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阅读宪法伴我行演讲稿(精选18篇),内容由范文学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宪法伴我行演讲稿 篇1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在学习法律基础的过程中,我有一点体会,就是一定要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树立,既有赖于国家的努力,也有赖于公民个人的努力。从国家角度来说,应当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消除损害社会主义法律树干的因素。例如,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保证法律的科学性,合理性;改善法律实施的状况,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深入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从个人的角度来说,应当通过各种方式努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觉得至少应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努力树立法律信仰。一个人只有从内心深处真正认同、信任和信仰法律,才会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应当通过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深入理解法律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精神,从而树立起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信仰。
积极宣传法律知识。在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同时,还要向其他人宣传法律知识。特别是要宣传社会主义法律观念,帮助人们彻底根除“权大于法”,“要人治不要法治”等封建残余思想,宣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优越性,使人们了解和认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从而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良好风尚。
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违法犯罪行为既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也是对法律权威的蔑视。不仅要有守法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敢于和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同违法犯罪行为斗争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既包括事前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也包括事中和事后制止,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
宪法伴我行演讲稿 篇2
亲爱的同学,敬爱的老师: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律伴我行,人生天地宽”。同学们,法律是一双手,推开封锁在心里的窗;法律是一扇窗,窗外事美好的天空,法律史一片天空,他孕育这无数纯洁的心灵。可法律对于我们青少年而言,更是一片妖娆的迷雾,有时违反法律的我们却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就是法律意识太浅的后果。二十一世纪是一个法治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纵很有可能酿成一次大的失足。我们作为青少年,我们首先要知法、懂法、守法,当然还要护法。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会成为一名遵规守纪的公民,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
法律在我们的人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处处离不开法律。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不需要向执法人员做一些大事,我们要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放学回家时,不在游戏机房逗留;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弯腰捡起废纸;在小区里,我们不大吼大叫影响他人休息等等。其实,在很多时候,法律和道德都是息息相关的,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我们的社会就会变得更美一些。同学们,当你头脑发热准备行动时,想一想自己的哦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当你受到不良行为侵犯时,能否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中国有句古话叫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也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规矩,否则什么事也做不成,国家、社会来说规矩就是法律。
邓小平爷爷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万事开头难,任何事情都要遭平常做起,从小养成好习惯。是的,现在的青少年由于家长的溺爱,在学校无视校规校纪,比如说打架、骂人,还有的同学吸烟、喝酒甚至是拿管制工具打群架,但终究还是逃不过校规校纪的五指山,得到了自己应有的惩罚。其实,学校的严格制度也是一种法,在我们的身边有一小部分人根本没有这种意识,所以我们经常会看到与人会随手拿走同学的笔,乱扔同学的橡皮,给同学乱起侮辱性绰号,为一点点小事动手动脚,正所谓“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如果我们不从根本抓起,就等于为我们铺上课一条走向犯罪道路的地毯,这样我们的光明就会毁于一旦了。所以,我们一定要要从现在养成良好的习惯,高尚的品质,为我们的父母、学校、国家争口气,添一道光彩,不要白白辜负他们的.期望和付出啊!作为一名青少年,我们不仅有责任和义务提升自己的道德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意识和好习惯,更应懂得依法规范自己的思想,用规矩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关注自己的一言一行,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学习法律常识,增强安全意识,使自己安心学习,快乐生活,我们在学校里学习、生活和工作,和谐的校园能使我们精神振奋,人际之间具有极强的亲和力,心情舒畅,提高学习工作的效率。让我们携起手用和谐凝聚人心,用和谐团结力量,用和谐孕育希望,在和谐中体验共同成长,同学们,我们不能,也不允许那些不良行为伤害我们美丽校园,伤害我们幼小心灵,让我们团结起来帮助那些已经有不良习惯的同学,希望你们今后能以身作则,刻苦努力,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画上一道绚丽的彩虹,人人树立“遵纪守法为荣,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让我们在法律宽阔的胸怀下茁壮成长,让有限的生命发挥无限的价值,让我们的人生更加精彩!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完毕。
宪法伴我行演讲稿 篇3
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是xx年12月4日,大家知道它是一个什么日子吗?奥,骆老师看到很多小朋友脸上一脸茫然,其实啊,今天是一年一度的国际宪法日。
什么是宪法呢?可能很多小朋友连这个词都是头一次听到呢。宪法呀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国家的根本制度,它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因此虽然我们国家有许多法律,但是呀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如果一旦违背宪法,那么这种法律就是无效的。所以简单地说宪法是我们国家最厉害的法律。宪法规定了每一个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身、财产受到保护。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于10月28日全文发布。《决定》指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12月4日原本就是“全国法制宣传日”,而我国现行宪法也正是于1982年12月4日起正式实施。这两个日子的重合正是暗含着“宪法乃万法之母”,其规定具有至高无上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不得与之抵触之意。而“国家宪法日”也确立在这一天又将为之赋予新的意味。
今天骆老师想和大家一起来学一学宪法当中的其中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同学们,你是不是懂得尊重、维护国旗的尊严?也许有同学会说我要是护旗手也会这样做的。但老师相信,其实即使我们不是旗手,也一样可以表达对国旗的热爱、敬重和景仰,比如认真参加升旗仪式。亲爱的同学,你知道吗?当你认真参加升旗仪式的时候,你正在遵守着我们国家的一项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正在履行一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
国旗和国徽、国歌同是一个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代表一个国家的尊严。尊敬爱护国旗、国徽,会唱国歌是我国公民和组织的义务。对国旗的使用保护通过法律的形式来规范,强化了国旗的尊严和地位,维护了国家的权威,它对增强国家的凝聚力,振奋民族精神,激励为国争光的斗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同学们,学习《国旗法》,维护五星红旗的尊严,是每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职责。为了帮助、督促同学们认真规范地参加升旗仪式,我们一起努力做到以下几点,好吗?
1、出操过程中做到快静齐。
2、当国歌响起,五星旗冉冉升起的时候,统一做到双手自然下垂,双脚并立,肃立致敬,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唱国歌,表情自然、庄重。
3、当国歌响起,五星红旗冉冉升起的时候,走在路上还未归队的同学,此时必须立即停步立正,面对国旗,致敬,待升完旗后,再归队。
4、不做小动作、不讲话,尊敬国旗,并能仔细聆听国旗下的讲话,学习先进,了解社会,鞭策自己不断进取。
希望大家从小知国旗、爱国旗,自觉维护国旗的尊严,努力为五星红旗增光添彩。
宪法伴我行演讲稿 篇4
尊敬的评委、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晚上好!我是经济与管理学院12级国贸1班的孙健雄。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精彩人生路,法律伴我行”。
英国著名政治学家伯克曾经说过“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而在几千年前古希腊著名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也说过“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那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认为,良好的法律是一切的基础。
我始终相信这样一件事,那就是在座的每一个人,亦或是这个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希望自己能有一番作为从而走出一段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路。然而实现这一愿望的过程并不容易,还需要很多的客观条件去支撑。从伯克和亚里士多德这两位著名人物的言论中,我们可以知道法律是实现和维护这些客观条件的基础。也就是说,我们要走出一条精彩的.人生之路,法律必不可少。
不知在座的各位是否都希望自己的人生中多一些自由,少一些秩序的约束。甚至认为这些秩序的约束限制了我们的自由,如果有一天这些约束能够消失,或许我们的能力能得到更大的发挥,人生会更加的精彩。然而,事实真的是我们想象的那样的吗?
如果宇宙中没有秩序的约束,或许就不会有地球的存在。因为缺乏秩序的约束,大小行星就不会各行其道,地球也将会因此失去安全的宇宙环境,从而随时可能遭受各大行星的碰撞所带来的毁灭性的打击。如此一来,我们的地球也就不会存在,更不用说生存在地球之上的我们的存在了。而这种秩序的约束体现在人类社会中,就是法律。
有人说,我不触犯法律,法律就与我无关。想以此来否认法律存在的意义。然而法律的意义真的能这样轻易否定吗?很显然,答案是否定的。即使你能保证不触犯法律,但是你不能保证这个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能安分守己,尤其是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环境之下。英格索尔在他的著作《摩西的一些错误》中提到“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倘若世界上没有坏人,或许也就不会有法律的存在。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卢梭也曾说“只要法律不再有力量,一切合法的东西也就不会再有力量”。可以想象,没有法律的社会将会是什么模样。没有交通安全法规,交通将会陷入混乱之中,我们出行在外的安全将得不到保证;没有法律,作奸犯科者将得不到惩戒,那么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便无法维权。也就是说,没有法律,社会稳定就得不到保障;社会稳定得不到保障,我们的人身安全和权益就得不到维护,更不用谈走什么精彩人生路了。因此,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必须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坚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用法律去指引我们的人生方向。
法律是一柄正义之剑,惩奸除恶,维护社会稳定;法律是一把保护伞,遮风避雨,保障公民权益;法律是一座明亮的灯塔,引航指路,指引人生航向。可以说,正是在法律的陪伴下,我们才可能去走出那么一条精彩的人生之路。
我今天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宪法伴我行演讲稿 篇5
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的实际,一方面要求人民法院通过不断提高司法能力,维护司法公正,切实在审判工作中贯彻宪法精神,落实法治要求;另一方面,要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活动和法制宣传工作,宣传宪法精神,强化公民的法制观念。近年来,人民法院为此进行了不懈努力。
一是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保障公民权利、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要作用。宪法永恒不变的精神,就是要规范国家权力的行使,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保持权力与权利的协调与平衡。多年来,人民法院在宪法精神的指导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坚决依法打击各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充分发挥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化解矛盾、调节经济关系的职能作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在审判活动中,注意正确处理好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执行政策与执行法律、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3个关系;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抵御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公平地适用法律裁判案件,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不同地域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还通过开展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清理刑事超期羁押案件和民事行政超审限案件,推出司法为民的具体措施,来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积极推进法院工作改革,完善落实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正的工作机制。结合学习贯彻宪法修正案,最高人民法院正在认真总结法院工作改革的成功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完善社会主义审判制度,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为目标,着手制定新的五年改革纲要。今后几年,人民法院将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要求,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通过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已有的改革措施,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法院工作的深层次问题,建立一套完善的确保司法为民、司法公正的工作机制。
三是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职业化法官队伍,为司法公正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近年来,人民法院在抓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抓好法官队伍的思想建设,积极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司法为民、司法公正树形象等教育活动,大力宣传表彰以辩法析理、胜负皆服为目标的宋鱼水,公正司法、以身殉职的蒋庆等法官队伍的先进典型,教育广大法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为人民掌好、用好审判权的责任意识,培育广大法官崇尚法律、忠实法律、公正司法的精神和品格。积极实施人才强院战略,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法院队伍的学历层次和职业能力。
四是充分发挥审判工作优势开展法制宣传,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不仅要做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还要当宣传宪法和法律的先锋。作为人民法院来讲,司法公正、依法裁判就是对宪法精神和法制观念最好的宣传。近年来,人民法院十分注重通过审判活动使法院成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场所。结合审判工作,人民法院通过加强司法建议、指导人民调解、参与综合治理等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
让宪法精神家喻户晓,法制观念深入人心,必将形成一种追求公平、正义的强大社会力量,必然转化为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巨大支持。从这个意义上说,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人民法院不仅是实践者,也是受益者。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法官要以更大的热情、更加神圣的责任感,积极投入到法制宣传工作中去,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宪法伴我行演讲稿 篇6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意思是没有圆规和尺子就不能作出方和圆来。我们生活的社会也是由无数个方和圆组成的,而作出这些方圆的便是法律规则。大家都知道,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作为21世纪的中学生,高尚的道德修养是我们人生追求的较高境界,而不违反法律法规则是我们行为的最底线。
我们生活中违法乱纪的现象有很多,如:同学间发生争执时,就破口大骂、大打出手;有的大同学向小同学索要钱财;有的故意破坏公共场所的桌椅、打碎路灯;有的走路不靠右侧通行,随意破坏交通规则;有人随意践踏草坪、采摘花朵、污染环境;还有的未经人家允许私自拆毁他人信件、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等,这些都是因为没有良好的行为习惯,不能自我约束,任意妄为而造成的。亲爱的同学们,守法与犯罪只是一步相隔,当冲动来袭,不妨告诫自己:冲动是魔鬼;当无边的欲望袭来,不妨告诫自己:人不可能拥有一切。我们要在平时多听家长和老师的教会,能虚心听取别人意见,有错即改,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不要让自己迈进错误的深渊,而使自己终身后悔,请同学们在心中时刻铭记:只有我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能够自律,才不会给我们的家人、朋友,更是自己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最后,我提议:让我们自觉维护校规校纪,能够知错就改,为我们自己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生活环境,让我们大家都能每天幸福的生活!
宪法伴我行演讲稿 篇7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国有句古话叫“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
守法首先要知法、懂法,以前,我觉得《宪法》离我很远很远,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与宪法就好像是两条平行线,永远也不会有什么交集,通过这几天的学习,我才发现,原来她就在我身边。
她,是我们国家的母法,所有的法条都要以她为依据。她,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所有的规范都要以她为标杆。她作为我们国家法律渊源的至高至伟者,每时每刻都精心呵护着我们的成长……
她规定了我国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和义务,她就像一位母亲保护她的儿女们一样保护着我们。她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国家的根本制度,有利于健全法制,她,这位时刻关心我们的母亲,处处为我们着想。
学好宪法,严以律己,心存敬畏,勤于自省,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好公民。那就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学习宪法,争做文明守法的小公民吧!
宪法伴我行演讲稿 篇8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要演讲的题目是《宪法伴我行》。在演讲之前,大家应该会对我有一个相同的问题,宪法如此庄严,演讲如此严肃,为什么你今天不穿正装呢?这个问题会在我接下来的演讲中位大家解答。
在我们的印象中,宪法貌似离我们很远,但那是真的吗?其实不然,举个例子,我们每天上学,老师给我们传道授业,貌似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宪法里面刚好有这么两条:
1.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义务和权力。
2.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义务和权力。
老师在劳动,我们在学习。那这样看来宪法离我们不远啊。但是如果我要在场的同学一字不差背诵出宪法第二章第一条,大家可能做不到。我可以,因为我刚看过。那么宪法离我们这么近,我们却对他不熟,自问一句,宪法真的在我们心里面吗?
如果讲的'过分一些,在各位不反抗的前提之下,我要在现场杀掉一个人,宪法能有什么作用吗?它是一本书能跳起来把我拍晕吗?它只能告诉我公民的基本权利并且在我杀掉那个人之后通过法律对我进行惩罚。然而它并不能保护那个人。两件事情可以阻止我杀掉这个人,第一,你们首先奋起反抗先杀掉我。这就是最早的法,以牙还牙,以暴制暴。来自汉莫拉比法典。当然随着社会的进步,这个思想被逐渐淘汰。第二,大家应该能猜到,就是我的自律与道德心。我的知识告诉我不能这么做。
使人知其不能为者,为上,使人畏其罚而不为者,为下。宪法与法律演化了数千年却一直在发展下等法律,而真正代替上等法律行使其责任的,确实人治的道德与自律。
回到一开始的问题,我为什么没有穿正装。宪法庄严,是应该用正装来衬托,但是却不应该像是正装一样需要的时候拿出来用,不需要的时候放在一边看都不看。宪法应该是这样(拉链)应该是便装,随时随地陪伴在我们身边,监督我们熏陶我们,这样宪法才能起到它应有得作用。
在座的都是优秀的大学生,老师也是佼佼者,我们之所以不犯法,就是因为我们从小受到得教育。同理,要让宣传宪法起到作用,必须让宪法靠近我们。年宪法修正案,看似与我们没有太大关系,但仔细一看,它更贴近我们的生活了。国家也意识到学法懂法并不是一朝一夕得事情。这就意味着我们应该在心里埋入医科宪法的种子,随着我们成长,在我们心里扎根,不断教育与熏陶我们。宪法只是一本书,不能使我们不违法,只有我们读它学它真正理解它!这样吸纳发才能真正成为保护自己,保护他人乃至保护社会得参天大树!没有如此长久的陪伴,哪来那句:我爱你,宪法。
宪法伴我行演讲稿 篇9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都知道每年的12月4日是我国法制宣传日,今年我们迎来了XX市第二五届宪法宣传周。
宪法是什么?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在法治宣传周中,我们观看了法律进学校系列短片,我们从中看到许多事例如:家庭暴力、购买了过期食品、升国旗等等。了解了中国的《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国旗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等。这些法律都是从宪法衍生而成的。
这里举一个例子:两名同学去超市买东西,购买之后发现这些食物已经过期,返回超市要求退货。营业员看他们还是孩子,就推脱说不行,他们离开后,其中一位同学的父亲的司机来接他回去,知道后带他们回到超市进行索赔,但这位司机有点贪,索要了4万元最后所有人都进了派出所。大家知道这里面触犯了什么法吗?商店的营业者和司机都触犯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法律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赔偿为商品价格的5—10倍)
最后司机给予罚款,店主给予赔偿同学。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法律在我们生活中的普遍性和重要性,如果不了解法律那么会给自己带来诸多麻烦......
最后的最后,我在此发出呼吁:深入学习宪法,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更好地服务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大局,为上海的明天贡献一份力!
宪法伴我行演讲稿 篇10
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今年的主题是xxxx。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做一个勤奋好学的好学生》。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同学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要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就要学法、懂法、守法,只有遵纪守法了,才能保护好自己。
这里给同学们讲一个关于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事例,题目是走路也要有规矩。听到这个题目,有的同学一定会感到可笑,别逗了,走路谁不会呀!这里讲的走路是讲过交通路口时应该何时走,如何走。有的同学在马路上玩耍、游戏,甚至在马路上相互追逐打闹,这正说明他们没有意识到危险性。南京某小学二年级学生王诚就是因为没有这样的意识,失去了一条腿,留下惨痛的教训。一天傍晚,王诚瞒着爸爸妈妈溜出家门找同学一起玩捉迷藏。一个同学在前逃,王诚在后追,不知不觉中跑到了一个交叉路口。被追的小朋友怕被捉住当俘虏,就飞快奔到了马路对面。
王诚一心想追上他,也急急地冲过马路。就在这时,一辆货车驶来,司机发现了他们,虽然马上猛踩刹车,但由于距离太近,货车右后轮仍然碰到了王诚的双腿,他倒下了,鲜血流了一地。后来王诚虽被及时送到了医院,但由于伤势太重,当天夜里,医生们作出了截除他右腿的决定,如不这样做,一旦伤口恶化,性命也难保。王诚虽然活了下来,但右腿却失去了,从此,再也不能和小伙伴一块蹦蹦跳跳地玩啦!可见,遵守交通法规是多么重要啊!
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网吧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做一个勤奋好学的好学生吧!
中学生弘扬宪法精神演讲稿二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因法矗立。
宪法伴我行演讲稿 篇11
同学们,今天是xx年12月4日,大家知道它是一个什么日子吗?奥,骆老师看到很多小朋友脸上一脸茫然,其实啊,今天是一年一度的国际宪法日。
什么是宪法呢?可能很多小朋友连这个词都是头一次听到呢。宪法呀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国家的根本制度,它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因此虽然我们国家有许多法律,但是呀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如果一旦违背宪法,那么这种法律就是无效的。所以简单地说宪法是我们国家最厉害的法律。宪法规定了每一个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身、财产受到保护。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于10月28日全文发布。《决定》指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12月4日原本就是“全国法制宣传日”,而我国现行宪法也正是于1982年12月4日起正式实施。这两个日子的重合正是暗含着“宪法乃万法之母”,其规定具有至高无上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不得与之抵触之意。而“国家宪法日”也确立在这一天又将为之赋予新的意味。
今天骆老师想和大家一起来学一学宪法当中的其中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同学们,你是不是懂得尊重、维护国旗的尊严?也许有同学会说我要是护旗手也会这样做的。但老师相信,其实即使我们不是旗手,也一样可以表达对国旗的热爱、敬重和景仰,比如认真参加升旗仪式。亲爱的同学,你知道吗?当你认真参加升旗仪式的时候,你正在遵守着我们国家的一项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正在履行一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
国旗和国徽、国歌同是一个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代表一个国家的尊严。尊敬爱护国旗、国徽,会唱国歌是我国公民和组织的义务。对国旗的使用保护通过法律的形式来规范,强化了国旗的尊严和地位,维护了国家的权威,它对增强国家的凝聚力,振奋民族精神,激励为国争光的斗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同学们,学习《国旗法》,维护五星红旗的尊严,是每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职责。为了帮助、督促同学们认真规范地参加升旗仪式,我们一起努力做到以下几点,好吗?
1、出操过程中做到快静齐。
2、当国歌响起,五星旗冉冉升起的时候,统一做到双手自然下垂,双脚并立,肃立致敬,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唱国歌,表情自然、庄重。
3、当国歌响起,五星红旗冉冉升起的时候,走在路上还未归队的同学,此时必须立即停步立正,面对国旗,致敬,待升完旗后,再归队。
4、不做小动作、不讲话,尊敬国旗,并能仔细聆听国旗下的讲话,学习先进,了解社会,鞭策自己不断进取。
希望大家从小知国旗、爱国旗,自觉维护国旗的尊严,努力为五星红旗增光添彩。
宪法伴我行演讲稿 篇12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法律时时刻刻伴在我们身边,大家不能违法。如果违法了就要接受法律的制裁,所以我们要做一个有道德的好学生。
记得有一个交通事故深深记在我心中;星期五,我打开电视看见了一条重大的新闻。有一名醉酒的女人因为她失恋了所以在酒吧里喝了很多酒。她开着一辆QQ车在马路上奔驰,在一个交叉路口撞到了一位上了点年岁的老人。两人都晕倒了,最后,被一位警察发现,送进了医院。得知那位上了点年岁的老人就这样死了。那位女人也身受重伤,医生对警察说这位女人是酒后驾车。法官说:“这位女人要坐牢。”
从这件事中我知道了;开车不喝酒,喝酒不能开车。
我想告诉大家,不能喝太多酒,也不能酒后驾车。要做一个有道德、遵守交通法规的一位好公民。
宪法伴我行演讲稿 篇13
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今年的主题是xxxx。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做一个勤奋好学的好学生》。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同学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要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就要学法、懂法、守法,只有遵纪守法了,才能保护好自己。
这里给同学们讲一个关于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事例,题目是走路也要有规矩。听到这个题目,有的同学一定会感到可笑,别逗了,走路谁不会呀!这里讲的走路是讲过交通路口时应该何时走,如何走。有的同学在马路上玩耍、游戏,甚至在马路上相互追逐打闹,这正说明他们没有意识到危险性。南京某小学二年级学生王诚就是因为没有这样的意识,失去了一条腿,留下惨痛的教训。一天傍晚,王诚瞒着爸爸妈妈溜出家门找同学一起玩捉迷藏。一个同学在前逃,王诚在后追,不知不觉中跑到了一个交叉路口。被追的小朋友怕被捉住当俘虏,就飞快奔到了马路对面。
王诚一心想追上他,也急急地冲过马路。就在这时,一辆货车驶来,司机发现了他们,虽然马上猛踩刹车,但由于距离太近,货车右后轮仍然碰到了王诚的双腿,他倒下了,鲜血流了一地。后来王诚虽被及时送到了医院,但由于伤势太重,当天夜里,医生们作出了截除他右腿的决定,如不这样做,一旦伤口恶化,性命也难保。王诚虽然活了下来,但右腿却失去了,从此,再也不能和小伙伴一块蹦蹦跳跳地玩啦!可见,遵守交通法规是多么重要啊!
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网吧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做一个勤奋好学的好学生吧!
宪法伴我行演讲稿 篇14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基础,只有一个国家制定好了宪法,才值得人们去遵守,人们都去遵守了,这个社会就会变得和谐安定。但它看似离我们很远,其实很近,它是一个国家的基础,必然需要为人们适用,中心始终围绕着“人民”二字,而这尊贵而平实的宪法,也离我很近。
那时,我还没有接触宪法,不明白宪法是什么东西,只是偶尔从老师的嘴里听见这个陌生的词汇,觉得它离我是多么的遥远,不知道它早已进入我的生活。
那天,我约好要和朋友出去玩。我本带着兴奋和期待的心情出去,刚要走出去时,却被爸爸叫住,他用那不可抗拒的语气,对我说:“你是不是又要出去玩?玩什么玩,整天就知道玩,作业写完了吗?功课复习完了吗?复习完了,也要反复复习!懂吗?快回去复习!”
这些话犹如一盆冷水,将我原本的热情通通浇散。在爸爸的威压下,我只好乖乖的走回课桌。父亲看了我的模样,走出门去,将门给锁上了。屋子里空无一人,门又被锁上,我彻彻底底的“与世隔绝”!
从门口到课桌的位置只有短短的几步路,而我却走的非常慢,脚上像挂了铅似的,每一步都非常沉重。“我明明都已经把功课做完和复习完了,为什么还要这样对我?爸爸,难道您不知道这样会害我失约的吗?”我“仰天长啸”。可惜没有一个人会听得到。怀着对朋友的愧疚,我慢慢地走掉了课桌前。我翻出课本,看着课本上的文字,呆呆地思考着,一个字都读不进去。脑子里,闪过一个又一个的画面,却都是爸爸妈妈控制我自由的画面。有的是他们决定为我报的补习班,可却没有一个我想学的;有的是他们让我做的事,可却没有一件是我真心想做的;有的是他们让我想看的啥,可却没有一本是我喜欢看的。还有这次……想着想着,我就哭了出来。为什么你们要限制我的自由啊!我已经长大了,我不再是一个小孩子啊!我有自己的独立思想,不应该什么事都由你们替我决定啊!你们应该给我一个自我的空间!我在心里对爸爸妈妈咆哮着。我哭的更厉害了,眼泪一滴滴的留到地板上,我积累的不满在这一刻通通都爆发了出来。哭到最后,已经没有了声音,眼泪也停下来了。哭完之后,我觉得我应该将我的意见告诉他们,让他们给我一点空间。可一想到爸爸那严肃的脸和威严的'语气,这个想法就又退缩了。“不行不行,你一定要鼓起勇气!”
在晚饭的时候,我鼓起勇气,将我的想法告诉了他们,当我看到他们的脸,我又打起了退堂鼓,但一想到他们限制我的场景,我就鼓起了勇气。说完之后,我就后悔了,觉得不该这样对他们,我应该听他们的话才对。出乎意料的,他们竟然同意了,而且为他们的行为道了歉。
有一天,我了解到了宪法,其中有一条,是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权利,我知道后,欣喜若狂,自己的做法得到了肯定,而且为我国拥有这样亲民的宪法感动高兴。
宪法不是离人们非常遥远的,相反,它离人们非常的近,为人们的方方面面都思考到了,包括最底层人们的想法也思考到了。它是供所有的人使用的。
宪法伴我行演讲稿 篇15
同学们,今天是xx年12月4日,大家知道它是一个什么日子吗?奥,骆老师看到很多小朋友脸上一脸茫然,其实啊,今天是一年一度的国际宪法日。
什么是宪法呢?可能很多小朋友连这个词都是头一次听到呢。宪法呀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国家的根本制度,它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因此虽然我们国家有许多法律,但是呀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如果一旦违背宪法,那么这种法律就是无效的。所以简单地说宪法是我们国家最厉害的法律。宪法规定了每一个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身、财产受到保护。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于10月28日全文发布。《决定》指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12月4日原本就是“全国法制宣传日”,而我国现行宪法也正是于1982年12月4日起正式实施。这两个日子的重合正是暗含着“宪法乃万法之母”,其规定具有至高无上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不得与之抵触之意。而“国家宪法日”也确立在这一天又将为之赋予新的意味。
今天骆老师想和大家一起来学一学宪法当中的其中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同学们,你是不是懂得尊重、维护国旗的尊严?也许有同学会说我要是护旗手也会这样做的。但老师相信,其实即使我们不是旗手,也一样可以表达对国旗的热爱、敬重和景仰,比如认真参加升旗仪式。亲爱的同学,你知道吗?当你认真参加升旗仪式的时候,你正在遵守着我们国家的一项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正在履行一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
国旗和国徽、国歌同是一个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代表一个国家的尊严。尊敬爱护国旗、国徽,会唱国歌是我国公民和组织的义务。对国旗的使用保护通过法律的形式来规范,强化了国旗的尊严和地位,维护了国家的权威,它对增强国家的凝聚力,振奋民族精神,激励为国争光的斗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同学们,学习《国旗法》,维护五星红旗的尊严,是每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职责。为了帮助、督促同学们认真规范地参加升旗仪式,我们一起努力做到以下几点,好吗?
1、出操过程中做到快静齐。
2、当国歌响起,五星旗冉冉升起的时候,统一做到双手自然下垂,双脚并立,肃立致敬,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唱国歌,表情自然、庄重。
3、当国歌响起,五星红旗冉冉升起的时候,走在路上还未归队的同学,此时必须立即停步立正,面对国旗,致敬,待升完旗后,再归队。
4、不做小动作、不讲话,尊敬国旗,并能仔细聆听国旗下的讲话,学习先进,了解社会,鞭策自己不断进取。
希望大家从小知国旗、爱国旗,自觉维护国旗的尊严,努力为五星红旗增光添彩。
宪法伴我行演讲稿 篇16
尊敬的各位评委老师:
大家好!
作为一个小学生一提起法律,总会有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总是觉得关注法律应该是大人的事情,与我们关系不大。其实不然,法律作为社会有序化、约束人们行为规范的功能,它无时不刻的在我们身边,保障我们的社会井然有序,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害,在我们身边经常和我们发生的关系。
比如众所周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关于国家的象征方面的内容。再比如为何我们6周岁要上小学一年级呢?这是因为我国的《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还有我们作为一个国家的公民,有哪些基本权利和义务,怎么维护自身的权利,在社会生活中遇到不法侵害怎样合理的保护自己,这些都有相关的法律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下面我就结合实际讲一讲和小学生有关的一些法制安全知识:
我国颁布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上规定,“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是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违反了一个学生应该遵守的道德规范。同学之间要相互团结友爱,互相关心,相互帮助。万一发生了什么小纠纷,解决的方式只能是摆事实,讲道理,而不能采取过激的行为。
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
谢谢大家!
宪法伴我行演讲稿 篇17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知宪法》。
“宪法”这个词,对于还是小学生的我,是陌生的,但是却又觉得它跟“法律”这个词十分接近。那么宪法的意思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它规定了政府的权力和职责、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等,在一个国家的全部法律中具有最高的权威和最大的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总体来说也就是,国家的根本法。特指国家、社会的根本法规、原则的系统或总体。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耳熟能详的古话,时时刻刻教育着我,如果做一个事情连规矩都没有,否则无论如何都不能成立。而“宪法”是为了这个国家的政治而存在的,如果失去“宪法”和“法律”那么国家便会一团糟,一些法外之徒便会组成一个新的队伍,获取国家利益。而“法”就是人与人之间信任的桥梁,也是维护合法公民的`防护墙,也是教训法外之徒的利器。“法”,它虽看不见也摸不着,但是却在生活中形成一种透明的薄膜,保护着人与人之间的本性,“法”其实处处存在我的生活之中,每个国家都渲染着“法”的气息,一些改心革面重新做人的人,也充满着对“法”的知乎。我作为国家的合法小公民,因当从小懂得“法”,从生活中接触到“法”,做个学法、懂法、守法的爱国合格小公民。
很多人说道,我不清楚该如何懂得“法”,这很正常,对于青少年的我,“宪法”这个词就是若隐若现的云雾,摸不着猜不透,一头雾水的要拼命弄懂,要费很长时间。举一个真实事情:这件事情我记得很清楚,一个二十五到三十五左右的妈妈,推着婴儿车走向马路,此时是黄灯,而妈妈没有注意到是黄灯,而此时一辆出租车奔驰而来,幸亏踩了紧急刹车,但是,出租车司机下来跟这位母亲理论,结果俩人吵得不可开分,最后,出租车司机一气之下将还在婴儿车睡着,露出恬静面孔的婴儿重重扔出去,婴儿当场死亡,最后,出租车司机全责。本是可以互相理解,好好沟通简简单单的事情,却非要在冲动魔鬼的支持下,忘掉了时时刻刻在提醒着自己保持冷静的“法”,犯下了不可悔改的过错。“法”这个字是庄严而又神圣不可侵犯的,它只为合法的公民,为改心革面的人一个敞开温暖的拥抱,在人生道路上,“法”撑起了一顶巨大健康的保护伞。
我心中的宝典是“法典”,心中有着这样宝贵的物品,是因为热爱国家,热爱社会,而宪法正是国家的根本。宪法是社会幸福安平的法律保障,也就是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核心而存在的。宪法也跟我一同成长长大,都有不一样的改变,只不过它的改变会随着社会发展而变迁。
让我一起学习宪法,理解它的基本原则和精神。我是学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小公民!共同为国家付出贡献!
宪法伴我行演讲稿 篇18
尊敬的各位评委老师:
大家好!
在学习法律基础的过程中,我有一点体会,就是一定要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树立,既有赖于国家的努力,也有赖于公民个人的努力。从国家角度来说,应当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消除损害社会主义法律树干的因素。例如,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保证法律的科学性,合理性;改善法律实施的状况,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深入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从个人的角度来说,应当通过各种方式努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觉得至少应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努力树立法律信仰。一个人只有从内心深处真正认同、信任和信仰法律,才会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应当通过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深入理解法律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精神,从而树立起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信仰。
积极宣传法律知识。在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同时,还要向其他人宣传法律知识。特别是要宣传社会主义法律观念,帮助人们彻底根除“权大于法”,“要人治不要法治”等封建残余思想,宣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优越性,使人们了解和认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从而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良好风尚。
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违法犯罪行为既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也是对法律权威的蔑视。不仅要有守法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敢于和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同违法犯罪行为斗争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既包括事前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也包括事中和事后制止,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