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十佳之星评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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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十佳之星评选方案 篇1

为鼓励学生发展特长,树立具有项目特色先进青少年学生典型,弘扬校园正气、正能量,鼓励同学们刻苦学习,勇于实践,奋发成才,表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杰出代表,决定在全校开展校园“十佳之星”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努力探索贴近学生实际,行之有效的新途径、新方法,转变教育观念,学校决定开展评选“校园十佳之星”活动。即:在同学身上找长处,在同学当中找榜样,在同学当中树新星。使同学们真正感到,学习的榜样就在身边,真实可亲,实实在在。真正做到学生之间找差距、自尊自爱、自强自立,人人争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中学生,为树立三中良好的校风而努力。

二、活动目的:

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成长,引导全体学生寻找自身潜力,挖掘自身潜力;引导广大教师发掘学生的闪光点,关注学生的点滴进步。通过榜样带动的作用,使同学们有进一步努力、前进的目标,让更多的学生发现自己的闪光点、找到成长中的自信。通过评优对学生进行多方面的正面引导,树立学生的自信心,使学生生动、活泼、健康、主动、全面发展。

三、活动口号:

今天校园明星,明天社会明星。

四、理念:

以赏识教育的态度来关注与重视每一个学生。

五、评选的对象:

全体学生。

六、评选基本条件:

尊师守纪、团结友爱、助人为乐。

七、评选内容及标准:

1、学习之星:学习刻苦,成绩突出,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自主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进取,各科学习成绩优秀。

2、创新之星:喜爱科技创造,有小创作、小制作的作品;积极参与科技创新、科普制作等各类比赛且获得奖励荣誉。

3、志愿之星:注册成功“i志愿”系统,积极参与各类志愿活动,有一定的服务时长,表现优秀。

4、才艺之星:具有文艺、书法、美术等特长,在各类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5、管理之星:有一定组织和管理能力,认真负责的学生干部。

6、自强之星:不怕挫折,知难而进,自立自强,人格高尚。

7、体育之星:热爱体育锻炼,在体育比赛中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8、孝敬之星:孝敬父母,关爱长辈,理解、体谅父母,尽力为家庭分忧解难。

9、读书之星:广泛阅读有益书籍,知识面广。阅读过大量课外读物,并坚持写读书笔记,在亲子共读等师生共同活动中成绩显著。

10、礼仪之星:待人有礼,主动问好,尊老爱幼,同学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相互尊重,相互合作。举止文明,乐于助人,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八、评选方法:

1、由班主任或班委会提名,全班同学投票通过。

2、由全班同学直接投票推选。

3、个人在班会课自我推荐,全班表决。

4、每学期期末结束时按名额分配评选一次。

九、奖励办法:评选出的校园十佳之星,学校颁发奖状,并通过校刊、广播站、橱窗“校园明星榜”等途径进行宣传、报道。

学校十佳之星评选方案 篇2

为推动学院内涵建设,打造具有技工教育鲜明特色的校园文化,提高技校生综合素养,营造先进争上游的良好学风,提升学院教育的.品牌知名度,现决定开展20xx清远市技师学院“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我院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口号

争做校园之星,开启梦想之旅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清远市技师学院委员会

三、活动时间

20xx年4月10日—5月16日

四、参加对象

全院在校生,曾被评选为“校园之星”称号不再参加评选。(各专业系至少推荐5名同学报名参选)

五、参评条件

本次“校园之星”参评者须符合以下标准,综合素质优异者优先。

(一)热爱祖国,热爱集体,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风貌和文明素养。

(二)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或多项标准:

1、专业学习成绩突出,技能优异。曾在国家、省、市级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奖。获国家级竞赛和省级竞赛奖项可优先。市级竞赛以获奖级别高、获奖数多者优先。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

2、具有优秀的领导、组织、管理能力,曾担任学校重大学生活动的主要策划、组织和管理者工作。综合素质优秀,在个人才艺方面有突出特长者优先。须提供学校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及相关活动获奖证明扫描件。

3、在精神文明方面事迹突出,热心公益,助人为乐,自强不息,起到表率作用。须提供相关事迹说明,并有学生管理负责人签字或相关证明扫描件。

六、活动进程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4月20日—4月25日)

1、专业系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2、通过学院宣传栏粘贴校园之星宣传海报。

3、发出评选活动通知在学院广播站广播、“清技院学生会”微信公众号、“清远市技师学院学生会”新浪微博上同步发布。

第二阶段:专业系推荐,名额不限(4月20日—4月27日)

专业系团总支自行组织报名,并对报名同学的条件以及材料进行审核后,于4月27日下午16点30分前上报团委。

第三阶段:院级选拔(5月9日-5月16日)

1、时间:初定5月9日

2、地点:初定机电系101报告厅

3、选拔方式:自荐演讲+风采展示

自荐演讲时间为5分钟以内,个人风采展示8分钟以内。

4、评委现场评出选出10名校园之星

第五阶段:网络投票(5月10日-5月14日)

通过自荐演讲、才艺展示两个阶段最终选出10名“校园之星”,选手将在“团聚清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进行网络人气投票阶段最终按排名作出相应的加分,具体如下:

人气票数第一名:加30分;

人气票数第二名:加25分;

人气票数第三名:加20分;

人气票数第四名:加15分;

人气票数第五名:加10分;

人气票数第六名:加8分;

人气票数第七名:加5分;

人气票数第八名:加3分;

人气票数第九名:加2分;

人气票数第十名:加1分;

第六阶段:荣誉加分(5月10日-5月14日)

获奖证书分为竞赛类(奖项分等级)、评优类(奖项不分等级,如“省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干部”等),所有的证书均是在清远市技师学院期间获得。

(1)国际级奖项:(+10分)

(2)国家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8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6分)其他奖项(+5分)评优类(+7分)

(3)省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其他奖项(+3分)评优类(+5分)

(4)市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其他奖项(+2分)评优类(+3分)

(5)院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其他奖项(+1分)评优类(+2分)

(6)系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评优类(+1分)

第七阶段:根据总评分与选手综合素质在十大“校园之星”中推荐三名同学参加20xx年广东省技工院校“校园之星”评选。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

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的组织和开展,充分利用这个平台,树立典型,弘扬正气。与此同时加强与选手的沟通,及时做好跟进等事宜。

(二)加大宣传,营造营造先进争上游的良好氛围。

各团总支指定专人负责,充分发动学生,促进广泛参与,通过公开评选,营造人人争做“校园之星”的热烈氛围。

八、本活动解释权归于共青团清远市技师学院委员会

学校十佳之星评选方案 篇3

为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效果,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优化个性,培养特长,促进学生不断成长为志存高远、德才并重、勇于开拓、积极进取、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不断探索典型引领的新模式,发挥典型引领作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教育大会、《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xx-20xx年)》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榜样的力量引领广大青年,汇聚正能量,追逐新梦想,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基本原则

“XX校园之星”评选活动以“务求实效、广泛参与、多角度设奖、深入挖掘、公正公开”为原则,在全校范围内选树模范典型。从学生学习、思想品德、行为习惯等多方面综合考虑设立奖项,激发学生积极向上的意志品质。

二、评选办法

(一)奖项设置

面向学校全体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开展“XX校园之星”评选,设立“学习之星、道德之星、体育之星、创业之星、科技之星、文艺之星、劳动之星”等奖项。若有典型人物,“XX校园之星”评选范围可进行外延,各学院可依据特点自行设置奖项,报学校“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审批。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XXX学院在籍学生;

(2)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无纪律处分;

(4)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无未通过课程/环节;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各种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身心健康,体能测试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良好及以上。

2、专项条件

(1)学习之星

具有端正的学习态度,明确的学习目的,勤学善思,能带动所在班级或专业形成良好学习氛围,积极推动学风建设,学习成绩优异。

五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国家奖学金,平均学分绩点4。5及以上;四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国家奖学金,平均学分绩点4.0及以上;三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校级一等奖学金及以上;二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校级二等奖学金;一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校级三等奖学金。

(审核认定部门:教务处、学生处)

(2)道德之星

1)有梦想并勇于克服各种困难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自立自强、志愿公益、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为青年学生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时代榜样;

2)助人为乐,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3)见义勇为,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4)个人事迹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介绍,并引起较大反响或获得表彰奖励的。

五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国家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四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省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省级表彰奖励的;三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市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市级表彰奖励的;二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校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校级表彰奖励的;一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

(审核认定部门:团委)

(3)体育之星

1)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学生运动会或在省内同级别单项赛事中获奖取得名次的;

2)参加单项赛事必须是全国或黑龙江省大学生体协举办或国家体育总局和省体育局单项协会主办的`赛事。

五星体育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三名;四星体育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六名;三星体育之星:参加省级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获得第一名;二星体育之星:参加省级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三名;一星体育之星:参加省级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六名。

(审核认定部门:体育学院、教务处)

(4)创业之星

1)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奖项的创业团队负责人;

2)已开始创业的在校大学生且为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团队主要负责人(截至通知发布时间所持股份≥30%);截至通知发布时间,其项目实际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含3个月);

3)创办企业已吸纳就业人员5人以上(含5人),或已获得创业风险投资资金支持,或技术、商业模式有创新,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或营业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

五星创业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创新创业大赛获一等奖的;四星创业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创新创业大赛获三等奖及以上的;三星创业之星:参加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一等奖且满足2)3)任意一项;二星创业之星:参加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二等奖且满足2)3)任意一项;一星创业之星:参加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三等奖且满足2)3)任意一项。

(审核认定部门: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5)科技之星

1)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并取得成绩的;

2)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3)发表期刊学术论文。

五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获得一等奖或发表1篇及以上核心期刊学术论文或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第一);四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获得二等奖或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第一);三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获得三等奖;二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获得一等奖;一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审核认定部门:科技处、教务处)

(6)文艺之星

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大学生文化艺术竞赛并取得成绩的。

五星文艺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一等奖;四星文艺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三星文艺之星:参加省级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一等奖;二星文艺之星:参加省级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二等奖;一星文艺之星:参加省级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三等奖。

(审核认定部门:团委、教务处)

(7)劳动之星

1)积极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关注国计民生并作出积极贡献;

2)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管理工作,服务意识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在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积极参与学校倡导和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学校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3)在生产、经营、改革、管理、自主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受到表彰的。

五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国家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四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省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省级表彰奖励的;三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市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市级表彰奖励的;二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校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校级表彰奖励的;一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

(审核认定部门:团委、学生处)

(三)评选流程

“XX校园之星”共分五个等级,其中五星、四星“XX校园之星”,由学校进行评选;三星、二星、一星“XX校园之星”,由各学院进行评选,奖项就高评选,不可重复获奖。各学院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自主申报,相关职能部门依据《XXX学院关于学科竞赛与创新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及其他评选办法进行审核、认定,通过后由“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最后评定,公示五天,广泛接受监督。

(四)表彰办法

表彰分为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1、颁发荣誉证书及奖章。奖励“XX校园之星”五星、四星获得者。

2、颁发奖金。参照《XXX学院关于学科竞赛与创新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及其他奖励标准,颁发相应奖金。

(五)时间安排

1、启动阶段。10月上旬—11月上旬,要把宣传活动贯穿评选表彰全过程,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宣传阵地尤其是易班等新媒体的积极作用,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营造氛围。

2、推荐阶段。11月上旬—11月中旬,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要结合实际,按照“XX校园之星”的评选标准和推荐程序,推荐候选人。对候选人情况审核后,在指定时间内,报送审核认定部门进行评选。

3、评选阶段。11月中旬—12月上旬,审核认定部门按照《方案》中评选条件,确定人选,报学生处汇总(同一奖项有多个审核认定部门的,由第一位牵头汇总,统一报送),学生处将汇总结果呈“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审定表彰人选。

4、表彰阶段。12月中旬,经“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审定后,作出表彰决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将评选活动作为实现学生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各部门要按照工作部署及职能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好推进评选活动的各项任务。成立“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党委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科技处、计划财务处、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体育学院主要负责人,各学院书记、院长。

(二)坚持公正公开。严格选拔程序,坚持推荐标准,以公正公开为原则,切实把事迹突出、有代表性、可信可学的学生典型人物挖掘出来、推荐上去。在组织评选过程中,要宣传好、执行好、维护好有关评选纪律,杜绝各类弄虚作假行为。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渠道广泛宣传榜样人物事迹,在校园内大力营造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切实提升学生荣誉感、自豪感,充分发挥先优引领作用。

学校十佳之星评选方案 篇4

朝阳路小学打造特色文化和特色学校,拟定七彩奋斗目标及结合区局推进3+X活动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努力建设和谐朝阳、平安朝阳、活力朝阳。为在我校广大学生中广泛开展学习典型人物、先进事迹的教育活动,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全体学生,弘扬正气,激励先进,及时表彰在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涌现出的先进学生代表,在校学生中树立以服务、学习、技能、才艺为荣的思想,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勤练技能、展示才艺,不断创新,健康成长成材。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七彩绽放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类型

经研究共设立七类之星:“品德出彩、体格出彩、习惯出彩、学习出彩、创意出彩、科技出彩、才艺出彩”。

二、领导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成员:各班班主任

三、评选办法

1、每个班级分别推选七类“七彩绽放之星”候选人各7名(各班分类别推荐),学校根据候选人综合表现,组织有关部门审核,并向全校师生征集意见,最终择优评选出100名的“七彩绽放之星”进行统一表彰,制作“之星荣誉墙”,进行全校公布,同时在校园内广泛开展向“校园之星”学习活动。

2、要充分发扬民主,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班级认真评议的基础上向德育处推荐,并附上推荐表:事迹简介、图片(包括开展有关活动的图片、个人生活照片、活动照片等)及有关证明材料。20XX年12月27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王季初处。

3、通过“七彩绽放之星”评选活动的开展,在我校营造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乐于奉献、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倡导精神文明之风,提高学生开展自我养成教育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为校营造良好的内部环境。

四、评选条件

“七彩绽放之星”评选基本条件:热爱学校,热爱集体,具有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健康活泼,富有活力朝气,在广大学生中德、智、体、美、劳等综合表现或某些方面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示范作用。具体要求如下:

(一)品德出彩之星

1、遵守学生礼仪规范,注重仪容仪表、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具有良好的个人素养,尊敬师长,礼貌待人,不与人争吵、争执,为人谦和。

2、模范遵守校纪校规,自觉遵守纪律,严格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去做,没有违纪违规现象,并能积极影响和带动周围同学遵纪守法。

3、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上课注意听讲,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4、团结、关心、爱护同学,与人交往能使用“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等礼貌敬语。能协助班主任和老师做好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体格出彩之星

1、有良好的体魄,热爱体育运动。

2、按时上好学校的体育课,掌握基本的体育知识,懂得一些基本的竞赛规则,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体育活动。

3、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积极参加各类体育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在校级及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得名次。

4、了解相关奥运动会知识,能主动参与一些体育宣传活动。

(三)习惯出彩之星

1、有较强的环保意识和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学习习惯,生活自理能力强。

2、爱护公共环境,带头开展校园卫生保洁,并能带领周围同学开展美化校园,自觉维护校园环境。

3、不随地吐痰、丢弃纸屑、果皮等垃圾,积极开展“弯弯腰,拾起身边的垃圾”环保行动。

4、经常参加教室、宿舍、卫生责任区等卫生清理工作。

5、积极参加学校“一日一常规”行动志愿者。

(四)学习出彩之星

1、对学习有兴趣,上课能认真听讲,积极开动脑筋,大胆发言。

2、主动完成各科作业,无拖欠现象。

3、在班级综合评比中,名列前茅。

4、在原有基础上学习成绩有显著进步。

5、学习态度端正,在学生中具有较好的示范作用,无违纪现象。

(五)创意出彩之星

1、能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学习。

2、注重实践学习,具有较强的实践技能。

3、在实践技能上有一定的特长或专长。

4、积极参加各级技能比赛,在学校及以上技能大赛中获得表彰。

(六)科技出彩之星

1、聪明好学,对科技方面知识特别感兴趣,经常看一些科技方面实书籍,而且有较强的动手能力。

2、爱搞小制作,自己动脑制作一些小发明,

3、会利用电脑绘图、打字、查找学习资料,

4、小制作和小发明在校或以上级别获奖

(七)才艺出彩之星

1、“德艺兼备”,有一定的艺术修养,有较强的艺术观念。

2、认真上好学校开设的艺术类课程,积极参加各类兴趣小组活动,具有一定的唱歌、舞蹈、表演、书法、绘画、手工制作等艺术特长。

3、积极参加艺术比赛、文娱等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在才艺方面获得校级或以上级别奖项。

4、热心文娱活动并能带领周围同学积极参加校园活动。

五、评选程序

1、先由班主任按要求和评选条件,在班上组织推荐候选人,后报德育室。

2、学德育室组织教师教,对候选人进行审核和审查。

3、将参选候选学生将在网上投票。

4、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上报学校,形成文件进行表彰,并颂发奖状或证书。

学校十佳之星评选方案 篇5

一、实施宗旨:

为整体学生搭建自我完善的平台,鼓励创优,鼓励进步,榜样带动个体,个体促进整体,形成大家来追“星”的良好风气。

二、评选标准:

努力使学生成为“有理想、讲诚信、有礼仪、懂感恩、善思考、勤学习、重实践、乐助人、会节俭、树榜样”的和谐发展人才。

三、评选条件:

1、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能诚信待人。

2、待人诚恳有礼貌,能规范使用礼貌用语,懂感恩,尊师长。

3、能和同学友好相处,主动谦让,乐于助人。

4、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

5、爱护公物,无损坏公物行为,讲卫生,主动参与劳动和社会实践。

6、生活节俭、不浪费,能为学校和同学服务。

四、评选方法:

1、以年级组为单位进行评选,每学年评选2次(期末前),每次评选2名学生左右,整个学校大约有8名学生会被授予“十佳之星”荣誉称号。

2、学期结束前一个月(初步定在12月中旬,每班每次推荐2名“十佳之星”候选人,候选人要参照评选标准和条件,特别鼓励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进步显着、事迹典型、综合评价突出”的学生。

3、每次评选之前,各班要将候选人的事迹制作成电脑小报,并附上候选人的照片,在学校橱窗向全校师生展示,并通过学校广播介绍自己的事迹。

4、评选方法:将候选人名单和事迹简介做成选票,由各班学生代表投票,由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代表教师投票,然后由政教处计票,评选出得票数最多的前8—10位学生,校长室最后确认本次的校园“十佳之星”。

5、对被确认为“十佳之星”的同学,学校会出光荣榜,并授予荣誉证书,在该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考核中作闪光记录。

学校十佳之星评选方案 篇6

为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效果,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优化个性,培养特长,促进学生不断成长为志存高远、德才并重、勇于开拓、积极进取、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不断探索典型引领的新模式,发挥典型引领作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教育大会、《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xx-20xx年)》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榜样的力量引领广大青年,汇聚正能量,追逐新梦想,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基本原则

“XX校园之星”评选活动以“务求实效、广泛参与、多角度设奖、深入挖掘、公正公开”为原则,在全校范围内选树模范典型。从学生学习、思想品德、行为习惯等多方面综合考虑设立奖项,激发学生积极向上的意志品质。

二、评选办法

(一)奖项设置

面向学校全体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开展“XX校园之星”评选,设立“学习之星、道德之星、体育之星、创业之星、科技之星、文艺之星、劳动之星”等奖项。若有典型人物,“XX校园之星”评选范围可进行外延,各学院可依据特点自行设置奖项,报学校“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审批。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XXX学院在籍学生;

(2)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无纪律处分;

(4)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无未通过课程/环节;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各种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身心健康,体能测试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良好及以上。

2、专项条件

(1)学习之星

具有端正的学习态度,明确的学习目的,勤学善思,能带动所在班级或专业形成良好学习氛围,积极推动学风建设,学习成绩优异。

五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国家奖学金,平均学分绩点4。5及以上;四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国家奖学金,平均学分绩点4.0及以上;三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校级一等奖学金及以上;二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校级二等奖学金;一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校级三等奖学金。

(审核认定部门:教务处、学生处)

(2)道德之星

1)有梦想并勇于克服各种困难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自立自强、志愿公益、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为青年学生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时代榜样;

2)助人为乐,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3)见义勇为,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4)个人事迹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介绍,并引起较大反响或获得表彰奖励的。

五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国家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四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省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省级表彰奖励的;三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市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市级表彰奖励的;二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校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校级表彰奖励的;一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

(审核认定部门:团委)

(3)体育之星

1)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学生运动会或在省内同级别单项赛事中获奖取得名次的;

2)参加单项赛事必须是全国或黑龙江省大学生体协举办或国家体育总局和省体育局单项协会主办的赛事。

五星体育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三名;四星体育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六名;三星体育之星:参加省级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获得第一名;二星体育之星:参加省级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三名;一星体育之星:参加省级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六名。

(审核认定部门:体育学院、教务处)

(4)创业之星

1)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奖项的创业团队负责人;

2)已开始创业的在校大学生且为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团队主要负责人(截至通知发布时间所持股份≥30%);截至通知发布时间,其项目实际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含3个月);

3)创办企业已吸纳就业人员5人以上(含5人),或已获得创业风险投资资金支持,或技术、商业模式有创新,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或营业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

五星创业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创新创业大赛获一等奖的;四星创业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创新创业大赛获三等奖及以上的;三星创业之星:参加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一等奖且满足2)3)任意一项;二星创业之星:参加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二等奖且满足2)3)任意一项;一星创业之星:参加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三等奖且满足2)3)任意一项。

(审核认定部门: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5)科技之星

1)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并取得成绩的;

2)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3)发表期刊学术论文。

五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获得一等奖或发表1篇及以上核心期刊学术论文或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第一);四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获得二等奖或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第一);三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获得三等奖;二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获得一等奖;一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审核认定部门:科技处、教务处)

(6)文艺之星

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大学生文化艺术竞赛并取得成绩的。

五星文艺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一等奖;四星文艺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三星文艺之星:参加省级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一等奖;二星文艺之星:参加省级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二等奖;一星文艺之星:参加省级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三等奖。

(审核认定部门:团委、教务处)

(7)劳动之星

1)积极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关注国计民生并作出积极贡献;

2)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管理工作,服务意识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在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积极参与学校倡导和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学校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3)在生产、经营、改革、管理、自主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受到表彰的。

五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国家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四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省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省级表彰奖励的;三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市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市级表彰奖励的;二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校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校级表彰奖励的;一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

(审核认定部门:团委、学生处)

(三)评选流程

“XX校园之星”共分五个等级,其中五星、四星“XX校园之星”,由学校进行评选;三星、二星、一星“XX校园之星”,由各学院进行评选,奖项就高评选,不可重复获奖。各学院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自主申报,相关职能部门依据《XXX学院关于学科竞赛与创新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及其他评选办法进行审核、认定,通过后由“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最后评定,公示五天,广泛接受监督。

(四)表彰办法

表彰分为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1、颁发荣誉证书及奖章。奖励“XX校园之星”五星、四星获得者。

2、颁发奖金。参照《XXX学院关于学科竞赛与创新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及其他奖励标准,颁发相应奖金。

(五)时间安排

1、启动阶段。10月上旬—11月上旬,要把宣传活动贯穿评选表彰全过程,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宣传阵地尤其是易班等新媒体的积极作用,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营造氛围。

2、推荐阶段。11月上旬—11月中旬,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要结合实际,按照“XX校园之星”的评选标准和推荐程序,推荐候选人。对候选人情况审核后,在指定时间内,报送审核认定部门进行评选。

3、评选阶段。11月中旬—12月上旬,审核认定部门按照《方案》中评选条件,确定人选,报学生处汇总(同一奖项有多个审核认定部门的,由第一位牵头汇总,统一报送),学生处将汇总结果呈“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审定表彰人选。

4、表彰阶段。12月中旬,经“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审定后,作出表彰决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将评选活动作为实现学生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各部门要按照工作部署及职能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好推进评选活动的各项任务。成立“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党委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科技处、计划财务处、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体育学院主要负责人,各学院书记、院长。

(二)坚持公正公开。严格选拔程序,坚持推荐标准,以公正公开为原则,切实把事迹突出、有代表性、可信可学的学生典型人物挖掘出来、推荐上去。在组织评选过程中,要宣传好、执行好、维护好有关评选纪律,杜绝各类弄虚作假行为。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渠道广泛宣传榜样人物事迹,在校园内大力营造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切实提升学生荣誉感、自豪感,充分发挥先优引领作用。

学校十佳之星评选方案 篇7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教育引导全体学生,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激励先进,表彰在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涌现出的先进学生代表,鼓励学生全面发展,我校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

一、评选条件

凡评选为“校园之星”的学生都必须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良好、学习态度端正,有一定的榜样示范作用,并接受学校、教师和同学的监督。

二、评选类别及标准

1、学习之星:

①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

②学习积极主动,勤学好问,刻苦钻研;

③学习方法得当,勇于克服学习中的困难;

④学习成绩优异。

2、礼仪之星:

①尊敬师长,孝敬父母,言谈举止文明礼貌;

②同学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相互尊重,相互合作;

③仪表整洁端正;

④有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和兴趣爱好。

3、勤劳之星:

①有一定的劳动技能,积极参加学校的公益劳动,不怕苦,不怕累,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②能出色完成卫生值日或学校卫生大扫除的劳动任务,自觉维护卫生保洁区及学校、教室的环境卫生;

③能对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予以劝阻。

4、纪律之星:

①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②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③有正义感,能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进行劝阻。

5、进步之星:在周清、月考或学校组织的各类大型考试中取得明显进步,或在学习生活中有明显进步的优秀学生。

6、管理之星:在班级(包括班团干部、课代表、小组长等)、督察组、协管员、学生会等学生自治组织中工作主动、以身作则,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

7、诚信之星:在班级诚实守信,勇担责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班级各项活动的学生。

8、阅读之星:阅读兴趣浓厚,阅读有计划、有目标,能在班内发挥课外阅读的模范带头作用,阅读量大,阅读范围广泛,坚持摘抄或写读书笔记。

三、评选办法

1、“校园之星”每月评选一次,评选采取学生自荐和同学、老师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符合以上条件的同学,可以向班主任老师自荐,也可以由其他同学或老师推荐产生。

2、每月每个年级推荐上报“学习之星”“礼仪之星”“劳动之星”“纪律之星”“进步之星”“管理之星”“诚信之星”“阅读之星”各2名,共16名。要求16名学生须分别来自不同的班级,具体班级由年级组确定,建议逐班依次轮换。

3、每月25日之前以年级组为单位上报推荐资料。资料如下:

(1)5寸彩色电子照片1张(若个人无照片,学校可组织集体拍摄)。

(2)100字以内推荐词1份,推荐词必须由同班同学以第三人称形式撰写。要求做到语言精炼、用词准确得体、文句优美。

(3)上交要求:

①照片命名格式“姓名+班级”提交;

②推荐词以年级组为单位汇总于“附件1:金塔县中学‘校园之星’推荐表”。

四、宣传办法

学校将通过微信公众号、橱窗等对评选出的“校园之星”进行宣传报道。

五、注意事项

1、各年级、各班要高度重视评选活动,使活动起到启发德育的作用、利用选树、宣传班级典型的良好契机,加强对全体学生的正确引导,真正把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推荐上来。

2、各班要积极创设评优争先的氛围,充分发动学生参与评选,树立榜样的示范作用。

3、各年级、各班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先进学生的优秀事迹,通过平凡小事,折射出学生的高尚品质和人性光芒,共同创设“让学生尝到成功的喜悦”的良好氛围。

学校十佳之星评选方案 篇8

为推动学院内涵建设,打造具有技工教育鲜明特色的校园文化,提高技校生综合素养,营造先进争上游的良好学风,提升学院教育的'品牌知名度,现决定开展20xx清远市技师学院“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我院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口号

争做校园之星,开启梦想之旅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清远市技师学院委员会

三、活动时间

20xx年4月10日—5月16日

四、参加对象

全院在校生,曾被评选为“校园之星”称号不再参加评选。(各专业系至少推荐5名同学报名参选)

五、参评条件

本次“校园之星”参评者须符合以下标准,综合素质优异者优先。

(一)热爱祖国,热爱集体,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风貌和文明素养。

(二)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或多项标准:

1、专业学习成绩突出,技能优异。曾在国家、省、市级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奖。获国家级竞赛和省级竞赛奖项可优先。市级竞赛以获奖级别高、获奖数多者优先。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

2、具有优秀的领导、组织、管理能力,曾担任学校重大学生活动的主要策划、组织和管理者工作。综合素质优秀,在个人才艺方面有突出特长者优先。须提供学校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及相关活动获奖证明扫描件。

3、在精神文明方面事迹突出,热心公益,助人为乐,自强不息,起到表率作用。须提供相关事迹说明,并有学生管理负责人签字或相关证明扫描件。

六、活动进程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4月20日—4月25日)

1、专业系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2、通过学院宣传栏粘贴校园之星宣传海报。

3、发出评选活动通知在学院广播站广播、“清技院学生会”微信公众号、“清远市技师学院学生会”新浪微博上同步发布。

第二阶段:专业系推荐,名额不限(4月20日—4月27日)

专业系团总支自行组织报名,并对报名同学的条件以及材料进行审核后,于4月27日下午16点30分前上报团委。

第三阶段:院级选拔(5月9日-5月16日)

1、时间:初定5月9日

2、地点:初定机电系101报告厅

3、选拔方式:自荐演讲+风采展示

自荐演讲时间为5分钟以内,个人风采展示8分钟以内。

4、评委现场评出选出10名校园之星

第五阶段:网络投票(5月10日-5月14日)

通过自荐演讲、才艺展示两个阶段最终选出10名“校园之星”,选手将在“团聚清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进行网络人气投票阶段最终按排名作出相应的加分,具体如下:

人气票数第一名:加30分;

人气票数第二名:加25分;

人气票数第三名:加20分;

人气票数第四名:加15分;

人气票数第五名:加10分;

人气票数第六名:加8分;

人气票数第七名:加5分;

人气票数第八名:加3分;

人气票数第九名:加2分;

人气票数第十名:加1分;

第六阶段:荣誉加分(5月10日-5月14日)

获奖证书分为竞赛类(奖项分等级)、评优类(奖项不分等级,如“省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干部”等),所有的证书均是在清远市技师学院期间获得。

(1)国际级奖项:(+10分)

(2)国家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8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6分)其他奖项(+5分)评优类(+7分)

(3)省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其他奖项(+3分)评优类(+5分)

(4)市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其他奖项(+2分)评优类(+3分)

(5)院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其他奖项(+1分)评优类(+2分)

(6)系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评优类(+1分)

第七阶段:根据总评分与选手综合素质在十大“校园之星”中推荐三名同学参加20xx年广东省技工院校“校园之星”评选。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

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的组织和开展,充分利用这个平台,树立典型,弘扬正气。与此同时加强与选手的沟通,及时做好跟进等事宜。

(二)加大宣传,营造营造先进争上游的良好氛围。

各团总支指定专人负责,充分发动学生,促进广泛参与,通过公开评选,营造人人争做“校园之星”的热烈氛围。

八、本活动解释权归于共青团清远市技师学院委员会

学校十佳之星评选方案 篇9

一、指导思想

尊敬长辈、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中国传统文化最基本的价值观,孝敬教育是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生动体现。新时期孝敬教育的核心理念是通过组织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等活动,培养学生常怀爱心、学会感恩的美好品德。因此,孝行教育是学校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张村中学德育教育的特色,实施孝行教育,有助于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和谐人际关系。本学期,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举行系列孝敬活动并在此基础上评选出首届“校园十佳孝星”。

二、活动目标

1、通过“校园十佳孝星”评比活动,培养爱心,以爱心唤醒爱心、换取爱心、传递爱心。

2、形成浓厚的“尊敬长辈、孝敬父母”的教育氛围,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从而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关爱社会、感恩生活,营造出以德立身、以孝兴家的社会风尚。

3、通过活动培养学生对自己、家庭、学校、社会的责任感,使学生养成孝敬习惯,心怀感恩,持之以恒,使“孝心”转化为“孝行”,回报父母等长辈。

三、活动安排

1、活动时间:十月下旬——十二月下旬。

2、活动组织:成立“孝敬教育” 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班主任

3、参与活动对象:全校学生

四、活动内容

1、宣传发动(十一月上旬)

学校利用宣传橱窗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创设浓厚的孝敬教育氛围;团委、学生会发出“孝敬教育活动倡议书”;各班级认真组织学生学习“校园十佳孝星”活动方案,利用班会课进行孝敬教育的宣传发动工作,结合班级实际,提出孝敬活动的'要求,制订孝敬活动的计划并付诸实践。

2、组织实施(十一月中旬及十二月上旬)

(1)、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政教处组织孝敬教育黑板报比赛;

(2)、组织学生学习名人名言、名人孝德故事,学习学生身边的孝敬故事;

(3)、一封家书表爱心,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给父母写封信,结合期中考试,向父母汇报在校的学习、生活状况,表达对父母家人的感激之情;

(4)、观看欣赏有关感恩题材的影片、视频;

(5)、学唱一首尊敬长辈、关爱父母的歌曲。如:《懂你》、《母亲》、《常回家看看》、《烛光里的妈妈》、《为了谁》、《丹顶鹤的故事》、《长大后我就成了你》等。

(6)、完成爱心家庭作业:要求学生在假期或双休日期间做四件家务,如打扫卫生、洗衣物、拖地、洗碗等。

(7)、各班级开展一次孝敬教育主题班会。

(8)、各班组织学生对照“校园十佳孝星”评比条件,总结自己的孝敬事迹,并在班级内进行交流。经过同学互评、老师推荐、家长评定,评比产生1名班级“孝星”参与学校评选。(附孝敬事迹详细材料)。

学校将各年级组推荐“孝星”的孝敬事迹,在校园宣传橱窗内予以宣传、交流,同时下发选票,由全校学生投票诞生“校园十佳孝星”。

3、总结表彰(十二月中旬)

学校将对“校园十佳孝星”予以表彰,并在宣传橱窗、校园网上公示、宣传,并请“校园十佳孝星”代表现身说法,谈自己“尊敬师长、孝敬父母”的切身感受,号召全校学生学习他们的孝敬事迹,争做胸怀感恩、有爱心的中学生。

五、“校园十佳孝星”评比条件

1、孝敬父母、尊重长辈,常与父母沟通、谈心,听从父母长辈的教诲,外出游玩会友,能主动告知父母。

2、尊敬师长,见面主动问好,虚心接受老师的教诲,不顶撞老师。

3、自己的事情自己做,随时收拾自己房间,摆放整齐衣物用品,做父母得力的小助手,经常完成洗衣服、做饭菜等家务活。

4、团结同学,真诚友爱,乐于助人,诚实守信不说谎话,有错就改。

5、体谅父母工作辛苦,挣钱不易,生活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6、时刻注意安全,学会自我保护,让父母放心。

7、在家庭,是个孝敬父母,尊老爱幼的好孩子;在学校,是个文明、勤奋、向上的好学生;在社会,是个注重公德、遵纪守法,关爱他人的好公民。

学校十佳之星评选方案 篇10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践行立德树人理念,根据学校德育工作计划,拟开展“校园之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会议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为主题,强化教育引领、实践养成,推出一批事迹突出的优秀学生典型,引导学生见贤思齐、向上向善、孝老爱亲、热爱祖国,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活动安排

各班每月推荐一名“校园之星”候选人。班主任要组织本班师生按要求认真开展评选活动,引导学生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自强自立、创新创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孝敬、友善、节俭、诚信等传统美德,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科学健康文明向上的生活方式,争当新时代好少年。

学校每月对各班推荐的“校园之星”进行评审,并进行表彰和宣传。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宣传学习“校园之星”是在学生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抓手,是落实学校德育工作计划的重要载体,各班要充分认识此项活动的`意义,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积极组织实施。

2、推举典型。各班认真填写“校园之星推荐表”,按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政教室。评选标准:有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孝敬、友善、节俭、诚信、自强等传统美德,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科学健康、文明向上、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3、大力宣传。利用校园电视台、宣传栏、校园网等阵地对“校园之星”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各班要认真开展向“校园之星”学习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学习典型先进事迹、开展班会讨论、撰写学习体会,结合本班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引导学生知行合一、从小做起。

4、确保实效。要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考虑学生的成长规律和身心特点,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做到活动有特色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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