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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应急物资储备方案 篇1
落实以社区防控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指导社区科学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早发现病例,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一)党政牵头、社区动员,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原则,做好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现、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相关定义
(一)社区。本方案中“社区”是指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所辖的城乡社区(即城市社区和村)。
(二)社区疫情划分
1、社区未发现病例。指在社区居民中,未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2、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社区出现病例,是指在社区居民中,出现1例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尚未出现续发病例。
暴发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工地、一栋楼同一单元等)发现2例及以上确诊病例,病例间可能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
3、社区传播疫情。指在社区居民中,14天内出现2例及以上感染来源不清楚的散发病例,或暴发疫情起数较多且规模较大,呈持续传播态势。
(三)疫点、疫区的划分
1、疫点。如果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一个或若干个办公室、列车或汽车车厢、同一航班、同一病区、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2、疫区。如果出现了社区传播疫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社区确定为疫区。
(四)密切接触者
与病例发病后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但未采取有效防护者:
1、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与病例近距离工作或共用同一教室或与病例在同一所房屋中生活;
2、诊疗、护理、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如直接治疗及护理病例、到病例所在的密闭环境中探视病人或停留,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3、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包括在交通工具上照料护理过病人的人员,该病人的同行人员(家人、同事、朋友等),经调查评估后发现有可能近距离接触病人的其他乘客和乘务人员;
4、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其他与密切接触者接触的人员。
三、社区防控策略及措施
(一)社区未发现病例
实施“外防输入”的策略,具体措施包括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等。
1、组织动员:社区要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街道和社区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家庭医生为主,鼓励居民和志愿者参与,组成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楼栋、家庭进行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2、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围。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养成手卫生、多通风、保持清洁的良好习惯,减少出行,避免参加集会、聚会,乘坐公共交通或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时做好防护,戴口罩,避免接触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禽类或其粪便。
3、信息告知:向公众发布就诊信息,出现呼吸道症状无发热者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就诊,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到定点医院就诊。每日发布本地及本社区疫情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4、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社区要发布告示,要求从疫区返回人员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登记,每天上午9点,下午3点自测体温两次,并将体温和健康状况每天下午4点前向社区报告,主动居家隔离14天。街道办事处每天下午5点前将汇总报表报崂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金宏。
体温超过37.3℃立即电话报告社区,社区要立即向街道办事处、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报告。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安排120救护车转运到发热门诊就诊,并将信息立即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环境卫生治理:社区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居民小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6、物资准备:社区和家庭备置必需的防控物品和物资,如体温计、口罩、消毒用品等。
(二)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6项措施,以及密切接触者管理、加强消毒。
7、密切接触者管理:充分发挥社区预防保健医生、家庭签约医生、社区干部等网格管理员的作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并实施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有条件的应明确集中观察场所。每日随访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指导观察对象更加灵敏的监测自身情况的变化,并随时做好记录。做好病人的隔离控制和转送定点医院等准备工作。
8、消毒:社区要协助疾控机构,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以及公共场所清洁消毒。
(三)社区传播疫情
采取“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8项措施,以及疫区封锁、限制人员聚集等2项措施。
9、疫区封锁:对划为疫区的社区,必要时可采取疫区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等。
10、限制人员聚集:社区内限制或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的活动,关闭公共浴池、温泉、影院、网吧、KTV、商场等公共场所。必要时停工、停业、停课。
医疗应急物资储备方案 篇2
为进一步落实上级关于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要求,按照x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重要医疗物资保供工作,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政府主导、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坚持底线思维、平战结合,坚持采购端、调配端、需求端“三端协同”,建立实物储备、卫生机构储备和企业储备、疫情期间储备和日常储备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高效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医疗物资保障工作,及时有效应对疫情变化带来的医疗物资需求波动,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提供有力支撑,确保不因缺乏医疗物资导致疫情反弹,不对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二次冲击。
二、保供原则
(一)属地负责,统筹保供。落实医疗物资保供工作属地责任,按照医疗物资急需紧缺程度,实施分级分类保供。要做好我办辖区民用部分医疗物资储备、保供工作。
(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合力构建重点医疗物资产供销用服务链条,保障和促进全办防控物资供应链长期稳定。发挥市场主
体作用,加强与办外医疗物资生产供应企业常态化沟通联系,做好重点医疗物资商业储备和市场供应,确保重点医疗物资调得到、运得进、供得上。
(三)保障重点,确保急需。根据疫情形势变化、物资储备、需求评估等情况,落实应急医疗物资储备、调运和保障等工作。按照医疗物资急需紧缺程度实施分类保供,对供应充足的医疗物资,按市场机制调节供应,做到应保尽保、顶格供应;对可能出现短缺的重要医疗物资,依托市场主体保持一定数量的实物储备,并按照《医疗物资调配暂行规程》,实行供需对接、统筹调配,做到“保重点、保急需;先一线、后二线”。
(四)平战结合,统筹平衡。分类分级建立医疗物资战略储备机制和滚动轮替制度,强化储备资源统筹管理,充实提高办医疗机构应急物资配备标准,确保一定的冗余储备,既满足战时急需,又兼顾平时运行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率。
三、保供任务
(一)实行清单管理。参照上级医疗物资保障清单管理模式,结合我办疫情防控医疗物资需求,寻求多方合作,确保防疫物资采购链完整。
(二)实行分级储备。要按照既往疫情高峰期30天使用量进行储备;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确保物资药品储备量至少满足医疗机构满负荷运转30天需求;办医疗卫生机构要
提前做好既往疫情高峰期10天用量的防护物资、医疗设备、医用耗材药品、消杀产品等物资储备。办医疗物资保障组对可能出现短缺的重要医疗物资产品,要保持一定数量的实物储备。
(三)实行需求调配。当医疗物资供给紧缺,通过市场机制无法有效调节时,实施供需对接、产品调配,按照确保重点急需的原则,对重要医疗物资需求进行统一归口管理,根据办直办办等各部门报送的医疗物资需求清单,随行就市对外抢购紧缺物资,力保重要医疗物资调得到、供得上。
四、保供流程
当于都县或周边发生新冠肺炎疫情时,接到办指挥部指令后,我办医疗物资保障组立即启动医疗物资保障应急响应,着手抓好应急医疗物资保供工作:
(一)抓好应急保供。由办医疗物资保障组负责与办综合协调组沟通对接,及时了解防疫一线人员的数量,指导填写物资需求清单,及时开出物资调配单,尽快做好储备物资发放工作。
(二)抓好需求评估。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召开办医疗物资保障组成员会议,研判当前疫情蔓延态势,分析评估今后一个月内全办重要医疗物资需求情况,了解国内医疗物资市场供求及产品价格信息,部署开展我办应急医疗物资需求调查,商讨拟对外采购重要医疗物资品种及数量。
(三)抓好市场供应。根据我办重要医疗物资库存储备及市场供应情况,开设重要医疗物资线下供应站点,方便民众和企业购买。加强与县内外大型医药企业的沟通联系,随行就市、下单抢购一批库存较少或紧缺防疫物资,依靠办侨联等群体力量,广泛动员海内外乡亲捐献资金或采购物资,全力保障全办防疫物资市场供应。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要加我办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主动谋划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储备和保供工作,确保组织领导、工作机制、人员队伍、经费保障和物资储备全部到位,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二)加强资金保障。办财政局要设立医疗物资储备专项资金,开辟资金拨付“绿色通道”,保障重要医疗物资及时采购储备到位、保供到位。各相关部门要建立疫情防控资金台账,严格规范资金用途,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办侨联要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和海内外乡亲捐款捐物。
(三)加强部门协作。办医疗物资保障组成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共同做好我办疫情防控常态化重要医疗物资保供工作。医疗保障组成员要组织落实保供工作,加强医疗物资储备监测,要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时提出保供需求、储备数量及调整建议。
医疗应急物资储备方案 篇3
一、工作目标
(一)建立完善新冠肺炎防控运行机制,及时发现和报告新冠肺炎病例,有效防控疫情扩散,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报告”,提高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能力,发现疑似病例及时处置和转诊,防止医务人员感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早期排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
(三)规范病例发现、报告、标本采集及运送、医务人员防护等工作。确保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以控制疫情蔓延扩散。
二、工作原则
高度重视、联防联控、预防为主、充分准备、依法管理、协调指挥、加强培训、快速反应、尽早上报、规范诊疗、集中收治。
三、组织管理
组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政府、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负责全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治工作和领导,相关重大问题的决策,统一部署预防和控制工作和应急人员的调动。并成立医疗专家组和应急分队、消毒隔离组、后勤保障等组织。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专家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医疗组成员:
护理组成员:
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应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4.消毒隔离组
组长:
副组长:
5.后勤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在应对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的相关工作。本预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
五、应急准备
(一)做好物资储备。各科室要认真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市(区)卫生健康局对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对各种物资(包括抢救治疗必需的设备、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等)进行调查摸底,对各种专用救治设施、设备做好登记备案。各科室对缺少的医疗急救设备设施要尽快填平补齐,做好各种应急物资储备,并处于可用状态。
(二)做好应急值班。根据医院应急值班安排,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各科室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切不可擅离职守。值班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各种应急机制和流程,保障应急工作通畅开展。
(三)做好各领域的具体应急流程和应对措施。包括医院出入口预检分诊、医院病房封闭管理、所有出入人员管理、住院患者管理、后勤保障管理等各细分领域的具体防控应对措施和发生疑似新冠肺炎病例后的应急流程等。
六、防控措施
(一)实施分层、分级处理原则,逐级处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在门诊通风良好的醒目位置设立预检分诊点,预检分诊点和发热门诊做好门(急)诊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和登记报告工作,填写《发热门诊病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病例初步筛查登记表》,同时对接触过患者的医务人员进行登记。
(二)病房实行封闭式管理。在疫情防控期间,医院院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原则上不接待外来人员,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利用各种信息化手段,建立与患者、患者家属的线上沟通渠道,争取其亲属的理解支持;及时对外公布院内的防控形态,以免造成患者及亲属的恐慌。疫情期间禁止探视,禁止探视人员
进入住院部,以免交叉感染。疫情防控期间不接受任何家属外带食品或用具进入医院。
(三)病例发现与报告。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开展新冠肺炎病例的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在新冠肺炎监测和日常诊疗过程中,应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
(四)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五)医院各病区备好隔离房间。一旦发现有不明原因发热、干咳、呼吸困难、胸痛等症状的住院病例应立即单人单间隔离治疗。同时同一房间的其他患者相对集中隔离观察,开展进一步排查。
(六)原则上对于病情不紧急、不严重的患者不安排入院。发热病人在入院前均应采集咽拭子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并经过详细的“新冠肺炎”排查后收治入院。
(七)指定一个病区作为新入院发热患者的集中收治病区,并实行单人单房隔离治疗。
(八)发现疑似及确诊病例应按政府规定程序收入相应的定点医院隔离治疗。转运疑似和确诊病例前,须报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后,经拟收治的定点医院专家会诊评估,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临床专家组组长或副组长同意后再转诊。并做好运送人员的个人防护和车辆消毒。
(九)封闭医院侧门,留医院正门作为唯一进出口,入口处设立临时预检分诊和体温监测点,所有进入院区的人员须经过体温筛查、流行病学疫情接触史评估分诊以及登记相关信息后方可进入诊区就诊。限制就诊陪同人员数量,所有进入院内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十)所有诊断尚未明确的发热病人不得进入本院病房区域,如确实因病情需要进入本院就诊,需提供发热门诊重点医院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证明书和病历。对于分检排查出的可疑病例,将其安置在我院的临时隔离观察室,并通知发热门诊重点医院安排专家在2小时内来院进行排查。
(十一)做好所有人员健康监测筛查和流动管理。建立早晚检测制度,每日安排专人对医院全体工作人员、住院患者和其他进入医院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者按规定报告,进行单人隔离并开展进一步排查。
(十二)对临床科室的陪护人员要求不得外出;对医院的安保人员要求不得与来自疫区的人员接触,做好自我防护。
(十三)为减少人员流动,暂停住院病人的聚集性活动、尽量减少外出病房的机会;进入门诊的就诊患者和亲属要求就诊后尽快离开,不得逗留以及走动到除门诊外的其他院区。
(十四)医院膳食组要求每位员工原则上不得在饭堂集中用餐,个人自带饭盒打饭回科室进食,减少员工聚集。
(十五)医务人员发现疑似病例后,应立即进行就地隔离,并报告领导小组和启动科室应急预案,逐级上报。由医院在2小时内组织院内和区(市)有关专家会诊,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原则上转诊至定点收治机构隔离观察或诊治。
(十六)做好院区环境清洁消毒。认真执行通风、消毒制度,正确佩戴口罩,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医院每天安排专门人员对全院所有工作区域、居住区域每日定时通风、定时消毒,特别是加强对病房、门诊等重点活动场所的消毒,做好医院垃圾、污水、污物的消毒处理。加强医院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管理。
七、预检分诊点设置
1.单独设立预检分诊点,不适用导医台代替预检分诊点;
2.对发热患者及陪同人员给予并教会佩带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询问流行病学史(发病前两周有市旅行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曾经接触过来自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有聚集性发病),有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好详细登记。
3.有流行病学史的患者且有症状者应及时告知发热门诊工作人员,同时电话报告医务部、院感科。
4.预检分诊人员应按一级防护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手套),同时做好手卫生。
5.经预检分诊查出的发热病人,应由预检分诊处的工作人员陪送到发热门诊,预检人员发生异常或意外情况应及时报告。
6.实行24小时值班制(晚间设在急诊科,标识醒目)。
八、发热门诊设置
1.发热门诊和观察室要在独立区域设置,设立独立的医护人员工作区域,医护人员有专用通道;设置隔离留观室;本地区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发热门(急)诊承担接诊工作的医务人员按二级防护着装。
2.应有明显的标识,与其他诊室保持一定距离;分别设立医务人员和病人专用通道;留观患者单间隔离,房间内设卫生间;患者病情允许,应当戴外科口罩,并限制在留观室内活动。
3.建立接诊病人登记本。内容包括:接诊时间、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单位、联系方式、诊断、患者去向及接诊医生签名。严格执行发热病人接诊、筛查流程,并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
4.建立终末消毒登记本。内容包括:空气、地面、物体表面及使用过的医疗用品等消毒方式及持续时间、医疗废物及污染物的处理等,最后有实施消毒人和记录者的签名,并注明记录时间。
5.保持通风良好,落实消毒隔离措施。
6.防止人流、物流交叉,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相关制度。
7.落实发热病人登记报告制度。
8.患者转运:非必需情况,不允许患者离开隔离区域;尽可能减少与工作人员、探视者及其他患者的接触;如需转运,需使用专用的转运途径转运。
9.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医疗器械、污染物品、物体表面、地面等的清洁与消毒。
10.患者产生的所有垃圾均为医疗废物,用双层医用黄色垃圾袋封扎后送医疗垃圾暂存处。
九、应急措施
(一)建立具体清晰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按照分类诊治、流程规范、措施适当的原则实施医疗救治,合理调整预检分诊流程,科学调配人员、设备,抽调专门的护士进行巡视,加强患者的管理。
(二)按照要求规范设立隔离病房,对发热患者进行管理。
(三)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加强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发热门诊感染防控及医务人员防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工作。加强医疗场所的通风换气与清洁消毒工作,对经常使(共)用的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电话机、电脑鼠标、手电筒等要定期消毒;采取相应措施做好院内其他患者的防护。
十、应急培训
实施分级全员培训。通过集中培训、科室内部培训、演练等多种形式,对全部医务人员进行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疫情报告、消毒隔离、院内感染控制、个人防护、就诊流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医疗应急物资储备方案 篇4
1.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医院应急作战、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地质灾害保障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物资应急储备工作。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急作战、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及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而造成群体人员伤害的医疗救援工作。
3.医疗器械应急保障工作体系
1)当启动医疗器械应急预案时,小组成员必须立即在岗在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保持通讯畅通
2)平时应做好一定数量的应急保障器材物质的储备,以备应急状态下紧急使用;定期查看和更新储备物质,使之经常处于有效期和正常状态。
3)平时应建立好应急状态下的器材采购渠道,每种设备或器材供货方至少3到5家,保证应急物质可在24小时内到货。
4)应急状态下,设备和器材采购可采取先调拨,后议价的方式,以最快速度保障供应。
5)应急状态下,医疗器械科维修工程人员采取先维修后报告的`方式,以满足技术保障的需求。
6)应急状态下,医疗器械科有权临时调配临床科室闲置设备供应保障使用。
7)应急状态下,医疗器械科每半个工作日向分管院长汇报本部门应急保障工作情况。
8)应急状态取消后,医疗器械科2个工作日内应书面总结工作经验并向分管院长书面汇报此次应急保障任务情况。
4.培训和演练
设立定期应急保障培训制度,熟练掌握应急工作流程和要求,并适当进行应急保障任务的演练,提高器械科在真实状态下的应急保障能力。
医疗应急物资储备方案 篇5
根据20xx年3月31日市物资保障组会议要求,为确保在有限时间和有限资源情况下,做好辖区内医疗防控物资保障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参照《贵阳市、贵安新区新型冠状病毒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预案》中后勤物资保障专班组成临时保障专班。并根据物资保障工作情况及时增加市交委、市财政局、市卫健投集团等单位人员进入专班。在应急状态下,专班人员在市政府集中办公,各单位可根据情况增派人员进入专班,确保参与人员工作精干、业务熟悉。
主要任务:根据疫情防控医疗防护物资保障需求,积极协调各方资源做好医疗物资调配、储运、生产、采购等工作。
二、应急调配
1.调配原则:启动全员核酸检测或封城状态后,县级物资保障组可向市级物资保障组提交物资申请。当启动区域核酸检测时,原则上保障服务人员数小于70人或保障采样点数小于5个的,由县级物资组提供统筹保障,市级不提供物资保障。
2.调配流程:为确保物资调配响应及时,在封城状态下的其他部门防护物资需求按照原常态化调配规则进行申请。在全员核酸检测启动状态下,物资调配不再按照常态化调配规则进行,调配权限下放,由临时保障专班班长作为物资调配审批人;区域核酸检测启动状态下,调配权限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作为物资调配审批人;按照市级物资应急调配流程(附件1)调配物资。
3.申请要求:县级物资保障组根据保障采样点数量和轮数填写《全员核酸检测应急物资申请表》(附件2)报送至市物资保障专班,原则上第一次申请为2轮保障需求数,第三轮开始前,各组根据剩余物资情况提出保障需求。开展区域核酸检测时,参照《全员核酸检测应急物资申请表》提出申请。个别品种有独立需求的在申请表中“其他需求”栏填写具体品种数量和原因。我市物资调配小程序启动运行后,采取优先线上申请,线下流程后补方式进行。
4.转运保障。全员核酸检测物资转运以各区(市、县)为主要转运力量,原则上县级物资保障组统筹负责从市级库到县级库、县级库到保障网点的转运,各街道办、社区、乡镇负责保障网点到各采样点的物资转运。市级交通运输专班筹备一定应急车辆用于补充转运力量,必要时提供保障。
三、物资状况
(一)现有物资:按照贵阳市、贵安新区开展3轮核酸检测的服务保障工作,设置8782个采样点,20865个采样台,一个采样点每天1个班次需工作人员11.4人测算,全市每天保障人员12.27万人,保障物资27类;按照主要物资市级储备保障50%,各区(市、县)保障50%的原则进行分级储备,部分垃圾处理、消杀类物品以各区(市、县)足量储备保障,市级储备按5%进行冗余储备。
(二)产能情况
略
(三)物资库点情况
物资储备网点清单见附件8
四、紧急补充
在各级物资未按规定采购到位或我市物资储备规模无法满足多轮次应急保障需求时,同时启动以下紧急措施开展物资补充工作。
1.紧急采购。根据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文件有关规定,由后勤物资保障专班成立应急采购小组,收集各方供应商信息(含省内厂商、原有医疗系统供应商、市电商平台供应商等),建立应急供应商目录,按照到货时间优先、数量保障其次、价格适当原则,确定货源供应商,并填写《应急采购审批单》(附件3),经市物资保障组长或授权副组长审批后,由市卫投集团进行采购。(流程见附件5)。同时按照《市工信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应急生产保障工作方案》(附件9),组织辖区企业开展应急生产保供。
2.动用在地资源。各级物资保障组会同医疗救治组商议,可先行调用医疗机构的.物资用于全员核酸检测服务人员保障工作,调用的物资应在事后向医疗机构结算物资资金。医疗机构应确保正常运行20天的物资,超出20天储备物资方能予以调用。
3.统筹调配。对县级区域物资无法满足最低标准保障需求时,经市物资保障专班统筹研判,向市领导小组上报跨区统筹调度方案,协调其他县级物资进行协同保障,跨区调配流程见附件4。在跨区调配中,接受物资区域应在事后向供应地结算物资资金。
4.请求支援。市物资保障组及时对接省医疗物资保障组,制定省内物资支援清单(含省级、周边地州储备情况)。由市物资保障专班按省医疗物资保障组工作流程,申请省级物资支援,必要时,由市领导小组报请省领导小组协调周边地州物资支援。
五、优先性原则
在统筹资源有限(不充足)情况下,各级物资保障专班按照以下规则确定资源调配。
1.区域优先原则:疫情重点采样区高于边缘区域保障,人员集中区域优先于人员分散区域保障,政府重要机构所在区域优先于商业区域和偏僻区域。
2.人员优先原则:参与服务保障人员按照岗位设置,优先于外围协助人员保障,未提供充足物资保障的区域是否暂缓开展采样,由市全员核酸检测领导小组确定。
3.降标原则:正常情况下,各区(市、县)按照《贵阳市、贵安新区全员核酸检测服务人员物资保障方案》标准进行物资保障,物资不充足或者调配不及时,在满足以下条件:临时采样点选址适宜通风充分良好、临时采样点设置达到标准、临时采样点服务保障人员人数满足采样需要、严格管控现场人员间隔距离(大于1米)、严格管控现场人员人数(小于50人)的情况下,可按照《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核酸检测能力建设管理调度工作方案》中降低防护标准(帽子、隔离衣、乳胶手套、普通医用口罩),但垃圾处理、样本转运和采样台服务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贵阳市、贵安新区全员核酸检测服务人员物资保障方案》标准保障。
六、物资保障要求
(一)管控及封控区域保障
1.封控区域医药防控物资缺乏时,由各区(市、县)设立集中库点,用于接收支援物资的中转调配。原则上各区县设立不少于1个,设置在辖区边界。
2.由市级运输转运专班负责组织运力将支援物资运抵集中库点后,各区(市、县)物资保障组派专人接收管理物资,运输支援车辆及人员在转运过程中,不下车、不接触封控区人员及物品,搬运人员由各区(市、县)物资保障组负责。
3.管控区域医药防控物资缺乏时,由各区(市、县)物资保障组派遣运力,到指定物资储备点提取物资。
(二)市场需求保障
当市场医药防控物资出现短缺时,由市物资保障组结合我市储备库存数量确定市场投放数量,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各大药店面向市民进行投放,各区市县物资保障组可在本辖区范围内,结合自身储备情况,开展局部投放或发放工作。
(三)全员核酸保障
根据各级物资储备管理模式,结合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为确保应急启动时,确保4-6小时完成内首轮物资调配到位的总体要求,各县级物资保障组按照一下要求进一步改进完善县级物资调配保障方案。
1.储备层级。为确保人员密集区域物资转运工作及时展开,达到从县级储备库到各物资保障网点转运不超过2小时的分发转运要求,提出如下储备要求:对于主要城区物资保障网点数超过6个的,必须将首轮保障物资下沉至各物资保障网点进行管理;不足6个的,若采取县级集中管理模式,也需要参照打包管理标准进行预打包。
2.打包管理。为确保应急启动时,物资及时分发到位,转运有序,在常态化下,各物资保障网点应对第1轮物资进行打包管理,打包方案分为A方案和B方案,各县级物资保障组根据储备模式指导各保障网点确定:
(1)A方案:按照防护级别进行独立成套打包,其余消杀类用品物资独立打包或单独存放。应急时各物质保障网点应根据采样点需求数量进行测算后分发配送。
一级防护包:防护口罩、工作帽、隔离衣、乳胶手套。
二级防护包(垃圾清理):防护口罩、工作帽、防护服、乳胶手套、乳胶检查手套(无菌)、靴套、护目镜。
二级防护包(样本整理):防护口罩、工作帽、防护服、乳胶手套、乳胶检查手套(无菌)、靴套、隔离面屏。
各类包用不同颜色包装袋包装或在包外标注级别(一级、2级垃圾清理、2级样本转运)进行区分。
(2)B方案:物资保障网点按照1点1台设置标准,打成基础包,在按照每增加1台设置标准打成增量包。物资调配时,根据设置点位和台数将1个基本包和若干增量包一次性全部调配到对应采样点,基础包和增量包外包装要明显。(建议每包内附带一张人员物资分配清单,便于采样点人员按单分配)
3.执行原则:物资保障网点所保障采样点数小于10个(含),自行确定是否打包;保障采样点数大于10个小于30个(含)的,至少打包5个点位的需求量;保障采样点数大于30个小于50个(含)的,打包率必须达20%;保障采样点数超过50个点打包率必须达40%,保障网点分设区域集中保障点的(如居委会),可独立测算。
4.转运要求:各区县物资保障组会同转运专班根据各转运路线、车辆、物资数量制定《县级物资保障转运能力底数清单》(见附件六)。按照“熟人熟路”的要求,在各区市县物资转运方案制定一周内,组织转运人员对运输路线进行熟路查看(重点是各区县库点到各保障网点路线及网点库房位置),组织转运人员与各网点物资管理人员进行熟人对接,确保人熟路熟、应急有序、对接流畅。
5.保障流程。各区县物资保障组会同医疗救援组,根据网点到采样点保障工作流程图(附件7),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的保障工作流程。
七、其他要求
1.人员落实。为防止人员重叠,保障不力。从市级物资保障组到各县级物资组及各保障网点,务必确保负责医疗机构人员、采样物资调配与负责服务人员物资调配的工作组或专班为两套人马。
2.培训到位。本方案印发两周内,各区(市、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培训计划,组织人员分批次完成对物资保障网点及采样点服务人员的两级培训。原则上由各区县物资组牵头,医疗救援组配合完成对物资保障网点管理人员培训(侧重点为服务人员物资调运及配置,核酸样本转运要求),由医疗救援组牵头,物资保障组配合完成对各采样点位点位长及工作人员培训(侧重点为现场搭建布置和个人岗位职责及防护)。
医疗应急物资储备方案 篇6
为进一步保障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引导高校学生有序返校的通知》要求,努力做好疫情期间物资保障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疫情防控物资优先采购原则。先采购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物资,其他无关物资可以延后采购。
2.采购效率优先原则。为提高采购效率,可以采取先采购后补审批的方式采购。
3.拓展渠道保证采购效能原则。为保证采购效能,除向定点供应商采购外,还可以通过附属医院采购渠道、网上电子商城、其他合法途径等渠道进行采购。
4.统筹协调、相互调剂原则。根据两个校区防疫工作需要,对防疫物资进行统筹采购和调剂。
二、组织领导
成立防疫物资储备工作小组,由招标采购办主管领导任组长,资产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采购中心和资产中心人员组成。工作小组职责:制定防疫物资储备工作机制,确定防疫物资种类、数量,完成防疫物资采购任务,统筹防疫物资采购调剂,定时向上级汇报防疫物资储备情况。
工作小组联系人:xx
三、物资储备种类
防疫物资储备种类和数量根据学校医务室指引,结合工作岗位需要进行确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个人防护装置: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
2.医护人员防护装置:N95或KN95口罩、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一次性防护服、护目镜。
3.健康检测用具:红外线体温计、水银体温计。
4.环境消毒用品:紫外线灯、医用酒精、二氧化氯消毒粉。
5、其他物资:室内灭蚊装置、检测用具电池、工作手套、消毒品喷壶。
四、物资储备所需资金和支付方式
防疫物资储备所需资金由学校财务处协调解决,以保证疫情防控需要为原则。
支付方式:可以采取日常的货到付款方式,凭发票等票据以公对公转账方式结算;也可以采取采购人刷公务卡支付,再凭发票等票据报销;紧急情况下,经防疫物资储备工作小组组长同意,采购人可以以现金、电子支付等形式支付,再凭发票等票据报销。
医疗应急物资储备方案 篇7
为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疫情防控物资统一调配,规范防控物资统计需求、采购、接收、发放等手续,合理、合规使用各级财政下拨、区红十字会划拨及其他社会团体、个人捐赠资金,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现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指导原则
(一)坚持全区一盘棋。
强化区级统筹和责任分工,落实好上级统一调配和本级采购、供应任务。
(二)建立日报告日调度制度。
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坚持日报告、日调度制度,及时掌握前期物资收、发、结存情况,合理调度近期需求。对重点医疗应急防控物资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管理、统一调拨。
(三)突出重点保障原则。
执行“四优先”要求,梯次安排、高效分配,切实做到优先保障一线医护人员必需;优先保障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环卫、网格化排查等基层一线人员必需;优先保障公共场所服务窗口人员必需(待窗口人员上班后);优先保障重点复产复工企业(项目)必需。优先保障后的富余物资方可安排其他需求。
二、具体内容
(一)规范防控资金管理。
1、各级财政拨付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接收的各类捐赠资金,全部交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安排,由区卫健委在区政府会计中心设立专户管理,专帐核算。
2、各类捐赠资金应确保专款专用,落实到防控一线。
(二)规范防控物资采购及置换管理。
1、坚持每日会商。
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每日上午召开会议研究当日采购、分配计划。
2、严格审批手续。
当日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内区卫健委副主任审批;当日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副组长审批。
3、灵活运用物资置换。
根据当期物资需求情况,对急需且暂难以采购到位的物资,可经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与相关单位进行同价值的物资置换。
(三)规范捐赠物资管理。
1、区红十字会、慈善组织、各基金会等接收的非定向捐赠物资,全部交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安排,统一造册、统一调配。
2、定向捐赠的物资,由接受捐赠的单位优先使用,富余物资可移交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调配。
3、强化对捐赠物资的规范管理,确保接收、支出和使用全过程透明可查、公平公开、规范有序。
(四)规范物资供给分配。
1、建立统一管理、条块结合、属地负责的供应保障机制。
医用重点防控物资由使用单位提出意见,经区应急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审核把关,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负责统筹协调,安排分配。
2、区各医疗机构防控物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安排。
不足部分,可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议研究后安排。
如出现特殊情况,可“一事一议”帮助解决。
3、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一线防控人员的一般防控物资安排。
一般防控物资原则上自行采购,难以采购且物资不足时可提出申请,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尽力帮助解决。
辖区内常住居民和企业,所需一次性口罩等一般防控物资,采取市场化方式供应,并有序向社会平价投放。
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商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落实。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从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调出的物资,资金由其自行承担。
4、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按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每日发放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各工作组、区直各单位的防控物资。
5、区教体局负责做好教职员工、学生的日常监测及物资需求保障和发放工作,物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提供。
发放给民办学校的物资,由区教体局负责统计汇总,资金由其自行承担。
6、部分重点企业(项目)的物资需求,经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议研究,区主要领导同意后给予保障,在落实签批手续后调出物资,资金由相关企业自行承担。
(五)规范物资登记管理。
1、完善物资入库验收。
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物资接收小组要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负责物资统一造册、建立入库台账。
根据货物特点进行合理堆放;对特殊物资,应隔离堆放。
2、完善物资发放管理。
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物资发放小组,应建立出库台账,落实领用手续。
对当日发放凭证,应妥善保管,并进行汇总登记。
3、完善物资回收管理。
各相关单位对帐篷、测温仪等可回收物资,使用结束后,要会同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做好清理消毒和回收工作。
对失去使用价值的,严格遵守报废程序,集中销毁,严禁流入社会。
4、完善物资统计工作。
各类物资变动情况均需专人负责进行统计,对物资的收、发、存情况,每日报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汇总。
三、其他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调用应急防控物资。对拒不执行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调度指令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追责。
(二)各地、各单位物资发放应及时公开发布市场投放信息,稳妥引导市场预期,避免因物资不合理投放等引起人群聚集。
(三)严禁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挪用、侵占或者贪污捐赠物资;对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动员宣州客商、乡贤、侨胞和社会有识之士积极开展捐赠工作。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结束后自动失效。
具体要求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负责解释,如上级另行出台规定,从其规定。
医疗应急物资储备方案 篇8
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内防扩散、外防输入”压力依然存在,为提前做好新冠肺炎及其他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确保全区医用防护物资物尽其用,根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准备工作的通知》(赣新冠指办函【20xx】61号)及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战略部署,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的物资储备原则,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部门联动。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总体决策部署,实行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统筹,指挥部办公室具体牵头,发改、卫健、工信、财政等多部门分工合作,相关成员单位加强联动、相互配合。
(二)协同作战、分工负责。疫情防控物资有关保障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协同作战和分工负责,后勤保障组中,属于职责范围的工作当责无旁贷,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明确分工,细化储备物资的范围和原则,加强物资储备的调度推进,共同服从疫情防控大局。
(三)科学测算、留有空间。结合疫情以来物资需求变化和经验,结合常住人口、疫情变化、医疗卫生机构现状等因素,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的物资储备量暂按30天总用量进行测算,并适当留有备用或应急空间。
(四)加强管理、厉行节约。本着实事求是、按需储备、提倡节约的基本原则,结合物资对储备条件、保质期和用量大小等具体要求,进行分类、分级、分点储备,避免造成物资浪费。
三、储备方式
(一)实物储备。医院和疾控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卫健部门发布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储备清单进行实物储备,确保30天需求量。
(二)合同储备。与具备物资生产资质和能力的企业签订合同,确保按30天需求量储备。
(三)产能储备。本区范围内物资生产企业在产能范围内保障本区物资需求。
为支持本地企业发展助力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以上三种储备方式应优先考虑本地企业。
四、组织领导
按照区疫情指挥部统一部署,在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应急保障组工作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统筹和协调物资保障和储备工作,研究和协调物资保障的重大事项;全面掌握物资生产和储备情况,解决影响物资供需、生产、储备和运输等问题;对全区物资进行统一储备、统一调配和紧急处理报请区疫情指挥部;统筹推进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物资随调随用。
组长单位:区发改委
成员单位:区卫健委、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市监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医保局、区公安局,各乡(镇、街道、区、场)人民政府。
应急保障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
五、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同、定期调度”的工作原则,各司其职、逐项落实。
(一)区发改委
1.负责牵头应急保障组日常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和细化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负责对全区物资进行测算,并组织采购。
2.负责与公共卫生储备储备企业按30天需求量达成合同储备协议。
3.根据区疫情指挥部工作部署,密切联络各成员单位,提请区疫情指挥部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工作推进会;加强对物资储备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调度和督导。
(二)区卫健委
1.负责对全区卫健系统进行测算,制定区直医院(含疾控)、各乡(镇、街道、区、场)卫生院的物资需求清单。
2.建立全区卫健系统储备库清单,定期将储备情况报应急保障组办公室。
3.强化对物资储备工作的日常调度,对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物资储备情况进行专业指导和日常检查,确保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疾控)的实物储备量在30天以上用量。
(三)区工信局
1.负责对全区物资的生产调度和产能统计;定期报物资保障组办公室;在需要时进行统一调配。
2.区分不同级别的疫情突发情况,制定详细的物资提产扩能预案,确保物资产能平时能稳定、突发情况能稳住。
3.协调解决物资生产企业的原材料、用工、技改等有关生产的困难。
(四)区医保局
负责协调对接市级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为物资采购提供技术支持。
(五)区市监局
负责对提供产能储备的生产企业进行资格认证,对其生产的物资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六)区财政局
负责对物资储备工作的经费保障。
(七)各乡、镇、街道、场、区人民政府
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对区域范围内物资的储备,加强物资生产企业的日常调度,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引导本地物资生产企业稳定产能,并定期将生产、储备及其他重大事项报区指挥部应急保障组办公室备案。
(八)其他各成员单位
根据区疫情指挥部统一部署,其他各成员单位依照部门职能,负责协调处理物资生产企业的用工、水、电、气以及运输保障工作;区红十字会等部门要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做好物资的寻赠寻捐和接收移交工作,其他有关事项。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思想上不得丝毫松懈
当前,疫情在全国各地偶发的情况仍未从根本上杜绝,各成员单位应继续加强对本地本部门疫情防控工作组织领导,思想上不得丝毫松懈,要持续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切忌对疫情防控形势和物资储备工作盲目乐观。
(二)强化担当,落实上不得推诿扯皮
物资生产、流通和供应,涉及面广、牵扯事项多,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意识,强化政治担当,要严格按照本方案中的责任分工安排,将各项任务逐项分解、进一步细化任务指标、量化事项指标,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与物资保障组办公室的日常联系和信息共享,同时,要明确具体经办的责任股室和责任人,确保目标有底数、任务有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