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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方案 篇1
为进一步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护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根据市政府《市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政办函[]147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2012]7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启动四镇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完成镇和镇集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基本实现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生活污水处理率100%;农村乡镇建成区(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30%;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农村行政村比例不低于35%;分散农户开展生活污水处理比例达到60%。
二、治理方式
用化粪池的方式治理无畜禽养殖的分散农户生活污水。用沼气池的方式治理有畜禽养殖的分散农户生活污水。用人工湿地的方式治理集镇生活污水。
三、工作思路
(一)建设三格、四格式化粪池。一般来说对无畜禽养殖的分散农户生活污水用三格、四格式化粪池进行治理,粪液用作农肥。此项工作主要是通过改水改厕来实现,建造标准与农村改厕标准相一致,由区爱卫办解释。
(二)建设沼气池。对有畜禽养殖的分散农户生活污水一并通过沼气池处理,沼液、沼渣用作农肥,建造标准与农村沼气池补助标准要求相一致,由区农林水利局解释。
(三)建设人工湿地。对于人口相对集中地区,分散农户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沼气池初步处理后,出水再经氧化塘或人工湿地深度处理,确保达标排放至水体。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7月底前四镇要制定农村污水处理专项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运作模式和保障措施。
(二)宣传发动。7月底前四镇要召开一次农村污水处理专项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农村污水处理工作。
(三)实施建设。8月至11月为实施阶段,11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污水处理工作目标。
(四)全面验收。12月底前对各镇农村污水处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岳麓区农村污水处理体系建设工作小组,于新凡同志任组、苏春光同志任副组,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农林水利局、区环保局、区爱卫办以及四镇行政正职为工作小组成员。工作小组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和监督。
区财政局负责筹集安排专项资金;区农林水利局负责抓好沼气技术指导,沼气池资金申报,推进沼气服务体系建设;区政府办、区爱卫办负责农村改厕的申报、监督、指导工作;区环保局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全区农村污水处理体系建设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宣传培训。
(二)资金保障。农村污水处理工程经费通过申报改厕、沼气池补助、申请环保专项资金等措施筹措资金,区财政按照改厕和沼气池建设的补助标准提供资金配套,并设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形式对各镇给予资金奖励支持,同时加大对各级下拨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确保专款专用。
(三)考核保障。农村污水处理作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要内容纳入区年度绩效考核范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项目实施分解到各责任主体。工作小组对农村污水治理实施情况按月督查通报,年终统盘考核。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在项目支持和资金安排上予以限制,并不予评优评先,降低考核等次,给予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明确由行政一把手亲自负责,并抽调人员成立专门办公室。村组由村支部书记任第一责任人,并成立组织机构具体抓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镇要召开各级动员大会,明确目的和意义,广泛动员。运用报纸、电视、广播、传单、宣传栏等媒体,指导村民进行化粪池、沼气池建设工作,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鼓励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三)加大工作力度。区爱卫办和区农林水利局要进一步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和农村沼气池建设进度,力争多申请改厕和沼气池建设指标;区环保局要加快人工湿地建设步伐;区财政要确保资金到位;各镇要认真履行责任主体义务,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并促进农村改厕工作、沼气池建设工作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有机结合,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四)加强信息报送。建立层级信息管理和报送机制,各镇要快速、准确向工作小组报送相关信息,确保问题和困难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方案 篇2
根据省、市“五水共治”专项行动的整体部署有关精神,为全面推进我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切实改善农村水环境和人居环境,提升群众生活品质。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前提,以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强市名城为目标,以“村点覆盖全面、群众受益广泛、设施运行常态、治污效果良好”为标准,坚持全面治理与扩面改造并重,全面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标准低、自然村覆盖率低、农户受益率低、运行负荷低和设施正常运行机制不健全等“四低一不健全”问题,实现农村村庄的环境优美和生态和谐。
二、工作目标
目标任务按“三年三步走”分解落实。2014年为全面启动年,要完成所有未开展治理行政村的管网与终端设施规划设计,并开工建设,要求完成治理任务的60%,使行政村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自然村覆盖率提高到65%以上,农户覆盖率提高到55%以上;2015年,完成治理任务的20%,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提高到95%以上,自然村覆盖率提高到75%以上,农户覆盖率提高到65%以上;20xx年,完成治理任务的20%,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100%,自然村覆盖率100%,农户覆盖率提高到70%。
通过3年(2014-20xx年)的努力,全面完成未开展治理村的污水治理任务,改造提升已开展治理村的污水治理管网与设施,全面改造农厕和化粪池,使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现象得到彻底改变,全面实现卫生整洁、环境优美、生态和谐的新农村。
三、工作任务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包括污水接入、管网建设和终端设施建设等三个部分。各村要对辖区内污水处理方式作一次全面系统的.摸底检查,因村制宜,各行政村根据建设规划、经济发展现状和污水排放量,制定切实可行治理方案。镇政府将制订集镇总污管网走向图和村庄示意图,对于区位条件允许的村庄,将生活污水进厂处理。对不能进厂处理的村庄,要综合考虑村庄人口分布密度、自然环境和经济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选择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就地自建集中型、区域型、单户型等生态化污水治理设施。人口集聚和有条件区域,鼓励建设无动力或微动力厌氧池治理模式,确保20xx年底前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达到“可监测、可核查、可报告”的要求。
(一)新建一批,提高美化水平。各村要按照工作目标中的时间节点完成治理任务,加强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规范操作。靠近且满足集镇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的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优先纳入集镇污水管网收集系统,集中处理。对人口规模较大、集聚程度较高的村庄,应通过铺设污水管道集中收集,采用生态处理、常规生物处理等无动力或微动力处理技术进行处理,对人口规模较小、居住较为分散,地形地貘复杂的村庄,宜就地就近分散处理,建设人工湿地或稳定塘,也可以选用无动力厌氧处理模式。污水处理池建设和管网配套应符合规范,雨污分流,出口水质达标排放。污水处理池建成后,做到污水净化、村庄绿化,人工湿地种植亲水性植物,对池面进行覆土、绿化,美化环境。
(二)整改一批,提高处理效果。
(1)加快污水管网建设。镇政府负责集镇临江总管网建设和集镇污水处理厂的完善和整改工作,各行政村和自然村要制定辖区内管网建设规划并按期实施;
(2)修复原有处理设施。对原有处理设施存在管网破损、污水池内无水或水量较少、处理效果较差的,要完成管网修复、窨井防渗、配套管网建设等,纳管率达到60%以上,并达标排放。
(3)提高标准整治一批。对于各方面条件较好的精品村,应在2014年度整改完善,提高纳管率,尽早成为污水治理全覆盖村。
(4)按照上级要求,对于污水管网终端已建有三格式污水处理设施的村,目前污水处理效果不是太理想的、应当整改设施,做好无动力或微动力厌氧处理加人工湿地模式,提高处理效果。
(三)维护一批,落实长效管理。
(1)完善集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各村要建立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管护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2)加强对农户户厕的规范化改造,针对农村化粪池构造不合理、建造不达标的情况,要做好政策处理,动员村民弃旧建新,建造防渗化粪池。以提高污水处理效果。
(3)要求各村将已建的排污管道、窨井进行清掏沉淀物和杂物清理,对缺损的人工湿地亲水性植物进行补种、修枝等养护,保持人工湿地不堵塞,保障治理设施完好、正常运行。
(4)将农村门口塘治理、农村河道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通盘谋划实施,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治理一片,水清一片。
四、工作计划
全镇30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都有任务,安排在2014年度的13个行政村、39个自然村,其中新增治理行政村10个、24个自然村,提升治理行政村3个、15个自然村,分三个阶段来完成。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规划在2014年度实施的共13个行政村。安排第一批次3个行政村(作为示范村),第二批次6个行政村,第三批次4个行政村。在2014年3月初至4月底,要求13个行政村全部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改造提升和新建设施的设计、规划、预算等工作。第一批次的行政村在2014年3月底前,做好工程招投标工作;到2014年4月初,第二批次行政村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到2014年4月底,第三批次行政村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
到2014年4月初至11月底,安排在今年的13个行政村要求全部完成对原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改造提升及新建设施建设,行政村纳管率达60%以上;
第三阶段:验收阶段
到2014年12月底,13个行政村完成工程验收、文本制作、项目申报等各项收尾工作,各行政村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十分显著的民心工程。镇政府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行政村和自然村是作为村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的实施主体,全面负责实施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要确保完成目标任务。要求各村建立相应工作小组,确定专人负责,做好调查摸底,编制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年度计划,做好项目建设、长效管理等各项工作。各个工作片,每月10日前向镇农办上报建设进度,由镇农办统一汇总,报市农办。
六、资金补助
严格按照财政补助相关政策,对项目资金补助进行申报。各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专项资金申请材料报镇政府,审核后报市财政局进行补助。
补助标准为市级财政补助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总投资额的80%,村自筹20%。
到20xx年行政村生活污水纳管率达到60%的,按标准进行补助;纳管率未达到60%的,不予补助。
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方案 篇3
为扎实推进全镇农村污水建设与管理,进一步补齐我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收集、处理、运行、管理等方面的短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切实扛起我镇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根据县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加强统筹规划,打破村(社区)界限,突出重点区域,完善标准体系,选择适宜模式,强化管护机制,加快融合发展,全面推进全镇农村污水治理,持续改善人居环境,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打造美丽xx。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共同参与。加强政策引导,统一顶层设计、统一规范标准、统一管理要求,镇、部门、村(社区)联动协作、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引导群众参与建设和维护管理。
2、因村制宜,分类治理。坚持应收尽收、治管兼顾,综合考虑村庄自然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污水产排现状、生态环境敏感程度、受纳水体环境容量等实际情况,综合评判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因村制宜确定治理模式和处理工艺,优先考虑资源化循环利用。
3、试点先行,全面推进。以饮用水源和水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注重近期和远期相结合,按照“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先急后缓、全面覆盖”的原则,合理确定治理目标任务,突出重点村(社区)和重点任务,科学排布力量和资源,整体统筹、分批推进,以试点先行带动整体有序铺开。
4、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打破村(社区)界限,实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实现生活污水设施运营管护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智慧化,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后长期稳定正常运行。
二、重点任务
实施范围:全镇xx个村(社区)农村污水治理项目。
三、总体目标
力争到20xx年底,全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率达100%,20xx年实现农村污水治理巩固提升。
(一)制定治理方案
1、明确治理目标。按照“先急后缓、全面推进”的原则,加快推进全镇农村污水治理(含厂站及管网)项目投、建、管、运的统一步伐。20xx年8月底前完成xx溪流域xx、xx两个试点村的建设;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全镇xx个村(社区)的治理任务;20xx年底前实现农村污水治理巩固提升。
(责任单位:镇水利站、镇环保站、镇农业服务中心、镇财政所、镇卫计办、镇道安办、镇项目办、镇招投标中心、xx国土资源所、xx林业站、xx村建站、xx县xx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各有关村(社区))
2、细化设计方案。根据县专项规划,由xx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指导各乡镇于20xx年6月底前按照“一镇一方案,一村一设计”的原则完成可研、初设、施工图等编制工作。根据村庄地形、房屋分布、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科学规划、分类指导,确保设计接地气、可操作。按照“利用沟渠少破路、分片收集进管网、进一体化处理池、进田间林地”的原则,在充分征求村及农户意见的基础上,因地制宜逐村落实具有实操意义的施工图纸。
(责任单位:镇环保站、镇水利站、镇项目办、xx国土资源所、xx林业站、xx村建站、各有关村(社区))
3、优化技术路线。由xx生态环境局牵头指导设计单位,根据地形地貌、人口分布、施工条件等,优选经济适用、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技术工艺设备。同时,注重因地制宜,强化资源利用,实施精准治理,治理方式按“纳厂、集中、分散”三条污水治理技术路线开展:一是对靠近城区的16个村居,通过管网纳入县第一污水厂处理;二是新周、潘硎在人口集中和生态敏感地区,建设小型集中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三是人口较少林田村和全镇部分分散农户,建设三格化粪池就地分散处理。
(镇环保站、镇水利站、各有关村(社区))
4、明确实施主体。
(1)镇水利站、环保站按职责分工负责指导督促各村村(社区)开展全镇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与运营维护等工作。
(2)镇政府为全镇农村污水提升治理工程建设和责任主体、融资主体。负责统筹全镇农村污水设施资产管理、资金调配,督促工程建设、签订代建协议、运营维护的考评考核等工作;负责做好项目设计、报批、招投标、施工、监理、验收等工作。
(3)xx县xx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作为辖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维主体;可招聘、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建工程建设组、技术服务保障组、工程材料调配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组等工作小组,全面协调推进区域内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4)各村(社区)为实施主体,负责全程参与工程建设各个环节。依托镇招投标中心招标选择施工单位(施工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下可依据国家发改委20xx年第16号令采取简易招标方式),可分片区、分单元进行建设。各行政村(社区)组织、联合老协会等关心支持民生事业的村级组织成立材料保管组、村级质量监管及现场施工协调小组,负责材料接收、保管、供应,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管,第一时间协调解决施工现场纠纷问题,全面推进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
(责任单位:镇水利站、镇环保站、镇财政所、镇项目办、镇招投标中心、xx国土资源所、xx林业站、xx公司、各有关村(社区))
(二)规范项目建设
1、开展前期工作。以镇为单位编制可研、初设,以村(社区)为单位编制施工图开展前期设计工作。村(社区)应当全程参与设计,配合设计单位开展排查,积极收集社情民意,对设计方案不合理的地方及时调整优化。由县直相关单位负责,做好用地报批、环评、立项、审查等前期工作,实现报批报审一条龙服务。
(责任单位:镇水利站、镇环保站、镇项目办、xx国土资源所、xx林业站、各有关村(社区))
2、抓好管材管理。xx公司根据县水务集团制定的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管材管理制度,对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建材统一管理、规范使用。按照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技术参数和使用范围,统一招标采购,并及时将管材调配给相关行政村(社区)。
(责任单位:镇招投标中心、xx公司、各有关村(社区))
3、严把工程质量。镇政府对项目质量、安全负总责,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单位各司其职,做到全过程质量管控。监理单位检查各种原材料的质量,把好进料质量关,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质量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同时,配合镇、村干部及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对于质量检验不合格的作业,应按规定程序进行返工处理。xx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对在建工程加强各方主体监督监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事故。各级行政机关分别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①村级由各村委会负责,聘请2-3名民间监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同时发动老人协会、党员群众、村民代表成立监督组,开展村级质量监管及现场施工协调等工作。②镇组建质量安全监督组,全程参与工程建设全过程,实时跟进施工进度,对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镇环保站、镇水利站、各有关村(社区))
4、规范验收机制。按照县住建局制定的《xx县农村污水处理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组织竣工验收。由村(社区)负责申报工程验收,由镇牵头组织镇、村(社区)、设计、施工、监理、质监及运维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形成规范的工程七方验收意见。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镇环保站、镇水利站、各有关村(社区))
5、健全档案接管。建立农村污水建设档案验收制度。由xx公司负责收集收齐参建各方的档案材料,验收、归档、保存,以便后期的运维管理工作。由各村(社区)负责做好工程施工前、中、后影像资料、“三管”定位和用户信息等收集整理工作,做到每村(社区)“一图(村庄管网分布图)、一册(村庄住户花名册)、一表(接户情况表)”。工程验收后,完整的档案一式四份应分别报送xx生态环境局、县水务集团、镇、村(社区)存档。
(责任单位:镇环保站、镇水利站、xx公司、各有关村(社区))
(三)统一运维机制
做好处理设施及管网日常养护、定期巡查工作,确保污水有效收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标。
1、明确运维主体。维护管理实行“建管一体、分级负责、费用包干”的方式,形成“一级管到镇、二级管到村、三级管到户、四级管到房”的四级管网分级负责的闭环治污新格局。镇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小型污水处理站的运营维护管理及污水处理设施日常巡查、统一运行和维护管理,费用包干。依托xx公司组建运维队伍(聘用6-18名专职员工,工资在运维经费中列支),负责辖区内乡镇级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对辖区内所有农村治污设施登记造册,相关档案的收集和归档;建立辖区内镇、村两级农村治污设施监督监管体系,落实具体责任人及工作职责;制定村(社区)组织运维管理的考核办法;指导、督促村级组织、农户按各自职责开展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各行政村(社区)负责从村到户、到收集管三级管网的运行维护管理,费用包干;农户负责从三格化粪池到房间的三级“户管”(含三格化粪池、格栅池、厌氧池)的自行管护,维修费用户自理。
(责任单位:镇环保站、镇水利站、xx公司、各有关村(社区))
2、核定运维成本。根据将出台的《xx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定额标准》,对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费用进行测算核定,原则上前三年不支付维修费用,第四年起逐年增加运维费用。
(责任单位:xx公司、各有关村(社区))
3、筹措运维费用。一是推行使用者付费模式。建立财政补贴与使用者付费的合理分担机制。综合考虑污水处理成本、使用者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使用者付费标准,稳步推行使用者付费,村级组织可将付费事项纳入村规民约,同时可从村民每户每年缴纳垃圾处理费60-120元单列出20元作为运维费用。二是主动向上争取补助资金。要配合住建、环保、农业、水利等主管部门积极争取上级运维补助资金。
(责任单位:镇环保站、镇水利站、镇农业服务中心、镇财政所、xx村建站、各有关村(社区))
4、制定考评机制。由镇环保站负责,镇水利站配合,制定全镇农村污水治理项目运行维护考评考核方案,明确运维管理内容、管理职责、资金保障、绩效考核等。
(责任单位:镇环保站、镇水利站、各有关村(社区))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工作专班。
成立以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党政副职为副组长,镇党政办、环保、村建、水利、农业服务、卫计、国土资源、林业、道安、财政、项目、招投标等部门负责同志及各村居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治污办”)下设镇水利站,定期研究部署推进。治污办成员统一调配,人员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责任单位:镇党政办、镇环保站、镇水利站、镇农业服务中心、镇财政所、镇卫计办、镇道安办、镇项目办、镇招投标中心、xx国土资源所、xx林业站、xx村建站、xx公司、各有关村(社区))
(二)完善考核机制。
一是制定考核方案。由镇环保站牵头,镇水利站协助,制定农村污水收集情况、污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情况考评方案。二是组织考核考评。由镇环保站、水利站按照考核方案,每季度组织一次考核考评工作,并将综合考评结果上报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三是强化结果应用。考评结果由镇治污办进行通报,作为支付各单位运行维护管理费用的依据。
(责任单位:镇环保站、镇水利站、镇治污办、各有关村(社区))
(三)多方筹措资金。
配合县住建、环保、农业、水利等主管部门积极争取上级水污染防治、中央基建投资、生态环保以及相关专项(补助)资金。
(责任单位:镇环保站、镇水利站、镇农业服务中心、镇财政所、xx村建站、各有关(社区))
(四)推行社会共治。
(1)加强基层协管力量。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的日常巡查纳入镇综合执法、村级协管队伍的工作范畴。优化整合河道专管员、道路协管员、护林员、卫生巡查员等职责,按村组划片区开展运维巡查工作。
(2)发挥村级组织力量。有序组织村民参与项目建设。一是参与规划设计。要积极发动群众全程参与排查摸底和方案设计等工作,全方位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确保每个方案都是通过村委会集中讨论、公开公示等方式确定,取得村民群众的支持。二是参与矛盾化解。积极发动村老人协会、党员、村民代表成立矛盾纠纷化解小组、施工监督小组等,全程参与、监督施工,及时化解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个别阻工问题,做细做实群众思想工作,确保污水工程无障碍施工。三是参与投工投劳。充分发动当地能工巧匠投工投劳,参与支持农村污水治理工程施工建设,有效解决用工问题,保障工程质量,把农村污水处理工程打造为精品工程、民心工程。四是参与质量监管。在施工过程中,发动群众“随手拍”,参与施工监督,加强工程质量与进度的监督。
(3)推动各方共同参与。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借助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青妇组织、当地乡贤、村民代表、农村“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老退伍军人、老教师)等各群体力量,结合人大政协监督、绿色家庭创建等,帮助推动项目落地和日常监督。
(责任单位:镇环保站、镇水利站、镇财政所、镇卫计办、镇道安办、xx林业站、各有关(社区))
五、工作职责
镇水利站:负责起草、出台《xx镇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统一规范全镇农村污水管网的建设与运维模式,督促、指导开展全镇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与运营维护等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沿线涉水方面技术论证组织工作;负责配合县相关部门对PPP已建成的管网、设施进行评估验收,做好新旧管网、设施衔接工作。
镇环保站:为全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做好全镇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规划及行业监管、指导、考核等工作;牵头指导督促做好排污口的排查整治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农村三格式化粪池建设;并督促指导推动全镇污水处理站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牵头对已完工的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站开展验收工作。
xx村建站:负责配合县住建局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施工技术指导,一线指导、监督农村污水治理建设工程质量。
镇农业服务中心:统筹协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推进实施,合理安排一定比例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等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
镇财政所:负责统筹全镇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建设资金及工作经费,负责全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融资,多方筹集资金及资产整合;对工程建设资金使用开展监督和管理工作。
镇项目办: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全镇农村污水设施项目前期立项工作,并把全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全镇重点项目管理,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镇卫计办:指导对无需纳管处理的户厕三格化粪池尾水开展资源化利用,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xx国土资源所:负责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用地的审批和保障工作。
镇道安办:负责做好工程建设沿线路面修复协调规划及技术指导工作。
xx林业站:负责指导办理涉及林地和林木的报批工作。
xx公司:指导各村居开展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与运营维护等工作,为全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融资、建设主体,协助镇财政所做好全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融资工作;负责全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资产管理、考核考评;负责全镇污水处理站运行监管和污水主干管运营维护管理。
镇党政办:负责协调电力部门全力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电力供应,支持和配合工程建设。
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做好在工程建设中所涉及的本部门职能工作。
镇政府:镇政府作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维责任主体,负责对本辖区内的'污水管网、设施的前期报批、设计、建设、验收、建档案及小型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巡查、统一运行和维护管理。负责做好工程沿线群众的思想动员工作,督促指导村级组织协调做好项目征地、工程施工、日常监督、宣传发动、民事纠纷处理等方面的工作。建立镇、村两级农村治污设施监督监管体系,落实具体责任人及工作职责,并对辖区内所有农村治污设施登记造册,相关档案的收集和归档;制定村级组织运维管理的考核办法;指导、督促村级组织、农户按各自职责开展日常运行维护管理。
各行政村(社区):为村级农村工程建设实施和运行维护管理主体。负责全程参与工程建设各个环节;负责从村到户、到收集管三级管网的运行维护管理;指导、督促农户从三格化粪池到房间的四级“户管”(含三格化粪池、格栅池、厌氧池)的维护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强化沟通协作。牵头单位负责任务总体组织实施、协调、推动工作。责任单位是任务的实施单位,负责项目落实、落细、建设、组织、管理。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合作,建立规划、项目立项、用地、环评、招投标、监理等环节的绿色联动审批通道,合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二)加快推进落实。
各责任单位要充实力量、靠前服务,全力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收集、处理、运行、管理,加快补齐短板。各项目单位、责任单位分别是项目实施单位、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落实责任,紧盯目标、通力协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三)强化督查考评。
按月对年度任务常态化开展调度、督办、考核。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列入各部门、各村居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列为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河湖长制考核约束性指标。对治理成效显著、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优先评为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实行通报约谈;对虚假治理、表面治理、敷衍治理的,予以严肃问责,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方案 篇4
为深入实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补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短板,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办〔20XX〕26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XX〕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和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工程,积极探索具有雅安特点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环境质量,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市。
(二)基本原则。
突出重点,有序实施。坚持以城带乡、城乡并进,加快城市(县城)、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带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实施环境质量要求高的区域以及232个新村聚居点、15户或50人以上农村居民聚居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抓好农家乐、旅游民宿、景区宾馆等场所生活污水治理,有序解决农村治污能力不足问题。
因地制宜、分类治理。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人口聚居程度、污水产生类型规模,因地制宜采取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处理,做到农村生活污水应集尽集、应治尽治、达标排放。
经济实用、维护简便。综合考虑地方社会水平、财政状况、污水规模和农民需求,按照低成本、达标准、利维护的要求,合理选择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和设施设备。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县(区)主体责任,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引导农民以投工投劳方式参与设施建设和巡查维修;推进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参与污水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二、目标任务
(三)总体目标。
从20XX年起,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不断加强,处理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改善。通过5年努力,到20XX年,实现全市994个行政村、40个农村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推进阶段(20XX-20XX年):推进城市(县城)、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完成232个新村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其他农村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农村分散污水治理工作。到20XX年底,全市50%以上的行政村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攻坚阶段(20XX-20XX年):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全面推动乡(镇)、农村聚居点和农村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XX年底,全市90%以上的行政村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巩固阶段(20XX年):巩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提升设施服务水平,建立持续稳定的农村生活污水建设运行管理机制。到20XX年底,确保全市994个行政村、40个农村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三、重点工作
(四)强化规划引领。20XX年底前,以县(区)为单位编制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细则,明确工作目标和时序、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确保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五)加快设施建设。推进实施《雅安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优选资信好、投融资能力强、处理技术专业的.企业实施污水处理PPP项目,以县(区)为单位统筹区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尽快形成污水处理能力。因地制宜推进设施建设,有条件的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向农村延伸,将农村生活污水纳入污水管网统一收集进行处理;远离城镇的农村居民聚居点,配套完善管网设施、合理选择污水处理技术进行集中处理;居住相对分散、污水难以统一收集的地区,就地就近采用无动力、微动力或生态处理技术进行分散处理。支持县(区)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积极探索符合地方实际的治理模式。(责任单位: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六)推进厕所革命。推进实施《雅安市“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XX—20XX年)》,结合幸福美丽新村、扶贫新村、旅游景区等建设,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加快推进农村户用厕所、乡村公共厕所建设和改造,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有效衔接厕所革命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责任单位: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委农工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发展委、市扶贫移民局)
(七)开展水环境治理。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加大河流、塘库、渠道、小溪沟等入河排污口监管力度。采取综合措施恢复农村水生态,加快实施幸福美丽新村水库和塘堰“清水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水利风景区建设。加强生态河塘、生态渠道、生态河道治理,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责任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八)强化技术支撑。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日常环境监督机制,加强排放水质监测。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源减排核查政策和技术研究,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研发和集约化处理设施推广应用。鼓励采用运行状态远程实时监控系统,综合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建立数字化服务网络系统和平台,重点对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受益农户100户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控。(责任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
(九)完善支持政策。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扶持力度,落实用地、用电、设备折旧等支持政策。健全价格调整机制,对于收费不足以维持设施正常运营的,可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补贴。鼓励银行为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开展应收账款、收费权贷款等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雅安中心支行、国网雅安电力(集团)公司)
(十)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县(区)为主的政府投入体系,合理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统筹好中央、省、市、县(区)各级专项资金,打好政策资金“组合拳”,支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四、保障措施
(十一)落实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是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充分认清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压实责任、分解任务,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五年工作目标。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要负责牵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定期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的问题,加强监管考核。市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积极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改造、禽畜散养环境卫生治理、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保障等相关工作,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落地见效。
(十二)强化管理。各县(区)、经开区要抓紧制定专项规划和实施细则,明确牵头和配合部门,细化职责分工,落实政策措施,建立治理项目实效检测评价和情况通报制度,严格目标管理。推进“放管服”工作,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所涉及的统一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事项,尽量简化审批手续,开辟绿色通道,优化服务质量。
(十三)加强宣传。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强化环境卫生意识,引导农民群众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动员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围。
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方案 篇5
一、工作目标
持续加强全镇污水治理,做到应治尽治。完成6个行政村中心村寨设施覆盖,达到行政村中心村寨设施覆盖率100%,确保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的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完成污水治理率达40%以上;持续推进已建成设施正常运营,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持续达80%以上。持续加大对全镇黑臭水体的排查整改,确保全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达到100%。
二、工作内容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摸清底数,立行整改。20xx年3月20日前,完成全镇生活污水排放、处理情况摸底调查,详细了解我镇建设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我镇污水处理厂运维情况、治理效果,建立运营管护制度,明确运营管护人员,建立运营管护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清单,及时组织整改。
2.因地施策,多效治理。根据排查结果,按照实事求是原则,鼓励就地消纳利用,根据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以就近就地利用为主,实现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同时结合农村改厕工作,将厕所粪污进行资源化利用,优先采取分散治理模式,通过独户或连户的分散式处理模式,在庭院内消纳利用或就近自然生态消纳。
3.源头减量,分质处理。合理巩固农村厕所革命成果,厕所粪污经无害化处理后就地就近还田,推动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将农田建设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结合,统一规划、一体设计,在确保农业用水安全的前提下,减少农村生活污水排放。
4.提质改造,确保运行。按照“提升一批、改造一批、完善一批”的思路,对进水不足的设施增加管网建设,扩大收水范围,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对设备、管网损坏的进行修复,设备老旧的进行更换;对排放标准不达标的进行提标改造。20xx年完成桃源村不正常运行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持续达80%以上。
5.综合统筹,梯次推进。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统筹推进新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确保六屯镇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全面得到有效管控,结合污水资源化利用,污水治理率达40%以上。
(二)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
点面结合,消除黑臭。结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筹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确保治理后的黑臭水体村民满意度、水体无异味、颜色无异常、无污水直排、无明显黑臭淤泥,岸边无垃圾、水质达标。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为组长,分管生态的领导为副组长,镇经发办、镇文化中心、镇农业中心、镇村建所、镇生态中心、镇水利站的负责人及各村支书为成员的农村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生态中心,于良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胡春燕负责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六屯镇农村污水治理工作。
(二)压实责任。农村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污水治理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按照乡村振兴的`要求,把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作为重点任务优先安排。镇党委政府是污水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要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维护管理等工作。
(三)资金保障。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控,确保水污染治理资金合理使用,向上积极争取资金,加大对农村污水治理的投入。
(四)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污水治理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广播、微信群、大喇叭、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灌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和黑臭水体治理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动员广大村民积极支持和参与,引导村民利用村规民约等自治办法提高环境卫生意识,加强村组环境管理,提升健康文明环保生活水平,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围。
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方案 篇6
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实施方案(20XX-20XX年)》(粤环函〔20XX〕1116号),结合我市《关于对标三年取得重大进展硬任务扎实推动乡村振兴的工作方案》(江乡振组〔20XX〕5号)、《江门市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总体方案》(江府办〔20XX〕19号)和《江门市打赢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江环〔20XX〕232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以“尊重规律、因地制宜,问题导向、聚力攻坚,统筹实施、落实责任”为基本原则,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重点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体系和雨污分流建设,加强老旧污水处理设施整改和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强化各项措施,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突出短板,建设特色鲜明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二)总体目标
——20XX年年底前,全市自然村基本实现雨污分流、污水排放管道收集或暗渠化,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至55%以上,完成210个行政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建立管护长效机制,农村水环境质量逐步好转。
——20XX年年底前,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全市80%以上行政村建有污水处理设施或纳入城镇污水系统统一处理,建立相对完善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综合管理体系,农村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二、工作任务
(一)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统筹规划、梯次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短板。优先治理重点区域范围,包括潭江牛湾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控制单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市区(蓬江、江海、新会区)黑臭水体整治流域和“省级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县(开平市)”等。20XX年年底前,全市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至55%以上。20XX年年底前,全市80%以上行政村建有污水处理设施或纳入城镇污水系统统一处理。各市(区)按照高效耐用、简便适用原则,考虑当地村居生产和生活方式,因村施策,采用适合各自然村的污水治理模式、技术和设施设备。城镇周边的村庄、渔村、渔港生活污水优先纳入城镇污水系统统一处理;人口规模较大、居住相对集中的村庄优先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人口规模较小、居住相对分散、空心偏远的村庄以卫生厕所改造为重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采用三格式化粪池、净化沼气池、小型净化槽等分散处理方式,经化粪池出来的尾水可通过小型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进一步处理,也可在不影响区域整体环境前提下,通过管道或暗渠流向农田、林地、池塘等自然系统净化,或采取以鱼净水、人工湿地、氧化塘等生态处理模式为重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各市(区)抓紧按要求开展技术评估,确定各自然村采取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并提交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将作为考核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的重要依据。
各市(区)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处置、安全利用的原则,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尾水及产生污泥资源化利用,处理达标的尾水可用于农田灌溉及绿化回用,产生的污泥经干化或脱水处理后,污染物浓度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农用泥质》(CT/T309-20XX)规定的,可作为农用泥质进行资源化利用处置。探索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结合,统一规划、一体设计,在确保农业用水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农业农村水资源的良性循环。
(二)建立稳定的农村污水设施运维管理体系。坚持以用为本、建管并重,在规划设计阶段统筹考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落实。20XX年起,加快建立各市(区)政府为责任主体、镇(街道)为落实主体、村级组织为管理主体的农村生活污水运维管理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市(区)政府统筹区域运行维护管理经费(包括日常运维、设备维修更新等经费)筹措,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经费列入年度预算,逐步完善“政府扶持、群众自筹、社会参与”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资金筹措机制,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按照整县方式,加强PPP实施单位运维工作监管,对于其他非PPP模式建设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议一并纳入整县模式进行运维,也可以以镇(街道)为单位,选择专业运维单位管理、村自行运维管理、或专业运维单位和村日常管理相结合等合适运维管理模式。20XX年年底前,全市基本建立稳定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体系,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有明确的负责人员,有明确运维资金来源,建立自行监测制度,定期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情况开展自行监测,对污水处理不达标或运行不正常及时予以整改,各市(区)定期组织对辖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监督性抽测。20XX年年底前,将污水处理设施排放监测数据等信息纳入监管系统,建立相对完善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体系。
(三)推动老旧污水处理设施整改。针对早期建设项目标准偏低,项目普遍存在雨污分流不彻底,生活污水收集率不足,出水不稳定等问题,推动老旧污水处理设施整改达标。20XX年年底前,完成全市已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排放污水水质情况的摸查,建立问题清单,针对调查情况提出具体整改计划,并优先完成主要河流干流沿线、重要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老旧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整改率达30%以上。20XX年年底前,完成全部老旧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整改后处理排放污水基本稳定达标。
(四)推进农村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按照“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美丽宜居乡村”工作部署,完善农村污水管网及雨水沟渠,污水通过管道收集或暗渠化,消除门前屋后污水沟,改善农村“污水横流”面貌。20XX年年底前全市所有行政村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自然村基本实现雨污分流、污水排放管道收集或暗渠化。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有效衔接生活污水管网及设施。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加快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与改造,农村新建住房均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户厕,已建卫生户厕无防渗措施的应实施防渗改造。20XX年年底前,全市基本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和建设任务,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
(五)推进农村水污染治理与监管。以村民集聚区房前屋后和村民反映强烈的水体为重点,推进黑臭水体排查与整治,启动试点示范。建立健全农村排污监管机制,逐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废水、农村黑臭水体例行监测,严格饮用水水源地、有供水任务的水库等生态敏感区域周边乡镇、村庄污水排放监管。规范农村工矿企业、养殖户、农户等排污行为,按照省有关工作方案要求,对“散乱污”企业实施分类治理。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大力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推动水产养殖尾水处理后排放,推广水产生态养殖技术和模式。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20XX年年底前,自然村基本实现人畜分离、家畜集中圈养。
以上任务由各部门依职能职责分工负责推进,详见附表2。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地市统筹、县为主体、乡镇实施、村级推进的分级责任机制,强化四级党组织书记抓落实责任。市直各相关部门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责权清晰、监管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做好项目总体设计、任务分解、台账管理、项目资金管理与验收等工作。各市(区)要履行好主体责任,根据本地实际并结合技术评估报告修编完善或重新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或方案),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负责项目落实、项目实施、资金管理、督查检查、考核验收等。各乡镇(街道)配合各市(区)负责组织实施各项工作,梯次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落实运维管理,激发各村参与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各村要配合做好设施用地协调,做好村民思想工作,积极引导村民参与规划设计及施工,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实际问题。
(二)加强资金保障。结合地方实际,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投入。建立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统筹整合现有行业内、行业间涉农资金并新增投入,积极争取上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环境保护专项等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实施。同时,结合《江门市潭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不断完善我市生态转移支付制度,并向生态保护重点区域范围倾斜。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有资本实力、技术先进的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积极争取新增债券支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农村污水处理收费制度,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运维提供支持。
(三)加强政策、技术支撑。简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标程序,保障项目建设进度。土地管理部门落实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用地、电力部门落实好用电的支持政策。协助省级部门搭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维管理平台,并启动我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维智能管理平台建设。完成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维管理相关信息接入,实现动态监管。建立分级、分区管理权限与共享机制,深化大数据应用于成效评估与监管服务。推进先进实用农村生活污水防治技术,进一步筛选符合我市实际的、具有近远期规划考虑的农村生活污水防治技术并予以推广。借助农村污染防治技术、装备专项展示会、研讨会、培训会等形式,加强实用技术以及成功示范案例推介交流,提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从管网设计施工、处理技术产品选用、设施建设安装到日常运行维护等全过程管理指导和技术培训。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镇、村基层组织作用,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义,营造有利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逐步改善农民的传统观念与习惯。建立地方政府与村民共谋、共建、共管、共享的机制,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通过入户访谈等形式,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正面宣传,提高村民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强宣传与信息公开,推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效应,让群众充分理解、积极支持和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五)强化督查考核。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实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责任制,按照“季度通报、半年核查、年度考核”,核查各地各部门各项硬任务完成进度和资金落实情况。定期评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维护情况,将已建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是否真正起作用、发挥效益作为督查考核评判要点之一。年度考核结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重要内容,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对推进不力的,通报并约谈主要负责人。
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方案 篇7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突出重点、梯次推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生态为本、绿色发展”的原则,对全市行政村(包括新型农村社区、涉农街道下属行政村,不包括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城中村)进行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应治尽治;村内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管网或处理设施,或未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及处理设施,但已经完成卫生改厕,粪污得到无害化治理,灰水有效收集利用,没有污水横流街道的现象。
二、重点任务
(一)科学调整实施方案。各区市要依据本实施方案和国家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工作有关要求修订实施方案,科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市生态振兴专班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和复核。
(二)分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优先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生态环境敏感区、环渤海区域、沿海村庄等重点关注区以及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农村生活污水连片治理区、乡村旅游重点村等试点示范区范围内行政村进行生活污水治理。
(三)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方式。各区市根据地理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民生产生活习惯,科学确定本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
1.建设污水处理站方式。将生活污水收集后汇入污水处理终端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终端设计及建设应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GB/T51347)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设施进水口应安装流量计并做好日进水流量记录,或者安装独立电表并做好月度电量记录。
2.纳入城镇污水管网方式。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周边区域延伸,对于有条件纳入城镇污水管网且相应的污水处理厂能够容纳处理的,优先采用纳入城镇管网方式。中心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要与农村产业园区建设统筹衔接。工程设计图、竣工验收材料等整体验收材料齐全。
3.集中拉运方式。污水应经收集系统汇入蓄水池暂存,将污水就近拉运至污水处理厂(站)或汇入管网进行处理。工程设计图、竣工验收材料等整体验收材料齐全。建立专业化拉运队伍。做好污水拉运记录和厕所粪污抽运记录。拉运车辆密闭性应达到拉运要求,定期进行试水试验,对存在泄漏问题的拉运车辆停止作业、及时修缮。县、乡级每月分别至少抽查30的拉运车辆,并做好抽查记录。鼓励委托第三方专业运输公司统一调度拉运,实行“网格化”专人专车负责制。拉运过程不得产生二次污染,严禁恶意倾倒。
4.建设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方式。单户或联户将生活污水收集后汇入污水处理终端,可采用不同工艺的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或不同工艺组合方式,如一体化净化槽、一体化净化槽+人工湿地等方式。污水处理终端设计及建设应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GB/T51347)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设施进水口应安装流量计并做好日进水流量记录,或者安装独立电表并做好月度电量记录。工程设计图、竣工验收材料等整体验收材料齐全。设施运行正常,做好日常运维记录。
(四)处理设施出水排放。排污口应设置永久排污标志。出水相关控制指标应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693)要求和受纳水体(海洋)功能区划标准要求。鼓励资源化利用,其中,用于农田灌溉的,出水相关控制指标应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要求;用于渔业的,出水相关控制指标应达到《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要求;用于景观环境的,出水相关控制指标应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要求;用于杂用水的,出水相关控制指标应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水水质》(GB/T18920)要求。
(五)健全建设和运行维护体系。鼓励具备条件的区域采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合同环境服务方式,实施区域联治。暂不具备采用合同环境服务方式条件的',可采用一体化打包、分区域打包、多项目打包等形式,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专业化、规模化建设与运营。建立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规章制度,落实责任主体和运行经费,确保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稳定。探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服务队制度,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参与积极性。
(六)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水体净化等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强化农村生活污水与农村黑臭水体、粪污水统筹治理。定期对日处理20吨及以上的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开展运维检测和监督性监测,其中监督性监测每半年1次,运维检测应委托具有CMA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水质检测报告。鼓励对日处理20吨及以上的污水处理装置安装出水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对未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的适当增加监督性监测频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市级牵头抓总、县级具体落实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机制,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重点任务。各区市是组织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乡镇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乡镇按序时进度推进污水治理工作。省、市相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强化指导和调度,形成工作合力,督促目标任务落实。
(二)加大财政投入。各区市政府(管委)要加大对农村生
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财政投入,要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积极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鼓励各区市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综合运用股权融资、债权融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设立专项基金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三)创新政策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合理简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的立项、用地、规划、环评、招投标等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并指导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的用地服务和保障,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与循环利用装备开发,探索农村水资源循环利用模式。
(四)强化巩固提升。列入今年巩固提升的农村环境整治村庄,要按照国家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标准中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相关要求整治提升,确保治理成效。
(五)排查农村黑臭水体。充分结合农村类型、自然环境及经济发展水平、水体汇水情况等因素,组织各区市对前期疑似黑臭水体再排查、再校对,动态更新市级农村黑臭水体清单报上级主管部门。
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方案 篇8
为进一步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护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根据市政府《市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政办函[]147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20xx]7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启动四镇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完成镇和镇集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基本实现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生活污水处理率100%;农村乡镇建成区(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30%;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农村行政村比例不低于35%;分散农户开展生活污水处理比例达到60%。
二、治理方式
用化粪池的方式治理无畜禽养殖的分散农户生活污水。用沼气池的方式治理有畜禽养殖的.分散农户生活污水。用人工湿地的方式治理集镇生活污水。
三、工作思路
(一)建设三格、四格式化粪池。一般来说对无畜禽养殖的分散农户生活污水用三格、四格式化粪池进行治理,粪液用作农肥。此项工作主要是通过改水改厕来实现,建造标准与农村改厕标准相一致,由区爱卫办解释。
(二)建设沼气池。对有畜禽养殖的分散农户生活污水一并通过沼气池处理,沼液、沼渣用作农肥,建造标准与农村沼气池补助标准要求相一致,由区农林水利局解释。
(三)建设人工湿地。对于人口相对集中地区,分散农户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沼气池初步处理后,出水再经氧化塘或人工湿地深度处理,确保达标排放至水体。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7月底前四镇要制定农村污水处理专项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运作模式和保障措施。
(二)宣传发动。7月底前四镇要召开一次农村污水处理专项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农村污水处理工作。
(三)实施建设。8月至11月为实施阶段,11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污水处理工作目标。
(四)全面验收。12月底前对各镇农村污水处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岳麓区农村污水处理体系建设工作小组,于新凡同志任组、苏春光同志任副组,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农林水利局、区环保局、区爱卫办以及四镇行政正职为工作小组成员。工作小组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和监督。
区财政局负责筹集安排专项资金;区农林水利局负责抓好沼气技术指导,沼气池资金申报,推进沼气服务体系建设;区政府办、区爱卫办负责农村改厕的申报、监督、指导工作;区环保局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全区农村污水处理体系建设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宣传培训。
(二)资金保障。农村污水处理工程经费通过申报改厕、沼气池补助、申请环保专项资金等措施筹措资金,区财政按照改厕和沼气池建设的补助标准提供资金配套,并设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形式对各镇给予资金奖励支持,同时加大对各级下拨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确保专款专用。
(三)考核保障。农村污水处理作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要内容纳入区年度绩效考核范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项目实施分解到各责任主体。工作小组对农村污水治理实施情况按月督查通报,年终统盘考核。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在项目支持和资金安排上予以限制,并不予评优评先,降低考核等次,给予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明确由行政一把手亲自负责,并抽调人员成立专门办公室。村组由村支部书记任第一责任人,并成立组织机构具体抓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镇要召开各级动员大会,明确目的和意义,广泛动员。运用报纸、电视、广播、传单、宣传栏等媒体,指导村民进行化粪池、沼气池建设工作,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鼓励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三)加大工作力度。区爱卫办和区农林水利局要进一步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和农村沼气池建设进度,力争多申请改厕和沼气池建设指标;区环保局要加快人工湿地建设步伐;区财政要确保资金到位;各镇要认真履行责任主体义务,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并促进农村改厕工作、沼气池建设工作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有机结合,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四)加强信息报送。建立层级信息管理和报送机制,各镇要快速、准确向工作小组报送相关信息,确保问题和困难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