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阅读法制教育国旗下的演讲稿(精选10篇),内容由范文学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制教育国旗下的演讲稿 篇1
各位尊敬的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我今天在这国旗下要讲三个主题:一、成才先成人,爱国先爱校;二、学会感恩,学会忍让;三、弘扬中华美德,做守法小公民。
先讲第一个主题:成才先成人,爱国先爱校。
同学们,文明习惯和爱心无处不在,想要成才先要做好人,要爱国先爱校园这个大家庭。我们必须而且应该从小事做起,严格要求,长期坚持,千万不能把一些不文明的言谈举止看作小事,因为它代表着一个人的文化素养,标志着一个民族的健康程度,影响着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影响着一个人的发展和幸福,在学校也体现着它的办学水平。最后,我希望大家能从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吧,让我们积极投身到十月份的文明礼貌教育中去,说文明话做文明人,办文明事,真正做到爱他人、爱家庭、爱学校、爱祖国。
讲第二个问题:学会感恩,学会忍让。
首先,我们要对自己的父母感恩。我们曾经感激过许多相识或不相识得人,我们曾经为一件件的事情而心存感激,但我们谁曾对自己的妈妈由衷地说过一声“谢谢你”呢?妈妈的温暖就像阳光,沐浴其中,我们却从没想到过感激,妈妈的慈爱就像最细碎而晶莹的盐粒,我们一日三餐安然品味着她的`芳香,却在菜肴里从没有看到过盐粒的光芒。母爱默默地滋养着我们,我们却从来不曾留意她那纯美的晶莹。感恩世界,感恩一切,就让我们从感恩母爱开始吧。因为他们不仅赐予我们生命,更把我们养育成人。
讲第三个问题:弘扬中华美德,做守法小公民。
校园是神圣的知识殿堂,我们从这里汲取丰富的知识,校园,还是无忧的天地,我们在这个摇篮里健康成长,校园,更是一个大家庭,我们都是这个幸福大家庭的一员,因此,在这样优越的条件下,更应爱严格遵守校规校纪。试想,如果出入门时不出示或佩戴学生卡,就会给社会不良分子带来可乘之机,他们一旦进入校园,将会给同学们的校内安全带来巨大威胁。试想,如果校园内普遍存在打架斗殴等现象,扰乱正常秩序,我们在这样的环境中,生活和学习的直来能够将无法得到保障。由此看来,校规校纪如同庄严的法律,我们不仅要正式,更要维护和遵守,只有这样,才能为我们更好的人生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遵纪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道德和法律责任,作为文明学生,我们更应承担这一神圣责任!那就是付之以行动,从校园内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个守法小公民。
法制教育国旗下的演讲稿 篇2
各位老师,同学们、孩子们:
大家好!
曾经我也走过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的年代,而今我的孩子差不多与你们同龄,叫一声“孩子们”,我们都倍感亲切。同时,我也倍感荣幸有这么一个机会与老师、同学们共同学习和交流,共同探讨中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应当自觉抵制的不良行为,再结合案例,正确的认识一些社会现象。
先讲一个故事,在一个寒冬腊月的晚上,有一个14岁的小孩在刻苦背诵《岳阳楼记》:“庆历四年春,滕子京…
…缔守巴陵郡。越明年,政通人和……”磕磕巴巴,一个小偷趴在梁上,听了一遍又一遍,眼看天快亮了,实在忍无可忍从梁上蹦下来,把小孩的书一丢,张口就背“庆历四年春,滕子京缔守巴陵郡。越明年,政通人和,百废俱兴,乃重修岳阳楼,增其旧制,刻唐贤今人诗赋于其上……”一篇文章在贼嘴里,极其流畅地背了出来。贼听了一夜,早已经“被背诵”了,这贼一甩袖子,说你怎么这么笨,东西也不偷了,扬长而去。
故事中的“笨小孩”离我们很近,就在娄底,叫曾国藩,而他在中国近代史上可以说是影响了一代人的一个举足轻重的人物:是他第一个促成30名留学生留学,其中就有我们熟悉的铁路工程师詹天佑;是他第一个掀起洋务运动,创立江南制造总局;是他第一个建立海军等等,他的成功在于他能持之以恒,到死的那一天仍然坚持写日记,坚持每日三省其身,属于典型的“笨鸟先飞”。一般情况下,通过这个故事给我们的启发是:孩子的潜力是可以无穷挖掘的。而故事中另一个人物可能经常被忽略,就是那个“梁上君子”,他似乎比曾国藩更聪明,接受能力更强,为什么会误入歧途呢?原因肯定是多方面的,家庭的、社会的、自身的,我们不展开分析,我认为作为一个中学生应当也足以学会从自身寻找原因,由此切入我们今天的主题:为什么要学习法律?
学生学习法律是现今形势的需要,首先学了才懂,只有学了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你们的课本上已经有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通过学习,在遇到具体事宜的时候,用脑筋想想: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违法的、什么是犯罪的,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同时学会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适用法律来对待和处理自己周围的纠纷,既能够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又有效防止违法犯罪,才能真正做到懂法知法守法护法。其次,懂了才会用,才会正确地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你们享有哪些权利,你们知道吗?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受保护权,受教育权,继承权等等,学了才能够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有的父母让自己正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儿童遇到这事怎么办?你学了《义务教育法》,就知道你的父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父母必须使适龄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可以向学校或有关单位报告,求得解决;再如养狗咬伤了行路的学生怎么办?你学习《民法通则》第127条就知道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总之,只有学好法律,知道自己有哪些合法权益,才能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三,学好法律才能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才敢于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法律要靠全体人民来维护,对违法犯罪的行为作斗争,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学习了法律,就知道哪些是违法犯罪行为,从而自觉遵守法律,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因此,中小学生学习法律非常必要。
那么,我们应当学习哪些法律?作为初中生,我们的年龄基本上都介于13至17周岁之间,这个年龄正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的阶段,用一颗平衡的,宽阔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事业中取得辉煌。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错了路也许会贻误终身。我们应当了解一下在哪引起法律中的什么样的年龄段应负什么责任,从而来了解一下哪些法律中的什么样的年龄段应负什么责任,从而来了解我们中学生应当掌握的哪几种法律知识。
(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寻求哪些保护。
举例:小刚为某校八年级的学生,今年14岁,很调皮,不爱学习,让班主任伤透了脑筋。“要不要小刚继续在校读书”问题在全班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给小带风来很大的精神压力,他再也不肯到学校读书了,小刚的父母觉得他继续上学也不会有前途,就送他到一家商场当服务员。小刚在当服务员期间,结识了一些不良青年,学会了吸烟、喝酒、赌博,而且小偷小摸,曾偷了同事少量钱财,受到了商场的警告。9月份的某天晚上,他竟入户盗窃,因数额较大,触犯了刑法。
在这个案例中,小刚和他的父母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家庭保护”中“必须让适龄未成人接受义务教育”的规定:商场负责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社会保护”中“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规定:小刚的班主任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学校保护”中“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习人格尊严”的规定。
(二)14至16周岁为限制行为能力人。16周岁:完全行为能力人。《刑法》规定16周岁为刑事责任年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14周岁为治安责任年龄。也即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但认知能力较弱,因此《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举个例子:王某,案发时未满16周岁,2008年5月15日下午,他在一家游戏室附近遇到黄某,即向黄某索要香烟,黄某说没有,便进了游戏室里,王某便觉得黄某没有给他面子,就纠集另一个将黄某叫出游戏厅又叫他拿烟,黄某不给,王某便一拳往黄某腹部打去,当黄某躬着身抱着肚子叫痛时,王某又用右肘部击打他后脑造成黄某颅出血而死亡。此案例中的王某已满14周岁,且实施的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行为,王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的规定,应承担刑事责任,他将在监狱中度过八年的黑暗日子。
因此我们应当学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学习了这些法律就知道自己如果违法犯罪将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罚或刑罚。法律不因你不知自己的行为犯了哪条法律而不追究责任。
那么,对于校园里经常发生的一些不良现象,应如何正确对待?
(一)慎重交友,拒绝不良交往,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
不接触外面不良社会青年,俗话说的好“近朱者亦,近墨者黑”,跟那些人接触的多了,会扭曲我们对社会观的认识,从而走向犯罪道路。
案例:学生蒋某假期与邻居李某及李的几个朋友在一起玩,一天,蒋某和李某等人坐出租车出去玩,在出租车上,蒋某听李及朋友说:“等一下要将那人的手机抢来,另外还要搜一下他的身看有没有钱”,蒋某听了这话知道李某等人是要去抢劫,他有点想不去,但碍于朋友情面,他跟着去了抢劫现场,实施抢劫时,蒋某站在边上看,李某叫蒋某帮忙搜一下受害人的身,蒋某就上前搜了受害人的'身并将搜到的钱全部交给李某,案发后,由于受害人及时报案,公安机关很快将李某及朋友,还有蒋某一并抓获,蒋某归案后一直辩解说他并不想抢别人的钱,他觉得很冤枉,但是法律规定:帮助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强行劫取公民财物的行为同样构成抢劫罪。蒋某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举这个例子的目的是要告诉大家:当你开始与同伴在一起玩时发现同伴有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话,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千万不能为了哥们义气跟着同伴去抢劫,因为你一旦到了犯罪现场,即使你没有动手。你也难脱干系,因为《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我们的同学以后如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
(二)重视上网安全,远离网吧,文明上网
同学们在假期中可能在家里会经常上网,值得注意的是,上网千万别上瘾,不然耽误你们的学业不说,还可能因为浏览一些不良网站、网页而诱发违法犯罪行为,因为里面的、迷信、赌博、暴力、恐怖等内容会严重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一些少年犯坦率地说:我们作案的念头是看了黄色录像后产生的,我们的作案方法是从网络里学来的。许多青少年经受不住网络的诱惑,纷纷涌向网吧,沉溺其中,不可自拔。有的甚至几天几夜泡在网吧,甚至因此而走上绝路。青少年一旦沉迷于电子游戏就会产生愈来愈强烈的心理依赖和反复操作的渴望,不能操作时,便会产生情绪烦躁、抑郁等症状,与的成瘾特征极其相似,故被称为“电子”。
举几个例子:2008年春节期间,许多年轻人选择在网吧过年,结果因上网过度,造成眼睛疲劳或不适就诊的人数激增,严重者甚至导致视网膜脱落;北京一所网吧发生大火,烧死24名年轻人;厦门一中学生去网吧上网,与成年人发生口角,被用弹簧刀惨无人道地杀害;天津市一少年,在网吧玩网络玩游戏时突然暴死。血淋淋的事件,一桩桩、一件件,都警示人们:整顿网吧,刻不容缓。然而,作为我们青少年更应严格要求自己,远离网吧,拒绝诱惑,在假期生活中,要文明上网,正确处理好上网与学习、上网与休息的关系,争作一名合格的健康发展的中学生。
再举个案例:17岁少年小新(化名)为了偷钱上网,竟然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伤。事后,小新投案自首。
两年前,小新开始渲染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初中还没有毕业使辍学。没钱上网,小新就想到了偷。2008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00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父亲的一顿打骂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此时,爸爸月初给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爸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当时听了也没太注意,后来就想去偷爷爷的钱。6月15日中午我就去爷爷家,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伤了再翻。“睡梦中的奶奶倒在血泊中,响声心动了爷爷。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他。爷爷受伤后逃出家门,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打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事后,小新的爷爷说,那是奶奶为孙子准备的早点钱。小新告诉办案律师,奶奶从小最疼爱他,有什么好吃的都惦记着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当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根本没想后果。如果让我在上网和奶奶之间重新选择,我肯定选择奶奶。“说到这里,他痛苦流涕。
当然现今是网络的时代信息的时代。通过互联网我们可以更快更多更方便的获取新的知识,有利于我们的学习和生活,我们应当更好的利用网络为我们的未来服务,而不要一味的沉湎于游戏、聊天、赌博。
最后,跟大家聊一下在自我保护方面,需要注意的三个方面:
第一方面是人身安全,遇到侵害,学会报警:110、120、122、119
1、匪(刑)警报案电话:110
2、火警报案电话:119
3、交通事故报案电话:122
4、急救中心求救电话:120
第二个是要注意交通安全。
第三个注意消防安全:不玩火,注意野外用火,学会在火灾中逃生。
为了能使我们健康成长,在度过了一个平安、愉快、有意义的假期后,同学们应当自觉做到:
1、遵纪守法,不做违法违规的事,杜绝各种不良嗜好,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
2、不进营业性的歌舞厅、游戏厅、网吧等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娱乐场所,在家上网时,要文明上网,自觉地不浏览不健康网站,增强自身免疫力;
3、不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积极参与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
4、不抽烟、不喝酒,加强体育锻炼;
5、注意身心安全,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同学们,希望大家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以我们家乡人曾国藩为榜样,最大可能地挖掘自身潜力,打造完美自我!
最后祝各位老师和同学们齐心协力在新的学年里取得长足进步。谢谢大家!
法制教育国旗下的演讲稿 篇3
同学们、青少年朋友们:
你们好!
今天参加学校举行的法制课,很高兴,借此机会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讲上几方面,与大家共勉。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在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将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列为重要内容。广大青少年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
第一,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第二,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争做新世纪合格公民。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广大青少年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民主法治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21世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重任将历史地落到青少年朋友的肩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肩负并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少年儿童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必须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广泛的知识面,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才能保障我们伟大祖国的长期稳定、经济腾飞,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今天学校组织给同学们上法制课,通过听讲课、受警示、学法律,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一点一滴积累,持之以恒学法、守法、用法、护法,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争做一名新世纪的合格公民。
当前,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学生犯罪问题,仍然是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今天我用几个案例,说明一个道理:中学生应该学法、懂法,未成年人应该健康成长。
法制教育国旗下的演讲稿 篇4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制安全,你我共建》。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我们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做为一名中学生,我们对法律应该不陌生。我国宪法第24条规定,国家要“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青少年要健康成长,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就必须遵守社会公德,学法、懂法、守法,自觉地用道德、纪律、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所以同学们在努力学习文化知识的.同时,不能忽略学习法律知识。
要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就要从以下三方面做起:
一、学法。通过学习法制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二、守法。违法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只有懂法守法,才能依法办事,远离犯罪边缘。
三、用法。法制法规无处不在。我们应该合理的运用法制知识来保护未成年的我们应该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国家有关数据表明: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呈大幅度增长趋势,可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对我们来说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青少年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受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比如在学校不遵守中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惹事生非、打架斗殴。这些学生虽然也知道自己所作所为是违法违纪的,但他们无法体会到事态的严重性。因此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屡见不鲜。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被老师批评,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习惯成自然,违纪就会逐步成违法,以后到社会就有可能作为法的事。我们应该清醒地意识到法律在我们的生活、学习中的重要性,我们在学习课本知识的同时,也要认真的学习法律知识,学会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约束自己。
另一方面,法律也是维护我们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法制安全,你我共建。
同学们:我们要不断加强我们的法制意识,抵制不良诱惑。作为一个高中生,应该努力学习法制知识,为报效祖国、施展抱负打下良好的基础。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法制教育国旗下的演讲稿 篇5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大家知道古体的“灋”吗?它包括三点水,廌与去三部分组成,三点水的意思是执法要平之如水,廌是古代传说中的神兽,它能辨别曲直,在审理案件时,他会用角去触碰理屈之人,去的意思是断案后将理屈之人去除。这也是我今天演讲的内容:法律神圣,遵纪守法,人人有责。
其实,遵纪守法就像每天早晨刷牙洗脸一样,这种习惯的培养,实际上是一种心智模式的改善过程,教育心理学中有一句经典的名言:“播下一种思想,收获一种行为,播下一种行为,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收获一种性格,播下一种性格,收获一种命运。”可见,遵纪守法习惯的养成在命运中扮演着多么重要的角色,它不但会改善我们的心智模式,必然也在潜移默化中影响我们的人生。
我们敬爱的周总理是守法的典范,有一次总理去开会,在路上司机违反了交通规则,交警批评司机,却耽误了总理开会的时间,同车去的干部想和交警交涉,被总理严厉制止说:“这怎么行?交通规则是政府颁布的,政府总理应该带头遵守,总理不遵守就是带头破坏制度。”直到交警放行,总理一行才离开。守法必须先严于律己,这是一种行为的操守,更是一种道德的修养。
许衡是我国古代著名的理学家,宋元之际,世道纷乱,许衡外出,因天气炎热,口渴难忍,路边恰有梨树,行人都去摘梨,唯有许衡不摘。有人问:“何不摘梨解渴?”他回答说:“不是自己的梨,哪能去摘。”那人说:“世道这么乱,管他是谁的梨呢。”许衡正色道:“梨虽无主,我心有主!”
而在现实生活中交通违法乃是家常便饭,青少年犯罪居高不下,这些人受到了法律的惩罚,这些事得到了应有的制裁。
我们是时代的才俊,未来的脊梁。“少年法则中国法”。尊法、守法、护法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更是我们神圣的使命所在。遵守法律,从我做起,让我们的祖国更加文明、让我们的社会法治。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法制教育国旗下的演讲稿 篇6
同学们、老师们:
大家早上好!
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世上本没有交通规则,路上的车辆多了,也便出台了交通规则。
从人的本性上来说,没有人喜欢被规则约束,人们更多的是对自由的渴望,对无拘无束的生活的向往;但是,没有规则约束的自由不是真正的自由,而是灾难。黄河因为有了堤岸的约束,才能展现它一泻千里、波澜壮阔的奔腾气势,成为哺育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如果没有堤岸或堤岸决口,则会带来致命的洪灾。现代交通,有了合理的交通规则,且能严格遵守的话,才有高速行驶的畅快,才能给人类带来巨大的便利,反之,将引发巨大的灾难。所以,堤岸是河流的保护神,交通规则是驾驶员的保护神,校纪校规是学生的保护神,法律法规是我们所有社会人的共同的保护神。
作为一名学生,我们的健康成长需要规则和纪律的约束与保障,课堂纪律能保证我们拥有一个书香浓郁的学习气氛;卫生纪律能保证我们学生拥有一个整洁幽雅的校园环境;文明规范能保证我们学生今后成为一个有修养的人。同样,在现代社会,依靠法律,才能使我们这个社会变得有序安全;依靠法律,才能使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
为进一步弘扬法制精神,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创建法治校园,积极营造和谐文明的校园氛围,学校决定自今天起举办法制宣传周教育系列活动,主要内容有:邀请法制副校长来校进行法制教育宣传讲座;组织学生观看法制教育展板;组织学生开展法制小报评比活动等。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同学们提出几点希望和要求:
1、养成良好习惯,做一个遵守校纪校规的中学生。要求同学们认真学习和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太仓市实验中学学生一日常规》,用校纪校规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并内化为自觉的行动。
2、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只有学法,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才能树立法制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履行法律的义务和责任,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3、提高道德修养,做一个现代的文明人。道德修养是一个人魅力的基础,而修养体现在细节,“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要提高个人素养,保持良好的道德文明。对待同学之间的误会矛盾,我们一定要冷静理智,要用合理合法的方式去沟通解决,否则,等待你的将是校纪校规甚至法律法规的处罚。
同学们,家有家规,校有校纪,国有国法,我们作为其中的一员,没有理由无视与违反,只能共同遵守与维护。让我们行动起来,遵守法律法规从遵守校纪校规做起,践行知法懂法从明辨是非曲直开始,树立起牢固的'法制观念,强化我们的法制意识,今天做一名优秀的太实中学生,明天定能成为一个文明的现代公民。
法制教育国旗下的演讲稿 篇7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更是我国“国家宪法日”,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小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
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为历史新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
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
法制教育国旗下的演讲稿 篇8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制法规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制的作用愈来愈重要,特别与我们中学生的生活愈来愈密切。
法制,顾名思义,就是法律和制度的相结合体,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我们或许只是一个正在叩响法制大门的学生,又或许对所谓的法制只略知一二,但是,迎着时代的朝阳,法制对于我们来说再也不只是一个陌生的名词了,它引导着我们的生活,引导着我们的学习,引导着我们前进的步伐。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制知识,是我们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制教育不仅影响着我们的学生时代,更影响着我们的终生。刚才法制副校长为我们作了法制辅导,这些,都值得我们每一位小学生去深思。
今年是全国5。5普法的第一年,今天,是法制的宣传日。我在此发出倡议:全校同学一起学法,守法,用法,宣传法。
一、学法。通过学习法制知识,才能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我们广大的青少年只有学习了法制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才能够清楚地明白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的道理。
二、守法。法制法规是神圣的。它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而我们每一个公民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守护着法制这道神圣的围墙,因为它保障着我们的生活,我们,可以在法制的保护下自由飞翔。广大的青少年只有懂法守法,才能依法办事,远离犯罪边缘线。
三、用法。法制法规无处不在。它像是我们身旁的骑士,时刻保护我们。我们应该合理的运用法制知识来保护未成年的我们应该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运用我们手中的法制法规,保障着我们和我们身边的人权,使我们能得到社会的聆听和尊重。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法制教育国旗下的演讲稿 篇9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结合这一重大活动,学校将这一周命名为法制教育宣传周,重点宣传介绍法律知识,目的是让所有的同学能够知法、懂法、守法,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并能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使自己和家人幸福快乐的生活。要想做到这一点先要从自身的道德修养说起,《修身立德,完善自己》,就是我今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
同学们都知道:中共中央印发的《公民道路建设实施纲要》,把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集中概括为20个字:家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修身立德是完善自我的重要途径和方法,是为人、立身、处世的根本。人常说:玉不琢不成器。一个人不接受道德教育,只有知识而缺少道德修养同样不能成为有用的人才。
一个具备道德修养的人就要慎独。慎就是谨慎,独就是独立。有道德的人,即使在众人看不见的地方也要严于律已。刘少奇同志曾说过:一个人在独立工作,无人监督,有做各种坏事的可能的时候不做坏事,这就叫慎独。
在山东省有一座庙,是纪念东汉名医杨震的。为什么要纪念他呢?就是因为杨震是一位严于律已的人。据说有人曾以十两金子向杨震行贿,并说:暮夜无知者。意思是不在光天化日之下谁会知道呢?杨震却讽刺地回答:天知、神知、子知、我知,何谓无知?结果行贿者灰溜溜地离去了。
同学们,当老师不在时,你是否能像老师在场一样严格要求自己?考试时,如果没有老师监考,你能否做到独立思考?在校外时,你能否具有社会公德遵纪守法?这都是一个人道德修养的重要标志。我们要成为具有高尚道德品质和较高思想情操的人,就要注意养成慎独的习惯。
一个有道德的人,就要勿以善小而不为。就是说,不要以为小事不起眼而不去做,大善是小善的积累,大恶是小恶与时间的乘积。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平时拿人家一本书,说一次谎话,值日时偷一次懒,以大欺小,趁别人不注意搞一次恶作剧,在崭新的墙上踩几个脚印。这些小事虽小,但体现了这种人道德、情趣的低下。
同学们,我们提倡小善精神,就是要先人后已,尊老爱幼,说话礼貌,行为文明,待人和气。让我们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上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地完善自己,成为讲公德、守法制,具有高尚道德品格的人。
法制教育国旗下的演讲稿 篇10
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能和同学们在一起共同进行一次法制学习。其实,有些法律知识我应该向你们学习的,为什么呢?前不久,我陪同市领导到校调研的时候,观看了同学们自己编写的法制小故事,很真实,很深刻。此时,我给同学们出二个思考题:
①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违法?
②如果甲违法,违反了什么法?
结果应是:如果医疗签定部门确定为重伤,首先甲这种行为造成的后果违法,其次甲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下面,我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本原因,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个方面,来给同学们讲一下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究其青少年犯罪的基因,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更是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所致。
(一)青少年不良的个性倾向性
人的个性倾向性是个性中最主动,最积极的因素,它决定着人对现实的态度,决定着人的认识和活动的趋向与选择。个性倾向包括人的需要和动机、兴趣、信仰、观念体系等,不良个性倾向性是大多数青少年实施犯罪行为的主观心理因素。
(二)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
下面,我重点给同学们讲一下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希望同学们能引以为戒,拿起法律武器,把实际例子讲给父母听,纠正有些父母的不良家庭行为。
家庭是青少年的个体生活、成长的第一空间,是青少年最早接触的"小社会"。也可以说是一个"大染缸"。这就要求有些同学,是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家庭在青少年心目中的位置,应是最为重要的。
我希望通过这次的法制学习,在在座的同学能认清违法、犯法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的诱惑,与不良的行为作斗争,走正确的人生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