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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关爱残疾人活动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司法通〔20xx〕51号)精神,进一步加大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省有283万残疾人,占全省总人口的6.39%,其中城镇残疾人40.13万人,农村残疾人242.87万人。全省还有11.06万尚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关注、关爱、关心残疾人这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改善他们的生活工作环境,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对促进残疾人事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做好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是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事关保障改善民生,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残联要站在全局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残疾人权益保障方面的独特优势和作用,确保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工作,向残疾人提供普惠、公益、可选择的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援助服务。以“防范、主动、全覆盖”为重点,以满足残疾人法律援助需求为导向,着力加强对残疾人的法律援助供给力度,有效防范和化解残疾人法律纠纷,努力实现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方式进一步优化、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使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所有残疾人都能获得便捷、精准、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满意度。
三、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健全服务网络,延伸残疾人法律援助触角。各地要紧密结合我省开展“精准法律援助服务年”活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各法律援助机构要与残联密切协作,完善残疾人法律援助对象信息库,了解残疾人在社保、困难救助、医疗康复、抚养赡养、生活照料及教育、就业、劳动权益保障和脱贫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客观评估残疾人法律援助需求,有针对性地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档案。要在县级以上残联组织100%全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目前,全省依托残联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93个),构建市(县、区)法律援助中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法律援助联系点(或联络员)和残联法律援助工作站等多级联动互补的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网,实现法律援助服务残疾人的网络全覆盖。要通过法律援助服务网络,针对残疾人法律服务需求,积极开展面向残疾人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为他们提供及时、便利、高效、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同时,充分发挥“12348”中国法网、“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和公共法律服务热线、APP、微信公众号的作用,积极为残疾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咨询、释疑解惑、维权指导、路径指引、相关政策信息等服务,方便残疾人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
(二)降低服务门槛,拓宽残疾人法律援助范围。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和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降门槛、扩范围,让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的残疾人群体。
一是进一步放宽残疾人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在落实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基础上,将残疾人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调整为低收入标准或最低工资标准,并适度放宽残疾人免予经济困难和援助事项审查对象的范围,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残疾人。对尚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和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救助供养范围、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的残疾人以及领取生活补贴的困难残疾人、领取护理补贴的重度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免予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和援助事项,直接提供法律援助。
二是进一步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在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江西省法律援助条例》所明确的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基础上,将涉及残疾人社会保障、劳动保障、教育就业、医疗康复、婚姻家庭、抚养赡养、生活照料、财产继承中有关产权纠纷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帮助残疾人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基本生产生活方面的问题。重点做好建档立卡、生活困难、高龄、空巢、失能、失独家庭等残疾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三)创新服务机制,提升残疾人法律援助质效。把握残疾人群体法律服务需求和特点,创新工作机制,优化服务质效。
一是完善残疾人法律援助受理指派方式。指派熟悉残疾人特点、规律的律师办理涉残法律援助案件,积极探索组建法律援助专业团队,推行点援制、订单式服务模式,对比较简单的涉残案件,尽可能采取协商、调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
二是健全残疾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举措。简化办事程序,对残疾人法律咨询实行“一站式”服务;对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尽量做到“五个当天”(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律师、当天提供法律援助);对建档立卡、重度残疾、身患重病、高龄孤寡等特别困难残疾人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四个优先”原则(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优先办理)。探索并推行对行动不便且有法律服务需求的贫困残疾人实行“一对一”综合包户服务模式,安排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或志愿者等与残疾人结成帮扶对子,实行“一户一档一策”,按需制定“法律援助服务套餐”,提供精准化“家庭医生”式法律援助,按需提供咨询、调解、代书、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增强残疾人的法治获得感,着力破解“最后一公里”难题。加大残疾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做好盲、聋、哑及尚未完全丧失辩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知辩护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加强与公、检、法等办案机关的工作衔接,落实告知、转交申请等事项,使残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或值班律师的法律帮助。各地要做好与当地残联设立的残疾人法律救助站的业务衔接,就地、就近为残疾人提供及时、便利的公共法律服务。
三是整合涉残法律服务资源。各地要统筹调配律师资源,律师资源不足的地方可采取政府购买、对口支援、志愿服务或挂点联系等多种方式,解决基层法律援助服务资源不足的问题。充分发挥由法律援助人员、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的“精准法律援助服务团”的作用,积极组织“服务团”定期或不定期地送法律服务进残疾人家庭、进特教学校、进福利企业、进残疾人托养机构、进残疾人医疗康复中心、进残疾人专门协会等,为他们提供方便快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积极引导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机构为残疾人提供诉讼代理及法律咨询、代书、调解、公证、司法鉴定等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化解涉及残疾人的婚姻、继承、赡养等矛盾纠纷的作用,不断满足涉残法律服务需求。
四是加大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力度。着力发挥法律援助窗口服务功能,既要做好咨询服务、疏导化解工作,又要紧紧围绕残疾人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法律援助服务,对涉残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机构要指派职业道德好、业务水平高的法律服务人员办理,并对办案过程实施指导监督,及时协调解决法律服务人员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有效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对残联及残疾人法律救助站转介到法律援助机构的残疾人案件,要及时受理、审核,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法律援助。
(四)注重服务实效,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宣传。积极组织“精准法律援助服务团”开展送法上门活动,深入残疾人康复机构、托养机构、福利企业、特殊教育学校等场所,充分利用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等平台,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通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法治文艺演出、普法栏目剧等,针对残疾人多发的矛盾纠纷,开展以案释法和法律咨询,提升残疾人知法、守法、用法能力,增强法律意识,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要充分利用国际残疾人日、全国助残日、国家宪法日、爱耳日、爱眼日等特殊节日的时间节点,开展针对残疾人的法律援助宣传和公共法律教育等专项活动,提升残疾人法治幸福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残联要高度重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要把品牌建设作为提升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水平的有效抓手,围绕“防范、主动、全覆盖”为重点,为残疾人提供更加精准到位的法律援助服务。
(二)加强示范引领。为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示范引领作用,司法部从东、中、西部选取山西省晋城市、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山东省济南市、湖北省十堰市、云南省楚雄市、宁夏石嘴山市作为全国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示范点,各地可组织相关人员前往示范点学习先进工作经验。我省选取上饶市、景德镇市作为全省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示范点,取得成效后,总结经验向全省推广。各地也要积极培育本地区的示范点,每个设区市要选择2-3个工作基础比较好的县(市、区)作为本地的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示范点,重点培育。
(三)加强协作配合。各地司法局和残联要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合作,依法办理残疾人案件。加强与民政、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息交流和定期沟通机制,及时更新辖区残疾人信息。各地司法局之间、残联之间要积极开展异地协作,紧密配合、通力合作,为跨区域残疾人权益保护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有效整合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司法鉴定人员、法律援助工作者、残疾人服务志愿者等服务力量,加强团队协作,更好服务残疾人。
(四)加强宣传推广。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残联要依托本系统宣传矩阵和宣传渠道,充分发挥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作用,运用动漫、图标、微视频、手机报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线上线下服务活动,进行全方位宣传,打响法律援助服务残疾人品牌,不断提升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要加强基层创新典型培植和先进经验宣传推广,及时梳理和总结工作成效,对服务残疾人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典型要及时报送省司法厅和省残联,经省司法厅和省残联审核后推荐报送司法部和中国残联,争取有好的典型和经验做法在全国范围加以推广,进一步增强助残队伍的荣誉感、使命感,全力营造关爱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村级关爱残疾人活动方案 篇2
一、活动意义及目的
开展志愿助残阳光活动,为残疾人提供帮扶服务,是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发扬传统美德、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体现。作为当代大学生组织,我们有义务为我市的残疾人事业做出贡献。本次活动旨在呼吁在校大学生关爱残疾人事业、关爱残疾人朋友,增强在校大学生的社会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同时通过大学生助残阳光行动,让残疾人朋友感受的`社会的关爱与温暖,让社会力量和爱心人士胸怀天下苍生,心系残疾朋友,共创团结、友爱、美好的和谐社会。
二、活动主题:
弘扬助残风尚,传递千家爱心
三、主办单位:
路北区残联、高校联盟、轻工学院学生会
四、活动时间:
5月15日——5月31日
五、活动地点:
唐山市路北区66号社区
六、活动邀请人员与单位:
路北区残联、街道相关领导。
社区残疾朋友、居民。
高校志愿者、社会爱心人士。
媒体记者。
七、活动内容:
1、成立高校志愿助残服务站
高校志愿助残服务站负责高校志愿助残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服务站总体以高校联盟官方微信“高校驿站”为平台,不断招募助残志愿者,并持续报导相关大学生助残行动,激发在校大学生的助残意识和社会使命感,将助残扶残形成一种校园风尚。
服务站将不断强化管理体系,为助残志愿者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并进行科学分类,以满足不同残疾人的`需求,逐步形成大学生志愿助残长效体系。
服务站还将以“志愿助残阳光行动”为活动统一品牌,以微信平台为传播渠道,呼吁社会各界力量,共同为残疾人提供志愿服务,努力实现志愿助残全民化、日常化,推动志愿助残服务持久深入开展。
2、成立日间照料站。
以唐山市聚宝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聚宝盆火锅花园”饭店成立日间照料站,负责对周边社区残疾人提供爱心帮助。照料站将免费为残疾人发放爱心卡,残疾人可凭爱心卡以超低价格享受餐饮定制、免费送餐等服务。
3、结合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助残行动
发动企事业单位联合本次活动对残疾人进行帮扶,并根据企事业所处部门或行业采取针对性助残。将大学生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延伸到企业助残、社会助残,切实推动志愿助残工作持久深入健康发展。
4、大学生志愿助残阳光行动。
在路北区残联的指导下,高校志愿助残服务站和日间照料站,将以大学生助残志愿者为主体,密切配合,深入残疾人社区,全面开展大学生志愿助残阳光行动。
八、执行流程
1、志愿者招募与管理时间:4月20日—5月15日
通过高校联盟官方微信平台、各校张贴海报、各校学生组织等渠道对本次活动进行大力宣传,招募助残志愿者。根据志愿者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并进行科学分类,以便进行服务对接。
2、活动准备阶段时间:5月16日—5月17日
将志愿者服装、条幅、相关物料准备齐全,确定社区配合人员,召开活动启动会议,确定活动执行细节及流程。
3、活动开展阶段时间:5月18日—5月31日
5月18日当天所有参与活动人员到位,举行开幕仪式,并进行媒体曝光。随后大学生助残志愿者进行服务对接,全面开展助残行动。
4、后期跟进时间:6月2日
对参与志愿服务的大学生进行评比,对被服务的残疾人进行回访实地了解此次大学生志愿助残行动落实成果并召开闭幕仪式和总结表彰大会,树立助残志愿者优秀典型,为后期持续助残行动打下坚实基础。
九、需残联配合解决的问题
1、海报、条幅等宣传物料的设计与制作;
2、志愿者服装的制作;
3、活动相关人员配合;
4、邀请媒体记者进行活动报导;
5、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颁发证书。
村级关爱残疾人活动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南宁市、县的有关文件精神,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切实推进“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扎实开展并不断深入,现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突出以人为本,精心构筑以政府为主导,以乡(镇)为依托,以助残志愿助残服务分队为纽带的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体系,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动员社会力量,推动关爱残疾人志愿助残服务行动持续健康发展,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为构建和谐横县做出贡献。
二、总体目标
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使扶残助残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志愿助残理念深入人心,深入持久推进助残志愿服务活动,工作机制更加科学完善,活动内容更加丰富,覆盖面不断扩大,志愿者队伍不断扩大,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较好地实现志愿服务与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的有效衔接,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通过助残志愿服务行动,推动建立助残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切实为各类残疾人活动提供有效服务,切实帮助解决广大残疾人生产生活、康复医疗、教育培训、劳动就业、权益保障、参与社会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在全社会形成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使广大残疾人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社会的温暖,自强自立,以坚强的信心投入到社会大家庭中,回报社会。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
(一)结合残联工作实际开展主题活动。以“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志愿助残阳光行动”为主题,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学雷锋志愿服务队”进社区、进村屯开展“温情暖人、爱心帮扶”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等活动。利用元旦春节慰问、“全国助残日”、“国际志愿者日”等时机,为贫困的残疾人家庭开展培训、康复医疗、残疾人预防、党员扶残等方面的志愿服务,鼓励与残疾人结成长期固定的“一帮一”、“多帮一”帮扶关系,为残疾人提供多方面和个性化的志愿服务。通过开展志愿服务使贫困残疾人真切感受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爱,促进社会和谐。
参加人员:助残学雷锋志愿服务分队全体成员
活动时间:具体时间待定
(二)开展关爱未成年人志愿服务行动。以“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关爱残疾人”为宗旨,广泛进行关爱宣传,大力普及“平等、参与、共享”的残疾人观;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积极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使广大残疾人真切感受到人间的真情和社会的温暖,积极面对人生、融入社会。以“大手牵小手爱心”为主题,着力开展关爱未成年人“牵手行动”志愿服务,广泛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各界志愿者,针对未成年人权益维护方面的需求,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切实有效的志愿服务活动。
参加人员:助残学雷锋志愿服务分队成员
活动时间:全国助残日、“六一”儿童节前
(三)加强关爱残疾人工作的社会宣传。积极协调和动员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公共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志愿助残阳光行动,普及志愿助残服务知识,营造志愿助残的浓厚氛围。文明办和残联所属文化宣传资源,要加大对“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的宣传力度,抓住残疾人工作重大事项、重大活动等时间节点,加强“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宣传工作,切实增强宣传效应。开展“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进社区、进村镇、进校园、进家庭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公众对“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的认知度。及时宣传“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中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增强社会吸引力和感召力。
参加人员:助残学雷锋志愿服务分队全体成员
活动时间:具体时间待定
(四)广泛开展“岗位学雷锋、争做好职工”活动。引导残疾人工作者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观念。把雷锋精神、关爱残疾人行动转化为团队精神和团队文化,在促进本单位发展的同时提供优质的服务。要把顾全大局、谋发展、搞服务贯彻各项工作的始终,通过开展多种形式比学赶帮超活动,在促进发展方式的转变、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中实践雷锋精神。
参加人员:残联系统全体干部职工
活动时间:具体时间待定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党支部领导高度重视志愿服务活动,成立了党支部书记、理事长为组长,副理事长为副组长,各站(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工作小组。并带头加入了志愿服务队行列,要求全县残疾人工作者都能将此活动作为实践“争先创优”承诺的具体行动。党支部认真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研究和部署志愿者服务队活动的安排,制定了志愿者服务活动计划,务求从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做到领导重视,职工团结的良好势头。
(二)结合实际,广泛发动。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残疾群众,把残联各项工作搭建成干部职工便于参与的平台,引导每一位党员干部职工,把发生在身边的感人事迹作为引导干部职工践行雷锋精神的生动教材,把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作为践行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的实际行动。
(三)创新方法,务求实效。坚持以创新精神推进学雷锋活动,使学雷锋活动常做常新,不断焕发生机活力。同时按照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要求,立足基层、着眼实际,扩大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从残疾人的实际需求出发,精心设计项目,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多提供人性化、个性化的服务,让残疾人得到实实在在的关爱。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为促进公益活动的开展,我们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利用政务公开网、公开栏、残联网站、板报、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并及时上报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的工作动态和在志愿服务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在残疾人工作者中努力形成良好氛围,推动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健康发展。
村级关爱残疾人活动方案 篇4
根据泰残发【20xx】26号文件精神,让不易出户的重度残疾人居家享受到基本康复体育服务,结合我乡实际,初拟定残疾人康复体育关爱进家庭计划方案如下:
一、实施目标
创新残疾人体育服务模式,不断满足残疾人康复锻炼、提高机能、恢复能力训练的需求;入户进家庭,制定个性化康复需求,宣传康复体育知识,增强康复体育意识,促进他们的身心康复、强身健体。落实“人人享有康复”精准扶贫行动。
二、实施对象及内容
1、实施对象:我乡18名不易出户及家庭困难的重度残疾人。
2、实施内容:为适宜的重度残疾人提供适宜的康复体育器材、指导康复体育器材使用方法、入户康复指导。
三、实施工作步骤
1、20xx年5月份,根思乡残联工作人员利用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入户走访调查分析,统计出重度残疾人对康复体育的基本需求,按照残疾类别、残疾程度等调查上报符合他们的康复进家庭的需求。
2、20xx年6月上旬,乡残联工作人员组织乡康复指导员,入户走访受助者家庭,制定每人的康复服务方案,根据方案,分阶段、按计划邀请康复指导员为该计划受助者提供康复指导,
3、20xx年6月下旬---9月份,把调查统计上报每个受助对象的需求入户送到位,根据受助人的每个人的康复服务方案并把器材使用、知识普及和指导服务相结合,上门服务。
4、做好回访工作,定期反馈残疾人康复进度,使他们不出家门,且不受场地的限制,在家中就能得到康复训练,改善他们的身体功能。
村级关爱残疾人活动方案 篇5
一、活动主题
关心帮助残疾人,实现美好中国梦。
二、活动时间
5月11日全国助残日期间。
三、活动地点
县(市)区分别设立活动地点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四、活动措施
(一)召开专题会议。
各县(市)区残工委要召开专题会议,专项部署助残日活动,并围绕本次全国助残日主题,认真分析残疾人事业在新起点上面临的工作重点和难点,研讨对策与措施。
(二)明确各部门职责。
1、各县(市)区政府和残工委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基层调研内容,深入了解基层残疾人的基本状况及所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题、出实效。
2、各县(市)区组织部、人社局、民政局、卫生局、残联在助残日期间联合对“基层党组织扶贫助残工程”中结对子的残疾人家庭走访慰问,对帮扶单位指导检查,确保帮扶取得实效。
3、各县(市)区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研究改善残疾人民生的政策措施,以重度和贫困残疾人为重点人群,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积极推动建立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在农村危房改造、城市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房建设等方面优先安排住房困难的残疾人家庭,不断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
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帮扶残疾人实现“就业梦”。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及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产品专产专营、政府优先采购试点工作,并通过组织专场招聘会、开展有针对性的残疾人职业培训等方式,促进残疾人就业。
5、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在教师和学生中加强人道主义思想的宣传教育,倡导扶残助残。通过特教学校就读、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等形式,为残疾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6、各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要发挥部门及系统的优势,建立健全0—6岁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和治疗康复的衔接机制,积极开展残疾人的义诊和健康咨询、康复咨询、社区和家庭康复指导以及公众的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宣传教育等活动,提高残疾人医疗康复服务水平。
7、各县(市)区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驻军和武警部队、残联采用送温暖、志愿者助残、巾帼建功、手拉手红领巾助残以及军民共建、警民共建等多种形式,开展志愿助残活动。
8、各县(市)区残工委领导要在全国助残日期间,走访慰问残疾人家庭、福利院、残疾人康复机构、特教学校、康复托养机构、扶贫基地、福利企业,勉励残疾人自强、自立,并帮助残疾人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五、宣传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将第二十五次“全国助残日”的宣传报道工作纳入年度宣传工作的总体计划中,统一部署,统一安排。
(二)各级新闻单位要结合本次助残日主题,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深入宣传各级党委、政府为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所采取的优惠政策和有力措施,深入报道残疾人小康进程中取得的成就,积极报道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感人事迹和助残日期间组织的各种活动,及时传播正能量,宣传有针对性、有深度、有影响,积极创造友爱和谐的人文环境。
(三)各县(市)区文明办要在“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中增加关爱残疾人题材和内容,组织各级媒体在助残日期间刊播。
(四)各县(市)区要注重舆论引导,创新推介方式,充分发挥网络、手机短信、公共大屏幕、宣传橱窗等媒介的作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活动,充分营造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舆论环境。
村级关爱残疾人活动方案 篇6
为进一步加大村残疾人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促进残疾人共建共享全面小康生活,根据该村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帮扶计划:
一、总体要求
按照“平等、参与、共享”的要求,着力提高面向残疾人的产业发展能力,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努力缩小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使广大残疾人在积极参与小康社会建设的同时,共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成果。
二、工作目标
以促进残疾人就地创业为重点,通过帮扶产业发展、资金补助等特惠方式,努力使广大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残有所助、劳有所得,早日实现脱贫致富,共享小康生活。到20xx年,争取残疾人帮扶对象人均年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推动受帮扶的残疾人生活水平有明显改善。
三、帮扶对象
凡是本乡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有发展产业意愿的的.残疾人,为帮扶计划的实施对象。
四、帮扶内容
1、以养殖业发展为主,对村24户农户实施家禽养殖,计划发展养鸡户8户,养殖土鸡230只,养鸭户7户,共计养鸭300只;发展家畜养殖4户,养羊5只,养猪25头;帮扶岳菊香等6户残疾人水产养殖5亩3000尾。
2、以休闲旅游产业发展为依托,联系指导3户残疾人发展果园3.5亩,努力共建水果采摘基地。
3、大力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每年举办3-4次各种不同类型的短期培训班,广泛开展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提高贫困残疾人的科技文化素质、劳动技能,增强贫困残疾人掌握实用技术的能力。乡民政办负责做好残疾人培训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根据残疾人的实际需要,组织科技人员或科技能手进村入户现场指导。
村级关爱残疾人活动方案 篇7
为加快我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建立为残疾人服务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根本、最现实的问题,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落实残疾人的民生福利,促进福田的和谐与文明。根据中共中央《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xx〕7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和市政府《深圳市残疾人特殊困难救助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82号)的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为核心任务,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推进打造“民生幸福标杆”,为福田区高质量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区贡献力量。
二、服务项目、申请条件和资助标准
本服务方案适用于福田区户籍,且持有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福田区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其中“资助听力残疾人人工耳蜗植入手术”也适用于福田区户籍0—3周岁持区级以上医院医学诊断证明书的残疾儿童。具体服务项目如下:
(一)资助残疾儿童就读幼儿园
申请条件:具有福田区户籍和残疾人证的3-6周岁(含6岁)残疾儿童。
资助标准:每人每学期学费资助上限不超过5000元,学费不足5000元的按实际产生学费进行资助。
资助说明:残疾儿童监护人需要在每个学期内申请该学期学费资助,过期不予受理;幼儿园需为深圳市内具有办学许可资质的普通幼儿园。
(二)资助残疾人住院治疗
申请条件:具有福田区户籍和残疾人证,因患病住院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医疗费自费部分超过10000元,持区级以上医院医疗费缴费凭证,可申请资助。
资助标准:每个残疾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医疗费自费超过30000元的可享受一次性资助额度为20000元;自费介于10000-30000元之间的可按实际自费金额的50%进行一次性资助。
资助说明:需在发票(或社保结算单)开具的当年内进行申请;住院期间因个别护理等特殊需求产生的相关费用不属于本项资助范围;在同一时间段内,享受《关于资助重度精神残疾人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通知》(福残办字[20xx]1号)有关资助的残疾人不重复享受本项目资助。
(三)资助在读残疾人大学生购置电脑
申请条件:具有福田区户籍和残疾人证,在读国家认可学历学校的残疾人大学生,在读期间购置电脑的,凭购置发票等可申请一次性资助。
资助标准:每人资助上限为4000元,购置费用不足4000元的按照实际产生费用进行资助。每人只能享受一次资助。
资助说明:残疾人大学生在读期间,购买电脑并于发票出具的当年内申请本项资助,过期不予受理。已享受原《福田区残疾人20xx~20xx年真挚关爱服务方案实施方案》电脑实物资助的残疾人大学生不再重复享受。
(四)资助精神和智力残疾人及街道职康中心残疾人会员购买社会保险
申请条件:具有福田区户籍和残疾人证,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未就业、未托养,同时未享受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的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或在福田区各街道综合(职业)康复中心注册登记的残疾人会员。
资助标准:对残疾人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单位缴交部分给予资助,个人缴纳部分由残疾人自行承担。
资助说明:需在每年下半年(7-12月)申请上一社保年度(上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社保补贴,过期不予受理;自主创业(自主经营)的残疾人,应在本项目和《深圳市残疾人就业扶持办法》有关社保补贴政策之间选择一项进行申请,不重复享受。
(五)资助听力残疾人人工耳蜗植入手术
申请条件:具有福田区户籍和残疾人证(不满3周岁的持区级以上医院医学诊断证明书),经评估适宜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的听力残疾人。
资助标准:每人一次性资助上限为50000元,不足50000元的按照实际发生的个人自费费用进行资助。
资助说明:在我国港澳台地区和国外进行人工耳蜗植入手术不属于本项目资助范围。
(六)资助智力残疾人机构安养
申请条件:具有福田区户籍和残疾人证,父母至少一方年满60岁,在经政府注册的合法机构安养的智力一级残疾人。
资助标准:每人每年机构安养费用资助上限为20000元,不足20000元的按照实际发生费用进行资助。
(七)资助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
申请条件:具有福田区户籍和残疾人证,经区级以上医院确诊为白内障手术适应症的残疾人。
资助标准:每例手术资助残疾人自费部分上限为20xx元,自费金额不足20xx元的按照实际发生费用进行资助。
(八)资助残疾人出版书籍
申请条件:具有福田区户籍和残疾人证,个人独立著作的书籍字数不少于10万字,内容弘扬时代主旋律,传递社会正能量,由在国内注册的合法出版社出版且发行量在3000本以上的,可申请资助。
资助标准:每人每部书籍版费资助上限为15000元,且每人每年只能申请1次。
以上服务项目如已享受政府其他同类资助的,则在同一时段内不再享受本方案的资助。如上级出台类似政策,受益人群范围和资助标准与以上服务项目一致或者范围更宽、标准更高,以上服务项目将自动废止。
三、实施时间
本实施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原《关于印发的通知》(福府残工委[20xx]6号)、《关于实施补充项目的通知》(福府残工委[20xx]3号)、《关于继续实施我区残疾人真挚关爱服务计划的通知》(福府残工委[20xx]1号)和《关于实施补充项目的通知》(福府残工委[20xx]4号)同时废止。
四、申请、审批程序及经费拨付
本方案的所有项目均需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申请、审批以及经费拨付:
(一)申请
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填写《福田区残疾人真挚关爱服务计划申请表》(见附件),在提供残疾人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复印件外,同时提供与申请资助项目有关的缴费单据原件等有效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提出服务申请。
(二)审批程序
各社区工作站负责受理辖区残疾人服务申请,在做好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提出审核意见,报街道残联审查。街道残联在社区调查的基础上,作进一步核实,提出复核意见,报区残联审批。
(三)经费划拨
经区残联审批的资助经费,由区残联直接划拨到残疾人本人银行账户。
本方案所有服务项目的申请受理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项目详细申请流程和办理程序见实施细则(见附件)。
五、职责分工
(一)社区工作站
1、发放《福田区残疾人真挚关爱服务计划申请表》,协助残疾人申报服务项目。
2、对申请人进行入户调查,了解核实申请人的服务需求及家庭情况,并提出审核意见。
(二)街道残联
1、对申请人服务需求和申请资格作进一步核实,提出复核意见。
2、每季度向区残联提交残疾人申请材料。
(三)区残联
1、对申请人的服务项目进行审批并核拨经费。
2、建立健全全区残疾人真挚关爱项目资助数据库和相关工作制度,实行动态管理。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街道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对残疾人的真挚关爱服务方案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按照服务方案的要求,落实好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严格把好服务对象资格审核关,做好本辖区服务对象的咨询、申请、审核工作,做到符合条件的都能得到资助,确保服务对象得到实惠,又要防止虚报和瞒报。
(二)加强宣传,接受监督。
要加大服务方案宣传力度,大力倡导关爱扶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为今后建立社区残疾人服务体系和服务质量评估体系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各街道对服务方案要及时汇报实施情况,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总结经验,创新服务。
各街道要结合辖区残疾人服务方案的实施,及时总结在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把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区残联汇报,并提出有效的措施和方法,创造性地开展残疾人工作。
村级关爱残疾人活动方案 篇8
根据泰残发【20xx】26号文件精神,让不易出户的重度残疾人居家享受到基本康复体育服务,结合我乡实际,初拟定残疾人康复体育关爱进家庭计划方案如下:
一、实施目标
创新残疾人体育服务模式,不断满足残疾人康复锻炼、提高机能、恢复能力训练的需求;入户进家庭,制定个性化康复需求,宣传康复体育知识,增强康复体育意识,促进他们的身心康复、强身健体。落实“人人享有康复”精准扶贫行动。
二、实施对象及内容
1、实施对象:我乡18名不易出户及家庭困难的重度残疾人。
2、实施内容:为适宜的重度残疾人提供适宜的康复体育器材、指导康复体育器材使用方法、入户康复指导。
三、实施工作步骤
1、20xx年5月份,根思乡残联工作人员利用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入户走访调查分析,统计出重度残疾人对康复体育的基本需求,按照残疾类别、残疾程度等调查上报符合他们的康复进家庭的需求。
2、20xx年6月上旬,乡残联工作人员组织乡康复指导员,入户走访受助者家庭,制定每人的康复服务方案,根据方案,分阶段、按计划邀请康复指导员为该计划受助者提供康复指导,
3、20xx年6月下旬---9月份,把调查统计上报每个受助对象的需求入户送到位,根据受助人的每个人的康复服务方案并把器材使用、知识普及和指导服务相结合,上门服务。
4、做好回访工作,定期反馈残疾人康复进度,使他们不出家门,且不受场地的限制,在家中就能得到康复训练,改善他们的身体功能。
村级关爱残疾人活动方案 篇9
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残助残优良传统,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理解、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市文明办决定在5月17日全国助残日期间联合市内多家公益组织举办一次助残关爱活动。
一、活动宗旨
关爱残疾人,让残疾人走出家门,融入社会,亲近自然,感受阳光,共享美好幸福生活。
二、活动主题
牵起爱心之手同看美丽风景
三、活动目的
1、作为全国文明城市,通过志愿服务关爱残疾人,让残疾人感受到社会温暖。
2、作为全国最幸福城市,让残疾人走出家门,沐浴阳光,享受幸福生活。
四、活动日程
20xx年5月17日(周日)8:30(时间暂定),到指定地点集合,统一乘车。到现场后,各自按分组分工进行,若有特殊情况,听从现场临时指挥分配。参观xx县xx镇景区,下午3点返回。中午在xx国际大酒店吃自助餐。
五、活动机构
主办单位:xx市阳光志愿服务基金会、xx县文明办、xx镇人民政府承办单位:xx市双岗助残队、安徽正能量联盟、xx顺风车队、xx孤独症康复协会、xx市康福残疾人服务中心、xx爱心驿站、xx星火志愿者家园、xx阳光爱心社。
六、活动方式
1、由市文明办志愿服务处和市残联机关党委具体落实相关事项,市内协办公益组织组织残疾人参与,每个残疾人原则上配一名志愿者,若有特别的将多加配一名志愿者;
2、到达活动点后,每位参与活动的爱心车队驾驶员也要担当起志愿者为残疾
村级关爱残疾人活动方案 篇1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爱残疾人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会议精神,切实推动“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扎实开展、长期坚持并不断深入,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 活动目的
为了更好的建设和谐社区和谐社会,结合本社区残疾人的特点,组织开展“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行动。
二、 活动主题
志愿助残阳光行动
三、 活动时间
20xx年1月至12月,春节、聋儿节、盲人节、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中秋节,国庆节等重大节假日集中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
四、活动内容
1、了解社区残疾人家庭情况,为其排忧解难。勉励他们要自强自立,让他们感受到关爱和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2、开展上门服务。开展上门走访残疾人活动,了解需求,关爱残疾人,做到送政策上门,送服务上门。
3、结合本社区部实际,开展主题活动。以“倡导助残风尚,构建和谐社会”、“我身边的残疾人故事”等为主题,让学生更多地了解残疾人、关心残疾人。使学生自发、自愿地关心、帮助身边的残疾人。
4、社会公益服务。为各类残疾人的文化体育活动提供志愿服务;为残联组织的各种活动提供志愿服务。开展慰问、义务劳动、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
五、具体实施
3月1日至12月31日为活动实施阶段,关爱残疾人学雷锋志愿服务领导小组,依托各级残联组织要结合社区实际情况,适时召开活动启动仪式,结合“全国助残日”等重大节日统一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其他时间自行安排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关爱残疾人学雷锋志愿服务小组成员每月一次入户或电话走访残疾人。随时根据残疾人实际需求,为残疾人提供多方面和个性化的志愿服务,提供有特色的志愿服务。
六、活动组织单位及分工
活动组织单位为爽秋路社区居委会,其他单位看活动内容及社会单位的具体情况而定。主要分工如下:
组 长: xx (负责全面工作)
副组长:xx (负责联系社会单位参与,残疾人及志愿者通知)
组 员: xx ( 负责具体事项实施)。
七、注意事项
1、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要积极收集服务对象的服务需求,为下一步的志愿服务打下良好基础。
2、领导小组组长需对小组工作效果进行监督,并定期进行评审。
3、做好服务对象的档案管理工作,做到“三及时”,即及时收集、及时整理、及时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