采用铁路运输或其他清洁运输方式的。
三、错峰生产实施时间
20xx年11月1日00时至20xx年3月31日24时。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市、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辖区错峰生产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加强辖区错峰生产的组织领导;县(市、区)工信、生态环境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任务要求,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错峰生产工作有序开展,以错峰生产倒逼企业提升绿色发展水平,优化区域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相关企业要严格落实当地政府错峰生产要求,提前做好生产计划调整。
(二)细化措施方案。各县(市、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围绕工作任务,在摸清辖区内涉及错峰生产行业现状的基础上,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及时制定20xx-20xx年秋冬季错峰生产实施方案,列出错峰生产企业清单,细化错峰生产措施,将错峰生产要求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明确错峰生产的执行内容,确保可操作、可核查。各县(市、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错峰生产实施时间,要指导辖区内参加错峰生产的企业提前1个月制定工作方案,按时上报备案。
(三)实施电力监控。各县(市、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落实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用电监控制度,对错峰生产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用电量等指标实行监控,研判分析企业污染物排放和用电量变化情况,判断企业是否执行停产措施、是否按要求落实限产措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送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供电部门要按月将列入错峰生产企业用电情况报送市、县有关部门。
(四)严格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大对错峰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错峰生产工作有序开展,严厉打击不执行错峰生产要求等违法行为,对未按照要求落实停限产要求的企业,一律纳入停产管控范围,并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加大巡查力度,对工作进度缓慢、措施不得力、监管等不到位的要追究监管责任。
(五)重视政策宣传。各县(市、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做好错峰生产政策的宣传解读,广泛宣传错峰生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加强正面宣传和反面案例曝光,落实大气污染有奖举报,做好错峰生产企业职工思想引导工作,营造全民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浓厚氛围。
(六)确保信息畅通。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错峰生产企业均要明确联系人,并将牵头部门及联系人报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确保信息畅通。自20xx年12月起,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工作落实情况,需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有关工作建议等可一并报送。
(七)加强错峰督导检查。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根据工作实际和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朔州经济开发区实施方案的落实措施进行督导检查,定期通报,确保列入错峰生产方案的停限产措施落实到位,加强错峰生产执行情况检查,发现不满足豁免条件的企业,应及时从错峰生产豁免清单中剔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