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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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 篇1

一、检查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积极响应姜政发(20xx)76号文件要求,认真汲取“11.16”、“11.19”重大安全事故教训,查找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消除薄弱环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努力实现“零伤害、零污染、零事故”。针对年末岁初因为赶任务、抢工期而忽视安全生产等现象多发的特点,为防止在岁末阶段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确保生产安全有序的进行,特进行此次冬季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

二、检查人员

成立安全检查小组,人员配置如下:

组长:田建国

副组长:刘先东

组员:王宁刘松鲁德臣汪金立李兰敏

三、检查重点

1、安全制度

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2、作业现场无“三违”现象

是否有大型吊装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是否存在“三违”现象,“三违”的具体表现。

3、防火防暴措施

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情况,是否合理有效配置消防器材。

4、现场作业人员穿戴安全防护用品

所检查车间有多少现场作业人员,其中有多少人按要求穿戴了安全防护用品。

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

硫化罐、储气罐、行车、叉车、各压力表、安全阀是否工作状态正常,是否超期是否有专人管理。

5、操作工用电安全

临时用电架设,是否按规范搭设,配电箱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周检记录。

6、现场安全警示

现场有无安全警示牌,是否全面。

7、作业人员生活区管理

工人宿舍取暖设施是否设专人管理,是否无明火取暖和乱拉、乱接电器现象,宿舍线路是否按规范搭设。

四、检查意义

1、通过安全大检查检查,了解安全生产的状态,为分析研究加强安全管理提供信息依据;

2、发现问题、暴露隐患,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安全生产;

3、总结及交流安全生产的成功经验,推动公司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4、利用检查,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审查和规章制度;

5、增强领导和员工安全意识,制止违章指挥,旧证违章作业,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 篇2

近日,市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中天东方氟硅材料有限公司“11.9”事故情况的通报》(甬安委办〔20xx〕38号)、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宁波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甬消安委办〔20xx〕53号)。为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深刻吸取“11.9”事故教训,现就切实加强我市农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强化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守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担当,把安全生产责任作为政治责任,压紧压实各层各级责任,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并消除农业生产方面的安全隐患,切实夯实各环节责任,维护农业生产和谐稳定。

二、突出重点业务领域安全监管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结合业务工作实际,突出抓好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实现重点区域、重点对象的安全监管。一是要加强系统内部安全生产监管,围绕办公大楼、出租房屋、车辆等重点区域,突出抓好消防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二是要加强渔船安全监管,严格执行24小时渔业应急值守,落实渔船编组生产,舱外穿着救生衣等制度,做好寒潮、冷空气等灾害性天气的预警预报、信息发布和防范工作。三是要加强变型拖拉机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农机领域涉假牌证、酒后驾驶、无证无牌、非法载人、脱险脱保等违法行为。四是要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消防安全,加强督促检查,落实收储堆放点和生产车间消防措施。五是要加强农家乐、农村沼气、实验室危化品使用等其他领域安全监管,严格对照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特别是环保和消防要求,定期开展检查,确保生产安全。

三、着力构建农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落实农业生产企业(经营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经常性开展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督促企业(经营人)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明确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保证从业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和事故应急处理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农业安全生产信息反馈和预警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农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排查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根据东河安发﹝20xx)22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由于今年我区新栽树木较多,林区内可燃物大量增加,档林火险等级明显增高,档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同时,进入林区内从事农业生产活动人员较多,给档林防火工作带来很大隐患。区政府档林防火指挥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做好档林防火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大事列入工作议事日程,要层层落实档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不发生大的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认真落实档林防火制度。

一是加强宣传,提高群众的档林防火意识。要以《山东省档林防火管理规定》实施为契机,采取出动宣传车、刷贴标语、设置宣传标牌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加强档林防火宣传工作,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林区边缘及进入林区从事生产活动人员的防火意识。

二是各检查站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对进入林区的人员、车辆认真登记,提出要求,收取火种。

三是落实昼夜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防火办和林场要实行24小时值班,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

四是落实报告制度,要严格按照火灾报告制度的规定,及时准确地上报各种火灾信息,不得迟报、瞒报火情,对贻误战机,组织不力,指挥不当,并造成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要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完善预案,提前做好扑救大火的准备。各档林防火单位要根据实际,制定和完善扑火预案,认真做好火灾的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工作,对各类扑火机具、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确保设备完好。各级档林消防队员要时刻保持高度戒备状态,一旦遇到火情,要及时出击,力争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四、查找隐患,加强整改。目前我区林区存在的火灾隐患主要有:

一是林区内从事农业生产及油田施工作业人员较多,人员流动性大,部分群众防火意识淡薄;

二是防火道较窄,且高低不平,部分路段不能起到阻隔火情蔓延和保证车辆通行作用;

三是林区内疯傻痴呆人员较多,难以控制和管理。

针对以上隐患,提出以下整改意见:

一是各林场要划定责任区,领导和防火人员分片包干负责,明确到人,责任到人。

二是对防火道进行彻底清理,确保起到有效的防火效果,并且能保证防火车辆出入畅通;

三是加强巡逻,及时对野外用火进行纠察;

四是加强对疯傻痴呆人员的监管,对其按规定进行移送。五是与林区内施工作业、农业生产人员签订责任书,收取抵押金,提高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各防火区域要注意查找存在的其他方面隐患,采取得力措施进行整改。

五、要加大资金投入,购置必要器械。针对近两年来,我区新增林片一分干、六合林场等,要提高重视,切实负责,落实责任制,克服麻痹思想。一定要配备必要的防火器械,制定应急预案,力争不出现火灾。

六、检查过后,各单位要根据隐患,认真总结,积极整改,坚决把工作落到实处,今后区政府档林防火指挥部,还要不间断检查,一旦发现问题,要严肃追究防火责任领导责任。

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市、县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乡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xx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一步促进各村、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全乡人民群众安全意识的普遍增强,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立足于治隐患、防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检查范围

(一)排查治理范围。各行政村、乡直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 建筑工地、民爆器材、及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等行业的站点、场所及设施等;

3、商店、超市、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卫生院、乡村旅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

4、危险行业、水电站等。

(二)排查治理重点内容。在深入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责任主体及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具体内容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对存在较大的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消除落实情况;

3、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5、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情况。

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村及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有关制度制定和执行、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三、时间安排

12月1日召开xx乡安全大检查工作会。

12月4日至12月6日,为各村、各生产经营单位自查阶段。

12月7日至12月9日,为乡政府督查阶段,乡政府将派出督查组,分区域、分行业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定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乡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三个重点,即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村要采取措施确保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效果,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村、各部门要进一步排查方案,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乡政府将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责令关闭取缔。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将依据《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认真负责,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反馈工作。各村、乡直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落实好本辖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同时,同时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统计汇总,定期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报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 篇5

为了切实开展好全镇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依政办发号文件要求,经镇党政领导会议研究,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要求

为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和治理纠正各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积极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防范安全事故的能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

成立镇“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镇长同志担任,留守处、卫生等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经济产业发展办公室联合办公,具体负责专项活动的日常监管和协调工作。

三、工作方法及步骤

此项专项活动从12月中旬开始至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12月23日-12月31日)

领导小组督促各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建立自查自纠与整改档案,并总结上报自查自纠工作情况。

2、执法检查,集中整治阶段(1月1日-1月15日)

配合安监局对辖区内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冶金行业及职业卫生领域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并督促整改。对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问题突出的行业组织联合督查重点整治,切实落实“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

3、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1月16日-1月29日)

通过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及时跟踪,分析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4、总结提高阶段(2月7日-2月28日)

领导小组要对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形成经验资料。

四、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活动,是确保镇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健康稳定,遏制违法违规行为,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和手段,各企业一定要充分认识此次行动的重要性,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配合专项行动。

2、严厉打击,确保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单位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按照规定上限给予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3、专项活动必须与体制机制建设相结合,达到标本兼治之效。须将开展专项活动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相结合,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相结合,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4、强化宣传语,营造氛围。通过报刊、电视、互联网等载体宣传,以发动舆论及群众的监督作用,提升和扩大专项活动的社会效能。

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 篇6

当前,正值岁末年初的重要时段,为全面梳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性工作成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加大对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问题的排查整治力度,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市安委会的统筹部署,区安委会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两个根本”的工作目标,深刻汲取近期国内事故教训,全面排查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深化问题研究,提前谋划应对,坚持标本兼治,采取有效措施,集中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的市场主体、问责一批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全面构建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的责任体系,大力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全力确保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元旦春节、冬奥会(冬残奥会)、全国省市区“两会”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的外部环境。

二、工作重点

本次“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工作范围覆盖全区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排查城镇燃气、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冶金有色、消防安全、民用爆炸物品等存在重大风险因素及易发多发事故的行业领域,以及存在特种设备、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涉煤气、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着重对反复发生事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发现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的行业领域进行集中治理。

三、工作分工

各乡镇(街道)政府负责组织领导本地区安全生产“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区直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主管行业领域“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的组织指导工作。其中:

(一)城镇燃气行业:严格落实《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以防范城镇燃气泄漏爆炸事故为目标,以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餐饮等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燃气工程、燃气具、燃气管道等企业(设施)安全风险隐患,开展地下燃气管线被建(构)筑物等占压专项整治,加大铸铁燃气管道改造力度,加强燃气管道巡查和监测预警,严厉查处城镇燃气工程建设和经营、运输、使用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开展攻坚。(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政府组织落实)

(二)非煤矿山:严厉打击长期停产停建矿山擅自复工复建行为,依法打击非法外包、转包等行为。以防范透水、冒顶、中毒和尾矿库垮坝等事故为目标,以地下矿山、正在运行的尾矿库以及采掘施工、动火作业等部位和环节为重点开展攻坚。(区应急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危险化学品行业:

危险化学品:严禁企业赶工期、抢产量、超负荷。以防范爆炸、火灾、中毒窒息事故为目标,以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置企业为重点,紧盯化工园区、罐区、特殊作业、工程施工等重点部位和环节开展攻坚。(区应急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烟花爆竹:以确保有效落实我区烟花爆竹禁放、限放政策措施为目标,围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开展攻坚。(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交通运输行业:针对全国、省、市、区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段,开展交通运输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以坚决遏制交通事故高发频发的势头为目标,以长途客运、农村客运、校车、危货运输等为重点开展攻坚。(区公安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筑施工行业:强化施工现场冬季防火巡查,严格履行动火审批手续,重点对外保温作业材料、工人居住板房用电、施工临时用电等火灾易发环节加强监管;以防范起重机械倾翻,建构筑物、基坑、脚手架和模板支架坍塌,高处坠落,中毒室息等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冬季施工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建筑工程“三包一挂”等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开展攻坚。(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消防安全领域:以防范冬春季火灾事故为目标,以全面整治学校医院、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旅游景点、交通枢纽、夜间营业场所、物流仓储、老旧住宅等重点场所以及电动自行车等火灾隐患为重点开展攻坚。(区消防教援大队、区教文旅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以坚决防范爆炸、火灾事故为目标,以强化购买、运输、储存、保管、使用、报废等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为重点开展攻坚。(区工信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冶金有色以及存在特种设备、粉尘涉爆、制冷涉氨、涉煤气、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突出金属冶炼、制冷涉氨、涉煤气、涉爆粉尘等重点领域以及设有污水处理的企业,严查“带病”运行、不落实有限空间管控措施、违规开展高风险作业等行为。以深刻吸取同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杜绝同类事故发生为目标,举一反三针对问题开展攻坚。(区应急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其他行业领域要根据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突出安全风险高的工作场所和作业环节,同步开展安全生产“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具体工作责任分工可参照《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确定。

四、时间步骤

从20xx年12月10日开始,至2022年3月20日结束,为期100天,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2月10日-15日)。区直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针对制约或影响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明确细化攻坚内容,研究制定印发主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实施方案。各镇街结合本地实际及区直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制定本地区安全生产“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责任分工和推进措施,确保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乡镇(街道)政府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级政府和区直对口部门部署要求,研究制定主管行业领域“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具体工作任务的内部分工,明确每项工作的承办部门和责任人。同时,加强宣传发动,督促各有关企业立即组织开展对照自查工作。

(二)自查检查阶段(20xx年12月16日-2022年3月15日)。各镇街、各有关部门指导企业对照所在行业领域“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重点内容,扎实推进安全风险自辨自控和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各企业要对上述工作开展情况登记造册备查。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进行督查检查。区安委会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开展情况实施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的动员部署情况、企业(单位)自查自纠情况、督查检查情况及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其他行业领域的监管部门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安排督查检查工作。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2年3月16日-20日)。各镇街、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全面总结“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工作情况,总结经验,评估成效,分析问题,并及时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会办公室整理汇总后向区委、区政府和市安委办报告。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安全生产“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保障重点时段全区安全稳定的重要举措,各镇街、各部门务必予以高度重视,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精心制定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针对薄弱环节,突出主要矛盾,立足解决重大问题,细化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等事项,研究制定跟踪监督、奖惩激励等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好“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镇街、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统筹抓好安全和发展两件大事,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以“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为契机,全面压实党政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各级党政领导和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研究解决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切实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为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三)严格执法问责。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发扬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依法依规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进行处罚和打击,必要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企业,要实施联合执法整治,从严从快处理,必要时采取停工撤人等紧急措施;对拒不整改隐患问题的,要依法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火工品等强制措施,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绝不姑息;对工作部署开展不力的地区和部门要敢于问责,扎实推动“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向纵深开展。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大对“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12350”举报电话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对典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曝光。对存在拒不执行安全生产执法指令等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纳入黑名单管理,切实起到警示和威慑作用。

(五)加强信息报送。请各镇街、区直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别于20xx年12月16日之前、2022年3月15日之前将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期间,每半个月报送一次工作信息(包括工作进展情况、检查企业数量、发现问题隐患数量、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处罚处置情况、采取的有效做法等),此项工作将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绩效考核。

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 篇7

各市场监管所(办)、特监科:

为确保冬季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防范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积极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年 12 月 7 日起至**年 3 月 31 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坚决遏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潍坊、安丘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及领导批示精神要求,以降低事故总量、遏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为目标,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在特种设备安全领域全面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强化源头治理,预防事故发生。

二、检查的重点内容

1、(1)不发生有较大影响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2)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 100%;

(3)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范围之内。

2、 (1)对全市使用特种设备的企业逐一列出检查计划,重点检查

使用登记、定期检验、企业自行检查、应急演练、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作业人员资质等方面内容。突出对危险性较大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站、充装单位充装环节的安全检查,实施每月一检查制度,重点检查充装单位的人员、场地、设备、工作器具、气瓶性能等方面的内容,严查现场作业人员的“三违”行为。

(2)开展全市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起重机械、电梯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针对冬季采暖,重点对压力锅炉、压力管道以及天然气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针对严寒生产,重点对各类生产设置、设备防寒防低温、防雪防冰冻、防风防雨等状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使用是否超压超温,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计(液位计)、排污阀(泄压阀)、安全联锁装置等安全附件、装置是否检验检测,运行使用是否安全可靠;针对冬季旅游和居民出行,重点对景区大型娱乐设施、客货电梯安全等进行全面排查,严防带故障运行,严防因安全警示标识缺失、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等问题引发事故。

(3)严厉打击特种设备非法制造、非法安装改造修理、非法使用、超期未检验、隐患超期未整改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立即责令停止使用,并采取断然措施,在隐患消除之前,坚决不得投入生产运营。

三、工作要求 明确职责分工。

各市场监管所要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参照《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计划安排表》(附件 1)开展执法检查。

局特监科负责日常监督检查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严格检查程序。各市场监管所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检查方案。

监督检查时,要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要求的内容和程序进行,认真填写《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将检查事项有关记录、照片、录像等资料一并带回存档。

严查违法行为。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潍坊市电梯安全条例》规定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行为或者特种设备存在事故隐患时,各市场监管所要及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被检查单位立即或限期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改正,消除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立案查处;对拒不整改或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且难以及时消除的,要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协调处理。

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场监管所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队伍建设,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培训,精心组织,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同时,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通过邀请专家查隐患的方式,确保工作实效。

强化督查落实。局特监科定期调度本次大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各市场监管所要于每工作日下午 15 时前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 2)报至局特监科,由特监科汇总报至市政府安委会。

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 篇8

为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全省冬季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针对我市冬季安全生产的特点,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各个领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对安全生产的明确要求为指针,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从实际出发,通过认真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的监管,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检查的形式与时间

这次大检查是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安委会组织实施,各有关责任部门共同参与”的原则,采取自查与抽查、明查与暗访、检查与整改、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的形式,市、县、乡三级同步进行,一级查一级,层层抓落实。

检查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从现在开始到十一月三十日,由各单位进行全面自查自纠;第二阶段为抽查、暗访阶段,从十二月一日到十二月二十日,由安委会组织有关责任部门,分赴各县区进行督促检查;第三阶段为集中整改阶段,从十二月二十一日到十二月底,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措施,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市安监局将对全过程进行督查调度,并重点查看对查出问题的整改及监控进展情况。

三、检查内容

(一)对省安委会《关于认真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安明电〔~〕34号)和11月21日全省冬季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的要求,是否专题进行了研究,是否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落实意见;

(二)主管部门是否履行了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对本领域、本行业的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是否到位,审查、审批事项是否严把安全生产条件关;

(三)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及监控工作是否到位,措施是否有针对性;

(四)企业是否认真排查与整改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否得到整改和监控,县区安监部门是否归档和上报;

(五)事故及责任者是否依法依纪及时进行了处理,结案情况如何,对事故是否有迟报、瞒报、谎报等弄虚作假现象;

(六)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关于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鲁安明电〔~〕35号)及开展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整顿、验收、评估的情况;

(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的安全评价评估进展情况。

四、检查工作分工及重点领域

(一)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检查工作。由市安监局牵头,会同市机电石化协会,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查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评价评估情况,冬季的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冻的预防措施是否到位,重大危险源是否重点监控,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情况。

(二)煤矿安全检查工作。由市机电石化协会负责亨达煤业有限公司的安全检查,重点是“一通三防”、防透水、提升运输机电设备运行情况,采掘面、开拓面、老空巷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三)人员密集场所防火安全检查工作。由公安消防部门负责,会同工商部门对宾馆、饭店、超市、批发市尝学校、医院、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是排查各种火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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