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帮扶方案

欢迎阅读经营帮扶方案(精选12篇),内容由范文学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经营帮扶方案 篇1

为进一步推动帮困工作的深入开展,参与帮困共建、履行社会职责,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尽力解决贫困群众的实际困难。现结合我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载体、以密切联系群众为目的、促进帮困工作更有效、社会建设更和谐,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二、组织领导

为更好地做好此项工作,我公司成立帮困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由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工作部部 松担任,成员为中层干部、全体党员。办公室设在党委工作部,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三、具体措施

(一)明确对象开展帮困工作。在xxxxx特困职工、乌兰浩特市社区、红联村范围内开展帮困活动,针对残疾人、特困户、孤儿、特困职工等弱势群体予以帮困资助。

(二)开展调查研究。坚持调查先行,充分论证,确保帮困方案落到实处。由领导组组长牵头,深入帮困范围开展调研,了解情况,确保遇有重要活动、重大事件时随时到联系点开展工作。

(三)深入开展结对帮困活动

一是工作组成员要在扶贫帮困、化解矛盾中砥砺品质、增长才干,要经常与被帮困的困难户沟通,帮助协调、解决帮困活动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二是开展节日慰问。遇到中秋、春节等法定传统节日,由领导组组长带头走访慰问,开展谈心活动,了解他们的思想和生活现状,及时给予生产生活帮助,加强与被帮困对象的感情联络,并动员公司全体职工参与“献爱心、送温暖”活动,给予被帮困对象一定资金和物品资助,使他们能过好传统节日。

三是突出资金帮困。针对帮困对象的实际情况,积极为帮困村牵线搭桥,协调相关部门解决被帮困对象在住房、生活饮用水、用电、教育、卫生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是要坚持因地制宜,帮助困难户分析查找困难原因,找准脱贫发展路子,切实让困难户增收致富。

经营帮扶方案 篇2

为落实《吉水县20xx年企业纾困解困帮扶工作方案》有关精神,贯彻上级关于健全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经局班子会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企业发展、加快项目建设”为目标,有效应对新冠肺炎不利影响,坚持入园区、进企业、出点子、找路子,切实做到局领导牵头,局属单位帮扶企业,常态化深入企业调查研究,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落实,持续打好企业降成本优环境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企业纾困解难帮扶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局领导联系企业、帮扶单位服务企业常态化制度,推动上级惠企政策和本地优惠政策全面落实。

三、工作步骤和具体要求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30日至5月7日)

4月30日,召开全县工业和开放型经济动员大会,对全县开展企业纾困解难帮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5月1日至6日,制订《20xx年吉水县交通运输局企业帮扶安排表》(见附件);5月7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企业纾困解难帮扶动员大会,现场发放最新最全的`惠企政策汇编和办理流程。

(二)摸排帮扶阶段(5月8日至5月31日)

各企业帮扶工作组深入企业摸排掌握企业困难和需求,特别是上级惠企政策和本县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各企业帮扶工作组将企业摸排情况分类梳理企业困难问题,各企业帮扶工作组摸排情况及帮扶工作情况需按照“一企一策”要求,为每个困难企业建立帮扶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三)解决问题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

聚焦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企业诉求,深化领导干部联系帮扶企业制度,通过走访企业、调查摸底、政策对接、推进解决,整合服务资源,对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帮扶工作组和帮扶单位能帮助解决的应主动及时加以解决;对需要其他单位或县级层面解决的问题,可先提交挂企业县领导解决;对确需县出台政策支持才能解决或重大困难问题、普遍性共性问题可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县委县政府解决。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交通运输局企业纾困解难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相关局班子成员担任,相关局班子成员同时兼任企业帮扶工作组组长,企业帮扶工作组成员从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抽调。

2.弘扬务实作风。深入企业挂点帮扶和调查研究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务求高效,努力做到深入企业不扰民、服务企业不添乱,不给企业和群众增加负担。

3.严明纪律要求。帮扶工作组和帮扶单位对企业帮扶工作不重视、帮扶工作不扎实,造成企业困难和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要依纪依规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经营帮扶方案 篇3

为大力发展地方支柱产业,加快培育地方骨干企业,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重点民营企业帮扶三年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帮扶目标

遵循企业成长和做强做大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作用,按照“企业主体、政府引导、政策支撑、要素保障、重点突破”的帮扶工作思路,创新政府帮扶机制、落实企业发展战略、集中优势资源培育,推动民营企业跨越发展,提高地方支柱产业集中度,培育一批具有国内乃至国际竞争力的地方骨干企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帮扶方式

每个企业由一名市级领导牵头、一个责任部门负责,组成一个帮扶工作小组,制订一个帮扶方案,实行为期三年的对口帮扶。

三、帮扶步骤

1、启动阶段(20xx年2月下旬至4月初)。主要工作任务:开展调查研究,摸清企业情况,制订择企标准,按照“企业申报、属地推荐、专家评审、媒体公示、政府审定”的办法和程序,从我市贡献大、信誉好、带动力强、发展前景好的行业龙头民营企业中选定重点企业,列入帮扶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市重点民营企业帮扶三年行动任务安排表》,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制订并出台帮扶民营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工作措施及考评办法。

2、帮扶阶段(20xx年4月上旬至20xx年12月)。主要工作任务:各帮扶工作小组帮助企业提出发展冲刺目标和时间表,编制发展规划,制订企业成长和做强做大路线图,并根据企业发展目标持续实施“一企、一策、一方案”的对口帮扶行动。全面推进帮扶政策和措施的贯彻落实。

四、帮扶任务

1、促进企业总量扩张。支持有条件的帮扶企业以产权关系为纽带,实施集团化经营和总部经济模式发展;鼓励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合并其他企业的资产或产权,以增强企业竞争优势、实现企业扩张目标;引导企业利用自身的管理能力、行业影响力和组织社会资源的能力,实现多元化经营;引导企业牵头组建各种形式的产业战略联盟,深度参与和推动所在产业链的整合、延伸与裂变,提高行业影响力,提升企业竞争力。

2、推进科学技术创新。支持帮扶企业引进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专业研发团队和创新研发机构;支持企业建立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研发中心,申报国家重点实验室或工程实验室,建设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机构;支持企业与国际、国内重点院校、重点科研机构,联合开展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加快重大发明专利产业化;支持企业争取国家、省各类专项资金支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支持企业主导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乃至国际标准的制订,鼓励建立产业联盟标准,提高行业话语权。

3、加强品牌形象建设。支持帮扶企业加快开发自有品牌新产品,尤其是高新技术新产品、填补行业空白技术的产品、重大装备国产化首台(套)产品,申报国家驰名商标和省商标及省、市产品,扩大品牌影响力;支持帮扶企业在行业协会中主导推广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共同打造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对达到一定产业规模的帮扶企业给予交通设施、地标性建筑等冠名权,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帮扶企业负责人,给予奖励和相应的荣誉,提高政治待遇,增加参政议政机会。

4、拓宽产品销售市场。支持帮扶企业组织开展产品行业专场、地区专场等专题促销活动,帮助企业进入央企、大型国企和国际国内500强、行业100强企业的产业价值链和采购供应渠道,帮助企业产品列入各类政府采购计划;鼓励企业牵头同类型或相关联的企业抱团采购、互相采购,联合议价定价,提高市场话语权;鼓励企业参与国际国内各种产品专场对接洽谈活动,支持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创新模式开拓市场;鼓励企业申报国际注册商标,在国内外设立营销网络,掌握产品销售的主动权和话语权。

5、落实人才强企战略。支持帮扶企业引进有科研成果的创新人才(团队)、国家和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学科带头人、国内(国际)大型企业高管级人才落户;帮助企业加强协调,发挥我市高等院校及职业技术院校培养技能人才的基础性作用,支持帮扶企业与院校建立“代培制”、“订单式”的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实效性;帮助企业召开专场人才招聘会,拓宽招聘渠道;鼓励企业建立年金制度,提高职工养老待遇水平,达到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的目的;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办法,加强对帮扶企业负责人及高层管理人员的专题培训。

6、大力实施管理创新。鼓励帮扶企业建立战略规划委员会,设立首席战略专家,不断完善战略决策机制、内部制衡和风险控制机制等;帮助引进高水平管理咨询机构,全面提升企业战略规划、生产组织、技术开发、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基础性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应用先进信息技术,提高企业管理数字化、网络化、精益化水平;引导企业建立诚信管理制度,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实施信用管理。

7、落实财政金融支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帮扶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实行贴息,就年度新增税收部分进行奖励。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组织举办专场金融对接活动,实现企业与金融机构的信息互通交流;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和股权挂牌融资,探索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及短期融资券,鼓励运用融资租赁、信托产品、资产证券化产品等金融工具满足融资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协调相关金融机构和担保公司,为企业设立绿色通道,扩大担保和信贷授信额度,创新金融产品,转变服务方式,提高服务实效。

五、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重点民营企业帮扶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建立政企互动、上下联动机制。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和帮扶企业座谈会,沟通交流骨干民营企业做强做大的情况,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各有关市直部门单位和县市区政府也要建立相应领导机构,保证帮扶行动贯彻落实。三是建立督查考评机制。各帮扶工作小组每年制订并实施重点帮扶企业经营目标计划表和重点帮扶工作任务分解表,确保任务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会同有关部门对帮扶工作进行督查,坚持季度讲评,同时将帮扶行动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制订具体考评办法,年终严格实行考评;对帮扶期内出现违法违规问题和生产经营管理混乱的企业实行“退出制”。

2、政策保障。一是由帮扶办公室收集、整理、整合现有的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扶持骨干民营企业做强做大的政策措施,汇编成册,派发给重点帮扶企业,并加强解读和指导,发挥的政策效应。二是制订扶持办法,着力在资金支持、要素保障、环境营造、政府服务等方面,突破民营企业做强做大的`障碍。三是实行一企一策,根据实际需要制定专门针对某个重点培育企业甚至某个项目的个性化政策,强化政策支持。四是加强各项扶持政策的贯彻落实,定期对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和细化落实。

3、要素保障。除了保证技术、资金、人才等要素外,还要切实保障重点培育企业的载体、能源、信息等要素。一是加强载体保障。加强对重点帮扶企业的项目管理,争取将更多项目列入省和国家重点项目,依托重点项目争取更多的用地指标和项目资金支持。二是加强能源保障。在积极推进节能减排的同时,切实保障重点帮扶企业的能源需求。三是加强信息保障。市和各有关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及时将有关规划、政策等政务信息和掌握的重大市场信息通报给重点帮扶企业,加强信息支持。

4、服务保障。一是负责重点帮扶行动的各市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各责任部门要安排分管领导和专门帮扶人员,形成市级领导亲自抓、部门领导具体抓、有关人员专门抓的帮扶服务工作机制。各帮扶工作小组专门负责协调处理重点帮扶企业自身不能处理、需要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监督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为企业服务并定期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情况。二是全市所有涉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依照相关政策法规,对重点帮扶企业实行“减轻负担、能免则免、能减则减、就低不就高、就无不就有”的原则处理,同时还要积极向省争取对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计征的不合理收费项目设置上限。三是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设立重点帮扶企业专用行政服务窗口,对重点帮扶企业自身经营事务外的行政审批、项目申报等所有涉政事务,全部纳入专用窗口服务,实现集中一站式服务。

经营帮扶方案 篇4

今年以来,受国际环境复杂严峻形势影响和国内疫情冲击,全市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为帮助企业挺过去、活下来、发展好,促进经济稳健运行,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为出发点,坚持严实作风,克服困难、抢抓机遇、主动应变,在特殊时期采取特别措施,对全镇所有企业进行分层、分级、分类帮扶。建立镇领导包保,镇直有关部门包联,机关干部包扶的“三级三包”对口帮扶企业机制,精准指导、精准施策、精准服务,推动各项惠企政策尽快落实,加快解决当前需求不足、物流运输不畅、产业链供应链受阻等突出问题,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夯实基础,活动从五月中旬持续到今年底。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调查研究。沉到企业一线开展帮扶活动,及时了解各类企业的用工、生产、营收、税收等情况,收集企业发展面临的主要困难,建立问题台账,加强精准调度

(二)落实惠企政策。收集各项惠企政策,做好惠企政策的深入解读,送政策直达企业、项目和市场主体,及时了解各项惠企政策措施在企业的'贯彻落实兑现情况,确保惠企政策应享尽享、落地落效。

(三)疏通物流堵点。落实支持物流畅通政策,成立物流畅通保障队伍,帮助企业解决物流不畅等问题,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解决物流资源聚焦效应不明显问题;加强疫情防控和交通管控的信息互通,坚决防止“一刀切”等做法;加强对物资运输通道检查,梳理解决各类企业在“一进一出”方面存在的问题,打通堵点,接通断点,让原材料、零部件和产品运得进来、输得出去。

(四)加强运行调度。全面了解掌握企业生产供应链配套受阻情况,采取切实措施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做好企业运行调度;组织开展专题促销活动,积极支持帮扶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鼓励企业抱团采购、互相采购,联合议价定价,提高市场话语权。

(五)强化要素保障。支持行业协会、大型企业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加强原材料保供对接服务;针对企业发展需求,组织开展政银企对接;开展职工岗前培训、在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支持企业采用视频招聘、直播带岗、远程面试等方式,建立线上线下多层次用工对接平台;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用地、用能问题。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镇委、镇政府成立“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问题收集交办、用工保障、交通保障、用能(用地)保障、融资信贷、惠企政策督查等7个工作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三级三包”机制

1.镇领导包保服务重点企业。镇党委班子成员各包保服务1家重点企业(见附件2)。活动期间镇党委班子成员调度帮扶对口企业不少于7次。每名党委班子成员均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做好对口联系企业的联络、协调、信息收集和情况报送等工作。

2.镇直有关部门包联服务企业。镇直有关部门各包联服务1家企业(附件2)。活动期间部门负责同志每月现场调研包联企业不少于1次。

3.机关干部包扶辖区市场主体。镇经发办结合实际制定帮扶机制,机关干部原则上包扶蹲点辖区内市场主体,每月现场帮扶解决问题不少于1次。

四、工作机制

(一)部门负责机制。由镇经发办指定1名机关干部,担任联络员。点对点解决具体问题,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二)问题解决机制。强化问题导向,建立问题“发现-汇总-交办-解决-反馈”闭环工作机制。问题收集交办组通过微信群、电话等建立问题线索征集渠道,在全镇范围广泛征集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每周收集各企业需要协调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清单,汇总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时限,分转到包联部门和专项工作组牵头部门办理。综合协调组、问题收集交办组对问题办理情况实行“一周一提醒、一月一通报”。

(三)信息周报机制。各有关部门每周五12:00前将一周工作进展情况、经验做法、问题建议、下步工作计划等信息汇总后书面上报综合协调组。

五、有关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镇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在全镇广泛开展企业帮扶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全力以赴,切实把党中央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二)务求工作实效。各镇直有关部门将分转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实行台账管理,落实责任、细化措施,能够立即解决的,抓紧推动,明确办理时限,限时办结;需要长期推进的,明确阶段性目标,提出务实管用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三)定期督查考核。镇委、镇政府适时组织开展帮扶企业情况满意度测评。镇纪委、镇党政办要开展常态化督办,对拖拉不办、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个人)进行通报。

(四)营造良好氛围。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帮扶活动坚决不给企业添麻烦、增负担。各有关部门要持续组织做好企业帮扶活动的信息收集,镇宣传办负责全方位、多层次展示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成效,提高市场主体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经营帮扶方案 篇5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帮扶各项工作,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落实、项目服务精准有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市第九次、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按照“问题导向、分类帮扶、精准施策、考核问效”的工作思路,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把精准帮扶作为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提高企业发展活力的重要举措,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破解发展瓶颈,增强企业信心活力,奋力开创“分宜大好”新局面,建设“分外宜人地、民生知名城”,加快实现新时代分宜振兴。

二、帮扶方式

按照除个别重点企业外,市、县两级不交叉重复帮扶的原则,本次共筛选挂点挂点帮扶企业71家,其中工业企业61家、农业企业4家、商贸企业1家、服务业企业1家、房地产企业2家、交通运输企业2家。实施六个帮扶工作专责小组牵头负责制,县工信局牵头协调工业企业,县农业农村和粮食局牵头协调农业企业,县商务局牵头协调商贸流通企业,县发改委牵头协调服务业企业,县住建局牵头房地产企业,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协调交通运输企业。

三、帮扶内容

1.指导帮助企业根据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新形势、新要求,做好相关防疫工作。

2.帮扶单位要全面准确掌握企业的基本情况,如遇重大调研或考察活动,帮扶单位要陪同做好现场介绍。

3.帮扶单位要协助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培训制度,推动安全标准化建设;帮助企业做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隐患排查、整改,确保安全稳定,达标排放。

4.帮扶单位要及时掌握企业增资扩股、技改投资动向,全力协助企业做好增资扩股和技改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5.帮扶单位要及时了解企业招工、用工、稳工情况和企业家、高层次人才的诉求,主动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如有重大困难与问题应及时向帮扶小组和县委、县政府报告。

四、保障措施

1.实施统一领导。由县推进“工业强县”战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调度全县企业帮扶联系工作,县帮扶办(设在县政府办)具体负责统筹部署、协调调度和督导考核。各专责小组负责日常工作,并结合“仙女湖夜话之钤企夜访”活动,整理收集企业反映的困难问题及落实情况,每月向县帮扶办汇总帮扶联系工作动态。

2.组建帮扶队伍。对每户企业建立一支帮扶队伍,由一位县领导挂点、一个县直单位帮扶。每个帮扶单位安排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作为特派员具体负责帮扶工作,在方案下发之日起一周内,将特派员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各专责小组,由各专责小组汇总后报县帮扶办。帮扶工作实行首问负责制,即由第一挂点部门明确一名首问责任人,负责办理或负责协调、联系相关部门办理企业所要求办理的各类事项,负责解答企业提出的各类问题,并负责将办理结果告知企业。对于企业反映的问题,要严格落实“13710”工作机制,1天内研究安排,3天内反馈办理情况,一般性问题原则上7天内解决,重大问题、复杂问题1个月内解决,确有困难的,1个月内提出方案,狠抓整改落实、销号清零,形成工作闭环。

3.定期走访企业。挂点帮扶的县领导及帮扶特派员要以问题为导向,定期走访企业。帮扶人员每月走访不少于1次。走访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动态,了解企业需求,沟通政企信息。二是按照县帮扶办和专责小组部署要求,及时宣贯有关惠企政策,帮助企业与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对接,争取政策支持。三是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困难问题,难以协调解决的报请挂点县领导协调。

4.加强协调调度。各帮扶单位要定期梳理汇总企业反映的问题,对职能部门难以办理的问题,由各专责小组进行专题协调。对企业反映较为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交县帮扶办协调,视情况提请有关专题协调会研究解决。各专责小组要收集汇总帮扶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每月9日前将上一个月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县帮扶办。县帮扶办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调度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对“仙女湖夜话之钤企夜访”活动中涉及的帮扶企业,企业挂点帮扶单位和“仙女湖夜话之钤企夜访”活动责任单位作为共同的责任单位,由活动安排表中第一责任单位作为牵头单位,共同协调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问题,办理情况纳入年终考核。

5.强化考核问效。县帮扶办、各专责小组要建立日常督查、不定期抽查和专项督查的工作机制,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明查暗访或专项督查,对帮扶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由县帮扶办制定企业精准帮扶考核办法,会同各专责小组对各帮扶单位进行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各帮扶单位领导班子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对年终考核前五名的帮扶单位在绩效考核中加分,后五名予以扣分;对前三名的专责小组予以绩效加分。

经营帮扶方案 篇6

为持续深入推进“联手帮扶企业”行动,切实解决我县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按照20xx年县级领导牵头推进重点项目安排,结合我县工业企业实际,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好“十四五”开局工作,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全面实施“三高四新”发展战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做大新型工业。坚持产业链发展思路,支持一批重点骨干企业和配套的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努力克服和弥补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协助问题和困难企业走出困境,鼓励支持破产、停产、未生产的企业进行“腾笼换鸟”,全面确保我县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二、工作目标

20xx年“联手帮扶企业”行动由29名县级领导挂帅,61个责任单位牵头,35个参联单位和11个乡镇(办事处)、2个工业园区参与,帮扶76家规模以上企业(含超过85家生产实体),帮助企业全面完成主营业务收入和税收增长目标任务,加强和完善企业内部党组织建设;协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快完成问题企业资产重组。

三、工作要求

1.所有帮扶单位要明确一名副职具体负责企业帮扶工作,明确帮扶专干,有针对性地制订“联手帮扶企业”工作计划,带着感情联系帮扶企业,构建“亲+清”的政商关系。

2.帮扶县级领导、帮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负责人、帮扶专干、县工信局联络员每季度深入到所联企业开展帮扶活动,帮扶单位要建立帮扶台账,帮扶活动要有文字和图片资料记录,以备年度考核时采用。

3.针对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实行“挂号”、“销号”制度,每年为企业重点解决2-3个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年初“挂号表”报县帮扶办备案、年末“销号表”报县帮扶办核查。

4.有关职能单位要积极完成县“帮扶办”临时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帮助企业解决工作中的现实问题。

四、督查考核

县委、县政府将“联手帮扶企业”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年度考核结果计入全县综合绩效考核分值。同时,对在“联手帮扶企业”行动中成绩表现突出的单位,县委、县政府将予以通报表扬。

经营帮扶方案 篇7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xx〕45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若干措施的通知》(陕政办发〔20xx〕43号)精神,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大纾困资金支持力度

(一)设立1亿元中小企业纾困专项资金,重点对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中小企业,以及劳动力密集、社会效益高的民生领域服务型中小企业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减轻中小企业投资、运营、融资、用工、房屋租金、水电费等负担。(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县(市、区)的中小微企业减免房租。对承租市级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房屋租金。积极争取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对在疫情期间给予中小企业房租、标准化厂房租金、物业费用减免的县域工业集中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大力争取省级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支持,对小微企业购买约定的社会化服务给予补贴。(市资源规划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贯彻落实中央、我省和我市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等政策。疫情期间,榆林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免收担保费政策,由市财政给予全额补贴。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落实“4321”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生的代偿损失,代偿率不超过5%的部分,财政部门给予10%的风险补偿。市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主动作为,创新担保模式,积极开发批量化担保产品,实现担保业务“见贷即担”,发挥融资担保作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金融局、人行榆林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

(四)严格落实中央和我省税收优惠及进出口关税调整的相关政策。将20xx年第四季度实施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延续实施6个月;对符合政策适用范围的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45万元以下,均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2022年免征轮客渡、公交客运、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对给承租人减免房屋租金的房产业主,缴纳出租房产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可向财税部门提出减免申请,符合减免条件的,财税部门应予核准。(榆林市税务局、市财政局、榆林海关,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清理涉企收费,深入推进转供电、供水供气供热等环节价格监管工作,开展“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至2022年6月30日。(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一步缓解融资问题

(六)加大信用贷款投放,继续做好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争取并用好中央新增3000亿元支小再贷款额度。利用《榆林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办法》《榆林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服务质效考核评价办法》等,鼓励金融机构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比例,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发县域特色产业信贷产品,对服务中小微企业成效好的银行机构按有关规定进行奖励和表彰。提高“绿票通”再贴现服务质效。深入开展“银税互动”活动,按季召开政银企对接会,及时梳理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畅通政银企对接渠道。持续提升榆林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信易贷)服务效能,有效解决银企间信息不对称问题。积极发挥《榆林市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实施办法》的政策引导作用,鼓励商业银行扩大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规模。(人行榆林市中心支行、榆林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局、榆林市税务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按规定落实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对符合条件、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临时性、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对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洪涝灾害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影响较大,暂遇困难的小微企业,加强流动资金贷款支持。(人行榆林市中心支行、榆林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开展“促融资纾企困”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倍增专项行动,指导金融机构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在中征平台进行全量登记,促进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融合。持续推广和利用应收账款融资服务中征平台开展业务,以供应链融资支持重点产业链发展。(人行榆林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实施“金融支持小微企业能力提升工程”,督促金融机构落实“五个机制”,实施“五项公示”,强化“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建设。加强融资对接服务,加大对经营困难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人行榆林市中心支行、榆林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市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缓解成本上涨压力

(十)健全大宗商品监测监管和预警引导机制。加强大宗商品价格监测,严格落实抑制煤价过高上涨七条举措。发挥价格监测预测预警作用,定期(按月)在市发改委官网发布主要能源及能化产品、重要商品、农资、建材、生猪、玉米价格监测情况,加强市场价格透明度,合理引导生产消费预期。强化市场供需调节,加强市场监管,严肃查处扰乱市场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深入推进涉企重点领域价格监管工作,开展重点领域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根据市内相关政策,协调市内国有大中型企业与下游企业全面推行中长期供应合同,协调无配套煤矿的化工企业与辖区煤炭企业建立“点对点”长协供应机制。鼓励非涉能县积极协调涉能县市区,帮助辖区内用能企业与能源生产企业签订中长期合同,能源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售价,涉能县市区政府要协调优先保障市域内用能企业能源供应,确保能源供应企业正常生产,实现产品稳定供应。支持行业协会、大型企业搭建重点行业产业链供需对接平台,做好保供稳价。鼓励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联合行业内企业,集中采购原材料,提高企业议价能力。鼓励中小企业运用期货套期保值等衍生金融工具应对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风险。(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金融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能源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严格落实中央和我省出台的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继续推广差异化收费,规范交通建设领域涉企收费政策,促进物流降本增效。鼓励发运“榆西欧”中欧班列、陆海新通道、金属镁出口海铁联运本地货物专列,并按国家中欧班列补贴政策给予运费补贴,降低企业运费成本,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发展对外贸易。(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用电保障

(十三)建设规模合理、分层分区、安全可靠的电力系统,着重提升全市中小企业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水平。梳理产业链龙头企业上下游重点企业名单,保障产业链关键环节中小企业用电需求,确保企业已有订单正常生产。加快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和增量配电试点建设,平稳有序引导市内企业参与全省电力直接交易。2022年,以县(市、区)为单位统计小微企业清单和用电量,参与新能源市场化交易,力争成交电价在原目录电价基础上下浮0.05-0.1元/千瓦时。(市发改委、国网榆林供电公司、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岗扩岗

(十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要求,市政府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全市中小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培训,提升中小企业管理水平,增强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对新引进企业与员工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新吸纳就业人数达到50人以上(不含引进人才已奖补人员),按照高级职称、中级职称、技术工人分别给予用工企业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补贴。单个企业累计补贴三年,每年最多补贴100人。(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鼓励中小微企业和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后获得相应等级证书的按照《榆林市职业培训补贴本地标准(20xx-1)》予以补贴。同时将中小微企业一并纳入就业援助基地范围,对就业援助基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脱贫劳动力和城乡低收入劳动力就业的(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按每新吸纳1人2000元的标准核算(同一企业每人只能核算1次),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继续组织开展选聘大学生到民营企业工作,每年选聘人数不少于500人,市财政给予聘用人员每人每年2.4万元的薪酬补贴,补贴期限3年。(市委组织部、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全面推广“秦云实名制动态就业服务平台”,积极开展“春风行动”等人才招聘会,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加强人岗对接,帮助企业招引急需的各类人才。开展多层次用工培训,优化劳动力供给。鼓励社会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人才培训和招聘引进等服务,加强中小微企业人才对接。提供优质高效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

(十八)加强清欠长效机制建设,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要求,积极应用法治化、市场化手段化解拖欠账款。加强审计监督,对滥用市场优势地位逾期占用、恶意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行为,加大联合惩戒力度。推动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采购账款,从源头防范层层拖欠形成“三角债”,不得强制中小企业接受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持续加大企业投诉查办力度,核实核清投诉事项,制定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办法。(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人行榆林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着力扩大市场需求

(十九)加大民生领域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加大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力度,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我省相关实施细则,因地制宜细化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降低投标成本、优先采购等支持措施。(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组织召开市内产品对接会、产业链上下游衔接会、订单签约会、工服展演会、产业博览会、扬州推介会等供需对接活动,畅通我市中小企业产品销售渠道,打通区域内产品供应链条,鼓励市内大中型企业扩大向市内中小企业采购规模。积极组织我市中小企业参加线上、线下举办的国际展会和经贸对接洽谈会,开拓国际市场。由政府牵头组织的展会,对参展企业的产品运输费、展位费等给予全额补贴。(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能源局、市外事外经局,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加强中小企业品牌培育力度。继续开展“首位产业支持行动”,由市财政安排400万元,对各县市区非能化首位产业的重点企业给予奖励,支持全市首位产业做大、做强、做优。鼓励市内企业在市内外设立“榆林名优特新产品”展销中心,并评定挂牌,对年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至1000万元、1000万元至2000万元、2000万元以上的展示展销中心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认定为“榆林好产品”的,给予10万元奖励。支持商会协会组织企业到国内外中心城市推销产品,并给予一定补贴。(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设立市级促销奖励资金,对当年全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2000万元)、5000万元至1亿元(含5000万元)、1亿元以上(含1亿元)且较前一年同期增长20%及以上的非煤非油气民营企业,每户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对上一年度工业总产值10亿元以上且当年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0%及以上的非煤非油气工业企业,每户企业给予30万元的奖励。上述两项促销奖励资金由市县财政各承担50%。(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推进榆林国际航空口岸建设,启动建设陕西自贸区榆林协同创新区,大力支持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靖边能化园区等园区打造综合保税区、物流保税中心,设立东部地区商品榆林中转仓,支持重点企业、行业协会设立海外仓和境外商品展销中心,鼓励中小外贸企业借助公共海外仓扩展国际市场。发展壮大特色农产品、羊毛防寒服等外贸出口基地。加大贸易救济工作力度,为进出口企业维权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支持企业积极应对贸易摩擦。(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市外事外经局、市邮政管理局、榆林海关,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强化企业梯度培育

(二十四)深入推进“小升规”培育行动,建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点培育库,强化跟踪服务、要素协调保障,每年对首次入统的“小升规”和新进规上企业给予每户10万元奖励。建立企业梯度培育储备库,构建梯度培育体系,提升企业竞争力。加快培育一批转型升级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制造业龙头企业。对认定为市级转型升级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制造业龙头企业的,每户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和50万元奖励。(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强化科技创新

(二十五)鼓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着力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投入奖励补贴,对首次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并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给予补助10万元。对新认定的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00万元、30万元、20万元。引导企业加大新产品研发投入,组织认定一批市级重点新产品,每项产品给予10万元奖励。鼓励企业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合作,对民营企业独立或联合有关方面建立科技创新平台、产教融合基地(联盟等),给予实际投入50%补助,上限为500万元。推动产教融合、校企联合,培养一批实用型技能人才,对农业科技特派员、工业科技特派员给予专项资金补贴。(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优化企业管理

(二十六)组建“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小分队”,加速优质中小企业上市培育。通过政府采购模式,聘请专业人员,组成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小分队,通过法务和财税咨询服务,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通过对企业进行跟踪指导、把脉问诊、业务培训等,指导我市中小企业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优化企业管理模式,培育一批上市后备中小企业。对纳入市级上市后备库管理的上市后备企业,处于培育阶段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处于辅导阶段的,奖励补足至5万元;处于审核阶段的,奖励补足至10万元。(市工信局、市金融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精准适用失信惩戒措施

(二十七)严格区分失信与丧失履行能力,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因经营失利丧失履行能力且不具有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规避、抗拒执行等违法情形的,不得以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义务为由将其纳入失信名单。列入被执行人的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司法机关未穷尽财产执行措施的,而非规避、抗拒执行的,不得将其纳入失信名单。(市中级法院、市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八)做好信用修复和异议申诉工作。确保信用修复工作公开、透明,简化信用修复和异议申诉流程,提高信用修复效率,缩短受理时间至3个工作日。扩大信用修复培训范围和规模,全年组织召开市县两级信用修复培训会议10场以上。大幅提升失信企业修复退出数量,维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压实责任抓好落实

(二十九)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要加强政策宣传,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作用,推动涉企事项“一网通办”、政策“一网通查”,打响“榆快办”品牌。优化办理程序,推广“免申即享”“无纸申报”等方式,降低政策获取成本。(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市促进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信局)负责本方案的组织协调,并组织开展全市中小企业纾困政策执行情况及发展环境第三方评估工作,对评估结果(排名)进行通报。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建立政策落实台账,加强对中小企业面临困难和问题的调研,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落实情况及时报送市促进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一)健全科学规范的绩效管理制度,将纾困帮扶资金全面纳入绩效管理,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等方面,综合衡量政策和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督促资金使用单位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按照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及时将绩效自评结果上报财政部门,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财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并采取适当的方式对绩效评价结果进行通报。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改进管理、完善政策的重要依据。同一类项目每个法人单位只能申报一次,2022年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中央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单位,原则上不再重复支持。杜绝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多次申报或拆分申报。(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经营帮扶方案 篇8

个体工商户是稳经济的重要基础、稳就业的重要支撑。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住经济大盘、助企纾困的安排部署,推动《xx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x政发〔20xx〕xx号)和《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扶持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工作方案的通知》(xx政办发〔20xx〕xx号)落地落实,切实帮助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推动个体工商户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实现平稳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推进“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

深入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靠前发力、主动发力、精准发力,把政策宣传解读、政策服务、政策兑现送进门,确保政策“应知尽知、能用尽用”“应享尽享、早享快享”,推动个体工商户多起来、活起来、大起来、强起来。

(一)推进税费优惠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全面梳理涉及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编制《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汇编》。利用大数据筛选确定符合政策适用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有针对性地推送税费优惠政策;开通服务个体工商户享受减税降费政策的“绿色通道”,全方位推进“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常态化。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充分释放改革红利,叠加税费政策利好;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完成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按规定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二)推进金融支持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使用个体工商户看得懂的语言逐项解读有关金融支持和服务政策,逐项列明政策适用范围、申报条件、办理流程等,便于个体工商户了解政策、利用政策。推动金融机构持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快构建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推动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能力提升;推进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改革效能,及时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下行的政策红利传导至个体工商户等实体经济,引导贷款加权平均利率稳中有降。稳序加大使用货币政策工具,不断丰富金融产品,推广无还本续贷、随借随还类信贷产品,确保普惠小微贷款(含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有效满足个体工商户经营发展的合理融资需求。

(三)推进稳岗就业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加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宣传,大力开展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的普惠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聚焦稳就业保就业,构建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机制,采取有力举措保障社会保险“降、缓、返、补”等各项政策落地。落实好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就业补助、社保补贴等各项政策,全年扶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159户以上、职业技能培训1。8万人次以上。

(四)推进减房租等降成本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加大降成本政策的宣传力度,有效扩大个体工商户对政策的知晓度。着力缓解个体工商户承压最大的房租问题,承租国有经营性房屋的,严格落实房租减免政策,并迅速将减免政策兑现到位;承租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等非国有经营性房屋的,建立政府指导、出租人和承租人参与的集体会商制度,采取集中议价、发放倡议书等多种方式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减降房租。严格落实国家、省出台的取消、停征、免征、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加强对物流、认证、检验检测等领域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城镇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收费监管,严厉查处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政府定价和经营者价格收费行为。

(五)推进拓展市场促消费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协同发力、远近兼顾,综合施策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有效整合行业协会、银行、银联等资源,组织餐饮、住宿等个体工商户参与“夜间文旅促消费”“彩云购物节”等系列消费促进活动。深入推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夜间文旅消费聚集区。引导公园、景区、体育场馆、文博场馆等改善设施和服务条件,结合实际延长开放时间。支持老字号个体工商户“走出去”开拓市场,定期组织老字号个体工商户参加境内外展览展销活动和进商超等产销对接会。支持各地建立促消费常态化机制,培育一批特色活动品牌,对县市组织举办的促消费活动,视活动规模及成效等给予支持。

(六)推进鼓励支持“双创”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优化创新环境、共享创业资源,宣传创新创业政策,推动形成个体工商户积极投身创新创业的生动局面。按照年度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双创”活动周工作安排,依托xx师专、xx职业学院等州内高校平台,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人员、农村妇女等群体为重点,广泛开展创新创业培训行动。建优建强创新创业平台,完善“达到条件就认、条件不行就退、成效突出就奖”的创新孵化载体常态化准入退出及奖励机制,对成功孵化或引进优质企业的孵化载体给予相应奖补,不断提升服务个体工商户创新创业的能力和水平。

(七)推进融通协同发展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进一步强化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之间的信息互通,健全完善“政银企个”会商服务平台和定期对接协调长效机制,支持个体工商户参与政银企产业链、供应链、资金链,与政府、银行、企业实现融通协同发展。引导平台企业完善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利益共享机制,推广一批“小快轻准”低成本的产业链供应链协同解决方案和场景典型示范案例。发挥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作用,拓宽抵质押物范围,探索供应链金融新模式,便利个体工商户融资。

二、加力纾困扶持措施

(一)加力资金支持。优化财政有关领域专项资金支出结构,鼓励县市安排个体工商户纾困专项资金,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及其他社会资金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

(二)加力减税降费。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20xx年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将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扩展至个体工商户,并按50%税额幅度减征“六税两费”。针对制造业个体工商户20xx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包括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20xx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个体工商户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照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执行时间至20xx年xx月xx日。

(三)加力房租减免。承租国有经营性房屋的,20xx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个体工商户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为服务业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含单位和个人),免租期间(以减租方式减免租金的可换算成免租期)免征相应出租房产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经营业绩考核时可视同利润处理。鼓励各县市统筹各类资金,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引导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贷款等支持。非国有房屋减免租金的可同等享受上述政策优惠。

(四)加力减轻社会保险负担。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基本养老、失业、工伤3项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xx年年底,期间免收滞纳金。对餐饮、零售、旅游、公路运输等国家明确的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基本养老、失业、工伤3项保险费政策,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xx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五)加力降低经营费用。持续推进平台费率透明化工作,协调电子商务、外卖等互联网平台进一步下调餐饮、住宿、家政等受疫情影响的生活性服务业个体工商户服务费标准,降低个体工商户的服务佣金、店铺押金、宣传推广等线上经营成本。联合开展个体工商户数字化经营能力培训,提升个体工商户数字化经营能力。对受疫情影响无力足额缴纳电、气、水费用的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并可根据实际进一步延长,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对个体工商户给予流量扶持,对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县级行政区域内的个体工商户,给予阶段性降低商户服务费优惠,将个体工商户宽带和专线资费再降10%。

(六)加力金融支持。推动普惠小微贷款支持、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等政策工具落地见效,按季度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提供激励资金,引导金融机构扩大普惠小微贷款投放,优先支持困难行业的个体工商户。鼓励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个体工商户不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加大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执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即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和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贷款)不良率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的容忍度标准,切实落实授信尽职免责规定。督促金融机构降低银行账户服务收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取消部分票据业务收费。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下、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增信支持,省级财政按照规定给予担保费补贴。督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降低反担保要求。鼓励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对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和消费贷款等协商办理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xx年底。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探索面向新产业、新业态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推出多样化保险产品和服务。探索开展因疫情导致个体工商户营业中断损失保险,提升理赔效率。

(七)加力稳岗就业支持。以单位形式参加失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按照90%返还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对没有对公账户的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将已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直接返还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执行期限至20xx年xx月xx日。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xx年xx月xx日。鼓励个体工商户开展员工职业技能培训,对受疫情影响的个体工商户,依据我州当年发布的培训补贴目录,为本单位实际用工的从业人员开展与单位主营业务有关职业培训,对完成培训任务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按照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八)加力创新创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最高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退役军人、自主创业和从事种养业农民等群体个人担保贷款倾斜支持力度,对上述群体10万元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取消反担保要求,按照规定享受财政贴息。对毕业3年内(含毕业学年)和退役3年内(含退役当年)创办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创业人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每年进行优秀创业者评选,并对评选出的优秀创业者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3万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九)加力优化政务服务。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引导个体工商户通过xx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个体工商户智能化开办等渠道开展“网上办、掌上办”,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提供自助办、邮寄办等配套服务,提升个体工商户开办便利度,降低个体工商户办事成本。持续推进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制度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推动所有涉个体工商户审批服务事项进一步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费用。对与疫情防控有关的个体工商户信用修复申请,简化信用修复流程移出经营异常状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轻微违法行为,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三、落实工作机制

(一)强化跨部门纾难解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县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作用,统筹协调推进“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协同、跨系统贯通、“政银企个”融通的合力纾困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机制,对于个体工商户反映的突出困难问题,实行交办、承办、督办和销号“三办一销号”制度,努力当好“联络员”“分析员”“监测员”“帮扶员”,真正把纸上的政策落到地上、落到实处。“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牵头部门要在本方案正式印发后10个工作日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州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合力推动工作取得实效。各县市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二)强化调度监测机制。健全完善个体工商户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深入推进经济运行调度研判、预警、应策、推动、问效制度,统筹协调州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建立多维度归集整合数据,实现对个体工商户全生命周期、全方位动态监测,紧扣季度目标、年度目标推进工作落实。

(三)强化督办评估机制。对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有关部门推动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推进落实不力、执行不到位的县市和部门予以通报、约谈,对帮扶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成效明显的县市和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做好政策实施效果第三方评估和个体工商户对各县市政府职能部门工作评议,评估和评议结果向社会公布。

经营帮扶方案 篇9

今年以来,国内疫情点多、面广、频发,全镇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为最大程度降低本轮疫情对我镇经济运行特别是企业发展的影响,帮助企业挺过去、活下来、发展好,促进经济稳健运行。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潜办文〔2022〕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为出发点,坚持严实作风、克服困难、抢抓机遇、主动应变,在特殊时期采取特别措施,对全镇所有小微企业进行帮扶。建立镇领导包保,镇直有关部门包联、所在村(居)包扶的“三级三包”对口帮扶机制,精准指导、精准施策、精准服务,推动各项惠企政策尽快落实,加快解决当前需求不足、物流运输不畅、产业链供应链受阻等突出问题,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夯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调查研究。沉到企业一线开展帮扶活动,及时了解全镇各类企业的用工、生产、营收、税收等情况,收集企业发展面临的主要困难,建立问题台账,加强精准调度。

(二)落实惠企政策。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讲培训和政策解读活动,送政策进企业、进项目;及时了解各项政策措施在企业的贯彻落实情况,确保惠企政策应享尽享、落地落效。

(三)加强运行调度。全面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掌握企业在生产经营上的困难,并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做到问企需、解企困、排企难,持续保持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三、组织实施

(一)镇领导包保服务重点企业。镇领导班子成员各包保服务1家重点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活动期间镇领导班子成员每月走访帮扶对口企业不少于1次,每名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均明确相关责任办公室,做好对口联系企业的联络、协调、信息收集和情况报送等工作。

(二)镇直单位包联服务企业。镇直有关单位坚持条块结合,根据对口原则,各包联服务不少于1家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按照切口小、影响大、能办到、群众普遍受益、服务对象直接受益的要求,办成不少于1件实事。活动期间单位负责同志每月现场调研包联企业不少于1次。

四、工作机制

(一)单位负责机制。镇直有关单位要安排1名干部专门负责,抽调得力人员参与,并指定1名负责人担任联络员。点对点解决具体问题,共性难点问题向镇工作专班报告。

(二)问题解决机制。强化问题导向,建立三单即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效果清单。定期研究收到的情况,梳理形成服务对象反映的问题清单,研究确定任务清单,及时总结任务推进和落实的效果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三)信息周报机制。镇直单位要将走访服务企业动态、活动成果、下步工作计划等报送至镇活动工作专班,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1次。

五、有关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在全镇广泛开展企业帮扶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全力以赴,切实把党中央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二)务求工作实效。各有关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实行台账管理,落实责任、细化措施,能够立即解决的,抓紧推动,明确办理时限,限时办结;需要长期推进的,明确阶段性目标,提出务实管用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三)定期督查考核。全镇在活动推进过程中要做到帮忙不添乱、到位不越位、切实不表面,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力戒"庸软懒慢粗",切实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镇纪委畅通企业投诉反映渠道,对拖拉不办、造成不良影响的,进行通报批评和严肃问责。

(四)营造良好氛围。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帮扶活动坚决不给企业添麻烦、增负担。各单位在活动推进过程中要注重宣传,全方位、多层次展示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成效,提高市场主体的知晓率与参与度,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经营帮扶方案 篇10

为大力发展地方支柱产业,加快培育地方骨干企业,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重点民营企业帮扶三年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帮扶目标

遵循企业成长和做强做大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作用,按照“企业主体、政府引导、政策支撑、要素保障、重点突破”的帮扶工作思路,创新政府帮扶机制、落实企业发展战略、集中优势资源培育,推动民营企业跨越发展,提高地方支柱产业集中度,培育一批具有国内乃至国际竞争力的地方骨干企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帮扶方式

每个企业由一名市级领导牵头、一个责任部门负责,组成一个帮扶工作小组,制订一个帮扶方案,实行为期三年的对口帮扶。

三、帮扶步骤

1、启动阶段(20xx年2月下旬至4月初)。主要工作任务:开展调查研究,摸清企业情况,制订择企标准,按照“企业申报、属地推荐、专家评审、媒体公示、政府审定”的办法和程序,从我市贡献大、信誉好、带动力强、发展前景好的行业龙头民营企业中选定重点企业,列入帮扶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市重点民营企业帮扶三年行动任务安排表》,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制订并出台帮扶民营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工作措施及考评办法。

2、帮扶阶段(20xx年4月上旬至20xx年12月)。主要工作任务:各帮扶工作小组帮助企业提出发展冲刺目标和时间表,编制发展规划,制订企业成长和做强做大路线图,并根据企业发展目标持续实施“一企、一策、一方案”的对口帮扶行动。全面推进帮扶政策和措施的贯彻落实。

四、帮扶任务

1、促进企业总量扩张。支持有条件的帮扶企业以产权关系为纽带,实施集团化经营和总部经济模式发展;鼓励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合并其他企业的资产或产权,以增强企业竞争优势、实现企业扩张目标;引导企业利用自身的管理能力、行业影响力和组织社会资源的能力,实现多元化经营;引导企业牵头组建各种形式的产业战略联盟,深度参与和推动所在产业链的整合、延伸与裂变,提高行业影响力,提升企业竞争力。

2、推进科学技术创新。支持帮扶企业引进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专业研发团队和创新研发机构;支持企业建立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研发中心,申报国家重点实验室或工程实验室,建设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机构;支持企业与国际、国内重点院校、重点科研机构,联合开展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加快重大发明专利产业化;支持企业争取国家、省各类专项资金支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支持企业主导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乃至国际标准的制订,鼓励建立产业联盟标准,提高行业话语权。

3、加强品牌形象建设。支持帮扶企业加快开发自有品牌新产品,尤其是高新技术新产品、填补行业空白技术的产品、重大装备国产化首台(套)产品,申报国家驰名商标和省商标及省、市产品,扩大品牌影响力;支持帮扶企业在行业协会中主导推广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共同打造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对达到一定产业规模的帮扶企业给予交通设施、地标性建筑等冠名权,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帮扶企业负责人,给予奖励和相应的荣誉,提高政治待遇,增加参政议政机会。

4、拓宽产品销售市场。支持帮扶企业组织开展产品行业专场、地区专场等专题促销活动,帮助企业进入央企、大型国企和国际国内500强、行业100强企业的产业价值链和采购供应渠道,帮助企业产品列入各类政府采购计划;鼓励企业牵头同类型或相关联的企业抱团采购、互相采购,联合议价定价,提高市场话语权;鼓励企业参与国际国内各种产品专场对接洽谈活动,支持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创新模式开拓市场;鼓励企业申报国际注册商标,在国内外设立营销网络,掌握产品销售的主动权和话语权。

5、落实人才强企战略。支持帮扶企业引进有科研成果的创新人才(团队)、国家和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学科带头人、国内(国际)大型企业高管级人才落户;帮助企业加强协调,发挥我市高等院校及职业技术院校培养技能人才的基础性作用,支持帮扶企业与院校建立“代培制”、“订单式”的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实效性;帮助企业召开专场人才招聘会,拓宽招聘渠道;鼓励企业建立年金制度,提高职工养老待遇水平,达到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的目的;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办法,加强对帮扶企业负责人及高层管理人员的专题培训。

6、大力实施管理创新。鼓励帮扶企业建立战略规划委员会,设立首席战略专家,不断完善战略决策机制、内部制衡和风险控制机制等;帮助引进高水平管理咨询机构,全面提升企业战略规划、生产组织、技术开发、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基础性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应用先进信息技术,提高企业管理数字化、网络化、精益化水平;引导企业建立诚信管理制度,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实施信用管理。

7、落实财政金融支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帮扶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实行贴息,就年度新增税收部分进行奖励。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组织举办专场金融对接活动,实现企业与金融机构的信息互通交流;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和股权挂牌融资,探索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及短期融资券,鼓励运用融资租赁、信托产品、资产证券化产品等金融工具满足融资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协调相关金融机构和担保公司,为企业设立绿色通道,扩大担保和信贷授信额度,创新金融产品,转变服务方式,提高服务实效。

五、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重点民营企业帮扶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建立政企互动、上下联动机制。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和帮扶企业座谈会,沟通交流骨干民营企业做强做大的.情况,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各有关市直部门单位和县市区政府也要建立相应领导机构,保证帮扶行动贯彻落实。三是建立督查考评机制。各帮扶工作小组每年制订并实施重点帮扶企业经营目标计划表和重点帮扶工作任务分解表,确保任务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会同有关部门对帮扶工作进行督查,坚持季度讲评,同时将帮扶行动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制订具体考评办法,年终严格实行考评;对帮扶期内出现违法违规问题和生产经营管理混乱的企业实行“退出制”。

2、政策保障。一是由帮扶办公室收集、整理、整合现有的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扶持骨干民营企业做强做大的政策措施,汇编成册,派发给重点帮扶企业,并加强解读和指导,发挥的政策效应。二是制订扶持办法,着力在资金支持、要素保障、环境营造、政府服务等方面,突破民营企业做强做大的障碍。三是实行一企一策,根据实际需要制定专门针对某个重点培育企业甚至某个项目的个性化政策,强化政策支持。四是加强各项扶持政策的贯彻落实,定期对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和细化落实。

3、要素保障。除了保证技术、资金、人才等要素外,还要切实保障重点培育企业的载体、能源、信息等要素。一是加强载体保障。加强对重点帮扶企业的项目管理,争取将更多项目列入省和国家重点项目,依托重点项目争取更多的用地指标和项目资金支持。二是加强能源保障。在积极推进节能减排的同时,切实保障重点帮扶企业的能源需求。三是加强信息保障。市和各有关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及时将有关规划、政策等政务信息和掌握的重大市场信息通报给重点帮扶企业,加强信息支持。

4、服务保障。一是负责重点帮扶行动的各市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各责任部门要安排分管领导和专门帮扶人员,形成市级领导亲自抓、部门领导具体抓、有关人员专门抓的帮扶服务工作机制。各帮扶工作小组专门负责协调处理重点帮扶企业自身不能处理、需要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监督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为企业服务并定期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情况。二是全市所有涉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依照相关政策法规,对重点帮扶企业实行“减轻负担、能免则免、能减则减、就低不就高、就无不就有”的原则处理,同时还要积极向省争取对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计征的不合理收费项目设置上限。三是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设立重点帮扶企业专用行政服务窗口,对重点帮扶企业自身经营事务外的行政审批、项目申报等所有涉政事务,全部纳入专用窗口服务,实现集中一站式服务。

经营帮扶方案 篇11

为贯彻落实市局XX年工作会议精神,努力构建和谐XX、责任XX新形象,结合多年开展扶贫帮困的经验和做法,我单位决定以解决辖区困难卷烟零售户经营生活的实际问题为抓手,实施“扶贫帮困阳光行”活动,为困难卷烟零售户排忧解难,送上温暖,将扶助弱势群体作为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不断将扶贫帮困引向深入,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为建党九十周年献礼。

一、“扶贫帮困阳光行”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扶贫帮困活动,是文明社会的重要体现,也是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是XX行业增强企业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将爱心不断传承,为营造健康有序的社会环境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的一项创新力举。

二、实施办法

扶贫帮困活动,是一项得民心、鼓士气、聚财源的德政工程、长效工程,为达到真心实意帮扶,切实可行排忧,活动不流于形式的目的,拟以送资金、送温暖、对口帮扶的形式进行具体实施。

(一)送资金。

1、建立困难零售商户助学金和大学生奖学金制度:从XX年起,XX公司分别设立“助学基金”和“大学生助学奖学基金”。资助对象为困难零售商户家庭中品学兼优的小学生、中学生以及新入学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对于家庭困难导致无钱上学的品学兼优的小学生、中学生,按家庭环境,给予500—1000元的助学金;对于大学生,奖金级别为:一类大学:5000元;二类大学3000元;三类大学1000元。向社会公开承诺:绝对不让一名困难XX之家的品学兼优的学生因贫辍学和失学。此活动主题可定为“扶贫助学XX行”。(届时可策划系列报道进行跟踪报道,既是对社会活动的一次有意义的宣传,更是一次对本行业负责任XX形象的社会发散,深入宣传)

2、对于困难零售商户发生房屋倒塌、破损严重的,一次性给予5000—10000元的危房改造补助金;

3、对于困难零售商户发生重大疾病、非正常死亡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2000—5000元慰问金。

(二)送温暖。贫困零售户一般是孤寡老人、军烈属、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生活上存在着许多不便,因此扶贫帮困要从生活细节上关心,倾听零售户反映的困难,及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这是扶贫帮困的重要方式。具体如下:

1、凡资助对象申办许可证、年检的,提供绿色通道,实行上门服务,全程办理,费用全免;

2、对行动不便的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发动基层人员定期帮助贫困零售户美化终端销售环境,整理柜台,指导其卷烟的摆放、更新明码标价的标签;

3、关心贫困户的生活近况,遇到生病、生活困难、资金周转难的零售户,申请公司给予适当的补助,以帮其度过难关;

4、在春节、中秋节等重大节假日到来之际,公司领导定期走访慰问特困户;在困难户生日之际,组织员工送上生日蛋糕、生日贺卡和礼物等。

5、建立募捐制度。积极发动机关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团员、入党积极分子,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每年进行一次。将募捐资金建立起XX扶贫基金,按标准发放给发生重特大灾害、事故的困难商户。募捐的御寒衣物到年关由领导发头慰问特困户。

(三)对口帮扶。“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扶贫帮困只是一种手段,而不是根本的目的,目的是要使贫困的零售户能自力更生,依靠诚信经营,摆脱困境,这是扶贫帮困的根本途径。

XX年起,公司建立对口帮扶制度,一个科室分配一个片区,一个员工对应一个重点贫困户,指导贫困户如何经营,每个科室制定出具体帮扶对象的帮扶目标(帮扶前是什么状况,帮扶后有哪些改变)。不仅从物质上提供帮助同时也要培养其自强自立的能力,需要专卖人员和销售人员通力协作,专卖人员要从法律法规、规范经营方面,为零售户进行宣传,使其合法、诚信经营;客户经理要对零售户营销技巧、星级提升、产品推销等营销指导,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市场行情和市场信息,使贫困零售户卷烟经营能力得到提升,逐渐摆脱贫困,做到发现一户,帮忙一户,脱贫一户。

同时,免费赠送有关XX报刊,提高经营户遵纪守法、文明诚信经营意识;免费举办XX经营培训学习,让经营得法的脱贫户现身说法、现场观摩,以传、帮、带,带动贫困商户逐步脱贫。

三、“扶贫帮困阳光行”活动步骤与安排

(一)建立组织,制定方案

为扎实推动全区扶贫帮困阳光行活动稳妥开展,为给扶贫帮困提供组织和措施保障,区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沟通协调、宣传培训、信息保障、后台管理和督导考评五个小组。具体分工如下: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扶贫帮困阳光行的统筹部署、组织协调、监督评价。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施行、过程管理和检查考核。

各辖区公司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制订本单位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目标,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时间要求:x月

责任部门:xxx

(二)宣传发动,调查摸底

1、召开“扶贫帮困阳光行”动员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

2、对全区零售困难户进行摸底调查,分区域、客户类型进行调研统计,制作详细的操作手册和《致零售客户的一封信》,由客户经理组织人员逐户上门发放,面对面地宣讲扶贫帮困。

时间要求:x月

责任部门:xxx

(三)开展培训,稳步推进。

制定《区局XX年营销员工培训方案》,根据不同人员的岗位职责,开展集中授课、视频培训、专题讨论、知识竞赛等形式,科学、合理的设置培训课程,使每一位营销员都熟练掌握扶贫帮困流程。同时,分批、分层次的组织客户进行专题培训,采取集中讲解,现场指导与电话辅导相结合的方式,指导试点客户转变经营方式方法。待试点工作运转正常,再向全区全面稳步深入推进。

时间要求:x月

责任部门:xxx

(四)总结经验,推广交流。

待XX年扶贫帮困阳光行告一段落,适时召开全区XX扶贫帮困阳光行总结表彰大会和经验交流会议。总结成绩,表扬先进,并结合零售客户的意见和建议,查找工作中的不足,有效改进工作措施和方法。

时间要求:x月

责任部门:xxx

四、社会效益

牢记企业使命,关注地方民生。积极开展对特殊困难群体的扶贫帮困活动,不仅是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体现,也是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这是我们XX行业倾情回报社会,树立了积极的、负责任的XX社会形象的一个缩影。

经营帮扶方案 篇12

今年以来,受国际环境复杂严峻形势影响和国内疫情冲击,全市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为帮助企业挺过去、活下来、发展好,促进经济稳健运行,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为出发点,坚持严实作风,克服困难、抢抓机遇、主动应变,在特殊时期采取特别措施,对全镇所有企业进行分层、分级、分类帮扶。建立镇领导包保,镇直有关部门包联,机关干部包扶的“三级三包”对口帮扶企业机制,精准指导、精准施策、精准服务,推动各项惠企政策尽快落实,加快解决当前需求不足、物流运输不畅、产业链供应链受阻等突出问题,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夯实基础,活动从五月中旬持续到今年底。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调查研究。沉到企业一线开展帮扶活动,及时了解各类企业的用工、生产、营收、税收等情况,收集企业发展面临的主要困难,建立问题台账,加强精准调度

(二)落实惠企政策。收集各项惠企政策,做好惠企政策的深入解读,送政策直达企业、项目和市场主体,及时了解各项惠企政策措施在企业的贯彻落实兑现情况,确保惠企政策应享尽享、落地落效。

(三)疏通物流堵点。落实支持物流畅通政策,成立物流畅通保障队伍,帮助企业解决物流不畅等问题,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解决物流资源聚焦效应不明显问题;加强疫情防控和交通管控的信息互通,坚决防止“一刀切”等做法;加强对物资运输通道检查,梳理解决各类企业在“一进一出”方面存在的问题,打通堵点,接通断点,让原材料、零部件和产品运得进来、输得出去。

(四)加强运行调度。全面了解掌握企业生产供应链配套受阻情况,采取切实措施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做好企业运行调度;组织开展专题促销活动,积极支持帮扶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鼓励企业抱团采购、互相采购,联合议价定价,提高市场话语权。

(五)强化要素保障。支持行业协会、大型企业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加强原材料保供对接服务;针对企业发展需求,组织开展政银企对接;开展职工岗前培训、在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支持企业采用视频招聘、直播带岗、远程面试等方式,建立线上线下多层次用工对接平台;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用地、用能问题。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镇委、镇政府成立“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问题收集交办、用工保障、交通保障、用能(用地)保障、融资信贷、惠企政策督查等7个工作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三级三包”机制

1.镇领导包保服务重点企业。镇党委班子成员各包保服务1家重点企业(见附件2)。活动期间镇党委班子成员调度帮扶对口企业不少于7次。每名党委班子成员均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做好对口联系企业的联络、协调、信息收集和情况报送等工作。

2.镇直有关部门包联服务企业。镇直有关部门各包联服务1家企业(附件2)。活动期间部门负责同志每月现场调研包联企业不少于1次。

3.机关干部包扶辖区市场主体。镇经发办结合实际制定帮扶机制,机关干部原则上包扶蹲点辖区内市场主体,每月现场帮扶解决问题不少于1次。

四、工作机制

(一)部门负责机制。由镇经发办指定1名机关干部,担任联络员。点对点解决具体问题,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二)问题解决机制。强化问题导向,建立问题“发现-汇总-交办-解决-反馈”闭环工作机制。问题收集交办组通过微信群、电话等建立问题线索征集渠道,在全镇范围广泛征集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每周收集各企业需要协调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清单,汇总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时限,分转到包联部门和专项工作组牵头部门办理。综合协调组、问题收集交办组对问题办理情况实行“一周一提醒、一月一通报”。

(三)信息周报机制。各有关部门每周五12:00前将一周工作进展情况、经验做法、问题建议、下步工作计划等信息汇总后书面上报综合协调组。

五、有关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镇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在全镇广泛开展企业帮扶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全力以赴,切实把党中央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二)务求工作实效。各镇直有关部门将分转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实行台账管理,落实责任、细化措施,能够立即解决的,抓紧推动,明确办理时限,限时办结;需要长期推进的,明确阶段性目标,提出务实管用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三)定期督查考核。镇委、镇政府适时组织开展帮扶企业情况满意度测评。镇纪委、镇党政办要开展常态化督办,对拖拉不办、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个人)进行通报。

(四)营造良好氛围。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帮扶活动坚决不给企业添麻烦、增负担。各有关部门要持续组织做好企业帮扶活动的信息收集,镇宣传办负责全方位、多层次展示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成效,提高市场主体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