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收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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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收费方案 篇1

为了规范xx小区地面车辆停放秩序,保障小区内各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xx《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和西安市停车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一、地面车卡发放办法

1、地面停车位登记制度

xx业主在物业服务中心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时,由具体交房人员负责在“车位需求登记表”登记该户业主信息,并当面告知业主此车卡登记仅为留存业主及车辆信息所用,“车位需求登记表”中登记的序号不作为地面停车卡排队序号。

2、地面停车位车卡发放方式

xx地面停车卡发放以抽签形式进行,抽签时间以楼宇集中装修期结束时间节点为准,车卡有效期限为一年。已购买xx地下停车位的业主,不再参与地面停车卡抽签。

3、地面停车位车卡抽签准备阶段:

在抽签实施工作开始之前的一个月,由客户经理负责通知各自分管区域内已入住业主具体抽签时间,并做好记录,以备后期查询。对于重点客户,可通过呼叫中心录音电话通知,并保存好录音资料。

4、地面停车位车卡抽签实施阶段:

(1)抽签工作实施当天,由xx客户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组织所有符合抽签条件的业主在规定的时间和场地进行抽签,并做好记录。秩序维护服务中心负责抽签现场秩序的维持。

(2)为了保证抽签工作的公正性及透明度,并将抽签结果在小区进行公示。

(3)xx地面停车位为林间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因此车卡抽签比例将依据小区入住情况具体核算,在最大限度满足现有业主停车需求的同时也需保证后续入住业主的.车位使用。

二、地面停车位车卡办理流程

1、业主办理停车卡,需签订《xx地面停车服务协议》(期限为一年),业主须携带持卡人身份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卡的有效期均为一年,且每户业主仅限办理1张停车卡。

2、符合办理手续的业主,办理新车卡时由客服接待员与业主签订《xx地面停车服务协议》,协议须由经办人签字、服务中心经理审核签字、主管副总审批,行政主管根据审批手续在《xx地面或地下停车服务协议》上加盖“xx物业服务中心公章”;客服接待员填写“地面停车卡领用登记表”。

3、协议签订后,收费人员负责为业主办理停车卡押金、停车服务费收缴手续,并由客服接待员领取停车裸卡;

4、客服员核实业主交款凭证后,在“地面停车卡领用登记表”上登记停车卡办理的相关信息,并通知弱电主管办理裸卡注册授权手续;

5、弱电主管应于两个工作日内办理车卡授权手续,将已授权的车卡移交给客服接待员,并在“地面停车卡领用登记表”填写授权、移交相关记录;

6、业主停车卡故障时,客服接待员负责核对停车卡信息,留存业主车卡、填写“故障停车卡登记表”,通知弱电主管进行核查,弱电主管应于两个工作日内排除故障并将车卡移交客服接待员,由收卡的客服接待员签字确认;

7、业主停车卡丢失,需持已签订的《xx地面停车服务协议》前往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补卡手续,客服接待员负责根据业主房号核对业主丢失的车卡信息,核对无误后,收费人员收取业主补卡费,由客服接待员领取停车卡并填写“地面停车卡续费登记表”,通知弱电主管授权输卡,弱电主管于两个工作日内办理原车卡注销手续及新车卡注册授权手续,新卡授权应与原卡同等期限,并将停车卡移交客服接待员,并签字确认。

三、地面停车位管理制度

1、小区车位采取不固定车位方式,对停放在车位上的车辆实行统一管理。

2、小区地面停车依照市物价【20xx】xx号“xx市物价局关于xx小区一期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的批复”文件规定的80元/辆月收取车位服务费。

3、xx区域所有地面停车卡为“一车一卡”制,只限指定车辆使用,不得转借、涂改、伪造。

4、车辆进出小区和停车位时,秩序维护员认“证”对车,通行证与车牌号不符者,秩序维护员有权阻止该车辆进入小区。

5、车主(司机)须保管好通行证,如通行证/车卡丢失或损坏,车主(司机)要立即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补办手续。

6、凡在xx区域地面停车位停放的车辆,其驾驶人员应遵守本管理办法,服从小区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按规定位置停放车辆,自觉维护车场内秩序。

7、停放在xx地面车位的车辆,请注意关好车门车窗,勿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物业服务中心对车辆及车内物品无保管义务。

8、临时进出车辆的停放管理

(1)临时进出车辆进入小区前需在门岗处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2)临时进出车辆依照市物价市物价【20xx】xx号“xx市物价局关于xx小区一期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的批复”文件规定的4元/辆次(连续停车每8小时为一次)收取车位服务费。外来车辆不允许在小区内过夜。

(3)xx小区原则上禁止出租车入内,如遇有乘载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乘客或携带过重物品的,门岗执勤人员视情况可予以临时放行。

(4)送货车辆必须进行登记方可进入小区,在小区内需服从秩序维护员的管理,不得随意停放。

(5)进入小区内的车辆不得鸣喇叭,同时接受秩序维护员指挥,按规定车位和地点停放,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秩序维护员有权依照物业服务中心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6)停放在小区的车辆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车时车主(司机)要锁好门窗,否则后果自负。

停车场收费方案 篇2

一、车场门卫服务规范

1、负责维护车场秩序,疏导交通,引导车辆入位,合理收费,文明服务。

2、指导车辆有序停放,保持车道和消防通道畅通。

3、负责做好车辆登记工作,做到出、入登记,认真填写车辆进出计时卡的`时间,对入场车辆进行车况检查,如有损坏当场通知车主,并做好记录。

4、车辆进出先敬礼,使用文明用语,严格执行收发卡和验证制度,进场验发卡,出场收卡,出入卡发出时间和收回时车辆应保持一致,出入卡不得丢失。

5、负责对出场车辆进行检查校对,如发现可疑应拒绝出场,并立即报告负责人,直至校对清楚后方可其出场,夜间车辆出入需验明“三证”(驾驶证、行驶证、车辆计时卡)。

6、负责提醒车主下车后锁好车门、窗、贵重物品不要遗留在车内。

7、严禁小商、小贩、闲杂人员进入车场或逗留。

8、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车场,严禁在车场内堆放杂物等。

9、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及其他记录,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交班前做好周边卫生。

二、车场巡视人员服务规范

1、按规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巡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负责车辆引导入位及引导车辆出位,在巡视终端设置签到进行签字,确保巡逻人员忠于职守,巡视到位。

2、对车场内可疑人员、车辆进行监视、盘问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3、熟悉车场内设施设备情况,发现车辆碰撞或人为破坏立即制止并给予处理。

4、巡视停车场内车辆有无漏油或烟火、线路安全隐患,不能处理及时应及时报告车场主管或值班人员协助处理。

5、检查停放车辆有无异常情况,门窗是否关好,车内有无贵重物品,有无被撬痕迹,并做好巡视记录,必要时通知车主和车场主管。

6、检查停车场内有无可疑箱包,危险物等,并及时处理。

7、遇重大紧急情况应立即报警。

8、夜班巡视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觉状态,不得脱岗或打盹睡觉,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收费管理

(一)收费依据:长沙市相关部门规定

(二)收费标准按照上述规定,结合停车场实际停车情况,我公司建议将停车收费定为:

地面:小型车位xxxx元/月,货车xxxx元/月;

临时停车:起价xxxx元/小时,两小时以后加收xxxx元

(三)收费管理形式

1、以固定车位月租及临时停放形式,指定具体停车位,并保证缴费的业主车位不被他人侵占,做到专车专用。

2、对已缴费的业主发放停车证,凭证进出车场。

3、对一些特定车辆可采用免费发放停车场专用通行证。

4、对外来车辆发放计时卡,进门时登记时间,出门时根据停车时间计时缴费。

(四)出入收费

1、采用月缴费的车辆凭车证进出车场。

2、访客及临时出入车辆,进场时发放计时卡,同时将车况及进场时间详细记录,等车主离场时,按入场时间进行合理收费。

停车场收费方案 篇3

为维护洛宁县城良好形象,规范停车服务收费行为,依据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洛发改〔20xx〕2号)文件精神,综合考虑我县经济水平及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借鉴周边县收费标准,经研究,对洛宁县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提出如下方案:

一、机动车停放收费定价管理形式和范围

(一)下列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1.政府的财政性资金、国有建设投资公司等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

2.重要的交通枢纽停车设施:包括机场、车站、码头、城市公共交通(含轨道交通)换乘站等。

3.经批准的道路临时泊位。

4.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旅游景点停车设施。

5.公立医院、学校及政府投资建设的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场所配建的停车设施。

6.大型节庆活动期间,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临时停车场(点)。

(二)下列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1.除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外,其他依法设立的'停车设施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根据市场供求、竞争状况自主制定收费标准。

2.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标准由双方协议确定。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停车设施,要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选择社会投资者。具体收费标准由政府出资方与社会投资者遵循市场规律和合理盈利原则,统筹考虑建设运营成本、市场需求、经营期限、用户承受能力、政府的财力投入、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等因素协议确定。

二、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点)收费标准

(一)城区内道路两侧停车泊位实行计次收费:小型汽车每次3元、中型汽车每次5元、大型汽车每次8元,30分钟以内免费,收费时段为:早8:00-晚8:00,其他时段不收费。

(二)其他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小型汽车每次3元、中型汽车每次5元、大型汽车每次8元,30分钟内免费,过夜不分车型每次10元,24小时跨时段按过夜标准收取,不得分时段累进收费。

(三)新能源汽车按以上标准减半收费。

三、车辆类型

机动车划分为摩托车、小型汽车、中型汽车、大型汽车四个类别。汽车大小规格分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802-20xx)规定执行,小型汽车: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客车或总质量小于4500kg货车;中型汽车:乘坐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客车,或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且小于12000kg货车;大型汽车: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客车或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货车。

四、下列情况或车辆应免收停车服务费

(一)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30分钟内免费,机动车停放超过30分钟免费时间未驶离的,计费起算时间按入场时间计算。

(二)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应急抢险救灾的车辆。

(三)在城市道路设立的专用临时停车泊位待客的出租车。

(四)行政机关查封、扣押车辆产生的停车服务费用,由查封、扣押车辆的行政机关承担,不得向当事人收取。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

五、加强停车场服务收费管理,规范车辆存放服务收费行为

(一)停车场经营者应依法取得停车服务经营资格。

(二)停车场经营者应当维护场内车辆停放秩序,按照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在机动车存、停放场所及收费地点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标明收费定价形式、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免费停放时间和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停车场点应加强收费管理,加快推进停车收费电子缴费技术建设,设置相应的电子计时装置,确保计时、计费准确。停车场收取存放服务费,必须使用合法票据,收费人员不给付发票的,车辆存放者有权拒付车辆看管服务费。

(四)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服务收费,经营者上调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时须提前一个月在经营场所向社会公示,不得联合涨价串通涨价,自觉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

(五)停车场收费人员进行收费时应穿着统一标识服装,佩戴明显标志和相关证件。停车场经营者应当维护场内车辆存放秩序和行驶秩序,杜绝事故隐患,防止车辆丢失、损坏。停车场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丢失或损毁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停车场收费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缓解停车供需矛盾,合理使用城市公共资源,改善市民停车及出行环境,规范停车秩序,促进城区车辆文明停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贵州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天柱县城市管理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市场运作、协调发展”的原则,采取“划定区域、限定时间、有偿服务、分步实施”的方式,充分挖掘停车泊位资源,理顺停车管理体制,加强停车管理,完善城市停车收费管理机制,促进车辆规范有序停放,改善城市交通状况,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停车泊位管理办法

(一)实施范围

天柱县城区道路路内泊位和停车场收费管理范围包括凤城街道、联山街道、邦洞街道、社学街道集镇区域,按照“分步推进、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进行,新增加的道路路内泊位和停车场收费管理范围由县自然资源局(规划)、县住建局(市政)、县公安局(交警)等部门另行确定。

1、道路泊位:滨河北路(便桥—廊桥)、滨河北路(廊桥—鉴江桥)、廊桥—观音洞、北门街(平安小区道路)、凤凰城(水印蓝庭售楼部门口道路)、中心市场路(汽车租赁门口)、电信路(供电局旁中山路—滨河南路)、电信路(电信局—中山路)、中心市场路(水东门路—中心市场第二个转盘)、中心市场路(中心市场第二个转盘—清江路口)、鸿发街(擎天公司—擎天路)、凯旋路(东方国际KTV—金山大道)、凯旋路(家居广场后门—擎天路)、司法局门口(擎天路—司法局)、南门路(老县委门口—物资局)、妇幼保健站门口道路、胡家坪路(水印蓝庭—中山路)、高龙路(滨河苑城—自来水公司旁)、高龙路(农发行—水岸星城旁擎天路)、凯旋路北段(东方明珠旁)、健龙路(中心嘉园售楼部—水岸星城)、民生商业街(教育局门口—水岸星城)、永华街(加油站后第二条路)、安居街(凤城街道办门口—擎天路)、擎天路—安居房(纪委门口)、新业街(威斯滨酒店后面道路)共计912个停车位,其他路段将根据城区停车位设置和交通实际情况分期分批逐步推行。

2、停车场:国资公司停车场、体育馆停车场和县影剧院停车场。

(二)收费时间

1、道路路内泊位:7:00-20:30

2、停车场:0:00-24:00

(三)收费标准

道路路内泊位和停车场收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不可上浮,经营者可根据经营的实际情况制定充值、折扣、包月、包年等优惠。

车型分类:12座(含12座)以下客车及2、5吨(含2、5吨)以下货车为小型车;12座以上客车及2、5吨以上、10吨(含10吨)以下货车为中大型车;10吨以上货车为超大型车。

1、路内泊位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1)小型车:30分钟内免费,超过免费时段1小时内收费3元,1小时后每超过1小时加收2元,停车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每天单次最高累计收费不超过18元。免费停放时段20:30-次日7:00。

(2)对执行任务的军车、制式警车、消防车、抢险救灾车、办案执法车、处理突发公共应急车辆免收停车费;对执行紧急服务的救护车、市政设施维护车和殡葬车免收停放服务费。

2、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1)小型车,30分钟内免费,超过免费时段1小时内收费2元,1小时后每超过1小时加收2元,停车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夜间20:00-次日8:00最高累计收费不超过10元,每天最高累计收费不超过18元。

(2)中大型车,30分钟内免费,超过免费时段1小时内收费4元,1小时后每超过1小时加收2元,停车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每天最高累计收费不超过25元。

(3)对执行任务的军车、制式警车、消防车、抢险救灾车、办案执法车、处理突发公共应急车辆免收停车费;对执行紧急服务的救护车、市政设施维护车和殡葬车免收停放服务费。

(4)同一车辆在同一停车场24小时内多次进出停放,最高按一天收取停车费。停放超过24小时按收费标准重新累加计费。其他车型停放的按所占车位数计费。

(四)收费方式

现金支付、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微信公众号支付、小程序支付、智慧停车APP支付。

(五)收费实施时间

1、体育馆停车场、影剧院停车场自20xx年11月22日中午12:00起开始计费。

2、路内泊位自20xx年12月8日中午12:00开始计费。

(六)建设管理模式

天柱县擎天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通过竞拍取得了天柱县城区路内泊车位和停车场20年特许经营权。由天柱县擎天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停车泊位勘划、停车场建设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实施,并组建管理、收费队伍,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执证上岗。

(七)其他配套设施

1、标识标牌:路内停车泊位,在收费路段设立收费明码标价牌;停车场泊位,在停车场入口处设立收费明码标价牌。

2、监控系统:路内停车泊位,综合利用公安系统天网工程资源;停车场,按规定加装视频监控设备。

三、政策措施

1、违法停车:对于不按规范乱停乱放的车辆,依法严厉处罚。

2、逃逸停车费:对欠缴停车费的,停车管理员有权要求其补缴停车费,或拒绝为其提供停车服务。对恶意逃避缴纳停车费达三次(含三次)以上的,系统将其录入停车管理系统“黑名单”。

3、设备的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设置、撤销道路停车泊位,不得损坏和擅自拆除道路停车泊位设施;不得妨碍道路停车泊位功能。

4、收费保障:在停车收费管理区域使用停车泊位停放车辆,停车人应当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按照划定的车位,停车入位,依次按朝向顺序停放车辆,按标准缴纳车辆停车管理费。

5、安全隐患:严禁在车辆内放置或装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其他危险、违禁物品。

6、超大型车只能停放在指定地点,严禁停放在路内泊位内,避免影响城市形象。

7、鼓励社会、单位及个人依法建立停车场以缓解城市停车压力。

四、组织保障

为保障天柱县城区路内泊位和停车场停车管理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天柱县城区路内泊位和停车场停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和县人民政府分管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共同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及职责为:

县住建局:制定天柱县城区路内泊位和停车场暂行管理办法、确定可建的路内泊位、可经营的停车场、确保路内泊车位和停车场产权无纠纷。

县发改局:制定收费标准、负责收费依据的解释和收费的监督。

县公安局:对天网监控范围内路段发生停车纠纷提供影像资料、加大力度对路内泊位及停车场的巡查,预防治安事件发生。

县市监局:对车辆停放服务收费进行监督管理及执法。

县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县城区路内泊位、停车场建设过程中的车辆清场、维持交通秩序、制止车辆乱停乱放,提醒告诫多次欠费的车辆。

县委宣传部:对县城城区路内泊位和停车场收费及标准进行宣传、对欠费和乱停乱放影响市容市貌的现象进行曝光。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占用停车位的障碍物进行清除,制止不按规定占用泊车位的现象、按天柱县城区路内泊位和停车场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执法。

各相关街道办事处:与各部门共同维持文明城市的建设,保障天柱县城区路内泊位和停车场停车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天柱县擎天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加强对收费人员的管理、执行天柱县城区路内泊位和停车场暂行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发改局的批复收费、做好群众的投诉建议及咨询等。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为规范停车秩序,促进城区车辆文明停放,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各责任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天柱县城区道路路内泊位和停车场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责任担当,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统筹推进,形成合力。

各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切实解决好项目建设和收费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矛盾问题;牵头部门要本着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加强对业务工作的指导;承担项目推进工作的责任部门,要强化政治责任感,切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加强宣传,积极引导。

理顺停车管理体制,加强停车管理,完善城市停车收费管理是改善城市交通状况,提升城市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政策宣传工作,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发挥好宣传工作思想引领和舆论导向的作用,凝聚正能量的传播力、引导力和公信力,为城区停车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停车场收费方案 篇5

为保证小区车辆收费工作顺利进行,合理制定收费标准,更好的为业主提供车辆停放业务,逐步改善车辆停放服务功能,规范收费管理秩序。制定方案如下:

一、小区内共有露天、半封闭车位470个,不包括已出售车库,分别以0-8字头进行编号,其中半封闭车库20个。

二、据统计小区露天停放车辆为497辆(不含私家车库停放车辆)。其中云AA9字头的有65辆,云O字头的有21辆,警车有5辆,军车有3辆。为解决车辆多车位少的问题,所有露天车位不另收车位租金,均视为临时车位提供泊车。

三、车位不足的补充方案:

对二区值班室至门诊路口靠右边可规划40个车位的位置补充规划,做到合理化利用,解决车位紧张的`问题。

四、起用IC卡系统,在IC卡系统使用正常的情况下实施刷卡收费运行:

1、现有IC卡1000张,需重新制作图案用不干胶张贴(每张费用0.2元,含正面背面。),正面金牛图案,背面为提示内容。

持卡须知

1)领取IC卡时须交纳押金。

2)按有关规定,本小区收取的费用为场地占用费,非保管费。

3)一车一卡,专车专用,因有图象对比,请勿借给他人使用,请妥善保管,若有遗失及时挂失。

4)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IC卡智能停车收费系统指示操作。

5)进入小区的车辆请按位停放,服从管理。

6)本卡必须随身携带,严禁存放车内,以防车辆被盗,违者后果自负。

编号:NO.0001至NO.1000

云南xx物业管理公司xx服务中心

电话:4633511、4634422

2 、临时卡、月卡、半年卡、年卡以不同颜色进行区分识别。

3、收费标准报物价部门批准后录入电脑系统自动计费。

4、收费软件的安装调试由捷顺公司负责完成,费用在900元左右。

五、制定车辆停放规定(附后)

六、收费标准

1、参照昆明市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小区内场地占用收费标准)的规定执行

1)轿车、小型客货车(12座、4吨以下)半小时内含半小时不收费,半小时-1小时1元,1 -3小时2元,3-6小时3元,6-9小时4元,9-12小时5元,12-24小时10元。

2)中型客货车(16-22座)3小时以内2元,3-6小时4元,6-9小时5元,9-12小时6元,12-24小时11元。

3)大型客货车3小时以内3元,3-6小时5元,6-9小时6元,9-12小时7元,12-24小时12元。

2、结合小区实际建议收费

1)轿车、小型客货车(12座4吨以下)半小时内含半小时不收费,半小时以上-12小时(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60%)收2元,12以上-24小时(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60%)收4元,

2)中型客货车(16-22座)半小时内含半小时不收费,半小时以上-12小时(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50%)收3元,12以上-24小时(按正常收费标下浮45%)收6元,

3)大型客货车半小时内不含半小时,半小时-12小时(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42.9%)收4元,12以上-24小时(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33%)收8元。

七 收费办法

1、小区车辆实行办理月卡、半年卡、年卡,对已购买车库的车辆办理长效卡。对20个半封闭式车位进行出租(7幢3号、4号2个,16幢4号、9号2个,17幢4号、9号2个,18幢9号4个,25幢-26幢之间10个。),每个车位以大小不等收取130-150元/月租金。

2、轿车、小型客货车(12座、4吨以下)月卡(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67%)100元,半年卡(打9折,90/月)540元,年卡(打8折,80/月)960元。

3、中型客货车(16-22座)月卡(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54.5%)150元,半年卡(打9折,135/月)810元,年卡(打8折,120/月)1440元。

4、大型客货车月卡(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44.4%)200元,半年卡(打9折,180/月)1080元,年卡(打8折,160/月)1920元。

5、办理IC卡每张收取工本费50元,包括新办、损坏、失效、挂失。

6、一切车辆均按以上标准实施收费。

八、建议收费时间:3月1日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一、小区车位实行有偿使用,进入小区的车辆必须交纳车辆占地使用费,按规定位置停放,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及进出路口。

二、进出车辆实行刷卡管理,临时进出车辆需在门卫处领取IC卡,由值班保安履行登记手续 。

三、车辆进出遵守交通规则,禁止鸣喇叭,限速10公里,车主积极配合保安员指挥停放。

四、停车后,须关好车门车窗,防盗系统置于警备状态,IC卡等有效证件及车内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否则遗失后果自负。

五、小区内不得试刹车,练习驾驶,禁止装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危险物品的车辆停放。

六、车辆运货出小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必须到金牛服务中心开放行条,方可放行。

七、按时交费,不得拖欠,不得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保安工作。

八、进出车辆实行一车一卡制,IC卡不得转借他人或一卡几车多次使用,如发生问题概不负责,若IC卡遗失请立即到服务中心挂失。

九、保安员有权对可能存在问题的车辆进行询问,确实存在问题的可暂不放行。

停车场收费方案 篇6

一、基本情况

航空路等八个停车场均由襄阳灵秀家园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07MA49MXRH3T)管理,采取无人值守方式营运。具体情况如下:

航空路停车场位于襄州区航空路以东,民发广场以南,占地面积约23551m,车位数量110个;

永安南路停车场位于襄州区西湾路以东,永安南路以北,汉丹铁路以南,占地面积约49292m,车位数量138个;

林荫路1号停车场位于襄州区林荫路以北,西湾路以西,汉丹铁路以南,占地面积约7513m,车位数量127个;

林荫路2号停车场位于襄州区林荫路以北,襄州七中以西,汉丹铁路以南,占地面积约3706m,车位数量46个;

钻石大道停车场位于襄州区钻石大道以北,铁路高架桥下方,占地面积约3592m,车位数量237个;

潘台社区二组生态停车场位于襄州区卧龙路以南,荣华路以东,占地面积约5943m,车位数量103个;

钻石大道北生态停车场位于襄州区钻石大道以南,福音路以西,占地面积约40095m,车位数量215个;

云湾小学对面生态停车场位于襄州区清河东路以东,云湾小学以南,占地面积约20xxm,车位数量103个;

二、收费标准制定

(一)申请情况

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第十四条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的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0xx年2月15日,襄阳灵秀家园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了关于制定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的定价申请。

(二)停车场现场探勘情况

我局2名工作人员对停车场进行了现场踏勘,停车场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合适场地,申报场地与现场踏勘位置相符;

2.设有明显的车辆通行和停放位置的标志和标线;

3.配有巡检人员定期巡检;

4.计费设施已安装到位;

5.内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防范、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已建立。

(三)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1.定价权限。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及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车实施服务收费标准”定价部门为:市(州)、县人民政府,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工作,我局有定价权。

2.是否属于政府定价。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第五条规定,下列场所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可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政府的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

以上停车场符合上述规定,应纳入政府定价。

3.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xx〕46号)、《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等相关规定。

三、收费标准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xx〕46号)差别化停车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停车设施等级、服务条件、供求关系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区分不同区域、位置、时段、车型和占用时长等,拟定以下收费方案。

(一)停车收费标准方案

1.航空路停车场、永安南路停车场、林荫路1号停车场、林荫路2号停车场、潘台社区二组生态停车场、云湾小学对面生态停车场

(1)小、中型车3小时内(含)收费5元,3—24小时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夜间(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0.5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20元。

(2)大型车3小时以内收费8元,3—24小时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夜间(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40元。

(3)小、中型车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200元;大型车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500元。

(4)停车30分钟内,免收停车费。

(5)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2.钻石大道停车场、钻石大道北生态停车场

(1)小、中型车4小时内(含)收费5元,4—24小时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夜间(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0.5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15元。

(2)大型车3小时以内收费7元,3—24小时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夜间(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35元。

(3)小、中型车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150元;大型车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300元。

(4)停车1小时内,免收停车费。

(5)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二)优惠减免政策

1.对悬挂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停车前2个小时免收停车费;第二个2小时减半收取停车费。超时停车,按正常标准收取停车费。

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3.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残疾人专用通行证驾驶残疾人本人专用车辆,免收停车费。

4.车型大小具体分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机动车类型划分的规定确定。

(三)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

实施收费时,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等有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四、其他问题说明

(一)风险评估情况。一是停车服务车位增加,能更好地服务于民、方便于民,有利于社会效益提升;二是优惠幅度更大。全省执行30分钟免费停车,对新能源汽车,多数规定2小时免费,第二个2小时减半收取停车费。停车超过4小时,按正常标准收取停车费。综合评估,本方案无风险。

(二)执行时间。拟定标准于印发之日起执行。

(三)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xx年7月25日。

五、提交意见方式

(一)邮寄:

(二)联系人:

(三)邮箱:

停车场收费方案 篇7

为合理利用好现有停车资源,切实解决县城中心城区“停车难、乱停车”问题,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形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1046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定价目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199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原则

运用价格杠杆引导机动车合理分流,提高停车场点资源配置效率,促进交通疏堵保畅。充分考虑阿坝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以及停车场运营成本等实际情况,合理核定停车场点(泊位)收费标准。

二、机动车停车场点分类

县城内机动车停车场点分为:室外专业停车场、室内专业停车场、临时占道停车泊位。

三、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定价形式

根据不同停车场点的性质和特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定价形式。

(一)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车站、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旅游景区、公用和公益服务机构所属停车场对外开放等停车服务)收费、经有关部门规划设置的城市道路临时占道停车收费,实施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二)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商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建筑的配套停车场、商业投资建设的专业停车场、向社会开放的企业单位(不含公用企业)内设停车场等停放服务)收费,实施市场调节价,可参照室内、室外专业停车场收费标准执行。

四、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停车服务收费管理

(一)城市道路临时占道停车实行差别化收费管理。对不同区域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根据停车供需状况,道路路网分布、公共交通发展水平、交通拥堵状况等因素,由县交通警察大队会同相关部门划分不同区域,实行级差收费。供需缺口大、矛盾突出区域实行较高收费;供需缺口小,矛盾不突出区域实行较低收费。对同一区域停车设施,区分停车设施所在位置、停车时段、车辆类型等,按照“路内高于路外、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实行差别化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方案。一类区域:起价3元/泊位/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首小时后每小时2元。每天最高不超过27元。二类区域:起价2元/泊位/1小时,首小时后3小时3元(不足3小时按3小时计算)。每天最高不超过14元。

(二)室内、室外专业停车场泊位收费标准。室内停车场收费方案:小型汽车起价5元/泊位/4小时(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4小时后每2小时加收1元(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每天(24小时)室内不得超过15元;大中型汽车起价7元/泊位/4小时,4小时后每4小时加收3元(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每天最高不超过22元;摩托车起价1元/泊位/6小时,6小时后每6小时加收1元(不足6小时按6小时计算)。每天最高不超过4元。室外停车场收费方案:小型汽车起价4元/泊位/4小时(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4小时后每2小时加收1元(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每天(24小时)室外不得超过14元;大中型汽车起价5元/泊位/4小时,4小时后每4小时加收2元(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每天最高不超过15元;摩托车起价1元/泊位/6小时,6小时后每6小时加收1元(不足6小时按6小时计算)。每天最高不超过4元。

各类专业停车场、车主需包月停放的,包月费用最高室内不得超过260元,室外不得超过220元。

五、机动车停车场场点收费管理要求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主体。根据停车场性质、权属、经营管理形式等,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主体为持有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关手续的经营主体。临时占道停车经营主体还须同时取得临时占道停车泊位经营权。

(二)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时段。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计时收费,城区临时占道停车场点收费时段统一确定为8时至21时,其余时段不得收费。各类停车场点(不含医疗服务机构停车场点)对停放不足15分钟(含15分钟)的车辆,不得收取停车费用。

(三)临时占道停车场点实行计时收费。各临时占道停车场点经营主体必须配备具有计时装置的停车终端,能现场向停放车辆的车主打印含停车时长等内容的票据。

(四)室内、室外停车场点开放标准及备案要求。各室内、室外停车场点必须配备全景摄像头、具有计时装置的停车终端、能现场向停放车辆的车主打印含停车时长等内容的票据,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并将停车收费标准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在醒目位置公示,方可对外开放停车。

(五)机动车停车场点停放发生事故责任划分。机动车在停车场点发生擦挂、碰撞、盗窃等,事故责任纠纷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六)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须使用税务部门印制的合法票据。

六、机车车停放服务不收费范围

(一)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警车辆,救灾抢险车、救护车、环卫车、邮政车等特种车辆。

(二)按有关法规规定设置的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供残疾人免费停放。

(三)法律、法规规定其它应免收停车费的车辆。

七、落实明码标价制度,规范停车服务收费行为

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所有停车场点经营者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显著设置统一收费公示牌,标明收费定价主体、经营者名称、收费标准、投诉举报电话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八、执行时间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停车场收费方案 篇8

通过对图纸核实,XXX地下停车场共有车位:1101个、车库:193个,其中:负一层车位283个、车库58个;负二层车位265个、车库60个;负三层车位554个、车库75个。另外已售车位车库306个(负一层12个,负二层294个)未统计在以上数据内。

一、保安人员配备

根据XXX的地形地貌及各出入口数量情况,停车场保安人员配备如下:

(一)方案1:(维持现状)

共计:44人

(二)方案2:(智能收费系统外移,安装于小区地面各出入口处)

共计:38人

二、岗位职责

(一)保安部经理职责

1、负责制定停车场的治安、消防年度、季度工作计划,做好保安部年度预算报告。

2、负责维持车场内部秩序,预防治安事件发生,协助、配合公安部门对有关治安和违法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

3、负责编写保安部年度工作计划、月、季度及半年总结。

4、妥善处理客户有关安全方面的各种投诉。努力改造良好的治安环境,让客户具有安全感。

5、“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预防治安事件)为小区定期检查“四防”设施,增强小区的安全措施监管。

6、负责制定夜间值勤、巡逻程序和要求,对车场安全进行不定期抽查。

7、适时完善、健全车场的安全应急措施,并负责督促部门员工严格执行和演练落实。

8、定期检查安防消防设备设施,并做好记录,确保消防设备、设施完好,以备查考。

9、负责对保安部所有员工的培训、考核、评估工作以及聘免和推荐。

10、做好本部门员工的思想工作,关心员工生活,提高业务水平。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主管职责

1、对保安经理负责,服从上级安排,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依法循章对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经常视察车场、并确保各停车位正确使用,保证车道、车场出入口周围道路畅通。

3、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署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按物价部门规定收取车位停放费。

4、安排和调动属下人员的工作时间,合理分派所有工作给予属下员工,确使他们严格遵照指示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5、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工作规程、车管仪器操作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和法制教育及职业道德教育,并安排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填写《员工考核表》,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及服务质素。

6、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7、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8、熟悉停车场内的信道结构、安全系统、消防设备及通风系统、辖区道路,车位使用情况,负责对车场内公共设施、车管系统的运行情况清洁等监管工作,以确保车场管理工作顺利及有效开展。

9、负责执行现场监管制度,对任何员工涉及违反纪律事情应该迅速及彻底调查,并及时上报并提出处理建议。

10、定期召开班组会议,检讨工作表现,并籍此沟通现场管理人员。

11、根据工作需要和上级的指示,有权调动下属人员加强某区域的管理工作,定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

(三)收银员职责

1、收银员必须忠于职守,认真仔细做好工作,不得出错,并保证现金的`安全。

2、根据公司规定及计费时间按标准计算应收的车位使用费,开具收费发票,准确无误

地收取车位使用费。

3、每次收款均要记帐(输入计算机),现金数额应与账面数额相符。

4、根据公司规定对失效车票及遗失车票进行查核,经查核无误后,进行补发。并收取相关的费用。

5、对免费停车的车辆在验证及办理好免费结算手续后给予放行。

6、按公司的规定办理好收费情况及现金的交接,及时缴交营业款。

7、按照公司规定填报车位使用费收费汇总表格。

8、完成上级主管交给的其它工作。

(四)车辆引导员职责

1、负责对停车场内停泊车辆之管理工作,指挥好车道的交通秩序,使车道、车场出入口周围保持畅通。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佩带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

4、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经常巡视车场并确使各停车位正确使用,督促所有车辆正确使用行车线和泊车位,维持停车秩序,保证车辆停放安全。

5、负责对停车场现场的巡视查看,如发生任何未经受权人士、可疑人物留连停车场,应立即规劝或命令其离开,如有需要,立即呈报上级主管或监控中心注意监察。

6、负责停车场的消防安全巡查工作,熟悉停车场内的信道结构,安全系统、消防设备及通风系统等,以便一旦发生事故时能够从容应付。

7、如发生交通意外,应记录和拍摄有关数据包括涉及车辆损坏情况等,并须立即呈报领班或安全部。

8、当发现任何车辆未锁好或门窗未关好,应留驻现场值勤并录像及立即呈报上级主管设法通知车主,防止发生失窃事故。

9、禁止任何刻意违反交通标志及泊车规定之车辆进入停车场。

10、任何停车场的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司机或车主索取任何利益或报酬。

11、未经许可,禁止任何车辆在停车泊位或车道上维修或清洗车辆。

12、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自离职守。

(五)控室值班人员职责

1、熟悉掌握监控室设备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密切注视车场内车辆行驶,人员进出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并录像,并采取相应的应对程序处理。

2、工作时间严格遵守监控室值班制度,不得脱岗或打瞌睡。

3、 认真、仔细地做好值班记录。

4、爱护监控室的设施、设备及所有物品,发现故障应立即向公司汇报。

(六)非机动车岗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非机动车、摩托车的停放、管理、收费工作。

2、查验车辆“停车证”,若发现停车证失效,劝其立即至管理处办理续停手续;若发现无证车辆,劝导其停放至其他地方。

3、主动热情地给予车主以解释和引导,将各类非机动车、摩托车有序、整齐地停放在指定的区域内。

4、停车完毕,主动提醒车主锁好车辆,以免发生意外事件。

5、对在停车区域内清洗、维修保养车辆的车主进行劝阻,保证停车区域的清洁畅通及秩序良好。

6、为方便车主,免费为其提供打气筒。

7、配合车库进口,维护机动车运行秩序。制止、处理在此道上的违章停车车辆,保证车道畅通。

8、发挥工作主动性,服从领班及监控中心的指挥。积极参加公司各项培训,搞好员工间的团结,不折不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停车场管理流程

停车场管理流程图

固定车辆

检查车辆有效泊车证

放行进入

开闸放行

车辆进入

临时车辆

入口按掣 取IC停车卡

放行进入

离开时由收费员 计算收费

收费

上落货车辆

摩托车、自行车

由车辆管理员核对数据

登记及放行

入口按掣 取停车卡

停泊指定位置

检查车辆有效泊车证或发出临时泊车卡

登记及放行

停泊指定位置

离开时由车辆管理放行

停车场收费方案 篇9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停车场管理质量,建立良好的车辆停放秩序,保障车辆停放安全,院区交通畅顺,出入有序,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现制订医院停车场外包经营管理方案。

一、车场车位情况

医院总共有车位453个,其中地下停车场145个。生活区固定停车位98个,医疗区固定停车位180个,露天临时停车位30个。生活区业主、医院职工车辆大约330辆。

二、车场存在的问题

1、随着医院的快速发展,就诊量逐步增加,加上生活区业主、医务人员的车辆也急剧增多,而院内停车位有限,导致供需矛盾。

2、由于院内停车位有限,道路狭窄,车辆进出不畅通,影响院内交通,加上场地分散管理难度大,不少车主见缝插针,造成车辆停放不规范,严重影响了就医环境和院内交通秩序。

3、社会车辆、就诊人员车辆、住院人员车辆未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导致少数社会车辆长时间停放,严重影响车位的'周转。

三、解决办法

1、对院内主干道、车场车位、道路交通标志重新规划。将医院东面主干道改为双向线(将放疗中心至水电科前路段改双向车辆行驶和1.5米宽人行道),西侧主干线改为单向线(只出不进)。

2、因医院周边无大型停放场,为了缓解医院停车难的问题,建议在现有停车位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机械车库,解决车位少的问题。

3、为了提高车位周转率,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对非接送病人

停车场收费方案 篇10

为保证住宅小区车辆收费工作顺利进行,合理制定停车收费标准,更好的为业主提供车辆停放业务,逐步改善小区车辆停放服务功能,规范收费管理秩序。制定方案如下:

起用IC卡停车场收费系统,在IC卡系统使用正常的情况下实施刷卡收费运行:

持卡须知

1)领取IC卡时须交纳押金(月卡,年卡用户)。

2)按有关规定,住宅小区收取的费用为场地占用费,非保管费。

3)一车一卡,专车专用,因有图象对比,请勿借给他人使用,请妥善保管,若有遗失及时挂失。

4)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IC卡智能停车场收费系统指示操作。

5)进入住宅小区的车辆请按位停放,服从管理。

6)本卡必须随身携带,严禁存放车内,以防车辆被盗,违者后果自负。

编号:NO.0001至NO.XXXX

xx物业管理公司xx服务中心

电话:8888888、6666666

2 、临时卡、月卡、半年卡、年卡以不同颜色进行区分识别。

3、收费标准报物价部门批准后录入电脑系统自动计费。

4、收费软件的安装调试由本公司负责完成。

五、制定车辆停放规定(附后)

六、临时卡收费标准

1、参照地区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住宅小区内场地占用收费标准)的规定执行

1)轿车、小型客货车(12座、4吨以下)半小时内含半小时不收费,半小时-1小时1元,1 -3小时2元,3-6小时3元,6-9小时4元,9-12小时5元,12-24小时10元。

2)中型客货车(16-22座)3小时以内2元,3-6小时4元,6-9小时5元,9-12小时6元,12-24小时11元。

3)大型客货车3小时以内3元,3-6小时5元,6-9小时6元,9-12小时7元,12-24小时12元。

2、结合住宅小区实际建议收费

1)轿车、小型客货车(12座4吨以下)半小时内含半小时不收费,半小时以上-12小时(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60%)收2元,12以上-24小时(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60%)收4元,

2)中型客货车(16-22座)半小时内含半小时不收费,半小时以上-12小时(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50%)收3元,12以上-24小时(按正常收费标下浮45%)收6元,

3)大型客货车半小时内不含半小时,半小时-12小时(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42.9%)收4元,12以上-24小时(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33%)收8元。

七 月卡,年卡收费标准

1、住宅小区车辆实行办理月卡、半年卡、年卡,对已购买车库的车辆办理长效卡。每个车位以大小不等收取130-150元/月租金。

2、轿车、小型客货车(12座、4吨以下)月卡(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67%)100元,半年卡(打9折,90/月)540元,年卡(打8折,80/月)960元。

3、中型客货车(16-22座)月卡(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54.5%)150元,半年卡(打9折,135/月)810元,年卡(打8折,120/月)1440元。

4、大型客货车月卡(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44.4%)200元,半年卡(打9折,180/月)1080元,年卡(打8折,160/月)1920元。

5、办理IC卡每张收取工本费50元,包括新办、损坏、失效、挂失。

6、一切车辆均按以上标准实施收费。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一、住宅小区车位实行有偿使用,进入小区的车辆必须交纳车辆占地使用费,按规定位置停放,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及进出路口。

二、进出车辆实行刷卡管理,临时进出车辆需在门卫处领取IC卡,由值班保安履行登记手续 。

三、车辆进出遵守交通规则,禁止鸣喇叭,限速10公里,车主积极配合保安员指挥停放。

四、停车后,须关好车门车窗,防盗系统置于警备状态,IC卡等有效证件及车内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否则遗失后果自负。

五、住宅小区内不得试刹车,练习驾驶,禁止装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危险物品的.车辆停放。

六、车辆运货出小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必须到服务中心开放行条,方可放行。

七、按时交费,不得拖欠,不得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保安工作。

八、进出车辆实行一车一卡制,IC卡不得转借他人或一卡几车多次使用,如发生问题概不负责,若IC卡遗失请立即到服务中心挂失。

九、保安员有权对可能存在问题的车辆进行询问,确实存在问题的可暂不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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