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学生帮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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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学生帮扶方案 篇1

一、年度目标

通过提前规划和建设,重点解决20个脱贫村(10个市列,10个县列)、1300户脱贫户3800人的生产生活用电,满足动力电使用需求,家用电器使用需求,户通电率达100%,电压合格率达100%。

20xx年计划通过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小城镇和中心村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贫困村通动力电工程等项目对脱贫村、脱贫户农网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实施企业为电力有限公司。

二、重点工作

(一)政策措施。

积极贯彻落实《中共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及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部署,协调推进脱贫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建设规模和资金投入。

为确保脱贫减贫任务的完成,积极向上争取,力争将电力建设扶贫专项全部纳入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范围。目前20xx年计划投入(已下达)资金8100万元,完成中心村改造工作,改造10kv线路32公里,低压线路改造718公里。今年脱贫电力改造资金缺口大,20个贫困村(已完成改造7个村,剩下13个)和37个未改造村,目前正在向上积极争取资金,资金总需求1.45亿元。

(三)进度安排。

1.新建项目。20xx年4月前完成32个中心村项目前期设计工作,20xx年5月底完成招标工作,20xx年9月底全面完成建设工作。保障扶贫工作中电力建设实施进度与相关配套建设同步,并按照相关要求,按时汇报建设进度。

2.安排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对37个未进行农网改造村和54个贫困村做好勘查设计、预算等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县发改局牵头,积极向国家、省能源局、农网改造省级法人汇报,争取更多的`电力扶贫项目和资金,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各地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各乡镇政府作为农网改造主体,要督促、协调脱贫户的生产生活用电问题。各乡镇供电所负责辖区内电力扶贫项目基础资料收集和实施。电力公司作为实施精准扶贫生活用电的实施主体之一,成立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推动精准扶贫取得更大成效。

(二)规划先行。按照省、市、县脱贫攻坚办的文件精神要求,以贫困人口达到“两不愁”、“三保障”、“三有”为工作重点,做好调查摸底,组织电力公司编制20xx年贫困地区电网改造工程计划,并上报省能源局,列入省上盘子。

(三)加强管理。在工程建设中,电力公司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制度;在设备材料采购上,严把设备入口关,杜绝“三无”产品;在资金管理上,坚持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在工程质量和进度管理上,强化监督检查力度,认真检查,督促落实,逗硬奖惩,做到定期通报。

贫困学生帮扶方案 篇2

为响应团委号召,资助家境困难的优秀学子完成学业,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消费观、人生观、价值观,五星小学校团委组织了“捐献压岁钱,资助贫困生”的捐款活动。本次活动得到了全体师生的大力支持,共收到捐款877.5元,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

活动主题:

捐献压岁钱,资助贫困学生

活动时间:

xx年3月25日第二节课下课

活动地点:

学校操场

活动参与人员:

全体师生

活动流程:

(一)前期准备

1.活动宣传(大力展开内部宣传,让学生充分认识到此次活动的精神和意义,积极参与此次活动)。

2.确定活动时间和地点。

3.准备捐助活动所需物品。

(二)活动实施

1、校长讲话(资助活动流程,资助意义)

2、公布捐款总数(各班捐款总数)

3、对表现突出的同学进行表扬

4、现场捐款仪式(每班派代表上台将资助款项放入捐款箱)

5、财务公开清点

(三)注意事项:

此活动以自愿为主,不可强迫同学;

贫困学生帮扶方案 篇3

依据并幼教字12号文件《xx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优质幼儿园结对帮扶活动的通知》和《xx省关于发挥优质幼儿园示范作用,提升全省学前教育发展水平的意见》精神,为充分发挥省示范幼儿园、五星级幼儿园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幼儿园的科学指导,努力缩小幼儿园之间的差距,确保适龄儿童接受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提高幼儿园的保教质量,促进教育公平,xx实验幼儿园现制定开展优质幼儿园结对帮扶活动的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依据,依托省示范园和五星级幼儿园的办学经验和示范引领作用,结对帮助结对园在园务管理上趋于规范,在保育教育实施过程中能扭转“小学化”倾向,在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能提高教师的教育技能,实现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有效共享,逐步缩小幼儿园地区、城乡、园际之间的差距,促进我区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帮扶对象

四所幼儿园:xx区宝宝幼儿园、xx区xx幼儿园、xx集团幼儿园、xx幼儿园。

帮扶园所现状:

(1)xx区宝宝幼儿园是一所四星级民办幼儿园,现有12个班,幼儿360余名。教师全部为外聘,其中教师24个,保育员12个,教职工共50人,其中大专教师17人,教师稳定性差。

(2)xx区xx幼儿园是20xx年5月新成立的区属公办园。幼儿园现有六个班(小班2个,中班2个,大班2个),幼儿190余名,教职工35人,其中在编教师8人,年龄45岁以上的有5人,都不在教学一线。另有3名在编教师,一名负责保教工作,一名负责事务工作,仅有一名在编教师在一线岗位,班里11名教师均为外聘教师,稳定性差,工作经验不足,学历大多为中专。保育教师学历在高中以下,年龄都在40岁以上,我园师资队伍很不稳定。

(3)xx集团幼儿园是一所机关部队集体企事业办园,幼儿园现有6个班级,大中小各2个班。教师队伍以年轻教师为主,老教师所占比例较小。

(4)xx幼儿园是一所机关部队集体企事业办园,现有6个班级,其中大中小各2个班,共有13名教师,学期教育专业教师10名,非学前教育专业教师3名,幼儿园大部分教师属于外聘,师资队伍不稳定。

三、帮扶目标:

1.根据幼儿园目前状况,结合我园的优势,本次结对帮扶工作重点使结对园在教育理念、教学水平、园务管理、常规工作、资料建档、环境创设、区角活动的组织等几方面有一定的改善和提高。

2.围绕四个设计:顶层设计(办园理念)、路径设计(办园特色)、制度设计(适合本园)、环境设计(教师和幼儿的发展,幼儿为本)达到以文化的品味办有文化的教育。

3.优势互补,取长补短、促进城区幼儿园发展的同时,提升我园的办园水平。

四、实施阶段及步骤

第一阶段:20xx年3—6月 启动阶段 规范园务管理

目标:改变管理理念、建立健全制度、逐步规范园务管理

(一) 成立机构确定方案

1.成立我园结对帮扶领导小组,明确责任

组 长:申 xx

副组长:王xx

成 员:王xx

2.帮扶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本园帮扶工作制度”。

(二)座谈调查,了解帮扶园情况

1.请帮扶园填写调查表,座谈

2.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实施方案,指导结对园结合实际拟定“三年发展规划”

(三)签订帮扶协议

1.与结对园签订帮扶协议(3月31日)

责任人:申xx 王xx

2.与帮扶园研讨到帮扶园深入了解园情“走出去”指导。

(四)转变思维模式,重塑新形象

责任人:申xx

第二阶段:20xx年9月—20xx年6月 实施阶段

(一)20xx年9月—12月 提升教育理念

目标:转变教师观念,树立“一日活动皆课程”的理念

1.帮助结对园根据《指南》规范一日生活及教学安排。

工作重点:帮助结对园根据《指南》,制定适合本园情况的园务工作计划和保教工作计划,规范幼儿一日生活安排及周次教学安排。责任人:王xx

2.示范引领:请帮扶园参加示范园园本教研活动:责任人:王xx

教研主题:贯彻落实《指南》精神,优化幼儿一日活动。

采用共同开展教研活动,进行头脑风暴的形式,给教研员做示范引领

(二)20xx年3月-6月 创设教育环境

目标:根据指导结对园的环境创设,帮助她们改变环境创设观念,提升环境创设的理念,因地制宜创设室内外环境,改善校园环境。

1、“请进来”观摩。结对园派2名教师到我园实地观摩环境创设,并进行跟班学习,让结对园教师直观感受幼儿进行区域的情况。

2、到结对园进行业务指导。(工作重点:指导结对园的环境创设,帮助她们改变环境创设观念。)

3、指导结对园教师自制区域、户外活动材料、教玩具。结对园阶段工作汇报,

4、到结对园对教师进行关于区域活动的实践与探索的专题讲座,帮助教师了解幼儿教育课程改革的发展趋势、开展区域活动的重要性,以及区域活动开展的步骤与策略对区域活动的开展进行指导,重点从区角的设置、内容的选择、材料的投放指导

5、“请进来”观摩。各示范性幼儿园为帮扶园准备一节区域活动教学观摩,让结对园教师直观感受幼儿进行区域的情况。(重点从区角的设置、内容的选择、材料的投放、活动的开展方面进行手把手的帮教。)

(三)20xx年9-12月 强化专题指导

目标:针对各园前期的调研,解决困惑。加强教研活动的指导,督导常规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提升教师教育理念。

1.一次跟班式学习。组织各结对园园长到实验幼儿园跟班学习半日活动暨教育活动观摩。

2.对民办园宝宝幼儿园及教办园xx幼儿园进行如何克服小学化倾向

开展讨论及经验分享,组织各种专题活动:家长讲座,书香校园,家长开放日活动内容的`引领等方面

3.对于xx幼儿园,一建集团幼儿园解决教研活动的组织实效性

4. 以各园为单位开展公民办“同课异构”教学观摩研讨活动。

5.教师培训。对教师进行关于《幼儿园保育教育常规(试行)》《幼儿园区域活动的实践与探索》专题讲座,帮助教师了解开展区域活动的重要性,以及区域活动开展的步骤与策略,重点从区角的设置、内容的选择、材料的投放指导。

6.充分发挥公办校(园)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的作用,采取教学观摩点评与微型讲座形式,帮助教学技能的提高。

(四)20xx年3月—6月 师徒结对指导

1、举行“师徒结对” 签约仪式 。开展骨干教师与帮教教师师徒结对。

2、“走下去听课”。结对园各派数名骨干教师与帮教教师师徒结对,进行跟班学习。帮教教师以听课、评课的方式,从备课、活动设计、活动准备、活动组织、活动反思等方面进行手把手的指导,切实提高结对园教师的教学技能。

3、开展帮扶结对教学展示活动。

第三阶段:20xx年9-12月 经验总结推广阶段

1.指导完善资料整理扶档案资料归档。

2.做好总结汇报,迎接检查。

3.做好幼儿园帮扶结对活动简报与交流工作。

活动方式

每期帮扶活动周期为三年(20xx年——20xx年)。通过采取教学观摩、同课异构、跟班学习、业务培训、送教下乡、师徒结对、网上交流等灵活多样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共享资源,共同提高。

五、活动措施

1.制定一个帮扶活动方案。xx区实验幼儿园指派专人负责结对帮扶活动,深入到结对园了解园情,确立帮扶工作的任务和目标,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和实施方案,与结对园签订帮扶协议。

2、完善一套制度。xx区实验幼儿园帮助结对园规范幼儿园的管理工作,完善组织机构、健全各项制度,推进结对园园务管理规范化。

3、互派学习指导“五个一”活动

(1)一次综合指导。xx区实验幼儿园学期初派教师到结对园进行教育教学业务指导,帮助结对园制定学期班级保教工作计划,指导园内环境创设,开展教师业务学习等。派保健医、保育老师到结对园指导安全、卫生保健、疾病预防及消毒等工作。

(2)一次跟班式学习。xx区实验幼儿园学期中开展被帮扶园派出骨干教师到对方园跟班一周,并参与对方幼儿园组织的教研、集中学习等活动。

(3)一次专题讲座。每学期xx区实验幼儿园选派园长或骨干教师根据被帮扶园实际需求提供一次专题讲座。

(4)一次送教活动。每学期xx区实验幼儿园选派骨干教师送教下园,通过开展示范性教学,同课异构活动,传授先进的保育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等,针对性地提高教师业务能力。

(5)一次观摩学习。结对园xx区实验幼儿园每学期到示范园观摩学习,围绕“合理安排幼儿园一日生活”“创设丰富的教育环境”“游戏活动的开展”等内容开展。

4、建立帮扶档案。结对园所要建立一套帮扶档案,将帮扶活动资料分类整理留存,规范管理,努力提高帮扶活动的实效性。每学期末对活动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要进行分析,形成结对帮扶活动总结。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xx区实验幼儿园成立帮扶小组。

领导组:申xx、王xx、王xx

参与成员:班级所有教师

领导组组长:申xx(书记兼园长)、王xx(保教主任兼常务负责人)

宝宝幼儿园负责人:程红英;xx幼儿园:王xx:后勤;李xx:保健;采取实地考察、座谈、查阅档案、访谈、观摩课等多种形式了解园情,明确帮扶工作的任务和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和实施方案,并与结对园签订“爱心拉手”帮扶协议。

2、结对帮扶,重在过程,xx区实验幼儿园帮助结对园规范幼儿园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园务会、教研组、教代会、家长委员会、安全领导小组等工作组织;建立健全教研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幼儿入园制度、卫生安全制度、家园联系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

3、制订方案,抓好落实。认真落实xx市结对帮扶“五个一”活动,做好资料收集。将结对帮扶双方幼儿园的名单、在园幼儿人数、教职工数、负责人、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制成表格报送教育局。

4、建立档案,做好总结。结对幼儿园要建立专门的帮扶档案,帮扶活动要有计划、有措施、有记录、有总结,分别建档立卷,规范管理,努力提高帮扶活动的实效性。

总之,开展幼儿园“结对帮扶”活动是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我区学前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爱心传递”活动的重要内容,xx区实验幼儿园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力合作,在人、财、物等方面予以支持。及时指导和帮助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典型事例要及时总结。

贫困学生帮扶方案 篇4

为了五年一班贫困学生贾文琪同学能更好的学习、生活,学校领导、团队高度重视该生的具体情况,多次会议研究决定,对该生进行多方面、多角度的帮扶活动。为此,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美德,进一步加强对对贫困学生的帮扶工作,实现“不让一个生活上有困难的学生失学,不让一个思想上有困难的学生落伍,不让一个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掉队”的教育目标,为贫困生提供物质上、精神上援助,使他们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去求学机会。将学校“校园帮扶站”“留守儿童之家”的建设工作与“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通过全体教师和学生的大力支持和贫困生自己的努力,促进学困生健康成长,从而全面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二、工作措施

强化宣传,提高认识号召学生在不增加家庭负担和自愿的前提下,节约自己的零花钱,向贫困生献爱心,教育学生学会关爱,学会帮扶。发动全班同学爱心捐助活动,在校园帮扶站募集的资金中拿出一部分帮扶贾文琪同学。

三、帮扶方式

1、定期对其进行家访,了解其学习生活情况及其困难;

2、以“校园帮扶站”为载体,每期根据具体情况对其进行物质上的'帮扶。

3、以贾文琪科任老师为主,对贾文琪进行心理、学习上的帮扶。

四、帮扶内容

1、思想上解惑

鉴于贫困生的家庭特殊,他们往往缺少完整家庭的关爱,因而资助方要从情感上贴近他们,学习上关心他们,生活上帮助他们,经常与他们交流,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有的放矢地化解他们心中的困惑,给予他们精神上的动力,使他们保持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

许多贫困生在与同学的相处之中,往往有自卑心理,要帮助他们克服自卑心理,树立自信心,自立自强;激发他们的进取心,真正体会到多一份努力,就会多一份收获的道理;帮扶者平时要把学生当成是自己的孩子或弟妹一样看待,平时多与班主任、任课老师联系,经常找贾文琪谈心。

2、生活上资助

贫困生贾文琪平时的生活费用都很低,往往不能满足他最低的生活需要,因而扶助方要适当的资助,每学期开学给贾文琪购买学习用品及课外读物,帮助他渡过难关,使他安心地投入学习。

3、学习上帮助提高

为了避免贾文琪由于客观条件的影响,造成成绩不如人意。为贾文琪未来的人生打好底色,就必须培养他自己刻苦努力、持之以恒的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这样才能在未来社会立足,有所建树,为社会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因此要从学习上去帮助,利用课余时间帮助他学好功课,帮助他掌握学习方法,使他学会学习。

贫困学生帮扶方案 篇5

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帮扶是落实精准扶贫机制,增强扶贫内生动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加快脱贫致富步伐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专项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全面实现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现就扎实推进我县贫困学生帮扶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完善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电子信息库和教育系统贫困学生电子信息库,建立贫困学生助学帮扶机制,协调组织开展爱心助学活动,确保所有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不辍学,确保所有高中、高(中)职特困学生得到资助。

二、帮扶范围

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其他需要帮扶的特困家庭子女。

三、主要措施

(一)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家庭学生电子信息库

1、各乡镇要对本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信息按照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电子信息库的'要求逐户比对、核实,对不完善和需更正的信息重新确认,建立本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台账,并按要求将本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电子信息上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贫困学生帮扶组(QQ群“贫困学生帮扶”账号***),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贫困学生帮扶组建立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电子信息库。

2、各乡镇中学、中心学校和县属学校都要建立学校贫困学生台账,在本校就读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学生,学校必须要求学生提供本人家庭持有的“扶贫工作手册”予以登记确认,在学校贫困学生台账中予以注明“建档户”。县教育局建立教育系统贫困学生电子信息库。

3、各乡镇、学校必须在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内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或贫困学生异动信息进行更新,并分别上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贫困学生帮扶组和县教育局,及时掌握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流向,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帮扶对象精准。

(二)开展县乡干部帮联贫困家庭学生活动

1、帮联安排。按照县委**发〔2016〕1号文件要求,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二层骨干和学校正副校长、村(居)党组织书记、“两代表一委员”中的企业法人至少帮联1名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其他特困户家庭学生。帮联可采取“一帮一”或“一帮多”等方式,确保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帮联全覆盖。

2、对象确定。原则上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优先选择帮联。对口扶贫点村建档立卡户贫困学生原则上由县直副科以上单位和驻**单位(以下简称后盾单位)干部帮联,不足帮联对象的由后盾单位与对口扶贫点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联系,在就近其他非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中确定;对口扶贫点村以外的其他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原则上由乡镇机关、站所干部、学校正副校长、村(居)党组织书记、“两代表一委员”中的企业法人帮联;市委对口扶贫点村贫困学生由所驻点村和乡镇与市委驻村工作队联系确定帮联;其他自愿参与的社会组织、团体或爱心人士的帮联对象与县教育局联系确定。

3、对象上报。县委点村各后盾单位帮联贫困学生情况归口各后盾单位分别上报;乡镇和市委点村后盾单位帮联贫困学生情况归口乡镇统一上报;其他自愿帮联贫困学生情况归口县教育局上报。各乡镇、后盾单位必须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对象和干部结对帮联全覆盖,并建好贫困学生帮联台账,并将帮联结对情况按照县作风办设计的表格格式要求,由各责任单位负责以纸质文档(加盖单位公章、主要负责人签字)和excel电子文档二种形式,分别报送县作风办和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贫困学生帮扶组审核备案。

4、工作要求。每名干部帮联的贫困学生对象每年资助金额1000元以上,其经费可在单位帮联协会资金中列支;同时要加强心理关爱,帮联干部每年走访帮联学生对象不少于4次,主动与学生监护人联系,开展适合学生身心健康的家庭互动活动,帮联情况应在民情日记中详细记载。

(三)落实国家助学普惠政策

县教育部门要主动对接好现有国家助学普惠政策,实现与扶贫部门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电子信息库互联互通,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国家助学普惠政策人人享受,就高不就低全覆盖。

1、中职免学费:100%学生享受,每生每期1200元;

2、中职助学金:14%学生享受,每年1000元、3000元、4000元三个档次;

3、普高助学金:14%学生享受,每年1000元、3000元、4000元三个档次;

4、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25%学生享受,小学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年1250元;

5、幼儿入园补助(仅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7.5%幼儿享受,每年1000元;

6、大学新生入学(依上级下达指标确定): 省内每生500元,省外每生1000元;

7、生源地助学贷款:应贷尽贷,大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

县扶贫部门要在其他部门的配合下落实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雨露计划。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和条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就读职业学历教育(含中职、中专、技校、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的学生按照秋季、春季两期分别资助1000元;对因面临失学、辍学就读义务教育、普高教育、高等教育阶段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学生每年资助2000元。

(四)争取社会资助,优先扶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

1、继续开展“帮联解民难,爱心助学子”活动,每年筹集资金150万元以上,资助贫困大学新生300名以上。

2、继续办好中央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通过滋惠计划、励耕计划、润雨计划实施教育扶贫;

3、积极引导公益组织、社会团体或爱心人士开展爱心助学活动,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实施精准扶助。

四、工作保障

1、营造氛围。各级各单位要注重发掘扶贫助学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及时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引导全社会关注、支持开展帮联贫困学生活动。

2、确保精准。县扶贫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数据库内的学生对象,各乡镇都要认真核实上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将会同县有关部门对相关信息进行抽查审核,确保对象精准识别。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国家助学普惠政策全覆盖,社会资助优先扶助,其他特困户家庭子女同步享受,确保对象精准帮扶。

3、抓好考评。扶贫助学工作作为 “脱贫攻坚”重要内容,纳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单位年终绩效考评。

贫困学生帮扶方案 篇6

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寄宿生生活费是“两免一补”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将这件实事办好,现根据衡阳市财政局和衡阳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

根据省、衡阳市有关精神,我市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工作分三年逐步落实到位。到20xx年,争取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每生每年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金额达到200元。

二、对象范围和救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享受“两免一补”优惠政策的农村贫困家庭学生。

(二)补助标准:20xx年:每生每年50元。

20xx年:每生每年100元。

20xx年:每生每年200元。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1、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工作在耒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学生“两免一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各项日常工作。

2、明确各部门职责。财政部门负责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的统筹管理,在信用联社设立“耒阳市财政帮困保学资金专户”(以下简称专户),确保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按时到位;会同教育部门确定贫困学生的标准和范围,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等。教育部门负责收集涉及“两免一补”政策的有关基础数据,确定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资助对象;负责汇总贫困学生名册。补助金额经相关部门审核和领导批示后,由财政局教科文办公室直接将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每万人口0.5万元的财政助学金、“一费制”中每生每期4元的特困保学金、社会各界捐赠等)拨付到受援捐赠中心专户,由中心专户拨付到各中学、教育办,再由教育办拨付到各小学。救助受援捐赠中心作为专门面向社会接受捐资助学的事业机构,要加大对上级政府救助中小学贫困生政策的宣传,加强对中小学贫困生情况的调查和摸底,建立起动态的中小学贫困生电子信息档案库。要通过“一帮一”、“手拉手”等多种形式的助学活动,广泛组织发动社会各界对中小学生的救助和捐赠。

四、工作程序

1、宣传发动。要在宣传中央、省、市关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两免一补”工作的过程中,让学生、家长、老师充分了解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工作的有关政策精神,让这项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2、组织申请。各中学、教育办要认真负责地对本单位贫困生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按规定的资助条件,确定援助意向。组织希望获得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助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湖南省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申请表》,然后上报救助受援捐赠中心。资助人数不得少于下达的资助计划人数。不允许按在校生平均分配救助名额、轮流资助贫困学生或将贫困学生人为集中在某个年级段的做法。

受援捐赠中心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分布情况,统筹兼顾,将资助名额分配到各学校。名额分配向贫困乡倾斜,并优先资助孤儿、绝对贫困和低收入家庭子女以及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无力负担寄宿生生活费的学生。财政供养人员(不含城市低保人员)家庭的学生、农村比较富裕家庭的学生,不得纳入救助范围。

3、评审小组审核。学校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成由行政代表、学生家长、村(居)干部和教师代表参加的评审小组,对申请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

4、受助对象公示。各学校要根据救助受援捐赠中心下达的资助名额,将拟受助学生名单及困难情况在学校和学生家庭所在乡镇及村组范围内予以公示,同时要公开享受资助的条件、金额,以及资助的申请、审核、批准、监督和申诉等工作程序,公示期为7天。

5、申报备案。公示无异议后,各学校要立即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审核确定。

6、发放。财政部门在每年秋季将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及时拨付到校。

7、建立台帐。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发放工作结束后,学校应认真组织填写《湖南省享受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学生名册》,并由学生本人、学生家长和班主任分别签字后,报送市救助受援捐赠中心。市救助受援捐赠中心于规定时间内,将《湖南省享受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学生名册》分类装订成册,上报地市救助受援捐赠中心,最后将贫困学生数据更新录入网站数据库,建立动态的贫困学生信息档案。

五、工作要求

1、紧抠政策,确保“两免一补”资金筹措到位。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市从今年开始要逐步启动适当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及我市学生人数推算,资金缺口很大。为此,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开源节流”,整合各种助学资源。一是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整合不同渠道的扶贫助学资金和社会捐资助学资金,统筹规划,合理安排,集中使用,改变原有多项助学资金分散管理的模式,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的规模效益。二是要广开筹资门路,多辟助学渠道,广泛开展社会募捐,积极筹措新的资金。

2、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加强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的管理。财政、教育部门要及时掌握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的落实使用和工作进展情况,严防贪污、截留、挪用现象。对助学工作中出现的弄虚作假以及贪污、截留、挪用助学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处,将送交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贫困学生帮扶方案 篇7

一、具体目标任务

1.资助范围:对具有肃南户籍且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20xx级的困难家庭子女进行学业资助(包括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子女和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子女,“单人户”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2.资助标准: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xx级新生一次性补助10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xx级新生一次性补助8000元。

二、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制定实施细则(20xx年5月中旬前)。团县委牵头研究制定《关于对城乡低保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进行资助的实施方案》。

(二)社会动员(20xx年5月至6月)。团县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通过传统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向全社会广泛宣传省政府为民实事学生资助项目,让全社会知悉惠民政策,使政策入民心、暖民心。

(三)确定资助对象。按照普通高校本科和专科录取时间,对20xx级录取新生,按照资助标准分类分批进行统计确定。第一批统计对象(20xx年8月5日前完成):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xx级新生。第二批统计对象(20xx年8月20日前完成):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xx级新生。

三、责任分工

1.县教育局对具有肃南户籍且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20xx级的学生数量及基本信息分批进行统计,审核确认后根据资助标准分类造册。

2.县民政局根据教育部门提供的新生名册,与享受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和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单人户”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进行比对,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xx级新生审核比对工作于8月10日前完成,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xx级新生于8月25日前完成。

3.团县委根据同级民政部门提供的比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逐级上报团省委汇总后,确定资助学生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为民实事学生资助项目由团县委牵头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统筹实施项目。

(二)严格统计数据。县教育部门要结合普通高校录取时间,及时、准确统计入学新生名单,并报送至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对名单所列人员中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进行比对、审核、统计,要建立科学准确的比对工作机制。团县委要做好公示和把关,保证资助资金真正用到符合条件的学生身上。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制定高效、覆盖面广、可行性高的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宣传形式,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贫困学生帮扶方案 篇8

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特别是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方案,是实现国家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重大举措,是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环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制定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xx]8号)中的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服务学生、服务院系,特制订本方案。

一、认定时间

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开展一次。一年级新生于每年的10月上旬进行认定,二、三、四年级学生于每年6月初进行调整,如遇特殊情况可不受时间限制,随时进行认定。

二、认定比例

各学院经济困难学生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学生总人数的20%以内。

三、认定标准

贫困生认定标准分为特别困难(简称特困)、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档次。

1、完全无力支付学习费用,且支付本人生活费用都非常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认定为特别困难。

2、能勉强支付个人学习费用,但无力支付生活费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认定为困难学生。

3、能支付全部个人学习基本费用及部分生活费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认定为一般困难。

四、认定程序

1、学生个人申请,按照自己的需求选择救助档次。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乡(镇)、街道办事处盖章的《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或乡(镇)、街道办事处盖章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或能证明或能辅助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其它证明(下岗证、低保证、残疾证、受灾证明等),烈士子女应提供烈士证。

2、资格审查

(1)班级评议

各班班委会和部分学生代表在辅导员或班主任的指导下进行评议。

(2)班主任谈话

由班主任依据本班学生的申请材料与申请学生进行谈话,提出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名单及贫困类型。

(3)学院审核

学院党委、团委审核学院所有经济困难学生,并确定申请学生的贫困类型。

3、公示

各学院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档次,在学生班级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院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认定工作组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学院认定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生资助中心提请复议,学生资助中心在接到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将做出调整。

4、建立信息库

各学院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汇总后报学生处资助中心审批,确认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格,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同时将确定的贫困生名单和类型反馈各学院。

5、信息反馈

(1)学生监督本学院的贫困学生是否确实符合贫困学生条件;是否真实享受到需要的资助金额。

(2)被列入经济困难学生后,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反馈受资助的经济困难学生的信息,在班级范围享受到的资助与实际的困难程度是否相符。

五、贫困生的资助

1、资助政策

学校的资助类型包括奖、助、贷、勤、借、补,通过运用国家助学贷款和其他政策性减免学费来资助学费,通过其他方式来资助生活费,通过技能培训、实践服务和其他物质经济帮助为学生提供成长发展援助。

2、资助方式

在低年级贫困学生中主要采取无偿资助(如助学金、困难补助),针对高年级贫困学生配合提供有偿资助(勤工助学等),针对成绩优秀的可以进行奖励资助(奖学金、奖励性贷学金)。

3、资助信息发布

上下半年各集中发布一次资助信息,方便学院和学生进行集中申报。

4、资助效果

被认定为经济困难的学生均能获得一定的物质经济帮助,同一级的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类型与获得的资助额度能够对应。

六、贫困生的跟踪与动态管理

1、跟踪调查贫困生餐卡消费额度;

从贫困学生的餐卡消费次数、消费的稳定性和消费金额和普通同学的比较。检查是否存在经济困难学生用餐金额消费偏高,了解具体原因。

2、观察贫困生日常生活消费结构和状况

通过和经济困难学生班级同学、寝室同学的咨询,了解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生活开支和消费模式。

3、班主任、辅导员谈话

班主任和辅导员每学期与所带班级的经济困难学生一对一谈话至少一次,每次至少在30分钟以上。

4、学生资助中心将不定期对取得资助资格的学生进行调研和回访。

学生资助中心各位老师利用调研、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回访调查,一方面了解学生的具体需求和面临的困难,另一方面也为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更好服务提供帮助。

七、贫困生信息库的加入与退出

1、临时性困难的学生因家庭经济状况好转而没有学习、生活费用压力时,可申请退出贫困生信息库。

2、贫困生认定过程中存在虚假信息的学生,经调查属实,从贫困生信息库中删除。

3、当已退出贫困生信息库的学生再次面临学习生活上的经济困难时,可申请加入贫困生信息库。

贫困学生帮扶方案 篇9

为切实做好普通高中贫困生资助工作,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特制定当涂一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

一、资助范围:

县教育局计划内录取的在籍学生(不含择校生、高三复习生)。

二、资助条件: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及少数民族学生;

2、民政部门确认的城乡低保户,父母双亡或一方己故,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学生以及残疾学生;

3、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4、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绝育户家庭的学生。

5、文件规定除以上四个条件以外的其他情况导致的家贫学生。

三、资助程序:

1、在学校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由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班主任按学生申请和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对照资助范围和条件,并结合学生在校思想表现,家庭经济状况,学习生活情况和分配各额,做初步评审后将结果报学校政教处。

3、政教处复核,报学校资助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校公布栏内进行公示,并填写有关表格,建立档案资料。

4、公示无异议,将公示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资助内容: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减免。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学年的学杂费视情况予以一定的减免,具体为:单下岗300~400元;双下岗400~500元;单方亡500~600元;双方亡600~850元。

2、中央彩票公益助学。根据当涂县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认真做好彩票公益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特困学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校每年根据县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对我校的学生实施资助。

3、马鞍山市慈善助学。马鞍山市慈善总会开展的慈善一日捐活动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按照马鞍山市慈善总会的安排对学生进行资助。

4、安徽梦都慈善基金会“希望之星”慈善助学。安徽梦都慈善基金会每年给予1000元的助学款。受助人名单一经确定,只要保持受助条件,基金会将资助其完成高中三年的学业(即每年获得1000元助学款)。

5、各级政府,人民团体,慈善协会,各热心教育的公司企业等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以及其他。

五、资助款的管理与发放:

1、学校对上级拨附的资金设专门帐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到帐后,由学校政教处依照批文,印制学生资助金发放表,报校长审批后,交学校财务室,学生凭有效证件在财务室签字领取,并将领款表复印件报上级主管部门,原件存学校财务专帐。

2、各年级、各班要对受资助学生款的使用给予必要的指导,凡发现乱花费者除进行批评教育外以后不再资助。

贫困学生帮扶方案 篇10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辽委发〔20xx〕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教育发展的整体水平,更好发挥教育在扶贫中的重要作用,实现“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的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省市制定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聚焦贫困人口对接受教育最迫切、最关键、最突出的困难和问题,找准突破口,切实保障中小学贫困学生平等接受教育,提高贫困人口基本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步伐,充分发挥教育强民、技能富民、资助惠民的作用。

二、工作目标

根据我市脱贫攻坚总体规划,67个市直部门广大党员、干部对904名中小学贫困学生进行结对帮扶。打造全市合力脱贫攻坚的大格局,形成全社会关注教育扶贫、关注贫困学生的浓厚氛围。

三、帮扶对象

全市在校的小学、初中、高中(中职)贫困学生。

四、帮扶内容

激励和引导市直部门党员、干部为贫困学生家庭办实事、解难事,开展送惠民政策、送贴心服务、送爱心款物“三送”行动。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具体要做到“五个一”,即:3名党员、干部最少结对帮扶1户贫困学生家庭;对结对帮扶对象,党员、干部每月电话联系1次以上;每季度上门服务1次以上;每年给予一定的资金或物资扶持;每年至少解决1个以上具体问题。

五、实施步骤

(一)确定帮扶对象。4月20日前,市教育局根据《市直部门结对帮扶贫困学生任务分解表》(附件1)向市直部门提供相关学校贫困学生名单及情况,市直各部门要组织党员、干部认领确定帮扶对象。

(二)及时报到对接。5月20日前,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党员、干部走访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并填写《市直部门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情况登记表》(附件2),于5月28日前报市扶贫办。

(三)制定帮扶计划。5月30日前,党员、干部针对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状况和需求,在对贫困学生家庭“三清”(家庭情况清、致贫原因清、帮扶需求清)的基础上制定帮扶计划。帮扶计划应因户制宜,一户一策。对于帮扶难度较大的'家庭,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实行“多帮一”。

(四)深入结对帮扶。党员、干部要根据帮扶家庭的具体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切实将各项保障政策和救助措施落实到帮扶家庭,保障好基本生活;积极帮助贫困学生家庭成员就业、创业。

(五)总结上报情况。各部门、各单位对照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计划,认真总结帮扶工作情况,于12月10日前将开展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活动总结及活动图片上报市扶贫办。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活动,不仅是当前解决贫困学生及其家庭具体困难的一项民心工程,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帮助贫困学生和学生家庭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引导他们增强自立意识,努力寻找解困出路,尽快脱贫致富。

(二)强化联系沟通。党员、干部要详细了解联系对象的住址、家庭成员、就业、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并将本人的单位职务、联系方式告知帮扶对象。党员、干部与帮扶对象保持经常联系,通过电话、网络、上门走访等多种形式,听取意见建议,增进与帮扶对象的感情,做到有事帮把忙、无事拉家常。每次联系帮扶情况及时在《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活动工作记录表》(附件3)上进行登记。

(三)切实帮解难题。广大党员、干部要紧紧依靠联点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工作,把握好指导、协调、服务的角色定位,要深入了解贫困学生家庭真实情况,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根据帮扶对象的具体情况,突出重点,为他们办实事、解难事,促进贫困学生生存有保障,生活有尊严,发展有基础。

(四)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成立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活动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副职领导任副组长,所有党员干部任成员,任命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对市扶贫办联络工作。

贫困学生帮扶方案 篇11

一、指导思想

按照“扶贫先扶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要求,构建到校、到人的教育扶贫体系,落实多元教育扶持与资助政策,以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就学,帮扶贫困群众消除因学致贫,实现稳步脱贫为目的,开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工作,提升贫困家庭自我发展能力,从根本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公开公正,应补尽补的原则。

三、资助项目

(一)县助学补贴

1.资助对象及标准:资助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接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每人每年3000元。资金从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列支。

2.申请、发放程序

(1)凡符合资助条件的贫困大学生,由本人填写《阜南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补贴申请表》(附件1)三份,提供户主及学生居民户口簿、学生本人身份证、高校学生证(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或电子学籍)、一卡通存折等证件到户籍所在的村委会申请,村委会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留证件复印件。村委会在申请工作结束后,将拟受助人员名单在本村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交乡镇扶贫部门进行复核,乡镇复核后,将拟受助人员名单位在本乡镇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2)乡镇审核、公示结束后,将《阜南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补贴花名册》(附件2)及学生申请材料等资料上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审批结束后,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出补助资金申请并提供受助人员名单,资金拨付到位后由县教育部门10日内通过“一卡通打卡”方式发放到户。

3.时间节点:

学生申请时间:8月1日—8月31日

乡、村审核时间:9月1日—9月10日

县教育局审批时间:9月15日之前

打卡发放时间:分批打卡发放,在9月20日之前结束。

4.其他要求:县助学补贴发放工作结束后,县扶贫办、教育局要及时总结,并于10月30日前将总结和《阜南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补贴花名册》上报到市扶贫办和市教育局。

(二)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及标准: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

2.申请、发放程序:国家助学金由高校负责组织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向就读大学申请,经审核、公示后,由高校进行发放。

(三)生源地助学贷款

1.资助对象及内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阜南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贷款政策

(1)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2)贷款利息。借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贷款本金和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

3.受理时间、程序及部门

(1)现场受理时间:一般为8月1日至9月15日(正常工作日)。

(2)学生持本人签字的《申请表》、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所在乡镇(街道)扶贫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及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到阜南县教育局办理。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首次贷款和续贷学生无需进行资格认定(不需开具家庭贫困证明),凭《扶贫手册》可直接优先办理。

(四)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1.资助对象及标准: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资助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中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赴校交通费及短期生活费。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切实做好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20xx年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全覆盖。扩面后资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受助学生就读普通高中学校通过校内资助资金解决。

2.资助申请程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县教育局对学校报来的拟受助人员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本级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后,受资助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核查原件后留存复印件),在《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资金发放签领表》中签名领取资助资金。

(五)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等、高等职业教育扶持

1.扶持对象及标准。扶持对象为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的经精准识别进入最新一轮建档立卡数据库的`贫困家庭。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无论在何地就读,均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扶贫助学补助,申请成功后,每生每年3000元左右的标准补助,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一折通)直接补给贫困家庭。

2.申请、发放程序。

(1)上网申报。职业教育补助一律通过全国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可通过手机安装“雨露百事通”APP按提示填报,或登录国务院扶贫办雨露计划网站(实名注册提交申请。贫困家庭没有条件通过网络申报的,乡镇扶贫部门、教育部门、驻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在征得贫困家庭同意后,提供及时帮助和服务。

(2)系统审核。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与国务院扶贫办建档立卡系统和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自动比对,判断申报者是否来自贫困家庭和在校学生。

(3)公示监督。审核通过的拟补助扶贫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在贫困家庭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公示现场拍摄照片,上传管理服务系统留存。对群众举报的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经查实后由县级扶贫部门核准后取消补助对象资格。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返贫人口尚未纳入信息系统等原因,未通过网上审核,而又确实符合补助条件的贫困家庭,经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给予补助。具体认定标准、工作流程和操作方法由县级扶贫办实施。

(4)资金发放。由县扶贫办将经过确认的补助对象名单交同级财政局,由财政局负责将补助资金发放到贫困家庭的一卡通账户。

3.时间安排。每年分春秋两季报,具体时间为全国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开放后,由县扶贫办通知各乡镇。

四、工作要求

1.各地要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政策行进广泛宣传,努力做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喻户晓。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把握工作流程,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工作。

2.县教育局要结合本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在校受资助情况,加强与高校沟通,协调高校做好对本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的资助工作。

3.各地要监督乡、村按年度做好各级各类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受资助情况统计,做好资助帮扶措施和成效记录工作,并在县教育局、县扶贫办备案。

贫困学生帮扶方案 篇12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xx年全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的通知》(桂教资助〔20xx〕3号)文件精神,为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让全校师生深入了解各项资助政策的具体内容,进一步推动20xx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张家镇第二小学“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为指导,配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今年的中心工作,以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宣传力度,以学生诚信、感恩教育为中心,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营造和谐教育氛围,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困难、自强自立、努力成才,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活动主题

助学政策、筑梦未来

三、活动时间

20xx年4月15日―5月15日

四、活动步骤及要求

(一)宣传活动准备阶段

1、学校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成立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查开展好资助政策的宣传活动。

2、活动期间通过学校宣传栏和黑板报等宣传媒体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宣传资助政策和活动主题,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宣传活动开展阶段

1、校长利用校园广播、集会等形式向全校师生、家长宣传资助政策。

2、各班通过主题班会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的教育活动。

3、各班通过校园网络收看国家资助政策相关的视频。

4、组织学生参加“学生资助政策知识”手抄报比赛。

(三)宣传活动总结阶段

学校要对本次开展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对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要详细制定解决方案及措施,并将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每个学生都能了解资助政策,逐步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长效机制,推进学生资助工作不断完善,争取再上新的台阶。

贫困学生帮扶方案 篇13

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切实提高贫困人口社会保障水平,现将拟定20xx年社会保障扶贫工作方案如下:

(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1.任务内容。

健全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到20xx年,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到20xx年,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实现兜底脱贫。

2.实施计划

(1)农村低保最低生活保障:根据全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275元,按补差方式实行社会化发放。

(2)切实加强社会救助规范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农村特殊人员供养

1.任务内容。

加快养老设施建设,改善供养条件,提高农村特殊人员供养水平。在供养对象自愿的前提下,对农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五保老年人和城镇三无人员)人员实行集中供养。

2.实施计划

(1)加快养老设施建设,改善供养条件,提高五保供养对象入住率,巩固和提高床位率和集中供养水平。20xx年五保供养人员达393人,集中供养人数为141人,五保集中供养每人每月生活标准500元,共计需要资金196.2万元,争取上级资金7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26.2万元。

(2)提高农村特殊人员供养最低标准,根据城乡居民生活消费支出水平变化其情况,适时研究提高农村特殊人员供养最低标准。

(3)项目资金。城乡特殊人员供养资金支出,仍按原渠道由州、县财政纳入预算安排予以保障。维修改造敬老院,争取资金150万元。

(三)贫困残疾人扶助

1.任务内容。

对残疾人扶贫对象和低保户中残疾人实行生活费补贴,核定其收入与国家贫困线标准差额,据实发放差额补助,使其年收入达到国定贫困线标准。同时,实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2.实施计划

(1)从20xx年1月1日起,对低保户中的残疾人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进行补贴。省财政每人每月补助32元,扣除省财政40%补助标准,州、县分别配套余下的40%、60%。我县低保对象中的残疾人为950人,全年预计需要发放生活补贴88.032万元,省级配套财政资金为35.22万元,州级财政配套资金为21.13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为31.68万元。

(2)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照省厅对一级重度残疾人按20xx年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费用补贴,省财政每人每月补助55元,扣除省财政55%补助标准,州、县分别配套余下的30%、70%。对二级残疾按每人每月不低于7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费用补贴的标准,省财政每人每月补助38.5元,扣除省财政55%补助标准,州、县分别配套余下的30%、70%。全县一级残疾人为460人;二级残疾人为920人,全年预计需要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32.48万元。

(3)发放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全县残疾人扶贫对象为509人,每人每年2000元,全年预计需要101.8万元,资金由省、州、县三级财政配套。

(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1.任务内容。

加快发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到20xx年基本实现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养老保险。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计划。

(因我州还未下达,20xx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数据指标,暂不上报)

(五)基础设施

1.任务内容。为确保20xx年精准脱贫工作顺利完成,通过实地调查,经统计核实,今年需要新建26个、扩建1个和维修加固36个村委活动室。

2.实施计划全县20xx年脱贫村村委活动室新建26个。

贫困学生帮扶方案 篇14

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以下简称原民办代课教师)是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条件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兢兢业业服务人民教育,为我省基础教育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妥善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问题,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我省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实际情况,向符合条件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明确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的范围条件、工作程序和要求。

(二)坚持问题导向的原则。针对原民办代课教师的问题,向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三)坚持与原有政策相衔接的原则。政策措施与我省此前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的相关政策相衔接。

(四)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省制定统一的政策,具体实施工作按照“属地为主”原则,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五)坚持只减不增的原则。在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固化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名单和人员总数,根据人员自然减员情况,只减不增。

三、补助发放对象

原民办教师:现为广东省户籍,xx年3月27日(含)以前曾在我省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附属学前班)教学岗位上连续任教满1学年(或2个学期)以上,离开教学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编制内人员或国有企业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民办教师。

原代课教师:现为广东省户籍,xx年3月27日(不含)—20xx年8月31日期间与聘用学校、办学单位签订“聘用代课教师合同书”,并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在我省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附属学前班)教学岗位上连续任教满1学年(或2个学期)以上,离开教学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编制内人员或国有企业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代课教师。

下列人员不列入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范围:

1.纳入计划内离岗退养的原民办教师;

2.20xx年12月31日前已去世的原民办代课教师;

3.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以及任教期间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被开除、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四、补助标准

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按任教学期累计计算,每2个学期视为1年。工作年限总计余数为1学期的,按1年计算。工作年限根据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工作核定后不再调整。

工作年限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工作年限20-2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工作年限10-1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700元;工作年限1-9年的,各市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标准由各市制定,所需资金由市、县自行筹集解决。以后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动态调整补助标准。

五、计发时间

(一)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在20xx年12月31日(含)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从20xx年1月起计发生活困难补助,以前年度不补发。

(二)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在20xx年1月1日(含)后达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下一月起开始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三)生活困难补助发放至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去世当月。

六、经费分担比例和发放渠道

汕头市、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惠州市、汕尾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肇庆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以及江门市的恩平市、开平市、台山市,由省、市按5:5的比例分级负担所需资金。其他地区所需资金由当地负担,市县分担比例由当地市级人民政府确定。

符合条件原民办代课教师的生活困难补助的发放方式和发放渠道,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七、工作程序

(一)申请。由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本人在现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乡镇(街道)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办理。各地根据粤教师〔20xx〕11号和粤教师〔20xx〕6号开展的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情况,通知当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本地户籍原民办代课教师,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向乡镇(街道)领取并填写一式三份的《广东省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各地应于20xx年1月31日前通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完成首次个人申请,此后于每年3月31日前通知当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完成个人申请。

(二)初审。乡镇(街道)在收到《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和《申请表》报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乡镇(街道)应于20xx年2月28日前完成首次初审,此后于每年4月15日前完成初审。

(三)审核。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在接到乡镇(街道)的初审人员名单后,会同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补助条件、工作年限、补助标准、补助金额等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于20xx年3月15日前完成首次审核,此后于每年4月30日前完成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四)公示。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将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乡镇中心学校(行使乡镇教育管理职能的机构)、村委会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在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于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公示,此后于每年5月15日前完成对当年全部符合补助条件人员的公示。

(五)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对人员名单进行确认,建立完善每年的《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名册表》、《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增减情况表》和《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人数汇总表》,同时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部门盖章确认后的表格报地级以上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部门复核。

(六)复核。市级教育、财政、人社、卫健部门对县级各部门报送的有关材料进行复核、汇总及存档,填写《xx市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人数汇总表》,并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七)拨付。省、市财政部门根据经复核后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情况、补助标准和分担比例,将所需补助资金下达到县级财政,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将省、市、县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发放单位。各地应于每年省、市财政下达资金后一个月内完成拨付。

(八)发放。各发放单位在收到补助资金后,及时将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个人账户。各发放单位应于每年收到补助资金后一个月内完成发放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关。教育部门负责对申请人身份、工作年限进行审核和复核,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共同对是否符合补助条件、补助标准、补助金额进行审核和复核。乡镇(街道)负责做好原民办代课教师申请和初审。

为避免出现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情况变更或去世后其他人冒领补助,各地要建立生活困难补助领取资格审查机制,通过现场资格审验、与公安部门的户籍信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参保信息、卫健部门的`人口信息进行比对等多种有效途径,核查领取补助人员的有关情况。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抓好此项工作,统筹领导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加强组织实施、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切实把省委、省政府对广大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关怀落到实处。在落实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的同时,各地市要统筹考虑离岗退养的原民办教师待遇保障工作,依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适当调整其相关待遇标准。

(二)落实工作责任。教育部门要加强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工作年限的审核确认,确保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情况真实准确;财政部门要做好补助资金的核算和筹措,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社保经办机构要及时提供人员的参保状况;卫健部门要加强对原民办代课教师执行计划生育情况的审核;监察、审计、维稳、网信、信访、公安、国安等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实施。各市要及时制定工作年限低于10年以下人员的补助标准和工作方案;市、县(市、区)要及时筹集发放困难补助所需资金;乡镇(街道)要配备原则性强、熟悉政策、认真负责的工作人员,及时完成本地的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初审等工作。

(三)及时发放到位。各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人民政府要按照要求,及时制定发放办法,细化并明确发放方式、发放渠道、发放单位、发放要求等内容,确保按时足额将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手中。

(四)加强资金管理。各级财政、教育、人社、卫健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资金支出程序,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资金跟踪问责机制,确保专款专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将对各地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五)严肃政策纪律。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规范操作,加强监管。对有虚报冒领、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骗取补助资金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享受生活困难补助资格,追回相关补助资金,同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有关机关依法依规查处。

(六)确保社会稳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是落实对我省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工作和确保原民办教师群体稳定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维稳工作层级负责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夯实基层维稳责任,制定完善工作预案,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本《工作方案》自20xx年1月2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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