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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星级化评定实施方案 篇1
自20xx年首次举办以来,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反响良好、影响广泛,是一项大学生发现身边榜样、重新认识同龄人生存状态和价值追求的活动,也是一项大学生教育自己、启发自己、鼓舞自己的活动。它从一个全新的角度,展现当代大学生的青春风采,为当代大学生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服务大学生的成长成才。学生处现拟举办“寻找身边的榜样——第二届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xx年11月
二、组织单位
主办:学生处
三、参评基本条件
1、16、17级在校学生;
2、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思想进步,品行端正,文明守纪,道德品质优良;
3、具有高度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有一定的榜样示范作用,并能接受学校、教师和同学的监督;
4、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5、参评项目只可任选一项。
四、评选项目和要求
(一)博学之星
1、博闻强识、博览群书、知识面宽广;
2、学习态度端正,有超于他人的求知欲望,能很好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3、拥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刻苦的学习精神,具有优秀的学习方法,学习成绩达到优秀及以上,在考试中诚实作答、无作弊行为,无不及格课程。
(二)创新之星
1、积极参与各级各类学术科技活动和竞赛,崇尚科学、追求真知,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有技术成果或发明创造,曾在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其科研课题获校级或以上奖次的个人;
3、积极参与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的竞赛并成绩突出者。
(三)公益之星
1、秉承志愿服务理念,弘扬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及其他各种社会公益活动;
2、在各种志愿服务和其他社会公益活动中做出较为突出的贡献、有感人事迹、服务时间长并能产生积极影响;
3、在志愿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赢得广泛认可与赞誉。
(四)文体之星
1、具有专业的艺术素养,较高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形象良好;
2、在美术、音乐、舞蹈、书法、摄影、文学、体育等方面有突出特长,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艺术团体的活动,曾在各类才艺比赛中获奖;
3、坚持日常锻炼,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或在校内外体育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五)服务之星
1、担任学生干部时间不少于一年,具有独当一面的工作能力和创新务实的工作作风;
2、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完成学校、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有服务同学的意识,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声誉,在管理工作中细致入微、顾全大局;
3、踊跃参加校外组织的服务社会的有关工作,并能提供相关证明。
(六)绿色之星
1、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环境意识,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支持、参与并推动环境保护公益活动的开展;
2、长期坚持从我做起,从身边的事做起,积极参与环保工作,具有先进性和典范性;
3、对环保事业做出具体贡献,在相关环保竞赛中获得名次者,其先进事迹对我校同学具有明显的导向和示范作用。
五、活动流程
(一)系部初选(11月1日—11月15日)
1、各班评选出每项“校园之星”候选1名,并确定1名学生会主要干部作为联系人。
2、候选人自行在网上下载申报表(附件1),并将纸制申报表和申报材料(事迹材料400字、事迹简介200字以内、参赛宣言50字以内、获奖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材料题目用小二黑体,正文用三号仿宋,行间距25磅。分别打印,按序装订。交到系里团组织,系团组织每项选取5份纸质版申报材料经系审核,加盖所在系团总支公章,务必于于11月15日前交至学生处。
3、投票阶段(11月17日到11月22日)
以投票方式最终评选。共设学院微信网络投票、学生投票、参赛选手投票、各系代表投票、四个投票环节最后将每个环节所得票数汇总得出总成绩,并排名。每项一等奖十名,二等奖二十名,三等奖三十名,参与奖若干。
(二)总结表彰(11月25日)
1、评选单项第一的个人由活动组委会授予东营科技职业学院第二届“校园之星”荣誉称号,颁发证书。
2、评选单项第二、第三名的个人由活动组委会东营科技职业学院第第二届“校园之星”提名奖荣誉称号,颁发证书。
3、根据各系组织活动的情况,评选两个优秀组织奖,颁发证书。
4、举行颁奖典礼,并通过事迹报告会、事迹汇编、宣传栏等形式对校园之星的事迹进行宣传。
六、活动要求
请各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宣传,切实注意扩大参与面,逐步扎实选拔推选,把握活动进度,树立一批优秀大学生的典型,为大学生追求拼搏进取精神、彰显青春风采提供舞台。
学校星级化评定实施方案 篇2
一、活动目的
为营造充满活力、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锻炼同学们对不同生活的尝试,提高同学们的综合素质。通过本次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活动,给同学们一个展示才艺的舞台,让同学们在学习中健康成长,体现和谐校园新气象,展现当代学生新风貌。
二、活动主题
“创新风采、星耀自我”
三、主办单位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院学生会
四、比赛形式
才艺比赛(形式不限,如:演唱、舞蹈、乐队、语言类等)
五、活动时间
六、活动地点
大学生活动中心
七、工作安排
1、宣传工作(负责部门:宣传部)
(1)比赛前期制定宣传方案,结合比赛主题进行形式多样的前期宣传。充分利用学校现有资源,进行全方位的比赛宣传,(例如:海报、展板、微博投票等)保证在10月29日前完成主要宣传工作。
(2)负责采集比赛的图片和影像资料并制作成DV并保存。
(3)在比赛结束后,利用采集到的图片以及其他资料进行后期的总结宣传。
2、组织工作(负责部门:组织部、办公室)
(1)负责比赛前期的策划工作。
(2)组织分配各部门比赛前的工作。
(3)维持比赛现场秩序
(4)协调比赛当天的`各部门工作。
(5)处理比赛进行中出现的各项紧急情况。
(6)负责比赛节目之间的催台。
3、舞台及后勤工作(负责部门:学习部、生活部、公关部)
(1)负责比赛舞台的设计、布置、道具的准备以及舞台布置所需物品的采购。
(2)比赛前了解设备情况,安排专人负责灯光、音响等关键设备的调试和配合以及比赛需要的其他舞台用具。
(3)负责清理舞台上的道具及会后的现场卫生清理。
(4)负责比赛需要的各种调动气氛物品,如:荧光棒、鲜花、烟花等。
(5)公关部负责本次比赛募集资金,赞助费用必须于10月25日之前落实,以便于其他部门工作的顺利展开。
4、节目工作(负责部门:文体部、女工部、礼仪队)
(1)负责节目的排练、指导及相关方案制定。
(2)负责演员的化妆、比赛节目需要的服装租凭及保管、节目道具的准备、及整个比赛顺序的确定。
5、比赛后期工作安排
(1)舞台组负责所有舞台设备的整理和归还以及活动现场的清理工作。
(2)宣传部负责所有展板的收回。
(3)节目组负责所有演员服装的收回和归还以及其他表演用具的整理。
(4)公关、后勤组负责归还其他后勤工具。
八、比赛流程
1、初赛
地点:多媒体教室
具体流程:
(1)根据前期(10月22日——10月26日)报名参加的同学进行顺序排名。依次进行初赛。
(2)评委:院学生会及各系学生分会主席团。
(3)初赛分为自我介绍、才艺展示两个部分。
(4)自我介绍:时间为20秒。要求突出个人气质,语言表达流畅。
(5)才艺展示:时间不定。任意才艺皆可。
(6)从中选出20名选手进入决赛。
2、决赛暨颁奖典礼
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
具体流程:
(1)根据初赛晋级选手随机排序。
(2)评委:老师、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3)决赛暨颁奖典礼分为选手才艺展示、评委点评、奖项揭晓及颁奖典礼四个部分。
(4)开场舞:由院学生会文体部提供节目。
(5)自我介绍:要求选手自备录像影音结合现场进行自我介绍。
(6)才艺展示:选手依次进行才艺展示,展示自我风采。评委现场打分。
(7)评委点评:评委在节目衔接中进行现场点评。
(8)由主持人公布比赛成绩以决定名次。
(9)比赛奖项分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最佳风采奖一名、最佳人气奖一名、优秀奖两名。
(10)比赛颁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最佳风采奖、最佳人气奖及优秀奖依次颁发证书并发放礼品。
九、比赛后期总结与宣传工作
1、比赛结束后期学生会各部进行比赛工作总结,并召开全体院学生会大会对此次比赛进行工作总结。
2、宣传部利用采集到得图片以及其他资料进行后期的总结宣传,以扩大学生会在全校的影响力。
学校星级化评定实施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学前教育实际情况,提升我县学前教育保教质量,激发各幼儿园办园活力,促进我县学前教育更加均衡优质特色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幼儿园开展办园水平星级评定工作。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改善办园条件,强化队伍建设,深化课程改革,提升办园内涵,提高保教质量,打造幼儿园特色,促进幼儿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
二、评定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
三、评定内容
星级评定内容主要包括办园条件、行政管理、队伍建设、安全卫生、保育教育和办园绩效6 个方面,20 项指标(见附件)。
四、评定办法
幼儿园星级评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组织一次,采取平时工作与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方式综合确定评估等级。星级评定等级认定使用计分制,总分为200 分,得分在 180 分以上的为五星级幼儿园,得分在 160-179 分之间的为四星级幼儿园,得分在 120-159分之间的为三星级幼儿园,120 分以下,不定等级。原则上省级示范幼儿园必须达到五星级,省级一类幼儿园必须达到四星级及以上,省级二类幼儿园必须达到三星级及以上。
(一)幼儿园自评。各幼儿园认真对照《桓台县幼儿园办园水平星级评定标准(试行)》开展自查自评。通过自查自评,查找问题和短板,建立问题台账,及时进行整改,积累工作经验,形成自评报告和自评得分,于每年9月份提报县教育和体育局学前教育科。
(二)县教育和体育局评估认定。县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幼儿园平时工作与日常不定期检查情况,结合幼儿园年检工作的开展,集中进行幼儿园星级评估认定。评定工作采取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查阅档案、教师座谈、问卷调查、日常工作(群众投诉和满意度)等方式进行,广泛采集评估信息,汇总意见,最终根据得分确定星级。
五、结果运用
县教育和体育局将幼儿园星级评定结果进行公开发布,并在幼儿园门口设置星级标识牌,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对于星级评定等级较高的幼儿园,县教育和体育局将择优推荐参加上一级省级幼儿园分类认定和各级各类评先树优。对于未评上星级的幼儿园将视为年检不合格,并视情况降低分类认定等级、取消申报下一年度普惠性幼儿园资格、缓拨或停拨生均公用经费(补助经费)等,直至取消办园资格。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取消星级幼儿园评定资格:
(一)在党风廉政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和其他教育热点问题上,引起社会强烈不满和造成较坏影响的;
(二)有虐待、歧视、恐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儿童以及侮辱儿童人格等损害儿童身心健康行为的;
(三)发生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严重伤害或恶劣影响的;
(四)因疫情防控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存在违规招生、违规收费、虚假宣传等违规办园行为的;
(六)违背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经查实存在“小学化”倾向的;
(七)舆情处置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引发重大舆情的;
(八)有严重违法乱纪犯罪行为的;
(九)不服从县教育和体育局监督和管理的。
学校星级化评定实施方案 篇4
为树立典型,创设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激发学生勇于争先的进取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增强校园活力,政教处将在本学期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1、孝亲之星;
2、礼仪之星;
3、爱心之星;
4、诚信之星;
5、勤俭之星;
6、拼搏之星;
7、进步之星;
8、学习之星;
9、才艺之星;
10、管理之星。
二、评选标准
1、孝亲之星:孝敬父母,关爱长辈,理解、体谅父母,尽力为家庭分忧解难。
2、礼仪之星: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对人有礼貌,尊老爱幼,同学友好相处,举止文明,尊重他人,乐于助人。
3、爱心之星:在帮助同学克服困难,资助贫困学生方面有优秀表现,或者在参加社会献爱心活动方面有突出表现。
4、诚信之星:诚实守信,言行一致,不说谎话,知错就改,拾金不昧,答应别人的事一定要做到,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及时归还。
5、勤俭之星: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进取,成绩突出,生活简朴,不摆阔气,不讲吃穿,不乱花钱。
6、拼搏之星:不怕挫折,知难而进,自立自强,人格高尚,积极乐观;对待生活、学习有一种坚韧不拔的意志和百折不挠的精神,有较强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
7、进步之星: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积极端正,勤学好问,思想态度端正,各科成绩平均分进步显著。
8、学习之星:聪明好学,品德优良,在奥赛或联考中取得突出成绩。
9、才艺之星:具有文艺、书法、美术、体育等特长,热心文娱活动,积极代表班级、学校参加各级各类文艺比赛,取得优异成绩。
10、管理之星:能以身作则,工作认真负责,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是老师的好帮手,为班级、年级、学校管理做出突出贡献的干部。
三、评选条件
凡申报校园之星的学生必须是郸城一高正式在校生,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事迹感人,有一定的榜样示范作用。
四、评选流程
1、班级向年级推荐:全校各班每月25号前将候选人的'事迹材料交各年级负责人:高一闻刘伟,高二刘涛,高三周从海。
2、年级每两月评选一次,年级将通知被推荐的候选人填写正式的“郸城一高校园之星推荐表”,表格上的项目要填写齐全。年级评选18位进行表彰并把所有材料在活动结束后都移交学校档案室保存,年级每学期择优向学校推荐:高一6人、高二6人、高三6人。学校评选结果最后进行表彰。
3、评选: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对18位候选人进行评选,最终选出十人为当学期的校园之星。评选时候选人的所在班级要派一名推荐代表用3分钟以内的时间把候选人的事迹介绍给评委,评委根据18位候选人的事迹选出10人。汇总所有评委的选票,按得票的高低初定当学期的校园十星的人选。
4、回访:政教处对初定的校园十星所在班的部分教师、学生进行回访、调查,对不合格的选手进行顺延递补。
5、颁奖、表彰:最终确定的校园十星将颁发荣誉证书、获奖纪念照片。获选的校园十星的照片、事迹、颁奖词制成展板在校园内展示宣传,同时校广播站、《晨曦》报也将进行报道、宣传;特别优秀、典型的事迹学校将向上级部门、报刊推荐。颁奖将在下学期期初教职工会议上举行。
注:学校评选没入选的候选人可继续参加下一学期的校园之星的评选。
五、事迹材料应有的项目
1、推荐班级;
2、推荐候选人姓名;
3、推荐申报项目;
4、推荐理由及事迹简介;
5、事迹详细介绍材料。
六、注意事项
1、班级推荐候选人时要经班委协商提名、全体学生民主评议选举、班主任把关后确定。
2、事迹材料由候选人提供,班级要组织专门小组负责整理。事迹要求真实、具体、典型、感人,文字方面可稍作修饰、润色。事迹材料有弄虚作假、捏造现象的将一票否决。
3、年级推荐的候选人所在班要从本班内选一名语言表达能力较强的同学为本班的推荐代表,与候选人一同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评选会,现场介绍候选人的事迹,为本班选手宣传、拉选票。
4、进入学校评选的18位候选人所在班级的团支书在征得班主任同意的前提下,可带本班3至5名同学参加评选会,为选手鼓劲、加油。
5、校园之星的参选是展现一个班凝聚力和实力的一项活动,要求各班认真对待、组织,把本班真正优秀的模范推举出来,为本班争光、添彩,让更多的学生受到教育、鼓舞。
学校星级化评定实施方案 篇5
一、活动宗旨
为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培养学生良好的日常行为习惯,大力开展校园“小学生养成教育活动”,让学生对文明的认识更加深刻,让全校文明之风更为浓厚。特制定本“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二、评选形式
1、各班评选出4名“校园之星”(即“礼仪之星”、“纪律之星”、“学习之星”、“卫生之星”各1名)。
2、各班级“校园之星”由学校德育处、少先队大队委对推荐学生进行评选认定后,在全校大会上分别授予“礼仪之星”、“纪律之星”、“学习之星”、“卫生之星”称号。
三、评选条件
1、能很好地使用礼貌用语,待人有礼貌,见到老师能主动问好。
2、能和同学友好相处,知道谦让,乐于助人。
3、规则意识强,能自觉遵守《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风文明建设管理制度》。
4、爱清洁,讲卫生,不乱丢纸屑果皮,无乱擦乱写乱画现象。
5、爱护公物,无损坏教学设施现象,个人用课桌椅无涂、刻、挖等情况。
6、能在环境卫生保持、规范课间活动中长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如:主动捡拾校园内果皮纸屑,主动维持班级秩序等)。
7、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学习,成绩在班内良好。
8、有为社区、学校、同学、他人服务的经历。
四、对有下列行为的学生不予参评
1、上课不认真听讲,作业马虎应付或不按时完成者。
2、不按时打扫卫生,随手乱扔乱倒果品纸屑、随地吐痰、破坏环境卫生者。
3、不遵守社会公德,不节约水电、破坏学校公共财产者。
4、在校园内,经常进行追逐打闹、使用不文明用语者。
5、不请假外出、经常迟到、早退者。
6、进电游厅、桌球室、网吧等不宜青少年进入场所者。带手机、游戏机、危险物品来校者。
7、不服从教师及执勤队的管理,多次教育不改者。
8、顶撞、侮辱教师者。
五、评选办法
1、由全班学生根据评选条件评议后,经班委会认定后推荐候选人进行全班投票。候选人对照评选条件简要介绍事迹后,由大家举手表决确定。
2、将各班班级学生按得票数多少推荐为“校园之星”,并填写“校园之星“申报表”。
3、被推荐的“校园之星”经班主任和学校领导审批后,可正式确定为学校“校园之星”。
六、注意事项
1、各班要实事求是,评选过程要充分发扬学生民主。
2、推荐表各项目要填写完整、真实。
3、每名推荐学生要填写好一份“校园之星”申报表。
七、评选时间
第五周为各班级推荐评选阶段,第五周四上交“校园之星”申报表。
八、奖励办法
学校在全校大会上将对获得“校园之星”称号的学生进行通报表扬,颁发证书及奖品,并张贴照片后在马宫中心小学的博客网站和校园宣传栏上公布。
学校星级化评定实施方案 篇6
自20xx年首次举办以来,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反响良好、影响广泛,是一项大学生发现身边榜样、重新认识同龄人生存状态和价值追求的活动,也是一项大学生教育自己、启发自己、鼓舞自己的活动。它从一个全新的角度,展现当代大学生的青春风采,为当代大学生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服务大学生的成长成才。学生处现拟举办“寻找身边的榜样——第二届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xx年11月
二、组织单位
主办:学生处
三、参评基本条件
1、16、17级在校学生;
2、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思想进步,品行端正,文明守纪,道德品质优良;
3、具有高度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有一定的榜样示范作用,并能接受学校、教师和同学的监督;
4、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5、参评项目只可任选一项。
四、评选项目和要求
(一)博学之星
1、博闻强识、博览群书、知识面宽广;
2、学习态度端正,有超于他人的求知欲望,能很好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3、拥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刻苦的学习精神,具有优秀的学习方法,学习成绩达到优秀及以上,在考试中诚实作答、无作弊行为,无不及格课程。
(二)创新之星
1、积极参与各级各类学术科技活动和竞赛,崇尚科学、追求真知,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有技术成果或发明创造,曾在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其科研课题获校级或以上奖次的个人;
3、积极参与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的竞赛并成绩突出者。
(三)公益之星
1、秉承志愿服务理念,弘扬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及其他各种社会公益活动;
2、在各种志愿服务和其他社会公益活动中做出较为突出的贡献、有感人事迹、服务时间长并能产生积极影响;
3、在志愿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赢得广泛认可与赞誉。
(四)文体之星
1、具有专业的艺术素养,较高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形象良好;
2、在美术、音乐、舞蹈、书法、摄影、文学、体育等方面有突出特长,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艺术团体的活动,曾在各类才艺比赛中获奖;
3、坚持日常锻炼,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或在校内外体育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五)服务之星
1、担任学生干部时间不少于一年,具有独当一面的工作能力和创新务实的工作作风;
2、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完成学校、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有服务同学的意识,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声誉,在管理工作中细致入微、顾全大局;
3、踊跃参加校外组织的服务社会的有关工作,并能提供相关证明。
(六)绿色之星
1、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环境意识,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支持、参与并推动环境保护公益活动的开展;
2、长期坚持从我做起,从身边的事做起,积极参与环保工作,具有先进性和典范性;
3、对环保事业做出具体贡献,在相关环保竞赛中获得名次者,其先进事迹对我校同学具有明显的导向和示范作用。
五、活动流程
(一)系部初选(11月1日—11月15日)
1、各班评选出每项“校园之星”候选1名,并确定1名学生会主要干部作为联系人。
2、候选人自行在网上下载申报表(附件1),并将纸制申报表和申报材料(事迹材料400字、事迹简介200字以内、参赛宣言50字以内、获奖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材料题目用小二黑体,正文用三号仿宋,行间距25磅。分别打印,按序装订。交到系里团组织,系团组织每项选取5份纸质版申报材料经系审核,加盖所在系团总支公章,务必于于11月15日前交至学生处。
3、投票阶段(11月17日到11月22日)
以投票方式最终评选。共设学院微信网络投票、学生投票、参赛选手投票、各系代表投票、四个投票环节最后将每个环节所得票数汇总得出总成绩,并排名。每项一等奖十名,二等奖二十名,三等奖三十名,参与奖若干。
(二)总结表彰(11月25日)
1、评选单项第一的个人由活动组委会授予东营科技职业学院第二届“校园之星”荣誉称号,颁发证书。
2、评选单项第二、第三名的个人由活动组委会东营科技职业学院第第二届“校园之星”提名奖荣誉称号,颁发证书。
3、根据各系组织活动的情况,评选两个优秀组织奖,颁发证书。
4、举行颁奖典礼,并通过事迹报告会、事迹汇编、宣传栏等形式对校园之星的事迹进行宣传。
六、活动要求
请各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宣传,切实注意扩大参与面,逐步扎实选拔推选,把握活动进度,树立一批优秀大学生的典型,为大学生追求拼搏进取精神、彰显青春风采提供舞台。
学校星级化评定实施方案 篇7
一、活动时间
3月—4月
二、评选对象
学院全体在校在册学生
三、评选项目
1、学习之星:[勤学智慧之星]
2、励志之星:[自强励志之星]
3、技能之星:[专业竞技之星]
4、干部之星:[率先垂范之星]
5、志愿之星:[志愿服务之星]
6、风尚之星:[道德风尚之星]
7、创业之星:[创业图强之星]
8、创新之星:[科技创新之星]
9、实践之星:[社会实践之星]
10、文体之星:[文体争先之星]
四、总体要求及评选标准
(附件1)
五、组织机构
学院“十佳之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六、活动程序
评选活动分宣传、评选和总结表彰共三个阶段。
(一)宣传阶段(3月29日-4月04日)
1、下发书面评选通知,公布评选办法。
2、通过学院微博、人人、张贴海报、主题班会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评选氛围。
3、学院学生科接受学生咨询,解释评选活动相关事项。
(二)评选阶段(4月上旬—4月中旬)
1、个人申请
有意参加评选且符合条件的学生个人向学院提出参评申请,将申请材料交至学院辅导员处,每人限报一项。申请材料包括:
(1)“十佳之星”申请表(附件2)
(2)20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材料一份。
(3)4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和个人生活照各一张,照片应能够反映参选人事迹和精神风貌。
(4)以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
2、学院初评
学院组织对申请人进行初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的完整性,每项评选出候选人2-3名。
3、学院复评
(1)学院协助各候选人拍摄个人宣传VCR;
(2)辅导员对候选人进行专门辅导,帮助候选人进一步完善事迹材料;
(3)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举行评审大会,通过审查候选人事迹材料、个人演说、观看个人VCR等形式“十佳之星”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4)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学院“十佳之星”人选。
(三)总结表彰阶段(4月底)
1、召开表彰大会。
2、制作宣传展板宣传学院“十佳之星”的先进事迹。
3、编印学院“十佳之星”事迹材料汇编。
4、举行学院“十佳之星”的先进事迹报告会。
七、工作要求
1、学院评审小组成员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学生积极参加评选活动。
2、认真选拔,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推荐优秀学生典型参加评选。
3、各班围绕评选活动认真组织班级开展丰富多彩的思想道德教育活动。
学校星级化评定实施方案 篇8
为了更好地挖掘学生中的先进典型,树立学生中的身边榜样,展现学生的青春风采,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学校决定在本学期开展商贸学校“星光灿烂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号召广大学生以先进为榜样,努力学习、奋发成才,争创文明校园、和谐校园。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引导广大教师挖掘学生的闪光点,关注学生的点滴进步。通过榜样带动的作用,增加同学们努力、前进的目标,让更多的同学发现自己的闪光点、找到成长中的自信。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学习典型,增强同学们学习的自信心,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
二、评选项目
学习之星、才艺之星、励志之星、劳动之星、服务之星、技能之星等等。
三、评选标准
1、学习之星
学习刻苦,成绩突出,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考试成绩优异,上学期学科综合奖学金一等奖的同学。
2、才艺之星
在本学期文化艺术节各类奖项中获得第一名及以上的同学。
3、励志之星
家庭经济困难或身残志坚的同学,身处逆境却有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挫折能迎难而上,努力学习,上学期学科综合奖学金三等奖以上的同学。每部两名以下。
4、劳动之星
热爱劳动,积极参加校内外劳动,有良好的劳动卫生习惯,坚持搞好班级、宿舍和包干区卫生,值日认真负责。在劳动方面有突出事迹的学生。每部两名以下。
5、服务之星
现任学生会或班委会、团支部以上学生干部,能认真履行职责,工作能力强,为集体和同学做了大量的服务工作,事迹和影响突出,个人曾获市级或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
6、技能之星
在教学部及以上所组织的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第一名的同学;获“文明风采”全国一等奖的同学;文字录入第一名的同学;在专业实习中表现突出,得到实习单位表扬的同学(附单位表扬信)等等。比如:叉车能手、点钞能手、眼镜技能之星、营销之星、文字录入能手等等。要求在自己的专业技能上认真学习,刻苦训练,并在校级以上技能比赛中获得第一名的.优异成绩的同学。
四、“星光灿烂校园之星”的基本条件
1、思想积极向上,作风正派,没有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包括没有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考风考纪等)。
2、品学兼优。
3、在某一方面学有所长,曾获得校、市级以上奖励,对学校的声誉有突出贡献。
4、积极参与学校的管理,在学生工作中表现突出,得到广大师生的称赞。
5、条件(1)是必备的,同时还须具备(2)、(3)、(4)中任一点和各项评选项目的标准。
6、各项目一位同学不得重复申报。
五、“星光灿烂校园之星”评选方法
1、评选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先由各班级班主任和班干部结合各项目条件进行评选推荐。
2、确定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星光灿烂校园之星”申请表,提供相关事迹材料和证书复印件交班主任。
3、各项目的学生控制在每教学部两名以内(全校每项目不超出12名,学习、技能之星例外),如各部各项目都超出两名的,则按获奖和主办部门的级别顺序排队推荐,经评审小组评定,最后评出我校“星光灿烂校园之星”人选。其余的作为“教学部之星”进行表彰。
六、“星光灿烂校园之星”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宣传阶段
20xx年3月份,通过活动方案、校园网、广播站、升旗仪式、班会课等方式宣传,让全校师生了解“星光灿烂校园之星”活动,关注并参与该项活动。
第二阶段:班级、教学部评选阶段
4月份,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按要求上交申报表、照片(被选为校级的才上交)、材料等。讨论评选“星光灿烂校园之星”的学生。
第三阶段: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5月份,评审小组将根据学生的事迹材料,讨论审核,确定“校园之星”名单。
评审小组:
组长:杨志勇
副组长:黎念生
小组成员:翁奕华、陈助聪、邓海嵘、李树斌、王伟娟、林珍平、刘羽翎、陈仲贤、张志良
第四阶段:颁奖表彰大会
5月底召开首届“星光灿烂校园之星”的颁奖表彰大会,同时邀请校领导为每一类“校园之星”题一句话,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校级之星每人30元、部级之星每人10元的奖品)等。
第五阶段:扩大活动成果和影响。
6月份,通过广播站对“校园之星”获奖者进行宣传报道;将图书馆西边走廊开辟为“星光大道”,通过海报、墙报等宣传方式将“校园之星”获奖人物的照片和先进事迹张贴出来,树立先进的学习榜样,努力学习、奋发成才,携手共进,为树立学校品牌形象而努力。
七、“星光灿烂校园之星”的奖励办法
“星光灿烂校园之星”每学年评选一次,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有关事迹在学校宣传栏、广播站、校报校刊或推荐到《少男少女》杂志等媒体中公布;同等条件下,可作为评选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其他推优的参考条件。
学校星级化评定实施方案 篇9
一、指导思想:
为展现我校学生蓬勃的朝气,积极的精神面貌和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为了让学生发扬个性,展现优秀学生的形象,弘扬正气,树立典型,营造和谐积极的校园文化氛围,完善校园文化建设。
二、评选条件:
凡申报“校园之星”的学生都必须模范遵守学生行为规范,思想品德好,有上进心,榜样作用强。
1、品德优秀,在学习、生活、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
2、全面发展,能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社区的各项活动,取得突出成绩;
3、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成绩优异;
4、在某一方面有特长,为班级或学校获得荣誉的;
5、能出谋划策,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在学生工作中表现出色,得到广大师生赞。
三、评选类别:
“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分别从学生的道德品质、文化素质、身心素质、劳动素质、艺术素质等几方面进行评价,分别设立以下几类:
1、学习之星
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方法得当,进取心强,能很好地掌握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历次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包括勤奋之星、学科之星、进步之星等。
2、文学之星
热爱文学创作与读书,有一定的文学功底,积极参加市级、学校组织的各类征文活动并获奖,积极向广播站、校内各种杂志投稿,或在市级报刊上发表作品。包括写作之星、演讲之星、朗诵之星、阅读之星等。
3、文明友爱之星
尊敬他人、谦虚谨慎、以礼待人、大方得体、忠厚诚信,模范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关心他人,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社区的各项公益活动。包括文明之星、礼仪之星、守纪之星、诚信之星、尊师之星、孝顺之星、助人之星、爱班之星、劳动之星等。
4、才艺之星
在美术、音乐、舞蹈、戏剧、摄影等方面有突出特长并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艺术团体或者在校级以上各类艺术比赛中获过三等奖以上奖励。可包括书法之星、绘画之星、摄影之星、音乐之星、舞蹈之星等。
5、体育之星
在体育运动方面有突出特长或在校级以上各类体育比赛中成绩突出者。
6、其他
如果对班级班风建设有利,能成为学生认同并学习的榜样的同学也可推荐。
四、评选办法:
1、“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原则上每月一次,于每月中旬进行评选。
2、层级推荐,逐层选拔:
①各班参照评选标准,采用自我推荐、同学推荐、班主任推荐或科任老师推荐等方式,评选出本班的“班级之星”1人,填写好推荐表交给年级组长。
②各年级组长参照评选标准,从各班的“班级之星”中,评选出本年级的“年级之星”,2人。
③年级组长将“年级之星”材料上交德育办,有德育办向全校公示。
五、宣传、表彰办法:
1、学校将对“校园之星”颁发荣誉证书,并通过学校网站、“校园明星榜”等途径进行广泛报道、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2、学校以年级为单位,组织“校园之星”在班会课,到各个班级进行演讲,号召大家向“校园之星”学习,鼓励人人都来争当“校园之星”。
3、在德育考评中相应加分,并作为以后评选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以及其他评优的重要参考条件。
六、注意事项:
1、各班要积极创设评优争先的氛围,充分发动学生参与评选,树立榜样的示范作用。
2、各班、各年级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先进学生的优秀事迹,通过平凡小事,折射出学生的高尚品质和人性光芒,共同创设“让学生尝到成功的喜悦”的良好氛围。
3、各班、各年级要注意评选的公平,公正,增加透明度,注意各层次学生入围的比例。
学校星级化评定实施方案 篇10
一、总体要求
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以开展党支部自查为载体,全面落实《两个标准》,切实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为学院发展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xx年,全院所有基层党组织全部达标;20xx年,力争全院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四星级”及以上党组织。
三、验收标准
达标验收的主要指标,参照中共浙江省教育厅委员会印发的《高校基层党支部建设标准(试行)》,结合学院党支部运行实际,确定分值(见附件1)。
根据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情况,确定党支部的星级,按照百分制进行评分,95分以上为五星级,90—94分为四星级,80—89分为三星级,70—79分为二星级,60—69分为一星级,60分以下无星级。原则上“达标”可分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其余为“未达标”。
党组织在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党风廉政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方法步骤
党组织的达标验收坚持分级负责原则,按照“基层党组织自评、上级党组织评定”的程序开展,各党支部的达标验收由所在党总支负责,并报学院组织人事部审核和抽查,星级评定工作由学院党委确定。主要步骤如下:
(一)自查自评。以各党支部为单位,对照党组织达标验收参考标准(附件1),开展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达自查自评工作,逐条撰写建设情况,并于6月8日前将自查自评表报送党总支。
(二)考核验收。各党支部的考核验收由所在党总支通过开展支部党建工作督查、查阅台账等形式进行评定,并结合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得出综合评定分,确定合格达标单位和拟提出支部星级等次名单,并于6月13日前上报组织人事部,经学院党委研究后公布支部星级评定结果。
(三)巩固落实。考核验收后,要巩固达标,对考核不达标的,要列出问题整改清单,督促整改落实、尽快达标。同时为确保各党支部的达标验收工作落到实处,学院将组织督查组适时组织开展复核工作,主要看基层党建工作是否得到新的加强、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是否得到新的提升等。
五、工作要求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把抓好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作为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的重要任务,严格按照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工作要求,从严从实对标建设标准,坚持用“一把尺子量到底”。各党支部要将标准化建设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抓好整改落实,把问题找实、把根源挖深,立查立改、即知即改,进一步推进我院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化规范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