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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校服采购方案 篇1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幼儿园校服采购的管理,确保中小学生幼儿校服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利益,20XX年6月29日至7月2日,由xx县纪委牵头,xx市教体局和县教体文广局相关同志配合对我县学校近两年校服采购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就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规范校服采购,加强校服采购监管。
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根据宜宾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校服管理的通知》(x教发20135号)文件精神和我县实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校服管理的通知》,就校服采购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坚持自愿同意原则;
2.实行申报监管制度;
3.规范校服采购行为: 原则上实行价格限制;实行竞争性谈判或询价等方式采购;加强采购监督;
4.严格验收;
5.实行产品召回更换制度;
6.实行供应企业黑名单制度;
7.建立校服供应商准入制度;
8.严格追责问责。
二、校服采购大部分合法合规。
此次检查的61所法人学校中,有16所学校进行了校服采购,合计采购校服xx套。其中高中阶段采购了2629套,初中阶段采购了8610套,小学阶段采购了4442套。学校采购手续基本完善,合规合法,具体表现在:
1.所有采购了校服的学校均坚持了学生及家长自愿购买原则,并都签署了“学生自愿认购单”,部分贫困生供货企业免费赠送。没有学校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校服现象。
2.严格执行申报监管制度,所有采购学校均填写了《xx县学生校服采购申报监管表》,经上级部门批准备案后再组织采购。
3.实行价格限制。全县校服小学生夏装每套价格控制在80元左右,春秋装每套价格控制在100元左右;中学生夏装每套价格控制在90元左右,春秋装每套价格控制在120元左右。
4. 绝大部分学校在采购时采取了询价采购或者竞争性谈判方式。
5.验收严格。绝大部分学校在采购时与供货商签订了采购合同,校服供货商也按照要求提供本批次校服原辅材料的纤维检测报告。
6. 实行了产品召回更换制度。学校为学生组织校服采购时坚持了索取正式的票证,要求供应企业实行产品召回制度。凡发现校服出现质量、安全等问题,供应企业必须无条件召回,更换合格产品。
三、校服采购过程中仍存在不足
1. 怕麻烦,不愿采购校服。调查发现大部分学校认为校服是一种民族精神和学校文化的体现,是一个学校整体精神面貌和集体荣誉感的外在体现之一,既是校园文化建设的组成部分,也是学生团体精神风貌的一种表现,学校有必要组织学生进行校服采购。但是很多学校校长为了减少麻烦,规避采购风险,不愿承担责任,未组织校服采购。
2.少部分学校未严格执行竞争性谈判或询价采购。多数学校选择三家及以上的企业进行竞争性谈判或询价采购,少部分学校采与1—2家企业协商的方式。
3.有少部分学校在采购时没有与供货商签定采购合同,与供货商已签定的采购合同中缺少对学生权益保护条款。在验收时大部分学校只要求供货商提供本批次校服原辅材料的纤维检测报告。并未主动与县质量监督部门联系,接受质量监督部门的质量监督。
小学校服采购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为确保我校学生校服质量安全,保障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加强社会监督,促进学校依法办学,我校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动我校学生校服订购制度的落实。
二、程序目标
1、按文件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校服采购工作。
2、积极提倡周一晨会或校级大型活动时要统一着装,但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其在其余时间也统一着装。
3、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努力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合格稳定、社会信誉好的供应商参与学生校服招投标。家委会代表参与学生校服采购工作的全过程,学校不直接参与决策,只提供建议和意见。
三、实施步骤
1、学校做好前期的了解工作。认真学习,落实有关精神,收集关于对学校校服采购工作的有关想法及合理的建议,由各个班级家委会主任收集、汇总家长、学生有建设性的可行性意见。
2、召开校级家委会商讨学生校服采购有关事宜。学校不直接参与决策,只提供建议和意见。
3、建立组织机构。成立由校家委会成员组成的学校校服采购领导小组暨招投标小组,负责校服采购工作。
4、邀请三家或三家以上的生产学生校服的优秀厂家或家长推荐的专门生产童装的品牌企业携带现有样品参与产品展示,由采购领导小组根据大部分班委会的合理建议,向厂家提出校服相关的布料、样式、价格、套件等制作要求。
5、邀请有意愿参与兑投标的`厂家根据采购领导小组要求进行设计、制作样品参与招投标。招标标结束,向上级教育得政主管理部门汇报招投标的有关情况,同时在公示栏中向全校家长、师生公示相关材料。
6、与中标企业签订签订详细的校服订购合同。学校、家委会、厂家三方就校服制作的相关细节及交货时间、地点及售后服务等意向达成协议。
7、校服完工后,由家长委员会校验产品标识、标注、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由班级家委会发放给学生使用。
校服采购领导小组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严把质量关。认真做到监管,做到万无一失。学校要高度重视此英工作,本着对学生和家长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宣传引导,保证此项工作稳定顺利地开展。
小学校服采购方案 篇3
为了规范我校学生的着装,展现学生阳光、青春风采,本着面料好、款式新、质量高、价钱低且符合国家关于校服质量的基本要求,做到使家长及学生满意,根据新沂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经学校校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对我校一、二年级学生校服实行公开统一招标。为使招标工作有序进行,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招标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校委会成员和一、二年级各班主任及学生家长委员会成员及学生代表。
职责:制定校服招标方案,具体实施招标;监督、指导按招标原则和具体的操作步骤和方法进行招标,最终确定中标厂家企业。
二、成立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成员:学生代表每班1人,21个班级共21人,家长委员会每班2人,共42人,总计63人。职责:根据学校招标要求按照程序和标准投票,向招标领导小组推荐中标厂家(要求家长委员会主要成员全程参与,临时办公地点设在大会议室)。
要求:评审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审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三、招标原则
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尊重家长的自主选择权。
四、招标步骤。
(一)厂家报名
1、时间:报名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1日
2、地点:新沂市桥口小学总务处
3、投标单位需提供下列报名材料:
①投标函;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③投标人资质文件及认证书;
④服务流程和售后服务;
⑤校品图片;
⑥同类项目合同或协议复印件(部分),最好是近三年在徐州地区内三个以上(含三个)同类项目合同或协议复印件(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缺一不可);
⑦企业相关的'荣誉证书;
⑧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书。(校服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31888-20xx)
(二)召开招标会招标办公室根据各厂家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通知符合投标条件的厂家到我校大会议室召开校服招标会。时间另行通知厂家。
会议期间,报名厂家要准备好相关服装三套(分男女),如需展示模特由厂家自行安排。报名厂家按学校安排的顺序登台展示,展示准备好的校服,并由厂家负责人做具体介绍。同时展示校服生产厂家编号和价格,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展示服装进行投票,评审委员会确定对展示服装的意见,最后现场计算出得票结果。确定中标厂家。
(三)公示中标厂家
招标领导小组公示中标厂家名称和中标校服价格。
(四)签订合同
公示时间一周内无异议的,招标办公室通知中标厂家,由学校与厂家法人代表签订合同。
五、招标数量及款式
1、征订数量:一年级和二年级总共春秋装约1300套(具体数量以合同为准)
2、征订款式:每整套服装含上衣和裤子,校服款式质地以评审委员会确定的为准。
六、其他
1、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校服招标领导小组。
2、中标厂家和学校的合作过程中,如果服务质量或校服质量不能达到承诺标准,学校有权终止与中标厂家的合作。损失由厂家自行承担。
3、制作完成时间: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30天)前全部制作完成,并送达到位。
4、报名厂家交质量保证金壹万元;未中标企业保证金于招标结束后退还(不计息)。中标企业待校服交付学校并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息),若校服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或出现质量问题,学校拒收该企业校服,保证金不再退还,下次招标会学校不允许该企业再参加竞标。
5、中标人的样品不退还,由采购单位封存(用于收货对比)。未中标人的样品要求在招标结束后自行领回,如不领回,则由采购方自行处理。
6、中标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的交货前须提供生产厂家或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书或代理证书原件,否则采购人不予收货。
7、请市教育局监察室、财审科,委派人全程参与招标过程,全程监督。
小学校服采购方案 篇4
根据国家和辽宁省有关校服(实际是运动服,以下统一称校服)统一采购和相关标准和要求,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转发上海市《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校服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xx]10号),为做好20xx年度我校学生校服集团采购工作,把好我校学生校服质量关,严防劣质制品流入,为规范投标工作行为,严格依法招投标,确保物品质量,合理控制造价,提高投资效益,保护公平竞争。现制定我校学生校服集团采购工作方案: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学生校服质量安全问题关系广大高校学生的健康,关系学校和政府的形象,质量安全一旦出现问题容易成为舆论热点,引发社会问题和校园稳定问题。我校高度重视学生校服质量安全,确保学生健康安全,维护高校和社会稳定,要以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作风,切实把学生校服质量安全问题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二、严格采取招投标采购方式
根据文件要求,我校学生校服质量指标必须纳入招标投标采购内容中。不得未经招标、投标过程,指定供应商采购学生校服。我校学生校服的招标投标采购应当严格按照物资采购相关法规组织实施。
三、成立学生学生校服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工作流程
1、由学生处根据招生部门提供的20xx年拟招生人数确定新生购买校服的'数量;同时提出相关标准要求(见附件)。经学生处处长签字后,经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后,送交学校资产设备处。
2、学校资产设备处负责招标采购。资产设备处准备相关招标采购需要的材料,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报铁岭市教育局支付中心,经网站公布进行招标采购。
3、严格选择具有生产合格产品能力的供货单位。必须在合格企业名单中选择供货企业,实行集团招标采购,投标的企业必须是企业本身,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或代销商等机构。
4、严把入校产品进货质量关。我校在招投标和验货检验等关键环节严把质量关,切实保证学生校服质量安全,坚决杜绝质量不合格产品流入校园。
招投标时,需查验供货企业是否具有由第三方检测机构(辽宁省纤维纺织检测中心)出具的与采购产品相对应的委托检验合格报告。
5、招标工作结束后,由学校资产设备处提供《中标通知书》给学生处,由学生处代表学校与中标企业签订集团采购合同,应于7月放假前完成学生校服集团采购合同的签订工作。
6、我校在完成集团采购后应组织进货验收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提供给学生使用。并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与第三方检测机构(辽宁省纤维纺织检测中心或铁岭市技术质量监督局)签订验货检验委托合同。现场抽样工作应在供货企业生产结束后立即组织实施,并由我校、第三方检测机构、供货企业三方人员共同参加。验货检验应为逐批抽样检验,做到高标准、全覆盖、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在校服投入使用前向我校出具产品检验报告。
质量验收由学生处与第三方检测机构签订合同,按合同进行检测(费用由供货方提供)。
7、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计财处统一收费,按财务工作要求支付给企业。
五、加强校园宣传教育和内部管理
新生入学期间,我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对在校师生加大国家法律、有关质量的法规规定以及高校各项规章制度、“黑校服”鉴别方法、“黑校服”危害知识等的宣传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提高防范“黑校服”侵害的自觉性。我校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黑校服”流入校园。
六、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我校20xx年度学生校服集团采购工作全程要有学校纪检监察处人员监督检查。
七、建立贫困生校服援助机制
我校要关注贫困学生生活,采取有效措施,开通帮扶贫困生绿色通道,建立解决贫困学生校服的有效机制。要联合供货企业,加大对贫困学生校服的帮扶力度,按新生数的2%资助贫困生,确保贫困学生穿上合格校服。
小学校服采购方案 篇5
为进一步规范校服管理工作,确保学校服的品质,保障广大学生的健康成长,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xx〕3号)、《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校校服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教规字【20xx】1号)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学生校服穿着、采购、验收、监督等有关领导小组以及相关采购方案、穿着制度等,使学生校服采购工作有条不紊进行。学生校服供应商由学校按相关规定及流程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为做好我校学生校服采购工作,制定广州市番禺区洛浦中学学生校服采购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管理架构
1、成立校服采购领导小组
组长:卢志军(校长)
副组长:梁炽平(副校长)、贺新(总务主任)
组员:沈雁翔(德育主任)、麦若雅(团支书)、
校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生校服采购的领导管理工作,组织校服采购工作,给予指导意见,督促采购小组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序开展校服采购工作。
2、成立校服采购监督小组
组长:罗香梅(校监会主任)
组员:李文娟、张于、龙其燕、关卓杰
校服采购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校服招标工作的全过程及廉政问责工作。学校投诉电话:020-66804388-811。
3、成立校服采购工作小组
组长:贺新(总务主任)
副组长:詹德塘(团支部副书记)
学校代表:李小平(采购小组成员)、郭理梅、梁瑞芳(教师代表)
家委代表:xx
家长代表:xx
社会代表:危小芬
学生代表:xx
洛浦中学校服采购管理小组成员合计13人,其中家长成员5人,学生代表2 人,社会代表1 人,学校代表5人。
校服采购工作小组负责确定是否选用校服、确定校服的款式、确定校服采购方案,并就校服选用、采购及售后服务等制定具体细则并执行实施。
4、成立校服采购验收小组
组长:温耀东
副组长:黎乐平
组员:xx
二、采购工作流程
(一)流程简述
成立校服采购管理小组—>讨论、修改洛浦中学采购方案—>委托招标公司进行公开招标—>供应商报名—>确认招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果—>与校方签订供货合同—>学生注册确认供货日期
(二)具休流程
1、组成以学校、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委员会,按照自愿为主的原则,共同商定本校是否穿校服。
2、本校统一穿着校服,由家委代表、学生代表、教师代表等确定校服款式、校服数量、校服采购方式、校服预算、售后服务、收款方式等。
3.校服采购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集中采购的方式,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的具体工作。
4.在确定校服生产企业之前,应对校服生产企业实施实地考察,核查其是否真实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的资质证明是否与实际相符,对企业的生产能力、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作必要的调查、核实和比较,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质优价廉、售后服务完善、社会信誉好的校服生产企业。
5.按学年与中标生产企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和廉洁承诺书,采购周期不超过三学年。
6.代理公司对招标结果进行公示。学校确定中标人与其签订合同,并将合同送区校服管理工作办公室报备。(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报备)
7、中标单位供货
(1).学校、中标单位共同讨论供货方式,通知学生采购校服办法。
(2).完成学生校服供货(建议采购快递邮寄)。
8.校服采购过程必须全程对家长和社会进行公开,包括公示招投标的方式、校服的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情况,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要加强对校服选用、采购、质量等的监督。采购各环节的相应材料必须全部存档备查。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校服是学校重要的文化标识,是学校团队精神和学生精神风貌的直接体现,统一校服管理对于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开展学校常规管理、维护师生的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校服工作同时也是百姓关注的民生实事。各部门、各年级要充分认识校服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要积极宣传,正确引导,规范开展,把做好这项工作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紧密结合起来,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切实加强管理,端正教育行风、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
2、明确工作责任。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认真履行职责,规范操作校服管理工作。成立相关机构,全面强化校服管理工作。要注重加强校服文化育人功能的研究,大力宣传和推广校服文化。
3、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公开通过招投标方式、选定的校服生产企业信息、校服执行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中标价)、质量检测报告等情况,主动接受监督。校务监督委员会应加强对校服选用、采购、质量等的全程监督。
4、在招标文件和合同里明确校服质量技术标准。所采购的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GB/T 31888-20xx《中小学生校服》、GB 31701-20xx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DB4401/T 78-20xx《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GB 18401-20xx《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 29862-20xx《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GB/T22854-20xx《针织学生服》、GB/T23328-20xx《机织学生服》、GB/T 2662-20xx《棉服装》、GB/T 5296.4-20xx《消费品使用说明》、GB/T8685-20xx《纺织品 维护标签规范符号法》、QB/T 2172-20xx《注塑拉链》、QB∕T 2173-20xx《尼龙拉链》等国家、省、市的标准规范。
5、在招标文件和合同里要明确校服的管理实施“双送检”制度。即一是校服供应商必须要提供校服的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在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二是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的结果必须为合格报告。就是说投标时和供货时都要有合格的检验报告。所有的检验费用由校服企业承担。
6、校服要严格执行验收程序,对校服进行认真的验收,验收时严格查验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是否有法定机构的合格检验报告,学校建立质量验收台账,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校服检验合格后方可发给学生使用。
7、根据全区校服采购的统一合同格式,我校认真进行校服采购合同管理,凡校服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及出现质量问题的,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退赔事宜,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
8、廉洁自律,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促进校服工作健康发展。
明确工作责任,学校及相关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采购内容
20xx—20xx年广州市番禺区洛浦中学学生校服供应商资格采购。服务期三学年(20xx-20xx学年)。预算金额人民币53.088万元。
五、采购方式
校服采购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和国家及地方有关文件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招投标的具体工作。
六、采购需求
1、技术要求
(1)本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项目确定一家供应商;报价方式:大包干。供应商须完成本项目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
(2)本项目为大包干项目,供应商承包及负责招标文件对供应商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投标报价应包含:货物设计、上门量身定制、打版、制作、供货、运输、保管、验收、税金、售后期保障、备品备件、所有税费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它费用等,如发生缺漏项视同已包含在报价之中。
(3)校服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学校下达的采购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供服务,否则学校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与供应商的服务合同。
(4)供应商必须按国家标准执行,为学校提供优质产品,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属环保产品,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和质量合格标准,安全、无菌、无异味、无毒。所有货物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潮、防湿、防雨、防锈、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5)供应商中标后不得发外加工,否则中标人资格自动取消。
(6)供应商应对学校登记在册贫困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的校服实行无偿提供或部分减免的优惠办法(以民政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具体情况由供应商与学校签订合同时协商。
(7)供应商应具有较强的生产能力、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及良好的社会信誉度,产品质优价廉。
(8)校服应种类齐全,兼顾到学生日常穿着、运动穿着等各方面。
(9)供应商需同时具备针织和梭织生产能力的'服装生产企业。
(10)供应商提供的每件校服均须在学校指定的相应位置印制学校校徽标志。
(11)本项目学生校服实际订购的数量由学生(家长)根据自身需要自愿购买。
(12)校服采购预算(每种产品均不得高于单预算,高于单件预算的视为无效报价)
(13)校服采购款式(略)
2、相关标准
(1)中标人在与各学校签订合同前,须按学校要求制作并向学校提交校服样板作为验收依据;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GB/T 31888-20xx《中小学生校服》、GB 31701-20xx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DB4401/T 78-20xx《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GB 18401-20xx《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 29862-20xx《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GB/T22854-20xx《针织学生服》、GB/T23328-20xx《机织学生服》、GB/T 2662-20xx《棉服装》、GB/T 5296.4-20xx《消费品使用说明》、GB/T8685-20xx《纺织品 维护标签规范符号法》、QB/T 2172-20xx《注塑拉链》、QB∕T 2173-20xx《尼龙拉链》的标准规范,批量生产前须将校服的面料送至市级或以上的质监部门进行质量检验,符合标准一等品要求才投入成批加工生产,检验不合格的,须另选面料进行检验,直至合格才能生产;校服加工后,从批量中随机抽取相同衣服送至市级或以上的质监部门进行外观检验和有关水洗尺寸变化率和水洗后外观检验、裤后裆缝接缝强力检验,所有检验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2)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不得使用有毒、有异味,可能导致过敏的染料、化学助剂、辅料及配件,并能经多次洗擦而不褪色、不易起毛、不易褶皱、无裂缝、无针洞、无走线、不变形、耐洗、耐磨;采用适合的钮扣、拉链及其它附件,附件应无残疵、无锐利边缘,经洗涤和/或熨烫后不变形、不变色、不沾色、不生锈,采用注塑拉链或尼龙拉链,拉链啮合良好、光滑流畅,符合QB/T 2172-20xx《注塑拉链》、QB∕T 2173-20xx《尼龙拉链》标准要求;服装配件不易脱落、破损,每件(条)衣服配备用纽扣。
(3)采购周期内所生产供应的校服质量不应低于《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xx)、DB4401/T 78-20xx《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的质量标准,否则为不合格产品,用户有权退货,并拒付货款以及追究违约责任。
(4)校服的管理实施“双送检”制度。供应商必须要提供校服的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在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的结果必须为合格报告。所有的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5)在采购周期内,校服质量指标须根据国家新颁发的与校服质量有关的文件规定进行调整。学校有权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校服质量进行抽查,不符合招标文件约定的并对未执行相关质量标准的供应商按相关规定进行警告和处罚。
(6)提供20xx年至今送样(校服)到国家纺织品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或法定检验机构检测的产品合格证明材料。
3、验收要求
(1)交货前验收:
①.供应商批量生产前须将校服的面料送至市级或以上的质监部门进行质量检验,符合标准一等品要求才投入成批加工生产,检验不合格的,须另选面料进行检验,直至合格才能生产。
②.供应商在交货前2个工作日,将到货日期、交货数量、装箱规格等相关交货信息提前通知学校,学校应及时做好收货安排。
③.每批校服交货前,由双方对校服进行交货前验收,如发现缺少、损坏或有不符合合同约定其他情形的,中标人须及时补给或更换,如因此造成延期供货,学校有权按延期交货向中标人索赔。
(2)交货送检:
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的结果必须为合格报告。所有的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成品验收:
①.学校按照校服样板及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进行验收,如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是否有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②.建立质量验收台账、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
③.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给学生使用。
(4)成品验收标准:
①.中标人提供的货物须是全新的,所用材料及加工标准与封存的校服样板完全一致。
②.供应商负责每件(条)或每套校服一个胶袋包装,按学校要求整理、包装后分发给每个学生。
六、售后服务
1.供应商负责在校学生校服的补充及供应,供应单价按照本项目合同价格执行。
2.供应商所提供的校服质量保证期不低于1年,自交付之日起计。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数量短缺、尺码不符等问题的,供应商应在接到学校通知后5小时内作出服务响应,5个工作日内进行补购、换购,并承担因补扣、换购而产生的费用。属于质量问题的由供应商负责包修、包退、包换;属于人为损坏的供应商提供维修服务,只收取工料费。
3.供应商免费提供一年(自交货之日起计)维修用的易损耗件( 包括配件如拉链 ,纽扣等 )。
4.供应商应提供工作时间的投诉服务热线。
5.供应商提供定期上门服务。
6.供应商对特殊身材的学生应提供上门量身定做服务,在接到学校通知后5小时内作出服务响应,10日内提供货物,不另收取费用。
7.供应商须设有稳定的售后服务点,保证足够的满足需求书要求的各款校服及常用耗材存货。
8.供应商需为学校提供可以正常经营的校服网购平台,能够提供校服在线订购、支付等功能。
9.中标人必须提供包括采购、运输、包装、质量检验等服务,应按学校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货上门。
10.学校有权对供应商的售后服务进行经常性检查,督促其及时供应、确保质量。
11.由学校校服采购小组负责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每年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进行量化评价,考核不合格暂停供货资格整顿,整改合格方能继续供货,如2次考核不合格,学校有权终止合同。
七、质量监管
1.中标供应商须配合学校对校服的要求,有计划的进行生产,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交付货物。中标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承诺服务及质量保证,并负责现在校学生校服的补充及供应(校服的款式与颜色根据学校的要求,校服面料的质量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
2.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遵守本项目各款校服的中标单价,在供货服务周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最终中标单价。
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原厂合格产品,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允许在服装行业销售的产品,学校不接受没有正当来源的商品。
八、投诉处理机制
由学校总务处安排专人负责接受和回应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员对有关校服方面的质询、投诉,要依法依规、积极回应、妥善应对。沟通联系电话:xx,总务处:贺老师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收到货款后 5 日内,向学校提交银行保函,以人民币伍万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用履约保证金约束供应商项目执行质量。
2.校服如出现质量问题,学校将立即与中标人交涉,并按照招标合同约定,要求中标人办理退赔事宜,同时还应向主管的教育、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现中标人存在违约行为被取消供货资格的,除没收履约保证金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2)校服货不对板或不符合质检部门的质检标准要求、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封存样服标准及有关规定,学校有权随时退货,并拒绝付款。
(3)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学校有权要求退换,供应商应在2个工作日内退换。退还后产品验收还不合格的,学校有权随时退货,并拒绝付款。
(4)提供虚假产品、批量生产的布料与送检的布料不一致,学校有权随时退货,并拒绝付款。
(5)相关部门进行校服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发生强制性检测项目不合格的,视为一次有效投诉,学校有权随时退货,并拒绝付款。
(6)如中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货物,迟交货物 10 天(含 10 天)以内的视为一次有效投诉,并由学校书面告知中标人整改;迟交货物 30 天以上(含 30 天)的,学校除没收履约保证金外,还有权终止中标人的供货资格,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7)中标人在合同执行期内被有效投诉累计 5 次的,或执行价格高于中标单价的, 学校除没收履约保证金外,还有权终止中标人的供货资格,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8)拒绝接受学校及相关部门监督、检查的,学校除没收履约保证金外,还有权终止中标人的供货资格,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9)中标人在供货期内自行终止供货协议及招标合同的,学校除没收履约保证金外,并且上报区纪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组处理。
小学校服采购方案 篇6
为规范我校学生的着装,展现学生阳光、青春风采,切实维护学生利益和着装安全,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教规字【20xx】1号)的文件精神及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校服采购管理工作指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市桥东风小学学生校服采购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紧密结合起来,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切实加强管理,端正教育行风、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
二、校服管理与监督
(一)校服采购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学校代表:
家委会代表:3名
家长代表:7名
学生代表:
(二)校服采购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采购工作安排
(一)采购原则
1、采购过程实行“三比”(即比质比价比服务)的原则。
2、采购实行“三审双检”(即采购计划审核、价格审核、合同票据审核和质量双检测)的原则。
3、公平公开(采购过程公开、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小组成员不低于50%的家长、家委会等社会代表)原则
(二)采购计划管理
1、为了规范学校管理,全面提升我校学生的精神面貌,进一步保障全体学生校内外的安全,经行政例会20xx年6月8日讨论通过:我校全体学生周一至周五需全程穿着校服进行全日制学习。为了确保校服采购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成立由学校、家委会、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学校负责本校校服管理工作的组织及实施,对校服的`选用、采购、质量等进行管理和监督。
2、学校选用校服论证: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渠道对是否穿着校服、选用校服款式、校服质量标准、校服采购方案、校服工作会议纪要等做好征询和公示工作,收集群众意见,并对各方意见进行答疑。由学校采购小组与家委会、学生家长代表充分沟通,确定是否选用校服、确定校服的款式、确定校服采购方案,并就校服选用、采购及售后服务等制定具体细则。
3、确定校服供应商的服务期限和供应校服的款式、数量。
(三)采购过程管理
1、校服采购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集中采购的方式,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的具体工作。采购单位在确定校服企业之前,应对有意向参与校服企业的生产能力、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作必要的调查、核实和比较,并选用质量保障体系健全、质优价廉、售后服务完善、社会信誉好的校服企业。
2、校服采购过程必须全程对家长和社会进行公开,包括公示招投标的方式、校服的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情况,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要加强对校服选用、采购、质量等的监督。采购各环节的相应材料必须全部存档备查。
3、校服采购,应该在招标文件和合同里标明校服质量技术标准。所采购的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GB/T 31888—20xx《中小学生校服》、GB 31701—20xx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DB4401/T 78—20xx《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 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GB/T22854—2009《针织学生服》、GB/T23328—2009《机织学生服》、GB/T 2662—2008《棉服装》、GB/T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GB/T8685—2008《纺织品
维护标签规范符号法》、QB/T 2172—2014《注塑拉链》、QB∕T 2173—2014《尼龙拉链》等国家、省、市的标准规范。
4、在招标文件和合同里要列明校服的管理实施“双送检”制度。即一是校服供应商必须要提供校服的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在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二是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的结果必须为合格报告。就是说投标时和供货时都要有合格的检验报告。所有的检验费用由校服企业承担。
5、校服要严格执行验收程序,对校服进行认真的验收,查看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是否有法定机构的合格检验报告,并建立质量验收台账,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校服检验合格后方可发给学生使用。
6、根据区教育局指引,我校学生校服采购番禺区统一合同格式。学校要认真进行校服采购合同管理,凡校服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及出现质量问题的,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退赔事宜,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
7、校服的费用可以由校服供应商直接向学生收取或由学校代为收取。
8、明确工作责任,学校及相关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小学校服采购方案 篇7
为进一步确保我校学生校服质量安全,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根据《雨花台区中小学校服采购管理意见》,依据学校校服采购实施办法,经学校研究决定,拟对20xx级我校新生校服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比选采购,学校特公开向社会校服生产企业进行校服比选采购。
一、项目名称:
雨花台中学20xx级新生校服采购项目
二、比选内容
新生军训服一套;夏季校服两套;秋季校服两套;冬季校服一套。
(1)军训服一套:姜黄迷彩短袖(棉含量不低于95%),胸前学校标识Logo,姜黄迷彩长裤涤棉面料。
(2)夏季校服二套:同款式,浅灰色T恤(棉含量不低于95%),胸前学校标识Logo,深蓝长裤(棉含量不低于60%)。
(3)秋季校服二套:同款式,运动长袖上衣为麻灰+藏青色插红色、袖子镶红白色条,胸前学校标识Logo,深蓝长裤,镶红白色条(棉含量不低于70%)
(4)冬季校服一套:上衣面料95%聚酯纤维,5%氨纶,红色和深蓝相拼胸前学校标识Logo,里料100%聚酯纤维,加反光条。裤子面料95%聚酯纤维5%氨纶复合摇粒绒。
三、校服材料技术标准要求:
1、校服安全与质量必须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20xx《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
2、所用材料不退色、不缩水,甲醛含量、PH值、色牢度、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等各项材料和生产制作等指标要求必须符合国家《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xx)标准。
四、比选人资质要求
1、(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3)比选人必须是原生产商并提供相关材料
(4)比选人证明具备本项目相应产品的生产、销售与售后服务能力的材料。
(5)比选人必须保证供货及时,服务快捷、品质可靠、调换灵活及时,为特殊身材的学生来校量身订做。
2、具有2016年—20xx年良好的相关经营业绩和商业信誉,无任何违法违纪等不良商业行为记录。
五、比选所需材料
1.各单件服装的明细报价及总报价,总价不超过1100元人民币(报价表格见附件1)
2.产品质量承诺书;
3.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
4. 必须提供比选人自产的`雨花台中学校服实物样品及质监部门的检验报告。
注:以上资料一式3份,于比选时现场递交给评比小组。
六、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20xx年6月20日8:00—17:00(逾期不补报)
报名地点:雨花台中学高中学生工作处办公室
报名流程:提交资质材料和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比选人最终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比选人;比选人中标后在7—10日内未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比选人签订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比选时间:另行通知
比选地点:雨花台中学高中学生工作处办公室
七、采购期限
协议服务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八、评比及中标企业确定
由校服采购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评比,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参加比选厂家现场评分,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
小学校服采购方案 篇8
为进一步规范校服管理工作,确保学校服的品质,保障广大学生的健康成长,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xx〕3号)、《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校校服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教规字【20xx】1号)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学生校服穿着、采购、验收、监督等有关领导小组以及相关采购方案、穿着制度等,使学生校服采购工作有条不紊进行。学生校服供应商由学校按相关规定及流程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为做好我校学生校服采购工作,制定广州市番禺区洛浦中学学生校服采购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管理架构
1、成立校服采购领导小组
组长:卢志军(校长)
副组长:梁炽平(副校长)、贺新(总务主任)
组员:沈雁翔(德育主任)、麦若雅(团支书)、
校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生校服采购的领导管理工作,组织校服采购工作,给予指导意见,督促采购小组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序开展校服采购工作。
2、成立校服采购监督小组
组长:罗香梅(校监会主任)
组员:李文娟、张于、龙其燕、关卓杰
校服采购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校服招标工作的全过程及廉政问责工作。学校投诉电话:020-66804388-811。
3、成立校服采购工作小组
组长:贺新(总务主任)
副组长:詹德塘(团支部副书记)
学校代表:李小平(采购小组成员)、郭理梅、梁瑞芳(教师代表)
家委代表:xx
家长代表:xx
社会代表:xx
学生代表: xx
洛浦中学校服采购管理小组成员合计13人,其中家长成员5人,学生代表2 人,社会代表1 人,学校代表5人。
校服采购工作小组负责确定是否选用校服、确定校服的款式、确定校服采购方案,并就校服选用、采购及售后服务等制定具体细则并执行实施。
4、成立校服采购验收小组
组长:温耀东
副组长:黎乐平
组员:xx
二、采购工作流程
(一)流程简述
成立校服采购管理小组—>讨论、修改洛浦中学采购方案—>委托招标公司进行公开招标—>供应商报名—>确认招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果—>与校方签订供货合同—>学生注册确认供货日期
(二)具休流程
1、组成以学校、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委员会,按照自愿为主的原则,共同商定本校是否穿校服。
2、本校统一穿着校服,由家委代表、学生代表、教师代表等确定校服款式、校服数量、校服采购方式、校服预算、售后服务、收款方式等。
3.校服采购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集中采购的方式,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的具体工作。
4.在确定校服生产企业之前,应对校服生产企业实施实地考察,核查其是否真实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的资质证明是否与实际相符,对企业的生产能力、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作必要的调查、核实和比较,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质优价廉、售后服务完善、社会信誉好的校服生产企业。
5.按学年与中标生产企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和廉洁承诺书,采购周期不超过三学年。
6.代理公司对招标结果进行公示。学校确定中标人与其签订合同,并将合同送区校服管理工作办公室报备。(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报备)
7、中标单位供货
(1).学校、中标单位共同讨论供货方式,通知学生采购校服办法。
(2).完成学生校服供货(建议采购快递邮寄)。
8.校服采购过程必须全程对家长和社会进行公开,包括公示招投标的方式、校服的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情况,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要加强对校服选用、采购、质量等的监督。采购各环节的相应材料必须全部存档备查。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校服是学校重要的文化标识,是学校团队精神和学生精神风貌的直接体现,统一校服管理对于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开展学校常规管理、维护师生的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校服工作同时也是百姓关注的民生实事。各部门、各年级要充分认识校服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要积极宣传,正确引导,规范开展,把做好这项工作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紧密结合起来,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切实加强管理,端正教育行风、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
2、明确工作责任。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认真履行职责,规范操作校服管理工作。成立相关机构,全面强化校服管理工作。要注重加强校服文化育人功能的研究,大力宣传和推广校服文化。
3、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公开通过招投标方式、选定的校服生产企业信息、校服执行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中标价)、质量检测报告等情况,主动接受监督。校务监督委员会应加强对校服选用、采购、质量等的全程监督。
4、在招标文件和合同里明确校服质量技术标准。
5、在招标文件和合同里要明确校服的管理实施“双送检”制度。即一是校服供应商必须要提供校服的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在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二是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的结果必须为合格报告。就是说投标时和供货时都要有合格的检验报告。所有的检验费用由校服企业承担。
6、校服要严格执行验收程序,对校服进行认真的验收,验收时严格查验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是否有法定机构的合格检验报告,学校建立质量验收台账,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校服检验合格后方可发给学生使用。
7、根据全区校服采购的统一合同格式,我校认真进行校服采购合同管理,凡校服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及出现质量问题的,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退赔事宜,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
8、廉洁自律,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促进校服工作健康发展。
明确工作责任,学校及相关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采购内容
20xx—20xx年广州市番禺区洛浦中学学生校服供应商资格采购。服务期三学年(20xx-20xx学年)。预算金额人民币53.088万元。
五、采购方式
校服采购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和国家及地方有关文件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招投标的具体工作。
六、采购需求
1、技术要求
(1)本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项目确定一家供应商;报价方式:大包干。供应商须完成本项目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
(2)本项目为大包干项目,供应商承包及负责招标文件对供应商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投标报价应包含:货物设计、上门量身定制、打版、制作、供货、运输、保管、验收、税金、售后期保障、备品备件、所有税费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它费用等,如发生缺漏项视同已包含在报价之中。
(3)校服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学校下达的采购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供服务,否则学校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与供应商的服务合同。
(4)供应商必须按国家标准执行,为学校提供优质产品,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属环保产品,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和质量合格标准,安全、无菌、无异味、无毒。所有货物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潮、防湿、防雨、防锈、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5)供应商中标后不得发外加工,否则中标人资格自动取消。
(6)供应商应对学校登记在册贫困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的校服实行无偿提供或部分减免的优惠办法(以民政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具体情况由供应商与学校签订合同时协商。
(7)供应商应具有较强的生产能力、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及良好的社会信誉度,产品质优价廉。
(8)校服应种类齐全,兼顾到学生日常穿着、运动穿着等各方面。
(9)供应商需同时具备针织和梭织生产能力的服装生产企业。
(10)供应商提供的`每件校服均须在学校指定的相应位置印制学校校徽标志。
(11)本项目学生校服实际订购的数量由学生(家长)根据自身需要自愿购买。
(12)校服采购预算(每种产品均不得高于单预算,高于单件预算的视为无效报价)
(13)、校服采购款式(略)
2、相关标准
(1)中标人在与各学校签订合同前,须按学校要求制作并向学校提交校服样板作为验收依据;批量生产前须将校服的面料送至市级或以上的质监部门进行质量检验,符合标准一等品要求才投入成批加工生产,检验不合格的,须另选面料进行检验,直至合格才能生产;校服加工后,从批量中随机抽取相同衣服送至市级或以上的质监部门进行外观检验和有关水洗尺寸变化率和水洗后外观检验、裤后裆缝接缝强力检验,所有检验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2)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不得使用有毒、有异味,可能导致过敏的染料、化学助剂、辅料及配件,并能经多次洗擦而不褪色、不易起毛、不易褶皱、无裂缝、无针洞、无走线、不变形、耐洗、耐磨;采用适合的钮扣、拉链及其它附件,附件应无残疵、无锐利边缘,经洗涤和/或熨烫后不变形、不变色、不沾色、不生锈,采用注塑拉链或尼龙拉链,拉链啮合良好、光滑流畅,符合QB∕T xx73-20xx《尼龙拉链》标准要求;服装配件不易脱落、破损,每件(条)衣服配备用纽扣。
(3)采购周期内所生产供应的校服质量不应低于《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xx)、DB4401/T 78-20xx《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的质量标准,否则为不合格产品,用户有权退货,并拒付货款以及追究违约责任。
(4)校服的管理实施“双送检”制度。供应商必须要提供校服的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在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的结果必须为合格报告。所有的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5)在采购周期内,校服质量指标须根据国家新颁发的与校服质量有关的文件规定进行调整。学校有权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校服质量进行抽查,不符合招标文件约定的并对未执行相关质量标准的供应商按相关规定进行警告和处罚。
(6)提供20xx年至今送样(校服)到国家纺织品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或法定检验机构检测的产品合格证明材料。
3、验收要求
(1)交货前验收:
①.供应商批量生产前须将校服的面料送至市级或以上的质监部门进行质量检验,符合标准一等品要求才投入成批加工生产,检验不合格的,须另选面料进行检验,直至合格才能生产。
②.供应商在交货前2个工作日,将到货日期、交货数量、装箱规格等相关交货信息提前通知学校,学校应及时做好收货安排。
③.每批校服交货前,由双方对校服进行交货前验收,如发现缺少、损坏或有不符合合同约定其他情形的,中标人须及时补给或更换,如因此造成延期供货,学校有权按延期交货向中标人索赔。
(2)交货送检:
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的结果必须为合格报告。所有的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成品验收:
①.学校按照校服样板及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进行验收,如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是否有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②.建立质量验收台账、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
③.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给学生使用。
(4)成品验收标准:
①.中标人提供的货物须是全新的,所用材料及加工标准与封存的校服样板完全一致。
②.供应商负责每件(条)或每套校服一个胶袋包装,按学校要求整理、包装后分发给每个学生。
六、售后服务
1.供应商负责在校学生校服的补充及供应,供应单价按照本项目合同价格执行。
2.供应商所提供的校服质量保证期不低于1年,自交付之日起计。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数量短缺、尺码不符等问题的,供应商应在接到学校通知后5小时内作出服务响应,5个工作日内进行补购、换购,并承担因补扣、换购而产生的费用。属于质量问题的由供应商负责包修、包退、包换;属于人为损坏的供应商提供维修服务,只收取工料费。
3.供应商免费提供一年(自交货之日起计)维修用的易损耗件( 包括配件如拉链 ,纽扣等 )。
4.供应商应提供工作时间的投诉服务热线。
5.供应商提供定期上门服务。
6.供应商对特殊身材的学生应提供上门量身定做服务,在接到学校通知后5小时内作出服务响应,10日内提供货物,不另收取费用。
7.供应商须设有稳定的售后服务点,保证足够的满足需求书要求的各款校服及常用耗材存货。
8.供应商需为学校提供可以正常经营的校服网购平台,能够提供校服在线订购、支付等功能。
9.中标人必须提供包括采购、运输、包装、质量检验等服务,应按学校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货上门。
10.学校有权对供应商的售后服务进行经常性检查,督促其及时供应、确保质量。
11.由学校校服采购小组负责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每年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进行量化评价,考核不合格暂停供货资格整顿,整改合格方能继续供货,如2次考核不合格,学校有权终止合同。
七、质量监管
1.中标供应商须配合学校对校服的要求,有计划的进行生产,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交付货物。中标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承诺服务及质量保证,并负责现在校学生校服的补充及供应(校服的款式与颜色根据学校的要求,校服面料的质量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
2.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遵守本项目各款校服的中标单价,在供货服务周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最终中标单价。
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原厂合格产品,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允许在服装行业销售的产品,学校不接受没有正当来源的商品。
八、投诉处理机制
由学校总务处安排专人负责接受和回应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员对有关校服方面的质询、投诉,要依法依规、积极回应、妥善应对。沟通联系电话:xx,总务处:贺老师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收到货款后 5 日内,向学校提交银行保函,以人民币伍万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用履约保证金约束供应商项目执行质量。
2.校服如出现质量问题,学校将立即与中标人交涉,并按照招标合同约定,要求中标人办理退赔事宜,同时还应向主管的教育、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现中标人存在违约行为被取消供货资格的,除没收履约保证金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2)校服货不对板或不符合质检部门的质检标准要求、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封存样服标准及有关规定,学校有权随时退货,并拒绝付款。
(3)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学校有权要求退换,供应商应在2个工作日内退换。退还后产品验收还不合格的,学校有权随时退货,并拒绝付款。
(4)提供虚假产品、批量生产的布料与送检的布料不一致,学校有权随时退货,并拒绝付款。
(5)相关部门进行校服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发生强制性检测项目不合格的,视为一次有效投诉,学校有权随时退货,并拒绝付款。
(6)如中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货物,迟交货物 10 天(含 10 天)以内的视为一次有效投诉,并由学校书面告知中标人整改;迟交货物 30 天以上(含 30 天)的,学校除没收履约保证金外,还有权终止中标人的供货资格,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7)中标人在合同执行期内被有效投诉累计 5 次的,或执行价格高于中标单价的, 学校除没收履约保证金外,还有权终止中标人的供货资格,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8)拒绝接受学校及相关部门监督、检查的,学校除没收履约保证金外,还有权终止中标人的供货资格,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9)中标人在供货期内自行终止供货协议及招标合同的,学校除没收履约保证金外,并且上报区纪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