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人高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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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人高一作文 篇1

磕磕绊绊地走过了十八个春秋,站在人生的转折点上,我以更骄傲的姿态,演绎出更华丽激情的新人生。

两个月前,我还在高考的考场上奋笔疾书,两个月后,我怀着紧张、期待的心情踏进了大学的校门,踏上了人生的新起点。

三年了,整整奋斗了三年。三年后的今天,又是一个如火的季节,伴随着我的热情,和我一起踏进了曾经只在梦中见过的美丽大学。

漫步在既陌生又感到熟悉的校园里,回想着不久前父母送自己来报到时的历历情景,突然间意识到自己已不再是一个小孩子了。再也不能像儿时那样,放学后跑出幼儿园的大门,举着脏兮兮的小手笑眯眯的扑进爸爸的怀中,嘟着小嘴,扬着小脸要爸爸亲了;也不能像个小希特勒一样,在家里东跑西跑,这翻那翻,把家里弄得像是二战后的战场一样了;妈妈也不会再扬言要把调皮的我送给老妖婆了。

十八岁的我,是个小大人了。面对岁月的侵蚀,烦恼越来越多,需要考虑的问题也原来越现实。面对角色的转变,我总是有些措手不及,不知道也无法预测未来会发生什么事。

我常常在想,在残酷的现实与激烈的竞争中,是选择蜗居,成为蚁族之一员,还是选择直面风浪,挑战人生呢?

大部分的人当然是选择后者。要说为什么,那是因为生活就是这样一种艰难的尝试,是一场日益更新的战争。面对未知的将来,我们应该是挺直脊梁、挺起胸膛,坚强而勇敢的挑战一切阻碍,挑战未知的人生。

华中科技大学校长李培根曾说过:“成功更容易光顾磨难和艰辛,正如只有经过泥泞的道路才会留下脚印。”生命永远需要可以攀爬的山峰,爬得越高,看得越多也看得越远。我始终铭记这着一句话:人生的意义不在于走得更快,而在于走的更远。

而走进新的校园,踏上新的起点,所有的一切都将从头开始。未来的岁月必定将经历艰辛,也会走得磕磕绊绊,但我相信。只要不失去自信与乐观,生活永远是华丽激情、阳光灿烂的。这一切在最后都会变成甜蜜的人生经历。

广西玉林市第一中学高一:黄莉媚

写人高一作文 篇2

人生正如一出戏,只不过它更长更精彩而已。在这出戏里面每个人都在扮演着不同的角色,而且是不断的变化一天一天的过,一步一步的走。一步一个脚印。转过头去看看,那些脚印都好深好深。

步入青春期的我非常的逆反,因为家里的原因脾气本来就不好,所以现在的我可以用无语两个字来形容。

初一的时候就伙同一群人鬼混,那时的学习还行,初二的时候就整天抱着一叠小说书,上课看,下课也看。当数学成绩下来的时候我傻了,二十三分!我当时就决心不能这样,小说的时代就随着数学成绩的糟糕儿散去。初三的时候,其他人是一个劲一个劲的学习,而我?却做起了另一个工作~当媒婆。看着我们班一对又一对的蔓延,我觉得我是最伟大的,但是我没有,不知道是为什么,没有兴趣。由于我依然没有学习,所以二诊考试的时候我被刷下来了,我被迫转学,转入了五中。单纯的我总是得罪人,所以也老是被欺负。直到他的出现。我耍了第一个男朋友。一直耍到现在才分手。

一向脾气不好的我因为有了他变了,一向冲动的我因为有他变了,一向被家人娇惯我因为有他变了。

我懂得了要去关心人,怎么关心,我懂得了遇到事情要冷静,我懂得了要自立自强·做事要理智。

但是,社会总是现实的。他的学习很好,因为他的成绩时涨时落。我的成绩也是时平时落。什么事情都能够理智但是这个事情我明明知道应该怎样做才是正确的,但是我做不到·怎么也做不到。一直到他用他的行动告诉我我们是错的。让我对他彻底失望。就犹如那首歌那样“给你最后的爱是手放开”。我也做到了。只是因为我不要做他的包袱,我也要努力。没有别的。

现在我不会再想了,因为我有了新的目标,考大学,也在交男朋友。因为我们要一起努力,这是个动力。

我长大了,我也学会自立,要自立就要接受的东西

路漫长,尽头的另一端又会是谁陪着我走呢?那个我现在不想了。我现在要怎么走呢?要好好的努力吧自己的能力和学习搞起来。咱很实际!!

写人高一作文 篇3

当我正在愣愣傻傻地读着一个五年级小学生该学的课本,做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都会做的幼稚。他,那时17岁,带着青春迷茫、彷徨、忧伤,以45度角的孤独仰望他铅灰色的天空。他把苍白无力的文字,堆砌成一座华丽的城堡,把自己的悲伤倾注于此,这座城堡叫做《爱与痛的边缘》。

他惯用的魔法,用美丽塑造悲伤,过程愈美,结局愈惨,他用故事向别人讲诉自己的憧憬,他希望自己像鸟儿一样,自由的飞翔。樱花飘落枯萎,开出下一个花季,反反复复,生与死的轮回,这轮回,叫做《幻城》。

他经过枯燥压抑的日子,经过七天里砍左手还是砍右手的纠结,经过过客与过客之间的停留、散场,踏上自己的向往,大学,复旦。然后他又想着轰轰烈烈的高中生活,看着现在与曾幻想的差距,他说《左手倒影,右手年华》。

他像冬天里孤独飘荡个的风筝,风雪美,他美。他忘了他受绳子的束缚,于是他放肆的飞,努力的像更高处飞翔,他挥洒出《梦里花落知多少》遭到很多人的`质疑,很多人说他抄袭庄羽的《圈里圈外》,他被硬生生的拉回地面。瞻仰他的人,仰慕他的人,身边的好朋友在他的生活里渐行渐远。纷纷扬扬的雪花,飘落在他身上,他是一只没有力气飞起的风筝,所有人都以为他死了。但他又怎会甘心,知道了高处的风景,他再也接受不了平庸,他重新站起来,飞起来,冬去春来,他唾弃的丢给人《夏至未至》,他把傅小司刻画成自己的影子,告诉世人,他不认输。

20xx年,他脱离了世人的魔掌蜕化鹰,用虚伪的故事来描写者真实的自己。有了《小时代》的再现。他成立了自己的公司,他给很多人谱写者悲伤,他唱着自己的孤独,如今,他,作家、作词家、歌手、导演、董事长以多种角色在大家的眼中,别人羡慕、嫉妒、恨,可那又怎样,他已百毒不侵。

几年后我迟到的从他的第一本书看到最后一本,从他的大起大落,最后依然傲然挺立,我看到他不可触摸的内心和强大的外表,我知道他在一个黑暗的角落,用最寂寞的姿态环抱着自己的双腿,怀念着一去不再回来的昨天,泪流满面。

我喜欢他甜美的笑容笑得像个小孩子,喜欢他任性的希望自己像彼得潘那样成为一个永不长大的孩子,喜欢他用多年前青春的声音唱出来荡涤着我的心,喜欢他用文字写出来的一段段忧伤,让我在股市中流泪。

看着他被人骂心里流露出来的悲伤、愤恨、难过,看着他努力重新站起来的高大身影,看着他高傲对世人不屑的眼神,看着他尽力向所有人表现出来的完美背后的汗水与泪水,看着他物是人非的朋友孤独留他一个,他的泱泱四季,他的悲悲戚戚,谁的努力惹红了谁的双眼。

我在某天,在课桌上用小刀深深地刻下他的名字,那个语言华丽的让同为人类的我到无地自容的地步的男孩子的名字----郭敬明,他在我心中有一个很伟大的影子。

我晚认识了他十几年,看着他传奇人生,看着他对生活向往的澎湃的激情,像雄鹰一样,穿破云霄,发出刺耳吼叫,我知道,那是成功的喜悦,悲伤的放释,那是打不倒的赤裸裸的警告。

他是郭敬明,他是第四维,他是小四,他也是一只孤独寂寞的雄鹰,叱咤方云,在荒途里辗转成歌。

写人高一作文 篇4

时光荏苒,不知不觉竟已在铭高这个大家庭中度过了大半年的时光了,铭高很美,众所周知。但其最美之处在于人,尤其是宿管中的她——一位生活老师。

自始至今,我们的宿舍已经经过了三次变动,但比起他人从这栋楼搬到那栋楼,从楼上搬到楼下,我便显得极为从容,只在一层楼中移动,但不变的是我总能看到那个生活老师。

短暂相处初识她

旁人眼光再识她

不知是不是老天听到了我的呼唤,只一个星期,我们的宿舍就再一次进行了调动,正是我所期待的那个老师。看着她笑眯眯的脸庞,我也乐呵了好久。可不久之后我就乐不出来了,这个老师每次也按时叫我们起床,本应很美好,可以多睡那么一会儿,但结果却是,多次因迟到而被批评!都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我这一次算是了解她的好了。我想念清晨的走廊上,他那温柔的声音“起来了啊,被子叠整齐,床上东西别忘拿下来,今天降温,记得多穿衣服。”哎,我后悔了,给我换回来吧!

再次相处深识她

何其幸运,兜兜转转,我又换回到原来的宿舍,来到了她的麾下,也是这一次,彻底刷新了我对她的认识。

“啊,疼……”我捂着胃,皱眉低呼。我知道,老毛病犯了——胃痉挛。此时正值就寝时间,尽管我的呻吟十分微弱。但仍被巡视的她捕捉到了,她来到我的身边,柔声问我状况,温暖的手掌轻柔的抚摸着我的胃部。待了解完情况,她便去取了电暖宝,热毛巾,甚至还有一杯冒着热气的红糖水。水很甜,正如她一样,甜到了我的心坎间。那一晚,我看到了严厉的外表下,她那温柔的内心。

就是这样的她啊,她真叫人喜欢!

写人高一作文 篇5

阳光透过玻璃照射进里屋,彩色的风铃随着风儿轻轻晃动,发出悦耳的声音。在这晴朗的天气里,我想起了我的姐姐,一个可爱单纯的女孩。

我的童年拥有姐姐的一颦一笑,她小的时候是黑黑的,我也是,或许是因为乡里太阳太过毒辣,因为贪玩便什么也顾不上。但姐姐有一双发亮的眼睛,即使黝黑的皮肤,也挡不住她眼里迸射的光芒。她笑的时候,小小的酒窝里盛着满满的阳光,于是我的心也是温暖的。在我眼里,她就是一个天使,纯洁而透明。是不容任何东西玷污的。

我曾经单纯的认为,拥有姐姐的人应该是这世上最好的男人,他会容忍她偶尔的小脾气,他会把她小心的呵护着,不会破坏她的天真与透明。姐姐终于结婚了,可我却时常看到姐姐哭,明亮的眼睛失却了平日的光彩,我知道他伤了姐姐的心,不止一次。我不喜欢他,打心眼里的不喜欢,他对姐姐到底付出了多少,我曾经那么在意姐姐的一颦一笑,可是他却随随便便就伤了姐姐的心。他没有发现姐姐的好,他没有将她小心呵护,他说出的话语,时常带着刺,刺痛了姐姐的心,也刺痛了我的心,他的眼里是自己胜过姐姐吧。

我将姐姐小心呵护,我不曾想过,有一天她会拥有一个自己的家庭,她也会忠心于一只便宜的锅子,她也会有一个自己孩子,或许不止一个,我甚至有些伤心,没来由的。姐姐,你或许不知道,我多想你不结婚,不会和他有一个孩子,你应该有一个更爱你的男人,更疼惜你的人,即使你找不到,也不会怎样,我会守在姐姐的身边的,不会再让姐姐轻易流泪,姐姐,你说我是不是很傻。

时光已经匆匆流过,这一切都已不再改变,我只愿姐姐,能够每天开心快乐,我只愿他能够懂你的好,爱护你,疼惜你,姐姐,只愿未来的岁月里,你能继续拥有天真纯洁与透明,在淤泥中开出最洁白的花朵。

像天使一样。

写人高一作文 篇6

在我小时候,我的表姐会在我回老家时跟我一起玩儿,当时她十二岁,我五岁。渐渐的我长大了,我也成为了姐姐。与我那淘气而不失可爱的妹妹一起玩耍。正好我十二岁,她5岁。

再次见她,妹妹长得好快。一下子从一个在妈妈怀里的小宝宝变成了一个漂亮的小姑娘。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小小的嘴巴,绝对是一个标准的小美女。只是。她很淘气,性格就像男孩儿,每当它要干什么,就一定得干。如果不干,她就会说:“你要是不干,我就生气了,哼!”说完就将小嘴嘟起,双臂抱在胸前,摆出一副生气的样子。而她的亲姐姐则总会接上一句:“你生气又不会吓着谁!”“哼!”她跺着脚,扭着脑袋,背对着她姐姐。看着她那副小脾气,抬头看天,双手放身后交叉的样子,实在太可爱了!我就忍不住大笑。一听我笑,她马上会跑过来,甜甜地笑着问我,“乐乐姐姐,你笑啥?”她两姐妹的一场口舌大战也就此结束了。

小妹妹特别喜欢玩游戏。捉迷藏是他百玩不厌的游戏,每次我玩的都快累趴下了。她总是抱着我,撒娇地说:“嗯,姐姐,再陪我玩儿嘛?”看着她天真而又充满希望的眼神,让我又不得不去陪她玩。

她和同龄的小朋友一样,很好奇。喜欢在外婆家找东西玩,比如外婆家的手电筒、扫把、木棍都是她的玩具。她把手电筒放到水里,又拿出来。外婆正好看见了,拿过手电筒,又好气又好笑的说:“你这个调皮蛋,手电筒有什么好玩的!”她回答说:“好玩儿,好玩儿,手电筒最好玩儿了!”接着,她又玩起了外婆家的秤,她像一个卖菜的小姑娘一样,肩上扛着秤,秤里挑着菜。来到大人们中间,吆喝着,向他们假装兜售自己的菜。“卖白菜了,卖白菜了,两块钱一斤。”她叫喊着。“一块一斤卖吗?”我妈妈笑着逗她。“一块太便宜了,多新鲜的白菜呀,一块五一斤。”小妹妹急着回答。我妈妈说:“那买一斤。”她高高兴兴地接过钱,把白菜给了我妈妈。卖完白菜,接着她又去挑了辣椒来卖。而我总是跟在她后面,望着她一蹦一跳的身影,心中流动着一股疼爱的暖流。

每次陪她玩完之后,我都很累,但我又特别开心,一沾枕头就能睡着。在迷迷糊糊之中,总是浮现出她那可爱而又调皮的样子!

写人高一作文 篇7

人们常说,这个世界属于权贵,老实人终究会受到欺负与压迫。这句看似满满负能量的话却讲的很真实,因为我曾目睹过一个老实人的悲惨生活。这个老实人是我的一个远亲,他是奶奶的弟弟。最早对于他的印象是在春节,因为每年的春节,他都会准时来奶奶家拜年,也会给我和堂姐一人一个红包。红包里的钱并不多,大概有几十块钱,可是对于一个生活困苦的老人来说,这几十块钱是很沉重的,我们也感受到了那份沉重,头一回异常的懂事没有抱怨钱太少。 这个老实人过着常人无法想象的困苦的生活,他没有什么文化,也没有魁梧的身躯,因为自身条件差一辈子没有结婚,但是他却十分善良本分,很配得上“老实人”这样的称号。所以他时常受人欺负,在旁人眼中是多么正常的一件事。我对他的了解不多,只是偶尔去到奶奶家听说他过得多么困苦,多么艰难。我当时并没有受到什么震撼,只是觉得像是听故事一般的置身事外,直到有一天,他来到了我们城市的某工地打工,我才切身体会到他是多么的不易。那天,他给爸爸打电话,说自己分不清公交站线,请求爸爸去火车站接他,因为正值周末,爸爸带上我一起去接他。

到了火车站不久,只见一个瘦弱矮小的老人,手中提着一个装着被褥的破包袱,缓缓的向我们走来。爸爸说要帮他拿包袱,他却一口回绝,原因是不想让爸爸干净的衣服上蹭上灰尘,只见他用力将包袱往肩上一甩,那个重重的包袱被扛在了他那瘦弱的左肩。我在后面跟着,看着眼前的景象,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回到家后,爸爸像招呼寻常宾客般炒了几个菜,我们都在大口大口的吃着,丝毫不拘谨,可他却像个犯了错的孩子般,吃的很谨慎,生怕让我们这些所谓的“城里人”生厌。原本爸爸计划让他在家里住两天再送他去工地的,所以第二天我们似平常般上班上学,直到回家后,才发现他已经走了,只留下一张字条和一袋红薯。爸爸连忙给他打电话,他说,他已经到了,不用挂念。爸爸很吃惊,问他一个不会坐公车的人是怎么找到郊区工地的,他答说,人长着一张嘴总会问到的。透过那张字条和那通电话,我仿佛看到了一个瘦弱的老人,四处打听一个地址,受尽了别人的冷眼与不屑。

后来,也许是不想麻烦我们,他竟一次都没有联系过生活在同一个城市中的我们,每当爸爸给他打电话说要去探望他的时候,他总是用忙来回绝。后来,除了春节之外我没有再见过他,直到某一天,爸爸接到了奶奶的电话,说他突发脑溢血,已经去世了。我心里一惊,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于是去医院的路上,我一直沉默不语,也许是为他的死感到同情,有或许是因为陌生所以流露不出太多的感情色彩。处理完他的后事,来到了他住的地方,四面的墙已经掉皮发黄,院子里也布满灰尘,屋子里没有什么东西,只是在一个柜子里,发现了那个熟悉的包袱,没有想到的是,那竟是他的全部家当。我不敢去想他这一生受尽了多少心酸苦楚,也不能理解为何他在艰难的时候不去寻求帮助,就这样,那个怕麻烦别人的老实人结束了他那困苦的一生,身边没有妻孩送终,亦没有了任何牵挂,他孤单的远去,留下的是他这一辈子所经历的世态炎凉。

就算明白不可能每个人都过着平坦的一生,可还是希望每一个善良的人都可以被这个世界温柔对待。

写人高一作文 篇8

小时候,“湾”后面有一面高高的黄土坡,土坡后面是一条小河。黄黄的土坡上面栽着一排松树,每逢下雨天土坡就会变得泥泞不堪,硬硬的土块也会变得柔软。这个时候,我就会叫上自己的小伙伴去土坡上打泥巴仗,弄得满身都是泥巴,爷爷每看到我狼狈不堪的样子总会笑着说:“太不听话了,以后不去了啊”然后小心翼翼的把我全身都擦拭一遍。可我总记不住爷爷的叮咛……

小的时候还喜欢和爷爷去那土坡上下网捕鱼,当爷爷在河边收网时,我就会躺在土坡上绿绿的草地上晒太阳当桶被各色各样的鱼装满后,我就会抢着帮爷爷拧桶,有时也会让爷爷顶“阿玛”,当夕阳的余晖照耀在爷爷的脸上,把爷爷的面颊映得通红,在高高的土坡上,传来我们的欢笑声,西边的太阳把我们的影子拉得老长,影子在土坡上渐行渐远……

有时候,爷爷在晚上也要去土坡上下“地笼子”,我总会囔囔着要求一起去,这时爷爷总会笑着摸着我的头说:“那个地方有蛇,你怕不怕啊,等你大一些了,爷爷再带乖孙去啊。”有一次,我耐不住好奇,偷偷地溜出家去土坡上面,当日幕落下后,黑暗笼罩着天空,那条熟悉的土路似乎也变得崎岖,我突然发现松树上面竟然挂着花圈,我的心一下子揪紧,突然脚下的石头绊住了我,一个不小心,摔了一跤,疼的我哇哇大哭,就在这时,一双熟悉的温暖的又粗糙的大手像往常一样抚摸着我的后脑勺,爷爷并没有责怪我,而是把身上的衣服给我披上,抱着我回了家……

后来我才知道,土坡那里是一个坟场,再后来,我到镇上念书,从此我就很少回老家了,再回时,往往会发现土坡边的松树会又多了几棵松树.....一向健康的爷爷病倒了,躺在病床上的他那么无助,那么痛苦,我站在病床前,竞是那样的手足无措……

突然一声鞭炮声把我从回忆中拉回现实,秋风萧瑟的吹过,旁边的松树也随风摇曳起来,冰冷的雨水划过我的面颊,淡淡的,与泪水混杂在一起,咸咸的。那白色的条幅像幽灵一样摆动着,我跪在黄土坡下,面前屹立着一座坟,上面竟刻着一个我熟悉的名字……

呵!我的爷爷现在承载着我与您的回忆就只有那黄土坡了吧!愿您在天堂安息!

写人高一作文 篇9

我心目中的偶像并不多,但有这么一个人在我心目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可以说是我的偶像,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不但感动了我而且感动了全中国,他就是感动中国的人物之一丛飞。

他实力歌手,用自己的歌喉唱出世界上最温柔的感情,也是最深的感情,也唱出了一个男人的责任和坚强。他作为一个歌手,收入不菲,但他欠了17万元的债务,就是因为他抚养了178位失学儿童。他的诺言是抚养他们到大学,但他倒下了,他得了晚期胃癌,他真的倒下了。这些孩子怎么办,难道放下吗。在病房里他还在想这些孩子,他妻子的怀孕,178个孩子没有资金着落,一个生胃癌的人,背负着两重责任,在他病危时他还说:"如果命运再给我5年的时间,我会兑现向孩子们许下的诺言,会用更多的爱回报社会。"看到这里我眼睛里有一种叫泪光的东西在闪动,我不敢相信这样的人能有如此毅力。这使得我真正的被感动,他的歌声咏唱着这世上最能感动天地的真情,一股热情在我胸中涌动,一直流向我心底。

他还没有孩子就承担了父亲的责任,他是一个父亲,他有178个孩子,是一个常人难以承担的责任但被一个身怀绝症的男人承担下来了,他是一个不凡的男人。难道他不是我应崇拜的偶像吗他的意志难道不应该崇拜吗拥有这样意志的男人又有多少呢男人就应该承担责任,他用自己的行动,以至于用自己的生命去证明一个男人存在的价值。

现在他不用担心了,成立了一个丛飞基金会,来帮助那些失学的儿童。这是他用生命赚来的,在他的笑脸中我看出了一种男性独有的坚强和责任感。虽然他的声音软软柔柔的,但在这份温柔背后蕴藏着的是一个男人刚强。现在病情已经好转,或许是他的真情感动上天,让他存活下来。我想他会康复,他会更有勇气的去面对人生。

他让我倾佩,他让我明白什么是真正的男人,他用生命诠释了男人这个词的真正含义。正如《感动中国》的主题所述"总有一种力量,震撼我们心灵。"就是这一种力量感动在场的每一个人,感动着电视前的每一个人,感动着整个中国,真正的感动。

丛飞,去坚强走完你的人生吧!

写人高一作文 篇10

雨打花残,摧毁了昔日最美的容颜;风拂雁往,消逝了前刻最美的伟岸。世间万物,变幻莫测,然而,有种最美的情感却永不逝变。---题记

是谁,陪我静看春华秋实,栉风沐雨?

是谁,为我驱寒散热,却独自承受坎坷?

是谁,为我忙前忙后,脚步匆匆?

是谁,面容憔悴,日渐苍老?我感受到了,是妈妈。是无私的妈妈,她给予我们无私的爱,却不求回报。她,我的妈妈,就像空气一样让我赖以生存。我感受到了。

梦里花落知多少

从我们呱呱坠地之后,妈妈就开始了辛苦的生活。妈妈对我的爱,就像是第一缕晨曦对娇花的抚弄;就像是三月春风对碧水的温柔;就像是夏日晚霞对嫩柳的辉映;就像是秋天月光对修竹的依恋;就像是冬日里朝阳与小草的交谈。妈妈对我的爱依旧如初,一会儿,我好像变成了襁褓中的婴儿,在酣然入睡;一会儿,我好像又变成了一朵俏丽的月季花,激动得母亲绽开了笑颜;一会儿,我好像又变成了一幅五彩斑斓的画,陶醉的母亲在那儿欣赏啊欣赏。母亲的眼神是一种无言的祝福,一种幸福的安详,一种不能割舍的真爱。妈妈的爱,如一首婉转的歌曲,旋在耳边,印在心里,妈妈伟大的,无私的爱,给予了我们温暖。

多情自古伤离别

步入初中,我来到了寄宿学校,那所学校是全封闭式的学校,周末才可回家两天。那时的我,没有住宿过,很是害怕。父母陪伴了我十三个春夏秋冬,带我领略了四季的风采。突然要我离开他们去学校住,当时一听到这个消息,内向的我,急得大哭起来。我不想与妈妈离开,但,不得不离开。妈妈只好安慰我说:“你已经十三岁了,该学会独立了,也许人生的旅途上沼泽遍布,荆棘丛生。也许,你前行的步履总是蹒跚沉重,你也要学会如何克服。”这世上,没有人喜欢离别,但有时候,真的是迫不得已。

不堪回首岁月中

时光易逝,转眼间,我们已经长大了。而妈妈两鬓早已是白发,我总是幼稚的认为,妈妈还很年轻,直到有一天,我帮妈妈梳头,只是我唯一一次帮妈妈梳头。我看清了这满头的白发真有点触目惊心。我又怎能看清,白发后面积压了多少岁月的风霜。几度冬夏的嘘寒问暖?曾经青丝到如今却“发如雪”。脸上的皱纹显然不能抹平。为什么我平时都没注意到呢?岁月,果然是一把无情的刀。一切都变得与原来不同。但,母亲对我们的爱却依旧如初,就像是小孩子吃了甜甜的蜂蜜,正活泼乱跳呢!岁月,不堪回首,我的妈妈,已经老了。

繁花似锦的春天,我要送您最漂亮的花朵;

骄阳似火的夏天,我要为您撑起一把绿伞;

果实累累的秋天,我要献给您硕大的果实;

寒风刺骨的冬天,我要送您最温暖的阳光。

谢谢您啊,母亲,谢谢您陪我走过无数个春夏秋冬,带我领略了四季的风采。“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情”。母亲啊,请您放慢您的脚步吧,让我来回报您春光般的爱。

高一:林梦雨

写人高一作文 篇11

人们常说,这个世界属于权贵,老实人终究会受到欺负与压迫。这句看似满满负能量的话却讲的很真实,因为我曾目睹过一个老实人的悲惨生活。这个老实人是我的一个远亲,他是奶奶的弟弟。最早对于他的印象是在春节,因为每年的春节,他都会准时来奶奶家拜年,也会给我和堂姐一人一个红包。红包里的钱并不多,大概有几十块钱,可是对于一个生活困苦的老人来说,这几十块钱是很沉重的,我们也感受到了那份沉重,头一回异常的懂事没有抱怨钱太少。 这个老实人过着常人无法想象的困苦的生活,他没有什么文化,也没有魁梧的身躯,因为自身条件差一辈子没有结婚,但是他却十分善良本分,很配得上“老实人”这样的称号。所以他时常受人欺负,在旁人眼中是多么正常的一件事。我对他的了解不多,只是偶尔去到奶奶家听说他过得多么困苦,多么艰难。我当时并没有受到什么震撼,只是觉得像是听故事一般的置身事外,直到有一天,他来到了我们城市的某工地打工,我才切身体会到他是多么的不易。那天,他给爸爸打电话,说自己分不清公交站线,请求爸爸去火车站接他,因为正值周末,爸爸带上我一起去接他。

到了火车站不久,只见一个瘦弱矮小的老人,手中提着一个装着被褥的破包袱,缓缓的向我们走来。爸爸说要帮他拿包袱,他却一口回绝,原因是不想让爸爸干净的衣服上蹭上灰尘,只见他用力将包袱往肩上一甩,那个重重的包袱被扛在了他那瘦弱的左肩。我在后面跟着,看着眼前的景象,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回到家后,爸爸像招呼寻常宾客般炒了几个菜,我们都在大口大口的吃着,丝毫不拘谨,可他却像个犯了错的孩子般,吃的很谨慎,生怕让我们这些所谓的“城里人”生厌。原本爸爸计划让他在家里住两天再送他去工地的,所以第二天我们似平常般上班上学,直到回家后,才发现他已经走了,只留下一张字条和一袋红薯。爸爸连忙给他打电话,他说,他已经到了,不用挂念。爸爸很吃惊,问他一个不会坐公车的人是怎么找到郊区工地的,他答说,人长着一张嘴总会问到的。透过那张字条和那通电话,我仿佛看到了一个瘦弱的老人,四处打听一个地址,受尽了别人的冷眼与不屑。

后来,也许是不想麻烦我们,他竟一次都没有联系过生活在同一个城市中的我们,每当爸爸给他打电话说要去探望他的时候,他总是用忙来回绝。后来,除了春节之外我没有再见过他,直到某一天,爸爸接到了奶奶的电话,说他突发脑溢血,已经去世了。我心里一惊,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于是去医院的路上,我一直沉默不语,也许是为他的死感到同情,有或许是因为陌生所以流露不出太多的感情色彩。处理完他的后事,来到了他住的地方,四面的墙已经掉皮发黄,院子里也布满灰尘,屋子里没有什么东西,只是在一个柜子里,发现了那个熟悉的包袱,没有想到的是,那竟是他的全部家当。我不敢去想他这一生受尽了多少心酸苦楚,也不能理解为何他在艰难的时候不去寻求帮助,就这样,那个怕麻烦别人的老实人结束了他那困苦的一生,身边没有妻孩送终,亦没有了任何牵挂,他孤单的远去,留下的是他这一辈子所经历的世态炎凉。

就算明白不可能每个人都过着平坦的一生,可还是希望每一个善良的人都可以被这个世界温柔对待。

写人高一作文 篇12

昨天晚上做梦,回到姥爷姥娘居住的小院。我徘徊寻找这他们许久,忽然看见他们正在在门上钉窗纱,我一把抱住姥娘就哭,一下子就黑了,什么也看不见了,黑暗中只有我的哭声。

我们都是凡人,都无法突破生死阴阳的大限。是姥娘姥爷已经死了,我再也见不着他们了,无论是多么多么的想,都已经见不到了。我已经梦见他们居住的小院,这是每次在梦里哭的稀里哗啦。这是头一次见着他们,然而就是那么一瞬间。我是多么希望时间长一些,但是梦就是梦,一点主也做不了。

在我的潜意识里我想到那个院子里看一看,其实这也不是什么难事,院子就在那里。但是又不想,不敢去看,那种物是人非的悲凉和感伤充斥在心里,滋味也不好受,想看不想看滋味也不爱受。这种纠结时时在我的潜意识里打转。问题是他们已经不在了,问题是那个地方已经没有了他们,问题是触动回忆,往事已不在了。那个地方因为没有他们已经毫无意义了。他们留在世间只有一堆土丘。

舅舅们曾经超度他们,说姥爷在南八天,姥娘在西天,那是怎样的世界,我们不得而知。但愿那个地方美好无比,他们的灵魂安息。人与人之间是有缘分的,正所谓缘到而聚,缘尽则散最后随着造化去了。所以我们要珍惜这种缘分,不要失去才追悔莫及,都是无用的。最后祝愿他们在那个世界灵魂安息。

写人高一作文 篇13

知了不停的叫唤着,炙热的阳光鞭打在这片大地上,撑着把伞蹭过树荫,仍是觉得自己快被蒸发。

手里提着朋友需要的文件,路边垃圾其实散发出的气味迎面而来。打了个激灵,快步走过。来到朋友家楼下,正欲向楼梯,便看见一个老人走下来。他穿着灰白色的短袖,皱巴巴的,花白的头发和胡子,也胡乱地抹了一脸,脸上还有岁月留下的道道沟壑!略微刺鼻的汗臭味从他身上传来。我不禁嫌弃的皱起眉头,刻意避远,快步上楼。

见到朋友,那满身怨气像是得到发泄,提起手中的袋子往他身上一招呼,朋友着时接住,我坐在椅子上一动也不想动。“下次这种苦力活可别再找我。”我无力地摆着手,“那路边还有个垃圾池,太难闻了。”朋友说:“你等会儿回去的话就不会了。”

我疑惑的看着他,可他却不再说了,浅浅的笑着,故作神秘。想起还要赶回去帮家人的忙,听起来耳边令人心烦的蝉鸣,想起那令人不喜的臭味,叹了口气,和朋友告别后变撑起伞返途。

离那垃圾时越来越近。正想一鼓作气地快步走过,却想起方才朋友的“迷之微笑”,忍不住放慢了脚步。

“欸?有人在清洗垃圾池?”我大吃一惊。

那个头发花白的老人,我一眼就认出了他。炎热的天气,扰人的蝉鸣,阳光抽打在人的身上也是又痛又辣,可他却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汗水顺着他脸上的皱纹,流进了他的眼睛。他却只是用手被随意抹,垃圾车带走了老人分类整理好的垃圾袋。他还在那里清洗着,他穿着灰白色的短袖,麻色的裤子,一双黑色的旧拖鞋,和许多平凡的老爷爷一样。然而,他却又在这炎炎夏日里默默的清洗着垃圾池。肮脏的污水浸湿他的裤腿,他没有在意,他只是认真的,细心的驱散那难闻的气味。

此时,有一阵风轻轻的吹过,那刺眼的阳光都似乎柔和了许多。蝉鸣声也比刚才更悦耳的一般,晶莹的水珠在阳光下闪烁,似乎在感谢着老人一样。

蹭着树荫回家,想起今天所遇到的我不熟悉的人,由衷地笑了。

写人高一作文 篇14

一到晚上,我就要看着时间一点点移动,当十点多的时候就觉得应该要睡了,然而有些东西放在心里总是不好,倒不如将它拿出来,放在明面透透气、见见阳光,或许就有了暖意。

早晨也不是很早起床,我跟着母亲一块去医院看望刚做手术后不久的大伯母,因为我们平日里关系不错,我对大伯母的印象一直很好,也十分想去看望她。

与大伯母聊天其实是很有意思的事,因为她虽然念书不多,却懂很多东西,常常也告诉我一些做人做事的道理。她觉得人不能记仇,纵然别人有不好的地方也不能只念着她的不好,也该记着她的好处,人也该懂感恩,父母为我付出良多,我即便不用回报他们多少却该懂得让他们少操心,每回她教育我几句后总笑着对我说:“萍啊,阿姆说话直,你别放心上,我也是为你好,不要生气啊。”

我固然对她有时说的观点不是特别认同,但我尊重她的想法,毕竟观念不同是可以理解的,最重要的还是那背后的心意,出发点都是美的。

大伯母是个大嗓门,她喜欢大声说话,可能她觉得这样别人才能注意她所说的内容,能够听得进去,而且,她歌声也很动听,总觉得她可以去学唱歌,也许还能成为一个民间歌唱家。可惜,自从她喉咙里长了东西,她的声音就不洪亮了,也唱不了歌。

她开始哑着声音说话,我有时都觉得她下一句可能就说不出来了,每每听到她费力的声音,我都为她担心,她女儿也劝她做手术,一开始她是拒绝的,因为她怕手术后失声了。可是后来她的嗓子越来越严重,连吞咽都有些困难,她才意识到自己不能再拖延下去,毅然决然选择了做手术。

这些天还没有出化验结果,我们的心都揪着,只盼那是叫人舒心的结果,为此,我没有什么事可为她做的,只能看望和安慰,还有祈祷了。

愿你现世安好,一世长宁。

写人高一作文 篇15

儿子要到远在千里之外的省城去读高中,临行前,***妈一再地叮嘱:“每个周末,有事没事,一定要给家里打电话。”

7月25日,学校组织夏令营,一周后准时接到了儿子的电话。说:“夏令营后,还会有一周的休息时间,要回家,学校要求必须有家长接,才放行。”“那就回来吧,我让你哥哥去学校接你。”

8月13日,学校组织军训,一周后又准时接到了儿子的电话。说:“学校要召开家长会,要求家长参加,军训后,也有一周的休息时间,想回家。”“那好吧,爸爸赶过去,顺便接你回家。”

8月31日,学校正式开学,又是一周了。一大早,***妈就跟我说:“今天不用出去了,在家等儿子的电话。”于是,两口子呆在家里,不敢外出,一直在静静地等儿子的电话。就这样,一天在漫长的等待中过去了,儿子没来电话。***妈就像霉头的苍蝇一样坐卧不宁,连残运会的开幕式都看不到心里。“会不会有什么事?会不会有什么事?”一个劲地念叨着,弄得人心里怪不是滋味。开学以后,学校不让学生带手机,一时还无法与他联系。看来,只有死等他电话了。

星期天下午,儿子的电话来了。一声“爸爸”,清脆而悠扬,看来,这几天过的不错。一下子将几天来的郁闷一扫而清。急忙问了一些,需要知道的学校情况。儿子一一做了回答后,很懂事地告诉我们:“周六,由于有事没来得及打电话,因此,才推到了周日。”***在旁边迫不及待地将电话抢了过去,又是一阵无休止的生活嘱咐……

儿行千里母担忧啊!真是不养儿,不知道父母的恩情深。简简单单的一个电话,儿子的电话,似乎承担了太多的亲情,太多的挂念,太多的说不清,道不白的人生情感。当***,一再地叮嘱儿子,要往家里打电话时,我还有点不以为然。那么大的孩子了,不用给他太多的挂念,让他自己去飞吧。现在,看来是我错了。什么是亲情,什么是挂念?有时实际上,就是,一声简单的问候,一个或有或无,不太经意的电话!儿啊,从今往后,不论是高中,还是大学;不论是远在天边,还是近在眼前。只要你有时间,希望你,给爸爸妈妈打个电话,因为,你的电话才是消解你爹妈,心中思念最好的灵丹妙药!

写人高一作文 篇16

希望你,可以振作起来,继续写歌如果全世界都不相信你了,那么,我还是一如既往相信你。我说过,去年夏天,我爱上了你的歌,我喜欢上了你的微笑,我说过,你陪我半夏,我许你一生。这辈子,我不会变,永远是你的铁杆粉丝。我也对自己说过,物是人非,斗转星移,我始终如一,这般念你。所以,外界的言论不会改变我一丝一毫 。今天,看了一期暴走大事件,王用戏谑的语气讲述了最近娱乐圈人设崩塌的案例恶,他也提到了你 。他说,你本来是个既搞笑又深情的人,然而,你的前女友的言论让你陷入了这般境地。他说,其实,明星也有自己的生活,他说,我们在欣赏明星的优点同时也要悦纳明星的不足。不要在明星身上强加人设,强贴标签。这样,没意思的。你的微博沉寂了好久你也谨言慎行,极少在大众面前出现。昨天,看美食告白记,听说,录制日期是在李雨桐发博之后。看到节目中的你强颜欢笑,还拼命为节目想梗,心里特别难受。真的,你写了好多的情歌而更多的情歌,是具有象征意义的。那些具有灵气的歌词,那些你在深夜绞尽脑汁写出的词句,都是那么的让人刻骨铭心。你疲惫的面容我们不愿看到希望你可以一直微笑你若安好,世界和平。

期待你的新歌,相信真正的谦友不会离开,才华是你独特的地方,深情仍是你不变的标签。

写人高一作文 篇17

从古至今,论风华才气,没有任何一个人能与这个人媲美,他无与伦比的想象力,潇洒脱俗的风采,奔放自由的思想,浪漫无比的言语,毫无拘束,雄奇飘逸,无不让人为之赞叹,他“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他正是继屈原之后中国第二位浪漫主义诗人——诗仙李白。

李白的诗歌在中华历史中成就最高,正是他的性格所致。他笔下的文字放浪不羁,毫无拘束,随心所欲的任他而行,变幻莫测又万变不离其宗,而他又热爱祖国的壮丽山河,痛斥黑暗的权贵和残酷的社会,摆脱桎梏,追求心的自由。同时他又乐观向上,坐船荡漾,喝酒吟诗,不同于杜甫晚年的苟延残喘,李白的死也是干净利索,喝醉酒的他不慎坠河,连生命消散也是如此痛快,可见他是怎样一个人。

细品他的文字,像是蜀道难中的“连峰去天不盈尺,枯松倒挂倚绝壁”“剑阁中融而崔嵬,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夸张手法,凭借李白自己天马行空的想象就将蜀道之难的险峻高大描绘的淋漓尽致。李白与大自然有着理不清的联系,他充满对大自然的热爱,加上他潇洒的性格,使他笔下的山水超凡脱俗,即使是苏轼对大自然的描写“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无尽,用之不竭。”似乎也无法相比于李白,诗仙就是这样先声夺人,因为自由,所以他不受拘束,随心所欲的游荡时间,造就他奔放乐观的精神,他的诗句,怎样一个雄奇了得。

李白一生的经历坎坷,他也有过报效国家的理想,但却因为权华富贵的黑暗而漂游江中,游历各地,李白自爱喝酒,一生嗜酒如命,甚至说过“古来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喝酒的人潇洒,没有杂念,饮酒时酣畅淋漓,下笔如神,纵使再多坎坷曲折,他乐观向上的性格,永远伴随他,选择自由。

李白的内在永远有一颗高尚自由的'心,更多的剖析无法体现出他的伟大,只有仔细品味他的诗句,才能理解他的精神。用一个字了来展现李白,就是“奇”。

千古诗才,蓬莱文章建安骨一身傲骨,青莲居士谪仙人。这正是远扬中外的诗仙李白。

写人高一作文 篇18

时光荏苒,不知不觉竟已在铭高这个大家庭中度过了大半年的时光了,铭高很美,众所周知。但其最美之处在于人,尤其是宿管中的她——一位生活老师。

自始至今,我们的宿舍已经经过了三次变动,但比起他人从这栋楼搬到那栋楼,从楼上搬到楼下,我便显得极为从容,只在一层楼中移动,但不变的是我总能看到那个生活老师。

短暂相处初识她

旁人眼光再识她

不知是不是老天听到了我的呼唤,只一个星期,我们的宿舍就再一次进行了调动,正是我所期待的那个老师。看着她笑眯眯的脸庞,我也乐呵了好久。可不久之后我就乐不出来了,这个老师每次也按时叫我们起床,本应很美好,可以多睡那么一会儿,但结果却是,多次因迟到而被批评!都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我这一次算是了解她的好了。我想念清晨的走廊上,他那温柔的声音“起来了啊,被子叠整齐,床上东西别忘拿下来,今天降温,记得多穿衣服。”哎,我后悔了,给我换回来吧!

再次相处深识她

何其幸运,兜兜转转,我又换回到原来的宿舍,来到了她的麾下,也是这一次,彻底刷新了我对她的认识。

“啊,疼……”我捂着胃,皱眉低呼。我知道,老毛病犯了——胃痉挛。此时正值就寝时间,尽管我的呻吟十分微弱。但仍被巡视的她捕捉到了,她来到我的身边,柔声问我状况,温暖的手掌轻柔的抚摸着我的胃部。待了解完情况,她便去取了电暖宝,热毛巾,甚至还有一杯冒着热气的红糖水。水很甜,正如她一样,甜到了我的心坎间。那一晚,我看到了严厉的外表下,她那温柔的内心。

就是这样的她啊,她真叫人喜欢!

写人高一作文 篇19

时光像是一条河流,缓缓地流淌着;时光像是一缕青烟,你以为它在的时候,它却早已不见了踪影。流水挽不住落花,青烟终会飘散。但母亲则是为我挡雨的荷叶。

那天夜晚,妈妈在厨房为我准备丰盛的水果,则我在妈妈房间找书看。突然,只听见“啪嗒”一声,一本笔记本从书柜上掉了下来,可能是没放好的原因,使这本重要的东西落了下来。我随手拿起想要放好,却无意发现封面写着《献给我的宝贝》几个字,实在忍不住翻阅起来,原来,这是妈妈为我写的日记,里面记录了我从出生到现在,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被母亲记录下来了,我不禁潸然泪下……

当妈妈端着一盘水果进来,看到我泣不成声的样子,着急地不知说些什么。

在一个明媚的上午,我的妈妈答应带我去湿地公园玩,我开心的一蹦三尺高。紧接着我们就出发了。可能因为当时很小,我紧跟着妈妈身后,妈妈也是时不时地回头看我。在一个十字路口,我发现了一只蝴蝶,那是我从未见过的,那只美丽迷人的蝴蝶,好似有魔力一般,牵着儿时的我就走。我,拐到了另外一条路上。

妈妈还是习惯性的回头看我,可这次,我,却不见了!

隐约中,我好像听到了妈妈的呼喊,回头看了一眼,发现妈妈不在我的身边。就在回头的那一瞬间,蝴蝶也飞走了,然后,我呆呆地站在路中间,惊恐的看着这陌生的地方,不知所措,于是我大哭起来,心中的害怕在这一刻全部涌了出来。

远处,妈妈的身影直冲过来,高跟鞋拿在手上,立马抱紧了我。我哭着,又笑着,但妈妈并没有和蔼的拉着我回去,而是一副非常严厉,也是我从未见过的神情,告诉我,以后不要因为贪玩而乱跑了。她那严肃的脸上还有泪水与汗水,红红的眼眶和凌乱的头发,看起来十分像“疯子”。

但这件事过后,我也变得十分乖巧,不会再不声不响的离开妈妈的视线。

妈妈的爱是永恒的,并不是用简单的数字就可以计算得清的。那是一种无私的大爱,她用春风化雨般的温情滋润着我。世界上,只有妈妈才能无时无刻的想着你,牵挂着你。只有妈妈才愿为你付出,甘心情愿,无怨无悔。也只有在妈妈无微不至的呵护下,才使你快乐的成长。

我爱我的妈妈,我想住进她的心里,让她天天想着我,因为在她的心房里,我能感受到甜甜的爱!

写人高一作文 篇20

西楚霸王项羽,是我很喜欢的一位历史人物。历来人们对他一直都有极大的争议,多少次文人笔下的英雄悲剧,虽然他一直是我眼中的英雄,但不得不承认,即使他在鸿门宴上杀了刘邦,但是那又如何,他仍然不可能夺取天下,成为天下霸主,还百姓一个和平安稳的盛世;即使有机缘巧合让他称了西楚霸王,也不可能千秋万代,如大汉般繁华,对后史影响至深。

首先,他太过自信,于是,只变成了自负。再者,从历史的角度,他该是饱读诗书或者礼贤下士,懂得纳谏。但是他是武将,会打仗,而且打的还不错,陈胜,吴广动摇了秦朝的根基,而项羽就是那最后的一根稻草,最后会死是因为他总是以自我为中心,不听取他人意见,甚至是自己的叔父,而旦太重感情,这一切便早己注定了他悲剧的下场。

其次,他太重感情。这是我喜欢他的一点,但却也是让他失败的一点。乌江战败后,他想到的不是自己保命,而是托付好自己的红颜知己虞姬和宝马。有句话,叫“最是无情帝王家”。项羽他不像刘邦,为了自己可以抛妻弃子,无情无义,天理不容,有人说这是“大男子主义”,无药可救。但我欣赏他的义气,和真诚,这是刘邦所不及的,是他们永远的差距。

再次,他很单纯。刘邦只在鸿门宴上稍一套话,就知道了曹无伤对项羽的进言,而项羽却浑然不知,一心一意地做自己的事,没看到刘邦背后的奸诈的笑。与狡辩多计的刘邦相比,西楚霸王项羽确实显得幼稚得多,甚至是傻。

最后,项羽根本就不可能杀刘邦。因为刘邦事先知道了消息,老谋深算的他敢去赴鸿门宴,就说明已经胜券在握。又有樊哙与项伯相保,张良,萧何和韩信的相护,怎会身死?何况项羽本就重情谊,曾与刘邦结为兄弟,怎么会杀他呢?他刘邦就凭这敢入宴,真真的会算计,让人生厌。

退一万步说,项羽就算杀了刘邦,都不可能夺取天下。败在刘邦手下,是必然的事实,因为他自身的思想,和当时环境的影响。也可以说是项羽成就了刘邦一统天下的霸主梦,刘邦成就了项羽的悲剧——一种足以令整个中华民族为之肃然起敬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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