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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两节期间保供稳价方案 篇1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化解粮食市场风险隐患,全县粮食系统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充分认识粮油市场稳定对加强疫情防控,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大意义,全力做好粮油保供稳市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镇坪县粮食局疫情防控粮油物资保供稳市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粮油供应组、市场监测组、全力做好粮油市场保供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机构职责
鉴于我局实际情况,各小组务必齐心协力,团结一致,发扬分工协作的精神,全力做好我县粮油市场保稳工作。
市场监测组:按照国家局要求,启动粮食库存和市场价格监测日报制度。
粮油供应组:按照政府指令,做好粮食应急启动的准备工作,时时监测动用数量和品种,及时组织粮源调入补库,确保库存充裕,储备充足,市场有序,价格平稳。
三、经费保障
疫情期间,凡应急粮油物资运输费用均实行运价补贴,以保障运力充足,运输畅通,确保我县粮油库存充裕。
市场两节期间保供稳价方案 篇2
为做好生猪生产和市场供应工作,维护价格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持续发展防止市场供应和价格大幅波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1〕26号)精神,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认真落实生猪生产各项扶持政策
(一)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各地要积极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提高规模化养殖比重,改善饲养、防疫条件,提升产品质量,确保本地区生猪生产能力不下降。“十二五”期间,各级发展改革、农业部门要落实并用好用足中央扶持生猪生产各项政策,推动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改扩建项目的建设。推行生猪养殖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生产。继续加强300家省重点生猪养殖场建设,使其成为广东生猪生产和主要供应基础,并根据“保生产、保供给、保稳定”要求,逐步适当增加省重点生猪养殖场数量。各地也要加强省重点生猪养殖场建设,把省重点生猪养殖场建设成为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样板,示范带动全省生态与健康养殖发展。
(二)落实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制度。省农业厅、财政厅要根据国家能繁母猪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精神,尽快制订2011年广东省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实施方案。各地要按照每头每年100元的标准发放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及时落实本级补贴资金,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养殖户手中。
(三)落实生猪良种繁育政策。根据国家即将制定的“十二五”原良种场建设规划,大力支持生猪原良种场建设,提高良种猪供种能力。省农业厅、财政厅要根据国家对购买良种猪精液的补助政策,组织制订广东省生猪良种补贴实施方案,积极推广良种猪人工授精技术,促进品种改良。完善广东省畜禽遗传改良实施计划,推广以畜禽养殖企业为主导、与科研院所相结合的育种模式。各级农业部门要大力推广良种良法养殖。做好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加强畜禽品种保种场和畜禽质量监督监测体系建设,提高畜禽育种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新品种培育与推广的步伐。
(四)落实好能繁母猪保险政策。继续落实好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建立更加严格的保险与耳标识别、生猪防疫和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提高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覆盖面。具体按省财政厅、广东保监局、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紧急通知》(粤财农〔2007〕32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进一步强化信贷对生猪生产的支持。各地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在县级建立和完善生猪生产担保贷款机制。加快推进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为标准化养殖场(小区)提供信用担保服务。着手建立规模养殖企业联合体担保贷款机制并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加强对标准化规模生猪养殖企业的信贷支持,保障生猪生产必要的资金投入。
二、切实抓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的制订、完善和实施
(一)制订完善生猪生产发展规划。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要按照《广东省生猪生产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2008-20xx年)》,制订本地区生猪生产规划,完善区域布局。尚未制订本级规划的要于今年年底前制订出台,建立生猪生产发展长效机制,合理规划养殖区建设,保证市场供给。
(二)为生猪养殖用地提供必要保障。各地要依法科学划定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各城市要在郊区县建立大型标准化生猪养殖场,保持必要的生猪养殖规模和猪肉自给率。对在适养区新建或扩建养殖场的用地,当地政府要给予大力支持,加快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新建、改建、扩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要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环保手续齐全,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及时发放排污许可证。
(三)引导推进生猪养殖方式转变。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引导养殖场户采用“养殖、沼气、种植”相结合的生态与健康养殖方式,提高生猪产能和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增强粪污处理能力,逐步实现零排放。
三、建立完善生猪疫病公共防控体系
(一)落实防疫责任。加快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建设,尽早发挥其作用。省财政继续安排资金支持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以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基层兽医站(不含珠三角地区)实验室建设提供经费保障,改善工作条件,确保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政府也要相应增加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投入,切实加强生猪疫情监测和防控,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疫情,严防疫情扩散及病死猪流入市场。
(二)继续落实免费强制免疫政策。坚持预防为主,免疫与扑杀相结合的防控工作机制。继续落实好对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费强制免疫政策,支持疫苗生产和调拨,保障免疫工作需要。所需疫苗经费除中央财政投入外,由我省各级财政共同承担。
(三)加大对生猪防疫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的支持力度。提高因防疫需要而扑杀的生猪补助标准,由目前的每头600元提高到800元。病死猪要坚决做到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补贴由每头500元提高到800元;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给予每头80元的补助,由中央和我省各级财政按照生猪扑杀现行比例分担。
(四)健全基层动物防疫队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在区域或乡镇设立畜牧兽医站,稳定机构和人员。落实好中央财政对基层动物防疫员每人每年1200元的工作经费补助,我省各级财政给予相应补助。
四、加强生猪市场调控和监管
(一)建立和完善生猪市场调控机制。建立健全以储备制度为基础的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机制和保障市场供应机制,有效维护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建立健全预警指标,完善储备吞吐调节办法,切实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和猪肉价格过度上涨。充分发挥平价商店“保供稳价”的导向作用,以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的价格向群众供应猪肉,在猪肉价格高位期间,平价商店销售的猪肉价格要低于本地市场平均价格的10%以上。积极组织开展“稳定猪肉价格”倡议活动,向全省平价商店倡议通过实行产销对接或产供销一体化,降低猪肉流通成本。
(二)充分发挥猪肉储备调控作用。加大猪肉储备总量,适当增加冻猪肉省级储备数量,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和充实地方冻猪肉或活体储备。各地财政要研究支持部分骨干企业建立商业储备,作为政府调控市场的补充资源,保障政府和商业储备的长期稳定运行。要切实落实主销区和沿海大中城市地方猪肉储备规模不低于当地居民10天消费量,其他城市不低于当地居民7天消费量的规定。根据生猪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合理把握猪肉储备吞吐的时间、节奏和力度,加强生猪生产与市场调控。要完善猪肉储备应急预案,定期组织相关承储企业举行应急演练,落实应急值班制度,一旦出现局部自然灾害或中心城市出现猪肉抢购或供不应求的情况,要根据“先市后省”的原则,适时投放猪肉储备,保证市场供应。
(三)加强生猪监测统计工作。各地要健全统一信息发布平台,按照职责定期发布相关信息,引导养殖户合理调整养殖规模,优化养殖结构。统计部门要完善生猪抽样调查制度,及时发布生猪存栏、结构和出栏数量等信息。物价部门要加强对生猪生产的成本调查和市场价格监测分析工作。农业部门要加强生猪生产动态跟踪监测分析预警以及价格监测工作,重点加强生猪存栏结构、变化和生猪疫情的调查分析预警。商务部门要继续做好生猪屠宰量调查统计。有关部门要根据形势的发展,逐步扩大监测调查点覆盖范围,不断提高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
(四)加强市场、质量和价格监管。进一步加强猪肉及其制品检疫和检验,严禁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及其制品流入市场。严肃查处屠宰加工销售病死猪肉和注水肉等不法行为,规范生猪市场交易行为和流通秩序。加强生猪市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经营、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和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强化政府责任,将发展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各种突出问题。要着眼长远,注重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落实长期的扶持和保障措施,构建防止猪肉价格大起大落、生产大上大下的长效机制,减缓生猪市场的周期性波动,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发展。各地级以上市要尽快制订本市促进生猪生产和价格稳定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并认真抓好组织落实。同时,还要一并抓好牛羊肉、禽蛋奶和水产品等其他“菜篮子”产品的生产与市场供应工作。
(二)保障工作经费。各地要合理安排资金,为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大生猪生产的各项扶持政策提供财政保障,保证生猪等“菜篮子”商品生产、流通、消费领域统计、监测、分析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正确引导市场预期。农业、物价等部门要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发布生猪等“菜篮子”商品的生产、市场和价格信息,客观分析价格变动的原因和影响,准确解读国家在扶持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要积极引导新闻媒体真实、客观、全面报道生猪市场变动的信息,平衡报道猪肉价格变动对生产者、消费者、经营者的影响,防止过度渲染,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各地要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机制要求及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同时,要采取定点供应储备食品、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学生食堂管理等多种方式,确保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
(五)强化监督检查。省农业厅、物价局等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加强对各地政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督查结果及时上报省政府。对落实工作较好的地方,给予通报表扬;对政策落实不力、弄虚作假的地方予以通报批评。
市场两节期间保供稳价方案 篇3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两节”“两会”期间粮油市场保供稳价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粮粮〔2021〕276号)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多措并举、协同联动,统筹推进粮油保供稳价各项工作,国内粮油市场始终保持了供应较为充足、运行总体平稳的良好态势。随着2022年春节临近,第24届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也即将在北京举行,粮油消费将进入旺季。为做好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段粮油市场保供稳价等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把保障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段粮油市场供应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作为深化党史的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实际行动,强化使命担当,压紧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安排,狠抓工作落实,确保粮油市场和价格平稳运行。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意义更加重大。
二、基本目标任务
合理引导市场预期,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积极组织粮油货源,保证粮油市场供应,确保主要粮油品种不脱销、不断档;稳定粮油市场价格,防止出现剧烈波动;加强粮油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建立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机制。我旗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由旗发改委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主要任务是:落实国家、自治区、市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要求,指导全起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定期会商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等情况,研究制定全起粮油市场调控政策和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全起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乡(镇)政府要充分认识今年粮油保供稳价工作的重要性,按照粮食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切实承担起保证本区域范围内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确保粮食安全的责任。
(二)加强市场监测和情况反馈。旗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信等部门要加大监测力度,对重点粮油加工企业和经营规模大、库存粮源多、具有较大市场影响力的粮油批发市场和零售企业的主要粮油品种供应数量及价格进行密切监测。要建立监测数据对比、校核、分析的工作制度,有关监测数据和分析结论要及时向政府报告,特殊情况随时上报。
(三)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控和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对当地市场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粮油加工、批发、定价格责任书。要加强对粮油加工、批发、零售等各个环
节的监督检查,对粮食经营者违反最高库存量标准、不正当竞争和串通涨价等行为,要按有关规定严厉打击并予以公开曝光,以维护正常的粮油市场秩序。
(四)认真执行粮食应急相关规定。旗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加强对当地粮食应急加工企业的管理,随时掌握粮食应急加工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协调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和困难,使之在政府调控需要时能够发挥最大能力,保证市场需求。当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粮食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要求,及时启动预案,平抑市场粮价,确保粮油保供稳价工作取得成效。
四、相关企业责任
粮食加工及经营企业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服从、服务于政府宏观调控要求。
(一)要带头补充企业库存,稳定收购价格。在收购时,不得抬价收购、争抢粮源。
(二)要根据市场需求加工,在确保原有销售渠道供应稳定的基础上,增加市场供应量。
(三)要发挥企业引导和稳定市场价格的作用,做到不带头涨价,不跟风涨价。
(四)要严格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本企业采购、加工、库存、销售、产品流向和价格等有关信息。在政府宏观调控需要时,必须服从政府指令,调整企业生产计划和销售流向。
五、强化执法监管,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要深入开展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和全国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充分发挥12325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作用,严肃查处各类损害国家利益,坑害农民利益行为。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粮油加工、批发、零售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压级压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努力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市场两节期间保供稳价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xx年生猪生产及猪肉供应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有关决策部署,确保20xx年生猪不脱销、不断档,价格不大涨的保供稳价目标。
二、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为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生猪保供的部署要求,成立宝台镇生猪保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畜牧站,由肖云华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具体工作。
三、重点工作
(一)加大宣传。利用手机短信、微信、QQ群及广播等对生猪保险补贴政策、稳产保供、猪肉价格及非洲猪瘟防控等形势广泛宣传,使群众知政策、明趋势,引导农户增养生猪,鼓励贫困村、贫困户多增养生猪。
(二)加快生猪生产。各村随时摸清生猪存栏情况(包括能繁母猪、仔猪、架子猪、育肥猪),落实补栏数到社或各养殖场(适度户),要按照下发的目标任务完成生猪存栏和出栏,确保能繁母猪存栏和后备母猪的补栏及新建生猪养殖场等各项工作。支持屠宰场与养殖户建立定点产销对接关系,合理安排生猪出栏和屠宰上市时间,确保全镇猪肉产品等“菜篮子”产品供应稳定充足。
(三)大力发展替代肉品生产。依托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投入成本低、生长周期短、饲料转化效率高的肉鸡(鸭)和蛋鸡生产,加快发展牛、山羊等草食畜牧业,保障肉类总体供应稳定。
(四)加强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监管。严格执行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相关规定,加强对非法运猪车辆、偷运猪肉及其产品的客运车辆的排查检查力度。由镇畜牧兽站负责公路路口的督查,加强输入生猪及其产品的手续查证,对手续齐全、按规定路线运输的“点对点”调运种猪、仔猪予以及时放行,对其他外来生猪一律按规定处置,生猪产品严格凭动物产品检疫(验)证明、非洲猪瘟检测阴性证明等合法手续予以调运。
(五)严厉打击“炒猪”“洗猪”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打击散布“非洲猪瘟疫情”谣言、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随意丢弃病死猪、“炒猪”“洗猪”等违法犯罪行为,严肃追究开具虚假动物产品检疫(验)证明及违规使用、倒卖产地检疫证明等有关人员责任。
(六)加强动物疫病防控。镇畜牧兽站要结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各村、各养殖场积极开展春秋两季非洲猪瘟、牲畜口蹄疫、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按规定对辖区进行大清洗、大消毒。
(七)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逢场天开展对生猪及其产品的市场价格监测,及时分析生猪产销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及原因,发现价格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判后期生猪、猪肉价格走势,及时上报,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保障措施
(一)压紧压实责任。各村、镇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20xx年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各村支部书记、镇相关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切实做好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完成20xx年生猪稳产保供目标任务。
(二)落实防疫体系。建立疫情报告和有奖举报制度。对外公布非洲猪瘟疫情举报电话,对举报查证属实的区内疫情,给予第一举报人奖励。
(三)建立工作会商机制。建立20xx年生猪稳产保供工作会商机制,由镇政府主要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召集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生猪生产、肉类市场供求情况,准确把握价格形势,针对稳产保供突出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措施并组织实施。
市场两节期间保供稳价方案 篇5
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前后市场保障供应和促进消费等工作,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春节,按照《关于印发咸阳市20xx年春节期间市场保供工作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函〔20xx〕2号),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活动名称
“暖冬咸阳福到万家”20xx彬州春节年货下乡行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月20日—1月30日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
承办单位:
协办单位:
四、设置地点及经营范围
1.临时摊点(城区各大广场)
经营范围:生鲜肉、糖果、水果、副食、春联年画
责任单位:市市场局、城管局、城投集团、农业农村局、文旅局、文联
2.新市街蔬菜批发市场(包括新市街南市场)
经营范围:蔬菜、水产、干菜、调料
责任单位:市市场局、城管局
3.城区超市
经营范围:蔬菜、水产、干菜调料、生鲜肉、熟食、水果、干杂果、各类副食
责任单位:市市场局
4.网络年货市场
经营范围:蔬菜、水果、干果、年货大礼包等电商产品责任单位:市电商办
各镇(街道)自行设置。
五、任务分工
1.市市场局:负责“暖冬咸阳福到万家”20xx彬州春节年货下乡工作的总体协调;负责收集各镇(街道)工作方案,并指导实施;鼓励引导辖区老字号和知名饭店推出年夜饭套餐,实行线上下单、线下配送;负责各销售点监督工作,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垄断经营、扰乱年货市场秩序等行为,并做好肉制品、冷链食品、水产品等检测检验工作;负责城区摊位设置审批;负责制定市场保供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2.市公安局:负责各销售网点安全、交通、保卫等工作;负责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3.市文旅局、文联:负责组织书法协会会员、书法爱好者等提前写好新春对联配送至各销售网点。
4.市卫健局:负责在销售网点设置1米线、临时隔离点;负责制定疫情防控及救护救援等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5.市城管局:负责销售网点(场地)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负责查处乱堆乱放、乱倒乱扔等违规行为。
6.市供销联社:负责供销社销售网点正常营业;负责制定应急方案并组织实施。
7.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特色农副产品企业参加各销售网点年货销售;负责生猪定点屠宰场检疫工作;配合做好肉禽产品联合执法工作,严禁无“两证两章”(动物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定点屠宰检验合格印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和动物产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肉产品上市交易;负责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8.市电商办:负责整合电商(配送)平台资源,开发手机端APP制作年货采购线上消费电子导航图,方便选购;负责组织大型商超、餐饮酒店制作年夜饭、食品半成品等新春“大礼包”进入网点销售,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
9.市融媒体中心、文联:负责做好春节市场供应宣传报道。
10.各镇(街道):负责制定本辖区春节供应方案,组织辖区内保供企业、规模商超、有市场供应能力的个体工商户进村到户;及时解决出现的运输、物流、配送等方面问题,有效保障保供企业在人力、用车等方面需求,确保年货物资供应渠道畅通;负责整治辖区私屠滥宰,按产地对肉禽类产品进行检疫;负责摊位设置审批,确定1名工作人员每日上报20xx年春节期间市场保供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筹备。各镇(街道)、市级各相关单位要站在讲政治保民生的高度,统筹疫情防控和市场供应,制定细化工作方案,于1月19日下午6:00前报市场局备案,1月20日上午10时城乡同步启动年货下乡活动,并在活动结束后及时上报工作总结。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全力指导配合各镇(街道)做好保供工作。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市融媒体中心、文联及各参与单位要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对本次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宣传;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纸媒、网媒、电视台、广播、户外、LED、手机APP、微信、微博等媒体对外进行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三)强化措施,确保安全。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统一规划布点,规范设置销售点(摊位之间2米),合理设置出入口,安排专人维持秩序,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戴口罩、扫码、测温、登记等);各销售点和配送下乡进村的车辆,要制作悬挂统一的标识“暖冬咸阳福到万家20xx彬州春节年货下乡行”(红底黄字)。
市场两节期间保供稳价方案 篇6
中秋、国庆“两节”期间,为保障锦州市重要商品供应充足和价格平稳运行,市发改委结合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措施如下:
一、强化价格监测
1.加强“两节”期间价格监测工作。从落实值班制度、加强市场巡查、准确报送数据、及时上报信息等方面部署完成关于蔬菜、副食品、日用品及生活服务等方面的.价格监测任务。
2.适时启动价格监测应急预警机制。对居民生活必需品实行“日监测”报送制度,重点监测粮油肉蛋菜等重点民生商品价格。加强市场巡查,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次时间进行研判,第一时间上报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和价格异动情况。
3.按照“菜篮子”工程责任分工,与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建立监测预警队伍、构建全产业链信息监测体系,设立市级“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发布每日价情信息。
二、落稳落实价格联动机制
密切关注“两节”期间物价变化情况,在物价上涨达到启动条件(CPI超过3%,其中食品类超过6%)时,指导、配合、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规范补贴标准测算办法,足额向困难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三、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值守工作
按照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xx年节日期间价格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协调各相关单位,在各种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引起市场供求异常波动的情况下,确保全市供应充足,质量安全,价格稳定。并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负责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相关人员保持24小时手机通畅,出现异常情况,随时报告情况,随时接受调遣,切实做好“两节”市场保供稳价工作。
四、加大市场间价格监管力度
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大“两节”期间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促进市场从业者诚信守法经营,切实防范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异动。严厉打击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市场两节期间保供稳价方案 篇7
近年来,我国粮食生产连年丰收,库存充实、储备充足,粮油供应充裕,价格基本稳定,粮食安全形势总体较好。2020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有效保障了我国粮油市场的平稳运行。随着中秋国庆“两节”临近,粮油消费将进入旺季,为做好节日期间粮油市场保供稳价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大局意识,加强组织领导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对世界粮食供求格局产生深刻影响,粮食安全的重要性更加凸显。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进一步加强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是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和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关键举措,对于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粮油市场供应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把重大节日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严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举措落到细处实处。
二、强化粮源组织调度,满足市场消费需求
针对节日期间粮油消费需求旺盛等特点,各地要提前谋划,加强粮源组织调度,保障粮油产品货足价稳,确保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要引导粮油企业及时投放“名、特、优、新”等适销对路粮油产品,指导企业加快转型发展和产品升级,开发绿色优质粮油产品,增加多元化、个性化、定制化产品供给,充分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需求。要充分发挥地方储备吞吐调节作用,京津沪渝等36个大中城市及市场易波动地区用好用活成品粮油储备,保证能够随时投放市场。要加强贫困地区、受灾地区等重点地区居民以及厂矿学校、困难群众、低收入群体等的粮油供应。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消费者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培养节约粮食的良好习惯。
三、促进产销合作,引导粮油有序流通
要进一步深化产销合作,适时有序组织好区域性产销洽谈合作活动,强化产销区政府间战略合作关系,确保产销合作成果落实见效。粮食销区省份要主动加强与粮食产区衔接,做好粮食采购组织协调,指导企业到产区均衡有序采购,督促企业认真履行购销合同。产区省份要积极组织粮源,为采购企业提供便利和服务,主动与铁路、交通等部门做好沟通协调,提高运输效率,促进粮食顺畅流通。对粮油运输确有困难问题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协调解决。
四、抓好秋粮收购,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秋粮即将上市,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8部门单位《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粮〔2020〕243号)要求,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做好秋粮收购工作。要多措并举抓好市场化收购和政策性收购,积极协调收购资金、仓容和运力等保障,坚决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要指导支持农户做好科学储粮,进一步强化产后服务,优化收购现场服务,着力提高为农服务水平。
五、加强市场监测分析,提高应急保障水平
各地要加强粮油市场的.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及时掌握调度粮油收购、加工、市场供应和价格走势等情况,主动发布粮油供求和价格等信息。要科学预判供求形势走向,对可能出现的困难问题提前考虑、预先谋划,努力抢占先机、赢得主动。要加强粮油加工、储运、配送、供应各环节衔接,做好节日期间应急保障工作,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要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合理引导市场预期,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各地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大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力度,维护粮食市场正常秩序。要加强部门间协同合作,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粮油收购、加工、批发、零售等重点环节的检查,加强对重点企业、大型粮油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等重要节点的巡查。要协同有关部门敦促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严厉查处以次充好、掺杂使假和囤积居奇、操纵价格、欺行霸市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检验制度,坚决防止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市场两节期间保供稳价方案 篇8
春节即将来临,为充分体现学校对老教师的关怀和尊重,让他们过一个快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根据教育局文件精神,我校将于春节前开展“送温暖、办实事、促和谐”新年慰问活动,为做好这次慰问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慰问活动目的.
构建和谐校园,关爱老教师。
二、参加慰问活动的领导及工作部门
慰问活动由学校牵头,工会、校行政主要领导参与。
三、慰问对象
离退休教师。
四、慰问形式
离退休教师发给慰问品。
五、慰问费用预算
退休教师共5人,人均慰问品100元,共500元。
六、相关要求和说明:
1、这次慰问活动学校要从分工、人员落实等环节上周密部署,合理安排,确保活动顺利完成。
2、学校于1月26日前完成礼品采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