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的小学作文1100字

欢迎阅读小学的小学作文1100字(精选10篇),内容由范文学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学的小学作文1100字 篇1

“哗——哗——”,睡梦中,耳畔里又响起了那阵熟悉的声音。窗外的街道很是静寂,那阵竹枝划过水泥路面发出的声音也就格外清晰入耳,与窗外起早的几声虫鸣和鸟叫声组成了一支协奏曲。

进入初三了,时间紧了许多,几乎每天我都是在清晨这般美妙的音乐中醒来,我一看墙上的钟,刚好五点。推开窗户,那个熟悉的身影,正挥舞着手中的长扫帚,一下,两下……把街上的垃圾从一头扫到另一头,不一会儿,垃圾便堆了一堆。

我下了楼,搬把小椅子坐在门口开始晨读。妈妈说,早晨的空气好,又没有太多的喧嚣,是最适合记忆的。那个身影渐渐走近了,我也能够细细地观察他。

那人大概有六十多岁,一身洗得发白的蓝色工作服,脚上是一双普通的胶鞋,已经有些破旧了,他的头发里夹杂着好多的银丝,微湿的一缕头发沁着些汗珠,紧紧地贴在额前。看得出来,他扫得很认真,低着头,一下一下地挥舞着手中的扫帚,丝毫没注意到我正悄悄地在注意他呢,那专注而虔诚的神情,仿佛他不是在扫地,而是在从事着某项神圣而崇高的事业。我的情绪似乎一下子受到了感染,“好朴素的一位清洁工啊!”我在心里感叹道,多年来,对身边一些劳动者的漠视此时在内心里感到了深深的羞愧,我倏忽想起了一个词——“街道美容师”,说的就是他们吧,风里来雨里去的,严寒酷暑,用他们的汗水给人们带来了一天的清洁与安康,我不禁打心眼儿对他增添了几分敬意。

黎明时的街道,行人不多,偶尔有几个匆匆走过的身影,那是忙着开早市的商家正匆匆地赶往店里呢,遇见了老人,打一声招呼:“张爹,早啊!又这么早来扫街啦!”老人抬起头,笑笑,应一声:“早!”

听爸爸说,张爷爷可不是专职的清洁工,早些年,他是一个教师,还教过爸爸一年语文呢,这不,退休那年,镇上的一位扫街的老人猝然病逝,镇上一时没有安排好人员接老人的班,好几个星期,街上的垃圾成堆,一阵风过,垃圾漫天飞舞,还夹杂着阵阵腥臭味,直往人的眼里、鼻里、脸上扑。张爷爷看在眼里急在心头,终于在一天黎明时人们再次听到那“哗——哗——”熟悉的声音时,发现小镇上又改变了模样,恢复了干净和整洁,不过,起早的人们发现那竟然是张爷爷……好奇的人总喜欢问他,你有退休工资,儿子女儿都在大城市里工作,每年还寄来许多钱,你还差这几个钱吗?老人总是淡淡地一笑:“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谁让我还是个老党员呢?”

是啊,张爷爷时刻记住自己是个党员,刮风下雨了,张爷爷帮助邻居收衣服、收麦场;哪家小的与老的有矛盾了,张爷爷又成了调解员;谁有烦心的事儿了,张爷爷可是最称职的听众……有人笑张爷爷傻,有人对张爷爷很不理解。只有在镇上工作的爸爸悄悄告诉我,张爷爷自扫街道以来,可没领过一分钱呢。不仅如此,他还每年捐出自己的许多钱物给镇上的敬老院,那年汶川地震时,他可一下子捐出一万元了呢!

回想着这些,我的内心涌起了无限的敬意,此时此刻张爷爷正鞠着身子往垃圾车里铲运垃圾。街上的行人渐渐多了,热油烧开“嗞嗞”的浸滚声,商贩们不断的吆喝声,熟人遇见的招呼声,车辆尖锐的鸣笛声……与张爷爷铲子铲过地面发出的“哗——哧——,哗——哧——”的摩擦声将这黎明前的协奏曲奏向了新的高潮。

小学的小学作文1100字 篇2

接下来是军训,这日子值得简单回顾。

首先认识了一个叫刘琴艳的女生。排队是此人出现在我后面,我很友好的与她谈了起来,大概说了一些“今天天气不错”之类的话。此君很腼腆的笑而不语。但我仔细打量这女生,又高又壮又黑,跟个高高大大的男孩子一样。之后一起混熟了才发现他一点都不腼腆,到跟她的样子一样,一肚子坏水。此外,这是一个如林谦琴执着于文学一样执着于化学的人,以及本人的同桌和后桌。

本人的下铺是个叫陈洛莉的家伙——要不是最后一个字,肯定是男生!此人……貌似是我初中校友。至于为什么说“貌似”,是因为我直到高中和她同班才认识她,可是她偏偏对我初中事迹有所耳闻,倒不如说成了如指掌算了,和林谦琴也是有着点头之交,弄得我们好不尴尬。但由于睡上下铺的缘故熟起来很快,我逐渐发现这人对足球了解可不是一般二般,可以算是行家了。由于我的执着,她很快在我的带动下对文学产生了好奇,也产生了兴趣。

接下来相熟的就是同桌李罗琴和后桌杨欣莎了。

李罗琴的口音一听贬值是北方来的孩子,互相认识后一聊,竟也是位奇幻文学的爱好者,谁知一深聊,才发现对彼此的奇幻理念不敢苟同。于是之后的岁月里,我们一直在诋毁对方所喜欢的奇幻小说的同时致力于改造对方的奇幻理念。但就是这么奇怪,她是跟我玩的最好的一个朋友(与此同时,凌夏天插了一语:注意是朋友,不是闺蜜,闺蜜是林谦琴。夏天听了马上说:别人说话少插嘴,否则就不提你了。于是安静了……)

杨欣莎这个人在军训时就大大地风光了一把。会弹钢琴,于是乎在军训汇报演出时我们班的节目全是她伴奏的。这厮还会玩魔术,一个硬币转来转去转来转去,就转没了,总是这一套,不过还挺有意思,叫人琢磨半天才琢磨出来。

前面那一桌截然不同的一对好学生。张茜茜和邓杏思。张茜茜看起来更严肃点,做题目时还会挺大声的喃喃自语,偶然没来头的说两句能让人喷饭的话;邓杏思倒像是每分每秒无论何时何地都在于我们插科打诨。但就是这么两个人,理科成绩令人叹为观止。

对了,忘说一个重要的人,杨芳。从一开始在教室和宿舍里与我混了脸熟,可某次我与李罗琴讨论奇幻文学时,这个路人甲就来插嘴了,一来二去便熟了。我总觉得这个人和我最相似,所以一同露面的时间也最多,一起去接水,一起去WC,午饭后一起去练引体向上。

军训的日子还是值得简单回顾一下的。每天都把我们放在太阳底下暴晒,大家自然叫苦不迭,某天听见教官唱“我们的队伍向太阳”,不知某位前途无量的同志当即哼了一首“我们的队伍晒太阳”,一排听见的人都笑得抖了起来,万幸的是没有被教官逮到。每一顿饭谦琴那桌女生吃不下的东西都被她送到我这边来(爱问姐问:为什么你不跟你闺蜜一桌?凌夏天答道:谦琴她人缘太好了,一堆人跟她挤着吃,我正准备开路时,我那帮姐妹拽着我去另一桌),最后一天晚饭她们居然送来了10多个猪排,没想到我那一桌的姐妹竟超爱吃猪排,姐妹们抢得开心,我也开心,我从来不爱吃那玩意儿。

还看了一部具有教育意义的电影,用我的话来说无非就是教育大家珍惜亲情,我的天居然有女生被感动的抽抽嗒嗒的哭了起来。

最后晚上的军训汇报演出,最后大家都很High的站在板凳上会与荧光棒,真不知道这股兴奋地傻劲儿是打哪儿来的。

小学的小学作文1100字 篇3

今天,我登上了从武汉飞向呼和浩特的飞机,坐在柔软的座椅上,我看见了碧蓝的天空、洁白的云朵……

那蓝天是妈妈;娇小的白云,是活泼的小朋友。蓝天妈妈又像一位神奇的魔术师,她那藏着秘密的斗篷,会变幻出各种各样的东西。云,又像设计师,它能变出怒吼的狮子,真够威风;蹦跳的兔子,真可爱……

“呼和浩特已到,请……”这是从广播里传出的声音。我们要下飞机了!

“啊!好冷啊!这里和武汉的温差好大!”我说。“好想快点到宾馆!”

在去宾馆的路上,我看见的所有房子都有一个小尖顶……

这不,一会儿就到了宾馆。里面真高级,还有洗衣粉!

“哈!明天还有新的旅程,嗯!好困啊!”我说。

“呼噜噜,呼噜噜!”

沙漠

“啊!妈妈,今天我们要去哪啊?”我边伸懒腰边问。

“今天去大沙漠!”妈妈兴奋的说。

“上车”,导游说:“快点!”

“哎哟!你踩到我的脚了!”

“怎么──?”

“往前走!!”

“哎!!”

一大群人探访沙漠的行程开始了。

一年级上册车导游就开始绘声绘色地讲起来……

一路上,看到的都是田地、房子或者羊、奶牛。白云还是那么洁白无暇……

“正前方是沙漠入口,大家到左边穿沙袜子”导游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

穿戴整齐以后,我们去坐了沙漠越野车,沙漠起伏的坡度和飞快的车速引起车里一阵阵惊叫声。从越野车往外看,就觉得沙漠很美丽:沙子上的波纹,让我们仿佛看到雪白的浪花,而我们就好像在沙海里航行……

“我们去骑骆驼吧!”我建议。

“OK!”妈妈说。

我们去骑骆驼了。我们的驼队共有七人,由一个看养员带领。骆驼起身的时候很可怕,“呼”地一下就站了起来。我骑的骆驼是浅黄色的,驼峰是歪的,不过没关系,因为我正好被夹在两个驼峰的中间。妈妈那只还边走边拉屎呢!骆驼行走时,我还是觉得很害怕。

没过多久,天开始下小雨了。不过我们不用走路了,正好要去滑沙。当然是我先滑的,可是我根本滑不下去,像只虫子一样缩动着。该妈妈了,只见她“轰”的一声眨眼就冲了下来,下来之后就眉飞色舞地讲有多么好玩,我真嫉妒,真想再来一次。可是,时间不够了。我依依不舍地离开了。

美丽的草原我的家

今天我们要去呼伦贝尔大草原。我们还要在那骑马呢!

一路上,车里都非常吵闹,大家都在谈论,有的在说以前骑马的经历,

“到了,下车吧!”导游说。“前面有个马场,想骑马的跟我来。”

“小孩儿先来”!一位身穿蒙古袍的爷爷说。然后一个叔叔把我抱上了马背。我好害怕,这匹马跑得跌跌撞撞的,不一会儿马就跑快了,又稳又好,听人说骑马不是屁股痛就是腿痛。但我却是肚子颠得痛。

“你们知道这儿为什么叫呼伦贝尔吗?”导游问。

“不知道”我们齐声回答。

“从前,有个姑娘叫呼伦,有个小伙儿叫贝尔。他们后来成了夫妻……”导游开始讲故事了。

“哦,原来湖的名字就是两个人的名字啊!”我们大家听后都连连点头。

现在,我们去看看敖包吧!原来敖包是用石头堆成的。还用来祭神、祭祖呢!我们都按照蒙古族的习俗围着敖包顺时针转三圈,还心中许愿了。草原上有很多的草,根本看不到边,而且很少有树。听导游说因为今年雨水少了,本来现在是草原最肥美的时候,但是草尖儿有点发黄了。

“现在,我们下去拍照吧!”咔嚓,咔嚓,到处都是照相机的声音。

晚餐是在蒙古包吃的,里面的菜没有我想象中的美味,不过水煮羊肉还是挺香的。

时间不早了,我们在草原的行程结束了。

返航

我们今天要回家了。

“哦!我好想再多住几天啊!”我说。“不过我也喜欢坐飞机,看那些白云。”

短暂的沉默。

“下—去—交—房—卡—!”响亮的声音打破了宁静,那是杨队长在说话。

“上车,我们现在去机场。”导游说。

到机场了,我们看见了一座雕像在道路旁矗立着,雕刻得真细致,五官都是一丝不苟。当然,右面就是飞机场了。

上了飞机,我的心情很愉快,又可以看一次美丽的云朵,而且终于可以回到自己的家了。

小学的小学作文1100字 篇4

生命属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愧疚。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奋斗。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宝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弃,一生都碌碌无为。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力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人公的朋友--比尔。曾经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弃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疑惑,生命难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难道真的为了生命,连爱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后来我发现: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爱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体会到这一点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只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小学的小学作文1100字 篇5

生命属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愧疚。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奋斗。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宝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弃,一生都碌碌无为。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力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人公的朋友--比尔。曾经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弃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疑惑,生命难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难道真的为了生命,连爱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后来我发现: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爱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体会到这一点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只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小学的小学作文1100字 篇6

据说龟兔赛跑以后,小乌龟赢了,在动物界里出了名。

小兔整天唉声叹气,懊恼万分,连乌龟都比不过,真是把兔子国的脸丢尽了。

兔子国为了夺回面子,决定和乌龟国再比一次。赛前,成千上万的记者采访了小乌龟:“请问您背着这样重的壳是怎样赢的?”小乌龟满不在乎地说:“兔子国选手的那个鸟样,跑也没跑完就睡觉,我能不赢吗?”一大堆记者又采访了很多个问题。小乌龟答也答不过来,比赛马上要开始了。

这时乌龟国的乌龟和兔子国的兔子都信心十足,神采奕奕。冠军将会赢得一个非常大的冠锋。冠锋价值十几亿动物币(动物币是在每个动物国都通用的,每个动物国组合起来就是动物界)。为了那价值十几亿动物币的冠锋,选手们发誓一定要比赛好,为祖国赢得财富和荣誉。

于是一场紧张而又激烈的比赛开始了。动物裁判说,这次比赛谁赢了不仅可以获得冠锋,而且还可以品尝山珍海味。动物们一听,更羡慕兔子和乌龟了。

第一个项目:翻跟斗。嘿,翻跟斗谁不会啊,就连慢吞吞的乌龟都会。于是翻跟斗开始了。兔子一翻一翻,很普通,赛场上都翻了一圈了,还是老样子,也没动物喝彩。轮到乌龟了,只见乌龟来了个绝招--斗角称,乌龟把头顶在地上,脚又一撑到了半空中,而且还变起了魔术,把观众们都看的眼花缭乱。接着,乌龟到了地上,把头缩到龟壳里面,在地上来了个龙卷风。它耍完这一招后,又摆出个无与伦比的造型,真是酷呆了。评委给了它110分。兔子急得哭了起来,它的跟斗因为没有创新才得了20分。

第二个项目:武术对打。嘿,武术小乌龟可是练过的。于是一声令下,比赛又开始了。这回小乌龟先来个高刃爆,高刃爆就是再碰到对手之前,对手就感到一阵麻痛。等碰到对手以后就犹如刀戳过自己一样。让对手防不胜防。这时整个体育场震爆了。接着又有一阵雷到他手上,像兔子捶去,那可是十万伏特的电压啊。整个体育场都被电到了,仿佛核弹爆炸。兔子被电以后眼睛就泛白了,毛也张开了,耳朵也被乌龟打掉了一只。这还不算什么,更严重的是兔子的骨头都被打断了,颅脑都打出血了,身子还有静电呢。小兔子受了重伤,医生赶紧上来抢救。动物评委给乌龟110分。哇,总分就有220分了。兔子好一会才抢救过来,评委看他它可怜给它5分。兔子国的公民难过死了。

接下来第三个项目:跳跃比赛。小兔子虽然多处受伤,但也不甘示弱,打起精神来继续参赛,目的是要打败乌龟。可是他差点就跳过了,他跳的时候正好碰到了栏杆,把脚给碰了一下,啊的一声摔了下来。顿时他又被送进医院去保养,评委给了它15分。对他不错了。乌龟又华丽的一跳,跳过之前,他先来个龟壳滚动,接着强力跳跃,又完美的落地,做出胜利的姿势,评委给了它180分。比赛结束了。乌龟得了400分。兔子的了40分。都会有奖励分数的,奖励分数是20%,每个动物的分数除以5就是奖励的分数。乌龟赢了,他得到了冠锋,是乌龟国的骄傲。于是他将冠锋拿回了国,用冠锋金锤把冠锋砸开。顿时很多奖品都掉了出来,其中有一张空白支票,可以任意填写金额。这回乌龟国发财了,于是他们写一古戈尔,几步走到银行去取钱,他们领到了一古戈尔乌龟币,可以用到世界末日那一天。还可以被邀请到山珍海味的地方。

小学的小学作文1100字 篇7

“以后小心点,改改你那毒舌和火爆脾气。”淡然的语气,好像事不关己一样,除了乐凯,还有谁会用这种语气和落樱说话?“丫丫的谁要你管……”落樱的话越来越小声,她现在已经完完全全地熟悉了乐凯的性格。刚开始冒险时,乐凯的行为可以说比三岁小孩还幼稚,那时候她一直都是大姐大。随着时光的飞跃,乐凯已经变得越来越成熟,现在的他,就真真正正变成一个11岁的男孩。而落樱却喜欢以前那个幼稚的他。但这不可能了,不是么?乐凯,原本只是一只丑陋的毛毛虫,后来,他变得成熟,静静地用茧包裹住自己,到最后,蜕变成一只完美的蝴蝶。一只完美的蝴蝶,可能用茧包裹住自己,重新做回一只胆小懦弱的毛毛虫吗?答案当然是不可能。但是——落樱并不高兴,她现在只不过是一个蠢蠢欲坠,快要从枝头上摔下来,变成肉饼的茧。仅此而已。

“那好,我不管你了,你摔成肉酱我还挺想庆祝一下。”乐凯勾唇一笑,轻轻地把放在落樱腰间的手抽离。云霄中,他的身影若隐若现,唯一不变的是他嘴边妖孽的笑。落樱原本下落的速度从缓慢变为急速。

“啊啊……”在落樱即将落地的0.0000001秒钟,乐凯一个漂亮的闪身,不费吹灰之力就稳稳地把落樱接住并放在地上,但他的眼神却不曾在落樱身上停留过。“美丽的小姐,我务必要提醒你一下,你走光了。”“啊。啊?啊!啊——”

(独家爆料:落樱的表情:满不在乎→呆泄→醒悟→吃惊外加惊天动地的惨叫)

落樱把晚礼服扯了扯,准备和乐凯来一场大眼瞪小眼之战。但人家乐凯的目光没有一丝在落樱的身上,他的眉头紧锁,眼神中的警惕消失,紧握的左拳头渐渐松开,右手微微抬起,形成的龙卷风也变成了一股清爽的凉风。“躲躲闪闪,似乎不是你们的作风,冰魂冰魄。”冷淡的语气,这似乎已经是乐凯的极限。看来,他对她们的好感可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凯,我们只能躲,凭你的能力,能让我们不再躲避下去么……”“唔……乐乐真是个大坏蛋!让人家再躲一会儿就不行嘛!”“魂!小时候你可从不会向凯撒娇,怎么现在这么擅长了?”“那是!我向你撒娇撒习惯了嘛……”“嗯哼?你说什么?”“没没没,我什么也没说……”一个卡哇伊的声音和一个冰冷的,和乐凯没什么两样的声音。“魂魄之翼!”一个扮成18岁的妙龄少女从天而降(她们和乐凯小时候可是最好的玩伴,一起度过了3年,三个人现在都是11,还有一个男孩子,下面即将揭晓),抱着一个可爱的天使娃娃。她的小脸圆嘟嘟的,但却十分精致,活像个放大版的SD娃娃,也难怪落樱一见到她就冲上去摸着、捏着她软软的光滑的小脸。(魂:o(╯□╰)o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樱:⊙0⊙好滑啊,捏起来好舒服的说~)

“从4岁就呆在这里,都快发霉了。呆了整整7年,总算盼来了一个人,你……”冰魄一翻身,静静地走到了乐凯的身旁。“天陌……怎么样了……”沉默了许久,乐凯发话了。“他……”冰魄听到这个字眼,眼中的光芒黯淡了下来。看着她欲言又止,十分忧虑的样子,乐凯轻轻拥她入怀。眼泪,浸湿了乐凯的衣服。“他……现在是……蝶龙的……二护法……”乐凯的眼瞳猛然睁大,仇恨的火焰在他的眼中升腾,抱着冰魄的手不由得变得更紧。

电光火石间,乐凯的瞳子猛地收缩,抱着冰魄,推开冰魂,拉过落樱,跳上冰台,而冰魂也展开了粉红色的羽翼飞到半空中。“嗖嗖嗖嗖——”几根三米长的冰矛射在了地面上,入地三尺。郎爽的笑声,曾经属于天使的微笑。但现在,却变成了恶魔的冷笑,噩梦的前奏……

就是这时候,乐凯的世界有了恨,也多了爱……

敬请期待十四集,噬魂天陌!

小学的小学作文1100字 篇8

每个人的爱好兴趣多种多样,有新奇绝妙的,有平淡无奇的,我的爱好虽不新奇,却很广泛其中有看书.打羽毛球.游泳.打电脑等等,有时就连爸爸也时常感叹。而在这么多的爱好中,我还是对看书情有独钟。

记得我在上幼儿园时就喜欢看小图书。到了上小学的时侯,爸爸给我买的书籍不计其数,也订了各种各样课外书。我一有空闲的时间就沉醉在那优美搞笑的语句和丰富的想象中。有一次我正坐在沙发上看“格林童话”,不知不觉就睡着了。还做了个梦,梦里全是王子与公主的美满结局,英雄打败恶人的胜利场面。忽然妈妈把我叫醒了,我才知道原来是在做梦。而在梦里,一切都看的那么清楚,似乎还听到了人们的欢呼声和呐喊声,还有热烈的鼓掌声,妈妈的一席话惊醒了我:“别做白日梦了,还不快来吃晚饭。”我闻到了一阵阵香味,原来那真的是一场梦呀! 记得还有一次,当我全神贯注着在看《万千世界之谜》时,爸爸突然叫我去写一篇作文,可我当时没有听见。看着,看着。不知不觉便置身于万千世界的场景中。我也似乎来到了万千世界中,想象:外星人邀请我去它们的星球坐客,当我到它们的星球的之后发现它们的科技非常发达,简直不可思议。不知不觉已经到了下午,爸爸看见我还靠在沙发上没去写作文,就大发雷霆的对我怒吼:“叫你去写作文,你怎么还靠在沙发上啊!”我顿时被惊醒的回答道:“我会写一篇让你大开眼界的作文。”当爸爸看完我的作文时目瞪口呆的说:“好!好!好!”

原来多看书能让人增加知识与智慧,这就是我情有独钟的兴趣和爱好。

每个人的爱好兴趣多种多样,有新奇绝妙的,有平淡无奇的,我的爱好虽不新奇,却很广泛其中有看书.打羽毛球.游泳.打电脑等等,有时就连爸爸也时常感叹。而在这么多的爱好中,我还是对看书情有独钟。

记得我在上幼儿园时就喜欢看小图书。到了上小学的时侯,爸爸给我买的书籍不计其数,也订了各种各样课外书。我一有空闲的时间就沉醉在那优美搞笑的语句和丰富的想象中。有一次我正坐在沙发上看“格林童话”,不知不觉就睡着了。还做了个梦,梦里全是王子与公主的美满结局,英雄打败恶人的胜利场面。忽然妈妈把我叫醒了,我才知道原来是在做梦。而在梦里,一切都看的那么清楚,似乎还听到了人们的欢呼声和呐喊声,还有热烈的鼓掌声,妈妈的一席话惊醒了我:“别做白日梦了,还不快来吃晚饭。”我闻到了一阵阵香味,原来那真的是一场梦呀! 记得还有一次,当我全神贯注着在看《万千世界之谜》时,爸爸突然叫我去写一篇作文,可我当时没有听见。看着,看着。不知不觉便置身于万千世界的场景中。我也似乎来到了万千世界中,想象:外星人邀请我去它们的星球坐客,当我到它们的星球的之后发现它们的科技非常发达,简直不可思议。不知不觉已经到了下午,爸爸看见我还靠在沙发上没去写作文,就大发雷霆的对我怒吼:“叫你去写作文,你怎么还靠在沙发上啊!”我顿时被惊醒的回答道:“我会写一篇让你大开眼界的作文。”当爸爸看完我的作文时目瞪口呆的说:“好!好!好!”

原来多看书能让人增加知识与智慧,这就是我情有独钟的兴趣和爱好。

小学的小学作文1100字 篇9

今天,我登上了从武汉飞向呼和浩特的飞机,坐在柔软的座椅上,我看见了碧蓝的天空、洁白的云朵……

那蓝天是妈妈;娇小的白云,是活泼的小朋友。蓝天妈妈又像一位神奇的魔术师,她那藏着秘密的斗篷,会变幻出各种各样的东西。云,又像设计师,它能变出怒吼的狮子,真够威风;蹦跳的兔子,真可爱……

“呼和浩特已到,请……”这是从广播里传出的声音。我们要下飞机了!

“啊!好冷啊!这里和武汉的温差好大!”我说。“好想快点到宾馆!”

在去宾馆的路上,我看见的所有房子都有一个小尖顶……

这不,一会儿就到了宾馆。里面真高级,还有洗衣粉!

“哈!明天还有新的旅程,嗯!好困啊!”我说。

“呼噜噜,呼噜噜!”

沙漠

“啊!妈妈,今天我们要去哪啊?”我边伸懒腰边问。

“今天去大沙漠!”妈妈兴奋的说。

“上车”,导游说:“快点!”

“哎哟!你踩到我的脚了!”

“怎么──?”

“往前走!!”

“哎!!”

一大群人探访沙漠的行程开始了。

一年级上册车导游就开始绘声绘色地讲起来……

一路上,看到的都是田地、房子或者羊、奶牛。白云还是那么洁白无暇……

“正前方是沙漠入口,大家到左边穿沙袜子”导游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

穿戴整齐以后,我们去坐了沙漠越野车,沙漠起伏的坡度和飞快的车速引起车里一阵阵惊叫声。从越野车往外看,就觉得沙漠很美丽:沙子上的波纹,让我们仿佛看到雪白的浪花,而我们就好像在沙海里航行……

“我们去骑骆驼吧!”我建议。

“OK!”妈妈说。

我们去骑骆驼了。我们的驼队共有七人,由一个看养员带领。骆驼起身的时候很可怕,“呼”地一下就站了起来。我骑的骆驼是浅黄色的,驼峰是歪的,不过没关系,因为我正好被夹在两个驼峰的中间。妈妈那只还边走边拉屎呢!骆驼行走时,我还是觉得很害怕。

没过多久,天开始下小雨了。不过我们不用走路了,正好要去滑沙。当然是我先滑的,可是我根本滑不下去,像只虫子一样缩动着。该妈妈了,只见她“轰”的一声眨眼就冲了下来,下来之后就眉飞色舞地讲有多么好玩,我真嫉妒,真想再来一次。可是,时间不够了。我依依不舍地离开了。

美丽的草原我的家

今天我们要去呼伦贝尔大草原。我们还要在那骑马呢!

一路上,车里都非常吵闹,大家都在谈论,有的在说以前骑马的经历,

“到了,下车吧!”导游说。“前面有个马场,想骑马的跟我来。”

“小孩儿先来”!一位身穿蒙古袍的爷爷说。然后一个叔叔把我抱上了马背。我好害怕,这匹马跑得跌跌撞撞的,不一会儿马就跑快了,又稳又好,听人说骑马不是屁股痛就是腿痛。但我却是肚子颠得痛。

“你们知道这儿为什么叫呼伦贝尔吗?”导游问。

“不知道”我们齐声回答。

“从前,有个姑娘叫呼伦,有个小伙儿叫贝尔。他们后来成了夫妻……”导游开始讲故事了。

“哦,原来湖的名字就是两个人的名字啊!”我们大家听后都连连点头。

现在,我们去看看敖包吧!原来敖包是用石头堆成的。还用来祭神、祭祖呢!我们都按照蒙古族的习俗围着敖包顺时针转三圈,还心中许愿了。草原上有很多的草,根本看不到边,而且很少有树。听导游说因为今年雨水少了,本来现在是草原最肥美的时候,但是草尖儿有点发黄了。

“现在,我们下去拍照吧!”咔嚓,咔嚓,到处都是照相机的声音。

晚餐是在蒙古包吃的,里面的菜没有我想象中的美味,不过水煮羊肉还是挺香的。

时间不早了,我们在草原的行程结束了。

返航

我们今天要回家了。

“哦!我好想再多住几天啊!”我说。“不过我也喜欢坐飞机,看那些白云。”

短暂的沉默。

“下—去—交—房—卡—!”响亮的声音打破了宁静,那是杨队长在说话。

“上车,我们现在去机场。”导游说。

到机场了,我们看见了一座雕像在道路旁矗立着,雕刻得真细致,五官都是一丝不苟。当然,右面就是飞机场了。

上了飞机,我的心情很愉快,又可以看一次美丽的云朵,而且终于可以回到自己的家了。

小学的小学作文1100字 篇10

卖麻团了,卖麻团了……又是这该死的叫卖声把我从梦中吵醒,不用说,现在是五点三十分,离我该起床的时间还有半小时。

不知怎地,就在最近,我们这来了一个卖麻团的老头子,他每天五点半的时候就开始叫卖了,无论是平时,还是周末;无论是晴天,还是刮风下雨,都雷打不动。每天都是他搅乱了我的好梦,我本应在六点起床,这时候被他吵醒,让我睡又不敢睡,起又不想起,只好在床上翻来覆去,白白浪费半小时的时光,别提有多难受了,为此我对这个卖麻团的十分痛恨,听到这个叫卖声就头痛心烦,不知在心里恶狠狠地骂过他多少次了。

然而直到有一天,我对这个卖麻团的老爷爷的看法,一下子改变了。

那是一个很晴朗的星期天的早晨,我照例还是被这可恶的叫卖声吵醒,我用被子紧紧捂住头,心里别提有多狠这老头了,难得有这么一个休息日,也不让人好好睡个懒觉,真是可恶!忽然,在声声刺耳的叫卖声中,传来了一声又一声百灵鸟的啼鸣声,清脆悦耳,宛转悠扬,我的心不禁一动,反正也睡不着,不如出去看看早晨的景色,顺便看看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老人,手艺究竟如何,于是我掀开被子,麻利地穿了起来。

我拿了点零钱,走出家门,嘿,好晴朗的天哟,天空一碧如洗,阳光灿烂,我的心一下子也开朗起来。我顺着叫卖声找寻那位卖麻团的老人,远远就看见一个老人被一大群孩子围着,我心想,怪不得天天来叫卖,原来生意不错。我赶忙紧走几步,走近一看,心中不由得有些吃惊,我心中卖麻团的是一个全身沾满油污、邋遢龌龊的人,没想到眼前的这位老人他穿一件洗得发白的旧军装,却上下整洁得体,显得干练精神。我暗暗产生了几分好感,递过手中的零钱,说:给我来两只。老人一手接过钱,另一只手拿起一双筷子和一只方便袋,夹出两只麻团放到袋子里温和地说:小心,拿好。我接过来,拿出一只,咬了一口,真是又香又脆,口感极佳,味道好极了,我不禁对他喜欢起来,细细地打量着他:饱经风霜的脸上留下道道岁月刻磨的皱纹,身体硬朗,脸上始终对孩子洋溢着可亲的笑容,怪不得孩子围了一大圈,怪不得孩子这么愿意吃,怪不得天天来叫卖……我满怀惬意吃着麻团往回走……

谁知刚走了几步就被老人叫住了,我的心不由得咯噔一下,心想我不是刚付过钱吗,怎么,想讹我?我心中刚升起的对他的好感一下子风吹云散,荡然无存了,我愤怒地转过身,刚想发作。谁知这位老人从口袋里掏出四块半钱递给我,歉意地对我说:小同学,刚才忙,没功夫找你钱,实在对不住。我莫名其妙,他忙说:你给了我五块钱。我恍然大悟,原来因为着急,没在意错把五块当成五角了,望着老人递过来的钱,想起自己头脑里的念头,我的脸红一阵白一阵,不知怎么办才好,老人看到我这样,关切地问:小同学,怎么啦?哪儿不舒服?我无言以对,我真恨我自己,我怎么能用这样的眼光来看待这样一位用辛苦劳动养活自己的老人呢?我忙把老人递过的钱又伸了过去,说:没什么,全买了。老人将剩下的麻团全给了我,说:多两只,免费赠送。我说什么也不肯收,可老人笑呵呵地说:这就算是亏本大甩卖,买五赠一吧。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

望着老人越来越远的背影,我对他产生了无比的敬意,我的心中也不禁感慨万分:平时所接触的小商小贩们,他们都是以次充好,以少充多,欺骗顾客,人与人之间哪有什么诚信?今天,这个老人为我上了生动的一课,人间需要诚信,更要爱惜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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