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援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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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援助方案 篇1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关于开展20xx年春风行动的通知》(黔人社通〔20xx〕16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残疾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暨农民工返乡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筑人社通〔20xx〕3号)文件精神,为在“两节”期间,开展好就业援助月暨“春风行动”专项活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

1.活动主题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

2.活动时间

20xx年1月17日-2月28日

3.服务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去产能职工及困难企业职工、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及农村低收入人口。

4.活动目标

通过乡镇、街道反馈数据,对有就业需求的不同群体,提供就业服务。

5.活动内容

(1)就业帮扶。根据乡镇、街道掌握重点服务对象基本信息和就失业情况,为开展有针对性的开展提供就业岗位支持。

(2)深挖岗位。积极联系辖区各类用人单位,广泛收集各类岗位(含灵活就业)信息。动员经营业绩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开发对技能、学历、年龄不做特别要求的岗位,拓展困难群众就业渠道。依托社区、乡村收集一批便民服务岗位,方便困难群众就近就业。面向确实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困难群众,挖掘一批公益性岗位用以托底安置。

(3)组织特色招聘。20xx年1-3月,每月组织1场系列专场招聘活动。同时,及时向乡镇、街道未就业人员推送企业岗位。一是乡镇、街道要通过QQ、微信、上门服务等方式,向有求职意愿人员定向推送岗位信息;二是乡镇、街道要将区级提供岗位招聘信息发布专栏、专区或政务电子大屏滚动播放;三是动员辖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方便困难群众获取就业信息;四是鼓励引导用人单位更多吸纳困难群众就业。五是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零工市场延伸,为灵活就业劳动者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开业指导、权益维护等针对性服务。

(二)“春风行动”专项活动

1.活动主题

春节送温暖,就业送真情

2.活动时间

20xx年1月21日-20xx年3月31日

3.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两节”期间关爱返乡农民工主题志愿服务活动,为返乡农民工提供政策宣传、岗位推荐等公共就业服务,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动员,营造全社会理解、尊重和关爱农民工的温暖氛围,帮助农民工顺利返乡、温暖过年、节后返岗。

4.活动内容

(1)返乡农民工动态监测。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做好农民工返乡动态监测,建立好基础台账,如实、按时做好日工作统计上报。

(2)建立“返乡农民工服务驿站”。配合省就业厅在东站、步行街设立“返乡农民工服务驿站”,供免费热水、免费充电等便民服务,并为返乡农民工发放口罩、春联等“生活物资礼包”。

(3)“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利用春节农民工返乡期间,组织一场“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指导返乡农民工参与省市组织的线上直播带岗活动。

(4)“春风行动”对外帮扶提供岗位。主动与“一县三乡镇”联系,春节期间,提供岗位参与“一县三乡镇”春风行动招聘会活动。

(5)开展返乡农民工座谈会。指导乡镇、街道组织好反乡农民工座谈会,为返乡农民工提供就业创业政策解读、岗位推荐、职业指导、劳动维权、问卷调查等公共就业服务“政策礼包”。同时,通过QQ、微信、短信、指导参与线上直播带岗等方式,为返乡农民工提供更多就业岗位信息,通过活动促进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今年就业援助月暨“春风行动”专项活动,将其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坚持面向基层,带着对困难群众、返乡农民工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落到实处。

(二)强化组织。各乡镇、街道要明确职责分工,确定专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因地制宜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服务活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要求,消除隐患,防范风险。

(三)突出重点。重点关注易地搬迁安置点,积极投放就业岗位,确保就业局势稳定。重点帮扶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农村低收入人口、困难残疾人和长江禁捕退捕渔民等重点群体,特别是对因疫情原因滞留就业地的农民工及困难群体,兜牢就业民生底线,防止失业返贫。

(四)主动宣传。各乡镇、街道要广泛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活动安排、参与方式。结合疫情防控实际组织活动启动仪式,媒体跟进报道,提高活动知晓度,扩大活动影响力。及时报送现场图片、影音资料、新闻线索及活动有关情况。同步启动、开展残疾人就业宣传年活动。

(五)材料报送。请各乡镇、街道要按工作要求,按时间节点统计上报工作,前报送活动总结、报表及相关活动图片简报。

就业援助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集中为就业困难人员送岗位、送服务、送政策、送温暖,帮扶一批困难人员就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关于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xx〕9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援助暖民心 就业解民忧。

二、活动时间

20xx年8-10月。

三、重点援助对象

(一)失业1年以上、大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身有残疾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身有残疾、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四、活动目标

(一)底数更精准。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能够及时发现认定,获得联系对接,实现援助对象基本信息、就业状态、就业意愿、服务需求基本掌握、动态管理。

(二)帮扶更有效。就业援助政策和服务知晓度、可及性明显提升,未就业援助对象尽快就业创业或投入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已就业援助对象就业稳定性进一步增强。

(三)温暖进万家。就业援助机制健全完善,就业援助成效巩固拓展,关心关爱就业困难人员的工作合力不断凝聚、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五、主要措施

(一)健全援助工作台账。开展登记失业人员、重点群体与低保家庭、持证残疾人数据比对,梳理年龄、失业时长等基本信息,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认定为援助对象,做好数据统计。组织联系对接、情况摸底,动态掌握援助对象基本情况,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状态清、就业意愿清、服务需求清。

(二)收集援助岗位信息。依托街道、社区等基层平台,收集一批便民商业、物业管理、家政服务、保洁保绿、基层协管等社区岗位、灵活就业岗位。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收集一批疫情防控、生活保供、交通物流等重点企业及中小微企业急需紧缺岗位。依托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责任感强的大中型企业,提供一批知识型、技术型等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设立一批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开发一批安排残疾人的按比例就业岗位。

(三)制定分类援助计划。组织职业指导师、创业培训师等专业力量,为援助对象开展个性化职业指导,制定“一人一策”援助计划,确定差异化帮扶举措。对有就业需求的,明确求职路径,开展针对性岗位推荐;对有创业需求的,明确创业方向,提供创业服务;对有培训需求的,明确培训目标,提供适合的培训信息;对就业意愿不强的,开展心理疏导,组织职业体验,帮助提振信心,引导积极就业。

(四)组织系列送岗活动。筛选适合援助对象的岗位信息,通过短信、微信、APP等方式“点对点”定向推送。搭建招聘流动平台,开出“就业大篷车” 、设立“就业驿站” ,送岗位进社区、进家门。运用直播带岗、云招聘等线上服务模式,举办小规模、专业化、高频次线下专场招聘会,组织援助对象积极参加招聘活动。

(五)加快援助政策落实。筛选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和用人单位,精准推送落实援助政策。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实施托底安置,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六)强化基本生活保障。开展援助对象与参保人员、低保家庭数据共享比对,为参加失业保险的援助对象按规定兑现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失业保险待遇,为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未享受低保和低保边缘户(原低收入家庭)、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未参加失业保险、已登记失业的符合我市享受救助财产标准援助对象,按照临时救助急难型程序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金。鼓励低保家庭援助对象积极就业,对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出低保标准的,可以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救助渐退期。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人社、民政部门和残联组织要高度重视活动开展,带着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活动务实高效。要加强配合,协同推进,区人社部门牵头抓紧制定本区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举措,优先保障就业援助工作政策和资金需要。要充分发挥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街道社区平台和社会组织作用,凝聚各方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合力。

(二)健全援助机制。各区要以此次集中活动为契机,坚持日常援助与集中援助相结合,健全就业援助长效工作机制,对就业困难人员做到及时发现、优先服务、分类帮扶、动态管理,力争发现一人、认定一人、帮扶一人。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区要开展就业援助政策和服务专项宣传,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提供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要大力宣传困难人员自主就业、自主创业和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的典型事迹,集中宣传就业援助工作中的特色做法和鲜活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就业援助工作。

活动期间,各区要及时报送活动进展及成效,相关工作信息、图文影像、新闻线索及时发至指定邮箱。活动结束后,各区要全面总结任务完成情况、主要数据、典型案例、意见建议,有关总结报告情况请于11月2日前分别报送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残联。活动统计表请分别于8月30日、9月29日、10月30日报送当月数据。

就业援助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集中帮扶困难人员就业创业,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主题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

二、行动时间

20xx年6月-9月

三、服务对象

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

(一)零就业家庭人员、“4050”人员;

(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脱贫人口、低保家庭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退捕渔民、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等。

四、行动目标

集中利用4个月的时间开展专项行动,对困难人员开展走访摸排、精准对接、重点帮扶,让符合条件的都能享受就业援助政策,有就业需求的都能获得岗位信息,有培训需求的都能参加技能培训,有创业意愿的都能得到创业扶持,确保困难人员就业需求有响应,就业服务跟得上,就业帮扶有成效。

五、主要任务

(一)全面摸排联系。结合全市人力资源信息库建设,以社区、村为单位组织基层就业工作人员、劳务经纪人,全面摸排困难群体未就业人员信息,掌握其就业失业状况、就业创业意愿、技术技能水平、培训服务需求等情况,做到“一人一策”“一人一档”。6月底前,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要建立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台账。

(二)多方筹集岗位。深入辖区各类用人单位,广泛收集符合困难人员就业需求的岗位。依托社区、乡村开发收集一批便民服务岗位,方便困难人员就近就业。动员经营业绩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提供一批低门槛就业岗位,定向招用困难人员。储备一批保洁保绿、基层协管等公益性岗位,对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进行托底安置。

(三)开展面对面服务。对每名登记失业的困难人员要做到主动对接、人人见面、分类帮扶、逐一销号。有求职需求的,向其推荐至少3个有针对性的岗位。有技能提升需求的,及时组织参加培训项目。对长期失业的,加强职业指导,帮助提振信心、明确求职方向。

(四)推行政策免申即享。用好大数据比对分析手段,对促进困难人员就业的各类补贴政策,推行政策找人、免申即享。对个别暂时不具备免申即享的政策,均实行网上申报,并提供代办帮办服务。进一步优化政策经办流程,加快资金的发放进度,确保补贴及时到账、应享尽享。

(五)组织专场招聘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分类筛选用人单位和就业岗位,多形式开展困难人员专场招聘活动。运用信息化技术加强就业岗位精准推送,促进人岗匹配。在广场、车站等人员聚集区域设置招聘信息发布专栏专区,方便困难人员获取就业岗位信息。动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拓展就业招聘服务供给渠道。

(六)强化创业扶持。结合本地区产业特色和资源禀赋优势,对有创业意愿的困难人员提供创业培训、项目推荐、开业指导、融资服务等“一条龙”创业服务。主动为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落实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助等政策。组建创业导师专家服务团,对困难人员的创业项目开展后续跟踪服务,把创业者“扶上马、送一程”。

(七)支持灵活就业。加强灵活就业岗位信息归集,支持困难人员多渠道灵活就业和新形态就业,持续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加快零工市场建设,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零工市场延伸,为灵活就业劳动者提供即时性、针对性的就业岗位。对从事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按规定落实好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将其作为稳就业保就业的重要抓手和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带着对困难人员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将党和政府对困难人员的关心落到实处。要精心组织实施,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进度、工作要求。

(二)强化督促指导。市局将成立十个指导组,对各区县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工作划片包干开展指导。通过查阅台账、电话抽查、实地走访等形式,重点检查各区县的登记失业困难人员数量是否下降、是否与未就业困难人员见过面、是否向每人推荐3个岗位、有培训意愿的是否参加培训、有创业意愿的是否得到创业扶持。相关情况将按月进行通报。

(三)做好安全保障。要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做好线下招聘活动组织工作。严格设定困难人员个人信息使用范围,强化各级各类信息平台系统安全防护,提供就业服务的社会机构要按规定签订保密协议,严防困难人员个人信息泄露。

(四)广泛宣传引导。要紧扣专项行动主题,运用新闻媒体、微博微信、广播电视等渠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要做好专项行动跟踪宣传,及时报道经验做法和亮点特色,上报专项行动进展工作信息。

就业援助方案 篇4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10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办〔2020〕16号)等要求,决定从2020年6月至12月底,在全市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行动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提升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对象就业创业能力、实现具就业创业为首要工作任务,通过实施“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行动计划”,切实减轻疫情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影响,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满意感,确保到年底全市就业困难人员存量不高于去年同期水平。

二、帮扶对象

本市户籍或持有《武汉市居住证》的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已进行了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人员。目前,主要是对前期调查摸底形成的《各区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分解统计表》中1.5万余人(见附件1)进行就业帮扶。今后,对新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也要及时纳入就业帮扶对象范围。

三、帮扶措施

(一)实施精准帮扶。根据帮扶对象的人员类型、培训意愿、就业愿望等,制定帮扶具体方案,坚持分类施策,对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人员,重点通过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组织参加线上线下招聘会等形式实现就业,或推荐其参加创业培训,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鼓励自主创业;对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等人员,针对其特点和企业用工需求,通过开展专场招聘会,帮助符合岗位条件并有意愿赴企业就业的帮扶对象与企业取得联系,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岗前培训,积极为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政策,帮扶实现就业;对部分年龄偏大、技能较弱的援助对象,通过岗位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的方式予以帮扶;对城镇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成员,不挑不拣十个工作日内推荐上岗,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二)组织专场招聘。通过开展小型化、多频次、精准化的“为百姓送岗位社区行”以及“金秋招聘月”等招聘活动,预计全市举办线下招聘活动不少于100场(每个区不少于8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与企业岗位精准对接。在“湖北公共招聘网·武汉”开展线上招聘活动150场(每个区不少于12场),开辟“湖北公共招聘网·武汉——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行动计划”专栏,发布有关招聘会信息,方便就业困难人员查询、报名应聘。积极落实就业创业服务(职业介绍)补贴等政策,引导民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举办面向就业困难人员的招聘活动,努力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

(三)开展技能培训。结合举办的各类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组织定点培训机构现场提供技能培训咨询、报名等服务。组织就业困难人员在人社部、省人社厅公布的“中国职业培训在线”等免费线上培训平台进行线上培训登录注册并参加线上培训。依托全市各类定点培训机构,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保安员、物流员、烹调师等适合就业困难人员需求的技能培训,并落实就业培训补贴和培训期间生活补助等政策。为就业困难人员、用人单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搭建合作平台,通过开展“订单式”“订岗式”培训,使就业困难人员参训专业(工种)与企业用工需求精准对接,实现“结业即就业”。

(四)优化创业服务。每个区今年至少举办一场线上或线下的创业项目展示、创业开业指导、创业培训到社区活动,积极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创业实现就业。搭建平台,引导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返乡创业园区就近与社区合作,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创业项目推介、创业指导讲座等服务,鼓励其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入驻并给予场租水电费减免。

(五)健全线上服务。印发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指南,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信、手机APP等线上形式宣传,推广就业服务事项“湖北政务服务网”“网上办”,方便就业困难人员查询、知晓、掌握及申领。进一步发挥“15分钟就业服务圈”社区服务端的就业政策查询、岗位信息发布、就业数据采集、就业失业登记、相关就业补贴申领等作用,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近就便的公共就业服务。在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以及居民小区张挂“湖北公共招聘网·武汉”微信公众号宣传彩页,方便就业困难人员通过手机扫码直接发布就业需求、浏览招聘信息、参加线上招聘活动。

(六)组建服务专员。每个区、街道(乡镇)及社区(村)指定不少于一名就业服务专员,每名专员指定帮扶就业困难人员10-30人,及时掌握其就业创业情况,对未就业的,通过微信、手机短信、QQ等方式提供岗位信息不少于3个(次)。将新失业人员中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及时纳入援助范围,列出明确的援助对象清册和服务任务内容清单,做到“四清”:人员底数清、技能水平清、就业愿望清、创业诉求清,切实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各区于6月8日前将填报的《武汉市区就业服务专员名册》(见附件2)报市局。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上旬)。印发全市实施方案,召开工作部署会。

(二)组织实施阶段(6-12月)。各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活动方案,指定专人负责,组建就业服务专员队伍,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三)总结评估阶段(12月下旬)。全面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适时查摆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要高度重视,成立由区人社部门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把此次活动作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务实之举,6月8日前,上报本区“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行动计划”方案,扎实开展各项活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调联动。各区要发动街道(乡镇)、社区(村)积极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行动计划”各项活动,调动企业、培训机构、创业孵化平台等社会力量参与活动,形成工作合力。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发现和解决就业困难人员援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完善措施办法,提高工作成效。

(三)确保活动实效。各区要开展不定期专题会商,研究活动推进情况,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数据的比对和分析,实现动态监测。每季度末月25日前,各区填报《武汉市xx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服务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12月25日前,上报本区活动总结。市局将定期对各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促进责任落实、政策落地、工作落细。

就业援助方案 篇5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和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建立就业援助工作长效机制,根据铜陵市及Z区民生工程“十二五”建设规划,结合建设创新创业之城,现就实施20xx年就业创业援助民生工程项目,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适应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要求,通过多渠道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鼓励自主创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服务活动,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通过建设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者搭建创业平台;通过继续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使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就业困难人员。

二、目标任务

1、20xx年建成Z区被征地农民创业园1个。

2、大力开发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全年新增公益性就业岗位100个,其中安排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人。

三、落实措施

1、建立目标责任体系。将年度就业目标任务层层分解下达到区相关部门及镇、办、社区。

2、加大农民工创业园建设力度,积极筹措建设资金,确保建成后的农民工创业园达到省级创业示范园建设管理标准。

3、积极开展各项就业援助活动,综合运用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培训、公益性岗位和其他劳动保障相关服务措施,提供针对性服务,并依托各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和社区社会保障服务站,积极落实就业扶持政策,跟踪各项服务措施的落实。

4、加强创业就业服务,对困难群体实现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组织起来就业的,积极给予指导,帮助其落实优惠政策和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

5、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建立定期通报制度。

6、落实资金,保证政策兑现。积极落实现行就业再就业资金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切实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加强指导,确保帮扶到位。被征地农民工创业园安排资金2500万,其中区财政安排150万、市配套150万、开发区自筹2200万。

7、加强政策宣传,做好舆论引导。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社区电子显示屏、就业网站,民生工程大力宣传就业援助政策和就业援助开展过程中的典型事例,继续营造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氛围,调动社会一切力量推动全民创业工作顺利开展。

四、工作要求

1、各镇办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通过家访等具体方式,摸清本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和尚未实现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确定重点援助对象范围,并针对不同的.对象制定就业援助工作计划,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2、全区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要努力健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络,强化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服务和促进就业的职能,将就业援助工作与20xx年各项就业服务活动和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等相关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帮助一批援助对象切实解决面临的就业困难问题。

五、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就业援助方案 篇6

为贯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迎国庆就业援助进家入户专项活动的通知》的精神,为国庆60周年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日常开展就业援助活动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迎国庆就业援助进家入户专项活动。我社区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xx年9月10日——20xx年9月30日

二、活动主题

援助进家,政策到人,帮您就业。

三、工作目标

(一)帮助未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二)帮助已经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稳定就业。

四、活动内容

(一)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开展入户家访活动,了解辖区内所有援助对象的情况和困难。

(二)对全部未就业的援助对象,上门提供岗位信息和相关就业服务。凡是能落实就业岗位的,在活动期间全力帮助实现就业。

(三)对已就业的'援助对象,凡应享有扶持政策而未享受的,要以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为重点,在活动期间切实将扶持政策落实到人。

四组织相关宣传工作,和本次活动提供援助服务的具体措施,营造全社会帮助就业工作,互帮互助、共度难关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社区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明确此次活动在保稳定、保就业方面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

(二)社区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指导,保证活动时效。要重点做好活动方案的制定和监督指导工作,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认真做好走访摸查和各项具体援助工作

(三)社区要充分发挥贴近基层、贴近居民的优势,在日常开展援助工作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此次活动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一帮一、面对面的服务,确保援助工作落到实处。

就业援助方案 篇7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集中帮扶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创业,服务惠民生、托底线、救急难、保稳定,根据省人社厅工作部署安排,我市决定于20xx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在全市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就业帮扶

真情相助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

三、援助对象

(一)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劳动者等各类就业困难人员;

(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三)去产能中失业人员和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

(四)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四、工作目标

以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去产能职工安置和就业脱贫工作为重点,强化宣传引导,全面摸清底数,集中为各类就业援助对象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送政策,帮助一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维护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为社会和谐发展做出贡献。

五、活动内容

(一)走访登记。各地要实行分片包干,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街道、社区特别是独立工矿区,全面摸清辖区内各类就业援助对象底数,准确掌握其家庭情况、个人状况、就业意愿、困难问题,切实做到走访到户、登记到人、信息到库。

(二)广泛宣传。各地要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政策进基层、进社区、进企业活动,通过政策宣讲会、专题展板、现场咨询、有奖问答、主题日历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群众在家门口了解政策。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传统媒介与新兴媒体相结合,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新媒体,在活动期间集中推送就业援助政策措施、岗位信息及办理程序。

(三)收集岗位。各地要深入走访辖区内用人单位,精准征集各类适合就业援助对象的岗位信息。要广泛动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收集一批岗位,召开面向就业援助对象的专场招聘会。以国有企业为重点,组织残疾人专场招聘会,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积极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和社区基层服务岗位,通过集中招聘、上门推荐等方式,重点帮扶困难人员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四)精准服务。各地要根据援助对象的实际情况,提供个性化的'职业指导,开展技能测评和职业规划,制定具体可行的求职计划。根据援助对象技能特点和就业意愿,主动为其提供至少三次职业介绍。依托各类培训机构,为援助对象提供针对性强的职业培训,提升其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

(五)落实政策。各地要简化程序、降低门槛,加大创业帮扶、企业吸纳、灵活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力度,确保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企业和就业困难人员都能依法依规申领享受政策。

(六)重点帮扶。各地在全面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的基础上,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在对象上,重点做好零就业家庭成员、去产能职工就业安置工作;在企业上,重点帮扶去产能职工规模大,内部分流安置难、解除关系难的企业。各地要加强政策倾斜、资金保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区域性失业风险。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充分认识做好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与当地残疾人联合会对接,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扎实推进活动开展。

(二)抓好跟踪回访。各地要强化跟踪问效,通过实地检查、随机抽查、集中督查等方式,对辖区内活动开展情况开展督导检查。要及时回访已援助对象,听取反馈意见,对援助效果不理想的,仔细查摆问题,认真研究解决,搞好后续服务。

(三)认真总结报告。各地要及时总结上报本地区援助月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以工作信息、简报等形式予以总结推广。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做好活动统计工作,真实准确地汇总上报。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xx年2月15日前,将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援助方案 篇8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集中帮扶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创业,服务惠民生、托底线、救急难、保稳定,根据省人社厅工作部署安排,我市决定于20xx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在全市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就业帮扶

真情相助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

三、援助对象

(一)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劳动者等各类就业困难人员;

(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三)去产能中失业人员和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

(四)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四、工作目标

以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去产能职工安置和就业脱贫工作为重点,强化宣传引导,全面摸清底数,集中为各类就业援助对象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送政策,帮助一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维护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为社会和谐发展做出贡献。

五、活动内容

(一)走访登记。各地要实行分片包干,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街道、社区特别是独立工矿区,全面摸清辖区内各类就业援助对象底数,准确掌握其家庭情况、个人状况、就业意愿、困难问题,切实做到走访到户、登记到人、信息到库。

(二)广泛宣传。各地要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政策进基层、进社区、进企业活动,通过政策宣讲会、专题展板、现场咨询、有奖问答、主题日历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群众在家门口了解政策。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传统媒介与新兴媒体相结合,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新媒体,在活动期间集中推送就业援助政策措施、岗位信息及办理程序。

(三)收集岗位。各地要深入走访辖区内用人单位,精准征集各类适合就业援助对象的岗位信息。要广泛动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收集一批岗位,召开面向就业援助对象的.专场招聘会。以国有企业为重点,组织残疾人专场招聘会,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积极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和社区基层服务岗位,通过集中招聘、上门推荐等方式,重点帮扶困难人员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四)精准服务。各地要根据援助对象的实际情况,提供个性化的职业指导,开展技能测评和职业规划,制定具体可行的求职计划。根据援助对象技能特点和就业意愿,主动为其提供至少三次职业介绍。依托各类培训机构,为援助对象提供针对性强的职业培训,提升其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

(五)落实政策。各地要简化程序、降低门槛,加大创业帮扶、企业吸纳、灵活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力度,确保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企业和就业困难人员都能依法依规申领享受政策。

(六)重点帮扶。各地在全面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的基础上,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在对象上,重点做好零就业家庭成员、去产能职工就业安置工作;在企业上,重点帮扶去产能职工规模大,内部分流安置难、解除关系难的企业。各地要加强政策倾斜、资金保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区域性失业风险。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充分认识做好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与当地残疾人联合会对接,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扎实推进活动开展。

(二)抓好跟踪回访。各地要强化跟踪问效,通过实地检查、随机抽查、集中督查等方式,对辖区内活动开展情况开展督导检查。要及时回访已援助对象,听取反馈意见,对援助效果不理想的,仔细查摆问题,认真研究解决,搞好后续服务。

(三)认真总结报告。各地要及时总结上报本地区援助月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以工作信息、简报等形式予以总结推广。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做好活动统计工作,真实准确地汇总上报。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xx年2月15日前,将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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