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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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实施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建村[20xx]170号)及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推进全省农村垃圾治理的实施意见》文件的要求,推进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民群众生产生活质量,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全力做好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总体要求,以统筹城乡发展、造福农民群众为出发点,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的长效治理为目标,加大投入、健全机制、发动群众、科学施策,形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与提升乡村文明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建设清洁卫生的宜居环境和农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

一是政府主导,依靠群众。各乡(镇)、街要切实承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职责,做好规划编制、资金投入、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等方面工作。发挥群众主动性,尊重群众意愿,明确村民责任和义务,共同改善村容村貌、建设美好家园。二是因地制宜,科学治理。各乡(镇)、街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和自然条件,科学确定不同区域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和处理模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三是全面治理,注重长效。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要全面推进,不留死角,坚决防止搞形象工程、做表面文章。要一抓到底,逐步建立农村生活垃圾长效治理机制,确保取得实效。

(三)目标任务

全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回收利用,按照“一年全面铺开、两年提前验收、四年完善巩固”的工作步骤,20xx年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加快建设镇、村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构建农村环卫队伍,建立和完善镇村环卫一体化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力争用两年时间,到20xx年末,全市村庄的生活垃圾基本得到有效处理,特别是公路、铁路、江河沿线,集镇街区,村庄路旁,河边桥头,坑塘沟渠等重点区域,要实现垃圾治理全覆盖。到20xx年,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得到全面有效治理,实现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的“五有目标”。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全面建立,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改善。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编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

各乡(镇)、街要科学编制镇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及年度工作方案。专项规划要符合镇域村镇体系规划,要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村厕所改造与生活污水处理、美丽乡村建设等规划相协调。重点是确定垃圾处理目标及技术路线,选择合适的垃圾收运处理模式和处理工艺,科学确定各类设施设备的布局、用地、规模和数量;明确各阶段治理工作重点,分年度确定各项建设内容,测算建设运行经费,落实责任和保障措施。

(二)建立村镇环卫一体化工作体系

按照管干分离原则,实现市级环卫管理职能向乡(镇)级延伸,尽快建立由乡(镇)统一管理的村镇环卫一体化工作体系和保洁队伍。每个乡(镇)、街要安排专人负责区域内生活垃圾治理的操作指导及督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可按服务人口3‰左右的标准配备保洁人员,工资及经费由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优先从低收入农户和低保户中聘用责任心强、有劳动能力的人员,为村庄配备环卫协管员或者保洁员,组建稳定的农村保洁队伍。原则上每个自然屯应至少配备1名保洁员,并明确其在垃圾收集、村庄保洁、资源回收、宣传监督等方面的职责。同时可通过修订村规民约、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方式,明确村民的保洁义务,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推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处理

农村生活垃圾根据成分和处理方式的不同,实行分类后就地减量处理。厨余、果皮、植物枝叶等可降解的有机垃圾,应就近堆肥,或利用农村沼气设施与畜禽粪便以及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合并处理,发展生物质能源;灰土、建筑废弃物等无机垃圾,应铺路填坑或就近掩埋;废纸、塑料、玻璃、金属、破布等可再生利用垃圾,应尽可能回收;易对环境造成污染、不可降解的毒性垃圾,应单独收集,送德佳垃圾生活发电厂或按有关规定处理。重点引导农户参与干湿分类,让易降解的厨余垃圾堆肥返田,一般垃圾进入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建筑垃圾和毒性垃圾不得进入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

(四)科学确定收运模式和处理方式

根据垃圾处理设施的服务范围以及村庄分布、道路交通、社会经济等因素,科学选择并努力探索适宜本地的垃圾收集、转运、处理模式和工艺。优先利用镇区设施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必要时可就地就近跨越行政区运送、处理。镇区周边的村庄可统一纳入镇区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处理;交通便利且转运距离较近的村庄,可采取“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方式处理;居住分散且交通不便的村庄,尽量就近减量、无害处理,避免二次污染,不具备处理条件的应妥善储存、定期外运处理;偏远地区或转运距离较远的乡(镇),可以通过采取符合环保要求的填埋、焚烧等方式在乡(镇)就地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五)加快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

重点抓好村屯垃圾收集点、乡(镇)垃圾转运站、城镇现有处理设施以及农村废旧物品回收站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原则上平均每10户应配备1组容积不低于30升的便于分类的垃圾箱,所有行政村、自然屯都应建设至少一处占地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的密闭式垃圾收集点,并配备收运车辆。每个乡(镇)、街都应按50㎡/万人的规模建设至少1处垃圾转运站,在满足清运要求的前提下,相邻乡(镇)、街可共建共享。各乡(镇)、街应抓紧对超出处理能力和没有达到处理标准的垃圾处理厂进行改造升级,确保达到处理标准和要求。逐步提高转运设施及环卫机具的卫生水平,普及密闭运输车辆,有条件的应配置压缩式运输车,解决垃圾收运过程中的脏、臭、漏、洒等问题。健全农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加快废旧物品回收站建设和产业化发展,方便农村回收废纸、废塑料、废金属等再生资源。

(六)开展专题整治行动

以乡(镇)、街为单位,每年春、秋两季,在所有村屯开展大规模的环境卫生专题整治行动,彻底清理存量生活垃圾,清除卫生死角。道路两侧、排水沟渠、饮用水源地等区域的存量生活垃圾要彻底清理并转运到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清理后的区域要及时绿化并配备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巩固工作成果。同时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禁止镇域垃圾向村屯转移。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实施方案 篇2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生态宜居要求,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目标,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示范引领、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强化源头抓起、系统治理、依法管理理念,不断完善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和服务,营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各乡镇主体责任,发挥公职人员、村组干部和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农户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民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示范引领,逐步铺开。按照“示范引领、先易后难、逐步铺开”的步骤,充分发挥试点乡村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在全县推广铺开。

3.市场运作,创新发展。施行市场化运作新路径,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提供政策支持,营造有利于垃圾分类工作的良好环境。

4.科学筹划,协同推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体系,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

(三)工作目标

到2019年底,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覆盖率6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到2020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覆盖率8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乡镇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切实将垃圾分类目标任务及时分解到各村,夯实分类处理基础,确保各乡镇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二)强化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健全分类处理体系。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高效处理模式。结合自身实际,做好垃圾分类规划,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合理配备保洁员数量,确保分类工作有效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垃圾分类、收集分拣、分类处理、处置模式、设施建设等方面。

1.垃圾分类。农村垃圾可分为四大类:可腐烂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可腐烂、不可回收垃圾(含有毒有害垃圾)。

可腐烂垃圾,是指厨房产生的食物类垃圾以及果皮等。主要包括:剩菜剩饭、菜梗菜叶、动物骨骼内脏、茶叶渣、残次水果、果壳瓜皮、盆景等植物的残枝落叶、废弃食用油等。

可回收垃圾,是指适宜回收的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不可腐烂、不可回收垃圾,是指除可腐烂垃圾和可回收垃圾以外的所有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塑料袋、旧织物、废弃生活用品等垃圾。

有毒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收集分拣。根据农村实际和简便易操作原则,采用“二次四分法”,即农户对生活垃圾按可腐烂和不可腐烂进行一次分类,并投放到对应的垃圾桶。村保洁员在农户分类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分类,对不可腐烂垃圾再分成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含有毒有害垃圾)。

3.分类处理。可腐烂垃圾由保洁员直接运往阳光堆肥房进行堆肥无害化处理;可回收垃圾由县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不可腐烂、不可回收垃圾由保洁员清运至深埋桶或中转站暂存,定期用专车运送到县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理;有毒有害垃圾由保洁员统一收集存放,并由专业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强化处置能力提升,加快推进处置设施建设。结合各乡镇人口分布、经济发展、地势地貌等因素,科学合理布局环卫设施,在北部乡镇新建垃圾压缩中转站9座,在南部乡镇新建深埋桶282个,在全县境内新建阳光堆肥房18座,垃圾分类亭1270座,投放入户垃圾分类桶287946个,完善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

(四)强化资源回收利用,推进再生循环体系建设。优先支持县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公司的发展,在城区建立10个垃圾回收点,在各乡镇设垃圾回收站。鼓励保洁员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增加收入。鼓励供销社按照统一培训、统一车辆、统一标识、统一服装、统一计量器具、统一归口缴存商品和规范服务用语、规范服务区域、规范服务标准的“六统一”“三规范”,打造覆盖全县城乡的规模化、规范化、公益性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制定《光山县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构建网络完善、处理良好、管理规范的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

(五)强化制度标准执行,扎实推进运行体系建设。加强分类处理的制度标准,以制度标准规范源头分类。建立考核检查制度,督促农户做好垃圾分类,提高分类投放准确率。建立分类处理信息统计上报、考评奖惩等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以每月产生的有机肥料、回收的再生资源和真实垃圾三者比例,考核垃圾分类成效。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光山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和各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分别下设县城区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和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其中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设在县供销社,吴玉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县城规划区外乡镇(街区)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等。各乡镇(街区)、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相应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明确工作分工

农村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各乡镇(街区)工作;做好统计与分析工作;会同宣传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对强制分类情况开展专项巡查;对相关部门、各乡镇进行季度考核。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单位做好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公益性宣传,将垃圾分类纳入“双星创建”考核体系。

县供销社: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监督管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及考核工作,负责成立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并进行管理,积极推进乡村、社区垃圾回收网点建设、管理工作,提高居民生活中产生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率。

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内各公共机构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和考核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经费的保障与使用监督管理。

县工信局(科技局):负责鼓励农村生活垃圾等科研项目的研究和开发,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协同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科普宣传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做好阳光堆肥房、垃圾中转站等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供应保障工作。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广播电视台:负责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生活垃圾工作,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积极支持垃圾分类工作。

县住建局:督促建筑工地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做好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等工作;规划及督促配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督促物业企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业主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将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纳入物业管理企业的考评内容。

县政务大数据局:在智慧光山设立餐厨垃圾管理平台,构建垃圾分类“互联网+”管理系统。

市生态环境局光山分局:负责建立有害垃圾无害化处置体系,指导协调有害垃圾的处置工作;协调天瑞水泥窑协同处理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建设,监督管理有害垃圾无害化处置。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学校、幼儿园等各级教育机构的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并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县妇联:负责组织妇女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互动,引导家庭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团县委:负责组织共青团、少先队及志愿者参与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到社区、公共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体验活动。

农村环卫运营企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容器设置、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体系建设,做好有害垃圾收集、储存、包装、运输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划分,做好本系统垃圾分类的相关工作。各乡镇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管理参照县城管理方案执行。

(三)加强示范引领。扎实开展典型示范创建活动,以三星级及以上文明村和争创省级人居示范村为重点,创建高标准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示范村。通过示范先行,典型引路,连线成片,持续完善,助推垃圾分类逐步覆盖全县所有农村。

(四)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各种平台和宣传栏,广泛宣传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知识纳入教学机构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积极发挥“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进校园”等活动载体的作用,引导广大农户树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从我做起,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自觉参与、支持、监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统筹社会资源,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示范基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题讲座,提高全民垃圾分类素养。

(五)加强督导考核。加强对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目标考核,把垃圾分类处理纳入生态文明、四水共治、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同时将垃圾分类成效作为各乡镇年度考核和年终人居环境奖补资金发放的重要评价依据。建立日常督导抽查、电话调查、第三方暗访、年终督查等机制。建立分类信息报送、督查激励等制度,实行县月检查、乡镇周检查、村日检查制度,实现县、乡镇、村分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制度。县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对不按要求进行分类的依法依规处置。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实施方案 篇3

根据中央、省、市、区关于进一步推进垃圾分类,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五进”宣传活动的工作要求和部署,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努力营造政府倡导、社会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目标原则

利用线上宣传与线下活动相结合的方式方法,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增强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践行生活垃圾分类要求,不断提高公民的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因地制宜,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采取深入细致、贴近生活的宣传动员方式,让生活垃圾分类成为人民群众生活的新时尚。

把握节奏,突出重点。示范先行,循序渐进,把握好宣传活动的推进节奏和力度,确保长流水、不断线。突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重点,通过多样形式,持之以恒把宣传工作做细做实。

创新方式,正面引导。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强化舆论导向,形成社会共识,及时展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对所存在的问题加强正面引导,扩大宣传影响。

三、工作任务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宣传活动计划,适时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五进”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和相关实践活动,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社会参与度。

(一)生活垃圾分类进社区宣传活动。以圩镇社区为重点,常态化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引导社区居民正确分类投放垃圾,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到社区一线开展入户宣传,发放宣传手册等活动,形成人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人人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的社会氛围。

1.开展“垃圾分一分,社区美十分”现场示范活动。组建社区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和志愿者队伍,加强专业素质培训,深入社区现场教学,引导社区居民掌握生活垃圾分类的常识和方法。

牵头单位:环卫所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宣传办、社区

2.开展“垃圾分类知识竞猜”活动。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组织社区居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竞猜等活动,让社区居民在寓学于乐中掌握分类知识,提升社区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知晓率。

牵头单位:环卫所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办、社会事务办、宣传办、社区

(二)生活垃圾分类进乡村宣传活动。立足乡村实际,发挥村民自治的制度优势,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村民日常生活紧密结合,在广场、公园等人口密集场所设置咨询点,组织人员开展现场宣传、答疑解惑,发放宣传手册、宣传海报以及垃圾分类相关小礼品等活动,引导村民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3.开展“垃圾分类写进村规民约”活动。指导村委会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村规民约重新修订内容,引导村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树立文明乡风。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4.开展“垃圾分类评先”活动。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星级户”“最美庭院”“垃圾分类能手”等评先活动,激发村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建设美丽家园的主动性。

牵头单位:环卫所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办、农业办、水利所、各村(社区)

5.开展“垃圾分类文艺作品创作与演出”活动。发挥“文艺轻骑兵”的作用,结合“我们的节日”系列主题活动,深入乡村开展“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主题演出,让广大群众在寓教于乐中不断增强生活垃圾分类意识。

牵头单位:文化站

责任单位:宣传办、环卫所、农业办、水利所、各村(社区)

(三)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宣传活动。结合教育部门持续开展的生态环保教育等,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做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传播者和践行者。督促中小学校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引导中小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的目的;鼓励中小学校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通过知识竞赛、征文比赛、工艺品制作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增进中小学生对垃圾分类知识的了解。

6.开展“垃圾分类,小手牵大手”活动。把生活垃圾分类融入课堂和校园文化活动,积极开展以垃圾分类为主题的少先队主题队日活动,教育引导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引领整个社会”的良好社会风尚。

牵头单位:教育指导中心、xx中学、xx中学、xx师范大学附属惠阳学校

责任单位:团委、环卫所

7.开展“垃圾分类,青春助力”活动。引导中学生积极参与生态环保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学生团员的先进性,积极推动生态环保类学生社团组织发展,在世界环境日、国际森林日和世界水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学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节能减排、水源保护等课外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在全社会形成生活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教育指导中心xx中学、xx中学、xx师范大学附属惠阳学校

责任单位:团委、环卫所、环保办、农业办、水利所

(四)生活垃圾分类进企业宣传活动。企业要着重于社会责任的承担和员工素质的提升,在倡导源头分类减量与节能减排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8.开展“垃圾分类践诺”活动。充分发挥企业、行业协会的作用,通过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倡议书》,鼓励职工签订生活垃圾分类承诺书,倡导他们做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参与者。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各行业协会主管部门、各村(社区)

9.开展“垃圾分类,工会先行”活动。企业工会要积极组织职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环保课堂、变废为宝、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竞赛等主题活动,让企业职工在活动过程中增强生活垃圾分类的自觉性。

牵头单位:镇工会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各村(社区)

(五)生活垃圾分类进机关宣传活动。机关事业单位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办公场所、电梯间、食堂等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宣传标语;各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要积极发布本单位垃圾分类宣传和实施情况,积极动员干部职工签订承诺书,发挥党员干部先锋示范作用,从自身做起,引导家庭、亲戚、朋友践行垃圾分类理念,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带动广大群众养成文明生活习惯。

10.开展“垃圾分类,我代言”活动。各级党组织要引导党员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宣传和实践,把开展垃圾分类教育和实践纳入党支部“主题党日”、志愿服务活动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党员志愿者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实践和引领工作。

牵头单位:组织办

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村(社区)

11.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典型示范创建”活动。积极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示范点建设,广泛宣传各类先进典型和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辐射作用,不断扩大示范点建设的示范和拉动效应,在全社会推动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宣传办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农业办、水利所、教育指导中心、xx中学、xx中学、xx师范大学附属xx学校、xx站、xx(约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经济发展办、各村(社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牵头单位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加强与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充分整合资源,理顺工作机制,各展所长、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宣传报道。各部门要采取各种形式的宣传,提高社会面宣传覆盖,以声势浩大的舆论造势,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性、紧迫性,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分类、人人参与分类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经验总结。各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加强工作交流,做好信息沟通,互相学习借鉴,共同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持续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各单位要根据分工,结合单位职责和年度工作安排,制定落实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务必重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五进宣传活动”信息报送和文字材料、现场图片的收集留存和整理归档,安排专人跟踪落实,并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活动照片等材料报送至宣传办。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实施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建村[20xx]170号)及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推进全省农村垃圾治理的实施意见》文件的要求,推进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民群众生产生活质量,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全力做好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总体要求,以统筹城乡发展、造福农民群众为出发点,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的长效治理为目标,加大投入、健全机制、发动群众、科学施策,形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与提升乡村文明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建设清洁卫生的宜居环境和农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

一是政府主导,依靠群众。各乡(镇)、街要切实承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职责,做好规划编制、资金投入、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等方面工作。发挥群众主动性,尊重群众意愿,明确村民责任和义务,共同改善村容村貌、建设美好家园。二是因地制宜,科学治理。各乡(镇)、街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和自然条件,科学确定不同区域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和处理模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三是全面治理,注重长效。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要全面推进,不留死角,坚决防止搞形象工程、做表面文章。要一抓到底,逐步建立农村生活垃圾长效治理机制,确保取得实效。

(三)目标任务

全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回收利用,按照“一年全面铺开、两年提前验收、四年完善巩固”的工作步骤,20xx年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加快建设镇、村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构建农村环卫队伍,建立和完善镇村环卫一体化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力争用两年时间,到20xx年末,全市村庄的生活垃圾基本得到有效处理,特别是公路、铁路、江河沿线,集镇街区,村庄路旁,河边桥头,坑塘沟渠等重点区域,要实现垃圾治理全覆盖。到20xx年,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得到全面有效治理,实现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的“五有目标”。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全面建立,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改善。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编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

各乡(镇)、街要科学编制镇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及年度工作方案。专项规划要符合镇域村镇体系规划,要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村厕所改造与生活污水处理、美丽乡村建设等规划相协调。重点是确定垃圾处理目标及技术路线,选择合适的垃圾收运处理模式和处理工艺,科学确定各类设施设备的布局、用地、规模和数量;明确各阶段治理工作重点,分年度确定各项建设内容,测算建设运行经费,落实责任和保障措施。

(二)建立村镇环卫一体化工作体系

按照管干分离原则,实现市级环卫管理职能向乡(镇)级延伸,尽快建立由乡(镇)统一管理的村镇环卫一体化工作体系和保洁队伍。每个乡(镇)、街要安排专人负责区域内生活垃圾治理的操作指导及督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可按服务人口3‰左右的标准配备保洁人员,工资及经费由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优先从低收入农户和低保户中聘用责任心强、有劳动能力的人员,为村庄配备环卫协管员或者保洁员,组建稳定的农村保洁队伍。原则上每个自然屯应至少配备1名保洁员,并明确其在垃圾收集、村庄保洁、资源回收、宣传监督等方面的职责。同时可通过修订村规民约、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方式,明确村民的保洁义务,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推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处理

农村生活垃圾根据成分和处理方式的不同,实行分类后就地减量处理。厨余、果皮、植物枝叶等可降解的有机垃圾,应就近堆肥,或利用农村沼气设施与畜禽粪便以及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合并处理,发展生物质能源;灰土、建筑废弃物等无机垃圾,应铺路填坑或就近掩埋;废纸、塑料、玻璃、金属、破布等可再生利用垃圾,应尽可能回收;易对环境造成污染、不可降解的毒性垃圾,应单独收集,送德佳垃圾生活发电厂或按有关规定处理。重点引导农户参与干湿分类,让易降解的厨余垃圾堆肥返田,一般垃圾进入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建筑垃圾和毒性垃圾不得进入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

(四)科学确定收运模式和处理方式

根据垃圾处理设施的服务范围以及村庄分布、道路交通、社会经济等因素,科学选择并努力探索适宜本地的垃圾收集、转运、处理模式和工艺。优先利用镇区设施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必要时可就地就近跨越行政区运送、处理。镇区周边的村庄可统一纳入镇区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处理;交通便利且转运距离较近的村庄,可采取“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方式处理;居住分散且交通不便的村庄,尽量就近减量、无害处理,避免二次污染,不具备处理条件的应妥善储存、定期外运处理;偏远地区或转运距离较远的乡(镇),可以通过采取符合环保要求的填埋、焚烧等方式在乡(镇)就地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五)加快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

重点抓好村屯垃圾收集点、乡(镇)垃圾转运站、城镇现有处理设施以及农村废旧物品回收站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原则上平均每10户应配备1组容积不低于30升的便于分类的垃圾箱,所有行政村、自然屯都应建设至少一处占地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的密闭式垃圾收集点,并配备收运车辆。每个乡(镇)、街都应按50㎡/万人的规模建设至少1处垃圾转运站,在满足清运要求的前提下,相邻乡(镇)、街可共建共享。各乡(镇)、街应抓紧对超出处理能力和没有达到处理标准的垃圾处理厂进行改造升级,确保达到处理标准和要求。逐步提高转运设施及环卫机具的卫生水平,普及密闭运输车辆,有条件的应配置压缩式运输车,解决垃圾收运过程中的脏、臭、漏、洒等问题。健全农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加快废旧物品回收站建设和产业化发展,方便农村回收废纸、废塑料、废金属等再生资源。

(六)开展专题整治行动

以乡(镇)、街为单位,每年春、秋两季,在所有村屯开展大规模的环境卫生专题整治行动,彻底清理存量生活垃圾,清除卫生死角。道路两侧、排水沟渠、饮用水源地等区域的存量生活垃圾要彻底清理并转运到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清理后的区域要及时绿化并配备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巩固工作成果。同时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禁止镇域垃圾向村屯转移。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实施方案 篇5

以“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为指导,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响应“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的行动号召,根据《xx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乐府办发〔20xx〕xx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工作目标

20xx年底前,围绕生活垃圾“三化”、“四分”目标(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全乡农村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垃圾分类模式,人均垃圾产生量实现“零增长”,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力争达到35%以上。

三、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和社会公众参与机制,引导村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难易结合,示范引导。在分类标准上,对农村垃圾实施“五分类”,即:建筑垃圾、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逐步向细分、精分过渡;在xx村xx组先行实施,注重经验总结和推广,不断完善分类制度的体制机制。

3、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强化乡镇的属地管理责任、完善部门与地方综合协调和分工协作运行机制,共同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县城管局牵头负责推进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商务局负责推动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县生态环境局负责推动建立有毒有害垃圾的收集、转运、处理体系;城管部门负责建立装修垃圾、绿化垃圾、易腐(餐厨)垃圾的收集、转运、处理体系,防止各类垃圾混收混运,增加处理难度和成本。

四、主要任务

(一)建设农村垃圾治理模式

我乡农村垃圾分类按一二三四五模式治理。

1、一个银行兑积分。在乡办事大厅设立一个“文明积分银行”兑换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的回收积分、“门前三包”积分等文明积分兑换。引导村民将塑料、纸、瓶类、旧电池、旧衣服等废弃物等由废品回收公司(现金)或垃圾分类督导员回收(记积分),凭文明积分可到乡积分文明银行兑换生活用品。变废为宝,形成正向激励。

2、二次分拣显成效:第一次村民将农村生活垃圾分为“可腐”和“不可腐”,第二次,再将“不可腐”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它垃圾。让垃圾分类能被村民接受、深入人心。

3、三大主体抓管理。根据农村实际情况,明确了村民、村集体和垃圾分类督导员三大参与主体的责任。

(1)村民负责“门前三包”、垃圾源头分类和规范投放等职责落实;

(2)村、组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宣传指导和垃圾分类监督,并组织对垃圾分类督导员和村民等主体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和评比;

(3)垃圾分类督导员、清运员、压缩员负责垃圾清扫、收集、压缩、转运。

4、四个环节建体系。将农村生活垃圾按照“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四个环节的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转运处理体系,改变了农村生活垃圾大量乱堆、分散焚烧、就地填埋的现状。

四个环节具体为:

(1)村民按照五类垃圾五种处理办法做好垃圾源头分类和规范投放;

(2)村庄垃圾分类督导员做好村庄公共区域的垃圾清扫和收集入桶;

(3)xx公司平板车负责将入桶垃圾清运乡垃圾转运点进行压缩处理;

(4)xx公司压缩车将压缩后的垃圾转运至县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统一进行填埋处理。

5、五种分类管源头。根据农村垃圾产生情况,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成大类,再将生活垃圾按xx的“四分法”进行分别收集处理。

(1)建筑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或用于铺路填坑;

(2)可回收物先由村民暂存家中,量大预约废品回收公司上门现金收购,量少由垃圾分类督导员回收(无现金记文明积分,村民凭文明积分在乡文明银行兑换生活用品);

(3)有害垃圾先由村民存放在家中由垃圾分类督导员定期上门回收(无现金记文明积分);

(4)易腐垃圾直接沤肥,就地处理,主要采取归山还田方式。在不破坏环境的前提下,发动村民将易腐垃圾归山还田,实现源头就地减量,要条件成熟时采取阳光堆肥及机器制肥。

(5)其它垃圾由村民或垃圾分类督导员投入统一配备的其他垃圾收集桶,由xx公司转运处理。

(二)明确垃圾分类标准及投放要求

明确我乡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操作规范。我乡农村垃圾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按xx的“四分法”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现将对“四分法”的垃圾种类、投放规定、处理方式等方面作明确说明。同时,还对大件垃圾、田园垃圾和装修垃圾的定义、种类、投放规定、处理方式等方面作区分和详细介绍。

1、可回收物

(1)纸类:报纸、传单、杂志、旧书、纸板箱及其他未受污染的纸制品等;

(2)塑料类:容器塑料和包装塑料等;

(3)玻璃类:玻璃瓶罐、平板玻璃及其他玻璃制品;

(4)金属类:铁、铜、铝等金属制品;

(5)编织类:旧纺织衣物、鞋帽和编织制品等;

(6)废弃电子产品;

(7)废纸塑铝复合包装。

可回收物投放技术要求:

(1)纸类垃圾宜折好压平;

(2)塑料类垃圾宜用水洗净瓶内残留物;

(3)玻璃类应撕掉标签,用水洗净瓶内残留物,碎玻璃应包装牢固;

(4)易拉罐、罐头盒类宜压扁,金属尖利物宜包装牢固;

(5)纺织类应洗净并折好压平。

处理方式:

可回收物先由村民暂存家中,量大预约废品回收公司上门现金收购,量少由垃圾分类督导员回收。

2、有害垃圾:

(1)废电池类: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

(2)废旧灯管灯泡类:日常灯管、节能灯等;

(3)家用化学品类: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等;

(4)其他:废胶片、废相纸、废旧水银温度计、废血压计等。

有害垃圾投放技术要求:

(1)宜保持物品的完整性;

(2)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应采取防止有害物质外漏的措施;

(3)废荧光灯管应防止灯管破碎。

处理方式:

有害垃圾先由村民暂存家中,由垃圾分类督导员回收。

3、易腐垃圾

(1)厨余垃圾类:村民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食品类废物;

(2)餐厨垃圾类: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的单位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米和面粉类食物残余、蔬菜、动植物油、肉骨等;

(3)生鲜垃圾类:农贸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畜禽类动物内脏等。

易腐垃圾投放技术要求:

(1)可分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生鲜垃圾,投放至易腐垃圾桶;

(2)有包装物的应去除包装物后分类投放,包装物应投对应的可回收物或其他垃圾桶中;

(3)易腐垃圾投放时不应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和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

村民家中宜在厨房设置易腐垃圾桶,厨余垃圾宜滤水后投放;

餐厨垃圾产生的单位应设置油水分离装置和餐厨垃圾收集容器,投放前应对餐厨垃圾进行固液分离和油水分离处理;

处理方式:

易腐垃圾直接沤肥,就地处理,主要采取归山还田方式

4、其他垃圾:垃圾分类中,除上述三种垃圾以外的所有生活垃圾。

(1)受污染与不宜再生利用的纸张:卫生纸、湿巾等其他受污染的纸类物质;

(2)不宜再生利用的生活物品:受污染的一次性用具、保鲜袋、妇女卫生用品、尿不湿、受污染织物等其他难回收利用物品;

(3)灰土陶瓷:灰土陶瓷及其他难以归类的物品。

其他垃圾投放技术要求:

其他垃圾应单独区分,避免混入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和有害垃圾,按照分类标准无法确认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易腐垃圾时,按其他垃圾处理。

处理方式:

其他垃圾投放到其他垃圾桶中,由xx公司转运处理;

5、大件垃圾

(1)家具:床架、床垫、沙发、桌子、椅子、衣柜、书柜等具有坐卧以及贮藏、间隔等功能的废旧生活和办公器具,制作家具的材料等;

(2)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电视机、电冰箱/柜、空调、洗衣机、吸尘器、微波炉、电饭煲、烤箱、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及电话机等;

(3)其他大件垃圾:厨房用具、卫生用具、车辆以及用陶瓷、玻璃、金属、橡胶、皮革、装饰板等不同材料制成的各种大件物品等。

大件垃圾投放技术要求:

大件垃圾应单独投放,严禁危险废物混入;

不应随意堆放,应投放到指定的投放点、集置点或通过电话预约,属于可回收物的预约废品回收公司收购,不属于可回收物的预约xx公司清运处理;

大件垃圾投放时不应采取任何形式的拆解、处理。

6、田园垃圾

包括残枝、杂草、豆稿、竹笋壳等。

田园垃圾投放技术要求:

田园垃圾按易腐垃圾处理方式就地归山还田。

7、装修垃圾

包括装修产生的混凝土、砂浆、砖瓦、陶瓷、石材、石膏、加气混凝土砌块、木材、玻璃和塑料等。

装修垃圾投放技术要求:

按下列三种方式进行分类处理;

(1)装修中废弃的混凝土、砂浆、石材、砖瓦、玻璃、陶瓷等应袋装,按建筑垃圾处理;

(2)废弃的金属、木料、塑料、等应捆扎或袋装,按可回收物处理;

(3)废弃的涂料和油漆等有毒按有害垃圾处理。

(三)建立垃圾分类考核激励机制及积分办法

为提高村民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引导村民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性行为,真正从源头上做到垃圾减量化,建立适当的奖励机制,推广“门前三包”和开展“十星文明户”评选。

1、建立履约保证金制度

开展垃圾分类履约保证金制度试点。普通农户1人户每户缴纳50元,2人以上户每户缴纳100元履约保证金,低保户和贫困户自愿缴纳,村委会负责征收。年终根据年度文明积分表,月平均积分25以上的为优、21-25为良、20以下为差。对垃圾分类评价为优的农户,除返还履约保证金外,将按1:1的比例给予奖励;评价为良的,全额返还履约保证金;评价为差的,仅返还50%的履约保证金。对垃圾分类评价每月为优的农户(不中断)评为年度“垃圾分类标兵”。通过这种激励处罚机制,进一步强化了农户的垃圾分类意识,有效提升了农户源头分类正确率。

2、垃圾分类督导员实行“五星考评”机制

垃圾分类督导员由村聘请,行使垃圾分类督导工作同时接管原xx公司保洁员的村庄公共区域日常保洁工作。实行“五星考评”机制,由乡农村环境长效管护站负责考评,即一月一评、三星起评、四星合格、五星嘉奖、零星清退,星级评定与工资直接挂钩。

3、建立村民正确分类、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回收积分奖励机制

(1)建立村民参与分类的文明积分制度。由垃圾分类督导员(保洁员)检查村民是否正确分类,正确给予文明积分,不正确要求改正后再积分,不改正给予负积分。具体办法如下:

①垃圾能正确分类,正确率达90%以上计1分,70-90%计0.5,70%以下不得分;

②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回收,积分参照(垃圾分类督导员回收或直接到乡文明银行兑换)1次,积分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回收价格和积分表》记分;

③大件垃圾预约上门收集的,未随意乱丢的,每预约1次加2分;

④自愿参加垃圾分类志愿者服务、公益性宣传等活动,每参加一次加5分;

⑤为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并予以采纳者,给予5分的积分奖励;

⑥未做到以上行为者,由垃圾分类督导员(保洁员)指导村民予以改正,拒不改正者每次扣1分。

(2)建立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回收积分兑换制度

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由垃圾分类督导员(保洁员)负责上户以市场行情给予村民现金回收或积分奖励兑换。

(3)积分的运用

①优秀评比奖励

根据生活垃圾积分情况,对垃圾分类评价每月为优的农户(不中断)评为年度“垃圾分类标兵”,并给予50分的文明积分奖励。

②积分兑换物品

农户可根据所得积分在任意时候携带户主身份证到乡文明银行自主兑换相应分值的物品,乡文明银行设在乡便民服务中心一楼。

③积负分曝光

凡每家庭积负分达到-10分以上的,由乡农村环境长效管护站通知该村利用“红黑榜”曝光。

五、实施步骤

(一)配套政策制定等筹备阶段(20xx年10月底前)

1、出台工作方案。出台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

2、落实机构队伍。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办”,由乡长效管护站具体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协调、规划及督导。

(二)宣传发动和试点阶段(20xx年8月-20xx年11月)

1、广泛宣传发动。从8月初开始,通过新闻、广播、电视、网络、大型电子显示屏等媒体,其他有宣传载体的县直单位在本单位宣传载体上进行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确保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85%。

2、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在xx村xx组及乡机关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先期试点。

(三)全面推广阶段(20xx年1月-20xx年12月)

1、逐步扩大垃圾分类覆盖面。20xx年6月底前,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以上;20xx年12月底前,全乡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

2、提升改造建设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设施建设。一是按强制分类类别要求全面规范设置垃圾桶。

六、保障措施

成立由乡人民政府乡长任组长,乡副书记及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全乡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领导小组,乡相关站所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全乡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垃圾分类办),办公室设在长效管护站,办公室主任由长效管护站长兼任,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和考核全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实施方案 篇6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生态宜居要求,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目标,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示范引领、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强化源头抓起、系统治理、依法管理理念,不断完善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和服务,营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各乡镇主体责任,发挥公职人员、村组干部和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农户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民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示范引领,逐步铺开。按照“示范引领、先易后难、逐步铺开”的步骤,充分发挥试点乡村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在全县推广铺开。

3、市场运作,创新发展。施行市场化运作新路径,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提供政策支持,营造有利于垃圾分类工作的良好环境。

4、科学筹划,协同推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体系,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

(三)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覆盖率6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到20xx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覆盖率8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乡镇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切实将垃圾分类目标任务及时分解到各村,夯实分类处理基础,确保各乡镇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二)强化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健全分类处理体系。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高效处理模式。结合自身实际,做好垃圾分类规划,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合理配备保洁员数量,确保分类工作有效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垃圾分类、收集分拣、分类处理、处置模式、设施建设等方面。

1、垃圾分类。农村垃圾可分为四大类:可腐烂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可腐烂、不可回收垃圾(含有毒有害垃圾)。

可腐烂垃圾,是指厨房产生的食物类垃圾以及果皮等。主要包括:剩菜剩饭、菜梗菜叶、动物骨骼内脏、茶叶渣、残次水果、果壳瓜皮、盆景等植物的残枝落叶、废弃食用油等。

可回收垃圾,是指适宜回收的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不可腐烂、不可回收垃圾,是指除可腐烂垃圾和可回收垃圾以外的所有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塑料袋、旧织物、废弃生活用品等垃圾。

有毒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收集分拣。根据农村实际和简便易操作原则,采用“二次四分法”,即农户对生活垃圾按可腐烂和不可腐烂进行一次分类,并投放到对应的垃圾桶。村保洁员在农户分类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分类,对不可腐烂垃圾再分成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含有毒有害垃圾)。

3、分类处理。可腐烂垃圾由保洁员直接运往阳光堆肥房进行堆肥无害化处理;可回收垃圾由县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不可腐烂、不可回收垃圾由保洁员清运至深埋桶或中转站暂存,定期用专车运送到县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理;有毒有害垃圾由保洁员统一收集存放,并由专业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强化处置能力提升,加快推进处置设施建设。结合各乡镇人口分布、经济发展、地势地貌等因素,科学合理布局环卫设施,在北部乡镇新建垃圾压缩中转站9座,在南部乡镇新建深埋桶282个,在全县境内新建阳光堆肥房18座,垃圾分类亭1270座,投放入户垃圾分类桶287946个,完善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

(四)强化资源回收利用,推进再生循环体系建设。优先支持县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公司的发展,在城区建立10个垃圾回收点,在各乡镇设垃圾回收站。鼓励保洁员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增加收入。鼓励供销社按照统一培训、统一车辆、统一标识、统一服装、统一计量器具、统一归口缴存商品和规范服务用语、规范服务区域、规范服务标准的“六统一”“三规范”,打造覆盖全县城乡的'规模化、规范化、公益性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制定《光山县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构建网络完善、处理良好、管理规范的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

(五)强化制度标准执行,扎实推进运行体系建设。加强分类处理的制度标准,以制度标准规范源头分类。建立考核检查制度,督促农户做好垃圾分类,提高分类投放准确率。建立分类处理信息统计上报、考评奖惩等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以每月产生的有机肥料、回收的再生资源和真实垃圾三者比例,考核垃圾分类成效。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光山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和各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分别下设县城区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和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其中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设在县供销社,吴玉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县城规划区外乡镇(街区)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等。各乡镇(街区)、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相应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明确工作分工

农村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各乡镇(街区)工作;做好统计与分析工作;会同宣传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对强制分类情况开展专项巡查;对相关部门、各乡镇进行季度考核。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单位做好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公益性宣传,将垃圾分类纳入“双星创建”考核体系。

县供销社: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监督管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及考核工作,负责成立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并进行管理,积极推进乡村、社区垃圾回收网点建设、管理工作,提高居民生活中产生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率。

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内各公共机构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和考核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经费的保障与使用监督管理。

县工信局(科技局):负责鼓励农村生活垃圾等科研项目的研究和开发,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协同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科普宣传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做好阳光堆肥房、垃圾中转站等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供应保障工作。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广播电视台:负责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生活垃圾工作,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积极支持垃圾分类工作。

县住建局:督促建筑工地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做好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等工作;规划及督促配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督促物业企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业主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将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纳入物业管理企业的考评内容。

县政务大数据局:在智慧光山设立餐厨垃圾管理平台,构建垃圾分类“互联网+”管理系统。

市生态环境局光山分局:负责建立有害垃圾无害化处置体系,指导协调有害垃圾的处置工作;协调天瑞水泥窑协同处理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建设,监督管理有害垃圾无害化处置。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学校、幼儿园等各级教育机构的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并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县妇联:负责组织妇女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互动,引导家庭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团县委:负责组织共青团、少先队及志愿者参与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到社区、公共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体验活动。

农村环卫运营企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容器设置、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体系建设,做好有害垃圾收集、储存、包装、运输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划分,做好本系统垃圾分类的相关工作。各乡镇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管理参照县城管理方案执行。

(三)加强示范引领。扎实开展典型示范创建活动,以三星级及以上文明村和争创省级人居示范村为重点,创建高标准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示范村。通过示范先行,典型引路,连线成片,持续完善,助推垃圾分类逐步覆盖全县所有农村。

(四)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各种平台和宣传栏,广泛宣传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知识纳入教学机构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积极发挥“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进校园”等活动载体的作用,引导广大农户树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从我做起,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自觉参与、支持、监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统筹社会资源,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示范基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题讲座,提高全民垃圾分类素养。

(五)加强督导考核。加强对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目标考核,把垃圾分类处理纳入生态文明、四水共治、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同时将垃圾分类成效作为各乡镇年度考核和年终人居环境奖补资金发放的重要评价依据。建立日常督导抽查、电话调查、第三方暗访、年终督查等机制。建立分类信息报送、督查激励等制度,实行县月检查、乡镇周检查、村日检查制度,实现县、乡镇、村分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制度。县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对不按要求进行分类的依法依规处置。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实施方案 篇7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总体部署,坚决打赢垃圾治理攻坚战,按照《20xx年诸暨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攻坚年实施方案》(诸乡振组办〔20xx〕17号)要求,结合本镇实绩,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以“提高分类率,提升分类质量”为重点,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为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助力美丽诸暨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分类投放要定时、分类收集要定人、分类运输要定车、分类处理要定位的“四分四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围绕六个“+”,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水平,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100%,投放正确率达8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回收利用率达到45%以上,生活垃圾增长率控制在1%以下。

三、工作任务

1.“自查+督查”,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列入镇年度重点工作,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有效落实人员和经费保障,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镇、村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月月开展督查排位,工作推进有计划,示范创建有目标,减量效果有指标,考核工作结果与工作待遇相统一,全面建立奖优惩劣的考核评价体系。完善镇、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度,落实党员(村民代表)联系包干制度、专业督导制度、农户分类荣誉榜制度、农户门前三包保洁制度、农户分类质量挂钩奖励制度、三支队伍及清运公司绩效考核制度等“6+X”工作制度。

2.“常态+多样”,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大力营造“以参与垃圾分类为荣、以准确分类为荣”的'浓厚社会氛围。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各级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的作用,构建广泛的社会动员体系,形成全民参与的共治共管共享格局。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定期开展专题培训。充分利用“五星达标、3A争创”“主题党日”等活动,多形式、多途径开展家庭、学校、村居、农户互学互动活动。做到宣传窗和公告栏有内容、重点区域有标语、公共场所有资料、重点活动有声音、新闻媒体有报道、定期表彰有典型。

3.“优化+提档”,进一步提升收运能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中转站和分类车辆的提档整治工作,重点做好分类村分类车、分类桶的标准化配置工作,确保分类收运,严禁混收混运。厨余(可烂)垃圾处理终端运行日常有专人操作,规范管理制度,台账数据齐全,严格安全生产要求,合理新建改建终端,使处理能力和处理需求相适应,确保站点覆盖范围最优化。优化生活垃圾中转站,周边环境整洁美观,转运能力能满足及时转运要求,建设生物处理、氧化吸收等废气处理设施。

4.“党建+示范”,进一步提升分类质量。采取示范带动、党建推动、奖励促动、执法行动等措施,以点带面,提升分类质量,以“五星3A”创建为载体,采用“党建+垃圾分类”模式,推行党员干部包户制,将垃圾分类责任落实到人。提高源头分类投放正确率,配足配好“上门收集保洁员、村分拣督导员、进仓管理员”三支队伍,全面开展“源头分类质量高、运行机制顺、回收利用高、垃圾减量多”等示范村、示范户、示范员系列创建。实施“绿色超市”积分兑换奖励,实行公益金收费制度。

5.“绿色化+智能化”,进一步健全分类回收体系。合理设置分类回收网点,推进资源有效合理利用。每个行政村至少设立1个回收点,逐步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和有毒有害垃圾强制回收体系。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再生和资源化利用,建立废弃农膜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回收处理体系。对生活垃圾处理终端产生的有机肥、沼气、沼液要统一进行开发利用,拓展绿色循环利用渠道。鼓励各村探索第三方市场化服务管理模式和大数据智能化管理平台,运用“互联网+”形式,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智能化、规范化管理,创建智能化分类示范村。鼓励采用分类实名制、编码识别、智能投放、智能巡检、在线监控等运维方式,建立源头追溯制度,全程管理垃圾分类处理链条,督促农户提高分类投放正确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农村垃圾分类处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农办。负责工作指导、检查督办工作。各行政村落实属地责任,明确垃圾分类责任主体,按工作要求分解工作任务,加强考核问责力度,全力推进分类工作。

(二)加大多元投入。各行政村按要求落实相应经费和人员,切实保障垃圾分类工作顺利推进,进一步建立“市财政补助、镇村自筹、村民适当缴费、社会帮扶”等相结合的保障机制。继续推进公益金收费制度和绿色超市兑换奖励制度,多种方式提高村民垃圾分类积极性。

(三)加强工作考核。镇按考核细则每月对各行政村开展督考排位。同时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纳入美丽诸暨、健康诸暨、农村人居环境、“五星达标、3A争创”等考核内容,完善“平时有督查、村户有评比、月季有排名、年度有表彰”督考机制。考核结果与村级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相挂钩、与财政资金奖补相挂钩。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实施方案 篇8

为贯彻落实我区有关垃圾分类工作的部署要求,健全管理机制,推进我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挥示范作用,现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经党政班子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加强工作领导,推进我镇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各项工作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二、主要工作目标

围绕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有害垃圾回收,稳妥推进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收集处理,充分发挥我镇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加强精细化管理,健全完善督导制度,着力提高垃圾分类工作实效,不断提升我镇垃圾分类工作水平,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常态化。

三、工作实施和计划

1、开展宣传发动。强化宣传,让干部们明白垃圾是污染源,我们是生产者,同时也是分类投放的责任人,利用此次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契机,开展对各科室的指导宣传检查,做好宣传工作;完善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识,完成各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保障分类设施统一规范;开辟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采取分发公开信及操作指南、专题讲座等方法,宣传垃圾分类相关政策知识,营造浓厚氛围。

2、落实分类职责。按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员、专管员、督查员、保洁员等“四员”管理制度,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互为补充、互相监督。

宣传员牵头做好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

专管员负责督促保洁员和食堂工作人员做好垃圾分类和分类设施管养工作,提高分类设施的完好率和整洁度,联系垃圾收运单位按规范及时清运垃圾。

督查员根据日常检查考核办法,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做好机关垃圾分类工作。

保洁员负责每日对各楼层及会议室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及其他垃圾进行收集、清理,统一收集至机关大院的投放点;每周定时收集各办公室的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每半月对大院投放点的可回收物进行分拣、清理并集中到堆置点;做好公共场所垃圾桶的清洁工作,确保干净整洁完好;对各办公室分类错误的垃圾进行分拣,并将发现问题反馈给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及时清理收集食堂内垃圾,分类投放至投放点,严禁乱倒乱放,定期清洗垃圾桶,确保干净整洁完好。

3、实施分类投放。按照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投放点,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4、检查分类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检查及不定时抽查垃圾分类效果,及时通报结果。

四、设施配置及投放要求

(一)设施设置

1、楼层内:每层各设置两个垃圾桶。

2、镇机关:在机关大院内设置一处集中投放点,集中放置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废品及可回收物收集桶和其他垃圾桶一套。

3、各办公室:设置一个双拼垃圾桶。

4、食堂:设置易腐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各一个。

5、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在机关大院内设立一处废品及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

(二)投放要求

1、易腐垃圾: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的茶叶渣倒入开水间的专用茶叶渣收集容器,纸杯等倒入其他垃圾桶;水果皮核、枯枝树叶等投放至各办公室易腐垃圾桶内,再投放至卫生间易腐垃圾桶内。

2、其他垃圾:实行定点投放,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各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再集中投放至卫生间其他垃圾桶内。

3、废品及可回收物:

(1)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每周由保洁员统一上门收集;

(2)其他可回收物由办公人员自行分类投放至集中投放点,饮料瓶投放前将喝剩的饮料倒尽,确保可回收物干燥。

4、有害垃圾:投放至集中投放点。

五、激励制度

每一位镇干部、职工应当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义务,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倾倒、抛撒和堆放。为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机制,我镇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主要采取通报表扬的方式,激励对象包括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显著的个人成效显著的个人和科室。

六、工作总结

1、做好自查自检。镇各办认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自查自纠,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并抓好整改,实现常态化管理。

2、推进分类覆盖。根据实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7月份前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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