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十佳之星评选方案

欢迎阅读校园十佳之星评选方案(精选8篇),内容由范文学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校园十佳之星评选方案 篇1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践行立德树人理念,根据学校德育工作计划,拟开展“校园之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会议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为主题,强化教育引领、实践养成,推出一批事迹突出的优秀学生典型,引导学生见贤思齐、向上向善、孝老爱亲、热爱祖国,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活动安排

各班每月推荐一名“校园之星”候选人。班主任要组织本班师生按要求认真开展评选活动,引导学生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自强自立、创新创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孝敬、友善、节俭、诚信等传统美德,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科学健康文明向上的生活方式,争当新时代好少年。

学校每月对各班推荐的“校园之星”进行评审,并进行表彰和宣传。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宣传学习“校园之星”是在学生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抓手,是落实学校德育工作计划的重要载体,各班要充分认识此项活动的意义,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积极组织实施。

2、推举典型。各班认真填写“校园之星推荐表”,按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政教室。评选标准:有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孝敬、友善、节俭、诚信、自强等传统美德,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科学健康、文明向上、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3、大力宣传。利用校园电视台、宣传栏、校园网等阵地对“校园之星”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各班要认真开展向“校园之星”学习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学习典型先进事迹、开展班会讨论、撰写学习体会,结合本班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引导学生知行合一、从小做起。

4、确保实效。要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考虑学生的成长规律和身心特点,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做到活动有特色有效果。

校园十佳之星评选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教育引导全体学生,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激励先进,表彰在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涌现出的先进学生代表,鼓励学生全面发展,我校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

一、评选条件

凡评选为“校园之星”的学生都必须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良好、学习态度端正,有一定的榜样示范作用,并接受学校、教师和同学的监督。

二、评选类别及标准

1、学习之星:①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②学习积极主动,勤学好问,刻苦钻研;③学习方法得当,勇于克服学习中的困难;④学习成绩优异。

2、礼仪之星:①尊敬师长,孝敬父母,言谈举止文明礼貌;②同学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相互尊重,相互合作;③仪表整洁端正;④有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和兴趣爱好。

3、勤劳之星:①有一定的劳动技能,积极参加学校的公益劳动,不怕苦,不怕累,起到模范带头作用;②能出色完成卫生值日或学校卫生大扫除的劳动任务,自觉维护卫生保洁区及学校、教室的环境卫生;③能对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予以劝阻。

4、纪律之星:①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②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③有正义感,能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进行劝阻。

5、进步之星:在周清、月考或学校组织的各类大型考试中取得明显进步,或在学习生活中有明显进步的优秀学生。

6、管理之星:在班级(包括班团干部、课代表、小组长等)、督察组、协管员、学生会等学生自治组织中工作主动、以身作则,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

7、诚信之星:在班级诚实守信,勇担责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班级各项活动的学生。

8、阅读之星:阅读兴趣浓厚,阅读有计划、有目标,能在班内发挥课外阅读的模范带头作用,阅读量大,阅读范围广泛,坚持摘抄或写读书笔记。

三、评选办法

1、“校园之星”每月评选一次,评选采取学生自荐和同学、老师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符合以上条件的同学,可以向班主任老师自荐,也可以由其他同学或老师推荐产生。

2、每月每个年级推荐上报“学习之星”“礼仪之星”“劳动之星”“纪律之星”“进步之星”“管理之星”“诚信之星”“阅读之星”各2名,共16名。要求16名学生须分别来自不同的班级,具体班级由年级组确定,建议逐班依次轮换。

3、每月25日之前以年级组为单位上报推荐资料。资料如下:

(1)5寸彩色电子照片1张(若个人无照片,学校可组织集体拍摄)。

(2)100字以内推荐词1份,推荐词必须由同班同学以第三人称形式撰写。要求做到语言精炼、用词准确得体、文句优美。

(3)上交要求:①照片命名格式“姓名+班级”提交;②推荐词以年级组为单位汇总于“附件1:金塔县中学‘校园之星’推荐表”。

四、宣传办法

学校将通过微信公众号、橱窗等对评选出的“校园之星”进行宣传报道。

五、注意事项

1、各年级、各班要高度重视评选活动,使活动起到启发德育的作用、利用选树、宣传班级典型的良好契机,加强对全体学生的正确引导,真正把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推荐上来。

2、各班要积极创设评优争先的氛围,充分发动学生参与评选,树立榜样的示范作用。

3、各年级、各班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先进学生的优秀事迹,通过平凡小事,折射出学生的高尚品质和人性光芒,共同创设“让学生尝到成功的喜悦”的良好氛围。

校园十佳之星评选方案 篇3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高校育人的根本目标为导向,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发挥典型引路作用,进一步挖掘、宣传在校大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在青年学生中树立一批不畏困难、勤奋学习、文明守法、勇于进取的先进典型,引导更多的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院团委将在全院范围内长期开展衡水学院大学生“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选内容

衡水学院“校园之星”评选活动,面向全校学生,挖掘在某一方面有杰出表现的优秀学生,目的在于更好的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作用,推动思想引领工作的发展,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评选出“自强之星”、“勤学之星”、“文明之星”、“创新之星”、“创业之星”、“公益之星”六个方面的“校园之星”。

二、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

三、参选条件

1、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勤俭节约,具有社会责任感和集体主义精神;

3、勤奋刻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各类校园文化活动;

5、上一年度评选上“校园之星”的同学不再申报。

四、评选方式

(一)各院系、班级推荐

各班级可采取自评和互评结合的办法,在班级进行投票选举表决,评选出候选人上报院系,经各院系团总支审核筛选后每类报送1-2名候选人,填写“校园之星”候选人推荐表,报送校团委办公室。

(二)个人自荐

学生可通过自荐方式,在“奔跑吧衡院”微信平台回复“校园之星”字样,下载填写“衡水学院20xx年度校园之星候选人推荐表”,并于规定时间内上交。

(三)校级评选

校团委成立评审小组,评选各类“校园之星”的最终人选。届时评出的“校园之星”将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官网、微博微信、宣传栏等),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宣传并进行表彰,特别优秀的还将通过社会传媒面向社会宣传。

五、材料上报

各院系或个人须在20xx年6月2日前上交所有候选人材料(书面和电子版各一份)。

书面材料:1、“校园之星”候选人推荐表一份;2、不少于15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一份;所有纸质材料按规定提交至校团委206办公室。

电子材料:1、“校园之星”候选人推荐表一份;2、个人事迹材料一份;3、个人电子版生活照一张(分辨率300以上),重命名姓名院系年级专业;电子材料于6月2日之前发送至XXX邮箱,

六、各奖项具体评选条件

1、自强之星

践行中华民族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家庭经济困难,但奋发图强,不畏艰难,对改变自身命运和困难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经济上积极寻求独立,在艰苦的环境下表现出顽强的毅力和乐观向上的精神态度;在大学校园里勇于克服在学业、科研、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困难,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无补考、重修现象,并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一定的影响力。

2、勤学之星

有超于他人的求知欲望,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刻苦的学习精神,求知若渴,勤思好问,知识渊博,成绩优秀,对书籍有非常浓厚的兴趣,是学生中的学习典范。

3、文明之星

关心他人,主动为身边的困难同学、弱势群体等提供无私帮助;爱护公共财物,勇于维护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如: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诚信为本,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较高的信誉;孝敬长辈,尊重师长,关爱同学,同窗和睦,事迹感人。

4、创新之星

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主持校级科研课题并结项;在校内外各项科技学术竞赛中取得一定学术成果,参与国家、省级竞赛活动并取得成绩;第二课堂创新创业模块不低于3分。

5、创业之星

具有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的创业精神;创业项目已启动,并初具规模者优先;独立创业,或在创业团队中居核心地位;积极参加国家级、省级、校级创业类比赛并获奖。

6、公益之星

衡水市注册志愿者;年度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300小时;积极组织带动周围同学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活动效果好;组织、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具有典型性与突出性,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七、填表注意事项:

1、本表要认真填写,反正面打印一式一份,不能使用铅笔和圆珠笔,审批后入学生档案

2、系别按照(中文系、法政系、外语系、数学系、物理系、化学系、生物系、音乐系、体育系、美术系、经管系、教育系)格式自行选择填写

3、籍贯按照家庭住址写到县市即可,如河北保定、天津等

4、外语水平未过四级为一般,或CET—4、CET—6、专四、专六等;计算机水平为一级、二级等

5、申报何种“星”项,纸质打印后用签字笔勾选即可,电子版选中□标注为□即可

6、主要事迹及获奖情况,表格内内容请分条分点一一简介,另需附不少于1500字个人详细事迹材料(题目:黑体三号字;姓名、正文内容:仿宋四号、1。5倍行间距)

7、所有需要签字的部分,纸质版必须签字笔手写,电子版空白即可

8、系团总支和系党总支意见部门,盖章必须该本系带系字单位的公章

校园十佳之星评选方案 篇4

一、评选标准:

1、 在品德修养上,应知荣明耻,具有热爱祖国、服务人民、辛勤劳动、崇尚科学的高尚品德,具有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爱护环境,勤俭节约。遵纪守法,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貌待人。具有“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的公民道德和社会主义荣辱观。

2、 在学习生活上,应具有正确的学习目的和良好的学习习惯,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勤思好问,牢固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不偏科,注意全面发展。

3、 在艺体活动上,应积极参加艺术训练和体育锻炼,上好每节艺术课、体育课、体锻课,做好“三操”,体育成绩达到国家统一规定的各个年龄段的最低要求,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审美情趣。

4、 在人际交往上,能积极参加每次的社会实践活动和班队活动;在活动中和日常生活中能乐于奉献、诚实守信、勇于创新;欣赏、接纳、包容、关爱他人,掌握沟通方法,有自信,大胆表达自己的想法,不以自我为中心,不随便发脾气,学会倾听别人的意见,善于与别人交流合作,懂得在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较强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言行一致,诚实谦虚,团结同学,

二、评选内容及步骤:

1、 自我推荐——用文字的形式介绍自己(统一表格)。

重点介绍自己的特别之处,最好能以故事的形式讲述自己的闪光点。要求:低年级100字,中年级200字,高年级300字。

2、 才艺展示——举行“我是朝天未来星”中队活动,学生可以通过自己写文章朗诵、唱歌、舞蹈、绘画、乐器、手工表演等方式展示自己的闪光点。(4月28日)

3、 根据评选标准和个人特点,每班评选出一名“朝天xx星”,如“朝天科技星”、“朝天礼仪星”、“朝天勤学星”、“朝天才艺星”、“朝天环保星”、“朝天舞蹈星”、“朝天百灵鸟星”等。

4、 5月10日把“朝天未来星”的推荐评选表(自我推荐、中队意见等)交到大队部,5月16日拍照。

校园十佳之星评选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加强德育工作,努力探索贴近学生实际,行之有效的德育工作新途径、新方法,转变教育观念,从学校德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学生成长的实际需要出发,避免“高、大、空、远”的说教,真正从“近、小、实、亲”做起。为此,学校决定在同学中开展评选“校园之星”活动。即:在同学身上找长处,在同学当中找榜样,在同学当中树新星。使同学们真正感到:学习的榜样就在身边,真实可亲,实实在在。真正做到学生之间找差距、自尊自爱、自强自立。人人争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高中生,为树立良好的校风而努力!

二.校园之星及评选标准:

1.形象之星:气质高雅,谈吐文明,仪表端庄,青春阳光;

2.礼仪之星:待人接物彬彬有礼,尊敬师长,举止大方,谦虚礼让,文明典范;

3.智慧之星:聪明善学,思路清晰,反映敏捷,成绩优秀;

4.勤学之星:态度认真,刻苦努力,坚持不懈,孜孜以求;

5.特长之星:学习态度端正,有特殊专长,专项素质出众,贡献突出(包括音乐、美术、体育、网络信息、演讲等方面);

6.奉献之星:乐于助人,不求索取,热爱劳动,任劳任怨,踏实肯干,甘于奉献;

7.自强之星:不怕挫折,知难而进,自立自强,人格高尚;

8.快乐之星:心胸豁达,性格开朗,心态健康,笑对人生;

9.孝顺之星:孝敬父母,关爱长辈,理解、体谅父母,尽力为家庭分忧解难;

10.俭朴之星:生活简朴,不摆阔气,不讲吃穿,不乱花钱。

三.评选范围及条件:

1.范围:凡是在高中基础部就读的学生,不论正招生、委托生、借读生、重读生都可参加评选;

2.条件:

①凡是正在受处分并没有解除的学生,不能参加各项评选;

②有不良行为而且没有完全改正的学生不能参加评选。

四.评选方法:

采取班级、学年、学校三级评选制,即由班级依据评选标准、条件,采取学生自荐和互荐相结合的'方法,先评选出班级之星;在班级之星的基础上,各班推荐表现突出,有竞争力的学生参加学年之星的评选;在学年之星的基础上推荐出部分学生(附事迹材料)参加校园之星的评选,由评选小组依据材料及学生的平时表现确定校园之星的人选。“校园之星”人选确定后将在校内公示三天,确无问题,方可正式命名。

五.奖励方法:

1.班级、学年、学校三级之星都将展示照片,并适当奖励;

2.被评选为校园之星的学生将发证书,给家长发喜报,事迹要制成专题片,全校展示,学校将发给“校园之星阅览证”,可以免费到学校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看书。学校并给予适当奖励。

六.活动安排:

四月份为“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月,具体安排如下:

1.4月1日~4月10日评选班级之星;

2.4月11日~4月20日评选学年之星;

3.4月21日~4月30日评选校园之星;

4.五月四日青年节前后命名表彰。

七.评选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z

组员:各学年副主任、全体班任及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校园十佳之星评选方案 篇6

一、“文明礼仪之星”评选条件

A、爱祖国、学校,遵规范,尊师长,团结同学,积极进步。

B、说文明话,办文明事;敢于同不良行为做斗争。

C、有良好的行为习惯,诚实守信,言行一致,谦恭礼让,团结合作。

二、“学习之星”评选条件

A、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能主动学习,主动帮助同学。

B、勤于思考,积极回答,积极参与活动,主动向老师同学请教。

C、平衡发展,按时作业,起带头作用。D、喜欢读书,能写读书笔记。

三、“诚信之星”评选条件

A、遵守公德,诚实守信,尊重他人,言行一致。

B、团结同学,热爱集体,关系融洽,人际关系和谐。

C、不说谎话、大话,知错就改,无作弊行为。

D、能诚信作业,诚信训练,诚信考试。

四、“纪律之星”评比条件

A、按时上学、放学,认真早读;认真做好两操,上下楼梯右行。

B、专心听讲,课间不喧哗,不追逐打闹,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C、及时回家,遵守交通规则,不在路上逗留,不在流动小摊上买零食。

五、“安全卫生之星”评选条件

A、遵守各项纪律和公共秩序,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意识强,不坐无营运资格的`社会黑车。B、积极参加安全教育活动,积极配合班级安全宣传工作。

C、到宿舍、食堂、第二课堂主动排好队,并能主动维护好集队的秩序。

D、着装整洁清爽,经常洗澡理发剪指甲;对不讲卫生的行为能主动劝阻。

E、做好值日卫生工作;不吃零食,不乱扔垃圾,不随地乱吐痰。

F、维护公共卫生,不损花草树木;爱护课桌,不乱涂乱画。

六、“阳光之星”评选条件

A、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有上进心B、坚持锻炼,积极参加体育运动,

C、热爱劳动,能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尊重他人劳动成果。

七、评选程序:

“校园之星”的评选分三级操作——申报、组评、班评、校评

组评:根据评选条件在同学之间互评,通过同伴相互评价,相互促进。评选出进步大,表现好的学生。

班评:由班主任老师根据学生民主评选的情况,并征求科任老师意见,评出班级之星。

校评:政教处、年级组根据各班推荐,确定期中期末校园之星。

校园十佳之星评选方案 篇7

一、评选标准:

1、 在品德修养上,应知荣明耻,具有热爱祖国、服务人民、辛勤劳动、崇尚科学的高尚品德,具有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爱护环境,勤俭节约。遵纪守法,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貌待人。具有“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的公民道德和社会主义荣辱观。

2、 在学习生活上,应具有正确的学习目的和良好的学习习惯,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勤思好问,牢固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不偏科,注意全面发展。

3、 在艺体活动上,应积极参加艺术训练和体育锻炼,上好每节艺术课、体育课、体锻课,做好“三操”,体育成绩达到国家统一规定的各个年龄段的最低要求,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审美情趣。

4、 在人际交往上,能积极参加每次的社会实践活动和班队活动;在活动中和日常生活中能乐于奉献、诚实守信、勇于创新;欣赏、接纳、包容、关爱他人,掌握沟通方法,有自信,大胆表达自己的想法,不以自我为中心,不随便发脾气,学会倾听别人的.意见,善于与别人交流合作,懂得在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较强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言行一致,诚实谦虚,团结同学,

二、评选内容及步骤:

1、 自我推荐——用文字的形式介绍自己(统一表格)。

重点介绍自己的特别之处,最好能以故事的形式讲述自己的闪光点。要求:低年级100字,中年级200字,高年级300字。

2、 才艺展示——举行“我是朝天未来星”中队活动,学生可以通过自己写文章朗诵、唱歌、舞蹈、绘画、乐器、手工表演等方式展示自己的闪光点。(4月28日)

3、 根据评选标准和个人特点,每班评选出一名“朝天xx星”,如“朝天科技星”、“朝天礼仪星”、“朝天勤学星”、“朝天才艺星”、“朝天环保星”、“朝天舞蹈星”、“朝天百灵鸟星”等。

4、 5月10日把“朝天未来星”的推荐评选表(自我推荐、中队意见等)交到大队部,5月16日拍照。

校园十佳之星评选方案 篇8

为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效果,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优化个性,培养特长,促进学生不断成长为志存高远、德才并重、勇于开拓、积极进取、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不断探索典型引领的新模式,发挥典型引领作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教育大会、《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XX-20XX年)》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榜样的力量引领广大青年,汇聚正能量,追逐新梦想,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基本原则

“XX校园之星”评选活动以“务求实效、广泛参与、多角度设奖、深入挖掘、公正公开”为原则,在全校范围内选树模范典型。从学生学习、思想品德、行为习惯等多方面综合考虑设立奖项,激发学生积极向上的意志品质。

二、评选办法

(一)奖项设置

面向学校全体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开展“XX校园之星”评选,设立“学习之星、道德之星、体育之星、创业之星、科技之星、文艺之星、劳动之星”等奖项。若有典型人物,“XX校园之星”评选范围可进行外延,各学院可依据特点自行设置奖项,报学校“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审批。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XXX学院在籍学生;

(2)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3)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无纪律处分;

(4)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无未通过课程/环节;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各种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身心健康,体能测试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良好及以上。

2、专项条件

(1)学习之星

具有端正的学习态度,明确的学习目的,勤学善思,能带动所在班级或专业形成良好学习氛围,积极推动学风建设,学习成绩优异。

五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国家奖学金,平均学分绩点4.5及以上;四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国家奖学金,平均学分绩点4。0及以上;三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校级一等奖学金及以上;二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校级二等奖学金;一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校级三等奖学金。

(审核认定部门:教务处、学生处)

(2)道德之星

1)有梦想并勇于克服各种困难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自立自强、志愿公益、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为青年学生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时代榜样;

2)助人为乐,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3)见义勇为,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4)个人事迹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介绍,并引起较大反响或获得表彰奖励的。

五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国家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四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省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省级表彰奖励的;三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市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市级表彰奖励的;二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校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校级表彰奖励的;一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

(审核认定部门:团委)

(3)体育之星

1)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学生运动会或在省内同级别单项赛事中获奖取得名次的;

2)参加单项赛事必须是全国或黑龙江省大学生体协举办或国家体育总局和省体育局单项协会主办的赛事。

五星体育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三名;四星体育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六名;三星体育之星:参加省级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获得第一名;二星体育之星:参加省级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三名;一星体育之星:参加省级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六名。

(审核认定部门:体育学院、教务处)

(4)创业之星

1)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奖项的创业团队负责人;

2)已开始创业的在校大学生且为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团队主要负责人(截至通知发布时间所持股份≥30%);截至通知发布时间,其项目实际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含3个月);

3)创办企业已吸纳就业人员5人以上(含5人),或已获得创业风险投资资金支持,或技术、商业模式有创新,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或营业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

五星创业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创新创业大赛获一等奖的;四星创业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创新创业大赛获三等奖及以上的;三星创业之星:参加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一等奖且满足2)3)任意一项;二星创业之星:参加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二等奖且满足2)3)任意一项;一星创业之星:参加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三等奖且满足2)3)任意一项。

(审核认定部门: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5)科技之星

1)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并取得成绩的;

2)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3)发表期刊学术论文。

五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获得一等奖或发表1篇及以上核心期刊学术论文或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第一);四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获得二等奖或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第一);三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获得三等奖;二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获得一等奖;一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审核认定部门:科技处、教务处)

(6)文艺之星

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大学生文化艺术竞赛并取得成绩的。

五星文艺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一等奖;四星文艺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三星文艺之星:参加省级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一等奖;二星文艺之星:参加省级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二等奖;一星文艺之星:参加省级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三等奖。

(审核认定部门:团委、教务处)

(7)劳动之星

1)积极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关注国计民生并作出积极贡献;

2)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管理工作,服务意识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在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积极参与学校倡导和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学校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3)在生产、经营、改革、管理、自主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受到表彰的。

五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国家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四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省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省级表彰奖励的;三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市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市级表彰奖励的;二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校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校级表彰奖励的;一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

(审核认定部门:团委、学生处)

(三)评选流程

“XX校园之星”共分五个等级,其中五星、四星“XX校园之星”,由学校进行评选;三星、二星、一星“XX校园之星”,由各学院进行评选,奖项就高评选,不可重复获奖。各学院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自主申报,相关职能部门依据《XXX学院关于学科竞赛与创新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及其他评选办法进行审核、认定,通过后由“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最后评定,公示五天,广泛接受监督。

(四)表彰办法

表彰分为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1、颁发荣誉证书及奖章。奖励“XX校园之星”五星、四星获得者。

2、颁发奖金。参照《XXX学院关于学科竞赛与创新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及其他奖励标准,颁发相应奖金。

(五)时间安排

1、启动阶段。10月上旬—11月上旬,要把宣传活动贯穿评选表彰全过程,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宣传阵地尤其是易班等新媒体的积极作用,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营造氛围。

2、推荐阶段。11月上旬—11月中旬,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要结合实际,按照“XX校园之星”的评选标准和推荐程序,推荐候选人。对候选人情况审核后,在指定时间内,报送审核认定部门进行评选。

3、评选阶段。11月中旬—12月上旬,审核认定部门按照《方案》中评选条件,确定人选,报学生处汇总(同一奖项有多个审核认定部门的,由第一位牵头汇总,统一报送),学生处将汇总结果呈“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审定表彰人选。

4、表彰阶段。12月中旬,经“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审定后,作出表彰决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将评选活动作为实现学生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各部门要按照工作部署及职能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好推进评选活动的各项任务。成立“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党委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科技处、计划财务处、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体育学院主要负责人,各学院书记、院长。

(二)坚持公正公开。严格选拔程序,坚持推荐标准,以公正公开为原则,切实把事迹突出、有代表性、可信可学的学生典型人物挖掘出来、推荐上去。在组织评选过程中,要宣传好、执行好、维护好有关评选纪律,杜绝各类弄虚作假行为。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渠道广泛宣传榜样人物事迹,在校园内大力营造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切实提升学生荣誉感、自豪感,充分发挥先优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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