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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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深基坑工程的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在建工程及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及地下管线的安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

本规定所称深基坑工程,包括基坑(含边坡)支护结构、支撑体系、地下水处理和土方开挖等内容。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深基坑工程前期准备、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检测、监测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深基坑工程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具体负责所辖区域内深基坑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为加强深基坑工程设计和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深基坑工程的设计(含监测)方案和施工方案应当经专家评审,其中,设计(含监测)方案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深基坑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评审过程由直接负责监督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进行监督,通过评审并经修改完善的方案报

1.送工程所在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并由监督机构报市建委备案。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深基坑工程,由监督机构报请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评审过程进行监督。

(一)开挖深度超过8米或者地下室二层以上(含二层)的深基坑工程。

(二)深度虽未超过8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比较复杂及工程影响重大的深基坑工程。

第六条市建委负责建立全市深基坑工程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从专家库中抽取产生。评审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应当对设计(含监测)、施工方案作出明确的结论意见。

第二章深基坑工程的报建与许可

第七条深基坑工程必须在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将深基坑工程进行招标,深基坑工程招标时,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深基坑工程,必须依法发包给具有一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具有相应作业能力的施工企业承担。

(一)开挖深度超过8米或者地下室二层以上(含二层)的深基坑工程;

(二)深度虽未超过8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比较复杂及工程影响重大的深基坑工程。

对上述条件以外的深基坑工程,必须依法发包给具备二级及以上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具有相应作业能力的施

2.工企业承担。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将评审通过的深基坑支护工程设计图纸报审图机构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书。

第十条各级相关职能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深基坑工程的设计(含监测)方案和施工方案是否具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程序性审查,对未经专家评审通过的设计和施工方案,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时,除按规定提交有关文件外,应同时提交深基坑工程设计图纸、深基坑工程专家评审意见、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图意见以及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深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第十二条未在本市范围内应用过的深基坑设计、施工新技术、新工艺,应结合合肥市具体地质情况,须经过市建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通过后方可在我市试点应用。

第三章前期准备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是深基坑工程建设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测等单位在按照各自职责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勘察前对深基坑附近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现状,以及同期施工的相邻建设工程施工情况进行调查,调查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测等单位,并承担因提供资料不全或不准确而造成事故的相应责任。

3.前期的调查范围从基坑边线起,向外至少延展到基坑开挖深度3倍的范围为止。

对其它可能受影响的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也应作好检查;对可能发生争议的部位应拍照或摄像,布设记号,并作好记录。

第十五条深基坑工程相邻有多项建设工程相继施工时,各相关建设单位要采取措施,共同做好协调、配合工作,避免对相邻建设工程造成不良影响。后施工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相邻建设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共同研究确定。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为保证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所需要的相关费用。因深基坑支护问题造成基坑周围建(构)筑物、设施损坏和人员、财产损失的,建设单位应先给予赔付,后由造成事故的责任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深基坑支护工程的检测、监测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其费用应单独列支,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承担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计价的安全技术措施费,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施工,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不按审查通过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不得压缩合理工期和削减施工过程中的检测、监测项目。

第十九条对受影响可能发生争议的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建设单位应当与有可能受影响的产权单位或业主代表共同委托有资质的房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并签订相关协议。检测单位应当提出建筑物、构筑物可承受外界影响的程度。对于因深基

4.坑施工造成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受损而产生的争议,应由建设单位与产权单位或业主代表根据检测报告进行协商解决,也可通过仲裁或司法途径进行解决。

第四章深基坑工程勘察

第二十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规范、设计要求和工程实际制定勘察方案,并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后进行勘察工作。

勘察报告应当按规范和经审定后的勘察方案进行编写。第二十一条勘察单位应当对深基坑工程建设场地进行勘察,深入了解工程建设场地及周边环境的地质情况,为深基坑工程设计和施工提供完整的地质勘察资料。

第二十二条勘察单位应当做好勘察报告提交后的服务工作,为深基坑工程施工做好配合。当地质勘察报告不能满足深基坑设计要求时,必须提供专门用于深基坑设计的勘察报告,并做好后续服务,必要时进行补勘。

工程勘察单位应对所提交的勘察报告准确性负责,并承担因勘察数据不准确而造成深基坑工程险情、事故的相应勘察责任。

第五章深基坑工程设计

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将深基坑工程设计委托给具有岩土工程设计经验(具有3个以上工程设计经验的)的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甲级建筑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设计文件应加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印章。

第二十四条深基坑工程设计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范、标准、规定进行,深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地质情况、

5.基坑周围环境、管线情况、主体结构设计要求、施工条件等综合制定设计方案。

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包括基坑侧壁工程安全等级、基坑设计使用期限、基坑结构及重要相邻设施变形允许值和预警值、提出预防和降低对邻近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周围环境造成损害的技术要求和措施、基坑周围地面允许荷载、基坑内外地表水排放系统、地下水位控制、支护结构施工及土方开挖技术要求、施工质量检测要求和监测项目等。

第二十五条提倡主体结构工程的设计单位承担本工程的深基坑设计。当深基坑工程的设计单位为非原主体结构工程的设计单位时,其设计文件涉及主体结构工程时应由原主体结构工程设计单位审核确认。

第二十六条采用与主体地下结构相结合的基坑支护设计方案时,应当与主体工程设计密切配合,依据工程建筑设计和结构设计文件资料进行设计,并考虑围护结构和主体结构基础沉降和变形的适应性。

第二十七条设计单位在接受深基坑工程设计委托后,应首先拿出设计方案,交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设计单位按照专家论证意见修改完善后,方可出具施工图纸。

第二十八条深基坑支护设计单位应对方案的安全可靠性承担设计责任,做好技术交底和工程施工跟踪服务工作,在方案实施过程中派专人现场指导施工,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发现实际情况与勘察报告不符或者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会同建设、勘察、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研究解决,必要时

6.应当提出补充勘察要求和修改设计文件。

第六章深基坑工程施工

第二十九条深基坑工程的施工单位应依据设计文件、勘察报告及环境资料,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深基坑施工组织设计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内容。

深基坑施工组织设计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深基坑施工组织设计经修改完善后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条深基坑工程土方开挖应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及时施工支护结构。土方工程施工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严禁超挖,基坑周边堆载严禁超过设计允许荷载值。

第三十一条深基坑工程施工应当依照审定的设计图纸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变更。施工企业如发现安全专项方案中确有不能满足现场施工安全之处,应及时会同勘察、设计、监理、监测单位研究处理,确需对施工方案进行重大修改、变更的,重新组织原专家组进行论证,并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随时观察和掌握地表和地下水

7.变化过程、支护结构施工、土方开挖、基础施工等各阶段对基坑及相邻设施的影响。当发现支护结构、相邻设施或者地质条件出现重大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报告各有关单位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发生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必须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有效组织抢险,防止事故及事故后果扩大,并按有关规定向市建委或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保护好所有的监测点,积极配合监测单位的监测。

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人24小时值班,对相邻设施和基坑变化情况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第三十四条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要加强对深基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严禁违章作业和盲目施工。施工现场应当按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抢险人员和器材。

第三十五条基坑开挖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工程施工,严禁基坑长时间暴露。当深基坑工程超过设计有效期限后,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各方对深基坑现状进行评估,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必须进行加固处理。

第七章监理、检测、监测和验收

第三十六条监理单位应根据深基坑工程特点,认真编写专项监理实施细则和旁站方案,严格按照经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理,及时掌握监测数据,切实把好现场施工安全质量关。

第三十七条监理单位在深基坑工程监理过程中,应当履

8.行以下义务:

(一)检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监测等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

(二)检查和督促设计、施工、检测、监测方案的实施;

(三)检查和督促现场施工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和各项技术措施的落实;

(四)检查和督促各项观察、监测记录的履行;

(五)深基坑开挖后暴露时间较长的,应及时制止。第三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重要部位和重要施工环节的检查审核制度。

土方开挖前应当进行开挖条件审核。开挖条件包括:具备合法的基坑工程施工图,经审查的施工方案,基坑监测方案已经开始实施,已完成的支护结构检测合格,截水排水检查或者检测合格等。土方开挖过程中,必须对开挖深度和支护时间等关键点进行控制。

第三十九条监理单位发现深基坑工程的施工问题应当及时向施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单;出现险情的,应当及时下达暂停令并向建设单位和监督机构报告,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第四十条监理单位对不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9.第四十一条监测单位应根据本基坑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基坑安全等级、基坑周边环境和设计文件要求,制定详细的监测方案,提出各项预警值,经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并经委托方审核后实施。监测单位对基坑施工过程中进行动态监测,对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地下水位等进行监测。

第四十二条监测单位应当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可靠,监测记录应当规范。当监测数据接近或达到预警值或出现险情时,监测单位应先口头报告后再书面报告签字确认,并及时通知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该工程必须立即停工,建设单位迅速组织有关各方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险,迅速查明原因并制定解决方案后,方可复工。

第四十三条监测工作必须从基坑开挖前进行,直至完成地下结构至±0.00和基坑与地下结构外墙间的空隙回填完毕。若基坑工程影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发生变形,监测工作应适当延长。

第四十四条深基坑支护工程质量检测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对基坑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应当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范标准进行。

第四十五条深基坑工程施工完毕后,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测单位进行专项验收,并通知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验收过程进行监督。

第八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本规定,加大对深基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的监

10.监督。针对深基坑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监督方案,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深基坑施工质量。

第四十七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发现施工现场存在违法违规、违章作业或违反本规定的,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检测等相关单位,应当及时督促整改,并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从严进行处罚。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规定由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四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篇2

一、工程概况

大厦位于*****区,基坑南北边长约300米,东西边长约70米,基坑已开挖至-4.5米。 基坑东侧和南侧采用三层φ140锚杆支护。

锚杆间距1.5米,排距东侧1.4米,南侧1.2米。

锚杆分锚1和锚2两种,要求抗拔力分别为10T和20T。

锚杆总计733条,8964延米。

二、场地地质条件

根据工程勘察报告揭示,场地自上而下共划分为6个层,9个亚层。地质条件如下: 时代成因 层 号 名 称 厚度(m) 顶板埋深(m)

Qml ①-1 素填土 0.4~2.1 0

Qpd ①-2 耕植土 0.4~2.2 0~2.0

Qal ②-1 中密、密实粉土 0.9~4.5 0.9~4.3

②-2 可塑粉质粘土 0.4~3.6 2.1~4.3

②-3 松散稍密粉细砂 1.1~4.4 2.2~5.5

②-4 稍密中、粗砂 1.1~2.6 2.1~4.1

Qdl-el ③-1 可塑 0.7~5.1 4.1~8.0

③-2 中密、密实粉土 1.2~7.0 4.2~8.0

③-3 硬塑坚硬粉质粘土 1.5~2.95 5.45~7.5

K ④ 强岩 0.25~11.9 4.7~12.15

⑤ 中风化粉砂岩砾岩 0.7~10.4 8.5~20.0

⑥ 微风化粉砂岩砾岩 >9.3 9.0~>21.3

三、锚杆施工方案

1.锚杆大样

采用4φ25做成井字架与锚杆头焊接,焊缝的宽度和厚度必须达到规范要求。

2.锚杆一览表

锚杆位置 条 数 类 型 长度(m) 角度(°) 20MnSi钢筋

南侧上层 198 锚1 12 30 1φ25

中层 197 锚1 12 30 1φ25

下层 196 锚1 10 30 1φ25

东侧上层 49 锚1 12 30 1φ25

中层 47 锚2 20 20 1φ40

下层 46 锚2 16 20 1φ40

总 计 733 8964

四、施工工艺及参数

施工前根据设计要求准备好钢筋、水泥和砂。

1.成孔

钻孔直径为φ140。

南侧上、中两排用人工成孔。

东侧三排及南侧下排用300型地质成孔。

2.插入锚杆

锚杆采用20MnSi钢筋。

插入钻孔的锚杆要求顺直,并应除锈。

插入锚杆时应将灌浆管与锚杆钢筋同时放至钻孔底部,锚杆插入孔内长度不得小于设计规定的95%。

3.采用425#普通配制的水泥砂浆,采用,要过筛,配比为: 水:灰:砂=0.4:1:0.2 (重量比)

砂浆强度不低于20MPa。

灌浆前应先洗孔。

砂浆自孔底向外灌注,随着砂浆的灌入,应逐步地灌浆管向外拔出直至孔口,拔管过程中应保证管口始终埋在砂浆内。

五、施工设备

地质6台,钢筋切断机1台,3台,砂浆搅拌机5台(2台备用),压浆泵6台(3台备用)。

六、施工人员安排

工地负责1人:

工程师

技术负责3人:

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施工员5人:

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

质安员1人:

助理工程师

试验员1人:

助理工程师

材料员2人:

电工2人。

电焊工3人。

机修工3人。

钻机每台4人,6台共计24人。

浆液搅拌机每台3人,3台共计9人。

灌浆机每台3人,3台共计9人。

人工成孔40人。

七、安全施工措施

为了保证施工安全,设置专门的质量安全员,建立安全制度,严格按国家有关安全规程施工,管理人员要带头以身作责,杜绝安全事故,现场工作人员穿戴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成立以工地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防火领导小组,以便安全、顺利地完成施工工作。

八、质量检验

每批材料到达工地后,应进行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按《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 GBJ86-85》进行验收试验。

验收应按1.2倍设计作抗拔试验。共抽3组,每组3条,锚杆质量的合格条件为: PAn≥PA

PAmin≥0.9PA

即:

每组试验锚杆平均值 ≥ 该组锚杆设计锚固力

每组试验锚杆抗拔力最小值 ≥ 0.9倍该组锚杆设计锚固力

锚杆抗拔力不符合要求时,应加密予以补强。

九、施工进度计划

全部工程在28个工作日内完成。

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篇3

第一章:编制依据

1.1本工程业主供给的有关设计参考图纸

1.2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1.3《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4《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

1.5总承包合同

第二章: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

工程地点:本工程位于...x市中心约15公里...会所。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工程规模:本会所工程由地下设备用房、电气用房及游泳池、乒乓球及篮球室、和温室;首层为会所办公、接待、健身及休息室组成。

会所建筑面积为3145.57m2,其中地上992.5m2,地下2153.07m2;会所为地上一层,局部两层,地下两层,地下层高为4.5m,地上层高为4.2m,局部层高为9.1m,建筑总高度为9.15m;本工程±0.000=56.50m,抗浮水位设计标高为53.000m,依据建筑设计平面设计图纸,场地的整体高低布局为南高北低,而施工现场现时的场容场貌是南低北高,所以对工程的整体来说,无疑增加了工程的土方开挖量。

因现阶段业主所供给的设计图纸为参考图纸,所以本方案只作为挖土方案的整体部署,待详细的设计图纸出来后,再进行合理的布置及挖土流程。

研究现场的实际情景及现场的地容地貌,本工程初步的挖土量大约有16500m3,因本会所基础底板的标高较为复杂多变,挖土及放坡的方式是本工程的一个重点。详细的挖土方式见详细的后续部署。

第三章:地质情景及周围环境

根据勘察报告,本工程场地持力层为第二层粉质粘土,地基承载力标准值为fka=220kpa,整个施工场地局部会有软土层,开挖至此时,应将软土层挖除,再采用级配砂石进行回填夯实,压实系数≥0.97,标准冻结深度为800mm,抗浮设计水位标高为53.000m。

第四章:施工部署

1、土方开挖总体施工安排

本工程基础形式为筏板式基础,人工清底的预留厚度为200mm。

本工程的土方开挖,从标高变化上还是不算复杂,但从整体平面上分析还是比较复杂的。本工程结合地上施工总体部署,基坑开挖从北部向南部挖,从底标高往高标高处开挖,研究现场的'交通道路的便利性,把出土位置设置会所的两侧,(不得堆放基坑周边)合理安排基坑的施工顺序是本次基础土方开挖的重点。

2、施工流程和施工顺序

本基坑开挖顺序,应先挖会所2的北部,再向南部开始挖土。本工程开挖平面与放坡、坡面做法详见附图。

3、主要机械设备计划

(略)

4、土方工程施工部署安排

由于现场场地标高比较复杂,工期比较紧,尽快为后续工程施工创造出良好的工作面是土方工程的关键之所在。要保证在计划工期内完成土方开挖施工,必须有序施工,为了保证土方开挖的顺利进行,防止塌方等不利现象的发生,我们采用土方开挖与护坡施工交替进行的办法。每挖1.5m深进行边坡休整,如土质不梦想,必要时进行挂网抹灰的护坡施工,反复交替进行,直至坑底。具体流程如下:

开挖线放样→第一步土方开挖→第一步修坡→开挖下一步土方→下一步修坡→直至基坑底。

(1)采用2台反铲挖土机、6台翻斗车、1台装载机同时进行。采用大挖挖土,小挖进行修坡。

(2)开挖过程中应遵循先北后南的方向,并预留好汽车坡道。

(3)边坡及坑底应留200mm人工清底,以减少雨水和太阳暴晒对土层的扰动。

(4)开挖过程中应时时测量挖深,经过放坡系数计算该挖深处的下边缘位置,并由测量人员撒出白灰线进行控制。

(5)如果到达坑底后发现基底土层与地勘资料不一致应立即通知业主、监理、设计以及地勘部门,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6)坡道处土方收尾采用长臂挖土机进行挖土,装车运走。

(7)基坑至基底以上200mm(人工清土层)。

(8)因在施工时运土车辆需从基坑下头往上头运土,所以土方施工时需预留坡道,并且根据土方进度动态进行留设。

(9)为保证到达土方礼貌施工要求,避免土方运输车辆泥土污染市政道路,所以在现场出入口边设置专用沉淀池,现场道路作地面硬化处理。

5、卸土场及土方运输路线

因本工程工期较紧,再加上后期的一期工程即将开始施工,为确保现场运输流畅,不影响后续工期的施工,尽快的将会所挖出的土堆放到现场的北侧,并尽快将缩短会所的施工工期,尽早进行土方回填;在进行堆土时制定车辆在场内的行驶路线,保证了土方顺利开挖,卸土的场地由业主指定。

第五章:施工准备

5.1技术准备

5.1.1测量人员做好技术准备,提前画好外围控制线,并随时跟踪挖土标高加强标高控制,严禁超挖。

5.1.2技术部门应对现场施工人员做出明确交底,画出集水坑等位置局部详图,确保位置准确。

5.1.3施工前土方组长向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技术交底,必须使每个操作者对施工中的技术要求心中有数。

5.1.4了解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参数与性能。

5.1.5做好施工场地的通平工作。

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篇4

第一章:编制依据

1.1本工程业主供给的有关设计参考图纸

1.2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1.3《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4《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

1.5总承包合同

第二章: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

工程地点:本工程位于...x市中心约15公里...会所。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工程规模:本会所工程由地下设备用房、电气用房及游泳池、乒乓球及篮球室、和温室;首层为会所办公、接待、健身及休息室组成。

会所建筑面积为3145.57m2,其中地上992.5m2,地下2153.07m2;会所为地上一层,局部两层,地下两层,地下层高为4.5m,地上层高为4.2m,局部层高为9.1m,建筑总高度为9.15m;本工程±0.000=56.50m,抗浮水位设计标高为53.000m,依据建筑设计平面设计图纸,场地的整体高低布局为南高北低,而施工现场现时的场容场貌是南低北高,所以对工程的整体来说,无疑增加了工程的土方开挖量。

因现阶段业主所供给的设计图纸为参考图纸,所以本方案只作为挖土方案的整体部署,待详细的设计图纸出来后,再进行合理的布置及挖土流程。

研究现场的实际情景及现场的地容地貌,本工程初步的挖土量大约有16500m3,因本会所基础底板的标高较为复杂多变,挖土及放坡的方式是本工程的一个重点。详细的挖土方式见详细的后续部署。

第三章:地质情景及周围环境

根据勘察报告,本工程场地持力层为第二层粉质粘土,地基承载力标准值为fka=220kpa,整个施工场地局部会有软土层,开挖至此时,应将软土层挖除,再采用级配砂石进行回填夯实,压实系数≥0.97,标准冻结深度为800mm,抗浮设计水位标高为53.000m。

第四章:施工部署

1、土方开挖总体施工安排

本工程基础形式为筏板式基础,人工清底的预留厚度为200mm。

本工程的土方开挖,从标高变化上还是不算复杂,但从整体平面上分析还是比较复杂的。本工程结合地上施工总体部署,基坑开挖从北部向南部挖,从底标高往高标高处开挖,研究现场的交通道路的便利性,把出土位置设置会所的两侧,(不得堆放基坑周边)合理安排基坑的施工顺序是本次基础土方开挖的重点。

2、施工流程和施工顺序

本基坑开挖顺序,应先挖会所2的北部,再向南部开始挖土。本工程开挖平面与放坡、坡面做法详见附图。

3、主要机械设备计划

(略)

4、土方工程施工部署安排

由于现场场地标高比较复杂,工期比较紧,尽快为后续工程施工创造出良好的工作面是土方工程的关键之所在。要保证在计划工期内完成土方开挖施工,必须有序施工,为了保证土方开挖的顺利进行,防止塌方等不利现象的发生,我们采用土方开挖与护坡施工交替进行的办法。每挖1.5m深进行边坡休整,如土质不梦想,必要时进行挂网抹灰的护坡施工,反复交替进行,直至坑底。具体流程如下:

开挖线放样→第一步土方开挖→第一步修坡→开挖下一步土方→下一步修坡→直至基坑底。

(1)采用2台反铲挖土机、6台翻斗车、1台装载机同时进行。采用大挖挖土,小挖进行修坡。

(2)开挖过程中应遵循先北后南的方向,并预留好汽车坡道。

(3)边坡及坑底应留200mm人工清底,以减少雨水和太阳暴晒对土层的扰动。

(4)开挖过程中应时时测量挖深,经过放坡系数计算该挖深处的下边缘位置,并由测量人员撒出白灰线进行控制。

(5)如果到达坑底后发现基底土层与地勘资料不一致应立即通知业主、监理、设计以及地勘部门,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6)坡道处土方收尾采用长臂挖土机进行挖土,装车运走。

(7)基坑至基底以上200mm(人工清土层)。

(8)因在施工时运土车辆需从基坑下头往上头运土,所以土方施工时需预留坡道,并且根据土方进度动态进行留设。

(9)为保证到达土方礼貌施工要求,避免土方运输车辆泥土污染市政道路,所以在现场出入口边设置专用沉淀池,现场道路作地面硬化处理。

5、卸土场及土方运输路线

因本工程工期较紧,再加上后期的.一期工程即将开始施工,为确保现场运输流畅,不影响后续工期的施工,尽快的将会所挖出的土堆放到现场的北侧,并尽快将缩短会所的施工工期,尽早进行土方回填;在进行堆土时制定车辆在场内的行驶路线,保证了土方顺利开挖,卸土的场地由业主指定。

第五章:施工准备

5.1技术准备

5.1.1测量人员做好技术准备,提前画好外围控制线,并随时跟踪挖土标高加强标高控制,严禁超挖。

5.1.2技术部门应对现场施工人员做出明确交底,画出集水坑等位置局部详图,确保位置准确。

5.1.3施工前土方组长向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技术交底,必须使每个操作者对施工中的技术要求心中有数。

5.1.4了解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参数与性能。

5.1.5做好施工场地的通平工作。

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篇5

1.编制依据

勘察报告编号;支护设计图纸情况;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住建部令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办质(20xx)31号

2.规范引用

《岩土锚杆与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技术规范》(GB50086-20xx)《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xx)、《建筑与市政工程地下水控制技术规范》JGJ111

3.概况介绍

工程基础及主体结构形式;明确基坑概况:主要支护形式、支护工程量、安全等级、使用年限等;列表明确基坑范围内主要土质分层情况、分层厚度及主要力学参数。明确本工程持力层

4.周边环境

周边建构筑物分布情况及与基坑的距离,图示说明;明确基坑上口与周边建构筑的距离;明确堆载要求的设计参数

5.方案设计

明确控制点具体位置,引测方法。分段情况及分段距离、明确主要断面支护情况及土质分层情况;补充基槽内集水坑、排水沟设置平面图,明确集水坑设置数量。

6.管理机构

分项工程的`责任分工;明确主要管理目标。如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论证、交底、检查、监督、验收及边坡监测等。

7.施工部署

明确施工段划分、土方分层、与支护的穿插施工安排。明确锚杆注浆、张拉及下层土方施工等工序穿插相关要求

8.施工工艺

如果设计有,明确钢管桩、腰梁、冠梁相关内容。验收程序及相关要求,补充质量验收标准

9.材料准备

明确主要材料工程量及质量要求

10.安全施工

确保人员上下安全施工通道位置做法。季节性安全施工措施。

11.基坑监测

由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按规范要求补充我方可进行的巡视检查内容。明确巡视责任人、时间及相关要求,执行《建筑基坑工程检测技术规范》(GB50497-20xx)。

12.应急救援

明确应急救援路线,图示清楚。

13.附图

现场施工平面布置图、支护平面图、剖面图;监测点位置;

14.其他

方案不能滞后。有的方案里面写的分项工程开始时间已经在审批之前了

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篇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深基坑工程的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在建工程及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及地下管线的安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

本规定所称深基坑工程,包括基坑(含边坡)支护结构、支撑体系、地下水处理和土方开挖等内容。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深基坑工程前期准备、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检测、监测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深基坑工程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具体负责所辖区域内深基坑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为加强深基坑工程设计和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深基坑工程的设计(含监测)方案和施工方案应当经专家评审,其中,设计(含监测)方案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深基坑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评审过程由直接负责监督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进行监督,通过评审并经修改完善的方案报

1.送工程所在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并由监督机构报市建委备案。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深基坑工程,由监督机构报请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评审过程进行监督。

(一)开挖深度超过8米或者地下室二层以上(含二层)的深基坑工程。

(二)深度虽未超过8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比较复杂及工程影响重大的深基坑工程。

第六条市建委负责建立全市深基坑工程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从专家库中抽取产生。评审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应当对设计(含监测)、施工方案作出明确的结论意见。

第二章深基坑工程的报建与许可

第七条深基坑工程必须在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将深基坑工程进行招标,深基坑工程招标时,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深基坑工程,必须依法发包给具有一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具有相应作业能力的施工企业承担。

(一)开挖深度超过8米或者地下室二层以上(含二层)的深基坑工程;

(二)深度虽未超过8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比较复杂及工程影响重大的深基坑工程。

对上述条件以外的深基坑工程,必须依法发包给具备二级及以上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具有相应作业能力的施

2.工企业承担。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将评审通过的深基坑支护工程设计图纸报审图机构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书。

第十条各级相关职能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深基坑工程的设计(含监测)方案和施工方案是否具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程序性审查,对未经专家评审通过的设计和施工方案,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时,除按规定提交有关文件外,应同时提交深基坑工程设计图纸、深基坑工程专家评审意见、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图意见以及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深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第十二条未在本市范围内应用过的深基坑设计、施工新技术、新工艺,应结合合肥市具体地质情况,须经过市建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通过后方可在我市试点应用。

第三章前期准备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是深基坑工程建设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测等单位在按照各自职责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勘察前对深基坑附近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现状,以及同期施工的相邻建设工程施工情况进行调查,调查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测等单位,并承担因提供资料不全或不准确而造成事故的相应责任。

3.前期的调查范围从基坑边线起,向外至少延展到基坑开挖深度3倍的范围为止。

对其它可能受影响的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也应作好检查;对可能发生争议的部位应拍照或摄像,布设记号,并作好记录。

第十五条深基坑工程相邻有多项建设工程相继施工时,各相关建设单位要采取措施,共同做好协调、配合工作,避免对相邻建设工程造成不良影响。后施工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相邻建设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共同研究确定。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为保证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所需要的相关费用。因深基坑支护问题造成基坑周围建(构)筑物、设施损坏和人员、财产损失的,建设单位应先给予赔付,后由造成事故的责任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深基坑支护工程的检测、监测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其费用应单独列支,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承担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计价的安全技术措施费,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施工,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不按审查通过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不得压缩合理工期和削减施工过程中的检测、监测项目。

第十九条对受影响可能发生争议的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建设单位应当与有可能受影响的产权单位或业主代表共同委托有资质的房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并签订相关协议。检测单位应当提出建筑物、构筑物可承受外界影响的程度。对于因深基

4.坑施工造成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受损而产生的争议,应由建设单位与产权单位或业主代表根据检测报告进行协商解决,也可通过仲裁或司法途径进行解决。

第四章深基坑工程勘察

第二十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规范、设计要求和工程实际制定勘察方案,并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后进行勘察工作。

勘察报告应当按规范和经审定后的勘察方案进行编写。第二十一条勘察单位应当对深基坑工程建设场地进行勘察,深入了解工程建设场地及周边环境的地质情况,为深基坑工程设计和施工提供完整的地质勘察资料。

第二十二条勘察单位应当做好勘察报告提交后的服务工作,为深基坑工程施工做好配合。当地质勘察报告不能满足深基坑设计要求时,必须提供专门用于深基坑设计的勘察报告,并做好后续服务,必要时进行补勘。

工程勘察单位应对所提交的勘察报告准确性负责,并承担因勘察数据不准确而造成深基坑工程险情、事故的相应勘察责任。

第五章深基坑工程设计

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将深基坑工程设计委托给具有岩土工程设计经验(具有3个以上工程设计经验的)的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甲级建筑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设计文件应加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印章。

第二十四条深基坑工程设计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范、标准、规定进行,深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地质情况、

5.基坑周围环境、管线情况、主体结构设计要求、施工条件等综合制定设计方案。

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包括基坑侧壁工程安全等级、基坑设计使用期限、基坑结构及重要相邻设施变形允许值和预警值、提出预防和降低对邻近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周围环境造成损害的技术要求和措施、基坑周围地面允许荷载、基坑内外地表水排放系统、地下水位控制、支护结构施工及土方开挖技术要求、施工质量检测要求和监测项目等。

第二十五条提倡主体结构工程的设计单位承担本工程的深基坑设计。当深基坑工程的设计单位为非原主体结构工程的设计单位时,其设计文件涉及主体结构工程时应由原主体结构工程设计单位审核确认。

第二十六条采用与主体地下结构相结合的基坑支护设计方案时,应当与主体工程设计密切配合,依据工程建筑设计和结构设计文件资料进行设计,并考虑围护结构和主体结构基础沉降和变形的适应性。

第二十七条设计单位在接受深基坑工程设计委托后,应首先拿出设计方案,交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设计单位按照专家论证意见修改完善后,方可出具施工图纸。

第二十八条深基坑支护设计单位应对方案的安全可靠性承担设计责任,做好技术交底和工程施工跟踪服务工作,在方案实施过程中派专人现场指导施工,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发现实际情况与勘察报告不符或者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会同建设、勘察、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研究解决,必要时

6.应当提出补充勘察要求和修改设计文件。

第六章深基坑工程施工

第二十九条深基坑工程的施工单位应依据设计文件、勘察报告及环境资料,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深基坑施工组织设计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内容。

深基坑施工组织设计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深基坑施工组织设计经修改完善后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条深基坑工程土方开挖应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及时施工支护结构。土方工程施工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严禁超挖,基坑周边堆载严禁超过设计允许荷载值。

第三十一条深基坑工程施工应当依照审定的设计图纸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变更。施工企业如发现安全专项方案中确有不能满足现场施工安全之处,应及时会同勘察、设计、监理、监测单位研究处理,确需对施工方案进行重大修改、变更的,重新组织原专家组进行论证,并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随时观察和掌握地表和地下水

7.变化过程、支护结构施工、土方开挖、基础施工等各阶段对基坑及相邻设施的影响。当发现支护结构、相邻设施或者地质条件出现重大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报告各有关单位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发生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必须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有效组织抢险,防止事故及事故后果扩大,并按有关规定向市建委或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保护好所有的监测点,积极配合监测单位的监测。

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人24小时值班,对相邻设施和基坑变化情况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第三十四条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要加强对深基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严禁违章作业和盲目施工。施工现场应当按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抢险人员和器材。

第三十五条基坑开挖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工程施工,严禁基坑长时间暴露。当深基坑工程超过设计有效期限后,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各方对深基坑现状进行评估,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必须进行加固处理。

第七章监理、检测、监测和验收

第三十六条监理单位应根据深基坑工程特点,认真编写专项监理实施细则和旁站方案,严格按照经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理,及时掌握监测数据,切实把好现场施工安全质量关。

第三十七条监理单位在深基坑工程监理过程中,应当履

8.行以下义务:

(一)检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监测等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

(二)检查和督促设计、施工、检测、监测方案的实施;

(三)检查和督促现场施工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和各项技术措施的落实;

(四)检查和督促各项观察、监测记录的履行;

(五)深基坑开挖后暴露时间较长的,应及时制止。第三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重要部位和重要施工环节的检查审核制度。

土方开挖前应当进行开挖条件审核。开挖条件包括:具备合法的基坑工程施工图,经审查的施工方案,基坑监测方案已经开始实施,已完成的支护结构检测合格,截水排水检查或者检测合格等。土方开挖过程中,必须对开挖深度和支护时间等关键点进行控制。

第三十九条监理单位发现深基坑工程的施工问题应当及时向施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单;出现险情的,应当及时下达暂停令并向建设单位和监督机构报告,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第四十条监理单位对不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9.第四十一条监测单位应根据本基坑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基坑安全等级、基坑周边环境和设计文件要求,制定详细的监测方案,提出各项预警值,经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并经委托方审核后实施。监测单位对基坑施工过程中进行动态监测,对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地下水位等进行监测。

第四十二条监测单位应当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可靠,监测记录应当规范。当监测数据接近或达到预警值或出现险情时,监测单位应先口头报告后再书面报告签字确认,并及时通知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该工程必须立即停工,建设单位迅速组织有关各方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险,迅速查明原因并制定解决方案后,方可复工。

第四十三条监测工作必须从基坑开挖前进行,直至完成地下结构至±0.00和基坑与地下结构外墙间的空隙回填完毕。若基坑工程影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发生变形,监测工作应适当延长。

第四十四条深基坑支护工程质量检测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对基坑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应当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范标准进行。

第四十五条深基坑工程施工完毕后,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测单位进行专项验收,并通知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验收过程进行监督。

第八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本规定,加大对深基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的监

10.监督。针对深基坑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监督方案,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深基坑施工质量。

第四十七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发现施工现场存在违法违规、违章作业或违反本规定的,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检测等相关单位,应当及时督促整改,并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从严进行处罚。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规定由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四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篇7

一、编制说明

1.1编制目的

为保证XX项目基坑工程冬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和安全,保证工程的正常、连续进行,确保公司年度施工计划和质量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措施。

1.2编制依据

1.2.1施工图纸

1.2.2主要规范、规程(见附表1)

二、工程概况

XX项目场地位于XX地域,该基坑开挖深度为XXm。

三、冬季施工的定义

根据《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97中规定:“根据当地多年气象资料统计,当室外日平均温度连续5d稳定低于5℃即进入冬期施工,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d高于5℃时解除冬期施工。”

四、冬季施工的目标

1.保证冬期连续施工,完成生产计划,确保工程各项目标顺利实现。

2.确保冬期施工期间的工程质量,保证施工成品不受损坏,保证混凝土、砂浆不出现冻害等质量事故。

3.保证冬期施工期间的施工和消防安全,杜绝重大隐患,不发生人身伤亡等重大事故。

五、冬季施工总体部署

5.1组织准备

为了确保冬期施工的顺利进行,应充分重视。

1.首先全体职工要从思想上树立冬季施工意识,特别是初冬与冬末,克服不冻不动的被动现象;

2.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负责人的施工现场冬期施工领导小组,成员主要由工程、技术、质量、材料等人员组成。

冬季施工领导小组内部分工如下: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冬施准备落实及冬施实施情况的检查,并负责监督检查冬施期间的质量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技术人员:负责冬施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核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冬施各项技术措施的准备及落实。

3.进入冬期施工前,对掺外加剂人员应学习本工程范围内的有关知识,明确职责。

4.冬期施工期间,应密切注意和掌握天气预报和寒潮、大风警报,以便及时采取防护措施。

5.2技术准备

冬季施工前制定技术措施,结合工程特点进度情况编制好冬期施工技术措施,针对本工程特点制定冬季施工重点分项工程的技术措施。

5.3现场准备

1.根据实物工程量提前组织测温计等有关机具、防冻剂等材料进场。

2.冬施期间,空压机、锚杆钻机等设备的防冻保温工作按动力机械系统冬施措施贯彻执行。

六、冬季施工的技术要求

1.钢筋在运输和加工过程中要防止撞击和刻痕。

2.当雪天、风速超过5.4m/s(3级风)时进行焊接作业,应采取遮蔽措施,焊后为冷却的接头不得碰到冰雪。在负温下施工时,对气源设备应采取保温防冻措施。

3.选用防冻剂要根据预报最低温度,按《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J119-88有关规定执行。

七、冬季施工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

加强冬季施工组织领导和冬季施工管理工作,落实责任制,建立冬施质量体系。项目经理部要设置专人收看当天或近期天气预报,根据气温变化采取对策,保证冬施顺利进行。各分项工程的冬季施工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如下:

1.花管、钢绞线不得有冰、霜和冻块。

2.湿作业锚索施工时,钻孔过程中排出的水要组织定向有序排水,不得泛流,冻结土体。

3.混凝土喷射作业需外加防冻剂,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4.钢腰梁的`加工场地和堆放在场地应平整密实,防止因冻融产生地面下沉,造成钢腰梁弯曲。

5.安装钢腰梁之前,应清除上面的积雪积冰。

八、安全消防措施

1.冬期前后,对现场的施工设备应进行经常检查维修,做好防冻防寒工作。

2.现场供电要有专人管理,按规定作好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现场所有电器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接线、维修等。

3.各种动火照明电线不得使用破线或绝缘不良的电线,线号要符合安全用电量。

4.电线进入工作现场与物体接触应架设牢固,不得松动,防止风刮磨擦起火。

5.安全人员应对施工人员加强冬期施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篇8

1、深基坑支护工程

深基坑主要是指坑底面积小于或等于27平方米,坑底长边小于坑底短边的三倍,开挖的深度超过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者坑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相对特别复杂的工程。深基坑支护工程就是为了保证地下结构施工及深基坑周边环境的安全,对深基坑侧壁及周边环境采用的支档、加固以及保护的工程项目。深基坑支护的结构类型主要有五种:悬臂式支护结构、内支撑支护结构、拉锚式支护结构、土钉墙支护结构、复合式支护结构。

2、当前深基坑支护工程中的主要施工

当前深基坑支护工程中的主要施工有:钻孔灌注桩桩施工、降水施工、内支撑系统施工、深基坑开挖、钢板桩施工、深基坑边坡施工、深基坑底部处理施工、混凝土浇筑施工、基坑回填。

钻孔灌注桩施工,主要工序为:平整场地、泥浆制备、埋设护筒、铺设工作平台、安装钻机并定位、钻进成孔、清孔并检查成孔质量、下放钢筋笼、灌注水下混凝土、拔出护筒、检查质量。

降水施工,降水施工是为了更好地进行深基坑开挖工程,根据深基坑工程所在地的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设计好施工方案,然后按照定位降水井、降水井成孔、下钢筋笼、填滤料、洗井、下泵、基坑周围铺设主干集水管、电源配置、群井降水流程进行施工。

内支撑系统施工,内支撑系统主要分为钢支撑和钢筋混凝土支撑两种,主要方式有对撑和斜撑。

深基坑开挖,深基坑开挖应该注意分层、分段、均衡、对称开挖,以达到设计规范要求。深基坑开挖的原则是先边后中、先浅后深,如果开挖的机械设备不能探入深基坑内某些部位,则需要用人工开挖这块区域,深基坑基本成形之后还采用人工修正的方法修复深基坑不规范的地方,同时土方开挖过程中要注意控制好基坑的深度,既不能过浅也不能过深,要严格按照设计规范进行。此外,在深基坑开挖的过程中,为避免碰撞水泥搅拌桩,在近桩范围内的`土方也应由人工开挖,为防止地下水渗入深基坑内,应在基坑边坡合适距离处,沿基坑外围建立一条排水沟,排水沟的规格要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设计,排水沟底部以及排水沟内壁应使用适当强度的混凝土垫层。

钢板桩施工,钢板桩施工前,必须先对钢板桩进行外观检查校正,以保证所采购钢板桩的型号、长宽度、厚度、锁扣形状、垂直度、端头矩形比等符合设计要求,接着就是沉桩机械设备和钢板桩就位,然后是钢板桩打入,一般是采用屏风式打入发,最后是施工流程的监测。

深基坑边坡施工、深基坑底部处理施工。这是深基坑支护施工中重要的两个工序,深基坑支护施工的一般流程:放线定位、水泥预拌桩下沉、提升桩喷浆搅拌、重复搅拌下沉、重复搅拌上升。建筑工程中深基坑支护技术可以直接影响到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在深基坑支护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在搅拌机就位后,就可以进行下沉操作,下沉至设计规范的深度时,就要开启水泥浆泵使水泥浆喷入地基;在提升桩时,要防止出现断浆现象;在重复操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设计规范来进行。同时,一定要注意要按照流程进行,各个工作流程要相互协调配合。

混凝土浇筑施工,混凝土浇筑施工的一般工序为:技术准备、设备准备、机具准备、材料准备、混凝土振捣、混凝土抹面、混凝土养护等。基坑回填,深基坑施工完成后,应该及时回填,一般采用分层密实的方法,保证深基坑的密实度。

3、当前深基坑支护工程中的管理技术

为保证深基坑支护工程顺利进行,在施工前、施工过程中、以及施工完成都需要一些管理技术。当前深基坑支护工程中的管理技术主要有:施工方案的选择管理、前期准备管理、施工安全防护管理、设计应急预案、信息化施工管理技术。

施工方案的选择管理。施工方案的选择主要包括,勘察工程地质条件、勘察水文地质条件,分析工程特点和难点,选择深基坑支护结构,设计和计算维护机构,确定深基坑支护设计方案,测算深基坑开挖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深基坑支护的结构类型主要有五种:悬臂式支护结构、内支撑支护结构、拉锚式支护结构、土钉墙支护结构、复合式支护结构。深基坑支护结构的选择应根据基坑周围环境、基坑开挖深度、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施工操作设备以及施工季节等综合考虑。一般情况下,悬臂式支护结构适用于工程地质条件较好、基坑相对不深、整体条件好的深基坑,这种结构未加任何支撑或锚杆,仅依靠嵌入基坑底部一定深度的岩土体作为支撑地面重量的保证,以保持整体结构的平衡。内支撑支护结构主要应用于市政工程施工中,是由内支撑系统和档土结构组成,内支撑系统主要分为钢支撑和钢筋混凝土支撑两种,挡土结构一般采用排桩和地下连续墙结构,用来承担基坑开挖所产生的水压和土压。拉锚式支护结构是由挡土结构和外拉系统组成,外拉系统分为锚杆(或锚索)支护结构和地面拉锚支护结构,锚杆(或锚索)支护结是由挡土结构、用于锚固稳定基坑滑动面以外土体的锚杆(或锚索)组成,适用于规模较大的深基坑,地面拉锚支护结构是由挡土结构、拉杆(或拉索)以及锚固体组成,适用于深度及规模相对不大的基坑。土钉墙支护结构,在基坑支护和边坡加固中得到广泛应用,它是在原位土中设置密集的土钉,并在土边坡表面构筑钢丝网喷射混凝土面层,通过原位土体、土钉、混凝土面层三者的共同作用支护基坑边坡(或边壁)。复合式支护结构,是由排桩、地下连续墙、土钉、预应力锚杆以及喷射混凝土等组成。

前期准备管理,是指施工中所需水电的接通、施工道路的铺设以及测量放线等前期准备活动。

施工安全防护管理。安全防护管理在工程施工中是必不可少的。支护工程施工中安全防护措施主要有:进入施工现场应有相应的防护装备以及工作证件,例如要戴安全帽、穿适合工地环境的鞋以及佩戴工作卡等;施工作业人员禁止在酒后操作;要有专门人员及时的检查、保养以及维修设备;要严格管理施工工地上的电力系统;挖土机等大型机械按规定操作,在操作范围内禁止站人;要坚决执行持证上岗体制。设计应急预案,在深基坑开挖以前,应预计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前做好基坑抢险加固的准备工作。信息化施工管理技术,即利用计算机系统管理施工前准备活动、施工过程、施工完成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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