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的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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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的心得体会 篇1

20xx年8月21日,有幸到二小参加了全县小学道德与法治的培训,培训时间虽短,却让我感受到小学道德与法治的重要性,在谭老师的讲解下对新教材有了较深入的理解。通过培训有了以下的心得体会:

小学《道德与法治》新教材的编写是按儿童的生活路径,以儿童的成长与发展的生活逻辑为核心设计的。教材中的主体是儿童,教材的内容是儿童的生活。

教材关注学生的整体成长、生活;了解学校生活的两个主体生活方式,学会玩,并且有意义地玩。学会主动思考,树立正确的学习观,有想法的参与学习。整本教材洋溢着对自然和生活的热爱,从多元的生活世界,力图体现多元、开放、平等、包容的价值观。新教材具备了以儿童的生活视角和路径,形成生活内容和教学相统一的叙事逻辑,教材力图体现和谐与温暖的情怀,体现着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和谐与温暖的关系。学生从课本中能学会守法、树立规则和公民意识、学会做事、主动思考、积极参与学习,让自己努力从适应制度走向自理、自律、自觉、自主。新教材中没有了说教性的内容,各册设计了相对集中的教育主题,呈现方式体现了儿童的审美需求,突出趣味性。有些还渗入了一些绘本图画和内容,激发了学生们的想象力和思考,力求从生活中的小事中渗透法制教育。

教师不仅要向学生传授好的道德实例和现实需求的法治知识,也应和学生一起解读、分析,更要带学生们走出教室,走进社会,观察、思考、感悟、实践。面对新教材,我们要多思考,多研究,做一名研究型、反思型的教师,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教书育人,做一位有眼光、有底蕴、有情怀的教育者,用德浸润和温暖儿童心灵,用法呵护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此次培训,受益匪浅,在谭老师精彩的讲述中令我对新教材有了一个深入的了解,这将成为我在以后的教学中能够正确掌握新教材的重难点、驾驭道德与法治课堂的宝贵经验。

法治的心得体会 篇2

作为从事生产经营的国有基层企业,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一定要联系企业自身实际,要把依法治国的理念,延伸到依法治企的工作实践之中,这样才可取得实效。

一、坚持领导带头,提高依法治企的能力

国企既是法律法规的重要实施者,也是法治社会的建设者,必须在依法治国中树形象、做表率,对外依法经营,对内依法治理,大力培育企业法治文化,努力夯实法治社会基础。依法治企,企业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到五个带头:带头学习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带头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带头严明政治纪律,做到言行一致、令行禁止;带头执行党纪党规,守住底线,不越红线;带头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做表率、做示范。在做到五个带头的同时,要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思维、法治方式、法律手段,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能力、依法依规处理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能力、依法依规解决职工矛盾和利益诉求的能力。

二、坚持与时俱进,实现依法与创新相结合

创新的重点在于推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的进程,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内加速企业发展,促使企业行为尽可能贴近法律、法规。面对依法治企与创新发展的新课题,我们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观念和思维,深刻理解依法与创新的内涵,理清依法基础上创新的思路,做到创新理念科学,创新基础扎实,创新手段可行,创新目标现实.创新理念科学,就是要遵循社会前进的必然规律,敢于对原有的法规、规章和执法方式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完善;创新基础扎实,就是突出创新发展与依法治企的紧密结合,创造性的运用法律于管理之中,把企业的全部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推进企业生产经营健康、快速发展;创新方式可行,就是依照法律、法规的原则和规定,创新依法决策机制,创新依法经营形式,创新依法保护方式,创新依法维权手段;创新目标现实,就是最大限度的利用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最充分的发挥各行各业资源的优势,尽可能的规避经营风险,最大程度的提高效率、增加效益。

三、坚持依法办事,促进决策法制化

法律法规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规章制度是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经验的科学总结。因此,企业的领导干部要自觉运用法律及规章来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要强化企业科学管理,依法管理企业的人、财、物,以法律人、以法管事、以法运营。要重新梳理旧有的企业运营管理思维、模式、手段和制度、机制,使之更符合依法治国、依宪治国顶层设计的国家思路。企业的决策必须纳入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的轨道。一是决策立项要科学。防止盲目立项,短视和急功近利,使每项重大决策能够立项科学、依据可靠、实际可行。二是广泛听取意见,体现决策民主化。始终坚持重大问题决策前,深入了解民情,广泛反映民意,充分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领导干部和职工能够上下互动,充分交流,敞开思想,畅所欲言,讲真话,说实情。三是组织专家学者论证,实现决策科学化。在重大决策前,认真听取专家的论证结论,决策中切实体现尊重知识,尊重科学,尊重专家、学者的意见。四是依照程序决策,做到决策法制化。首先要始终坚持出台的政策、规定、文件,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这就要求领导干部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其次要建立决策机制,彻底摒弃一言堂、领导一言九鼎的作风,所有决策必须按规定程序办,在机制内运行,未经法定程序做出的决定无效,无论哪一级干部,谁也没有超越程序的特权。

四、坚持依法经营,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

现在,国有企业的资产规模在不断增大,在企业深化改革、科技创新、转型升级和国际化经营领域任务繁重,面临的法律环境也更加复杂,市场竞争也更加激烈,迫切需要我们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有效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一是必须注重企业规范与自律。培育产权清晰、自主经营、行为规范的市场主体是企业改革的目标,市场主体的建立和运转,必须适应现代市场体系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基本特征。企业要在市场中立起来,健全的内部控制规范,严格的守法经营制度、完善的监督约束机制,是市场主体成熟的必由之路。二是必须卡住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的关键环节。依法管理是企业立足的前提,规范经营是发展的基础,要严格控制投资,真实掌握对方资质、依法签订合约、严格履行合同,违约追究等关键环节,控制企业经营风险。三是建立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要强化国有企业的监督与制约,科学配置权力,防止国企管理者权力过大,防范并破除各种非法利益同盟。把产权制度改革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合起来,实现产权管理和运作的科学化,有效遏制国企高管尤其是一把手滥用权力、决策不科学不民主带来的巨大风险,使国企发挥出应有的效率与活力。

总之,市场经济首先是法治经济,依法治企是企业走向市场的时代选择与必由之路。国家要依法治国,社会要依法治理,作为一个企业就要依法治企。对于国有企业来说,依法治企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任重而道远,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

法治的心得体会 篇3

9月11日,虽然天空下着绵绵细雨,但是也阻挡不了工作室成员参加培训学习的脚步。来自中原区教研室的教研员王娴老师为我们做了精彩的专题报告———《让儿童生活更美好,让儿童成长更精彩》。虽然只有短短的一上午时间,但是受益匪浅。

王娴老师以部编版三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教材为例,

从理解课程、解读教材、研究教法三个方面为我们进行教材的解读与分析。王老师在调研听课中发现,教《道德与法治》的老师在使用新教材的过程中,普遍存在一个严重的问题:德育课堂教学脱离了儿童的现实生活。课堂教学局限于书本的世界内,回避了纷杂的现实生活。很多老师基本靠说教进行道德教育,学生没有良好的道德情感体验,他们所经历的书本世界无法与生活世界沟通起来,

课堂教学也就无法真正触及儿童的真实内心,未能真正从儿童的心灵深处产生触动和影响,孩子理解不到、体验不到、也用不到,这样的道德学习也就成为一种无意义、无实效的学习。针对这些问题,王老师为我们分析了问题的根源:有小学思想品德教育脱离社会、家庭、学生生活的原因,也有学校生活与社会、家庭、学生生活不能整合的原因,说到底是学校思想品德教育与生活实际脱节、背离的原因。那设置这门课究竟是为了什么?它承担什么样的教育任务?我们可以从课程标准中找到答案,就是“以儿童生活为基础,以培养品德良好、乐于探究、热爱生活的儿童为目标的活动型综合课程。”

作为一名《道德与法治》课的教师,听了王老师的报告,感觉责任重大,部编版《道德与法治》这门课程强调:“回归儿童生活”是针对传统德育“课堂为中心,书本为中心,教师为中心”的弊端提出来的。传统德育不能满足学生生动活泼发展的内在需求,影响了教学目标的达成,使品德课脱离了生活实际,只有让品德教育回归儿童生活,才会有知行和谐统一的可能,

才会使品德课成为学生喜欢的一门生活课程。我们教师必须能够真正理解教材、驾驭教材,凭借教材呈现的话题、范例引导学生激活自己的思想,得出自己的结论。教师要合理地选择和优化教学内容,理解和创造性地使用教材,使教材的构思能在课堂教学中生动地体现出来。这样,教材才能用活用好。

课程标准对《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核心素养也做了明确的定位:“引导儿童热爱生活、学习做人是课程的核心。”教学中,我们要始终把引导儿童热爱生活、学习做人的核心素养贯彻德育的全过程,始终牢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不能动摇。在本课程中,教师要由单纯的知识传授者转变为儿童活动的指导者、支持者、合作者。教师的主要任务是努力创设适宜的活动环境与条件,灵活多样地选用教学活动和组织形式,结合实际培养儿童的品德和习惯,保护儿童的好奇心,引发儿童探索的欲望,让他们能够生动、活泼、主动地学习,身心健康地成长。

总之,作为道德与法治的教师,一定要树立新的教材观,认真钻研教材,用好教材,把每一节课上好。

法治的心得体会 篇4

通过学习《教师法制教育读本》,我了解了各种相关法律知识,既增强了法规意识,更新教育观念,又在学生面前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提高自我反思、自主发展能力。还深刻地体会到师德决定了教师对学生的热爱和对事业的忠诚,决定了教师执着的追求和人格的高尚。高尚而富有魅力的师德就是一部教科书,就是一股强大的精神力量,对学生的影响是耳濡目染的、潜移默化的、受益终生的。

通过学习我知道了教师依法必须履行的义务: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依照《教育法》、《教师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而必须履行的责任,表现为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它是由法律规定,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履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水平。

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学生,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

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可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我们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近年来,我国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发的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纠纷与日俱增,学生家长因学生在校期间受伤致残甚至死亡向学校索赔的金额不断攀升。校园伤害事故不仅会影响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正常工作与生活,而且成为导致社会不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波及教育系统内部,而且已经成为一个世人关注的社会问题。

因此,《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适时出台,明确了学校对学生承担的责任性质是教育、管理、保护责任,确立认定学校承担责任的划分原则是过错责任,细化了学校管理责任的范围,规定了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提出了解决校园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资金来源。《方法》为法院及其他处理机关严格依法处理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未成年学生和学校双方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依据。

总之,作为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我们,只有更好的学法,懂法,依法执教,才能更好的教育学生,才能培养出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才能推动社会的进步。

法治的心得体会 篇5

作为从事生产经营的国有基层企业,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一定要联系企业自身实际,要把依法治国的理念,延伸到依法治企的工作实践之中,这样才可取得实效。

一、坚持领导带头,提高依法治企的能力

国企既是法律法规的重要实施者,也是法治社会的建设者,必须在依法治国中树形象、做表率,对外依法经营,对内依法治理,大力培育企业法治文化,努力夯实法治社会基础。依法治企,企业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到五个带头:带头学习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带头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带头严明政治纪律,做到言行一致、令行禁止;带头执行党纪党规,守住底线,不越红线;带头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做表率、做示范。在做到五个带头的同时,要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思维、法治方式、法律手段,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能力、依法依规处理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能力、依法依规解决职工矛盾和利益诉求的能力。

二、坚持与时俱进,实现依法与创新相结合

创新的重点在于推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的进程,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内加速企业发展,促使企业行为尽可能贴近法律、法规。面对依法治企与创新发展的新课题,我们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观念和思维,深刻理解依法与创新的内涵,理清依法基础上创新的思路,做到创新理念科学,创新基础扎实,创新手段可行,创新目标现实.创新理念科学,就是要遵循社会前进的必然规律,敢于对原有的法规、规章和执法方式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完善;创新基础扎实,就是突出创新发展与依法治企的紧密结合,创造性的运用法律于管理之中,把企业的全部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推进企业生产经营健康、快速发展;创新方式可行,就是依照法律、法规的原则和规定,创新依法决策机制,创新依法经营形式,创新依法保护方式,创新依法维权手段;创新目标现实,就是最大限度的利用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最充分的发挥各行各业资源的优势,尽可能的规避经营风险,最大程度的提高效率、增加效益。

三、坚持依法办事,促进决策法制化

法律法规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规章制度是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经验的科学总结。因此,企业的领导干部要自觉运用法律及规章来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要强化企业科学管理,依法管理企业的人、财、物,以法律人、以法管事、以法运营。要重新梳理旧有的企业运营管理思维、模式、手段和制度、机制,使之更符合依法治国、依宪治国顶层设计的国家思路。企业的决策必须纳入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的轨道。一是决策立项要科学。防止盲目立项,短视和急功近利,使每项重大决策能够立项科学、依据可靠、实际可行。二是广泛听取意见,体现决策民主化。始终坚持重大问题决策前,深入了解民情,广泛反映民意,充分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领导干部和职工能够上下互动,充分交流,敞开思想,畅所欲言,讲真话,说实情。三是组织专家学者论证,实现决策科学化。在重大决策前,认真听取专家的论证结论,决策中切实体现尊重知识,尊重科学,尊重专家、学者的意见。四是依照程序决策,做到决策法制化。首先要始终坚持出台的政策、规定、文件,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这就要求领导干部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其次要建立决策机制,彻底摒弃一言堂、领导一言九鼎的作风,所有决策必须按规定程序办,在机制内运行,未经法定程序做出的决定无效,无论哪一级干部,谁也没有超越程序的特权。

四、坚持依法经营,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

现在,国有企业的资产规模在不断增大,在企业深化改革、科技创新、转型升级和国际化经营领域任务繁重,面临的法律环境也更加复杂,市场竞争也更加激烈,迫切需要我们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有效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一是必须注重企业规范与自律。培育产权清晰、自主经营、行为规范的市场主体是企业改革的目标,市场主体的建立和运转,必须适应现代市场体系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基本特征。企业要在市场中立起来,健全的内部控制规范,严格的守法经营制度、完善的监督约束机制,是市场主体成熟的必由之路。二是必须卡住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的关键环节。依法管理是企业立足的前提,规范经营是发展的基础,要严格控制投资,真实掌握对方资质、依法签订合约、严格履行合同,违约追究等关键环节,控制企业经营风险。三是建立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要强化国有企业的监督与制约,科学配置权力,防止国企管理者权力过大,防范并破除各种非法利益同盟。把产权制度改革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合起来,实现产权管理和运作的科学化,有效遏制国企高管尤其是一把手滥用权力、决策不科学不民主带来的巨大风险,使国企发挥出应有的效率与活力。

总之,市场经济首先是法治经济,依法治企是企业走向市场的时代选择与必由之路。国家要依法治国,社会要依法治理,作为一个企业就要依法治企。对于国有企业来说,依法治企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任重而道远,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

法治的心得体会 篇6

9月11日,全县小学三年级教师参加了《道德与法治》培训,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天时间,但是我获益匪浅。虽然是网络学习,但课堂上每一位学员听得都很认真,网授专家的讲解更是声情并茂。下面我从两个方面阐述我这次培训的心得体会。

一、首先是思想上的转变。

本学期我所任科目是三年级语文和《道德与法治》。说实在的,开学一周了,《道德与法治》我还没有上过这门课程,在我的思想中,一直把它当副科,感觉这门学科抽时间突击简单讲讲就行,但今天听了网络培训老师的讲课以后,我感到上好法制课是多么关键的事情啊!我们的教育恰恰缺乏的就是对孩子的思想上、心理上、行为上的教育啊!育人先育心,一味地抓高分,升学率,使我们的孩子失去了快乐,失去了个性的发展,也更失去了我们中国几千年来的传统美德。现在的孩子不知道感恩的很多,不讲诚信的很多,不文明的很多,不勤俭的很多……所有这些难道不值得我们反思吗?我想通过这次学习,首先值得反思的就是我们的教育,特别是我们担任此科目的老师们,肩上的胆子很重,我们必须把法制课当回事,还要把它上好。

二、树立不断学习的观念。

在这次培训中,陶元红老师和章乐老师的讲解让我折服,与他们的差距真是太大了,我想只有不断学习才能适应这个飞速发展的社会的需要,才能在自己的工作中游刃有余,真正地做到以“学生为本”,为学生服务。再次感谢领导给的这次学习的机会!

此次培训在专家和名师的精彩讲述中,令我对新教材有了一个深入的了解,面对新教材,我们要多思考,多研究,理清教材中的明线和暗线,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教书育人,用德浸润和温暖儿童心灵,用法呵护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法治的心得体会 篇7

近年来,各地政府、行政机关均对行政指导进行了一定探索并越来越多的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实践。检验检疫部门也不例外,多年来已在检验检疫监管工作中,包括行政处罚工作中运用到行政指导工作方式,也得到了很多行政相对人和上级政府部门的肯定。然而,作为新兴行政管理方式,行政指导工作在取得成果的同时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其中较为突出问题的是:一些基层执法人员对行政指导与行政处罚融合的正当性存有疑问,认为二者是相互冲突和对立的两个范畴,从而制约了行政指导在日常监管工作的运用和效能。由于行政处罚贯穿于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各项制度之中,客观上成了衡量我国行政法制完善程度的重要实践尺度,也是检验检疫部门考量行政执法成效的重要指标之一。

因此,笔者认为,要实现行政指导工作的日常化、长效化,就不能忽视行政处罚这一检验检疫部门的常用执法手段。同时,在行政处罚的实施过程中引入行政指导手段,实现二者的结合运用,对提高检验检疫执法水平,建设法治质检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检验检疫行政指导与行政处罚的关系

检验检疫行政指导,是指检验检疫部门在其职能、职责或管辖事务范围内,为适应监管和服务的需要,适时灵活地采取符合法律精神、原则的指导、劝告、建议等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方法,以谋求行政相对人同意,有效地实现一定行政目的之行为。

检验检疫行政处罚,是检验检疫部门为达到对违法者予以惩戒,促使其以后不再犯,维护检验检疫秩序,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检验检疫法律法规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给予一定形式的法律制裁的行政行为。

检验检疫行政指导与行政处罚属于不一样的行政法学范畴,存在着诸多的区别和联系。

(一)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实施依据不同。行政处罚,其适用的首要内涵即要求处罚的依据法定,即实施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明文规定,具体到检验检疫部门主要是“四法五条例”。检验检疫行政指导行为的依据可分为规范性依据和非规范性依据。其中,规范性依据是指具有行政指导行为内容的明确的法律规范和政策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13条规定:“本法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以外的进口商品的收货人,发现进口商品质量不合格或者残损短缺,需要由商检机构出证索赔的,应当向商检机构申请检验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9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与食品有关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鼓励和支持食品生产经营者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非规范性依据是指不具有行政指导行为内容的法律原则、客观情况和行政相对人的需求等,如某检验检疫部门根据企业需求上门指导实验室建设。

2.适用范围不同。相较而言,检验检疫行政指导适用范围较宽。从对象上看,行政指导的对象包括与检验检疫职能范围相对应的所有行政相对人,而行政处罚仅指向违反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应当受到制裁的行政相对人;从内容上看,行政指导的事项十分广泛,基本上涵盖了检验检疫职能范围内的所有事项,在违法行为发生前、发生后及处置后均可以有所作为,而行政处罚则仅限定在违法行为发生后惩治和纠错方面。

3.实施方式不同。检验检疫行政指导的行为方式较为灵活多样,只要是符合法律精神、原则的方式都可以采用,包括提示、警示、劝告、劝诫、奖励、建议等,如现在很多检验检疫部门采用的质量分析、行政建议、行政处罚回访、代理单位座谈、许可企业证书到期预警等等;行政处罚为依法设定,《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有七类,检验检疫涉及到的主要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等。

4.实施程序不同。目前检验检疫部门对于行政指导没有严格的程序规定,存在较大的灵活性,执法人员可以因时、因地、因人、因事灵活运用。行政处罚程序则十分严格,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严格的行政处罚程序既将检验检疫部门官僚武断和伸手过长的危险减少到最低限度,又保证其能够灵活有效地进行管理。

5.实施保障不同。检验检疫行政指导要求相对人协助具有任意性,不以强制力为保障,虽然有时行政指导行为中指明行政相对人如不接受行政指导行为,可能会产生某种具体的法律后果,但这仅是当事人未履行法定义务的结果,并非表明该行政指导行为具有强制效力。如某检验检疫部门向辖区内某商品注册登记企业发出警示:“该企业的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将于三个月后到期,需及时准备换证复查材料并提前申请。”该企业未按照此行政指导的要求申请换证复查而导致许可证失效,此结果并非行政指导行为的强制效力。检验检疫行政处罚则是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的制裁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51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加处罚款、将查封、扣押的财务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两者之间的联系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虽然行政指导与行政处罚之间存在着如上诸多的差异,而深入分析两者的价值取向和实践意义可以得出,二者在价值层面和执法实践中均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

法治的心得体会 篇8

新课程谈到当今世界面临的一些重大问题如环境保护、动物保护、计划生育等内容都与法制有关,如能在生物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将使学生从小知法、懂法、守法,有效地培养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学生明辨是非和守法用法的能力。法制教育不光是空洞的理论教育,也不应该是触犯了以后的惩罚教育,而是做到防患于未然。这就需要我们在一线的教师师多注意平时的教育,在你的课堂中渗透法制,让你的学生在不自不觉中接受这样的教育,但是我们在学科教学中要注重一定的方法。引导他们成为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那么,如何在教学过程中渗透法制教育,这是我一直在摸索思考的问题,现将法制教育融入生物课堂的一点看法和做法小结如下:

教材中根据内容的特点安排了多处与法制教育有关联的内容,教师可在熟悉教材的基础上,把这些知识点提炼出来。教师还要借助生物学有关知识,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学生接受教育的主阵地是课堂,开展好法制教育的主阵地仍然是课堂,有效地开展好包含法制教育在内的素质教育是每一个教师责无旁贷的责任。生物教师更应有使命感和责任感,生物学主要是研究生命活动规律及其现象的科学。生物学的知识可以说包罗万象,看似散乱无章,其实有其内在的联系和规律,这些生物学上的内在规律是生物繁衍不息的保证,也可以看成是生物生存于自然界的“法律”。

教师可引导学生反思,人类号称万物之首,可身边却有很多违法乱纪的行为,这不应该是很惭愧的吗?学生在反思中,自然就会对遵纪守法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从而达到培养和提高他们法律意识的教育目的。我们在学习《生物圈》这一课时,就应该让学生从实际出发,看看你们周围的环境经历了怎样的变化,看看现在周边的河流没有一条是清澈的,和二十几年前完全不一样,以前小河中有小孩在游泳、打水仗,河里的鱼鲜美能吃,妇女在河里洗衣服,现在河里的鱼已不能吃,就连河的颜色有时泛黑,发出怪味,这是为什么?学生通过分析、通过讨论、通过比较就会发出感叹“保护环境多么重要啊!”此时再适时介绍《保护环境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再结合有关生物知识讲解,从而培养学生热爱大自然的情操,树立遵纪守法的观念,从而使学生了解世界各国都很重视这个问题,把6月5日定为“世界环境日”。

我们在学习《人类遗传病》这一节内容时,我们可以举出血友病的这样的事实说一对夫妇,生了一个小孩,表面上和别人看上去一样,没什么差别,但是一到这个小孩流血的时候,血流就会不止,非要到医院才能止住。这样这对夫妇很是头疼,就请教了医生,医生经过检查告诉他们。他们有血友病,使得小孩遗传了,而之前他们并没有做婚前检查,这样就让让学生理解如果夫妻双方不做婚前检查,会造成小孩很大的后遗症,这样是对下一代不很大不公平。学生就能自然地想到社会上为什么要求夫妻做婚检的重要性,也就理解了《婚姻法》为什么有那些条目了,让学生在事实中理解更具有说服力,比我们空洞的说教效果好。

在熟知教材的基础上,如何让普法知识走进学生的内心深处,本人认为在教学过程中针对不同的'教学内容应使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当今时代已经进入高科技信息时代,教学的手段也不断更新。课堂教学中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能及时地、广泛地了解各种信息,同时也能适时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比如在上环境的污染与保护一节时,同学们各尽所能地整合了一些有关环境污染的资料,有的拍摄了工厂废气、污水排放的照片,有的从网络上搜集了乱砍乱伐、森林破坏的图片,在教学过程中,我引导学生总结出环境污染主要是人为因素导致的,借此呼吁同学们应该保护我们居住的环境,加入保护环境的行列,同时让学生意识到为了保护环境,若是破坏人类居住的环境,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只有通过知识反馈才能检测同学们对所学知识的掌握情况。班会课就成了同学们展示自己所学知识的舞台。作为生物教师,我及时和自己任教班级的班主任沟通,主动请缨,给同学们上一节班会课。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针对少数学生上网成瘾,影响学习,不利健康成长的实际情况,开展了“远离网吧,健康成长”的主题班会活动。课堂上,教师讲演,结合制作案例或法制漫画幻灯片,观看有代表型的案例短片,同学们畅所欲言,许多同学认为进网吧有一定的益处,如通过玩游戏可以松弛神经,获得乐趣;通过上网可以查询资料,开拓视野等,但沉迷网吧对于我们学生来说,弊端更多。最后通过总结,同学们正确地认识了网络的利弊,同时也有了更强的自我保护法制观念。

在教学中方法是多样的,教法是灵活的,对学生的这种法制教育应该贯彻于每节课的内容中,本人只是肤浅的谈了一些自己的看法,更多的可行的有效地方法需要我们广大的教师在以后的教学中总结,就一定能把生物教学和法制教育更好的有机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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