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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1
热爱生命,是每一个生命体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基质,也是自己最不可放弃的权利,也是自己最不可让渡的责任。热爱自己的生命,热爱生命世界,乃是教育最不可背叛的基点。杰克·伦敦常常将主人公置于极端严酷、生死一线的环境之下,以此压榨出最透彻、最真实的人性。《热爱生命》小说集,展示了荒原之美、野性之美、欲望之美、生存之美、残酷之美、狡诈之美、勇敢之美、坚毅之美、征服之美、壮烈之美,这里有独狼、猎狗、义犬,还有形形色色冲向冰封荒原的白人,当地的吉普赛人,描绘了一幅求生、求战、求胜、求死的悲壮画卷。这里的生存法则是原始的,物竞天择的,肌肉的力量、厮杀的技巧、斗争的经验、饥饿的忍耐、求生的意志,一丝丝的落差都足以被埋葬和覆灭。这里的人也好、狗也罢,都燃烧着火一样的意志,无止境地挣扎徘徊于生死边缘。
通过阅读了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这本书。这篇小说中,杰克·伦敦以巨大的艺术力量平静地叙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生命与死亡抗争的故事,描写了一个被同伴抛弃,在冰雪荒原独自求生的掏金者,饥饿、是饥饿、还是饥饿,这最原始的欲望一点一点地摧毁这个肉体,吞食一切知觉。漫长的道路上,食物就是生命的火种,一只小鸡被活着咬碎嚼尽,野兽啃过的骨头被吸吮干净、捣成糊状吃下。令人惊奇的是,哪怕有一点点食物送入体内,这架机器凭借着求生的`意志又开始运转,生命重新被点燃。是他对生命的酷爱帮他战胜了死亡;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后面的一只饿狼制服了,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当你仔细品读完这部小说,又怎么能不被这样强大的对生的信念所震惊。小说最精彩的是结尾处,一个奄奄一息的人、一只病怏怏垂死的狼,彼此一前一后对峙僵持着,人倒下了与昏迷作斗争,狼忍耐着徘徊在近前,最终人与狼用积攒下的最后一丝气力扭打在一起,狼咬住人的手,人卡住狼的嘴,一口咬进狼的脖子,却被厚厚的皮毛阻挡,僵持,僵持着,僵持住,力量在一点点耗尽,生命在一点点消逝……半个小时后,人的嘴里流进了一丝血腥,接着是一股,他昏迷的胜利了,胜利的昏迷了。即使死神的魔爪扼住了他,他也要跟死神拼搏到底。生,还是死,对生命的热爱,是人类永不屈服的本能。
生命本身蕴涵着巨大的潜在能量。生命有时极其脆弱,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又异常强大,强大得让令人惊叹。这种能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的无疑就是坚定的信念。只要心中生存的信念还在,只要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另一方面来说,热爱生命,就要有所信仰,有所追求。当人们没有了信仰,没有了追求,生命便完全成了一副躯壳,与一具行尸走肉何已?!有这样一个故事,一对夫妇住在山沟沟里,他们已经穷得不能再穷了,有一顿没一顿的,即使这一顿也只是泡饭加白糖;平常能不穿鞋就不穿鞋,大部分时间都是打赤脚。他们家的衣裳几乎是用一块块补丁缝起来的。穷困的家境使得他们唯一的一个孩子由于得了病没钱医治而离开了他们。妻子想到自己现在的困境,又想到离开的孩子,悲痛得不得了,无奈之下,花钱买了砒霜,放在泡饭里,想和丈夫一起吃砒霜好一了百了,丈夫听后,十分气愤,把饭倒了以后,生气地对妻子说:“如果我们都放弃了生存的希望,不珍惜生命、热爱生命,我们还有什么奋斗可言!”就从那一天起,丈夫和妻子决定走出山沟。他们来到农村向别人借了钱买了一丁点儿土地,开始辛勤劳作,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汗珠摔八瓣。渐渐的,他们开始有了收获,由原来的一丁点儿土地慢慢地扩展开来,收入也慢慢地增长,他们已不再是以前哪个山沟沟里穷困潦倒的夫妻了。这对夫妻就凭着不管周围的环境多么残酷地对待他们,他们始终能坚持下来了。因为他们看到了千分之一生存的希望,也把握住了这个希望,尽管希望很渺茫。正由于他们对生存的渴望,对生命的热爱,所以他会最终脱离险境。
人,在自然中是渺小的,渺小得如同满地的荒草。但渺小的“人”因为拥有顽强的生命和坚定的信念而从远古走来、创造了异彩纷呈的文明和财富。
让我们永远拥抱伟大的、顽强的生命;让生命之树常青!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2
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上一个好朋友,读书让我插上了翅膀,在知识的海洋里自由翱翔。
《热爱生命》这本书收集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八篇中篇小说。杰克·伦敦的这几篇文章情节紧凑,语言精美,人物刻画生动,能深深打动读者的心。
《热爱生命》描绘了一个孤独的人在荒野上与饥饿、寒冷,并和野兽进行顽强斗争的故事。
一个在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途中被同伴比尔抛弃了,他的`背包里装着很多黄金,还有跟黄金一样重要的火柴,他十分爱惜这些火柴,总怕弄丢了,所以经常把它们倒出来重新数。
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来到了一望无际的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换作是我,肯定早就疼得哇哇叫了。记得以前我和朋友一起出去玩,结果摔了膝盖,就哭了老半天,后来发现原来只是轻微的擦伤而已。拿我和这个淘金者相提并论,真是相差太多了!
读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我才知道: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多大的困难,都永远要坚强。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3
作为人类思想精华的名著书籍,一直都是大家在学习和参考的典范,也是一种文化传承的必修课。读后感与其看做是种作业还不如看做是一次对于原著作者的思想交流、碰撞。本栏目为大家提供了大量的名著读后感资料,希望大家在这里能找到相同的火花,多交流。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小说把人物置于近乎残忍的恶劣环境之中,让主人公与寒冷、饥饿、伤病和野兽的抗争中,在生与死的抉择中,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某些闪光的东西,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生命的赞歌,有着震撼人心魄的力量!
《热爱生命》是美国著名的杰克·伦敦写的。讲了两个人背着金子走。两个个人过河时,一个人脚崴了,可是走在前面的比尔,连头都不会地走了。后来两个人就分开了。
在后面的人刚开始吃着没有营养的浆果生活着。走着走着他看见几只松鸡,他就抓松鸡吃,后来他看见一个小水坑,他就在小水坑里抓小鱼,最后小鱼从石头缝里钻到了一个大水池里,他只有放弃了。他一路上靠吃灯芯草生活,有时能吃到小鹿,松鸡和
小鱼。路上还常常遭到野兽的攻击,还和病狼决斗过。在他最绝望怕爬着爬着的时候,他看见前面有一条大船,他就像大船爬去。爬着爬着他看见一堆死人骨头,仔细一看是比尔的骨头。旁边还有哟大块金子。这让他哈哈大笑,因为比而为了金子而丧失了生命。而他却抛弃了金子不惜一切保住了生命。最后他过上了好日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珍惜生命,别人有困难是我们要伸出援助之手,不要像比尔。有了朋友就有了财富。财富不是一生的朋友,而朋友却是一生的财富,所以我们要热爱生命,珍惜生命。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4
《热爱生命》是我读过的一本书,这本书给我介绍了达尔文的一生。 理斯、达尔文是19世纪英国的一位著名的博物学家,他写过好多书,比如《物种的起源》啊,《人类的起源》啊,《攀援植物》等等,都是在他笔下诞生的',一听这书名就可以知道达尔文很喜爱大自然。
他在剑桥大学学习的经历使他获得了游历各大州的机会。经过5年的游历考察,遇到的困难和挫折使他成为一位成熟的植物学家。 达尔文从儿童到成人,从成人到中年,从中年到老年,直到死,奋斗了一生,一生都在研究大自然中的生物,探索大自然的奥秘,他死后,人们为了纪念他,还将他葬在伊萨壳牛顿的旁边呢!他一生都坚持着他自己的兴趣,永不改变,听清楚,是一生呢!在想想我们,一会儿喜欢这个了,就对这个感兴趣,一会觉得这个兴趣不好了,又换另一个。
我们和达尔文比起来,可真是有着天壤之别啊! 我从这本《热爱生命》中体会到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坚持不懈,什么是真正的坚忍不拔,什么是真正的破釜成舟。达尔文是一位了不起的人! 读书一定要认真读,才能真正读懂,才能长知识,不然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5
《热爱生命》是文艺复兴时期法国思想家、散文家蒙田的作品。他理性地解读了生命的本质和意义,讴歌了无比优越的生命。今天我把这篇文章介绍给大家,以期和朋友们共享。
我赋予某些词语特殊的含义:拿“度日”来说吧,天色不佳,令人不快的时候,我将“度日”看作是“消磨光阴”;而风和日丽的时候,我却不愿意去“消磨”,这时我是在慢慢赏玩,领略美好的时光。坏日子,要飞快地去“度”,好日子,要停下来细细品尝。“度日”“消磨时光”这些常用语令人想起那些“哲人”习气。他们以为生命的利用不外乎将它打发、消磨,并且尽量回避它,无视它的存在,仿佛这是一件苦事,一件贱物似的。至于我,我认为生命不是这个样的,我觉得它值得称颂,富有乐趣,即便我自己到了垂暮之年也还是如此。我们的生命受到自然的厚赐,它是优越无比的。如果我们觉得不堪生之重压而白白虚度此生,那也只能怪我们自己。“糊涂人的一生枯燥无味,躁动不安,却将全部希望寄托于来世。”
不过,我对随时告别人生,毫不惋惜。只有乐于生的人才能真正不感到死之苦恼。享受生活要讲究方法。我自认为比别人多享受到一倍的生活,因为生活乐趣的大小是随着我们对生活的关心程度而定的。尤其在此刻,我眼看生命的时光不多,我就愈想增加生命的分量。我想靠迅速抓紧时间,去留住稍纵即逝的日子;我想凭时间的有效利用,去弥补匆匆流逝的光阴。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暂,我愈要使之过得丰盈充实。
读后感言:生命是可贵的,我们要热爱它,珍惜它。我们更要抓紧它,利用它作一切有意义的事情,才不辜负生命,才不辜负大自然的厚赐。
常言说一千个人有一千种活法,因为文化是多元的,我们不能要求别人什么,但是我们可以选择自己的活法,选择有意义的活法。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不是为别人,而是为自己。这样的人生,不仅是有意义的,而且是无后顾之忧的,安全的。不是吗?我们看过了多少风云一时不可一世的人,最后的.结局是何等的悲哀,纠其原因就因曾有的一时糊涂。
我们也看到了多少已过耄耋之年的人,仍精神矍铄,意气风发。就因为他们生命中的每一天都是认真的、努力的、奋斗的、坦荡的。是这样的生命历程把他们的生命滋养的如此绚烂,如此光芒四射。
努力过的人不会后悔,人生最美的享受是奋斗之后的奋斗。让我们关心生活吧,生活像镜子,你笑它也笑。正如蒙田所说,生活乐趣的大小是随着我们对生活的关心程度而定的。
生命的意义寓于生活的每一天,让我们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吧,因为生命是大自然给予我们人类的厚赐。
看了《蒙田随笔》后,才发现他的思想观点在我看别的书时就接触过了,原来他是法国文艺复兴后最重要的人文主义作家。在十六世纪的作家中,很少有人像蒙田那样受到现代人的崇敬和接受。他是启蒙运动以前法国的一位知识权威和批评家,是一位感情冷峻的观察家,亦是对民族文化,特别是西方文化进行冷峻研究的学者。读完他的书,让我重新认真反思了一下自己,虽然可能只是一知半解,但是陶渊明也说过:“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
蒙田说:“自然的造化可谓巧夺天工,倘若我们的相貌毫无相同之处,那就会人兽不分;倘若我们的相貌完全相同,人与人就无法辨别。”这句话给了我好大的启发,是啊,这和马克思思想里的所谓“事物都具有共性和个性”的观点大概有异曲同工之妙吧,所以,从来没有两个人对同一事物作出相同的判断,而且两种见解也不可能完全一样。不仅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里,看法也会有所不同。一个人只要善于学习,从以往事件中汲取经验便足以使自我变得更聪明。如果谁能记得曾经受到过的伤害,以及使他们情绪发生变化的微妙的原因,那他就能为未来的变化和自己的处境作好思想准备。由此,蒙田认为用经验来思考事情那是不可靠的,因为事情永远不可能相同,只有推开门才能知道门是开是关,因此,蒙田提倡要我们“认识你自己吧”。曾经我看过一些书,其中有《认识你自己》,《遇见未知的自己》,我想这些书其中的一些思想也多多少少有受到蒙田的熏陶吧。
其中还有让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是说,读书能明智,能获得乐趣。但是,倘若读得过度,变成书呆子,便只剩兴味索然了。此外,可能还会伤害身体,而快乐和健康却是我们最宝贵的,倘若结果竟弄到有损身心的地步,那么我们就抛开书本吧。从来我都没有想过我们可以抛开书本,从我读小学开始,我就认为书本是百利而无一害的东西,我们不能抛弃它,因为它能带给我们知识和不一样的思想,可是,就在我读到这里的时候,突然觉得蒙田说出来埋藏在我心底深处的话,诚然,书籍对我们很重要,很有意义,可是如果我们一味地看书,那我们可能不会有机会出去走走,融入大自然,融入社会,甚至可能由于用眼过度导致近视什么的影响健康,所以,当我们想出去走走的时候,那么就抛开书本吧,屋外也会是另一番有趣的天地。蒙田还指出,对书本的选择,当选有趣而且易读的。因为此类书籍能调剂我们的精神,给我们带来慰藉,至于那些艰深难懂的学科,我们不选也罢,留给那些所谓的专家们去探讨吧。在读到这里之前,我一直抱着所谓的经典名著硬着头皮苦读,殊不知既无趣又让自己心情郁闷不少,也许现在还不是读这类书的好时机,所以与其浪费时间读自己不感兴趣的书,倒不如沉浸在自己喜欢的书的世界里。
这些都只是我对《蒙田随笔》的一点点小小的想法,我看到的仅仅只是冰山一角,我相信还有更大的宝藏等着我去挖掘。蒙田以对人生的特殊敏锐力,记录了自己在智力和精神上的发展历程,为后代留下了极其宝贵的精神财富。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6
近日有幸拜读了汪国真先生的《热爱生命》,收获很多,读完后我的心中不时的有洪浪在翻滚,在咆哮。尤其是那一句话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这让我愈发懂得了生命的可贵。
恍惚间,我想起了当年的小悦悦,18个路人啊,面对着与死神斗争的小悦悦,他们视若无睹,残忍的离去,我在想,当时的他们有没有考虑那是一条生命。但我可以肯定的说,每个人都是热爱自己的生命的。如果当初我也在现场,我会不会像那18个人一样漠然离去,还是会像那位拾荒老人一样,珍惜眼前的生命,伸出自己的手尽可能的予以帮助。
小悦悦事件背后隐藏的'是什么,是道德的滑坡,是对生命的漠视。尽管18个人已经对当时的所作所为予以道歉,尽管我们已经对小悦悦的离去予以惋惜,但热爱生命这个话题应当值得我们讨论。如果有一天,当我们自己陷入困境,可是对他人来说,我们也不过使他人,那时的我们还能漠视这一问题么,我们到时候还能希望谁能给予我们帮助。
请在热爱自己生命的同时,也热爱他人的生命吧,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真正的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7
这是一篇短篇小说,曾感动千千万万的人,也感动了我。他就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所撰写的《热爱生命》。
此书主要写了一位淘金者向一条大河的码头行进,但他已经多日没有吃东西,腿扭伤了,脚流着血,只能挣扎着一点一点挪动。正当他身体极度虚弱时,又遇到了一只病狼。这只狼舔着他的血尾随着他,想要咬死他以获得食物;而这个淘金者也想杀死病狼已延续生命。就这样,两个濒死的生灵用最后的一点生命战斗着,最后淘金者咬断了狼的喉管,获得了新生……
在这篇小说里,最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是淘金者与病狼“战斗”的情景,那只狼用最后的力气去咬人,可淘金者早就准备好了,一只手抓住狼的牙床,卡住嘴;另只手抓住狼,用嘴去咬狼的喉管,直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缓缓流进喉咙”。当我看这段时,不禁为他担忧,又转为高兴,感慨他顽强的生命,又感慨他的有勇有谋,不为困境所打倒。
不仅仅在小说里会有这样顽强的生命,现实中也有。著名的'天体物理学家霍金在21岁时被诊断出有卢伽雷氏症,医生判断他只有几年的寿命。然而,他没有绝望,他凭借顽强的意志,在轮椅上活到现在,甚至创造了不可思议的成就,为科学作出了巨大贡献。这条坚毅的生命,将延续下来并抵达永恒。
这篇小说在结尾时也颇有一点幽默:这个淘金者在得救后得了一种症状,总是怕食物会吃完,因此他经常向船上的厨师打听食物的储备情况。尽管厨师每次都说食物充足,但他依然不信,只有自己亲自去储藏室打探才肯相信。更令人难解的是,他的床铺、被子甚至每一个角落都塞了满满的面包。作为小说的结尾,用幽默缓解人紧张的神经,让人身临其境,实在巧妙。
每个人都只有一条生命,我们应当保护生命,也应当磨练生命,更应当热爱生命,让它真正成为一条坚毅的生命。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8
《热爱生命》讲述的是一个淘金者在经历了在深山老林中被同伴抛弃、弹尽粮绝、一直盯着他的老狼等威胁,最后靠着顽强的求生欲终于获救的故事。在获救后的一段时间,他总是向身边的人讨要食物,在他的房间里,床头、桌上整齐的放满了面包。那些水手觉得他很可笑,他仍我行我素。有些东西,没有经历过的人是永远不知道的。
说到热爱生命,很多人不以为然。我本来就热爱生命,难道还有人无缘无故地想要轻生吗?
这的生命,不是只生物学上的定义,而是指我们的生活,我们的岁月。
很多时候,很多东西,到了失去的边缘,才会后悔,才会珍惜。
不知道你是否有过这样的经历。在还没放假之前已经把想法和计划罗列了一箩筐,在放假的一瞬间马上放荡不羁抛之脑后。有一件比较想做的事,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束之高楼。有一句很想要说的话,因为这样那样的借口止于唇间。想要表达自己的感情又告诉自己为时过早。毕业后想约同学出去玩却又报了一大堆的补习班。告诉自己不能满足于现在的生活,又回头看看如今的安逸于是把所以都推到明天。
于是,筹划好的假期被自己的懒惰所荒废,自己找来各种理由对自己搪塞,为自己的错误找了一个个看似体面的借口。于是,一次次的毕业只是让“年龄”一栏上的数字变大一点,忘记了自己在过去的愿望和憧憬忘了自己对自己捶胸顿足的那些后悔的字句。于是,眼睁睁地看着年华虚度成就了一个个身边人而泯然了自己。
于是,失去了才知道珍惜,过去了才知道后悔。
一个人感受不到世界对他的善意,他去询问心理医生。医生告诉他,把每一天都当做生命的最后一天。他在这天,早早地起来,热情地和每个人打招呼,有什么好事坏事都抢着去做,学会了礼让,学会了尊重,学会了欣赏。一个星期下来,他发现,生命如此美好。
我们总有一个潜在的侥幸心理。这题好难——明天再写;作业好多——明天再看;玩游戏正尽兴时,朋友约出去玩——明天再去;我想减肥,但好辛苦啊——明天再减......
我们总是习惯把一切苦的累的脏的差的'活都推给明天,然后不了了之。再然后,看着别人学有所成,后悔,捶胸顿足,列了一份计划表,做着自己的白日梦。
我们都少了一种破釜沉舟的傻劲。我们总是习惯给自己留着后路。
对过去的过去不念不想,对未来的未来不盼不望,只是低头做好自己现在想做的事,现在要做的事,埋头看着自己一步步在来时的路上留下的脚印。这样的傻,多么美好?
所谓的珍惜,也不过如此吧。
如果可以,我想做一个眼中只有自己的傻子,那种即使路旁有着金子也只会低头赶路的傻子。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9
今天我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心中久久难以平静。
这是一个关于巴克狗的故事,大概内容是:在一个桑塔克莱拉的山谷里住着一只叫巴克的狗,某一次人们在北极发现了黄金,需要强壮的狗来为他们做苦力。而巴克就被一直买到了去北极找黄金人的手中,旅途开始了,它经历了重重困难,经历了失去朋友的痛苦,经历了被人挨打丧失生命的风险,但是巴克无怨无悔,直到一个荒野,才与狼群一起生活。
这本书真令我感动啊!在我看到前面时认为巴克是绝对活不了多久的,但那是我的大错特错了,他活了下来,它是用坚持活了下来,用热爱生命的信念活了下来,它是一只普通而又特别的狗,读完最后一页,巴克在我心中忽然变的.如此之高大。这本书的名字起的好,正如巴克的生命,它有过温馨,有过风怒,有过欺凌,有过关爱,这都不能在巴克的生命中抹去,它怎能结束自己的生命呢?就是这个使巴克在红衣人手中坚持,在恶狼搏斗中幸存,在桑顿落入水中时救他。
这本书不就是告诉我们要向巴克一样热爱生命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