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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仪馆建设方案 篇1
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16部委局办《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国家九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全面落实《银川市惠民殡葬及节地生态安葬奖励补助办法》(银政办发[2017]91号),加快推进全市节地生态安葬服务及纪念设施建设,满足人民群众节地生态安葬需求,提高全市节地生态安葬率,结合我市殡葬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着力践行自治区生态立区发展战略和银川市“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坚持保障群众基本安葬需求,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把以民为本、生态文明的思想贯穿于殡葬改革全过程,加大节地生态安葬公共服务产品供给,提供优质人文安葬服务,加强政策激励引导,使满足安葬需求与保护资源环境协调推进,促进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格局。
依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全区基本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民办【2017】42号)和《银川市惠民殡葬及节地生态安葬奖励补助办法》(【银政办发【2017】91号),遵循国家“公益为主、经营为辅、节地生态为导向”的殡葬改革总体思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政策扶持,创新发展;分类指导,统筹推进”的基本原则,力争到2020年底前,全市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30%以上,经营性公墓节地生态葬和纪念设施建成率达到60%,节地生态安葬导向基本形成。倡导和鼓励各公墓陵园积极探索墓地和墓位重复利用的方式方法,加强对各公墓陵园生态绿化建设的督导,已建成墓区的绿化率不低于50%,生态化殡葬示范园区绿化率不低于80%。
二、项目实施内容
(一)各公墓陵园加大绿化美化和生态园林化建设力度,具备节地生态安葬所必需的树木、花坛、草坪、骨灰塔、骨灰墙、地下骨灰存放格位等深埋和骨灰存放条件;
(二)各公墓陵园通过专题设计和建设,为节地生态安葬逝者建立纪念设施和祭祀场所,为其亲属提供悼念服务;
(三)各公墓陵园组织专业殡仪服务人员为群众提供节地生态安葬服务;
(四)殡仪馆为群众提供可降解骨灰容器或包装材料,建设殡仪服务中心和公益性骨灰堂。
三、项目实施时间
项目实施严格按照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时间从20xx年5月21日银川市民政局下发《关于深入推进生态节地安葬设施建设的通知》(银民发【20xx】114号)之日起,分期分批组织实施,20xx年8月底前完成银川市松鹤陵园、银川福寿园、金凤区千古汉民花园公墓和银川回民公墓4家公墓陵园建设项目,20xx年完成银川市榆树沟汉民公墓、宁夏马鞍山沭露陵园、宁夏金山陵园3家单位建设项目,到2020年底,市辖殡葬服务单位节地生态安葬设施项目建成率达到30%以上。
四、资金性质和补助标准
节地生态安葬是利国利民的殡葬改革新举措,是殡葬服务单位承担社会责任的公益行动,应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项目资金申请自治区、银川市福利彩票公益金扶持,积极争取市财政配套资金,对积极建设节地生态安葬和纪念服务设施,项目规划布局合理,资金投入力度大,具备节地生态安葬条件和服务功能,能够为群众提供安葬、纪念和祭祀服务,群众反响良好,社会效益显著的殡葬单位给予一定的'补贴。项目完成后由民政、财政部门和殡葬管理单位进行验收审定,按照不超过其完成设施项目投资总额的50%给予补贴,接受项目公益金补贴的公墓陵园,不再向选择节地生态安葬的群众收取费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民政局、市辖区各殡葬服务单位要提高对绿色殡葬、惠民殡葬的认识,站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为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保护自然环境、倡导文明节俭治丧,积极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切实加强领导、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广泛宣传,确保项目实施工作尽快推开,获得支持,取得实效。
(二)严格程序,强化监管。各级民政要会同本级财政做好补贴资金的管理与使用,要严格项目实施前后的各项督查验收手续,要将项目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严格按照申报用途使用资金,同时要注重提高项目建设质量与资金使用效益。对未按规定管理使用专项资金,存在弄虚作假、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考核评估,确保质量。节地生态安葬项目建设竣工后,银川市民政局将会同市财政局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单位兑现补助资金。每年组合公墓陵园年检,对申报单位节地生态安葬设施进行专项检查和评估。
(四)加大宣传,强化引导。各县(市)区民政局、各殡葬服务单位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以节地生态安葬项目建设为契机,加大对殡葬改革的宣传力度,提升人民群众对节地生态安葬的认知度,为全面推进殡葬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殡仪馆建设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深化殡葬改革,加快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相关部署要求,切实加强我县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殡葬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殡葬改革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疏堵结合,依法强化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如期完成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任务,建立健全殡葬政策制度、运行机制、服务网络。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殡仪馆建设。加快建设翼城县殡仪馆,火化设备全部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力争20xx年底实现殡仪馆正常运营。
(二)稳步推进县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完成县级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前期手续办理,(按需求规划建设骨灰安置区、业务厅、办公室、财务室、监控室、值班室、档案室、宿舍、食堂和集散广场、祭扫场地、公共停车场和卫生间等设施,配备建筑给排水、通风、照明、电气、音响、互联网等设备),争取20xx年底投用。
(三)统筹规划乡镇、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
按照省市任务分解要求,乡镇公益性骨灰堂(公墓)按照每年不低于35%完成率,20xx年底实现乡镇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全覆盖。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按照每年不低于20%的完成率,20xx年基本实现村级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全覆盖。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殡葬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县上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专班推进,统筹加快殡葬改革和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实行月调度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注重统筹规划。公益性骨灰堂(公墓)的建设要统一布局,以乡镇为单位,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准和管理模式。城市公益性骨灰堂(公墓)以县政府主导建设,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以乡镇、行政村为单位建设,偏远的区域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可以多村联建的方式兴建。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要以清明节等祭扫高峰为契机,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宣传栏等传统媒介和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广泛宣传殡葬改革和殡葬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引导社会各单位、各组织和广大群众广泛理解、参与、支持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和殡葬改革工作,大力倡导丧事新办、丧事简办、绿色生态的殡葬新风,使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和殡葬改革达到减轻群众负担、推进移风易俗、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目的。
殡仪馆建设方案 篇3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本中心应对突发传染病疫情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全中心干部职工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编制依据
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重大突发事件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规程》《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殡葬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遗体处置及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试行)》和突发性传染性疾病等为依据而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在进行突发传染病疫情防控时,应加强领导、党员带头、密切配合、因地制宜、认真部署、科学管理、严防严控、果断处置,做好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
在处置突发传染病疫情遗体时,应按照以人为本、依法规范、及时稳妥、就近火化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相互协同,科学规范处置传染病疫情患者遗体,加强卫生防护,防范疾病传播风险,保障人体健康和社会安全。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内各类突发传染病事件的现场防控管理、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四、应急处置机构
(一)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李世红殡葬中心主任
副组长:董晓军殡葬中心副主任
成员:段云化、杨军红、孙荣山、孙为民、李先高、普昊、于鑫昌、兰春林
(二)设立应急处置工作组
领导小组下设信息舆情组、遗体接运组、消毒隔离组、火化处置组、综合保障组、应急处置组等工作组,遗体接运组、消毒隔离组、火化处置组由殡葬中心主任负责;信息舆情组、综合保障组由殡葬中心副主任负责;具体工作小组设置按传染病视疫情防控与处置需要而定,各小组成员及职责如下:
1.信息舆情组
组长:由民政局综合办公室抽调人员
成员:段春红殡葬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林紫航殡葬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信息管理;疫情防控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宣传相关传染病疫情防控知识;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和社会动态,收集相关信息;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材料拟写、发布,工作信息收集、统计、档案管理等;留存保管好接运火化因传染病疫情患者(含疑似)遗体的相关资料档案;协助综合保障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临时安排事项。
2.遗体接运组
组长:孙荣山殡葬服务中心驾驶员
成员:李先高殡葬服务中心驾驶员
普昊殡葬服务中心驾驶员
于鑫昌殡葬服务中心驾驶员
职责:严格按照疾控相关规范要求,做好接运人员防护、消毒措施,接运传染病疫情患者(含疑似)遗体到馆相关事宜;认真做好传染病疫情患者(含疑似)遗体信息登记工作,收集整理好相关档案资料,及时与信息舆情组进行档案交接;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临时安排事项。
3.消毒隔离组
组长:段云化殡葬中心火化车间工作人员
成员:孙为民殡葬中心火化车间工作人员
兰春林殡葬中心火化车间工作人员
职责:严格按照疾控相关规范要求,统筹和协调传染病疫情患者(含疑似)遗体到中心后遗体、场所、设备消毒,人员及场所隔离相关事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临时安排事项。
4.火化处置组
组长:杨军红殡葬中心火化车间工作人员
成员:孙为民殡葬中心火化车间工作人员
兰春林殡葬中心火化车间工作人员
职责:严格按照疾控相关规范要求,统筹和协调传染病疫情患者(含疑似)遗体火化相关事宜;认真做好传染病疫情患者(含疑似)遗体火化信息登记工作,收集整理好相关档案资料,及时与信息舆情组进行档案交接;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临时安排事项。
5.综合保障组
组长:董晓军殡葬中心副主任
成员:辉泽龙殡葬中心工作人员
林紫航殡葬中心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统筹和协调各岗位应急防护用品保障工作;评估和协调应急防护用品供需、储备、采购等事宜;监测应急防护用品市场动态,保障应急防护用品供给;督促和检查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协助各部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和加强传染病疫情患者(含疑似)遗体到殡葬中心的现场管控、隔离;负责水电、监控、网络等公共设备应急保障修缮职责,协助服务部门进行专业设备运行保障修缮;同时协助信息舆情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临时安排事项。
6.应急处置组
组长:李世宏殡葬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各小组组长
职责:负责应对突发事件,针对不同突发事件,负责临时成立应急处置小分队及临场指挥。如遇到治丧家属体温不正常、扫码亮码呈黄色或红色、不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将立即进行现场疏散其他人员,将其进行隔离,限制其活动区域到开阔区域隔离区等候相关医务人员进行妥善处理。立即向县民政局办公室、分管领导和昌宁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三)编制工作通讯录
信息舆情组负责编制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通讯录。所有人员时刻待命,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随时处理突发状况。
五、传染病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传染病疫情防控措施
根据传染病疫情蔓延情况及卫生防疫部门应急响应等级,可视情况分类分等级采用如下防控措施:
1.物资保障:综合保障组编制《应急防护用品清单》,并做好应急防护物资储备、储备号防护装具,如医用外科口罩、隔离衣、消毒洗手液、消毒液、测温器、封口透明胶、护目镜等,按照岗位需求,及时、酌量分发到各小组。
2.场所防护:消毒隔离组组好消毒隔离工作。各岗位加强业务大厅、殡仪、殡殓服务登记窗口、取灰处等重点部位防控,确保空气流通,每日按要求严格做好工作环境和责任区域公共场所消毒。换下的口罩、手套、隔离衣等医疗用品,集中用消毒液消毒后妥善处理,不得随处丢弃。
3.职工防护:各岗位工作人员严格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勤洗手,采用七步洗手法,用流水进行冲净。备好70%—80%的酒精搓手液洁净双手。接待治丧群众和进行遗体服务工作时须佩戴好一次性外科口罩、手套,遇疫病遗体还须穿隔离衣、戴护眼罩等;对遗体进行服务时与丧属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职工自觉有发热感冒症状时,尽早就医并戴好防护口罩,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减少病毒传播。
4.外来人员防护:综合保障组指导安保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业务接洽、遗体确认、骨灰存取等关键环节,每次由不超过2名家属办理;遗体到殡葬中心后逐个进行登记缴费,避免窗口人员“扎堆”;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遗体等候火化时,劝导丧属只留1-2人守候遗体。
5.信息舆情组收集本中心工作人员外出情况,并登记造册,重点对有往来或途经疫情重点地区,或有与疫区人员接触的人员进行防控。
六、传染病疫情遗体处置
(一)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和《重大突发事件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规程》等规定,传染病疫情遗体不存放、不探视,不举行遗体瞻仰、告别等活动,应立即火化。
(二)传染病疫情遗体应按如下流程进行接运、火化。
1.前期准备:殡葬服务中心值班室或业务人员收到疑似或确定因患传染病死亡遗体接运通知时,第一时间报告民政局办公室;由分管领导组织安排与属地疾控机构沟通协调、遗体接运、消毒隔离、火化处置事宜,并在属地疾控机构指导下做好后续防疫防护指导工作;遗体接运组所有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就位;若遇多起传染病患者(含疑似)遗体,应及时安排补充接运力量;遗体接运组人员要求做好自我防护,备齐所需防护用品;消毒隔离组负责对接火化处置组预留2台专用火化炉(一台火化遗体,一台对使用后的防护用品进行处理),对火化炉区域及取灰处区域进行封闭隔离,并将应对布置情况汇总收集上报领导小组;各岗位应加强内部沟通,确保信息传递畅通,严格做好自身防护。
2.遗体接运:遗体接运组所有人员做好防护(一次性医用口罩、手套、连体隔离衣、护眼罩等),配合将传染病患者(含疑似)遗体妥善消毒处置后入殓至卫生尸袋(原则上为2层尸袋),尸袋密封后禁止打开,每层密封袋外喷洒消毒液,随后装入殡仪车;遗体接运过程中,殡仪车全程加强遗体接运车辆卫生安全管理,车内配备防护用品、消毒液等。
3.遗体交接:遗体接运组到达接运指定地点,接收的传染病患者(含疑似)遗体,应确保已经过医疗卫生机构专门卫生防疫处理(包括消毒、防护、密封包装等),并按规定完成遗体交接等相关手续(包括死亡证明、已注明立即火化意见的遗体交接单等)
4.清理接运通道:传染病患者(含疑似)遗体即将到殡葬中心前,消毒隔离组和火化处置组均提前做好防护工作;消毒隔离组立即对隔离区域进行肃清,建立临时处置专用通道,与其他情形死亡者遗体进行物理隔离,做到分区分类处理,并对群众及其他人员做好沟通解释;综合保障组配合做好现场疏散、隔离、管控解释工作;遗体下车直接送至拣灰炉进行火化。
5.遗体火化:传染病患者(含疑似)遗体到达殡葬中心后,应当立即火化,不得存放、探视或开展告别仪式等殡仪活动;消毒隔离组通过专用通道护送至指定火化炉;火化处置组接收到遗体后,立即安全、规范地将遗体进行火化;全程严禁打开卫生尸袋,无特殊原因,应当凭医疗卫生机构开具的死亡证明第一时间安排火化。
6.消毒处置:建立户外临时消杀点(停车场),对车辆及人员进行消毒处理;传染病患者(含疑似)遗体下车后,将车辆开往临时消杀点进行消毒处理;遗体进炉后,接运人员前往临时消杀点,进行消毒处理并脱下防护用品进行打包、消毒、焚烧;火化人员在所有工作完成后前往临时消杀点进行相同消毒处理。
7.骨灰移交:传染病患者(含疑似)遗体火化结束后,火化处置组拣拾骨灰装袋入盒,并出具火化证明一并寄存;传染病患者(含疑似)遗体处置期间,所有正常遗体的骨灰及火化证明一并寄存;待疫情结束后通知家属领取;家属拒绝取走的,按照无人认领的遗体骨灰处理。
(三)传染病患者(含疑似)遗体处置完毕后,应当有如下处置措施:
1.遗体处置完毕后,消毒隔离组配合属地疾控机构对殡仪馆转运车辆、设备工具、火化车间、遗体停留区域、相关服务人员进行严格消毒处理,对殡仪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消毒后的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
2.相关火化手续办理未尽事宜,待遗体送至火化车间火化后,通知家属进行补登记。
3.信息舆情组负责收集、留存保管好接运火化的传染病疫情(含疑似)逝者遗体的相关资料档案,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民政部门报告,参与遗体处置的工作人员均须建立个人健康信息档案,保证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并加强工作期间体温测量等身体状况监测,设置专门隔离室。
殡仪馆建设方案 篇4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20xx年12月4公布)等文件的要求。为了深入推进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殡仪馆公墓及殡葬服务设施扩建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基本原则
做好该项目的评估工作,将坚持“科学决策、以人为本、民主法治、客观公正”以及一般评估与重点评估相结合的原则。
三、评估的范围和内容
1、评估范围: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殡仪馆公墓及殡葬服务设施扩建项目。
2、评估内容:
一是该项目的决策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是否符合保护环境要求;
二是施工期问是否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是否造成周边群众生产、生活较大不便;
三是运营期间是否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是否造成周边群众生产、生活较大不便;
四是有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其他方面。
四、评估责任主体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五、评估程序和方法
1、广泛征询意见。评估工作启动后,根据实际情况,深入调查研究,该项目通过公示公告、群众座谈、集体评议等多种方式,了解掌握评估对象的意见和诉求,并征求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政法委员会及当地政府意见。
2、分析预测风险。对重大事项面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等不稳定因素的范围和程序,进行稳定风险分析预测,作出等级评估对特别重大或专业性强的评估事项,将组织有关专家参与分析提高风险预测的准确性、科学性。
3、形成评估报告和结论。通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后形成的评估报告,作出评估结论,报东胜区委政法委审核。
4、制定风险化解方案。针对有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制定风险化解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对存在的.社会矛盾隐患进行有效的化解,同时根据评估风险等级的要求,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处置预案,做好相应的应对准备。
5、各部门协调配合,全程跟踪掌握社会稳定风险突发情况和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要及时研究并完善维稳措施,确保将各类不稳定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
六、编制评估报告
按照《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大纲及说明(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编制《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殡仪馆公墓及殡葬服务设施扩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七、全程稳控
项目实施后,对社会稳定风险因素要制定相应的方案,要坚持全程控制,做好后续跟踪,及时发现和化解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工程顺利完成,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稳控情况及时形成报告,报东胜区区政法委备案。
殡仪馆建设方案 篇5
鉴于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面临的复杂严峻形势,为加强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治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暂停部分殡葬服务项目
1.全市各殡仪馆自20xx年1月8日起,暂停举行遗体告别仪式及守灵服务,殡仪馆整容、祭奠及公墓祭扫等人员聚集性活动人数严格控制在5人(含5人)以内。
2.对第1项中所列殡葬服务项目已进行预约登记的,各殡葬服务机构要主动耐心做好解释和劝导,积极争取群众理解。
3.各殡葬服务机构遗体寄存、火化、冷藏,存取骨灰,墓位销售,骨灰安葬等业务可正常办理,人数控制在5人(含5人)以内,并严格遵照民政部办公厅印发的《殡葬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遗体处置及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加强疫情感染患者遗体处置工作
1.沈阳市浑南区殡仪馆作为新冠肺炎患者遗体处置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入战时状态。
2.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及医疗服务机构的工作衔接,接收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含疑似)遗体,一律需经过医疗卫生机构的专门医学消毒打包处理(包括消毒、防护、密封包装等),并加强遗体接运车辆卫生安全管理。
3.为处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含疑似)遗体设置专用通道,与其他情形死亡者遗体进行物理隔离,做到分区分类处置。
4.接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含疑似)遗体后,对经过医学处理密封的遗体不拆封,无特殊原因,凭医疗卫生机构开具的死亡医学证明和家属同意火化确认书,立即火化遗体。
5.严格落实健康安全保障措施,为相关殡葬管理服务人员配备防护设备,特别是要做好具体操作人员个人防护和日常体温监测,并及时对遗体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进行消毒处理。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1.制定突发情况应急工作预案及岗位防护工作要求,严格遵守死亡患者遗体处置规范要求。足量配备医用口罩、消毒液及必要的消毒设备等防疫物资。
2.凡进入殡葬服务机构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扫描“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保持安全距离。被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的来访人员禁止进入殡葬服务机构。
3.加强遗体接运车辆规范管理,认真做好车辆清洁和消毒,严格执行司乘人员佩戴口罩体温测量制度,限制随行丧属人数(每车不超过2人)、随行丧属扫描“健康通行码”并测温、全程佩戴口罩。
4.严格限制外来人员进入办公区域,对来访人员要采取预约登记、错时错峰办理、分散就座等待、减少停留时间等措施,有效防止人员聚集。
5.做好办公室、食堂、卫生间、电梯间等区域的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取消室内公共吸烟室,减少交叉感染渠道,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6.引导治丧群众采用支付宝、微信支付等非接触式付费方式。
7.启动疫情防控零报告机制,各殡葬服务机构每天向各地区民政部门上报疫情排查及防控工作情况。
8.各地区民政部门要加大对本辖区内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防疫物资配备情况监测,严格各类人员管控,每日向市民政局上报各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殡仪馆建设方案 篇6
根据青州市民政局3月12日下发的《关于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为应对新形势、把握新要求,及时、高效、科学、妥善做好殡葬服务领域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行业特点和服务对象特性,制定完善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肯应急处置实施方案。
一、加强教育学习和培训
定期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省、潍坊市、青州市及民政局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全面落实青州市民政局3月12日下发的《关于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第六版)》要求,组织学习和掌握新形势下的防控工作方案,随时掌握疫情防控新动态、新形势、新要求,教育全体人员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增强防范意识和防控自觉性,形成全员防控态势。随时掌握和了解高、中风险地区调整动态,要应对高、中风险地区,做好防控工作。加强防控知识的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全体人员的鉴别能力、防控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强服务场所防控
1、每天对车辆、室内外环境进行消毒消杀,不留死角;遗体运输车辆和救助车辆做到随用随杀。
2、加强内部办公区域、服务区域等公共区域通风换气,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3、加强食堂、餐厅管理,设立洗手池,配备洗手液,进入餐厅必须先洗手;坚持不对面就餐、就餐不闲聊,提倡分期分批错峰就餐。
三、做好个人防控
1、每天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如有职工发热等可以症状,及时安排就医并安排调休。
2、工作期间,全体人员一律佩戴口罩,殡仪馆车间、营业室、服务室、车队等特殊岗位穿隔离服、带防护帽和医用手套,全面做好个人防护。
3、保持个人良好卫生习惯,时刻保持个人卫生,不用不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
4、做好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坚持每月一次检测,并留存检测结果;特殊情况根据上级要求组织检测。
5、疫情期间,教育职工尽量不出青州,停止外出考察学习活动;外出回青的要严格执行规定,主动报告,落实核算检测和隔离措施。疫情期间外出的必须经过批准,并作为一项纪律执行。
四、加强服务对象防控
1、加强外来人员的信息登记、摸排和健康检测工作,对进入单位的服务对象严格体温测量、喷洒消毒液、查看健康码,并做好记录,发烧人员禁止入内;落实“一米线”等日常防控措施。
2、注重收集服务对象有无新冠病毒感染的依据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一旦发现服务对象有人发热、咳嗽,立即将其隔离或送往医院,避免交叉感染。
3、注重外来人员防控,对从高、中风险地区或途径高中风险地区来青人员,要及时上报,严格执行省、市规定的“14+3+1”管理措施。
4、要控制进入的车辆和人数,减少馆内人员聚集;在守灵、告别、祭祀祭奠等环节要考虑承载能力,严格控制人员聚集规模,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随时停止举办告别仪式。
五、加强应急处置
建立新冠疫情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疫情,及时、果断、高效、科学做好处置工作。制定新冠肺炎感染遗体处置方案,严格按照《殡葬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遗体处置及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试行)》做好处置工作;同时,成立综合协调、遗体接运、遗体火化三个小组,具体协调保障患者遗体处置工作中所需资金、物资、专用车辆、人员等,建立参与遗体处置工作人员健康信息档案,设置专门隔离区和患者遗体接运专用车辆,按规定接运遗体,使用专门火化炉组织遗体火化。
六、加强组织领导
1、专门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附后),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指挥、协调、调度、联络等工作。
2、成立综合协调和公共防控一、二、三组,明确各自职责,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正常运行。
3、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和24小时应急值班;加强信息报送管理,建立完善疫情信息内部通报制度,每天在单位内部通报情况,并向市民政局汇报。发现单位公共区域外来人员有疑似病情及时上报。
4、强化防疫物资保障,落实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对保障防控应急专项资金优先安排、从速办理,采购储备口罩、隔离服、手套、防护帽、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并规范防疫物资管理流程,科学调配防疫物资,确保及时供应。
殡仪馆建设方案 篇7
为进一步巩固我区殡葬改革成果,改善我区殡葬服务环境,提升为民服务水平。按照地委、行署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区局“两会”精神,对殡仪馆软硬件改造进行提档升级,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区局“两会”精神为指导,以强化殡葬事业公益性为目标,以满足我区百姓对殡葬公共服务的需求为宗旨,全面规范殡仪馆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升服务水平,促进我区殡葬服务业更好发展。
二、工作任务及目标
20xx年底实现以下4项工作目标:
1.殡仪馆整体维修;
2.通往殡仪馆的道路升级改造;
3.加强殡葬管理,提高殡葬服务质量;
4.积极推行节地生态葬法。
三、保障措施
(一)殡仪馆整体维修(20xx年1-10月底)
为切实改善殡仪馆的基础条件及环境建设,20xx年区政府将对殡仪馆进行整体维修。具体步骤如下:
1.完成殡仪馆整体改造维修的规划设计工作(1-5月底);
2.完成全部的维修改造任务(6-10月底);
3.维修改造的内容包括:办公区、瞻仰区、停放区、火化区,祭奠区以及骨灰寄存区等整修和粉刷;殡仪馆院里路面整修;殡仪馆院里绿化工作。
(二)升级改造通往殡仪馆的道路(1-10月)
由于从主路至殡仪馆的道路年久失修,路面不平,交通不便,20xx年区政府拟对主路至殡仪馆的道路进行升级改造。具体步骤如下:
1.完成路面升级改造的规划设计(1-5月);
2.完成林碧公路主路至殡仪馆1.5公里的道路升级改造任务(6-10月)。
(三)加强殡葬管理,提升殡葬服务质量(贯穿全年)
为了加强对殡葬工作的管理,切实提高殡葬服务质量,真正实现方便百姓、服务百姓的宗旨,20xx年我区殡葬事业将重点加强以下几项管理工作。
1.坚持殡葬机构设施国有化。为了更好地服务百姓,我区殡葬机构设施全部实行国有化,包括设备、设施、房舍、墓地、车辆等等,全部归政府所有,不存在租赁和售卖现象。殡葬机构由政府定编定岗定人,殡葬设施由政府投入政府购买政府所有,殡葬工作由政府主导,民政管理,部门监督,殡葬服务中心负责经营;殡葬服务中心对所有墓穴要建档管理。
2.严格监管殡葬收费。殡葬服务中心所有收费必须经过民政部门和物价部门批准,不得随意增设服务项目,不得随意调整收费标准,不得增加百姓负担。民政部门将会同监察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不定期进行检查和抽查,在此基础上,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切实加强环境治理。殡葬服务中心要对遗体火化区、骨灰寄存区、祭扫区、停车场、休息室以及工作区等进行更好地管理,确保各个区域物品摆放有序、卫生干净整洁、制度健全规范、管理井然有序。
4.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殡葬工作人员要学会换位思考,要理解死者家属的心情,殡葬领域的`所有工作者,在服务群众时,一定要做到快捷、文明、细致、周到;另外,要对现有坟墓进行建档登记,标注死者有关信息以及死者家人或亲属的联系电话。
5.巩固“四项基本服务”收费减免工作成果,更好地惠及百姓。2017年开始,我区“四项基本服务”收费已经全部减免,20xx年,我们将继续巩固这一工作成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好便民利民的政策,确保国家和省地以及我区的各项惠民政策全部落实到位,真正实现关心民声、体贴民情、实现民意的最终目的。
(四)推进殡葬改革,倡导节地生态葬法(贯穿全年)
随着国家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文明殡葬势在必行,对于我区而言,推进殡葬改革,倡导节地生态也是大势所趋。在推进殡葬改革方面,20xx年,侧重做好3项工作:
1.规划节地生态安葬区。在现有公共墓地范围内,规划确定节地生态安葬区,划定区域,挂牌指定,推进实施;
2.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悬挂条幅,会议学习,印发宣传单等方式,号召各镇政府积极宣传文明殡葬的深远意义,引导居民群众提倡厚养薄葬理念,治丧仪式不搞攀比、不讲排场、不摆阔气,不在丧事活动中开展封建迷信活动,警惕封建迷信祭品的“精神污染”,大力提倡家庭追思、鲜花祭奠等绿色低碳祭祀方式,对“纸人、纸马”等封建迷信祭品予以制止,以节俭文明的方式寄托哀思。
3.制定文明殡葬的鼓励政策。结合上级要求,针对我区实际,参照其他县区做法,制定呼中区文明殡葬的激励和奖励办法,以此推动我区殡葬改革深入开展。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全区殡仪馆软硬件改造升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主任科员杨晓兼任。
组长:张平峰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高希贵区民政局局长
杨晓区民政局主任科员
成员单位:区纪委监委、宣传部、统战部、民政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发改局、资源科、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卫健局、呼中镇、呼源镇、碧水镇宏伟镇。
(二)加强部门协同配合。
民政部门:负责牵头做好殡仪馆软硬件提档升级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指导殡葬服务单位做好自查排查等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加大支持力度,在殡仪实施建设和殡葬改革工作推进等方面给予经费保障。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依法加强对丧葬用品市场的管理,清理、整顿、规范丧葬用品,净化丧葬用品市场,查处无证经营殡葬用品行为,配合搞好殡葬综合执法工作。加强对集中治丧点和人员聚集用餐的食品安全检查和监督,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重点加大殡葬服务收费行为的监管力度,切实遏制乱收费行为。
公安机关:负责加强出具非正常死亡人员死亡证明的管理,依法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运尸车辆管理等违法行为。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做好殡葬事业向上争取投资项目情况建议方案的编制,项目规划的申报和推进落实等工作。
统一战线部门:负责依法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骨灰存放设施等行为。
自然资源、林业部门:负责依法保障纳入规划的殡葬设施用地需求,及早研究公墓和其它设施的林地报批手续。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依法指导支持火化机环保改造,强化殡葬活动生态环境监管,加强公墓建设中的生态保护。
住建(城管)部门:负责依法加强殡葬设施项目的规划管理;加强城乡规划的制定和殡仪馆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及执行情况的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在城区主要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焚烧冥币、祭品的治理力度。
卫生部门:负责纠正和查处医疗机构非法开展殡仪服务等行为,指导殡仪服务机构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策划宣传好相关殡葬政策法规,及时曝光违反殡葬制度的人和事,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联合执法方式,对突出问题予以清理和查处,真正形成工作合力。
纪检部门:负责监督各成员单位的履职情况,对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的,将给予相应的处理和处分。
(三)加强监督检查力度。
领导小组要协调推进工作落实,对既定目标要督促如期实现。要不定期组织检查和抽查殡葬各个领域的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在此基础上,广泛建立群众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开辟互动途径,增强群众参与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殡仪馆建设方案 篇8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深化殡葬改革,加快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相关部署要求,切实加强我县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殡葬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殡葬改革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疏堵结合,依法强化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如期完成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任务,建立健全殡葬政策制度、运行机制、服务网络。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殡仪馆建设。加快建设翼城县殡仪馆,火化设备全部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力争2022年底实现殡仪馆正常运营。
(二)稳步推进县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完成县级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前期手续办理,(按需求规划建设骨灰安置区、业务厅、办公室、财务室、监控室、值班室、档案室、宿舍、食堂和集散广场、祭扫场地、公共停车场和卫生间等设施,配备建筑给排水、通风、照明、电气、音响、互联网等设备),争取2022年底投用。
(三)统筹规划乡镇、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
按照省市任务分解要求,乡镇公益性骨灰堂(公墓)按照每年不低于35%完成率,2025年底实现乡镇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全覆盖。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按照每年不低于20%的完成率,2025年基本实现村级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全覆盖。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殡葬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县上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专班推进,统筹加快殡葬改革和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实行月调度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注重统筹规划。公益性骨灰堂(公墓)的建设要统一布局,以乡镇为单位,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准和管理模式。城市公益性骨灰堂(公墓)以县政府主导建设,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以乡镇、行政村为单位建设,偏远的区域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可以多村联建的方式兴建。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要以清明节等祭扫高峰为契机,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宣传栏等传统媒介和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广泛宣传殡葬改革和殡葬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引导社会各单位、各组织和广大群众广泛理解、参与、支持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和殡葬改革工作,大力倡导丧事新办、丧事简办、绿色生态的殡葬新风,使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和殡葬改革达到减轻群众负担、推进移风易俗、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