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的作文

欢迎阅读我的朋友的作文(精选8篇),内容由范文学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的朋友的作文 篇1

听过周华健的朋友么?一个懂你的朋友相当于一个知己。

在语文课上、老师带领我们做了一个找朋友的游戏。同学们都很开心,如果抽到了某人,他们就会装出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表情。当然他们也不希望自己被抽到。他们还想看惩罚呢。

我认为我抽到了他,那是一种缘分,如果顺利的话,我们可以以做一辈子的`朋友,甚至是知己。我很庆幸,抽到我的人呢,平时不太爱和他说话,所以也没感觉有什么。但我知道,那也并非偶然。

朋友在人的一生中是不可缺少的,在你经历风雨的时候,他会陪在你身边,鼓励你,帮助你。然后一起迎接那雨后的彩虹,但有时我也会想如果没有了朋友,那将会是怎样的一天呢?是不是就代表着你不会成功呢?答案,当然是不会。他是你人生的一个亮点,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你可以选择有这一条,就算跪着你也要把它走完。

真正的朋友是不需要太多礼节的,一个眼神,一个动作,有时都会心有灵犀。如果你找到了这样的一个朋友,那么,你千万不要放开她,更不能伤害她,因为他和你的感情好,他伤的就会越深。

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痛苦的日子就不会再有。一辈子的承诺在于一句话,一生情的意义却只在于一杯酒。朋友不曾孤单过,一声朋友你会懂,虽然有伤,有痛,但有你,也有我。我们曾走过的风风雨雨,我依然记得。

我的朋友的作文 篇2

从我读书开始,书就成了我沉默的朋友,比如故事书,童话,漫画书,科普书,小说,诗歌...我的书柜、床头和餐桌上到处都是书。

有时候,当我的眼睛盯着一本书时,我会很快地把它拿出来,以惊人的速度吞下去。虽然读得快,但以后会把读过的书反复重读。每次重读都会有新收获。

晚上睡觉前,早上上学前,是我看书的“好时机”。尤其是早上我妈扎辫子的时候,我放松下来,让我妈一边扎辫子一边用双手自由的看书。太幸福了!反正只要眼睛和手是空的,手里一定要抓着一本书才觉得踏实。有时候,我对读书很着迷,甚至吃饭,甚至穿鞋的时候,我都会一只手拿着一本书,津津有味的读下去,但是父母经常阻止我。尽管父母一再阻挠,我还是会像一个执着的书虫一样,再次偷偷去抢书,继续兴致勃勃地“啃”书。

爸爸妈妈也会陪我看书。睡觉前,我们全家都会拿出一本书来读。我妈平时看宋词之类的词藻优美的书,我爸喜欢看《人民文学》《价值原因》之类的文学哲学书。我喜欢读有趣的书,比如懦弱孩子的日记。每次翻开书,脑海里都会浮现出精彩生动的画面。我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奇妙而神奇。当然,我也从书中学到了很多。比如在儿童百科里,我了解到有一种石头叫滑石,一种动物叫蓝鲸,还有一个节日叫黑日。书也可以改善你的心情,因为书讲述了另一个地方或另一个世界,让一个寂静的夜晚在你的心里充满了生机和活力。

书是我们的'朋友,所以我们应该好好保护它们。关心一本书等于保护你的朋友,他们以后会报答你的。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书友,有的多,有的少。书和人一样,不分高低贵贱,但书和人一样好坏。如果你想交好朋友,你必须读好书。我有一本书叫《叶之心》,内容丰富多彩,美如鲜花,清纯如泉水,甜如蜂蜜。和这本书交朋友,你会觉得很值得!

通过阅读,我认识了更多的人物,有了更多的知识,知道了更多的道理。现在,我的父母经常问我关于动物的问题。我的作文越来越好了。从一年级开始就在《南方周末》等报纸发表文章。看书让我的生活充满了绚丽的色彩!

书是一片海洋,文字是无数滴水,标点符号是微生物,而我们,让我们成为大海中的鱼吧!

我的朋友的作文 篇3

谁是你一辈子的朋友?我一生的朋友就是一本书。

也许你会问,为什么书?其他人呢?英国作家罗安·艾肯说:“如果我一个人坐船环游世界,如果我只能带一样东西来娱乐,我会选择书。”是的,从我开始喜欢看书的时候,我就已经认定,书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朋友。

我的童年充满了优雅的书籍。书,虽然不会说话,却给了我在蓝天飞翔的翅膀和无限的“营养”。我总是情不自禁地“钻”进这个以高雅书籍吸引我的书城。

“钻”进书店,所有的书都出现在我面前。我打开书,墨香如宝。书里的字成了金色跳动的音符,在我眼前跳动,是金色的。它像夜晚最亮的星星一样闪闪发光。这首金曲的金光太美了!有人说:“可以吃一天饭,睡一天觉,看一天书。”

我被书深深吸引,像磁铁一样,牢牢地吸引着我。我拿了一本像字典一样厚的作文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里面有无数的好词好句,感觉自己陶醉在浩瀚的书海中。《书海》那么大,我好像是个bug。书就像军人一样,整齐的出现在我的'视野里。感觉自己在半空中飞翔。我回头一看,看到一对“翅膀”和“羽毛”掉了下来。我抓住了他们,看到上面写着:莎士比亚“知识是人类在天空飞翔的翅膀。”另一根“羽毛”飘了下来,上面写着:高尔基“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其实。读书就像爬山。越害怕,看得越远。种田越辛苦,回报越多。

沉迷在书里,我不禁悟出了一件事。事实上,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灯塔和金塔。而长大后,我们总是需要一个导师。读书那么好玩,丰富多彩,不枯燥,让童年充满了书。

我爱你,我一生的朋友书。

我的朋友的作文 篇4

我有一个朋友,长着樱桃小嘴,乌黑的长发,高高的鼻,漂亮极了!她不仅长得好看,而且也很善良,友好。下面我来说一说她的传奇故事吧!

有一天,我和她一起去买吃地再回来的路上看见了两只流浪猫我赶紧对她说:“咱们赶紧走吧。”她却说:“我看它们快饿死了,要不咱们把吃的给它吧!”应为我也见它们也很可怜,所以我们就把吃的全部给了小猫。这一刻我感觉的他就是一个天使,是上天派来帮助小动物的,从那一天开始我就开始崇拜她了,而且也很喜欢她。

我还记得有一天,我出去玩太饿了,也没吃的。刚好我碰见了她,她看见我这样子就明白了,他把他手里的肉包子吃。那一个肉包子是我今生今世吃过最好吃的肉包子了!我也越来越喜欢她了,也越来越喜欢她了。而且每次有人需要帮助时,她都会去帮忙的.!她也很孝顺父母和其他老人。而且成绩也很好!也很招老师喜欢总而言之她都很好,是无可替代的!

我很喜欢她,她不仅漂亮而且也很聪明也很善良,我真是太喜欢她了!

我的朋友的作文 篇5

提起我的爱好那可多呢!有拉二胡、下象棋、读书、写作文、玩网游、旅游……可以说是五花八门,多种多样。在这么多的爱好中,最让我值得自豪的是拉二胡,因为拉二胡使我名气倍增,我被选拔并代表全校5000多师生先后参加今年我县教育系统举行的才艺大赛和县电视台举行的“五岛湖公寓杯”才艺大赛,并分别获县二等奖和“希望之星”奖呢,这就让我成了学校小有名气的明星了。

有人问我,你是怎样喜欢上拉二胡的呢?这还得从头说起。

记得在我刚上三年级的时候,有一天,我和爸爸去街上逛一逛,当走到郑梁梅小学对面,看到了一家旋之韵琴行前,一阵阵优美独特的琴声从里面传出来,顿时我被陶醉了。我随即问:“爸爸,是什么东西发出这么优美的声音呀?”爸爸对我说:“儿子,这是二胡的声音呀!”我思索了一会儿,郑重其事的说:“这声音真好听,我也要学。”爸爸笑眯眯地说:“好啊!爸爸支持你!”于是,第二天我就报了名,从此,我便开始跨入学习二胡的行列。

那天,我生平第一次摸起了陌生的二胡。因为我是初学者,所以连最基本的运弓、换把都不会,音准、节奏就更别提了。一连十几天,我拉得像锯大锯一样难听,吵得邻居觉都睡不着,没办法,我只好用夹子把琴码夹起来练。有时,我练烦了,气没处出,便和爸爸“斗嘴”,惹他生气,但爸爸总是不厌其烦的开导我,使我逐渐懂得被称为“国乐”的独特魅力,并发誓在小学阶段力争达到十级水平。就这样,我在爸爸的`鼓励下,大约过了一个月,一级的练习曲就被我顺利地拿下了。为了实现自己的诺言,我冬练三九,夏练中伏,克服一切困难,一步步向目标迈进。

记得有一次,我的左手食指甲盖的缝隙被铅笔尖狠狠地戳了一下,当时还流了不少血,在那几天里,我手指一碰琴弦就钻心的疼痛,我想放弃不练,但一想到我的奋斗目标,便又强忍巨痛,咬紧牙关,滴上碘酒,每天继续坚持拉上半小时。一晃三年过去了,我切身感受到拉二胡给我带来的无穷乐趣。

第一年考级,我就顺利通过五级,这使我倍感自信,也为我后来的发展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第二年,我通过了七级,并得了个良好;今年,我又顺利通过了九级,并再次得到了南京艺术学院音乐教授们的充分肯定,评定为良好。现在,我已经学习十级的练习曲和乐曲了。随着级数的增高,比赛次数的增多,我现在已经是久经沙场的老手了。

哦!我爱“国乐”,我爱拉二胡!

我的朋友的作文 篇6

我有个植物朋友,它就是普普通通的芦荟!

刚上二年级的那年寒假,我回龙岩的乡下老家过年。有一天,因为我贪玩,不小心把开水瓶打碎了,我的脚被烫伤了,疼得我嗷嗷大哭。妈妈吓坏了,急得要抱我上医院!就在这时,在山上干活的爷爷回家了,一看就对我妈妈说:“别慌,别慌!”说着马上放下农具,跑到院子的角落处摘下一片厚厚的'芦荟的叶子。他把芦荟的叶子割开,黏稠的透明的汁液从叶子里渗出来。爷爷把汁液敷在我的伤口上,我顿时觉得伤口冰凉凉的,一下子就不疼了!后来,爷爷告诉我:芦荟叶子里的汁液不仅可以消炎、杀菌、美容,还可以做果汁呢,回屏南的时候,我就特地带回了老家的一棵芦荟苗,把它种到了阳台上。

现在,阳台上的芦荟长得可大啦!当我完成了一天的功课,我就常常坐在阳台上边晒太阳边欣赏它:它长得虽然算不上漂亮,但是十分可爱!它的叶子很绿很绿,上面布满了许多大小不一的浅白色的斑点,那肥肥厚厚的叶子,越靠近根部就越肥越厚,越往上就变细变薄。叶子两旁长着许多像小锯齿一样的东西,摸上去痒痒的,很舒服!叶子一片包着一片,一层叠着一层,把茎完全包裹住了。每隔几个星期我就地会给它浇一次水,刚浇完水的叶子上留下的那一粒粒小水珠,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可爱极了!

我喜欢芦荟,喜欢它的普普通通!我会一直把它当成我的好朋友!

我的朋友的作文 篇7

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是人类知识的宝库,更是我们的好朋友。而阅读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也给人以帮助。

从小我就有看课外书的习惯。记得有一次,老师出了一张内容全是课外知识的试卷给我们考试。同学们都瞪大了眼睛,张大了嘴巴,显得不知所措。而我的心里却乐得像吃了蜜一样,轻而易举地把试卷答完,早早地交了卷。同学们都对我刮目相看。最后,全班只有我得到高分。我非常高兴,也越来越喜欢阅读了。

阅读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说到这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要数《白雪公主》了。这本书主要讲了白雪公主是世界上最美丽的人,而她的后母十分嫉妒她,并且几次陷害白雪公主,可每次都被七个小矮人拯救了。最后白雪公主的后母趁七个小矮人不在家,把毒苹果给了白雪公主吃,白雪公主中毒后被英俊的王子解救了。国王知道此事后,认为王后外表虽美,却心狠手辣,让王后得到了应有的.报应。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做人要有善恶之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在《孙子兵法》中的“调虎离山”是我最喜欢的一计。在生活中它总会帮助我解决许多事情。当然,其他的三十五计我也很喜欢,我把这些方法运用在学习上,获得了惊喜的成绩。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终身的伴侣,最诚挚的朋友。”亲爱的朋友们,让我们一起热爱阅读吧!总有一天,你会感受到“阅读”就是“悦读”。

我的朋友的作文 篇8

今天,是我最好的朋友“王思怡”十岁的生日,她早就邀请我参加她的生日Party。

放了学,我像火箭一样冲回了家,马上把作业写完,才高高兴兴地跑到王思怡家,彬彬有礼地对王思怡说:“王思怡,祝你生日快乐!”“谢谢!”王思怡高兴的回答。过了一会,又来了十多位小朋友,小朋友到齐了,就要吃晚饭了,王思怡的妈妈带着我们去了一个酒店,在酒店里我们吃了小朋友最爱吃的铁板烧牛肉、香喷喷的土豆丝、脆脆的甜脆香蕉、甜甜的糍粑……

吃完丰盛的晚餐后,我们就去了公园的游乐场玩,首先,我们玩了“碰碰车”,我们你碰我,我碰你,可好玩了!然后我们划了船,又玩了……最后到了切蛋糕环节,王思怡打开她的蛋糕,插上了十根蜡烛,点上了蜡烛,大家一起给她唱了生日歌。在这个温馨的意境中,王思怡许下了美好的愿望。吹灭蜡烛后,大家一起吃着美味的`蛋糕,我们都把蛋糕上白白的奶油往王思怡的脸上抹,把王思怡的脸都抹成小花猫了,大家都很高兴。***妈还为我们拍照做了纪念。

真是一个快乐的生日Party,我真诚地祝王思怡生日快乐、身体健康!我希望我过生日的时候也能有这么多的好朋友!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